第一篇:重大隱患風險檔案
重大隱患整改檔案
一、嚴格排查工作重點,建立重大隱患登記、督辦、消號制度
扎實做好縣旅游景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重點排查建筑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違章建設、高切坡、擋土墻、在建隧道、深基坑的房屋,以及在以往的排查中確認整體危險且無修繕價值的房屋是否拆除,有危險點或局部危險的房屋是否已解除危險,老樓危樓管理維護檔案、臺帳是否完整,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切實摸清底數,弄清根源;針對旅游景區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主動協調駐地相關部門,搞好危險房屋安全鑒定,查處危害房屋安全的行為,加強對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對旅游景區內在建房屋進行全面監督檢查。旅游局建立重大隱患登記、督辦、消號制度
二、科學抓好隱患整改,隨機抽查重大隱患
暑期旅游旺季和雨季汛季的特殊時期,要充分認清旅游景區人員密集、場所地形復雜、災害性天氣頻發的實際,對此次排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采取一房屋一隱患一方案的方法,督促整改到位,該停用的房屋要堅決停用,該拆除的房屋要協調相關部門堅決拆除;對危險等級較低、經過整治可以居住的房屋,要采取維修加固措施,徹底消除隱患,并加強跟蹤監管;對危險等級高的房屋,要督促旅游景區采取必要措施,杜絕房屋安全事故發生。旅游局隨機抽查重大隱患。
三、杜絕重大隱患,認真落實屬地責任
牢固樹立安全“紅線”意識,強化“底線”思維,認真貫徹執行新《安全生產法》,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做好旅游景區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廣大游客生命財產安全。
第二篇:重大隱患項目檔案(最終版)
重大隱患項目檔案
1、總則
1.1為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制定本重大隱患及其防范措施。 1.2公司成立重大隱患及其防范措施編制領導小組。 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成員:xxx 職責:
識別重點部位及關健裝置重大隱患,制定防范措施,負責各自部門崗位隱患排查整改糾正;教育培訓演練。
1.3重大隱患釋義,是指存在于各生產活動中的,有可能導致重大人員傷害、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2、排查、控制及整改
2.1各部門按照各自的管理責任,在策劃與實施階段,均應進行安全生產風險性分析,排查、確定生產過程可能發生的重大隱患,制定防范措施。
直接組織實施各部門對重大隱患排查,頻次每周應不少于一次。
2.2各部門應采用科學、合理的重大隱患辨識方法,確認重大隱患。并要開展重大隱患安全評價,建立重大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檔案。
重大隱患安全評價,應形成書面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隱患類別,隱患等級,影響范圍及嚴重強度,隱患整改措施及效果等。 2.3重大隱患排查納入定期安全檢查范疇,由各部門組織實施。重大隱患整改要做到防范措施、責任、人員、資金和時間“五落實”。 2.4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部門組織進行重大隱患排查與整改,公司進行監督、檢查。
3、獎勵與處罰
3.1對于在重大隱患排查整改工作中成績突出,避免重大及以上事故發生的部門或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3.2對事故隱患排查不力、隱瞞不報、未采取防范措施或監控、整改不認真,導致人員傷害、財產損失或對公司信譽造成重大影響的責任人,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篇:XX鎮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工作的實施方案
防范與化解重大風險,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也是省、市委強調要始終做好的一項重點工作任務,關乎我鎮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根據上級會議精神和工作要求,在對全鎮重大風險隱患進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礎上,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增強憂患意識、防范風險挑戰要一以貫之”的重要指示,對照習總書記1月21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堅持底線思維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市委工作部署與要求,把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堅持戰備思維、系統思維、底線思維,千方百計構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長效機制,確保我鎮經濟平穩運行、社會和諧穩定、人民安居樂業。
二、工作目標
(一)主動防范。
加強動態監測,提高發現和識別風險隱患的能力,加強風險防范的項層設計,末雨綢繆,明確每個階段風險管控的重點,把握住風險化解的時間窗口,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主動作為,防患于未然。
(二)系統應對。
建立風險管理體系,將防范化解風險作為系統性工程進行戰略謀劃,從事前、事中、事后的整體視角進行系統規劃,事前加強風險的評估、預判和防范,事中加強風險的應對與處置,事后加強風險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設。
(三)標本兼治。
針對各類風險,既要從治標上化解風險,更要從治本上控制風險。堅持問題導向,立展抓常抓長,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四)守住底線。
堅持底線思維,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數,不忽視任何一個風險,不放過任何一個隱患,充分估計風險發生最壞的可能性,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和不犯顛覆性錯誤的底線。
三、重點領域
(一)公共安全方面。
重點對涉黑涉惡、邪教組織等重點群休及重點人員進行全面排查,對涉及民生的供水、供電等重點部位以及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區域的安全防控設備進行檢查,研究制定我鎮重點部位公共安全防范行業標準。(責任單位:派出所、綜治辦)
(二)工貿行業方面。
進一步核查企業底數,切實做到“一地一冊、一企一表、一隱患一措施”;嚴格標準、真查實改,徹底整治和消除存在的事故隱患。(責任單位:派出所、安監站)
(三)交通安全方面。
加強鄉村公路急彎坡、臨水橋等重點路段隱患治理;深入開展我鎮車輛安會專項動態管理;強化“兩客一危”車輛動態監控管理,打擊非法營運和營運車輛非法改裝等行為。(責任單位:派出所、綜治辦)
(四)建筑施工方面。
積極推進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建設,強化企業對項目的安全管理,有效提高事故預防能力。開展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建設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全面深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安監站、城建辦)
(五)食品安全方面。
對全鎮范圍內的食品生產、加工銷售等領域進行專項治理;建立和落實報備、監管等工作責任制,保障食品安全。(責任單位:食安辦)
(六)消防安全方面。
建立完善專門機構和專兼職消防隊伍,嚴格消防設施管理、開展消防演練和安全宣傳教育情況,全面開展防火巡查檢查。(責任單位:執法中隊)
(七)教育領域方面。
組織開展針對校內人員密集場所、學校?;泛鸵兹家妆?、校舍安全、校園安防、校園周邊等方面的隱患排查整治,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化解。(責任單位:安監站、中心校)
(八)公共衛生安全方面。
嚴格落實相關防控措施,及時做好疫情應對處置工作。(責任單位:安監站、衛生院)
(九)網絡輿情應對方面。
加大對敏感節點、敏感問題輿情問題的處置力度,要按照“確認事實,快速反應,妥善處理”總體要求,在第一時間啟動公共安全與情應急響應機制,堅持積極正面引導,進行有針對性地解答,以正視聽,有效引導涉及我鎮的輿情信息,防止負面炒作。(責任單位派出所、綜治辦)
(十)生態環保領域風險。
主要包括水、大氣、土壤生活垃圾焚燒等環境質量惡化風險,生態環境脆弱性風險,生態環境問題對經済發展、人民群眾健康及社會穩定的影響和風險,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責任單位:安監辦)
(十一)金融領域風險。
主要包括:信用風險、擔保鏈風險、合作社風險、非法集資風險、互聯網金融和各類交易場所風險。(責任部門:派出所、財經辦)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工作機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內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重要任務之一:
(一)風險隱患排查機制。
堅持常態化全面的梳理排查風險隱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實排査主體責任。要強化監督檢査,組織開展全面排查、重點抽査、跟蹤復查。建立重大風險隱患的要建立工作臺賬,持續做好跟蹤復查。
(二)風險隱患評估機制。
構建風險隱患評估指標體系,對排査出的風險隱患,認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險性、相關利益群體、觸發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會影響程度等,科學開展評估,確定風險等級,提高風險評估的科學性。
(三)風險隱患預警機制。
對風險隱患相關的信息資料進行綜合分析,監控風險因素的變動趨勢,研判風險狀態。建立風險隱患預警等級體系,提高風險隱患預測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提前采取防控對策,防范風險的發生。
(四)風險隱患處置機制。
根據對風險隱患評估的等級,做好各方面的防范應對準備,制定相應的處置化解方案,落實防控措施,對癥下藥,綜合施策。同時督促相關單位抓好落實、定期檢查、常態化督查。
(五)重大風險隱患規避機制。
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場機制中分散決策優勢,發揮多元主體分擔風險的優勢,從經濟和社會運行的制度安排上規避重大風險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風險不合理向系統傳導,向政府積聚。
五、相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把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強化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不同領域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的事宜,使風險排查常態化、風險識別具體化、風險評估精細化、風險防控長效化。
(二)明確防控責任。
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勇于擔當、履職盡責,把職責范圍內的風險防控好,不能把責任都推給上面,更不能把責任都推到后面。
(三)抓好督導檢查。
XX鎮風險防范與化解工作領導小組采取明查暗訪、隨機抽査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深入到村到企業對風險隱患排查和防范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加大協作、指導、監督和査處力度。
(四)嚴格追責問責。
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臺賬制度,發生風險事件的,要倒查風險管理和隱患排查工作情況;對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規定開展自查、檢查、督查和風險評估的,未落實風險處置準備導致風險事件發生或使事態擴大的,都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四篇:重大事故隱患報告
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備案制度
一、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二、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四、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
五、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申請報告應當包括治理方案的內容、項目和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
第五篇:重大隱患整改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預防重大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重大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第三條:本制度適應公司所屬各部門、生產單位。
第二章 隱患的報告及評估
第四條:生產單位一旦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報告公司安委會、當地主管部門、當地安全生產監督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安委會和當地人民政府,公司安委會、生產單位必須配合相關部門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
第五條:公司安委會協調相關部門對經評估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單位編寫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隱患類別;
(二)、事故隱患等級;
(三)、影響范圍;
(四)、影響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
(七)、整改目標。 第六條:經評估確定生產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公司成立由公司總經理為組長的隱患管理小組。
第七條:隱患管理小組履行以下職責:
(一)、掌握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情況,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現場管理;
(二)、制定應急計劃,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三)、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置措施,必要時組織救援設施、設備調配和人員演習;
(四)、隨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變化;
(五)、保持消防器材、救援用品完好有效。
第三章 隱患的整改
第八條:公司安委會負責對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和組織整改。 第九條:公司工會組織督促、監督并協助對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和整改。
第十條:發現并評估確定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安委會對生產單位簽發《停工指令書》。
第十一條:接到《停工指令書》的生產單位必須立即停產、停業。
第十二條: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單位,各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親自主持并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防范、監控措施。 第十三條:完成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生產單位,先由公司安委會組織相關部門驗收,公司安委會驗收合格后報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申請審查驗收,合格并取得書面報告后,由公司安委會簽發《復工通知書》,各生產單位方能復工。
第十四條: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資金由各生產單位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在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中列支,必要時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給予支持。
第四章 獎勵和處罰
第十五條:對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積極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六條: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的單位,給予批評教育,并酌情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并責令立即上報。
第十七條:對接到公司安委會《停工指令書》或有關執法部門《重大事故隱患停產、停業整改通知書》而未立即停產、停業進行整改的,除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處理外,公司將酌情對生產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第十八條:對不積極配合公司安委會和當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進行整改或未采取防范、監控措施的單位,責令立即改正,酌情對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九條:對重大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財產損失的,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條:生產單位所在地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另有規定,依照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