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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稱管理辦法

2023-06-15

第一篇:專業技術職稱管理辦法

專業技術職稱管理辦法

職稱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具有競爭激勵機制的科學的職稱管理體制,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用制度,鼓勵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進科技進步與發展,根據國家及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包括:管理組織機構、認定(確認)、外語考試要求、計算機水平考試要求、評審程序、考核等內容。

第三條 適用范圍:甘肅電投辰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章 管理組織機構

第四條 公司設立專業技術資格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專業技術資格認定(確認)、評審、聘任、考核以及職稱管理工作。

第三章 認定(確認)

第五條 適用資格認定的范圍

(一)國家承認的大、中專院校畢業學歷(含后續學歷)人員;

(二)具有以上學歷且在專業技術管理崗位或重要技術崗位工作的人員。 第六條 國家承認的大、中專院校畢業學歷(含后續學歷),專業對口人員直接認定專業技術資格的基本條件:

(一)員級:

中專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年。

(二)助理級認定如下:

1、中專畢業后,從事員級專業技術工作滿四年;

2、大學??飘厴I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三年;

3、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年。

(三)中級認定如下:

1、獲得碩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兩年;

2、獲得博士學位。

(四)副高級認定:

博士后人員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動站前。 第七條 國家承認的大、中專院校畢業學歷(含后續學歷),專業不對口人員直接認定專業技術資格的基本條件:

(一)經濟、會計、審計、統計等國家已開考的系列,必須參加由國家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國家(或省內)有效資格后,方可確認其技術資格。

(二)對于取得非理工科學歷(含后續學歷),從事工程技術工作認定初級技術資格,按以下規定執行:

1、員級認定如下:

(1)中專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三年; (2)大學??飘厴I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三年;

2、助理級認定如下:

(1)中專畢業后,任員級資格滿四年;

(2)大學??飘厴I后,任員級資格二年或工作滿五年; (3)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三年。

(三)對于政工、檔案、圖書資料三個社會科學系列,不要求所學專業和所從事專業完全對口,認定相應資格的年限與專業對口人員的規定相同。

第八條 適用資格確認的范圍

(一)通過參加全國考試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含經濟、會計、審計、統計和計算機軟件中級及以下資格)。

(二)通過參加全國考試取得的從業資格、職業資格及執業資格。

(三)電力系統外招聘人員和軍隊轉業人員在原單位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 第九條 確認技術資格的基本條件:

(一)參加國家職稱考試,取得的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必須符合報考年度人事部規定的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申報條件,對于不符合國家人事部統一規定的報考條件,但已經取得了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證書者,待符合報考條件后上報確認。

(二)電力系統外招聘人員(包括軍隊轉業人員)原評審取得的資格,符合國家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條件的方可確認。

(三)參加國家執業資格考試,取得的執業資格,必須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和國家電力公司或甘肅省職改辦組織的職稱計算機考試,成績達到規定的要求,經公司確認發文后,方可根據崗位設置,聘任相對應專業的專業技術職務。

第十條 公司認定(確認)的權限

(一)各專業系列(國家開考的專業系列除外)取得碩士學位認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

各專業系列(國家開考的專業系列除外)認定初級專業技術資格;

(二)參加全國考試取得國家有效或省內有效的初、中級技術資格;

(三)參加全國考試取得的初、中級執業資格;

(四)電力系統外招聘人員和軍隊轉業人員需確認的技術資格。

第十一條 認定和確認人員的考核

(一)公司專業技術資格認定(確認)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認定和確認人員的考核,考核工作應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以德能勤績為考核的主要內容,以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對后續學歷專業不對口人員和取得專業證書人員,認定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必須組織專業理論考試,考試不及格者不予認定。

第十二條 認定或確認應提交的材料

(一) 相同材料:

1、“學歷證書”復印件1份;

2、“資格證書”復印件1份;

3、《專業技術資格認定(確認)表》(一式2份);

4、記錄本人親自從事過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1份;

(二)不同材料:

1、對后續學歷專業不對口人員和取得專業證書人員的定性定量考核材料。

2、認定中級技術資格提供計算機合格證原件(外語只做參考)。

3、從電力系統外招聘人員確認技術資格需原工作單位評審的專業技術檔案。

(三)參加全國考試取得職稱資格確認需提供《國家資格證書審批表》或《甘肅省內資格證書審批表》。

(四)參加全國考試取得執業資格確認需提供《國家資格證書審批表》或《甘肅省內資格證書審批表》和外語、計算機考試合格證原件。

第十三條 為鼓勵員工積極向上,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技術能力,自行參加社會類考試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職業資格、執業資格的,憑所取得的有效證書及正規發票,公司予以報銷報考及取證相關費用,并給予適當的獎勵。

第四章 外語考試要求

第十四條 電力系統的專業技術人員一律參加人事部組織的、所在地人事職改部門或考試中心承辦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

第十五條 外語等級劃分及適用范圍

(一)取得“終身有效”及A級合格證書,適用于申報高級工程師和其它系列正高級資格。

(二)取得B級合格證書,適用于申報工程師和其它系列副高級資格。

(三)取得C級合格證書,適用于申報除工程師之外其它系列中級資格。

第十六條 申報(報名)時必須提供國家人事部統一印制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或省職稱考試中心統一頒發的當年有效的“甘肅省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

第十七條 外語免試條件及范圍

(一)外語考試年年底前男同志年滿55周歲、女同志年滿50周歲。

(二)1977年底前參加工作,申報政工資格。

(三)取得外語專業大學??萍耙陨蠈W歷。

(四)取得大學外語六級考試合格證或獲得碩士學位申報中級資格、獲得博士學位申報正、副高級資格。

(五)連續在國外工作、學習二年以上(需提供證明材料)。

(六)參加“全國工商企業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合格人員(需提供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 參加全國考試的經濟、會計(審計)、統計、計算機軟件中級資格,外語要求按人事部和省職改辦規定執行。

第五章 計算機水平考試要求

第十九條 電力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水平考試,既是評定專業技術資格的申報條件之一,又要達到普及和提高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水平的目的。因此,要加強培訓工作,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掌握和使用計算機的能力。

第二十條 計算機考試模塊按照電力系統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凡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一律按照電力系統的要求考取計算機模塊。

第二十二條 計算機免試條件及范圍

(一)1970年底以前參加工作。

(二)取得計算機專業大學??萍耙陨蠈W歷。

(三)申報衛生系列、普教、幼教系列資格。 第二十三條 參加全國考試的經濟、會計(審計)、統計等中級資格,計算機要求按人事部和省職改辦規定執行。

第六章 評審程序

第二十四條 所有的認定、確認和評審均依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本人申請。申請人填寫專業技術職稱申請表,主要填寫近3年能反映本人業務水平的工作總結、技術報告、論文、譯文等資料。

(二)部門推薦。部門主管應對申請人材料審查,填寫部門意見。

(三)材料審核。公司專業技術職稱領導小組審核上報材料,鑒別其真實性、合理性,對保密材料進行妥善處理。

(四)評審。公司填寫評審意見。

(五)報批。在公司權限范圍內的評審結果,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在公司權限外的職稱申請,提出推薦意見,呈報上級主管部門評審。

(六)頒發證件。

1、由電投洮河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直接認定為員級、助理級、中級及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其資格證書由公司核發,并蓋本限公司公章。

2、審批確認資格的人員不再核發《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3、報審資格由審批單位核發《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技術等級證書》。

第七章 考核

第二十五條 考核范圍:受聘的各系列各層次專業技術人員。

第二十六條 技術人員的考核方式主要采用年度考核及聘期屆滿考核。年度考核是對專業技術人員一年來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的考核,一般在次年3月份前完成;聘期屆滿考核是對受聘專業技術人員聘期內履行崗位職責情況進行全面考核,一般在屆滿前三個月完成。

第二十七條 考核的主要內容:

(一) 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思想表現、事業心、責任心、職業道德、團結協作精神及工作態度等。

(二) 業務技術水平能力:包括專業技術理論知識,業務知識、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和業務水平、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技術及經營管理能力,解決疑難問題的能力等。

(三) 勤奮程度:包括勤奮好學、鉆研業務和出勤等。

(四) 工作業績:包括本職工作任務的完成(工作數量與質量),在科技成果、技術改造、技術進步和業務管理工作中所起的作用。

第二十八條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 年度、聘用期屆滿考核是對受聘專業技術人員一年內或聘期內履行崗位職責情況進行的考核??己艘圆块T為單位,以部門主要負責人為主組成考核小組。

(二) 個人述職: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提交書面述職報告并在考核小組會上述職,中、初級專業技術人員不述職。被考核者寫出個人工作總結或述職報告,并由部門負責人寫出公正、客觀的意見。

(三) 確定考核等級:受聘專業技術人員應如實填寫年度考核表及聘用期屆滿專業技術人員聘用、考核登記表??己诵〗M在聽取其述職的基礎上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評分表》,對其進行定量測評打分??己私M在全面評價或定量計分的基礎上,給被考核人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級意見。

(四) 反饋:考核小組在聽取述職或審閱考核表后,根據考核內容及被考核人的實績進行定量測評打分,在此基礎上,填寫考核等級及考核意見,將考核結果反饋被考核人并及時上報人力資源部。

(五)人力資源部為考核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考核工作的計劃安排,指導、檢查考核工作。 (六) 填寫簽定:人力資源部對上報的考核結果,負責審定、綜合平衡及最終結果的填寫工作。將考核意見及等級填入《甘肅電投辰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七)人力資源部對考核形成的資料及時收集、整理并按要求歸檔。

第二十九條 考核結果:年度及屆滿考核結果分為四個等級: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

(一)優秀:考核期內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完成聘用期目標,工作成績突出,收效顯著。定量測評打分在90分及以上。優秀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同級專業人員的10%。

(二)稱職:考核期內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績,效果較好。定量測評打分在89—75分之間。

(三)基本稱職:考核期內基本履行了崗位職責,工作能力一般,業務技術水平較低。定量測評打分在74—60分之間。

(四)不稱職:考核期內未能履行崗位職責,無故完不成工作任務,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定量測評打分在60分以下。

第三十條 考核中取得優秀的人數原則不超過同級專業人員的10%,對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進步獎的主要貢獻者,其獲獎當年的年度考核成績不受比例限制,可直接定為優秀。

第三十一條 在聘用期內,年度考核被評為優秀者,下屆直接續聘;年度考核有兩次被評為基本稱職者,下屆聘用時可以緩聘或高職低聘;有一次不稱職者或連續兩年考核為“基

第二篇:專業技術職稱崗位評聘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專業技術職稱崗位評審(考試)、聘任,充分調動和發揮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鼓勵工作人員刻苦學習、鉆研業務,通過實踐,積極獲取專業技術職稱,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評聘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

(二)重品行、重能力、重實績、重貢獻、重群眾公認原則。

(三)學以致用原則,注重通過評聘提升個人專業技術能力、工作業績和素質。

(四)評聘崗位與自身工作崗位相結合原則。

(五)崗位級別聘任按照由低到高遞升原則。 第三條 評聘范圍

(一)根據我中心的工作性質和專業特點,主體崗位為會計類,輔助崗位為經濟類、計算機類。輔助崗位的等級設置低于主體崗位等級。

(二)根據我中心申報、市人社局審批,我中心專業技術崗位共24個,其中,初級崗位12個,中級崗位10個,高級崗位2個。

第四條 評審申報條件和程序

(一)評審申報條件

1、申報人愛崗敬業,遵紀守法,能勝任本職工作;

2、符合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聘任期滿,方可申報。

(二)評審申報程序

1、個人申請;

2、科室推薦;

3、主任辦公會議研究。 第五條 聘任程序

專業技術職務申請初聘的,或聘任期滿,續聘及獲得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條件,申請晉級聘任的,按以下程序聘任:

(一)個人申請

已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符合聘任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由個人向中心提出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準確、客觀的概述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業績、專業技術水平及工作表現,并提交相關資格證書復印件。

(二)科室評價

對申請人工作業績、技術能力、工作表現給予評價認可。

(三)述職測評

1、有空缺崗位時,申請人在全體人員會議上述職,經民主測評,參評人員的2/3評價為“稱職”者方可聘任;

2、空缺崗位不足時,申請人在全體人員會議上述職,按中心領導與職工4:6權重比例,進行民主測評打分,得分高者為聘任候選人。

(四)聘任公示 對聘任候選人公示。

(五)集體決策

公示無違法違紀行為反映的,由主任辦公會議集體研究決定聘任。

(六)聘前談話

單位領導與被聘任人員進行任前談話,指出其工作成績、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其中,聘任高級職稱由主要領導談話;聘任中級職稱由分管領導談話;聘任初級職稱由科室負責人談話。

(七)完善手續 綜合科完成聘任手續。

第六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解除聘約: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

(二)民主測評中,參評人員的2/3評價為“不稱職”者;

(三)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組織安排者;

(四)玩忽職守,造成惡劣影響或經濟損失者。

第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三篇:公司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申報及聘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及聘任工作,建立“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優勝劣汰”的競爭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和發揮廣大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結合礦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崗位設置

第二條 崗位設置原則

按照精簡高效、因事設崗、按需設崗、結構優化原則,科學合理設置。各單位、各部門必須遵照崗位職責和設置范圍要求,堅持崗職相符。

第三條 崗位設置范圍

(一) 工程系列

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設在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專業技術崗位。

(二)政工系列

政工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設在公司黨群、職教、政工專業技術崗位。

(三)經濟系列

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設在公司經營管理、人力資源專業技術崗位。

(四)會計系列

會計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設在公司財務、資金管理、審計等專業技術崗位。

(五)統計系列

統計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設在公司計劃、統計專業技術崗位。

(六)審計系列

審計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設在公司審計專業技術崗位。

(七)教育系列

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設在公司幼兒教育專業技術崗位。

(八)檔案系列

檔案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設在公司檔案管理專業技術崗位。

第四條 有關部門及專業技術職務設置補充說明:

(一)財務部門只設會計系列專業技術職務;

(二)審計部門設審計、會計、工程、經濟專業技術職務;

(三)生產計劃部門設統計、工程、經濟專業技術職務;

(四)組織人事部門、辦公室設置政工、經濟專業技術職務;

(五)社保部門設經濟、會計、醫療專業技術職務;

(六)信息中心設工程、計算機專業技術職務。

第三章 職稱評定申報程序

第五條 個人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在職員工,由個人向各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第六條 單位初審: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按照申報條件對申報者的材料和評審資格進行初審。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材料及資格的審查把關,準確、客觀的評價申報人任現專業技術職務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專業技術(學術)水平及工作表現??荚囎鞅谆蛏陥蟛牧吓撟骷俚?,當事人2年內不準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公司將對相關人員和責任部門進行通報批評。

第七條 報送材料:初審合格人員的申報材料由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報送公司人力資源部。申報各系列評審人員匯總名單,必須由人力資源部門統一填寫并加蓋公章,另制成電子軟盤以EXCLE格式統一報送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四章 聘任原則及辦法

第八條聘任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

(二)重能力、重實績、重貢獻、重群眾公認原則;

(三)崗職相符原則。

第九條聘任程序

(一)已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符合聘任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由個人向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申請。

(二)人力資源部門審查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根據公司批準的本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及崗位定編方案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方案提出聘任意見。

(三)各單位專業技術職務領導小組研交聘任。

(四)各單位專業技術職務領導小組行文聘任。

第十條聘任辦法

(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公司批準的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及崗位定編方案制定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方案,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二)各單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及機關各部室副總師以上管理人員不占專業技術人員職數。

(三)凡解聘的人員重新聘任,其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應低聘一級,任滿一個基本年限后,根據考核結果決定續聘或者按照其資格聘任。

(四)取得執業資格人員,如崗職相符、專業對口,經考核符合聘任條件,可根據需要聘任相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五)因工作需要轉崗的專業技術人員,經考核符合聘任條件者,可按其現有專業技術崗位進行聘任。但在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時,必須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條件。

(六)已實行考試制度的各類專業(經濟、會計、統計、檔案、審計等),必須參加相應人事部門組織的考試,取得相應資格后方可聘任。

(七)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期限為三年。

第五章管理與考核

第十一條 專業技術人員作為公司科技力量的最重要組成部分,在公司安全生產、經營管理及科技創新中具有重要作用。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聘任工作的管理,每三年進行一次,并將聘任結果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二條 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科學制定專業技術人員動態考核與淘汰辦法,每各類型專業技術人員應分別制定一定的淘汰比例,原則上總體淘汰比例不低于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3%,真正打破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終生制。在聘期內,實行考核,當考核結果不合格者解聘或擔任下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整個聘期合格者實行續聘,真正做到專業技術人員能上能下。

第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實行低職高聘:

(一)獨立或作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位),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進步二等獎1項以上,或獲得地市級以上科技進步、發明創造一等獎1項以上;

(二)獲得省部級以上先進工作者、優秀科技創新人才。

低職高聘由本人提出申請或單位推薦,經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考核合格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實施。低職高聘的聘期為1年,重新聘任必須以新的業績進行申報。

第十四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實行高職低聘:

(一)專業技術人員考評中,連續兩年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者;

(二)考核結果處于本專業末位者。

高職低聘的聘期至少1年以上,期滿后根據新的考核結果決定其聘任情況。

第十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解除聘約:

(一)考核不稱職者;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組織調配者;

(三)玩忽職守,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者;

(四)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年累計超出15天者;

(五)調離到與自己專業技術職務無關的工作崗位者。

第六章其他說明

第十六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及聘任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

第十七條 要與推行首席工程師制度結合起來,被聘為首席工程師后,不再享受低職高聘。

第十八條 對未進行考核或不落實考核結果的單位,公司人力資源部不予審批聘任方案。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四篇:成都市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工作管理暫行辦法

成都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關于印發《成都市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工作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成職改字〔2002〕2號

各區(市)縣人事(勞動)局、市級各部門、高新區人事勞動局:

為進一步規范評審組織、統一評審程序、保證評審質量,經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現將《成都市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工作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成都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二○○二年六月十日

成都市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工作管理暫行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西部大開發和加入WTO的新需要,實現國際間人員資質互認,使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在專業學術技術、能力水平等方面的評價盡快與國際通行的方式以及國家實行的執(職)業資格制度接軌,建立專業化、社會化的職稱資格評價體系,切實保證客觀、公正、準確地進行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結合成都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下稱職稱資格),即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具備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在受聘于某一專業技術職務時,應具有的前提條件它依照國家、省、市頒布制定的一系列標準條件和程序,在專業技術人員個人申報基礎上,通過社會化的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經政府人事(職改)部門審批認可。

第三條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稱資格后,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及實際工作需要,按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或職數限額管理自主聘任專業技術職務。

二、評委會及同行專業組

第四條 本市各類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專家評審委員會(下稱評委會)是政府人事(職改)部門組建的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專家評價機構,評委會辦公室設在具備條件的行業業務主管部門或大中型企事業單位人事部門,負責評委會日常工作和專家服務工作。

第五條 本市各類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專家評審委員會以市屬專家為主體,在建立學術技術專家庫的基礎上,逐步實行計算機隨機確定評委會成員。評委會根據專業面及工作量大小,一般由7-25名專家組成,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一至二人,任期二年。評委會按專業(學科)由3名以上同行專家組成若干個評議組。評委會成員行使評審表決權。

第六條 本市各類評委會的委員一般應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資格,其中具有正高級職稱資格或享受正高級待遇的委員不低于四分之一,中青年專家比例不低于四分之三。各評委會可在中央、省駐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它企事業單位中聘請1-3名專家,但應征得專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推薦認可。

第七條 評委會專家應具備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恪守職業道德,熟悉職稱改革有關政策規定,遵守評審紀律,認真履行評審工作職責。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精通本專業領域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擔任本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3年以上,在同行專家中具有較高的知名度,是本專業(學科)的技術、學術帶頭人。

第八條 評委會辦公室按照上述條件提出擬設評委會專家組成人員名單,經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后,進入評委會專家庫,各評委會的評委均從評委會專家庫中產生。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本市獲得國家、省、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國務院和市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入選以及留學回國和引進的具有博士學位的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專家直接進入評委會專家庫。

第九條 評委會按規定評審權限范圍受理全市企事業單位(含非國有企業、科技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資格評審,同時,經市職改辦審核同意可受理中央、省在蓉單位及其他省、(地)市的委托評審。

三、申報、評審及審批

第十條 職稱資格評審按照個人申報、社會評價、單位聘用、政府指導的原則開展工作,全社會都應當尊重個人申報權。申報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職稱資格評審標準條件,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評審材料報本單位人事部門審查核實,按行政隸屬關系,由區(市)縣職改辦、市級主管部門或政府人事代理機構審核簽署意見后,統一報相應專業評委會辦公室(報送材料的具體時間由各評委會辦公室根據工作情況確定并負責通知,但年內必須完成當年的申報評審及審批工作)。申報評審副高級以上職稱資格的,需經市職改辦復核簽署意見(本市職稱資格申報材料報送要求見附一)。

第十一條 評審材料的收受和審核工作由各評委會辦公室負責。對材料不完整、填寫不清楚的,應通知申報人在限定時間內補辦。對不屬于本評委會評審范圍、不具備評審標準條件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并告知申報人。

第十二條 評審工作的實施由各評委會負責組織,采取會議形式進行,會務工作由評委會辦公室具體承辦?;静襟E如下:

1.專家評審工作預備會議。評委會組織評委及聘請的同行專家學習有關評審工作的政策規定、評審標準條件及工作紀律,通報評審材料收受情況;分發評審材料,做好評審安排。

2.專家審閱評審材料。每個申報人的材料應由三名同行專家審閱,一人主審,兩人輔審;審閱人應認真、仔細地審閱申報人的全部材料,主審人做好簡明扼要的審閱材料記錄,與輔審人研究寫出評語初稿。

3.專家同行評議。同行評議在評委會的專業(學科)組進行,專業(學科)組長負責本專業組的同行評議工作。主審人應向專業(學科)組逐一介紹所審人員的詳細情況,根據評審標準條件提出初審意見,經專業(學科)組充分討論評議后,進行無記名投票推薦;主審人進一步完善評語,向專業組宣讀并通過后,作為專業組評審意見記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相應欄內,并將《材料審閱記錄表》等評議材料以會議紀要形式寫成書面材料交評委會辦公室存檔備查。

4.評審表決會議。評審表決會由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主持,到會評委必須達到或超過評委會成員的三分之二才能舉行。評審表決會議首先應介紹通報上一次評審表決會議情況,進一步學習有關政策規定、評審標準條件及工作紀律,進一步討論研究需要明確和統一認識的有關問題;專業(學科)組長向評委會匯報同行評議的情況,逐一介紹申報人員(包括被專業組否定的人員)的基本情況,宣讀專業組評語、排序、投票結果,回答評委質疑展示有爭議人員的全部評審材料。評委在認真討論、獨立思考的基礎上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同意票占出席會議評委會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評委總數為25人的,應占出席會議評委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為通過。如有到會成員半數以上認為情況不清楚,需要調查或補充材料的,暫不表決作為“暫緩”人員處理。評委會辦公室按評審表決會議的結果將申報人的材料按“通過”、“未通過”、“暫緩”三種情況分類,并將表決結果填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評審組織意見”欄,評委會主任委員簽字,填寫評審表決日期,加蓋評委會印章:同時填寫《成都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結果送審名冊》、 《未通過人員名冊》、《暫緩人員名冊》,將評審表決會議基本情況、評審結果以及專項問題處理辦法等寫成“XXX評委會第X次評審會議紀要”存檔備查。

第十三條 各評委會評審通過的職稱資格,必須報經相應人事(職改)部門審批,未經批準的評審結果無效。職稱資格的審批手續,由具有相應審批權限的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承辦。 第十四條 職稱資格審批報送的材料包括:評委會工作紀要,包括評審工作簡況、評審表決會議基本情況、參評總人數、通過人數、未通過人數、暫緩人數、需要說明的問題;《評審結果送審名冊》、《未通過人員名冊》、《暫緩人員名冊》(均一式一份)以及送審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第十五條 經評審未通過和“暫緩”人員,由各評委會辦公室以評委會名義向呈報單位行文通知。未獲通過人員,一般不得復議,一年內也不得重新申報。如有專業(學科)組同行評議時獲全票通過,評委會表決時僅差一票而未獲通過或確屬個別評審不準確的,由所在單位詳細陳述理由,上級主管部門核實,即初級經區(市)縣職改辦或市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中級經市職改辦審查同意,方可送原評委會復議。

第十六條 職稱資格審批辦事機構應在評審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內,將審批的評審結果通知申報人。獲得職稱資格的人員應在六個月內持評審結果通知書,到職稱資格審批辦事機構或其委托代理機構辦理《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第十七條 評委會辦公室應在職稱資格審批公布后及時清退評審材料,妥善保存評審過程中評委會的相關材料;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應妥善保管評審的全套材料,并將批文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立卷歸入本人人事和業務考績檔案。

四、監督與紀律

第十八條 政府人事(職改)部門對評委會的評審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受理舉報、申訴并負責核查和裁定。

市紀委監察局駐人事局紀檢組監察室對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實施監督。接受人民監察員以及社會輿論的監督。

第十九條 在職稱資格申報、推薦、評審等環節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度。申報人提交的評審材料應當真實可靠。有偽造學歷、資歷、外語、計算機考試成績、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登記、論文著作、科研成果、獲獎證明、工作業績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律取消其申報資格,已取得職稱資格的予以撤銷;自查實之日起,3年內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對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公開、考核、評議”的推薦辦法和分級負責制的要求進行申報、推薦工作,認真審核申報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地簽署意見。不得為不真實的材料提供證明,不得為弄虛作假的人員提供幫助。用人單位在職稱資格評審工作中蓄意弄虛作假、集體串通舞弊的,停止該單位兩年職稱資格評審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評委會每年應至少召開一次評審會議。因特殊原因不能保證一年召開一次評審會議或不能按時開展評審工作的,應報經市職改辦同意。未經同意,評委會辦公室推遲、拖延評審時間影響專業技術人員正常晉升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對不能堅持評審標準,違反評審紀律的評委會辦公室,要視情節停止其工作。凡超越權限、擴大范圍,其評審結果一律無效。

第二十二條 評委會和專業(學科)組成員應遵守評審紀律,保守工作秘密,實行回避制度,不得對弄虛作假材料知情不報,不得私自更改申報人材料和評委會評議結果,不得為申報人游說、拉票,不得接受申報人及其所在單位的宴請和禮品、禮金,不得利用職權徇私舞弊或打擊壓制申報人。評審期間,未經批準不得與申報人接觸。違反規定者,取消其評委和專業(學科)組成員資格,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第二十三條 評委會應獨立行使評審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評委會及專業(學科)組施加影響,授意通過誰或不通過誰。對操縱、暗示評委會及其委員、專業(學科)組及其成員,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評審通過的職稱資格,對授意者及有關人員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五、評審專項費管理

第二十四條 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收費標準的通知》(川價字費〔1999〕265號),成都市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高級職稱每人次320元,中級職稱每人次200元,初級職稱每人次100元。

第二十五條 凡以區(市)縣人事(職改)部門、市級主管部門(單位)或政府人事代理機構統一受理申報材料的,負責審核評審材料的真實可靠性,負責材料質量符合要求并代收評審費。在評審材料報送相應專業評委會辦公室同時,所收評審費的80%交評委會辦公室,作為評委會工作費用,余下的20%作為受理和完善個人申報評審材料以及報送相關評委會過程中所發生的工作費用支出。

第二十六條 各區(市)縣人事(職改)部門、市級主管部門(單位)、政府人事代理機構和各評委會辦公室應嚴格按照收費標準收取評審費,并出具正式發票,不得層層加碼。評審費主要用于受理申報和評審過程中發生的評審專家、工作人員勞務補助和場地租用等。評審費要??顚S?開支要符合財務制度,接受財務審計監督。凡擅自或變相增加評審費用,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清退,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六、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本市過去在此方面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一、《成都市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申報材料報送要求》

二、《成都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名冊》

三、《專家審閱評審材料記錄表》

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決表》

附一:

成都市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申報評審材料報送要求 1.《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申請表》(一式一份)。 2.《專業技術人員職務晉升推薦表》(按相應評委會成員數報送相應份數,衛生〔中醫藥〕類需附綜合推薦材料首頁)。

3.《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二份)。

4.取得現職稱資格受聘以來本人政治思想和業務工作總結(一式一份)。 5.近三年《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三個,一式一份)。 6.本人代表作(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學術技術水平的論文、論著、學術報告、專題技術學術或成果總結等,一式一份),如系合作或集體完成,應具體說明本人承擔的內容和所起的作用。 7.其他證明材料(最高學歷證明,職稱英語、計算機考試或免試等有效期內的證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登記,現任職稱資格證,獲獎證書、成果鑒定及其他主要業績證明材料等復印件,均一式一份),此項材料的復印件均需本人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審核簽章。 8.《成都市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申報名冊》一式一份。

9.屬委托評審的應報送委托單位人事(職稱)部門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 10.申報高級職稱的應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信息表》、《高級職務資格答辯登記表》(各一式二份)。

報送的評審材料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內容要具體、真實、字跡要端正清楚,各種表的各欄目必須全填,沒有內容可填的欄目必須寫上“無”,非選擇項目用筆劃去。本市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職稱資格的材料,統一使用成都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制的《成都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資格申報材料專用袋》包裝傳遞,并應詳細填寫申報材料目錄。

第五篇:無錫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網上申報系統操作手冊(管理員20130314【職稱初定或申報評審】)

無錫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網上申報系統操作手冊

【管理員】 (職稱初定/申報評審)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無錫市人才服務中心(市場) 無錫市人才信息與技術中心

2013年3月

- 1

一、登 陸

首先,進入http://zcadmin.wxrcrs.gov.cn/ ,輸入用戶名(身份證號)、密碼登錄。

二、資格審核

- 3審核個人信息,如申報類型:“初定職稱”、“申報評審”,申報職稱: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等,學歷信息,工作信息,職務情況,其他信息,進行逐一審核后進行相應操作。 操作: 如右圖:

”或選擇相應申報點、評委會; (1) 點擊“(2) 點擊“(3) 最后點擊“

”選擇下載材料(

”。

);

提示:根據各申報點的權限不同,預審通過的人員會自動轉到對應的【資格復審】或【資格終審】界面!

(二) 資格初審:限初定職稱人員,受理書面材料并進行相應操作,同

(一)。

(三) 資格復審:申報高級以上人員的記錄,需要省職稱辦審核。審核后操作,同

(一)。

(四) 資格終審:由各申報點操作人員進行審批,終審通過的人員均轉到【職稱評審】中,同

(一)。

(五) 關于系統批量導入(此功能提交后請注意提示信息,并做好復制存檔!):

- 5

”并填寫年份“(指通過

”即可批量導入。 (六) 歸檔查詢

點“”,再查找

如右圖:

三、證書管理

(一) 注冊證書:此功能暫未開通 (二) 簽發證書:顯示審批通過的人員

點擊【發證】 如右圖:

(三) 歸檔查詢:可查詢發證人員的記錄

點“”,再查找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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