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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各階層分析

2022-11-28

第一篇:中國社會各階層分析

中國社會各階層矛盾分析

改革開放雖然極大地改善了中國人民的物質生活水平,但也帶來了一些負面的問題。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中國社會結構和社會階層發生了深刻變化。階層的分化給人們帶來了巨大的心理沖擊,產生了階層分化中的社會焦慮現象,人民的不安全感比改革開放前大得多。

當前公民的心理焦慮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不公平感。這是對階層分化在起點、規則和結果各方面不平等現象的自然反映。二是相對剝奪感。由于階層分化受到行業、部門、單位界限的限制,對于體制內的人來說,社會地位的流動,往往不是取決于個人之間的公平競爭,而是取決于行業、部門、單位的性質。有一個好單位,就擁有了別人怎樣努力也無法獲取的種種利益。體制外的人以及缺乏單位優勢的人盡管也可以通過自身的努力,使社會地位獲得改善,但與那些坐享其成的人相比,總是存在一種相對剝奪感。三是受挫感。一些社會地位相對下降或社會地位一直很低的人,在心理失落中,會產生強烈的無力改變現實的挫折感。四是危機感。由于社會保障體系的不健全,生活在社會底層的貧困階層,在市場經濟和階層分化的大潮面前,產生了朝不保夕、前途暗淡的危機感。這些社會焦慮問題極大地抑制階層分化本身可能產生的社會激勵效應,使人們喪失激勵自我奮斗、勤勞致富的精神,甚至對現實社會產生抵觸情緒。

亨廷頓指出:“現代性孕育著穩定,而現代化過程卻滋生著**”。在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我國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矛盾和問題。從矛盾性質上來說,這些矛盾是非對抗性的,屬于人民內部矛盾。但是如果對各階層間的矛盾處理不好,也會產生對抗性矛盾,產生許多消極的問題,阻礙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對社會穩定構成威脅。

在當代中國社會階層分化的過程中,雖然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是各階層之間的具體利益并不完全一致,不同的社會階層都是獨立的利益主體,在利益分化的格局下,人們對利益的態度發生了根本改變,人們迫切地想表達并實現其利益訴求。各種利益主體在市場經濟中平等競爭,受市場經濟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影響,圍繞利益的爭奪就不可避免,階層間甚至還會出現利益摩擦和沖突,這種摩擦和沖突有時還很激烈,發展為重大社會事件—群體性事件。對近年來發生的階層矛盾沖突進行分析,可以發現,當前中國的階層矛盾,具體來講主要有:城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平衡,人口資源環境壓力加大;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教育、醫療、住房、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等方面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比較突出;體制機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還不健全;一些社會成員誠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領導干部的素質、能力和作風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不適應;一些領域的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危及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其中,當前表現最為突出的矛盾有三種:貧富矛盾、勞資矛盾和干群矛盾。

(1)貧富矛盾

貧富矛盾,主要是指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尤其是其中通過非法途徑獲取巨額財富的成員)、掌握大量社會經濟資源的私營企業主以及部分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等富裕階層成員與社會其他低收入階層成員之間的矛盾。

中國的收入差距已經非常嚴重。中國的收入鴻溝有逐漸擴大的趨勢,雖然各研究機構測試出的基尼系數結果不盡相同,低的在0.43左右,高的在2011年甚至達到0.5(這一數據來自《中國統計年鑒2012》),但一個不爭的事實是,中國基尼系數居高不下,并且呈上升的態勢。中國收入鴻溝表現在多方面:城鄉分化達到歷史最高期,城市內部和農村內部居民收入分化嚴重,不同區域居民收入分化嚴重,最高收入行業與一般行業收入差距明顯。

如果隨著現代化進程的推進,社會財富越來越集中在少數社會成員手中,那么就說明社會發展的成果只是為少數社會群體、少數人所享用。這樣的發展不可能是真正的發展,而只能是畸形化的發展,容易造成社會結構的緊張。即便是這樣,卻并不意味著社會矛盾就一定會激化或爆發,但是,如果結構緊張的客觀環境導致很多人或社會公眾將貧富差別歸因于“社會不公”,即形成“公正失衡”的輿論環境,在這種輿論環境下,社會矛盾自然會頻繁發生,社會就會越加不穩定、越加動蕩,甚至存在著很大的傾覆的可能性。在當前社會中,“寶馬撞人案”、“拆遷事件”等等,都是“公正失衡”輿論環境下,由貧富矛盾引起的。

(2)勞資矛盾

勞資矛盾是任何實行市場經濟的國家都必須面對的一個普遍性問題。勞資矛盾實質是勞動者與資本之間的矛盾,主要反映了工人(主要包括專業技術人員階層、辦事人員階層、商業服務業員工階層、產業工人階層以及城鄉無業失業半失業者中的部分成員等)與私營企業主及經理人員階層之間矛盾。我國正處于社會經濟發展轉型期,勞資矛盾日益凸顯和加劇,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等非公有制企業中勞動爭議的易發和多發,成為影響勞動關系和諧和社會安定有序的一大隱患。

近年來,勞資矛盾呈現“高位運行”趨勢。由于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職工利益訴求與現行分配制度矛盾加劇、勞動監察不夠全面到位,2000年至2010年的11年間,全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從業人員增長約35%,而全國各級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數量由13. 5萬件上升至60. 3萬件,不僅如此,勞資沖突嚴重時甚至會發展為重大的社會事件—群體性事件,并且勞資矛盾引發的沖突事件攀升已經成為不容回避的事實。如:2011年11月4日,外資企業百事中國瓶裝廠員工因擔心公司易主后自己的權益問題而發生大規模罷工事件,停工潮遍布重慶、成都、福州等10多個省份;2012年1月3日下午,武漢富士康150名員工因不滿轉崗計劃登上樓頂,意圖集體跳樓自殺等等?;仡櫚l達國家曾經發生的工運風潮,環視一些國家正在經歷的勞資沖突困境,眾多教訓和經驗告訴中國,應對勞資矛盾,既要審慎決策,更要積極而作為。

(3)干群矛盾

干群矛盾主要指黨政干部(主要指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與其他階層之間的矛盾沖突。目前,黨政干部階層與其他社會階層之間存在著不可忽視的矛盾沖突,干群關系緊張,成為社會矛盾的焦點。造成干群矛盾的原因是復雜的,主要的原因如下: 第一,近些年出現了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的部分成員貪污腐敗、以權謀私、生活作風腐化墮落等消極腐敗現象的蔓延,而且政府及相關部門亂收費、司法不公正(如甕安事件、石首事件等)、執法行為粗暴、被征地拆遷人員得不到合理補償、下崗失業人員得不到妥善安置等侵害普通群眾權益的現象也經常發生。這些消極腐敗現象的出現給黨政干部的形象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響,嚴重傷害了人民的利益,傷害了人民的感情。這一切導致因干群矛盾引發的群體上訪和群體突發事件的增多。

當下中國,“搞定”這個詞匯已經成了大多數人心中處理問題的第一選擇,“搞定”一詞的潛在含義就是依靠“關系”來顛倒黑白。對于一個社會來說,當正義通過正規途徑無法得到伸張時,那么暴力就成了表達公正的重要途徑。當法律、道德成為“關系”的附庸,沒有“關系”的人就會抓狂,而抓狂的人往往“情緒不穩定”,于是一有風吹草動,不穩定的“情緒”就會演化成社會颶風。因此,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是化解社會各階層矛盾的重要途徑。

第二,在改革和發展中,黨政干部和普通群眾所得的利益懸殊太大。在中國目前情況下,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擁有社會組織資源最多,他們屬于改革的既得利益者,享有很多特權和利益。2008年社科院公布的《中國社會和諧穩定研究報告》顯示,在調查各社會階層對近十年來獲益最多的群體的排序中,69.84%的人認為國家干部是近年來收益最多的群體。

從以上的分析可知,當前中國社會各階層的矛盾沖突還是很尖銳的,之所以沒有像西方那樣頻繁爆發群體性事件,一方面是因為中華民族是一個特別能忍的吃苦耐勞的民族,人民群眾刻意壓制了自己的不滿焦慮情緒;另一方面是因為缺少一個導火索。雖然,真正絕對的和諧是不存在的,一定程度的矛盾沖突是難以避免的,任何社會任何時候都可能發生沖突,社會主義中國當然也不例外。存在矛盾沖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不能正視它的存在。人民內部的矛盾其實并不難解決,因為它是非對抗性的。中國政府應該在矛盾沖突尚未擴大化之前積極地正視、分析、解決矛盾,化沖突的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控制社會沖突的強度和烈度以保證社會的相對和諧,否則群體性社會矛盾沖突的爆發將不可避免。

社會學研究表明,合理的社會階層結構形態應該是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形”結構。 歷史經驗表明,如果一個社會的中間階層規模很小,出現嚴重的兩極分化,那么這個社會很難保持穩定,甚至會發生社會動蕩;相反,在社會中間層規模大的社會,社會資源的配置一般都比較合理,經濟社會資源分配差距比較小,它意味著大多數社會成員在現代化過程中普遍受益,享受著安定的生活和較好的社會經濟地位,這是實現社會和諧的堅實力量。

從當代中國社會的階層結構發展現狀來看,階層分化尚在轟轟烈烈地進行,社會階層結構處在不斷變動與重組過程中,但總體狀況并不理想,該縮小的階層并沒有小下去,該擴大的階層還沒有大起來。社會中間層的規模過小,而像農業勞動者這樣的構成社會中下層的階層規模還過大,因而給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帶來一系列的挑戰和問題。當代中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客觀上要求我們對階層分化進行合理引導,解決社會階層分化過程中出現的種種社會矛盾和沖突,以保證社會階層分化向有利于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形”階層結構的方向有序展開。

第二篇:中國當代社會各階層矛盾分析

社會是由矛盾組成的,矛盾的存在是客觀的,是無處不在的。尖銳復雜的敵我矛盾雖然不再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但存在于社會主義建設中的廣泛的人民內部矛盾仍然是推動社會進步的一種力量。只有科學揭示這些矛盾,努力消除和化解這些矛盾,才能使社會主義建設取得更大的勝利。新時期工人和農民之間的矛盾改革開放以來,農民階層正在迅速地分化瓦解。許多人已經長期從事工業、商業和他非農產業,許多農民已經成為企業家、科技工作者、城市個體勞動者和依靠出賣一技之長的專業勞動者。無論農民怎樣演化,工人隊伍怎樣擴大或縮小,存在于工人與農民之間的矛盾依然存在。傳統意義的工農矛盾在政治上主要表現在參政程度的矛盾;在經濟上主要表現在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所反映的利益的矛盾;在文化教育上主要表現在教育程度和精神產品的享有和消費水平的差異;公

會對農業改革又專門作出了決議,延長農村土地承包30年不變。但是農業的現代化問題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而是要靠大量的資金投入,要靠農民比較效益的提高,要靠廣大農民積極性的提高才能解決的問題。解決中國工農之間的矛盾,必須加大政策的力度,必須有新的思想解放,必須認識到中國農村問題的嚴重性。(三)解決工農矛盾的政策思路1.必須加大調整農民利益的政策力度。農村,農民的根本問題是農民收入太低,特別是中國經濟進入快速發展時期,必須讓農民的收入水平逐步得到提高。改革開放以來,農民人均年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增長到1998年的2162元,增長了4.5倍(按不變價格計算),而城鎮居民人均由1978年的343元增長到1998年的5425元,增長了3.3倍(按不變價格計算)。但是絕對額相差很大。1978年僅相差210元,到1998年相差3300元,相差的絕對數1998年是1978年的15倍。農民的比較利益下降驚人。2.根據中國的實際大幅度提高糧食價格?,F在糧食價格與生產資料價格之比嚴重失調。盡管我國糧食價格同外國糧食價格已經接近,但是我國屬人多地少的落后手工作業方式,決定了糧食的基本人工成本是剛性的。中國糧食價格成本是由中國的人口與土地比例及農民務農收入的唯一性現實所決定的,決不能簡單與國際的糧價相比較。任何國家均對農業生產有各種各樣的優惠政策和財政補貼。農副產品的國際貿易競爭是十分激烈的。我國農產品的價格相對于自身的成本,相對于工業品的價格,相對于農產品的生產資料價格,總體來說仍然偏低。種糧無利可圖,種糧不賺錢的現象仍然存在。適當提高農副產品價格,是提高農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國家的糧食政策應該有新的重大改革,大幅度提高收購價格,提高存貯能力,加大補貼力度,嚴格管理糧食是當前的重要政策。3.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步伐。我們歡呼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為中國八億農民找到了解決溫飽的出路。但是如何讓8億農民富裕起來,這道難題將是全世界21世紀的第一號難題。中國的自然條件決定了中國不可能承受如此大的人口壓力。這么龐大的低素質人口從事簡單的農業生產,怎么可能走向富裕、走向農業現代化呢?這一點必須有充分的估計。我們從鄉鎮企業發展規律和趨勢可以看出,人口的教育素質和科學技術水平決定了包括鄉鎮企業在內全部產業的命運。而全面提高8億農民的文化教育水平,需要二代人的艱苦努力。這是決定中華民族未來興衰的大事情,這一點中央的政策仍需要加大落實的力度。4.國家財政應加大對農村和農業的投資力度。農民一方面收益能力低,一方面負擔重。除了千方百計提高農副產品的價格之外,另一個有效的辦法是盡可能減輕農民的負擔。中央財政可從這樣幾方面讓利于農民。第

一、加大農村、農業基礎設施的投資力度。水利、公路、灌溉系統全由政府投資,不要讓百姓攤錢。這一點應該像城市一樣,水、電、氣、通訊應該享受同等的待遇。特別是電價應該合理的收取,甚至應該讓利于農民,比城市用電、工業用電還要低很多才對。對農村興辦的各種符合環保條件的工業,應該加大優惠的力度,給予免征各種稅收的政策。第二,在農村應該真正實行全部的義務教育,讓每個青少年不支出任何費用均能享受良好的教育。國家應專項作出農村教育經費預算,甚至學生的生活像和文具基本消費應由國家全部承擔。這樣能形成一種農村比城市更優越的政策環境,讓全部適齡兒童都能受到很好的教育。第

三、徹底免除農民的一切不合理負擔。所有鄉村干部、教師、公安和全部管理人員的經費均應來自上級財政,不向農民伸手要一分錢。這一點完全能夠做到。每天喊減輕農民負擔,每天都在向農民身上“揩油”。國務院規定不得超過5%的提留款,一些鄉村干部巧立名目,變換手法地向農民勒索,讓農民痛恨不已。若真心為農民著想,就應該全力支持農民盡快致富,讓農民覺得在農村照樣生活得很好。這樣一方面可以減輕城市的壓力,另一方面可以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的發展問題。當然我們國家今天的財力是否允許這是一個極其現實的問題。首先國家每年應該有這方面的財政預算,可以逐年逐步實施。這同扶貧計劃還有區別。農村的整體機制,應該從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出發,先予后取,扶植發展是至關重要的。一些政策可以先從貧困的山區試點開始??傊?,中國的現代化,最終的標志應該看農業是否能實現現代化。農村、農民問題解決好了,中國的現代化才算真正實現了。我們的政策方向應該著眼于農民這個大群體,應該切記農民的利益,這是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先富階層與貧困階層的矛盾鄧小平理論中一個很重要的論斷就是:鼓勵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通過誠實合法的勞動先富起來,先富帶動后富,然后達到共同富裕。黨的富民政策的確造就了一大批中國新富翁。據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1998年,中國年收入10萬元以上的富裕家庭約有500萬戶。據中國社會科學院一項調查估算,中國目前家庭資產超過百萬元的約有1000萬戶。據國家統計局對城鄉居民儲蓄余額分析得出:1998年末銀行居民儲蓄余額53407.5億元中,其中81.5%的余額是由19.6%的富人存入的。最高的浙江省的溫州地區人均儲蓄額為7萬元,與最低的貴州的黔西南地區為210元相差350倍以上。中國有個先富者階層這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有些學者對先富者階層分?quot;暴富和先富兩個群體。對暴富者要采取打擊的手段。合法富者應給予鼓勵。(一)先富階層的心理分析通常人們所說的富裕階層大致分這樣幾種先富群體:1.個體戶和私營企業主。

、管理和經營能力多方面將會學到許多先進的東西,促進企業的成長,提高企業經營者的素質。但是也有可能受到國外高手的競爭,生產經營陷入新的困境,甚至在不長的時間內就會被淘汰出局,被迫破產。第

二、部分先富者本身就不想再有大的作為,到國外純粹是為了貪圖享樂。他們羨慕資本主義社會的燈紅酒綠,利用前半生的“勞動成果”好好去享受一番。無論哪種情況,在世界經濟逐步走到一體化的今天,出國辦企業都是允許的,也是應該鼓勵的。若要留住部分企業把資金投向國內,有效的辦法是讓投資者感到中國的政策最適合企業的發展,最適合資本的增值,最適合企業家能力的發揮。事實上,自90年代以來,中國已成為世界上最具有吸引力的國家之一。中國已成為吸引外資最多國家之一。中國的市場是一個發展型的市場,中國經濟已連續20年保持了9.7%的增長率,居全世界第一位,這是因為中國是一個發展中的國家,由于實行了市場化的改革,使經濟發展充滿了巨大的活力,社會經濟一片繁榮?,F今全世界500家最大的企業,70%的已進入中國市場,許多企業在中國的投資已達到相當的規模。美國通用、IBM、摩托羅拉,德國的大眾、奔馳和日本的三菱、三井等著名的跨國公司都在中國建立了工廠,投資上億美元甚至幾十億美元。許多跨國銀行的總部也搬到了中國。中國無疑成為世界上最后一個巨大的市場。因此,企業發展最為有利的地點之一就是中國大陸。吸引國內外投資者最大的政策應該是對全部企業實行平等一致的國民待遇。這是促進中國經濟發展的根本性措施。(二)消除先富者與貧困者矛盾的政策思考自從先富者階層的出現,社會相對貧困者的“仇富”心態日趨激烈。不斷惡化的社會治安,也有“仇富”者心態失衡因素的影響。相當一部分人沒有正確認識“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重要意義。也有一部分人對于“平均主義”、“大鍋飯”仍然有些津津樂道。他們看到自己的收入與一部分人的收入相差如此懸殊,心態極不平衡。特別是前些年出現的“搞導彈的不如賣茶蛋的”、“拿手術刀的不如拿剃頭刀的”現象出現,“富了許多不該富的人”,“窮了一些有知識、有文化、有能力、有水平的人”。這些現象更是引起了許多人的不滿。更進一步激化了民眾對“先富者”的仇視情緒??茖W制定一套合理的分配政策是正確貫徹“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政策的關鍵一步。1.嚴格規范國家的稅收政策縱觀“先富者”的財富積累,許多一夜之間產生的暴富者,除了有政策漏洞之外,很重要一點是我國稅法不健全造成的。在發達國家,每個人的收入明細表是極為清楚的。每一筆收入均有政府監督下的透明帳目。依據每筆收入,國家首先審定其收入的合法性,然后依法征繳應交的所得稅。如果我國每個公民都按照國家稅法所規定的所得稅依法納稅,那些億萬元富翁、千萬元富翁是不可能產生的。因為國家所得稅法規定,萬元以上的收入要按45%的稅率上交所得稅。那些年收入幾十萬元至上百萬元的高收入者和私營企業主,他們按期交納所得稅之后,所積累的財產將成倍減少,資產積累的速度也會急驟下降,不可能產生出那么多的百萬富翁和千萬、億萬富翁。資本主義社會的資本家快速的形成和快速的發展,也不是個人資產的快速增加,而是隨自己的公司財產日益擴大,是自己控股的企業資本的壯大,而不是自己的個人收入增大,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除個別有特別技術專利型的智力公司如:比爾蓋茨之外,許多公司的資產并不是屬于某一個人。公司董事長和總裁也是年薪制,他們也將交納數額很大的個人所得稅。其收入與公司的增長并不成比例,相差的很遠。而在我國,許多私營企業、承包型企業、假集體企業、有限公司往往把公司的全部盈利都算在一個人身上,說他自己擁有多少億資產。其實法人財產同個人的實際財產所有權并不是一回事。這需要另行分析和核定,并不是企業法人代表一個人完全所有的。許多依靠鉆國家政策的空子而獲得的巨額收入,例如靠金融詐騙、土地轉賣、倒賣國家批文、走私販私、非法經營而獲得的收入,也屬于逃避國家稅收的問題。因為國家對于個人收入的監督不到位,資金的流向不明確,個人的消費不加強管理,使許多公款私用,公款報銷,公款私存,許多問題普遍存在。高收入者的來源問題不查不問,使許多非法暴富者長年逍遙法外,并且繼續以非法手段肆無忌憚地侵吞國家的財產,踐踏勞動人民的辛勤成果。嚴格稅法,特別是依法完善“個人所得稅法”是制止暴富者階層產生的重要途徑之一。2.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健全各項經濟法規制度當前我國立法制度和立法程序已比較規范和完善,相繼出臺了許多經濟法規。但是,現今仍然存在兩個很重要的問題。一是有法不依的問題比較嚴重。各地執法的水平和政法隊伍的素質都存在很大差距。另一個問題是法律的配套體系和全方位的改革需要抓緊解決。出現收入分配不公的主要原因來自于經濟體制問題。由于政策上的偏差和政策法律體系的不配套、不完善或者部分領域出現了“真空”,就有許多不法分子利用各種機會大肆侵吞國家財產。例如:金融信貸政策問題,藥品和各種建筑承包、發包回扣問題,土地批租問題,設備和物資進出口問題等都需要法律的配套完善和嚴格執法,才能使不法收入者無機可乘。3.堅決杜絕權力進入市場中國經濟出現混亂的主要根源在于:權力進入市場,這是極其可怕和危險的。在我國權力腐敗是人民群眾切齒痛恨的,也是同社會主義制度格格不入的。權力腐敗是掌權者拿人民賦予的權力在地下搞錢權交易,運用人民的信任搞損害國家、損害人民的丑惡勾當。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有這樣幾個出路:第

一、完善和嚴肅黨紀和法紀。對于踐踏黨的紀律,損害黨的形象的各種腐敗分子,無論職務有多高,無論過去功勞有多大,都應該像處理建國初期劉青山、張子善案子一樣,一點不能手軟,堅決果斷地給予嚴厲懲處。第二,要建立和完善黨和政府的約束監督制度。這一點至關重要。僅有現在的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和行政監察部門還遠遠不夠。要有獨立的監督機構,讓人民群眾和新聞界介入監督序列。不要怕執政者出丑,不要怕出了幾個敗類而損害自身的形

象,越是從嚴治黨、治軍、治政,廣大人民群眾越擁護。實事求是是中國共產黨的靈魂,如果我們能堅持有錯必糾,有惡必辦,人民群眾就會內心佩服,就會從根本上支持我們的各項事業。第三,加快產權制度改革,提高經濟立法執法水平。為了讓資源盡可能通過市場去配置,必須加強產權法人人格化的改革。國有企業實行產權主體、資產增值、受益分配多方面的全面改革,使權力在經濟活動中的角色逐步弱化。政府采購徹底去掉其神秘的面紗,增加透明度,真正實行公正、公開的招標競爭方法進行。特別應對金融、證券、建筑工程、行政執法部門和部分權力部門實行嚴格的監督管理。對于各種侵吞國家財產,以各種名義浪費和踐踏國有財產的現象和行為實行更加嚴厲的制裁懲治辦法。這樣才能保障國家經濟秩序的正常運行,才能使市場經濟切實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產生重要的基礎作用。4.加快中西部地區的發展速度現今所形成的貧富差距,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地區差異而引起的。由于受自然條件和歷史的影響,我國東西部差距自改革開放以來正逐步擴大。據1999年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統計數據,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最高的上海已達到28400元,而貴州省僅為2424元,相差12倍。若按小地區計算,差得更遠。我國的深圳、溫州等發達地區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已達10萬元以上,而相對貧困的陜西省的商洛地區、貴州的畢節地區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僅有1500元左右。相差50倍以上。因此解決地區差距問題至關重要。中央政府已經在近些年把財政投資方向逐步轉移到向中西部地區。特別是八五以來,國家財政的基礎性投資,中西部的投資總額盡管比東部地區小了很多,但是其增長速度比東部地區仍高出2至3個百分點。這充分說明國家利用財政轉移支付手段,正在逐步培育中西部地區的經濟增長點,使中西部的資源優勢逐步轉化為經濟優勢,在未來的發展事業中,實現全國經濟的均衡發展。腦力勞動者同體力勞動者之間的矛盾盡管隨著社會的發展,許多行業的工作崗位已不再有嚴格的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之分,知識分子的界線越來越難分清,但是廣大人民群眾依然是社會進步和社會發展的主要推動者和創造者。鄧小平把科技稱為第一生產力,正說明科技在我國乃至在整個世界都是至關重要的。如何在重視發揮知識分子的作用的同時發揮工人階級和農民階級的主力軍作用,是我黨歷來處理各種主要矛盾的一個焦點問題。目前知識分子群體和其他社會群體仍然存在差別和矛盾。腦力勞動收入和體力勞動收入倒掛是這一矛盾的主要表現。腦力勞動是知識分子階層區分其他社會階層的標志。腦力勞動是復雜勞動和高效益勞動。為了取得這種能力和機會,腦力勞動者本人及家庭不斷地進行了大量的投入。對此,社會應當予以補償。但在事實上,現在體力勞動者的收入比一般腦力勞動者的收入高,有的甚至高出好幾倍。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報酬的倒掛,表明了分配關系倒掛。分配關系的扭曲,其結果直接影響了人們的價值取向,導致腦力勞動者急功近利,忽視甚至放棄本職工作,造成人才往國外流動和人才內耗;同時造成“讀書無用”再度泛濫,影響新一代的腦力勞動者的成長。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收入倒掛在目前是很嚴重的。1952年前后,知識分子與工人收入是大體平均略有差別。教授最高工資是機械工人最高工資的2.4倍,一般知識分子比同齡工人的工資高出10%左右。1957年以后,腦體工資逐漸拉平。1977年以后,工資幾次調整,知識分子的平均工資有所提高,但由于體力勞動者有活工資,包括獎金、計件超額工資、各種津貼和加班費,收入增長幅度更大些,腦力勞動者收入相對下降。盡管有資料顯示,高學歷者相對收入已有所提高,但就全國而言,這種狀況還沒有得到徹底的改變。腦體勞動收入倒掛挫傷了知識分子的積極性,加深了知識分子階層與其他社會群體的矛盾。目前,由于腦力勞動者收入水平太低,教育戰線出現了“老年的要退,中青年要走,大學生不愿意來”的現象??蒲腥藛T要求調離科研單位,機關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也普遍受到影響。有學歷、有學位、有才華、學有專長的知識分子大出國,學成不歸,高級人才大量流失。知識分子工資待遇下降,意味著知識貶值。過去的“讀書無用論”是因為有人說“知識越多越反動”,新的“讀書無用論”是因為群眾從收入對比中感到“讀書越多越吃虧”。適齡兒童不愿入學而去當童工,新文盲人數大量增加,有的地方高達30%。中小學生流失、輟學的人數劇增,大學生厭學相當普遍,研究生退學從商屢見不鮮。社會需要知識分子,但又不給他們適當的報酬,是不行的。在談到知識分子階層同社會其他階層的矛盾的時候,還不能不指出知識分子階層同干部階層的矛盾。這兩個階層部屬于有較高社會地位和文化水平的階層。但是,由于歷史和現實各種因素的制約,干部階層的處境和實惠要比知識分子好一些,甚至還在某種程度上存在著干部階層相對于知識分子階層的優越感。但是,面對著改革開放的新形勢,面對著干部“四化”的新要求,干部階層中的不少人開始動搖,而知識分子中的不少人躍躍欲試。但我們沒有像一些國家那樣,在這兩個階層之間建立起聯系,以便使他們之間便于流動。中國知識分子歷來的理想是關心政治,“學而優則仕”,因而在事實上對干部階層的地位威脅最大的是知識階層。這就使雙方的階層矛盾在所難免。今天我們也欣慰地看到許多像王選教授、柳傳志教授等一大批優秀知識分子,率先走出院所,用科技贏得市場、贏得成功?,F在中國第三代先富階層中,依靠技術、管理、經營而成為億萬富翁者已不在少數。知識經濟的時代,標志著知識分子將成為21世紀經濟發展中的一支主力軍。知識分子依靠其高智能的勞動贏得更實際的高收入已成為新的趨勢。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主與其他階層的矛盾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主是兩個在勞動方式等方面區別于工農兩個基本階層的獨立階層。他們為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在實現社會閑置資金、技術和勞動力的結合從而形成社會生產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他們本身的不成熟,也由于畢竟他們多少是以生產資料私有制為基礎的,所以與以生產資

的情況下,如何正確處理這些矛盾就成為更加重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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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當今中國社會各階級階層的分析

林聚任先生是今日山東大學社會學的統帥。向林大帥 致敬。今日中國社會學,成就輝煌,吃水不忘挖井人,專此向領導新時期中國社會學的費孝 通先生、陸學藝先生、李培林先生致敬。李培林先生就是我們山東大學的杰出校友。 很榮幸再次來到山東。八六年上過泰山,拜過曲阜,在青島住過一個月。這幾天上了孟 良崮、英雄山、千佛山,看了黃河、大明湖、趵突泉,看了山東博物館。不由得想一個問題, 為什么是秦國統一天下,而不是齊國統一天下?(此處略去五分鐘。)

(不念)二十年來,對新中國社會分層結構發展演變的研究,無論是理論研究還是實證 研究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理論研究上,經過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上升,認識逐步深化, 由1979 年之前只有階級分析,發展到否定階級分析、只有階層分析,直到近年來又否定了 對階級分析的否定(仇立平,2006;仇立平,2007;馮仕政,2008),階級分析與階層分析 并重。在實證研究上,更是碩果累累(李拓,2002;陸學藝,2002;鄭杭生,2004;李培林, 2004;邱澤奇,2004;吳波,2004;李春玲,2005;揚繼繩,2006;朱光磊,2007,李毅, 2008;李強,2010;梁曉聲,2011),對新中國社會分層結構的發展演變,或從階級分析角 度,或從階層分析角度,或從兩者結合的角度,做了多方位的描述性研究和分析性研究,珠 聯璧合,蔚為壯觀。

(不念)瑕不掩瑜,美中不足的是,在眾多實證研究中,很少有反映中國社會結構分層 全貌的數字化模式。僅有的兩、三個數字化模式,只反映近期某個時刻的靜態的狀況,沒有 反映歷史的沿革,不能直觀把握新中國六十多年社會分層結構發展演變的宏觀大趨勢。理論 研究和實證研究,社會結構與發展演變,最后都可以落實到數字化模式上面。在數字化模式 面前,理論觀點更容易深化,實證研究更容易檢驗。

第四篇:中國當代社會各階層矛盾分析(xiexiebang推薦)

社會是由矛盾組成的,矛盾的存在是客觀的,是無處不在的。尖銳復雜的敵我矛盾雖然不再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但存在于社會主義建設中的廣泛的人民內部矛盾仍然是推動社會進步的一種力量。只有科學揭示這些矛盾,努力消除和化解這些矛盾,才能使社會主義建設取得更大的勝利。新時期工人和農民之間的矛盾改革開放以來,農民階層正在迅速地分化瓦解。許多人

已經長期從事工業、商業和他非農產業,許多農民已經成為企業家、科技工作者、城市個體勞動者和依靠出賣一技之長的專業勞動者。無論農民怎樣演化,工人隊伍怎樣擴大或縮小,存在于工人與農民之間的矛盾依然存在。傳統意義的工農矛盾在政治上主要表現在參政程度的矛盾;在經濟上主要表現在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所反映的利益的矛盾;在文化教育上主要表現在教育程度和精神產品的享有和消費水平的差異;公共社會設施水平和生活質量的主要差別主要表現在城鄉建設速度不一致的矛盾。工農之間的差別主要反映在城鄉之間的差別上。(一)工人和農民之間矛盾的主要表現1.政治上,由于城鄉民主政治建設的進程不同步,農民居住分散,管理上的困難,干部的素質參差不齊,造成了一些新的矛盾。(1)農民日益強烈的平等要求與某些黨政機關和干部中的腐敗作風形成尖銳矛盾。有些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以權謀私、欺壓百姓,農民對這些腐敗現象切齒痛恨;(2)改革開放以來,農民民主意識和政策觀念普遍增強,可是有些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官僚主義嚴重,不傾聽群眾意見,引起農民的強烈不滿;(3)農民安居樂業的要求與社會治安嚴重失控之間的矛盾。近幾年農村社會治安秩序混亂,使農民失去穩定安全感,他們既痛恨犯罪分子橫行,又深怪國家懲治不力。2.經濟上,黨的三中全會以后,首先考慮到在農村解放生產力,實行了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包產到戶和經營權到農戶的大包干政策,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也最大限度地解放了農村的生產力。但是由于我國長期存在?quot;城市與農村的二元化結構,農村占比重大,城市占比重小,用城市的工業去背農村的手工勞動和八億農民,是難以承受的?,F實的選擇只能是先發展城市,先富裕工人,然后逐步帶動農村,逐步促進農民的生活水平提高。盡管這是一種迫不得已的必然選擇。但其具有很大的不公正性是顯然的。由于農產品價格與工業品價格的比例長期在一個極不合理的水平上,對農民利益的損害是嚴重的。據國家統計局測算,從1990年到1998年,糧食價格上漲1.2倍,而工業價格卻上漲了3.5倍;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4倍。國家給予農民的利益眉鄹癲罡窒恕W?990年到1998年,農產品與工業品的剪刀差無償剝奪農民總價值在12000億元以上。在用電、用水和稅賦政策上,對農民也實行了不平等待遇。城市道路都是由國家出錢修造的,而農村修路多數由農民集資修建;農村基礎設施投入幾乎是零。大型水利建設也考慮到城市防洪、工業用水和居民用水等。據有關資料顯示,國家用于農業的投入逐年減少。六五期間占全部投資額的10%,七五下降為5%,八五期間下降為1.9%。農業投資總額僅相當于國有單位房地產投資額的14%左右,這說明國家重視農業發展的問題沒有落到實處。相差的決不是一星半點。3.在公民應享受的基本待遇上,工人與農民也有很大的差別。盡管我國憲法規定,全部公民享有共同的教育權益。實際存在很大的差異?,F如今在落后的農村,九年義務教育達標率遠遠低于城市。人均擁有的教師、醫生相差3倍以上。在農村,不但教學條件差、學習條件艱苦,而且考大學也受到極不公正的待遇。同樣的高考分數,農村學生可能難以達到建檔分數線,而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卻能上很好的大學。例如1999年北京地區高考錄取比例已高達82%,而在四川、安徽、河南、甘肅農村,高考入學率僅有5%。許多很好的農村學生,分數很高也上不了大學。還有許多考生經過艱苦努力考上了大學,也因家庭交不起學費而輟學。這就是農村與城市在教育上的不平等。4.工人與農民的負擔不同。中央一再強調,農民負擔不得超過上年人均收入的5%。事實上,自從這一政策出臺至今,多數地區農民負擔一直高達10%以上,甚至20%。農民負擔重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勻皇橋┟穹從匙釙苛業奈侍庵?,有些地方还相当熏F亍S行┑胤膠筒棵徘閃⒚?,向农民乱瘦氝x⒙曳??、乱集资、乱摊艂恽滤嚽监P揮行┑胤叫楸ㄅ┟袷杖?,超限夺熱取村虓堲、侠_吵鋟?,强茢_┟褚宰蝕?;少数基层竸x孔鞣绱直?,恼n薹?,慧x?、菧集体簣F┟竦淖什?,甚至强行向农民蕽q瘴鎩U廡┒佳現氐厙址噶伺┟竦暮戲ㄈㄒ媯焐肆伺┟竦納?,伤?alpha;伺┟穸緣車母星?,規r鵒伺┟袢褐詰那苛也宦?br>坑農、害農事件屢屢發生。部分地區基層領導沒有認真貫徹中央的方針、政策,他們隨意挪用農業資金,或用于工業等開發項目,或耗巨資等蓋辦公樓、買豪華轎車,給農民的勞動報酬卻是打白條,擠農、挖農、

坑農等惡性事件大量發生,國家供給農民的糧棉“掛鉤”平價化肥和柴油被截留倒賣等問題反復出現;一些基層領導干部忘記了自己的人民公仆的身份,不關心群眾疾苦,只知道運用行政手段強迫農民交納各種稅款,等等。由于工業、城市的發展忽視了環境保護問題,也給農村、農民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據農業部調查:目前,全國被污染的農田達1000萬公頃,每

年損失糧食120億公斤;江河湖泊的82%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2800多公里河段的魚蝦基本絕跡,265萬公里的河流水質污染超過漁業水質標準,全國每年因污染造成突發性魚、蝦、貝類大批死亡達20萬噸。由于一些企業領導管理不善,沒有嚴把質量關,生產的生產資料如化肥、農藥等質量不合格,甚至故意以劣充優,以次充好,把一些假冒偽劣產品賣給農民,結果給農民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這些都引發了農民對工業及工人的矛盾。5.工人與農民在流動上自由程度不同。在加速工業化和現代化過程中,農業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然而,由于我國長期城鄉分割,限制人口自由流動,當開放程度擴大和人口自由流動增大后,城市設施不能適應需要,上百萬外地流動大軍在經濟發達地區的城市徘徊,不僅增加了社會成本,也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使一些地方政府極容易采取帶有濃厚地方保護主義色彩的措施。他們過分夸大外地勞動力流入帶來的問題,采取一些轟、堵、罰的政策,如在就業問題上采取“先城市、后農村,先本地、后外地,先本省、后外省”的“三先”政策,以保護城市和地方利益,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引起農村流動人口對城市的不滿情緒。由于法制不健全和管理上的疏忽,民工們的利益得不到可靠的保障。如:一些企業為壓低農村勞動力工資,經常以招學徒或新招工的名義招工,發低工資,三個月試工期后絕大部分都不被錄用,又新招學徒工或新工人;企業要求民工加班加點的事經常不斷;農村勞動者的安全衛生、醫療保障等問題難以得到有效解決,尤其是安全衛生方面,存在著嚴重的問題;一些企業還采取緩發工資、扣工資等手段控制工人;民工的人身安全在一些企業成了問題。同時,也應該看到,流動人口急劇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給治安管理造成了困難。由于勞動力流動帶有一些盲目性和無序性,外地人口進入發達地區的城市后,在其就業需求得不到滿足、沒有可靠的收入來源的情況下,易產生犯罪動機。據1999年北京市調查,北京市外來人口達450萬,在所有該年犯罪案件中,由外來人口作案的占56%,在外來人口聚居地所發生的案件中,外來人口作案的占70.8%,而在浙江村更高達91%。另據《光明日報》報道:外來人口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上海占53%,深圳達97%。城鄉矛盾在我國社會結構中是很復雜的。歷史的因素和現代的因素都可引發我國的城鄉矛盾。解決好我國城鄉矛盾,對我國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工農聯盟是鞏固人民民主專政、保持政治穩定的力量源泉和可靠保證。在社會進入全面轉型的新時期,由于在新舊體制的轉換過程中,利益主體多元化,利益關系明朗化,物質利益成為人們行為的主要驅動力,使工農、城鄉之間出現了一系列的矛盾和問題,直接影響到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影響到我國的政權鞏固、社會穩定。正確地對待、分析這些問題,找出解決問題的出路,成為一項刻不容緩的任務。(二)工農矛盾、城鄉矛盾的原因分析1.這是轉型期二元社會結構分化的必然表現。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我國開始進入了社會轉型期。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進一步加快了我國社會轉型的歷史進程。傳統二元經濟結構的典型特征是:一極是以大工業為主體的發展水平較高的城市經濟;另一極則是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村經濟。這種利益差別最直觀地表現為城市與鄉村的差別和對立。工農產品的剪刀差是城鄉差別的首要表現,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這個問題更顯得嚴峻。近年來,在農產品價格下降的同時,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指數卻不斷上漲,導致了農民增產不增收這樣一種結果。工農產業競爭力的強弱直接表現在工農產品的價格高低上,進而表現在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上。如果在城鎮居民收入中加上各種補貼和勞保福利,農民純收入中扣除各種不合理攤派和用于擴大再生產的費用后,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更大。在經濟差距不斷拉大的同時,其它方面如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勞動保護、環境治理、娛樂設施及其它社會公共福利措施等方面差距更大。農民們的社會地位大大降低,工農矛盾加大,工農聯盟日益松散。2.這是由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初期的無序所引發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初期,由于市場運行規則、市場機制不健全,由于人們對市場經濟認識上的偏差,出現了許多不正常的無序經濟行為,進一步激化了工農、城鄉矛盾。首先,農業生產對氣候、土壤、地形、森林等自然生態環境以及水利、交通、倉儲等基礎設施的依賴性都很強,而對自然環境的改造和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改造投資大、涉及面廣,個別生產者和個別單位無力承擔或不愿承擔。其次,在市場經濟利益機制的作用下,農業作為比較效益低的產業,不但吸引不了外部資金的投入,在農業內部也難以阻止資源向非農產業轉移。第三,由于市場體系發育不健全,宏觀引導和市場信息服務滯后,農戶的微觀經濟活動與大市場的對接還存在一定難度。由于廣大農民的文化素質較低,他們中的大多人并不了解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律,往往只能被動地適應市場,盲目性較大,常常被市場無序狀態所誤導,這勢必造成農民經濟利益受損,造成農業生產的滑坡。于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的收入與收成并不成正比,在價值規律的作用下,農產品增加時,往往農民收入反而下降;農業減收時,農民的收入反而增加。這種收入和收成的逆向運動,只有靠政府建立有效的宏觀調控機制來解決。第四,農業基礎地位不穩,國家政策失控、地方政策失當。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村問題是整個國民經濟的重要戰略問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農業的比較效益偏低,因此,容易出現忽視農業的現象,使農業的基礎地位受到沖擊。從領導層來看,領導農業的力量削弱,從黨政領導到一般干部,都忙于跑資金、找技術、上項目,把注意力放在見效快、收益大的產業,普遍忽視農業生產;從投入角度來看,對農業投入的資金減少,農業已成為國民經濟中最薄弱的環節,用于發展農業和收購農產品的資金被占,打白條現象屢禁不止;從糧食播種面積來看,1997年減少1700多萬畝,1998年減少2400多萬畝,1999年減少了3000多萬畝,有的地方亂占耕地、棄山撂荒現象嚴重;從農民的勞動成果來看,由于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幅度過猛、農產品價格相對較低,再加上各種不合理的集資攤派,農民勞動一年,所剩無幾,這就大大影響了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積極性。上述現象的產生,與國家政策失控、地方政策失當有很大關系。首先,農村經濟政策缺乏約束,落實與否全都一樣,甚至還會出現誰認真落實誰吃虧的現象。近幾年,雖然黨中央特別強調重視農業,特別是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對農業改革又專門作出了決議,延長農村土地承包30年不變。但是農業的現代化問題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而是要靠大量的資金投入,要靠農民比較效益的提高,要靠廣大農民積極性的提高才能解決的問題。解決中國工農之間的矛盾,必須加大政策的力度,必須有新的思想解放,必須認識到中國農村問題的嚴重性。(三)解決工農矛盾的政策思路1.必須加大調整農民利益的政策力度。農村,農民的根本問題是農民收入太低,特別是中國經濟進入快速發展時期,必須讓農民的收入水平逐步得到提高。改革開放以來,農民人均年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增長到1998年的2162元,增長了4.5倍(按不變價格計算),而城鎮居民人均由1978年的343元增長到1998年的5425元,增長了3.3倍(按不變價格計算)。但是絕對額相差很大。1978年僅相差210元,到1998年相差3300元,相差的絕對數1998年是1978年的15倍。農民的比較利益下降驚人。2.根據中國的實際大幅度提高糧食價格?,F在糧食價格與生產資料價格之比嚴重失調。盡管我國糧食價格同外國糧食價格已經接近,但是我國屬人多地少的落后手工作業方式,決定了糧食的基本人工成本是剛性的。中國糧食價格成本是由中國的人口與土地比例及農民務農收入的唯一性現實所決定的,決不能簡單與國際的糧價相比較。任何國家均對農業生產有各種各樣的優惠政策和財政補貼。農副產品的國際貿易競爭是十分激烈的。我國農產品的價格相對于自身的成本,相對于工業品的價格,相對于農產品的生產資料價格,總體來說仍然偏低。種糧無利可圖,種糧不賺錢的現象仍然存在。適當提高農副產品價格,是提高農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國家的糧食政策應該有新的重大改革,大幅度提高收購價格,提高存貯能力,加大補貼力度,嚴格管理糧食是當前的重要政策。3.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步伐。我們歡呼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為中國八億農民找到了解決溫飽的出路。但是如何讓8億農民富裕起來,這道難題將是全世界21世紀的第一號難題。中國的自然條件決定了中國不可能承受如此大的人口壓力。這么龐大的低素質人口從事簡單的農業生產,怎么可能走向富裕、走向農業現代化呢?這一點必須有充分的估計。我們從鄉鎮企業發展規律和趨勢可以看出,人口的教育素質和科學技術水平決定了包括鄉鎮企業在內全部產業的命運。而全面提高8億農民的文化教育水平,需要二代人的艱苦努力。這是決定中華民族未來興衰的大事情,這一點中央的政策仍需要加大落實的力度。4.國家財政應加大對農村和農業的投資力度。農民一方面收益能力低,一方面負擔重。除了千方百計提高農副產品的價格之外,另一個有效的辦法是盡可能減輕農民的負擔。中央財政可從這樣幾方面讓利于農民。第

一、加大農村、農業基礎設施的投資力度。水利、公路、灌溉系統全由政府投資,不要讓百姓攤錢。這一點應該像城市一樣,水、電、氣、通訊應該享受同等的待遇。特別是電價應該合理的收取,甚至應該讓利于農民,比城市用電、工業用電還要低很多才對。對農村興辦的各種符合環保條件的工業,應該加大優惠的力度,給予免征各種稅收的政策。第二,在農村應該真正實行全部的義務教育,讓每個青少年不支出任何費用均能享受良好的教育。國家應專項作出農村教育經費預算,甚至學生的生活像和文具基本消費應由國家全部承擔。這樣能形成一種農村比城市更優越的政策環境,讓全部適齡兒童都能受到很好的教育。第

三、徹底免除農民的一切不合理負擔。所有鄉村干部、教師、公安和全部管理人員的經費均應來自上級財政,不向農民伸手要一分錢。這一點完全能夠做到。每天喊減輕農民負擔,每天都在向農民身上“揩油”。國務院規定不得超過5%的提留款,一些鄉村干部巧立名目,變換手法地向農民勒索,讓農民痛恨不已。若真心為農民著想,就應該全力支持農民盡快致富,讓農民覺得在農村照樣生活得很好。這樣一方面可以減輕城市的壓力,另一方面可以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的發展問題。當然我們國家今天的財力是否允許這是一個極其現實的問題。首先國家每年應該有這方面的財政預算,可以逐年逐步實施。這同扶貧計劃還有區別。農村的整體機制,應該從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出發,先予后取,扶植發展是至關重要的。一些政策可以先從貧困的山區試點開始??傊?,中國的現代化,最終的標志應該看農業是否能實現現代化。農村、農民問題解決好了,中國的現代化才算真正實現了。我們的政策方向應該著眼于農民這個大群體,應該切記農民的利益,這是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先富階層與貧困階層的矛盾鄧小平理論中一個很重要的論斷就是:鼓勵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通過誠實合法的勞動先富起來,先富帶動后富,然后達到共同富裕。黨的富民政策的確造就了一大批中國新富翁。據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1998年,中國年收入10萬元以上的富裕家庭約有500萬戶。據中國社會科學院一項調查估算,中國目前家庭資產超過百萬元的約有1000萬戶。據國家統計局對城鄉居民儲蓄余額分析得出:1998年末銀行居民儲蓄余額53407.5億元中,其中81.5%的余額是由19.6%的富人存入的。最高的浙江省的溫州地區人均儲蓄額為7萬元,與最低的貴州的黔西南地區為210元相差350倍以上。中國有個先富者階層這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有些學者對先富者階層分?quot;暴富和先富兩個群體。對暴富者要采取打擊的手段。合法富者應給予鼓勵。(一)先富階層的心理分析通常人們所說的富裕階層大致分這樣幾種先富群體:1.個體戶和私營企業主。他們中許多人已成為名符其實的企業家,其資產高的已達幾億元。例如,東方集團張宏偉、希望集團劉永好、長沙遠大集團張躍等。2.部分各類企業的承包者。企業經營者階層。前些年他們利用租賃、承包和承銷等手段,得到了很多的豐厚收入?,F在許多承包者已成為老板,擁有了自己的企業。3.外商企業、三資企業的管理階層或白領員工。他們的經理層平均年收入在5~15萬之間,高的達50~100萬元,一般員工平均年收入在3萬元左右。4.部分影視名星、歌星、小品和劇創作者及演藝圈里的穴頭,他們收入通常是普通工人的幾倍或幾十倍。5.部分獲得發明專利,技術轉讓、遺產、饋贈等特殊富有者。有海外關系的一些人士,一些華僑家庭收入靠外界供給者。6.一些有權勢、有關系、有門路的能人,他們依仗各種錯綜復雜的關系網,依靠炒批文、炒貸款、炒股票、炒房地產、炒外匯、炒產權而獲得暴利者。他們的資產是巨大的。有專家僅就全國銀行信貸利差分析,每年國家將損失2000億元以上。大約每年國家銀行的信貸規模在5萬億元笥遙冶曜祭⒃嘉?0%~15%,也就是5000億~6000億元。以往企業要付出比國家法定利息高出1倍的價格才能得到貸款,也就是實際企業所付利息約在1萬億左右。國家入庫的利息僅有5000億~6000億元上下。銀行多收的5000億~6000億元利息,大約是三分之一用于銀行自身建設和投資,另三分之一用于大家的福利和小金庫開銷,剩下的三分之一將以各種各樣的名目和手段注入到個人的腰包。約2000億元的資產要養出上萬名先富者。這里有銀行系統的貪官,據不完全統計,10年間共有1100名各級行長被捕入獄,也有各級領導干部被法律制裁。近期查處的浙江寧波市委書記、中央候補委員許運鴻案件,實質也是一起金融案件,包括寧波市常務副市長謝建邦因在金融管理上利用職權大肆受賄,重用壞人,使國家蒙受巨額損失。金融、證券業的腐敗最為嚴重,給國家造成的損失巨大無比。7.利用國家體制變革時期的管理漏洞,大搞走私販私、貪污受賄、偷稅欺詐。特別利用價格雙軌制的漏洞,轉手倒買倒賣,有人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親朋好友及夫人子女謀私利。林林總總,先富者階層有一些是利用誠實的勞動而致富的,有一些是國家稅收政策的特殊照顧故意放寬而產生的致富者。許多個體經營者或私營企業若按照正常的稅收政策,其私人財富積累不會達到如此快的程度。在怎樣對待“先富階層”的問題上,社會上有兩種截然對立的態度。有人認為先富者絕大多數是靠合法致富渠道成功的?,F在過嚴地去追究怎樣致富,將會影響黨的富民政策的貫徹,不如正確引導致富者合法把資金用于投資社會生產,擴大社會就業,創造新的社會財弧R燦脅糠盅д呷銜雀徽咧杏邢嗟幣徊糠質強糠欠ㄊ侄沃賂壞?,是不正?摹氨└弧閉呷禾?,他们是删l岬摹岸玖觥?,是?Omega;貿溝濁逅愫統迷綺摹6雜誥蠖嗍儺綻此擔雜諞勻彼?、贪污受贿、袜噴W┧?、走私贩私、倒卖批文、疼x閆愕姆欠ū└蝗禾逵兇漚仙畹某鶚雍偷幸狻6雜誑坷投賂壞娜禾?,覡N芯磁搴脫瞿降某煞幀?國家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就必須要營造一個讓富人榮耀的社會環境。對先富者不能一概而論全都扣上“暴發戶”和“非法暴富”的帽子。但也不能讓依靠非法致富者逍遙法外。勞動人民辛辛苦苦創造的財富讓一些不勞而獲的貪贓枉法者任意踐踏,這是社會主義制度所不能允許的,也是勞動人民所不能答應的。有人簡單地把“暴富”群體的出現怪罪為黨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政策決定,這是完全沒有道理的。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們允許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允許剝削和雇傭工人的現象。這是憲法和法律允許的,但這同“違法致富”不是一個概念。私有制的存在,靠資本的增值賺錢,靠投資的分紅、靠股票的股息和銀行利息致富,這就是允許剝削現象的存在,這就是政策所允許的“不勞而獲”。從客觀上講,社會主義在轉型時期,由于整個經濟秩序要大調整,社會關系要大變革,經濟結構也要大重組,出現一些違背規律的現象也是意料之中的。關鍵是采取什么樣的態度和政策去規范、去取締、去懲治。在分析我國的先富群體時,一定要認真研究體制轉型時期,在哪些政策領域容易被暴富者鉆空子。我們只有不斷完善市場機制手段,逐步取消經濟運行中的雙軌制,制止和杜絕權力進入市場,完善各種經濟法律法規,才能有效制止各種犯罪行為。決不能因為產生了暴富者群體這個消極的東西,就懷疑我們市場化改革,懷疑我們的多元化所有制結構,這是不正確的。對先富者群體大致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躺在財產簿上貪圖享樂,只消耗財富,不再創造新的財富。其心理狀態是,有錢就花掉,生不帶來,死不帶走,應該盡情地享受玩樂。有些人怕政策變或怕自己的錢被沒收,把財產轉移到國外去,帶著孩子老婆到國外享受去。還有些先富者干脆把錢存在銀行吃利息。這類靠吃利息生活的先富者,給社會帶來的財富僅僅是自己的“消費支出”和“銀行存款”。另一類先富者,把財富作為自己大展宏圖的一個條件,作為資本金再投入到社會,其主觀上是為了賺取更大的資本,但客觀上已經為社會創造了新財富,提供了就業機會,創造了新的國家稅收。這種投資我們應該給予積極鼓勵。存在于先富階層中的財產轉移現象很值得重視,許多先富的老板以到國外辦廠的名義,把資產轉移到國外。這種情況的出現反映出兩個重要問題:一是部分私營企業出資者擔心國家的政策有變,認為轉移到國外更為保險;另一部分人的資產來源確有不合法的因素,擔心總有一天會暴露出來?,F在當務之急是引導先富者階層把積累的財富拿出來為全社會所用,增加社會就業,創造新的財富。對于一些違法犯罪分子,應該依照國家的法律給予嚴肅懲處。對于轉移資產到國外的私人企業主應該有兩方面的分析:第

一、中國企業走出國門創辦企業應該認為是一件好事。他們在國際競爭領域更能使企業進入快速發展的階段。無論從技術、管理和經營能力多方面將會學到許多先進的東西,促進企業的成長,提高企業經營者的素質。但是也有可能受到國外高手的競爭,生產經營陷入新的困境,甚至在不長的時間內就會被淘汰出局,被迫破產。第

二、部分先富者本身就不想再有大的作為,到國外純粹是為了貪圖享樂。他們羨慕資本主義社會的燈紅酒綠,利用前半生的“勞動成果”好好去享受一番。無論哪種情況,在世界經濟逐步走到一體化的今天,出國辦企業都是允許的,也是應該鼓勵的。若要留住部分企業把資金投向國內,有效的辦法是讓投資者感到中國的政策最適合企業的發展,最適合資本的增值,最適合企業家能力的發揮。事實上,自90年代以來,中國已成為世界上最具有吸引力的國家之一。中國已成為吸引外資最多的國家之一。中國的市場是一個發展型的市場,中國經濟已連續20年保持了9.7%的增長率,居全世界第一位,這是因為中國是一個發展中的國家,由于實行了市場化的改革,使經濟發展充滿了巨大的活力,社會經濟一片繁榮?,F今全世界500家最大的企業,70%的已進入中國市場,許多企業在中國的投資已達到相當的規模。美國通用、IBM、摩托羅拉,德國的大眾、奔馳和日本的三菱、三井等著名的跨國公司都在中國建立了工廠,投資上億美元甚至幾十億美元。許多跨國銀行的總部也搬到了中國。中國無疑成為世界上最后一個巨大的市場。因此,企業發展最為有利的地點之一就是中國大陸。吸引國內外投資者最大的政策應該是對全部企業實行平等一致的國民待遇。這是促進中國經濟發展的根本性措施。(二)消除先富者與貧困者矛盾的政策思考自從先富者階層的出現,社會相對貧困者的“仇富”心態日趨激烈。不斷惡化的社會治安,也有“仇富”者心態失衡因素的影響。相當一部分人沒有正確認識“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重要意義。也有一部分人對于“平均主義”、“大鍋飯”仍然有些津津樂道。他們看到自己的收入與一部分人的收入相差如此懸殊,心態極不平衡。特別是前些年出現的“搞導彈的不如賣茶蛋的”、“拿手術刀的不如拿剃頭刀的”現象出現,“富了許多不該富的人”,“窮了一些有知識、有文化、有能力、有水平的人”。這些現象更是引起了許多人的不滿。更進一步激化了民眾對“先富者”的仇視情緒??茖W制定一套合理的分配政策是正確貫徹“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政策的關鍵一步。1.嚴格規范國家的稅收政策縱觀“先富者”的財富積累,許多一夜之間產生的暴富者,除了有政策漏洞之外,很重要一點是我國稅法不健全造成的。在發達國家,每個人的收入明細表是極為清楚的。每一筆收入均有政府監督下的透明帳目。依據每筆收入,國家首先審定其收入的合法性,然后依法征繳應交的所得稅。如果我國每個公民都按照國家稅法所規定的所得稅依法納稅,那些億萬元富翁、千萬元富翁是不可能產生的。因為國家所得稅法規定,萬元以上的收入要按45%的稅率上交所得稅。那些年收入幾十萬元至上百萬元的高收入者和私營企業主,他們按期交納所得稅之后,所積累的財產將成倍減少,資產積累的速度也會急驟下降,不可能產生出那么多的百萬富翁和千萬、億萬富翁。資本主義社會的資本家快速的形成和快速的發展,也不是個人資產的快速增加,而是隨自己的公司財產日益擴大,是自己控股的企業資本的壯大,而不是自己的個人收入增大,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除個別有特別技術專利型的智力公司如:比爾蓋茨之外,許多公司的資產并不是屬于某一個人。公司董事長和總裁也是年薪制,他們也將交納數額很大的個人所得稅。其收入與公司的增長并不成比例,相差的很遠。而在我國,許多私營企業、承包型企業、假集體企業、有限公司往往把公司的全部盈利都算在一個人身上,說他自己擁有多少億資產。其實法人財產同個人的實際財產所有權并不是一回事。這需要另行分析和核定,并不是企業法人代表一個人完全所有的。許多依靠鉆國家政策的空子而獲得的巨額收入,例如靠金融詐騙、土地轉賣、倒賣國家批文、走私販私、非法經營而獲得的收入,也屬于逃避國家稅收的問題。因為國家對于個人收入的監督不到位,資金的流向不明確,個人的消費不加強管理,使許多公款私用,公款報銷,公款私存,許多問題普遍存在。高收入者的來源問題不查不問,使許多非法暴富者長年逍遙法外,并且繼續以非法手段肆無忌憚地侵吞國家的財產,踐踏勞動人民的辛勤成果。嚴格稅法,特別是依法完善“個人所得稅法”是制止暴富者階層產生的重要途徑之一。2.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健全各項經濟法規制度當前我國立法制度和立法程序已比較規范和完善,相繼出臺了許多經濟法規。但是,現今仍然存在兩個很重要的問題。一是有法不依的問題比較嚴重。各地執法的水平和政法隊伍的素質都存在很大差距。另一個問題是法律的配套體系和全方位的改革需要抓緊解決。出現收入分配不公的主要原因來自于經濟體制問題。由于政策上的偏差和政策法律體系的不配套、不完善或者部分領域出現了“真空”,就有許多不法分子利用各種機會大肆侵吞國家財產。例如:金融信貸政策問題,藥品和各種建筑承包、發包回扣問題,土地批租問題,設備和物資進出口問題等都需要法律的配套完善和嚴格執法,才能使不法收入者無機可乘。3.堅決杜絕權力進入市場中國經濟出現混亂的主要根源在于:權力進入市場,這是極其可怕和危險的。在我國權力腐敗是人民群眾切齒痛恨的,也是同社會主義制度格格不入的。權力腐敗是掌權者拿人民賦予的權力在地下搞錢權交易,運用人民的信任搞損害國家、損害人民的丑惡勾當。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有這樣幾個出路:第

一、完善和嚴肅黨紀和法紀。對于踐踏黨的紀律,損害黨的形象的各種腐敗分子,無論職務有多高,無論過去功勞有多大,都應該像處理建國初期劉青山、張子善案子一樣,一點不能手軟,堅決果斷地給予嚴厲懲處。第二,要建立和完善黨和政府的約束監督制度。這一點至關重要。僅有現在的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和行政監察部門還遠遠不夠。要有獨立的監督機構,讓人民群眾和新聞界介入監督序列。不要怕執政者出丑,不要怕出了幾個敗類而損害自身的形象,越是從嚴治黨、治軍、治政,廣大人民群眾越擁護。實事求是是中國共產黨的靈魂,如果我們能堅持有錯必糾,有惡必辦,人民群眾就會內心佩服,就會從根本上支持我們的各項事業。第三,加快產權制度改革,提高經濟立法執法水平。為了讓資源盡可能通過市場去配置,必須加強產權法人人格化的改革。國有企業實行產權主體、資產增值、受益分配多方面的全面改革,使權力在經濟活動中的角色逐步弱化。政府采購徹底去掉其神秘的面紗,增加透明度,真正實行公正、公開的招標競爭方法進行。特別應對金融、證券、建筑工程、行政執法部門和部分權力部門實行嚴格的監督管理。對于各種侵吞國家財產,以各種名義浪費和踐踏國有財產的現象和行為實行更加嚴厲的制裁懲治辦法。這樣才能保障國家經濟秩序的正常運行,才能使市場經濟切實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產生重要的基礎作用。4.加快中西部地區的發展速度現今所形成的貧富差距,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地區差異而引起的。由于受自然條件和歷史的影響,我國東西部差距自改革開放以來正逐步擴大。據1999年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統計數據,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最高的上海已達到28400元,而貴州省僅為2424元,相差12倍。若按小地區計算,差得更遠。我國的深圳、溫州等發達地區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已達10萬元以上,而相對貧困的陜西省的商洛地區、貴州的畢節地區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僅有1500元左右。相差50倍以上。因此解決地區差距問題至關重要。中央政府已經在近些年把財政投資方向逐步轉移到向中西部地區。特別是八五以來,國家財政的基礎性投資,中西部的投資總額盡管比東部地區小了很多,但是其增長速度比東部地區仍高出2至3個百分點。這充分說明國家利用財政轉移支付手段,正在逐步培育中西部地區的經濟增長點,使中西部的資源優勢逐步轉化為經濟優勢,在未來的發展事業中,實現全國經濟的均衡發展。腦力勞動者同體力勞動者之間的矛盾盡管隨著社會的發展,許多行業的工作崗位已不再有嚴格的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之分,知識分子的界線越來越難分清,但是廣大人民群眾依然是社會進步和社會發展的主要推動者和創造者。鄧小平把科技稱為第一生產力,正說明科技在我國乃至在整個世界都是至關重要的。如何在重視發揮知識分子的作用的同時發揮工人階級和農民階級的主力軍作用,是我黨歷來處理各種主要矛盾的一個焦點問題。目前知識分子群體和其他社會群體仍然存在差別和矛盾。腦力勞動收入和體力勞動收入倒掛是這一矛盾的主要表現。腦力勞動是知識分子階層區分其他社會階層的標志。腦力勞動是復雜勞動和高效益勞動。為了取得這種能力和機會,腦力勞動者本人及家庭不斷地進行了大量的投入。對此,社會應當予以補償。但在事實上,現在體力勞動者的收入比一般腦力勞動者的收入高,有的甚至高出好幾倍。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報酬的倒掛,表明了分配關系倒掛。分配關系的扭曲,其結果直接影響了人們的價值取向,導致腦力勞動者急功近利,忽視甚至放棄本職工作,造成人才往國外流動和人才內耗;同時造成“讀書無用”再度泛濫,影響新一代的腦力勞動者的成長。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收入倒掛在目前是很嚴重的。1952年前后,知識分子與工人收入是大體平均略有差別。教授最高工資是機械工人最高工資的2.4倍,一般知識分子比同齡工人的工資高出10%左右。1957年以后,腦體工資逐漸拉平。1977年以后,工資幾次調整,知識分子的平均工資有所提高,但由于體力勞動者有活工資,包括獎金、計件超額工資、各種津貼和加班費,收入增長幅度更大些,腦力勞動者收入相對下降。盡管有資料顯示,高學歷者相對收入已有所提高,但就全國而言,這種狀況還沒有得到徹底的改變。腦體勞動收入倒掛挫傷了知識分子的積極性,加深了知識分子階層與其他社會群體的矛盾。目前,由于腦力勞動者收入水平太低,教育戰線出現了“老年的要退,中青年要走,大學生不愿意來”的現象??蒲腥藛T要求調離科研單位,機關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也普遍受到影響。有學歷、有學位、有才華、學有專長的知識分子大出國,學成不歸,高級人才大量流失。知識分子工資待遇下降,意味著知識貶值。過去的“讀書無用論”是因為有人說“知識越多越反動”,新的“讀書無用論”是因為群眾從收入對比中感到“讀書越多越吃虧”。適齡兒童不愿入學而去當童工,新文盲人數大量增加,有的地方高達30%。中小學生流失、輟學的人數劇增,大學生厭學相當普遍,研究生退學從商屢見不鮮。社會需要知識分子,但又不給他們適當的報酬,是不行的。在談到知識分子階層同社會其他階層的矛盾的時候,還不能不指出知識分子階層同干部階層的矛盾。這兩個階層部屬于有較高社會地位和文化水平的階層。但是,由于歷史和現實各種因素的制約,干部階層的處境和實惠要比知識分子好一些,甚至還在某種程度上存在著干部階層相對于知識分子階層的優越感。但是,面對著改革開放的新形勢,面對著干部“四化”的新要求,干部階層中的不少人開始動搖,而知識分子中的不少人躍躍欲試。但我們沒有像一些國家那樣,在這兩個階層之間建立起聯系,以便使他們之間便于流動。中國知識分子歷來的理想是關心政治,“學而優則仕”,因而在事實上對干部階層的地位威脅最大的是知識階層。這就使雙方的階層矛盾在所難免。今天我們也欣慰地看到許多像王選教授、柳傳志教授等一大批優秀知識分子,率先走出院所,用科技贏得市場、贏得成功?,F在中國第三代先富階層中,依靠技術、管理、經營而成為億萬富翁者已不在少數。知識經濟的時代,標志著知識分子將成為21世紀經濟發展中的一支主力軍。知識分子依靠其高智能的勞動贏得更實際的高收入已成為新的趨勢。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主與其他階層的矛盾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主是兩個在勞動方式等方面區別于工農兩個基本階層的獨立階層。他們為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在實現社會閑置資金、技術和勞動力的結合從而形成社會生產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他們本身的不成熟,也由于畢竟他們多少是以生產資料私有制為基礎的,所以與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基礎的其他階層難免會發生矛盾。就目前而言,這些矛盾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社會對個體及私營企業的存在和發展缺乏正確的認識。傳統觀點認為,社會主義革命的任務就是社會占有全部生產資料,把資產變成社會成員的共同財富,社會實行直接的勞動交換,不再存在商品貨幣關系,這樣個體和私營經濟也就不復存在。但歷史的發展充分證明,在公有制占主體的情況下,社會主義社會還存在多種經濟成分,商品經濟不但不能取消,還必須充分地發展。但是,有些人現在還對發展個體經濟及私營經濟難以理解,以至在實際工作中,有關個體私營經濟的許多政策和規定,在一些地方、部門得不到很好的貫徹落實。例如,歧視、排斥、刁難、打擊個體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現象還時有發生。一些個體勞動者思想上仍有顧慮:怕露富,怕政策多變,怕生老病死無保障,怕經營不下去重新就業困難,等等。這就難免使他們產生對其他階層,特別是享有“國家人”身份的干部階層、工人階層的抵觸心理,從而引發為階層矛盾。個體勞動者及私營企業主的素質相對而言不是很整齊。從社會來源看,構成我國城市居民主體的是國有、集體企事業單位的工人、專業技術員、干部、管理人員、辦事員、商業服務人員等。在以往的時期,他們一般有較穩定的工薪收入、勞保福利、公費醫療條件以及根據連續工齡計算而獲得的住房、退休金等有利條件,因而,脫離這個群體而做個體經營的人數比例一直不高。構成個體及私營企業主階層的主體是待業人員、退休人員、社會閑散人員等,甚至包括大量“兩勞”人員。素質過低導致他們在與其他階層交換勞動、交換商品的過程中,比較容易出現非規范行為,如強買強賣、缺斤短兩、欺行霸市。他們與其他階層的矛盾,往往是由這些矛盾引發的。稅收政策不當等因素造成的個體戶和私營企業主收入過高。盡管個體戶及私營企業主的社會來源及教育地位決定了他們素質較低,但沒影響他們獲得高收入。他們的高收入、高消費給其他階層的成員造成了強大的心理壓力,強烈地刺激著其他社會階層,激發了其他階層的不滿情緒。在這種情況下,產生社會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從另一個角度看,由于受保守觀念影響和階層、個人利益因素的制約,其他各階層對個體、私營者的高收入也有不能正確對待的問題。不少人對個體私營經濟的高風險低保障等因素認識不足,而總是從自己的身份優勢出發去看待他們的收入優勢,難免造成心理不平衡,從而加劇階層矛盾。干部階層與其他各階層的矛盾在整個人民內部矛盾的復雜體系之中,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矛盾(干部與群眾的矛盾)是人民內部矛盾的主要表現。正如劉少奇所指出:人民內部的矛盾,現在是大量地表現在人民群眾同領導者之間的矛盾問題上。社會利益分配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要通過管理與被管理的矛盾體現出來。社會主義是一種社會組織功能很強的社會制度,在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關系上,各級官員往往成為利益分配工作的操作者。這樣,各級領導就處在許多矛盾的焦點上。由于改革是對原有社會主義生產關系、社會結構的重新調整,難免要觸動一些社會群體的利益,而各項改革政策都需要各級領導來貫徹,因而這一矛盾就顯得更加突出。例如,我國原有的價格體系已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價格體系改革勢在必行。而這體系的每一次調整,又都會影響相當一部分群眾的利益,這樣,社會情緒就會直接指向政府,而政府的政策、法律、制度的執行者又是領導者。特別需要指出的是,近年來,一部分領導干部嚴重的腐敗行為,又加劇了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矛盾。黨和國家工作人員中的官僚主義者以及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的嚴重違法亂紀等腐敗分子,雖然為數不多,但嚴重危害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引起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和反對。由腐敗現象導致干部與群眾的矛盾,在相當一些地區和部門日益激化,其主要表現有兩方面:權力腐敗現象引起了廣大群眾的強烈不滿,導致黨和政府威信的下降。首先應當肯定,我們的黨員干部,包括領導干部大多數是好的和比較好的,腐敗分子只是極少數。但是同時應該承認,由于面臨改革開放和發展市場經濟的考驗,與我們黨和國家以往的歷史時期,特別是50年代、60年代相比,人際關系日益出現金錢化趨向,商品交換原則已經比較顯著地侵入黨內政治生活和國家公務活動中。因此,程度不同的以權謀私的腐敗現象相當普遍。其中觸犯黨紀政紀,進而觸犯國法的盡管是少數,但他們的行政級別、人數、大案、要案均有逐年上升的勢頭。這些黨政干部雖然是少數,但卻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引起了群眾的強烈不滿。相當一部分干部嚴重脫離群眾、脫離實際,致使干群關系緊張。權錢交易、以權謀私的權力腐敗盛行,嚴重官僚主義、主觀主義、形式主義的腐敗作風是毒害我黨肌體的大敵。如原泰安市委書記胡建學,在大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5年之間受賄66萬元)的同時,為了繼續往上爬,以獲得更大權力,大搞浮夸虛報、嘩眾取寵的一套騙術。1994年泰安市村及村以下產值實際是40多億元,他卻報出260多億元;財政收入5億多元,他吹成12個億。下級上報的數字他不滿意,就指示再去好好算算,看能不能算出新的數字來,其官僚主義、主觀主義、形式主義腐敗作風多么令人吃驚!更為普遍的事情是,許多領導干部、領導機關只顧為自己子女、家屬、親友和小團體謀福利,而很少想到基層廣大的老百姓,特別是那些還處于貧困狀態的老百姓。正如有的群眾批評他們坐的車子越來越豪華,通訊手段越來越發達,但卻距離老百姓越來越遠了,了解老百姓的疾苦越來越少了。他們主要靠聽匯報指導工作,而匯報的水份又往往非常大。即使坐車子下去,也是走馬觀花,根本無法了解實情??傊?,過去我們黨的干部和群眾之間的那種親密魚水關系,在相當一些地方和部門已經變成了若即若離的油水關系,這是我們不能不正視的事實。端正黨風,密切群眾的聯系,牢記我黨的宗旨,深入進?quot;三講教育,是當前我黨的一項中心任務。今后,隨著社會階層進一步分化,各種階層矛盾仍會存在,并且有可能形成一定范圍內的階層沖突。因此,在這種矛盾不可避免的情況下,如何正確處理這些矛盾就成為更加重要的問題。

第五篇:當前我國農村社會各階層分析

——探尋黨和國家政權在農村社會的階層基礎

楊華

【摘要】當前農村社會被分化成精英階層、富人階層、中上階層、中農階層、中下階層、貧弱階層和灰色勢力等7個不同的階層,它們有著各異的構成、職業分割、利益取向、關系重心、價值觀念和政治態度,對農村政治社會的影響差異也很大。說明農民不再是鐵板一塊,黨和國家政權在農村的階層基礎也不再是所有均分土地、居住在農村的“農民”。通過對不同階層的秉性、功能和利益關系的分析,本文認為中農階層是農村政治社會穩定、黨和國家政權在農村的階層基礎,是堅強的依靠力量;中下階層是中農階層的盟友,是可以團結的對象;貧弱階層是救濟、扶助的對象;切忌將中上階層對土地私有化的想象變為土地制度變革的方向;應該警惕富人階層滲透進黨和國家政權內部,慎言“富人治村”;謹防政治精英與富人階層、灰色勢力同流合污,結成利益聯盟;要求嚴厲打擊灰色勢力對農民的侵害和對政權合法性的侵蝕。并主張,在農村社會高度分化的今天,只有認清“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才能制定正確的政策以團結真正的朋友,攻擊真正的敵人,鞏固黨和國家政權。

【關鍵詞】農村;社會階層;中農階層;社會資源;政權基礎

一、問題的提出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其中之一是農民由原來清一色的從事農業勞動、收入水平相對平均的群體,分化成為經營多種職業、收入差距不斷加劇的不同階層。農村社會階層分化是指固守在土地上的農民大量轉移到國民經濟的其他領域,從而改變自己的社會身份,成為其他身份主體的過程。[①]這個過程從分田到戶之后就開始出現,但前十年分化并不明顯,直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各階層才開始明朗化、清晰化,也就從這一時期起,學術界對農民分化問題的大量研究成果也次第出現。

一般認為,農村社會階層分化不是社會封閉機制限制社會流動的結果,而是市場化改革和制度變遷帶來的社會流動機會的增加,促成了我國農民從計劃經濟時期的相對均等化向階層分化的轉變。具體而言,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是農村社會階層分化的重要前期,它促成了農民在農業部門內的最初分化,之后出臺的鼓勵農民向非農產業發展、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的一系列政策,使農民的職業分化走上了快速發展的軌道,而城鄉戶籍制度的松動,則使農民的身份轉變有了可能,另外,對外經濟開放加速了我國農民分化的歷史進程。[②]近來又有研究表明,土地流轉對農村社會階層分化與重塑起到了至關重要的推動作用。[③] 農村社會階層的分化,使農村社會的利益主體和利益來源多元化、利益關系復雜化、利益矛盾明顯化,形成了極其復雜的利益新格局和社會矛盾新體系,從而給社會利益協調和人民內部矛盾的處理提出了新的課題,特別是非農化過程中出現的階層間的利益矛盾,如若處理不當,就有可能演變為社會沖突,危及社會和諧發展。[④]因此,之所以要研究農村社會分層,就是要通過客觀描述農村現實生活中農民之間因擁有各種資源的不同而形成的實際差別,揭示資源配置、地位獲得的社會機制,分析農民之間差異的社會影響、社會意義以及社會對這種差別應有的價值判斷,并為應對這種差別及由此帶來的社會問題而制定適當的社會政策提供理論依據。[⑤] 如此一來,為了更好地研究農村社會階層分化,明確研究的問題意識,面對一個分化的農村社會在邏輯上就應該追問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分化后的農村社會各階層的實際狀況、特性是什么,它們有什么樣的政治態度、價值觀念,各階層相互之間關系的性質如何,以及它們作為分化主體的實踐對農村社會將產生什么樣的政治社會效應?

第二,為什么當前農村社會出現階層的高度分化,農村人財物不斷地大量流入城市,而農村卻并未出現人們所預想的社會動蕩與道德混亂。除了基層黨和政府有所作為外,農村內部是否有分化出來的接應力量,有穩定的中堅力量存在? 第三,如果說在農村改革之初、農村社會分化較小的情況下,黨和國家政權在農村的基礎是均分土地、普遍受惠的所有農民的話,那么在農村社會階層高度分化、利益高度不一致、人員高度流動的今天,農村中的哪個(些)階層會是黨和國家政權在農村的基礎和堅定的支持力量?

第四,按照一般邏輯,一個社會既然有分化的機制,就必然會有其整合的機制,在現代西方發達國家,在其階級、階層高度分化的情況下,中間階層(中產階級)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它的“中間價值”——預留社會政策調整空間,以緩解上、下兩層的矛盾沖突,起到了社會整合的效用。[⑥]那么,在我國農村,有沒有一個主導的階層會作為農村社會階層分化之后的整合力量而存在?

然而通觀既有研究,它們較少涉及上述根本問題,于是不可避免的會有如下缺陷,一是對農村社會各階層間的關系及其對農村政治社會的影響泛泛而論,多未論及到實質;二是,將農村社會各階層當作均質主體來論述,平均著墨,不愿意看到農村社會分化后的主導階層及其主導作用;三是,問題意識多來源于西方社會階層理論,而沒有從我國農村的實際問題出發,更沒有站在黨和國家政權基礎的高度提出問題和解答問題;四是,意識不到階層(階級)分化理論的邏輯起點是源于西方社會的歷史經驗,而我國農村社會的分化自有其內在的邏輯,因為自然村落社區內的農民不僅生活在一個“人地”持續緊張的關系中,也不僅生活在一個階級剝削的關系中,還生活在一個以血緣、地緣為紐帶的熟人社會中,他們之間的關系不只是冷冰冰的純粹經濟學意義上的關系,還是血緣親情、人情面子的文化網絡,[⑦]等等。 因此,既有研究雖然在農村社會分層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做出了很多成就,但總體研究水平并不盡人意,且有生搬硬套西方理論、簡化切割中國經驗的嫌疑,中國本身的問題意識不明確,研究成果難能服務于中國社會的發展和本土社科理論的建構。

鑒于此,本文拋磚引玉,從上述問題意識出發來探討我國農村社會階層分化問題,尋找農村社會的主導階層,探索農村階層分化后黨和國家政權的基礎和基本支持力量。本文將從社會資源、尤其是土地占有與耕種的角度將農村社會劃分為精英階層、富人階層、中上階層、中農階層(中等階層)、中下階層、貧弱階層、灰色勢力等7個階層,并在分析各階層特性、相互關系的基礎上,論證“中農階層”作為當前農村社會的主導階層,在分化的各階層中發揮著潤滑和整合的功能,是農村政治社會和國家現代化建設的穩定器,同時也是黨和國家政權在農村的基礎。

二、農村社會分層的標準:以土地耕種為線索的考察

西方關于社會分層的研究迄今為止建構了三大理論傳統,即馬克思的階級理論、韋伯的多元分層理論與布迪厄的消費分層理論。馬克思主義認為社會劃分為階級是人們在生產過程中的地位決定的,而社會生產與生活中的地位差別,構成社會階級階層結構的事實,對這種事實的把握和認識是社會學認識和理解社會結構及其運動規模的重要路徑之一。[⑧]韋伯及其尊崇者的多元分層理論將財富、權力和聲望作為三位一體的標準將人們分成不同的層級,在研究中則主要以“職業”為操作手段。布迪厄在上述二者對立的基礎上另辟蹊徑,認為將人們劃歸為不同的階層不在于其占有財富的多寡,更重要的是他們消費了什么,消費了哪個階層的物品。[⑨] 具體到我國農村社會階層分析,抽取職業為標準的多元分析理論運用得較為廣泛。影響較大的有,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末,陸學藝、張厚義依照職業、使用生產資料的方式和對所使用生產資料的權力,將改革開放以來的農民分為農業勞動者階層、農民工階層、雇工階層、農民知識分子、個體勞動者和個體工商戶階層、私營企業主階層、鄉鎮企業管理者階層、農村管理者階層等8個階層,這一劃分由于比較切合當時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得到了多數的認可。[⑩]進入九十年代,陸學藝又隨著農村社會的發展變化修正和調整了對農村社會階層的劃分,將農村劃分為10個階層:農村干部、集體企業管理者、私營企業主、個體勞動者、智力型勞動者、鄉鎮企業職工、農業勞動者、雇工、外聘工人、無職業者等。[11]另有,林后春依照農民從事不同職業及其特點將農民劃分為17個階層,分別是單純農業勞動者階層、以兼業為輔的Ⅰ兼業農階層、以兼業為主的Ⅱ兼業農階層、不穩定兼業農階層、農村工人階層、城市農民工階層、農民企業家階層、農村文化階層、農村技術階層、農村鄉務管理者階層、鄉鎮企業管理者階層、個體勞動者階層(包括個體工商戶階層)、私營企業主階層、宗教職業者階層、游民階層、反社會階層、準社會階層等。[12] 相對于多元理論分析路徑,以階級理論分析農村社會階層的研究較少,這既有歷史的原因,也有意識形態的緣故。陸益龍依然主張,作為馬克思主義理論的重要構成,階級階層分析法為人們認識和理解社會提供了一種極為實用的工具,即便當今時代階級斗爭不顯得那么重要,但對階級階層結構的把握依然是認識社會現實的重要切入點。他運用馬克思主義階級階層分析法,研究認為新中國農村社會結構在60年的變遷過程中,階級階層結構經歷了從制度變遷型的平等化結構到政治運動型的平均主義化結構,再到市場轉型的多云分化結構的轉變,并發現改革開放后盡管農村內部的階層分化加大,但并不存在矛盾的、對立的階級階層關系。[13] 隨著農村消費結構的變遷與分化,不少研究也開始從農民的消費結構切入對農村社會分層的研究。例如,陳文超研究發現,農村社會中不僅存在消費分層,還存在著一種消費分層機制,即農民的主動消費與被動消費,從而相應產生了在消費社會中處于主動與被動地位的消費階層現象,他為此將當代中國農民劃分為炫耀型消費階層、攀比型消費階層、實用型消費階層、生存性消費階層、貧困型消費階層等五大階層。[14] 對上述幾大大傳統研究徑路并非沒有批評者。毛丹、任強就曾指出,一方面整個多元分層理論本身就存在理論上的張力,另一方面認為農村還不具備進行職業分層的條件,因為在市場經濟、較高的社會流動率和社會流動的自由、社會的工業化程度較高這幾個方面農村都是不成熟的。而這些都是職業分層標準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同時,以職業作為分層標準忽視了馬克思分層理論中的社會分層的積累性的問題。所以他們主張從社會資源的角度研究我國農村社會階層分化更具有廣泛的適用性與包容性。社會資源包括經濟資源和象征性資源,它對于農村分層研究而言應該更具有解釋力。[15]而從消費角度切入分層的最大困境在于,廣大的中西部農村的消費分化現象并未凸顯出來,并且強有力的村莊規范抑制了人們的消費膨脹和炫耀性競爭,因而各階層的消費沖動都被限制在一個中等的水平線上,無法彰顯分化效應。[16] 本文擬采用社會資源的視角研究農村社會分層。按照毛丹等人的定義,經濟資源是指獲得經濟報酬的能力,象征性資源包括所有潛在的和現有的能夠對自己或別人的生存、發展機會產生影響的資源,比如知識、權力、社會關系、身份地位等。經濟資源與象征性資源可以相互轉換。[17]但是,毛丹等人在闡述社會資源時,并沒有把農村最重要資源的“土地”納入分析的視野,也就是說在研究農村社會分層過程中忽略了土地的影響因素。而事實上,稅費改革(取消農業稅)之后,土地的占有與耕種,無論在質還是量上,都對農民的經濟資源與象征性資源產生著重要影響。土地的占有與耕種應該作為農村社會分層的一個基礎性標準,具體來講有以下幾點理由:

其一,土地占有與耕種的多少與收入多少成正比。從20世紀80年代初到80年代末這段時期,由于分田到戶調動了農民種地的積極性,加上集體時代興修的水利設施發揮作用以及化肥、農藥、良種的普遍使用,農民在這段時期是增產又增收;但從80年代末開始,由于農民負擔日益加重,許多地區的農民不堪重負,種地不劃算,于是出現大量土地拋荒現象,村社內土地自發流轉也在這一時期開始;2004年取消農業稅后,國家不但不再向農民收取任何稅費,反而還向農民發放各種補貼和實施各項支持力度越來越大的惠農政策,種田逐漸變得有利可圖,并且如果耕種一定規模的土地,家庭純收入還十分可觀。

據我們在湖北江漢平原、安徽蕪湖農村等地調研情況來看,一個家庭耕種8—40畝土地,無需兼業或外出經商務工,年純收入可大1.2—2萬元,如果耕種40—100畝土地,年純收入可達3—4萬元,而耕種超過100畝土地,則很容易虧本。在農村,一筆擁有2萬元左右的年收入,可列入中等略偏上水平,家庭生活就會過得悠閑、愜意而沒有生存的壓力和競爭的壓力。[18]因此,如果農民占有與耕種8—100畝土地,其收入就會隨著土地耕種的增加而增加。

其二,土地占有與耕種的多少與村社內部關系質量成正比。農民在村社內部的關系網絡的質量是其社會資源(象征性資源)的重要衡量標志——一般情況下,關系越廣、質量越高,說明他在村社內的地位越高,可支配、利用和調動的資源越豐富,他在農村社會的層級中位置就高,反之則低。

當前農村的普遍特點是,農民的職業分殊嚴重、流動性越來越大,這就造成兩大普遍現象,一是村社內部自發土地流轉頻繁,二是流動、外出的農民在村時間越來越短,即農民之間在村時間的不一致性。結果是,大量土地流轉至一部分農民手中,這部分農民耕種8—100畝不等的土地(且多為20畝左右),而無需再外出務工經商而能收入可觀,因而在村的時間比其他農民要多。

按照農村內部的邏輯,之所以村社土地會自發流轉到這一部分人手中,而不是其他人手中,是因為這部分人一是在村里家族、親戚、朋友多,后者按照“差序”原則將土地流轉給他們,二是這部分人在村里本來就人緣廣、好為人、道德高尚,外出的人放心將土地流轉給他們,而不擔心會有不良后果。從調查的情況來看,耕種土地越多的農民,這兩個方面都比較突出。

另外,耕種土地越多,留在村里而不外出兼業、務工或經商的時間就越多,他們充分利用這部分時間與其他農民交往,關心、扶助因人口流動帶來的留守老人、婦女和小孩,因而這部分農民較外出人員與村社其他家庭的關系要深刻和厚重得多。且因為耕種土地越多,利益關系就越束縛在土地上,就越希望土地耕種的基礎設施建設完備,就越需要與他人合作共同建設與維護,因此就越需要與其他農戶建立良好的關系。

總之,無論是從獲得土地的方式來講,還從在村時間來講,土地耕種越多的家庭,其在村社內部的關系質量都比土地耕種較少或不耕種土地家庭要高得多,兩者呈正相關關系。

其三,土地占有與耕種的多少與超村社關系網絡大小成正比?,F代性進入農村后,農村社會也逐漸開放與活躍起來,超出村社的關系網絡對于農戶的生產、生活和交往也變得十分重要,因而超出村社的關系網絡也是評判農民社會資源多寡的重要標準。土地的占有與耕種在以下幾個方面與超村社關系網絡相關:

一是耕種的土地越多,農民在土地上的生產要素投入就越多,就越要與農業生產資料等供應主體打交道,如與農機商、農技結構、農藥化肥銷售商的來往頻繁; 二是與糧食收購商有密切往來,及時掌握糧食等商品的供銷情況,否則就會導致信息不對稱,耕種的土地越多就越要往這方面花功夫;

三是這部分人耕種的土地,有很大部分來自他們在外工作、經商、定居于城市的親朋好友,后者多是農村出去的“成功人士”,能夠給在村種地的人提供資金、信息和其他關系資源。

這樣,土地占有與耕種的多少就會同超村社的關系網絡的大小成正相關關系,而不是人們通常所說的,留在農村種地的人都是“老弱病殘婦幼”[19]。“老弱病殘婦幼”只是耕種土地較少,因而超村社關系網絡較小的那部分人。 其四,土地占有與耕種的多少與接近鄉村政治權力程度成正比。在我國政治權力依然集中大部分資源的客觀環境下,跟政治權力越接近的人,毫無疑問,其社會資源、尤其是象征性資源也將是越多的人,這部分人定然會處在較高層級。在農村,接近鄉村干部群體,就意味著接近鄉村政治權力,與鄉村干部群體越是強關系,就說明越接近鄉村政治權力。鄉村干部、特別是村干部主要是與束縛在土地上的農民打交道,二者打交道的頻度和深度與農戶耕種土地的多寡有很大的關系:

一方面,農民耕種土地越多就越關心土地上的收益,也就越在乎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與完善,同時也越在乎國家的惠農政策、越關心國家土地制度安排的動向,而這些情況都與鄉村干部有莫大的關系,因此這部分農民就會主動與村干部建立強關系;

另一方面,鄉村兩級在農村的主要工作是保障農村社會安定、農業生產安全,搞不好就會被“一票否決”,而耕種土地越多的農民在村時間越長,也就越了解農村情況,也最懂得農業生產的安全風險所在,因此鄉村兩級的農村工作還得仰賴這部分農民,因而也會主動與他們建立良好的關系。

甚至,許多耕種土地較多的農民會被安排為村民小組長,直接服務于鄉村兩級組織,與鄉村政治權力就更接近了。之所以讓這部農民擔任小組長,是因為他們不僅在村時間長,了解農村情況,而且重要的是他們農業上的收入可觀,生活無憂,有充足的時間去做上級安排的事務和處理農村駁雜的瑣事。因此就一般情況而言,土地占有與耕種越多,農民跟鄉村干部的關系就越近,其獲得的政治資源及由此而來的經濟資源、象征性資源也就越多,二者呈正相關關系。

綜合上述四點,土地能夠在農民獲得經濟資源與象征性資源上發揮著重要作用,占有與耕種土地較多的農民能夠獲得較多的經濟資源與象征性資源,反之則少。當然,除了土地的占有與耕種之外,在農村要獲得經濟資源與象征性資源還有其他的方式,諸如經濟、權力、知識與社會關系,在階層分析中不得不考慮這些因素。

三、當前農村社會各階層狀況及其特點

以下的論述將以土地的占有與耕種為基礎,結合經濟、權力、知識和社會關系等獲得社會資源的方式,將當前農村社會劃分為精英階層、富人階層、中上階層、中農階層(中等階層)、中下階層、貧弱階層、灰色勢力等7個階層。

1、精英階層。精英階層是指直接握有社會資源的人,他們的生存權利和發展權利都會得到最充足的保障,[20]包括政治精英、知識精英與經濟精英,其中經濟精英在當前黨和國家的政策里具有獨特的政治意涵,下面會將它單獨作為一個獨立階層來考察,即富人階層。

政治精英主要由現任村兩委干部、退休村干部以及村民小組長組成,他們是農村政治、經濟和社會的主要組織者和管理者,是黨和國家在鄉村的代理人和方針政策的執行者,約占農戶數的1-3%。政治精英的主要特點是:首先除小組長外,他們大部分的經濟利益不從土地上獲得,而是依靠科層體系內固定的工資收入(或退休工資)以及豐厚的灰色收入,這樣一方面他們擺脫了經濟壓力,生活較為寬松富裕,另一方面他們的利益關系在村社之外,從而使得他們無需對村社投入更多的時間、精力與情感;其次,由于政治精英的利益關系、發展機會不在村社內部,因此他們社會關系網絡也主要是超出村社之外,他們交往的層次要高于普通村民,而與村社內部的關系較弱,尤其是取消農業稅之后,鄉村干部基本上“懸浮”于鄉村社會之上,[21]不再與普通村民打交道;最后,除了小組長外,他們基本上不再耕種土地,而將土地流轉給他人耕種,他們作為農村管理者對轄區內土地上的建設與投資不再熱心。

知識精英是指居住在農村從事技術服務、文化教育的人,主要包括農技員、教育工作者、醫務人員、傳統文化人(如主持儀式的老禮生),約占農戶數的1-3%。這部分人的文化素質和政治素養都比較高,他們不耕種土地或耕種較少土地,依靠其文化技術使家庭經濟收入較為穩定,掌握一定的社會資源與象征性資源;他們對農村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較為關心,有極大的參政議政、建設農村的熱情,也有較強的正義感和道德優越感,敢于對農村政務和不良現象發表意見。但是由于農村參政議政的渠道越來越封閉、農村社會“人心不古”、金錢主義邏輯當道,使他們的意見無法表達、他們的熱情被潑冷水,從而極大地挫傷了他們的政治熱情,產生政治無力感,因而這部分人在人際關系上逐漸退出農村社會,與普通農民的交往越來越淺、不再關心村社事務。

2、富人階層。指農村通過經商、投資辦實業及其他門道而擁有數十萬到數百萬不等的年收入,這部分人在東部沿海農村較多,在內地農村較少,一般在農戶數的1-3%之間。雖然人少,但是作為一個擁有龐大資產的階層卻富含極大的政治意義,因為近三十年來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政策都鼓勵由富人出來擔任村干部,以帶頭致富和帶領群眾致富,簡稱“雙帶”。這種村治現象被熱捧為“富人治村”。 富人階層有如下幾個特點:一是不再耕種土地,或將土地流轉給他人,或撂荒;二是他們的社會關系網絡和利益關系不在村社內部,而擁有廣泛的超社區關系網絡;三是與農村其他階層關系較為淡薄,不太關心普通農民的生產、生活和交往狀況,也缺乏建設村社、融洽村社關系的興趣和熱情;四是有極大的參政議政的熱情,與縣鄉村干部有密切關系,不少人被推選為村干部,或縣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五是不關心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方針政策,但熱衷于向黨和國家索取有利于他們的政策和措施,等等。

因此,富人階層雖然居住在農村,或擁有農村戶口而居住在城市,但他們的關系網絡、利益關系、精神歸屬、社會關照早已不在農村,即便擔任村干部,或者名義上作為農村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但他們的階層屬性決定了他們不可能代表真正的農民,不可能作為建設農村的力量、維護農民利益的代言人而存在。從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的調研情況來看,所謂的“雙帶”富人干部,也極少起到了真正帶領群眾致富的作用,相反,他們恰恰充分利用了自己的政治地位、農民身份謀取私利、排斥其他農民參與農村政治。[22] 這個階層不會輕易脫離“三農”身份,而只有當利用這個身份將農村利益攫取一空之后,才會徹底脫離農村,否則他們會一直將“農民”扮演下去。他們是農民中的“偽裝者”。

3、中上階層。這部分農戶主要是舉家外出經商農戶,占農戶數的10%左右,年收入在3萬元至10幾萬不等,他們是外出經商的成功者,他們的經濟資源較為豐厚,也擁有一定的象征性資源。這個階層的主要特點是:首先他們不再耕種土地,將承包的1—3畝土地全部轉出,基本上不會再回村耕種土地;其次,他們全家、全年在外經商,利益關系在村外,家庭主要成員都較少在農村生活、居住,因此與村社內部的關系較為淡薄,也不熟悉農村的情況,他們甚至認為貧弱階層也與他們一樣生活在溫暖的雨露中;再次,如果有老人留在農村,他們會與農村中的中農階層搞好關系,希圖后者照料,而與其他階層較少來往;又次,他們與村干部接觸并不緊密,沒有參政議政的熱情,既不關心農村建設,也不關心農村的人情世故、世風道德;最后,他們不關心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政策,也沒有希望政策向他們傾斜的企圖,等等。

這個階層是農村中的“獨行俠”,當他們與農村沒有任何瓜葛之后,最終將完全脫離農村。所以他們甚至希望農村土地能夠自由買賣,這樣他們就可以將土地賣出去,而不是廉價或無償轉出去。據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在湖北沙洋、京山、南漳等縣農村調查,占當地農戶8%—11.5%的中上階層不再占有與耕種土地,或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末農民負擔沉重的時候直接丟掉土地,或近些年通過“搭地賣房”的方式,將土地賣給他人,從而脫離與農村的關系。[23]

4、中農階層。這部分農戶不僅在土地耕種上是中等規模,土地上的收入在農村也是中等水平,因此是農村的中等農戶階層,簡稱“中農階層”,占農戶數的15-20%左右。中農階層是土地流轉時代的創造物,大概而言,自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以來,由于人口流動和職業分殊,農村自發土地流轉開始頻繁出現,經過15年左右時間的實踐與沉定,農村土地逐漸流轉到一部分農戶手中,他們耕種著村社的60%—80%的土地,每戶耕種13—100畝不等,收入在1.5萬—4萬元之間,但多數耕種在20畝左右,年純收入在2萬元左右。

自己原有6—8畝土地,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中期開始轉入土地,到取消農業稅后,其耕種的土地在13畝—40畝不等。夫妻兩個都在家務工,兩個勞動力加一臺拖拉機,就能將這些田地精耕細作地種好,除了收割要請大型機械外,一般不用另請勞動力幫忙。這部分農戶的收入在1.5萬—2萬之間。這個收入在農村算是中等以上,有了這個收入,家庭生活就比較殷實、從容,孩子的學費、建房子娶媳婦、老人的贍養都不成問題,因此即便冬季農閑時間,男子也不再需要外出務工,而是留在家里享受悠閑的生活。

這部分農戶可以不再轉入更多的土地,而是隨著年齡的增長,如60歲以后就種不了太多的土地了,便開始轉出土地,直到沒有勞動能力時將土地完全轉出。 如此,中農階層耕種相對較多(中等規模)的土地,且大部分利益訴求在土地上和村社內部,按照上文詳述的“土地占有與耕種”的標準,他們將具備以下稟賦: 第一,經濟收入高,家庭生活殷實,日子過得無憂無慮,不用為生計操心、沒有競爭壓力,因此總是精神抖擻、精力充沛、心態樂觀向上。

第二,生活比較悠閑,空閑時間較多,可以用于社會交往的時間也就較多,他們的交往能夠活躍大量“人財物”流出后的小農村社。

第三,土地耕種較多,在村時間就多,對村社內部方方面面、各家各戶都比較熟悉,這樣就便于照顧那些因人口流動帶來的留守“老弱病殘婦幼”,可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營造一個穩定的、無后顧之后的“大后方”。

第四,主要工作是務農,因而時間安排就較為靈活、機動,這樣的人適合于擔任工作時間不固定、事務繁復駁雜但角色很重要的村民小組長,以及鄉村兩級組織在農村的代理人。 第五,利益關系主要在村內,經濟關系主要在土地上,因而樂于見到村社內部各階層、各戶關系融洽,也樂于帶頭解決村內矛盾、糾紛,帶頭履行社會責任,如修建農田水利基本設施等。

第六,中農階層之所以會轉入人家的土地,本身說明他們既是家族、兄弟、親朋較多的人,即勢力大,也是村社內部道德較為高尚的人,即能夠以德服人,因而他們敢于介入各階層矛盾,協調各階層利益關系,甚至敢于抵御混混等灰色勢力對普通農民的侵害。

第七,中農階層與政治精英有互相借用的關系,并需要經常向知識精英請教相關的農業技術知識問題;其他階層中的外出務工戶、經商農戶、半工半農戶、兼業農戶等,因為留守有家庭、老人、婦女、小孩、病號等需要中農階層全程照顧,因而有交好于中農階層的理由;中農階層在農村家族、親朋勢力大,連鄉村混混都要敬畏他們三分,輕易不敢惹;富人階層若要選任村干部、被推選為縣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要交好于中農階層,因為中農階層往往“握有”大量選票,以及擁有或多或少的建議、推薦權。因此,中農階層在村社內部幾乎與各個階層都有交情,上下關系融洽,左右逢源、八面玲瓏,這樣的人適合于做階層之間“中間人”和“調處人”。

第八,中農階層超社區的關系網絡較廣,能夠代表下層農民完成某些超社區的交往,如作為擔保人向銀行借貸、向農資商家賒賬,以及作為中間人、搭橋人與縣鄉村各級政府打交道,等等。

第九,中農階層接近鄉村政治權力,與村干部關系交好,他們既受惠于這層關系,也可以充分利用這層關系為下層農民謀福利,傳達農村、下層農民的實際需求,亦向下層農民傳達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從而可以作為國家與農民關系的連接人。

第十,中農階層的利益關系幾乎完全在農村、在土地上,最知情農民缺什么、農村需要什么、農業到底怎么搞,也最關心黨和國家在農村的各項政策,因此他們狀況應該成為農村政策評估的晴雨表,他們的訴求、心聲應該作為政策制定的主要依據。

總之,中農階層是農村中獨立、自主、自為的階層,因而是農村中的主導階層。

5、中下階層。這個階層包括四部分人,一是舉家外出務工農戶,二是半工半農戶,三是以兼業為輔的Ⅰ兼業農戶,四是以兼業為主的Ⅱ兼業農戶,占總農戶的50%左右。夫妻倆外出務工農戶承包1—3畝土地,將土地全部轉出去,務工收入在5千—1萬元之間;半工半農戶和以兼業為主的Ⅱ兼業農戶承包4—5畝土地,既不轉出也不轉入土地,而自耕,家庭年純收入在5千—1.2萬元之間;以兼業為輔的Ⅰ兼業農戶承包6—8畝的地,再轉入他人3—4畝,一般耕種8—12畝地,收入在1.2萬—1.5萬之間,很少達到2萬元。這個階層的主要特點有: 首先,他們擁有少量經濟資源和社會關系網絡,尤其是超社區的關系網絡。 其次,除了舉家外出務工不耕種土地外,其他農戶都耕種少部分土地,并且在村居住一段時間,他們有部分利益關系、社會關系在村社內部,但他們也有很大部分利益關系在村外,因而他們關心村社、建設村社的熱情沒有中農階層高。 再次,他們的主要勞動力要外出務工、經商或兼業,其留下來的家庭其他成員,尤其是“老弱病殘婦幼”就需要在村的中農階層照應和扶助,因此他們就要交好和受制于中農階層——按照中農階層定義的村社規范行事、不破壞中農階層營造的村社共識,否則外出的“大后方”就不穩當,就不放心外出。從這點講他們是不獨立的階層,可視為中農階層的同盟軍——籠絡了20%的中農階層,就等于團結了45-50%的中下階層。

又次,他們經濟收入不高,要為生計奔波、為稻粱謀,因此他們沒有閑情逸致、精神不充沛、生活不從容,因而對農村政治事務、村社事務既沒有時間關心,也沒有那份熱情。

最后,由于目前他們的很大部分利益關系在村外,他們不太關心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方針政策,對農村政策的變動不敏感、不在意。 這個階層是農村中的“冷漠者”,他們除了要極力討好中農階層外,與其他階層的關系半冷不熱,但他們終究不是獨立的、自為的、能夠影響農村政治社會事務的階層。

6、貧弱階層。根據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在湖北江漢平原、安徽蕪湖農村的調研來看,這個階層占農戶的7.3%—12%之間。[24] 這部分人耕種較少的土地,一般在1—3畝的樣子,不轉入人家的土地,有的家庭甚至還因故轉出土地,因為鰥寡孤獨、既缺少技能又缺少勞動力、好吃懶做、常年有病號等緣故,他們不僅土地上收入較少,而且無法(沒有)外出務工、經商,基本上沒有多少社會資源可以利用,最基本的生存權利也受到威脅,他們是農村社區中的邊緣人口。[25]他們在村社內部的關系網絡如此之狹窄,以至于中上階層甚至不知道有這么一群人,更不用說他們能夠影響、結交其他階層,只有中農階層會向他們伸出橄欖枝。

貧弱階層有時會利用“弱者的武器”[26]、上訪等向鄉村組織要補助、救濟,以至威脅村干部,多數時候則是通過“中間人”——中農階層向鄉村組織反映自己的問題和需求,因此也常常交好和尾隨于中農階層;他們是農村基層組織照顧的對象;因此,他們不是一個自為的、有力量的階層,而是依附于其他階層、特別是中農階層的弱勢群體;

7、灰色勢力。這部分人主要是指農村中的“混混”,在普通農民看來他們是不務正業,以暴力或欺騙手段謀取利益,危害農民人身和財產安全,擾亂鄉村生活正常秩序的群體。[27]灰色勢力人數不多,一般不會超過村社人口的1%,但能量很大,他們侵入農村基層組織體系,與鄉村干部結成利益聯盟,從中截取國家和集體的大量資源。這不僅影響到農民對自身的安全感受和對國家政權性質的判斷,稀釋國家政權在鄉村社會的合法性;而且,還帶來了新一輪的政權和治理的“內卷化”,即國家本是希望通過向鄉村社會輸入資源來“購買”合法性,不料資源輸入越多,灰色勢力與鄉村干部合謀截取的資源也就越多,國家資源和國家政權的合法性流失得就越多,形成惡性負反饋。[28] 農村灰色勢力一般不耕種土地,以在灰色地帶謀利求取生存,擁有相當的經濟資源。他們多是欺軟怕硬、攀附權勢、貪圖錢財之徒,一方面與政治精英、富人階層關系曖昧,甚至結成利益聯盟,另一方面盡量不去招惹中農階層,乃至給后者面子,而如若與其他階層發生利害關系,就會拳頭相向,以暴力解決問題、獲取最大的利益。他們超社區的關系網絡較大,與村社外的混混結成“鄉村江湖”,多混跡于城鎮,一旦農村出現流動資源(如土地開發、征用,國家惠農工程、資金輸入,等),他們就會集聚而上以暴力攫取。盡管灰色勢力在江漢平原農村為人們所艷羨,甚而將自己的子弟送至混混團伙以趨利避害,[29]但他們在大部分農村尚不具有道德上的合法性,沒有群眾基礎,一旦國家政權機關下力氣打擊,就會得到群眾的擁護。

總結以上分析,農村社會各階層在村社內關系質量、在村時間、超社區關系網絡、利益關系、與其他階層的關系、接近政治權力程度、對農村政策的態度等方面,都存在著還在拉鋸和擴大的差別,而且這些差別的確與“土地占有與耕種”標準密切相關——土地占有與耕種較多,則上述指標正向增高,反之則低(見表1)。這些差別足以說明農村社會的階層結構、利益格局、社會關系、矛盾性質等發生了劇烈的變遷,進而意味著農村政治社會穩定、黨和國家政權的階層基礎有了新的變化。

表1 農村社會各階層狀況

所占農戶比例耕種土地面積在村與否村內關系超社區關系利益來源與利益關系與村干部關系政治社會態度經濟資源(年收入)象征性資源

精英階層政治精英1-3%無,轉出在村弱很強村外;科層體系內部——蛻變為基層特殊利益集團≥2萬,灰色收入多多

知識精英1-3%無,轉出在村強較強教育體系內部;關心農村弱擁護黨的領導,但對基層干部不滿≥2萬多 富人階層1-3%無,轉出有時在村很弱很強村外,利用農民身份謀取政治利益很強利用黨給的地位謀利,進行政治投機≥20萬多

中上階層約10%無,轉出不在村最弱較強村外,不關心農村無希望土地私有化,不關心其他農村政策2-20萬較多

中農階層15-20%13-40畝全年在村很強強全部在村社、在土地上較強關心和擁護黨的農村政策2萬左右較多

中下階層45-55%或轉出;或4-12畝部分時間在村較強較弱部分在村社、在土地上,部分村外較弱不太關心農村政策,在政治態度上跟著中農階層走5千—1.5萬較少

貧弱階層約12%1-3畝全年在村較弱很弱全部在村社、在土地上很弱不關心農村政策,跟著中農階層走≤5千缺少

灰色勢力1%無,轉出部分時間在村弱較強村外,謀取國家、集體和農民的資源強關注國家輸入資源政策,以謀取私利≥2萬較多

四、農村社會各階層的政治社會態度

面對一個利益主體和利益來源日益多元化、利益關系加速復雜化、利益矛盾逐步明顯化的農村社會,已難再籠統地說農村政治社會穩定、黨和國家政權的基礎是包括所有農村社會成員在內的“農民”。那么,當前農村社會各階層中,哪個(些)階層會是農村政治社會穩定、黨和國家政權的階層基礎呢?下面對每個階層逐一進行考量。

精英階層中的政治精英是農村政治社會事務的組織者和領導階層,是黨和國家政權體系的組成部分和基層治理的代理人,他們占農民的比例極小,他們掌握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政權機構,是維護農村政治社會穩定的基本力量,但不構黨和國家政權的基層基礎。更何況,農村的政治精英正在加劇蛻變為脫離農村社會、攫取國家和農村利益的特殊利益集團,嚴重影響黨和國家在農村的形象及政治合法性。

知識精英在參政議政、介入農村社會事務中不斷碰壁之后,要么噤聲、關起門來兩耳不聞窗外事,要么成為農村中的“怨婦”,整天抱怨社會、埋怨農村黨政干部,越來越難以發揮積極作用。但是,如果給予他們以“平臺”,建構讓他們參政議政的政治機制和社會導向,以他們的秉性和知識分子的士人情結,知識精英就能成為黨和國家在農村可資利用的積極、正面因素。

富人階層的利益來源不在土地上,利益關系不在村社內部,且與除村干部群體外的其他階層沒有多少來往和利益瓜葛,即便他們擔任村干部或代表、委員之類的公職,也不能代表農民的利益,沒有群眾基礎和社會威望,無法調動和帶動其他階層的農民。他們擔任公職之后,往往陽奉陰違,以公謀私,擴充自己的財富基礎。[30]更重要的是,富人一旦以炫耀財富而出任村干部等公職,就會在農村社會形成政治排斥機制,即形成只有“有錢人才能擔任村干部”的道德輿論,使其他階層的人喪失了參與村莊政治的道義基礎,使農村出現富人階層的“寡頭統治”,最終將導致農村社會階層間的矛盾、隔閡擴大和激化,造成農村政治社會的分裂和不穩定。[31]因此,富人階層不但不是黨和國家政權在農村的階層基礎和可以依靠的力量,而且是黨和國家要提防乃至嚴控的階層,在政治和治理層面要謹防“富人治村”。

中上階層(即外出經商階層)所有的利益關系、社會關系幾乎都在村外,他們已經或者將要完全脫離農村而在城市定居。因此,這部分人一般不牽涉到任何農村政治社會事務,也無法影響農村政治社會事務,農村政策的制定和調適無需考慮這部分人。但是,這部分人的土地還在農村,他們主張更激進的土地私有化政策,以使土地能夠自由買賣,這樣他們就能將土地高價賣掉,或者留在農村等著升值,或者放在那里作為鄉愁,或者成為不在村地主,[32]等等。而且恰恰這部分人在城市離新聞媒體近,有能量表達自己對土地的私有化想象,進而被媒體放大為所有農民的心聲。黨和國家的農村政策要警惕這部分不在村農民,切不能以他們對土地制度的想象來安排農村土地制度。

中下階層奔波于生計、忙里偷不了閑,無心于農村政治社會事務,是農村政治冷漠的階層。盡管如此,一方面他們有一部分利益關系和很大部分社會關系在農村、在土地上,最終還得回到農村、回到土地上,而且有一部分中下階層可能會逐漸轉入土地而上升至中農階層,因此他們對農村政治社會事務、對黨和國家的政策有一定的關切熱情;另一方面他們是不獨立的階層,有求于因而受制于中農階層,在很大程度上將聽令于中農階層的調遣,而中農階層則因其利害關系、稟賦而最關心農村政治社會事務和農村政策,因而在這兩個方面中農階層將對中下階層有引領作用。如此一來,如果中下階層不是農村政治社會穩定、黨和國家政權的階層基礎的話,那么這部分占農戶45-50%的人群也是可以團結的對象。 貧弱階層在經濟資源和象征性資源都處于農村的最下層,他們在生存、人格、地位以及社會影響上都依附于中農階層,難以對農村政治社會事務產生獨立影響。但在極端的時候,他們會通過“弱者的武器”、上訪、死纏爛磨等方式要挾農村基層組織,產生不良政治社會后果。貧弱階層是黨和國家政策救濟、扶助和安撫的對象,在政策上對他們的傾斜最能體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和共產黨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灰色勢力是近年來破壞農村政治社會穩定、擾亂人心、教唆他人上訪、攫取國家利益、腐蝕干部隊伍、消解農村基層組織合法性的罪魁禍首,理應是黨和國家政權嚴厲打擊的對象。但近年來農村基層組織卻與鄉村灰色勢力結盟,企圖通過灰色勢力治理農村和攫取國家輸入農村的資源。這是引狼入室之舉,不及時糾正,終將危及黨和國家政權的根基。

上面分析了農村七大階層中的六個,既有打擊的對象,也有扶助和利用的對象,亦有團結的對象,唯獨尚未論及依靠的力量,即階層基礎。只剩下中農階層未及敘述,那么中農階層能否堪當此重任?

在農村社會階層結構中,階層之間并不是均質存在的,有主要關系和次要關系之分,而主要關系是農村社會結構內部的關鍵變量,它制約著其他方面的關系。從上一節對中農階層“十大稟賦”的敘述中,可知中農階層幾乎與其他每個階層都發生著較強的關系,這些關系的變化會影響農村社會階層的整體結構,它是個階層相互關聯的結點。然而在地位上,中農階層與其他階層不能等量齊觀,它是農村社會中的主導階層。但是,主導階層是否就可以成為農村政治社會穩定、黨和國家政權的階層基礎?

五、中農階層是黨和國家政權在農村的階層基礎

以下從中農階層在農村各領域中扮演的角色,及由其稟賦釋放出來的價值來闡述這個問題:

1、中農階層營造外出務工經商人員的“大后方”。由于中農階層的存在,農民流動時代的村社才依然是倫理與生活的共同體,才是外出經商人員的“大后方”。 中農階層在以下幾個方面完成了村落倫理與生活的重構,一是他們的身影活躍了農村。誠如上文所言,中農階層是個很悠閑的階層 ,既不為“五斗米”發愁,又有大量閑暇的時間,因此他們打發時間的一個重要渠道是走門串戶,“今天到這家打麻將,明天到那家打牌,要不然就是無所事事地閑聊”。 甚至只有他們,才能夠活躍村落公共生活和文化生活,因為只有他們才能夠在村落里到處跑、各家跑——老人走不動了,小孩走也沒用,婦女因為禁忌不好到處走,年輕人沒時間走,打工回來一段時間就走了,對村子也不熟悉。

二是他們有時間、有熱情照顧在村的老弱病殘婦幼,為在外打工的農民營造一個穩定、安全、沒有后顧之憂的“大后方”。舉家外出經商、務工,或者家里的男子外出務工的家庭,許多事情都需要其他人的照應、幫忙,比如房子、老人、婦女、孩子留在家里需要人照顧,尤其是老人,以及諸如架電線、修電器、調解糾紛、干比較重的活、拉水泥、建房子、割稻子、斥責壞習慣、找鄉村干部辦事„„老人、孤兒寡母的搞不成這些事,那么就需要在家的中農階層去接應、處理這些事情。這些事情處理好了,一方面外出務工的人就放心將老人、孩子留在農村,安心地在外工作,另一方面也使農村變得安定和諧、有人情味和富有道德意涵,倫理和生活共同體才依然存在。

總之,正因為中農階層留在農村,才使得農村富于生機與活力,富于道德與傳統,也因此外出經商、務工的人還對它有想往和牽掛,也因此對農村有份敬畏,還想著要回來,也回得來,同時也還對之投以情感,而不是蔑視,更不是回來搞破壞,回來占便宜。

2、中農階層是農村社會各階層之間的潤滑劑、緩沖器和整合力量。農村社會利益關系如此復雜、階層分化如此劇烈,農村卻并未出現階層之間巨大的沖突,更沒有所謂的“階級矛盾”,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中農階層在各階層之間扮演著潤滑劑、緩沖器和整合力量的角色,它使得分化的農村社會在另一個層面上重新整合起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中農階層及時調處各階層、家庭之間的摩擦和糾紛。農村社會分化之后,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各階層間的摩擦、矛盾與糾紛,如普通農民與政治精英因后者的腐敗、不作為等緣故產生互不信任、工作中的正面沖突;下層農民與富人階層因價值觀念、生活習慣以及相互鄙夷等緣故產生的矛盾、沖突;知識精英因道德優越感、正義感等秉性與政治精英、富人階層摩擦出的各類火花;富人階層、中上階層因土地流轉與轉入土地的農戶之間矛盾;以及各農戶之間日常性的摩擦;灰色勢力見利忘義,欺占下成農民的利益,等等。中農階層與各個階層都存在著某種強關系,而且他們本身具有道德性以及家族等勢力,因而有能力在各階層間來往穿梭,從中斡旋,將各類矛盾糾紛摩擦及時解決。

二是中農階層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協調各階層之間的利益關系。農村社會分化之后,利益關系是各階層之間最重要的關系,這個關系處理不好就會出大亂子。農村的利益關系主要表現為公共利益的分配與貧富差距問題。在公共利益分配問題上,中農階層會極力主張向中下階層和貧弱階層傾斜,緩和政治精英、富人階層以及灰色勢力從中攫取的程度,以平衡利益分配。貧富差距是客觀存在的問題,無法通過劫富濟貧達到平衡,但中農階層可以說服上層人通過讓渡一部分利益的方式,使下層農民也受惠,從而消除上下層的緊張關系。典型的如,富人階層經商、開礦、搞工程、搞建設等,則可通過中農階層的中介,將業務交給下層農民去做。

三是中農階層溝通下層農民與精英階層、上層人士的關系。中農階層是溝通中下階層、貧弱階層與政治精英、知識精英、富人階層以及中上階層的橋梁。下層農民因其經濟資源、象征性資源的嚴重缺失,在社會交往中往往被排斥在上層人士的交往范圍之外,無法與后者建立聯系以獲取相關的經濟資源和象征性資源。如果按照這個剛性結構發展,就很可能造成下層農民與上層人生的隔離,以及出現社會資源上的“馬太效應”,富者恒富,貧者恒貧。但是因為有中農階層這個橋梁在,上下就可以交流,下層就有機會借助上層的社會資源上升至上層,形成良性社會流動。例如,貧弱階層可以通過中農階層的中介,達到與政治精英接觸以獲取救助的目的,或與富人階層發生借貸關系以救急或繳納子女學費;中下階層可以借助中農階層的關系,轉入上層人士要轉出的土地,從而上升至中農階層;下層農民可以通過中農階層向政治精英表達政治態度及對農村公共品需求的表達;而政治精英則可以通過中農階層的人脈關系,籠絡下層農民,博取選票,等等。

四是中農階層定義競爭規范,使農村社會競爭保持在一個各階層都能接受的程度。農民盡管分化成不同的階層,但是大部分農民依然還共同生活在一個社區內,那么哪個階層的競爭規范、價值標準會成為整個社區公共的行為準則呢?在大部分農村地區是中農階層的行為準則具有共公性。這可能源于它既是農村社會的中間階層,又是主導階層。就前者而言,中農階層在經濟上較為充裕但不是富得流油,因此沒有消費的焦慮,卻也不會過分消費,由它定義的競爭規范和標準(典型的如辦酒席的規模與檔次),中下階層能夠承受得起,貧弱階層雖然有難言之隱,但達不到也不會覺得丟太大的臉,而上層人士按中農的標準去做,也不會覺得太掉身價,依然能夠獲得面子和聲譽。就主導階層而言,中農階層能夠通過他們的行為、力量、德行將自己的規范、價值貫徹到農村社會生活中去。 因此,中農階層定義的競爭規范和標準,是各個階層都能夠接受、又能體現差別的公平的規范,因而能夠整合各個階層,而不會引發階層之間的惡性競爭、妒忌成性、相互鄙夷,導致社會各階層的分裂。

假設農村社會的規范是由富人階層定義的話,那么廣大下層農民根本無法達到標準但又必須參與競爭,因此不能在競爭中獲得社會地位、面子和榮耀,會產生人生的失敗感和無意義感,并可能將之歸結為富人階層,階層之間的“氣”就此生發出來,就會產生或明或暗的階層斗爭,如暗地里報復富人階層、阻撓他們的發展、破壞他們的聲譽,等等。富人定義的社會規范,是對大部分人不公平的行為準則,應盡量避免它上升至村社公共層面。

3、中農階層最愿意承擔社會責任,是農村社會的主要建設者和維護者。中農階層不僅有穩定和建設農村的需求,而且有能力維持農村穩定和建設農村。 就前一個方面而言,中農階層是農村的常住者,他們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利益都在農村,農村的不穩定,就意味著他們的家庭和生活不穩定,農村建設不好,意味著他們的生產、生活和交往都要受到很大的阻礙,利益損失較大。例如,他們不希望農村的生活受到外來混混的干擾,因而對外來混混有很強的抵觸情緒;還如農田水利建設方面,他們是最積極的建設者和響應者,他們不會做釘子戶和落后分子,因為他們所有的利益都捆綁在土地上;又如,中農階層在興修道路、機耕道的工程上,都是積極的出錢、出工和出力者。

在維穩和建設的能力方面,中農階層不但有相對豐厚的資金,能夠出得起維穩和建設方面的費用,不為這些費用發愁。另外,正如上文所言,中農階層在農村血緣、親情、朋友眾多,其本身就是一股很大的勢力,這股勢力向穩定方向發展本身就是穩定的基礎,同時它又有能力控制、阻撓乃至熄滅不穩定因素、力量的孳生和蔓延。例如,中農階層敢于干預農村打架斗毆、敢于斥責阻止破壞行為、敢于與外來混混做斗爭、敢于介入農村社會家庭矛盾,等等,從而使農村維持在一個相對安定的環境中。在建設方面,中農階層帶頭做榜樣,有很強的示范效應,并且有能力和威望制止搭便車者。

4、中農階層是國家與農民關系的連接點。中農階層是村組干部的最佳候選人,或者是鄉村干部與農民的中介人。

在農村做非脫產的村組干部,尤其是小組長——這個角色工資低、地位低,但很重要,一般需要四個基本條件:一是有時間,二是有精力,三是有責任,四是對農村情況熟悉,五是有能耐。小組長的工作時間不固定,隨時都有人找,因此充任者不僅時間要充足,而且要機動,因此舉家外出經商、務工農戶做不了小組長,兼業農戶的時間也不太機動,只有中農階層有完全的時間而且很機動,他們充任小組長最合適。有精力是指不因為經濟問題、家庭瑣事而煩惱,否則的話就無法將農村細小、發雜的事務完成,如調處矛盾、做工作等,雖然技術性不強,但都需要有足夠的精力和耐心。中農階層不愁吃不愁穿,不為錢糧煩惱,家庭也因此和睦,所以精力比較好。有責任是指有承擔維護農村穩定、建設農村、解決農戶問題的責任,在農村各階層中,中上階層處村外,對村落責任心不強,中下階層在忙乎著自己的家務事、戶口吃飯的事,無意關心他人和村落里的事,貧弱階層更無心無力關注他人,只有中等階層的有這份責任。上文所言,中農的一切都在農村里,因而有對農村穩定、建設的關切需求,有對農村人際關系、鄰里和睦的關切心理,因而有較強的責任去建構這些目標。

就對農村情況熟悉而言,外出務工農戶只有過年過節才返鄉,且呆得時間短、交往范圍窄,有的甚至數年、十數年不回家,對農村情況不甚了了,而在家的貧弱階層和中下階層,則因為忙于生計而與他人交往較少,只有中農階層因為悠閑的生活而能夠走家串戶、與他人有密切往來,因而不僅對農村的基本情況了然于心,而且就是人家的私人生活、酸甜苦辣也摸了個八九不離十,他們是農村的知情人。就能耐而言,除了個人的稟賦外,最主要的是能夠服人和有能力做好群眾的工作,誠如上文所言,中農階層是農村的道德模范,本身具有群眾威望,而且他們擁有龐大的血緣、親情、朋友群體,他們能夠帶動和說服這些人。

中農階層滿足以上數個基本條件,他們也就理所當然地被任命或選舉為村組干部,或者協助村組干部干工作,成為基層組織與農民聯系的中介人和可倚賴的力量。

5、中農階層是現行制度和政策的受惠者,最支持黨和國家的農村政策。中農階層是在土地流轉中形成的農村新興階層,是國家土地制度和現有政策的受惠者,也就是既得利益者,他們最支持黨和國家的農村政策,最支持政府穩定農村、建設農村的措施,因此他們是農村中的保守力量,他們希望保持現有制度、政策的穩健與持續,而不主張巨大的變革、更不歡迎農村的動蕩。因而,強大、穩定的中農階層的存在,是黨和國家政權在農村的穩固基礎,也是其合法性的源泉。穩住了中農階層也就等于穩住了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穩住了國家現代化建設的大后方。

綜上所述,中農階層在農村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釋放出其他階層無法比擬和替代的價值(見表2),不僅是農村政治社會穩定的階層基礎,而且是黨和國際政權在農村的階層基礎,是黨和國家在農村各項工作、鞏固政權根基要堅定依靠的對象。廢此,黨和國家政權在農村必將根基不牢,地動山搖,亦無法再找到類似強大的替代性階層基礎。

表2 黨和國家政權與各階層關系的理想圖式

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如何正確認識與對待農村社會各階層? 精英階層政治精英農村社會的組織者和管理者政治精英是黨和國家在農村的代理人,謹防其蛻變,與富人階層、灰色勢力同流合污,結成利益聯盟

知識精英利用對象搭建知識精英參政議政的平臺,以有效利用其政治熱情、正義感、士人情結和對農村建設的積極性

富人階層警惕對象警惕富人階層滲透進黨和國家政權,以免其腐蝕鄉村干部、謀取私利,并將廣大農民排斥在農村政治之外;慎言“富人治村”

中上階層(舉家外出經商階層)警惕對象切忌中上階層對土地私有化的想象成為土地制度變革的方向

中農階層依靠對象,農村政治社會穩定、黨和國家政權在農村的階層基礎引導土地適度向中農階層集中,培育中農階層,賦予其社會責任與義務;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政策,應以中農階層的價值觀及其行為準則作為調整農村利益結構的基點 中下階層(舉家外出務工、兼業、半工半農階層戶)團結對象,中農階層的同盟者在城鎮完善對農民工權益的保護,使半工半農階層能夠有良好的工作環境;營造外出務工人員“大后方”

貧弱階層救助對象,中農階層的跟隨者加大對貧弱階層的扶持力度,加快低保、社保等制度的建設與普及

灰色勢力打擊對象嚴厲打擊灰色勢力對農民的侵害和對政權合法性的侵蝕

六、基本結論與政策建議

綜合上文分析,得出本文的幾個基本結論:

結論一,當前農村社會不再是鐵板一塊,而是分化成不同利益取向、社會關系、價值觀念和政治態度的7大社會階層,各階層擁有不同的稟賦和特點,農戶之間原來固有的政治社會一致性被打破,階層之間摩擦開始顯現化,但階層間的關系并不是剛性不可調和的,上下層農民通過中農階層發生一定程度的良性互動,協調彼此間的利害關系,因此并沒有出現所謂的“階級矛盾”。

結論二,在農村社會分化的7大階層中,只有中農階層因其獨特的稟賦和價值,能夠起到潤滑階層結構、協調階層利益、整合分化的農村社會的作用。農村社會以中農階層的價值觀念、政治態度為基本行為準則,使得我國在近三十年,尤其是最近十五年的現代化的社會進程中,得以獲得一個龐大的“穩定器”。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政策,應該以中農階層的價值觀及其行為準則作為調整農村利益結構的基點,只有這樣黨和國家的農村政策才有預留和調整的空間。

結論三,在農村社會高度分化的今天,“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這個問題是黨和國家保持農村政權穩固的首要問題,不能回避、不能打馬虎眼,理應再度被明確地提出來,以厘定哪個(些)階層是黨和國家政權依靠的力量,哪個(些)是團結的對象,哪個(些)是需要警惕或謹防或打擊的對象,只有這樣才能制定正確的方針政策,以團結真正的朋友,攻擊真正的敵人,鞏固黨和國家政權。

結論四,當前農村政治社會穩定與黨和國家政權在農村的基礎,不能再籠統地說是均分土地、居住在農村的“農民”,這個“農民”已被分化在7個不同的階層中,各自有不同的政治社會態度和功能。只有中農階層因其獨特的政治經濟社會地位和功能,能夠承擔起作為農村政治社會穩定、黨和國家政權在農村的階層基礎的偉大歷史使命。

結論五,在農村社會高度分化的今天,中農階層是農村政治社會穩定、黨和國家政權在農村的階層基礎,是堅強的依靠力量;中下階層是中農階層的盟友,是可以團結的對象;貧弱階層是救濟、扶助的對象;知識精英是可資利用的對象;切忌將中上階層對土地私有化的想象變為土地制度變革的方向;應該警惕富人階層滲透進黨和國家政權內部,慎言“富人治村”;謹防政治精英與富人階層、灰色勢力同流合污,結成利益聯盟攫取國家、集體和農戶利益;要求嚴厲打擊灰色勢力對農民的侵害和對政權合法性的侵蝕。 鑒于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第一,在農村穩定現有的土地制度安排,規范村社自發土地流轉,調處土地流轉中的矛盾,引導土地適度向中農階層集中,從農村政策、制度上培育和扶持中農階層,賦予其社會責任與義務;

第二,從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共產黨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高度,加大對貧弱階層的扶持力度,加快低保、社保等制度的建設與普及;

第三,在城鎮完善對農民工權益的保護,使半工半農階層能夠有良好的工作環境; 第四,嚴禁政治精英、富人階層與灰色勢力結成特殊利益聯盟,截斷它們盤剝農民、攫取國家和集體資源的渠道,打擊灰色勢力對農村各階層的破壞與欺壓; 第五,停止地方政府推動的、必將消解中農階層的、荒唐的大規模土地流轉,已推動的大規模土地流轉可以以100畝以下為單位發包給中農階層,切忌人為制造耕種數百上千畝土地的“種糧大戶”。因為耕種超過100畝以上土地的“種糧大戶”必將使糧食減產、糧價提高,從而威脅我國糧食安全和糧價穩定戰略。[33]

[①] 盧倩云:《當地啊中國農民階層分化與現代化關系的社會學探視》,《廣西師范大學學報》2000年第1期。

[②] 萬能、原新:《1978年以來中國農民的階層分化:回顧與反思》,《中國農村觀察》2009年第4期。

[③] 陳成文、羅忠勇:《土地流轉:一個農村階層結構再造過程》,《湖南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6年第4期;陳柏峰:《土地流轉對農民階層分化的影響——基于湖北省京山縣調研的分析》,《中國農村觀察》2009年第4期。 [④] 盧福營:《中國特色的非農化與農村社會成員分化》,《天津社會科學》2007年第5期。

[⑤] 渠桂萍:《華北鄉村民眾視野中的社會分層及其變動(1901—1949)》,第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⑥] 張宛麗:《對現階段中國中間階層的初步研究》,《江蘇社會科學》2002年第4期。

[⑦] 渠桂萍:《華北鄉村民眾視野中的社會分層及其變動(1901—1949)》,第2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⑧] 陸益龍:《中國農村社會階級階層結構六十年的變遷:回眸與展望》,《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09年第6期。

[⑨] 侯麟科:《農村勞動力大規模轉移背景下的中國農村社會分層分析》,《中國農村觀察》2010年第1期。

[⑩] 陸學藝、張厚義:《農民的分化、問題及其對策》,《農業經濟問題》1990年第1期。

[11] 陸學藝:《當代中國農村與當代中國農民》,第45頁,北京:知識出版社1991年版。

[12] 林后春:《當代中國農民階層分化淺析》,《社會主義研究》1991年第1期。

[13] 陸益龍:《中國農村社會階級階層結構六十年的變遷:回眸與展望》,《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09年第6期。

[14] 陳文超:《消費視野下農民階層結構的分析——基于一個村莊的研究》,中國社會學學術年會論文2006年。

[15] 毛丹、任強:《中國農村社會分層研究的幾個問題》,《浙江社會科學》2003年第3期。

[16] 宋麗娜:《河南農村的儀式性人情及村莊社會基礎——深化理解村莊社會性質的新視域》,《民俗研究》2010年第2期。

[17] 毛丹、任強:《中國農村社會分層研究的幾個問題》,《浙江社會科學》2003年第3期。

[18] 楊華:《土地流轉時代的中農階層:形成于瓦解——對農村政治社會穩定之中堅力量的一項考察》,待刊稿。

[19] 陸益龍:《中國農村社會階級階層結構六十年的變遷:回眸與展望》,《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09年第6期。

[20] 毛丹、任強:《中國農村社會分層研究的幾個問題》,《浙江社會科學》2003年第3期。

[21] 歐陽靜:《村級組織的官僚化及其邏輯》,《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4期。

[22] 歐陽靜:《富人治村與鄉鎮的治理邏輯——基于江西桔鎮的一項實證考察》,待刊稿2010年。 [23] 陳柏峰:《土地流轉對農民階層分化的影響——基于湖北省京山縣調研的分析》,《中國農村觀察》2009年第4期;余練:《土地權屬:國家建構與地方性建構——論集體產權在鄉土社會中的實踐》,華中科技大學碩士論文2010年。

[24] 陳柏峰:《土地流轉對農民階層分化的影響——基于湖北省京山縣調研的分析》,《中國農村觀察》2009年第4期;楊華:《土地流轉時代的中農階層:形成于瓦解——對農村政治社會穩定之中堅力量的一項考察》,待刊稿2010年。 [25] 毛丹、任強:《中國農村社會分層研究的幾個問題》,《浙江社會科學》2003年第3期。

[26] 詹姆斯·C·斯科特:《弱者的武器》,鳳凰出版傳媒集團 譯林出版社2007年版。

[27] 陳柏峰:《鄉村江湖——兩湖平原“混混”研究》,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28] 楊華:《重塑農村基層組織的治理責任——理解稅費改革后鄉村治理困境的一個框架》,待刊稿2010年。

[29] 陳柏峰:《鄉村江湖——兩湖平原“混混”研究》,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30] 歐陽靜:《富人治村與鄉鎮的治理邏輯——基于江西桔鎮的一項實證考察》,待刊稿2010年。

[31] 袁松、陳鋒:《“氣”與分化背景下的“富人治村”》,《中國研究》2010年春季刊。

[32] 賀雪峰:《地權的邏輯——中國土地制度向何處去》,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33] 陳潔、劉銳、張建倫:《安徽省種糧大戶調查報告——基于懷寧縣樅陽縣的調查》,《中國農村觀察》2009年第4期;湖北省委農辦課題組:《湖北省農村土地規模經營情況調查》,《湖北社會科學》200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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