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delect id="ixm7d"></delect><bdo id="ixm7d"></bdo><rt id="ixm7d"></rt><bdo id="ixm7d"></bdo><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id="ixm7d"></r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

安全風險抵押金范文

2022-06-13

第一篇:安全風險抵押金范文

煤礦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

進一步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我礦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

一、實行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的目的

(一)合理調整分配結構,將工資單純與產量掛鉤,調整為與產量和安全生產雙掛鉤,加大對安全生產的分配力度。

(二)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強化安全責任考核,在員工中樹立我要安全的意識。建立安全生產的激勵和約束機制,規范員工的安全生產行為。

(三)體現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既要承擔崗位責任,又要享受相應待遇。

二、實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的范圍 入井作業人員和地面生產人員。

三、安全風險抵押金的標準

(一)礦級領導500元;

(二)采掘隊長300元;

(三)采掘班長200元;

(四)井下其他作業人員100元;

(五)地面生產人員50元。

四、安全風險抵押考核及兌現

(一)煤礦成立安全風險抵押金考核領導小組,由安全副礦長任組長,成員由其他管理人員組成。每月根據各隊(班)組的工程質量、輕重傷情況、“三違”人次、上級部門檢查通報情況等提出獎罰兌現標準,經礦長簽發后兌現。

(二)安全風險抵押金由個人繳納,上交煤礦財務統一管理。經考核扣罰本金的下一月重新繳納本金??哿P的本金列入安全風險抵押金基數,可用于獎勵其他安全生產有功人員。

(三)當月隊(班)組完成安全考核指標,個人無違章、違規行

1 為,本隊(班)組按安全風險抵押金的20%進行兌現獎勵。

(四)月內抽查一次不達標,當班存在安全隱患,班組長、安全員按10%兌現,班組成員按15%兌現獎勵。

(五)月內抽查兩次不達標,都存在安全隱患,班組長、安全員不予兌現,班組成員按10%兌現。

(六)存在“三違”行為的,當班帶班領導、隊(區)長、班長、安全員、“三違”者扣罰抵押金本金的30%,本班其他成員扣罰抵押金本金的20%。發現“三違”者不予處罰,本隊(班)組自抓“三違”只扣罰“三違”人員本人。

(七)出現一次重大安全隱患或上級部門檢查而責令停產整改的,所有礦級管理人員和當班隊(區)長、班長、安全員扣罰抵押金本金的50%,本班其他人員扣罰抵押金本金的30%。

(八)井上下出現重傷事故,所有礦級管理人員和當班隊(區)長、班長、安全員扣罰抵押金本金的80%,本班其他人員扣罰本金的50%。

(九)出現重大未遂事故,所有礦級管理人員和當班隊(區)長、班長、安全員、本班其他人員扣罰抵押金本金,下月重新抵押。

(

(十)年終停產放假時,煤礦將剩余抵押金返還本人。

第二篇:安全風險抵押金退還申請

XXX安監局:

XXX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位于XXXXXXXX,于20XX年X月X日成立,經濟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生產規模為XXX萬平方米/年,礦區面積為XXXX平方公里。

由于XX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租賃的XXXXXXX土地合同期限已滿,現已自行關閉。故特向貴局提出退還20XX年X月XX日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XXXX元整,希貴局予以辦理相關退還手續為盼。

申請人:XXXXXX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中國工商銀行四川省分行關于印發《四川省 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

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各市(州)財政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中國工商銀行四川省分行營業部、各二級分行、各相關企業:

為強化企業安全生產意識,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規范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管理,保證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四川省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中國工商銀行四川省分行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四川省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強化企業安全生產意識,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管理,保證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和《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企業,是指礦山(煤礦除外)、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或領域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以下簡稱風險抵押金),是指企業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義將本企業資金專戶存儲,用于本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的專項資金。

第二章 風險抵押金的存儲

第四條 按照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期間的規模大小和行業特點,綜合考慮產量、從業人數、銷售收入等因素,確定如下具體存儲金額:

(一)小型企業存儲金額不低于人民幣30萬元(不含30萬元);

(二)中型企業存儲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不含100萬元);

(三)大型企業存儲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50萬元(不含150萬元);

(四)特大型企業存儲金額不低于人民幣200萬元(不含200萬元)。 風險抵押金存儲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

(五)本辦法施行前,各市(州)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風險抵押金存儲標準高于本實施細則規定標準的,仍然按照原標準執行,并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財政廳備案。

第五條根據企業風險抵押金屬地管理的原則,中央在川企業和省屬重點企業(名單附后)的風險抵押金存儲數額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財政廳確定,其他企業由所在市(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財政局核定,并逐級備案。

第六條 企業不得以各種理由遲(緩)存、少存或不存風險抵押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職工攤派風險抵押金。

第七條 為便于統一監管,指定中國工商銀行四川省分行為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代理銀行。

各企業在接到風險抵押金核定通知后一個月內,應在企業所在地的工商銀行營業網點開立風險抵押金專戶。企業當地沒有工商銀行營業網點的,應就近選擇一家國有商業銀行開立風險抵押金專戶。

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戶存儲,??顚S?,并逐級備案。

中央在川企業和省屬重點企業必須到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財政廳指定的風險抵押金代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四川省分行營業部濱江支行開戶開設風險抵押金專戶,并于核定通知送達后1個月內,將風險抵押金一次性存入其風險抵押金專戶。

集團性質的企業,由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集團公司統一辦理,其分公司不再單獨繳存。 第八條 本年內,企業沒有動用風險抵押金的,發生的風險抵押金利息收入,開戶銀行應返還該企業,或征得企業同意后轉為下年風險抵押金的存儲。

第九條 跨市、縣(區)經營的建筑施工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在企業注冊地已繳納風險抵押金并能出示有效證明的,經企業所屬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后,不再另外存儲風險抵押金。

第三章 風險抵押金的使用

第十條 企業風險抵押金的使用范圍為:

(一)為處理本企業生產安全事故而直接發生的搶險、救災費用支出;

(二)為處理本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發生的費用支出。

第十一條 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產生的搶險、救災及善后處理費用,原則上應當由企業先行支付。

確實需要動用風險抵押金專戶資金的,由企業提出申請,經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財政部門批準后,持《四川省生產企業風險抵押金審批報告書》(見附表一)和相關支付憑證到工商銀行專戶開戶網點具體辦理支付手續。

中央在川企業和省屬重點企業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財政廳批準。其他企業報市(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財政局批準,并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財政廳備案。

第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市(州)、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可以根據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及善后處理工作需要,將風險抵押金部分或者全部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一)企業負責人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逃逸的;

(二)企業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未在規定時間內主動承擔責任,支付搶險、救災及善后處理費用的。

第十三條 企業正常處理安全事故和事故善后工作所發生的費用由企業負擔,不屬于風險抵押金使用范疇。

第四章 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第十四條 風險抵押金實行分級管理,由省、市、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共同負責。

各市(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所屬轄內企業風險抵押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實行監管,并將收支情況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財政廳備案。

第十五條 中央在川企業和省屬重點企業的風險抵押金管理,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省財政廳負責。

集團性質的企業,按屬地管理的原則,由所在市(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同級財政局負責,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財政廳備案。

其他企業,由所在市(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同級財政局負責,逐級上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財政廳備案。

第十六條 各企業每半年應與開戶銀行核對風險抵押金結存金額。

各市(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財政部門、開戶銀行必須在當年7月末和次年1月末向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財政廳匯總上報轄內所屬企業上半年風險抵押金存儲、使用情況表和風險抵押金存儲、使用情況表(見附表二)。

第十七條 企業持續生產經營期間,當年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沒有動用風險抵押金的,風險抵押金自然結轉,下年不再增加存儲。當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動用風險抵押金的,省、市(州)、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應當重新核定企業應存儲的風險抵押金數額,并及時告知企業,企業應在核定通知送達后1個月內按規定標準將風險抵押金補齊。

第十八條 企業生產經營規模如發生較大變化,省、市(州)、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應當于下第一季度結束前調整其風險抵押金存儲數額,并按照調整后的差額通知企業補存(退還)風險抵押金。

第十九條 企業依法關閉、破產或者轉入其他行業的,在企業提出申請,并經過省、市(州)、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后,企業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主支配其風險抵押金專戶結存資金。

企業實施產權轉讓或者公司制改建的,其存儲的風險抵押金仍按照本實施細則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條 風險抵押金實際支出時適用的稅務處理辦法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具體會計核算問題,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處理。

第二十一條 每年終了后2個月內,各市(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財政部門應當將上本地區風險抵押金存儲、使用、管理有關情況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財政廳。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按本實施細則的規定繳存和使用風險抵押金。對不按本實施細則規定繳存風險抵押金的企業,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有權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二十三條 企業有權向風險抵押金管理機構和代理銀行查詢風險抵押金的使用和結存情況,發現有擅自變更風險抵押金用途的行為,企業有權要求有關管理機構和代理銀行予以糾正,并向相關部門舉報。 第二十四條 風險抵押金應當??顚S?,不得挪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挪用風險抵押金等違反本實施細則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為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 企業風險抵押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不屬于本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范圍的企業集團,其內部分公司、車間屬于規定范圍的,參照本實施細則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由省財政廳、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

福建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煤礦安全監察局

中國保監會福建監管局

閩安監政法〔2009〕41號

文件

關于加強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的執行

和引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區)安監局、財政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人保財險福建分公司: 2006年7月31日,財政部、國家安監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制定了《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于2006年8月1日起正 式施行。2009年6月8日,國家安監總局 公布新修訂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將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作為非煤礦山企業取證條件。但目前我省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還不夠 落實,為切實強化企業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保障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和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經研究,決定加強我省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 學品生產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執行力度,并引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加強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的執行

1.縣級以上安監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依據管理權限于2010年4月30日前 完成對本行政區域內企業的規模劃分,同時嚴格按規定核定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存儲數額并通知企業。

2.企業收到核定通知一個月內在代理銀行開設專戶,一次性足額繳存,不得少繳、緩繳,并將繳存憑證報所在地縣級安監部門備案。風險抵押金以企業名 義專戶存儲、??顚S?,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侵占。

3.企業存續期間,沒有發生《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不得動用風險抵押金專戶資金。有法定情形確需動用風險抵押金專戶資金的,必須經安全生產監 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批準。未經批準的,各代理銀行不得辦理相關手續。

4.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并動用風險抵押金的,應當重新核定企業風險抵押金存儲數額并及時告知企業在一個月內補齊。

5.對未按規定存儲風險抵押金的非煤礦山企業,安監部門不予頒發、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對未按規定存儲風險抵押金的其他企業,各級安監部門要嚴格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二、引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根據《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23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在高危行業推進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安監總政法〔2009〕137號) 精神,本著自愿投保和減輕企業經濟負擔的原則,在我省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引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替代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試行期間,按規定 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企業,可憑人保財險公司的投保憑證按管理權限向安監部門和財政部門申請免存或允許動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各級煤管部門配合做好服 務煤礦企業參保工作。具體實施方案見附件。

附件:關于在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引入安全生 產責任保險試點工作

的方案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關于在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 品生產企業

引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23號)文件精神,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在高危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安監總政法〔2009〕137號),結合我省實際情況,開展引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和“安全第

一、預防 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從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出發,按照參保自愿的原則,在高危行業引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利用保險的風險控制和社會管理功能,替代安全 生產風險抵押金,加強事故預防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監管部門、保險機構、企業和職工個人多方共贏互動的激勵約束機制,有效促進安全生產狀況的持續改善和安 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最終實現根本好轉。

(二)工作目標。進一步減輕企業經濟負擔,完善全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產品和 服務體系,逐步建立多層次的安全生產事故預防機制,切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水平,保障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二、參保對象和試行時間

(一)參保對象:全省范圍內的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危險性較大的生 產企業。

(二)試行時間: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

三、保險方式

(一)保險責任范圍。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或追溯期內及承保區域范圍內,因生 產安全事故造成本單位的從業人員死亡或傷殘所負的經濟賠償責任和支付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費用責任。

(二)保險金額。經濟賠償責任根據國家安監總局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必須滿 足生產安全事故傷亡賠償的要求和依據《福建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二十六條有關從業人員死亡實行無過錯賠償規定的標準,試點對象企業應當按照每人不低于我省上 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十二倍金額投保。應急救援費用責任按照每人定額不低于一萬元投保。

(三)實行全員參保。凡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應當實行本生產經營單位全員 實名參保,未全員參保的視為未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保費可從提取的安全費用中列支。具體

保險條款和費率由承保公司和企業自行協商。參保單位非終止生產經 營活動原因退保的,仍須繼續繳存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凡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可憑投保憑證按管理權限向安監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申請免存或允許全額動用 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四)實行浮動費率。為鼓勵和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建立與安全 生產管理水平、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賠付率等掛鉤的費率浮動機制:

1.凡參保單位在企業安全生產級別評定中被評為A級的,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下調5%;被評為C級的,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上調5%;被評為D級的,不得辦理責任保險。

2.凡參保單位通過三級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的,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下調5%;通過 二級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的,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下調10%;通過一級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 的,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下調15%。

3.凡參保單位被評為設區的市級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當年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下調5%; 被評為省級以上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當年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下調10%。

4.凡參保單位在上一個保險期限內未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續保時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下調5%; 連續兩年未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生產安全事故的,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下調10%;連續三年 未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生產安全事故的,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下調15%;發生一般生產安全 事故的,次年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上調10%;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次年保險費率在基準 費率的基礎上上調20%;發生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次年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上調30%。

4.保險費率浮動同種情形下不累計執行,下調總幅度不超過30%,上調幅度不超過30%。

四、保險服務

試行期間,按照“實力強、信譽好、網絡全、服務佳、理賠快”的選擇原則和有 利于工作的連接性和持續性的要求,為便于了解全省各地工作情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承保工作由開發安全生產責任險品種的人保財險福建分公司承擔。承保公司 應做好以下服務工作:

(一)改善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效率,公平合理制定保險條款和基準費率。建立 事前預防機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咨詢、宣傳等活動,促進生產經營單位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及時做好參保和出險理賠服務。企業投保過程中,要做好服務工作,及時 核定企業實際人數,出具投保憑證。參保單位人員變動時,及時做好投保名單變更等工作。在企業發生生產事故時應積極參與搶險救災,主動、迅速、準確地核定損 失,實行預付賠款制度,

對造成從業人員死亡的,承保公司應按條款約定先行理賠,及時、合理地履行保險賠償責任。

(三)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如對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責任 方面產生經濟矛盾糾紛,要積極采取法律等途徑解決,并負責所引起的法律費用。

(四)實行統計報送和備案制度。承保公司應制定具體的服務工作方案、保險條 款、基準費率和理賠程序,并報省安監局、福建煤監局和福建保監局備案。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信息報送制度,每月10日 前將參保及理賠情況分別報當地縣級以上安監部門、煤管部門,省級承保公司分類匯總后分別報省安監局、福建煤監局。

(五)承保公司應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工作,主動配 合安監、煤管部門對被保險人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協助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開展安全生產責任 保險,充分運用責任保險經濟手段加強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是強化生產安全事故風險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強安全生產意識,防范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形 勢穩定好轉;有利于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減輕政府在事故發生后救助負擔;有利于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經濟健康運行,保障社會安定。各級安監部門、煤 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重要意義,服務企業做好參保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引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一項復雜的工作,關系到各方利益的調整,涉及面寬,各級安監部門必須加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工作進程 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對按規定投保的企業,安監部門應認真審查投保憑證及投保人員,并視同存儲風險抵押金給予辦證或延期換證;其中已存儲風險抵押金并 提出申請動用的,安監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應予以批準,各級煤管部門應予以配合。

(三)建立安?;訖C制。各級安監、煤管部門要及時掌握本轄區內非煤礦山、 ?;兔旱V生產企業風險抵押金存儲或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參保情況,與承保公司加強合作,互通信息,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四)加強宣傳。各級安監、煤管部門和承保公司,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 力度,提高企業和社會的認知、認同感,增強安全保險意識,使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在全社會形成廣泛共識,營造一個良好的氛圍。

(五)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各級安監、煤管部門要按各自職權加強行政執法,在 實施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時,須對申請人是否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或存儲風險抵押金進行審查。對未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也未按規定存儲風險抵押金的企 業,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篇: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

財建[2005]918號

中國財經報 2005-12-30 09:42:22

關于印發《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礦安全監管機構、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

為了強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保證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制定了《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強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規范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管理,保證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以下簡稱風險抵押金),是指煤礦企業以其法人名義將本企業資金專戶存儲,用于本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國境內所有煤礦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公司、礦務局、煤礦等。

第二章 風險抵押金的存儲

第四條 按照煤礦企業核定(設計)或者采礦許可證確定的生產能力,風險抵押金按以下標準存儲:

(一)3萬噸以下(含3萬噸)存儲60—100萬元;

(二)3萬噸以上至9萬噸(含9萬噸)存儲150—200萬元; (三)9萬噸以上至15萬噸(含15萬噸)存儲250—300萬元; (四)15萬噸以上,以300萬元為基數,每增加10萬噸增加50萬元。

風險抵押金累計達到600萬元時不再存儲。

第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煤礦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期間的規模產量和安全程度評估等有關因素,在相應分檔區間內確定風險抵押金具體存儲數額。

本辦法頒發前,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風險抵押金存儲標準高于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標準上限的,仍按照原標準執行,并按規定程序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六條 風險抵押金按以下規定存儲:

(一)風險抵押金由煤礦企業按時足額存儲。煤礦企業不得因變更企業法定代表人、停產整頓等情況遲(緩)存、少存或不存風險抵押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職工攤派風險抵押金; (二)風險抵押金存儲數額由省、市、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核定下達;

(三)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戶管理。煤礦企業到經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指定的風險抵押金代理銀行(以下簡稱代理銀行)開設風險抵押金專戶,并于核定通知送達后1個月內,將風險抵押金一次性存入代理銀行風險抵押金專戶;

(四)風險抵押金專戶資金的具體監管辦法,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商代理銀行制定。

第三章 風險抵押金的使用

第七條 風險抵押金的使用范圍為:

(一)煤礦企業為處理本企業生產安全事故而直接發生的搶險、救災費用支出; (二)煤礦企業為處理本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發生的費用支出。

煤礦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產生的搶險、救災及善后處理費用,原則上應由煤礦企業先行支付。確需動用風險抵押金專戶資金的,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批準,由煤礦企業到代理銀行具體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市、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可以根據煤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及善后處理工作需要,將風險抵押金部分或者全部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一)煤礦企業負責人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逃逸的; (二)煤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在規定時間內未主動承擔責任,支付搶險、救災及善后處理費用的。

第四章 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第九條 風險抵押金實行分級管理,由省、市、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共同負責。中央管理煤礦企業的風險抵押金,按照屬地原則管理,由所在地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確定后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及財政部備案。

第十條 煤礦企業持續生產經營期間,當年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沒有動用風險抵押金的,風險抵押金自然結轉,下年不再存儲。當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動用風險抵押金的,省、市、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應當重新核定煤礦企業應存儲的風險抵押金數額,并及時告知煤礦企業,煤礦企業在核定通知送達后1個月內按規定標準將風險抵押金補齊。

第十一條 煤礦企業生產經營規模如發生較大變化,省、市、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應于下年度第一季度結束前調整其風險抵押金存儲數額,并按照調整后的差額通知煤礦企業補存(退還)風險抵押金。

第十二條 煤礦企業依法關閉、破產或者轉為其他行業的,由企業提出申請,經省、市、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后,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主支配其風險抵押金專戶結存資金。

第十三條 風險抵押金實際支出時計入煤礦企業成本,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列支。有關會計核算問題,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處理。

第十四條 每年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將上年度本地區風險抵押金存儲、使用、管理有關情況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及財政部。

第十五條 風險抵押金應當??顚S?,不得挪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挪用風險抵押金等違反本辦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為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十七條 非煤礦企業的內部煤礦比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文來自 99學術網(www.gaojutz.com),轉載請保留網址和出處

上一篇:保安員基礎知識范文下一篇:安全生產責任制范文

91尤物免费视频-97这里有精品视频-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国产91精品老熟女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