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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主義的主要表現是

2023-05-01

第一篇:形式主義的主要表現是

官僚主義的主要表現是什么

官僚主義最基本的表現就是脫離群眾、脫離實際,因而也是執政黨的最主要危險。在全黨深入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能力,顯示了黨中央整治官僚主義沉疴頑疾的堅強決心。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在轉變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反對官僚主義與形式主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是我們也應看到,在一些黨員干部身上,仍然程度不同地存在著官僚主義傾向,其主要表現有:一是高高在上,官氣十足,強制命令,動輒訓人;二是脫離群眾,脫離實際,盲目決策,瞎胡指揮;三是無視民主,獨斷專行,搞家長制、一言堂;四是墨守成規,照抄照搬,精神懈怠,懶字當頭,渾渾噩噩,無所用心,不思進取;五是尸位素餐,玩忽職守,敷衍應付,不負責任;六是弄虛作假,欺上瞞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七是辦事拖拉,推諉扯皮,“打太極、踢皮球”,不講效率;八是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九是貪圖享受,奢靡鋪張,公款消費,公費旅行;十是文山會海,忙于應酬,忙于拉關系、走門子,不干實事。

第二篇:形式主義的主要表現、危害及對策

張建敏

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通過了《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形式主義的滋生蔓延,給部隊的建設和發展帶來了嚴重的危害,如果不從根本上加以克服,必然進一步敗壞風氣、渙散人心,削弱部隊的凝聚力、戰斗力。近年來,部隊官兵反對形式主義的呼聲和愿望日益強烈,各級領導機關對形式主義的嚴重危害引起了高度的警覺,然而形式主義仍然無處不在,在一些單位甚至愈演愈烈,泛濫成災。因此,認清形式主義的主要表現及其危害,研究克服形式主義的對策,已經成為政治工作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 當前部隊形式主義的主要表現及其根源

形式主義集官僚主義、個人主義、名利思想于一身,當前部隊中存在的形式主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弄虛作假,不求實效。形式主義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弄虛作假、作表面文章,以贏得上級肯定和領導滿意。有的單位開展大型活動,既不認真領會上級指示精神,也不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掌握實情,為尋求“轟動效應”,在準備工作不充分、官兵思想不夠統一的情況下,匆匆忙忙召開會議、下發文件、層層鼓動、全面鋪開,重形式、輕實效;有的抓工作,滿足于開會布臵了,領導強調了,要求也提了,至于工作是否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則全然不聞不問,只做上篇文章、忽視下篇文章;有的嘩眾取寵,欺上瞞下,如有的基層連隊應付上級組織的農副業生產檢查,借用地方老百姓的豬放養豬圈,該換季的蔬菜不換季,只求檢查過得了關,至于廣大官兵滿意不滿意、經濟效益如何完全不當一回事。

2、好大喜功,欺上瞞下。有的在領導面前,不報實情、不講真話,報喜藏憂,講成績夸夸其談,長篇大論,講問題輕描淡寫,避重就輕;有的一味取悅領導,把領導的喜好做為行事的準則,

2 比如有的單位開展科技練兵,為求得領導的滿意,活動剛剛開展就說“效果十分明顯”,吹得開花亂墜。更有甚者當本單位發生事故案件時,首先考慮的是對個人升遷的影響,不是嚴肅查處,舉一反三,吸取教訓,而是在要不要上報、怎樣上報上挖空心思,想方設法把客觀的、偶然的因素強調的多一些,把主觀因素講少一些,以減輕或推卸責任。

3、脫離實際,照搬照套。有的把上級的指示當教條,不吃透主要精神,不注重結合本單位實際貫徹執行,而是照本宣科,機械地照搬照套。有的部隊搞政治教育,滿足于會上傳達了,戰士筆記做了,心得體會寫了,只注重“篇數”、篇幅和完成教育的天數,至于官兵是否理解、理解程度如何,思想是否統

一、認識有沒有提高則心中無數;有的抓工作,片面認為“想到”就是“做到”、“能寫”就是“會做”,計劃措施很周密,卻不注重深入實際抓落實。凡此種種,表面熱熱鬧鬧、興師動眾,實際效果卻不明顯。

形式主義歷來遭人深惡痛絕,各級也反復強調要堅決克服形式主義。然而,為什么形式主義總是難以根除,在部隊中仍有較大的市場,甚至在少數單位愈演愈烈、泛濫成災?究其原因多種多樣,以下幾點很值得重視。

1、政出多門、形式泛濫。除條令條例外,各級領導機關為加強部隊的建設,結合自身實際相繼出臺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應該說,絕大多數制度和規定對部隊建設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有些制度和規定過去管用,隨著形勢的發展變化,已經不符合部隊建設的實際,行文機關卻沒有及時廢除或修訂。再就是各部門未經協調,分別制定出各種各樣的規定,有些規定相互矛盾。而機關下部隊時又依據這些制度和規定進行檢查,基層往往采取弄虛作假的手段,蒙混過關。

2、認識不統一,姑息遷就。搞形式主義自有一套自圓其說的邏輯,騙得上級的理解、同情、信任,從而軟化監督和查處的力度。少數機關干

4 部錯誤的認為“以虛帶實”也是一種工作方法,其出發點和愿望是好的,上級應該保護這種積極性,對這種做法大可不必橫加指責、嚴肅處理;有的借口揭露形式主義有損單位利益和領導形象,“要識大體、顧大局”、“家丑不可外揚”,使得少數熱衷于搞形式主義的人難于得到揭露,有的反而得到不應有的夸獎,從而助長了形式主義的蔓延。

3、動機不純,名利驅動。為出“政績”,少數單位和個人至形式主義的危害于不顧,動輒搞“形象工程”、“經驗工程”、“革新工程”,為的就是撈取政治資本,進而鋪平個人升遷的仕途。比如,全軍上下廣泛開展科技練兵活動,其根本目的在于運用科技手段,謀求人與武器的最佳結合,從而全面提升部隊的戰斗力。然而,有的部隊卻把科技練兵簡單的等同于研制幾項技術革新成果,“一研、二展、三評、四藏”,技術成果無法轉化為戰斗力,科技練兵無助于增強部隊的“打贏”能力;再就是個別部隊抓軍事訓練不是從實

5 戰要求出發,存有“練為看”、“練為考”、“練為比”的思想等等。

二、 形式主義所帶來的嚴重危害

1、導致領導決策和工作失誤。形式主義欺騙性大,使領導掌握不了下情,了解不到實情,很可能被誤導,以致決策時出現重大失誤。形式主義不注重調查研究,對事物心中無數,工作處于盲目狀態,容易影響政令、軍令暢通,影響工作落實。

2、敗壞風氣、渙散人心。形式主義蔓延,必然助長不說真話、實話,掩蓋矛盾,造成弄虛作假之風。既挫傷官兵的自尊心和榮譽感,影響官兵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也容易造成思想混亂,離心離德,進而削弱部隊的凝聚力、戰斗力。

3、制約人才隊伍建設。形式主義容易使一些投機取巧的人謀取利益,甚至平庸者受到不應有的獎勵、提升,不利于營造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使“能者上、平者讓、庸才下”成為一句空話。

4、浪費人力、物力、財力。把部隊有限的經費用到做表面文章,搞一些中看不中用的東西,不但不為官兵辦實事好事,反面勞命傷財,無端的增加負擔,白白浪費諸多人力、物力、財力資源。

三、自覺抵制和克服形式主義

反對形式主義,轉變工作作風,是黨的三代領導核心的一貫思想,毛澤東同志教誨全黨“形式主義害死人”。鄧小平同志一針見血地指出,形式主義也是官僚主義。江澤民同志反復強調,要特別警惕和防止形式主義的東西。作為軍隊干部,必須不斷增強黨性原則,自覺改造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堅決抵制和克服形式主義。

(一)必須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端正工作指導思想,腳踏實地辦實事、求實效

克服形式主義,最根本的方法就是要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廣大官兵的頭腦,樹立實事

7 求是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樹立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一致的思想,不圖名、不為利。不好高鶩遠、不盲目攀比。“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也是檢查各項工作的標準。無數事實證明,任何形式主義都經不起實踐的檢驗。因此,必須牢固確立用實踐來檢驗工作的指導思想,時時處處堅持重實際、說實話、務實事、求實效,大力發揚腳踏實地、扎扎實實的工作作風,把工作的出發點和立足點放在想官兵之所慮,解官兵之所難,謀官兵之所求上,從官兵最需要的事做起。以工作實效取得上級的肯定、領導的信賴、官兵的理解和支持。

(二)必須從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自身做起,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和方法

領導機關一定要牢固樹立按綱建連的思想,搞活動要量力而行,給任務要量時間精力,定指標要量基礎,不能搞超負荷,尤其不要對下提不切實際的要求。要樹立領導就是服務的觀念,將主要精力用在解決基層全面建設所遇到的現實困

8 難和問題上,把基層滿意不滿意、官兵高興不高興人作為衡量領導機關工作的標準??茖W籌劃和安排各項工作,防止政出多門、相互撞車,糾治層層加碼。要堅持面對面地幫帶指導基層,做到到基層督導工作時,少指責多幫帶,少指使、多指導,少麻煩、多關懷,充分調動基層官兵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必須緊抓重難點問題,尋求反對和克服形式主義的突破口,在標本兼治上下功夫、見成效

克服形式主義,必須抓住重難點問題,標本兼治。首先,要把克服官僚主義作風作為突破口。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往往都借助官僚主義而滋生蔓延,是投官僚主義所好的具體表現。其次,要把反對個人主義作為關鍵。形式主義是一種惡劣的投機行為,是個人主義、名利思想的極端表現。弄虛作假的人得到肯定,形式主義必然盛行,真抓實干的人得到重用,形式主義必然銷聲匿跡。第三,要加強引導和輿論監督,扶正祛邪。大力

9 倡導講實情、辦實事、重實效,嚴肅處理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單位和個人。

反對形式主義,并非完全不要形式,因為內容必須通過一定的形式才能表現出來。無疑,思想政治工作要“活”,“活”必須以求實為基,以落實為本,絕不能“活”得脫離實際,流于形式,有名無實。

(審稿 季仲新)

第三篇: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四風”的主要表現

形式主義表現方面:

一、用華眾取寵代替實事求是;

二、用投機取巧代替實干苦干;

三、用粗枝大葉代替一絲不茍;

四、用走馬觀花代替深入實際;

五、用潦草應付代替嚴謹作風;

六、用高喊口號代替實際工作;

七、用三心二意代替全心全意;

八、用虛張聲勢代替雷厲風行;

九、用欺上瞞下代替求真務實;

十、用表面文章代替表里如一。形式主義的主要根源是主觀主義、個人主義和“官本位”思想。

1、弄虛作假,不求實效。形式主義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弄虛作假、作表面文章,以贏得上級肯定和領導滿意。有的單位開展大型活動,既不認真領會上級指示精神,也不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掌握實情,為尋求“轟動效應”,在準備工作不充分匆匆忙忙召開會議、下發文件、層層鼓動、全面鋪開,重形式、輕實效;有的抓工作,滿足于開會布臵了,領導強調了,要求也提了,至于工作是否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則全然不聞不問,只做上篇文章、忽視下篇文章;有的嘩眾取寵,欺上瞞下。

2、好大喜功,欺上瞞下。有的在領導面前,不報實情、不講真話,報喜藏憂,講成績夸夸其談,長篇大論,講問題輕描淡寫,避重就輕;有的一味取悅領導,把領導的喜好做為行事的準則,更有甚者當本單位發生事故案件時,首先考慮的是對個人升遷的影響,不是嚴肅查處,

舉一反三,吸取教訓,而是在要不要上報、怎樣上報上挖空心思,想方設法把客觀的、偶然的因素強調的多一些,把主觀因素講少一些,以減輕或推卸責任。

3、脫離實際,照搬照套。有的把上級的指示當教條,不吃透主要精神,不注重結合本單位實際貫徹執行,而是照本宣科,機械地照搬照套。有的抓工作,片面認為“想到”就是“做到”、“能寫”就是“會做”,計劃措施很周密,卻不注重深入實際抓落實。凡此種種,表面熱熱鬧鬧、興師動眾,實際效果卻不明顯。

官僚主義的表現方面:

指脫離實際、脫離群眾、做官當老爺的領導作風。如不深入基層和群眾,不了解實際情況,不關心群眾疾苦,飽食終日,無所作為,遇事不負責任;獨斷專行,不按客觀規律辦事,主觀主義地瞎指揮等。有命令主義、文牘主義、事務主義等表現形式。官僚主義是剝削階級思想和舊社會衙門作風的反映。

一些領導干部,只要能安坐辦公室,就絕不愿下基層“受苦”,甚至不愿和群眾“坐同一條板凳”,怕給自己添麻煩;喜歡拍腦袋決策、拍屁股走人,盲目鋪攤子、上項目,留下一堆后遺癥;對上吹吹拍拍、曲意逢迎,對下喝五吆

六、橫眉立眼,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思維僵化,機械執行上級決定,生搬硬套,完全不顧實際情況;官氣十足、獨斷專行,總覺得“自己高明、別人不行”,容不下他人,聽不得不同意見„„凡此種種,做官心理濃厚,惰政思維盛行,權力觀念錯位,映照出官僚主義的病癥和丑態。

享樂主義的表現方面:

形勢下享樂主義有多種表現,比較突出的是:在精神狀態上,思想空虛,精神萎靡,貪圖安逸,不思進取;在價值取向上,把個人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事情多做一點覺得吃虧,待遇稍差一點滿腹牢騷;在工作態度上,怕苦怕累,逃避責任,得過且過,不愿意到艱苦的地方工作,更不想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公務活動中,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不重實效;在生活方式上,追求"貴族

化",吃喝玩樂,沉湎于花天酒地、聲色犬馬。

奢靡之風的表現方面:

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是互為表里的兩面。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物質的充裕,一些干部在得到比較優越的生活條件之后,放松對自己的約束,一味追求更豪華、更高檔的享受,是為享樂主義。當他們的享樂主義心態外化成實際行動,便是金表華服,珍饈佳釀,豪宅別墅,名車美人,是為奢靡之風。官員接待上級的宴席不夠高檔,是“不給面子”;

開會時不在五星級酒店,是“沒有重視”;領導出行若不是警車開道,則是“不夠隆重”。那些并不艷羨享樂、奢靡的官員亦被裹挾其中,只能老實遵守“潛規則”。久而久之,這種不正之風更是異化成一種“官場標準”,腐化干部隊伍,更腐蝕了黨的各項制度規章。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的共同表現:

A.思想空虛,精神萎靡,貪圖安逸,不思進取 B.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 C.揮霍公款,吃喝玩樂.

D.超標亂配、濫配交通和通訊工具。 E.違反規定超標準修建和裝修樓堂館所. F.驕奢淫逸,腐化墮落.

查擺問題要避免:

只講下級,不講上級;只講別人,不講自己;

只講班子,不講個人;只講工作,不講思想

只講工作,不講思想;只擺現象,不做剖析

第四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常糾紛的主要表現形式

來源:百度作者:佚名日期:10-04-22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常糾紛的主要表現形式

土地使用權出讓屬于土地的一級市場,這一市場在我國的建立和發展也就是十幾年的時間。這一過程也正是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過程。理論上的不成熟、觀念上的爭論、立法上的滯后、管理上的混亂、實務操作的不規范、市場機制的不健全等多方面的原因,導致了土地一級市場的混亂和無序,并產生了大量的糾紛和訴訟。不過在司法實務的層面,因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糾紛而起訴到法院的案件較之土地

二、三級市場發生的訴訟案件要少得多。這是由于土地使用權出讓帶有極強的行政管理色彩,甚至出讓合同本身也具有行政合同的屬性。因此許多糾紛是通過行政管理程序而非司法程序解決的。但無論是行政程序還是司法程序,對因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發生的糾紛,處理難度更大、情況更復雜,其糾紛的表現形式也呈現出多樣化和復雜化的特點。常見的糾紛有如下:

1、因土地出讓合同的效力引發的糾紛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本身是有效還是無效的問題,不僅是常常引發爭議,為此形成糾紛和訴訟,而且合同效力的爭議往往也是引發出讓合同履行方面糾紛的誘因。一個程序規范、內容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不僅可以得到法律上的承認,而且其履行也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從而有效地避免合同當事人的毀約和違約行為,使合同得到順利地履行。一些效力存在爭議的出讓合同,往往是出讓程序和合同內容存在瑕疵,由此導致合同履行的困難。比如因未履行土地出讓的前置審批手續,而使后續的規劃、建設手續無法辦理,導致工程無法開發建設。同時,程序和內容上的瑕疵,也給了當事人違約的理由和機會,當一方因自身的原因或無力履約時,往往通過找出合同程序和內容上的違法之外,請求確認出讓合同無效,從而擺脫自己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讓合同的效力就成為糾紛的焦點。

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常見的無效合同或部分無效合同的情形主要有兩種:(1)因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主體不符合法律規定而無效。按照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出讓方主體只能是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如果在2005年8月1日以后仍以各類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名義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就應當被認定為無效,而此前以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名義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如果在起訴前沒有得到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的追認,也會被認定為無效合同。(2)經市、縣人民政府同意以協議方式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低于訂立合同時當地政府按照國家規定確定的最低價的,則該價格條款可被認定無效。需要指出的是《司法解釋》所列的兩種無效情形僅此兩種別無其他。如果有證據表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簽訂或其內容有《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五種情形之一,即“(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此時,仍可以確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無效。另外,合同標的本身不合法也可以導致合同無效。比如在實踐中經常發生的將未辦妥土地征用或農轉用手續的集體土

地非法無效。比如在實踐中經常發生的將未辦妥土地征用或農轉用手續的集體土地非法出讓,其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就會因為出讓標的不符合法律規定而被認定無效。

另外應該注意的是,按照有關法律和以往的司法審判實踐,以前因未辦理出讓批準手續而多被認定為無效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按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則不被認定為無效合同,而是在因未辦理批準手續而不能交付土地時,賦予受讓方合同解除權。

2、因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選擇引發的糾紛 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的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方式主要有:協議、招標、拍賣和掛牌四種。具體采用何種出讓方式,其決定權一直掌握在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手中。特別是2002年7月1日,國土資源部發布《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規定》(11號令)之前,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更是利用對一級土地市場土地供應的絕對壟斷特權,對于土地出讓方式的選擇隨心所欲。不管就某幅土地潛在用地意向者有多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最熱衷、最慣用的出讓方式就是一對一的協議出讓。那時由于對政府采用協議方式出讓經營性土地使用權還沒有禁止性規定,因此本來有機會獲得平等競價機會的用地意向者也沒有機會和理由對此提異議?,F在11號令已明確規定:“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其他用途的土地“供應計劃公布后,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應當采用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按照這些規定,如果政府土地主管部門應當采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但其仍然采用協議方式,并因此而剝奪了其他潛在用地意向者平等參與競買的權利,則任何潛在用地者均可提出異議。事實上,無論是11號令出臺前還是出臺后,因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暗箱操作,而失去機會的用地意向者提出異議引發爭議的不在少數,只不過為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還不多,大多是通過行政程序尋求解決辦法。

關于潛在用地者是否享有訴權的問題,理論界和實務界均在爭論,筆者持肯定的意見。因為這種出讓方式剝奪了潛在用地者的公平競買權,其出讓結果也必然損害了其期得利益。這種出讓行為與潛在用地者也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只不過這種糾紛引發的多為行政訴訟。

3、因不公平競買(賣)行為引發的糾紛

采用招標、拍賣或掛牌的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也并不一定就能解決所有問題,市場化也不是包醫百病的靈丹妙藥。尤其是在我們實行市場經濟的初級階段,市場化的法律制度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的情況下,公開的競買方式也有漏洞。從2002年開始由國家強力推行的出讓國有經營性土地使用權的招拍掛方式在實踐中也屢出問題。比如在招標拍賣過程中常見的“串通投票”、“陪標”、“陪拍”等等行為,投標人或競買人為了既達到法定投標和競買人數,又能保證自己低價成交,拉上幾個公司假投標、假報價。這種陪標和陪拍方式已非個別現象,在一些地方已成了業內行規:“這次你陪我,下次我陪你。”還有招標時,招標人和投標人惡意串通,采用“黑白合同”等方式“高價中標,低標成效”,從而既在表面上符合了法定形式,又能在排擠掉其他投標人后,使開標前內定的中標人低價中標。再有為抬高出讓價格,而惡意加價,哄抬報價的行為,采用人為抬高競買資格門檻,限制潛在競爭對手,以保證特定的競買人中標和成交的手段也是很常見的。以上不公平的競買行為,不僅使參與競買的其他競買者失去了平等競爭的機會,喪失了有希望獲得的經濟利益,而且管種虛假的招、拍、掛還

會給他們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按照法律規定,這種以排擠其他競爭對手為目的的虛假的、不公平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行為就屬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和“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行為,有關當事人不僅有權要求確認競買行為無效,而且可以要求有過錯的當事人賠償損失。

4、隨意廢標、撤拍、撤牌,不按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引發的糾紛

作為投標人或競買人,一般在投標或競買之前都要交納一筆數額不低的投標或競買保證金,如果在中標后或競買成交后不按規定的時間簽訂正式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則所交保證金就會被出讓方沒收。因此,發生投標人廢標或成交后不簽訂正式合同的情形很少。相反,經常以種種理由廢標或中途撤拍、撤牌或拒絕簽訂正式合同的往往是作為出讓方的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實踐中,出讓方中途停拍、撤牌或不按規定簽約的主要原因大多是因為最后的中標人或成交人不是他們所期望的。此時他們經??梢哉业綇U標、撤拍、撤牌和拒絕簽約的借口,除了未獲有批準權的政府批準外,更多的借口是通過找出受讓人主體資質、申報文件以及程序上的瑕疵達到目的。土地的閑置除了炒賣的原因外,市場的因素更大些,當房地產市場處于低潮時會發生閑置(20世紀90年代初我國第一次房地產市場的低潮期,全國各地,尤其是沿海的一些開放城市,就出現了大量的閑置土地和爛尾工程),但在房地產市場處于高潮時,也容易發生土地的閑置,這種閑置主要是一些為追逐超額利潤的開發商囤積居奇,取得土地后圈而不建,哄抬房價,坐等土地升值造成的。

土地閑置糾紛多,處理難度也大。經常發生的爭議就是:第一,何為土地閑置?何為未動工開發?法律對此均無明確的定義和解釋。那么對土地進行了初步的整理,建起了圍墻或打好了地基就停工算不算閑置?有些地方規定,開工后又停工超過一定期限的也認為是閑置土地。但畢竟只是地方性規定,其效力級別太低,法院審理案件時一般不作為依據。第二,土地閑置的原因是什么?是政府責任還是開發商責任?當政府欲追究開發商的閑置責任時,開發商最常見的抗辯理由就是:未動工開發是因政府交付的土地不符合條件(比如未完成“三通一平”等)或者有關審批手續不完善等。因此,土地閑置糾紛在實際審理時也存在較大難度。

7、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使用條件引發的糾紛

我國實行嚴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一經確定,未經法定程序不準擅自變更。對此不僅法律有嚴格的規定,而且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將這樣的規定直接載入其中。除了明確規定土地用途外,有關土地使用條件,比如建設規模、容積率、建筑密度等規劃內容列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中。但是,為追逐高額利潤,實現土地利用價值的最大化,土地受讓方常常改變或變相改變土地或變相改變土地用途和利用條件。比如將工業用地改為住宅用地;將住宅用地改為商業網點用地;或者通過提高容積率和建筑密度增加建筑面積等。因變更土地用途及使用條件而產生的糾紛在房地產開發領域也較為常見,在處理糾紛時,也有許多問題經常產生爭議,比如什么叫用途改變?我國有關法律關于土地用途的劃分仍然是粗線條的。例如規定的用途是住宅用地,但是在建設時開發商卻將其建為既可以當住宅也可以當辦公用房的商住兩用寫字樓,是不是改變了用途?同為商業用地,建賓館和建商場均為商用,如果出讓合同中明確規定是建賓館,土地使用者卻改為建商廈,是不是對土地用途的改變?此外,土地用途變更,土地出讓金如何調整?等,也經常產生爭議?,F在《司法解釋》已明

確賦予出讓方在受讓方擅自變更土地用途時的合同解除權,但對于土地用途變更到何種程度就可行使此項權利也會有爭議。稍一變更出讓方就可解除合同嗎?

8、因收回土地使用權引發的糾紛

出讓方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法定情形主要有如下五種:一是未按照出讓合同的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二是未經出讓方和規劃主管部門同意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三是不按出讓合同約定的期限動工開發,土地閑置超過兩年的;四是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屆滿的;五是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實踐中,因后兩種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情形目前還不多見。經常發生的因土地使用權收回而產生的糾紛主要是前三種原因引發的。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權,就意味著要求解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而土地使用權一旦被收回,則給土地受讓方帶來的損失是巨大的。因此,圍繞土地使用權收回的條件是否成就,違約原因、過錯責任等展開的爭議也非常大。

9、因出讓方不按出讓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條件供地,不按約定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引發的糾紛

作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出讓方,其主要的合同義務就是按照約定向受讓方提供土地,并在受讓方付清土地出讓金后及時頒發土地使用證書。但是,作為出讓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條件和期限履行供地和發證義務的情形也是常見的。有時這種不履行義務的行為是由于在履約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或受讓方有過錯,但很多時候是因為政府履約過程中的強權心態,以及合同意識淡薄,履約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另外,在土地的一級市場,出讓方所供應的土地一般均應是經初步整理的“熟地”,及所供應土地的“三通一平”或“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等公共配套建設均由政府負責。但在土地供應過程中,出讓方提供的土地往往達不到供地標準。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有關供地標準的條款往往不夠明確具體,日后在土地供應標準、驗收,以及土地整理費用的承擔上,也經常引發爭議。

第五篇:四風問題的主要具體表現是什么

四風問題的危害有哪些

四風問題的主要具體表現是什么 四風問題的危害有哪些。自總書記執政以來,狠抓政府廉潔建設工作。并且提出了強硬的反四風政策。針對我國存在的,不可否認的官員腐敗以及政府奢侈浪費都問題提出了嚴正的聲討。同時在各地的推行中也讓我們普通民眾看到了實際的成效。對于清除去的毒瘤,重振廉潔綱紀,人民無不拍手稱快。下面就為你詳細介紹:四風問題的主要具體表現是什么 四風問題的危害有哪些。

形式主義表現方面:

一、用華眾取寵代替實事求是;

二、用投機取巧代替實干苦干;

三、用粗枝大葉代替一絲不茍;

四、用走馬觀花代替深入實際;

五、用僚草應服代替嚴謹作風;

六、用高喊口號代替實際工作;

七、用三心二意代替全心全意;

八、用虛張聲勢代替雷厲風行;

九、用欺上瞞下代替求真務實;

十、用表面文章代替表里如一。

形式主義的主要根源是主觀主義、個人主義和“官本位”思想。

1、弄虛作假,不求實效。形式主義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弄虛作假、作表面文章,以贏得上級肯定和領導滿意。有的單位開展大型活動,既不認真領會上級指示精神,也不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掌握實情,為尋求“轟動效應”,在準備工作不充分匆匆忙忙召開會議、下發文件、層層鼓動、全面鋪開,重形式、輕實效;有的抓工作,滿足于開會布臵了,領導強調了,要求也提了,至于工作是否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則全然不聞不問,只做上篇文章、忽視下篇文章;有的嘩眾取寵,欺上瞞下。

2、好大喜功,欺上瞞下。有的在領導面前,不報實情、不講真話,報喜藏憂,講成績夸夸其談,長篇大論,講問題輕描淡寫,避重就輕;有的一味取悅領導,把領導的喜好做為行事的準則,更有甚者當本單位發生事故案件時,首先考慮的是對個人升遷的影響,不是嚴肅查處,舉一反三,吸取教訓,而是在要不要上報、怎樣上報上挖空心思,想方設法把客觀的、偶然的因素強調的多一些,把主觀因素講少一些,以減輕或推卸責任。

3、脫離實際,照搬照套。有的把上級的指示當教條,不吃透主要精神,不注重結合本單位實際貫徹執行,而是照本宣科,機械地照搬照套。有的抓工作,片面認為“想到”就是“做到”、“能寫”就是“會做”,計劃措施很周密,卻不注重深入實際抓落實。凡此種種,表面熱熱鬧鬧、興師動眾,實際效果卻不明顯。

官僚主義的表現方面: 指脫離實際、脫離群眾、做官當老爺的領導作風。如不深入基層和群眾,不了解實際情況,不關心群眾疾苦,飽食終日,無所作為,遇事不負責任;獨斷專行,不按客觀規律辦事,主觀主義地瞎指揮等。有命令主義、文牘主義、事務主義等表現形式。官僚主義是剝削階級思想和舊社會衙門作風的反映。

一些領導干部,只要能安坐辦公室,就絕不愿下基層“受苦”,甚至不愿和群眾“坐同一條板凳”,怕給自己添麻煩;喜歡拍腦袋決策、拍屁股走人,盲目鋪攤子、上項目,留下一堆后遺癥;對上吹吹拍拍、曲意逢迎,對下喝五吆

六、橫眉立眼,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思維僵化,機械執行上級決定,生搬硬套,完全不顧實際情況;官氣十足、獨斷專行,總覺得“自己高明、別人不行”,容不下他人,聽不得不同意見„„凡此種種,做官心理濃厚,惰政思維盛行,權力觀念錯位,映照出官僚主義的病癥和丑態。

享樂主義的表現方面: 形勢下享樂主義有多種表現,比較突出的是:在精神狀態上,思想空虛,精神萎靡,貪圖安逸,不思進取;在價值取向上,把個人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事情多做一點覺得吃虧,待遇稍差一點滿腹牢騷;在工作態度上,怕苦怕累,逃避責任,得過且過,不愿意到艱苦的地方工作,更不想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公務活動中,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不重實效;在生活方式上,追求"貴族 2 化",吃喝玩樂,沉湎于花天酒地、聲色犬馬。

奢靡之風的表現方面: 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是互為表里的兩面。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物質的充裕,一些干部在得到比較優越的生活條件之后,放松對自己的約束,一味追求更豪華、更高檔的享受,是為享樂主義。當他們的享樂主義心態外化成實際行動,便是金表華服,珍饈佳釀,豪宅別墅,名車美人,是為奢靡之風。

官員接待上級的宴席不夠高檔,是“不給面子”;開會時不在五星級酒店,是“沒有重視”;領導出行若不是警車開道,則是“不夠隆重”。那些并不艷羨享樂、奢靡的官員亦被裹挾其中,只能老實遵守“潛規則”。久而久之,這種不正之風更是異化成一種“官場標準”,腐化干部隊伍,更腐蝕了黨的各項制度規章。

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的共同表現: A.思想空虛,精神萎靡,貪圖安逸,不思進取B.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C.揮霍公款,吃喝玩樂. D.超標亂配、濫配交通和通訊工具。E.違反規定超標準修建和裝修樓堂館所. F.驕奢淫逸,腐化墮落. 四風問題的主要具體表現是什么 四風問題的危害有哪些。我們的政府是不是會朝著一個陽光,公正,廉潔的方向前進。我們拭目以待。當然這必將是一個長期堅持的過程。

四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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