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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技術研究論文范文

2023-04-04

科學技術研究論文范文第1篇

[摘 要] 文章對哲學六種重要期刊在1997~2011年間所刊載的有關“技術倫理”方面的學術論文及目錄進行了統計分析,給出中國近十五年“技術倫理”研究總的概況、各專題研究情況及中國技術倫理研究未來走向的推斷。

[關鍵詞] 技術倫理;《倫理學研究》;《道德與文明》;《科學技術哲學研究》;《自然辯證法研究》;《自然辯證法通訊》;《哲學研究》

[基金項目]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課題(編號:ZX1202)

[作者簡介] 陳首珠,江西理工大學文法學院講師,東南大學人文學院哲學與科學系博士生,研究方向:技術哲學,江西 贛州,341000

一、文獻調查計量統計說明

技術倫理是一個新興的具有交叉性質的學科,屬于一級學科哲學下面的研究領域,它既屬于科技哲學研究范疇,也屬于倫理學研究范疇??紤]到有關技術倫理方面的成果一般會發表在相關專業學術期刊上,加上國內還沒有出現專門刊載有關技術倫理或科技倫理方面的期刊,所以,本次計量統計從相關專業選擇了六種具有很強影響力的期刊,即《科學技術哲學研究》(原名《科學技術與辯證法》)、《自然辯證法通訊》、《自然辯證法研究》、《哲學研究》、《倫理學研究》、《道德與文明》,時間節點從1997~2011年。當然,研究結論的獲得僅就這六種期刊而言的,對于這六種期刊,從事科技哲學和倫理學(含技術倫理)研究的人員是比較關注的。由于在中國從事技術倫理研究的人員主要集中在科技哲學和倫理學領域,所選的六種期刊在這兩個領域有著很強的權威性和影響力,因此,由這六種期刊綜合統計出來的相關的結論,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反映中國技術倫理研究的大概狀況。

為了使得本次調查統計數據更加準確,本次調查統計按照一定的規程進行。首先,分別收集六種期刊1997~2011年每期所載論文目錄。由于《倫理學研究》是2002年創刊的,所以它涉及不到1997~2001年的論文目錄,其余五種期刊創刊較早(都在1997年以前創刊),因此都能涉及。

其次,在以上工作的基礎上,將每種期刊每期目錄中的有關“技術倫理”方面的論文篩選出來。由于六種期刊都還沒有設立專門的技術倫理或科技倫理欄目,所以有關技術倫理類論文目錄的收集基本是在“技術哲學”、“科技與社會”、“問題討論”或“專題研究”等欄目中。篩選的原則是:

1. 本次調查收集范圍僅限于技術倫理相關的論文目錄??紤]到科技倫理的研究范疇是包含技術倫理的,所以,籠統談科技倫理問題的論文也包含其中,但注意,收集的范圍不含環境倫理、生態倫理、科學倫理、生命倫理等專題,因為嚴格講,它們不屬于技術倫理范疇。

2. 對于某些文章,如會議消息、通知、短評等,即便與技術倫理有關,也不在統計范圍內,因為它們不是真正的學術性論文。但是,考慮到文章的學術影響力,對于六種期刊中所涉及到的與技術倫理有密切關系的書評、學術會議綜述等,如果篇幅較長,學術性較強,則算作論文并進行統計。

3. 在完成每種期刊1997~2011年技術倫理類論文目錄收集后,再從中按照科技倫理總論、技術倫理總論、計算機(網絡)倫理、生物(基因)倫理、工程倫理、納米倫理和其他專題共七個專題進行篩選,收集并整理出每一刊物每年每一專題的相關文章目錄。

4. 在完成各種期刊上述相關目錄的整理后,進行相關統計分析,得出中國技術倫理十五年總的研究概況和各專題研究情況[1]。

5. 認真閱讀統計到的六種期刊1996~2011年刊載的有關技術倫理方面的文章,對其研究情況進行總結,并對中國技術倫理研究未來的走向進行大膽的推斷。

二、十五年中國技術倫理研究總體概況

首先,考察六種期刊1997~2011年每年刊載有關“技術倫理”方面的文章總數和變化趨勢(見表1和圖1)。

根據表1,1997~1999年六種期刊每年所發有關“技術倫理”方面的論文總數涉及10篇,從2000年以后,每年刊載論文總數都達到了10篇及以上,尤其是在2002~2008年,六種期刊每年所發有關“技術倫理”方面的論文總數都達到了18篇以上,雖然在2009年論文數量只有11篇,有所下降,但在2010年有關“技術倫理”的論文數又飆升到34篇,這些數據足以表明學者們對“技術倫理”的研究和關注具有持續性。應該講,近些年“技術倫理”問題是學術界一個比較熱門的話題。

其次,比較1997~2011年六種期刊歷年發表有關“技術倫理”方面科研成果的情況。

根據表1,刊載“技術倫理”方面成果最多的期刊是《自然辯證法研究》,它每年都刊載有關方面的文章,最近一些年,該刊保持每年刊載4篇以上有關技術倫理的文章;《道德與文明》期刊每年都會刊載有關方面的文章,十五年共刊載54篇;《倫理學研究》自2002年創刊以來每年都會刊載“技術倫理”方面的文章,共發表56篇;另外,《科學技術哲學研究》和《自然辯證法通訊》在十五年內分別刊載49篇和21篇;刊載有關“技術倫理”方面論文數最少的期刊是《哲學研究》,僅13篇。比較六種期刊,總的來看,有關技術倫理方面的成果多見于《自然辯證法研究》、《道德與文明》、《倫理學研究》、《科學技術哲學研究》四種期刊。

綜觀國內的研究,學術界學者們投入了大量精力于各種技術的種種具體“倫理問題”的分析、預見與對策研究,以及種種具體“倫理原則”的研究。

三、十五年技術倫理研究各專題研究情況

(一)十五年技術倫理各專題研究總體概況

針對六種期刊1997~2011年所發各專題論文總數進行統計,并對其占“技術倫理”類論文總數百分比進行計算,得到圖2。從圖2可以看出,六種期刊各個專題在所有年份所載論文總數百分比由多到少的順序是:科技倫理總論(23.05%)、生物倫理(20.57%)、計算機倫理(17.73%)、工程倫理(17.73%)、技術倫理總論(15.96%)、其他專題(4.26%),最少的是納米技術倫理(0.71%)。從發表文章的總數看,科技倫理總論刊載文章數量達到65篇,遠遠超過其他專題。

(二)十五年技術倫理各專題研究具體情況

十五年每一專題研究的變化情況,可以從該專題每年刊載論文數量及其變化概括性地看出。鑒于此,我們統計了六種期刊每年所發各專題論文總數(見表2)。從表2可以看出有關技術倫理方面的各專題研究在過去十五年內隨時間延續的變化情況。

“科技倫理”專題:該專題每年都有文章涉及,尤其從2002~2007年每年都有5篇以上的文章發表。

“技術倫理”專題:從統計情況看,該專題在1998年出現1篇題為“當代新技術革命的倫理意蘊”的文章,嚴格來講,還不算“技術倫理”的范疇;1999年,徐少錦在《道德與文明》第3期發表了“深入開展技術倫理學研究”的文章,這是以“技術倫理”為主題發表的第一篇文章(從統計六種哲學期刊的角度看)。

“計算機倫理”專題:該專題在統計時包含了網絡倫理、信息技術倫理等。從1998年以后,在計算機技術、信息技術的推動下,有關該專題的文章每年都有出現。

“生物倫理”專題:該專題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1999年以后,2004年有10篇該專題的文章發表。

“工程倫理”專題:從1997~2001年,僅在2000年有1篇有關該專題的文章(肖平的“工程中的利益沖突與道德選擇”發表在《道德與文明》第4期上)。從2002~2011年(2004年除外),每年都有涉及。2011年《自然辯證法研究》還集中刊發了7篇有關“工程倫理教育”方面的文章。

“納米技術倫理”專題:該專題十五年來僅有2篇文章發表,分別是李三虎的題為“納米倫理:規范分析和范式轉換”文章(發表在《倫理學研究》2006年第6期)和劉松濤與李建會的題為“普雷斯頓對納米技術的環境倫理審視”。實際上,近些年來,納米技術倫理問題已經引起國內不少學者的關注??紤]到納米技術是新興技術,有關的倫理問題也是一個重要也值得關注的話題,所以把它單獨列出來。

“其他”專題:2007年涉及到1篇有關海洋科技倫理的文章和2篇有關傳媒倫理的文章;2008年涉及了1篇空間技術倫理和2篇核技術倫理的文章;《自然辯證法研究》2009年第3期發表了1篇有關建筑倫理方面的文章,2010年第5期發表了1篇核技術倫理方面的文章?!秱惱韺W研究》2010年涉及了1篇醫療倫理和2篇建筑倫理方面的文章。由于涉及不多,在這里,把它們都歸到有關“技術倫理”研究的“其他”專題里面。

綜合國內學術界對技術倫理的研究來看,可以概括為兩個方面:一方面,學者們集中研究了科技、技術、計算機、生物和工程倫理的內涵、性質、意義、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等問題;另一方面,主要集中在責任倫理和職業倫理范疇內對生物技術倫理、網絡技術倫理、工程倫理等有關問題進行了一些專題研究。

四、中國技術倫理研究可能的走向

由于傳統的技術倫理關系理論,如“倫理道德決定論”、“對立說”、“技術決定論”、“互動論”等等,依然大行其道。所以,歷史地看,人們對每一次新技術革命的倫理應對方式并沒有質的改變。這種技術的“進步性”與倫理應對的“不變性”的悖論本身凸顯了“問題之所在”、“問題之所是”。

技術倫理研究的走向可能之一,當今科學技術發展迅速,落后的技術被淘汰,新技術不斷出現,但也受到社會倫理的考量,在這種新技術倫理實踐環境下,重新思考技術與倫理的關系問題尤為迫切。新的技術革命的實踐給人類帶來了很大的影響,這種影響不僅是物質層面上的變化,還有很多在倫理道德層面上的碰撞。學術界必須盡快實現技術倫理研究方法的突破和研究視角的創新,以早日實現技術與倫理關系的協同發展。

技術倫理研究的走向可能之二就是研究的理論成果趨向于可操作性,也就是越來越注重理論指導實踐的價值實現。學術界已有的一些成果更多地關注于種種具體“倫理問題”的預見,種種具體“倫理原則”的提出,而在處理技術與倫理的矛盾關系方面顯得不夠。技術倫理屬于應用倫理學的范疇,它的理論成果應該在社會領域中得到運用,比如技術倫理學要解決核技術、生物技術、計算機技術等技術發展中的倫理問題。面對很多技術倫理問題(如核技術倫理問題、生物技術倫理問題等)已經呈現全球化的趨勢,當前我國技術倫理建設需要實現社會化和制度化。

技術倫理研究的走向可能之三,從當今哲學研究的熱門話題發展為成熟的技術倫理學學科。從技術倫理研究的興起,不難看出它源于技術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倫理問題,它一般被認為是應用倫理學,試問,它能夠作為獨立的學科存在并發展下去嗎?技術倫理學的發展前途取決于能否為有關技術領域的發展提供倫理思考和(下轉第13頁)

科學技術研究論文范文第2篇

摘 要: 正確認識科學技術和生產力在道德發展中的作用,對客觀認識我國的道德現狀,加快推進道德轉型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在當代中國,經濟發展與道德進步是和諧統一的??茖W地認識生產力和科學技術對道德發展的作用,需要按照唯物主義歷史觀,采用歷史的和分析的方法,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關鍵詞: 生產力 科學技術 道德發展

關于生產力和科學技術與道德發展的關系,是中外倫理史上長期爭論不休而又具有重大現實意義的一個問題。有人認為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發展與道德毫不相關,有人認為它會使道德自然進步,還有人認為它在道德上引起善惡兼行并進,甚至有人認為它會使道德淪喪。無論哪種觀點,都沒有準確和客觀地揭示出生產力與科學技術在道德發展中的作用問題。只有按照唯物主義歷史觀,采用歷史的和分析的方法,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一、生產力和科學技術對道德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

按照歷史唯物主義關于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關系原理,我們應該從經濟關系對道德的決定作用角度,來探尋道德的社會根源、社會本質與歷史演進過程。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而且不能忽視生產力和科學技術對道德進步與發展的積極作用。

(一)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發展,是人類道德進步與發展的遠因。道德屬于社會上層建筑與社會意識形態。按照唯物主義歷史觀,社會上層建筑與社會意識形態是由生產關系決定的,而生產關系又是由生產力決定的??茖W技術是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動生產力發展的根本動力。那么,我們考察社會形態的歷史過程,就不難發現這樣一個規律,那就是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發展,遲早必然要引起生產關系的變化;生產關系的變化,遲早又必然引起上層建筑與社會意識的變化。在這樣的意義上,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無疑是整個社會形態發展和變革的基本的也是最原始的動因。在最終意義上,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發展,通過生產關系這個中間環節,引起屬于上層建筑和意識形態的道德的進步,這便是馬克思主義倫理學在這個問題上的基本觀點。而且,只有把道德演進的動因最終追溯到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才能真正揭示出道德演進的客觀必然性,顯示出人類道德實際的自然歷史進程。

(二)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發展,對于直接從事這一活動的人們的道德品質的形成和改變,也能直接起到某種作用。作為生產力的重要組成,擁有一定科學知識、生產經驗和勞動技能的勞動者,長期地從事某種生產勞動或科學技術活動,這種過程會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他們的道德品質,也會使其產生新的道德心理與和道德行為。而且,生產方式的改變與生產活動交往范圍的擴大、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也會加快人們已有的道德心理與道德行為的改變。馬克思在談到勞動對人們品質改變時曾說,在生產活動中“生產者也改變著,煉出新的品質,通過生產而發展和改變著自己,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觀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語言”。①例如,封建社會的農民,作為個體小生產者,在道德品質上的一個弱點,就是渙散性。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們封閉地生產,沒有勞動分工與科技運用,更沒有豐富的社會關系。同樣是農民出身的工人階級,他們是從資本主義大生產條件中成長起來的,最終卻養成了富于組織紀律性的優良品質。在改革開放的今天,農業生產的商品化與市場化,交流與交往的增加,農業技術的廣泛運用,同樣極大地影響和改變著農民自身的品質。

總而言之,社會物質生產力與科學技術的發展,會程度不同地推進人們道德心理、道德行為和道德習慣的變化,以適應社會經濟關系的變化與調整。

二、用歷史的和分析的方法考察生產力和科學技術在道德發展中的作用

考察生產力和科學技術在道德發展中的作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會得出不一樣的結論。馬克思指出:“要研究精神生產和物質生產之間的聯系,首先必須把這種物質生產本身不是當作一般范疇來考察。如果物質生產不從它的特殊的歷史形式來看,那就不可能理解它與相適應的精神生產的特征以及這種生產的相互作用,從而也就不能超出庸俗的見解?!雹诎凑振R克思主義的這個方法論,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作用,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不僅有著性質上的不同,而且多半要受到當時社會的經濟關系和政治制度的制約。

(一)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發展,對不同社會形態的道德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社會經濟關系對道德具有決定的作用,不同社會道德體系的性質,是和當時的社會經濟結構的性質基本一致的,因此,也就決定了生產力和科學技術在不同的社會形態內,對道德發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在原始社會,生產力極端低下,還談不上科學技術的發展,人們使用簡陋的工具、愚笨的方法,很有限地利用和改造自然。所以,當時的道德從調整個人和氏族、部落群體的關系,以及干預社會生活的權威性來看,卻顯現出“淳樸道德的巔峰”。人類進入文明時代,階級社會摧毀了古老的氏族制度,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水平比原始社會提高了,而且越來越高,而這種發展靠的是犧牲被剝削和被壓迫的絕大多數人的利益取得的,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以統治階級道德為標準的整個社會的道德,并不是同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發展兼行并進的,而是在總體上從古代氏族的淳樸道德的頂峰墮落下來。一切為了賺錢,成為整個資本主義世界的道德信條。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發展物質生產和科學技術的目的在于滿足全體社會成員不斷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的需要,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成果,是由全體人民在合作中集體創造的,是作為社會共同財富來使用的,物質生產和科學技術的發展,還會使全體社會成員逐步關心和追求社會的整體利益。此外,經常的集體與社會主義教育,也能推動社會道德水平的不斷提升。

(二)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發展,對于同一歷史時期不同階級的道德發展趨勢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一般地說,被剝削階級的道德,往往會適應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發展的現狀和要求,而不斷提高、愈益進步。與此相反,剝削階級的道德則往往不能隨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發展而進步,卻與日俱增地表達最卑下的利益,縱容最卑鄙的行為。比如,在資本主義社會,隨著社會化大生產和科學技術的發展,無產階級從自在階段進入自衛階段,在道德上表現出了明顯的進步,他們不僅逐步擺脫了小生產者的心理和習慣,逐漸擯棄了剝削階級的道德的腐朽和影響,而且追求集體的、階級的以至于全人類的長遠利益,從而形成了自己不同于一切舊道德的新型道德。資產階級道德則不然,它在上升時期的某些積極進步的因素,隨生產力的發展,逐步成為消極反動的成分,以至于走向道德上的墜落淪喪,甚至宣揚赤裸裸的非道德主義。

三、生產力和科學技術不直接表現社會的道德水平

無論在歷史上還是現實生活中,有些人單從“生產力是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出發,認為生產力和科學技術高的社會,道德水平也是高的,這種機械的推斷顯然是盲目的。

(一)生產力和科學技術水平不能成為判斷社會道德狀況的直接依據。一個社會的生產力和科學技術水平,表明的是人們認識、利用和改造自然方面所具有的能力和所實現的程度。一個社會的道德水平,表明的是這個社會的人們,在個人與他人的關系上,特別是在個人與社會整體關系上,所采取的態度和所達到的境界。道德的發展變化和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發展變化之間,存在著不一致性,這就是道德的相對獨立性。從總體上判斷一個社會的道德水平,主要依據這個社會居于主導地位的道德體系所實際通行的基本原則和主要行為規范。第一,不論哪個社會或階級的道德體系,都主要是以它的基本原則和主要行為規范,反映當時的社會經濟關系,調整個人與社會整體,以及人們之間的關系,從而為這一社會的經濟結構及其相應的社會或階級利益服務。第二,在一個社會中,特別是在階級社會中,往往存在著不同的道德體系,有的居于主導地位,有的居于被支配地位,只有依據那個社會中居于統治地位的道德體系的基本原則和主要行為規范才能抓住這一社會或階級道德的實質。

(二)生產力和科學技術水平不能成為判斷社會道德狀況的直接標準。生產力和科學技術水平,只能說明那個時代的人們的普遍的智慧和才能所達到的水平,而不能成為判斷那個時代道德水平的直接標準。判斷一個社會道德的先進與落后、高尚與卑下、上升與衰敗,最根本的標準只能是實踐這種道德在個人與整體關系上所引起的社會效果。如果實踐的結果是維護和促進表現進步經濟關系的社會整體利益的發展,那么,這種道德就是進步的、高尚的。相反,凡是實踐的結果是破壞和阻礙表現進步經濟關系的社會整體利益的發展,那么這樣的道德就應當視為落后的和腐朽的。只有用這樣一個標準來衡量一個社會的道德,才能同社會發展的總過程和總趨勢相一致,從而也才能科學地判斷出某一社會道德水平的高低和興衰。比如,當代某些資本主義國家,雖然生產力與科學技術相當發達,在日常生活中也有某些所謂的文明行為,但從整體上看,它們的道德則是沉淪和腐敗的。這一點,就連一些資本主義學者也是承認的,也認為是資產階級的一個災難性問題。相反,在社會主義中國,盡管生產力與科學技術還不是很發達,但從總體上看,社會道德水平要比資本主義高出一個時代,而且表現出不斷升華的趨勢。經濟上的轉型,必然會促進道德轉型,因此,我們更贊成我國正處于道德轉型期的提法。對于我國的道德現狀,有人僅從某些道德現象出發,就得出了道德滑坡等結論,顯然是不科學的。我國生產力與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不僅為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生態平衡、治理環境污染提供了物質與技術保證,而且對促進社會和諧,建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主義道德體系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注釋:

①馬克思恩科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94.

②馬克思恩科斯選集(第2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96.

參考文獻:

[1]羅國杰.馬克思主義倫理學[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2]薛文婷.淺談科技與道德的辯證關系[J].煤炭經濟研究,2006,(12).

[3]王小兵.科技與道德的負面影響及協調發展對策[J].科技與管理,2007,(6).

科學技術研究論文范文第3篇

關鍵詞:智能電網:智能抄表技術:應用優勢

文獻標識碼:A

0引言

智能抄表技術在我國南方電網中運用普遍,有效的提升了電力系統抄核收工作的效率。傳統人工抄表不能滿足時代多樣化的電力營銷以及用戶體驗需求。當下的智能技術發展,讓抄核收工作效率提升,同時減少人力資源消耗,有助于供電企業自身內部的人力資源結構調整優化,聯合多種智能技術與互聯網技術,有效的提升供電企業運營效率,提升社會影響力。

1智能電網中智能抄表技術的應用的優勢

首先,傳統人工抄表技術不僅工作效率低,同時不能實時動態的反饋用電信息。此外,人工抄表中會因為多種因素導致抄表數據的偏差,由此影響電力企業經濟利益。人工操作容易出現漏抄與差錯,容易引發用戶與企業之間的糾紛矛盾。

其次,人工抄表技術因為無法及時動態反饋信息,客戶在咨詢信息情況時,客服工作人員不能及時有效的反饋情況,用戶的體驗相對較差。而由于智能抄表技術與有關智能系統技術的聯合運用,有助于整個電力系統數據功能的多樣化,滿足人們的多樣化訴求,讓信息數據及時有效的互動。其中智能技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快速準確的反應數據情況,比人工抄表的誤差更小,速度更快。通過互聯網、智能技術的結合,有助于供電企業各種功能的優化,甚至方便電力營銷工作的便捷開展。智能技術可以方便遠程管理,提升管理技術與效果。

其三,由于信息集中式管理,可以有效的掌握大量信息,對電力系統電力數據與運營管理情況實現更大程度的了解管控,有便于更大方向的角色以及更細化的客戶管理需求。這種信息的反饋更為及時全面,為工作人員的開展提供保障。由于集中式的信息管理,可以有效的掌握區域內的用電高峰與低谷,以及其他更為細致的用電情況。這種信息數據的匯總,通.過大數據處理分析技術的分析處理,可以讓數據本身具有更強的功能性與價值,讓電力數據信息實現傳統數據分散狀態下無法達到的精確定位與特點掌握,這種數據情況可以有助于電力營銷工作的開展,甚至為有關電力行業發展研究提供信息支持”。

其四,可以動態監督了解用戶用電情況,通過歷史情況的對比,配合智能技術監督,有效的匯總異常用電用戶,為日常線路與智能電表等維護管理工作提供更好工作支持。而傳統個人工管理相對效率低,用工成本高,管理不及時,管理水平更低。

2智能抄表技術應用分析

2.1遠程無線智能技術

遠程無線智能技術可以有效的實現供電企業所需要的智能抄核收效果,其中包括無線通信技術、電子信息傳輸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等,由此來達到遠程控制的作用??梢杂行У谋O控用戶用電情況,及時的為電費計算反饋提供依據。同時可以有效的遠程控制電流數據與用電信息等。該方式操作便捷,快速靈活,日常技術維護較為方便,可以有效全面的監督控制用戶的狀況,保持動態持續的用電情況監督管理。但是這種遠程無線技術也容易受到通信信號強弱與企業內部系統管理情況而受到波動。因此,需要做好有關技術層面的管控,保證運營性能的穩定。

2.2預付智能卡智能抄表技術

在部分用戶中,開展智能電力IC預付卡的使用狀況。該卡中有對應的電費與用戶信息情況,可以通過該技術來了解用戶用電情況,可以通過該智能卡來實現電費繳納,同時做好用電的控制。由于采用預付機制,由此余額不足則會停止供電,提升了用戶及時繳費的積極性。這種方式可以有效的規避用戶用電欠費問題,對電力系統電費收繳提供一定輔助,降低由此引發的經濟損害。該技術也會有自身的局限性,IC卡本身也會因為干擾問題導致信息傳輸偏差,會有電磁兼容等情況,由此影響有關數據,進而導致錯誤的信息匯總報告。

2.3載波自動抄表技術

載波自動抄表技術主要通過電力線路來實現信息傳輸反應的載體,由此來達到調控數據的目的。該技術的優勢在于電力用戶的電力信息數據傳輸更為便捷,無需專門依托特定的數據傳輸線路,降低了施工與設備運行成本。但是這個技術一般集中運用在用電較為集中的城區中,如果采用低壓電傳輸則可能導致電力脈沖、無線信號與電磁干擾等,由此導致數據傳輸的丟失與差錯。該技術需要有更強的電網通信抗干擾功能,但是這種抗干擾能力的提升會加大電網運營的經費投入,由此導致運營成本提升,經濟利益角度考慮存在局限性。

3智能電網中智能抄表技術的應用發展考慮

智能抄表技術發展會不斷的發展進步,其發展與當下智能技術潮流有密切關系。智能抄表技術不是單獨的存在于智能電網運作中,而是通過其他所有抄核收系統一體化來實現其自身的價值。這種智能系統技術是達到當下所流行的萬物互聯的基礎,可以有效的將所有有效且有價值的數據信息做集中性的管理,從而尋找信息的規律與問題,為后續的電力工作發展提供參考。對于電力企業而言,要運用好智能抄表技術來發展企業的整體能力,但是也需要考慮到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智能技術當下的發展還處于初期階段,除了要擴展智能技術的范圍與當下有限的功能,還需要考慮整個技術的安全性。盡可能的加大對技術團隊的投入,保證整個技術實現從設備、線路、通信信號等各環節有專業的團隊支持,減少差錯問題。一旦這種技術問題出現差錯,可能會面對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與社會負面影響。

在智能抄表技術的開展中,雖然智能技術解決了傳統人工抄表的人力所需,但是所節約的人力資源與經費資源,需要更好的投入到技術升級換代,有效的滿足時代發展所需,而不能停留在傳統滯后的階段。要定期的做好智能電表以及有關智能設備的更新換代,做好日常的維護管理,讓這種遠程管理的技術發揮更好的效果,確保細節與整體的安全。

在未來的發展中,萬物互聯會發展成為更極致智能的狀態,甚至會進一步的減少當下人力消耗。甚至在工作效率上會更為迅速,甚至在5G時代的到來都會更大的方便當下的通訊技術效果,由此來為智能抄表技術實現更為快速準確的信息傳遞。而隨著智能技術的不斷升級,其可能出現的技術功能與效果也會不斷的豐富,可能超越當下我們可以想象到的工作狀態。也可能到時候一個工作人員就可以監管所有片區的電力信息操作情況,更多操作層面的內容由智能技術實現,人力主要做好監督觀察依據細節的調控。甚至在調控方面,也可以超越當下我們有形的設備局限,實現更為便捷虛擬的操作方式。所有工作人員的操作設備也會更為智能多功能化,用戶的體驗會進一步提升。甚至在客服服務上,可以根據智能抄表技術的數據支持來更真實的模擬人工客服的服務水平,幫助用戶咨詢有關電力問題。這種信息的反饋速度甚至要快于人工操作的速度,甚至會減少人工咨詢服務工作的誤差。其原因在于智能抄表技術以及其他智能抄核收技術與智能系統結合,反應速度比人工大腦反應與手工操作更為迅速,由此讓用戶得到更為及時快速的反饋感受,信息的反饋更為細致全面,用戶體驗感受更高。

4結束語

智能電網需要智能抄表技術等智能技術來實現其智能化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在降低人工操作消耗的同時,也需要注重日常維護管理的優化,有效的促使工作的優化,提升用戶更好的體驗,提升企業自身的綜合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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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技術研究論文范文第4篇

關鍵詞: 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司法鑒定;關系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0.06.19

我國刑事訴訟法將鑒定置于偵查的立法定位,我國刑事訴訟法將鑒定規定在偵查一章,對證據的規定僅將鑒定結論作為證據種類而無任何其他的相關規定。我國刑事訴訟法教材基于立法文本在對偵查中的鑒定進行論述時也未區分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和司法鑒定。使得偵查實踐更加倚重刑事技術尤其是刑事技術鑒定的破案功能,致使司法鑒定在學科建設上被刑事技術所替代,亦催生了早期理論研究與教科書均將司法鑒定作為偵查學主要內容之一的慣習。

我國早期的偵查學教材均將司法鑒定作為偵查“三大塊”(偵查措施、偵查技術和個案偵查)內容之一,在刑事技術中論述司法鑒定問題。(參見:A﹒H﹒瓦西利耶夫犯罪偵查學[M]原因,譯,北京:群眾出版社,1985;楊殿升,等刑事偵查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83,等等。)這種理論導向,特別是偵查對刑事技術強烈依賴而形成的與鑒定關系親密的具象,鑄造了司法鑒定依賴甚至依附于刑事技術的外在“圖景”,以至于在司法實踐中形成了鑒定機構由職權機關設立的司法鑒定體制。偵查機關內部因訴訟效率、偵查便捷等多重破案因素的驅動以及及時偵破的外在情勢擠壓,促使技術匱乏的偵查機關將鑒定機構與刑事技術部門并合,并逐漸演變為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一體化的基本模式。這一格局之所以能夠形成、理論能夠被確立以及體制能夠長期存在,隱藏其背后的決定性因素則是其攜帶的科學技術??茖W技術的中性無色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學者對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不加區分地混同與使用,其間本有的界線因被遮蔽而更加模糊。

隨著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發展尤其是程序公正理念的提升,現代訴訟制度強烈要求司法鑒定由偵查行為轉化到訴訟證明行為上來,司法鑒定在訴訟過程中發揮的舉足輕重作用也迫切需要其由技術偵察手段向保障司法公正的定案根據轉向。然而,這些微妙的變化和內在的需求并未引起我國理論界和實務界應有的關注和重視。理論對制度需求的冷漠不僅加劇了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在訴訟中的緊張關系,特別是有些理論未能將其明晰界分以及在技術應用上保有適度的限制,致使它們之間關系變得更加模糊而難以確定。這一看上去似乎簡單而無需理論予以研究的問題,實質上在默默地給我國現有的司法鑒定制度改革設置理論上和制度上的諸多障礙,導致司法鑒定在實踐中出現了許多問題并成為爭議頗多的制度之一。這些問題不僅影響了“偵查的科學化”,制約了“審判的公正化”,而且還困擾甚至阻礙了司法鑒定制度改革的深化。因此,有必要對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作出合理的界定,借助于厘清邊界來掃除司法鑒定制度改革的潛在阻力,進而科學地對司法鑒定資源進行優化配置,以便發揮它們各自在訴訟過程中的絕對優勢和應有功能。

一、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混淆之成因及弊端

無論是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還是司法鑒定都是科學技術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诖?,“法律學必須果斷地把屬于科學支配的領域讓給科學去承擔,不應當在規范科學的名義下侵犯已經明確了的自然科學的領域。”[1]盡管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與科學技術存在依賴關系并具有一定的技術含量

,需要尊重科學以及技術應用的規律,但因其介入訴訟活動更需要在法律框架下創造性地運用科技為實現司法實體公正服務,而不能遠離法律獨尊科技特有規律而自我封閉運行。作為服務與保障訴訟活動的科技應用活動應當滿足不同訴訟階段的不同需求,并因需求不同在技術應用上有所選擇或者存在配置上的差別。然而,訴訟需要具有強可靠性且具有可檢驗性的司法鑒定在我國卻被弱可靠性的刑事技術所統領,致使有些不成熟的刑事技術鑒定不受任何阻礙地自由流入審判法庭被視為司法鑒定作為定案根據,造成了案件事實的誤認而引發了一些錯案;同時,也影響了科學、合理的司法鑒定制度的形成,即使司法鑒定有些制度(如司法鑒定統一管理體制)得以確立,也因這些因素的干擾無法發揮其預期的效能。追溯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模糊的根源,探討與分析其混用的弊害,厘清其邊界則可能是解決司法鑒定制度改革過程存在認識障礙的有效途徑。

(一)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混淆之成因考察

我國1950年代的刑事訴訟理論和司法制度建設受蘇聯法制的影響頗深,即使是科學技術在訴訟中的配置也未能幸免擺脫。當時的蘇聯學者對刑事技術和鑒定技術是否納入同一研究領域存在不同的學術觀點,并認為應當“把偵查員用的犯罪偵查學技術和鑒定人用的犯罪偵查學技術作為兩門獨立的學科來進行研究,或者是把犯罪偵查學鑒定從犯罪偵查學中獨立出來”。“當然也不能忽略偵查員運用犯罪偵查學技術和鑒定人及專家運用犯罪偵查學技術各自所具有的特點。”[2]這種賦予鑒定獨立于刑事技術名稱與地位的見解卻因研究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的專家多為犯罪偵查學的學者,如

1950年代來我國講學的蘇聯專家楚貢諾夫使用的教材被翻譯為“司法鑒定”。這說明當時的蘇聯存在類似司法鑒定的概念和學科名稱。以及它們之間存在科學技術應用的通用性,這一觀點曇花一現。相反,由于當時的訴訟活動主要是背負打擊犯罪、保衛政權責任的刑事偵查活動,形成了刑事技術統領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的技術體系,以“刑事技術”命名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也就成為實踐中的慣習。刑事技術囊括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技術的慣習混淆它們之間應有的界線,不僅抹殺了它們在不同階段的不同功能,再加上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依附于刑事技術創新的現實,最終造就了刑事技術凌駕鑒定技術的體系格局。

我國基于偵查工作需要自然生成的司法鑒定制度,因司法官始終從事鑒定的歷史傳統以及鑒定與現場勘查不分的偵查做法,尤其是技術人員的匱乏以及刑事偵查任務艱巨更需要依靠刑事技術與鑒定的協作力量,使得鑒定人員不僅要承擔刑事技術人員發現、固定、提取痕跡物證以及進行“現場照相”、“現場繪圖”并制作“現場勘查筆錄”的職責,而且還應從事對痕跡物證的檢驗、鑒別、鑒定等活動。這種偵查人員與鑒定人員身份和角色混同的做法有利于集中技術力量為偵查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持,也符合偵查中心主義的訴訟本質。我國以偵查為中心的刑事訴訟模式極易使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應用的技術依賴于刑事技術的供給,新鑒定技術、方法也源于刑事技術的研發。這一事實在一定程度上加固了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對刑事技術的依附關系,甚至影響到刑事訴訟法的立法與司法鑒定制度的設立。我國1979年的《刑事訴訟法》盡管對鑒定與勘查作出了區別,但仍將“鑒定”作為偵查行為列入“偵查”一章。

如《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偵查人員對于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尸體應當進行勘查或者檢查。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在偵查人員的主持下進行勘查、檢查。”這種立法直接影響著偵查實踐。1980年5月1日公安部制定的《公安部刑事技術鑒定規則》第3條、第4條規定:“刑事技術鑒定,由縣以上公安機關的刑事技術部門負責進行。必要時,可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協助鑒定。”“刑事技術鑒定,必須由具有鑒定員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本人或者近親屬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擔任過本案的偵查人員、證人,或者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鑒定的人,不能充當鑒定人。”1979年4月1日公安部制定的《刑事案件現場勘查規則》第3條第3項規定:“參加勘查現場人員,一般由偵查員、技術員……組成。”這些規定盡管已將偵查人員與技術人員作了區分,但因機構的并合,在事實上又為鑒定技術依附刑事技術以及鑒定人員兼任刑事技術部門的偵查人員提供了條件,以至于刑事技術鑒定機構成為了刑事技術部門下屬部門。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在理論上的混淆和實踐上的一體給司法鑒定制度科學化建構帶來了困難,其運行機制本身也給司法實踐尤其是審判以刑事技術鑒定代替司法鑒定制造了可乘之機,其結果影響了現代訴訟制度的文明建設和司法公正的實現。

(二)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混淆之弊害分析

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涉及的問題雖然均為科學技術問題,但如果理論上將其混淆,必然帶來司法實踐上的混用,其結果可能觸發科學技術因制度變異而成為潛在的危險源,不科學地應用也會損害現代司法制度的機能,還會給司法實踐帶來一些災難。“對于那些把科學看為急用品的人,有時可能很便利,但是卻阻礙了科學的進步。”[3]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在概念上模糊和技術應用上的混同會產生以下弊害。

1刑事技術作為發現、固定、提取痕跡物證的技術手段可以是先進性甚至尖端性的技術手段,但具有先進性的技術與技術應用獲得結果并不必然具有可靠性。“偵查過程中,在發現、采取、檢驗和評價犯罪的物質痕跡時,常常需要某些自然科學和技術科學,特別是物理學、化學、力學、生物學和數學方面的知識,而且利用這些專門知識時,要求的并不是簡單地運用一些相應的手段和方法,而是要將這些手段和方法創造性地應用于偵查犯罪的特殊條件,同時,還要研制出一些特有的科學技術手段。”[2]2這些“特有的科學技術手段”用來確定偵查范圍和方向是必要的,但將其運用于司法鑒定,并將其結果作為證據,則是不適當的。有些技術作為刑事技術是先進的,卻不宜作為刑事技術鑒定技術,更不應作為司法鑒定技術。如果對此不加區分地混用,有些不成熟甚至還在實驗階段的刑事技術就會被用于司法鑒定,其司法鑒定作為證據必然給事實認定帶來風險。因司法人員的過分依賴,不僅導致偵查方向的錯定,而且還會造成案件事實錯認而釀成冤假錯案。如測謊技術因生理反應與心理反應之間的直接關系以及說謊與清晰的情緒反應的固定性聯系還沒有得到科學界普遍認同,其可靠性無法獲得保證,僅能作為刑事技術或者刑事技術鑒定技術而不宜作為司法鑒定技術。而在現實中因未予區分被大量應用于司法鑒定,在其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因其具有強化辦案人員的案件事實認定的信心,加速了一些冤假錯案的發生。如云南杜培武案兩次心理測試說謊可能性比率在90%以上,其意見被用于認定事實而釀成了錯案;湖北省鐘祥市四名教師經測謊被認定為“虎狼投毒嫌犯”,最終案件被撤銷;安徽蕪湖劉明和經測謊認定為說謊,被認定有罪,后二審改判無罪。

2作為確定偵查方向、劃定偵查范圍的刑事技術鑒定與作為定案根據的司法鑒定在技術應用上的混淆,則會造成有些不能作為證據的刑事技術鑒定直接流入法庭以司法鑒定身份作為定案的根據,誤導審判造成證據使用上的不當。如云南省杜培武案的公安機關刑事科學技術鑒定結論認為:“對云OA0455號昌河牌微型車駕駛室剎車踏板上、踏板下膠皮墊上提取泥土與杜培武所穿警式襯衣衣領左端、右上衣袋粘附泥土痕跡,在其所穿警式外衣口袋內提取一張面額百元人民幣上粘附的泥土痕跡,以及在本市北郊云南省公安學校射擊場上提取的泥土,經鑒定均為同一類泥土,證實杜培武曾將云南省公安學校射擊場泥土帶入云OA0455號昌河牌微型車內并粘附在自己的衣服及人民幣上的事實”。

參見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1998)昆刑初字第394號刑事判決書。上述鑒定結論僅僅證明多處泥土來源于同一地域,作為偵查方向的依據較為充分,因其沒有解決杜培武與現場遺留泥土之間的直接關聯,如果將其作為定案根據還需要進一步做司法鑒定,解決鑒定結論作為證據的明確的指向問題。否則,僅為刑事技術鑒定,只能作為劃定偵查范圍的依據。再如河北省徐計彬案僅以血型與現場遺留的精斑同為“B”型以及河北省吳鶴聲案僅以現場的血型與其同為“A”型認定作為了定案根據,導致錯案發生。

3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混淆在制度上極易造成司法鑒定機構的不中立,出現刑事技術應用的泛化以及同一技術滿足不同技術需求和證明要求的反科學現象,也會導致司法鑒定制度難以真正滿足訴訟制度、證據制度的要求,造成制度之間因不協調而出現“問題鑒定”。同時,還會引發凡是涉及技術活動均被視為鑒定的泛化觀念,影響司法鑒定技術應用的科學性。理論研究上對刑事技術與技術偵查我國明確規定技術偵查的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前者第10條規定:“國家安全機關因偵察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嚴格的批準手續,可以采取技術偵察措施。”后者第16條規定:“公安機關因偵查犯罪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嚴格的批準手續,可以采取技術偵察措施。”。不分尤其是概念之間的混亂,在一定程度上與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混淆存在一定的關系。它們之間技術的混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該學科的科學發展。

技術偵查是以技術為支撐的偵查手段,屬于一種超出常規的偵查措施,本質上是一種以刑事技術為基礎的偵查方式。主要包括電子偵聽、電話監聽、電子監控、秘密拍照或錄像、秘密獲取某些物證、郵件檢查等專門技術手段。技術偵查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應用刑事技術進行的勘驗、檢查或者鑒定活動,它與作為證據的鑒定不屬于同一層次的范疇。 二、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應用技術之界分

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的區分是研究這些荷載科技含量在不同領域或者相同領域不同層面得到有效應用的基礎,也是這些技術得以科學應用的前提。因此對其予以初步界分以及澄清模糊認識十分必要。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在技術層面上存在以下主要區別:一是技術涉及的范圍廣度不同。二是技術的可靠性程度不同。三是技術探知結果的功能不同。

(一)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應用技術的范圍

“刑事技術”,又稱“刑事科學技術”、“犯罪偵查技術”或者“刑偵技術”,是指偵查主體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成果同各種犯罪活動進行斗爭的專門技術。這些技術的應用旨在發現、固定、提取、收集、檢驗或鑒定犯罪人在犯罪過程中形成的各種痕跡和遺留的物品、物質,為劃定偵查范圍、確定偵查方向、鎖定犯罪嫌疑人提供科技支撐。我國的刑事技術按功能劃分可分為:發現犯罪痕跡、物品和偵查目標活動軌跡的技術;固定、提取、保存證據的技術;識別和鑒定證據的技術;偵查通訊聯絡技術;儲存和檢索偵查情報技術;監控犯罪技術;公共安全防范、防偽技術。按專業類別劃分可分為:照相錄像技術;痕跡檢驗技術;文書(含筆跡)檢驗技術;刑事理化檢驗技術;刑事生化檢驗技術;聲紋鑒別技術;氣味(含警犬)鑒別技術;心理測定(測謊)技術;電子偵查技術;偵查情報技術;人體外貌識別技術;偵查通訊技術;計算機技術;人工智能技術等[4]。這些技術主要涉及“發現、收取、記錄、保存、識別、鑒定證據技術,組織、指揮偵查活動技術(如通訊聯絡技術),儲存與檢索偵查情報技術、防控犯罪技術、防偽技術等[5]。它既包括自然科學、技術科學的內容,如在物理學、化學、生物學、醫學等學科的理論、原理和知識的基礎上形成的手印學、足跡學、工具痕跡學、槍彈痕跡學、DNA技術、刑事照相技術、微量物證技術等;也包括一些社會科學的相關理論原理和研究成果,如語言學與偵查學結合的語言識別技術,心理學和生理學在偵查訊問中的測謊技術。這些根據偵查活動的需要和結合犯罪活動的情況逐步形成的刑事技術盡管僅限應用于偵查階段,可以被廣泛地應用在獲取偵查線索以及為偵查破案提供發現犯罪、確認嫌疑對象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線索性證據的發現上。這些技術有些是公開的,有些可以是秘密的,有些甚至可以被用于立案偵查前的初查或者調查,其應用范圍相當廣泛。

刑事技術鑒定是指鑒定人員在偵查過程中利用案件中的痕跡、物品和有關檔案資料,與可疑的人、物及其反映形象進行對照、檢測與識別的活動。既包括運用技術進行的鑒別,也包括通過組織的資料進行的鑒識。在許多情況下,刑事技術鑒定屬于發現、確定比對樣本或可疑對象的鑒別活動,是司法鑒定前期的偵查活動。一般來說,刑事技術鑒定的“鑒別是一種偵查手段,它的主要目的是應用自然科學法則來發現和保全關于犯罪人和犯罪行為(包括犯罪結果)的證據資料,與審判上的鑒定是不同的”[1]3。在偵查中,盡管刑事技術鑒定作為協助與服務于偵查的活動,其技術應用被刑事技術所涵蓋,但其應用的技術仍不同于一般的刑事技術,并非所有的刑事技術均可應用于刑事技術鑒定,它屬于刑事技術中帶有特殊要求的一部分。刑事技術鑒定應用的技術多集中在“識別和鑒定證據的技術”上,體現在痕跡檢驗技術、文書(含筆跡)檢驗技術、刑事理化檢驗技術、刑事生化檢驗技術、聲紋鑒別技術、氣味(含警犬)鑒別技術、心理測定(測謊)技術、人體外貌識別技術以及網絡偵查中的計算機識別技術。有些刑事鑒定技術目前還不宜作為司法鑒定技術,如足跡鑒別技術、氣味鑒別技術、心理測定(測謊)技術、人體外貌鑒別技術等,但這些技術應用的結果可以作為獲取偵查線索、確定偵查范圍甚至確定犯罪嫌疑人的證據以及進行案件情況分析、制定偵查計劃的依據。有些相對較為成熟且依賴客觀性較強的儀器、實驗室輔助的刑事技術鑒定技術可以作為司法鑒定技術。如痕跡檢驗技術、文書(含筆跡)檢驗技術、刑事理化檢驗技術、刑事生化檢驗技術。但是,這些技術應用的結果作為證據使用時,還需要經過嚴格告知程序,體現出訴訟的性質。

如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21條規定:“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結論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鑒定技術應當是公開的。刑事鑒定技術作為刑事技術的一部分,其應用的范圍與刑事技術相比相對狹窄。

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出鑒定意見的活動。其結果主要是作為證據來證明案件事實的。一般來說,“鑒定制度是以法院為主體,與此相反,犯罪鑒別是以偵查機關為主體,這是不同的。”[1]2-3司法鑒定與刑事技術鑒定是兩個不同性質的法律問題。刑事技術鑒定是在刑事案件偵查終結以前的具有傳統意義上的鑒定活動,實質上是一種鑒別活動,其結果不能夠完全被作為定案的證據。有些鑒別資料因偵查機構獨控而僅限于刑事技術鑒定,如現場遺留指印與指紋庫的比對鑒定以及利用DNA庫進行的比對鑒定等。司法鑒定相對刑事技術鑒定來說,有些刑事鑒定技術不能作為司法鑒定技術,如刑事鑒定技術中的足跡鑒別技術、警犬技術、刑事相貌技術、心理測定(測謊)技術。其中,警犬技術是指通過對警犬的培養訓練并在科學的組織下使其在偵查破案和安全防范上發揮作用的刑事應用技術。主要運用于追蹤、鑒別、搜索、巡邏、護衛、救援等活動。刑事相貌技術是偵查人員根據相貌的生理解剖特點和外表結構特征并運用相貌解決案件中人身同一的一項專門性刑事技術,主要包括顱像重合技術、顱像復原技術、人像辨認技術、口述相貌與摹擬畫像技術、識別偽裝相貌技術、人像組合技術、犯罪人員相貌計算機信息檔案的建立。這些技術因未達到作為定案證據的可靠程度及可信賴度,目前不宜應用于司法鑒定。

司法鑒定與刑事技術鑒定的主要差別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性質上的不同。刑事技術鑒定是偵查機關應用刑事技術的特殊活動,僅限于偵查階段,其鑒定屬于一種職權行為;司法鑒定是按訴訟法規定的程序公開進行活動,可以在訴訟的每一個階段進行,屬于一項證據調查活動。二是實施的主體不同。刑事技術鑒定的實施主體是偵查機關的刑事技術人員,實施鑒定履行的是偵查機關的偵查職能;司法鑒定活動是依法取得司法鑒定資格的司法鑒定人實施的,是服務于訴訟的證明活動。三是適用范圍和結果的意義不同。刑事技術鑒定只適用刑事訴訟的偵查階段,旨在為查找和認定犯罪嫌疑人提供線索依據,其結果一般不作為定案根據使用。如果作為證據使用,應當履行法定的告知程序;司法鑒定盡管可以適用于訴訟的各個階段,但主要還是為刑事審判認定案件事實提供證據的,其結論無論是否準確,只要符合法定的要件和要求,均可表現為法定證據的一種類型,具有相應的證據能力。

從上述的比較分析可以獲知,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在技術應用范圍上逐漸縮小并呈現范圍遞減的趨勢。司法鑒定技術可以作為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技術,不可隨意置換。只有成熟穩定的、具有可檢驗性的刑事技術鑒定技術才有可能作為司法鑒定技術。司法鑒定技術相對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技術來說,其使用范圍最為狹窄。但是,不能因為司法鑒定技術具有穩定性的特征而在實踐中一律采用司法鑒定代替刑事技術鑒定甚至代替刑事技術。這樣對偵查來說不具有經濟性,也不具有必要性。

(二)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應用技術的可靠性

刑事技術是基于滿足偵查犯罪的需要而為其服務的專門性技術,側重于對現場痕跡物證的發現技術、顯現技術、固定技術、提取技術等,并借助于固定現場客觀狀態來尋找偵查線索,其結果形態一般作為現場勘驗筆錄的一部分。如痕跡照相技術的應用主要是運用光來加強痕跡深淺之間的明顯差別,從而發現犯罪人的作案手法、作案特點以及個人特征等。因偵查具有不確定性和秘密性的特點,刑事技術的應用需要方法上的靈活性。在一定意義上說,所有的科學技術都可以為其所用。這些技術既包括一些具有穩健性可以應用于司法鑒定的技術,也包括偵查機關自我研發的一些創新性技術,甚至還包括一些不成熟而未被同行完全認同的、帶有實驗性的技術。在偵查初期,一個案件往往存在著多個嫌疑對象。在這些嫌疑對象中可能存在犯罪人、知情人,也可能存在一些無關人員,作為犯罪嫌疑人應當屬于少數,而作為真正的犯罪人卻又是惟一的。因此作為排除嫌疑的技術首先應當采用成本較低的具有排除功能的應用技術,無需選擇復雜、標準較高而不經濟的確認性技術。如在眾多嫌疑對象的人身識別中,采用ABO血型的技術足以排除一些無關人員,一般不宜采用成本較高、穩定程度較強、帶有確認功能的DNA分型技術。

刑事鑒定技術不同于一般的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的范圍主要限制在與犯罪案件有關的物品、文件、痕跡、人身、尸體等客體的鑒別上,旨在解決偵查機關收集證據材料與犯罪行為、犯罪嫌疑人之間的關系,形成的結果在實踐中常以“物證檢驗報告書”或者“物證檢驗意見書”的面貌出現。警犬“氣味鑒別的警察記載的鑒別過程和鑒別筆錄是刑事技術鑒定筆錄的一種。”[6]這些檢驗報告或者意見書不僅僅是為了確定嫌疑對象或者犯罪嫌疑人,還為啟動訊問、傳喚、刑事拘留等強制性措施提供了重要依據。在偵查過程中,無論是最大限度為偵查提供線索的刑事技術,還是為了采取強制性措施進行的刑事技術鑒定,其應用的技術可以是一些“弱可靠性”的技術,以免追求過分的精確而付出的過大成本或者不必要的代價。

司法鑒定是為案件事實認定利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獲得證據的活動。因鑒定人員不是偵查人員,其應用的技術也不可能是發現、固定、提取和記錄等的刑事技術;同時,司法鑒定的證據本質以及鑒定人員的“可替代性”也要求其應用的技術應當是具有較強穩定性、公認性以及可驗證性技術。這種技術不僅是公開的,而且還應當由特定部門經過一定篩選、評價以及準入程序向社會公布。這些技術應當是一種具有“強可靠性”的科學技術。對一些不穩定的技術不宜應用于鑒定活動;對一些存在爭議而未獲得該領域公認的技術不得應用于司法鑒定;對一些容易誤導辦案人員出現偏見或者侵犯基本人權的技術也不應作為司法鑒定技術,如麻醉檢測技術。盡管我國目前對哪些技術可以作為司法鑒定技術沒有統一的規范標準,但是對哪些技術不能作為司法鑒定技術司法機關已作出回應。如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CPS多道心理測試鑒定結論能否作為訴訟證據使用問題的批復”(高檢發研字[1999]12號)認為,“CPS多道心理測試(俗稱測謊)鑒定結論與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鑒定結論不同,不屬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種類。人民檢察院辦理案件,可以使用CPS多道心理測試鑒定結論幫助審查、判斷證據,但不能將CPS多道心理測試鑒定結論作為證據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裝備管理局“關于對外委托文件制成時間鑒定有關事項的通知”(法司[2008]12號)認為,“由于檢材與樣本在紙張、墨水、保存環境等方面的不同都會對鑒定結果產生決定性影響,鑒定機構自備的樣本不可能滿足與送檢材在紙張的種類及顏色、油墨的色料及染料的主要成分,保存環境的溫度、濕度等方面相同。因此,不能使用鑒定機構的自備樣本進行文件制成時間鑒定。”這些限制性解釋折射出司法鑒定技術與刑事技術在成熟程度上的不同與差異。

由于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在技術應用上所達到的目標不同,所應用的技術可靠程度應當允許存在一定的差異,從偵查線索到定案根據從技術應用的角度來看,其可靠程度上應當具有遞增的趨勢,其技術本身也應當由“弱可靠性”向“強可靠性”發展。這種可靠程度的遞增相對于偵查線索、偵查強制性措施以及定案根據的不同要求予以配置是科學、合理的,但這種可靠性強弱并不代表錯誤的高低,不應與錯誤率劃等號。因為無論是“弱可靠性”的技術還是“強可靠性”技術相對于技術本身而言均屬于可靠性的范疇,而不是不可靠,僅僅存在程度的不同,而非質的差別。

(三)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技術應用結果的功能

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因被應用的訴訟階段不同,法律對其的期待也不盡相同。作為獲得偵查線索為目的的刑事技術,其技術應用只要能夠獲得客觀的、不被異化或者不因污染而妨礙后續偵查所需要的材料均可被采納,其結果作為分析犯罪人作案方法、作案動機、作案人數、逃跑路線、證據存在去向的判斷根據也應當不受限制。即使應用技術采用了非法的手段,其獲得的材料仍可作為分析案情的依據。對刑事技術獲得的材料,法律不宜作出強制性的限制,但這并不代表刑事技術可以任意使用或者濫用,其應用仍應受到一些規范的約束。如1997年7月1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法醫學物證檢材的提取、保存與送檢》(GA/T 169—1997)、《法醫病理學檢材的提取、固定、包裝及送檢方法》(GA/T 148—1996)等。這些規范規定了提取法醫學物證、法醫病理學檢材的一般規則、提取方法、物證檢材的保存、檢材的送檢以及尸體檢驗的基本要求,偵查機關應當嚴格遵循而不得違反。

刑事技術鑒定是鑒定人員所進行的鑒別活動,盡管在一定意義上具有鑒定的性質甚至有些可以作為司法鑒定使用,但其活動的性質仍未超出偵查的范疇。其鑒定結果既包括明確性的意見,也可以是傾向性的意見或者是概率性的、不確定性的意見。傾向性鑒定意見是指鑒定人員對案件中提請鑒定的某些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鑒別和評定后,由于種種主觀或客觀上的原因,未能予以肯定或否定,只是提出了自己對該專門性問題的“傾向性看法”的一種鑒定結果。這種鑒定意見對于司法鑒定結論來說屬于一種“非典型意義上”的鑒定意見,而相對刑事技術鑒定來說則沒有典型與否之說。因為傾向性的鑒定意見在案件的偵查階段對案情的分析能夠起到一定的積極性作用,可作為偵查機關劃定偵查方向、范圍以及審查判斷其他證據的根據。如《公安部刑事技術鑒定規則》第11條規定:“確因檢材不夠鑒定條件,而無法作出肯定性結論的,可以出具分析意見”。這種傾向性意見書之所以被稱之為“分析意見”,是因為它不具有證據的基本特征,僅作為甄別其他證據真偽的輔助性工具或者分析案情尤其是采取措施的理由。傾向性鑒定意見作為刑事技術鑒定的結果是可以存在的,其存在具有現實可能性和必要性。

司法鑒定作為確定案件事實尤其是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其結論應當是明確的、確定的,不應有“大概”、“也許”、“可能”等傾向性或者非明確的、概率性的結論。有些學者認為,DNA鑒定是一個概率問題,不必也不應當對鑒定結果給出一個確定性的結論。對現場的血跡與死者基因類型作出99.99%的結論是科學的。我國司法鑒定領域至今仍存在這一“強盛”的觀點和做法。也有的學者對此提出不同觀點并認為,以“同一認定概率大于99.99%”屬于模糊結論,不能作為定案根據。經研究認為13個STR位點適合中國人群遺傳學標志,對DNA進行16個位點檢測應當得出“物證血痕(或毛發、精斑、尸塊、皮、細胞等)是(否)某某人所留。”[7]筆者認為,隨著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司法鑒定獲得的結論只能是肯定性的和否定性的,不能是傾向性的。“鑒定結論必須明確”并非不符合提供證據的法律要求,[8]恰恰相反,司法鑒定作為應用技術的結果應當明確,這是司法鑒定作為證據的基本法律要求,也是司法鑒定科學性和法律性統一的內在本質。因為傾向性的鑒定意見相對科學研究而言是應當的,在單純科學研究領域也是必須的,但是司法鑒定不是科學研究活動,是訴訟活動的一個部分,而證據本身也不存在傾向性或者不確定的問題。如果司法鑒定結論沒有達到證明特定案件事實的證據要求,其技術應用的結果不能作為司法鑒定結論。司法鑒定結論可以是傾向性或者不需要明確的觀點混淆了鑒定結論本身的傾向性與鑒定結論證明案件事實的傾向性問題。后者反映的是鑒定結論作為證據與案件之間的密切程度,是指確定性的鑒定結論對特定案件事實證明上的傾向性,它屬于證據的關聯性問題及其與案件事實的密切程度的判斷,其實質是其證明力的大小或者強弱,而不是鑒定結論本身的不確定性。司法鑒定意見應當明確,一般來說要么是肯定的,要么是否定,不能出現不確定的意見,這是司法鑒定與刑事技術鑒定的原則性區別。

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在技術應用結果上存在著法律“一般不作要求”、可以是“傾向性意見”以及必須是“肯定或者否定性結論”的不同期待。這些不同也反映了不同訴訟活動或者同一訴訟活動不同訴訟階段的不同需求,符合訴訟不斷展開與推進的發展規律。

三、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關系之調適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均涉及科學技術的應用問題,有些技術在其應用上具有一定的相通性,甚至可以成為共用的技術。然而,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在刑事訴訟中因適用的程序存在先后順序,不同訴訟階段因任務不同對技術應用也存在不同的需求,特別是基于技術應用成本以及付出代價的訴訟經濟考慮,其技術的應用在范圍、程度與結果需要上應當有所區別,同時技術也因各自側重和特點的不同存在技術應用方法上的差別。目前,這些問題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仍未得到足夠的重視,甚至存在一些模糊的認識與觀點。“在現代即使刑事訴訟中有鑒定的制度,進行偵查活動時有專家幫助,偵查人員如果不用各種專門知識武裝自己,如果在偵查活動中自己不能親自使用各種專門的科學技術手段,要進行全部偵查實踐活動,也是不可能的。而具備這些專門知識,對于偵查人員利用專家的幫助,正確委托鑒定和評斷鑒定結果,也是很必要的。”[2]3盡管刑事技術在偵查中的重要性日顯突出,但如果將所有的科學技術應用均視為司法鑒定技術,則是根本不可取的,實踐上也無必要。有些學者將涉及科學技術獲取的證據資料一概稱之為“科學證據”的觀點,就是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模糊不清在理論上典型反映?;谒痉ㄨb定結論作為證據的客觀、中性要求,特別是技術在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應用的差異性,無論是理論上還是實踐中均應對它們作出區分。刑事技術鑒定作為偵查的輔助手段在整個訴訟架構中具有內部性、單方性,而基于審判需要而進行的司法鑒定需要的卻是公開性、中立性,由中立的第三方作出更具有合理性和正當性。針對我國目前司法鑒定制度改革形成的偵查機關內部刑事技術的排他性管理和內設鑒定機構在司法行政部門備案登記管理,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對社會鑒定機構的審核登記管理的體制來說,除對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作出區分并需要分別予以規范外,深化司法鑒定體制改革至少還應當解決以下問題:

(一)建立司法鑒定技術準入及其淘汰制度

我國司法鑒定雖然歷經50多年的實踐,但對哪些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可以作為鑒定技術能夠應用于司法鑒定活動一直未有統一的評價體系和統一規范的指標,致使一些不具有穩健性、有效性以及可驗證性的技術作為了司法鑒定技術,如測謊技術、骨齡鑒定技術、人體外貌鑒別技術、警犬技術等,甚至有些鑒定機構還使用一些未公開的所謂自創技術。

我國在鑒定技術方面上的限制主要采取司法解釋來阻止不成熟技術作為鑒定技術,其結論不得作為證據使用限制。在實踐中這種方式曾引起采用DNA鑒定技術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批復規定的“采用人類白細胞(HLA)作親子關系鑒定”的爭議。詳見1987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類白細胞(HLA)作親子關系鑒定的批復》(法(研)字[1987]20號)。我國司法鑒定在技術層面還存在傳統的“實用主義”慣習以及處于簡單的為我所用的粗放型階段,有些落后或者應當淘汰的鑒定技術仍在司法鑒定中應用。如DNA鑒定應用的PCR聚丙烯酰胺銀染電泳技術在驗證時不通過率高達50%,作為司法鑒定技術應當予以淘汰。 參見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2008年“開展司法鑒定行業能力驗證活動 加強技術監控與管理”

會議材料。其問題還遠不止此。司法鑒定在技術層面上已經遠遠不能適應現代化訴訟的需要,有些已經影響到司法公正。面臨新技術不斷產生與訴訟對司法鑒定高要求的現實,司法鑒定的主管部門應當結合司法鑒定的實踐,參考國外的經驗,

如美國的達伯特規則(Daubert Rule)中對科學技術的判斷標準。這些標準主要包括該科學理論是否得到了實驗檢驗(The known can and has been tested);專家證言基礎的理論或技術是否已發表且經受同僚嚴格復查檢驗(The science has been subjected to peer review and publication);專家證言基礎的研究方法或技術的出錯概率有多大(The known or potential error rat of the science);專家證言基礎的技術、方法和理論在某個特定的科學領域中有多少專家能加以認同和接受(The general acceptance of the science in relevant scientific community)。United States v .Scheffer,523U.S.303(1998) .組織全國的權威性專家利用可驗證性指標、技術成熟度指標、技術穩健性指標等可靠性的評價指標對鑒定技術進行評價與清理,建立司法鑒定技術的準入以及淘汰制度,適時公布準入以及淘汰的司法鑒定技術,以滿足司法活動對司法鑒定作為證據的基本要求。

(二)建立刑事技術鑒定向司法鑒定銜接的轉化機制

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在技術應用的差異以及訴訟對其的不同要求,不僅要求理論對刑事技術、刑事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作出界分,而且還要求在制度上建立起刑事技術鑒定向司法鑒定銜接的轉化機制,以保障符合司法鑒定標準的刑事技術鑒定轉化為司法鑒定,從而提高訴訟效率和節約鑒定資源。根據司法鑒定制度改革的內在要求,建立刑事技術鑒定向司法鑒定銜接的轉化機制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作出改革:一是刑事技術部門與刑事技術鑒定機構分離。二是刑事技術鑒定機構接受司法行政部門的登記管理。三是刑事鑒定技術屬于司法行政部門準入的鑒定技術。四是刑事技術鑒定實驗室已經被國家認證認可。五是刑事技術鑒定的結論應當明確(肯定性或者否定性的結論)。六是刑事技術鑒定依法履行告知程序。七是建立刑事技術鑒定的救濟程序。

本文限于篇幅,對于轉化機制如何建立以及建立的機制如何保障其有效性將另文論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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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鄒明理.論“鑒定必明”、“鑒定必準”與提供證據要求的沖突[J].證據科學,2007(5):36.

The Relationship of Forensic Science, Criminal Identification and Judicial Expertise

GUO Hua

(Law School of China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Beijing 100081, China)

Forensics, criminal identification and judicial expertise, the products of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o a certain extent and stage, if confused or obscured at their technicalspectrum, may yield reverse effects upon “scientific investigation” and “scientific adjudication,” or even hinder further reform of the judicial expertise institution. A minute inquiry into the causation of the obscurity and mixture and the dynamic process indicates that the disparity in respective of their scientific scope, degree of reliability and outcome should be spotted. While furthering the reform of the judicial expertise institution, we should, apart from demarking forensic science, criminal identification and judicial expertise in logic, establish an access as well as an elimination regime of judicial expertise and care for normalization of the transformation of criminal identification to judicial expertise.

本文責任編輯:周玉芹

科學技術研究論文范文第5篇

〔關鍵詞〕 科學技術;馬克思主義科學技術觀;歷史唯物主義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以信息技術深刻變革西部民族地區農牧區發展方式研究”(10AZD025)

〔作者簡介〕文興吾,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哲學與文化研究院研究員,四川成都 610071。

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鄧小平作出了“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著名論斷,江澤民同志指出“科學技術是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動力,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1〕2006年,胡錦濤同志在全國科學技術大會上的講話中強調:“當今世界,科學技術成為‘第一生產力’,成為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的決定性力量,成為衡量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社會文明水平的主要標志。”〔2〕由于這些論述繼承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于“科學技術是生產力”、“科學是一種在歷史上起推動作用的、革命的力量”等重要思想,并且引導著當今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踐,故稱為“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科學技術觀”。

筆者認為,“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科學技術觀”的核心是“科學技術動力觀”。1991年,江澤民同志講道:“當今世界,科學技術飛速發展并向現實生產力迅速轉化,愈益成為現代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和最主要的推動力量。”〔3〕1994年,江澤民同志寫道:“科學技術是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動力,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v觀人類文明的發展史,科學技術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會引起生產力的深刻變革和人類社會的巨大進步。本世紀以來……科學技術日益滲透于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各個領域,成為推動現代生產力發展的最活躍的因素,并且歸根到底是現代社會進步的決定性力量。”〔4〕這些觀點很鮮明:科學技術是生產力發展的動力,并且不是一般的動力,而是“重要動力”、“最主要的推動力量”;科學技術“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歸根到底是現代社會進步的決定性力量”。這些觀點,可以概稱為“科學技術動力觀”。對“科學技術動力觀”作出有系統的論述,是本文的主旨。

一、“科學技術動力觀”是縱觀人類文明發展史確立的社會發展觀

人類社會是一個組織化程度不斷提高的自組織系統。從自組織理論的觀點看,一個自組織系統的進化過程,就是該系統從無序走向有序和有序化程度不斷提高的過程。只要我們沿著這一思路對社會大系統的進化稍作分析,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人類社會為實現其歷史進化所必需的條件幾乎無一不是靠科學技術。一個明顯的事實是:社會越向前發展,經濟增長和社會進步的速度也就越快;后來的社會與先前的社會相比,其主要的差異之一,就發生在科學技術發展和應用的不同水平上。例如,在自給自足的封建社會,之所以歷時千年而變化不大,其生產和消費都基本上維持著一種準靜態的平衡,就因為那時的科學技術不發展,科學技術在生產中的應用也不發展。進入工業社會后,以機器大工業為特征的近代生產方式的建立,正如馬克思所指出,“第一次使自然科學為直接的生產過程服務”,“第一次產生了只有用科學方法才能解決的實際問題”,“第一次達到使科學的應用成為可能和必要的那樣一種規模”,“第一次在相當大的程度上為自然科學創造了進行研究、觀察、實驗的物質手段”,同時也把科學變成“應用于生產的科學”,使科學“成了生產過程的因素即所謂職能”,使“科學因素第一次被有意識地和廣泛地加以發展、應用并體現在生活中,其規模是以往的時代根本想象不到的。”〔5〕馬克思講的這么多“第一次”所指出的,在社會經濟發展中所發生的最為重要的變化,就是科學變成了“應用于生產的科學”而生產也變成了“科學的應用”過程。這樣,最終形成了科學技術越發展,科學技術在生產中的應用越發展,而科學技術在生產中的應用越發展,科學技術本身也越發展的正向良性循環。

二、“科學技術動力觀”全面地強調了科學技術的社會價值

縱觀人類文明發展史,科學技術與社會自始至終存在著互動,存在著科技社會化進程。所謂科技社會化,是指將科技知識及蘊藏在知識背后的科學方法、科學信念和科學精神等通過一定的渠道滲透到社會之中,為廣大公眾所理解和接受,并且內化為自覺的社會生活規范的過程。在古代,科技力量不強,科技社會化并不突出,直到近代,科學技術才顯示出其知識的力量。在當代科學技術日益顯示出其生產力功能后,科學技術知識的傳播即科技社會化已成為不可逆轉的強大的歷史潮流??茖W技術那種實事求是、客觀而公正的本性,否定迷信、不承認教條的革命精神,不因循守舊、敢于創新的創新意識,學術自由民主、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科學觀念,為真理和正義而義無反顧的科學品格等,對提高社會公眾的精神生活質量是非常有益的,是值得借鑒的。

1996年2月,江澤民同志在接見全國科普工作會議代表時講道:“我們不僅要靠科學技術提高物質文明的發展水平,而且要依靠科學技術的力量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積極引導人民群眾建立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形成學科學、用科學、愛科學、講科學的社會風氣和民族精神,創造與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相適應的社會精神風貌。”〔6〕1996年5月,江澤民同志在中國科協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進一步作出了“科學技術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基石”〔7〕的重要論斷。“科學技術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基石”這一論斷,與“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論斷具有同等重要的意義;搞經濟建設要依靠科學技術發展生產力,搞精神文明建設也要依靠科學技術提高國民素質。

三、“科學技術動力觀”完整地把握了科學技術的多重職能

20世紀以來,尤其是“二戰”后,是科學技術在開發和改造自然的征途上凱歌高奏、所向無敵的英雄時代,也是人類陷入嚴重憂患和巨大災難的危機時代:資源匱乏,環境污染,生態失衡,已成為當今人類生死攸關的全球性問題??茖W技術空前放大了人類開發和改造自然的力量,同時也空前放大了人類破壞生態和毀滅自身的力量,深刻地影響著人類和地球的命運。

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中國共產黨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把鄧小平的“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思想與中國可持續發展道路的探索緊密結合,提出并組織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努力使經濟增長從過度依賴資源消耗和規模擴張轉到更多地依靠科技進步和勞動者素質的提高,在實踐中豐富和發展著“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理論。在《用現代科學技術知識武裝起來——〈現代科學技術基礎知識〉(干部選讀)序》一文中,江澤民同志寫道:“如果用更多的科技知識把自己武裝起來,提高認識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保護自然的能力,那末,我們在領導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事業中,就能夠更好地動員和組織億萬人民,在祖國遼闊的土地上描繪出更新更美的畫卷。”〔8〕他不僅全面地把握了科學技術“認識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保護自然”的多重職能,而且明確地提出了“破壞資源環境就是破壞生產力,保護資源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資源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9〕的重要論斷。這一切,標志著“科學技術動力觀”將“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理論發展到了一個新高度。

依據“科學技術動力觀”,科學技術的基本職能和價值目標就不只是開發自然、駕馭自然、索取自然,而是“認識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保護自然”,使社會生產力持續健康發展,人類文明日臻昌盛;只有把科技搞上去,才能不斷地保證人民素質的提高;人民的素質提高了,更多的人掌握了知識,掌握了現代的科學技術,才能導致人口、資源、環境與發展等要素所構成的系統朝著合理的方向演化。

四、“科學技術動力觀”要求樹立“科學當然包括社會科學”的大科學觀

“科學當然包括社會科學”這個論斷,是鄧小平1977年就作出的。1995年5月,江澤民同志在全國科學技術大會上講道:“科學當然包括社會科學。自然科學是人類認識和改造自然的科學。社會科學是人類認識和改造社會、促進社會進步的科學。當代科學技術的發展,使得自然科學、技術與社會科學之間相互影響、滲透,聯系愈來愈緊密,由此產生的綜合學科、交叉學科層出不窮,社會經濟和科技已經形成一個復雜的大系統。自然科學的發展豐富了社會科學理論。馬克思主義的科學世界觀和方法論,對自然科學研究有重要指導作用。我們提倡社會科學工作者要注意學習自然科學知識,自然科學工作者要注意學習社會科學知識,我們要在實現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偉大事業中,加強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緊密結合,深刻認識并掌握當今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內在規律,運用科學的理論和方法去指導實踐。”〔10〕

科學是觀念地把握對象的特定方式,是通過揭示對象的本質和規律把握對象的特定方式。一般說來,自然科學的功能主要是認識變革“物”,實現物質變換;社會科學的功能主要是研究人和社會,實現行為變換。社會科學的產生和發展是現代科學逐步深化且日益成熟的象征,哲學、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構成了完整的科學體系?,F代科學發展的趨勢,主要不表現為知識從哲學中分化出來成為獨立的學科,而表現為各門科學之間既分化又綜合的對立統一。一方面,學科越分越細,原來的一門分為兩門或多門學科;另一方面,各門學科相互滲透,出現了一大批交叉學科、邊緣學科、綜合學科。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間的交叉學科、綜合學科,使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研究對象又重合在一起。例如社會生物學、生態經濟學、人口地理學、社會心理學、生命倫理學等等,都是由一門或數門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交叉而成。當代社會歷史的客觀進程,當代任何重大的科學技術問題、經濟問題、社會發展問題和環境問題等所具有的高度的綜合性質,不僅要求自然科學、技術科學和社會科學的各主要部門進行多方面的廣泛合作,綜合運用多學科的知識和方法,而且要求把自然科學、技術和人文社會科學知識結合成為一個創造性的綜合體。這是當今科學發展的新趨勢和新特點。

2001年8月7日、2002年4月28日、2002年7月16日,江澤民同志先后三次就哲學社會科學問題發表重要講話。這些重要講話,既為人們正確認識哲學社會科學的地位和作用提供了科學指南,也為我國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此間,他作出了“四個同樣重要”的重要論斷:“在認識和改造世界的過程中,哲學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同樣重要;培養高水平的哲學社會科學家,與培養高水平的自然科學家同樣重要;提高全民族的哲學社會科學素質,與提高全民族的自然科學素質同樣重要;任用好哲學社會科學人才并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與任用好自然科學人才并發揮他們的作用同樣重要”〔11〕,以及“兩個不可替代”的重要論斷:“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需要在實踐和理論上不懈進行探索,不斷在實踐的基礎上提出創新的理論,用發展著的理論指導實踐。在這個實踐和理論的雙重探索中,哲學社會科學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是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我們必須始終重視哲學社會科學,加快發展哲學社會科學”,“那種認為搞現代化建設只要掌握自然科學知識就可以了、社會科學知識可有可無的想法和看法,是片面的、錯誤的,必須加以糾正。”〔12〕

五、“科學技術動力觀”是唯物史觀的現代拓深形態

馬克思和恩格斯創立的唯物史觀,通過生產力、生產關系、上層建筑三者的矛盾運動,揭示了人類社會發展變化的基本規律和基本走向,揭示了生產力是最終決定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在過去,生產力一般是指物質(實物)生產力,至于科技和知識生產力,則是直到鄧小平強調“科學技術是生產力是馬克思主義歷來的觀點”和提出“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論斷后,才逐漸在歷史唯物主義的研究中明確起來的。江澤民同志從現代科技革命和生產力發展的實際出發,通過縱觀人類文明發展史,概括、總結、提升出的“科學技術是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動力,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之“科學技術動力觀”,從哲學的高度闡明了科技和知識生產力不僅決定著物質(實物)生產力,并且最終決定和制約著社會歷史發展的水平、速度乃至方向。其實,一切社會創造物都不過是人類智力(或智能)水平即科學知識水平的外化物化。只要我們承認人類社會的歷史是人的歷史,那么我們也就必須承認人的科學化知識化水平是最終決定和制約社會歷史發展水平、速度乃至方向的。當今時代是科技生產力即知識生產力成為第一生產力的時代,科學實踐活動已成為所有實踐活動中最重要和最主要的實踐活動,辯證唯物主義哲學必須給予定位和確認,確認科學實踐的社會第一實踐的客觀地位,確認科技生產力即知識生產力的客觀支配地位及其主導作用。“科學技術動力觀”實現了唯物史觀的這個飛躍,為推動當代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指出了一條基本的實踐路線。

六、“科學技術動力觀”與科學發展觀的辯證統一

進入21世紀,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明確提出:堅持以科學發展觀指導科技工作,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這既是“科學技術動力觀”歷史的傳承和邏輯的延伸,又是與時俱進的新發展。

1.堅持以科學發展觀指導科技工作

2003年中國共產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2004年6月,胡錦濤同志作出了“堅持以科學發展觀指導科技工作”的重要論斷。〔13〕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指導科技工作”,意義是十分重大和深遠的??茖W巨匠愛因斯坦曾經說過:“科學是一種強有力的工具。怎樣用它,究竟是給人帶來幸福還是帶來災難,全取決于人自己,而不取決于工具。”他告誡人們:“如果你們想使你們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類,那末,你們只懂得應用科學本身是不夠的。關心人的本身,應當始終成為一切技術上奮斗的主要目標;關心怎樣組織人的勞動和產品分配這樣一些尚未解決的重大問題,用以保證我們科學思想的成果會造福于人類,而不致成為禍害。”〔14〕當今時代,隨著科技的迅猛發展,科技與倫理的疏離、理性與價值的分裂,在當代西方社會表現得尤為突出。西方發達國家今天所面臨的科技異化問題,也是發展中國家明天所要著力避免的問題。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強調“堅持以科學發展觀指導科技工作”,這就奠定了避免科技異化的政治基礎,推進著科技發展與人的發展和諧統一。

2.以建設創新型國家為綱推進科學發展

2006年1月,胡錦濤同志在全國科學技術大會上向全黨和全國人民發出了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動員令。胡錦濤同志指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全面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需要大力發展我國科技事業”,“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決策,是事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的重大戰略決策。建設創新型國家,核心就是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發展科學技術的戰略基點,走出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推動科學技術的跨越式發展;……就是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國家戰略,貫穿到現代化建設各個方面,激發全民族創新精神,培養高水平創新人才,形成有利于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大力推進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不斷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15〕

3.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兩個基本方略”及其重要意義

全國科學技術大會閉幕后,國務院于2006年2月9日、3月20日分別印發了《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簡稱《科技規劃綱要》)和《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2006—2010—2020年)》(簡稱《科學素質綱要》)。筆者認為:以《科技規劃綱要》和《科學素質綱要》發布為標志,黨和國家在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中,實踐著“兩個基本方略”,即以加強自主創新為主導的“科學技術創新發展方略”和以全民科學素質建設為主導的“科學技術普及發展方略”。

應該看到,胡錦濤同志在全國科學技術大會上深刻地講道:“要堅持科技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人民群眾服務的方向,把科技創新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緊密結合起來,與提高人民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緊密結合起來,使科技創新的成果惠及廣大人民群眾。”“要在全社會廣為傳播科學知識、科學方法、科學思想、科學精神,使廣大人民群眾更好地接受科學技術的武裝,進一步形成講科學、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社會風尚。”〔16〕這就是說,我國的科技進步不僅要“頂天”,在科學前沿和高技術領域有所創造、有所作為,而且還要“立地”,讓廣大人民群眾認識科技、理解科技、運用科技,充分享用科學技術帶給人類的巨大恩惠。

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兩個基本方略,是基于“科學技術動力觀”的兩個重大的科學抉擇。

第一,以自主創新為主導的“科學技術創新發展方略”是應對知識化的全球競爭新挑戰的科學抉擇。作為一個發展中的大國,我國有自身的政治意愿和戰略利益。為了盡快提高科技發展水平,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引進了數萬億元的先進技術和設備,這對縮小我國與世界先進水平的技術差距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國不能僅僅依靠引進技術滿足自身的科技需求,不能指望別人來解決我們自身發展面臨的重大科技問題。在2006年全國科學技術大會上,胡錦濤同志深刻地指出:“一個國家只有擁有強大的自主創新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把握先機、贏得主動。”“面對世界科技發展的大勢,面對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我們只有把科學技術真正置于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真抓實干,急起直追,才能把握先機,贏得發展的主動權。”〔17〕

當前,我國尚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們正承受著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在經濟和科技上占優勢的壓力。中國能否成功地回應當代科技革命的沖擊,成功地在21世紀實現偉大復興,不但對中華民族本身意義重大,而且對馬克思主義和社會主義的前景也具有特殊的意義。很顯然,如果先進的科學技術為資本主義發達國家所壟斷,那就談不到社會主義的興旺發達,社會主義就不可能在與資本主義的競爭中取得比較優勢直至最終勝利。如何把社會主義建設同當代科技革命的潮流更好地結合起來,始終是具有戰略意義的緊迫任務,也是當代豐富和發展馬克思主義最重要的方面。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理論與實踐,在新時期新階段實現著科技革命與社會主義建設的有效契合。

第二,以全民科學素質建設為主導的“科學技術普及發展方略”是追求發展的知識化與人民化相統一的科學抉擇。所謂發展的人民化,就是指人民既是發展的參與者又是發展的分享者。一如黨的“十七大”報告所指出,“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從深層學理看,追求發展的人民化理應是現代社會的終極關懷。走創新型發展道路,也就是依靠知識創造和知識的創造性應用,獲取新的經濟和社會收益,由此推進經濟社會發展;這是一個充分使用知識求發展的進程,也是知識經濟的發展進程。這個進程,不能只是精英在其間,更廣大的人民群眾則站在其外;相反,它必須有利于最廣大的人民群眾學習知識、運用知識、參與現代生產和交往,不斷增強自身的創造能力和發展能力。這是一個長期的趨勢,不是今天說了明天就能做到;但是應該看到這個趨勢,據此進行戰略上的安排與調整。

以全民科學素質建設為主導的“科學技術普及發展方略”,就是要推動最廣大的人民群眾學習、運用科學技術知識,掌握基本的科學方法,樹立科學思想,崇尚科學精神,以此參與現代生產和交往,不斷增強自身的創造能力和發展能力;最終使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建立在最廣大的人民最廣泛地應用現代科學技術知識和依靠其發展的基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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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胡錦濤.在中國科學院第十二次院士大會、中國工程院第七次院士大會上的講話〔N〕.人民日報,2004-06-03.

〔14〕愛因斯坦文集:第3卷〔M〕.許良英,趙中立,張宣三編譯,商務印書館,1979.56,73.

(責任編輯:石本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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