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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報告范文

2023-05-11

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報告范文第1篇

根據《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第1101號——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組織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和有效性,幫助組織完善治理、增加價值和實現目標。目前,審計監督在國家治理中承擔越來越重要的責任,審計整改也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吨腥A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體例》、《國務院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等指出,要狠抓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健全整改責任制,加強整改督促檢查,嚴肅整改問責。雖然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整改非常重要,但我們常常會聽到一些不妥的提法,如“審計整改是內部審計監督的組成部分”、“審計不僅要通過審計監督揭露和反映問題,而且要通過揭露和反映問題進而解決問題”,“審計發現問題全部整改,審計工作才能圓滿結束”,“只有建立一套有效的審計整改制度,才能把審計發現的問題整改到位,內部審計的增值功能才能得到最大化的體現”等。實際上,內部審計的主要職能是確認和咨詢,要求整改到位已超出了內部審計的職能要求。而且,內部審計沒有增值功能,增值是內部審計的目標。因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厘清一些概念,明確一些認識。

造成上述認識不清的原因可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等對審計監督的規定。這些法規主要針對審計機關,審計機關具有處罰權,如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行為,審計機關可以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處罰的審計決定。然而,內審只有建議權,無處罰權。因此,如果審計整改不到位,不能都誤以為內審未能有效發揮職能。

雖然,內審提出問題整改不到位的責任不能都由內審承擔,但是,內審確實應該發揮一定作用。如根據《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第2205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經濟責任審計》,高校內審部門應及時跟蹤、了解、核實被審計領導及其所在部門對審計建議的整改落實情況。必要時,內審部門應當開展后續審計,審查和評價相應的整改情況。根據《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第2107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后續審計》,后續審計是指內審部門為跟蹤檢查被審計單位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所采取的糾正措施及其改進效果而進行的審查和評價活動。內審人員的責任是評價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的糾正措施是否及時、合理、有效?!督逃筷P于加強直屬高等學校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也規定,內審部門應加強對整改工作的檢查,對整改情況進行后續審計。所以,筆者認為內部審計對于審計整改的職責,應是對被審計單位整改行為及結果的評價,內審人員的職責不能無限擴大。

需要注意的是,《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第2205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經濟責任審計》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規定,應嚴肅整改問責,審計結果應作為干部考核、任免和獎懲的重要依據。根據《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第2205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經濟責任審計》,高校內審部門應當促進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充分運用,推進學校健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責任追究、整改落實、結果公告等制度。因此,內部審計在促進被審計單位整改,促進審計結果充分利用應有所作為。當然,對于被審計單位財務運行中好的做法和經驗,內審可促其在學校內部分享,促進高校治理現代化。

本文以下闡述了內部審計問題整改的重要性,指出審計整改尚不盡人意的方面,分析造成審計整改不到位的原因,并提出提升審計問題整改有效性的建議,以期能為推進高校治理獻策獻力。

二、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整改的重要性

審計整改落實對于推進高校治理體系建設和治理現代化進程具有重要作用。加強審計整改,有助于增收節支、加強管理、教育干部,還可能有效預防和遏制高校管理中的違法違紀問題。

(一)審計整改有助于政令暢通。

審計整改是落實審計成果,促進國家和學校政策落實,維護財經紀律的有效措施。校內各部門只有認真落實審計整改,采納審計建議,才能保證政令暢通。

(二)審計整改促進高校目標的實現。

被審計單位通過審計整改,促進了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內部控制的改善,有助于完善高校治理、增加高校價值和實現高校目標。

(三)審計整改有助于治理“屢審屢犯”問題。

審計發現的一些問題屢禁不止且難以有效解決。除了某些領導法治意識淡薄、內部監督弱化等原因外,主要在于審計整改未得到足夠重視。因此,推行審計整改,適時公開整改情況,有助于維護校內秩序和促進廉政建設。

三、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整改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高校存在屢查屢犯、應付整改、拖延整改、拒絕整改的情況。如被審計單位僅承諾整改,審計整改浮于表面;被審計單位為應付整改,僅從形式上整改,實際上仍然違法違規。本文從審計對象、審計主體和其他方面尋求原因。

(一)審計對象方面的原因

被審計單位對整改認識不足,重視不夠。一些單位對審計定位不清,認為審計就是查問題,將收到的審計報告束之高閣,不關注后續整改是否落實;一些單位認為內審沒有多大約束力,對審計整改不夠重視,認為審計整改不會對單位和個人產生多大影響,更不會有相應的黨紀處分。一些單位對審計存在“改不改是我的事”的狹隘觀念,未能把審計整改作為堵塞漏洞、提高管理的重要途徑。還有的單位涉及體制機制問題時缺乏整改的勇氣。

(二)審計主體方面的原因

內部審計獨立性不強或審計質量不高。其一,內審主要對財務、經濟活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例行檢查,僅在必要時將案件線索移送紀檢部門,無處罰權僅有建議權;其二,內部審計站位不高,僅注重揭示違法違規問題,較少關注制度體制和管理層面的問題;其三,內審未深入分析問題原因,審計建議缺乏針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其四,審計領域已逐步全覆蓋,而內審人員的專業知識、經驗水平、職業素養與內審的當前工作要求差距較大,致使審計的風險提示不夠,審計整改難度隨之增加。

(三)其他方面的原因

1. 缺乏審計整改責任追究的長效機制。高校通常缺少對被審計單位整改不作為、慢作為責任追究的長效機制。

2. 對內部審計整改意見的落實缺乏制度性保障。

教育部出臺的《關于加強直屬高等學校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對于內審發現問題的整改進行了規范。但是,部分學校對于內審整改意見的落實還未制定更為細節的操作規范。

3. 學校內部各單位間配合機制不完善,導致督促整改未形成監管合力。

如未明確整改檢查的主體,未建立有效的審計整改檢查機制,未成立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未明確審計、組織、紀檢等部門對審計整改的職責分工及協調配合機制,對整改意見落實的實際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力度不足等。

4. 審計結果未作為學??己思顧C制,未作為選拔任免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

學校組織部門在干部選拔中并未查閱審計結果,審計評價對個人是否擔任領導職位無約束。而且往往是干部離任后才審計,這些干部離任后退休或到新領導崗位上,審計結果對他本人是否繼續擔任領導沒有影響。在這樣的思想認識下,被審計的領導干部不會重視審計結果,故而增加了整改難度。而且被審計單位的繼任者認為整改與自己無關,也不關心整改進展情況。

5. 還有一些問題是歷史原因造成的,被審計單位現有能力不足以整改,需要國家和學校進一步的政策支持。

四、推進內審問題整改的現實措施

本文結合工作實踐談一些粗淺認識,希望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審計問題整改的長效機制。

(一)審計對象方面的努力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被審計單位是審計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定整改方案和落實整改。本文建議被審計單位應認真研究審計問題,認真分析問題產生原因,及時按審計建議逐條反饋整改情況。整改報告中應同時向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和主管校領導書面報告。需說明的是,已經離任的領導干部也應積極配合原所在單位整改。

(二)審計主體方面的努力

內審部門應接受學校最高層的領導,應配備政治素質高、業務素質好、工作能力強的人員,應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采取理論研討、業務交流和推廣典型經驗等多種形式,提高審計隊伍的專業化水平。

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應與被審計單位溝通。審計目的不在于查出問題,而是要幫助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從體制機制上防范風險、解決問題,提高被審計單位的管理水平和效益。

夯實審計基礎是審計整改的前提,內審人員應把問題查透查實,描述清楚、定性準確、依據可靠、責任界定清楚、建議操作性強,更好地促進審計整改落實。

根據《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第2107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后續審計》,評價被審計單位所采取的糾正措施是否及時、合理、有效是內審人員的責任。他們可在規定或約定的期限內實施后續審計。

另外,本文建議根據《教育部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建立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應結合。實際上,干部離任后審計僅有助于界定本屆領導和下屆領導的責任,不利于問題的整改解決。

(三)其他方面的努力

1. 加強領導,健全管理機構。

學校主要負責人應重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可對其整改落實情況專題詢問。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應加強對審計的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審計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建議審計、紀檢、組織人事等部門應組織精干力量,形成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

2. 落實責任追究,建立整改長效機制。

審計、紀檢、組織等部門應各司其職,促進職能間的互補和資源共享,建立協調配合的整改檢查跟蹤機制,提高整改實效。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負責審計整改,應向校長辦公會或校常委會定期匯報經濟責任審計整改情況;應加強對整改的督促檢查,對整改不力、屢審屢犯的,應嚴格追責問責。

3. 完善制度,規范考核,以公開促整改。

學校應對整改的內容、時間、程序、措施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把審計結果作為相關決策的重要依據,作為考核、任免、獎懲被審計領導人員的重要依據;健全和完善審計整改結果公開機制。

4.“登記銷號制”、督促內審部門建立網上信譽記錄模塊等也是較為有效促進整改落實的好方法。

總之,高校應進一步完善制度、健全責任追究和問責機制、協調各方督促整改,促進內審整改意見落實,擴大審計成果運用,促進高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摘要:國家目前非常重視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已將它提升到促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高度。但是,“屢審屢犯”的問題仍較為嚴重,審計整改面臨重重困難。本文關注了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整改,首先厘清了一些概念,其次分析了整改的重要意義及整改不到位的現象及原因,最后盡力拓展整改思路,提出促進審計整改的措施。

關鍵詞: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整改

參考文獻

[1]符群力.《關于落實內部審計整改意見的思考》,《新西部》,2015(24).

[2]廣州市公安局審計處課題組和丁朝霞,《基于審計整改視角的內部審計增加組織價值評價體系研究—來自廣州市公安局內部審計整改的實踐與調研》,《中國內部審計》,2015(10).

[3]何結明,《貫徹“全覆蓋”審計,促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淺析審計監督全覆蓋的意義和方法》,《經營管理者》,2015(21).

[4]馬俊樂,《建立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機制的幾點思考》,《全國商情》,2015(12).

[5]武娟,《關于加強內部審計結果運用的探討》,《中國總會計師》,2015(09).

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報告范文第2篇

15、2016兩個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匯報如下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上級黨委和政府重大經濟方針政策及決策部署,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認真依法履行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管理的職責,認真學習各種有關財政文件、開支標準,并向學??倓罩魅?、會計學習、咨詢,定期不定期地請教財會知識,使自己能夠大體了解相關財務制度,積極調配,使學校資金良好運行,努力改善辦學條件,為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開展提供有力保證。

二、首先匯報一下這兩個經費收支基本情況。

(一)、2015年經費收支基本情況

1、學??偸杖?975.22萬元。其中財政補助收入3565.57萬元,上級補助收入155.65萬元,事業收入254萬元:其中學費收入120.45萬元,住宿費收入103.65萬元,其它收入(小賣部)29.9萬元。

2、學??傊С?3872.0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 3000.24萬元,商品服務支出841.46萬元,設備購置費 30.36萬元。

3、固定資產增減情況

(1)、新增固定資產63.86萬元。具體如下:筆記本電腦、組裝機、移動硬盤、千兆交換機、電腦、交換機、空調

第 1 頁 等。

(2)、根據國家固定資產價格標準,對不符合標準的固定資產進行核減,存貨轉為99.76萬元。

(二)、2016年經費收支基本情況

1、年初結轉結余:103.17萬元。

2、學??偸杖?995.73萬元。其中財政補助收入4613.04萬元,上級補助收入197.2萬元,事業收入1185.49萬元:其中學費收入822.65萬元,住宿費收入297.84萬元,其它收入(小賣部)65萬元。

3、學??傊С?098.9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856.6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59.82萬元,商品服務支出1820.01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162.44萬元。

4、固定資產增加情況

新增固定資產5.2萬元。具體如下:變壓器、UPS電源、鋼琴、聯想筆記本、電腦、辦公桌、書櫥、海爾空調等。

二、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的建設,充分發揮資金效益,更好地為教學為師生服務。

1、積極帶頭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財務制度,能認真做好校務公開工作,給教師一個明白、領導一個清白,接受監督,讓廣大教師積極參與學校管理。

2、加強學校資產管理,確保學校資產為教育教學服務,確保學校資產不流失,并不斷提高使用的效益。

第 2 頁

3、重大經濟決策嚴格按上級有關規定程序進行。大宗物品采購嚴格執行審批制度,不參與購置,不對購置人員指定采購地點。

4、學校債權、債務清楚,除正常的需要在學期末支付的款項外,學校沒有任何債務,無糾紛和遺留問題。

5、認真做好年初預算,并能就財務運行情況及時向全體教師作好財務分析。遇到經費缺口問題,及時向上級請示報告,并積極爭取市教育局、政府、社會各界的支持。

6、資金安排較為合理。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學校公務業務資金、設備購置資金、修膳資金、教師的培訓學習資金等,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保障;能妥善處理改善教學設施與經費緊張的矛盾,堅持制度,統籌安排。

在20

15、2016這兩個,我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從政,不謀私利。

以上報告,敬請指正。

2017年11月28日

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報告范文第3篇

第一條本辦法所稱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以下簡稱審計結果),是指審計機關對領導干部任期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依法審計后,通過審計報告等結論性文書所反映的內容和事項。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審計結果運用,是指紀檢監察、組織人社、財政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審計等部門,在干部管理、監督、任免、獎懲和國有資產監管、財政監督等工作中,根據審計結果對有關人員和事項依法依紀予以處理的行為。

第三條審計結果運用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及時準確、注重實效的原則。

審計結果運用工作在縣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領導下,由縣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協調,紀檢監察、組織、人社、審計、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單位)分工實施。

第四條紀檢監察機關對審計結果的運用

(一)根據審計結果報告中反映的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違法違紀問題,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追究相應的紀律責任。

(二)對經濟責任審計發現的違反廉潔紀律規定但不構成黨紀政紀處分的領導干部,進行廉政談話。

(三)對審計機關移送的案件線索和給予有關責任人員處分的建議,依據有關規定進行查證處理。

(四)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及有關審計結果運用情況歸入干部廉政檔案,作為干部廉政考核的依據。

第五條組織人社部門對審計結果的運用

(一)在干部管理、選拔、任用、獎懲工作中,將審計結果作為重要依據;在領導干部和領導班子考核工作中將審計結果作為重要內容。

(二)根據審計結果中反映的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違法違紀問題,對負有重要責任的領導干部報縣委研究做出組織處理。

(三)對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違紀違規問題但不宜采取組織處理的領導干部,視具體情況進行誡勉談話、批評教育或者責令做出書面檢查。

(四)根據需要,將審計結果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

(五)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及有關審計結果運用情況歸入干部管理檔案,作為干部考核管理的依據。

第六條財政、國有資產監管及相關企業主管部門對審計結果的運用

(一)協助審計機關落實有關決定事項,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資金、國有資產收益,暫停撥付與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財務收

支行為直接有關的款項等。

(二)根據審計機關的處理處罰建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負有責任的會計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予以處理、處罰。

(三)將審計結果作為考核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營業績和獎懲、聘任企業領導人員的重要依據。

(四)對審計機關移送的涉及國有資產管理事項,依據有關規定進行查證處理。

第七條審計機關對審計結果的運用

(一)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全面如實反映并做出評價,通過審計結果報告等形式向縣委縣政府和干部管理監督部門報告。

(二)對審計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線索,依法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處理。

(三)對需要有關主管部門處理的問題或事項,移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四)對審計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普遍性、典型性和潛在性問題,通過審計要情等形式及時報送縣委縣政府、相關部門或上級審計機關。

(五)針對審計發現的體制、機制和制度方面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向縣委縣政府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六)督促、協調相關部門抓好審計決定的整改落實工作。

第八條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單位對審計結果的運用

(一)對審計機關出具的審計報告在本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或干部職工中予以通報。

(二)對審計機關提出需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建議,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三)執行審計決定。積極整改、落實審計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采納審計提出的審計建議。

第九條紀檢監察、組織人社、財政國資等有關部門和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單位對審計結果運用情況,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反饋給縣審計局。

第十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縣開展的黨政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報告范文第4篇

一是 履行 “一崗雙責”, , 提升自身建設..全部貫徹落實黨的 XX 大精神,仔細學習領會,全部理解貫徹 XXX 總 X 記在 XX 屆 X 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 XX 屆 X 央紀二次全會,強化黨建統領,實實在在把全部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扛起來,把主體責任一貫到底.“一把手”作為責任人,堅持做到知責,盡責,負責,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嚴格履行黨風廉政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責任落實,把全部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到黨的建設和實際工作的各個方面.

依照班子成員分工調整適時制訂《XXXX 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 X 敗工作領導與責任分工》,確定班子成員的黨風廉政責任;年初依照委工作實際制訂了《黨風廉政建和和作風建設工作計劃》,確定本本年度每一個工作目標,確保黨風廉政建設每一個工作落到實處;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分管領導與分管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與國資企業(企業(公司))負責人均逐級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和“一崗雙責”責任狀,使壓力層層傳導,責任層層壓實;嚴格執行《黨組議事規則》,堅持 XX 集合制,到到現在為止,共召開 X 次黨組會,在這之中涉及“三重一大”事項的 X 次會議均邀請紀檢組同志參加;在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與科室負責人之間舉行廉政談話常態化,“咬耳扯袖”成為常態;保證 XX 效能建設,到現在為止已舉行效能檢查 X 次,把鐵的紀律轉變為干部職工的平常習慣和自覺遵循;強化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集訓,逐漸提升干部的能力和水準,確保黨風廉政責任不留死角,全部覆蓋.

二是 嚴格落實制度, , 全部防控風險..X,建立抓早抓小工作機制.將政X紀律和政X規矩教育放

進黨員干部的平常培養管理全過程,適時掌握黨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形,強化黨員干部監管,凸出保證紀律建設;對黨員干部存在的廉政問題要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對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風險和隱患適時提出預警,為黨員干部敲響廉潔自律的警鐘,更加深切落實和強化 XX 學習.

X,嚴格落實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在有關 X 府文件和法律法規等材料的基礎上,制訂《XX 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固定資產管理辦法》,《XX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國有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確定了 XX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及下屬企業(企業(公司))對專業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報備和報廢處理等程序,規范了不動產的出租流程;針對遺留的欠款問題,多次召開黨組會議研究,制訂《關于企業欠繳土地款,山砂款的處理方案》,通過催討函,律師函及司法程序催討欠款.

X,強化對下屬國有企業監督.貫徹落實紀委懲防體系建設實施辦法,強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強化重點崗位風險防控;強化對下屬國有企業的平常監督教育工作,修訂完善開發區管委會下屬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確定固定資產采購均報國資辦備案或審批,嚴格采購的每一個流程,強化對下屬企業權利運行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三是 強化監督管理, , 規范 工程建設..仔細落實組織生活會制度,堅持黨員領導干部 XX 生活會,述廉述職,個人重要事項報告,XX 評議,誡勉談話,領導干部問責等制度,提升制度落實執行力;嚴格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凡是重要事件議定,重要人事免任,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堅持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全實建設工程招標投標,X府采購等制度,通過第三巡察組巡察整改,自查自審,完善制度等手段,憑據市,縣(市)(市)招投標有關規定,擬定了《XX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招投標管理辦法》,并對巡察未涉及的 XXXX 本本年度工程進行了自查,發現了岱西片區綠化養護工程(XXXX~XXXX 年)和 XX 經濟開發區遠航路綠化工程存在招投標程序履行不規范問題,以及審查了 XXXX 年的 XX 經濟開發區黨群服務中心室內工程招投標中投標單位不符合資質及要求的情形,立行立改,適時實實在在制訂整改方案,嚴格落實整改措施,更加深切規范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強化

對投標單位的審查,規范工程建設管理, ,對執行不力,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等破壞制度的行為,堅定追究責任,嚴肅查處.

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報告范文第5篇

篇一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報告2013年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

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了《關于2012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并作出了《關于加強對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問題整改監督的決定》。市政府高度重視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審計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門單位強化審計整改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實糾正審計查出的問題。同時,要求突出長效機制建設,完善制度、強化措施、硬化手段、規范管理,防止類似問題再度發生。各相關責任單位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成立審計整改工作機構,制定審計整改工作方案,明確審計整改工作責任,落實審計整改工作措施,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認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條整改,對暫時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審計報告》中反映應整改的問題27個,已整改到位21個,涉及單位26個,正在整改的問題6個,涉及單位5個。家電摩托車補貼資金違規共立案調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審12人,批捕1人。追回家電摩托車補貼資金733.27萬元,取得了較好的整改效果。

二、審計整改落實情況 (一)關于年初預算編制不夠完整和細化問題。2013年市本級已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預算編制不夠完整問題已整改到位。 年初預算不夠細化問題,主要是預算編制時間與部分專項工作任務確定時間存在差異造成的。我市部門預算編制時間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開始編制下年預算,而一些專項資金如教育費附加和城市維護費等支出,具體安排項目在預算編制時無法確定,需要經過一定時間的調研論證,在次年

5、6月份才能落實到項目,項目安排情況已單獨向人大匯報。今年將督促有關部門提前做好專項資金項目準備工作,爭取2014年相關支出與部門預算同步向人大匯報。 (二)關于部分用地單位至今年5月拖欠國土出讓收入41593.94萬元問題。今年以來,市政府對國土出讓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緊、謀劃早,多措并舉進行清繳。一是召開清欠動員大會和每月的工作調度會,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務,調度清欠工作進展情況,督促清欠工作落實到位;二是加強職能部門協調配合,下達催繳通知書,組織人員上門催繳;三是強化清欠工作措施,對欠繳單位采取停辦一切手續、不準參加新的土地招拍掛等措施。對無任何理由長期拖欠國土出讓收入的單位,由國土部門提請仲裁,再通過司法程序進行強制收繳。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億元的基礎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國土出讓收入欠款2451.57萬元。 目前仍欠繳國土出讓收入39142.37萬元,其中:2012年以前欠繳20294.37萬元,欠繳單位12個,2012欠繳18848萬元,欠繳

單位2個。14個欠繳單位中有兩個欠繳大戶:即小埠投資開發集團公司欠繳10200萬元,占欠繳總額的26%;湖南中寧置業有限公司欠繳16650萬元,占欠繳總額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別專門召開國土出讓收入欠款清繳調度會,要求欠款單位盡快繳清所欠國土出讓收入,逾期未繳的收取一定滯納金,小埠投資開發集團公司和湖南中寧置業有限公司均已承諾11月底前繳清欠款。 (三)關于國土出讓收入133749.96萬元未及時清算繳入國庫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資金存放在市鄉鎮財政管理局和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問題。2012年前,市級國土出讓收入由市鄉鎮財政管理局負責設立專戶統一征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財政直接征收、專戶核算、收入分解、凈收入上繳國庫”征管模式。從2012年起,市級國土出讓收入征收職能進行了調整,實行由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鄉鎮財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國土出讓收入直接繳入市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資金結算后由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繳入國庫納入基金預算管理。 至2012年12月,存放在市鄉鎮財政管理局“暫存款”的108305.49萬元,主要是2012年前發生的未結算支付的預付款和保證金,以及部分項目未及時辦理相關結算手續暫不宜確認為國土出讓收入的款項,因此未及時繳入國庫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來,加大了這部分資金的清理力度, 1-9月,已結算轉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萬元,從2013年10月起,市級國土出讓收入將納入市財政國庫管理局財政專戶管理,市鄉鎮財政管理局國土出讓收入賬戶將予以撤銷,今后類似問題將不會出現。 (四)關于國庫集中支付指標結余掛賬23856.9萬元問題。主要是特設專戶項目進度及上級指標下達過緩造成指標結余較大。這部分結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項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辦理結算形成的結余;二是特設專戶項目進度過慢形成的結余;三是零星指標未及時清理使用形成的結余;四是待付的往來資金或代管資金結余;五是非稅收入結余;六是項目完工結算后形成的專項凈結余;七是正常經費結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財經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市財政局多次召集會議、制訂方案,對市直集中支付單位指標結余情況進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認真查找原因,提出了處理意見和建議。一是加強專項資金管理;二是及時清理零星指標;三是加強往來資金清算;四是加強財政監督檢查;五是統籌安排結余資金。同時,擬在編制2014年部門預算時,將2013年結余指標納入部門預算,部分結余資金由市財政收回統籌安排。對已完工結算項目產生的凈結余,由市財政收回,統籌安排用于下新增項目;對納入預算管理,實行以收定支方式撥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確定撥付比例 時綜合考慮上指標結余情況,對撥付后至下一7月1日仍有結余的指標,由市財政收回;有正常經費結余的單位,原則上不考慮追加工作經費,對撥付后至下一7月1日仍有結余的指標,由市財政收回。 (五)關于財政專戶歸口管理不徹底問題。近年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清理整頓地方財政專戶的整改意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專戶管理意見的通知》和《財政部關于印發<財政專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視財政專戶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財政專戶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財政專戶歸并、撤銷;三是狠抓財政專戶歸口國庫管理。印發了相關文件,明確了工作職責,分工協作,逐步推進。同時,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財政專戶管理長效機制,結合上級審計和同級審計提出的整改意見,出臺相關管理制度,明確管理部門工作職責,強化內控機制建設,建立不相容崗位嚴格分離制度,完善財政專戶信息管理系統,確保財政專戶資金安全高效運行。至10月底止,除根據《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第二章第十一條規定保留“郴州市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并更名為“郴州市財政局非稅收入專戶”,加蓋國庫部門印章外,審計報告中所指定期存單55張已按相關規定歸并到36張,9個非稅收入專戶已實現非稅與國庫共管,8個土地出讓收入支出賬戶撤并工作正在進行中,預計本月可完成,市本級財政專戶歸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這項工作得到了上級財政部門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財政專戶整改工作通報中,兩個市受到省廳的表揚,郴州市是其中之一。篇二:審計查出問題的處理和整改情況的報告

關于2003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處理和整改情況的報告 2006-12-12 ——2005年4月26日在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上 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尹維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2004年,市審計局依照《審計法》的規定,組織開展了2003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審計結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審計結果報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作了審計工作報告。市人大常委會向市政府提出了審議意見和建議,要求市政府針對查出問題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對審計結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審議意見和建議高度重視。市長辦公會對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專題研究。按照李憲生市長關于“必須責成有關方面嚴肅整改,對不力者,應實行嚴肅的責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濤副市長多次組織相關部門落實整改,并于4月13日召開全市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通報會,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措施和結果進行了再檢查、再布置,要求各單位按照李憲生市長的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人。市審計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對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結論的情況進行了檢查,各被審計單位認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內部管理得到進一步加強。

市人大常委會十分關注審計查出問題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蘇忠遂和市人大財經委、預算工委多次聽取市政府對查出問題整改的工作匯報,并到有關區檢查整改情況。市人大預算工委還派出專人深入到被審計單位進行抽查,促進了被審計單位的整改工作。

從總的情況看,各單位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行動迅速、積極主動、成效明顯。據統計,到目前為止,已上繳財政各項資金27598.79萬元,已撥付滯留的財政資金2501.35萬元,已調賬整改資金3807.66萬元,已收回各類被擠占挪用的資金4634.82萬元。制定完善相關政策和各項規定、辦法12項,向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移送案件線索2起。 現對照審計工作報告,逐一將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本級預算和財政管理方面 1.關于預算編制中,部分指標沒有分配到項目和單位的整改情況 市財政局成立了預算編制審查中心,進一步完善了預算編制審查工作。在編制2005年的預算過程中,已糾正了兩個開發區的部分預算指標沒有分配到項目和單位的做法,對預算支出已細化到項目;在財政工交和商貿事業費的預算分配中,已糾正了預留預算指標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關于政府采購預算編制不完善,超預算采購現象突出的整改情況

針對部分單位在編報采購預算時,未從實際需要出發,采購預算金額較小、品目較窄,在實際采購中,中途追加較為普遍的情況,市財政局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門和單位,認真編制政府采購預算,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市財政局將嚴格規范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執行和調整,實行政府采購計劃管理,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 3.關于新菜地開發基金預算管理不夠完善、部分資金閑置的整改情況

市財政局已于2004年11月將沒有按規定上繳國庫的新菜地基金4300.78萬元,全部上繳國庫。另外,新菜地開發基金中的“暫存款”余額1098.18萬元,已按現行財務制度要求,調整了有關賬目。“暫付款”257萬元已得到處理,其中:市規劃局借用的7萬元已收回;市飼料工業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萬元,由于企業改制,已根據相關政策,經有關部門批準,將此借款轉為國有資本金;原漢口飯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萬元,因該飯店2000年已改制,股權全部轉讓,尚有部分轉讓款未到賬,市財政局負責在轉讓款到賬后收回借款。

(二)部門預算管理和執行方面 1.關于預算編制、批復不規范的糾正情況

市財政局對一個部門批復兩本預算的情況已予以糾正。為此還制發了《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06年市直部門預算編制工作的通知》,規定對市直二級單位的預算,統一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市直各種臨時機構的預算,統一由其掛靠的部門審核匯總,將二級單位和臨時機構的預算并入部門預算一起下達。

市財政局從2004年開始,已統一將預算編制細化到二級單位。 2.關于部分單位預算編制不規范等問題的整改情況

市園林系統少列事業收入444.69萬元的問題,已于2004年9月進行了整改處理,11月向稅務部門補交了相應的稅款;市商業局少列世貿大廈租金收入102.19萬元的問題,已于2004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賬;市建委少列的各種收費285.13萬元,已于2004年12月30日并入部門的賬戶,實行統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04年扣除下屬四個科研所重復列報預算經費235.88萬元,作為項目經費重新安排使用。

3.關于部分二級單位財務收支亟待規范的糾正情況

在市建委組織專班的監督清理下,城建檔案館被挪用的檔案保證金3342.9萬元,已歸還2287.24萬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資、質押擔保及借款資金1055.5萬元;收回武建集團用房產抵還300萬元;通過調整單位“事業支出”和“事業基金”歸還931.74萬元。制定了歸還檔案保證金計劃的有455.66萬元,其中:武漢盛源房地產開發公司200萬元、市城建委黨校100萬元、武漢北斗集團公司155.66萬元。對1989年至1994年挪用檔案保證金用于發放委托貸款和對外投資的600萬元,市政府已責成市建委組成工作專班,對該問題進行全面清查,并將清查結果報市政府。目前商請司法機關介入調查。

另外,該館截留收入直接轉為“職工福利基金”的56.15萬元、單位銀行賬面余額比銀行實際存款少166.88萬元等問題,已進行了糾正,納入賬內管理。

市建委城建檔案館收取的檔案保證金,根據規定應存入市建行,在動用保證金利息時,應編制用款計劃報市建委審定后執行。城建檔案館違反檔案保證金管理的規定,于1999年和2000年將檔案保證金1329.36萬元存入原武漢國際租賃公司和武漢科技信托投資公司,因兩公司清算,存款至今無法收回。對該館存在的這些問題,市建委已責成有關當事人就違反規定的行為作出深刻檢查,并將依據有關規定,對當事人追究相關責任。

市建委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應收未收租金46.22萬元,已于2004年12月收回。

市園林局所屬市動物園管理處應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03年12月合作經營收益590萬元、水電費218.28萬元、租金收入12.27萬元的問題,市園林局已督促市動物園與合作方就解決方式達成意向,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三)稅收征管方面

1.關于少征、漏征各項稅收8141.29萬元的糾正情況

截至目前為止,在市地稅局的督促下,相關區局已征收入庫8120.21萬元,入庫率99.74%。

余下未入庫的21.08萬元,將于2005年4月前征繳入庫。 2.關于壓欠力度不夠,造成企業欠繳各項稅款21300.41萬元的糾正情況

截至目前底為止,2003開票未入庫的稅款,已組織入庫2658.6萬元;2003年以前開票未入庫的稅款,已組織入庫6710萬元,清繳入庫率61.05%。對余下的欠稅企業,市地稅局將采取納稅信用評定和“以票控稅”等措施,壓減陳欠稅款,防止新欠發生。 3.關于調節收入進度,延壓的5153.59萬元企業稅款,已于2004年初全額入庫

市地稅局要求東西湖區地稅局提高認識,規范稅款征收入庫,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四)科技三項費用管理使用方面 1.關于市科技局通過科技三項費用及其項目的運作,共籌集資金2712.8萬元用于科技大樓建設的糾正情況

市科技局2004年12月已撤消為承建科技大樓的某置業公司向商業銀行借款500萬元提供的質押擔保,質押資金全部收回;到目前為止,已歸還科技三項費用538萬元;對三年來通過火炬投資公司以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建設的名義,轉撥給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樓基本建設的1200萬元問題,市科技、財政局已停止了這種做法,不再繼續撥付資金。對尚未歸墊的474.8萬元,市科技局將采取科技大樓部分樓層出售變現的辦法,確保2005年6月底前全部歸還。同時進行延伸審計后,將結果報市人大財經委員會。 2.關于科技三項費用滯撥4623.27萬元問題的糾正情況

截至2005年2月為止,市科技、財政局已撥付2063萬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萬元,市財政局1000萬元。對還未撥付的資金,為避免造成新的損失,兩局將擇優選擇項目年內撥出,對年底前仍未撥出的資金將收回預算重新安排。 3.關于科技三項費用貸款回收率低、大量貸款逾期、呆滯并造成損失的糾正情況 2003年底,市財政、科技局應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項費用貸款共5425.25萬元(未收回的貸款中2000年前的貸款4690.5萬元,占應收回貸款的86.46%)。其中市財政局3520.2萬元(截至2003年末,應收回到期貸款4780.2萬元,審計期間已收回貸款1260萬元),市科技局1905.05萬元。整改期間已收回265.7萬元。兩局對貸款逾期的項目進行了分類,并確立了分類清收的原則:屬于項目成功、經營正常的24戶企業的待收資金1822萬元,要求企業列出還款計劃,年內收回,做到應收盡收;屬于改制、破產的52戶企業的待收資金1960.05萬元,按照改制企業有關政策,作出相應處理;屬于經營困難、負債較重等情況的39戶企業的待收資金1377.5萬元,已責成市科技局積極清收并將清查結果和處理意見報市政府。 為保證上述工作能夠順利完成,對科技三項費用貸款尚未償還的企業,新申請的項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項目資金,一律予以停撥;另外,對辦理了相關抵押手續的企業,通過處理抵押物的方式歸墊;同時市財政、科技局已聯合印發《關于催收科技項目有償資金的通知》,與委托銀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方面 1.關于部分項目單位未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四制”規定的糾正情況

部分項目單位未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四制”規定的問題,已引起有關項目建設單位的重視,并采取了相應措施引以為戒,防止此類現象發生。對洪山區市政總公司違規出借資質證書,非法獲利31.96萬元的問題,已上繳財政。 2.關于部分單位擠占、挪用、截留項目建設資金的糾正情況

市政府已責成相關部門和單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團公司挪用轉基因番茄產業化項目資金667.1萬元的問題,已于2004年底歸還了520.9萬元。余下的146.2萬元,將由蔬菜種子公司2005年6月之前以項目配套設備歸還。 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揮部、長江樂園建設指揮部等7個建設單位擠占工程成本的問題,已依據有關法規進行了清理,調整了有關項目建設單位的賬務,擠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糾正。

武漢大花山生態園林有限公司、武漢森茂生態綠化有限公司挪用環城森林生態工程征地補償費共計180.5萬元的問題,已于2004年4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項目建設中漢南區、江夏區的項目建設單位擠占、挪用、截留“取土費”用于非項目支出的224.33萬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辦公室已于2004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關于部分項目建設資金管理不規范,存在套取資金和項目間相互擠占資金的糾正情況 原市市政建設局項目資金互相扯用的問題,在該局撤銷后,已由市相關部門和單位按資產管理關系,進行清算調整予以糾正。

市司法局所屬戒毒勞教所將已核銷的98.89萬元水電增容費支出列入勞教大隊擴建概算、套取資金的問題,已于2004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資金被其他項目占用110.89萬元的問題,市建委經過清理,按建設項目重新調整了資金調撥。項目責任單位已采取調整相關賬目的辦法,使項目間相互擠占、混用資金的情況得到糾正。

4.關于層層滯撥環城森林生態工程征地補償費的糾正情況 在市林業局的干預下,市林業發展公司及東西湖區園藝公司已于2004年1月至2月,對滯欠的438.35萬元征地補償費全部撥付。 5.關于個別項目建設成本不實,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糾正情況

長江干堤漢南至白廟加固工程項目長期掛賬348.19萬元問題,已引起市水務局和項目建設單位的重視,決定在工程竣工和財務決算時清理、調賬。江岸區解放大道下延線工程建設指揮部多計工程結算款94.2萬元的問題,已于2004年3月調減工程決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揮部等單位超付工程款241.8萬元的問題,市建委進行了清理核實,對超撥的資金已全部收回。

(六)四個遠城區財政運行狀況調查方面 1.部分區存在一定的虛增財政收入的糾正情況

對蔡甸區沌口小區管委會、新洲區財政局和陽邏等4個財政所,采用列收列支、空轉土地有償出讓收入等方式虛增財政收入分別為3927.2萬元和627.6萬元,江夏區鄭店、流芳、紙坊財政所,新洲區財政局及道觀等4個財政所分別空列財政性收費收入1018萬元、1823.7萬元等問題,已引起市、區兩級政府的高度重視,市政府要求各區政府拿出具體措施堅決予以糾正,切實維護預決算的嚴肅性。蔡甸區政府制發了《關于切實加強全區土地交易資產以及分配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將所有土地收入納入財政專戶核算,從源頭上避免虛增收入;江夏區政府將對執收單位的收入項目嚴格核算,避免將非預算內收入納入預算內,并合理下達各鄉鎮行政性收費收入計劃;新洲區政府通過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規范非稅收入管理,真實、準確反映其財政收支狀況。 2.虛列財政支出的糾正情況

黃陂區財政局按預算安排,在撥付區科技局科技三項費用400萬元的同時,又從區科技局收回該項資金330萬元,年終按400萬元列報決算,區政府已糾正了不規范的做法。在2005年預算安排中保證了科技三項費用的資金來源,并承諾將嚴格按預算法的相關規定,對科技三項費用據實列支。

蔡甸區2003年實際撥付挖潛改造資金297.2萬元,年終按800萬元列報決算支出,虛列支出502.8萬元掛預算暫存,區政府已將502.8萬元全部作為企業發展資金撥付到位。 3.對4個區的部門預算編制不規范,臨時性追加較為頻繁的糾正情況

蔡甸、江夏、黃陂和新洲區政府對審計調查反映的問題進行了專門的研究,各個區都采取了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深化部門預算編制工作,提高部門預算編制的質量,增強預算的約束力。對可預見的支出一律通過年初預算安排;除突發事件、特大自然災害等特殊因素外,中途一律不得追加支出;由于政策變化和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要報經區人大

批準后才能執行,確保預算的嚴肅性。

(七)國有企業改制方面

市政府對國有企業改制工作非常重視,去年安排審計部門對市、區改制企業進行了審計調查,揭示了部分國有企業改制中存在的問題,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并責成市國資管理部門及有關區政府研究進一步完善了國有企業改制的控制辦法。對審計發現的重大問題,已移交司法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 1.中南汽車修造有限公司改制中存在問題的糾正情況

中南汽車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汽修)將4.34畝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向市土地交易中心申請掛牌轉讓,湖北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土地凈價1135萬元摘牌,但中南汽修實際只收到土地轉讓金400萬元,低于摘牌價735萬元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于2004年9月作為案件線索向江漢區檢察院移交。江漢區檢察院經核查后證實:中南汽修所屬汽車修配廠為集體所有制企業,2001年底因解決改制中的資金缺口,將其青年路308號4.34畝土地以400萬元轉讓給湖北省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02年3月經職代會同意簽訂了轉讓協議。2002年3月到10月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分4次將400萬元轉讓費付清。2003年4月,為辦理土地的過戶手續,汽車修配廠按規定將該地塊在武漢市土地交易中心掛牌,掛牌價為1135萬元。汽車修配廠稱在土地交易中心高掛土地交易價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土地被別人摘牌。江漢區檢察院未發現該土地轉讓過程中有屬于檢察機關管轄的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行為。 2.武漢建筑機械廠改制中存在問題的糾正情況

武漢建筑機械廠以3000萬元的價格出讓69.42畝土地給某房地產公司,比土地中心摘牌價3200萬元低200萬元的問題。在審計查出后,該廠已與房地產公司簽訂補充協議,目前該廠正在依法依規追索200萬元轉讓差額款。

武漢建筑機械廠瞞報資產總計632萬元的問題。其中,瞞報下屬勞動服務公司凈資產447萬元;未將同益大廈5間商用房合計價值185萬元納入資產評估范圍。市國資經營公司于2004年11月委托中介機構對該廠進行了全面的責任審計,督促整改,將瞞報的632萬元資產已納入賬內并進行了重新評估。

3.東西湖棉紡廠改制中存在問題的糾正情況 東西湖區政府非常重視東西湖棉紡廠的改制工作。東西湖棉紡廠在改制過程中將510.8萬元的新機器設備及將原材料、產成品以3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新東棉紡織有限公司,轉讓價格低于市場行情284萬元的問題,在審計調查事中和事后,東西湖棉紡廠清算組分別提供了東西湖區人民法院裁定書,裁定轉讓行為有效,促使其完善了相關法律手續。 4.武漢自動化儀表廠改制中存在問題的糾正情況

對武漢自動化儀表廠在改制中未將欠銀行利息、欠繳退休人員醫療保險費等負債1144萬元納入評估范圍的問題,硚口區政府已按有關規定將905萬元的工商銀行利息作掛賬處理。欠繳退休人員醫療保險費等已得到全部糾正。 5.洪山商場瞞報欠稅200萬元的糾正情況

對洪山商場瞞報欠稅200萬元的問題,洪山區政府將督促企業于2005年6月底前將所欠的200萬元稅款上繳國庫。

6.武漢制藥機械廠改制中存在問題的糾正情況

武昌區武漢制藥機械廠188名職工未領到補償金的問題已全部解決。截至2004年12月底,188名職工中,有95名成為新公司股東,其補償費已作為入股資金;78名由新公司作為內退職工安置發放內退工資、交納社保醫保等;15名已支付了補償費。

(八)其他部門財務收支方面 1.關于一些部門和單位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糾正情況篇三:全面審計工作整改落實情況匯報

全面審計工作整改落實情況匯報

審計辦:

為進一步加強行業生產經營管理,規范財經秩序,切實做好全面審計工作,切實鞏固全面審計成果,根據9月28日全市系統主要負責人會議精神及全面審計整改工作布置的要求,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領導重視,部門協調配合。為加強全面審計工作的領導,我局及時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的全面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由綜合辦牽頭,各科室協調,明確各科室職責,堅持“誰立項、誰實施、誰立卷、誰負責”的原則,做到職責清晰,責任到人,同時把全面審計工作列入工作考核重點,作為年終評先評優先決條件,確保了工作成效。

(二)突出監管環節,注重監管到位.要求監審人員積極參與各環節監督工作,檢查決策是否規范,實施是透明、民主,驗收效果實行痕跡化作業,力求內部監管到位。

二、整改落實情況 我局在自查、復查“回頭看”工作中針對以下7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自查:

1、基建工程項目投資管理問題。

2、基建工程項目、物資采購項目和宣傳促銷項目招投標問題。

3、職工入股問題。

4、工商之間不規范交易問題。

5、職工薪酬方面的問題。。

6、跨期收入問題。

7、假發票問題。

我局經自查未發現發問題,但在下步工作中將進一步加強管理,規范流程,全面落實嚴格規范要求。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規范意識和責任意識。對涉及生產經營管理環節的項目,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范業務流程,強化環節控制。

(二)加強資產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安排專人負責辦理我局的相關產權證件,日前我局的房屋產權證件已全部辦理完畢。

(三)加強費用管理,嚴格執行預算控制費用支出,特別是要加強費用報銷的審核,規范票據管理,做到業務真實、要素齊全、依據充分、報銷合規。對因當事人未驗證發票真偽,出現用假發票報銷的問題,一經查實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銷售管理,對銷售收入的確認問題,要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已完成工商交接手續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及時辦理結算。

(五)完善制度,強化監督,努力提高制度的執行力。進一步完善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做到流程合理,規范運行。 加強制度執行的過程指導,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加強制度執行的內部監督,將監督結果納入目標考核,確保制度規定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2012年11月19日篇四:關于審計整改情況的報告-上海市審計局

關于審計整改情況的報告

上海市審計局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現就2012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如下:

今年7月25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聽取了市政府《關于2012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7月26日進行了分組審議,并就落實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提出了審議意見。對審計揭示的問題及整改,市政府高度重視,楊雄市長于8月12日主持召開市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專門聽取關于2012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的匯報,并對落實審計整改做了部署,要求對執行財政紀律不到位的問題,切實加強管理,做到越管越嚴;對制度本身不夠完善的問題,不回避矛盾,切實研究解決。

市審計局按照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市政府的有關要求,認真落實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切實加大對審計整改工作的跟蹤檢查力度,督促被審計單位認真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促進整改落實到位。 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執行審計決定,積極研究審計意見和建議,及時制定整改方案,切實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加強審計整改工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整改時間表,落實

整改責任。相關單位對審計結果高度重視,通過召開專題會議、建立審計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等形式,認真研究部署審計整改工作,明確責任分工和階段性整改目標。如,市民政局將審計報告中反映的問題逐條分解,明確整改責任的歸口部門,將整改工作劃分為動員部署、落實整改、跟蹤督查三階段,確保整改不走過場。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內部管理,形成整改長效機制。相關單位將審計整改工作作為加強自身管理的契機,對相關人員進行財經紀律和財務知識培訓,加快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規范預算執行和資金使用。如,市新聞出版局針對審計提出的問題,制定了多項出版物審讀工作管理辦法;市委黨史研究室根據審計建議,修訂完善了會議申報、審批及備案制度。三是舉一反三,由點及面,逐步擴大審計整改的效應。相關單位在全系統范圍內通報審計結果,要求各單位、各部門增強對審計整改工作的認識,對審計披露的共性問題,認真對照自查,改進工作,杜絕類似問題發生,真正將審計整改的成效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去。如,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在系統內工作會議上向處級以上干部通報審計情況,開展案例教育,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重點案例解析,在經費管理、課題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加以改進。

一、市財政局組織執行市級預算、市地稅局稅收征管審計查出問題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管理審計調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市財政局組織執行市級預算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對未根據政策變化情況督促預算單位及時調整預算的問題,市財政局加強各項政策執行和預算執行情況跟蹤,并根據新政策,督促市就業促進中心在今年年中調整市級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社會保險費的預算,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2.對公務卡制度改革實施情況監督檢查措施還不完善的問題,市財政局在市級預算執行信息化系統中設置公務卡使用情況預警指標,及時提醒預算單位執行公務卡報銷制度規定,并加強公務卡制度改革落實情況的考核,督促預算單位全面使用公務卡結算,提高財政資金使用透明度。

(二)市地稅局稅收征管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對部分稅款征收管理不規范的問題,楊浦等5個區稅務分局已于今年1月至4月,將33戶企業2012年應征入庫的3.04億元稅款征收入庫,閔行等4個區稅務分局征管的7戶房地產開發企業已通過匯算清繳補繳少預繳的企業所得稅。 2.對部分已完成土地增值稅清算的項目未按規定明確補稅期限的問題,長寧等3個區稅務分局征管的19戶房地產開發企業中,13戶企業已將6.03億元稅款補繳入庫,6戶企業尚有1.8億元稅款未補繳入庫,稅務部門正在催報催

繳中。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管理審計調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對部分委托監管企業尚未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益收繳范圍的問題,市財政局正會同市國資委,對委托12個部門監管的企業進行全面梳理,逐戶分析研究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逐步完善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益收繳制度。 2.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審時間較長的問題,市財政局已明確從2014年起正式編制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并與公共財政預算實現同步編制。市財政局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審進度。

二、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市高法院、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原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質量技監局、市新聞出版局、市體育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虹橋商務區管委會、長興島開發建設管委會辦公室、市社會工作黨委、市委黨史研究室、市級機關教育培訓中心、上海中華職業教育社等17個預算主管部門及其下屬單位高度重視,積極進行整改。截至今年9月底,已整改問題涉及金額4.19億元,正處于整改程序中的問題涉及金額1.08億元,已整改和正在整改問題涉及金額占審計 查出問題總金額的71.12%;其余問題,主要是預算編報和執行、政府采購等方面的問題,已由相關部門承諾整改。由于當年預算已執行、采購資金已支出,相關部門采取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等措施,承諾今后將進一步強化預算管理,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具體整改情況如下:

(一)預算編制和執行中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1.對部分專項預算編報不準確的問題,有關部門強化預算管理制度,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準確性。虹橋商務區管委會已在2013年完整編制專項發展資金預算。上海中華職業教育社已將其他收入納入2014預算編報范圍。市衛生計生委已要求市衛監所自2014年起不再編報借用的16名工作人員的相關經費,由這些人員的編制所在單位統一編報。 2.對部分項目預算編制不合理的問題,有關部門進一步細化預算項目,加強項目支出預算的前期論證,科學合理地編制專項預算,并采取措施激活結存在預算單位的存量財政資金。市體育局結合訓練需求規律,加強對訓練專項預算的評審,進一步明確訓練業務專項經費的具體預算內容和標準,努力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化水平。市質量技監局承諾,將在以后有計劃地將歷年下撥的專項資金結余納入各預算,逐步消化歷年結余資金。 3.對部分項目未嚴格按預算執行的問題,有關單位修訂篇五:整改報告案例2014

三、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湖南省局召開辦公會議,通報總局審計決定,采取四項措施:一是省局向各被審計單位轉發了審計決定,強調被審計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討論,制定整改措施,落實審計決定;二是對審計決定中指出的部分問題,省局已進行了直接督辦,并責成對個別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三是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四是充分利用審計結果,促進財務管理,省局將對審計中查出的有關問題在全省進行通報,并結合領導班子考核對審計情況進行講評。

根據整改情況報告,對機關人均基本支出超規定標準和超比例留用預備費問題,湖南省局在編制2005年預算時已進行了糾正;對調劑的基建項目資金,已于2004年底用自籌資金進行了安排,按總局的預算批復落實到位;對能夠及時清理的大部分往來款項已清理完畢,如雜志社借款、長沙市局暫存款、株洲市局和株洲縣局暫存款等;違規銀行賬戶已進行了清理,撤銷了違規賬戶,對違規借用銀行賬戶的經辦人提出了嚴肅批評;對基建管理修改了相關制度,完善了政府采購程序,對隨意追回投資違規行為在全省進行了通報批評;對辦案經費的管理,在全省系統財務工作會議和稽查會議上進行了強調,對個別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同時,制定了相關制度,進行了賬務調整等。

此外,對往來款項中“促產周轉金”問題,因企業倒閉等原因,暫不能解決;對投資保證金等有關往來款項尚在清理之中;但對個人借款3.6萬元尚未及時清理完畢。

財務工作整改報告

一、工會財務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我市工會所轄13個區縣和3個開發區工會。近年來,各區、縣工會在加強財務管理工作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區、縣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區、縣工會財務預算管理粗放、預算約束不強、配套制度還不完善;鄉鎮、街道、社區及新建企業工會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等。這些問題與市場經濟形勢下工會工作的發展不相適應,其弊端日漸凸顯,亟待改善和加強。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個區、縣工會中,城三區及雁塔區工會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相對解決得較好,其他區、縣或只解決區、縣工會機關人員的工會經費或定額劃撥經費,與足額劃撥相差甚遠,臨潼區及3個開發區至今尚未解決。 (二)稅務代收的覆蓋面不夠廣

稅務代收工會經費后,各區、縣及開發區工會的建會率及工會經費收繳率與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經費收繳空白點。據調查顯示,碑林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4000多家,而繳經費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多家,而繳經費的單位只有600多家,也只達到30%。 (三)財務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經費支出隨意性較大

有的區、縣多年來沒有制訂相關的財務制度,有的區、縣財務制度制訂的不全面、財務報銷及審批制度不明確,尤其缺少預決算管理制度,直接導致了經費支出隨意性大。決算情況表明,有的區、縣工會

行政費、工會業務費超支達200%,有的經費支出不足預算的5%。有的開發區工會會計、出納一人擔任,不符合會計核算規定,財務管理基礎薄弱。 (四)財務審批報銷制度不夠規范

有的區、縣審批報銷程序中沒有會計人員審核,經辦人直接讓領導簽字報銷,待會計人員作賬時發現問題,為時已晚。還有一些財務人員審核把關不嚴,存在白條報賬及無效票據報賬的現象。有的未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規定,支出時超限額使用現金,發放物品未附發放明細單。 (五)鄉鎮、街道工會財務工作薄弱

我市區、縣工會有181個鄉鎮、街道工會,單獨建立工會賬戶的單位很少,總體上不足10%,工會獨立管理經費的要求落實得不好。地稅代收后,工會組織迅猛發展,但也存在集中建會、突擊建會的情況。有的區、縣工會審批工會組織不規范,2-3人就成立單獨的工會委員會,有的將49個單位組成一個聯合會,這些單位既不在一個地域,也無共同的行業特點,工會組織難以單獨建立銀行賬戶,也難以對工會財務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 (六)人員素質不高,會計基礎工作薄弱

有些區、縣工會財務人員不具備相應專業知識,業務水平低,人員變動頻繁,同時又身兼多職。加之有的財務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存在會計核算不及時、科目使用不準確、憑證裝訂不規范等現象。有的單位未制訂票據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經費時每人一本收據,開出的收據無人監督和管理,有的長達數年票據和錢無法收回,同時還存在提前

開收據和票據丟失的現象??h級文化宮的財務人員很少參加業務培訓,無法適應財務管理工作發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的問題

地稅代收后,各單位的經費收入主要分為三大塊,即地稅代收經費、財政劃撥經費及自收經費。在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問題上,各區、縣工會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區、縣財政比較困難,加之我們的協調溝通工作也不到位,導致財政劃撥的工會經費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會經費收繳率不高的問題

區、縣及開發區工會認為地稅代收后經費已經比原來多了,夠花就行,認為稅務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來也沒有辦法,催繳經費工作不到位。有些單位趁著稅務局抓的不嚴,工會經費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單位甚至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工會經費。地稅代收工會經費的信息化、網絡化工作未步入正軌,財務人員每次對代收信息進行手工分類及匯總,這樣就很難及時掌握應繳未繳及未足額繳納單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財務管理基礎薄弱的問題

一是多年來對如何管好、用好工會經費重視不夠,沒有制定相應的制度來確保工會經費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縣級工會財務人員大多缺乏專業知識,加之培訓工作未能跟上,因此,縣、區工會財務工作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 (四)鄉鎮街道一級工會財務管理問題

我市鄉鎮、街道工會工作范圍廣,肩負的任務重,人員編制少,非公企業多問題多。如工會經費開支由行政領導審批,工會經費無法正常保證,只能依靠區縣工會的補助等,管理起來困難很大。

三、對策及建議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經費收繳率及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到位率 各區、縣及開發區工會要克服地稅一代收就萬事大吉的思想,充分發揮收繳經費的主動作用,及時掌握基層單位的職工人數、工資總額情況。針對代收經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采取與稅務局聯合下發催撥通知或與稽查局聯合檢查的方式,督促基層單位足額繳納工會經費,逐步減少收繳經費的盲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工作力度,在調查研究,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向同級黨委和政府匯報,與同級財政部門進行協調,切實將財政統發工資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工會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力爭全面實現行政事業單位計撥工會經費由財政統一劃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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