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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稅務稽查范文

2023-09-14

稅務局稅務稽查范文第1篇

摘 要:稅務稽查是稅收征管體系的核心要素。在實施“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的征管模式中,我國一直致力于構建一個科學、規范、高效的稽查管理體系而努力。本文主要分析了當前稅務稽查工作的復雜性和管理改的必要性,進而提出我國稅務稽查管理改革的思路,旨在提升其管理效能。

關鍵詞:稅務稽查;管理改革;思路

稅務稽查又稱稅務審計,是稅務人員依照我國稅法的規章制度,對納稅人的購銷活動進行稽查核實的過程?;楣ぷ髟谖覈呀洆碛惺甑纳鐣嵺`歷史,時間并不算長,但是取得的成績也是斐然的。隨著世界經濟一體逐步完善,我國的經濟突飛猛進,與之相關的稅收就越來越多,那么稅收稽查工作也顯得特別重要,所涉及內容也在逐步增加。那么就需要我國稅務稽查管理體制改變傳統的稽查辦法,改革創新稽查管理體制,服務于社會經濟發展。

一、 稅務稽查工作的復雜性與管理改革的必要性

(一) 稅務稽查工作的復雜性

稅務稽查是有法可依,有據可查的,是根據我國稅收法規而進行的稽查工作,如今,稽查人員所面對的對象越來越復雜,例如納稅人、納稅單位、涉稅犯罪分子、騙稅個人或單位等等,所涉及的對象眾多,此外征稅人執行稅法公正性,執行公務活動的規范性,是否存在主觀意識形態等等,都需要進行評估,同時稽查人員還要對涉稅犯罪分子進行嚴厲打擊。并且隨著社會的發展速度加快,經濟發展如日中天,稅務稽查的內容開始豐富起來了,傳統的稽查內容早以不能滿足如今的社會變化。因此,我國稅務稽查工作日趨復雜。那么就需要保障稅務稽查人員的高度覺悟性,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同時定期參與各項職能培養,加強職能水平以及職能素養,這樣才能適應瞬息萬變的經濟市場。

(二) 稅務稽查改革的必要性

稅收工作離不開稅務稽查工作,稽查工作可以有效的規避偷稅、漏稅,發揮稅收職能作用的重要方式。如今的稅務稽查工作改變舊貌,走向了稽查“三位一體”的執法流程中,要求以國家政府為核心領導,各地政府為得要組成部分,統一對我國進行稅務稽查工作,既要做到內防不廉,外防偷漏,同時還要促進征管的有序展開。稅務稽查目的和意義就是為提高納稅人的自覺納稅的思想,實現國家稅收的最佳效果,可見,稅務稽查工作的重性,只有全面落實稽查工作,才能更好的維護我國稅收有秩序的向前發展。但是,多年來,我國的稅務稽查成績不佳、處于被動的狀態。主要表現為制度不完善,稽查方法不科學,稽查人員不足,稽查機構職權不清,稽查制度不統一,操作流程不科學。同時我國對于稽查工作不夠重視,所投入的資金不足,稽查力度不夠,同時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也不夠健全。為此,提高稅務稽查工作是勢在必行的,應進行稅務稽查工作管理改革與創新。

二、 我國稅務稽查管理改革的思路

(一)制定明確的稅務稽查工作職權

過去,我國稅務稽查工作主要是圍繞著偷漏現象進行稽查,一直處于查堵的流程中。但是這樣的稽查工作往往帶著征管的隨意性,往往會出現稽查稅費挪作私用,那么將會導致稅收任務完成,但是稅金卻沒有入庫的亂象。那么,面對這樣的亂象,就需要改變傳統的觀念,在新的征管格局中,明確稽查工作職權范圍,明確目標與任務,“粗放型”征管應全面改革,應走細分化征管之路。同時通過大量的政治覺悟思想工作的教育,全面提高稽查人員的黨性,同時還要建立健全考核評估體系,對稽查人員進行稽查工作績效考核,考核內容包括稽查工作的預防效果,打擊稅收違法的力度,納稅環境的優化,稽查工作的水平等等,都將是評估的內容。這樣可以有效的降低涉稅犯罪率,提高納稅人的思想覺悟。

(二)提升稽查制度規范性

稽查工作不是一個獨立存在體系,而是我國政府與各地政府統一進行的一項工作,為此,應盡早建立健全一套統一的稽查制度,這樣對于我國的稽查工作能更規范化的展開。首先,分工明確,職權明確,稽查人員一般分為三級,稽查長、稽查員、助理稽查員?;殚L是整個稽查工作的核心領導者,稽查員是稽查工作的主力軍,而助理稽查員則是主力軍的后備力量,三大力量匯聚一起,這樣才能更好的形成良好的工作風氣,更好的展開稽查工作。其次,嚴格約束機制,促進廉政建設?;槿藛T三級分類,職權分明,同時他們又具有相互監督的作用,只有三方相互監督才能確保執行的嚴謹性以及廉政性。同時為了更好的保障執法力度,執行實則需建立,回避制度需健全,從而有效保障執行行為的合法性。在進行稽查工作時,應保持公開辦案,快速處理,而不是拖延時間,影響最佳辦案時機。同時要做到稽查、處理、執行三分離制度,稽查人員分組進行工作,但是保持2人以上的組員稽查活動。這樣才能保障稽查工作的公平性??梢?,稽查工作每一個環節都是十分重要。

(三)健全稅務稽查工作具體規程

稽查工作是嚴謹的,是不能容下一絲絲錯誤的,稽查工作只有規范流程,才能確?;楣ぷ饔行虻恼归_,建立健全資料庫,從案源、制定檢查計劃、報告、檔案管理等等每一個細節都需要做好才能進入資料入庫,這樣才能更好的進行稽查工作。傳統的稽查工作,缺乏工作流程的規范性,一直處于粗放型管理,如今稽查工作走向了改革創新時期,那么稽查工作就必須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科學嚴謹的態度,對納稅人應稅活動進行嚴密的監督。二是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辦事。最后,嚴格執行監督制約原則,并在我國統一稽查原則的基礎之上,稽查組織內部應保持良好的協助,保障稽查工作有序的展開。

三、結語

稽查工作并不僅僅是政府部門的工作,而是整個社會每一個公民的工作,我國在改革創新稽查工作的同時,也應該大力宣傳稽查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公民稅法意識,減少偷、騙、抗稅案件的發生,同時更應該建立健全與稅務相關各類政府單位。樹立稽查工作的權威性,提高稽查工作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同時保障稽查工作的公開公平性,從而有效保障我國稅收能及時入庫。

參考文獻:

[1] 孫華陽. 當前稅務稽查工作存在的問題及解決途徑[J].沿海企業與科技,2005(03)

[2] 傅至. 稅務稽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天中學刊,2005(01)

(許曉星:華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2013級MPA)

稅務局稅務稽查范文第2篇

增值稅審理部門接到檢查部門移交的《稅務稽查報告》及有關資料后,應當及時安排人員進行審理。案情復雜的,稽查局應當集體審理。案情重大的,稽查局應當依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報請所屬稅務局集體審理。

并不是每個案件都經過三級審理,而是視情況而定。 問:偷稅是不是必須具備主觀故意?

答:征管法的偷稅表述是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劾U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該表述沒有體現出主觀故意,但是《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呼和浩特市昌隆食品有限公司有關涉稅行為定性問題的復函》(國稅辦函[2007]513號)文件規定:“《稅收征管法》未具體規定納稅人自我糾正少繳稅行為的性質問題,在處理此類情況時,仍應按《稅收征管法》關于偷稅應當具備主觀故意、客觀手段和行為后果的規定進行是否偷稅的定性。”

稅收行政處罰必須先行告知檢查對象,爾后才下發正式處罰決定。 規程第五十一條:擬對被查對象或者其他涉稅當事人做出稅務行政處罰的,向其送達《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告知其依法享有陳述、申辯及要求聽證的權利?!抖悇招姓幜P事項告知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認定的稅收違法事實和性質;

(二)適用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

(三)擬作出的稅務行政處罰;

(四)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五)告知書的文號、制作日期、稅務機關名稱及印章;

(六)其他相關事項。

規程第五十二條:對被查對象或者其他涉稅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意見,審理人員應當認真對待,提出判斷意見。對當事人口頭陳述、申辯意見,審理人員應當制作《陳述申辯筆錄》,如實記錄,由陳述人、申辯人簽章。

規程第五十三條:被查對象或者其他涉稅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依法組織聽證。聽證主持人由審理人員擔任。 聽證依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執行。

提示:納稅人應積極重視維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最終下發行政處理決定和行政處罰決定。

規程第五十五條:審理部門區分下列情形分別做出處理:

(一)認為有稅收違法行為,應當進行稅務處理的,擬制《稅務處理決定書》;

(二)認為有稅收違法行為,應當進行稅務行政處罰的,擬制《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

(三)認為稅收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稅務行政處罰的,擬制《不予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

(四)認為沒有稅收違法行為的,擬制《稅務稽查結論》。交由執行部門予以執行。 規程第六十一條:執行部門接到《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不予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稅務稽查結論》等稅務文書后,應當依法及時將稅務文書送達被執行人。執行部門在送達相關稅務文書時,應當及時通過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將稅收違法案件查處情況通報稅源管理部門。

納稅人在稅務稽查中務必注意三點:

1.舉證責任在稅務局,征稅必須有依據,沒有依據不得征稅,明知其偷稅,但要捉賊拿贓。

2.查無實據不征稅,稅收政策是一方面,相應證據是一方面,沒有證據說什么也定不了案??陬^證據只是間接證據,不能固定證據鏈。

3.檢查問題,一般為兩年,查土增稅可以多幾年,超過五年未發現的不得處罰,除非偷騙抗稅,稅款和滯納金追溯時間不得超過三年,稅款10萬可追征5年。

七、典型案例剖析 【案例】

某公司被舉報少交稅,檢查人員去后又無賬可查,(這個公司是搞企業用能造價審核的中介)沒賬可查,這個收入怎么查出來呢?但是我們稽查人員有辦法,突破口:工業企業的固定投資工程項目必須實行合理用能審核制度,否則難以得到立項審批手續。該公司日常經營范圍主要就是憑借這方面的中級資質為業務委托單位的相應工業項目出具可行性報告和用能審核評審報告。而該公司所出具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需要通過發改委的審核批準。

稽查人員到發改委調出資料后,根據資料所載該公司提供勞務的對方單位,對相應單位進行協查,發現對方單位接收的全是該公司開出的假發票。

【案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大連市稅務檢查中部分涉稅問題處理意見的批復》(國稅函[2005]402號)文件規定:對于采取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納稅人,在稅務檢查中發現其實際應納稅額大于稅務機關核定數額的差額部分,應據實調整定額數,不進行處罰。案件:某個體戶定額月銷售額10萬,但是舉報發現其實際銷售額20萬,則補稅,加收滯納金,但不罰款。

【案例】

某建筑公司分支機構開具假發票給房地產公司,稅務局按假發票金額補征分支機構營業稅并予以處罰?

新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單位以掛靠方式經營的,掛靠人發生應稅行為,掛靠人以被掛靠人名義對外經營并由被掛靠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以被掛靠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掛靠人為納稅人,因此如果該分支機構不是營業稅納稅人,應以其總機構為處理對象。假發票載明5000萬,實際提供業務3000萬,則實際提供業務因為開具假發票未申報納稅需要補營業稅,其余2000萬屬于沒有提供建筑業勞務,不需要補營業稅,但按照發票管理辦法予以處罰。

今年稅務稽查的重點項目(稽便函[2012]年1號) 稅收專項檢查指令性項目:

1.接受成品油銷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 2.資本交易;

3.辦理電子、家具、服裝類產品等出口退(免)稅的企業及承接出口貨物業務的貨代公司。

稅收專項檢查指導性項目: 1.房地產業、建筑安裝業;

2.地方股份制銀行、地方商業銀行; 3.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 4.非居民企業;

5.各地根據本地實際開展的其他項目。

對發票的檢查是我們稽查部門突擊大案、要案的一個突破口。

下列關于偷稅行為應當具備的條件表述不正確的是( )。 A.主觀故意 B.客觀手段 C.行為后果 D.過失

A B C D 【正確答案】D 下列關于稅務稽查局的審理部門對于案件的處理表述不正確的是( )。

A.認為有稅收違法行為,應當進行稅務處理的,擬制《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 B.認為有稅收違法行為,應當進行稅務行政處罰的,擬制《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

C.認為稅收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稅務行政處罰的,擬制《不予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 D.認為沒有稅收違法行為的,擬制《稅務稽查結論》。交由執行部門予以執行

稅務局稅務稽查范文第3篇

1、該公司2008年發生職工工資支出1800萬元,其中生產工人工資1200萬元,銷售人員工資280萬元,管理人員工資200萬元,在建工程人員工資120萬元。

2、2008年管理費用1200萬元,其中列支公司職工教育經費36萬元,列支購貨運輸費用274萬元,列支業務招待費200萬元。

3、2008年底有關賬戶余額:原材料200萬元,生產成本:500萬元,庫存商品:750萬元,投資性房地產:0萬元。

4、2008年營業收入18000萬元,營業成本12000萬元。

5、2008年8月份在建工程項目領用生產用原材料200萬元(該種材料計價中已含運輸費用),該項目2008年9月投產。

6、該公司存貨采用先進先出法核算,2008年12月產成品明細賬如下:

庫存商品單位:臺、萬元

7、財務費用中列支流動資金借款手續費100萬元,發行股票費用200萬元,支付職工股利25萬元。

8、2008年資本公積-其它資本公積明細賬中余額有10萬元,經查是2008年5月投資性房地產由成本計量模式轉為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所產生。

9、2008年銷售費用中列支銷售機構業務招待費60萬元,列支計提的產品保修費用5萬元。

10、2008年12月21日,大華公司采取分期收款方式(5年)銷售10臺設備,約定每月21日收款5萬元,該產品同期市場價格25萬元/臺(不含稅價格),生產成本20萬元/臺,增值稅稅款在銷售時一次性收取,本期已收款5萬元,未確認融資費用按直線法攤銷。

假定上述問題都未作納稅調整,除上述資料的有關問題外,該企業不存在其它問題。稅法規定該公司2008年9月投產的項目凈殘值率為0,采用直線法折舊,折舊年限10年。為簡化計算,對于查補的需進行分配的費用,只進行一次分配,不考慮其第一次分配后的進一步影響。做調整分錄時不考慮結轉利潤及利潤分配和補交所得稅的調賬分錄。

要求:

(1)扼要指出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稅收的影響;

(2)匯總計算應補企業所得稅額;

(3)作出有關調賬分錄。

答案及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及影響:

1、資料6中多結轉營業成本,審增應納稅所得額50×20-750=250萬元。

多轉成本250是這樣計算的:采用先進先出法,期初結存產品的單位成本是1200÷80=15萬元,12月12日銷售產品70臺,成本應該是70×15=1050萬元。而該企業轉了1260萬元。故12月12日多轉1260-1050=210萬元,12月21日銷售210臺,成本應該是10×15+50×18+150×20=4050萬元,多轉4090-4050=40萬元,共多轉銷售成本:210+40=250

2、資料2中職工教育經費未按職工提供服務的對象進行分配,根據生產工人和在建工程人員工資計提的職工教育經費應計入生產成本和在建工程,不應計入管理費用。多計扣除,審增應納稅所得額36/1800*(1200+120)=26.4萬元。

3、資料2中購貨運輸費用未計入原材料成本,不應當計入管理費用,多計扣除,審增應納稅所得額274/(200+500+1000+12000)*(200+500+1000)=34萬元。需要說明的是庫存商品企業結存金額750萬元,由于采用先進先出法所計算的發出商品的成本多計250萬元,所以實際庫存商品的結存金額應該是750+250=1000萬元。

4、資料2和資料9中業務招待費超標列支,審增應納稅所得額(200+60)-18000*0.005 =170萬元。

5、資料5中領用生產用原材料未作進項稅額轉出,影響固定資產計價,少提折舊,審減應納稅所得額200*17%/10*3/12=0.85萬元。

6、資料7中發行股票費用未計入資本公積,審增應納稅所得額200萬元。

7、資料7中支付職工股利未計入利潤分配,審增應納稅所得額25萬元。

8、資料8中處置投資性房地產時,其對應的資本公積未轉入損益,審增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

9、資料9中計提的產品保修費用不能稅前扣除,審增應納稅所得額5萬元。

10、資料10中,分期收款銷售未按規定進行調整,審減應納稅所得額(25-20)*10-(5*5*12-20*10)/5*12-(5*5*12-25*10)/5*12=47.5萬元。

分析:分期付款會計作帳

借:長期應收款5*5*12=300+

51貸:未實現融資收益 50

主營業務收入 2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51

同時結轉成本200,形成利潤50

稅法按合同確認收入5,同時結轉成本200/5*12=3.33,稅法利潤為1.667

會計在本期收款5萬元時,按直線法攤銷“未實現融資收益”50/5*12=0.833作帳: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0.833

3貸:財務費用0.8333

這樣會計應調整0.8333

所以稅會差異:50-0.8333(會計利潤)-1.667(稅法利潤)=47.5

二、應補企業所得稅:

(250+26.4+34+170+200+25+10+5-0.85-47.5)*25%=672.05*25%=168.01萬元。

三、賬務調整:

1、對第1項,

借:庫存商品 250萬元貸:以前損益調整 250萬元

2、對第2項, 借:生產成本 24萬元在建工程 2.4萬元貸:以前損益調整 26.4萬元

3、對第3項, 借:原材料 4萬元生產成本 10萬元庫存商品 20萬元貸:以前損益調整 34萬元

4、對第4 項不需賬務處理。

5、對第5 項, 借:固定資產 34萬元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34萬元 借:以前損益調整 0.85萬元貸:累計折舊 0.85萬元

6、對第6 項, 借:資本公積 200萬元貸:以前損益調整 200萬元

7、對第7項, 借: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25萬元貸:以前損益調整 25萬元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5萬元貸: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25萬元

8、對第8項, 借:資本公積 10萬元貸:以前損益調整 10萬元

9、對第9項不需賬務處理。

稅務局稅務稽查范文第4篇

一、抓好金融街發展規劃, 勾畫金融區域發展藍圖

2008年省委省政府將沈陽金融街納入沈陽東北區域金融中心、列為全省最具吸引力和帶動力的現代服務業重點項目。區政府以此為契機, 按照市委市政府對加快金融街建設的要求, 依循“高標準建設、高水平管理、高質量服務”的原則, 把金融業作為現代服務業的重要支柱產業, 采取“政府主導、企業運作、整體規劃、分步實施”的發展模式, 制定了《沈陽金融街發展規劃》, 把金融街作為一個功能區, 服務于沈陽經濟區和東北裝備制造業基地。2009年將按照高于2008年增長水平、高于全國城市中心城區平均水平、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三個高于”的目標, 全力實施“中部提升”戰略, 激發金融街輻射效應。重點發展總部金融、商務金融、產業金融、科技金融、外包金融“五大產業”和總部金融集聚帶、商務金融集聚區、產業金融集聚區、科技金融集聚區、金融外包基地“一帶三區一基地”的“五大特色”功能區域。其中, 總部金融區將重點引進國內外金融、企業總部和財務公司等, 產業金融區重點創新和開發金融產品, 科技金融區重點發展軟件設計等科技信息化產業, 商務金融區重點發展中介機構、風險投資公司等金融延伸產業, 金融外包基地主要發展IT、數據處理、業務流程、專業性服務、后勤服務等外包業務。預計2012年, 金融街總部金融機構將達到35家, 外資金融機構達到20家, 駐街金融機構將突破350家, 中介服務機構達到150家, 金融機構營業面積達到百萬平方米以上, 金融從業人員超過5萬人。實現金融服務業增加值占全區GDP比重達到13%;金融服務業年均增加值達25%~30%;金融外包年均增加值達30%;銀行、證券、中介服務業增加值占服務業比重分別達到30%、15%、10%。

二、推進金融生態建設, 提升金融街國際化水平

從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整合金融資源和提升中介機構的專業化服務水平等方面著手, 每年向金融街投入相應專項資金, 用于促進產業發展和完善基礎設施及其他配套設施建設。2008年金融街已聚集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等金融監管機構2家, 工商銀行遼寧省分行等銀行機構160余家,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等保險機構55家, 中天證券等證券公司24家, 以及各類投資、期貨、信貸等機構100余家。2009年將對現有樓宇進行改造, 建設東北金融大廈、創業大廈、股權交易服務中心、金融服務外包大廈、“金融之窗”等標志性建筑;配合太原街地下開發東擴的思路, 完善交通設施和配套服務設施建設, 降低金融企業入駐和運營成本;建立政府有關機構與金融機構的聯席會議制度, 為金融機構拓寬產品推介渠道、提供項目合作機會;鼓勵和扶持金融機構推介各類金融創新產品和開展投資銀行業務, 更好地為企業上市和發行債券提供專業化服務。同時, 逐步建立完善的培訓體系, 定期舉辦金融論壇、學術研討會、新產品展示會等多種形式的交流活動, 努力將金融街打造成“資訊發達、環境優美、設施完善、服務一流、交易活躍”的國際化金融功能區。

三、加快金融服務外包基地建設, 搭建國際金融交流平臺

按照一體化發展、錯位經營、協調互補的原則, 建設金融機構區域性總部或商務樓宇, 以樓宇經濟拓寬樓宇的升值空間、提升金融業綜合實力。扶持國內外知名金融企業設立外包服務機構, 拓展金融產業交易與服務等市場職能和空間, 構建金融服務外包產業基地, 打造金融后臺服務中心區、金融外包業務產業區、金融BPO (業務流程外包) 創業服務區、金融綜合服務區, 發展ITO (信息技術外包) 和BPO兩大服務產業。2008年采取“品牌———交易會———基金”的運作模式, 成功承辦了由國內外500余家企業參與的“中國企業國際融資洽談會暨沈陽金融服務外包交易會”, 擴大了金融街的影響力, 提升了國際知名度, 搭建起國際金融交流的平臺。2009年將組建中國金融外包研究中心, 繼續舉辦金融服務外包交易會, 搭建“資本對接”的橋梁, 構筑服務東北裝備制造業基地的投融資交易平臺和金融服務外包交易平臺, 促使交易會成為東北亞地區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專題年會。力爭三年內金融服務外包年均增加值達30%以上;金融服務業年均增加值達25%以上, 占全區GDP的比重達到13%以上。

四、籌建國際產權交易中心, 促進金融業集群發展

通過獨資或合資、合作等方式, 創辦面向東北亞地區的國內首家國際股權交易服務中心, 將國際資本、技術等要素和“歐洲資本論壇”引入中國。以沈陽為中心, 開展一系列的由歐洲投資銀行、基金、上市保薦等專業機構出席的資本與項目對接活動, 并引導、扶持有投資潛力的企業在國外開拓市場。2009年將專題探討沈陽國際產權交易中心項目和國際私募股權、中國國際資本論壇、國際金融培訓計劃等相關問題, 為“沈陽國際股權交易中心”的籌建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加速推動區域性金融服務外包及私募產權交易中心的聚集。

五、加大金融招商工作力度, 拓寬金融領域發展空間

稅務局稅務稽查范文第5篇

【摘要】本文通過總結歸納稅務稽查取證工作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了這些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解決這些問題的對策。

【關鍵詞】稽查取證;問題;成因;對策

【中圖號】F810.42【文獻標示碼】A

稅務稽查是稅務行政執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稽查是對稅務稽查基本要求,而稅務稽查的合法性又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稽查取證的充分性、規范性和合法性。近年來,廣大稽查人員的稅收法制意識不斷加強,稽查取證工作質量得到了明顯的提高,但仍與依法行政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尚不能完全適應稅收法制化進程。下面,筆者結合稅務稽查工作實踐,對當前稅務稽查取證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成因及其對策作一個粗淺探討。

1當前稅務稽查取證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稅務稽查取證缺乏充分性具體表現在:一是缺少對稽查違法手段方面證據材料的收集。如對查出的利用虛假納稅申報手段偷稅的稅務違法案件,稽查人員往往忽視被查納稅人檢查所屬期內銷售收入、應交稅金明細賬頁等證據材料的收集,使稽查中對違法手段的界定缺乏充分性。二是確認違法事實的證據材料收集不全面,缺少一些重要要素的證據材料。如對發生銷售不申報納稅的違法案件,稽查人員有時只收集了資金流動方面的證據,而未收集確認銷售方式和貨物流動方面的證據。三是缺少與稽查處理有關的直接證據材料。如稽查人員往往忽視各所屬月份納稅申報表等證據材料的收集,使稽查處理中滯納金的加收缺少充分證據。四是證據材料單一,有些案件只憑收集的單一間接證據進行定性,缺少各種證據間的相互印證。如有的稅務案件,僅憑一份談話筆錄或一份當事人陳述就對稅務違法事實進行了確認。

1.2稅務稽查取證缺乏相關性主要表現在:一是取證材料與所反映的違法事實之間缺乏關聯關系。二是取證材料與所確認的違法性質之間缺乏關聯關系。如對一些收受虛開發票案件,稽查人員在《稽查報告》中定性為惡意收受,但從又未收集到充分的證據來證實其惡意性質。三是各種取證材料之間缺乏相關性。如有的案件,所收集的各種證據材料有相互矛盾之處,卻沒有反映或判斷相互矛盾的各種證據真實性的材料,使各證據間缺乏關聯。

1.3稅務稽查取證缺乏規范性主要表現在:一是各種類型的證據的收集形式不規范。如所復印的證據材料,不按規定注明原件的出處和復印人;所采集的電子證據,不制作反映所復制的電子證據的出處、電子文件大小及類型。二是證據采集的程序不規范。如在當事人拒絕接受有關稅務文書時,不按規定邀請具有獨立身份的人士見證送達程序,從而使反映見證送達程序的證據材料缺乏規范性。三是證據收集中使用的文書不規范。如稽查人中在收繳假發票、發票印章等非法作案工具時,往往不按規定使用收繳專用收據,而經常使用一些不規范的文書。

1.4稅務稽查取證缺乏深刻性具體表現在:一是缺乏對違法事實深刻的邏輯分析判斷,影響了違法定性的準確性。如對收受虛發票、假發票的違法案件,一些稽查人員不能充分運用邏輯分析方法,調查出與此相關的物流、資金流和票流的真實情況,使稽查取證深度明顯不夠。二是缺乏對違法動機的理性分析判斷,影響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正確運用。

1.5證據材料缺乏明晰性具體表現在:一是證據材料所反映的數據與稽查報告所確認違法數據不一致時,不注明差異原因。如目前不少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在會計核算時,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不是一對一,而是多份原始憑證對應于一張原始憑證,因此,稅務稽查取證時,記賬憑證上所記載的數據就會與原始憑證上所反映的數據產生一致,而稽查人員在收集這類問題的證據時往往不注明差異原因,使稽查證據的清晰性收到明顯的影響。二是對內容和數據不清晰的證據材料,稽查人員往往不對其內容和數據作具體說明。如對賬外經營檢查中所取得的賬外經營證據材料經常是納稅人自行填制的,內容和數據一般都不標明項目類型,稽查人員在收集證據時,只對其進行復印,而不對其中的數據和內容作進一步說明,證據缺乏應有的清晰性。

2稅務稽查取證問題的成因

2.1法律法規不健全一是我國目前還沒有出臺證據法典,并且稅收及相關法律法規對稅務稽查取證方面的規定也缺乏系統性。有關稅務取證的規定散見于《稅收征管法》、《稅務稽查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或規章之中。二是各種稽查取證方式的規范收集要求尚不全面,缺少對照相、錄音、電子數據復制等取證方式的具體規定。

2.2稅務稽查取證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稅收征管法》規定:稅務機關只具有賬簿資料、經營場地、詢問等檢查權,缺少諸如搜查、經營者住宅檢查等權力,使一些蓄意利用帳外經營偷逃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難以進行及時有效的取證。

2.3部分稽查人員缺乏稅收法制意識不少稽查人員對依法稽查、依法取證的重要性仍然認識不夠,重稽查成果,輕稽查取證;重直接證據的收集,輕間接證據的收集;重違法事實證據的收集,輕稅收違法手段證據的收集;重涉稅證據收集,輕處罰裁量運用證據的收集等“四重四輕”現象在日?;橹腥栽谝欢ǔ潭壬掀毡榇嬖?。

2.4部分稽查人員缺乏與從事稽查工作相適應的業務素質對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掌握不夠,對各種違法事實應收集哪些證據才能充分證實違法事實的存在、采用何種程序取證才是合法的、所收集的證據材料該如何處理才是規范、有效的等問題,心中沒底。

3解決稅務稽查取證問題的對策

3.1完善法律法規,出臺證據法典,統一取證工作標準制訂的取證工作標準要盡可能有較強的可操作性,要針對各種違法性質和違法手段,分別明確獲取哪些證據,要針對不同的證據類型,分別規定規范的取證要求,使稽查人員在稽查取證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確?;槿∽C的規范性、統一性。

3.2完善稅收法律法規賦予稅務稽查部門更有效的稽查手段,為能充分有效地對稅務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取證提供強大的法律保障。

3.3加強行政執法監察、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和崗位目標考核促進稽查人員稅收法制意識的提高,使稽查人員在稽查取證中確立兩個理念:一是收集證據時要遵循“違法推定”理念,盡可能按最嚴重的違法情節收集證據。二是確認違法事實時,對證據材料的審查,要遵循“合法推定”理念,站在納稅人的立場上看證據,盡可能發現證據的不足之處,向對納稅人最有利的方向定性,確?;槿∽C的充分性。

3.4加強稅收法律法規等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稽查人員業務素質業務培訓不僅包括《稅收征管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等程序法,還包括各稅種實體法規。通過培訓,不斷提高稽查人員的稅收法制水平,使稽查人員明白應取何證,怎樣取證,為從根本上解決稽查取證中存在的問題奠定堅實的業務基礎。

4參考文獻

[1]國家稅務總局教材編寫組.稅務稽查管理[M].北京:中國稅務出版社,2008

[2]國家稅務總局教材編寫組.稅務稽查方法[M].北京:中國稅務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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