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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品管控工作匯報范文

2023-09-23

爆炸物品管控工作匯報范文第1篇

(邳州市通勝建材有限公司)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匯編

二OO九年六月

爆破作業管理制度

爆破管理是礦山企業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大環節,為避免在爆破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從事爆破工施工的作業人員,應經過爆破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相應的作業證書;

二、爆破施工安全員負責本單位火工品購買、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督促爆破員、火工品管理人員及其他作業人員按照規程和安全操作細則的要求進行作業,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糾正錯誤的操作方法; 經常檢查爆破工作面,發現隱患應及時上報或處理、在采掘爆破時,每次爆破作業必須有安全技術部門編制的爆破設計說明書。

三、使用的爆破器材必須是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產品,并有安全標志。

四、、同一次爆破中使用的爆破器材要為同一廠家生產的同一性質的產品, 嚴禁同時使用不同廠家或不同品種的器材。

五、接觸爆破器材的人員應穿棉布或其他抗靜電衣服,嚴禁穿化纖衣服。

六、爆破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爆破作業制度,嚴格按照爆破設計說明書和施工作業規程作業。

七、爆破工領用的炸藥、雷管必須兩人分別攜帶,嚴禁一人同時攜帶炸藥和雷管。

八、領用的爆破器材要分別放在專用箱內,并加鎖保管,并放置于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器設備和導電體的安全地點,炸藥、雷管要分開放置。

九、在做引爆藥卷、裝藥和聯線等工序時,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業,不準有絲毫的麻痹大意。

十、必須使用發爆器起爆,嚴禁使用明電放炮。

十一、爆破前應在安全距離以外設專人警戒,并在各警戒崗點設置警戒標志。

十二、爆破工要在安全地點引爆,安全距離為:直線不小于100米,曲線不小于60米。

十三、爆破前必須發送爆破信號,待爆破信號發出5秒鐘后方可引爆。

十四、爆破后進行通風,15分鐘后爆破員方可進入爆破地點進行檢查,先檢查處理頂板兩幫的危石,然后查看爆破效果,最后填寫爆破記錄。

十五、發現有拒爆現象時,要及時處理,即在拒爆眼0.3米以外重新打眼爆破,炮眼角度要與拒爆眼平行,嚴禁在原眼上打套眼。每次處理盲炮,必須由處理者填寫登記卡片,說明產生的原因、處理的方法和結果、預防措施。

十七、爆破結束后,將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時退回器材庫,嚴禁個人私自存放。每次爆破后,爆破員應填寫爆破記錄.

爆破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領用爆破物品

領用爆破物品不準超過當班的使用量,堅持“雙人領、雙本帳”的制度,領電雷管時要絕緣設施,要走在巷道兩邊,避開電器設備。

(二)加工起爆藥卷:

①加工工作必須在起爆地點附近,頂板穩固,避開機電設備和其它導電物體的安全地點進行,禁止坐在炸藥包上加工起爆藥卷。 ②不得使雷管受震或沖擊,不得折斷電雷管腳線,或損壞腳線絕緣部分。

③雷管插入藥卷時,必須用木制錐子在藥卷端部中心扎眼,禁止用雷管代替木錐子扎眼。

④每次加工起爆藥卷數量,不得超過該次爆破需用量。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雷管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扯管體,也不準手拉管體硬拽腳線 ,應將成束的電雷管腳線順好,拉著前端腳線將管體拽出。

(三)裝藥前應對炮眼進行清理和檢查。

2、裝藥起爆破卷時嚴禁投擲或沖擊。

3、深空裝藥出現堵塞,在未裝入雷管等敏感起爆材料前,可用非金屬杠處理,不得電鉆套眼。

4、禁止用鐵棍裝藥。

5、裝完藥后,均應用炮泥進行充填,充填長度必須大于炮眼深度的三分之一。

(四)連線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只準用絕緣良好的爆破線做爆破母線和連接線。

2、連接線爆破線路,只準從爆破地點向引爆地點,逐段連接,每個接頭都必須包扎絕緣或懸空。

3、嚴禁雷管爆破線路靠近電器設備等導電體,嚴禁用軌道、管路、水或大地作導電回路。

4、在準備送電前,雷管母線連接線必須處于短路狀態,并檢查爆破線路。

5、同一電爆網路中必須采用同廠日期,同批生產,經鑒定合格的雷管產品,雷管電阻差,不得超過0.25歐姆。

6、連線檢查和起爆應由放炮員和班長負責進行。

7、連線后,由班長收燈線走巷道一邊,放炮員持放炮線走巷道另一邊,向引爆地點靠近。

(五)放炮前應遵守下列規定:

1、起爆工作只準在安全地點進行,起爆前,應先放好警戒,發出“放炮”警號,并確定人員全部撤到安全地點后,才準開始放炮。放完炮后呼喊以示放炮結束,才準進入工作地點。

2、必須派專人負責爆破警戒工作。

(六)以下情況之一,禁止裝藥放炮:

1、工作面除班長和放炮員外其它人員未撤出迎頭,禁止裝藥。

2、禁止邊打眼,邊裝藥。

3、未設置爆破警戒或機電設備未加防護,禁止放炮。

4、引爆地點不安全,未發出放炮信號禁止放炮。

(七)爆破后,停十五分鐘后,再進入爆破地點進行檢查爆破效果,確認無不安全因素,方可作業或下班。

2、如發現有危險或瞎炮必須立即采取處理措施,若當班處理不了,必須面對面向下一班交接清楚或協商繼續處理。

(八)處理瞎炮時規定如下:

1、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的瞎炮,當爆破參數不變時,可以重新連線起爆。

2、距離瞎炮0.3米處平行打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電煤鉆套眼。

4、處理瞎炮時,危險區內禁止進行與處理瞎炮無關的任何事情,人員必須撤到安全地點。

5、處理完畢,應檢查收集未爆破的炸藥和雷管,并集中上交處理。

(九)爆破后剩余的炸藥,雷管必須如數交回炸藥庫。

爆破作業和火藥管理的預防

(一)、可能發生的爆破事故

(1)因人員撤離爆破地點距離太近發生爆破事故。 (2)貫通巷道掘進發生爆破事故。 (3)爆破員自身責任心不強發生爆炸事故。

(二)防范措施

1、按照爆破作業規程的規定,裝藥、連線、起爆、檢查爆破效果時,必須符合規程規定。

2、放炮前必須將作業面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直線放炮大于100米,曲線放炮大于50米),其他安全距離應大于75米,嚴禁直線放炮。

3、兩巷貫通巷道在相距20米時,必須停止一頭掘進,只準單頭掘進,嚴禁相向掘進。

4、獨頭放炮時,應在停止作業的巷道設立警戒標志,并在起爆前設警戒,有專人負責,直至貫通后方能解除警戒。

5、加強放炮員的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感。

6、放炮員必須經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在操作時,必須嚴格執行爆破操作規程。

7、臺階式采掘巷道高度超過2米以上時,臺階上工作人員應使用保險繩。

8、運送火藥時,炸藥、雷管必須裝在兩個木箱內,并加鎖,嚴禁同罐上下井。

9、當班爆破后,發現有瞎炮時,必須及時處理,處理瞎炮時應嚴格按照規程規定進行操作。

10、在檢查爆破效果時,活連線、撤線時,待爆破后15-20分鐘炮煙吹散后,從外向內敲邦問頂,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

針對礦井的施工空間及爆破事故時有發生,大部分為爆破作業面警戒設立不嚴,處理瞎炮不當,兩邦不及時處理,冒險進入作業面,作業人員違章作業短距離放炮、不遵守作業規程、查線路時不能把母線從電源上摘下、不能執行裝連斷開通往井下的一切電源等現象所造成爆破作業災害事故。針對爆破作業事故的發生,必須堅持放炮員經過專門培訓,并持有《放炮員證》的才能上崗,嚴格按爆破作業規程執行,并經常性加強放炮員的安全意識教育?;鹚幑芾碓O專人管理,嚴格領退制度,做到持證上崗,并加強防火和防盜的防范措施,杜絕爆炸物品的外流。

爆破器材儲存管理制度

為規范爆破器材的正常使用和儲存,保障礦井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爆破器材應儲存在符合規定要求的且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的專用庫房內,嚴禁亂存亂放。

二、爆破器材要按其品種、性能等儲存在單獨的硐室或壁槽內,不同品種的爆破器材嚴禁存放在同一硐室或壁槽。

三、爆破器材庫內應配足備齊消防器材,安裝防爆燈,保持庫內清潔衛生,通風良好。

四、爆破器材庫為專用庫房,庫內不準堆放其他物品,并有專職保管員看管。

五、保管員應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上崗合格證,持證上崗,堅持三八制值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六、庫房內儲存的爆破器材不應超過核定的庫存量,嚴禁超量存放。

七、建立健全出入庫臺帳,做到日清月結,賬物相符。

八、嚴格執行爆破器材領退制度,做好領退記錄,爆破員須憑卡持證領用,無證無卡者保管員拒絕發放,剩余的爆破器材要當班退回庫房,嚴禁私自存放。

九、保管員對退回的爆破器材要認真清點,并辦理清退手續。

十、退回的爆破器材要分別存放規定的硐室內,嚴禁亂存亂放或混雜存放。

十一、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檢查人員應在有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庫房檢查。

十二、進入庫房人員嚴禁攜帶火種,庫房內嚴禁煙火。 十

三、儲存炸藥的硐室應鋪墊木板,不準將炸藥直接放在地板上,炸藥距墻壁的距離不小于0.5米,在碼放高度不超過5箱。

十四、雷管應存放在木質貨架上,嚴禁放在地板上。 十

五、保管、檢查、領用電雷管的人員應穿棉布或其他抗靜電衣服,嚴禁穿化纖衣服。

十六、爆破器材發放領用必須按入庫順序,做到先入庫先發放,防止積壓、過期、失效。

十七、過期失效的爆破器材應存放在專用硐室內,經上級部門批準后統一銷毀。

炸藥庫監控管理

1、爆破物品的庫房應《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規程》相關規定進行設計施工,經上級有關部門驗收后,方可使用。

2、爆破物品倉庫應有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用水,消防用沙,配備一定量的滅火器。

3、庫房內應安設符合要求的防爆燈及通訊設施,能滿足庫房的通風需求。

4、堅持庫存的清潔、防潮、通風良好,杜絕鼠害。

5、嚴禁在庫區內住宿、會客、喝酒、抽煙或其它活動,嚴禁酒后值班。

6、經常性檢查庫房的安全情況,維護好庫房內的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實行晝夜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員,不得少于2人,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公安部門的專業培訓,方可上崗。

爆破物品管理制度

為預防爆炸事故的發生,防止爆破物品丟失,保證礦(公司)安全生產和政治聲譽,確保社會一方平安特制定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1、 嚴格執行“三專、三嚴、五雙、六對頭”制度。(專庫儲存,專車運輸,專人管理);(嚴格制度,嚴格手續,嚴格管理);(雙把鎖、雙本帳、雙人管、雙人領、雙人用);(購進、庫存發出、領用、退回、銷毀與賬目相對頭)。

2、 嚴格發放審批手續,做到“兩不批、五不發”,即不是專用領料單不批,手續不全不批。沒有領料單不發,不到發放時間不發,不是雙人領不發,不是雙人簽字不發,質量有問題不發。

3、

4、 建立出入庫檢查,登記制度,做到帳目相符,帳物相符。 庫房內不超量儲存、性質相抵觸的爆破器材,必須分庫儲存,嚴禁存放其它物品,嚴禁在庫區吸煙、攜帶火種、布置照明電路照明,嚴禁在庫區內住宿和進行其它活動。

5、 發現爆破物品丟失或被盜,必須及時報告所在地公安機關并協助查找。

礦區內部爆破物品運輸管理制度

一、爆破物品在外部運輸到礦區后,必須由當班礦長或安全科長在第一時間內組織有關人員卸車,并點清卸物數量,簽字。

二、爆破物品卸車后必須組織當班運班人員將所有爆破物品裝入車內,送入井下藥庫。禁止隔班長時間露天置放。

三、在運送過程中必須有當班礦長,安全科長,工區安全員全程監督爆破物品的運輸。

1、在提升或下井輸送爆破物品時必須先派員在井下口監等物品,禁止人,物同罐下井。

2、在運送雷管時,每車不得超過一千發,在雷管箱下須有襯墊,或絕緣材料隔離。防止強烈顛簸撞擊。

3、禁止在上下班人員集中下井時,運送爆破物品。運輸車輛禁止在人員集中的地點停留。

4、在提升運輸爆破物品時應當保持安全提升運輸速度。

四、出現危險情況立即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理措施,并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涉爆“四員”崗位責任制

(一)安全員崗位責任制

1、堅持原則,大公無私,根據爆炸物品的管理規定、制度和操作規程行使安全監督職責。

2、對本單位爆炸物品的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實行安全監督,及時糾正一切違章違規現象,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確保安全。

3、督促押運員按規定運送、回收爆炸物品,做到不多領,不少退,不私藏存,并堅持當日清點簽字制度。

4、督促倉庫保管員搞好倉庫管理工作,不多發放,不少回收,保證帳物相符合。

5、有條件提供爆破作業服務的民爆服務站的安全員應負責組織爆破現場的安全警戒工作,爆破作業完后及時檢查作業現場,排除險石,處理瞎炮殘炮,確保生產作業工作人員的安全。

6、發現本單位爆炸物品丟失、被盜以及發生爆炸事故、案件,應立即向單位領導和公安機關報告,并積極協助調查、破案。

(二)押運員崗位責任制

1、努力鉆研業務,懂得爆炸物品的一般常識,按照爆炸物品管理規定和民爆服務站的制度,認真押運,保證運輸安全。

2、運輸爆炸物品時,每輛車必須有兩名押運員,嚴格按照公安機關和民爆服務站指定的時間、路線和安全措施進行裝卸運輸。運輸途中除駕駛員、押運員和警衛員外、嚴禁攜帶其他無關人員乘車。

3、運輸車輛應配合“危險品”標志。裝卸爆炸物品應輕拿輕放,禁止拖拉撞擊,嚴禁混裝混運,嚴禁在爆破器材附近吸煙用火。

4、爆炸物品裝車高度必須抵于車廂10厘米,并在底部加墊軟墊。雷管箱不倒置,車廂必須用網罩或蓬布輻射覆蓋。兩車運輸時,車距小于50米。

5、押運員領取爆炸物品后負責安全地運送到各服務單位并做好交、接記錄,手續齊全無證人員應拒絕發放,并使用單位剩的爆炸物品回收送庫。

(三)放炮員崗位責任制

1、嚴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規定,熟知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自覺接受安全監督員和公安的檢查和考核;

2、妥善保管所領取的爆破器材,不轉借、轉送他人,及時退庫當班使用剩余的爆破器材,防止丟失和被盜;

3、嚴格按照爆破方案和指令進行爆破作業;

4、有權拒絕違章作業和使用過期、變質、失效的爆破器材,對違章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規定的,堅持抵制并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5、爆破作業后,檢查爆破效果,采取積極措施,及時排除瞎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

(四)保管員崗位責任制

1、嚴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規定,值班時不遲到不早退,堅守崗位,不喝酒,不私自找人替班,嚴禁在庫區內會客、留宿;

2、堅持雙把鎖,雙人管雙人帳、雙人領制度,爆炸物品堆放要符合標準要求,保持庫內整齊、清潔,不得超存、混存,嚴禁堆放其它物品,嚴禁在庫房內進行炮頭加工、拆箱改裝等工作,庫房內嚴禁照明,使用電氣照明的必須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3、堅持入庫、發放、清退等手續,做到不多發放,不少回收,確保帳物相符,對無手續或手續不全的拒絕入庫發放,做到日清月結,帳物相符;

4、交接班時必須對帳交貨、認真清點和驗收,發現短缺應及時報告單位領導和公安機關;

5、對進庫區的所有人員都必須進行嚴格的檢查并逐一登記,嚴禁各類火種進入庫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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