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鼻喉護士工作總結范文第1篇
《婦產醫院基本標準(試行)》、《耳鼻喉醫院基本標準(試行)》的通知
衛醫發„1996?第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計劃單列市衛生局,各部委衛生局(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部直屬有關單位:
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關于制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的規定,作為《條例》配套文件我部制定了《眼科醫院基本標準(試行)》、《婦產醫院基本標準(試行)》、《耳鼻喉醫院基本標準(試行)》,作為審定醫療機構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依據,現下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三級眼科醫院
一、床位:80張以上。
二、科室設置:
(一)臨床科室:至少設有白內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傷、屈光眼肌和腫瘤整形???、麻醉科、眼預防保健科;
(二)醫技科室:化驗室、放射科、病理科、藥劑科、供應室、手術室、驗光視野室、超聲波室、眼底熒光血管造影室、激光室、病案室。
三、人員:
(一)每床至少配備1.1名衛生技術人員;
(二)每床至少配備0.4名護士;
(三)每??浦辽儆芯哂懈敝魅吾t師以上職稱的醫師3人。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積不少于4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凈使用面積不少于6平方米。
五、設備:
(一)基本設備:
給氧裝置呼吸機
心電圖機電動吸引器
心電監測儀心臟除顫器
麻醉機手術床
??茩z查臺手術顯微鏡
麻醉監測儀高頻電刀
雙極電凝器檢眼鏡
視力表裂隙燈
眼壓計驗光儀及鏡片箱
視野計角膜曲率計
眼肌力儀眼底照相機
超聲波儀手術顯微鏡
冷凍儀玻璃體切割儀
激光治療儀火焰光度計
血球計數儀分析天平
離心機電冰箱
X光機敷料柜
器械柜高壓滅菌設備
煮沸消毒鍋電烤箱
紫外線燈洗衣機
(二)病房每床單元設備同三級綜合醫院;
(三)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設備。
六、制訂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程,并成冊可用。
七、注冊資金到位,數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注:目前我國不設
一、二級眼科醫院)
婦產醫院二級婦產醫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總數50-200張。
二、科室設置:
(一)臨床科室:應設婦科、產科(愛嬰區及高危產科)圍產監護室、麻醉科、新生兒科、計劃生育科、急診科、預防保健科、產內科。
(二)醫技科室:應設藥劑科、檢驗科、放射科、B超室、手術室、病理科、血庫、消毒供應室、病案室、營養室。
三、人員:
(一)每床至少配備1.3名衛生技術人員;
(二)每床至少配備0.5名護士。每張產床配3名助產士,每3張待產床應配1名助產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
(四)各專業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每張產床配3名助產士,每張待產床應配1名助產士;
(五)至少有2名具有主管藥師以上職稱的藥劑人員和相應的檢驗、放射等衛生技術人員;
(六)營養人員不少于1名。
四、房屋:
(一)每床平均占建筑面積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占用病房凈使用面積不少于5平方米產科母嬰同室每張床占使用面積6平方米,嬰兒床占使用面積2平方米。
(三)門診面積按日平均每門診人次占門診建筑面積不少于3平方米計。
五、設備:
(一)、基本設備:
給氧裝置呼吸機
電動吸引器產床
心電圖機嬰兒保溫箱
心電監護儀無影燈
萬能手術床、胎心監護儀
萬能產床顯微鏡
麻醉機萬能顯微鏡
婦科檢查床電冰箱
恒溫箱分析天平
X光機離心機
高速離心機
生化分析儀尿分析儀
B超冷凍切片機
石蠟切片機敷料柜
洗衣機器械柜
紫外線燈高壓滅菌設備
蒸餾器
常水、熱水、凈化過濾系統
凈物存放、消毒滅菌密閉柜
熱源監測設備(恒溫箱、凈化臺、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單元設備:除增加床頭信號燈1臺外,其它與一級綜合醫院相同;
(三)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它設備。
六、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有國家制定認可的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程,并成冊可用。
七、注冊資金到位,數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三級婦產醫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總數200張以上。
二、科室設置:
(一)臨床科室:應設婦科(并設專業組)、圍產醫學科(愛嬰區及高危產科)、計劃生育科、高危新生兒科,NICU急診科、麻醉科、預防保健科、中醫婦科、中西醫結合科、ICU、產內科、內分泌科;
(二)醫技科室:應設藥劑科、檢驗科、放射科、輸血科手術室、B超室、病理科、遺傳室、消毒供應室、信息資料科(病案科、統計室)、營養室、圖書室。
三、人員:
(一)每床至少配備1.5名衛生技術人員;
(二)每床至少配備0.5名護士(每2張待產床應配1名助產士,每張產床應配3名助產士);
(三)每專業科室的主任應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的職稱;
(四)臨床營養師不少于1人;
(五)工程技術人員(技師、助理工程師及以上人員)占衛生技術人員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床平均占建筑面積不少于60平方米;
(二)每床占病房凈使用面積不少于6平方米;新生兒床占使用面積2平方米;
(三)門診面積按日平均每門診人次占門診建筑面積不少于4平方米。
五、設備:
(一)基本設備:
給氧裝置呼吸機
電動吸引器胎心監護儀
心電圖機B超
心電監護儀萬能手術床
無影燈麻醉機
麻醉監護儀高頻電刀
X光機移動式X光機
婦科檢查臺腹腔鏡
產床宮腔鏡
嬰兒保暖箱顯微鏡
嬰兒遠紅外線輻射溫箱紫外線分光光度計
生化分析儀自動分析儀
酶標分光光度儀酶標分析儀
分析天平尿分析儀
電冰箱恒溫箱
器械柜敷料柜
石蠟切片機冷凍切片機
蒸餾器高壓滅菌設備
洗衣機紫外線燈
血氣分析儀萬能顯微鏡
常水熱水凈化過濾系統高速離心機
通風降溫烘干設備離心機
凈物存放消毒滅菌密閉柜
熱源監測設備(恒溫箱、凈化臺、干燥箱)
(二)病房每單元設備:與二級綜合醫院相同;
(三)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它設備
六、制訂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程,并成冊可用。
七、注冊資金到位,數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注:目前我國不設一級婦產醫院)
二級耳鼻喉醫院
一、診臺和床位:
耳鼻咽喉診臺及診椅15至20臺,住院床位總數50至100張。
二、科室設置:
(一)臨床科室:至少設有耳科、鼻科、咽喉氣管食管科、麻醉科、預防保健科、急診室;
(二)醫技科室:至少設有藥劑科、檢驗科、放射科、手術室、聽力室、消毒供應室、病案室。
三、人員:
(一)每診臺至少配備1.03名衛生技術人員;
(二)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
(三)各專業科室至少有一名主治醫師;
(四)醫師與護理人員之比不低于1:1.5。
四、房屋:
(一)每診臺椅建筑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
(二)診室診臺使用面積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積不少于45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凈使用面積不少于6平方米。
五、設備:
(一)基本設備:
給氧裝置呼吸機
心電圖機電動吸引器
麻醉機搶救床
??茩z查臺手術顯微鏡
耳用電鉆纖維喉鏡
硬質直接喉鏡纖維氣管鏡
硬質支氣管鏡纖維食道鏡
硬質食管鏡顯微鏡
火焰光度計血球計數儀
分析天平離心機
電冰箱X光機
敷料柜器械柜
高壓滅菌設備煮沸消毒鍋
電烤箱紫外線燈
洗衣機
(二)門診每臺單元設備:
耳鼻喉科診臺1臺
耳鼻喉科診椅1個
立燈1個
常規檢查用具每套(不少于20套)包括:槍狀鑷、鼻鏡、耳鏡、間接喉鏡、鼻咽鏡、壓舌板等
器械盤1個
電動吸引器1臺
常規局部用藥盤1個
噴霧器2個
電燒器1臺
痰盂
(三)病房每床單元設備與二級綜合醫院同;
(四)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設備。
六、制訂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程,并成冊可用。
七、注冊資金到位,數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三級耳鼻喉醫院
一、診臺和床位:
耳鼻咽喉診臺及診椅30臺以上,住院床位總數70-150張。
二、科室設置:
(一)臨床科室:至少設有耳科、鼻科、咽喉氣管食管科、麻醉科、頭頸腫瘤科、預防保健科、急診科;
(二)醫技科室:至少設有藥劑科、檢驗科、放射科、聽力及前庭功能檢查室、窺鏡室、手術室、聽力室、治療換藥室、激光室、消毒供應室、病案室、營養室、計算機室。
三、人員:
(一)每診臺(床)至少配備1.03名衛生技術人員;
(二)各專業科室主任應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
(三)醫師與護理人員之比不低于1:1.5;
(四)至少有3名麻醉師;
(五)至少有3名病理醫師;
(六)至少有1名營養師;
(七)至少有2名聽力檢查技術人員;
(八)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護師或以上職稱的護理人員;
(九)工程技術人員(技師、助理工程師以上職稱的人員)占衛生技術人員總數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診臺椅建筑面積不少于40平方米;
(二)診室每診臺使用面積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積不少于60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凈使用面積不少于6平方米。
五、設備:
(一)基本設備:
給氧裝置呼吸機
心電圖機電動吸引器
心電監測儀心臟除顫器
麻醉機手術床
??茩z查臺手術顯微鏡
麻醉監測儀高頻電刀
雙極電凝器耳神經外科設備
耳用電鉆纖維鼻咽喉鏡
硬質直接喉鏡(套)纖維氣管鏡
硬質支氣管鏡(套)纖維食道鏡
鼻內窺鏡(套)支撐喉鏡(套)
純音聽力計聲阻抗聽力計
誘發電位聽力計激光治療機
硬質食管鏡(套)顯微鏡
火焰光度計血球計數儀
分析天平離心機
電冰箱X光機
敷料柜器械柜
高壓滅菌設備煮沸消毒鍋
電烤箱紫外線燈
洗衣機
(二)門診每臺單元設備:
多功能耳鼻喉科診臺1臺
一般耳鼻喉科診臺1臺
立燈1個
常規檢查用具每套包括:槍狀鑷、鼻鏡、耳鏡、間接喉鏡、鼻咽喉鏡、壓舌板等1套
器械盤1個
電動吸引器1臺
常規局部用藥盤1個
噴霧器2個
電燒器1臺
痰盂
(三)病房每床單元設備除增加中心給氧設備和吸引設備外其他與二級綜合醫院同;
(四)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設備。
六、制訂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程,并成冊可用。
七、注冊資金到位,數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