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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保密范文

2023-10-07

協議保密范文第1篇

本協議由下述雙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簽署。

甲 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

乙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鑒于:乙方受聘在甲方任職,并獲得甲方支付的勞動報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協議雙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的機密及不得利用知悉和掌握的甲方機密從事與甲方產生或可能產生競爭的工作、業務的有關事項,茲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除非另有約定,本協議中下述用語含義如下:

1、機密:甲方擁有或使用的全部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等。

2、技術秘密:包括設計方案、硬件設計文件(含設計圖)、軟件、數據庫、設計、記錄、圖紙樣品、模型、工作手冊(報告)、文檔、相關的函電等;該等技術秘密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國內外專利技術、專有技術以及對公司知識的使用方法與組合。

3、商業秘密:包括客戶名單、商業合同、協議、意向書、備忘錄、

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等。

4、智力成果:包括任何形式的(不限于書面的、數據的、電子的方式)規劃設計方案草案、修訂案、方案、技術數據、開發的軟件、模型及其他信息載體或產品等。

5、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準,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6、離職:以本協議甲、乙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所規定的任職期限屆滿或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勞動關系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亦視為離職。

7、私自承攬:指沒有得到公司的書面指派,以任何形式與公司的客戶接觸,并以個人名義接受其委托從事與公司業務相關的活動,以謀取私利的行為。

第二條 本協議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設施、設備、機密、條件等所開發、設計、制作完成的智力成果,屬于職務成果的,其所有權均屬于甲方。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占有、使用、收益、處分該等成果,并可以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不得扣留或向甲方隱瞞任何資料、信息,并應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確保甲方取得和行使所有權(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的申請、商標注冊、軟件登記等)。

第三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研究開發、設計、制作完成的成果,乙方認為應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

于該等成果完成后__日內通知甲方。甲方經核實,認為確系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依法享有該等智力成果的知識產權。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利用該等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轉讓其非職務成果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開發設計的,但沒有主張權利的任何智力成果均應推定為職務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等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合作或向第三方轉讓。

第四條 雙方對于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開發完成的成果權屬有異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有關法律途徑解決。

第五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慣例以及甲方規定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加以善意理解,并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掌握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機密。

第六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表、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不得知悉該項機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機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該等機密。

第七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禁止與甲方的客戶私下接觸并私自承攬任何業務。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并不予乙方任何補償。甲方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額為前述業務的合同金額。

第八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任職期間禁止向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介紹與甲方所從事的業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乙方任何形式的離職,均不得將已形成的或者將形成的業務帶走。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額為前述業務的合同金額。

第九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離職(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乙方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因任何原因離職)后,仍應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掌握并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機密承擔與任職期間同等的保密及不擅自使用相關機密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甲方宣布解密或者該等機密實際上已經公開。

第十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機密的文件、資料(含照片)、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軟盤、硬盤)、光盤、儀器、錄音(像)帶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該等機密是否具有技術或商業價值。

第十一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請求的時候,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機密的一切載體。

第十二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后,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利用其獲得、知悉或掌握的甲方機密,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單獨經營,通過

合資經營,或對另一公司或企業持有股份或擁有其他權益等)經營或參與經營與甲方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之任何業務或活動。

第十三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不得在與甲方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的其他企業擔任任何職務),不得向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或間接)咨詢性、顧問性服務,不得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員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十四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及競業禁止條款的約定,即視為根本性違反協議的約定,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全部實際損失和預期利潤。

第十五條 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六條 如果本協議的部分或全部內容與本協議雙方在本協議生效前簽署的其他書面協議或口頭約定相抵觸,應以本協議為準。

第十七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雙方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均已仔細審閱本協議,并已確切了解本協議各項條款所述的內容以及所涉及的法律后果,且愿意遵守本協議的內容。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協議保密范文第2篇

甲方(聘用單位):

地址:

乙 方:(受聘人): 身份證號碼:

甲方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保密范圍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保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尚未公開的企劃方案、預算;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等資料;

7、公司出資開發、研制、購買的軟件;

8、公司市場方案、客戶資料;

9、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資

1

源及各部門管理資料及工作手冊。 第二條:財務機密保密范圍 公司財務狀況,經營狀況;

1、財務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

2、客戶資料情況,合作伙伴情況,以及公司將要發展方向的方針、策略;

3、項目成本核算、經營成本、勞動力成本、機械成本、管理成本;

4、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協議;

5、在經營活動中的保密行為;

8、公司領導臨時交待的保密事項; 第三條:不泄露、不使用商業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間以及聘用期終止后,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決不為其他目的而是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 第四條:限制競爭性行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地或者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辦聘用。 第五條:蓄謀惡意損壞行為

2

鑒于乙方受聘用期間職位的特殊性,可能會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級更高的商業秘密,乙方承諾:無論在甲方受聘用期間或者聘用結束(無論因何原因而結束)后,無論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稅務、勞動等相關單位進行所謂的投訴、舉報等發泄私憤的行為的,均為蓄謀惡意損壞甲方名譽及利益的行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聘用期終止后的義務

1、當聘用期無論由于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辦妥有關手續。

2、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后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職期間所了解的甲方的商業秘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第七條:法律責任

1、乙方違反第六條第二款,其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由乙方個人承擔,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乙方利用甲方無形資產獲取的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交付給甲方,并保留訴訟的權利。

3、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給甲方照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等。 第八條:附則

3

本協議是《勞動合同》或《職工聘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勞動合同》或《職員聘用合同》同時生效。

甲方(簽章)代表(簽章)年

乙方(簽章)

協議保密范文第3篇

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禁止協議[

]有限公司

201【

】年[

]月[ ]日

保密、知識產權及非競爭協議

目錄

第一章

定義................................................................................................................ 2

第一條 定義 ....................................................................................................... 2

第二章

保密................................................................................................................ 3

第二條 第三條 保密義務 ............................................................................................... 3 保密信息范圍 ....................................................................................... 4

第三章 知識產權保護.................................................................................................. 5

第四條 第五條 成果披露 ............................................................................................... 5 對成果的權利 ....................................................................................... 5

第四章

競業禁止........................................................................................................ 6

第六條 第七條 第八條 競業禁止期間 ....................................................................................... 6 全職工作和競業禁止 ........................................................................... 7 競業禁止補償金 ................................................................................... 8

第五章 其他事項.......................................................................................................... 8

第九條 承諾和保證 ........................................................................................... 8 第十條 違約責任 ............................................................................................... 9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9 第十二條 可分割性............................................................................................ 9 第十三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9

1

保密、知識產權及非競爭協議

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禁止協議

本《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禁止協議》(下稱“本協議”)由以下雙方于201【 】年【】月【】日在【

】市簽署:

甲方:[

]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根據其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受雇于甲方,擔任_________職務。甲方和乙方為明確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間與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及競業禁止有關的事項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 定義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發現、設計、工序、公式、代碼、革新、開發、改進,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權的各種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軟件、文章、報告、制圖、圖紙、藍圖、廣告、營銷材料、標識等),技術訣竅以及商業秘密。 1.2 “甲方業務”指【

】。

1.3 “甲方擁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開發、受讓或以其他方式依法獲得所有權的任何成果、依據本協議規定擁有的職務成果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第5.2條轉讓給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 “聘用期間”指乙方受聘于甲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的全部期間。 1.5 “商標”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商標。 1.6 “著作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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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知識產權及非競爭協議

1.7 “專利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專利權。 1.8 “職務成果”指聘用期間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離開甲方后一(1)年內單獨或與其他人共同設想、創作、開發、實施或以某種有形形式表現的并至少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的所有成果:

(1) 涉及甲方業務任何方面的;

(2) 按照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構成職務作品、職務發明創造或其他職務技術成果的。

第二章

保密

第二條 保密義務

聘用期間,乙方應當對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方式獲取、獲知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2.1 乙方不得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將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徑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

(1) 將保密信息有償或無償提供給不應獲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內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2) 未經公司批準,將保密信息公開發表,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文章; (3) 在學術會議、展覽會中展示;通過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開傳播;將保密信息進行商標、專利申請或著作權登記; (4) 在非辦公場所談論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 (5)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為。

2.2 乙方應在工作中根據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的性質對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在保密信息載體中標注機密或絕密字樣;在傳遞保密信息時向接收者告知該信息為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采取設置密碼、加鎖等方式進行保密; (2) 在本職工作范圍內掌握的保密信息僅由本人和相關主管領導、有業務合作的本部門人員、其他業務部門人員、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知悉。不得向與其業務無關的公司內部、外部人員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3)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動存儲設備、網絡途徑復制、傳輸公司的保密信息; (4) 定期將保密信息做資料備份工作,防止因系統、網絡問題丟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時采取備份工作導致公司保密信息丟失、不可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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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知識產權及非競爭協議

應承擔丟失保密信息責任;

(5) 在對外合作、代理、交易時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應當事先經管理信息管理部門或主管領導批準。批準后,應當與對方簽署相關的保密協議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并在保密協議簽署后方可提供相關保密信息; (6) 未經他人許可,不得私自開啟他人電腦、閱讀他人業務文檔、文件;不得擅自復制他人文檔、文件,但公司出于管理核查、網絡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 對公司研發、經營過程中涉及的以紙質、電子形式表現的公司產品、信息等文檔保密內容(包括文件、文稿、圖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應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 公司公布的《保密制度》規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 乙方無論何時發現保密信息泄露時,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圍進一步擴大,積極采取措施預防損失的發生,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2.4 乙方離職時,應將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載體按本協議及甲方保密制度相關約定或規定進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備份或復制。離職員工應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對在職期限內獲知的保密信息繼續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條 保密信息范圍

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 技術信息包括: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等。技術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產品研發計劃、需求規格說明書、設計文檔、方案;產品創意、設計;產品開發技術文檔、產品開發路線圖、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產品許可證生成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用戶操作手冊、產品安裝手冊、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測試用例、樣品等;工業配方、制作工藝、試驗記錄、試驗方式、工藝流程等;公司商標申請、專利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計劃、方案、內容。 3.2 經營信息包括:管理訣竅、客戶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等。經營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并購、投資、上市、投標計劃、方案;產品營銷策略、計劃、方案;產品銷售渠道名單、方案;產品市場推廣計劃、創意;產品貨源情報;客戶名稱、客戶聯系信息、合作信息等。 3.3 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還包括:本公司與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3.4 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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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知識產權及非競爭協議

(1) 公司人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架構、員工名單、數量、聯系方式、崗位職責、人事調整信息、股權激勵方案、股權分配信息等; (2) 公司財務信息:員工薪資信息、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其他財務賬目信息等; (3)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4) 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5) 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知識產權保護

第四條 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產生后均應立即(但無論如何不遲于該等成果產生后的30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條 對成果的權利

5.1 所有職務成果均為甲方單獨擁有的財產,而且職務成果的全部著作權、就職務成果的全部專利申請權和被授予的全部專利權以及職務成果的其他所有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在世界各地均歸屬于甲方。 5.2 除職務成果以外,對于乙方在聘用期間擁有任何權益(包括所有權和其他權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將該等權益以合理的價格全部轉讓給甲方。乙方聲明并保證,乙方在其中擁有任何權益的所有成果均適用本協議的規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繼任者、受讓人、關聯公司、被許可人、董事、職工及代理人(以下統稱“關聯人”)因甲方或其任何關聯人使用或披露該等成果而對乙方承擔的任何責任。 5.3 盡管有第5.2條的規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夠的書面證據,則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轉讓同時滿足下列所有條件的任何成果:

(1) 乙方沒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設備、物品、設施或商業秘密并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所創造的; (2) 在任何方面均與甲方業務無關的; (3) 不是因乙方為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產生的。

經甲方要求,乙方應當向甲方披露應被認定為乙方財產而不適用本協議規定的所有成果的證明文件,而無論該等成果是乙方單獨還是與其他人共同創造的,也無論該等成果是在受雇前還是聘用期間創造的,甲方應就該等證明文件承擔保密責任。

5.4 乙方進一步同意,除本協議另有約定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無權利且不得直接或間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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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知識產權及非競爭協議

(1) 復制、改變、修改、翻譯、生產、營銷、出版(發布)、發行、銷售、許可或分許可、轉讓、租賃、傳送、傳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復制品; (2) 將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復制品用于創作派生成果、提供電子方式的訪問或閱讀或存入計算機儲存器; (3) 在中國或其他國家、地區申請(或申請注冊)甲方擁有的成果或與其有關的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其他工業產權或知識產權; (4)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為。

5.5 如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擁有的成果的若干權利(在本第5.5條中簡稱為“該等權利”)必須歸屬于乙方且不允許合同當事人就歸屬問題另行約定,則本協議雙方同意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1)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轉讓的,則乙方應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低價格轉讓該等權利。 (2)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不能將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讓給甲方,或該轉讓須由政府部門批準而未能獲得批準,則乙方在此自動將該等權利中不能轉讓部分許可給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繼任者擁有甲方擁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權和實施權。本第(2)項所規定的權利許可應為不收費、不可撤銷、獨占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轉讓的,甲方亦有轉許可權。 (3) 乙方承諾,將不以任何方式行使無法按照以上規定轉讓或許可給甲方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擁有的成果的署名權及其他人身權),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 5.6 乙方承諾,乙方在雇用關系終止后1年內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專利或著作權申請中所述的任何成果,應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被視為甲方擁有的成果,但乙方證明該成果同時符合第5.3條規定的三個條件的除外。

第四章

競業禁止

第六條 競業禁止期間

在聘用期間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下稱“停聘日”)2年(“競業禁止期間”)內,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開展業務的區域內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務或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但是這不得妨礙其對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場掛牌的股票的持有(無論是直接持有或通過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過任何一個公司所發行的任何種類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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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知識產權及非競爭協議

第七條 全職工作和競業禁止

7.1 乙方承諾,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務,并盡其最大努力為甲方拓展業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甲方業務的競爭、上下游業務或其他業務; 7.2 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及競業禁止期間內,無論是為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他個人或公司,乙方不應:

(1) 在開發、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務具有競爭關系或從事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為這些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2) 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其已知曉在競業禁止期間內的任何時間為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戶、供貨商、代理、分銷商、或職工(但不包括低職位的職工)、顧問的任何個人脫離甲方; (3) 干擾甲方供應產品、貨物或服務的持續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4) 無論是作為任何其他人的委托人、代理人、股東、董事、合伙人或職工實施、進行、參與或牽涉進任何涉及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關時間內進行服務、銷售或供應的區域內的顧客銷售或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業務或活動,并與甲方正在或在競業禁止期間內曾經開展的業務相競爭的業務,或該等業務為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 7.3 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聲稱自己仍然:

(1) 為甲方的雇員或董事,或者有權以甲方的名義行事;或者

(2) 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與任何甲方的業務或事務存在利益關系;或者 (3) 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稱、標志或其他知識產權,或者可能與甲方之名稱、標志、其他知識產權相混淆的名稱或標志。 7.4 除非乙方在為盡其對甲方的職責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內,乙方不得在其作為職工、董事、股東或以其他方式與甲方存在利益關系的期間內或者其后的任何時間內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披露或與其他任何人交換有關甲方的事務、業務、方法、流程、制度、計劃或研發或者其顧客、客戶或供貨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視為甲方或其顧客、客戶、供貨商的機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關時間內并非由于其錯誤披露的原因而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內),并將盡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對任何此類信息的公布或披露。 7.5 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業務活動的擴充、發展或進步或者適當機遇都只能通過甲方或其全資子公司(如適用)進行或實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7

保密、知識產權及非競爭協議

第八條 競業禁止補償金

8.1 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條與第七條規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該補償金將于競業禁止期間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競業禁止補償金金額為乙方在甲方任職的最后一個月的月收入的【20】%。首期補償金應于停聘日支付,其余各期應于甲方每月發薪日支付。若甲方遲延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超過1個月,乙方可在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后終止履行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 8.2 為避免歧義,乙方確認競業禁止補償金并不構成甲方的義務。如果甲方于停聘日(具體日期由雙方共同確認或通過仲裁機構或法院生效文書確認后起算。在確認之前,乙方仍負有該等信息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前1個月或競業禁止期間內每月付款日前1個月通知乙方停止競業禁止補償金的支付,則自該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擔其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其免于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的競業禁止補償金或任何其他補償金。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九條 承諾和保證

9.1 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未曾與其他人達成過可能妨礙乙方全面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的任何協議。 9.2 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未曾、將不會在未經其原用人單位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該單位的任何專有或保密信息帶入到其工作中,也不會用于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單位的任何商業秘密。乙方進一步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受雇于甲方并不會導致其不履行其對任何其他人的義務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秘密。 9.3 乙方向甲方承諾,于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未與其原用人單位簽署競業禁止協議或該等競業禁止協議已經失效。 9.4 如果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協議需要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方可生效或為履行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需要辦理批準或其他手續,則乙方承諾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并簽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 乙方承諾,在聘用期間及停聘日后的任何時間,將無償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協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補償),以保護甲方對所有甲方擁有的成果的權益。這些協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請或維持任何專利或著作權過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進行的與任何甲方擁有的成果有關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過程中簽訂所需的文件并在必要時作證。 9.6 乙方承諾,如果其離職,其將通知新雇主其在勞動合同和/或本協議項下須繼續履行的義務,并有義務協助甲方向其新雇主發出該等通知。

8

保密、知識產權及非競爭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乙方違反本第四章任何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補償金,并向甲方賠償數額等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補償金的5倍的違約賠償金。如果所賠償的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實際損失,則甲方將有權就其間的差額向乙方追償。損害賠償的支付,不得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10.2 除上述10.1條的規定以外,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將歸甲方所有,且應賠償甲方的全部實際損失,包括可預期收益的損失。該等賠償的支付,不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此爭議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決的結果,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十二條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并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具有可執行性。 第十三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13.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所有對本協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13.2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9

保密、知識產權及非競爭協議

(本頁無正文,為《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禁止協議》簽署頁)

甲方:[

]有限公司(蓋章)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職務:

乙方: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協議保密范文第4篇

發文編號:**-AD/201309120005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保證公司各類核心機密不受損害,確保公司獨有的市場競爭力和合法權益,現對組織公司員工簽訂《保密協議》事項通知如下:

一、簽訂的人員范圍:

各部門對掌握公司核心技術、重點核心崗位及其他重點涉密信息掌握人員,即:總裁辦、財務部、業務部、行政部所有人員以及生產部主任。

二、完成時間節點

此項工作要求在2013年9月15號簽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保密協議》

湖南**有限公司

行政部

協議保密范文第5篇

一、組織領導

局成立保密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強化對保密管理工作的領導,加強督促檢查,確保保密專項檢查工作順利完成。

二、檢查范圍

局各股室、中心。

三、檢查內容

根據區保密局通知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此次保密專項檢查的內容主要有兩項:

(一)涉密文件信息資料管理。主要包括涉密文件信息資料起草、印發和傳輸、閱讀管理、清退銷毀等環節的保密管理情況,特別是個人留存涉密文件信息資料和電子文檔的清理情況。具體檢查內容:

1、在起草環節,訂密是否科學準確,密級標注是否符合要求,設備和場所是否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在印發和傳輸環節,是否遵循“根據工作需要知悉”和“知悉范圍最小化”原則;

3、在閱讀管理環節,是否制定相關保密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超范圍閱讀傳達或擅自復制匯編文件信息資料;

4、在清退銷毀環節,是否定期進行清退和銷毀,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到保密行政管理部門銷毀,是否對個人持有的涉密文件信息資料和電子文檔進行清理。

(二)網絡管理。主要包括涉密網絡建設、防護和保密管理,互聯網門戶網站保密管理,計算機及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等情況。具體檢查內容包括:

1、涉密網絡建設是否經過測評和審批,身份鑒別、訪問控制、安全審計、邊界安全防護等措施是否符合落實要求,是否違規連接互聯網及其他非涉密網絡;

2、在互聯網門戶網站發布消息是否符合保密審查制度,是否存在違規發布問題;

3、涉密網絡、計算機及移動存儲介質使用管理是否符合保密要求。

4、各股室、中心計算機及移動存儲介質是否嚴格實行登記和責任制度,直接責任人對設備負管理責任。

四、時間安排

從本工作方案下發之日起開始至7月10日結束。

五、檢查辦法

(一)自查階段(6月20日—30日)。嚴格對照檢查工作方案中規定的檢查項目、方法和要求,逐項認真細致地檢查,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隱患和漏洞。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進行整改。

協議保密范文第6篇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職員):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并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根據相關法律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高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者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乙方主張由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聲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聲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聲明后,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也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然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然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五條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乙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

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期限保密):

(A)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

2年

。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后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履職時工資中已含保密費)。乙方離職后,不再支付。有協議的按協議給付。

第六條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八條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 乙方離職之后仍負有前款的義務,2年內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2年后則乙方不受此條約限制,自由擇業。

第九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于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乙方明確表示解除勞動關系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乙方解聘。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住所地的、符合基本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均可以認定乙方嚴重失職,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系。

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如乙方未按月支付上述第五條約定的費用,次月起則視作本合同已自動失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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