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delect id="ixm7d"></delect><bdo id="ixm7d"></bdo><rt id="ixm7d"></rt><bdo id="ixm7d"></bdo><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id="ixm7d"></r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

陜西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2024-03-05

陜西環境應急預案范文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為依據,正確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區域環境污染事故,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快速有效的進行現場應急處理、處置,保證院區及周邊環境、居住區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特制定適合本院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思想:體現以人為本,一旦發生突發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二、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院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包括廢水、危險廢物事故排放等對河水造成污染、對當地大氣環境造成污染、對院內員工或周圍居民的生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環境污染事故。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院區范圍內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廢水、廢氣、固廢(包括危險廢物)、破壞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急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等。

三、危險辨實與評估 醫院內如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從物質的屬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固廢。從事故的類型分主要有危險品泄露、火災、廢水事故排放、大氣事故排放等。

最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是化學品存儲區、廢水處理區等,是防范事故的重點區域。人的操作失誤、防護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和工作場所的設備設施存在隱患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四、指揮機構、職責和分工

(一)指揮機構

指揮機構:機構內含現場指揮機構,負責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吳有華 副總指:陳建平

成 員:翁永建 段 萍 張吉霞 范亞璽 廖 旻

魏 武 陳雪花 段曉琴 張俊娥 孫玉芬 牛紅育 趙悅彤 張七海

(二)指揮機構職責

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踐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三)成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院區的應急救援。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負責現場醫療事故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工作。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其他人員:現場及有害物資擴散區域內的洗消、監測工作;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穩定,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五、風險防范措施

對已確定的危險目標,根據其可能導致事故的途徑,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避免事故發生。各種預防措施必須建立責任制,落實到企業和各人。一旦發生情況時,盡力降低危害的程度。

(一)化學品制度的管理措施

1、儲于鋼瓶內的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的氣體受熱膨脹,壓力升高,能使鋼瓶爆炸。

2、有些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相互接觸后會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

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除具有爆炸性外,還具有易燃性、爆炸或中毒等事故。

(二)廢水事故排放的風險防范措施

本院污水處理站由專門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和解決。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責任人。

2、實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嚴格執行。

3、做好勞動保護具的放置和管理工作。

4、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工作,持續進行安全生產和安全培訓。

六、事故應急措施

1、廢水事故排放應急措施:緊急停電時若出現廢水系統的供電模塊故障,單靠廢水調節池的調節容量來緩沖整個院區產生的廢水風險是很大的,利用備用的發電設備應急使用。

2、監測系統發現廢水水質異常;發現時必須加大對廢水排放口的監測頻率,及時查找事故發生原因并排除。

七、事故處置程序

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后保部或環保中心。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污染源種類、數量、性質、傷亡人數等等。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根據專項指揮部總指揮的指令,立即組建現場救援組明確成員及現場組長和副組長,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組員接到命令后,立即趕到現場,根據污染源總類、數量、性質為事故處理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防止事故的擴大蔓延,防止二次危害的發生。要對現場的重要物資和設備等進行安全轉移。

(一)現場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隔離污染區,防止污染擴散。

2、及時通報和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并參與受危害人員的救治。

(二)現場調查與報告

1、污染事故現場勘察和技術調查取證。

2、環境監測:一般要求水污染在4小時內,氣污染在2小時內定性檢測出污染物的種類及其可能的危害。24小時內定量檢測出污染物的濃度、污染的程度和范圍,發出檢測報告,并采取污染跟蹤監測,直到污染事故處理完畢,污染警報消除。

八、現場保護

醫院內必須保護事故現場,參加救援搶救的每個人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確因搶險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拍照、纖細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等。

九、應急保障

保證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要經費充足、通信保障、物資保障、宣傳和培訓等。加大對環境保護的宣傳力度,培養一技術批訓練有素、有責任心的專業人士。

十、預案管理與更新

陜西環境應急預案范文第2篇

事故災難類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xxxxxx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xxxxxx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以下法律法規、標準制度及相關預案,結合公司實際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人身事故、電網事故、設備事故、網絡信息安全事故、火災事故、交通事故及環境污染事故等各類電力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xxxxxx安全管理,落實事故預防和隱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xxxxxx事故發生;加強xxxxxx保護宣傳工作和行政執法力度,提高公眾保護xxxxxx的意識;協調發電燃料供給,規范xxxxxx秩序,避免發生xxxxxx供應危機;開展xxxxxx恢復控制研究,制訂科學有效的xxxxxx恢復預案;開展xxxxxx處置演習,提高對xxxxxx事件處理和應急救援綜合處置能力。

(2)統一指揮。在國家統一指揮和協調下,通過應急指揮機構和xxxxxx調度機構,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xxxxxx恢復、應急救援、維護社會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3)分工負責。按照分層分區、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事故應急處理體系。 (4)保證重點。在xxxxxx事故處理和控制中,將保證把xxxxxx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種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圍進一步擴大,防止發生系統性崩潰和瓦解。 3 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4 事件分級

5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5.1 應急指揮機構

xxxxxx公司建立xxxxxx應急指揮機構,形成職責明確,信息通暢、上下互通、指揮有力的指揮體系。

1、公司xxxxxx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指揮部成員:

2、指揮部下設xxxxxx應急辦公室 主

任: 副主任: 成

員:

3、成立各專業xxxxxx應急工作組

4、公司所屬各相關單位組建相應的xxxxxx應急指揮機構各單位建立以xxxxxx為指揮的xxxxxx應急指揮機構。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在公司xxxxxx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開展應急工作。

5、在發生突發事件后,成立現場搶修指揮部 5.2 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

1、公司xxxxxx應急指揮部職責

(1)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貫徹電監會有關xxxxxx安全的管理制度,落實國家電網公司有關xxxxxx應急處理的有關規定;

(2)研究應急處理的重大決策,制定并發布應急處理的預案;

(3)明確各級人員的職責,督促各級完成為落實本預案所需要的人員培訓、技術措施; (4)根據本預案規定的程序發布和解除預警; (5)根據本預案規定的程序發布和解除應急狀態;

(6)根據本預案規定的處置原則,督促相應單位正確實施本預案。

2、公司xxxxxx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職責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xxxxxx政府及國家電網公司有關xxxxxx法規、規定,統一領導xxxxxx搶險及應急處理工作。根據xxxxxx發展趨勢,及時下達應急指令,宣布進入和解除預警狀態,宣布進入和解除應急狀態,宣布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負責新聞發布和事故調查等工作。

3、公司xxxxxx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職責

協助總指揮,協調指揮公司系統的xxxxxx搶險及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審核頒發《預案》工作,協助總指揮完成領導小組工作。

4、公司xxxxxx應急指揮部各成員職責

5、公司xxxxxx應急辦公室職責

(1)在總指揮與副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完善工作;

(2)督促實施本《預案》,指導相關單位或部門對有關人員進行培訓和《預案》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

(3)監督基層單位落實xxxxxx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4)指揮協調發生xxxxxx的單位按照《預案》要求,進行事故應急救援等工作。

6、公司所屬各相關單位組建的應急指揮部職責

(1)執行上級有關安全規定,建立相應組織機構,明確職責,確保本預案正確實施; (2)根據本預案規定的處置原則制定實施細則;

(3)根據上級的預警命令或本廠發布的預警命令組織動員; (4)組織事故處理; (5)組織培訓;

(6)落實本預案規定的有關技術措施。 6 預防與預警 6.1 風險監測

各單位應加強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絡,了解xxxxxx活動趨勢,制訂應對方案;定期對處于xxxxxx等重要設施、場所進行檢查,制定并實施xxxxxx措施,發現異常及時匯報處理。

6.2 預警發布與預警行動

6.3 預警結束

在xxxxxx原發布機關做出撤銷的決定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宣布解除預警,并終止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7 信息報告

各級人員按照本預案應急處置中規定的相應響應程序與處置階段在xxxxxx小時內向上一級完成信息報告。 8 應急響應 8.1 響應分級

突發事件發生后,xxxxxx的應急響應堅持分級負責、快速反應的原則。 xxxxxx恢復應急響應工作劃分為xxxxxx個等級:

xxxxxx 8.2 響應程序

8.3 應急處置

(1)xxxxxx恢復:發生xxxxxx事件后,xxxxxx機構和有關xxxxxx要盡快恢復xxxxxx運行和xxxxxx供應。

(2)社會應急:發生xxxxxx事件后,受影響或受波及的各有關部門、各類xxxxxx用戶要按職責分工立即行動,組織開展xxxxxx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8.4 應急結束

當xxxxxx完全恢復后,應急工作小組提請應急領導小組宣布結束應急預案,應急狀態結束。 9 后期處置

1、xxxxxx恢復后,應急工作小組應組織編寫技術分析報告,制訂反事故措施。

2、對原因不明或情況復雜的事故,應急工作小組應組織科研、設計、制造、安裝等單位技術人員聯合進行事故分析。

3、對已頒發的反事故措施,要督促、檢查落實情況,直至所有隱患消除。 10 應急保障 10.1 應急隊伍

(1)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組建應急搶修隊伍; (2)建立應急專家庫, 為應急搶修和救援提供技術支撐; (3)加強應急技能培訓,提高應急裝備水平, 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4)加強與社會力量的聯動協調,提高協同作戰能力。 10.2 應急物資與裝備

(1) 建立應急物資儲備, 實現應急物資信息共享,統一調配使用;

(2) xxxxxx單位應加強對應急物資和裝備的維護及保養, 確保應急物資和裝備處于良好狀態。

10.3 通信與信息

xxxxxx單位應以公司常規通信資源和社會公共通信資源為主,應急通信系統為輔, 保證應急指揮和現場搶險救援的通信暢通, 信息傳輸及時無誤。 10.4 經費

因xxxxxx事故造成的xxxxxx處置費用,由xxxxxx承擔;處置突發事件產生的xxxxxx保障費用,參照《國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xxxxxx執行。 10.5 其他 (1)運輸保障

(2)治安保障

(3)醫療保障

(4)后勤保障

11 培訓和演練 11.1 培訓

xxxxxx應認真組織員工對國網公司和本單位應急預案的學習和培訓。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演練,并通過技術交流和研討等多種方式,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11.2 演練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至少每年協調組織一次應急聯合演練,加強和完善xxxxxx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xxxxxx應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公司范圍內的應急救援演練,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12 附則 12.1 術語和定義

1、應急預案:指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預先制定的計劃或方案。

2、應急管理:是指組織為有效地預防、預測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其可能造成的損失或者負面影響,所進行的制訂應急預案以及建立健全應急體制和應急處置等方面工作的統稱。

3、應急響應: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4、應急處置:針對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現場處置方案、開展有效救援行動的統稱。

5、應急恢復:指應急救援行動基本結束,現場恢復到基本穩定、安全的狀態。

6、應急結束:指應急響應完全結束后,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12.2 預案報備

國家電網公司處置xxxxxx事件應急預案報公司上級主管單位備案, 網省公司、公司直屬單位處置xxxxxx應急預案報國家電網公司備案。 12.3 預案修訂

根據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和修訂, 以及管理體制變化,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對本預案適時進行補充、完善,修訂期限原則為xxxxxx 年。 12.4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xxxxxx制定并負責解釋 12.5 預案實施

本預案經xxxxxx批準、備案后實施。 13 附件

13.1 有關應急機構或人員聯系方式

13.2 應急救援隊伍信息

13.3 應急物資儲備清單

13.4 規范化格式文本

13.5 關鍵的路線、標識和圖紙

13.6 相關應急預案名錄

陜西環境應急預案范文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為依據,正確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區域環境污染事故,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快速有效的進行現場應急處理、處置,保證院區及周邊環境、居住區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特制定適合本院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思想:體現以人為本,一旦發生突發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二、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院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包括廢水、危險廢物事故排放等對河水造成污染、對當地大氣環境造成污染、對院內員工或周圍居民的生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環境污染事故。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院區范圍內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廢水、廢氣、固廢(包括危險廢物)、破壞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急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等。

三、危險辨實與評估 醫院內如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從物質的屬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固廢。從事故的類型分主要有危險品泄露、火災、廢水事故排放、大氣事故排放等。

最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是化學品存儲區、廢水處理區等,是防范事故的重點區域。人的操作失誤、防護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和工作場所的設備設施存在隱患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四、指揮機構、職責和分工

(一)指揮機構

指揮機構:機構內含現場指揮機構,負責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吳有華 副總指:陳建平

成 員:翁永建 段 萍 張吉霞 范亞璽 廖 旻

魏 武 陳雪花 段曉琴 張俊娥 孫玉芬 牛紅育 趙悅彤 張七海

(二)指揮機構職責

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踐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三)成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院區的應急救援。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負責現場醫療事故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工作。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其他人員:現場及有害物資擴散區域內的洗消、監測工作;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穩定,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五、風險防范措施

對已確定的危險目標,根據其可能導致事故的途徑,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避免事故發生。各種預防措施必須建立責任制,落實到企業和各人。一旦發生情況時,盡力降低危害的程度。

(一)化學品制度的管理措施

1、儲于鋼瓶內的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的氣體受熱膨脹,壓力升高,能使鋼瓶爆炸。

2、有些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相互接觸后會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

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除具有爆炸性外,還具有易燃性、爆炸或中毒等事故。

(二)廢水事故排放的風險防范措施

本院污水處理站由專門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和解決。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責任人。

2、實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嚴格執行。

3、做好勞動保護具的放置和管理工作。

4、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工作,持續進行安全生產和安全培訓。

六、事故應急措施

1、廢水事故排放應急措施:緊急停電時若出現廢水系統的供電模塊故障,單靠廢水調節池的調節容量來緩沖整個院區產生的廢水風險是很大的,利用備用的發電設備應急使用。

2、監測系統發現廢水水質異常;發現時必須加大對廢水排放口的監測頻率,及時查找事故發生原因并排除。

七、事故處置程序

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后保部或環保中心。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污染源種類、數量、性質、傷亡人數等等。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根據專項指揮部總指揮的指令,立即組建現場救援組明確成員及現場組長和副組長,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組員接到命令后,立即趕到現場,根據污染源總類、數量、性質為事故處理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防止事故的擴大蔓延,防止二次危害的發生。要對現場的重要物資和設備等進行安全轉移。

(一)現場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隔離污染區,防止污染擴散。

2、及時通報和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并參與受危害人員的救治。

(二)現場調查與報告

1、污染事故現場勘察和技術調查取證。

2、環境監測:一般要求水污染在4小時內,氣污染在2小時內定性檢測出污染物的種類及其可能的危害。24小時內定量檢測出污染物的濃度、污染的程度和范圍,發出檢測報告,并采取污染跟蹤監測,直到污染事故處理完畢,污染警報消除。

八、現場保護

醫院內必須保護事故現場,參加救援搶救的每個人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確因搶險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拍照、纖細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等。

九、應急保障

保證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要經費充足、通信保障、物資保障、宣傳和培訓等。加大對環境保護的宣傳力度,培養一技術批訓練有素、有責任心的專業人士。

十、預案管理與更新

陜西環境應急預案范文第4篇

責任人

編制人

審核人

日期

一、目的為了確保重大環境污染發生以后,我項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重大環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及時控制污染源,及時制止重大環境污染源的繼續發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對環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

二、組織本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成員:

、

、

、

、

、

三、職責1.

、

任務是了解掌握險情,組織現場搶救指揮及對外聯絡。2.

、

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指令,及時調動搶險員、器材、機械上一線搶險。3.

、

任務是保護我項目部及行業主管部門(環保部門)等外界的聯絡,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并負責生活保障。

四、事故處理救援程序1.

施工現場和基地發生一般的環境(如噪聲超標)污染,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響應指揮部組織上相關人員及時處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應的處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確保能達標時方可繼續施工。2.

當施工現場及基地發生為重大的環境污染,項目部應及時組織人員工進行搶險,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及時制止污染的后續發生,并及時上報集團項管部。3.

對很嚴重的環境污染發生(如火災發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要首先保護好現場,組織項目部人員進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報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圍、估計后果。如有人員在該嚴重的環境污染中受到人身傷害,則應立即向當地醫療衛生部門(120)電話求救。同時通知環保部門進行環境污染的檢測。工程管理部指揮部人員趕赴現場,按各自職能組織處理事故。4.

當火災發生后遵循消防預案有關規定,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斷火源,斷絕火點,控制火勢及熄滅火災。并做好現場的有效隔離措施,及火災的善后處理工作。及時組織地分類清理、清運,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當發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應及時采取隔離措施,采取適當防護措施后及時清理外運,或采取隔離措施后及時委托環保部門處理、檢測,以求將環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5.

立即組織安全自查自糾、消除隱患,確保施工安全;立即組織對全體施工作業人員的舉一反三環境保護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做到遵章守紀,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五、各相關通訊地址1.

醫療急救中心:1202.

公安:110

當地公安局:

派出所:〖1〗〖2〗3.

項管部電話:工程管理部電話:

4.

項目經理:

手機或電話項目副經理:

項目工程師:

施工員:

安全員:

材料設備員:

監理項管部電話:

當地安全生產監察局電話:

當地安全監督站電話:

專業環保部門電話:

附近醫院地址:工傷事故是指特色醫院目錄(請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

陜西環境應急預案范文第5篇

本指南規定了石油化工企業環境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 案”)的編制程序、內容等基本要求。

本指南適用于石油化工(包括石油煉制與化工)企業環境應急 預案的編制。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 件應對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 性法律文件,編制該指南。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指南。 3.1 環境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為迅速、有序地開展環境應急 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3.2 環境敏感區

是指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保護地,以及對建設項目 的某類污染因子或者生態影響因子特別敏感的區域,主要包括:自 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飲用水水源保護 區;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草原、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重要濕地、 天然林、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區、重要水生生物的自 然產卵場及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天然漁場、資源性缺水地 區、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封閉及半封閉海 域、富營養化水域;以居住、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辦 公等為主要功能的區域,文物保護單位,具有特殊歷史、文化、科 學、民族意義的保護地。 3.3 環境保護目標

石油化工企業周邊需要保護的環境敏感區。 3.4 危險物質

指能導致火災、爆炸或中毒等危險的一種物質或者若干種物質 的混合物。 3.5 危險廢物

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危

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T298)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3.6 環境污染事件危險源

在石油化工企業生產過程中,可能導致發生環境污染事件的污 染源,包括生產、貯存、經營、使用、運輸的危險物質以及產生、 收集、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備和裝置等。 3.7 環境污染事件與突發環境事件

環境污染事件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 與行為,以及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環境受到污染,生態系統受到干擾, 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財富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 損失,對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和環境安全 構成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件。 3.8 分類

指根據環境污染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劃分環境污染事件的 類別。 3.9 分級

指按照環境污染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劃分環境 污染事件的級別。 3.10 應急準備

指針對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 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3.11 應急響應

指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3.12 應急救援

指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 件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3.13 恢復

指在環境污染事件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 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4.應急預案編制程序 4.1 成立預案編制工作組

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針對可 能發生的事件類別和應急職責,結合企業部門職能分工抽調預案編 制人員。預案編制人員應來自企業相關職能部門和專業部門,包括 應急指揮、環境風險評估、生產過程控制、安全、組織管理、監測、 消防、工程搶險、醫療急救、防化等各方面的專業人員和企業內部、 外部專家。預案編制工作組應進行職責分工,制定預案編制任務和 工作計劃。

4.2 基本情況調查

應對企業基本概況、環境污染事件危險源、企業周邊環境狀況、 環境保護目標等進行詳細的調查和說明。 4.2.1 企業基本情況調查

4.2.1.1 企業名稱、詳細地址。

4.2.1.2 企業經濟性質、隸屬關系、從業人數。 4.2.1.3 企業的地理位置(經緯度)。 4.2.1.4 其他情況說明。

4.2.2 企業環境污染危險源基本情況調查

4.2.2.1 企業的主、副產品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中間體的名稱

及日產量,原材料、燃料名稱及日消耗量、物料最大貯存量和加工 量,列出涉及的危險物質名稱及數量等。

4.2.2.2 調查企業生產工藝流程、主要生產裝置,危險物質儲 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收集企業平面布置圖,雨水、 清凈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網圖、應急設施(備)平面布置圖、 企業消防設施配置圖。

4.2.2.3 調查企業排放污染物的名稱及排放量,污染治理設施

處理量及處理后廢物產生量,污染治理工藝流程、設備及其他環境 保護措施等。

4.2.2.4 調查企業危險廢物的產生,儲存、轉移、處置情況,

危險廢物處理單位名稱、地址、聯系方式、資質、處理場所的位置, 危險廢物處理的設計規范和防范環境風險情況。

4.2.2.5 調查企業危險物質及危險廢物的運輸(輸送)單位、 運輸方式、日運量、運地、運輸路線、“跑、冒、滴、漏”的防護 措施等。

4.2.3 企業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調查

4.2.3.1 企業所在地的氣候(氣象)特征,如風向、風速、降 雨量、暴雨期等。

4.2.3.2 企業所在區域地形地貌及廠址的特殊狀況(如上坡地、 河流的岸邊)。

4.2.3.3企業所處區域地理位置圖(比例尺1:5000和1:50000), 圖中包括以下內容: (1) 年風向玫瑰圖;

(2) 物料運輸(進廠和出廠)依托的公路、鐵路、水域,以及管道; (3) 受納本企業廢水(包括污水處理廠出水、直排清凈下水和

雨水)的水域,廢水排放路徑及排污口位置,企業廠區外固體廢物 處置場;

(4) 周邊區域道路交通、疏散路線、周邊區域的企業分布、社 區重要基礎設施等;

(5) 區域內環境敏感保護目標(調查范圍按HJ/T 169 確定)。 4.2.3.4 企業廢水(包括污水處理廠出水、直排清凈下水和雨 水)排放去向(水域名稱),廢水輸送方式,排污口位置,水域功 能類別。企業排污口下游的環境敏感保護目標(地表水及地下水取 水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珍稀動植物棲息地或特殊生態系統、紅 樹林、珊瑚礁、魚蝦產卵場、重要濕地和天然漁場等)名稱,保護 級別,與企業排污口的距離。

4.2.3.5 列表說明區域內各環境保護目標名稱及與企業邊界的

方位和距離,人口集中居住區人口數量、學校的相對位置和學生人 數、醫院的相對位置及聯系方式。

4.2.3.6 企業相關地表水、地下水、海域、大氣環境功能區劃,

受納水體(包括支流和干流)情況及執行的環境標準,區域地表水、 地下水(或海水)及區域環境空氣執行的環境標準。

4.2.3.7 企業下游供水設施服務區設計規模及日供水量、聯系

方式;取水口名稱、地點及距離、地理位置(經緯度)等,服務范 圍內灌溉面積、基本農田保護區情況。 4.2.3.8 企業下游地下水打井取水情況。 4.2.3.9 周邊企業的基本情況。

4.2.3.10 企業周邊區域道路情況及交通干線流量等。

4.2.3.11 企業危險物質和危險廢物運輸(輸送)路線中的環境 保護目標說明。

4.2.3.12 同一流域或區域產生同類污染物的其他企業名錄及 排污狀況。

4.3 環境風險評價與應急能力評估

4.3.1 明確企業存在的危險源、環境風險評價結果,以及可能 發生環境污染事件的后果和波及范圍。

4.3.2 對企業存在的環境污染事件風險進行識別。

4.3.3 對可能引發環境污染事件的危險目標,應分析其關鍵裝

置、要害部位以及重大環境危險源等的風險程度,作為事件分級的 主要依據。

4.3.4 針對環境污染事件的風險程度,對企業的應急資源、處

置能力以及員工的綜合應急能力進行分析和評估,找出不足,并在 應急保障中采取適當的強化保障措施。 4.4 應急預案編制

在以上調查分析結果的基礎上,針對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 類型和影響范圍,編制應急預案。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 裝備、設施(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做 出具體安排。應急預案應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 上級主管單位以及相關部門的預案相銜接。 4.5 應急預案的評審、發布與更新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進行評審。評審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組 織有關部門和相關專業人員進行。外部評審是由上級主管部門、相 關企業、環保部門、周邊公眾代表、專家等對企業的預案組織審查。 預案經評審完善后,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按規定報本地環 保部門備案。同時,明確實施的時間、抄送的部門、企業、社區等。 企業應急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 大變動、或在執行中發現重大缺陷時,由企業及時組織修訂。企業 應每年組織對預案進行評審,并及時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 4.6 應急預案的實施

預案批準發布后,企業應落實預案中的各項工作及設施的建設, 明確各項職責和任務分工,加強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定 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實現應急預案持續改進。 5.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 5.1 總則

5.1.1 編制目的

明確預案編制的目的、要達到的目標和作用等。 5.1.2 編制依據

明確預案編制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部門文件, 有關行業技術規范標準,以及企業關于應急工作的有關制度和管理 辦法等。

5.1.3 適用范圍

規定應急預案適用的對象、范圍,以及環境污染事件的類型、 級別等。

5.1.4 事件分級 參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5.1.5 工作原則

明確應急工作應遵循預防為主、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 責,企業自救、屬地管理,整合資源、聯動處置等原則。 5.1.6 應急預案關系說明

明確應急預案與內部企業應急預案和外部其他應急預案的關

系,并輔相應的關系圖,表述預案之間的橫向關聯及上下銜接關系。 5.2 組織機構和職責 5.2.1 組織機構

明確應急組織機構的構成。一般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指揮中

心、辦事機構和工作機構、應急工作主要部門、應急工作支持部門、 信息組、專家組、現場應急指揮部等構成,并盡可能以結構圖的形 式表述。 5.2.2 職責

規定應急組織體系中各部門的應急工作職責、協調管理范疇、 負責解決的主要問題和具體操作步驟等。 5.3 預防與預警 5.3.1 危險源監控

明確對區域內容易引發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 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組織進行檢查、監控,并采取安全防 范措施,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預防。

應急指揮機構確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后,要及時研

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措施預防事件發生。 5.3.2 預防與應急準備

明確應急組織機構成員根據自己的職責需開展的預防和應急準 備工作,如完善應急預案、應急培訓、演練、相關知識培訓、應急 平臺建設、新技術研發等。 5.3.3 監測與預警

5.3.3.1 應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對重點排污 口進行例行監測。

5.3.3.2 根據企業應急能力情況及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級 別,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監測工作。 5.4 應急響應 5.4.1 響應流程

根據所編制預案的類型和特點,明確應急響應的流程和步驟, 并以流程圖表示。 5.4.2 分級響應

根據事件緊急和危害程度,對應急響應進行分級。 5.4.3 啟動條件

明確不同級別預案的啟動條件。

5.4.4 信息報告與處置

5.4.4.1 明確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內部信息報告的形式和要 求,以及事件信息的通報流程;

5.4.4.2 明確事件信息上報的部門、方式、內容和時限等內容; 5.4.4.3 明確事件發生后向可能遭受事件影響的單位,以及向 請求援助單位發出有關信息的方式、方法。 5.4.5 應急準備

明確應急行動開展之前的準備工作,包括下達啟動預案命令、 召開應急會議、各應急組織成員的聯系會議等。 5.4.6 應急監測

5.4.6.1 明確緊急情況下企業應按事發地人民政府環保部門要 求,配合開展工作。

5.4.6.2 明確應急監測方案,包括污染現場、實驗室應急監測 方法、儀器、藥劑。

5.4.6.3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企業環境監測機構要立即開展應

急監測,在政府部門到達后,則配合政府部門相關機構進行監測。 5.4.7 現場處置

5.4.7.1 水環境污染事件現場處置

根據污染物的性質及事件類型、可控性、嚴重程度、影響范圍 及水環境狀況等,需確定以下內容:

(1)可能受影響水體情況說明,包括水體規模、水文情況、水 體功能、水質現狀等;

(2)制定監測方案,開展應急監測;

(3)事件發生后,切斷污染源的有效方法及泄漏至外環境的污 染物控制、消減技術方法說明;

(4)制定水中毒事件預防措施,中毒人員救治措施;

(5)需要其他措施的說明(如其他企業污染物限排、停排,調 水,污染水體疏導,自來水廠的應急措施等); (6)跨界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措施說明; (7)其他說明。

5.4.7.2 有毒氣體擴散事件現場處置

根據污染物的性質及事件類型,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 范圍以及風向、風速和地形條件等,需確定以下內容: (1)切斷污染源的有效措施;

(2)制定氣體泄漏事件所采取的現場洗消措施或其他處置措施; (3)明確可能受影響區域及區域環境狀況; (4)制定監測方案,開展應急監測;

(5)可能受影響區域企業、單位、社區人員疏散的方式和路線、 基本保護措施和個人防護方法; (6)臨時安置場所;

(7)周邊道路隔離或交通疏導方案; (8)其他說明。

5.4.7.3 溢油事件現場處置

根據溢油數量、油品種類等,需確定以下內容: (1)制定切斷溢油源和控制影響范圍的有效措施; (2)制定監測方案,開展應急監測; (3)制定事件現場隔離警戒,防止發生火災爆炸事件措施; (4)制定油品回收和減輕環境污染的措施; (5)制定減輕溢油事件造成的社會影響的措施; (6)其他說明。

5.4.7.4 危險化學品及危險廢物污染事件現場處置

根據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的性質、污染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 需確定以下內容:

(1)切斷污染源的有效措施;

(2)制定防止發生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處置措施; (3)明確可能受影響區域及區域環境狀況; (4)制定監測方案,開展應急監測;

(5)可能受影響區域人員疏散的方式和路線、基本保護措施和 個人防護方法;

(6)臨時安置場所;

(7)周邊道路隔離或交通疏導方案; (8)其他說明。

5.4.7.5 輻射事件現場處置

(1)對于放射源丟失、被盜或被搶的事件,需確定以下內容: 1)制定放射源搜尋措施和步驟;

2)制定在指定區域內宣傳放射性危害特性的方法; 3)其他說明。

(2)對于放射性物質泄露事件,需確定以下內容: 1)制定措施,切斷輻射范圍擴大的途徑; 2)制定實時監測方案;

3)制定現場專業技術人員個人防護措施; 4)制定周邊群眾保護措施和預防、治療方案; 5)其他說明。

5.4.7.6 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

依據事件分類、分級,附近疾病控制與醫療救治機構的設置和 處理能力,制訂具有可操作性的處置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可用的急救資源列表,如急救中心、醫院、疾控中心、救 護車和急救人員;

(2)應急搶救中心、毒物控制中心的列表; (3)國家中毒急救網絡; (4)傷員的現場急救常識。 5.5 安全防護

5.5.1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明確事件現場的保護措施; 5.5.2 受災群眾的安全防護。制定群眾安全防護措施、疏散措 施及患者醫療救護方案等。 5.6 次生災害防范

制定次生災害防范措施,現場監測方案,現場人員撤離方案, 防止人員中毒或引發次生環境事件。 5.7 應急狀態解除

5.7.1 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 5.7.2 明確應急終止的程序;

5.7.3 明確應急狀態終止后,繼續進行跟蹤環境監測和評估的 方案。

5.8 善后處置

5.8.1 明確受災人員的安置及損失賠償方案;

5.8.2 配合有關部門對環境污染事件中的長期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5.8.3 明確開展環境恢復與重建工作的內容和程序。 5.9 應急保障

5.9.1 應急保障計劃

制定應急資源建設及儲備目標,落實責任主體,明確應急專項 經費來源,確定外部依托機構,針對應急能力評估中發現的不足制 定措施。

5.9.2 應急資源

應急保障責任主體依據既有應急保障計劃,落實應急專家、應 急隊伍、應急資金、應急物資配備、調用標準及措施。 5.9.3 應急物資和裝備保障

企業依據重特大事件應急處置的需求,建立健全以應急物資儲 備為主,社會救援物資為輔的物資保障體系,建立應急物資動態管 理制度。

5.9.4 應急通訊

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的單位和人員聯系方式及方法,并提供備 用方案。建立健全應急通訊系統與配套設施,確保應急狀態下信息 通暢。

5.9.5 應急技術

闡述應急處置技術手段、技術機構等內容。 5.9.6 其他保障

根據應急工作需求,確定其他相關保障措施(交通運輸、治安、 醫療、后勤、體制機制、對外信息發布保障等)。 5.10 預案管理 5.10.1 預案培訓

說明對本企業開展的應急培訓計劃、方式和要求。如果預案涉 及相關方,應明確宣傳、告知等工作。 5.10.2 預案演練

說明應急演練的方式、頻次等內容,制定企業預案演練的具體 計劃,并組織策劃和實施,演練結束后做好總結,適時組織有關企 業和專家對部分應急演練進行觀摩和交流。 5.10.3 預案修訂

說明應急預案修訂、變更、改進的基本要求及時限,以及采取 的方式等,以實現可持續改進。 5.10.4 預案備案

說明預案備案的方式、審核要求、報備部門等內容。 5.11 附則

5.11.1 預案的簽署和解釋

明確預案簽署人,預案解釋部門。 5.11.2 預案的實施 明確預案實施時間。 5.12 附件

(1)環境風險評價文件;

(2)危險廢物登記文件或企業危險廢物名錄; (3)企業應急通訊錄; (4)應急專家通訊錄;

(5)企業環境監測應急網絡分布; (6)企業環境監測機構聯系人通訊錄;

(7)外部(政府有關部門、救援單位、專家、環境保護目標等) 聯系單位通訊錄;

(8)單位所處位置圖、區域位置及周圍環境保護目標分布、位 置關系圖、本單位及周邊區域人員撤離路線;

(9)單位重大危險源(生產及儲存裝置等)分布位置圖; (10)應急設施(備)布置圖;

(11)危險物質運輸(輸送)路線及環境保護目標位置圖; (12)企業雨水、清凈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網圖;

陜西環境應急預案范文第6篇

2.2 地方層面組織指揮機構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明確相應組織指揮機構??缧姓^域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由各有關行政區域人民政府共同負責,或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對需要國家層面協調處置的跨省級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由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提出請求,或由有關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向環境保護部提出請求。

地方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2.3 現場指揮機構

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 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 監測和風險分析

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監測,并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安全監管、交通運輸、公安、住房城鄉建設、水利、農業、衛生計生、氣象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應當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3.2 預警

3.2.1 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標準,由環境保護部制定。

3.2.2 預警信息發布

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同級相關部門和單位。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相關部門,及時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當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可能影響到的相關地區。

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將監測到的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信息,及時通報可能受影響地區的下一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3.2.3 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迅速采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的常識、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

(3)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并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2.4 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3 信息報告與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采取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因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安全監管等有關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通過互聯網信息監測、環境污染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

事發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按照國家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人民政府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人民政府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接到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跨省級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時,環境保護部要及時通報相關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對以下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省級人民政府和環境保護部應當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1)初判為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2)可能或已引發大規模群體性事件的突發環境事件;

(3)可能造成國際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4)境外因素導致或可能導致我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5)省級人民政府和環境保護部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分別啟動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2 響應措施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各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4.2.1 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組織制訂綜合治污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氣體擴散途徑和范圍;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4.2.2 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條件。

4.2.3 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4.2.4 應急監測

加強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監測的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2.5 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 4.2.6 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通過政府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4.2.7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4.2.8 國際通報和援助

如需向國際社會通報或請求國際援助時,環境保護部商外交部、商務部提出需要通報或請求援助的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事項內容、時機等,按照有關規定由指定機構向國際社會發出通報或呼吁信息。

4.3 國家層面應對工作

4.3.1 部門工作組應對

初判發生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或事件情況特殊時,環境保護部立即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督促當地開展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原因調查等工作,并根據需要協調有關方面提供隊伍、物資、技術等支持。

4.3.2 國務院工作組應對

當需要國務院協調處置時,成立國務院工作組。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了解事件情況、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

(2)指導地方制訂應急處置方案;

(3)根據地方請求,組織協調相關應急隊伍、物資、裝備等,為應急處置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

(4)對跨省級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

(5)指導開展事件原因調查及損害評估工作。

4.3.3 國家環境應急指揮部應對

根據事件應對工作需要和國務院決策部署,成立國家環境應急指揮部。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需要赴事發現場或派出前方工作組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

(3)研究決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4)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5)視情向國際通報,必要時與相關國家和地區、國際組織領導人通電話;

(6)組織開展事件調查。

4.4 響應終止

當事件條件已經排除、污染物質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人民政府終止應急響應。

5 后期工作

5.1 損害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要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辦法由環境保護部制定。

5.2 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牽頭,可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

5.3 善后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訂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6 應急保障

6.1 隊伍保障

國家環境應急監測隊伍、公安消防部隊、大型國有骨干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及其他相關方面應急救援隊伍等力量,要積極參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應急處置與救援、調查處理等工作任務。發揮國家環境應急專家組作用,為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制訂、污染損害評估和調查處理工作提供決策建議??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強化環境應急救援隊伍能力建設,加強環境應急專家隊伍管理,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6.2 物資與資金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需要??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鼓勵支持社會化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和供給。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當地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的動態管理。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6.3 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公路、鐵路、航空、水運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的優先通行。

6.4 技術保障

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依托環境應急指揮技術平臺,實現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污染損害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后,環境保護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或修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7.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環境保護部負責解釋。

7.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

2.國家環境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組職責

附件1

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

一、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并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三、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 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四、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 Ⅳ、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后果的;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的;

6.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附件2

國家環境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組職責

國家環境應急指揮部主要由環境保護部、中央宣傳部(國務院新聞辦)、中央網信辦、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安全監管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林業局、氣象局、海洋局、測繪地信局、鐵路局、民航局、總參作戰部、總后基建營房部、武警總部、中國鐵路總公司等部門和單位組成,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增加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和其他有關部門。

國家環境應急指揮部設立相應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一、污染處置組。由環境保護部牽頭,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安全監管總局、林業局、海洋局、總參作戰部、武警總部等參加。

主要職責: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迅速組織切斷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徑,明確防止污染物擴散的程序;組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不同情況下的現場處置人員須采取的個人防護措施;組織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至安全緊急避險場所;協調軍隊、武警有關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二、應急監測組。由環境保護部牽頭,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氣象局、海洋局、總參作戰部、總后基建營房部等參加。

主要職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氣象、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污染物擴散范圍,明確監測的布點和頻次,做好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協調軍隊力量參與應急監測。

三、醫學救援組。由衛生計生委牽頭,環境保護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應急心理援助;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

四、應急保障組。由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測繪地信局、鐵路局、民航局、中國鐵路總公司等參加。

主要職責:指導做好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及臨時安置重要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開展應急測繪。

五、新聞宣傳組。由中央宣傳部(國務院新聞辦)牽頭,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國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通過多種方式,通俗、權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關知識普及;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六、社會穩定組。由公安部牽頭,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等參加。

主要職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行為。

七、涉外事務組。由外交部牽頭,環境保護部、商務部、海洋局等參加。

主要職責:根據需要向有關國家和地區、國際組織通報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協調處理對外交涉、污染檢測、危害防控、索賠等事宜,必要時申請、接受國際援助。

上一篇:實習頂崗手冊周記范文下一篇:山西古今名人名地范文

91尤物免费视频-97这里有精品视频-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国产91精品老熟女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