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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廣告審核范文

2023-10-06

醫療廣告審核范文第1篇

[摘 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一般會涉及到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外醫療費用的賠付問題,但最高人民法院對此沒有明確的態度。故對于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外醫療費用的賠付問題有必要進行重新分析、厘清關系,文章就此嘗試根據司法實務設置相應的賠付原則,以供探討。

[關鍵詞]道路交通事故;醫療費用;保險合同;醫療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道交損賠解釋》)于2012年12月21日開始施行,細看條文,發現其2012年3月份公布的征求意見稿中的第八條——一度被媒體宣傳為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又名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內不剔除非基本醫療保險范圍的醫療項目(以下簡稱非醫保費用)的依據――消失了。消失的用意如何,筆者不求得知,但促使筆者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非醫保費用處理做更進一步的思考。

一、本意試探

《道交損賠解釋》征求意見稿的第八條原文為“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對于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外的醫療項目支出,賠償權利人請求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同類醫療費用標準賠付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痹摋l文從文面上來看,并沒有明確否定非醫保費用的剔除,一方面要求按同類醫療費用標準賠付,一方面又沒有確定在無同類醫療費用標準參照的情況下的操作原則,也沒有同類醫療費用標準的確定標準。非醫保費用剔除與否的問題,牽涉多方的利益,其博弈的過程,猶如道路的選擇。各方均為本群體的利益進行考量,發出不同的聲音。如果剔除作為左方向,則不剔除為右方向,而筆者更傾向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選擇向前走的方向,即交由法官在司法實踐中繼續探索,尋找各方利益的平衡點。

二、推倒之路

有人認為,2011年第3期《最高人民法院公報》中的段天國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保險合同糾紛案已明確了最高人民法院對非醫保費用是持不予剔除的態度。但筆者認為,那只是誤解,甚至是一個失敗的案例。該案的裁判摘要中援引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十八條的規定,不予剔除非醫保費用的理由是免責條款不產生效力。其裁決理由認為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保險(以下簡稱三責險)條款中的“保險人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標準核定醫療費用的賠償金額”的涵義不明確,并且認為“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具有福利性的社會保險制度”,“為了控制醫療保險藥品費用的支出,國家基本醫療保險限定了藥品的使用范圍”,“涉案保險合同是一份商業性的保險合同,保險人收取的保費金額遠遠高于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投保人對于加入保險的利益期待也遠遠高于國家基本醫療保險”。

三責險保險條款中的“保險人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標準核定醫療費用的賠償金額”源自于交強險的保險條款?!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條規定“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四條規定“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稱保監會)依法對保險公司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實施監督管理”,而保監會頒布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以下簡稱《交強險條款》)第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均提到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督粡婋U條款》第十九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并根據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在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內核定人身傷亡的賠償金額”。該條文實際明確了醫療費用合理性的界定標準,即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床診療指南以及醫療費用賠付界限為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包含藥品目錄(包括自費比例)、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目錄(包括自費比例)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包括自費比例)。當前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險是按地區統籌,而非全國統籌。因此,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根據統籌地區的規定,其涵義是明確的,并且會隨著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調整而發生相應變化,又具有一定的彈性。

保險是基于風險分攤、損失補償原則的一種制度設計或財務安排,起到風險分散和消化損失的作用。交強險是國家針對機動車設計的法定保險,其目的是為了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交強險不以盈利為目的,與國家基本醫療保險一樣具有公益性。交強險的保險費征繳具有一定的強制性,一般情況下,其實質是讓眾多守法者分擔違法者的金錢給付義務,因此其保險費數額較商業性保險低。在不盈利不虧損前提下,交強險的賠付應避免產生免除侵權人因自身過錯產生的民事賠償責任的后果。綜上,國家在交強險的賠付方面,有必要限制醫療藥品和診療服務項目的范圍,保證保險基金的合理使用。三責險是商業性保險,按照商品經濟原則運行,其基礎有兩層:投保人出于自身風險考慮,自愿參加,以繳納一定的保險費來轉嫁自身的風險;保險人以盈利為目的,通過對風險損失資料的集中分析管理,設計相應的保險費,借由繳納保險費構成的保險基金分散投保人個體的風險,進而獲得相應的利潤。因此,在三責險的合同雙方達成合意過程中,保險人并不會承諾完全承擔被保險人的風險,總是會通過一定的免責條款或約定情形避免過重的賠付責任。由此,三責險的保險費繳納范圍較交強險的范圍要小,而保險費數額相對要高。

三、博弈之路

最高人民法院試圖通過司法解釋,平衡機動車與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利益。在《道交損賠解釋》征求意見稿中,沒有完全肯定或否定非醫保費用剔除,其“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同類醫療費用標準賠付”的表述,在現實操作中又遇到障礙。不同的病情決定了不同的治療方案,且并非人人都是醫生,也不存在替代治療方案方面的第三方鑒定機構。結果可想而知,在司法實踐中會出現舉證責任無法分配,不論保險公司、受害者、侵權人,哪一方承擔舉證責任便直接承擔不利后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边@就在法律上確立了過錯責任的一般條款。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事故雙方均應為自己的過錯行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民事責任一般方式為賠償損失,即金錢給付義務。否定非醫保費用的剔除,一般情況下而言,是對眾多違法者的一種縱容。因為保險人完全承擔的金錢給付義務,意味侵權人因過錯在經濟上不會有任何損失,這就談不上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相反可能帶來不守法的道德風險,損害社會中守法的機動車方的合法權益。

藥品流通體制管理不健全,同一藥品在不同醫療機構之間、國產藥與進口藥之間價格差異較大;藥品市場管理中存在著上市藥品的質量不一、治療性與一般保健性藥品混同管理等現象。由此產生了當前醫療界的常用藥物濫用、醫療回扣等現象,而侵權責任人還為此埋單,間接加重了侵權責任方的金錢給付責任。羅馬法有格言稱:“行使權利,不損害任何人”。否定非醫保的剔除,是將前述可能不合理的費用轉嫁到保險公司,可能導致保險費的上漲,損害了其他投保人的利益,最終由社會承擔。深化醫療體制的改革,離不開社會大眾的參與、支持和推動。醫療衛生的進步,需要讓潛在的侵權責任方加入權益維護或權利主張的隊伍,增強社會的影響力和推動力。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參考意見》第十二條規定“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公司主張不屬于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的醫療費用不予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首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屬于侵權法律關系層面,只是處理侵權行為產生的民事責任。民事訴訟中堅持不告不理原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無法處理保險公司向肇事一方理賠的問題,即不可能裁決一被告賠償另一被告。完全剔除非醫保費用的話,可能造成肇事一方不會主動墊付醫療費用,因為該部分墊付醫療費用存在保險公司不理賠的可能性。其次,現實中的差距。保險合同糾紛中,其否定非醫保剔除的態度是否也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致。否定的理由是否為免責條款無效,其說理與段天國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保險合同糾紛案的一樣的話,不告知如何實現非醫保剔除的方法或要求,就體現不了司法的指引功能,甚至可能被誤認為司法已承認行政部門的不作為或失職行為。再者,實務操作的背離。在現實的人民調解和司法調解過程中,有些的做法是,為了換取調解的可能性或促進調解,采取默許保險公司剔除相關的非醫保費用態度。調解與裁決的口徑不統一,動搖了司法的統一性,有損司法公正。

四、探索之路

隨著國家經濟實力的增強和醫療改革的深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會不斷提高,相應的合理的非醫保費用會逐漸降低。因此,筆者認為對于非醫保費用,應當采取適度的剔除方式。適度的基礎應當是不論交強險還是三責險,保持審核條件的統一;適度的原則是審核的門檻應當低于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而賠付的標準范圍應當高于國家基本醫療保險;適度的運用至少包含以下兩個方面:區分醫療費用的產生時機與不同保險險種的處理原則。

適度的基礎是避免交強險與三責險存在剔除非醫保險費用不一致的情況下,哪部分優先處理的問題,并且可以促使保險行業如設立車輛損失險中的玻璃險等單獨險種一樣創設單獨承擔非醫保費用風險的險種。

適度的原則就是要求在醫療過程中產生的某些一次性醫用材料、普通門診掛號等費用納入醫療費的理賠范圍,而床位費等的數額標準應當參照就診當地醫院(一般為三級甲等醫院)相應的最低標準計算。

適度的運用要把握時機與不同險種。對于搶救狀態或重癥監護期間的非醫保費用應當不予剔除,因為此期間的費用支出相當于為避免損失擴大而產生的合理費用;對于普通治療期間產生的非醫保費用應當予以剔除。交強險中非醫保費用,可以由保險公司先行賠付,再由保險公司向侵權責任方進行追償。三責險中涉及的非醫保費用,支持保險公司的剔除意見。

非醫保費用的剔除與否,實際就是利益平衡的過程。唯有向前走的路,是求同存異,才能減少利益沖突,在共識中發展。懲戒違法者、保護受害者,促使保險理賠通暢。

[作者簡介]梅盈碧,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

醫療廣告審核范文第2篇

《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六條明確規定,醫療廣告內容僅限于由衛生行政部門核準的醫療機構第一名稱、執業地址、所有制形式、醫療機構類別、診療科目、床位數、接診時間、聯系電話等。

《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規定,醫療廣告的表現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保證治愈或者隱含保證治愈;宣傳治愈率、有效率等診療效果;淫穢、迷信、荒誕;貶低他人;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使用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名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日照市行政區域內的醫療機構擬利用各種媒介或形式直接或間接介紹醫療機構或醫療服務,均應先向核發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廣告審查申請,經初審合格后,再向山東省衛生廳提出醫療廣告審查申請。審查合格的,由山東省衛生廳核發《醫療廣告審查證明》。

擬發布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醫療機構需持有合法有效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且距校驗期滿前三個月以上;

(二)醫療機構申請前3個月內無發布違法醫療廣告的不良記錄;

(三)醫療機構一年內因發布違法醫療廣告受到行政處罰3次(含3次)以上的,在最后一次行政處罰生效之日起6個月后方可申請;

(四)醫療機構受到撤銷《醫療廣告審查證明》處理的,自撤銷之日起一年后方可申請,但必須同時滿足前述三個條件;

(五)《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到期或變更醫療廣告相關內容的,應當重新提出審查申請,并符合上述條件。

醫療廣告審核范文第3篇

現在各種醫療廣告普遍水平不高,非常泛濫主要表現在以下三點:醫療廣告本身不存在太多的創意空間。莆田的醫療機構不管走到哪里,喜歡采用本土的廣告和企劃人才,造成近親繁殖和水平低下。高水平、高層次的策劃人才和廣告人才不愿意進入醫療行業。

建立一個醫療機構,不一定意味著賺錢,虧本的也很多,為什么有些醫院廣告打了出去,卻沒有幾個病人過來?醫院營銷不是廣告營銷,而是整合營銷;醫院盈利不是以增加患者的數量來盈利,而是重復就診和反復購買來盈利。我們應該解放思想、改變觀念,不單單要向廣告要病人,更重要的是要向渠道、向市場要病人。

廣告只是實現銷售的一個技術環節,不能把“寶”押在廣告上,因為廣告不是萬能的,它不是唯一的手段,如果誰開辦醫院,大投廣告就能成功,那我看賺到錢的不是醫院,而是電視臺和報社。

為什么呢?因為如果不是做全中國市場,如疑難雜癥:腫瘤和不孕不育,大部分醫療市場都是區域性市場,區域性市場它存在一定的市場半徑和市場容量,有幾家對手爭搶蛋糕,市場就那么大,魚就那么多,不是張大網,就能捕多的魚。

現在醫療廣告鋪天蓋地,信息泛濫,消費者對醫療廣告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和警惕性,加上醫療廣告本身創意性不強,粗制濫造,很難引起人們注意,抓不住目標受眾,白白浪費大量的廣告費用。所以,利用大眾媒體大打廣告,高聲尖叫,以便引起目標市場和目標受眾的注意,這個時代基本上過去了。

所以,整合營銷非常重要。除了廣告,滲透性的信息傳播和營銷方法才是最實效的。一個醫療機構至少要四條腿走路:廣告、活動、市場、周邊培育。如:一個醫療機構,除了廣告,還可以舉辦義診;免費為社區孤寡老人、五保戶定期檢查,免費治療;免費為社區老人體檢;舉辦社區健康宣傳專欄;想辦法讓知名人士來醫療機構看病,造成權威性,增加可信度;或成為哪個團體如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記者協會的定點體檢單位;發放愛心治療優惠卡;全家固定來該院治療享受幾折優惠等。廣告只能給予醫療機構知名度,無法給予美譽度,上述情況其實就是滲透營銷,既節約了廣告成本,避免浪費大量的廣告資源,又實實在在地激活了患者,滲透到患者終端。

請記?。簭V告只是拉,拉住患者;其它SP才是推。講究整合營銷是大勢所趨。 有效果的電視廣告一般只追求三點:一是記憶點,二是賣點,三是動情點,電視廣告只要抓住其中的一點,就算是比較過得去的廣告。但很遺憾的是,目前的電視醫療廣告基本上是粗制濫造,老百姓不太喜歡看,這與醫療廣告存在的創意空間不大、企劃人員的職業素質和技術水平低下有關。

你只要打開電視一看,通常30秒以上的醫療廣告,都是在垃圾時間段里播出,如早上7點,晚上11點,中午12點等。其實電視廣告中最有銷售力的是15秒,太長了觀眾要換遙控器,更換頻道的。所以拼的就是15秒,怎么樣在15秒內講些文章,是每個影視廣告公司傷腦筋的地方。另外,同一個腳本,拿給100個廣告公司來拍,會拍出100個不同效果的電視廣告。這是為什么呢,這基本上取決影視廣告公司的三大能力:電視腳本的創作和二度創作能力;導演的現場發揮和控制能力;后期的剪輯合成制作能力。

很多集團廣告資源都在浪費,怎么樣才能夠合理地控制和調配資源?一要聘請到非常專業、非常出色的媒體總監。二是要講究媒體組合。大眾媒體為主,輔助媒體為輔;大眾媒體如電視、報紙、網絡高舉高打,輔助媒體如戶外、雜志、車體、夾報、派報、POP海報、傳單、小區條幅、跨街橫幅、樓層廣告、樓宇電視廣告、公交車后不干膠、車后玻璃、出租車內椅套、車載電視、公交車報站提示、出租車啟程和??繄笳镜葷B透傳播,推拉結合,相得益彰。三是精確投放。如電視:要用5秒標榜、10秒、15秒鎖住電視頻道的黃金時間(特A和A時段)的正一和倒一時段,用30秒在普通時段(B時段)播出,60秒或10分鐘以上的講座,在中午或深夜垃圾時段播出。在播15秒時,可以用連續三次5秒標榜來重復播出,以便加深受眾記憶。

在投播方式上,也可以講究技巧:如冠名贊助播出娛樂節目、壓臺標、播放醫療廣告、滾動字幕、專題講座、電視短劇、紀錄片、五秒標版。

再說報紙廣告,紙張比較多的報紙,完全可以采取化整為零的方式,即每個版面都出現報花,風格一樣,病種不一樣,來強化記憶。

在報紙表現上,軟文永遠比硬廣告殺傷,信息量大,可讀性高,內涵豐富。

在網絡廣告上,可以投三九健康網、新浪等,表現方式有:文字鏈、廣告位、各門戶口網站搜索引擎、游戲平臺、各高校網站等。但要注意:只有北京、廣州和上海三大城市才存在網絡廣告,各省會和地區市不存在網絡廣告,非典事件造就了這三大城市的網絡營銷。

最后一點,要做到合理地控制和調配資源,必須做到“醫院廣告費打包制”。筆者認為:打包制仍然是最科學的,根據各醫院的營業額狀況采取3比1制,即營業額300萬,廣告費100萬,其中各院方企劃部在控制廣告預算時,應采取“縮小控制法”,即預計投100萬,只能投80萬,留出20萬以根據實際情況,防備不需時再投。

醫療廣告審核范文第4篇

《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六條明確規定,醫療廣告內容僅限于由衛生行政部門核準的醫療機構第一名稱、執業地址、所有制形式、醫療機構類別、診療科目、床位數、接診時間、聯系電話等。

《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規定,醫療廣告的表現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保證治愈或者隱含保證治愈;宣傳治愈率、有效率等診療效果;淫穢、迷信、荒誕;貶低他人;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使用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名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日照市行政區域內的醫療機構擬利用各種媒介或形式直接或間接介紹醫療機構或醫療服務,均應先向核發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廣告審查申請,經初審合格后,再向山東省衛生廳提出醫療廣告審查申請。審查合格的,由山東省衛生廳核發《醫療廣告審查證明》。

擬發布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醫療機構需持有合法有效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且距校驗期滿前三個月以上;

(二)醫療機構申請前3個月內無發布違法醫療廣告的不良記錄;

(三)醫療機構一年內因發布違法醫療廣告受到行政處罰3次(含3次)以上的,在最后一次行政處罰生效之日起6個月后方可申請;

(四)醫療機構受到撤銷《醫療廣告審查證明》處理的,自撤銷之日起一年后方可申請,但必須同時滿足前述三個條件;

(五)《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到期或變更醫療廣告相關內容的,應當重新提出審查申請,并符合上述條件。

醫療廣告審核范文第5篇

辦理機構: 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受理地址: 鄭州市金水路96號省醫藥大樓三樓行政受理廳

聯系電話: 0371-63280262 聯系人: 盛玲玲

辦理程序:

1、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2、審批。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以及廣告內容進行審查,作出是否核發醫療器械廣告批準文號的決定。對審查合格的醫療器械廣告申請,發給醫療器械廣告批準文號,同時將《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表》抄送同級廣告監督機關備案并上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對審查不合格的醫療器械廣告申請,應當將審查意見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3、送達。由行政事項受理廳送達。 10個工作日

本省行政區域內生產企業、本省行政區域內境外產品注冊代理機構申請發布醫療器械廣告的

1、廠家委托辦理廣告手續者的委托書原件一份;

2、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電話;

3、發布廣告企業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副本復印件或《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備案表》復印件和;

4、《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各一份;

5、擬發布廣告產品的《醫療器械注冊證》(包括附件“醫療器械產品生產制造認可表”或“醫療器械注冊登記表”)復印件一份;

6、廣告內容涉及商標、專利、ISO9000認證等內容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各一份;(必要時提供產品檢測報告或臨床試用報告或產品標準等);

7、所提交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點擊此處打開);

8、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表5份,醫療器械廣告電子文本;申報電視或廣播廣告的,視頻或音頻光盤另附。

不收費 辦理時限:

受理條件:

材料明細:

收費情況:

醫療廣告審核范文第6篇

第一條 為加強對醫療廣告的管理,保障人民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廣告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利用各種媒介或者形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布的醫療廣告,均屬本辦法管理范圍。

醫療廣告是指醫療機構(下稱廣告客戶)通過一定的媒介或者形式,向社會或者公眾宣傳其運用科學技術診療疾病的活動。

第三條 醫療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健康、科學、準確,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騙或誤導公眾。

第四條 醫療廣告的管理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醫療廣告專業技術內容的出證者是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

第五條 醫療廣告內容僅限于醫療機構名稱、診療地點、從業醫師姓名、技術職稱、服務商標、診療時間、診療科目、診療方法、通信方式。

第六條 診療科目以國家衛生行政部門有關文件為依據;疾病名稱以國際疾病分類第九版(ICD9)中三位數類目表和全國醫學高等院校統一教材及國家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為依據;診療方法以醫藥學理論及有關規范為依據。

第七條 醫療廣告中禁止出現下列內容:

(一)有淫穢、迷信、荒誕語言文字、畫面的;

(二)貶低他人的:

(三)保證治愈或者隱含保證治愈的;

(四)宣傳治愈率、有效率等診療效果的;

(五)利用患者或者其他醫學權威機構、人員和醫生的名義、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薦語進行宣傳的;

(六)冠以祖傳秘方或者名醫傳授等內容的;

(七)單純以一般通信方式診療疾病的;

(八)國家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不宜進行廣告宣傳的診療方法;

(九)違反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

第八條 廣告客戶必須持有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醫療廣告證明》(式樣附后),方可進行廣告宣傳。

第九條 廣告客戶申請辦理《醫療廣告證明》,應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二)醫療廣告的專業技術內容;

(三)有關衛生技術人員的證明材料;

(四)診療方法的技術資料;

(五)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必須進行營業登記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

第十條 縣(區)級和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在接到申請后,應在十日內完成初步審查,并將審查意見和申請提交的證明材料逐級上報至省級衛生行政部門。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受理申請后,應當查驗有關證明材料,審查廣告內容(中醫醫療廣告內容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審查),并在十五日內做出決定,符合規定的,出具《醫療廣告證明》。

第十一條 《醫療廣告證明》的有效期為一年,在有效期內變更廣告內容或者期滿后繼續進行廣告宣傳的,必須重新辦理《醫療廣告證明》。

《醫療廣告證明》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出賣或者擅自復制。 醫療廣告證明文號必須與廣告內容同時發布。

第十二條 廣告經營者承辦或者代理醫療廣告,必須查驗《醫療廣告證明》,并按照核定的內容設計、制作、代理、發布醫療廣告。未取得《醫療廣告證明》的,廣告經營者不得承辦或者代理。

第十三條 發布戶外醫療廣告,必須持《醫療廣告證明》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發布手續。

第十四條 廣告客戶或者廣告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依據《廣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第十九條規定予以處罰,并吊銷《醫療廣告證明》。

第十五條 廣告客戶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六條第

(三)、

(四)、

(五)、

(六)、

(七)、

(八)項,第八條,第十一條第

一、三款規定的,依據《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予以處罰,并吊銷《醫療廣告證明》,責令停止發右廣告。

第十六條 廣告客戶或者廣告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

(二)項規定的,依據《細則》第二十條規定予以處罰;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

(一)、

(九)項規定的,依據《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七條 廣告客戶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或者出證者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出具非法、虛假證明的,依據《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八條 廣告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依據《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九條 廣告客戶或者廣告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依據《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條 本辦法規定的處罰,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實施。其中吊銷《醫療廣告證明》的決定,由衛生行政部門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可以單獨或者合并使用。對停止發布廣告的處罰決定,當事人必須立即執行。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機構”,是指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醫院、衛生院、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有關廣告管理部分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有關醫療廣告專業技術內容部分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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