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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用制度體系建設論文范文

2023-10-29

個人信用制度體系建設論文范文第1篇

(一) 建立自然人納稅信用體系是順應稅制改革趨勢的必然需要

今年提請全國人大審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是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的重大調整, 意味著“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即將取得實質進展。居民個人按月或按次取得綜合所得, 但計算應納稅額是按年進行的, 勢必涉及自然人的匯算清繳問題, 這就極大地強化了自然人納稅人自主申報的義務。加之今后可能開征的個人住房房產稅, 自然人納稅人自主申報納稅責任將愈發明確, 建立完善的自然人納稅信用管理體系勢在必行。

(二) 建立自然人納稅信用體系是加強自然人稅收征管的必然需要

我國以往以間接稅為主的稅制和以代扣代繳為主的個人所得稅征收方式, 決定了自然人履行自主申報義務較少, 普遍申報納稅意識不夠強。同時, 自然人納稅人相比于企業納稅人, 具有數量龐大、流動性強、信息難以掌握、執行難度大等難以管理的特點。建立一套完備的自然人納稅信用體系, 對自然人的稅收行為進行記錄、評價, 進而通過正向激勵和負面懲戒機制, 培養國民的國家意識和納稅責任, 促使自然人納稅人自我約束、自我規范、遵從稅法, 對于提高自然人稅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納成本是非常必要的。

(三) 建立自然人納稅信用體系是發揮稅收職能作用的必然需要

2016年中辦國辦印發的《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中明確指出, 要“全面建立納稅人信用記錄, 納入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 依法向社會公開, 充分發揮納稅信用在社會信用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納稅信用是社會信用的重要組成部分, 也是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的具體體現。當前, 企業納稅信用已經建立了一套成熟完善的評價、結果運用機制, 但自然人納稅人信用領域仍是空白, 而個人信用體系是社會信用體系的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 因此盡快建立完善的自然人納稅信用體系, 有助于發揮稅收職能作用, 推進國家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以及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自然人納稅信用體系構建的原則

自然人相較于企業法人, 其熟練掌握稅法、準確申報的能力顯然更弱, 在稅收活動中承擔的責任義務也應有所區別。同時, 自然人納稅信用涉及數億納稅人的利益和榮譽, 自然人對信用評價結果的敏感性更高, 引起的社會反響更大。因此, 自然人納稅信用體系的設計應當遵循一定原則。

(一) 遵守稅收公平原則

自然人納稅信用評價的整個流程, 包括指標的設計、信用的評定、評價結果的運用, 都必須遵守稅收公平原則。一方面, 不能以納稅貢獻的大小評定信用等級的高低, 避免低收入、低稅負階層納稅信用水平較低, 難以得到激勵。另一方面, 不能因信用水平的高低做出稅收實體上的激勵懲戒措施, 而只能相應取消稅收優惠資格、給予程序上的便利或者監管上的對應措施, 否則將有違公平稅負原則和稅收法定主義。

(二) 充分保障納稅人權益

自然人對比于企業法人, 其獲取掌握稅收政策法規的能力顯然較弱, 其應盡到的注意義務程度應當更低。尤其是在個人所得稅改革初期, 在評價自然人納稅信用時必須審慎。對于自然人的稅收違法行為, 應當在一定程度上區分其主觀故意和過失, 對過失性的輕微違法行為, 盡量提供事先預警提醒服務, 或給予從輕負面評價乃至不評價, 減少自然人納稅人因非主觀故意申報而被嚴厲懲戒的失信風險。對于信用評價結果, 要建立完善復核制度、權利救濟制度和信用修復制度。

(三) 明確信用責任邊界

一是明確委托行為的責任邊界??梢灶A見個人所得稅改革后將會出現大量自然人委托涉稅中介服務機構代理納稅申報的現象, 當因涉稅中介的原因造成自然人納稅人出現稅收違法行為時, 只要自然人納稅人盡到了最低程度的注意義務, 如委托了具有資格的中介機構, 提供了真實、準確、齊全的信息資料等, 即應免除自然人納稅人在納稅信用上的責任。二要明確代扣代繳行為的責任邊界?,F行征管法和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 對扣繳義務人與納稅人的責任界定不夠清晰。特別是即將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還賦予了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以及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 不得拒絕的義務。因此, 當代扣代繳發生稅收違法行為時, 必須嚴格區分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的責任, 不能因扣繳義務人的過錯影響自然人納稅人的信用評價。

(四) 穿透所有稅收行為

自然人納稅信用評價指標不應局限于評價自然人稅收的繳納行為, 而應涵蓋自然人參與的所有稅收行為。一是應評價自然人參與企業經營活動的行為。當前國內大量存在的法人人格混同和濫用法人獨立地位、股東有限責任現象。對此, 《公司法》中做出了法人人格否認的相關規定, 當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 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 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在自然人納稅信用評價中同樣也應有所體現, 如果公司出現逃稅、抗稅等嚴重稅收不誠信行為或總體納稅信用被評為D級的, 對擔任其法人代表、實際控制人、財務負責人等的自然人納稅信用應該給予相應的負面評價。但此類情況應局限于企業的稅收違法行為出于主觀惡意, 且上述自然人負有責任。二是應評價自然人參與涉稅中介服務的行為。涉稅中介服務機構和人員是維護稅收秩序和國家稅款安全的重要力量。涉稅中介服務機構和人員出現稅收違法行為時, 其造成的危害性和影響力遠大于一般納稅主體。因此, 對自然人參與涉稅中介服務發生稅收違法行為的, 也應對其納稅信用給予相應的負面評價。

三、自然人納稅信用評價體系構建

(一) 信用主體范圍

《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中明確提出:“建立自然人稅收管理體系。順應直接稅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納稅人數量多、管理難的趨勢, 從法律框架、制度設計、征管方式、技術支撐、資源配置等方面構建以高收入者為重點的自然人稅收管理體系。”自然人, 即生物學意義上的人, 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體資格的人, 其外延包括本國公民、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這一概念在民法上是相對于法人而言的, 作為民事主體存在的人, 代表其有權參加民事活動, 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因此, 自然人納稅信用的評價對象, 理應涵蓋所有按照中國稅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個人。

考慮到自然人納稅人數量巨大, 涉稅信息的共享機制還不夠健全, 在評價對象選擇上可以采取重點突破、分步擴圍的方式。按照《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的要求, 2016年就以稅務總局和省級稅務局為主, 集中開展了高收入高凈值納稅人風險分析, 目前已經積累了一定管理經驗和數據信息。因此在信用體系建設初期, 可以以高收入、高凈值的居民個人為突破口。此外, 對涉稅中介從業人員、企業辦稅人員等重點領域也可以現行納入評價范圍。待自然人稅收管理征管方式、技術支撐成熟后, 再逐步擴大到所有負有納稅義務的自然人。

(二) 評價方式選擇

當前世界各國通行的信用評價方式, 多數可歸類為信用等級制和黑名單制。黑名單制僅對嚴重違反稅法行為的自然人直接給予不良信用記錄并實施懲戒, 對稅務機關暫未發現違法行為的自然人不進行納稅信用評定, 較信用等級制而言, 具備操作性強、指向性比較明確、工作效率高的特點, 但顯然覆蓋面窄, 且缺乏正面激勵機制, 不利于提升自然人納稅人對稅法的遵從意識。納稅信用等級制是指稅務機關從內外部、多方采集涉稅相關信息, 如納稅人的會計核算是否合格、申報稅款是否及時、稅款繳納是否足額、是否存在涉稅違法行為以及其他外部涉及稅收行為評價的相關指標因素, 根據指標得分高低等把納稅人按信用等級高低進行劃分, 并依據不同的信用等級采取不同的征收管理的分類動態管理的一種制度。信用等級制指標體系構建又有積分制和扣分制兩種模式。若采取積分制, 對自然人納稅人的稅法遵從行為賦予相應的信用積分正面評價, 并據以給予相應的稅收激勵措施, 有利于提升納稅人的獲得感、榮譽感, 但鑒于自然人納稅人數量巨大、涉稅數據信息獲取難度大, 要準確地獲取、核實納稅人稅收行為并賦予積分, 需要耗費大量的行政資源, 且不同自然人納稅人因收入水平、來源的不同在納稅申報行為、頻次上可能存在較大差異, 將帶來積分評定的不平等。如采取類似當前企業納稅信用評價體系的扣分制, 僅對納稅人不遵從稅法的行為進行扣分, 一方面可操作性較強、效率較高;另一方面, 通過年度評價指標得分和直接判級相結合, 也可兼顧負面懲戒和正面激勵效用。

(三) 指標體系構建

當前實施的企業納稅信用評價指標體系, 兼顧了稅收實體性和程序性義務, 亦有違法情節輕重的考量, 已較為成熟。自然人納稅信用評價指標體系整體架構可以借鑒, 但應針對自然人稅收征管實際有所側重。一要注重懲戒惡意違法行為。自然人納稅人履行稅收義務的能力弱于企業, 故對于一般性的、過失性的違法行為, 如逾期未申報、未正確履行扣繳義務等, 應視實際情況從輕扣分。對主觀惡意違法行為, 如提供虛假資料騙取稅收優惠、濫用法人人格逃避繳納稅款等, 要加大扣分力度。二要注重稅收流失風險防范。由于信息不對稱稅務機關難以掌握, 當前自然人稅收征管中存在一些稅收流失風險較大的環節, 如轉讓不動產、轉讓股權、偶然所得等。針對這些薄弱環節可以設立專門的評價指標, 對納稅人發生這些行為時的遵從稅法情況進行重點評價。

四、自然人納稅信用配套制度體系建設

(一) 健全法制保障

信用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需要健全的信用法律法規保障。當前我國社會信用領域立法缺失, 納稅信用領域更是只有部門規章進行規范。立法層級偏低和缺位, 已經成為納稅信用體系建設的瓶頸, 如當前信用評價結果運用上守信激勵不足, 稅務機關只能給予“綠色通道”等程序性便利措施, 而無法像日本“藍色申報”制度對信用良好的納稅人給予稅收實體上的優惠, 導致信用激勵效用不夠明顯。因此, 必須加快社會信用和納稅信用立法, 從法律法規層面明確信用評價、結果運用中各方的權力與義務, 明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

(二) 完善共建機制

自然人納稅信用體系是個人誠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廣信用信息的社會化應用是發揮納稅信用效用的關鍵。一方面要拓寬納稅信用信息的應用范圍, 搭建全國統一的自然人納稅信用管理平臺, 并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接, 建立起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的互聯、互通、互查機制, 實現納稅信用的增值利用。另一方面要完善獎懲聯動機制, 制定運用納稅信用信息進行聯合激勵和懲戒的硬性措施, 特別是對失信納稅人要明確一系列在企業經營、社會保障、貸款授信、榮譽評定等方面的嚴格限制措施。

摘要:隨著稅制改革的逐步推進, 特別是《個人所得稅法》即將修訂, 自然人稅收管理體系已經初步建立。納稅信用體系是稅收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針對自然人納稅人的特點, 結合國內征管實際, 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自然人納稅信用體系, 對自然人稅收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自然人,納稅信用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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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用制度體系建設論文范文第2篇

有效可靠的社會信用體系是現代市場經濟的重要基礎制度之一。在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型中,經濟快速發展,非人格化交易越來越頻繁,交易的價值越來越高,但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卻明顯落后。社會信用體系的不完備不僅會妨礙經濟的正常運行,嚴重時還會造成整體經濟的混亂和衰退。因此,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對保障我國經濟健康穩步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中小企業信用信息體系建設有效緩解其融資難

2011年以來,在信貸持續向常態回歸的大背景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有所凸現,其間,信息不對稱導致了信用合作呈現霧里看花的局面。好在我國從2006年開始就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這幾年的實踐證明,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的建設,某種程度上解決了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引導金融、非金融信貸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系統的建設也有助于防范風險、優化信貸環境,有助于在某種程度上約束中小企業的信用行為;系統的健康運行,還有助于當地政府出臺支持中小企業的政策提供信息服務。

工作實踐中,我們主要面對的是中小企業的融資,其個人及經營企業的征息查詢,必將成為我們決定是否給予信貸支持的先決條件,也將是我們掌握其外部融資多少,還可承擔負債多少不可或缺的參考。

二、個人征信系統建設為經營者提供了“經濟身份證”

近年來,個人征信系統的建設,大幅度提高了社會信用意識,企業和個人的行為方式有所改變,對征信系統的信用度積累十分重視,有的企業和個人主動歸還欠稅、欠款等,這對于改善融資環境、防范金融風險以及提高社會信用意識都發揮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在我們日常辦理貸款業務過程中,如果企業經營情況較好,生產或經營的產品、商品是人們生產生活必須的;經營者具有良好的個人修養或素質;再經其授權查詢個人征信,即“三品”好,是我們考量能否發放貸款的三大重要條件,其征信系統獲得的信用報告,我們視為其個人的“經濟身份證”。

三、繼續完善全民信用體系的建設

盡管近年來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但目前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水平仍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離完善的全民信用體系還有較大距離,尤其與其他信用體系好的國家相比,差距較為明顯。而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社會的各個方面,迫切需要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和共同努力。

因此,在當前國務院出臺了對中小企業納稅及融資等方面的諸多政策前提下,要跟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以此作為地方信用體系建設的重點;為整個社會經濟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小貸公司風險部

個人信用制度體系建設論文范文第3篇

肯尼迪學院的一些教授、學者和美國金融界的一些朋友進行了交流與討論。我所撰寫的《關于美國信用體系的研究與思考》的結業論文,提交給了肯尼迪學院和中央組織部、國家外專局,也發表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管理世界》雜志上?;貒筮@三年,我結合國內情況和工作實際,借鑒美國的一些經驗和作法,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的重視和支持下,積極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一、 學習的收獲

美國的信用體系已經擁有160多年歷史,滲透到經濟社會各個領域。美國經濟是一種典型的信用經濟。統計顯示,美國居民消費信用額保持了長達50余年、年均12%的速度增長;美國的消費需求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一直在80%以上,居民的信用消費方式占美國國內產品總消費的三分之二以上;美國的市場交易方式已經實現了由傳統的先進交易方式向現代的信用交易方式轉變,目前75%以上的居民使用信用卡消費,80%以上的企業間經營活動采用信用支付的方式;以信用交易為基礎的電子商務快速發展,銷售總額占到全球的70%以上。美國經濟學家將信用體系喻為“美國經濟活力的秘密武器”。同時,信用體系在約束社會成員行為,防止犯罪活動發生,維護公共安全等方面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縱觀美國信用體系發展的歷史,給我五點啟示:

1、政府引導是信用體系建設的動力。從20世紀30年代經濟危機后,美國政府就開始高度重視金融風險管理,明確規定所有從金融市場貸款和融資的企業、所有政府和企業的債券,都必須事先進行資信評級。在20世紀60年代至80年代,美國政府先后出臺了以《公平信用報告法》為核心的功能各異、綜合配套的專項法律,現今生效的法律近20部。通過政策引導和立法推動,美國的信用體系得以不斷發展、規范。

2、征信評信是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美國三大個人征信機構建立了包括幾乎所有美國成年人的信用信息數據庫,2-3天對每份個人信用資料進行一次更新,每年提供的信用報告達14億份之多。企業評信機構鄧白氏公司使用90多種語言和180個貨幣種類產生面向全球的信用產品。個人要貸款,必須要有征信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企業要融資,必須要進行信用評級;信用激勵與懲戒互動,缺乏信用記錄和信用記錄不佳,將直接影響企業和個人的生存與發展。

3、依法監管是信用體系建設的保障。美國的信用法律體系和執法監管體系相輔相成。其法律幾乎涵蓋了所有信用關系、信用方式和信息交易的全過程。每一項法律都明確了主要執法和輔助執法機構。多部專項法律和多個部門聯合監管,為維護信用市場秩序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此外,美國信用行業還有許多自律性組織,實現自律性管理,與政府監管形成了微觀與宏觀管理職能上的互補和互動。

4、培育信用主體是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美國最大的信用消費主體是居民個人。銀行、信用卡公司和商家等既是信用主體,也是信用交易載體。在美國,公眾消費觀念、信用意識、信用行為的高度融合,商業信用與金融信用的高度融合,促進了信用主體的發育完善,帶動了信用市場的快速發展。

5、健全中介服務是信用體系建設的橋梁。美國的信用交易滲透整個商品市場、信貸市場和資本市場。因此,美國信用中介服務機構眾多,既包括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投資銀行等普通中介機構,還發展了信用保險、信用保理、信用擔保、商帳追收機構特殊中介服務機構。信用中介作為交易雙方的紐帶,降低了信用交易的風險、增強了信用交易的功能。

但是,我在考察和研究中發現,美國的信用體系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比如,龐大的、有利可圖的消費信用交易市場,刺激著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包括一些零售商紛紛擴張消費信用業務。據統計,信用卡公司每年給客戶發出的消費信件就占美國郵件總量的10%;美國家庭戶均擁有的信用卡達4.5張,戶均信用卡欠債接近9000美元,信用卡的壞帳率從過去的3%上升到5%。同時,在網上交易和商家刷卡過程中,一些不法分子盜用他人的信用卡信息進行犯罪活動,給信用交易的安全性帶來嚴重影響。最近爆發的美國次貸危機,實際上是一種信用危機,里面既有信用缺失的問題,也有信用泛濫的問題。美國高盛公司最新預測,由于次貸危機的拖累,信用卡的壞帳率將達到7.7%,個中的原因、教訓值得認真分析和汲取。

二、 成果的運用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形成道德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

,是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要條件,也是規范市場秩序的治本之策。”國家“十一五”規劃中進一步提出:“以完善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為重點,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健全失信懲戒制度。”這充分說明,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是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一項極其重要的制度建設。

2005年初回國后,我在運用哈佛考察、

研究成果的同時,注重學習兄弟省市的先進經驗和作法,積極推動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精心部署下,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從2005年正式啟動,經過三年來的努力,形成了被喻為具有特色的“**模式”。這一模式的特點可以概括為幾句話:政府規劃,規章先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輿論引導,理論研究,激勵懲戒,社會聯動。重點抓了六項工作:

一是制定了《**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明確提出從2005年到2010年,力爭實現“一二三四”的目標。即建立一個系統: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應用系統;兩個機制:信用激勵懲戒機制和信用宣傳教育機制;三個體系:信用法規制度體系、信用中介服務體系、信用監督管理體系;四個形成:到2010年,努力形成較為配套的信用法規制度、較為規范的信用中介服務行業、較為活躍的信用市場需求、較為完善的社會約束機制。

二是頒布了《**省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在全國性信用法律法規暫未出臺的情況下,組織專門班子,研讀了20部法律,廣泛征求專家學者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前后十易其稿,最后由省長簽署省政府令,發布了《**省信用信息管理辦法》,通過政府規章對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和監管做了明確規定。這一辦法的一個創新是,把企業和個人、公共征信機構和商業征信機構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和使用都統一在一個規章里。

三是建立了“三庫一網一平臺”信用信息系統。“三庫”是指以信貸服務為重點的人民銀行系統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以市場監管為重點的工商系統的“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以人口信息為重點的依托身份證管理系統的“公民信息數據庫”。“一網”是指面向社會開放的“**信用網”。“一平臺”是指“省電子政務外網數據交換平臺”。目前,我省信用信息體系統首批歸集了21個單位的信用信息數據,第二批18個單位的信用信息歸集工作已經啟動。截止去年12月31日止,人行系統的數據庫已擁有24.3萬戶企業、3320多萬自然人的信貸信用信息;工商系統的數據庫已擁有231萬戶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397萬條信用信息;公民信息管理部門的數據庫已擁有1億條與個人信用密切相關的信息,涉及6700萬自然人。這一系統,往上,連通了國家3個部門的數據庫;向下,延伸到了基層的工商所、派出所和營業所,歸集了最原始的信用信息數據;橫向,則與各有關部門的數據庫相連。這一系統于2005年12月28日正式開通并依法向社會提供查詢服務。

四是健全了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去年,省政府辦公廳發出了《關于加快建立守信鼓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是全國第一個由省級政府專門就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問題制定的政策性文件?!锻ㄖ窂?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在實際應用中,也開始取得初步成效。金融機構將查詢信用信息數據庫作為貸前審查的重要環節和貸后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月查詢量達6萬次。省工商部門對守信企業,開辟辦證辦照綠色通道,給予年檢免檢等待遇;對失信企業,采取限制登記、加強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等懲罰措施。省公民信息管理局與人事、教育、社保部門合作,利用身份證信息核查功能,查出了在各種考試中代考的“槍手”995人,發現了78起冒領養老保險的事情,給予了公開曝光和取消資格的懲罰。**、懷化等5市在評先評優、干部考核等工作中開始查詢信用信息數據庫,長沙縣在人大、政協換屆中查詢候選人的信用記錄,取消了不良記錄的10個人的資格。汨羅市推薦后備干部,34名人選全部提交了個人信用報告。

五是開展了信用宣傳教育和理論研究活動。為了普及信用知識,弘揚信用文化,增強全社會的信用意識,我們在報刊上全文刊發《**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和《**省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舉辦了信用建設專題報告會,編輯出版了《社會信用體系知識讀本》;在75所大中專學校中進行信用知識專項宣傳活動。去年,我們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以“信用改變生活”為主題的大型系列宣傳教育活動,如信用知識網絡競賽、信用進社區、**品牌信譽調查等活動,社會效果良好。2006年,我們依托**大學金融學科的優勢,組織大型企業支持**大學創辦了“信用研究中心”。目前已有《信用信息系統指標體系的優化設計》、《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模式選擇與制度構架研究》、《**省信用服務產業發展研讀》等10個課題正在進行。目前已經培養碩士研究生10人,在讀碩士研究生20人,在讀博士生4人。

六是出臺了銀行卡產業發展的文件和規劃。發展銀行卡產業是實現傳統現金交易向現代信用交易轉變的重要前提。我們把發展銀行卡產業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作為發展信用經濟的重要舉措,出臺了關于支持銀行卡產業發展的政策性文件,制定了《**省銀行卡產業發展五年規劃(2006-2010年)》。全年,我省銀行卡發卡總量達到4900萬張,增長38%;交易金額達到651億,增長80%,占到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9%;近三年發卡量與交易額年均分別增長23%和90%,在全國同業的綜合排名由2004年底的第13名前移至去年的第7名。

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雖然起步比較晚,但起點比較高、發展比較快,成效比較明顯,得到國務院和有關部位的肯定,成為金融機構看好**的一個品牌,成為新聞媒體關注**的一個重點。2006年7月9日,國務院在長沙召開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座談會,我省在會上作了典型發言;2006年8月29日,《人民日報》頭版頭條對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進行了宣傳報道;2006年9月,人民銀行總行選擇**省作為開展金融創新綜合服務試點的唯一省份,首要的內容就是信用體系建設;2007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政府情況交流》第29期專門推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模式”;2007年11月29日,《人民日報》再辟專版,報道《**人的“信用生活”》。

三、 兩點建議:

1、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建議。嚴格地講,一個區域性地信用體系是不成熟、不完善的,功能和作用也是有限的。地方制定的信用管理的政府規章,由于沒有上位法的支持,效力也受到限制。因此,必須建立期覆蓋全國、統一完備的信用體系。去年,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這表明了這項重要的制度建設已經被列入議事日程。當務之急,建議國家抓緊研究制定專門的、相關的法律法規,使信用體系建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加快全國信用體系建設的步伐;建議國家加大整合信用信息資源的力度,建立信用信息資源共享制度,形成統一的、標準的、全國性的信用信息數據庫。

個人信用制度體系建設論文范文第4篇

一、我國信用體系現狀分析及其存在的問題

建立完善的信用體系比較困難的原因

(1)信用法律法規缺失。信用如果沒有法律作為保障就很難有效實現,法律法規的確立和健全(金融有關立法非金融有關立法失信懲罰機制)是社會信用制度及管理體系建立和實施的保障。目前,我國尚未建立社會征信體系方面的法律框架和系列法規,對信用信息征集、使用和管理的權利與義務沒有作出法律規定,這使得整個征信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和業務監管部門責任不明確,領導不統一,協調不一致,建設不到位。

(2)信用管理部門分散。目前,全國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沒有明確的主管部門,沒有制訂一套全國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缺乏對各領域,各地區信用信息整合的統一指導、統一規劃和統一標準,沒有形成各地區、各行業、各部門對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信息整合的合力,存在著多頭建設的問題。

(3)信用標準規范模糊。由于我國經濟發展嚴重不平衡,對各地的信用評級的統一化本身就帶有不公平性,怎樣把握才能恰到好處,這更增加了統一標準的難度。

(4)信息發布共享障礙。政府信用信息封閉,企業信用體系的建立客觀上要求微觀經濟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我國征信行業沒有建立行業協會組織,行業內普遍缺乏自律機制,各個行業各行其是,行業自律程度松緊不一,中介業務標準程度不一。此外,從業人員業務素質普遍不高等等原因都導致了信息共享的障礙。

(5)失信懲戒機制薄弱。支撐社會信用體系正常運作的經濟政策法規得不到嚴格的執行,失信者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 信用體系缺乏會導致各個方面出現問題

(1)從企業來說,信用缺失損害了企業的長遠利益。企業與企業間誠信水平低甚至誠信失常,會使交易過程中契約的有效性時刻面臨挑戰,讓快捷現代化的交易手段和交易方式

受到限制,阻礙貿易的擴大,企業發展的路子越來越窄。企業的信譽是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不守誠信規范,損害的只能是企業自身的競爭力。

(2)從金融環境來說,信用缺失加大了金融風險。

(3)從社會來說,信用缺失使道德失范,影響社會穩定,對社會道德體系形成強大沖擊,還會加劇社會分配不公,影響市場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

(4)信用缺失使經濟秩序混亂。在信用機制不健全及相關法律缺位的環境下,必然會有一些人不遵守市場規則,不講信用,并因此獲得更多的利益。此種現象一旦成風,則會導致企業的惡性競爭,產生一系列負面影響,從而使社會信用整體水平下降,造成一種很難治愈的社會創傷。社會的經濟秩序必然會陷入混亂之中,經濟活動主體也就無疑要步入畸形發展的道路。

(5)信用缺失導致相應制度的扭曲。信用缺失往往影響到整個社會相關制度的正常運作(銀行的借貸制度商業的交往習慣法律制度的構建政府行政管理的運作乃至人們的日常生活都會受到影響),整個社會制度是基于信用而構建的,一旦信用被打破,則原有的平衡必然陷入混亂,相應的制度就會出現扭曲,我們反思今天的制度構建往往最后會追根溯源至誠信這一最基本的話題。

二、著力建設我國的信用體系,促進社會快速發展

從根本上解決失信問題的關鍵是建立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證的社會信用的三維制度模式

(1)將道德作為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重心。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市場主體的行為準則首先應是講信用,無論是法人主體或公民個人,都應樹立守信的公眾形象,樹立以講信用為榮,不講信用為恥的社會意識。

(2)以產權作為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市場主體沒有獨立的財產,就沒有真正的能力講信用;市場主體沒有獨立的財產,也就沒有動力講信譽、守信用;市場主體沒有獨立的財產,也沒有內在的壓力守信用;市場主體對其財產權沒有信心,就必然產生不講信用的短期行為;市場機制不完善使市場主體沒有外在的約束,講信譽、守信用就缺乏感召力。因此,要徹底解決我國的信用問題,最根本的措施只能是進行產權改革,使我國的微觀經濟主體成為真

正擁有獨立財產的所有者或產權主體。

(3)以法律作為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保證。充分借鑒發達國家在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在此基礎上以比較完備的行政管理規定的形式頒布,盡早為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健全奠定制度框架;抓緊研究,出臺與社會信用直接相關的基本法。 此外應注意政府在構建社會信用體系中的巨大作用

(1)制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法律制度與規則要靠政府。建立和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制度與規則的核心形式是相關的立法和執法。法律法規起草的主體,是政府授權的有關政府機構和部門,通過大量的立法調研起草法律草案,并依據相關的規定進入立法程序。

(2)政府在促進并實施征信數據的開放,實現信息資源的社會共享做出努力。在我國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過程中,政府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加快實施對相關信用信息的公開和開放。

(3)加強電子政務建設是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在信用信息開放的同時,政府還需考慮旨在為社會提供相關信息的電子政務建設,信息集中的政府部門(如工商局、質檢局)應整合內部信息資源,實現公開開放的數據的上網,推動電子政務。

(4)加強對信用管理行業的監管,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政府是很重要一個角色。

個人信用制度體系建設論文范文第5篇

《關于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

意見》

(青政辦〔2007〕153號)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7〕17號)精神,為進一步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信用青海”,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重大戰略舉措。黨的十六大提出“要健全現代市場經濟的社會信用體系”;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了“要形成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增強全社會的信用意識,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都要把誠實守信作為基本行為準則”;《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指出:“開展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的信用氛圍,是端正社會風氣、塑造青海新形象,增強市場競爭力、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選擇,是傳承誠信美德、弘揚先進文化、營造互信互利信用氛圍的現實要求,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改善招商引資環境、降低交易成本、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舉措,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由此可見,建立社會信用體系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當前,惡意拖欠逃廢銀行債務、逃騙偷稅、商業欺詐、制假售假、非法集資等現象屢禁不止,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對于打擊失信行為,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保護群眾權益,推進政府更好地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具有重要意義。

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基本方略,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建立良好的社會信用制度,形成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體系,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二)基本原則:堅持政府推動、市場化運作的模式,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協調各方資源,實現信息共享,規范信用服務,加強信用監管,規范有序地建立社會信用服務體系。

(三)總體目標:加大組織協調力度,促進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務資源,加快建設企業和個人信用服務體系,實現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的公信力明顯提升;各類企業的信用管理和商務信用水平明顯提高;公民誠實守信的社會公德明顯增強;市場交易秩序和投資發展環境明顯改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初步建立;經濟生活中的違法失信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三、完善以行業信用信息平臺建設為重點,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一)加快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充分發揮金融系統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作用,督促銀監、證監、保監、外匯管理等部門整合信用管理信息,共同推動信息共享,為建立金融業統一征信平臺創造條件;把全省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接入征信系統,擴大系統應用覆蓋面;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要圍繞履行信貸征信管理職責,加快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搭建信用評級平臺,推動信用評級工作的開展;銀監、保監、證監等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范金融企業的經營行為,建立健全逃廢債、騙保騙賠等欺詐行為的信息披露制度,嚴厲打擊失信行為,依法維護良好的金融秩序;銀行、保險同業(行業)協會要積極開展打擊逃廢銀行債務、打擊騙保及騙賠等保險欺詐行為的活動,保護存款人、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金融企業要深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加快金融創新步伐,努力提高信用意識和信用管理水平。

(二)加強保險主體信用建設。加強全省保險公司內部誠信教育,增強“誠信為本,穩健經營”的意識,增強保險從業人員的信用意識、規則意識,形成人人“守信用、講信譽、重信義”的良好風尚;加強對保險合同內容設計、使用規則、投保規則、條款時效的管理,規范保險從業人員從業行為,不斷提高服務水平,以誠實守信、優質服務培育市場;以理賠管理作為誠信建設的重點環節,建立和規范理賠業務指標體系,嚴把定損理賠關,嚴格執行各項理賠管理制度、流程和標準,認真兌現理賠服務承諾,確保維護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完善保險信用制度和工作措施,實現誠信建設信息共享,共同搭建懲治騙保、騙賠、貪污挪用保費等失信行為的平臺,努力防范公司經營管理的風險;加強投保人、被保險人誠信建設,防范保險經營風險;充分發揮保險行業協會在誠信建設中的行業自律職能作用,制定并實施行業服務標準,建立保險經營機構同投保人、被保險人合同糾紛調解機制;加強保險監管者信用建設,引導和規范全行業信用建設。

(三)加強證券市場誠信建設。完善誠信信息管理系統,擴展與證券機構監管數據系統、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系統、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系統、證券從業人員培訓系統和從業人員資格管理系統等信息共享功能,做好誠信信息報送、收集、更新和管理工作;監管部門要制定對監管對象的政策措施,依據信用信息庫分類指標和預警指標系統進行重點監控;建立健全證券機構和證券從業人員系統信用檔案公示制度,形成鼓勵誠實守信、維護誠信利益、追究失信責任的有效機制;制定完善誠信規范,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和普及工作,推動證券公司和證券營業部建立健全企業內部信用管理制度和機制。

(四)加快稅收信用體系建設。稅務部門要從稅務登記、納稅申報、賬簿憑證管理、稅款繳納、違反稅收法律行為處理等方面動態記錄納稅人的涉稅事項,重點跟蹤偷逃騙稅等違法情況,綜合分析納稅人的納稅信用情況,科學設置納稅評估指標預警值,開展納稅評估和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逐步建立納稅信用等級發布和查詢機制,促進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打擊涉稅違法行為,規范稅收秩序。系統整合現有資源,實現納稅人信息的“一戶式”管理,加強征管資料搜集和管理工作,為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提供依據,并按規定將相關資料全面準確傳遞到全省的信用數據庫中,構成我省信用資料庫的一項內容。嚴格執行國家稅務總局的欠稅公告管理辦法,對于欠繳稅款納稅戶分類處理,對于經約談主動清繳稅款的,不予以公告。對經約談仍不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規定在有關媒體上予以公告,并將其欠稅情況納入納稅信用數據庫中,在進行等級評定時作為降低其等級的重要依據。待條件成熟后,將其資料傳遞到全省的信用數據庫中,供相關部門查詢使用。加大稅務系統內部信息共享力度,進一步充實、完善等級評定的信息源,做好納稅信用的日常跟蹤工作,及時發現記錄納稅人失信的納稅情況,實現等級評定的動態化管理,并按規定將有關納稅信用記錄傳遞到全省信用數據庫中。加強稅務部門與公安、工商、技術監督、金融機構、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協調,互通信息,鞏固協作工作成果,進一步加快我省的稅收信用體系建設。

(五)加快建立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網絡平臺。以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數據為基礎,發展改革、經委、商務、金融、稅務、質監、海關、食品藥品監督、檢驗檢疫、安全生產、勞動保障、國土資源、交通、財政、建設、文化、通信、環保、旅游、公安、司法等單位,要以各自履行職責中發生的企業信用信息為內容,建立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網絡平臺;全省工商系統要進一步強化聯動工作機制,健全經濟戶口檔案資料,加強與稅務、銀行等其他相關部門的聯系,及時獲得相關部門監管信息;整合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堅持客觀、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加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提高監管效能;不斷完善企業信用公示手段,強化企業信用公示工作,矯治企業失信行為;從產品質量檔案、質量管理體系建設、標準化管理、計量檢測保證能力、售后服務和規范經營等方面設定指標,建立企業產品質量信用監管制度,健全重點產品的企業產品質量信息檔案,促進企業自律;組織省級有關職能部門研究制定包括數據采集、評估、使用、保護、監管等方面的信用聯合征信辦法,為全省信用體系建設提供基本制度保障;各部門積極配合,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設和完善以組織機構代碼和身份證號碼等為基礎的實名制信息共享平臺體系,形成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

四、培育信用服務市場,推進信用服務機構發展

(一)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培育全社會信用意識,樹立良好的社會信用風尚。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大力開展誠實守信教育,重點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個體工商戶、中介機構執業人員和青少年中普及信用知識,弘揚信用文化,提高公民素質,形成全社會良好的信用意識和文化氛圍,使講信用成為每一個公民的行為準則和自覺行動;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加大信用建設的宣傳力度,根據不同社會群體、不同行業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誠信教育,積極宣傳守信譽、講信用的先進典型,揭露和譴責嚴重失信行為;新聞出版部門要組織編寫簡明、通俗的信用知識讀物,緊密聯系實際,普及信用知識;文化行政部門要組織創作群眾喜聞樂見的,具有誠信教育內容的文藝節目,寓教于樂;教育部門要在教學課程中增加誠信教育的內容,把誠信教育與文化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結合起來,形成誠實守信的良好社會風尚;經委、國資委等部門要開展企業經營思想教育活動,引導企業樹立“不逃廢債務、不制假販假、不違反合同、不走私販私、不偷逃騙稅、不做假賬偽賬”的基本經營守則;商務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誠信活動月”為主題的系列活動,積極推進“創文明行業、建滿意窗口”、“百城萬店無假貨”、“誠信興業”等活動建設;各級消費者協會要定期舉辦以“構建和諧社會、打造信用青海”、“維權、鑄信”、“信用3·15”為主題的大型宣傳活動;工商部門要積極開展青海省著名商標認定、馳名商標推薦工作,大力推進名牌戰略,深入開展“消費者信得過”經營單位和“守合同重信用”企業考核命名活動;質監部門要深入開展“質量宣傳月”活動,營造人人關注質量的社會氛圍。

(二)鼓勵擴大信用產品使用范圍,培育信用服務市場需求,支持信用服務市場發展。各地、各部門要培育和發展具備相應執業能力和職業道德的信用服務中介機構,引進國內外具備資質、信譽度高、熟悉國際規則的信用中介機構;支持和鼓勵中介服務機構按照自愿原則,發起成立信用服務業行業協會,強化行業自律,開展行業服務;堅持以市場為導向,開拓和培育信用市場,培育和發展種類齊全、功能互補、依法經營、有市場公信力的信用服務機構,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信息,鼓勵信用產品的開發和創新,更多地利用信用調查、信用評級、信用報告等信用產品。

(三)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開放信用服務市場。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在保護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依法公開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要充分利用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改善地方信用環境,減少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積極探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有效方式和途徑;在嚴格監管、完善制度、維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不違背世界貿易組織有關原則的前提下,引進國外先進的信用管理經驗和技術,循序漸進、穩步適度地開放信用服務市場。

五、完善法制體系,加強組織領導

(一)建立完備的信用法制體系,確保信用體系建設有法可依。按照信息共享,公平競爭,有利于公共服務和監管,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的要求,堅持規范與發展并重的原則,結合我省社會經濟實際,積極探索、研究制定涉及政府、企業和個人信用體系建設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有關制度,對信息采集、信息管理、信息披露等信息系統從業人員及公務員的行政行為進行規范,以法律規定征信機構在信息采集、加工、現場核實、電子數據儲存、提供、商業化傳播等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將個體信用意識上升為法律意識,以法律形式強化個人信用意識,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做到有法可依,保障社會信用體系的有效合法運作,為全省信用體系建設提供完備的法規依據和操作規程。

(二)建立透明高效的監管體制,促進信用行業健康發展。省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牽頭負責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按照統一領導、綜合監管的原則,各部門根據具體業務范圍和職責分工,分別研究擬定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規劃、政策措施及相關標準;協調全省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向省政府報告工作情況;依法嚴格市場準入,監督和管理信用服務機構,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完善市場退出機制,維護市場秩序,防止非法采集和濫用信用信息,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和信用服務市場健康發展。

個人信用制度體系建設論文范文第6篇

創先爭優活動

簡報

第103期

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創先爭優活動辦公室2011年3月25日

及時傳達認真學習

切實加強人社局黨風廉政建設

為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樹立風清氣正的社會風

尚,3月25日,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召開職工大會,傳達學習了3月18日召開的日喀則地區2011年黨風廉政建設暨紀檢監察工作會議精神,并提出了相關要求

會上,由局黨組副書記、紀檢組組長李運生同志全文傳達了地區紀委書記索朗扎西同志題為《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扎實推進全地區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以及中國共產黨第七屆西藏自治區紀檢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精神傳達提綱精神。會議要求,全體干部職工要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充分認識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準則》,推動 1

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目前,我地區正處于一個前所未有的發展時期,正站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務十分艱巨,全體干部職工要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堅持和完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鞏固黨政齊抓共管、群眾堅持參與的良好局面。會議指出,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工作面越來越大,管財管事管權和服務對象也越來越多,對干部隊伍的廉潔自律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一步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對干部職工要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經常進行警示性教育,對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糾正,引導大家牢固樹立廉潔自律意識、公道正派意識,幫助大家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筑牢拒腐防變的“防火墻”,增強免疫力和抵抗力,形成以制度規范、以制度管人的良性運轉機制,真正做到干干凈凈干事、清清白白做人。

報送:地委組織部創先爭優活動辦、地直機關工作委員會、

局領導。

抄送:局屬科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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