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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安全論文范文

2022-05-13

第一篇:藥品安全論文范文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分析

摘要:目的:研究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安全管理中主要存在的問題與解決的方式。方法:選擇2014年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的方法作為對照組,2017年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的方法作為實驗組,通過對比兩組的醫療事故發生率,確定實驗結果。結果:通過對比兩組數據可知,2017年的管理效果更好,兩組之間的比較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結論:通過按照《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執行相關工作,可以有效地提高管理工作的效果,避免出現藥品丟失等情況,使精神藥品與麻醉藥品的使用質量與安全管理質量有進一步的提高。

關鍵詞: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安全管理

在我國頒布的《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管理條例》中規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指的是藥品目錄中的藥品或者是有關其他物質的總名稱,麻醉藥品會對人身體與精神造成較大的影響,如果使用過多就會出現上癮的情況,所以我國對相關藥品的管理工作都制定了非常詳細的規定,而且更加嚴格的限制麻醉藥品的不當使用與不當管理,避免因為相關問題對患者的健康造成嚴重的影響。醫院是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使用的重要場所,所以必須嚴格的執行國家的相關標準,謹慎的控制麻醉與精神藥品的管理工作。本文就相關內容進行了總結與分析,現歸納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我院在《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管理條例》頒布之后一直都按照相關規定嚴格的執行,借此希望進一步的提高相關管理工作的效果,在本次實驗之中將2014年與2017年的情況對比,其中這兩段時間的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使用量、類別等方面不具有統計學差異,(P>0.05),可以進行比較。

1.2方法

對照組實驗期間,主要是按照當時的相關規定進行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的管理工作,實驗組則在此基礎上,按照《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制定了更加符合其中規定的管理方案,實驗組的主要方案主要包括:第一點是藥品需要進行分類管理工作,所有的藥品不僅需要分為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還需要按照藥品自身的特點,通過專用的藥柜進行相關的管理工作,并且所有的藥柜都需要有兩個人進行管理,在拿取藥品的過程中,需要兩人共同完成,保證一人的情況下不能獲得藥品。第二點是藥品使用需要實名登記,在使用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之前,需要獲得患者家屬的同意,還需要簽訂相關的同意書,并記錄相關信息,在處理廢棄藥品的過程中需要3人共同進行,處理方式需要按照實際情況進行分類處理,完成之后需要簽字確認。第三點是出現摔碎等情況,在出現了摔碎情況時需要立即處理藥品,避免出現環境感染的情況,并需要填寫相關的表格,向上匯報,如果出現丟失,需要立即向院方領導進行匯報,聯系警方進行相關的處理工作。第四點是藥品的使用情況,在使用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的過程中需要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制定最大用量與標準用量,并嚴格按照醫生的指導進行用藥。

1.3評價指標

在實驗期間如果出現了因為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醫療事故或者是藥品丟失、摔碎和使用過期麻醉藥品記錄等情況,需要將其記錄為安全事件,統計相關情況的出現次數。

1.4統計學方法

本次研究當中的所有數據均采用SPSS.19.0統計軟件進行處理,計量資料采用均數±標準差( )表示,以t檢驗,P<0.05表示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

2.結果

通過相關統計工作可知,在2017年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使用的過程中,安全事故發生的次數有3次,而在2014年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使用的過程中安全事故的出現次數有18次,兩組之間的比較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詳細數據見表1。

3.結果

從相關調查中可知,在2014年共計出現事故數量有18次,2017年事故出現次數為3次,出現事故的幾率有非常明顯的下降,證明在我院新制定的管理制度效果相對較好。

對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進行安全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因為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屬于特殊藥品,所以其在使用的過程中對于醫院來講具是必須要重視的工作之一。伴隨著醫療水平的不斷提高,麻醉與精神疾病的治療工作不斷地拓展,有關藥品的使用范圍也在拓展,所以相關的管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1]。通過有效的措施可以更好的實現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的管理工作,為相關治療工作提供更大的幫助。在實際管理之中可以通過專人監管的方式提高對相關藥物的管理,通過將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的管理工作規范化,不僅可以進一步的控制藥品的使用線路,防止藥物被不當利用,而且還可以使科室進一步的控制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的使用情況,對所有的有關藥物使用工作進行詳細的確定,更有效的降低相關藥品使用過程中出現安全隱患的幾率[2]。雖然這些工作會使醫院付出更高的人力與物力,對管理工作的要求也有所提高,但是卻可以更好的避免醫院出現不良事件,并且可以避免藥品失竊造成更嚴重的影響[3]。保障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的使用安全,為患者提供合理的用藥。

綜上所述,醫院需要進一步的加強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的管理工作,降低患者受到疾病的影響,在各個環節都做好相應的監管工作,為患者提供更加優質的醫療服務。

參考文獻:

[1]戰蕾.麻醉藥品及第一類精神藥品規范化管理的實踐效果評價——以南昌市第一醫院中心藥房為例[J].江西中醫藥大學學報,2017,29(06):112-114.

[2]孫雪,澤碧,德吉,索朗央金,劉蕊,杜小莉.西藏自治區人民醫院2016年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使用情況與合理性分析[J].臨床藥物治療雜志,2017,15(05):70-74.

[3]宋相梅,曲建華,王莉梅,吳迪,門婷婷,夏恪迪.運用FMEA法規范住院藥房麻醉藥品及一類精神藥品質量管理[J].中國藥物評價,2017,34(02):153-156.

作者:張琳

第二篇:構建藥品監管機制推進沈陽市藥品安全法制化

作者簡介:王旭(1979-),男,遼寧遼陽人,沈陽廣播電視大學文法學院教務干事,講師,研究方向:法學。沈陽廣播電視大學,遼寧沈陽110003

【摘要】藥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問題。十八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重點推進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綜合改革,改革和完善藥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這些明確要求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藥品安全問題的高度關注,對民生問題的高度重視。通過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大精神,把十八大精神實質與藥品監管工作實踐有機結合,深化對沈陽市藥品監管工作的系統理性思考,進一步清晰沈陽市藥品監管新形勢新任務,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強立法構建長效監管機制,保障沈陽市藥品安全,全面提升沈陽市藥品監管工作水平。

【關鍵詞】藥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沈陽市

沈陽市已形成較為完備的藥品生產供應體系,基本建立覆蓋藥品研制、生產、流通和使用全過程的安全監管體系,藥品安全狀況明顯改善,藥品安全保障能力明顯提高。但是,醫藥企業誠信體系不健全、監管力量和技術支撐體系薄弱等問題還比較突出,藥品安全仍處于風險高發期。十八大報告指出“健康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必然要求……改革和完善藥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有必要對沈陽市藥品安全監管體系的現狀進行系統而深入的研究,提出合理化的意見和建議,加強立法構建長效監管機制,保障沈陽市藥品安全,這對于全面提升沈陽市藥品安全監管水平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沈陽市藥品安全監管現狀及問題

(一)沈陽市藥品安全監管立法不足標準體系缺失

我國本身藥品安全法配套法規規章還不健全,相關法律法規之間銜接不暢。就沈陽市而言,地方性法規制定滯后,尚未制定針對生產加工小作坊、攤販的管理辦法。統一的安全標準體系尚未完全形成,部分藥品衛生標準、質量標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以及行業標準存在缺失、滯后、重復以及相互矛盾的問題,藥品安全標準整合及制修訂任務繁重,相關投入尚不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

(二)沈陽市藥品安全監管機構建設有待加強

沈陽市現在對復雜業態、新生業態和監管邊界不清的生產經營行為,需盡快通過地方法規或政策制度予以明確。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尤其是基層單位,存在人員不足、裝備滯后、專業技術水平不高、投入不足、一線執法快速檢測能力較低等問題。風險監測評估和科技支撐能力仍需提高。安全檢驗檢測能力不能滿足安全監管需要,專業技術人員不足,實驗室環境條件和儀器設備配置不能適應檢測需要,一些檢驗機構儀器設備利用率不高,許多高端檢測儀器設備要依賴進口,難以為保障安全提供全方位的技術支撐。

(三)藥品安全監管執法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1藥品價格管制不力

沈陽市藥價虛高不下的原因從經濟學角度來說,藥品是需求彈性較小的商品,病人并不會由于其價格高而降低藥品的需求,這就成為不法商人為謀取暴利抬高藥價的原因,但其根本原因在于體制方面的缺陷。政府并未根本改變其傳統的藥品定價制度,針對競爭性產品,政府定價的效率之所以低于市場定價是由于企業信息不對稱,企業提供的往往是虛假的成本利潤信息影響最高零售價格的準確性。

2召回制度執行障礙

在明晰了藥品召回的經濟責任性質的前提下,藥品召回的順利實施需要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加以保障。缺陷藥品召回的實施的障礙,從制造商來看,其實施藥品召回實力與動力上存在不足。實施藥品召回必然要花費代價,這個代價應該由制造商來承擔,因此,藥品召回需要企業具備相當雄厚的經濟、技術和科研實力或者能夠通過有關機制(比如保險)化解相應風險。

目前沈陽市現階段實際情況是:多數藥品生產企業規模小數量多,產品低水平重復多,大部分生產企業科技含量低、管理水平低、生產能力低。在這樣的背景下,很多企業可能難以承擔藥品召回帶來的經濟損失,有被淘汰出局的風險,這自然會影響其召回的主動性。

3藥品安全宣傳教育不力

沈陽市藥品安全宣傳教育亟待加強。我市一些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從業人員法制觀念不強,責任意識淡薄,主體責任不落實,甚至不講誠信、見利忘義、違法犯罪,針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安全宣傳教育仍需加強。公眾安全意識和安全基礎知識水平仍需提高,安全科普宣傳力度亟待加大。安全培訓體系尚不健全,培訓機構和師資較少,培訓內容缺乏針對性,對各級監管執法人員的專業培訓普遍不足。

二、健全沈陽市藥品安全監管體系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沈陽市藥品安全監管法律體系

沈陽市應結合《藥品管理法》以及遼寧省政府出臺的加強安全監管的有關規定,出臺適合本市實際的相關配套法規,修訂現行的已過時的管理辦法,使其適應《藥品管理法》出臺后市場監管的需要,對相互抵觸的制度,應盡快查清并修改完善。同時,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積極開展對外交流,學習研究并消化吸收先進省、市地區的安全法律法規,借鑒發達國家(地區)安全法律法規的有用經驗,探索與《藥品管理法》接軌,又符合沈陽市實際的安全監管辦法。

(二)加強沈陽市藥品安全監管機構建設

綜合西方發達國家(地區)先進的藥品安全監管體系,單一部門安全監管體系責任明確、工作效率高。對我國來說,由于現實的情況決定,受目前體系形成的歷史背景以及社會問題等諸多因素制約,我國不可能由多部門共同執法直接跨越到單個部門或成立獨立部門執法的模式。與我國藥品安全監管體系設立最為接近的當屬美國模式,屬于多部門分工監管的模式。因此,最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的也當屬美國這種多部門分管監管的藥品安全監管體系??梢越梃b這些發達國家(地區)的一些做法,來改革完善沈陽市自身的藥品安全監管體系。要進一步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做到職責明晰。同時,充分發揮安全工作辦公室的組織、聯絡、協調等職能作用,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工作,交流各部門工作情況。通過設立并強化高規格安全工作辦公室的形式,以此來徹底改變相關部門各自為政、協調機制不通暢、重復性監管太多、監管執法力度偏弱的局面。

(三)建立沈陽市藥品安全監管執行機制

1完善沈陽市藥品價格管制體系

針對保健和藥品價格虛高問題,沈陽市政府已決心下大力氣予以解決。推進藥品價格管制改革,以求從根本上解決藥品價格虛高問題。沈陽市政府完善價格監管機制,制定沈陽市藥品價格管理規定,作為藥品安全法的配套專門法,并規定嚴格的行政程序,其次是實現藥品定價與藥品質量監管的一體化管理,可將價格部門保健、藥品定價職能并入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成立價格專家委員會參與價格談判、調研并報告藥價的合理性,并建立由企業代表、消費者代表、專業性消費者協會代表等共同參與的價格聽政制度形成相互制衡的約束機制和信息溝通機制,由此提高藥品信息收集能力和價格執法能力。

2突破沈陽市藥品召回制度障礙

我國在藥品領域引入了召回制度,主要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和“召回管理規定”及“藥品召回管理辦法”中,由于這項制度是召回已進入流通領域的、藥品,故而可以說是防止缺陷、藥品對公眾造成損害的最后一道防線。也正因為如此,我國很重視召回制度的建設,目前正在對已有、藥品召回管理辦進行進一步的修訂。通過相關的產召回的法律法規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我國雖然引入召回制度,但相關的法律卻并不是很完善,規定也很粗放,在召回的操作過程中有些環節上基本就沒有規定,這些原因都影響了召回制度對、藥品安全的監管作用。沈陽市可以通過地方立法,解決召回制度的細節問題。

3加強沈陽市藥品安全監管教育體系

首先,可以以大中小學校為平臺,深入開展安全教育進校園以及培訓工作。作為最強有力的信息傳遞方式——安全教育在提升安全水平中起著重要的作用。目前對沈陽市來說,截止到2011年底,全市共有各級各類學校700余所,在校生達144萬余人,小學358所,中學220所,高中79所。19所普通本科院校,12所高職(???院校,10所獨立學院(三本),外加2所分校辦學點。

其次,還有三個方面可以完善藥品安全教育,一是舉辦安全工作領導干部專題培訓,提升各級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二是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強化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三是加強對安全執法人員的培訓教育,時期牢固樹立依法執政、文明執法觀念。

參考文獻:

[1]陳宏威,于海峰遼寧安全監管體系構建的研究[J]遼寧經濟干部管理學院學報,2007,4:28-31

[2]唐云華,羅云波安全監管體系的框架研究[J]科學,2009,7:57-58

[3]譚利鋒安全監管體系探討[J]上海預防醫學雜志,2011,23(10)

[4]門玉峰我國現行安全監管體系的問題與對策研究[J]黑龍江對外經貿,2010,7:5-7

[5]梁燕君全球慎待安全[J]廣西質量監督導報,2005,7:67-68

作者:王旭

第三篇:藥品不良反應與安全用藥

【摘要】合理用藥始終與合理治療伴行,是一個既古老又新穎的課題,也是藥學工作者永恒的 話題。藥學工作的宗旨是以服務患者為中心、臨床藥學為基礎,促進臨床科學用藥,其核心是保障臨床治療中的安全用藥。目前公認的合理用藥的基本要素:以當代藥物和疾病的系統知識和理論為基礎,安全、有效、經濟及適當的使用藥物。結合文獻,淺談一下臨床常見的藥品不良反應與安全用藥問題。

【關鍵詞】不良反應 合理用藥

隨著社會的發展,如何安全、有效、合理的用藥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臨床上對藥品的要求不僅僅局限于對疾病的治療作用,同時也要求在治療疾病的同時,所使用的藥品應當盡可能少地出現ADR。

1 藥品使用現狀

1.1 抗生素濫用現象普遍:如今醫療糾紛頻發、醫源性或藥源性事件居高不下、醫療以及用藥成本過高等,已成為多數國家、地區面臨的問題,我國在這些方面也有許多相似之處。藥物不良反應已成為危及人類健康的主要殺手,而抗生素的濫用現象在我國臨床中已非常普遍。有資料表明,我國三級醫院住院患者抗生素使用率約為70%,二級醫院為80%,一級醫院為90%[1]??股氐臑E用,不僅使藥物使用率過高、導致醫藥費用的急劇上漲,同時也給臨床治療上帶來了嚴重的后果。不重視病原學檢查,盲目的大劑量使用廣譜抗生素,或幾種抗菌藥同時應用,致使大量耐藥菌產生,使難治性感染越來越多,醫療費用也越來越高。臨床上很多嚴重感染者死亡,多是因為耐藥感染使用抗生素無效引起的。ADR以抗生素位居首位。

1.2 過多使用新藥、貴藥,對藥理作用了解不夠:目前臨床上存在片面用藥“洋、新、貴”的現象,對新藥的藥理作用、使用方法、不良反應等未能充分了解,使用不當則能引起不良反應。

1.3 相關法律法規實行力度不夠:2004年3月15日,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衛生部制定了《藥品不良反應報和監測管理辦法》,用于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工作,但由于逐級上報所需時間較長,不能及時反饋等原因,很多藥物不良反應多是在引起較嚴重后果時才被重視。由此看出,合理用藥不僅僅是醫學問題,也不僅僅是臨床醫師需要注意的問題。要真正做到合理用藥,醫生、患者、藥師、藥品管理部門需要互相協作才能得以實現。

2 導致藥品不良反應的因素

2.1 藥品因素(1)藥物本身的作用:如果一種藥有兩種以上作用時,其中一種作用可能成為副作用。(2)不良藥理作用:有些藥物本身對人體某些組織器官有傷害。(3)藥物的質量:生產過程中混入雜質或保管不當使藥物污染,均可引起藥物的不良反應。(4)藥物的劑量:用藥量過大,可發生中毒反應,甚至死亡。(5)劑型的影響:同一藥物的劑型不同,其在體內的吸收也不同,即生物利用度不同,如不掌握劑量也會引起不良反應。

2.2 患者自身的原因 (1)性別:藥物性皮炎男性比女性多,粒細胞減少癥則女性比男性多。(2)年齡:老年人、兒童對藥物反應與成年人不同,因老年人和兒童對藥物的代謝、排泄較慢,易發生不良反應;嬰幼兒的機體尚未成熟,對某些藥較敏感也易發生不良反應。(3)個體差異:不同人種對同一藥物的敏感性不同,而同一人種的不同個體對同一藥物的反應也不同。(4)疾病因素:肝、腎功能減退時,可增強和延長藥物作用,易引起不良反應。

2.3其他因素 (1)不合理用藥:誤用、濫用、處方配伍不當等,均可發生不良反應。(2)長期用藥:極易發生不良反應,甚至發生蓄積作用而中毒。(3)合并用藥:兩種以上藥物合用,不良反應的發生率為3.5%,6種以上藥物合用,不良反應發生率為10%,15種以上藥物合用,不良反應發生率為80%[2]。(4)減藥或停藥:減藥或停藥也可引起不良反應。例如治療嚴重皮疹,當停用糖皮質激素或減藥過速時,會產生反跳現象。

3 不良反應如何判斷

3.1從時間判斷:用藥后數秒至數小時發生的不良反應:常見的有過敏性休克,在接受藥物后突然發生。固定型藥疹、蕁麻疹等過敏性反應,多發生在用藥后數分鐘至12小時內;用藥后1至2周發生的不良反應:血清病樣反應多在首次用藥后10天左右發生。大皰性表皮松解萎縮型藥疹在用藥后幾小時至28天內發病;停藥后短時間內發生的不良反應:如長期使用心得安、可樂定降血壓,停藥后可出現反跳性高血壓,連續使用抗凝劑突然停藥后,可出現反跳性高凝狀態伴血栓形成等;停藥后較長時間發生的不良反應:如保泰松、氯霉素所致再生障礙性貧血可能在停藥后較長一段時間才發生,白消安引起的肺部病變常在病人用藥后1年以上出現,停藥后仍可繼續發生。

3.2從癥狀判斷:一般而言,藥物出現不良反應,其表現不同于原有疾病的癥狀。如藥物過敏性休克、藥物性皮疹,表現與原發疾病的表現可能完全不同。心得安治療高血壓,在癥狀控制后停藥而發生反跳性高血壓,雙氫克尿噻在利尿過程中又出現水腫或使水腫加重,此種現象務必引起高度重視和警惕.

4 合理用藥,減少藥品的不良反應發生

藥品的不良反應是不可避免的。在我們的工作中應盡量做到以下幾點,以減少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1)不能輕信藥品廣告;(2)不要盲目迷信新藥、貴藥、進口藥;3)嚴格按照規定的用法、用量服用藥物;(4)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用藥后如出現異常的感覺或癥狀,應停藥就診,由臨床醫生診斷治療。

隨著人們對健康和生活質量問題的日益關注,藥品不良反應的危害已經越來越引起全社會的重視。國家正在建立、健全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盡量避免和減少藥品不良反應給人們造成的各種危害。

參考文獻

[1]曾化松,王艷琳.抗生素濫用的現狀及應對策略[J].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12,29(5):341-343.

[2] 謝小菊.246例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回顧性分析[J].安徽醫藥,2011,15(12):1633-1635.

作者:吳新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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