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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干部績效考核辦法

2023-06-27

第一篇:xx鎮干部績效考核辦法

XX鎮機關干部績效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干部思想作風建設,調動廣大機關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增強工作責任感,提高辦事效能,推進全鎮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鎮黨委、政府按照“績效掛鉤,綜合評價”的原則,研究制定了本機關干部績效考核辦法。

一、考核原則

堅持民主、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采用分類、綜合考核辦法,以干部履行崗位職責為基礎,突出工作實績,著重考核業務工作(含工作紀律、部門工作)、中心工作和應急工作,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

二、考核對象

鎮機關全體干部。

三、考核辦法

機關干部績效考核分業務工作考核、中心工作考核、應急工作考核三大塊。以100分為基數,其中業務工作60分(工作紀律30分,部門工作30分),中心工作30分,應急工作10分,實行積分制。一月一考核,績效工資一季度一發放(應急工作績效工資年底集中發放)。

績效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

干部實得績效工資=標準績效工資×干部總得分÷100。

四、考核計分

(一)業務工作考核(60分)

1、工作紀律(30分):

工作紀律積分有上班考勤、參加會議及學習、值班考勤三部分組成,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嚴格執行上班簽到和請銷假制度。黨政辦公室負責做好簽到和請銷假情況的統計工作。上班按時出勤一次計0.5分。經主管領導批準的公差按出勤計分。

(2)自覺參加各種會議、學習活動。按時參加周五下午學習例會一次計1分,其他全體機關干部會議一次計1分。

(3)做好晚上值班。每值一次班計2分。

以上三項出勤計分上限30分,月底合計出勤總分,出現以下情形將直接從出勤總分扣除:

(1)上班簽到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曠工一天扣5分。當月曠工累計2天(含2天)以上的取消當月工作紀律考核分值。一季度累計曠工3天(含3天)以上的取消該季度工作紀律考核分值。

(2)參加會議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無故不參加者一次扣2分。

(3)晚上值班無故缺崗一次扣2分。

(4)嚴格遵守機關管理制度,上班時間嚴禁上網聊天、玩游戲,如經發現,每人每次扣5分。實行工作查崗制,工作人員下村、開會、外出辦事必須向部門負責人說明,抽查時部門負責人不能說明情況的,按早退一次扣1分。

2、部門工作(30分)

(1)每周五報送本周工作小結及下周工作計劃,按時報送一

次計2分,缺報一次扣2分。

(2)每月28日報送本月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按時報送一次計3分,缺報一次扣3分。

(3)每月按要求保證質量報送2篇信息,報送一篇計2分;被上級業務部門、新聞媒體采用一篇加2分,最高累計加4分,缺報一次扣2分。

(4)根據全年工作目標分解,量化每月工作完成進度。按時完成進度的計15分。

該項工作考核站辦所,考核分值即為該站辦所人員的部門工作考核分值,積分上限為30分。

(二)中心工作考核(共30分)

1、按時完成黨委政府安排的各項中心工作的,每項積5分。完不成的每項扣5分。

該項考核積分上限為30分。

(三)應急工作考核(10分)

機關干部要積極參與各種集體活動,一切行動聽指揮。參加一次集體活動計2分。如無特殊原因不參與一次扣4分,在集體活動中表現不積極,不聽指揮,扣2分。有意給集體活動制造麻煩,造成惡劣影響的取消全年應急工作考核分值。

該項考核積分上限為30分。

五、獎懲考核

(一)加分標準

1、個人受省委、省政府(含國家部委)表彰的按項加6分;

受XX市委、市政府(含省級部門)表彰的按項加4分;受XX市級(含XX市級部門)表彰的按項加2分,受鎮政府表彰的按項加1分。

表彰以批準單位的文件、獎狀、獎牌、證書、表彰通報為準。同項內容按最高級別加分一次,不得重復加分。

2、部門業績在全市排名第一的加10分,排第

二、第三名的加5分。

3、對XX鎮整體工作有創新性的意見并被采納的,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按每項1—3分的標準加分。

4、被認定重要業績的部門加5分,重大業績加10分,特別重大業績加15分。

5、其他經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認定同意加分的酌情加分。

(二)扣分標準

1、工作作風及工作態度較差,受群眾投訴,經查情況屬實的,每次扣5分。

2、受鎮(含XX市級各部門)通報批評的,按次扣5分;受XX市級(含XX市級各部門)通報批評的,取消本月績效工資;受XX市級以上通報批評的取消本季度績效工資。

3、部門業績在全市排后三名的扣5分。

4、個人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到黨政紀處分,按影響期取消績效工資。

六、考核職責

上班、值班考勤:黨政辦負責;

會議、學習考勤:督查考核辦負責;

在崗情況:督查考核辦負責;

部門工作:督查考核辦負責;

中心工作:督查考核辦負責

應急工作:督查考核辦負責;

獎懲:督查考核辦負責。

七、相關說明

1、本辦法中各項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辦法,均保留至小數點后1位。

2、考核計分流程:合計業務工作積分和中心工作積分得出合計積分,根據獎懲考核標準對合計積分進行加分或扣分,最后得出個人當月績效考核分值,上限為90分。

3、因為工作性質決定不能參加考核的人員,績效工資按全體參與考核人員平均標準發放。

八、本實施細則為暫行辦法,如需修改,由黨委研究后進行修訂。

九、本實施細則由督查考核辦負責解釋。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第二篇:XX鎮干部職工工作績效考核獎懲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職工思想作風建設,調動鎮機關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機關行政辦事效能,推進全鎮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對鎮機關干部職工實行工作績效考核管理。具體辦法如下:

一、干部職工的工作績效與年終考核和年終目標獎相掛鉤,其中:年終考核根據干部職工個人平時的工作表現和年終全體干部職工民主測評而定;年終目標獎基數根據全鎮財政狀況和獲獎情況,由黨政班子集體會議研究決定。

二、實行工作責任制臺賬式管理制度,主要以平日動態考核為主,對每次安排的工作,均提出具體完成時限和質量要求,建立干部完成情況管理臺賬,由鎮黨政辦公室實行動態考核記分,對工作每缺少一項未按時完成、未按質量要求完成或工作拖后腿受到領導批評的均記錄在案,且每次給予200元的處罰。所負責的工作被上級點名通報、影響年終評比排位且被扣年終總分者,每扣0.1分另處罰具體責任人100元。

三、凡不服從鎮黨委、政府工作安排的干部職工,由鎮黨政主要領導或鎮紀委進行誡勉談話,每一次處罰100元,累計2次誡勉談話者的考核作基本稱職(或不合格)處理。

四、對鎮黨委政府安排部署和上級明確交辦的工作任務傳達、落實不到位的,視為政令不暢,對分管領導、具體責

任人實行問責處理,給予通報批評且每次處罰100元,并視情節嚴重予以誡勉談話,并報縣委組織部、縣紀委備案。因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導致發生災害事故、突發事件或群體越級上訪的,對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追究黨紀政紀責任和各200元的處罰。

五、對鎮領導交辦的工作,無特殊理由,要按時辦理好。對有其他客觀情況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必須書面報請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同意后,重新調整完成時限或安排其他同志完成。對既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又不及時向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匯報的,每次處罰200元。有正當理由,需在領導交辦時向領導說明,經領導同意后作出調整,臨時交辦的工作包括:①書記、鎮長向所有干部、職工交辦的工作;②分管領導向協管人員或業務人員交辦的工作;③職能組長向組員交辦的工作;④班子會議決定的事項。

六、鎮黨委、政府領導或上級領導、縣部門安排布置的任務不按要求完成的(包括上報各種材料、信息、數據表格等),每次處罰100元。工作不盡責引起鎮村干部或直接工作對象群體上訪的,每次處罰200元。上級檢查準備不足造成主管部門或縣委、縣政府領導對鎮黨委、政府單項工作產生不良印象的,每次處罰相關責任人各100元。

七、必須堅持《XX鎮干部職工出勤和住宿管理制度》,出勤和住宿管理按該制度兌現。

八、干部職工上班時間無具體工作任務時,必須留在鎮機關, 同時保持通訊暢通,且不能關機或不接電話。去向不

明受到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點名批評的,每次處罰50元。對有事外出不打招呼或電話不通影響工作的,每次處罰100元。

九、聯村干部職工應積極做聯村各項工作,實行聯村責任追究制。

1、計生工作:計生、行政包村干部無特殊情況不按時參加鎮村例會,每次各處罰50元。半年、年終或平時抽查中被省、市、縣查出有人口出生錯、漏、瞞報的,對該村計生和行政包村干部每次各罰200元、100元。年終評估排位為進村的,分別對計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各獎300元、200元;為合格村的,對計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不獎不罰;為不合格村的,分別對計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各罰300元、200元。連續兩年為不合格村,對計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各罰500元、400元。

2、綜治維穩工作:年終評估排位為進村的,分別對計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各獎200元、300元;為合格村的,對計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不獎不罰;為不合格村的,分別對計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各罰200元、300元。連續兩年為不合格村,對計生包村和行政包村干部各罰400元、500元。

3、安全生產工作:未及時協助相關部門消除隱患,凡發生一起安全生產事故,對計生及行政聯村干部分別罰100元、200元。

4、農合及農保工作:實行風險押金制,計生和行政包村干部各交風險押金300元,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的村,押金退還,未完成任務的村,押金抵作罰款。

十、全體干部職工都應承擔首問責任,若對群眾的來訪

和辦理事務是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推諉,不是自己范圍內的事不履行首問責任,造成群眾不滿意上訪的,每次處罰200元。

十一、上班時間不能玩游戲、打牌、看電影、網上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事,發現第一次處罰200元;第二次處罰500元并在考核中確定為基本稱職(或不合格),并報縣紀檢監察和組織人事部門備案。上班日中午非特殊情況嚴禁飲酒,中午一次罰款50元。酗酒鬧事者,罰500元。

十二、全體干部職工要按照職責分工,以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做好分管的業務工作,積極爭先創優,年終單項工作被縣直部門、縣四大家、市、省及國家評為先進者,分別獎分管領導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及500元。單項工作被縣委、縣政府或主管部門黃牌或警示的,扣分管領導和具體業務人員各400分。干部職工個人獲部門、縣、市、省、國家表彰的,分別給予50元、100元、200元、300元、400元的獎勵。

十三、鼓勵鎮政府干部、職工報送信息正面宣傳XX。辦公室每月完成信息上報4條,缺一條罰10元。同時為提高干部、職工參與撰寫投稿的積極性,鎮財政對刊載在縣以上刊物及網站的對我鎮各項工作的正面報道進行獎勵,以原件作為依據,具體獎勵標準:國家級刊物獎300元/條,省級刊物獎200元/條,市級刊物獎100元/條,縣級刊物50元/條,縣級網站10元/條。

十四、其他工作的獎懲考核辦法按鎮黨政領導會議紀要

辦理。

十五、上述獎罰有重疊時就高不就低,若出現被市、縣“一票否決”結果時,相應對相關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

十六、平時由黨政辦將每名干部職工當月考核處罰的情況在公示欄內予以通報。并在次月福利待遇中兌現獎罰??己霜劻P在結果確定后下月兌現。

十七、本辦法由XX鎮黨委、政府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鎮黨政聯席會議另行議決。

十八、本辦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三篇:理川鎮村級干部績效考核辦法

(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村級管理,扎扎實實推進新農村建設,調動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加快“五好黨支部”建設步伐,加速構建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新格局,鎮黨委、政府按照“強化責任,績效掛鉤,兌現獎懲,動態管理”的原則,研究制定理川鎮村干部績效考核獎懲辦法。

一、村干部績效考核獎懲資金的來源

提取鎮核定到各村的辦公經費的百分之二十作為獎勵資金,政府籌集一部分。

二、村干部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績效工資考核采取先按村級工作分項獎懲考核評分,確定一類、二類、三類村檔次,各村再確定到村干部的績效工資。

三、村干部績效考核評分內容

1、村基層組織建設和勤政廉政建設(20分) (1)加強村級班子建設,班子團結、戰斗力強、想干事、能干事、會干事、能干成事。如出現鬧不團結、軟、懶、散、無所事事的扣5分。

(2)本年度內至少培養35歲以下的后備干部或入黨積極分子1名,沒有扣1分。

(3)干部不廉潔從政并立案查處,每出現1人次扣1分。

(4)健全村級年度工作規劃和各項管理制度,沒有的扣1分。 (5)每季度組織黨員集中學習一次且要有記錄,每年召開兩次組織生活會,記錄交組織組備案,每年度開展一次勤廉雙述活動和一次村官雙諾雙評活動,未按規定執行差一次扣2分,扣完5分為止。

(6)不按要求報送各類材料和報表每次扣1分。 (7)參加鎮級會議遲到每人次扣1分,不經請假缺席每人次扣2分。

(8)積極開展“三級聯創”,凡無規劃、無活動、無材料的扣2分,未評為五好黨支部的扣1分。

以上八項考核內容扣完20分為止。此項工作由鎮組織、紀檢、辦公室考核。

2、農業經濟發展(20分)

(1)農業特色產業開發,縣級、鎮級示范點建設按要求完成,每少一項扣一分,此項工作由鎮農業領導小組考核。

(2)水利防汛5分。防汛抗災組織得力且卓有成效地開展水利建設、無跨提潰壩現象發生的得5分,此項工作由鎮農業領導小組考核。

(3)村防火及植樹造林5分。轄區范圍內生態保護和生態建設良好。全年無山火,如發生一宗森林火災(15畝以上)此項不得分,村每發生一起火災扣一分;生態保護、森林管護好,全年未出現群眾性盜砍濫伐林木的、全年未發生重大盜砍濫伐林木刑事案件,每個村每年都要有計劃完成兩個綠化及荒山、荒坡、新修水泥路的高標準、高質量的綠化;本項由鎮林業站負責考核。

(4)動物防疫及生豬生產5分。防疫達到規定密度的計2分;因防控不力,出現重大動物疫病的,視其程度扣分,扣完為止,建設各類特色養殖的2分。此項工作由鎮畜牧站考核。

(5)產業發展5分。標準化養殖小區實現了人畜分離的得2分,特色種植、特色養殖、特色加工業形成規模的得3分,有項目但發展的不夠酌情扣分,無項目不得分。此項工作由鎮農業領導小組考核。

3、新農村建設(20分)

(1)環境治理未得到明顯改善、并未堅持長久的每檢查一次扣2分。試點村內的衛生、村級公路管護不到位的扣5分。

(2)試點村改墻改廁要達到整齊劃一的標準;已經建完的試點村如達不到提檔升級的扣5分,并不再發展新的試點。

(3)村民能夠自發的綠化、栽花種草美化環境;并通過一事一議的辦法解決村道所需的建設資金。有此項的得5分,沒有此項的不得分.。

(4)堅決禁止柴草垛進村,要達到新的柴草垛不進村,舊的差草垛還要搬遷出村,否則扣5分;

(5)村級組織保障機制運行不規范、影響新農村建設的扣2分。

(6)各村未成立理事會或未充分發揮作用的扣2分,沒有取得成效的扣1分

(7)當年村級道路、水利、試點村等硬件設施建設進展不利的扣5分。 (8)主導產業不明確,經營效益不明顯,專業村建設未達到標準的扣2分。

(9)人均純收入未達到鎮提出的增幅目標扣2分。 (10)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和村級衛生室建設、黨風廉政教室建設未達到要求的各扣1分

此項工作由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考核。

4、社會治安綜合治理(20分)

認真做好各種社會矛盾糾紛的調解和預警預報工作。轄區范圍內社會穩定和諧各村要按季度逐月進行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和分析,對重大不穩定因素要確定包保人。

安全生產方面(5分)。不突破安全生產零控制指標。如發生1宗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此項不得分,該項由鎮綜治辦負責考核。

群體性事件方面(5分)。不發生參與人數50人(含圍觀人數)以上的重大群體性事件。

群眾上訪方面。10分,引導村民遵守《信訪條例》,按法定程序反映問題。凡是發生以下情況的

一、到縣上訪。到縣個訪1次扣2分,群訪1次扣4分,集體訪1次扣10分,扣完為止。

二、到省、市上訪。到省市個訪1次扣5分,群訪1次扣10分,扣完為止。

三、凡發生1次進京上訪或到省市集體訪的村,采取一票否決的辦法,年末不評優。此項工作由鎮綜治辦考核。

此項考核采取一票否決的辦法,發生群體性事件或越級訪的取消一類村的評選資格。

5、村級財務管理等幾項重點工作(20分 (—)財務管理4分

(1)未真正實行“村財鎮代管”的扣3分。 (2)違反“村財鎮代管”制度的,每通報一項扣1分,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3)每年至少有半年和年終兩次財務公開,缺一次扣0.5分。

(4)違反農民負擔管理政策,出現一起扣1分,扣完2分為止。此項工作由鎮經管站、財政所考核。

(二)征兵工作及新型合作醫療保險4分

(1)要求各村必須按鎮委下達的征兵任務完成任務,每差一個百分點扣0.5分,扣完2分為止;此項工作由鎮征兵領導小組考核。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收繳完成鎮下達任務的計2分,差,扣完2分為止。積極發動群眾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完成鎮下達合作醫療入保指標的得2分,未完成指標的此項不得分,每超一個百分點加0.5分,本項由鎮合作醫療辦負責考核。

(三)計劃生育4分

(1)以縣計生局年度考核的基層基礎工作為具體事項,由計生辦按5分考核到項到村。

(2)“三查”服務不落實,出現一例大月份引產扣2分。

(3)出現一票否決的扣3分。此項工作由鎮計生辦考核。

(四)社會救濟資金按時足額發放。4分

各種社會救濟資金必須足額按時發放,并公示,每發現一次扣4分. 其它中心工作

其它中心工作考核評分以鎮委、鎮政府研究安排為準,一并納入全年績效考核評分體系。

(五)獎勵加分

(1)新農村建設村級投入超過20萬元的,每10萬元獎0.5分,3分為限;

(2)村級工作受到上級表彰的,省級以上的5分,市級3分,縣級2分,鎮級(含縣科局)1分;

(3)引進無償資金1—3萬元加1分,3—5萬元加2分,5萬元以上的加3分;

(4)為市、縣提供現場和代表鎮接受市級及以上驗收的,每次獎5分;

(5)其它中心工作超額完成任務的加分,以鎮委、鎮政府安排工作時意見為準。

以上五項工作由黨委會考核。

四、考核方法

成立村“兩委”班子、村干部年度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副組長由分管農業副書記擔任,成員由組織、紀檢、黨政辦、財政所、經管站、林業站、計生辦、畜牧站、農技站、民政辦、綜治辦等部門人員組成??荚u結果經分管領導簽字,經黨委會審定后,在下一年度元月之初公布并兌現??己私Y果分為一類村、二類村、三類村。

五、結果運用

1、與村干部的績效補貼掛鉤。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評為一類村檔次的,可領取足額的當年的工資,另由鎮黨委、政府加獎當年績效補貼總額的60%;評為二類村檔次的,可領取足額的當年足額工資,另由鎮黨委、政府加獎當年績效補貼總額的40%;評為三類村檔次的,領取當年工資的80%,并取消當年績效補貼。

2、與村干部的評優評先掛鉤。年度績效考核等次評為稱職等次以上的方可評先評優;年度績效考核評為優秀等次的在各項評先評優中優先考慮;年度績效考核評為基本稱職等次以下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3、與村干部的選拔任用掛鉤。年度績效考核評為一類村檔次的,作為選拔任用村干部的必要條件之一。

4、與村干部的罷免調整掛鉤。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連續兩年被評為三類村的村干部,應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時進行調整。

六、本辦法由理川鎮考評組負責解釋。

第四篇:XX鎮村干部績效考核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明確工作任務,強化工作職責,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建立健全科學的村干部管理考核評價機制,最大限度地調動和發揮村干部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努力形成創先爭優的良好態勢,特制定XX鎮關于對村干部工作績效考核的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的村干部,指由財政發放工資的行政村“兩委”干部。

第二條 考核??己瞬扇“俜种?,對村“兩委”干部進行量化考核??冃Э己擞晒ぷ鲗嵖兛己?80%)和民主測評情況得分(20%)組成。

一、工作實績考核(80分):

(一)黨建工作(20分)

1、“兩委”班子團結協調,戰斗堡壘作用強(3分)。鬧無原則糾紛,影響村集體正常開展工作的扣3分。

2、遵守黨風政紀,無違法違紀現象(3分)。出現一例黨員干部違紀違法現象的扣1分,直止扣完。

3、堅持黨內生活制度,黨內活動正常,按規定組織召開各類會議并有記錄(2分)。各類活動、會議無記錄的扣1分;未按要求開展活動及召開會議的扣2分。

4、認真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工作 (8分)。班子學習計劃、個人學習計劃、研討材料、各種記錄等,按照縣組織部給的資料目錄,少一項扣1分,扣完為止。

5、遠程教育按要求開展,配發的各類電教設備保存完好,并發揮作用(2分)。未按要求收看并記錄的扣1分,未發揮作用的扣2分。

6、黨員發展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并做到規范化(2分)。出現一例黨員發展不規范的扣1分;未及時培養入黨積極分子的扣1分;出現三年未發展現象的扣2分。

(二)經濟發展工作(15分)

1、制定了符合村情的任期規劃和工作計劃,并向黨員群眾公開作出承諾(2分)。

2、工作計劃圓滿完成(3分)。

3、推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新增農

業項目1個,(2分)。

4、加大土地流轉力度,建立合作社(3分)。

5、大力推進新農村建設,村容整潔、環境優美(2分)。

6、新增規模企業1個(3分)。。

(三)精神文明建設工作(10分)

1、信訪維穩工作。未發生群體性事件、造成不良影響的(2分)。

2、治安穩定。村內糾紛調解及時,有臺賬、有記錄、有調解書(2分)。

3、文體活動設施配備齊全、維護到位(1分),積極組織群眾開展文化體育活動(1分)。

4、認真做好反邪教和宗教事務工作(2分)。

5、及時果斷處理各種突發案件(2分);對突發事件處理不及時、不到位,造成影響的,扣0—2分。

(四) 扶貧工作(20分)

1、精準識別情況(5分)貧困戶精準識別與鎮數據庫一致,查出一例不符合貧困對象條件扣1分,扣完為止。

2、有“一表一檔一卡二單三冊五薄”,臺賬規范,記7分,應填內容無填寫的少一項扣1分,扣完為止。

3、有幫扶計劃及措施,完成脫貧任務,記5分。經檢查發現一戶未脫貧扣1分,扣完為止。

4、有駐村第一書記及幫扶單位扶貧工作日志、記錄規范的記3分。

(五)村級事務方面(15分)

1、村級活動場所干凈整潔(2分)。

2、帶領黨員群眾抓好農業生產和農田基礎設施建設(2分)。

3、安全生產穩定(2分)。

4、黨務、村務、財務公開真實、全面、規范(4分)。鎮自行組織檢查發現問題的扣0.5分,未按時張貼的扣1分;經區檢查發現問題的扣0—3分。

5、帶頭執行坐班制度,每周至少坐班5天,帶頭推行為民服務全程代理、上門服務、馬上就辦等便民舉措,記錄民情日記和工作日志(3分)。

6、經濟發展環境好,沒有強行阻工、摻工現象(2分)。

二、民主測評(20分):

廣大干部群眾年終對村干部履行職責、履行職責、服務態度、辦事效率、廉潔自律四個方面進行測評。測評總分的20%記入村干部績效考核。

第三條 考核辦法 每年底考核一次,由鎮黨委牽頭,有關領導帶隊,抽調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考核組,深入各村通過采取聽匯報、實地查看、民主測評、民意調查等形式,對照考核內容逐項逐條進行量化打分,全面準確地了解和掌握村干部一年來的工作實績,并拿出考核意見,研究決定。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五個等次。綜合得分90(含90分)分以上為優秀,90分以下-80分(含80分)為良好,80分以下—70分為稱職(含70分),70分以下—60分為基本稱職(含60分),60分以下為不稱職。

第四條 考核結果與村干部的績效工資掛鉤

考核結果與村干部的報酬、獎懲、任用掛鉤,做到有獎有罰、獎勤罰懶、獎優罰劣。村干部被評為優秀的,績效報酬按100%發放;被評為良好的,績效報酬按80%發放;其它的按60%發放。

中共XX鎮委員會

XX鎮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

第五篇:鎮機關干部績效考核辦法Word 文檔

演陂鎮機關干部工作績效考核獎懲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思想作風建設,調動鎮機關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機關行政辦事效能,推進全鎮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對鎮機關干部職工實行工作目標考核管理。具體辦法如下:

一、干部職工的工作績效與年終考核和年終目標獎相掛鉤,其中:年終考核根據干部職工個人平時的工作表現和年終全體干部職工測評打分而定;年終目標獎基數根據全鎮財政狀況和獲獎情況,由黨政班子集體會議研究決定。

二、對每位干部的工作實行積分量化考核,總分100分,凡年終綜合評分在60分以下的為不稱職(不合格),60分(含60分)~70分的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70分(含70分)~90分的為稱職,90分以上的方能有評優資格。

三、實行工作責任制臺賬式管理制度,主要以平日動態考核為主,對每次安排的工作,均提出具體完成時限和質量要求,建立干部完成情況管理臺賬,由鎮黨委組織員實行動態考核記分,每個星期五由黨政班子各位領導和黨政辦將干部職工的考核記錄交到鎮黨委組織員處匯總,對工作每缺少一項未按時完成、未按質量要求完成或工作拖后腿受到領導批評的均記錄在案,給予扣減相應的分值。每月初由黨政辦將每名干部的得失分情況在公示欄內予以通報。

四、凡不服從鎮黨委、政府工作安排的干部,由鎮黨政主要領導或鎮紀委進行誡勉談話,每談話一次扣3分,談話后仍無明顯改變的作待崗處理。

五、遇突發事件處置或大型接待活動需要調度人員時,按鎮領導或黨政辦通知調度人數核實,非特殊情況每少到位1次扣2分,干部無故不服從統一調度達到2次的,進行誡

1 勉談話。

六、對鎮黨委政府安排部署和上級明確交辦的工作任務傳達、落實不到位的,視為政令不暢,對分管負責人、具體責任人實行問責處理,給予通報批評或進行誡勉談話。每被通報批評或進行誡勉談話一次扣3分,并視情節嚴重予以待崗處理,并報縣委組織部、縣紀委備案。因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導致發生災害事故、突發事件或群體越級上訪的,對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七、對鎮領導交辦的工作,無特殊理由,要按時辦理好。對有其他客觀情況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必須書面報請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同意后,重新調整完成時限或安排其他同志完成。對既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又不及時向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匯報的,每次扣5分。有正當理由,需在領導交辦時向領導說明,經領導同意后作出調整,臨時交辦的工作包括:①書記、鎮長向所有干部、職工交辦的工作;②分管領導向協管人員或業務人員交辦的工作;③職能組長向組員交辦的工作;④班子會議決定的事項。

八、鎮黨委、政府領導或上級領導、縣部門安排布置的任務不按要求完成的(包括上報各種材料、信息、數據表格等),每次扣2分。工作不盡責引起鎮村干部或直接工作對象有不良反響的,每次扣3分。上級檢查準備不足造成主管部門或縣委、縣政府領導對鎮黨委、政府單項工作產生不良印象的,每次扣5分。

九、必須堅持干部職工正??记谥贫?,中心工作或突擊工作期間每曠工一天扣2分,平時工作每曠工一天扣1分;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每累計遲到或早退4次視為曠工一天。因工作需要,經分管領導批準報黨政主要領導同意

2 后加班,每加班1天加0.1分(鎮統一安排的雙休日和節假日值班及夜班值班除外),同時給予安排適當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要給予發放一定的加班補助費。但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拖拉,其必須無條件加班,并不給予加分和補休或發放加班費。因其工作拖拉,不主動突擊加班將影響全鎮工作局面的,鎮黨委、政府安排人員突擊加班,參與突擊加班人員的加班補助費由造成工作拖拉的干部負責解決。

十、干部職工上班時間無具體工作任務時,必須留在鎮機關,且不能關機或不接電話。有事外出應事先向分管領導和黨政辦報告去向,并作外出登記,同時保持通訊暢通,去向不明受到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點名批評的,每次扣3分。對有事外出不打招呼或電話不通影響工作的,每次扣2分。

十一、全體干部職工要按照職責分工,以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做好分管的業務工作,積極爭先創優,年終單項工作在全縣考核中較上年每上升一個位次(以縣排名先后計算),分別給分管領導和具體業務人員加5分;每倒退一個位次,分別給分管領導和具體業務人員扣5分。單項工作位居全縣后三名的,分別扣分管領導和具體業務人員各6分。單項工作被縣委、縣政府或主管部門點名批評、通報批評的,扣分管領導和具體業務人員各6分;單項工作被縣委、縣政府或主管部門黃牌警告的,扣分管領導和具體業務人員各10分;單項工作被縣委、縣政府或主管部門一票否決的,扣分管領導和具體業務人員各20分。在爭先創優的同時,鼓勵干部職工大膽進行工作創新,若在創新、創特色方面獲得國家、省、市、縣表彰的,分別給予加20分、10分、6分、3分。

二、全體干部職工都應承擔首問責任,若對群眾的來訪和辦理事務是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推諉,不是自己范圍

3 內的事不履行首問責任,造成群眾不滿意的,每發現1起扣其相關責任人2分,若一年出現4次,年終考核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十三、因工作拖拉、失職、失誤或負責的工作形成落后局面,使黨委政府受到上級追究造成影響或損失的,如需要抽調干部職工加班完成的,加班人員加班費由工作拖拉人員負責解決,工作年度考核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以下等次;對違反鎮黨委、政府管理若干規定的,要在全體干部職工會議上作檢討。

十四、以每間辦公室為單位實行掛牌服務,在各辦公室門上掛牌公示該間辦公室工作人員姓名、職責、照片、聯系電話及去向,上班期間如下村、出差、開會、請假的,要相應變換去向內容,如經查實,所標注的去向內容不屬實的,出現一次每人扣年度考核分5分。

十五、上班時間不能玩游戲、打麻將等非工作行為,發現第一次扣5;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則年度考核中確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并報縣紀檢監察和組織人事部門備案,每發現一次均在全鎮范圍內通報批評。

十六、根據每位干部職工的年內出勤情況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年終評先評優的主要依據。

十七、本制度適用于演陂鎮機關全體干部職工,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201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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