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科研生產許可資料清單
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資料清單
1.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請書掃描件
2.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安全生產許可證正本和副本掃描件 3.采礦許可證副本掃描件(包括原、新采礦許可證) 4.安全生產責任制全文電子文檔 5.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清單電子文檔 6.操作規程目錄清單電子文檔
7.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文件掃描件(帶印章)
8.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掃描件(帶印章) 9.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掃描件(帶印章)
10.其他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證明掃描件(帶印章) 11.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帶印章) 12.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帶印章) 13.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設備的檢測檢驗報告掃描件(若無則由企業出具證明)(帶印章)
14.區縣(自治縣)安監局出具的預案備案證明掃描件(帶印章) 15.企業與礦山救援隊簽訂的救護協議掃描件(帶印章) 16.安全預評價報告電子文檔(含正文、附件圖紙) 17.開采設計電子文檔(含正文、附件圖紙)
18.安全現狀評價報告或驗收評價報告電子文檔(含正文、附件圖紙)和掃描件(含評價機構資質證明、評價報告首頁、評價結論)(帶印章) 19.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副本掃描件(若無則由企業出具證明)(帶印章)
20.外包單位采掘施工類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掃描件(若無則由企業出具證明)(帶印章)
第二篇:安全生產許可證申報資料目錄清單
1、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
2、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復印件);
3、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目錄清單;
4、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復印件);
5、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6、特種設備檢測、檢驗合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1)、特種設備壓力容器登記使用證、檢測報告(復印件);
(2)、壓力表檢定報告(復印件);
(3)、安全閥校驗報告(復印件)。
7、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8、具備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
9、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0、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第三篇: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資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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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受理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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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申請書(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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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礦許可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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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煤炭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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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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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原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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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或礦長)安全資格證資料的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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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近期工傷保險繳費憑據的復印件或工傷保險證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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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設立安全管理機構文件;
10、礦井安全標準化驗收達標文件(市級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驗收);
11、礦井四大件(主要通風機、主要提升絞車、主要排水泵、固定式空壓機)性能檢測合格資料的復印件;
12、設立礦山救護隊文件或與專業礦山救護隊簽訂協議的復印件;
13、礦井實測的井上下對照圖、采掘工程平面圖、通風系統圖、避災路線圖(二名煤監監察員簽核查意見并簽名及核查時間);
14、煤監分局現場核查表;
15、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文件(復印件);
16、礦井專項安全評價報告(川煤監【2007】15號規定:發生瓦斯、火災、水害和3人及以上重特大事故礦井,應提交礦井安全專項評價報告);
17、其他資料。
備注:提供復印件資料應簽與原件一致內容并蓋鮮章
第四篇: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資料清單
1、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請書。
2、煤礦延期申請報告(煤礦監管部門簽字同意)。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有效采礦許可證及礦長資格證復印件(提供原件備查)。
5、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文件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名單。
6、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提供安全工作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7、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8、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能部門、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目錄清單。(加蓋單位公章);
9、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清單(加蓋單位公章);
10、各工種操作規程目錄清單(加蓋單位公章);
11、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2、煤礦企業出具的從業人員依法進行了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試合格的證明。
13、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計劃從業人員培訓計劃(復印件);
14、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工傷保險單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5、煤礦企業依法出具設備檢測檢驗報告書(合格證)
16、煤礦企業依法出具儀器儀表檢測檢定報告或證書(加蓋使用單位公章)。
17、綜合防塵措施及測塵制度
18、職業危害防治措施。
19、瓦斯等級鑒定報告及批復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0、各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資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1、各煤層煤塵爆炸性鑒定資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2、符合實際的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23、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生產經營單位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標準編制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求要素齊全操作性強體系完善與相關預案銜接緊密。
24、具備資質的中介機構提供的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25、設立礦山救護隊的文件或與專業救護隊簽訂的救護協議(復印件);
26、井上下對照圖。
27、采掘工程平面圖。
28、通風系統圖。
29、井下避災路線圖。
第五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資料清單
資料清單
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資料清單
⒈建設項目安全許可申請文件、資料清單表(須經申請單位蓋章);
⒉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書(須經申請單位蓋章,另附電子文檔1份);
⒊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文件(復印件)。其中,現有企業擬建符合城市規劃要求且不新增加建設用地的建設項目,僅提交建設(規劃)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村莊集鎮規劃區使用土地建設的建設項目,僅提交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復印件,核對原件);
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核對原件); ⒌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報告;
⒍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以上材料一式2份,待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受理后,再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要求,提供前款有關申請文件、資料若干份。
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受理材料清單
⒈建設項目安全許可申請文件、資料清單表(須經申請單位蓋章);
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須經申請單位蓋章,另附電子文檔1份);
⒊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意見書(復印件,核對原件);
⒋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⒍新建項目的,需提供投資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批準或核準、備案文件;
⒎審查時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2份,待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受理后,再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要求,提供前款有關申請文件、資料若干份。
三、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受理材料清單
⒈建設項目安全許可申請文件、資料清單表(須經申請單位蓋章);
⒉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申請表(須經申請單位蓋章,另附電子文檔1份); ⒊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
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安全檢查報告;
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復印件,核對原件);
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資質證書(復印件,核對原件);
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
⒏建設項目質量監督手續;
⒐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認可表(須經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蓋章認可);
⒑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1.審查時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受理材料清單
⒈建設項目安全許可申請文件、資料清單表(須經申請單位蓋章);
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須經申請單位蓋章,另附電子文檔1份);
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復印件);
⒋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告知書(復印件);
⒌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
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
⒎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情況報告;
⒏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
⒐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它從業人員培訓證書(復印件);
⒑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⒒有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檢驗、檢測證明材料(包括消防驗收意見書,防雷合格證,特種設備、儀器儀表、安全附件檢驗報告(清單));
⒓審查時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2份,待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申請受理后,再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要求,提供前款有關申請文件、資料若干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