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delect id="ixm7d"></delect><bdo id="ixm7d"></bdo><rt id="ixm7d"></rt><bdo id="ixm7d"></bdo><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id="ixm7d"></r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

政協民主協商調研報告

2023-06-12

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下,越來越多的行業,開始通過報告的方式,用于記錄工作內容。怎么樣才能寫出優質的報告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政協民主協商調研報告》的相關內容,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第一篇:政協民主協商調研報告

關于開展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報告

發揮政協優勢 推進協商民主

十九大報告提出,要把協商民主貫穿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全過程,完善協商議政內容和形式,著力增進共識、促進團結。新形勢下,在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的濃厚氛圍中,認真總結基層政協工作經驗,深入探討如何切實提高協商民主實效,更好地發揮基層政協在協商民主主渠道中的作用,是一個值得認真思考的重大課題。

一、目前基層政協協商民主建設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近年來,各地基層政協在推進協商民主建設、健全協商制度和工作機制、發揮協商平臺作用等方面取得了不少可喜的成效。

以xx縣政協為例,近年來,縣政協在縣委的正確領導、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會各界的密切配合下,牢牢把握“團結、民主”兩大主題,緊緊圍繞全縣中心工作和發展大局,認真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在推進政協協商民主工作實踐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黨委、政府對協商民主的重視度在提升。隨著黨的建設的不斷加強,縣委、縣政府領導對協商民主工作的重視程度逐步提升。近年來,縣委經常聽取縣政協黨組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政協工作中的困難和難題,并把協商民主建設納入總體工作部署,先后下發了《關于支持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發揮作用的意

- 1

服務全縣發展作為履職出發點和落腳點,盡心盡力,主動作為,一些便民、利民、惠民項目得以實施推進。

3.政協協商民主的制度不斷完善。制度建設是協商民主持續有效開展的重要保障。近年來,縣委、政府不斷加強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建設,相繼出臺了《關于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實施辦法》《加強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政協也相繼建立和完善了《委員履職管理辦法》《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規定》《界別小組活動制度》等各項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為推進協商民主工作有序規范運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4.政協協商民主的成效不斷顯現。政協通過提案、視察調研報告、社情民意信息、民主評議、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等提出的意見、建議,越來越得到縣委、縣政府和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政協的很多意見建議均得到了采納落實,在實施中收到了良好成效。兩年來,先后遴選推薦31名委員擔任行政執法部門特約監督員和窗口服務單位行風監督員。組織12名(次)委員參與特崗教師 、衛計部門人員、公安消防員等招聘監督和相關部門組織的聽證會。組織70名(次)委員參與了對52個執法部門及窗口單位、23個服務行業依法辦事、服務質量等方面的民主評議活動,在促進行政效能提高、行業作風改善、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推進基層政協協商民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 3

職能發揮作用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等,這些制度、意見,雖然在規范黨委、政府與政協開展政治協商方面產生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在實際工作運作中往往會發生大的偏差,不同程度出現了“自覺與不自覺、主動與不主動、行與不行、落實與不落實”的問題,制度成了開展協商的“必要形式”。同時由于缺乏相應的約束機制,造成一些制度執行不到位,隨意性大。

4.協商的廣泛性還有待進一步拓寬。一是目前政協協商民主的范圍,通常都局限于政協常委及部分政協委員中,公民及社會各界人士參與的范圍十分有限;二是由于政協在鄉鎮和街道沒有基層組織和延伸機構,僅有部分基層委員參與政協組織的活動,鄉鎮、社區和街道協商民主工作薄弱,缺少有效的形式和載體;三是政協協商民主的形式主要是聽取情況通報、調研視察、提案撰寫、社情民意反映等層面上,協商的內容多數是部門工作,協商的形式有待于進一步擴展,協商的范圍有待進一步擴大,協商的層次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三、推進基層政協協商民主的幾點建議

黨的十九大強調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作用。為政協推進協商民主工作指明了方向,作為基層政協組織,在推進協商民主工作中,應注意把握好以下幾個重點。

1.優化協商格局。推進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要著力構建“黨委領導、政府支持、政協主動、各方配合”的協商格局。一

- 5

進各方面的團結合作。

3.提高協商能力。一要優化委員結構,把好委員的推薦關,根據社會階層結構的變化情況,吸收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參加政協組織,增強政協組織的包容性、代表性,提高委員隊伍的整體素質。二要加強委員自身建設,組織引導委員認真學習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學習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理論,掌握研究問題、分析問題的基本功,強化責任意識、大局觀念,不斷提高履職能力,切實發揮好政協委員的主觀能動性。

4.完善協商機制。當前,應重點健全民主協商的具體操作機制。要出臺與時俱進的相關制度,進一步明確協商的重點內容、主要形式和關鍵程序,明確各協商主體的權利和責任。特別是對協商議題的提出和確定、協商活動的安排進行、協商成果的報送、協商建議的處理及反饋這四個主要程序,都要逐一明確,讓協商工作有制可依、有規可循,切實促進協商民主工作規范化運行。

- 7 -

第二篇: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關鍵環節研究

摘要: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針對協商民主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論述,明確了政治協商的新方向。在新的歷史時期,要針對人們的思想觀念、利益格局的多元化趨勢反映在政治生活中的新矛盾、新特點,針對協商民主關鍵環節,不斷改善黨的執政方式,堅定地推進和完善協商民主政治建設。

關鍵詞:關鍵環節;協商;民主

黨的十八大報告首次提出“要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并強調“要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這些論述,對推動我國人民政協事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隨著我國民主政治進程的推進,協商民主最終將成為政協工作創新發展的主要方向。為更好發揮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我們需把握好協商民主的各個關鍵環節,著力提高協商質量。

一、對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科學認識

協商民主理論興起于西方20世紀80年代。協商民主作為一種制度形式,其實質是更廣泛地發揚社會主義民主,使人民群眾能更好的行使民主權利[1]。協商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基本理念,政治協商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協各界別擁有參與討論決策方案的權利,可以有效地影響決策,但并不具有決定政策的權力。通過這種協商,可以有效的把不同黨派、不同團體、不同信仰、不同民族等各方面人士的利益表述

和政治述求納入有效的政治參與。民主監督是參政黨對執政黨及其所領導的國家機關的監督,是人民政協及各黨派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基礎上,通過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的方式進行的政治監督。這種監督體現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優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對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科學內涵的準備把握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在我國政治活動中作用的體現,關鍵在于協商效果的好壞。協商的效果取決于以下關鍵環節:一是協商的公共性,協商民主所涉問題都是民生大事,緊密聯系群眾的利益,通過協商把人民意志轉化為黨和政府意志,真正實現人民當家做主[2];二是協商的大眾性,協商是敞開大門聽政,不是關起門來議事,需要多渠道聽取廣大百姓的意見及述求,不能僅局限于少數政治精英人士之間,不然就會失去協商民主的真正意義;三是注重協商的溝通性,協商的形式在于溝通,需要通過討論、解釋、質疑、反駁、甚至妥協來完成,不同形式的溝通是協商不可或缺的因素,也是增強共識的必要方式;四是協商需要達成共識性,協商是把不能確定、有爭議和分歧的問題,通過不同形式的溝通交流,最終集思廣益達成共識,所以共識性是協商的最終目的。

三、對發揮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重要環節的理解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說明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它是最具有中國特色的東西。它的產生和發展,是由我

國的具體國情、是中國傳統文化背景下的產物,是中國共產黨帶領中國人民做出的歷史選擇,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的獨特創造[3]。首先決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要在堅持黨的領導的前提下,積極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結果,踐行協商民主。其次為更好地促進協商民主的發展,必須不斷的豐富協商的形式,不斷的探索新的協商方法,使協商民主的視野更加寬闊、活動更加經常、方式更加靈活?,F目前主要的協商形式是會議協商,但我們不應該僅局限于會議協商,可通過書面協商、網絡協商,甚至現場協商,擴寬協商渠道,讓委員們的“說”,變成實地現場的“看”,豐富協商的多樣性,增強協商的有效性。最后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的堅持和完善,離不開制度作為保障,好的制度可以有效的促進協商結果更快的轉化落實,為保證協商結果落實,必須建立黨委、政府和政協三方共同跟蹤督辦的工作機制,安排專人進行跟蹤督查。通過組織視察、調研、走訪等方式進行跟蹤了解,對一些重要的協商成果在實施中存在的問題要進行再次協商,從而促進協商成果的深層次轉化。

參考文獻:

[1]代吉成,協商政治:多黨合作與民主參與的實現途徑[J],求實,2006(5)。

[2]田曉玉,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的性質及關鍵環節,人民政協報,2014(2)。

[3]倪 迅,什么是中國特色的協商民主,光明日報,2014(2)。

第三篇:加強基層政協協商民主實效對策建議思考

加強基層政協協商民主實效

對策建議思考

加強政協協商民主,是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三中全會對政協工作的新要求,發揮好人民政協在協商民主中的優勢和作用,推進協商民主實現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提高協商民主實效,是一個需要長期勃勃和創新的新課題,那么,基層政協怎樣才能貫徹落實好這一新部署、新要求,充分發揮好人民政協在協商民主中的優勢和作用,怎樣才能推進協商民主實現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提升基層協商民主實效呢?筆者結合XX縣政協這幾年的探索與實踐,從爭取重視、搭建平臺、創新方式、發揮優勢、提升素質、完善制度等六個方面提出一些思考。

一、爭取重視,著力營造政協協商民主的寬松環境

推進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需要提高工作的開放程度,營造激勵委員履職的寬松環境,努力構建“黨委領導、政府支持、政協主動、各方配合”的基層協商民主的新格局。爭取重視和支持,主動加強與黨委、政府的聯系溝通,主動提出課題,主動請黨委、政府交題,增強各級領導對協商民主作用的認識,切實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努力實現政治協商由政協搭臺、邀請黨政領導看戲由黨政搭臺、政協唱戲的格局轉變,為深入開展協商民主工作創造良好條件。要擴大有序參與,提供平臺讓社會民眾能更多地參與政協的工作和活動。十九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因此,只要黨委、政府和政協邀請“三代表一委員”(黨代表、人大代表、群眾代表、政協委員)參加協商民主活動,就能使協商民主真正做到“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把黨的正確主張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要不斷優化環境,在政協會議及活動中,鼓勵講真話、言實情,允許提出批評,歡迎發表各種不同呼聲甚至反對意見,真正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形成一個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要切實加強與各民主黨派、各界別的團結合作,努力使政協成為一個凝心聚力、團結和諧的組織,形成推動社會發展的合力。近年來,中共XX縣委不斷加強對人民政協工作的領導,著力營造協商民主發展的良好氛圍。一是納入全局部署。堅持把協商民主納入縣委全局工作去謀劃,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與黨政中心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統一安排部署??h委先后出臺了《中共XX縣委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實施意見》《中共XX縣委關于我縣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了做好政協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總體要求,從制度和機制上保障了政協協商民主的有序、有效開展。二是支持政協履行職能??h委、縣政府領導對政協重點視察報告、專題調研報告、重要社情民意信息等建言成果及時批示,要求有關部門認真辦理、落實。今年上半年,縣政協向縣委、縣政府報送了5篇專題調研報告,得到了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的充分肯定和指示;促進縣域工業發展、精準扶貧、城市管理、農機機械化建設的調研報告還得到縣委書記的親自批示,有效推動了相關工作的開展。三是重視機關建設。去年換屆期間,縣委配齊配強政協機關各委室正、副主任,加強機關干部交流,注重解決職級待遇。把政協日常工作和開展活動所需的經費、專委會工作經費、委員活動小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撥付??钐碇脵C關辦公設施,確保工作正常運轉。2012年,縣委研究新增政協研究室、農業委、人資環委;去年,縣委又研究新增了地聯委,使政協的委室由過去的“五委一室”增加到“八委二室”,為有效開展協商民主活動創造了優良環境。

二、搭建平臺,不斷提升政協協商民主的科學化水平

開展政協協商民主,只有進一步明確協商什么、與誰協商、怎樣協商、協商成果如何運用等具體要求,才能不斷提高政協協商民主的科學化水平和實際效果。近年來,XX縣政協要高舉團結民主兩大主題,認真履行三大職能,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切實做到“關注大事,深層次開展政治協商;務求實效,多形式加強民主監督;拓展領域,全方位推進參政議政”,努力夯實“政協全委會議整體協商、主席會議重點協商、常委會議專題協商、專委會議對口協商、界別聯系廣泛協商、提案辦理個案協商”等多層協商平臺,加強政協職能職責與協商平臺的有機結合,切實做到政治協商在大事要事上,民主監督在熱點難點上,參政議政在關鍵要害上,進一步提高政協協商民主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協商民主前進步伐。XX年,縣政協全委會在組織委員討論、協商“一府兩院”和計劃、財政工作報告的基礎上,還對40多個縣級部門、中省市駐鄰單位和與民生相關企業的工作滿意度進行了無記名投票測評,當場逐一詳細通報了民主測評的“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棄權”的投票結果及有關意見和建議。這一做法震動大、影響大、成效大,被縣委書記講話時稱之為“是一次有益的探索,為我們的決策提供了參考”。會后,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分別對綜合滿意票未超過60%的單位召開了特別會議,對照問題,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報送縣委、縣政府和縣政協,促進了工作改觀。

三、創新方式,努力構建政協協商民主的良好格局

協商民主不是選舉民主的補充,而是一種獨立的民主形式,其實質就是要實現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要引導各方面充分認識推進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重要意義,把工作重點集中到探索協商民主的思路舉措上來。要結合工作實際,在試點探索的基礎上逐步建立起覆蓋協商議題全過程的工作程序,積極探索協商民主新形式、新方法,拓展協商渠道、擴大協商范圍,不斷豐富、發展和完善政協協商民主模式,不斷拓展豐富協商形式和途徑,努力構建和優化多層次、全方位的協商格局。加強學習培訓,注重調查研究,講究策略方法,提升委員的協商議政能力。加強理論研究和新聞宣傳,為推進人民政協協商民主提供理論支撐,讓協商的過程更加公開透明,不斷拓寬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渠道,使各界群眾的意愿訴求通過人民政協這個平臺得到充分表達和廣泛協商,推動形成最大限度的社會政治共識。XX縣政協每年都安排了委員列席常委會議和主席會議,暢通委員知情明政的渠道。有關會議還有針對性地邀請群眾代表列席。對于反映強烈的城鄉低保對象有“水份”和城區供氣不足、重要交通要道設置紅綠燈等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縣政協組織開展了專題調研,召開常委會議并邀請多名群眾代表旁聽,對城鄉低保和燃氣服務工作進行了民主評議,當場公布了測評無記名投票結果,及時將測評結果和建議報送縣委、縣政府,受到了重視與采納。特別是對采納“擠干低保對象‘水分’的建議”做到了立行立改,見到了成效。去年,全縣取消1700余人低保資格,受到社會各界好評。

四、發揮優勢,切實提高政協協商民主的實踐動力

人民政協作為我國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協商民主有專門的組織機構、職能定位,具有獨特的制度性、程序性、規范性、包容性,融協商、監督、合作、參與于一體,是協商民主的集中體現和重要渠道,為推進協商民主進程提供了強大的制度張力和鮮活的實踐動力。近年來,XX縣政協在推進協商民主進程中發揮優勢,履行職能,通過召開資政會、情況通報會、委員反映社情民意座談會等平臺推動協商民主向多層發展。特別是發揮智力優勢,精心選題、組織委員深入調研、提出建議,有效促進協商民主成果轉化,取得良好效果。進一步發揮“協調關系、匯聚力量、建言獻策、服務大局”作用,圍繞“匯集民智促發展,關注民生促和諧,發揚民主促團結”,不斷提高協商民主的能力和水平,扎實推進多層協商進程,有效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去年,按照省第十次黨代會提出深入實施“兩化互動、統籌城鄉”戰略要求,XX縣政協將其列入協商議政的工作重點。主席會、常委會專題研究部署,組織專題調研組就“推進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加強要素保障”等課題,深入相關部門、鄉(鎮)、企業開展問卷調查、走訪座談等形式多樣的調查研究,組隊到XX市XX區、XX縣,X市XX區、XX市XX區學習工業園區、城市綜合體、現代物流園區、城市規劃建設、新農村建設、農業產業化的成功經驗和先進做法。在近半年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召開了“助推‘兩化’互動發展資政會”,各界別委員積極建言獻策,得到縣委、縣政府的高度評價,資政會的成果促進了相關工作的有效開展。

五、提升能力,充分發揮政協協商民主的主體作用

推進協商民主,提高協商人員的素質和能力是關鍵。在協商過程中,若對協商問題沒有深刻的認識和見解,缺乏“專業水準”,那么協商只能是浮光掠影,效果就會大打折扣。近年來,XX縣政協重視加強委員隊伍建設,提高協商能力。一是優化結構。嚴格掌握委員推薦的標準,把好委員的“入口”關,根據新形勢下社會階層結構的變化情況,有計劃地吸收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參加政協,在界別構成上體現更廣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在委員產生上探索建立推選和選舉相結合的機制,使政協真正做到“代表大多數、兼顧各方面”,提高委員隊伍的整體素質。二是加強學習。組織委員認真學習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學習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理論,學習經濟、法律、歷史和現代科技等專業知識,定期開展委員培訓,經常組織委員學習,安排委員參加政府及部門單位的情況通報會,暢通委員知情明政、參政議政的渠道,增強委員研究問題、分析問題的水平,切實提高履職能力。三是強化責任。不斷提高政協委員和政協工作者的思想認識,增強做好新形勢下政協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中心意識、責任意識、奉獻意識,克服浮躁心態和功利思想,大興“團結民主、愛崗敬業、求真務實、優質高效”之風??h政協出臺了《政協委員行為規范》,印發了《委員手冊》,明確了委員的權利、義務、職能、職責,創建了委員履職信息動態管理系統,建立了委員履職管理檔案和考核辦法,探索了委員退出機制,對委員實行動態管理,增強了委員的履職意識和履職責任,較好地發揮了在開展協商民主工作中的主體作用。

六、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政協協商民主的保障機制

沒有健全完善的制度作保障,協商民主的實效就要打折扣,沒有制度的約束和規范,基層政協協商民主就難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基層政協應將制度建設擺到突出位置,加快推進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一要增強制度的科學性。根據中共中央《意見》規定的總體要求,按照“宜大不宜小、宜具體不宜籠統和從地域實際出發”的原則,對協商內容進行具體細化。對《意見》表述的“重要問題”進行具體規定,并以明文規定下來。二要增強制度的權威性。要主動爭取黨委、政府制定支持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相關工作制度,積極推動黨委政府進一步完善議事規則和工作規則,把人民政協政治協商作為決策過程的基本環節予以明確,不斷健全和完善協商程序,包括協商議題的提出和確定程序、安排協商活動的程序、通報情況和聽取意見的程序、參與協商的程序、意見建議處理及反饋程序等,真正做到不以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以領導人的意志改變而改變。近年來,XX縣政協主動爭取中共XX縣委印發了和轉發了推進政協工作的三個專門文件。三要增強制度的配套性。要將制定綜合性制度與專門性制度結合起來,將實體性制度與程序性制度結合起來,將推動黨委、政府制定制度與健全政協內部制度結合起來,將貫徹上級制度與完善本級制度結合起,將建立急需暫行規定與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四要增強制度的執行力。要建立和完善協商民主領導機制,形成黨委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強化溝通協商,健全完善“四套班子”辦公室主任聯席會議等溝通協調機制,統籌安排工作;強化落實協商結果和建立協商反饋機制并建立和完善協商民主的檢查考核機制,防止制度規定的虛置。通過制度建設,使政協民主協商成為各界發揚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進共識的平臺,成為科學化、民主化決策的重要環節。五要增強制度的規范性,堅持實體與程序并重,主客體并重,行為規則與實踐機制并重,努力推進協商民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近年來,為推進協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設,中共XX縣委先后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協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議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并健全了政協提案辦理、社情民意反映、對口協商等一系列制度??h委對堅持政協“三在前三在先”的原則,既有實體性行為規則要求,又有程序性的實施機制和規定。

第四篇:發揮政協重要渠道作用 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

湖北省政協主席 楊 松

2013年第4期 ——領導專稿

黨的十八大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一個重大貢獻,就是在黨的代表大會歷史上第一次提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強調“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黨的十八大提出的這些重要思想觀點,開拓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新境界,為人民政協事業發展提供了新機遇。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黨的十八大關于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闡述,認真總結我省各級政協組織發揮協商民主作用的重要經驗,認真做好新形勢下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工作,努力發展我省社會主義協商民主。

一、黨的十八大關于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建設的戰略部署

黨的十八大報告科學回答了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本質屬性,協商民主制度和機制的架構,協商民主的渠道、內容和目的,協商民主的基本原則,是迄今為止對中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及其制度最全面、最系統的概括,集中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集中體現了中國共產黨人在中國民主發展選擇上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

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推進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人民民主是我們黨始終高揚的光輝旗幟。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總結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正反兩方面經驗,強調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不斷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取得重大進展,成功開辟和堅持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為實現最廣泛的人民民主確立了正確方向。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理論的提出,既是對當代世界民主政治發展的積極回應,更是對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實踐的科學總結??傮w上說,當代中國已形成選舉民主與協商民主相協調、多層次民主協商相配套的生動活潑的民主政治格局。當然,正如胡錦濤同志指出的,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具體制度方面還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發揮人民創造精神方面還存在不足。毫無疑問,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持續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需要也必然會繼續向前推進。黨的十八大報告為此提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進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的七項主要任務,其中之一就是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這就是說,在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是我國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切入點和關鍵點。這就為我國協商民主制度建設和協商民主政治發展開拓了廣闊的空間。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內涵:本質屬性、目標要求、主要渠道、基本原則。黨的十八大報告對協商民主的科學論述,構筑了我國協商民主制度的完整系統。第一,從本質屬性上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這就是說,協商民主具有社會主義性質,屬于我國人民民主范疇,這是我國協商民主的本質屬性。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積極借鑒人類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第二,從目標要求上看,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要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以增強黨和國家活力、調動人民積極性為目標,具體到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就是要“廣納群言、廣集民智,增進共識、增強合力”,而不是多派政治勢力間的互相競爭、互相傾軋。第三,從主要渠道上看,就是“通過國家政權機關、政協組織、黨派團體等渠道,就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廣泛協商”。由此可見,協商民主體現在我國政治和社會生活的

方方面面,具有廣泛性的突出特點。第四,從基本原則上看,就是要“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這是協商民主的要旨所在,只有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協商民主才真正有意義。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完全有理由說,協商民主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道路的開辟中,已經成為一種重要的、有中國特色的民主形式。

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重大意義:理論意義、實踐意義、制度意義。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作為中國共產黨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大膽探索和豐碩成果,寫進黨的代表大會報告,具有里程碑意義。第一,從理論意義上看,極大地豐富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理論、進而豐富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內涵,有助于在世界上增強中國民主的說服力和政治認同,有助于在中國人民中增強中國特色民主的自信心。第二,從實踐意義上看,必將極大地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特別是報告提出的通過國家政權機關、政協組織、黨派團體等渠道,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必將使協商民主更加廣泛地活躍于我國社會政治生活中,成為當代中國政治建設的重要價值追求。第三,從制度意義上看,協商民主制度與選舉民主制度、基層民主制度一道,共同構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基本制度框架,這種制度體系能夠最大限度地實現人民民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此外,隨著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的不斷健全和完善,必將有助于拓展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有助于廣開言路、廣集眾智、廣求良策,推動黨和國家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有助于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

二、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一個多領域、多層次的制度體系。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必須完善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之間的黨際協商,充分發揮人大的立法協商、政府的決策聽證、政協的政治協商、基層的民主協商等多種協商民主渠道作用。人民政協是我國特有的專事協商的政治組織和民主形式,具有不可替代的優勢和作用。多年來,全省各級政協工作的實踐充分證明,人民政協是我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

形成了能夠適應協商民主需要的較為合理的結構體系。協商民主的主體應當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以實現各族各界人士的廣泛政治協商和公民有序的廣泛政治參與。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湖北省政協的代表性日益增強,囊括了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從而成為省域協商民主的重要載體。第一,黨派。所有合法政黨都是省政協的組成單位,即中國共產黨和八個民主黨派——民革、民盟、民建、民進、農工黨、致公黨、九三學社、臺盟,以及無黨派人士。第二,團體。省內主要人民團體都是省政協的參加單位,即工商聯、總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文聯、臺聯、僑聯、青聯等。第三,界別。省政協共包括32個組成界別,除上述18個黨派團體界別外,還有文化藝術、新聞出版、科學技術、社會科學、經濟、農業、教育、醫藥衛生、少數民族、宗教、體育、對外友好、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特邀等14個界別。由此可見,省政協的組成界別,具有極其廣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形成了省政協的多元協商主體,能夠最大限度地反映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見建議,這是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重要優勢。

形成了能夠適應協商民主需要的較為完整的組織體系。人民政協組織,包括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就我省來講,全省政協組織系統包括:第一,省政協,即政協湖北省委員會。目前,省政協剛剛換屆,為第十一屆省政協,共有725名政協委員。第二,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政協,共17個,目前共有政協委員6296人。第三,縣(市、區)政協,共99個,目前共有政協委員22391人。此外,我省還有縣級政協的派出機構鄉鎮政協聯絡組953個。綜上所述,目前全省共擁有政協組織和政協派出機構共1070個,政協委員29412人。這是一個規模龐大的組織體系,各級政協組織系統聯動、互相配合、互相補充,能夠發揮協

商民主的整體優勢和綜合優勢,是我省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政治的重要組織資源。近年來,我省各級政協組織緊緊圍繞全省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開展聯合調研,共同協商議政,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充分彰顯了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的組織優勢。

形成了能夠適應協商民主需要的較為健全的制度體系。中共中央和中共湖北省委高度重視人民政協制度建設,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和規章制度,有力推進了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第一,憲法規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指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有廣泛代表性的統一戰線組織,過去發揮了重要的歷史作用,今后在國家政治生活、社會生活和對外友好活動中,在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維護國家的統一和團結的斗爭中,將進一步發揮它的重要作用。”憲法規定為人民政協長期存在和發揮協商民主作用提供了法律保障。第二,中央和省委文件。中共中央出臺了《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等重要文件,中共湖北省委近年來連續出臺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人民政協工作的決定》等重要文件,這些都為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提供了政策依據。第三,政協章程。章程全面系統地規定了人民政協的重大問題,是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無黨派人士、各人民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的行為準則,是各級政協組織開展工作的基本依據。因此,人民政協是我國制度化、規范化了的民主協商平臺。此外,省政協還制訂了《全體會議工作規則》、《常委會議工作規則》、《主席會議工作規則》和《專門委員會組織通則》、《提案工作條例》、《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條例》等內部運行的制度。

形成了能夠適應協商民主需要的較為完善的經驗體系。長期以來,全省各級政協組織在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的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創新,形成了開展協商民主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實踐經驗。第一,多元主體。特別是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主動參與省政協的政治協商活動,僅過去五年就達180多人次,省直有關部門負責人達1000多人次;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以及各族各界人士也都積極通過政協這個平臺,就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建議,這是我省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生動體現。第二,民主協商。多年來,省政協實行協商民主的工作方法,最重要的是民主協商、平等議事,求同存異、體諒包容。省政協所有重大決策,都是在民主協商、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以民主的程序作出的,既接受和采納多數的、一致的意見,也尊重和照顧少數的、不同的意見,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之間相互體諒、相互包容,在民主協商、體諒包容中達成共識。第三,程序保障。近幾年來,省政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經過實踐探索,基本形成了協商議題提出、協商活動安排、協商活動進行、協商意見整理報送、協商意見辦理反饋等協商程序,推進了協商民主的程序化。第四,系統聯動。全省100多個政協組織和2.9萬多名政協委員形成的較為龐大的工作網絡,使人民政協的工作觸角能夠滲入全省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大量意見建議真實反映了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狀況。同時,省政協還注意積極爭取全國政協指導和其他省區市政協支持,把系統聯動推向更高、更寬的層面。

三、進一步推進全省各級政協的協商民主工作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2006年《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頒發以來,在省委和各級地方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下,全省各級政協積極推進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黨的十八大報告把協商民主從一種民主形式上升為一種制度形式,使之成為我國國家制度層面的一個重要部分,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也因之成為國家政治制度層面的政治行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們要按照黨的十八大的戰略部署,進一步推進全省各級政協的協商民主工作。

認真搞好例會期間的協商。全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秘書長會議,是人民政協鄭重的、基本的例會協商形式。特別是全體會議、常委會議,是人民政協實行協商民主的主

要形式。進一步搞好例會協商,第一,在協商內容上,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省第十次黨代會和今年省兩會對當前和今后五年全省工作作出了戰略部署。我們要緊緊圍繞“五個湖北”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好全體會議和常委會議協商活動,努力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為湖北在中部地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貢獻。省政協十一屆一次常委會議對今年省政協常委會協商議政工作作出了具體部署,要認真抓好落實。第二,在協商方法上,要堅持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堅持團結主題,就是要彰顯民主對團結的需求,通過協商討論達成最廣泛的共識,把思想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凝聚推動湖北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的強大合力。堅持民主主題,就是要按照民主協商、平等議事、求同存異、體諒包容的原則,組織好協商討論,尊重委員發表意見建議的民主權利,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特別是要尊重少數同志提出的不同的意見建議。第三,在協商效果上,要建睿智之言,獻務實之策。抓好兩個重點環節,一是發言稿、提案、信息等議政建言材料的質量,二是深入開展協商討論,提高討論的質量,提出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見建議,供省委省政府決策參考。為此,要認真搞好會前的調查研究工作,堅持沒有深入調查研究就沒有議政建言權。

認真搞好閉會期間的協商。為使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能夠不間斷地進行,在搞好例會協商的同時,要不斷創新和豐富政協閉會期間的民主協商。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深入進行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為人民政協在閉會期間的民主協商指明了方向。第一,深入進行專題協商。專題協商以召開專題協商會為主要形式。開好專題協商會,要緊緊抓住全省改革發展中的戰略性問題,提出比較成熟的意見建議;要主動邀請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和省直有關部門負責人出席專題協商會,形成對話和互動的機制,促進協商成果轉化利用。專題協商這種形式生動體現了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的精神,能夠較好發揮省政協在全省政治生活和政治體制中的重要作用。第二,深入進行對口協商。對口協商主要是指省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同黨政職能部門之間的協商,這是使政協協商民主經?;闹匾问?,也是動員和組織各專門委員會及所屬委員參與民主協商的有效方式,應積極探索并不斷使之規范。政協各專門委員會要加強與對口黨政職能部門之間的溝通與聯系,爭取黨政職能部門對政協工作的支持與配合;要圍繞黨政職能部門迫切需要解決的、具有戰略性和前瞻性的重要問題,深入調查研究,進行協商討論,提出合理建議,供其參考。第三,深入進行界別協商。界別眾多是人民政協的重要優勢,界別協商是政協協商民主的重要形式,包括界別內協商、界別間協商、界別與黨政領導和職能部門協商等形式。要通過界別協商,匯集各界別的智力資源,對一些領域中最基本、宏觀和長遠的問題進行協商,形成一些重大的決策參考意見,特別是行業性、領域性的決策參考意見。要對界別協商工作進行長遠規劃,先從組織化程度較高、活動比較規范的界別做起,也可以從那些有比較成熟選題的界別做起。第四,深入進行提案辦理協商。提案辦理協商是動員和組織全體政協委員廣泛參與政協協商民主的極為有效的方式。要幫助和引導委員密切與黨政職能部門的聯系,使提案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要幫助和引導委員密切與黨政職能部門的溝通協商,就提案提出的重要意見建議的辦理落實形成共識,提案辦理單位要將辦理情況及時向委員反饋。此外,還應積極探索和創新其他協商民主形式,努力發揮人民政協各種協商形式的集群效應。

認真搞好協商民主的制度建設。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作為一個廣泛、多層的制度體系,制度建設至關重要。如何劃分全國的、地方的、基層的民主協商,如何協調國家機關、政協組織、黨派團體的民主協商,如何明確上述各種協商主體即誰與誰協商、協商內容、協商形式、協商成效以及協商成果集成運用等,都有待通過制度加以認定和規范。作為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來講,總體要求是,按照黨的十八大提出的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的總要求,大力推進政治協商制度建設,提高政治協商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因此,有必要出臺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工作的規范性文件,這要作為本屆省政協的一項重要任務擺在突出位置,特別是要認真解決好以下幾個重點問題。第一,解決好與誰

協商的問題,即協商主體問題。政協應主動邀請黨政領導參加政協的協商民主活動,充分發揮黨委政府在協商民主中的主體作用。各級黨委政府應增強主體意識、協商意識,主動安排并積極參加政協的協商民主活動。第二,解決好怎樣協商的問題,即協商程序問題。在原有“五大程序”的基礎上,應重點考慮將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納入各級黨委的議事規則和政府的工作規則,納入各級黨委政府日常辦文辦事程序,實現政協職能與黨委政府工作規則和程序的有效對接,真正實現不協商不決策、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第三,解決好協商成果如何運用的問題,即協商效率問題。各級黨委政府和黨政職能部門應根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認真吸納來自人民政協民主協商的重要意見建議。黨委政府應支持人民政協抓好黨政職能部門辦理協商成果的經常性檢查工作,建立健全協商成果交辦機制、實施機制、促辦機制、評價機制、激勵機制等,切實增強約束功能,真正使協商民主制度成為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

四、夯實人民政協實行協商民主的工作基礎

要把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工作搞好,根本在于各級黨委加強領導,關鍵在于加強政協制度建設,基礎在于提高政協自身建設水平。要按照促進黨派合作、突出界別特色、發揮委員主體作用、發揮專門委員會基礎作用、加強政協機關建設“五位一體”的總要求,全面推進人民政協自身建設,不斷夯實人民政協實行協商民主的工作基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發揮好省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在省政協中的作用。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在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中具有特別重要的優勢和作用,既是中國共產黨在人民政協中實行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主體之一,又是在人民政協中與各族各界人士進行政治協商的主體之一。發揮好省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在省政協中的作用,第一,要切實尊重和保障省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在省政協的各種民主權利。主要是保障其在省政協的各種會議上以本黨派名義發表意見的權利,以及開展視察、提出提案、舉報、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參與調查和檢查活動的權利。為此,民主黨派提出的意見建議要重點研究,提出的提案要重點辦理,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要重點報送。第二,要建立健全省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在省政協發揮作用的制度機制。省政協主要領導同志要定期走訪省各民主黨派,認真聽取、研究并采納它們提出的重要意見建議。要利用主席會議、秘書長會議等多種協商途徑和方式,就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內部事務,加強與省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政治協商。第三,要在組織上保障省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與政協事務。省各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在省政協委員、常務委員和政協領導成員中要占有較大比例;省政協各專門委員會要有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加;省政協機關中應有一定數量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擔任專職領導職務,并做到有職、有權、有責。

發揮好省政協委員在省政協履行職能中的主體作用。政協委員是政協履行職能的主體,政協作用發揮在委員、活力展現看委員、事業發展靠委員。發揮好政協委員主體作用,第一,要加強委員的學習培訓,提高委員協商議政能力。今年是十一屆省政協的開局之年,要把省政協委員學習培訓工作擺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組織好中共黨員委員學習培訓班、黨外新任委員學習培訓班、黨外連任委員學習培訓班。要抓好常委會專題學習講座,組織好委員經常性學習活動,深入學習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次黨代會精神,學習人民政協理論和政協章程,學習履職必需的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知識。第二,要加強委員服務與管理工作,提高委員參與協商活動的積極性。要為委員履行職責打造更多、更便捷的載體和平臺,鼓勵委員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問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協商議政、建言獻策,珍惜委員的智慧和心血,督促有關部門認真辦理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建立健全委員履職統計制度、通報制度以及激勵機制,出臺委員服務與管理工作的指導性文件。第三,要把好委員入口關。完善委員推選制度,改進委員產生辦法,優化委員構成,確保委員切實有代表性、責任感強、廉潔守法、有議政建言能力。發揮政協黨組在委員隊伍建設中的作用,屆中委員人事調整時,

政協黨組應參與委員產生的全過程,對下屆留任的政協委員應發揮重要作用。

發揮好省政協專門委員會在省政協工作中的基礎作用。政協專委會工作是政協工作的重要基礎。省政協常委會和省政協主席會議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充分發揮各專委會工作在省政協工作中的基礎性作用,專委會自身也要嚴格要求,以履行職能的實效為全省人民政協事業發展作出貢獻。第一,要自覺地把專委會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加以謀劃,放到政協工作全局中加以部署。每年工作都要有重點、有亮點,用“謀事干事成事”的效果檢驗和體現專委會工作的成效。要把深入調查研究作為提高專委會履職能力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下大功夫,下大氣力,切實抓緊抓好,努力抓出成效。第二,要緊緊圍繞發揮黨派、界別、委員作用,增強服務意識,彰顯專委會工作特色。要積極開展與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的聯合調研,努力形成調研活動統籌、資源信息共享、咨詢論證合力的良好工作機制,切實提高參政議政水平;要建立健全專委會與界別對口聯系和開展界別活動的工作機制,使專委會成為開展界別活動、聯系界別委員、反映界別訴求的重要平臺和渠道;要組織委員開展學習、調研、視察、聯誼等多種形式的活動,豐富委員發揮作用的載體和平臺,增強專委會工作的吸引力。第三,要進一步推進工作方式方法的創新,努力提高履行職能的實效。比如如何加強提案辦理工作,使委員的重要意見建議真正落到實處,如何深入基層、深入實際,切實提高調查研究、建言獻策的質量和實效,如何把民主監督工作寓于各項經常性工作之中等,都要有新思路新方法。

總之,我們要按照黨的十八大精神和部署,充分發揮人民政協重要渠道作用,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把這一既順應世界民主政治發展潮流、又繼承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民主形式建設好、利用好、完善好,為開創我省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政治新局面作出新貢獻。

第五篇: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的思考

吳建平

一、關于社會主義協商民主

協商民主是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內核。人民政協協商民主主要是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內部各個方面,在人民政協這個平臺上,依法就國家和地方現代化建設中涉及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重大問題以及其他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通過自由而平等的對話、討論、商談、妥協、交易、溝通和審議等協商性的方式及機制參與政治的一種民主類型。協商民主作為一種制度形式,其基本含義是指協商主體通過自由平等的公共協商參與決策,目的在于聽取各方真實的意見以優化決策,核心是強調民主協商、平等對話、自由交流并形成廣泛的共識,實質是實現和推進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這充分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這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理念。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是黨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上的最新的實踐創新,體現了我們黨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進程的堅強決心,體現了黨中央對協商民主和人民政協工作的高度重視,這對推進中國民主政治建設有作深遠的歷史意義和重大現實意義。建全協商民主制度,有利于黨和政府民主科學決策,更好地實現黨的領導,有利于更加廣泛地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充分發揚社會主義人民民主,有利于拓展社會主義民主的深度和廣度,拓展和實現社會各界人士最廣泛的政治參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包容和吸納多種利益訴求,共同推進科學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人民政協與協商民主的關系

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本身就是協商民主在人民政協的一種集中體現形式和實現方式。不僅政治協商時協商,民主監督許多時候也通過協商來實現,參政議政更是充分體現了協商的理念和方式。這三項職能都集協商、監督、參與、合作于一體,寓于提案、視察、專題調研、反映社情民意等經常性工作中,可以說,人民政協的每一項工作都體現了協商民主。人民政協也通過積極履行三項職能,更好地實現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制度和價值。

首先看政治協商。協商民主是我國民主的重要形式,協商民主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的政治協商制度。第一,協商民主豐富了我國政治協商的內容,提高了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程度。第二,協商民主推進了我國政治協商的程序化、法治化的進程,為社會政治參與提供了有序化的民主參與和制度化的組織程序、途徑,體現了民主理性和民主程序相結合的原則。第三,協商民主進一步拓展了我國政治協商的民主范圍。協商民主總的來看是從國家形態的民主發展到公民形態的民主,實現了國家與公民合作互動、良性共治。體現了我國政治協商的民主新形態,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突出特點和優勢。

協商民主、民主協商、政治協商三個概念要有所區分,協商民主重點強調的是民主的類型,講的是“這是什么民主”的問題;民主協商強調的是發揚民主,聽取意見,重在民主的方式;政治協商是政協的一項職能,強調的是重大問題要通過政協組織鄭重地商量。

其次,再看民主監督、參政議政,這兩項既是政協組織的職能,也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內容和實現形式。政治協商、民主監

督、參政議政本身是一個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有機整體,是一個子系統。而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則是一個由內部諸要素,包括政協三項職能在內的開放的民主大系統,正是這些系統的相互促進,形成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優勢和活力。

三、人民政協是協商民主中的重要渠道

人民政協組織就是發展協商民主的重要載體,人民政協工作就是發展協商民主的工作,人民政協在發展協商民主中發揮重要渠道作用。

總書記強調,“人民政協要把協商民主貫穿履行職能全過程,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建設,不斷提高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協調關系、匯聚力量、建言獻策、服務大局”。這一重要論述,主題鮮明,指向明確,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更好履行人民政協基本職能的根本指針。

人民政協的首要職能是政治協商。這一職能,與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本質要求是完全一致的。人民政協在長期實踐中堅持不懈地履行政治協商職能,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就國家發展、國家治理以及經濟社會變革的大政方針和重大問題廣泛深入地開展政治協商,凝聚各黨派、各民族、各社會團體和廣大社會成員的共識,增進對黨和國家的政治認同,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認同,才使其地位不斷鞏固、作用不斷提升。當前,我國正處在發展的關鍵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尤其需要人民政協充分履行政治協商職能,在增進共識、凝聚力量、弘揚正能量中發揮更有力更有效的作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實質是確保人民當家作主的真實權利,為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公共政治和國家及社會治理提供廣闊渠道和制度平臺。應緊緊圍繞這一本質要求,

立足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更好地履行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職能。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將權力監督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確提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明確強調“建立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使權力運行守邊界、有約束、受監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權力監督的主體是人民。人民在權力監督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主要通過各種檢查、監察、監督機構以及各類民意訴求傳送渠道等來保障和實現。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一個重要政治功能是通過各黨派、各民族、各社會團體和各類代表人士的民主協商加強監督,這也是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的一個重要價值指向。

當代中國的協商民主,承擔著凝聚和吸納各種政治力量的智慧共同治國理政的重要政治功能??倳洀娬{指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中國共產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明確要求協商民主在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參與、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中發揮重要作用。凝聚和吸引各黨派、各民族、各團體和各界代表人士參政議政,是人民政協的一項重要職能,也是人民政協獨特的、獨有的、獨到的優勢,這與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本質要求有機契合。應以參與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和社會治理現代化為指向,努力開辟參政議政渠道,著力提升參政議政實效,有效履行人民政協的參政議政職能,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建言獻策、治國理政的重要作用。

總書記在講話中對如何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要求推進和深化人民政協改革創新提出明確要求。他指出:“人民政協要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堅持改革創新精神,推進人民政協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工作創新,豐富民主形式,暢通民主渠道,有效組織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共商國事,推動實現廣泛有效的人民民主。”在全面深化人民政協改革創新中,積極適應協商民主的發展趨勢推進制度創新。

協商民主,本質在于民主,目的也在于民主。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是中國共產黨人始終高揚的光輝旗幟,是人民政協一切工作的主線??倳洀娬{:“人民政協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協商民主要做到“真協商”,就必須堅持以人民民主為基礎和前提,“協商于民、協商為民”。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社會主義愈發展,民主也愈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尤其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使社會主義民主具有更加旺盛的生命力。這樣一種宏偉目標和艱巨任務,要求人民政協抓住根本與主題,緊緊圍繞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履行基本職能,深入推進協商民主建設,努力發揮人民政協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

四、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建設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實實在在的民主、全方位的民主,必須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系,推進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政治任務。一是以加強制度化為主要方向,切實將民主協商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決策程序,作為各

級政協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建立健全規范化和常態性的政治協商制度。二是以發揮主動性為關鍵環節,切實發揮人民政協在黨和國家重大事務協商中的主動性作用,主動出題目、作預案,主動圍繞協商議題開展調查研究。三是以增強有效性為根本目的,把民主協商貫穿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根據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來決定和調整決策和工作,從制度上保障協商成果落地,使各項決策和工作更好地順乎民意、合乎實際。

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建設,完善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內容、形式和協商計劃。規范協商內容,協商內容主要是黨政所需、群眾所盼、政協所能的問題。主要有:重要文件、重要法律法規、重要公共決策、重要人事安排、重要監督事項、人民政協和有關統一戰線的重要事務、國際問題及對外交往中的問題、關于祖國統一的重要方針政策以及其他有關重要問題。積極探索進一步拓展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方面面的涵蓋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協商內容,為政協協商民主開拓新的領域。創新協商形式。政協章程規定,主要是:政協全會、常委會會議、主席會、專題協商會、座談會、秘書長會、專委會會議,以及內部協商會等政協協商民主形式。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四種形式。這說明協商形式是豐富多彩、不斷創新的。制定完善協商計劃。其目的在于使協商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軌道,體現了各級黨委對政協工作的領導、使協商制度化、工作重點明了化。

五、加強黨對政協協商工作的領導

健全協商機制。將政協履行職能納入各級黨委議事規則和日程,實現政協職能與黨委、政府工作的有效銜接。規范協商工作計

劃,由黨委常委會議專題討論并列入黨委工作要點。規范協商議題提出機制,認真落實由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等提出議題的規定,探索由界別和委員聯名提出議題的辦法。建立黨委、政府、政協共同交辦、辦理和督辦提案協商機制。規范黨委、政府領導參加政協協商活動。健全知情明政機制,定期通報有關情況,機關部門為政協委員履職提供便利和條件。完善協商成果采納、落實和反饋機制。健全委員聯絡機構,完善委員聯絡制度,更好地為委員發揮作用搭建更多平臺、營造民主氛圍,促進委員之間、委員與部門之間的交流協商。建立政協副主席專門委員會聯系界別制度、聯系服務委員制度、通報政協工作制度等;加強委員隊伍建設,探索建立同社會組織溝通聯系的工作機制。

提案是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一個重要抓手。一是加大提案審查工作力度,完善提案立案標準,提高提案質量。二是增強辦理實效,主席辦公會議專題研究確定重點提案,聽取重點提案督辦情況報告;準確確定提案承辦單位,提高提案交辦工作的科學性。三是建立完善并認真落實重點提案遴選與督辦制度,強化提案督辦,促進提案辦理實效。

(作者單位:七星關區政協)

本文來自 99學術網(www.gaojutz.com),轉載請保留網址和出處

上一篇:最新企業社會責任案例下一篇:中學生常見的心理問題

91尤物免费视频-97这里有精品视频-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国产91精品老熟女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