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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險源辨識及控制

2023-06-02

第一篇:重大危險源辨識及控制

重大危險源辨識、控制管理制度

江蘇黃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重大危險源辨識、控制管理制度

一、項目工程開工前以及在施工過程中,要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生產工藝和特點、周邊環境、進度安排等,及時對各個施工階段存在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識別,尤其是基礎施工階段、主體施工與主體施工交叉階段、主體施工與裝修交叉階段、工程收尾階段都要特別做好重大危險源辨識,做好預防監控管理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管理。

二、對租賃的塔吊、電梯等特種設備作為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做好大中型設備的定期檢查工作。特種設備的安拆、改造、維修、檢測必須選用具備相應資格的專業單位或機構承擔,相關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工種的操作資格證書,并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三、5米以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以上高空作業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它土石方爆破工程必須做為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并按有關規定做好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的論證工作。

四、針對施工現場容易出現的“小部位、大隱患”“小工程、大事故”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對于節假日、麥、秋收前后、冬(雨)期、復(開)工、交工期等事故多發期以及合作隊伍、合作工程的監管力度,認真開展預防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觸電、機械傷害事故的專項治理工作。

五、制定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預警和專項管理措施,對識別出的重大危險源要逐級簽訂危險源控制責任狀,并層層分解,落實到每一個班組、每一個人,做到“誰簽字誰負責”,嚴禁代簽。

六、對各類重大危險源要分級建立詳細的臺賬,及時掌握其數量和分布狀況,制定相應的控制目標、措施,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并作為重點進行監控,必要時采用旁站式監督方式,實現對危險源的動態監管。要經常性的在施工現場明顯處公示。

七、各工程項目對識別出來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動態管理,每周由項目經理帶隊組織相關人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八、項目部對重大危險源的識別、防治、監控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并每月把執行落實情況報公司安全管理處。

九、公司安全管理處對項目部重大危險源辨識、控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附則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項目和部門。

2、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規定有矛盾時,以上級有關規定為準。

3、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安全科。

第二篇:危險源辨識、評價及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危險源識別、評價及監督管理制度的實施,提高對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消除事故苗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總工程師負責危險源識別與風險評價的領導工作,并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審核批準。

二、分公司安全科及項目部負責排查、識別所轄范圍內的危險源并實施和管理。

三、公司安全處負責組織危險源的識別、匯總、分析、評價和確定,各相關部門協助實施。

四、危險源識別范圍:

a) 本公司在生產和服務活動中存在或可能發生的危險源。 b) 所使用的產品或服務中存在或可能發生的危險源。

c) 識別危險源應充分考慮常規、非常規兩種活動狀態和過去、現在、將來三個時態。

五、危險源識別方法危險源的識別采用現場排查法,由安全檢查人員同其他相關人員在現場進行識別、觀察。

六、風險評價采用LEC評估辦法,它綜合考慮各個環節發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員暴露在這些環境的頻率以及一旦發生事故所產生后果的嚴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評分”的辦法和對比的手段,根據總的危險分值簡易評價作業環境的潛在危險性。

七、公司安全科、項目部安全員根據本程序的規定組織有關人員對所轄場所的危險源進行評分評級,確定重大危險源并實施控制。

八、重大危險源管理:

1、公司、項目部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體系和識別監控小組,明確相關人員的職責。

2、公司、項目部分別制定重大危險源識別監控管理制度。

3、項目部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本項目有關人員對該施工工程進行危險源辨識、評價,列出一般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確定監控時間和監控巡查時間。國家建設部指出的七項分部分項工程必須全部列為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同時符合論證條件的工程必須提前申請專家論證審查。

4、公司和項目部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識別監控臺帳。項目部每月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每月分別向安全科上報一份臺帳。

5、項目部對識別出的重大危險源要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及監控責任制度,報監理審核,總工程師審批。

6、項目部針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施工前必須進行專項安全技術交底,并要求進行現場公示。

7、項目部必須設置專人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檢查,并留有監控檢查紀錄。項目部由項目經理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并留有檢查紀錄。

8、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救援搶險隊伍,施工現場配備所需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第三篇:工廠“危險源”的辨識、評估及控制

工廠安全管理實務

3.0工廠“危險源”的辨識、評估及控制

在前面的學習中大家已經了解到,我國安全生產管理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根據這一方針要求,企業的不僅要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方在“第一”的位置上,更重要的還要將事故的預防作為主要工作來抓。因此,“怎樣預防事故”便成為企業內安全管理者在工作中每時每刻必須去考慮的問題。

我們常說,要想解決問題,就要必須充分了解問題的本質,掌握問題發的客觀規律。那么要想預防事故,知道事故會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什么情況下發生,我們首先要了解事故的特性。

通常來講,事故具有“因果性、隨機性和潛伏性”三種特性。這表明,事故的發生都是有一定原因的,并且只要這種發生事故的原因存在,在不確定的時間里就必然會引發事故。然而在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事故發生的原因卻又往往被諸多的因素所掩蓋,很難被人們所感知。

由此看來,如果不能在生產經營中準確的對直接原因——危險源予以充分辨識、評估和控制,要想做好生產安全管理,簡直就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

3.1 什么是“危險源”:

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織的根源或狀態。 在深入學習“危險源”這個概念之前,我們需要對“危險源”可能引發從而導致傷害的事故分類有一個認識。根據GB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事故可分為以下20個類型:

0

1、物體打擊 0

2、車輛傷害 0

3、機械傷害 0

4、起重傷害 0

5、觸電 0

6、淹溺 0

7、灼燙

0

8、火災 0

9、高處墜落

10、坍塌

11、冒頂片幫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藥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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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瓦斯爆炸

16、鍋爐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它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它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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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毒和窒息”主要是指致害物引起的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則是屬于職業健康的控制管理范疇。

在學習“事故致因理論”中,我們已經了解到事故發生與生產經營活動之間所存在的有機聯系,接下來我們開始了解工廠“危險源”辨識、評估及控制方法。

安全科學理論將危險源劃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我們生產過程中所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 第二類:造成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條件被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

為了防止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我們通過采取措施對危險能量或危險物質加以約束和控制。

舉個例子講,危險的能源或物質,就好比自然界野生的老虎,一旦人類與之接確,有可能會有生命危險。

兩類危險源:老虎與籠子的關系

為什么我們在動物園里看老虎的時候不必為自己的安全擔心呢?很簡單,動物園的老虎都被關在堅固鐵籠里。如果動物園的老虎要是選擇放養的方式來管理,恐怕很快這家動物園就會因為門票賣不出去而倒閉。

第二類主要包括物(設備、設施、工具)的故障;人的失誤和環境因素三種。 再用可憐的老虎來舉例:我們知道,老虎被關在鐵籠里是安全的,那會不會有什么意外發生呢?

第一種可能,如果關老虎的鐵籠不夠結實,材質上不堅固容易變形,或者在結構上設計不合理,比如有的鐵柵間距過大,都有可能造成老虎的“越獄”行為,這屬于“物的故障”。

第二種可能,飼養員清潔完老虎的居所離開后,卻忘記將鐵籠關閉和鎖好,這樣就又給了老虎一次逃生的機會——“能源意外釋放”。

還有一種情況,大家知道,在關老虎的籠子外,一般都會再加一道鐵質欄桿一般有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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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樣子,這是為了用來隔離游客和老虎之間的距離,以確保安全。然而,有的游客對老虎的感情似乎特別深厚,不知道是為了顯示自己勇敢還是為了表示自己與老虎之間的親密,非要跨過欄桿走到籠子跟前。更有甚者,拍打籠子恐嚇老虎還不過癮,還將手抻里籠子向老虎挑釁。依我看,他可能是怕老虎早上沒有吃飽,想給它另外加個餐。這屬于“人的失誤”或者“人的不安全行為”。

另外,由于環境潮濕會引起鐵籠的腐蝕;由于光線昏暗,飼養員在打開籠子準備清掃的時候,竟沒有發現饑餓的老虎離他只有2米距離。這屬于“環境因素”,是因為不良的環境,促使了人的失誤或物的故障發生。

一起傷亡事故的發和往往是兩類危險源共同作用的結果。第一類危險源是傷亡事故發生的能量主體,決定著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第二類危險源是第一類危險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條件,決定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因此,危險源辨識的首要任務是辨識第一類危險源,在此基礎上再辨識第二類危險源。

危險源辨識的方法很多,每一種方法都有其目的性和應用的范圍,比如:

1、 詢問、交談;現場觀察;

2、 查閱有關記錄;獲取外部信息;

3、 工作任務分析;

4、 安全檢查表(SCL);

5、 危險與操作性研究(HAZOP);

6、 事件樹分析(ETA);

7、 故障樹分析(FTA)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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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幾種方法都是比較規范的危險源辨識方法,下面進一步給大家重點介紹:

3.2 事故(故障)樹分析法(FTA法)

故障樹分析簡稱FTA,是系統安全分析方法中得到廣泛應用的一種方法。該方法起源于美國貝爾電話研究所。

故障樹是一種邏輯樹圖。在故障樹中,上一層故障事件是下一層故障事件造成的結果;下一層故障事件是引起上層故障事件的原因。當用邏輯門來聯結這些故障事件時,作為結果的上層事件稱為輸出事件,作為原因的下一層事件叫做輸入事件。

前一段時間,南京經濟開發區一家韓國工廠的發生了設備起火事故,雖然著火范圍很小,但對正常生產卻造成的一定的影響,總經理十分重視,當即要求負責工廠長對事故做一份詳細的調查報告。于是工廠長就找將這個任務轉交給了負責設備的工程師,負責設備的工程師對設備的性能、構造和零部件倒是了如指掌,但是要想做出一份全面徹底的起火事故分析報告,卻急得直抓頭。于是乎他就跑來將情況跟說詳細說了一番,問我怎么弄。我說,既然你來找我,就說明你看得起我,給我面子,有來無往非禮也,我就幫你出個主意,保證你交出一份讓領導滿意的事故報告。

當時,我使用的就是故障樹分析法。果真,一份分析報告交上去之后總經理再也沒有追問此事。具體是怎樣做的呢,我們還是來看看報告的內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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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安全檢查表危險辨識法(SCL法)

在日常管理過程中,我們為系統的發現工廠、車間、工藝過程或機械、設備、產品以及各種操作、管理和組織措施中的不安全因素,經常會用到安全檢查表來對現場的危險源進行點檢。其實,這就是一種有效的危險辨識方法,這種方法是將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事先進行分解,把大系統分解成小的子系統,并在小的子系統中找出不安全因素,這些不安全因素便是危險辨識過程中的檢查項目和標準要求。

對于安全檢查表的格式和內容沒有專門統一的規定,一般采用的格式是:序號、檢查內容(項目)、檢查方法、結果確認(是/否,或打分)、其他。我這里有一家外資企業在現場安全管理過程中使用的安全檢查表,大家請看圖:

3.4 工作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法)

企業在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過程中,基本上都會使用到“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這種評價方法將生產作業過程中與系統風險三種有關因素的乘積,作為評價操作人員傷亡風險大小的依據,它對于參與評價的人士來說,需要有一定的理論知識與經驗的要求。這三種因素分析是L(事故發生的可能性)、E(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和C(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其分量賦予的標準請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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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能配合以下圖片來加深對工作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三個評價要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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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獲得每一項危險源的LEC各項分值之后,再以三個分值的乘積來評價作業條件危險性的大小,即:D=LEC。最終,將D值與危險性等級劃分標準中的分值相比較,在企業安全管理工作中若D值大于70分,則應定為重大危險源對待。

這里還需要強調一點,無論是專家打分法還時LEC法,危險等級的劃分都是憑經驗判斷,難免帶有一定的局限性,應用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正。

3.5 危險預知訓練(KYT法)

“危險預知訓練”活動是由日本住友金屬工業創辦興起的一種員工崗前危險源查找和預防事故控制法,其實用性很強,特別是對于防止發生人為事故、提高員工作業的正確性和安全性極其有效。這種訓練方法在日本和韓國十分流行,目前我國的一些鋼鐵行業和機械制造行業的工廠內,也在逐步推廣這種危險評價和控制方法。

“危險預知訓練”是一種有效的降低作業現場安全風險的管理方法。上崗前進行危險預知,可以明確作業崗位上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規范作業行為,避免災害事故發生。開展危險預知訓練的步驟請看(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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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我們學習了幾種被許多業績良好企業普遍使用,并且實用性比較強危險源辨識、評價與控制方法。這項活動的有效開展需要組織內全體成員的組織參與,并且能夠共享掌握安全生產方面的一些基礎性知識。

結合本章節的內容,我這里介紹一下事故成因中兩個主要方面“人的不安全形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在生產活動、生產現場的具體體現,以便幫助各位學員認識到身邊的風險,或者說是安全隱患。

3.6 “物的不安全狀態”分類介紹

一、【在法規或技術標準有明確要求的前提下,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 a) b) c) d) e) f) g) 無防護 無防護罩

無安全保險裝置 無報警裝置 無安全標志

無護欄或護欄損壞 (電氣)未接地

h) i) j) k) l)

絕緣不良

局扇(局部通風機)無消音系統、噪聲大 危房內作業

未安裝防止“跑車”的檔車器或檔車欄 其它

二、【在法規或技術標準有明確要求的前提下,防護不當】 a) b) c) d) e) 防護罩未在適當位置 防護裝置調整不當

坑道掘進、隧道開鑿支撐不當 防爆裝置不當

采伐、集材作業安全距離不夠

f) g) h)

放炮作業隱蔽所有缺陷 電氣裝置帶電部分裸露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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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法規或技術標準有明確要求的前提下,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a) ? ? ? ? b) ? ? c) ? ? d) ? ? e) 設計不當,結構不合安全要求 通道門遮檔視線 ? 工件有鋒利毛刺、毛邊 制動裝置有缺欠 ? 設施上有鋒利倒梭 安全間距不夠 ? 其它 攔車網有缺欠 強度不夠 機械強度不夠 ? 起吊重物的繩索不合安全要求 絕緣強度不夠 ? 其它 設備在非正常狀態下運行 設備帶“病”運轉 ? 其它 超負荷運轉

維修、調整不良 設備失修 ? 保養不當、設備失靈 地面不平 ? 其它

個人防護用品用具——防護服、手套、護目鏡及面罩、呼吸器官護具、聽力護具、安全帶、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 無個人防護用品、用具

? 所用的防護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四、【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a) ? ? b) ? ? ? ? c) d) ? ? 照明光線不良 照度不足

作業場地煙霧塵彌漫視物不清 通風不良 無通風

通風系統效率低 風流短路

停電停風時放炮作業 作業場所狹窄 作業場地雜亂

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采伐時,未開“安全道”

? 光線過強

? 瓦斯排放未達到安全濃度放炮作

? 瓦斯超限 ? 其它

? 迎門樹、坐殿樹、搭掛樹未作處理 ? 其它

以下是生產運營與生產作業活動中可能普遍存在的

“人的不安全行為”分類:

一、【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a) b) c) 未經許可開動、關停、移動機器 開動、關停機器時未給信號 開關未鎖緊,造成意外轉動、通電或泄漏等

d) e) f)

忘記關閉設備

忽視警告標志、警告信號

操作錯誤(指按鈕、閥門、搬手、把柄等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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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h) i) j) k) 奔跑作業

供料或送料速度過快 機械超速運轉 違章駕駛機動車 酒后作業 l) m) n) o) p) 客貨混載

沖壓機作業時,手伸進沖壓模 工件緊固不牢 用壓縮空氣吹鐵屑 其它

二、【造成安全裝置失效】a) 拆除了安全裝置

c) 調整的錯誤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b) 安全裝置堵塞,失掉了作用

d)

其它

三、【使用不安全設備】 a) 臨時使用不牢固的設施 b) 使用無安全裝置的設備 c) 其它

四、【手代替工具操作】 a) 用手代替手動工具 b) 用手清除切屑

c) 不用夾具固定、用手拿工件進行機加工

五、【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產用品等)存放不當】

六、【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a) 冒險進入涵洞

f) 冒進信號

b) 接近漏料處(無安全設施) g) 調車場超速上下車 c) 采伐、集材、運材、裝車時,未h) 易燃易爆場合明火 離危險區

i) 私自搭乘礦車 d) 未經安全監察人員允許進入油罐j) 在絞車道行走 或井中

k)

未及時瞭望

e) 未“敲幫問頂”開始作業

七、【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臺護欄、汽車擋板、吊車吊鉤)】

八、【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九、【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十、【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十一、【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 a) 未戴護目鏡或面罩 e) 未佩戴呼吸護具 b) 未戴防護手套 f) 未佩戴安全帶 c) 未穿安全鞋 g) 未戴工作帽 d) 未戴安全帽

h)

其它

十二、【不安全裝束】 a) 在有旋轉零部件的設備旁作業穿過肥大服裝 b) 操縱帶有旋轉零部件的設備時戴手套 c) 其它

十三、【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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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重大危險源辨識方案

常德市二中棚改房維修改造項目

危 險 源 辨 識 方 案

編制人: 審核人: 審批人: 湖南金鷹建筑園林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 月 日

重大危險源辨識方案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磚混結構,由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投資維修改造;常德市建筑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設計;工程監理為常德市懷德建設監理有限公司進行監理;由我單位湖南金鷹建筑園林有限公司進行施工。建筑總面積為 m2,建筑層為 層,建筑高度 m. 維修改造地點位于常德市二中校園內。

二、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規范》JGJ46-2005 《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144-2006 《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

《建筑施工懸挑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JGJ130-2011 《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2)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

三、建筑工地重大危險源的主要類型

(一)重大危險源的分類

施工生活用危險化學品及壓力容器是第一類危險源,人的不安全行為、料機工藝的不安全狀態和不良環境條件為第二類危險源。建筑工地絕大部分危險和有害因數屬第二類危險源。建筑工地重大危險源按場所的不同初步可分為: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與臨建設施重大危險源兩類。

態分析識別評價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數的種類和危險程度,從而找到整改措施來加以治理。

(二)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

1、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即“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主要集中表現在那些施工現場經驗不豐富、素質較低的人員當中。事故原因統計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違”造成的,因此應嚴禁“三違”。

2、存在于分部、分項工藝過程、施工機械運行過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險源:

(1)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安裝與運行,基坑施工等局部結構工程失穩,造成機械設備傾覆、結構坍塌、人亡等意外。

(2)施工高層建筑或高度大于2m的作業面(包括高空、四口、五臨邊作業),因安全防護不到位或安全兜網內積存建筑垃圾、人員未配系安全帶等原因造成人員踏空、滑倒等高處墜落摔傷或墜落物體打擊下方人員等意外。

(3)焊接、金屬切割、沖擊鉆孔、鑿巖等施工,各種施工電器設備的安全保護(如:漏電、絕緣、接地保護、一機一閘)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員觸電、局部火災等意外。

(4)工程材料、構件及設備的堆放與頻繁吊運、搬運等過程中因各種原因易發生堆放散落、高空墜落、撞擊人員等意外。

3、臨建設施重大危險源

(1)廚房與臨建宿舍安全間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

外;工地飲食因衛生不符合衛生標準,造成集體中毒或疾病意外。 (2) 臨時簡易帳篷搭設不符合安全間距要求,易發生火燒連營的意外。 (3)電線私拉亂接,直接與金屬結構或鋼管接觸,易發生觸電及火災等意外。

(4)臨建設施撤除時房頂發生整體坍塌,作業人員踏空、踩虛造成傷亡意外。

(三)建筑工地重大危險源的主要危害

建筑工地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主要有:高處墜落、坍塌、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機械傷害、中毒窒息、火災、爆炸和其他傷害等幾種類型。

四、建筑工地重大危險源辨識整治

(一)總則

1、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險源的公示和跟蹤整改制度。加強現場巡視,對可能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并進行登記,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和分布狀況,經常性的公示重大危險源名錄、整改措施及治理情況。重大危險源登記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工程名稱、危險源類別、地段部位、聯系人、聯系方式、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應急預案。

2、對人的不安全行為,要嚴禁“三違”,加強教育,搞好傳、幫、帶,加強現場巡視,嚴格檢查處罰。

3、制訂和實行施工現場大型施工機械安裝、運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裝的檢驗檢測、維護保養、驗收制度。

4、 對不良自然環境條件中的危險源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并選

對。

5、制訂和實施項目施工安全承諾和現場安全管理績效考評制度,確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長效機制。

(二)腳手架坍塌事故的辨識及控制措施

1、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腳手架局部變形:在雙排架橫向截面上架設八字戧或剪刀撐,隔一排立桿架設一組,直至變形區外排。八字戧或剪刀撐下腳必須設在堅實、可靠的地基上。

2、腳手架賴以生根的懸挑鋼梁撓度變形超過規定值:

應對懸挑鋼梁后錨固點進行加固,鋼梁上面用鋼支撐加U形托旋緊后頂住屋頂。預埋鋼筋環與鋼梁之間有空隙,須用馬楔備緊。吊掛鋼梁外端的鋼絲繩逐根檢查,全部緊固,保證均勻受力。

3、腳手架卸荷、拉接體系局部產生破壞:

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將其恢復,并對已經產生變形的部位及桿件進行糾正。如糾正腳手架向外張的變形,先按每個開間設一個5t倒鏈,與結構繃緊,松開剛性拉接點,各點同時向內收緊倒鏈,至變形被糾正,做好剛性拉接,并將各卸荷點鋼絲繩收緊,使其受力均勻,最后放開倒鏈。

4、附著升降腳手架出現意外情況,工地應先采取如下應急措施: (1)沿升降式腳手架范圍設隔離區;

(2)在結構外墻柱、窗口等處用插口架搭設方法迅速加固升降式腳手架; (3)立即通知附著升降式腳手架出租單位技術負責人到現場,提出解決方案。

1、易發生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的環節:臨邊、洞口防護不嚴;高處作業物料堆放不平穩;架上嘻戲、打鬧、向下拋擲料;不使用勞保用品,酒后上崗,不遵守勞動紀律;腳手架工末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龍門、井架吊籃乘人。

2、預防措施

(1)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發生墜落的樓板邊、陽臺邊、屋面邊、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基坑口等高處作業時,都必須設置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防止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2)施工現場使用的龍門架(井字架),必須制定安裝和拆除施工方案,嚴格遵守安裝和拆除順序,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在運行前,要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經確認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3)腳手架外側邊緣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搭設腳手架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操作層的跳板必須滿鋪,并設置踢腳板和防護欄桿或安全立網。在搭設腳手架前,須向工人作較為詳細的交底。

(4)模板工程的支撐系統,必須進行設計計算,并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5)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具有力矩限位器和超高、變幅及行走限位裝置,并靈敏可靠。塔吊的吊鉤要有保險裝置。

(6)嚴禁架上嘻戲、打鬧、灑后上崗和從高處向下拋擲 物塊,以避免造成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四)塔式起重機控制措施

塔式起重機是指:在施工現場使用的,符合國家標準的自購或者租用的

1、塔吊出軌與基礎下沉、傾斜:

(1)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將回轉機構鎖住,限制其轉動。 (2)根據情況設置地錨,控制塔吊的傾斜。

(3)用兩個100t千斤頂在行走部分將塔吊頂起(兩個千斤頂要同步),如是出軌,則接一根臨時鋼軌將千斤落下使 出軌部分行走機構落在臨時道上開至安全地帶。如是一側基礎下沉,將下沉部位基礎填實,調整至符合規定的軌道高度落下千斤頂。

2、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 (1)塔吊不能做任何動作。

(2)按照搶險方案,根據情況采用焊接等手段,將塔吊結構加固,或用連接方法將塔吊結構與其它物體聯接,防止塔吊傾翻和在拆除過程中發生意外。

(3)用2—3臺適量噸位起重機,一臺鎖起重臂,一臺鎖平衡臂。其中一臺在拆臂時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變化而造成傾翻。 (4)按搶險方案規定的順序,將起重臂或平衡臂連接件中變形的連接件取下,用氣焊割開,用起重機將臂桿取下;

(5)按正常的拆塔程序將塔吊拆除,遇變形結構用汽焊割開。

3、塔吊傾翻:

(1)采取焊接、連接方法,在不破壞失穩受力情況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險情發展。

(2)選用適量噸位起重機按照搶險方案將塔吊拆除,變形部件用氣焊割開或調整。

4、錨固系統險情

1)將塔式平衡臂對應到建筑物,轉臂過程要平穩并鎖住。 (2)將塔吊錨固系統加固。

(3)如需更換錨固系統部件,先將塔機降至規定高度后,再行更換部件。

5、塔身結構變形

(1)將塔式平衡臂對應到變形部位,轉臂過程要平穩并鎖住。 (2)根據情況采用焊接等手段,將塔吊結構變形或斷裂、開焊部位加固。 (2)落塔更換損壞結構。

(五)消防事故的辨識及預防措施

1、建立各項防火制度,健全消防機構,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檢查,及時消滅火災隱患。

2、根據防火需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和設備,存放地點應明顯,易于取用。消防器材及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它物品。

3、建筑物和臨時建筑的設計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

4、各類消防用工器具設備,均應妥善加以管理,嚴禁挪作它用,并定期檢查試驗。

5、宿舍、辦公室、休息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非經許可,嚴禁使用電爐。倉庫內照明用燈泡不得超過60W,工具房和宿舍內不得超過100W。

7、嚴格執行用火審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須辦理用火申請手續,經領導同意和消防保衛部門檢查審批,領取用火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操作。

(六)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嚴格執行安全措施

(1)高支模搭設的所有架子工、木工、起重工等必須持證上崗,必須佩

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2)高空作業人員必須配備工作包,將所用鐵釘、螺帽、小型工具等放于其內,以免高空墜物。

2、根據模板支撐系統的超高重載特點,為確保澆筑砼的安全,須重點抓住高支模的量化驗收。

3、砼澆筑時,設多名專職安全員觀察模板及支撐系統變形情況,發現任何異?,F象及時上報。

4、拆模區域要設置警戒線,派專人看管,嚴禁非操作員進入。拆梁板模時,操作人的站位要正確,以防拆下的模板掉下傷人。拆下模板堆放整齊,堆放高度不超過1.5 米,以防倒下傷人。

五、危險化學品存放及具體措施

1、危險化學品,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2、危險化學品事故,由一種或數種危險化學品或其能量意外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事故。

3、應急救援,在發生事故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

4、重大危險源,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5、危險目標,因危險性質、數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險化學品所在場所或設施。

6、預案,根據預測危險源、危險目標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慮現有物質、人員及危險源的具體條件,能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7、分類,對因危險化學品種類不同或同一種危險化學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而劃分的類別。

8、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處理措施

⑴根據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的技術要求,確定采取的緊急處理措施;

⑵根據安全運輸卡提供的應急措施及與本單位、生產廠家、托運方聯系后獲得的信息而采取的應急措施。

9、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依據對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場所、設施及周圍情況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⑴事故現場人員清點,撤離的方式、方法;

⑵非事故現場人員緊急疏散的方式、方法;

⑶搶救人員在撤離前、撤離后的報告;

⑷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人員疏散的方式、方法。

10、危險區的隔離

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確定以下內容:

⑴危險區的設定;

⑵事故現場隔離區的劃定方式、方法;

⑶事故現場隔離方法;

⑷事故現場周邊區域的道路隔離或交通疏導辦法。

11、檢測、搶險、救援及控制措施

依據有關國家標準和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⑴檢測的方式、方法及檢測人員防護、監護措施;

⑵搶險、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

⑶現場實時監測及異常情況下搶險人員的撤離條件、方法;

⑷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

⑸控制事故擴大的措施;

⑹事故可能擴大后的應急措施。

12、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

依據事故分類、分級,附近疾病控制與醫療救治機構的設置和處理能力,制訂具有可操作性的處置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⑴接觸人群檢傷分類方案及執行人員;

⑵依據檢傷結果對患者進行分類現場緊急搶救方案;

⑶接觸者醫學觀察方案;

⑷患者轉運及轉運中的救治方案;

⑸患者治療方案;

⑹入院前和醫院救治機構確定及處置方案;

⑺信息、藥物、器材儲備信息。

湖南金鷹建筑園林有限公司 常德市二中維修改造項目部

第五篇:煤礦重大危險源的辨識

1、危險源的定義為:長期或臨時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且危險物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一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此處的危險物可以是能導致或可能導致事故的一種或若干物質的混合物或結合體;臨界量是指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定的一種或一類危險物質的使用或儲存數量。

2、危險源的分類

按照危險源在事故發生、發展過程中的作用,可將危險源劃分為第一類危險源和第二類危險源兩類。

第一類危險源是指作用于人體的過量能量或干擾人體與外界能量交換的危險物質,也就是系統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如生產中涉及的生產、儲存危險物質的設備、容器或場所等。

第二類危險源是指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的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缺陷即屬這一類危險源。

參照事故類別和職業病類別進行分類-參照GB6441-86《企業傷亡事故分類》,綜合考慮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先發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將危險因素分為16類:

1) 物體打擊,是指物體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產生運動,打擊人體造成人身傷亡事故,不包括因機械設備、車輛、起重機械、坍塌等引發的物體打擊;

2) 車輛傷害,是指企業機動車輛在行駛中引起的人體墜落和物體倒塌、飛落、擠壓傷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設備提升、牽引車輛和車輛停駛時發生的事故;

3) 機械傷害,是指機械設備運動(靜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夾擊、碰撞、剪切、卷入、絞、碾、割、刺等傷害,不包括車輛、起重機械引起的機械傷害;

4) 起重傷害,是指各種起重作業(包括起重機安裝、檢修、試驗)中發生的擠壓、墜落、(吊具、吊重)物體打擊和觸電;

5) 觸電,包括雷擊傷亡事故;

6) 淹溺,包括高處墜落淹溺,不包括礦山、井下透水淹溺;

7) 灼燙,是指火焰燒傷、高溫物體燙傷、化學灼傷(酸、堿、鹽、有機物引起的體內外灼傷)、物理灼傷(光、放射性物質引起的體內外灼傷),不包括電灼傷和火災引起的燒傷;

8) 火災;

9) 高處墜落,是指在高處作業中發生墜落造成的傷亡事故,不包括觸電墜落事故; 10) 坍塌,是指物體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過自身的強度極限或因結構穩定性破壞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溝時的土石塌方、腳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適用于礦山冒頂片幫和車輛、起重機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 放炮,是指爆破作業中發生的傷亡事故;

12) 火藥爆炸,是指火藥、炸藥及其制品在生產、加工、運輸、貯存中發生的爆炸事故;

13) 化學性爆炸,是指可燃性氣、粉塵等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接觸引爆能源時,發生的爆炸事故(包括氣體分解、噴霧爆炸);

14) 物理性爆炸,包括鍋爐爆炸、容器超壓爆炸、輪胎爆炸等; 15) 中毒和窒息,包括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

16) 其他傷害,是指除上述以外的危險因素,如摔、扭、挫、擦、刺、割傷和非機動車碰撞、軋傷等。(礦山、井下、坑道作業還有冒頂片幫、透水、瓦斯爆炸等危險因素。)

按照“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的表述: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稱為重大危險源。取代“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改稱為“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煤礦危險源的辨識依照煤礦傷亡事故的等級,將煤礦重大危險源分為四類:Ⅰ類重大危險源、Ⅱ類重大危險源、III類重大危險源和IV類重大危險源。其中,I類重大危險源屬于危害范圍和危險程度大,消除危險源(或防范事故)的治理措施復雜、治理周期長的危險源。II類重大危險源屬于危害范圍和危險程度較I類重大危險源小,消除危險源(或防范事故)的治理措施較為復雜、治理周期較長的危險源。III、IV類重大危險源屬于危害范圍和危險程度相對較小,消除危險源(或防范事故)的治理措施相對簡單、治理周期相對較短的危險源??刹捎孟率龇椒ㄟM行辨識并控制:

一、危險源的辨識原則

1.危險源識別、風險評價應遵循的原則

(1)考慮組織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它對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

(2)考慮時效性,危險源識別、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應具體在特定時間范圍內; (3)考慮采用的方法,采用的方法應體現科學性、系統性、綜合性和適用性原則; (4)考慮所進行工作的性質,危險源識別、風險評價應在不同環境和不同背景下靈活進行,如發生傷害事故后應對風險級別和風險控制進行重新評審等。

2.危險源識別及風險評價方法的選取原則

(1)預防性原則:依據礦井職業活動開展的范圍、性質和時間安排,有針對性的選取相應的方法,以確保該方法能預先、充分辨識危險源及評價風險。

(2)分級原則:充分辨識評價需通過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管理方案加以控制的危險源,并確定其相應的風險級別。

(3)一致性原則:應依據礦井各類活動,有針對性地選取相應的方法,以確保方法合理、有效辨識危險源及風險評價。

(4)輸出性原則:該方法的實施應能為人、物兩大方面的控制提供輸人信息及充分明確設備要求、人員培訓需求及運行控制改進的需求。

(4)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體力、聽力、視力負荷超限、健康狀況異常、情緒異常、冒險心理、過度緊張等。

(5)行為性危害因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監護失誤等。

二、識別范圍

危險源識別應覆蓋礦井活動、產品和服務,包括:

(1)新建、擴建、改建生產設施及采用新工藝的預先危險源識別; (2)在用設備或運行系統的危險源識別;

(3)退役、報廢系統或有害廢棄物的危險源識別; (4)化學物質的危險源識別;

(5)工作人員進人作業現場各種活動的危險源識別; (6)外部提供資源、服務的危險源識別; (7)外來人員進人作業現場的危險源識別; (8)外來設備進人作業現場的危險源識別。

三、識別應考慮的危害類型

(1)物理性危險、危害因素:設備設施缺陷、防護缺陷、電危害、噪聲危害、振動危害、電磁輻射、運動物危害、明火、造成凍傷的低溫物質、造成灼傷的高溫物質、粉塵、作業環境不良、信號缺陷、標志缺陷等。

(2)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易燃易爆性物質、自燃性物質、有毒物質、腐蝕性物質等。 (3)生物性危險、危害因素:致病微生物、傳染病媒介物、致病動物、植物等。 (4)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體力、聽力、視力負荷超限、健康狀況異常、情緒異常、冒險心理、過度緊張等。

(5)行為性危害因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監護失誤等。

四、識別方法

1.通用部分危險源的辨識

各單位由工區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主持,組織員工以會議討論的形式,確定出通用部分危險源,填寫危險源識別表和危險源評價表。

(1)礦井水、火、瓦斯、煤塵、頂板、沖擊地壓等重大自然災害直接識別為通用部分危險源。

(2)本單位員工在工作現場都可能遇到的危險因素,識別為本單位通用部分危險源。例如:工作面風量不足、無管理人員跟班上崗、安監員空崗、無規程、措施施工等。

(3)員工自人礦門到下井前,地面遇到的危險因素,識別為本單位通用部分危險源。 (4)員工從井口進人工作現場時,在路途中遇到的危險因素,識別為通用部分危險源。 2.工作現場特殊部分危險源的辨識

各單位指定一名班組長或工長為危險源識別負責人,無班組長的零星崗位可指定一名安全責任心較強的員工為危險源識別負責人,同時由值班人員發放給危險源識別負責人(危險源辨識與控制表》。危險源識別負責人在工作現場組織員工對當班工作中遇到的危險源進行辨識,并做好紀錄。

(1)按工種進行危險源識別。煤機司機、絞車司機、扒裝機司機、機電工、爆破工、鉆眼工等工種,在現場工作時,遇到的危險源識別為特殊部分危險源,并現場填寫《危險源辨識與控制表》,進行簽字。

(2)按工序進行危險源識別。例如掘進工作面現場可以按打眼、放炮、臨時支護、扒裝運輸、驗收等工序進行危險源識別。采煤工作面現場可以按割煤、出煤、移溜、移架、支護、放頂等工序進行危險源識別。在打眼工序中,可以識別出電煤鉆電纜漏點、風管脫落、斷鉗子、水管斷裂等危險源。

(3)按崗位進行危險源識別。例如絞車房、壓風機房、零星崗等工作崗位的環境和設備

運行時,產生的危險源識別為特殊部分危險源。

(4)在現場工作時,不但要對靜態危險源進行識別,也要對動態危險源進行識別。靜態危險源就是現場客觀存在的、不隨時間和客觀條件的變化而變化的危險源,例如:火藥管理不善,發生意外爆炸。動態危險源就是在現場生產時,由于客觀條件不斷變化而產生的危險源。例如:采煤生產過程中,冒頂片幫、支柱卸荷、煤機牽引鏈斷鏈等危險源。

危險源識別過程各單位組織有現場安全管理經驗、熟悉業務和工藝流程的專業人員收集本部門適用的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程、規范等安全管理文件,對本部門范圍內生產、服務全過程進行危害事件排查,識別存在的危險源并進行初步評價,將識別出的危險源分類填人“危險源辨識表”,經單位主管審批后報安監處,安監處匯總、確認重大危險源。

五、風險評價 1.風險評價方法

(1)定性方法:對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方強烈投訴的、受到主管部門警告等危險源直接列為重大風險因素。

(2)定量計算、打分評價的方法,從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L)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 (C)等三個方面打分。

2.風險界定

采用公式D=L×E×C,D為風險等級,當D≥300時定為不可承受風險,當160成≤300時,定為重大風險,當70≤D<160時,定為中度風險,當D<70時定為一般風險。

3.風險評價的實施

(1)L一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①完全可以預料 L=10分 ②相當可能 L=6分 ③可能、但不經常 L=3分 ④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L=1分 ⑤很不可能,可以設想 L=0.5分 ⑥極不可能 L=0.2分 ⑦實際不可能 L=0.1分

對用現有的控制措施能夠控制住的危險源L=0.1-1 (2)E-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 ①連續暴露 E=10分

②每天工作時間內暴露 E=7分 ③每月幾次暴露 E=4分 ④每年幾次暴露 E=2分 ⑤非常罕見的暴露 E=1分 (3)C一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 ①重大災難,許多人死亡 C=100分 ②災難,數人死亡 C=40分 ③非常嚴重,一人死亡 C=20分

④嚴重,重傷 C=10分 ⑤重大,致殘 C=5分

⑥一般,不利于基本的健康安全要求 C=1分

按上述評分方法對危險源進行打分評價,確定出重大危險源,編制《重大危險因素登記表》,予以實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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