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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制度商業銀行論文范文

2023-09-28

存款保險制度商業銀行論文范文第1篇

摘要:銀行存款保險是金融安全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系到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和存款人利益能否得到保護。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為了降低銀行風險和存款的安全,紛紛推行存款保險制度。我國的金融業的不斷發展,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也在隨之增加,因此,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險制度顯得意義重大。

關鍵詞:存款保險制度;費率;構建

一、存款保險制度的涵義

存款保險,顧名思義,指的是存款機構向保險機構投保,當存款機構發生支付危機情況時,保險機構向存款機構履行支付法定保險金的責任,幫其存款機構度過對兌難關。

二、存款保險制度的國際經驗

(一)美國的存款保險制度

美國的存款保險制度的主要特點如下:

1、存款保險機構的復合職能

存款保險制度首要任務是實現存款的保險,即當存款機構發生支付危機時,保險機構向存款機構履行支付保險金,實現存款得到安全保護。

監管職能。美國聯邦法律明文規定:美國聯邦存款保險機構(FDIC)對存款機構或銀行具有監管職能,即被監管的存款機構或銀行有義務定期向FDIC匯報其經營狀況、財務狀況、收支狀況,FDIC還可進駐存款機構和銀行內進行現場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存款機構和銀行進行處罰。

處置問題存款機構的職能。假如某個存款機構或者銀行出現資不抵債、無法按期償還債務或者資本充足率在2%以下,則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將受到注冊管理機構發出的關閉該存款機構的通知。

2、強制與自愿相結合的投保方式

美國頒布的《聯邦存款保險法》規定:對于在聯邦注冊的商業銀行、互助銀行和儲蓄貸款社以及在州注冊的、有聯邦儲備會員的商業銀行必須參加美國聯邦存款保險機構的存款保險,除此之外的金融機構采取自愿是否參加國聯邦存款保險機構的存款保險。

3、費率標準從單一費率走向差別費率

存款保險的費率在國際上主要采取單一費率和差別費率兩種形式。單一費率制指的是存款保險機構向投保機構收取的保費按統一的費率水平收取,差別費率制指的是存款保險機構向投保機構收取的保費根據風險大小不同對其征收差別性的費率水平保險費用的制度。

單一費率制設計比較簡單,運行成本比較低廉。差別費率由于需要首先對各投保機構進行風險評級,運行成本相對較大,但是差別費率更有利于有效實現公平保險的原則,更有利于促使投保機構加強自身業務風險的控制以及降低投保機構發生道德風險的可能。因此,越來越多國家包括美國都選擇采用差別費率制。

4、保險限額

根據存款保險的程度的不同,存款保險制度可以劃分為完全保護和限額保護兩種形式。美國采用的是限額存款保險方式,FDIC對單一帳戶存款人(即歸一人所有)提供10萬美元的保險,對特定退休帳戶和各類聯名帳戶的每位參與者或受益者給予25萬美元的保險。

(二)德國的存款保險制度

德國銀行協會建立了德國的存款保險制度,下面選用在“歐盟通過《存款保護計劃指令》”前德國商業銀行來說明德國存款保險制度的特征:

第一,采用自愿進行投保的方式。德國要求銀行協會的成員必須加入德國存款保險體系內,其他銀行可自愿投保的方式。實際上,如果某家銀行不加入存款保險體系,對其發展會造成一定的障礙作用,所以實踐中商業銀行一般都會投保。

第二,采用差別費率制。投保銀行要求每年以其存款的0.03%費率交納基本保費。在實際運行中,需要根據基金的不同情況,實際支付的保費具有差別性,高低不同,有時高達基本保費的二倍,在基金充足的情況下有時還可不支付保費。新加入的銀行,規定要收取存款的0.09%作為額外保費。

第三,保險限額較大。德國規定對非銀行存款的承保額要達到成員銀行自有資本的30%,而德國的商業銀行的自有資本平均是2.955億歐元,即非銀行存款的承保額大約9000萬歐元。

歐盟通過的《存款保護計劃指令》后,德國規定立法前施行的自愿投保方式的存款保險制度依舊繼續存在,不必遵守歐盟的《存款保護計劃指令》;但那些內部人、公共實體以及金融機構帳戶外的存款按90%比例,最高20000歐元予以強制保險。

三、我國存款保險制度構建的框架設計

(一)組織形式

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可以設立以政府為主導的存款保險制度,這種政府模式的存款保險制度因為背靠政府雄厚的財力和政府信用擔保,增強存款人更強的信心,降低出現擠兌的發生。我國人民銀行作為監管機構,可以對存款保險的費率和存款范圍等進行設定選擇,調控我國的經濟,以實現我國的經濟社會的發展。

(二)職責范圍

按職責范圍的不同,存款機構可分為“成本最小化”和“保險箱”式。國外的經驗已經表明,采用“成本最小化”的存款保險制度更有利于金融機構的穩定和減少處置問題銀行的成本。因此,在職責范圍方面,我國也應采用“成本最小化”的存款保險制度。

(三)保險范圍

存款保險制度的國際經驗分析中可知,按投保模式來劃分,存款保險制度可分成自愿性、強制性和自愿、強制結合性三種模式。國際上,絕大多數的國家采用強制性模式。我國目前還處在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期,國有銀行、民營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市場化成熟程度還不夠,特別是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還承擔政策性職責,在如此的金融環境中,在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應該采用強制性投保模式。

(四)保險費率

德國和美國都采用差別費率制。這種費率制的優點在于能促使投保機構加強自身業務風險的控制,降低投保機構發生道德風險的可能,缺點就是制定的指標更為繁瑣。我國由于金融機構的信用評級體系還很不完善,為制定合理的費率指標的不易獲得。因此,我國在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只能采用不同層次性的費率制,即根據我國金融機構的風險評估的不同,設計三個不同層次的差別費率。當然,不同層次的費率應隨著金融體系的風險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增強我國存款保險機構抗風險和應對危機的能力。

(五)賠償限額

德國和美國的存款保險的賠償都設定了最高限額。我國也應該對其存款保險設定最高的賠償限額。我國最高限額的設定應最大保障人數為目標,并且應該隨著實際情況的變化而改變存款限額,這有利于穩定金融秩序。

(六)保險基金

保險基金是存款保險制度有效運轉的基礎。保險基金的基金額可從保費、資本金和特別融資方式獲取。如美國的保險基金的初始資本來源于政府的保費和政府注資,還采用了特別融資的方式充足保險基金額。由于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應選擇政府主導模式。因此,我國保險基金的建立可借鑒美國的經驗,基金額的籌集由政府和銀行共同出資,確保保險基金資本金的充足。

四、結論

由于我國的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和風險評估體系的不完善,我國所設計成立的存款保險制度,初期只能采用層次費率制,而不能如美國和德國等多數國家一樣實行差別費率制。層次費率制在實際運行中容易造成逆向選擇問題。因此,我國當前之務是加大對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和風險評估體系的建設工作,為我國也能建立采用差別性費率的存款保險制度打下堅實的基礎。(作者單位: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參考文獻:

[1]王榮華.再論存款保險制度在中國的確立——存款保險制度在中國確立的進路分析[J].法制與社會.2009(33)

[2]李孟剛.中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路徑選擇與規制研究[J].中國行政管理.2007(10)

存款保險制度商業銀行論文范文第2篇

【摘要】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由于中央銀行與政府的經濟目標、利于驅動和制約機制的不同,國家為了穩定貨幣政策不受一國政治周期的影響和避免財政赤字貨幣化,各國相繼修改了各自的中央銀行法。央行獨立性趨勢加強。我國央行獨立性相對較弱,由此產生出一些階段性問題。結合我國國情,參考國外成功案例,我國央行獨立性問題正逐步得到解決。

一、中央銀行獨立性的概念和標準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發布的最新文獻中關于中央銀行獨立性的定義:“中央銀行獨立性是指中央銀行在公布通貨膨脹率、匯率或貨幣政策目標以及根據自己的操作決定貨幣供應量和利率水平時不受政府的干預,并且中央銀行的管理和財務是獨立的?!?/p>

總結各國的情況,中央銀行的獨立性標準主要有組織獨立性、政策獨立性、人事獨立性、財務獨立性等幾點。

二、世界銀行獨立性的現狀(以美國和歐洲為例)

美國的中央銀行為聯邦儲備體系(FED)。聯邦儲備體系受《聯邦儲備銀行法》的制約,由國會授權進行獨立行動,直接向國會報告工作,對國會負責,而不受政府的直接控制。由于聯邦儲備體系不是一個純粹的政府行政機構,也不受政府的直接管轄,因而其在自己的業務范圍內享有較大的自主權。聯邦儲備委員會是美國央行的最高決策機構,由7人組成的,對有關貨幣上的政策做出決定,直接向國會負責,無需總統的批準。未經國會批準,總統無權對美聯儲發布任何命令。因此,發揮美國中央銀行作用的聯邦儲備體系,其獨立性較強。

歐洲中央銀行(ECB)根據1991年《馬約》的規定于1998年7月1日正式成立。作為決策機構歐洲中央銀行和作為執行機構的歐元區各國中央銀行組成兩個層次的歐洲中央銀行體系。在組織結構上類似美國聯邦儲備體系,歐盟成員國央行類似美聯儲中的12家聯邦儲備銀行。兩者都屬二元的中央銀行體制,地方級機構和中央兩級分別行使權力,兩級中央銀行具有相對的獨立性。歐洲央行獨立于歐盟機構和各國政府。成員國中央銀行行長的任期最短為5年;執行委員會的成員任期最短為8年,不得連任;只有在不能履行職責或嚴重瀆職時才可兔除其職務;歐洲法院對職務的任免爭議有管轄權。

由以上分析來看,歐美中央銀行與政府相對獨立,且獨立性較強,在相當程度上具有自行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的權力。

三、我國中央銀行獨立性現狀、潛在問題及部分解決途徑

(一)我國中央銀行獨立性現狀

我國央行屬于相對獨立型,央行是和財政部共同直屬于國務院的部門單位,央行行長根據總理的提名,由全國人大決定,副行長由國務院總理任免,總體上隸屬于國務院?!吨袊嗣胥y行法》第5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就年度貨幣供應量、利率、匯率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的決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就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有關貨幣政策事項作出決定后,即予執行,并報國務院備案?!庇纱丝梢?,我國央行獨立性受制于國務院等行政機構。

(二)我國中央銀行實際運行中存在的獨立性問題及解決途徑

第一,重新確定央行于國務院的關系,進一步加強中央銀行人事與組織獨立性?!吨袊嗣胥y行法》第十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行長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任免。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由國務院總理任免?!笨梢?,在人事關系上,央行一定程度上受到國務院的制約。此外,中國人民銀行作為部級單位,各項政策規定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國務院,政策獨立性受到限制。這方面的改進可以借鑒美國的做法,即將中央銀行行長的任期與政府首腦的任期錯開,降低央行行長隨政府換屆而變動的可能性,解決人事獨立性問題。在政獨立性方面,在保留現行行政體制的基礎上,對央行部級單位的規定進行特別處理,央行直接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間接對國務院負責,更好地進行貨幣政策方面的宏觀調控。

第二,中央銀行財務獨立性通過制度性改革提升?!吨袊嗣胥y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對政府財政透支,不得直接認購、包銷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提供貸款,不得向非金融機構和個人提供貸款”。這就改變了已往中國人民銀行作為政府的出納和彌補財政赤字的工具的局面,財務獨立性性明顯增強。但例外責任中又規定:“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除外?!边@又對中央銀行的財務獨立性構成了潛在的威脅。解決途徑可以是,央行在制定貨幣政策時,更多地傾向于貼現政策而非貸款手段,以降低央行由于貸款而受制于政府財政的可能性。此外,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等市場化保障性制度,也能達到化解金融風險的作用,增強央行財政獨立性。

第三,實事求是,結合我國國情,辯證理解并逐步推進中央銀行獨立性。中央銀行的完全獨立將導致經濟發展的不穩定和國家管理上的混亂,至今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中央銀行都不是完全獨立于政府的。中央銀行的獨立性程度由一國國情決定的。改革開放三十多年,我國已進入經濟轉軌時期,為了保障經濟平穩過渡,作為社會經濟制度改革的倡導者和推動者,政府必須對社會資源和經濟權利有相當大的控制權,這就要求我國中央銀行獨立性不應過大。但應當看到,我國中央銀行改革已順應時代要求,獨立性在低調中平穩提升。央行獨立性改革,既要借鑒國外經驗,順應時代要求,又要緊密結合本國國情,實事求是,切不可操之過急。唯有如此,中央銀行才能更好地進行以貨幣政策為手段的宏觀調控,保證國民經濟平穩運行,且不受短期因素影響。

參考文獻

[1]李亞男,孔得建.論中央銀行的獨立性原則.中國證券期貨,2010(1).

[2]盧婷.中央銀行獨立性存在的問題:道德風險角度分析.商品與質量,2010(6).

[3]尹繼志.中央銀行獨立性的國際比較與思考.國際金融,2010(4).

作者簡介:陸草(1991-),男,漢族,福建寧德,西南財經大學保險學院,研究方向:保險、雙語財務會計 。

(責任編輯:趙春暉)

存款保險制度商業銀行論文范文第3篇

(一) 有利于防范金融風險, 穩定我國金融體系

存款保險機構需要對出現金融風險的銀行承擔保證支付的責任, 所以它就會對銀行的日常業務進行監督, 從而收集銀行的經營管理信息, 更有效地對其銀行的風險資產進行監控, 來發現銀行在經營活動中存在的隱患, 并及時的向銀行提出建議或予以警告, 這樣能有效地穩定了金融體系, 減少了因金融秩序混亂而付出的巨大社會成本。

(二) 有利于增強銀行信用

銀行作為信用中介, 其基本特征是高風險性和不穩定性, 即銀行大部分資金是以負債的形式吸收的機構和個人存款, 自有資金只占全部資本的小部分, 在經營管理不善或其他因素作用下導致不能按時清償債務時, 就易引起銀行信用危機, 實行強制性存款保險實際上也是對銀行業發展的一種強制性保護。

(三) 有利于提高商業銀行風險意識

長期以來, 在計劃經濟體制模式下, 我國的銀行儲蓄存款不僅沒有風險, 而且收益可觀。在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 企業破已在實踐中實施, 因此作為經營貨幣這一特殊商品的商業銀行所潛在的風險也為公眾所接受, 促使金融機構強化風險意識, 理性與經營。

(四) 能夠保護中小銀行的發展, 促進銀行業良性競爭

存款保險制度出臺以后, 國有銀行對小銀行、非國有銀行的競爭優勢相對減弱, 有利于促進銀行業之間的公平競爭。因國有銀行受國家支持, 資金雄厚且政策傾斜度大, 中小銀行常處于劣勢地位。中小銀行為了減少儲戶對于資金安全的顧慮, 不得不維持更高的資本充足率, 這樣不免就降低了競爭優勢。而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將這一問題得以解決, 打破了之前市場競爭由銀行規模主導的局面, 改變了大銀行壟斷的局面, 從而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中小銀行的發展。

二、存款保險制度的消極影響

(一) 可能誘發道德風險

1. 儲戶的道德風險。

存款保險制度的存在使得存款者風險意識下降, 制度實行以后, 存款保險機構承擔了儲戶的風險, 儲戶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在這種情況下, 儲戶就失去了對銀行進行安全性評估和監督的動力, 甚至在銀行將要破產時, 他們都不打算把錢從銀行取出來, 從而使本應該被市場所淘汰的銀行能夠繼續存活。儲戶在利潤最大化的驅動下, 儲戶更感興趣的是銀行所提供的利率水平, 因此會選擇給出較高利率的銀行進行存款, 這樣一來, 銀行會選擇高利息來攬儲戶的存款, 并開展高風險的經營模式, 甚至使銀行業出現了“劣幣驅良幣的情況”。

2. 銀行的道德風險。

在存款保險制度實行以前, 一個高風險的銀行為了吸引儲戶進行存款, 必須提高存款利率來作為補償。而存款保險制度的出臺, 使儲戶的資金得以擔保, 就不需要銀行對其進行利率補償, 風險不同的銀行也會以相同的利率來制定存款利息。這樣一來, 即使銀行的經營風險增加, 也不會增加成本, 還有存款保險機構來為它的經營失敗承擔責任。而且根據博弈論中的納仕均衡理論, 這種環境下所有的商業銀行都會傾向于增加高風險高收益的資產來使自己的銀行業之間的競爭力加大, 從而整個商業銀行體系的風險都會增加。所以說, 雖然存款保險制度保障的是存款人的利益, 但卻引發了存款機構的道德風險, 使整個金融市場注入了不穩定因素, 這不符合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初衷。

(二) 出現了逆向選擇的問題

逆向選擇, 指信息不對稱造成的資源配置歪曲的現象。無論是涉及到保險業時, 還是具體到銀行時, 由于商業銀行和存款保險機構就存在著這一種信息的不對稱性。保險公司無法對風險特別大的單位或個人的風險進行分類評估, 也就不能制定不同的費率, 這樣一來保險公司就有可能遭受巨大的損失;投保的銀行知道自身的真實風險, 可是保險機構并不清楚, 它們只知道整個銀行業的平均風險水平和基準。在這種情況下, 易導致經營方式穩健的銀行退出存款保險制度, 最后留下來的只有經營最差, 風險最大的銀行留在存款保險制度中。而一旦這種情況出現, 保險體系就很難維護下去??偟膩碚f, 逆向選擇問題會導致安全性高的銀行最先退出這一體系, 進而容易導致這一體系的崩潰。

三、對商業銀行應對存款保險制度的建議

存款保險制度的實行, 意味著我國利率市場化的步伐更進一步。在這種大背景下, 商業銀行應該看到這種制度對其本身的巨大挑戰, 銀行業的改革勢在必行, 并要向以下幾個方向來進行發展:

第一, 加快轉型升級, 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對于商業銀行而言, 隨著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 轉型和創新將成為商業銀行發展的主旋律。商業銀行不能滿足和簡單沿襲過去的粗放式發展路徑, 必須堅持以創新思維統領改革發展大局, 大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理順生產關系, 釋放經營活力;推進業務產品創新, 打造拳頭產品線, 確立在重點業務領域的競爭優勢;推進信息科技創新, 加快現代信息技術的全面應用, 深度改造經營管理體系。

第二, 拓展多元化經營業務格局, 實現盈利模式的轉變。順應市場和客戶需求變化趨勢, 大力發展以資產管理為核心的新興業務, 搭建起全市場、全客戶、全價值鏈的資產管理平臺, 提升投資管理和資產配置能力, 增加資產管理等新興業務對利潤的貢獻度, 推動轉變盈利方式, 加快推動由“資產持有”向“資產管理”的經營和盈利模式轉型。

第三, 建立有效的產品定價機制, 有效應對行業競爭新形勢??茖W的定價方法和技術將成為未來商業銀行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構成因素。第一, 商業銀行要有明確的市場定位, 根據市場定位制定清晰的定價策略;第二, 要有精細化的成本核算體系, 為產品定價提供制度保障;第三, 要有合理的定價方法。我國商業銀行不應盲目照搬西方商業銀行的產品定價模型, 應該根據國情和自身特點選擇合宜的定價模式;要有高效的反應機制。市場經濟條件下, 隨著行業競爭日趨激烈, 市場反應速度是競爭致勝的關鍵因素之一。

第四, 加強風險體系建設。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將改變商業銀行傳統經營方式, 不論是業務復雜性的提高, 還是行業競爭的加劇, 都將對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體系建設提出更高的要求。商業銀行應加強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 要從單點單線向立體綜合風險管理轉變, 從被動應對向主動防范轉變, 從防范風險到管理風險轉變, 兼顧好發展與風險的關系, 確保經營穩健發展。由于存款保險制度對于我國的大型銀行和中小型銀行的影響略有不同, 所以各個銀行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制定應對策略。

參考文獻

[1]田芳儀.《探討存款保險制度下商業銀行的轉軌之路》[M].北京:現代金融, 2014.10.

[2]趙保國.《關于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建立的思考》[J].北京:中央財經大學報, 2010.2.

存款保險制度商業銀行論文范文第4篇

一、存款保險制度的發展現狀

美國是優先開展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在1991年下發了存款保險的更改方案,其制度的改進得到了較優質的效果,在2011年美國有92家銀行倒閉,遠遠低于2009年的140家。 美國在存款保險制度方面得到改善之后,英國、德國、日本等國家對其借鑒,創建了屬于該國的存款保險公司。 在2003年一共擁有87個國家創建了存款保險制度, 直到2013年共有134個地區與國家創建了存款保險制度。 中國在1993年提出了對于存款保險基金的建立意愿, 伴隨著全世界經濟一體化的不斷開展,中國商業銀行針對存款保險制度的建設,也相繼開展了相應的法案起草與論證設計工作。

二、建立商業銀行存款保險制度所存在的不足

(一)破產風險

商業銀行的破產倒閉在優勝劣汰的形勢下必定會成為現實, 但是當下我國并沒有創建關于商業銀行破產的保護制度。 在對存款保險制度有所實施之后, 就一定要配套實施商業銀行的清算清償機制和破產退市機制,不然一定會適得其反。

(二)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

商業銀行因為能夠以存款保險機構作為主要的擔保對象, 在利益不斷加大的形勢下,會逐步的開展業務的擴張機制。 特別是具備著高回報、高風險的項目,由于項目的本身降低了原有的責任,造成了風險社會、利益自己的局面。 此外,具備著充足的資本以及良好效益的商業銀行,存在較低的經營風險,會具有極其淺顯的投保意愿。 若商業銀行具備著較低的資產利潤率、較高的不良資產率,并且又對高風險的項目有所經營,就會有著強烈的投保意愿,繼而造成逆向的選擇較為明顯,在市場中充盈著較高風險。

(三)財務風險

中小型的銀行, 其自身就會面對著必須擁有8%的資本充足率,該資本充足率的提出是巴塞爾條約的規定。 對于存款保險制度方面,必須要交納一定程度的保險費用,因此所承受的資金壓力會十分的沉重,逐漸的減少了存款的余額。 然而,盡管我國部分大型的商業銀行擁有著充足的資本,但還是會產生較大的存款余額基數,需要交納的保險費用也隨之增加,這必然會構成一定程度的經營壓力,繼而減少了商業銀行的總體凈利潤。

三、商業銀行存款保險制度建設中需改善的要素

(一)商業銀行的治理結構需完善

完善商業銀行治理結構, 能夠提升商業銀行盈利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 在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其治理的機構能否趨近于完善的程度,直接影響著商業銀行是否能夠在激烈的競爭市場中獨占鰲頭。 所以,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對商業銀行的治理結構而言,需要較高的要求, 商業銀行在全面的調整和改革方面,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

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體制需要完善化, 從而確保商業銀行在披露信息方面的總體質量。 媒體經常報道銀行業亂收費的狀況,社會中不同的領域都要求商業銀行需要在收費項目中展現出透明化、明確化,也就是各領域所需求的就是適當的公開銀行信息。 在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中,對銀行的信息披露有著相對較高的要求,存款保險的相應機構具有全面的監管職能,即對投保機構的預警系統、信用評級、風險狀況等方面負責。

所以,投保機構方面有必要創建較為完善化的信息披露體制,以此與存款保險機構監管需求相呼應。 在我國國有的商業銀行中想要將信息披露制度有所完善,就要對企業信息披露的內容進行完善,其內容包含:治理結構、風險管理情況、資產質量、資本充足狀況、流動性、經營業績等。 需要利用商業銀行的外部審計以及內部稽核制度,使得信息披露行為規范化。 利用這一系列的完善對策,創建一套多角度、全方面的信息披露制度,以此來滿足存款保險制度在建立過程中的需要。

商業銀行需將高級管理層、監事會、董事會、股東大會的職責邊界相應明確,從而在構成監督管理層的過程中,禁止產生“絕對權力”問題。

創建多元化的、透明的激勵體系,以此來緩解商業銀行中所產生的激勵不足等問題。 其一,需要創建明確的考核機制和業績評級機制,利用這一系列的機制,明確管理層所體現的貢獻度,真實的將職工工作績效反映出來,才能夠在建立激勵機制的過程中,奠定堅實的基礎;其二, 創建規范的、透明的貨幣激勵機制,舍棄物質補償等屬于福利性質的薪酬模式,多角度的強化貨幣收入差距。 在擬定薪酬的權力方面,主要由薪酬擬定的委員會負責。 在職工貨幣收入方面要和績效相連,要在貨幣收入方面顯現出激勵作用。

(二)風險管理水平的提升

若我國所具備的存款保險制度當中, 將銀行的風險水平和銀行的保險費率相連,就說明越高的保險就會擁有越高的保險費率,越低的風險就會擁有越低的保險費率。 所以,存在不同的銀行風險狀況,就會承擔不同程度的保險成本。 在這樣的情況下,商業銀行本身所具有的風險管理水平,直接影響著商業保險成本的多少。 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水平, 就會在創建保險制度的過程中大幅度減少成本支出。 所以,在創建存款保險制度的情況下,需要明顯改善風險管理水平。 其中要在幾個方面進行改進:

1、專業化、規范化的進行業務分工

在商業銀行中應該設置較為專業的風險經理, 其具體的職責需要為監控和風險分析,加強貸款審批人的專職作用,對貸款審批人、風險經理、客戶經理的工作職責進行明確分工,才能夠有效的提升辦理業務的成效。 在商業銀行內部的稽核部門中,應納入監督功效,以此來實現合理、科學的量化稽核制度,保證銀行可以進行依法的經營。

2、創建健全的商業銀行內部評級體制

對于商業銀行內部評級體制的創建, 能夠讓銀行中的風險管理人員,根據客戶的意愿以及還款能力開展綜合性質下的測評,以此來對信用等級進行客戶的評定,繼而創建客戶的信息數據庫。 接著,根據此方面的評級結果,開展對客戶的持續監控,此外還需要將監控力度提升, 才能夠保證風險管理的效率以及精準性。

3、創建優質的風險管理氣氛

對于良好風險管理氣氛的營造, 能夠使每一位員工都能夠掌握風險管理理念。 商業銀行在實際的管理工作當中,需要逐漸的累積管理經驗,要將風險管理文化以風險的預防作為工作重心,在商業銀行的內部創建較為優質的管理氛圍, 力求讓每一位銀行員工都能夠認同風險管理工作。 同時在實際的工作中將風險的預防和控制作為關鍵點,以此來達成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

(三)盈利能力需要提升

想要降低在存款保險制度中所生成的額外成本, 商業銀行需要通過對新業務的開展,將銀行盈利能力增強,以增加收入的手段有效的解決成本所帶來的壓力。 對于資本金壓力的環節, 針對商業銀行進行分析, 較為適當的方式就是利用商業銀行自身的利潤累積增加資本金額度。 所以,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對于商業銀行所體現出的盈利能力,提出了相對高端的要求,需要提升商業銀行的盈利能力,需要在幾個方面中落實。

1、開展成本約束并提升盈利空間

商業銀行因為本身所具備的性質,總是會疏忽和松懈成本控制,并且商業銀行擁有著較大的規模,在實際運轉的過程中,其開支方面也較為巨大。 所以,針對商業銀行來分析,強化約束資本成本能夠合理的提升銀行的總體盈利能力,其擁有著較為顯著和積極的作用。 由于收入- 成本=銀行利潤,所以在很大程度上能夠增加利潤的提升空間。因此,加強商業銀行的經營成本管理模式、舍棄一些不重要的浪費和開支、合理的提升資金的運用成效,這些措施都能夠有助于提升利用空間的力度, 以此在補償商業銀行的資本金方面建立可持續發展的渠道, 自然也就能夠降低存款保險制度建設的成本壓力。

2、員工激勵機制的優化

將員工的激勵機制優化, 能夠合理的提升盈利能力與員工工作的積極性。 當前形勢下,在商業銀行所進行的員工管理當中還是會不時產生非正當的提升途徑,同時會強調學歷的影響力,將學歷的高低程度來判斷員工是否擁有所具備的工作能力, 促使商業銀行的員工喪失了主觀能動性,對于工作的熱情不夠高,并且在晉升制度以及薪酬方面也不能展現出較為理想的工作狀態。 若在商業銀行中,由大部分沒有工作能力的人員負責關鍵工作, 就會導致所有員工存在著較低的人均盈利水平,并且還會影響到商業銀行的內部系統產生錯亂的現象。

所以,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進行員工激勵機制的優化,通過商業銀行所擁有的較廣發展空間和領域覆蓋,以及完善化的培訓計劃等優點,創建較為全面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讓擁有一定能力的員工能夠擔任較為核心的職務,以此來有效的提升商業銀行工作人員的平均盈利水平, 并且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存款保險制度建立之后的成本壓力。

四、結束語

就我國而言,存款保險制度擁有著多個方面的性質。 不論如何開展改良與設計,存款保險制度都會存在不良的影響和負面的效應。 因此, 針對存款保險制度來分析, 需要盡可能在發展該制度的過程中創建相對適當的制度環境以及市場環境,發揮出該制度的正面效應,從而穩定的發展商業銀行中的存款保險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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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何德旭,史曉琳,趙靜怡.我國顯性存款保險制度的踐行路徑探析[J].財貿經濟,2013

存款保險制度商業銀行論文范文第5篇

(1) 穩定存款人信心, 提升銀行業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最主要的目的是防止銀行擠兌和銀行恐慌, 防止存款人盲目擠兌銀行, 影響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和宏觀經濟的健康發展。因為商業銀行在整個經濟中的關鍵作用, 所以銀行危機的負外部性對經濟體的打擊巨大。有了存款保險制度, 商業銀行的經營問題不會引起存款人的心理恐慌, 降低恐慌性擠兌可能性, 提升了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2) 促進儲蓄存款和投資的增長

商業銀行是高負債企業, 它大部分的經營、投資活動都需要舉債完成, 存款作為最主要的負債支持了商業銀行的投資和經營活動, 只有儲蓄增長才可以推動投資增加。存款保險制度保護了存款人的儲蓄存款安全, 尤其是中小存款客戶的資金安全, 既降低了商業銀行對存款大戶的依賴, 又能持續穩定的促進投資, 從而推動經濟的穩定發展。

(3) 為商業銀行創造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

中小商業銀行和大型國有銀行的競爭從來不公平, 鑒于資產質量、資本充足、風險管理、資金來源、定價能力等方面的巨大差異。引入存款保險制度會為中小商業銀行創造一個較以往相對公平的競爭環境。因為存款保險制度實行限額補償, 所以資金富裕的儲蓄客戶會將存款分散到多個商業銀行以保證所有的資金都安全, 否則會損失限額賠償外的資金, 這樣無形中為中小商業銀行吸取存款創造了便利。

(4) 督促商業銀行提升內部精細化管理, 加強風險管理能力

存款保險制度實行的是差別費率, 具體費率將參照金融機構的監管評級、資本充足率等審慎監管指標來確定, 大多數中小商業銀行的費率將適用較高保險費率, 承擔更多的經營成本, 因此, 商業銀行必然全力提升內部管理和風險管理能力, 準確精細計量風險加權資產, 適時拓寬資本補充渠道, 提升風險防控能力, 合理調整資產負債結構, 通過審慎經營優化各項監管指標, 從而降低投保費率。

(5) 存款保險制度為利率市場化進一步深化奠定了基礎

利率市場化的進一步推進, 會引起怎樣的社會動蕩, 對金融體系有多大的沖擊, 沒有任何模型可以精準計量, 為了防止利率市場化短期內沖擊經營能力較弱的商業銀行, 造成銀行倒閉的連鎖反應, 出現銀行系統危機, 挑戰社會對利率市場化負面影響的容忍程度, 必須通過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提前做好市場信心的穩定工作, 預防過大的金融動蕩。

2 存款保險制度的負面影響

(1) 存款保險制度會帶來道德風險和自律問題。由于存款保險的存在, 存款人會失去監督銀行經營的動機, 同時增加個人風險偏好。對于商業銀行來說, 社會外部監督力量的減弱增強了商業銀行參與高風險投資的動機, 以高風險投資活動所產生的高收益金融產品來吸引存款客戶。經營策略的改變短期會提高銀行收益, 但是長期會增加整個金融業的風險, 扭曲資金配置效率, 最終導致股東、債權人的損失乃至整個金融體系的動蕩。

(2) 存款保險制度會帶來逆向選擇問題。存款保險制度最大的危害來自逆向選擇。商業銀行根據存款規模及監管評級而非商業銀行整體的經營風險程度向保險公司投保, 如果貪婪的商業銀行投資高風險項目, 享受高收益, 將損失風險轉嫁給其他審慎經營的優質銀行, 不僅損害金融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 更損害經濟社會的競爭公平性。

(3) 存款保險制度可能會導致外部監管重復或真空問題。存款保險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承擔監控商業銀行風險, 維護金融體系穩定的管理職能。商業銀行要面對人民銀行、銀監會、存款保險公司、地方政府等多頭監管, 如果缺乏有效、清晰的監管職責界定, 必然會導致重復監管或者監管真空的問題, 引發金融體系的不穩定。重復監管會帶給商業銀行過多壓力, 占用資源且使得監管效率低下, 商業銀行會疲于應付各方監管機構;如果出現監管真空, 會讓部分過度從事高風險經營活動的商業銀行忽視監管約束, 攫取高額利潤, 破壞銀行體系的安全和穩定。

(4) 存款保險制度可能會影響金融業的公平競爭。中小商業銀行適用于較高的存款保險費率, 對于相同的存款總額, 中小商業銀行必然比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多交存款保費, 這無疑增加了其經營成本也不利于公平競爭, 最終不利于中小商業銀行的長期發展, 中小商業銀行在市場上沒有定價權, 市場份額被壓縮, 利潤下降。

3 結語

在中國, 商業銀行的破產倒閉案例不多, 這并非我國商業銀行經營審慎, 而是政府承擔了銀行倒閉的成本, 為了加快金融體系的市場化改革, 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已然是必然趨勢。綜上所述, 對于商業銀行來說, 存款保險制度如同雙刃劍, 如何調整經營策略, 提升風險管理能力, 擴大市場份額, 提升市場競爭力是各商業銀行面臨的重要課題。

參考文獻

[1]張正平, 何廣文.存款保險制度在全球的最新發展、運行績效及其啟示[J].國際金融研究, 2005, 06:33-39.

存款保險制度商業銀行論文范文第6篇

1 我國建立銀行存款保險制度的海外模式借鑒

存款保險制度作為保護存款人利益的一項基本制度, 已在全世界范圍內普遍采用。目前, 所有發達國家和大部分發展中國家和地區都建立了自己的存款保險制度。這些國家多年的實踐證明, 良好的存款保險制度, 在提高公眾對金融機構信心、形成有效市場退出機制、減輕政府負擔、降低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安全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世界上主要國家的存款保險制度的運行方式如表1 所示。

可以看出, 世界各國的銀行存款保險制度在投保方式、費率制度、承保存款價值、資金來源和與監管部門的隸屬關系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別。各國在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時通??紤]的因素主要有組織形式、投保方式、費率制度、承保存款限額等。在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時, 我們也從這幾個方面考慮。

2 我國銀行存款保險制度建立的構想

2.1 組織形式

目前, 世界各國存款保險制度的體制結構盡管存在諸多差異, 但是在中央或聯邦級高度集中統一的實行存款保險制度這一點上是完全一致的, 這是由金融存款保險制度業務廣泛深入的滲透性和金融風險的全國性決定的。另外這種形式還可以集中財力、節省開支、增強社會對金融機構的信心。因此, 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基本組織形式也必須高度集中統一, 權利集中于中央, 范圍覆蓋全國, 統一組織, 統一操作, 即全國只設單一的、高度集中的和面向所有金融機構的存款保險機構。

2.2 存款保險機構的模式選擇

我國建立存款保險機構有三種模式可供選擇:第一, 獨立型。存款保險機構由單獨設立的機構負責, 獨立于中央銀行和保險公司。其優點是自成體系, 獨立運作, 分工清楚。第二, 附屬型。將存款保險機構附屬在中央銀行體系內或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負責存款保險工作。其優點是機構不需重新設立, 運作方便, 缺點是給獨立運作帶來困難, 且易分工不清。第三, 混合型。由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共同負責存款保險業務, 中央銀行制定存款保險法律法規并對投保機構監管, 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負責具體存款保險業務, 如收取保險費、支付賠償等。其優點是易于發揮兩個現存機構的職能優勢, 降低運營成本, 缺點是職責劃分不清, 影響運作效率。

基于我國金融體制不成熟的現狀, 我國適宜于先附屬后獨立的模式:先采用附屬型或混合型設立起來, 待存款保險機構趨于成熟, 可獨立運轉時, 將其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存款保險組織, 按商業化原則運行。

2.3 投保方式的選擇

存款保險的投保方式有兩種:強制性與自愿性, 二者各有優缺點。從我國現實情況看, 國有商業銀行即使完成了股份制改造, 仍能憑國家信用擔保, 處于特殊位置。因此, 國有商業銀行出于降低經營成本的目的, 極可能不投保。新建股份制商業銀行則分兩種情況:風險大的商業銀行為了轉嫁風險、求得安全, 將加入保險;而資產質量較高、資本充足、抵御風險能力較強的商業銀行則不急于投保。因此, 自愿投保方式極易導致逆向選擇。我們建議中國存款保險制度的投保模式采用強制與自愿相結合的方式, 對境內的中資存款性金融機構采取強制投保方式, 對境內外資銀行和境外中資銀行采取自愿投保方式。

2.4 存款保險費率的確定

目前, 大多數國家采用的是單一保險費率, 各參保機構按相同費率向保險機構繳納保費。這種制度簡化了保險機構的工作, 但卻降低了各參保機構的公平性和競爭積極性, 因為該制度是對經營狀況差的金融機構的反向補貼, 不符合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的原則。所以, 我國應實行與各金融機構經營狀況掛鉤的差別費率制度, 根據各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貸款質量、風險控制能力及經營服務水平等要素, 將銀行劃分等級, 實行不同的保險費率。借鑒國際經驗, 中國的保險費率應當視投保機構的風險等級而有所差別。“合格者”按基準費率繳納, “高風險者”另加風險費率, “高風險者”可進一步細分, 并追加不同的風險費率。這樣既體現了公平性, 又增強了那些經營不善的金融機構為了繼續享受低費率而加強管理的積極性。但是由于目前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尚未建立, 銀行體制也不夠健全, 因此可以考慮先采用單一的保險費率制度, 待條件成熟后, 再采用差別保險費率。

2.5 存款保險的限額規定

若存款保險機構對所有存款100%賠付, 會降低存款人將資金從財務有問題銀行提出的動力, 減少存款人尋找商業銀行財務狀況信息的需要。若部分賠付可使銀行管理保持誠實, 使存款持有人盡力獲取存款銀行的信息并對銀行進行監督, 由此降低商業銀行進行高風險業務操作帶來的道德風險。因此, 為保持一定的風險性, 形成銀行合理性的競爭, 西方發達國家對合乎條件的存款一般只實行部分保險。

原則上, 最高限額的設計應在有效保護小存款者、防止系統性擠兌和減少道德風險之間尋求平衡。從量化指標看, 世界銀行的專家建議, 對被保險銀行每一存款人受保障存款的限額應規定為人均國民產值的l到2倍??紤]到我國的國家承受能力、維護儲蓄居民信心及防范道德風險的需要, 國家存款保險基金下的保障限額可以定為人均國民產值的3—4倍, 并5 年調整一次。

2.6 我國存款保險機構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 還必須把握以下幾點

(1) 設立嚴格的銀行存款保險法律法規, 并嚴格按相關法案的規定監測投保銀行的經營狀況、資產負債情況、風險指標, 及時準確的發現有問題銀行, 并迅速采取解決措施。 (2) 存款保險機構在獲得最初的資金來源后, 既要注意資金的安全性和流動性, 也應關注資金的收益性。具體來說, 可以把保險金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于救助有問題的金融機構或理賠存款人的存款, 一部分投資于證券市場的國債、金融債、基金, 獲取收益。 (3) 在金融體系出現問題, 理賠金額超出存款保險部門的最大能力時, 為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及存款保險制度的信譽, 應以立法形式賦予存款保險機構部分特殊權利, 允許其向國家財政借款融資。

3 結語

存款保險制度對于維護中小儲戶利益, 防范風險具有重要作用。我國在構建金融安全網時, 要把加強和完善存款保險制度作為核心, 強化存款保險制度的事前風險防范功能, 做好事發時的處理工作, 并在事后進行分析總結??傊? 我國的銀行存款保險制度應該在實際運行中不斷健全和完善, 從而穩定金融體系, 避免金融風波和社會動蕩的發生, 保護存款人的利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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