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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方案范文

2023-09-24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方案范文第1篇

二、學校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校內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三、學校在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應加強晨檢。并按規定填寫報告卡和登記簿,記錄患者名單、發病日期、班級分布、主要癥狀、目前狀況、接觸史等。

四、建立報告第一責任,指在第一時間內第一發現傳染病及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衛生工作領導小組人員或者校長報告信息。

五、學校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當在2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等報告。

六、任何人不得任意將傳染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和個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會公開。

七、所有人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傳染病疫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

八、必要時在電話報告后1小時內呈上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發映事故發生全程概況,人數病情狀況等,并經學校責任人簽名和學校蓋章。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方案范文第2篇

2012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制度

為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時、科學的防治決策信息,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現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1、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各部門要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應急工作原則,建立應急管理網絡,并行使相應的權力和職責,各科室和相關人員應通力合作,保證各項應急工作的順利執行。加強法制觀念,依法應對突發事件。一旦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應急系統。

2、有關科室應首先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訊設備、醫療救護設備、救治藥品、醫療器械、防護物品等物資的調配和儲備,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從衛生主管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在院長的領導下要組織相關科室,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負責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理,搜索密切接觸者、追蹤傳染源,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進行疫點消毒及其技術指導。

4、按照法律要求實行首診醫生負責制,發現疑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時,應立即用電話通知疫情管理人員,疫情管理人員要立即報告院長,同時向轄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5、對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病人進行接診治療,并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轉送的病人,應當按照規定將病人及其病歷記錄的復印件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療機構。有權要求在突發事件中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傳染病病人密切接 阿克蘇市紅橋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觸者在采取醫學措施時予以配合。拒絕配合的,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并配合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進入突發事件現場進行調查、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6、對傳染病要按《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嚴格執行各項消毒隔離、醫院感染控制等各項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員防護,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內感染的發生,做好污物、污水的無害化處理。

7、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任務,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信息監測報告制度并定期對醫生和實習生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的培訓。

8、發現瞞報、緩報、謊報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或傳染病疫情的,拒絕接診病人的,拒不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調度的上報醫院按照醫院的工作要求進行處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態惡化等嚴重后果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方案范文第3篇

一、積極開展衛生應急專題宣傳活動 。

1、圍繞全國防災減災日(5月12日)主題,結合我鎮實際,廣泛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應急知識宣教活動。

2、開展了公共安全知識進村、進學校、進企業活動;并進行了居民應急知識問卷調查,同時把衛生應急知識進農村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

3、在衛生院和各村衛生室設立宣傳欄12塊, 張貼宣傳海報24張。

4、舉辦衛生應急健康講座2期,從不同層面加大了應急知識宣傳力度。講座內容包括衛生應急知識,自救互救技能等。

二、加強了衛生應急知識培訓,全年組織醫務人員開展衛生應急知識培訓3次,240余人次,培訓內容包括衛生應急知識,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等,培訓后均進行了考試。

三、開展了學生公共安全教育。針對較常見的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結合我鎮實際,開展了中小學及幼兒園安全教育課程,并進行了學生應急知識講座,使公共安全教育內容進入學生課堂。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方案范文第4篇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我校突發公共事件,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全校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保證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

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校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本預案所指的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社會安全校園暴力類突發事件。包括校園內外涉及師生的各種聚眾鬧事等群體性事件,針對師生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等可能會引發影響校園和社會穩定的事件等。

(2) 事故災害類突發事件。包括學校樓堂館舍等發生的火災、建筑物倒塌、擁擠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學校重大安全交通事故,大型群體活動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后勤供水、電、食物中毒等事故,影響學校安全與穩定的其他突發災難事故等。

(3) 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包括發生在學校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在街道內發生的、可能對學校師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4) 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包括臺風、地震災害以及由地震誘發的各種次生災害等。

4 工作原則

(1) 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學校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形成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生重大事件,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1.4.2 分級負責。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各部門要在學校校長的統一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

1.4.3 預防為主,及時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頭,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做好信息收集和深層次研究,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要把突發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層,控制在最小范圍內,避免造成社會秩序失控和混亂。

1.4.4 部門聯動,協同應對。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各有關部門負責人要按照學校領導小組的要求,立即深入第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部門聯動、協同應對的處置工作格局。

1.4.5 區分性質,依法處置。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過程中,堅持從保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角度出發,按照“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分不可結”的原則,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辦事,維護師生合法權益。

1.4.6 加強保障,重在建設。從領導、制度、組織、物質、經費保障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強化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1.5 突發公共事件的級別劃定

突發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緊迫程度、形成規模、行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可能蔓延發展的趨勢等由高到低一般分為:特別重大事件(Ⅰ級)、重大事件(Ⅱ級)、較大事件(Ⅲ級)、一般事件(Ⅳ級)。

1.6 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6.1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任副組長,德育處、總務處、教務處、等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全校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向有關部門和單位通報情況,協調、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向鎮政府和市教育局請示報告。

1.6.2 領導小組辦公室及主要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及時收集和分析工作情況,提出處理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并報領導小組;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各學校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的經驗和做法;督導檢查各部門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情況;督促各地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1.6.3 應急處置工作組組成及主要職責

針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下設專項應急處置工作組。

(1)社會安全校園暴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副校長擔任,成員由各科室負責人及各班班主任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總務處。工作組主要職責是: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學校此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行動;研究確定事件性質、類型和級別,下達應急處置任務;及時前往事發地現場指揮。 (2)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總務處、德育處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各辦公室、教務處主要負責人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總務處。工作組主要職責是:指導各部門建立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預防和監測預警機制;開展防范火災、交通、建筑物垮塌等事故的應急模擬演練;對各部門防范和處理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工作進行督查、指導;收集教育系統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信息,適時向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提出有關對策和措施;對特大災難事故,在接到報告后,立即趕赴現場參與和指導應急處置,參加安撫慰問和事故調查工作;對師生傷亡情況進行統計。

(3)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總務處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辦公室、衛生室、食堂、等科室主要負責人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衛生室。工作組主要職責是:在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和市衛生局的指導下,負責全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及時收集教育系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相關信息,適時向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情況,提出學校緊急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導和組織各部門緊急應對和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落實緊急應對措施;及時總結和推廣各地各學校緊急應對和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經驗和做法;督促各地根據事件性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4)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總務處、財務科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各部辦公室、后勤主要負責人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財務科。工作組主要職責是:在市教育局和鎮政府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門領導下,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進行應急處理;根據災害情況,認真分析對學校所產生的影響,及時作出決策;深入現場協調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1.7 預防和預警機制

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加強常規數據檢測和信息收集,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1.7.1 信息報告 (1)信息報告原則

A.迅速: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和上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不得延報。

B.準確:信息內容客觀翔實,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C.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后,應及時續報。

D.學校發生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后,要立即向當地公安等部門報告。 (2)信息報送機制 A.緊急電話報告系統 電話或手機及時報當地街道辦、鎮政府和教育局、張浦派出所,同時按緊急報警按鈕。

B.緊急文件報送系統

突發公共事件電報告后,學校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報上級部門,按照相關預案和領導要求開展工作。重要信息根據當地領導意見,報告市委、市政府。

(3)應急信息主要內容

A.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等情況;

B.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c.事發學校、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已采取的措施; D.學校內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反應; E.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F.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1.7.2 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堅持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講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紀律、統一發文、嚴格把關的原則,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工作。

1.8 應急預案啟動標準

1.8.1 特別重大事件(Ⅰ級)、重大事件(Ⅱ級) 特別重大事件(Ⅰ級)、重大事件(Ⅱ級)發生后,學校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指導各部門開展處置工作,并將處置情況及時報當地政府和市教育局。

1.8.2 較大事件(Ⅲ級):

較大事件(Ⅲ級)發生后,各類工作組立即開展處置工作。學校領導小組隨時掌握情況,必要時啟動本預案。

1.9 應急保障 1.9.1 信息保障

學校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傳送渠道,確保信息傳送渠道安全暢通。

1.9.2 物資保障

學校建立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物資儲備,保證物資、器材完好、可用。 1.9.3 資金保障

學校要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專項資金,??顚S?。要嚴格保證應對學校內部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經費。

1.9.4 人員保障 學校應建立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備隊,預備隊主要由安全保衛、醫療衛生和維護穩定工作等部門人員組成。

1.9.5 培訓演練保障

學校應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隊伍的技能培訓,定期進行應急模擬演練,提高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

2.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2.1 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2.1.1 特別重大事件(Ⅰ級):針對師生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聚集事件失控,引發地區、行業性連鎖反應,已形成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大規模群體事件;以及視情需要作為I級對待的事件。

2.1.2 重大事件(Ⅱ級):聚集事件失控,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受到嚴重影響甚至癱瘓;以及視情需要作為Ⅱ級對待的事件。

2.1.3 較大事件(Ⅲ級):單個突發事件引發連鎖反應,引發在校內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計聚集人數不足30人,但已形成影響和干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群體性事件;引發學校停課、教師或學生家長集聚上訪影響穩定的事件;以及視情需要作為Ⅲ級對待的事件。

2.1.4 一般事件(Ⅳ級):事件處于單個事件狀態,可能出現連鎖反應并引起聚集,群體性事件呈萌芽狀態。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廣泛關注,出現少數過激言論和行為,呈現可能影響校園穩定的苗頭性信息;以及視情需要作為IV級對待的事件。

要根據事件發展趨勢動態調整事件級別,不斷調整應急措施和方案,加大應急處置力度,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

2.2 應急響應

2.2.1 特別重大事件(Ⅰ級)的處置

若事件已超出事發學校范圍,在事態擴大、依靠學校力量無法平息的情況下,或突然發生重大針對師生的暴力事件,學校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領導小組立即啟動預案,組成工作小組,成立現場指揮部,靠前指揮,果斷處置,及時阻止事態的擴大,并將處置情況報當地政府和市教育局。

2.2.2 重大事件(Ⅱ級)的處置

若事件已嚴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立即啟動預案,立即報告,組成工作小組,及時化解矛盾,有效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嚴格門衛管理,防止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對別有用心、蓄意破壞、危及公共安全的極個別人,要報請公安部門,嚴格控制和監視。學校黨政領導、班主任要深入班級、面對面做好學生的教育疏導工作。 2.2.3 較大事件(Ⅲ級)的處置

事件發生后,處于局部狀態時,學校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立即研究確定啟動工作預案,并立即報告。根據事件引發原因,通知與事件直接有關的部門負責人和學校主管領導到場。對原因清楚、能夠立即處理的問題,依法、及時、妥善加以處理;對原因不詳、需要一定時間進行調查處理的,做好解釋工作,講清道理,化解矛盾。

2.2.4 一般事件(Ⅳ級)的處置

加強校園巡查和監控,發現不穩定因素苗頭時,及時進行處理。領導要立即趕到現場,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消除引發突發事件的苗頭和問題。

2.3 善后與恢復

學校在后期處置工作中的重點,是盡快查清引發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決引發事件的實質問題,盡可能滿足合理要求,安撫和平定情緒,恢復校內正常秩序。

3.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3.1 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3.1.1 特別重大事件(Ⅰ級):學校人員和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害,對教學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3.1.2 重大事件(Ⅱ級):學校人員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害,對教學秩序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3.1.3 較大事件(Ⅲ級):對學校人員和財產造成損害,對學校教學秩序產生較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3.1.4 一般事件(Ⅳ級):對個體造成損害,對學校教學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事故災害。

3.2 應急處置措施

災難事故發生后,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開展工作。

3.2.1 火災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突發火災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消防119指揮中心(室)報警,向上級部門報告。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后,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救工作。

(2)采取切斷煤氣、電源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3)搶救傷病員,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援,配合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病員。

(4)解決好師生等受災人員安置問題。 (5)及時采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措施,確保人員、財產安全。

3.2.2 房屋、圍墻、廁所倒塌等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發生房屋、圍墻、廁所等建筑物倒塌的安全事故,應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

(2)迅速采取切斷煤氣、電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關注連帶建筑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害。

(3)在有關方面幫助下及時組織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病員。 3.2.3 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時排查擁擠踩踏事故隱患,避免擁擠踩踏事故發生。

(2)學校樓梯間發生擁擠踩踏事故,要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并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援,向上級部門報告。

(3)學校應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控制局勢,制止擁擠,做好人員疏導疏散工作;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妥善安置傷病員,同時請求當地政府支援幫助。

(4)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穩定師生、親屬情緒。

3.2.4 校園爆炸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發生爆炸事故后,要組織力量開展搶救工作,并立即向上級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

(2)學校要在爆炸現場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治安事態,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檢查并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

(3)如果發現肇事者和直接責任人,應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4)認真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搜尋物證、排查險情、防止繼發性爆炸等工作。 3.2.5 學校惡性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發生惡性交通事故,遇有師生死亡、受傷等情況,立即組織搶救,及時向醫療急救部門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門報告,并向上級部門報告。

(2)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尋找證人。 (3)學校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及時查明事故情況。 3.2.6 大型群體活動公共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舉辦的各類大型文體活動,必須按有關規定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2)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師生死亡、受傷等情況,立即求助醫院搶救傷病員。

(3)活動組織者和安全工作負責人要穩定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逃生,盡力避免繼發性傷害。

(4)組織力量疏導、搶救傷病員,在第一時間向當地政府、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爭取支援幫助,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2.7 外出組織實習、參觀、考察等活動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組織領導體系和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工具和設施。

(2)完善通訊體系,做好定期通訊聯絡工作,定期清點人員,及時溝通信息。 (3)事件發生后,及時向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積極開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學校領導首先判斷事件的性質,權衡事件的輕重,協調好學校和事故一線兩方面工作,積極開展救助。

(5)積極爭取事故發生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 3.2.8 后勤安全保障突發事件處理辦法

(1)學校要做好食堂等重點場所的突發事件防范工作,對重點場所和關鍵部位要加強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各種服務設施安全運行,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發生跑水、斷電、燃氣泄露等重大事故緊急情況時,學校領導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和搶救,必要時請求當地有關專業部門支持,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

(3)對學生的飲水必須有完備的安全保護設施,一旦發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現場保護,并聯系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疫、化驗和處理。

3.2.9 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積極協助當地有關部門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演化和擴大;

(2)及時向師生通報有關情況,穩定師生情緒,維護校園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蕩。

3.2.10 學校突發事故處理中的注意事項

(1)發生災難事故,學校要及時向師生通報有關情況,穩定師生情緒,維護校園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蕩。

(2)學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積極搶救傷病員,減少人員傷亡。 (3)災難事故發生后,學校要考慮和妥善處理可能引發的繼發性傷害問題,防止事態擴大和演化。 (4)對建筑物等采取斷水、斷電等應急處理措施的,要權衡利弊,妥善處理可能發生的受災受困人員因照明、飲水需要和因跑水、漏電可能引發繼發性傷害的矛盾。

3.3 善后與恢復

直接應急處置和救助活動結束后,工作重點應馬上從應急處置轉向補救和善后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秩序。學校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到:

(1)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對死亡人員進行人道主義撫恤和補償或賠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對有各種保險的傷亡人員要幫助聯系保險公司賠付。

(2)及時查明事故原因,嚴格信息發布制度,確保信息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穩定校園秩序。

(3)全面檢查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4)總結經驗教訓,引以為鑒,對因玩忽職守、瀆職等原因而導致事故發生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5)配合公安機關做好事故案件偵破調查工作。 4.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4.1 事件確認

(1)學校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

(2)學校發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亂等傳染病病例; (3)學校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艾滋病、肺結核、出血熱、乙肝等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 (5)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6) 發生在學校內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的群體性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4.2 信息報告與信息發布 4.2.1 信息報告 A.初次報告

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必須在第一時間(事件發生后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市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疾病控制中心(CDC)或衛生防疫站進行初次報告。

B.進程報告

學校必須每天將事件發展變化情況報告有關部門。 C.結案報告

事件結束后,學校應將事件處理結果報告當地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 (3)報告內容

A.初次報告內容:

必報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造成傷害的人數。 選報內容:事件初步性質、發生的可能原因等。 B.進程報告內容:

事件控制情況、患病(中毒)人員治療與病情變化情況、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經或準備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C.結案報告內容:

事件處理結果、整改情況、責任追究情況等。 4.2.2 信息發布

(1)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自行向社會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4.3 應急反應

4.3.1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在學校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做出應急反應。

事件發生后,現場教職員工應立即將有關情況通知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人和學校領導。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A.聯系當地醫療部門對患病或中毒人員進行緊急救治。

B.追回已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立即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

C.封存剩余可疑中毒食品和物品;切斷可疑水源。

D.與中毒人員家屬或學生家長進行聯系,通報情況,做好安撫工作。 E.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可疑中毒食品、物品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污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對與肺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觸者實施相應隔離措施;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破工作。

F.按照當地政府和衛生部門要求,認真落實其他應急措施;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請求支持和幫助。

G.在學校適當范圍內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基本情況及采取的措施,穩定師生情緒,并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提高師生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5.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5.1 事件確認

對學校的人員和財產造成較大損害,對學校教學秩序產生嚴重影響的自然災害。

5.2 應急處置措施 5.2.1 應急反應 (1)預報后的應急反應

根據有關規定,在政府發布自然災害預報后,學校即可宣布進入預備應急期,必要時組織避災疏散,

積極做好救援、搶救和醫療救助等應急準備工作; (2)災害發生后的應急反應

破壞性自然災害發生后,全力以赴,組織進行人員搶救工作。并及時報告損失和傷亡情況。如遇突發地震災害,在老師的帶領下迅速組織學生有序逃生和救援,并做好安撫工作,穩定情緒。采取必要的衛生救助。并及時報告情況。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方案范文第5篇

為了提高我院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一、組織領導及工作職責

醫院設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醫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保證各項應急措施順利實施。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領導、組織、指揮、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救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負責人員、藥品、物品、車輛等調用,對工作人員進行獎懲。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治組,人員組成如下: 第一梯隊:隊長:

隊員:

第二梯隊:

應急救治組工作職責:

負責組織對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制定傷病員的救治方案,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傷病員的救治情況。

二、報告與監測

(一)建立信息報告體系,確保信息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各科室除常規疫情報告、疾病監測及其他常規檢測系統規定要求進行報告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同時向醫務處報告(非行政工作時間報告總值班)。

1、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飲用水污染事件、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

4、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

5、生化恐怖襲擊事件;

6、免疫接種引起的群體性事件;

7、醫源性感染暴發;

8、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等。

醫務處、總值班應當在接到報告的同時迅速向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報告,經有關領導核查無誤后由相關領導或部門在2小時內向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匯報。

(二)與疫情相關的權威信息的發布,須經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并請示上級衛生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院內各科室或個人不能隨意傳播、發布關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

(三)任何部門和個人對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都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啟動條件和程序

突發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應當組織醫院有關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級別,提出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啟動后,醫院有關科室部門,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有關的控制措施。醫院對在突發事件中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拒絕配合的,需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

四、保障

(一)醫務處負責安排病人的收治、會診、轉診、組織搶救及醫務人員的調配工作,并組織相關培訓工作。

(二)護理部負責護理人員的調配及病區醫療物品準備工作。

(三)后勤保障部負責組織院內各種后勤物資的供應、后勤設施的維護以及院內環境和被服的清潔、消毒工作。

(四)醫學裝備部負責相關醫療物資的采購、儲備和供應。

(五)藥劑科負責各類藥物的采購、儲備和發放,保障供應。

(六)院長辦公室負責保障院內通訊暢通及車輛調度工作。

(七)防保院感科負責傳染病疫情的報告,負責組織院內感染的預防及處理工作。

(八)保衛科負責院內安全及醫療秩序的維護。

(九)科教部負責組織相關科研工作。

五、結束后處理

(一)評估

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完畢后,要對處理過程與結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通過科學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二)獎勵與處罰

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過程中有突出貢獻的科室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科室及相關責任人員根據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追究相應責任,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培訓、演練

定期對醫院有關部門和人員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定期組織醫院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

醫務處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方案范文第6篇

一、報告組織及責任報告人:

組長:姜鳳嵐、邸生文

組員:果淑芝、邱化民、劉玉平及本院其它醫務人員,網絡直報員(王小花)

二、報告時限及程序:在接到突發衛生公共事件后2小時內盡快向本級林甸縣衛生局和林甸縣疾控中心報告,并應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確認,及時采取措施,隨時寫出進程報告及時報告事態的進展,管理制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

報告流程示意圖:

責任醫療衛生人員→預防保健科→醫院指定領導→(

1、林甸縣疾控中心;

2、林甸縣衛生局;

3、網上直報;

4、現場調查,采取措施,進程報告上報。)

三、報告內容:

1、首次報告;未經確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存在隱患的相關信息,應說明信息來源、危害范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和采取的措施。

2、進程報告:報告事件的進展和防控情況。

3、結案報告:確定事件的性質,波及的范圍,危害程度,流行病學分布,事態評估,所采取的措施情況,對事件進行i-iv級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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