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delect id="ixm7d"></delect><bdo id="ixm7d"></bdo><rt id="ixm7d"></rt><bdo id="ixm7d"></bdo><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id="ixm7d"></r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

憲法學重要名詞解釋范文

2023-09-23

憲法學重要名詞解釋范文第1篇

2、憲法規范:指調整國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會關系的各種規范的總和,具體來說是調整國家權力運行與人權保障的法律規范。

3、憲法制定:憲法的制定簡稱制憲,也就是憲法的創制,是指憲法制定者按照一定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創造憲法規范的活動。

4、憲法修改:憲法的修改簡稱修憲,是指有權機關按照法定程序對憲法文本的某些條款、語詞或結構予以變動、補充或刪除的活動。

5、憲法解釋:指制憲者或者按憲法規定享有憲法解釋權的國家機關對于實施中的憲法的內容、界限和精神所作的說明。

6、憲法監督:是指特定的國家機關依據一定的程序,審查和裁決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有關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是否符合憲法,以維護憲法權威、保證憲法實施和保障公民憲法權利的制度。

7、事先審查:又稱預防性審查,指在法律、法規和其他的規范性文件的制定過程中,由專門的機關審查其合憲性。如發現與憲法不符可予以糾正,避免其在制定完成并生效后產生不良后果。

8、事后審查:指對已生效的法律、法規在執行、適用的過程中,因發現有違憲的可能性而予以審查,或者因特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就有關的法律、法規是否符合憲法而提出請求時,才予以審查。

9、附帶性審查:司法機關在審理具體案件的訴訟過程中,因提出對所適用的法律、法規是否違憲的問題,而對該法律、法規進行審查的,叫做附帶性審查。

10、憲法控拆:指公民個人有權就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受到法律、法規的侵害而向憲法法院提出控拆的一種制度。

11、憲政:就是實施憲法的民主政治,也就是用憲法這種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已爭得的民主事實確定下來,以便鞏固這種民主事實,發展這種民主事實。

12、國體:是指反映一個社會的階級構成,表明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

13、政黨:是由一定階級、階層或集團中的中堅分子組成的,并為反映和實現一定階級、階層或集團的政治、經濟利益的政治綱領、政治主張而奮斗的政治組織。

14、政黨制度:是國家有關政黨的組織、活動以及政黨參與政權的方式和途徑等一系列法律、政策和慣例的總和。

15、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我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是實現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

16、經濟基礎:或稱經濟結構,是在一定歷史發展階段的國家中占主導地位的生產關系的總和。包括生產資料歸誰占有、人們在生產過程中所形成的相互關系和勞動產品的分配形式三個方面。

17、全民所有制經濟:即國有經濟,是生產資料歸社會全體成員公有,由代表全體人民的國家占有生產資料的一種所有制形式。

18、集體所有制經濟: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是指集體單位內的勞動群眾共同占有生產資料的一種公有制經濟。

19、個體經濟:是由城鄉個體勞動者占有少量生產資料和產品,以自己從事勞動為基礎的一種經濟形式。

20、私營經濟:是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生產資料屬于私人所有、存在雇傭勞動關系的一種經濟形式。

21、物質文明:是指人類改造自然界的物質成果,表現為人們物質生產的進步和物質生活的改善,包括生產工具的改進和技術進步,物質財富的增長和人們生產水平的提高等。

22、政權組織形式:是指特定社會的統治階級采取何種原則和方式去組織其反對敵人、保護自己、治理社會的政權機關。我國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23、君主立憲制:又稱為有限君主制,是以君主或國王為國家元首,國家最高權力實際上或者名義上由君主一人掌握的政權組織形式。

24、共和制:國家最高權力在實際上和形式上都不屬于一人所有,而由選舉產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國家機關掌握的政權組織形式。

25、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指我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在普選的基礎上選派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組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并集中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其他國家機關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受人民代表大會監督,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人大常委會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人民代表大會向人民負責,并始終體現人民當家作主的一項根本政治制度。

26、選舉:指選民、選舉單位或國家機關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的原則、程序和方式選定國家代表機關代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行為。

27、選舉制度:是由法律規定的關于選舉國家代表機關代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各項制度的總稱。

28、選舉的組織:是承擔選舉的各項準備工作、主持選舉和宣布選舉結果的機構。

29、國家結構形式:是指特定國家的統治階級所采取的,劃分國家內部區域,調整國家整體和組成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間相互關系的原則和形式。

30、單一制國家:指由若干行政區域單位或自治單位組成的單一主權國家。

31、復合制國家:指由兩個或多個成員國聯合組成的聯盟國家或國家聯盟。

32、行政區劃:又稱行政區域劃分,是指國家把自己的領土依據一定的原則劃分成若干大小不同、層次不同的區域,建立相應的地方國家相關,以便進行管理的一種領土結構。

33、民族鄉:是我國特有的、少數民族自己管理自己內部事務、依法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一種基層政權形式。

34、一國兩制:是指在統一的社會主義國家內,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經過最高國家機關決定,可以容許局部地區由于歷史的原因而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依法保存不同于全國現行制度的特殊制度。

35、特別行政區:指在我國版圖內,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專門設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實行特別的社會、經濟制度,直轄于中央人民政府行政區域

36、公民的權利:指國家通過憲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實現某種愿望或獲得某種利益的可能性

37、公民的義務:指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必須履行的某種責任,為一種必要性。

38、控告權:指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向有關機關進行揭發和指控的權利。

39、國家元首: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個國家對內和對外的最高代表。

40、代議機關:又稱代表機關、立法機關,指建立在現代民主政治基礎之上,主要通過選舉方式產生并組成的以行使國家立法權為主要職責的國家機關。

41、一院制:指議會由一個民選的議院組成,統一行使議會職權,一般稱為議會或國會。

42、兩院制:指議會由上下兩院組成,分別行使議會職權。

43、行政機關:指國家根據統治集團的意志,按照憲法和有關組織法的規定設立的,依法享有并運用國家行政權,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監督和指揮的國家機關。

44、法律監督:指享有法律監督權的機關,對國家法律的執行和遵守情況進行監督。

上一篇:我可以更好作文700字范文下一篇:學習問責制心得體會范文

91尤物免费视频-97这里有精品视频-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国产91精品老熟女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