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自查范文第1篇
一、 證件申領制度
根據預計需求做好訂購申領計劃,經網上申請《出生醫學證明》號段后,由專人到扎蘭屯市婦幼保健院統一領取證件,并簽字確認領取數量,嚴格執行運輸、交接、登記、入庫程序。如使用量超出訂購計劃,應另行根據預計需要增加數量,網上申請號段,再到婦幼保健院領取證件,并做好入庫登記。
二、證件入庫登記制度
《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與簽發部門在領取證件后,須有2名以上證件管理人員在場清點證件數量后,將證件的起止編碼與數量、申領日期登記入冊,并由接收人和驗收人分別簽字。接收后,嚴格妥善保管、鎖好,并由專人負責保管,嚴格杜絕空證外流。
三、證件簽發及發放登記制度
《出生醫學證明》簽發機構應嚴格執行《呼倫貝爾市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做好《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工作。簽發后及時將出生醫學證明中的相關信息(包括:新生兒姓名、父母姓名、出生日期、住院號、出生證號、領證日期等)登記入冊,并由領證人、發證人簽字。要嚴格做到及時、準確登記,杜絕漏登、錯登現象。
各聯蓋有“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并有新生兒母親簽字及接生人簽字的《出生醫學證明》方可生效。
四、專人管理負責及印章管理制度
《出生醫學證明》申領、入庫、保管、簽發、網絡管理、專用章保管、蓋章等工作實行專人管理,明確職責。
管理流程及分工如下:
由醫務科負責管理,由專人負責網絡管理、申請號段、申領轉運,經醫務科科長核對、登記確認后方可入庫保存。每證簽發必須有2人同時核對辦證人信息,確認無誤后,方可簽發。醫務科科長負責監督、管理、把關。
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由醫務科專人管理,保證證章分開,嚴格履行使用手續,每次簽發都由醫務科長負責審查并蓋章,嚴格杜絕偽制和濫用印章。規范出具《出生醫學證明》。
五、丟證和假證報告制度
發生丟失證件事件時,應及時將丟失《出生醫學證明》的數量、編碼、丟失原因、處理結果等以書面形式逐級上報管理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并及時在當地新聞媒體上公布聲明作廢。 發現可疑偽、假《出生醫學證明》,應及時報衛生行政部門,并將原件送衛生部委托機構進行鑒定,明確真偽(假)。
六、檔案管理制度
《出生醫學證明》一切有關記錄、登記簿、報表、制度由醫務科妥善保管、備案,每季度進行查對,進行匯總。
七、信息統計上報制度
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自查范文第2篇
判斷題:在正確選項中打“√”,錯誤的選項中打“×”。
1、以因簽發單位填寫不規范或錯誤等原因造成的廢證要上交轄區婦幼保健機構,然后統一上交市婦幼保健院登記備案
( √)
2、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只適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嬰兒。
( √)
3、《出生醫學證明》所有內容必須齊全、規范、真實填寫,嚴禁涂改,不能留空白,并必須蓋有“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才能生效。
( √)
4、《出生醫學證明》實行省、市、縣三級管理。
( √)
5、按照地屬管理原則,各級助產技術單位均在轄區內的婦幼保健機構領購《出生醫學證明》。
( √)
6、《出生醫學證明》使用計算機打印后,副頁和存根聯的嬰兒母親及接生人員項目中,可不必由本人簽字或蓋章。
( ×)
7、只有本單位領取的出生證明才能簽發,否則不能簽發。
( √)
8、出生醫學證明作廢時,必需輸入:作廢日期、作廢人、作廢原因。
( √)
9、出生醫學證明系統不能查詢作廢的出生證明。
( ×)
10、申請的出生證明必需通過上級的確認。
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自查范文第3篇
判斷題:在正確選項中打“√”,錯誤的選項中打“×”。
1、以因簽發單位填寫不規范或錯誤等原因造成的廢證要上交轄區婦幼保健機構,然后統一上交市婦幼保健院登記備案
( √)
2、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只適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嬰兒。
( √)
3、《出生醫學證明》所有內容必須齊全、規范、真實填寫,嚴禁涂改,不能留空白,并必須蓋有“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才能生效。
( √)
4、《出生醫學證明》實行省、市、縣三級管理。
( √)
5、按照地屬管理原則,各級助產技術單位均在轄區內的婦幼保健機構領購《出生醫學證明》。
( √)
6、《出生醫學證明》使用計算機打印后,副頁和存根聯的嬰兒母親及接生人員項目中,可不必由本人簽字或蓋章。
( ×)
7、只有本單位領取的出生證明才能簽發,否則不能簽發。
( √)
8、出生醫學證明作廢時,必需輸入:作廢日期、作廢人、作廢原因。
( √)
9、出生醫學證明系統不能查詢作廢的出生證明。
( ×)
10、申請的出生證明必需通過上級的確認。
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自查范文第4篇
判斷題:在正確選項中打“√”,錯誤的選項中打“×”。
1、以因簽發單位填寫不規范或錯誤等原因造成的廢證要上交轄區婦幼保健機構,然后統一上交市婦幼保健院登記備案
( √)
2、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只適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嬰兒。
( √)
3、《出生醫學證明》所有內容必須齊全、規范、真實填寫,嚴禁涂改,不能留空白,并必須蓋有“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才能生效。
( √)
4、《出生醫學證明》實行省、市、縣三級管理。
( √)
5、按照地屬管理原則,各級助產技術單位均在轄區內的婦幼保健機構領購《出生醫學證明》。
( √)
6、《出生醫學證明》使用計算機打印后,副頁和存根聯的嬰兒母親及接生人員項目中,可不必由本人簽字或蓋章。
( ×)
7、只有本單位領取的出生證明才能簽發,否則不能簽發。
( √)
8、出生醫學證明作廢時,必需輸入:作廢日期、作廢人、作廢原因。
( √)
9、出生醫學證明系統不能查詢作廢的出生證明。
( ×)
10、申請的出生證明必需通過上級的確認。
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自查范文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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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公證和出生證明公證是一樣的嗎?
在這里小編可要告訴大家別看這兩個公證的公證事項只差幾個字,但是實際上的區別可是大著呢!下面就讓小編(北京環球新東方)給大家具體說明下這二者的區別吧: 在我們辦理公證處要求的證明一家三口關系的公證時,有三種類型: 第一種是出生證明公證,即通過證明《出生醫學證明》或《出生證》的真實性,來間接證明一家三口的關系,這種公證書中會粘貼《出生醫學證明》的復印件。如下:
第二種是出生公證,即直接表述孩子于何時何地出生,父親和母親是誰,這種公證書需要粘貼未成年孩子照片。如下: 北京環球新東方代辦公證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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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是親屬關系公證,即直接表述父親、母親和孩子三人之間的關系。如下:
北京環球新東方代辦公證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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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種公證事項都可以證明是一家三口,但如果格式不符合遞簽要求,會被打回。所以在大家辦理這類公證時,一定要提前問好遞簽需要的具體公證事項,或者是聯系我們咨詢辦理(北京環球新東方),來確認所需的公證書。
提醒大家公證前務必問清楚的幾件事:
1. 需辦理的具體公證事項,比如是出生公證、出生證的證件公證還是親屬關系公證等,一定要問清楚。 2.公證書翻譯成什么語言。 3.公證書一式幾份。
4.是否需要辦理認證。如果需要,是單認證還是雙認證。
另外提醒大家,辦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公證前,要仔細核對孩子《出生醫學證明》上的出生地與戶口本上的出生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應及時糾正。
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自查范文第6篇
因不慎將孩子出生證明丟失,現申請補辦《出生醫學證明》。 出生信息:司俊翔(男),2013年2月28日在桂陽縣人民醫院出生,我們保證信息真實準確,如有虛假愿負法律責任,望貴院給予補辦為感!
特此申請
申 請 人:
(夫妻)
2016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