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積金查詢范文第1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工作,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四川省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等法規文件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管理,包括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賬戶設立、匯繳、轉移、封存、托管等。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履行下列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條例》等住房公積金繳存法規政策,維護公積金繳存人的合法權益;
(二)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繳存計劃,編制住房公積金繳存計劃執行情況報告;
(三)進行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辦理個人賬戶設立;
(四)記載住房公積金繳存、封存、轉移、計息等繳存情況并進行核算;
(五)審核單位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申請,報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批準后執行;
(六)為繳存單位及繳存人提供對賬、查詢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咨詢服務,受理投訴事項;
(七)督促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履行《條例》賦予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方面的監督、檢查、處罰職責;
(八)承辦管委會決定或授權辦理的其他住房公積金繳存事項。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履行以下義務:
(一)宣傳、貫徹執行《條例》等住房公積金繳存法規政策,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在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明確單位和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義務;
(三)應當指定協管員負責辦理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手續,辦理職工個人賬戶設立、封存、轉移等手續,確保相關事項信息的真實、完整、合規;
(四)辦理并記載本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事項,對職工個人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代扣代繳,按時足額為本單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五)協助辦理本單位及其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對賬、查詢、咨詢、投訴事宜;
(六)承辦需要單位辦理的其他住房公積金繳存事項。
第二章 繳存管理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一)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它組織常駐本市代表機構(以下簡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應當繳存住房公積金。
在職職工指在上述單位工作并由單位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不包括港、澳、臺人員及未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包括與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或雖未簽訂合同但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職工。
(二)單位聘用的農村戶籍勞動者應參照本單位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三)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個體工商戶)和具有執業資格的自由職業者(以下簡稱自由職業者),可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條 新設立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公積金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應當自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新錄用或新調入職工,應當于錄用或調入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手續。
一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第七條 單位繳存登記信息或職工個人繳存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自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公積金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變更登記。 第八條 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到公積金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注銷登記。 第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單位應當將為職工繳存的和為職工代扣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公積金中心計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逐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或者少繳,應當定期向職工公布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
第十一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分別乘以職工和職工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工資總額計算,職工工資總額以國家統計局職工工資總額指標解釋為準。
新錄用或新調入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錄用或調入當月職工本人工資總額。
第十三條 單位每年應當在計算出本單位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后,及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一年原則上只能調整一次。
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單位提出申請,公積金中心審批后執行。 第十四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管委會擬定,經成都市人民政府審核,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五條 單位應當在規定范圍內,確定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同一單位職工執行同一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原則上一致。 第十六條 在規定范圍內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由單位提出申請,公積金中心審批后執行。 第十七條 單位在規定的繳存比例范圍內繳存住房公積金有困難的,可向公積金中心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管委會審批通過后執行。
經批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單位,降低繳存期限每次不能超過兩年;待經濟效益好轉后,應當恢復到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單位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上一虧損。
(二)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低于上年本市統計局公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60%。
(三)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形成會議決議,在單位內部公示7日。
第十九條 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暫時發生困難的,可向公積金中心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由管委會審批后執行。
經批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期限每次不能超過兩年,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應當按規定恢復繳存并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第二十條 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前兩個連續虧損。
(二)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低于上年本市統計局公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50%。
(三)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形成會議決議,在單位內部公示7日。
第二十一條 單位欠繳或少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及時補繳。單位或職工無法提供職工繳存基數證明材料,公積金中心可以參照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全市上職工平均工資總額計算應當補繳金額。
第二十二條 單位合并、分立、撤銷、破產、解散或者改制的,應當在發生上述情況時為職工補繳以前未繳或少繳的住房公積金。無力補繳的,應當明確住房公積金的補繳責任主體后,方可辦理合并、分立或改制等有關事項。
單位撤銷、破產或解散時,欠繳的住房公積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清償。
從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1999年4月國務院發布《條例》以前成立的,從《條例》施行之月起補繳;《條例》發布以后成立的,從成立之月起補繳。補繳金額根據我市以前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相關規定執行。單位補繳確有困難的,經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單位可做部分補繳。
第二十三條 職工與單位臨時中止工資關系,但仍保留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在停發工資當月到公積金中心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封存手續。
職工工資關系恢復后,單位應當在當月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啟封手續。啟封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當月職工本人工資總額。 第二十四條 單位應當自職工工作調動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到公積金中心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第二十五條 職工工作調動或者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無住房公積金接收單位的,原單位應當自職工工作調動或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到公積金中心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托管手續。
第三章 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繳存
第二十六條 個體工商戶繳存業務參照單位繳存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 自由職業者繳存業務按繳存人與公積金中心簽訂的協議約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 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本人上一月平均納稅收入乘以繳存比例。繳存比例不低于12%。
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應繳部分和個人應繳部分均由個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 緩繳、補繳和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業務不適用于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
第四章 網上繳存
第三十條 公積金中心可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繳存辦理渠道,為單位提供繳存辦理服務。
第三十一條 公積金中心應當與單位簽訂使用協議,確保單位網上業務辦理信息真實有效。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 公積金中心要強化監督,主動開展行政執法或聯合執法檢查工作,發現、糾正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違法行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第三十三條 公積金中心應當及時受理對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指定執法人員對違法當事人進行政策宣傳、說服教育,督促當事人改正。
第三十四條 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由公積金中心在成都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中警示曝光,并責令單位限期整改或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第六章 附 則
成都住房公積金查詢范文第2篇
1、項目編號:待定
2、項目名稱:泰安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檔案信息查詢服務項目
3、預算控制價:15.00萬元
4、采購方式:單一來源
5、評審方法:比照最低評標價法
6、供應商資格要求:
6.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相關條件
6.2供應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與本次采購項目相應的經營范圍,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6.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7、服務需求:
提供和維護泰安市公積金查詢個人住房情況信息系統(含功能建設維護及按照要求變更、建設新的模塊和功能)、提供和維護業務系統所需的網絡建設管理、提供和維護管理系統所需的服務器、數據庫、安全設備設施、異地數據備份、兩個部門間數據專線,提供7X12小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并根據上級部門要求及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實際業務所需要的其他相關服務。 業務流程:
用戶通過登錄系統,根據實際需求填寫相關被查詢人員信息,保存提交成功后,查詢數據信息保存到新建立的中間數據庫中留存,同時查詢工作人員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單位、相關證件號碼、操作時間,操作日志等信息一并保存到數據庫中,確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嚴謹性。查詢結果信息通過自動回復和人工回復兩種方式,根據提供的相關被查詢人員信息,把查詢結果也反饋到中間數據庫中保存,工作人員可以通過接口或者直接調取中間數據庫中的查詢結果數據進行相關業務辦理。
具體功能:商品房網簽合同查詢
查詢工作人員選擇商品房網簽合同查詢,輸入需要查詢的商品房網簽合同的合同號碼,點擊查詢并且保存到已經建立好的中間數據庫中的商品房合同表中。系統實時自動回復需要查詢的字段到該數據庫表中,包括買受人,出賣人,合同備案時間,房屋用途,建筑面積,公建面積、房屋坐落,單價,總價,首付款,開發商名稱,開發項目名稱,預抵押編號。同時系統自動生成商品房合同查詢表可以在程序中直接打印。 存量房合同查詢
用戶選擇存量房合同查詢,輸入需要查詢的存量房合同的合同號碼,點擊查詢并且保存到已經建立好的中間數據庫中的存量房合同表中。系統實時自動回復需要查詢的字段到該數據庫表中,包括買受人,出賣人,合同備案時間,房屋用途,建筑面積,單價,總價,首付款,過戶方式,擬交易產權證編號。同時系統自動生成存量房合同查詢表可以在程序中直接打印。
房屋租賃合同查詢
用戶選擇房屋租賃合同查詢,輸入需要查詢的租賃合同的合同號碼,點擊查詢并且保存到已經建立好的中間數據庫中的租賃合同表中。系統實時自動回復需要查詢的字段到該數據庫表中,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合同備案時間,房屋用途,建筑面積,租金價款,租賃期限,租賃房屋產權證編號。同時系統自動生成租賃合同查詢表可以在程序中直接打印。
個人住房情況查詢
查詢人員根據實際需求,在相關合同信息查詢中組建購房家庭或租房家庭成員信息,在該系統中填寫相關被查詢人員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被查詢人家庭成員信息,包括子女、配偶、父母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打印業務查詢授權委托書并由該家庭成員簽字同意,保存信息到新建立的中間數據庫中房屋登記表中保存(含委托書拍照電子文件),同時管理端通過管理系統在該數據庫中提取被查詢人員的所有信息,通過人工查詢回復的方式,把需要查詢的信息(包括房產數量信息,分為多套住房、兩套內住房、無住房,和擬交易或租賃房屋狀態等信息)回復到中間數據庫中,查詢用戶可以通過接口或者直接調取該數據庫中的查詢結果數據完成此次查詢,查詢結果需被查詢家庭簽字確認。
公積金管理部門反饋信息
當公積金部門根據業務查詢結果辦理完相關業務后,將已發放公積金貸款或提取公積金情況的信息及對房屋評估的金額信息按相關網簽合同號發送至中間數據庫,由系統將該數據發送至房管局個人
住房信息系統存儲,在有相關網簽合同有解除業務時,需檢查該合同是否辦理過公積金業務,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8、服務期限:在合同簽訂后12月內。
9、售后服務要求:服務期滿或完成服務成果后,招標人應對服務的成果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檢驗合格后,由招標人組成的驗收小組簽署驗收報告。
10、付款方式:本項目無預付款,簽訂合同一個月內付合同金額的100%。
11、采購人: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12、采購人地址:山東省泰安市岱道庵路164號
13、采購人項目責任人:劉科長
14、項目責任人電話:0538-6278067
15、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山東龍融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16、代理機構地址:泰安市虎山東路畜牧局東綜合樓三樓
17、代理機構項目經理:肖硯利
18、項目經理電話:18953893292
成都住房公積金查詢范文第3篇
1、項目編號:待定
2、項目名稱:泰安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檔案信息查詢服務項目
3、預算控制價:15.00萬元
4、采購方式:單一來源
5、評審方法:比照最低評標價法
6、供應商資格要求:
6.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相關條件
6.2供應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與本次采購項目相應的經營范圍,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6.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7、服務需求:
提供和維護泰安市公積金查詢個人住房情況信息系統(含功能建設維護及按照要求變更、建設新的模塊和功能)、提供和維護業務系統所需的網絡建設管理、提供和維護管理系統所需的服務器、數據庫、安全設備設施、異地數據備份、兩個部門間數據專線,提供7X12小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并根據上級部門要求及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實際業務所需要的其他相關服務。 業務流程:
用戶通過登錄系統,根據實際需求填寫相關被查詢人員信息,保存提交成功后,查詢數據信息保存到新建立的中間數據庫中留存,同時查詢工作人員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單位、相關證件號碼、操作時間,操作日志等信息一并保存到數據庫中,確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嚴謹性。查詢結果信息通過自動回復和人工回復兩種方式,根據提供的相關被查詢人員信息,把查詢結果也反饋到中間數據庫中保存,工作人員可以通過接口或者直接調取中間數據庫中的查詢結果數據進行相關業務辦理。
具體功能:商品房網簽合同查詢
查詢工作人員選擇商品房網簽合同查詢,輸入需要查詢的商品房網簽合同的合同號碼,點擊查詢并且保存到已經建立好的中間數據庫中的商品房合同表中。系統實時自動回復需要查詢的字段到該數據庫表中,包括買受人,出賣人,合同備案時間,房屋用途,建筑面積,公建面積、房屋坐落,單價,總價,首付款,開發商名稱,開發項目名稱,預抵押編號。同時系統自動生成商品房合同查詢表可以在程序中直接打印。 存量房合同查詢
用戶選擇存量房合同查詢,輸入需要查詢的存量房合同的合同號碼,點擊查詢并且保存到已經建立好的中間數據庫中的存量房合同表中。系統實時自動回復需要查詢的字段到該數據庫表中,包括買受人,出賣人,合同備案時間,房屋用途,建筑面積,單價,總價,首付款,過戶方式,擬交易產權證編號。同時系統自動生成存量房合同查詢表可以在程序中直接打印。
房屋租賃合同查詢
用戶選擇房屋租賃合同查詢,輸入需要查詢的租賃合同的合同號碼,點擊查詢并且保存到已經建立好的中間數據庫中的租賃合同表中。系統實時自動回復需要查詢的字段到該數據庫表中,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合同備案時間,房屋用途,建筑面積,租金價款,租賃期限,租賃房屋產權證編號。同時系統自動生成租賃合同查詢表可以在程序中直接打印。
個人住房情況查詢
查詢人員根據實際需求,在相關合同信息查詢中組建購房家庭或租房家庭成員信息,在該系統中填寫相關被查詢人員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被查詢人家庭成員信息,包括子女、配偶、父母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打印業務查詢授權委托書并由該家庭成員簽字同意,保存信息到新建立的中間數據庫中房屋登記表中保存(含委托書拍照電子文件),同時管理端通過管理系統在該數據庫中提取被查詢人員的所有信息,通過人工查詢回復的方式,把需要查詢的信息(包括房產數量信息,分為多套住房、兩套內住房、無住房,和擬交易或租賃房屋狀態等信息)回復到中間數據庫中,查詢用戶可以通過接口或者直接調取該數據庫中的查詢結果數據完成此次查詢,查詢結果需被查詢家庭簽字確認。
公積金管理部門反饋信息
當公積金部門根據業務查詢結果辦理完相關業務后,將已發放公積金貸款或提取公積金情況的信息及對房屋評估的金額信息按相關網簽合同號發送至中間數據庫,由系統將該數據發送至房管局個人
住房信息系統存儲,在有相關網簽合同有解除業務時,需檢查該合同是否辦理過公積金業務,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8、服務期限:在合同簽訂后12月內。
9、售后服務要求:服務期滿或完成服務成果后,招標人應對服務的成果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檢驗合格后,由招標人組成的驗收小組簽署驗收報告。
10、付款方式:本項目無預付款,簽訂合同一個月內付合同金額的100%。
11、采購人: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12、采購人地址:山東省泰安市岱道庵路164號
13、采購人項目責任人:劉科長
14、項目責任人電話:0538-6278067
15、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山東龍融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16、代理機構地址:泰安市虎山東路畜牧局東綜合樓三樓
17、代理機構項目經理:肖硯利
18、項目經理電話:18953893292
成都住房公積金查詢范文第4篇
一、職工購買商品房、限價房、經濟適用房,在支付首付款后(除一次性或分期現金付款外),職工本人及配偶(產權共有人)申請提取的公積金應全額轉到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監管賬戶。
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公積金公轉商貼息貸款業務,若因銀行無法辦理或職工個人不愿辦理公積金公轉商貼息貸款,將執行不少于三個月的公積金貸款排隊輪候,并視資金流動情況按計劃發放貸款。
三、當我市公積金個貸使用率低于85%時,適時開展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 自2016年8月25日起執行,由莆田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宣傳解釋。 消費類提取
一、購(建)自住
職工本人及配偶(產權共有人)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未申請個人公積金貸款,可一次或多次辦理提取個人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一)、購買商品房或保障性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經房地產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含備案材料)
5、不低于20%的購房發票
6、戶籍或工作證明(外省購房的,須提供夫妻一方在購房所在地的戶籍或工作證明) 提取時限:購房合同備案之日起1年之內。 提取額度及方式:
從未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所購建筑面積≤144㎡,提取的公積金轉入個人的銀行卡或存折,提取金額為當期實際支付的金額,同一套的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總價。
從未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所購建筑面積>144㎡或已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購買自住,提取的公積金轉入購房合同內售房單位的銀行監管賬戶內,同一套的提取及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的80%。
(二)、購買二手房
A、交易前(適用本市轄區,與公積金貸款同時受理)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二手房交易協議
5、房屋價值評估確認書
6、不低于20%首付款的托管憑證
7、買賣雙方及銀行簽訂的房地產交易資金托管業務開戶通知書 提取額度及方式:
從未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所購建筑面積≤144㎡,提取的公積金轉入個人銀行卡或存折,提取金額為當期實際支付的金額。 從未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所購建筑面積>144㎡或已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購買自住,提取的公積金轉入買賣雙方及銀行簽訂的房地產交易資金托管賬戶,同一套的提取及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的80%。 B、交易后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已過戶的《房屋所有權證》
5、契稅完稅發票或《房產/土地使用權權屬轉移涉稅證明》
6、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
7、房地產交易手續收費票據
8、戶籍或工作證明(外省購房的,須提供夫妻一方在購房所在地的戶籍或工作證明) 提取時限:契稅完稅之日起1年之內。
提取額度:從未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所購建筑面積≤144㎡,同一套的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的總價款。
從未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所購建筑面積>144㎡或已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購買自住,同一套的提取及貸款總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的80%。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C、已辦理商業貸款的二手房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已過戶的《房屋所有權證》
5、契稅完稅發票或《房產/土地使用權權屬轉移涉稅證明》
6、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
7、房地產交易手續收費票據
8、個人借款合同
9、戶籍或工作證明(外省購房的,須提供夫妻一方在購房所在地的戶籍或工作證明) 提取時限:契稅完稅之日起1年之內。
提取額度:從未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所購建筑面積≤144㎡,同一套的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扣除貸款后的的金額。
從未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所購建筑面積>144㎡或已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購買自住,同一套的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的總額扣除20%首付款和貸款金額后的余額。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三)、拆遷安置購房(產權調換且有補償差價)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拆遷安置協議
5、不低于20%的首付款交款發票或收據(拆遷補償款可視為首付款)
6、拆遷人的轉賬證明(含開戶名稱、開戶行、賬號)
7、拆遷簽訂的時間超過提取的時限,須另提供以下材料: 拆遷人為政府部門的,提供拆遷人的拆遷安置結算通知單或拆遷安置交款通知書;拆遷人為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拆遷人出具拆遷安置延期的補充證明書。
提取時限:拆遷安置協議簽定之日、結算通知單或交款通知書起1年之內。
提取額度:同一套安置房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安置房的總價款扣除首付款后的金額。 提取方式:轉入拆遷人的銀行賬戶。
(四)、在規劃區內,新建、擴建、翻建自住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土地證(用地批文或拆遷安置協議)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工程預(決)算書(蓋承建單位的公章)
提取時限: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準之日起1年之內。 提取額度:不超過建房總價款的80%。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五)、在規劃區外,新建、擴建、翻建自住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縣級或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的《福建省農村住宅建設和用地申請表》
5、土地證(用地批文或拆遷安置協議)
6、工程預(決)算書(蓋承建單位的公章)
7、夫妻一方在建房所在地的戶籍證明
提取時限:縣級或鄉鎮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1年之內。 提取額度:不超過建房總價款的80%。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六)、大修自住(指需要牽動或拆換部分主體構件)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房屋所有權證
5、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大修的鑒定證明
6、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7、工程預(決)算書(蓋承建單位的公蓋)
提取時限: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準之日起1年之內。 提取額度:不超過建房總價款的80%。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七)、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規劃部門出具的關于增設電梯的意見函
5、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或工程決算
6、分戶實際出資明細表
7、繳款憑證
8、房屋所有權證
注:申請人近12個月內無辦理購房、償還貸款提取或 ;逐年沖還貸”業務。 提取時限:繳款之日起一年之內
提取額度:夫妻雙方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出資金額。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八)、無房的繳存職工租賃自住 A、租賃商品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5、市區、縣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本人及配偶無房證明 提取次數: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額度:夫妻雙方提取金額不超過按我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建筑面積2倍和租房所在縣(區)的公共租賃租金標準計算。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B、租賃公共租賃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房屋租賃合同
4、保障中心開具的租金繳納證明 提取次數: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額度:夫妻雙方提取金額不超過上一年度的租金。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結婚證與身份證上的信息不符,必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更正手續;如夫妻戶籍關系在一起的,且身份證號碼與戶口簿上號碼一致的,另提供戶口簿;已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無需更正結婚證;轉業退伍軍人,用軍人證件辦理結婚證,無需更正結婚證。未婚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有效期3個月。離婚未再婚的,須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及面簽未婚聲明;喪偶未再婚的,須提供喪偶證明,并當面簽署未婚聲明。
2、提取的公積金轉入個人銀行賬戶,職工另提供本人的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3、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4、公積金抵押按揭貸款的還款信用良好,借款人及配偶在新購房或還商業性貸款時,可辦理提取業務。
5、未使用過公積金是指職工及配偶從未辦理消費類提取或公積金貸款業務。
6、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二、償還貸款本息
償還貸款滿12個月后,貸款結清前,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公積金余額,每年提取一次。 自然人擔保方式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在還清貸款前,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提取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主借款人的公積金余額只能用于提前結清公積金貸款
(一)、償還公積金按揭(抵押)貸款本息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提取額度:不超過已還貸款本息的金額(截止提取當日)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的個人銀行賬戶。
(二)、提前償還(部分)公積金按揭(抵押)貸款本息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提前還款通知單(蓋貸款銀行的業務章)
注:貸款提前結清之日起1年之內,可再次申請提取一次公積金,提取金額轉入個人銀行卡或存折。
提取額度:不超過提前還款的金額。
提取方式:轉入借款人公積金的貸款賬戶。
(三)、償還組合貸款本息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個人借款合同
5、貸款銀行出具商貸部分的還款明細單(蓋貸款銀行的業務章) 提取額度:不超過已還貸款本息的金額(截止提取當日)。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四)、償還商業銀行貸款本息(含異地公積金貸款)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合同、發票(或房屋所有權證)
5、個人借款合同
6、貸款銀行出具的還款明細單(蓋貸款銀行的業務章)或還款存折(卡)的還款明細
注:上述材料如無法提供原件,復印件須加蓋銀行業務章,異地貸款的,須提供借款人個人信用報告。
外省貸款,須另提供夫妻一方在購房當地的工作證明或戶籍證明。 次年提取時,無需提供購房材料。
提取額度:首次提取時,不超過已還貸款本息的金額(截止提取當日)。次年提取時,提取金額不超過提取當日與上次提取時點之間的還貸本息金額。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五)、提前償還(部分)商業銀行按揭(抵押)貸款本息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合同、發票(或房屋所有權證)
5、個人借款合同
6、提前還款通知單(蓋貸款銀行的業務章)
注:上述材料如無法提供原件,復印件須加蓋銀行業務章,異地貸款的,須提供借款人個人信用報告。
外省貸款,須另提供夫妻一方在購房當地的工作證明或戶籍證明。 次年提取時,無需提供購房材料。
注:貸款提前結清之日起1年之內,可再次申請提取一次公積金,提取金額轉入個人銀行卡或存折。
提取額度:不超過提前還款的金額。
提取方式:轉入借款人公積金的貸款賬戶。 注意事項
1、結婚證與身份證上的信息不符,必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更正手續;如夫妻戶籍關系在一起的,且身份證號碼與戶口簿上號碼一致的,另提供戶口簿;已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無需更正結婚證;轉業退伍軍人,用軍人證件辦理結婚證,無需更正結婚證。未婚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有效期3個月。離婚未再婚的,須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及面簽未婚聲明;喪偶未再婚的,須提供喪偶證明,并當面簽署未婚聲明。
2、提取的公積金轉入個人銀行賬戶,職工另提供本人的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3、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4、公積金抵押按揭貸款的還款信用良好,借款人及配偶在新購房或還商業性貸款時,可辦理提取業務。
5、未使用過公積金是指職工及配偶從未辦理消費類提取或公積金貸款業務。
6、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非消費類提取
(一)、低收入家庭標準的繳存職工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市、縣民政部門出具)
5、房屋所有權證
6、保障中心出具的保障性證明
7、物業服務費用支付證明
8、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提取次數: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額度:職工及配偶提取總額不超過上一年度實際支付廉租房的房租或物業服務費。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申請人近12個月內無辦理購房、償還貸款提取或受理;逐年沖還貸”業務。
2、結婚證與身份證上的信息不符,必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更正手續;如夫妻戶籍關系在一起的,且身份證號碼與戶口簿上號碼一致的,另提供戶口簿;已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無需更正結婚證;轉業退伍軍人,用軍人證件辦理結婚證,無需更正結婚證。未婚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有效期3個月。離婚未再婚的,須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及面簽未婚聲明;喪偶未再婚的,須提供喪偶證明,并當面簽署未婚聲明。
3、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4、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二)、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民政部門發放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5、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提取次數: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額度:夫妻雙方全額提取個人公積金賬戶的余額(留到百元)。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結婚證與身份證上的信息不符,必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更正手續;如夫妻戶籍關系在一起的,且身份證號碼與戶口簿上號碼一致的,另提供戶口簿;已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無需更正結婚證;轉業退伍軍人,用軍人證件辦理結婚證,無需更正結婚證。未婚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有效期3個月。離婚未再婚的,須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及面簽未婚聲明;喪偶未再婚的,須提供喪偶證明,并當面簽署未婚聲明。
2、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3、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三)、職工本人或配偶、子女、雙方父母發生特殊疾病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提取人與患者之間關系的證明
5、夫妻雙方收入證明(繳存職工不用提供)
6、縣級以上醫院特殊病癥的診斷證明
7、提取人單位出具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
8、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職工本人、配偶、子女、雙方父母發生重大疾病(省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財政部門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公積金。
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扣除醫療保險支付部分后的余額。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結婚證與身份證上的信息不符,必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更正手續;如夫妻戶籍關系在一起的,且身份證號碼與戶口簿上號碼一致的,另提供戶口簿;已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無需更正結婚證;轉業退伍軍人,用軍人證件辦理結婚證,無需更正結婚證。未婚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有效期3個月。離婚未再婚的,須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及面簽未婚聲明;喪偶未再婚的,須提供喪偶證明,并當面簽署未婚聲明。
2、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3、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四)、離(退)休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離(退)休證明
4、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有未結清公積金自然人擔保貸款,需結清貸款后,再辦理退休提取。
2、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3、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五)、職工辭職、辭退、服刑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辭職批文或解除合同關系證明
4、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提取次數:辭職的職工,2年內不得辦理辭職提取業務。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企業的職工、行政事業的聘用人員辭職(離職),提供繳存單位出具的辭職(離職)證明;行政機關單位的干部或職工辭職,提供單位或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辭職批準文件。
2、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出具法院判決書、服刑人員提取委托書(委托書內容須注明提取公積金的去向,本人簽字手印、服刑所在地監獄部門的見證、原單位蓋公章)、身份證、被委托人的的身份證。
3、職工如有未結清的公積金按揭(抵押)貸款,不能辦理。
4、職工在原單位辭職后,在本市轄區內的新工作單位已設立個人公積金賬戶,須辦理公積金賬戶合并。
5、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6、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六)、出境定居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身份證注銷的,原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遷出證明)
3、出境定居證明
4、護照
5、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職工如有未結清的公積金按揭(抵押)貸款,不能辦理。
2、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3、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七)、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提取申請人身份證
3、單位出具提取的委托證明(含提取人與死亡職工的關系)
4、職工死亡證明(火化證或死亡銷戶的戶籍證明)
5、提取申請人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注:職工死亡,由繼承人或法定受益人提取死亡職工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經公證的繼承或遺贈,須另提供經公證繼承或遺贈證明。無法提供證明,死者的公積金余額劃入繳存單位銀行賬戶,由繳存單位負責處理。
提取方式:轉入繼承人或法定受益人的個人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職工如有未結清的公積金按揭(抵押)貸款,不能辦理。
2、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3、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八)、職工調到外省工作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工作調動證明
4、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注:如要轉移到異地公積金中心,按職工本省內工作調動的轉移提供材料。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職工如有未結清的公積金按揭(抵押)貸款,不能辦理。
2、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3、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轉移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一)、職工本市內工作調動或多賬戶,公積金賬戶轉移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將原賬戶內的公積金轉入新工作單位的個人繳存賬戶內。
(二)、職工本省內工作調動,公積金賬戶轉移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工作調動證明
4、新工作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公積金接收證明或繳存憑證 將原賬戶內的公積金轉入新工作單位的個人繳存賬戶內。 注意事項
1、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2、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逐月沖還貸
1、什么是;逐年沖還貸”業務?
答:逐年沖還貸是指在本市辦理公積金抵押(按揭)貸款(組合貸款中的公積金貸款部分,簡稱;公積金貸款”,下同)的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簡稱;中心”,下同)申請,經中心審核同意后,由中心于公積金貸款發放對應月(以下筒稱;沖還貸月”)通過系統自動每年一次從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的公積金繳存賬戶中提取公積金金額劃入借款人的還款賬戶內,用于歸還其公積金貸款本息。
2、;柜面提取還貸”業務和;逐年沖還貸”業務的區別?
答:柜面提取還貸業務:職工每年都需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審批后到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逐年沖還貸業務:職工申請后,中心通過系統自動每年一次定期從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的公積金繳存賬戶中提取公積金金額劃入借款人的還款賬戶內,用于歸還其公積金貸款本息,直至本筆貸款結清。
3、申請;逐年沖還貸”條件有哪些? 答:(1)參與沖還貸職工在本市公積金繳存狀態正常。
(2)公積金貸款償還滿一年以上,本筆貸款尚未結清且當前沒有逾期。
4、申請;逐年沖還貸”提供哪些材料?
答:(1)《逐年沖還貸委托申請表》(一式兩份)。 (2)參與沖還貸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參與沖還貸職工與主借款人之間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產權共有人對該房產享有共有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還款存折或還款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
5、提取時間、方式、金額、順序
答:(1)提取時間:每年的沖還貸月。
(2)提取方式:中心每年從參與沖還貸職工的公積金繳存賬戶中提取一次公積金余額,劃入約定還款賬戶。
(3)提取金額:①等額本息還款,提取金額不超過沖還貸月上個月月還款額的12倍;②等額本金還款,提取金額不超過沖還貸月上個月月還本金的12倍。
(4)提取順序:按照《逐年沖還貸委托申請表》約定還款順序提取。
6、什么情況下;逐年沖還貸”業務自動暫停?
答: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逐年沖還貸業務自動暫停: (1)、沖還貸月當前貸款有逾期。
(2)、參與沖還貸職工的公積金繳存賬戶因故凍結。
(3)、參與沖還貸職工的公積金繳存賬戶變更,沒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上述有關情況解除后,逐年沖還貸在下一年度自動恢復,恢復時仍應符合逐年沖還貸的條件。
7、什么情況下;逐年沖還貸”自動終止?
答: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逐年沖還貸業務自動終止: (1)、參與沖還貸職工申請終止。
(2)、本筆公積金貸款出現連續6次(含6次)以上還款逾期。 (3)、本筆公積金貸款已結清。
(4)、借款人違反《個人借款合同》有關規定。
8、申請;逐年沖還貸”時,應注意什么?
答:(1)逐年沖還貸業務必須由參與沖還貸職工本人辦理,不得委托代辦。
(2)參與沖還貸職工的公積金賬戶余額較多,可先辦理償還公積金貸款柜面提取業務,再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
(3)參與沖還貸職工有多個繳存賬戶,應先辦理賬戶合并,后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 (4)因系統原因,等額本金還款沖還貸提取金額只提取本金部分,不含利息。
9、沖還貸期間,應注意什么?
答:(1)參與沖還貸的職工不能再行辦理柜面提取及轉移業務。
(2)參與沖還貸職工出現多個繳存賬戶,應在沖還貸月前一個月內,辦理沖還貸撤沖業務,再辦理賬戶合并及沖還貸信息變更手續。
(3)主借款人應確保還款賬戶內金額足以償還每月的還款,以免因金額不足產生貸款逾期,造成個人信用不良和沖還貸業務暫停。
(4)參與沖還貸職工申請終止沖還貸業務,需滿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請逐年沖還貸。 (5)未辦理逐年沖還貸業務的職工,償還公積金貸款提取仍按原規定執行。
10、申請;逐年沖還貸”流程圖 (1)貸款和繳存不同管理部
參與沖還貸職工持相關申請材料到公積金貸款發放管理部辦理申請→貸款發放管理部出具《逐年沖還貸申請審核表》→參與沖還貸職工持貸款發放管理部出具的《逐年沖還貸申請審核表》等相關材料到繳存管理部辦理確認手續,并簽訂《公積金逐年沖還貸業務協議書》。 (2)貸款和繳存同個管理部
參與沖還貸職工持相關申請材料到公積金貸款發放管理部辦理申請→貸款發放管理部對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并簽訂《公積金逐年沖還貸協議書》。
11、咨詢電話
成都住房公積金查詢范文第5篇
一、職工購買商品房、限價房、經濟適用房,在支付首付款后(除一次性或分期現金付款外),職工本人及配偶(產權共有人)申請提取的公積金應全額轉到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監管賬戶。
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公積金公轉商貼息貸款業務,若因銀行無法辦理或職工個人不愿辦理公積金公轉商貼息貸款,將執行不少于三個月的公積金貸款排隊輪候,并視資金流動情況按計劃發放貸款。
三、當我市公積金個貸使用率低于85%時,適時開展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 自2016年8月25日起執行,由莆田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宣傳解釋。 消費類提取
一、購(建)自住
職工本人及配偶(產權共有人)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未申請個人公積金貸款,可一次或多次辦理提取個人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一)、購買商品房或保障性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經房地產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含備案材料)
5、不低于20%的購房發票
6、戶籍或工作證明(外省購房的,須提供夫妻一方在購房所在地的戶籍或工作證明) 提取時限:購房合同備案之日起1年之內。 提取額度及方式:
從未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所購建筑面積≤144㎡,提取的公積金轉入個人的銀行卡或存折,提取金額為當期實際支付的金額,同一套的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總價。
從未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所購建筑面積>144㎡或已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購買自住,提取的公積金轉入購房合同內售房單位的銀行監管賬戶內,同一套的提取及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的80%。
(二)、購買二手房
A、交易前(適用本市轄區,與公積金貸款同時受理)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二手房交易協議
5、房屋價值評估確認書
6、不低于20%首付款的托管憑證
7、買賣雙方及銀行簽訂的房地產交易資金托管業務開戶通知書 提取額度及方式:
從未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所購建筑面積≤144㎡,提取的公積金轉入個人銀行卡或存折,提取金額為當期實際支付的金額。 從未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所購建筑面積>144㎡或已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購買自住,提取的公積金轉入買賣雙方及銀行簽訂的房地產交易資金托管賬戶,同一套的提取及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的80%。 B、交易后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已過戶的《房屋所有權證》
5、契稅完稅發票或《房產/土地使用權權屬轉移涉稅證明》
6、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
7、房地產交易手續收費票據
8、戶籍或工作證明(外省購房的,須提供夫妻一方在購房所在地的戶籍或工作證明) 提取時限:契稅完稅之日起1年之內。
提取額度:從未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所購建筑面積≤144㎡,同一套的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的總價款。
從未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所購建筑面積>144㎡或已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購買自住,同一套的提取及貸款總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的80%。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C、已辦理商業貸款的二手房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已過戶的《房屋所有權證》
5、契稅完稅發票或《房產/土地使用權權屬轉移涉稅證明》
6、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
7、房地產交易手續收費票據
8、個人借款合同
9、戶籍或工作證明(外省購房的,須提供夫妻一方在購房所在地的戶籍或工作證明) 提取時限:契稅完稅之日起1年之內。
提取額度:從未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所購建筑面積≤144㎡,同一套的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扣除貸款后的的金額。
從未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所購建筑面積>144㎡或已使用過公積金的職工購買自住,同一套的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的總額扣除20%首付款和貸款金額后的余額。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三)、拆遷安置購房(產權調換且有補償差價)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拆遷安置協議
5、不低于20%的首付款交款發票或收據(拆遷補償款可視為首付款)
6、拆遷人的轉賬證明(含開戶名稱、開戶行、賬號)
7、拆遷簽訂的時間超過提取的時限,須另提供以下材料: 拆遷人為政府部門的,提供拆遷人的拆遷安置結算通知單或拆遷安置交款通知書;拆遷人為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拆遷人出具拆遷安置延期的補充證明書。
提取時限:拆遷安置協議簽定之日、結算通知單或交款通知書起1年之內。
提取額度:同一套安置房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安置房的總價款扣除首付款后的金額。 提取方式:轉入拆遷人的銀行賬戶。
(四)、在規劃區內,新建、擴建、翻建自住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土地證(用地批文或拆遷安置協議)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工程預(決)算書(蓋承建單位的公章)
提取時限: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準之日起1年之內。 提取額度:不超過建房總價款的80%。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五)、在規劃區外,新建、擴建、翻建自住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縣級或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的《福建省農村住宅建設和用地申請表》
5、土地證(用地批文或拆遷安置協議)
6、工程預(決)算書(蓋承建單位的公章)
7、夫妻一方在建房所在地的戶籍證明
提取時限:縣級或鄉鎮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1年之內。 提取額度:不超過建房總價款的80%。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六)、大修自住(指需要牽動或拆換部分主體構件)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房屋所有權證
5、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大修的鑒定證明
6、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7、工程預(決)算書(蓋承建單位的公蓋)
提取時限: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準之日起1年之內。 提取額度:不超過建房總價款的80%。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七)、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規劃部門出具的關于增設電梯的意見函
5、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或工程決算
6、分戶實際出資明細表
7、繳款憑證
8、房屋所有權證
注:申請人近12個月內無辦理購房、償還貸款提取或 ;逐年沖還貸”業務。 提取時限:繳款之日起一年之內
提取額度:夫妻雙方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出資金額。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八)、無房的繳存職工租賃自住 A、租賃商品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5、市區、縣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本人及配偶無房證明 提取次數: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額度:夫妻雙方提取金額不超過按我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建筑面積2倍和租房所在縣(區)的公共租賃租金標準計算。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B、租賃公共租賃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房屋租賃合同
4、保障中心開具的租金繳納證明 提取次數: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額度:夫妻雙方提取金額不超過上一年度的租金。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結婚證與身份證上的信息不符,必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更正手續;如夫妻戶籍關系在一起的,且身份證號碼與戶口簿上號碼一致的,另提供戶口簿;已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無需更正結婚證;轉業退伍軍人,用軍人證件辦理結婚證,無需更正結婚證。未婚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有效期3個月。離婚未再婚的,須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及面簽未婚聲明;喪偶未再婚的,須提供喪偶證明,并當面簽署未婚聲明。
2、提取的公積金轉入個人銀行賬戶,職工另提供本人的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3、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4、公積金抵押按揭貸款的還款信用良好,借款人及配偶在新購房或還商業性貸款時,可辦理提取業務。
5、未使用過公積金是指職工及配偶從未辦理消費類提取或公積金貸款業務。
6、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二、償還貸款本息
償還貸款滿12個月后,貸款結清前,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公積金余額,每年提取一次。 自然人擔保方式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在還清貸款前,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提取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主借款人的公積金余額只能用于提前結清公積金貸款
(一)、償還公積金按揭(抵押)貸款本息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提取額度:不超過已還貸款本息的金額(截止提取當日)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的個人銀行賬戶。
(二)、提前償還(部分)公積金按揭(抵押)貸款本息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提前還款通知單(蓋貸款銀行的業務章)
注:貸款提前結清之日起1年之內,可再次申請提取一次公積金,提取金額轉入個人銀行卡或存折。
提取額度:不超過提前還款的金額。
提取方式:轉入借款人公積金的貸款賬戶。
(三)、償還組合貸款本息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個人借款合同
5、貸款銀行出具商貸部分的還款明細單(蓋貸款銀行的業務章) 提取額度:不超過已還貸款本息的金額(截止提取當日)。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四)、償還商業銀行貸款本息(含異地公積金貸款)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合同、發票(或房屋所有權證)
5、個人借款合同
6、貸款銀行出具的還款明細單(蓋貸款銀行的業務章)或還款存折(卡)的還款明細
注:上述材料如無法提供原件,復印件須加蓋銀行業務章,異地貸款的,須提供借款人個人信用報告。
外省貸款,須另提供夫妻一方在購房當地的工作證明或戶籍證明。 次年提取時,無需提供購房材料。
提取額度:首次提取時,不超過已還貸款本息的金額(截止提取當日)。次年提取時,提取金額不超過提取當日與上次提取時點之間的還貸本息金額。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五)、提前償還(部分)商業銀行按揭(抵押)貸款本息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合同、發票(或房屋所有權證)
5、個人借款合同
6、提前還款通知單(蓋貸款銀行的業務章)
注:上述材料如無法提供原件,復印件須加蓋銀行業務章,異地貸款的,須提供借款人個人信用報告。
外省貸款,須另提供夫妻一方在購房當地的工作證明或戶籍證明。 次年提取時,無需提供購房材料。
注:貸款提前結清之日起1年之內,可再次申請提取一次公積金,提取金額轉入個人銀行卡或存折。
提取額度:不超過提前還款的金額。
提取方式:轉入借款人公積金的貸款賬戶。 注意事項
1、結婚證與身份證上的信息不符,必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更正手續;如夫妻戶籍關系在一起的,且身份證號碼與戶口簿上號碼一致的,另提供戶口簿;已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無需更正結婚證;轉業退伍軍人,用軍人證件辦理結婚證,無需更正結婚證。未婚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有效期3個月。離婚未再婚的,須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及面簽未婚聲明;喪偶未再婚的,須提供喪偶證明,并當面簽署未婚聲明。
2、提取的公積金轉入個人銀行賬戶,職工另提供本人的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3、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4、公積金抵押按揭貸款的還款信用良好,借款人及配偶在新購房或還商業性貸款時,可辦理提取業務。
5、未使用過公積金是指職工及配偶從未辦理消費類提取或公積金貸款業務。
6、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非消費類提取
(一)、低收入家庭標準的繳存職工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市、縣民政部門出具)
5、房屋所有權證
6、保障中心出具的保障性證明
7、物業服務費用支付證明
8、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提取次數: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額度:職工及配偶提取總額不超過上一年度實際支付廉租房的房租或物業服務費。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申請人近12個月內無辦理購房、償還貸款提取或受理;逐年沖還貸”業務。
2、結婚證與身份證上的信息不符,必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更正手續;如夫妻戶籍關系在一起的,且身份證號碼與戶口簿上號碼一致的,另提供戶口簿;已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無需更正結婚證;轉業退伍軍人,用軍人證件辦理結婚證,無需更正結婚證。未婚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有效期3個月。離婚未再婚的,須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及面簽未婚聲明;喪偶未再婚的,須提供喪偶證明,并當面簽署未婚聲明。
3、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4、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二)、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民政部門發放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5、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提取次數: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額度:夫妻雙方全額提取個人公積金賬戶的余額(留到百元)。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結婚證與身份證上的信息不符,必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更正手續;如夫妻戶籍關系在一起的,且身份證號碼與戶口簿上號碼一致的,另提供戶口簿;已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無需更正結婚證;轉業退伍軍人,用軍人證件辦理結婚證,無需更正結婚證。未婚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有效期3個月。離婚未再婚的,須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及面簽未婚聲明;喪偶未再婚的,須提供喪偶證明,并當面簽署未婚聲明。
2、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3、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三)、職工本人或配偶、子女、雙方父母發生特殊疾病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提取人與患者之間關系的證明
5、夫妻雙方收入證明(繳存職工不用提供)
6、縣級以上醫院特殊病癥的診斷證明
7、提取人單位出具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
8、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職工本人、配偶、子女、雙方父母發生重大疾病(省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財政部門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公積金。
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扣除醫療保險支付部分后的余額。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結婚證與身份證上的信息不符,必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更正手續;如夫妻戶籍關系在一起的,且身份證號碼與戶口簿上號碼一致的,另提供戶口簿;已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無需更正結婚證;轉業退伍軍人,用軍人證件辦理結婚證,無需更正結婚證。未婚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有效期3個月。離婚未再婚的,須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及面簽未婚聲明;喪偶未再婚的,須提供喪偶證明,并當面簽署未婚聲明。
2、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3、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四)、離(退)休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離(退)休證明
4、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有未結清公積金自然人擔保貸款,需結清貸款后,再辦理退休提取。
2、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3、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五)、職工辭職、辭退、服刑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辭職批文或解除合同關系證明
4、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提取次數:辭職的職工,2年內不得辦理辭職提取業務。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企業的職工、行政事業的聘用人員辭職(離職),提供繳存單位出具的辭職(離職)證明;行政機關單位的干部或職工辭職,提供單位或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辭職批準文件。
2、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出具法院判決書、服刑人員提取委托書(委托書內容須注明提取公積金的去向,本人簽字手印、服刑所在地監獄部門的見證、原單位蓋公章)、身份證、被委托人的的身份證。
3、職工如有未結清的公積金按揭(抵押)貸款,不能辦理。
4、職工在原單位辭職后,在本市轄區內的新工作單位已設立個人公積金賬戶,須辦理公積金賬戶合并。
5、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6、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六)、出境定居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身份證注銷的,原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遷出證明)
3、出境定居證明
4、護照
5、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職工如有未結清的公積金按揭(抵押)貸款,不能辦理。
2、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3、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七)、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提取申請人身份證
3、單位出具提取的委托證明(含提取人與死亡職工的關系)
4、職工死亡證明(火化證或死亡銷戶的戶籍證明)
5、提取申請人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注:職工死亡,由繼承人或法定受益人提取死亡職工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經公證的繼承或遺贈,須另提供經公證繼承或遺贈證明。無法提供證明,死者的公積金余額劃入繳存單位銀行賬戶,由繳存單位負責處理。
提取方式:轉入繼承人或法定受益人的個人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職工如有未結清的公積金按揭(抵押)貸款,不能辦理。
2、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3、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八)、職工調到外省工作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工作調動證明
4、同名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注:如要轉移到異地公積金中心,按職工本省內工作調動的轉移提供材料。 提取方式:轉入提取人個人銀行賬戶。 注意事項
1、職工如有未結清的公積金按揭(抵押)貸款,不能辦理。
2、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3、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轉移
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一)、職工本市內工作調動或多賬戶,公積金賬戶轉移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將原賬戶內的公積金轉入新工作單位的個人繳存賬戶內。
(二)、職工本省內工作調動,公積金賬戶轉移
1、《莆田市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
3、工作調動證明
4、新工作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公積金接收證明或繳存憑證 將原賬戶內的公積金轉入新工作單位的個人繳存賬戶內。 注意事項
1、職工提取公積金須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辦時,由繳存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委托書注明代辦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并加蓋公章。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由他人代辦時,款項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內。
2、職工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后,不能辦理柜面提取業務。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批→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即刻辦結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所屬管理部及業務承辦銀行公積金專柜 逐月沖還貸
1、什么是;逐年沖還貸”業務?
答:逐年沖還貸是指在本市辦理公積金抵押(按揭)貸款(組合貸款中的公積金貸款部分,簡稱;公積金貸款”,下同)的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簡稱;中心”,下同)申請,經中心審核同意后,由中心于公積金貸款發放對應月(以下筒稱;沖還貸月”)通過系統自動每年一次從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的公積金繳存賬戶中提取公積金金額劃入借款人的還款賬戶內,用于歸還其公積金貸款本息。
2、;柜面提取還貸”業務和;逐年沖還貸”業務的區別?
答:柜面提取還貸業務:職工每年都需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審批后到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逐年沖還貸業務:職工申請后,中心通過系統自動每年一次定期從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的公積金繳存賬戶中提取公積金金額劃入借款人的還款賬戶內,用于歸還其公積金貸款本息,直至本筆貸款結清。
3、申請;逐年沖還貸”條件有哪些? 答:(1)參與沖還貸職工在本市公積金繳存狀態正常。
(2)公積金貸款償還滿一年以上,本筆貸款尚未結清且當前沒有逾期。
4、申請;逐年沖還貸”提供哪些材料?
答:(1)《逐年沖還貸委托申請表》(一式兩份)。 (2)參與沖還貸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參與沖還貸職工與主借款人之間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產權共有人對該房產享有共有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還款存折或還款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
5、提取時間、方式、金額、順序
答:(1)提取時間:每年的沖還貸月。
(2)提取方式:中心每年從參與沖還貸職工的公積金繳存賬戶中提取一次公積金余額,劃入約定還款賬戶。
(3)提取金額:①等額本息還款,提取金額不超過沖還貸月上個月月還款額的12倍;②等額本金還款,提取金額不超過沖還貸月上個月月還本金的12倍。
(4)提取順序:按照《逐年沖還貸委托申請表》約定還款順序提取。
6、什么情況下;逐年沖還貸”業務自動暫停?
答: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逐年沖還貸業務自動暫停: (1)、沖還貸月當前貸款有逾期。
(2)、參與沖還貸職工的公積金繳存賬戶因故凍結。
(3)、參與沖還貸職工的公積金繳存賬戶變更,沒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上述有關情況解除后,逐年沖還貸在下一年度自動恢復,恢復時仍應符合逐年沖還貸的條件。
7、什么情況下;逐年沖還貸”自動終止?
答: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逐年沖還貸業務自動終止: (1)、參與沖還貸職工申請終止。
(2)、本筆公積金貸款出現連續6次(含6次)以上還款逾期。 (3)、本筆公積金貸款已結清。
(4)、借款人違反《個人借款合同》有關規定。
8、申請;逐年沖還貸”時,應注意什么?
答:(1)逐年沖還貸業務必須由參與沖還貸職工本人辦理,不得委托代辦。
(2)參與沖還貸職工的公積金賬戶余額較多,可先辦理償還公積金貸款柜面提取業務,再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
(3)參與沖還貸職工有多個繳存賬戶,應先辦理賬戶合并,后申請逐年沖還貸業務。 (4)因系統原因,等額本金還款沖還貸提取金額只提取本金部分,不含利息。
9、沖還貸期間,應注意什么?
答:(1)參與沖還貸的職工不能再行辦理柜面提取及轉移業務。
(2)參與沖還貸職工出現多個繳存賬戶,應在沖還貸月前一個月內,辦理沖還貸撤沖業務,再辦理賬戶合并及沖還貸信息變更手續。
(3)主借款人應確保還款賬戶內金額足以償還每月的還款,以免因金額不足產生貸款逾期,造成個人信用不良和沖還貸業務暫停。
(4)參與沖還貸職工申請終止沖還貸業務,需滿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請逐年沖還貸。 (5)未辦理逐年沖還貸業務的職工,償還公積金貸款提取仍按原規定執行。
10、申請;逐年沖還貸”流程圖 (1)貸款和繳存不同管理部
參與沖還貸職工持相關申請材料到公積金貸款發放管理部辦理申請→貸款發放管理部出具《逐年沖還貸申請審核表》→參與沖還貸職工持貸款發放管理部出具的《逐年沖還貸申請審核表》等相關材料到繳存管理部辦理確認手續,并簽訂《公積金逐年沖還貸業務協議書》。 (2)貸款和繳存同個管理部
參與沖還貸職工持相關申請材料到公積金貸款發放管理部辦理申請→貸款發放管理部對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并簽訂《公積金逐年沖還貸協議書》。
11、咨詢電話
成都住房公積金查詢范文第6篇
住房公積金服務指南
一、繳存服務
(一)繳存登記。
新設立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辦理場所:中心指定窗口。 辦理要件:
1.《成都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表》。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出具單位設立批準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企業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法人(或負責人)和單位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審核-辦理繳存登記。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5個工作日。
(二)個人賬戶設立。 單位設立或新錄用職工,應自辦理繳存登記之日起20日內辦理職工賬戶設立手續。
辦理場所:中心指定窗口和受委托銀行指定窗口。 辦理要件:
1.《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個人賬戶設立清冊》。 2.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3.受委托銀行根據個人賬戶開戶管理相關規定,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審核-去受委托銀行開立個人賬戶。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三)變更登記。
單位或職工個人基本信息發生變動,應提供相關證明,自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
辦理場所:中心指定窗口。 辦理要件:
單位繳存登記事項變更: 1.單位名稱變更。
(1)企業單位名稱變更應提供:
①《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變更登記申請表》一式三份,加蓋變更后的單位公章。 ②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復印件一份,加蓋變更后的單位公章。
③變更后單位新的營業執照(副本)和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各一份,加蓋變更后的單位公章。
④單位住房公積金業務印章使用授權書一份,加蓋變更后的單位公章。
(2)機關、事業單位名稱變更應提供:
①《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變更登記申請表》一式三份,加蓋變更后的單位公章。
②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的單位名稱變更批準文件復印件一份,加蓋變更后的單位公章。
③變更后單位新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一份,加蓋變更后的單位公章。
④單位住房公積金業務印章使用授權書一份,加蓋變更后的單位公章。
2.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
(1)《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變更登記申請表》一式三份,加蓋變更后的單位公章。
(2)變更后新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一份,加蓋變更后的單位公章。 (3)變更后新單位的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加蓋變更后的單位公章。
3.單位注冊地址變更。
提供單位加蓋公章的《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變更登記申請表》一式三份和變更后的單位設立證明文件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各一份。
4.單位授權使用部門印章變更。
應提供單位加蓋公章的《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變更登記申請表》一式三份和單位印章使用授權書一份、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職工信息變更登記:
1.《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信息變更申請表》。 2.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4.因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變化辦理信息變更登記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變更證明原件。
辦理流程: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審核-辦理變更登記。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
(四)注銷登記。
單位因合并、分立、撤銷、破產或者解散而終止的,應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辦理場所:中心指定窗口。 辦理要件:
按單位注銷住房公積金登記的原因不同,提交的資料如下:
1.單位注銷(撤銷)。
(1)企業注銷登記:單位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注銷核準通知書”和證明企業已經注銷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機關、事業單位撤銷:單位需提供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批準的撤銷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單位合并、分立。
(1)企業合并:單位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合并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機關、事業單位合并:單位需提供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的合并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企業破產:單位需提供國有資產部門的批準文件或法院出具的“企業破產清算法院裁定書”(或破產公告)。
4.單位公積金賬戶雙賬戶合并:單位需提供雙賬戶合并情況說明(包括形成原因、繳交情況、申請合并時間等)。 5.單位代繳:單位需提供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代繳證明文件。
6.中介機構代繳:單位需提供中介機構出具的代繳證明、代繳住房公積金的協議書。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辦理注銷登記。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
(五)賬戶轉移。
單位調整或職工工作發生變動,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轉移包括內部轉移和外部轉移。
辦理場所:中心和受委托銀行指定窗口。 辦理要件:
1.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或異地轉移申請書。 2.轉移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辦理流程:
1.內部轉移: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銀行審核-受委托銀行辦理內部轉移手續。
2.外部轉移:職工提供要件材料-轉入地向轉出地中心出具新賬戶證明及異地轉移聯系函-轉出地中心轉賬或電匯-轉入地中心登記個人明細賬。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內部轉移不超過3個工作日,外部轉移不超過15個工作日。
(六)賬戶封存與啟封。
單位破產、撤銷或解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與單位保留勞動關系但停止或暫停發放工資,暫時中斷繳存住房公積金,且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單位應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銀行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無接收單位的職工,其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應實行集中封存管理。職工需要恢復繳存住房公積金時,應辦理住房公積金啟封手續。
辦理場所:中心和受委托銀行指定窗口。 辦理要件:
1.《成都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
封存業務: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辦理。
啟封業務: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受委托銀行辦理啟封手續。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七)匯繳。 單位應于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或按與管理中心約定的日期,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
辦理場所:受委托銀行指定窗口。 辦理要件:
1.單位繳存人員無變化,提供《成都市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原件。
2.單位繳存人員有變化,提供《成都市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和《成都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原件。
3.付款票據。 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銀行審核-到受委托銀行辦理繳款手續-管理中心登記個人明細賬。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5個工作日。
(八)補繳。
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的,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的,應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
辦理場所:中心和受委托銀行指定窗口。 辦理要件:
1.異地中心轉入補繳。 單位需提交異地中心轉出的電匯憑證(含電子匯劃補充報單、銀行特轉憑證,同城中心轉出的收款憑證為銀行進賬單)。
2.以前少繳、欠繳的補繳。 (1)單位補繳申請一份。
(2)《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公積金歸集表7)一式三份。
(3)跨補繳需單位出具能證明職工入職時間的相關文件。
3.托管戶補繳。
單位需提交按要求填制的《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計算表》和《成都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4.職工個人新開戶滯后產生的以前月份補繳。 單位需提交按要求填制的《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計算表》和《成都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5.單位基數調整產生的差額補繳。
單位需提交按要求填制的《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計算表》和《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
6.更正職工個人繳存基數產生差額補繳。
當內單位暫未辦理基數調整,發現個別職工基數有誤的,可通過單位整體辦理基數調整一并更正及補繳。單位當內已辦理了基數調整的,需更正個別職工的基數及補繳,由于目前系統的原因,須到中心進行審批。
7.啟封個人賬戶滯后產生的以前月份補繳。 單位需提交《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和《成都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8.錯誤封存產生的補繳。
單位需提交《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和《成都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9.緩繳補繳業務。
單位需提交按要求填報的《成都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審核-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補繳手續。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5個工作日。
(九)繳存基數調整。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一月平均工資每年調整一次,繳存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倍或3倍。每年調整時間由中心提前對外公告。
辦理場所:中心指定窗口。 辦理要件: 1.《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調整申請表》。 2.《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清冊》。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辦理繳存基數調整手續。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5個工作日。
(十)降低繳存比例和緩繳。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經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補繳緩繳。
辦理場所:中心指定窗口。 辦理要件:
1.單位申請住房公積金緩繳前兩年財務報表或申請降低比例繳存上年財務報表原件。
2.單位上年職工工資清冊。
3.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形成的緩繳或降低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決議書一份(需參會代表和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管委會審批-中心辦理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手續-通知單位執行。 辦理時限:管委會批準后5個工作日。
二、提取服務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單位房改存量房,單位集資建房,經濟適用房和拆遷安置房。
2.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3.償還個人購房貸款本息。 4.職工離退休。
5.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6.職工出國定居。
7.職工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繼承人辦理相關手續)。
9.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10.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內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辦理場所:中心指定窗口。
辦理要件: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商品房: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
2.購買二手房:房屋交易過戶后的房屋產權證、房屋交易契稅完稅憑證、房屋交易手續費發票。
3.購買單位房改房或集資經濟適用房:房改部門鑒章的購房合同或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房改部門鑒章的專用收據。
4.購買拆遷安置房: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被拆遷房屋權屬證明、購房款發票或收據。
5.職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建造自住住房:國土、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建房批準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購買建筑材料發票。
翻建自住住房:原房屋所有權證、國土、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翻建批準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購買建筑材料發票。
6.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文件(經鑒定為危房需大修)、支付大修款或購買建筑材料發票。
7.職工償還個人購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購房合同、住房貸(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銀行打印的當期已還貸明細。部分或全部提前償還住房貸款的,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當期部分或全部已還款清償憑證。
8.職工離、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離、退休證或縣級以上勞動部門相關審批手續。
9.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縣級以上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證明和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10.職工出國定居或到港、澳、臺定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注銷原因為出境定居)。
11.職工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當年民政部門頒發的《低保金領取證》。
12.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應提供醫院出具的符合醫保部門規定的重大疾病證明(病情診斷書)、醫療治療費用發票、職工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或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提取申請人與患者之間配偶或直系親屬關系的證明(重大疾病包括惡性腫瘤、腎功能衰竭、腎移植后抗排斥治療、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帕金森氏癥、紅斑狼瘡、肝硬化、精神分裂癥九類)。
1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未再就業,且家庭生活困難的,應提供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職工失業證明、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或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
14.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證明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繼承書、遺贈書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辦理流程:職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審核-受委托銀行支付住房公積金。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需核查事項,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結果。提取申請人對中心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復核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三、貸款服務
(一)貸款辦理。
職工在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普通自住住房時,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辦理場所:管理中心貸款服務大廳。 辦理要件: 購買商品房
1.夫妻雙方(若有共同借款人,還應提供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需復印正反兩面)。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含戶口首頁及本人所在頁),如為軍人,只需提供軍官證作為其身份證件,不需提供戶口薄。
2.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未婚,請到公證處作相關聲明。
3.已備案的購房合同以及補充協議原件、復印件,備案表復印件。
4.首付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刷卡支付需提供POS單,現金支付需提供現金交款單)。
5.夫妻雙方(若有共同借款人,還應提供共同借款人)資信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請在中心網站WWW.cdzfgjj.gov.cn下載規定格式)。
6.借款人在擬選擇的公積金貸款承辦銀行開設用于歸還貸款的個人儲蓄卡卡面復印件,或帶有存款賬號的存折首頁復印件。 以上資料為辦理公積金貸款業務所需資料,若您需要辦理組合貸款業務,則各項資料需要再添加一份復印件。
購買再交易房
1.買賣雙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并提供復印件。
2.買賣雙方婚姻狀況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證明及穩定經濟收入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符合規定的住房買賣合同、協議及首付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5.擬購住房產權原件及復印件,共同購房的須有共同購買人簽署或經公證的委托文件。
6.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屋價值評估報告。
7.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 注:再交易房房產權辦理請遵照成都市及各區(市)縣房管局規定辦理。
辦理流程:職工提供要件材料---委托銀行審查---管理中心審核---辦理貸款擔保手續---簽訂貸款合同---辦理貸款抵押---委托銀行發放貸款。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抵押登記后放款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
(二)提前還貸。
借款人可提前歸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或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金的方式。
辦理場所:委托貸款銀行受理窗口。 辦理要件:
1.提前還貸申請表。 2.借款人身份證件。
3.委托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
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確定提前還貸金額、提前還款日--委托貸款銀行審批--辦理還款手續。
辦理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
四、信息查詢
查詢渠道:公積金業務辦理柜臺、客戶服務熱線(96319)、網上政務大廳(http://)、自助查詢終端等。
查詢內容:單位和職工可查詢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及繳存、提取、貸款明細。 查詢所需要件:
1.職工只能查詢本人的住房公積金,申請查詢時須出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委托他人代為查詢的,須出示委托人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2.繳存單位申請查詢本單位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須提交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出示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
3.通過客戶服務熱線、自助查詢終端或網上政務大廳查詢的,職工應輸入公積金客戶號或聯名卡號及密碼,單位經辦人員應輸入單位客戶號及密碼。
查詢時限:通過柜臺、客戶服務熱線、自助查詢終端、網上政務大廳申請查詢的,應當場予以答復;單位或職工對查詢結果有異議的,可向管理中心申請復核,復核結果應在15個工作日內反饋申請人。
五、政策咨詢
咨詢渠道:公積金業務辦理柜臺或咨詢臺、客戶服務熱線(96319)、網上政務大廳()等。
答復時限:柜臺、咨詢臺及客戶服務熱線咨詢當即答復,疑難問題或網上回復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
六、投訴建議 投訴渠道:公積金業務辦理柜臺、意見箱和意見簿、投訴熱線(86279298)、網上政務大廳()等。
反饋時限:管理中心收到投訴建議后,在第一時間與投訴人溝通,15個工作日內將辦理結果反饋投訴人。
服務公示
1、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96319
服務時間:人工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日8:30-20:30,自動語音應答服務時間為全年365天24小時。
2、分中心、管理部服務時間、網點地址、聯系電話
城區管理部: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號 86279227(繳存)
86279531(提取)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六上午9:00-12:00
鐵路分中心:成都市一環路北二段32號 86436775
新都區管理部:新都區桂湖東路58號 83011255
溫江區管理部:溫江區東大街1號 82728061
龍泉驛區管理部:龍泉驛區驛都東路1146號 84853388
青白江區管理部:青白江區華金大道二段270號 83307191
雙流縣管理部:雙流縣東升鎮順城街27號 85815585
金堂縣管理部:金堂縣趙鎮金中路27號 84997702
郫縣管理部:郫筒鎮東大街65號 87864707
大邑縣管理部:大邑縣晉原鎮西街建行五樓 88281325
彭州市管理部:彭州市天彭鎮新康路113號 83885794 崇州市管理部:崇州市蜀州南路58號 82313871
蒲江縣管理部:蒲江縣鶴山鎮鶴山北路42號 88554265
新津縣管理部:新津縣五津鎮五津北路1號 82523108
邛崍市管理部:邛崍市東街109號 88764330
都江堰市管理部:都江堰市幸福大道256號水電花園綜合辦公 樓二樓 87290123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3、受委托銀行服務網點地址、服務時間、聯系電話
建行一支行:青羊區東城根街中138號 86266499
建行二支行:青羊區玉沙路161號 86937520
建行三支行:錦江區紅星路二段118號 86751426 建行四支行:金牛區金仙橋路7號 87652213
建行五支行:青羊區人民中路二段86號 86201992
建行六支行:青羊區童子街2號 86613951 建行七支行:錦江區東風路7號 84466514
建行九支行:武侯區人民南路三段17號附1號 85442328
建行金河支行:錦江區東御街16號 86725256
建行鐵道支行:金牛區五丁橋路9號 68003801
建行新都支行:新都區桂湖東路58號一樓 83971255
建行溫江支行:溫江區東大街1號 82723469
建行龍泉驛支行:龍泉驛都東路1146號 84856289
建行青白江支行:青白江區建設路8號 83301486 建行雙流支行:雙流縣東升鎮順城街27號 85821751 建行金堂支行:金堂縣趙鎮復興街54號 84981063
建行郫縣支行:郫縣東街76號二樓
87864039
建行大邑支行:成都市大邑縣大西街49號 88292733
建行彭州支行:彭州市西大街107號 83889960
建行崇州支行:崇州市崇陽鎮大東街153號 82272209
建行蒲江支行:蒲江縣鶴山鎮鶴山北路3號 88522560
建行新津支行:新津縣五津北路1號 82523105
建行邛崍支行:邛崍市臨邛鎮南街中段 88792766
256號水電花園綜合樓 87132990 大道工行西區支行:金牛區金科南路1號 87506276
工行金牛支行:金牛區沙灣路258號附1號 87651187
工行草市支行:青羊區草市街64號 86915303 工行青龍支行:青羊區青龍街25號 86632359
工行春熙路步行街支行:錦江區春熙路北段50號 86664001
工行濱江支行:錦江區濱江西路12號 86123976-1007
工行芷泉支行:錦江區一環路東五段103號 84446932
工行東大支行:武侯區一環路南一段57號 85431095
工行沙河支行:成華區一環路東二段108號 84332555
工行高新支行:高新區芳草街28號 85142466
工行新都支行:新都區小北街1巷2號 83972070 工行溫江支行:溫江區東大街29號 82722796
工行龍泉驛支行:龍泉驛區東街68號 84859884
工行青白江支行:青白江區青江中路157號 83301815
工行雙流支行:雙流縣東升鎮叢桂街71號 85832407
工行金堂支行:金堂縣趙鎮幸福橫路8-10號 84982930
工行郫縣支行:郫縣東街65號一樓營業廳
87862713
工行大邑支行:成都市大邑縣大東街124號 88292753
工行彭州支行:彭州市大北街67號 83872221
工行崇州支行:崇州市崇陽鎮蜀州北路228號 82208757 工行新津支行:新津縣武陽中路37號 82522043
工行邛崍支行:邛崍市臨邛鎮南街126號 88791791 成都銀行金河支行:武侯區上南大街51號 86112528
興業銀行人南支行:武侯區人民南路四段11號 85210971
4、投訴電話:86279298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5、管理中心的服務項目均不收費,涉及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業務相關的收費項目:
堰大道104號 87269810
一手房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擔保費
1、擔保手續費:100元/戶。
2、擔保服務費:公積金貸款(含組合)按貸款金額的3‰收取。
收費依據:一手房貸款由住房置業擔保公司承擔階段性擔保責任。
收費單位:成都市住房置業擔保公司。 代抵押登記機關收取費用
1、預告登記費:80元/戶。
2、抵押預登記:手續費50元/戶+登記費80元/戶。
此費用標準僅限于所購樓盤位于成都市五城區及高新區,其他區市縣樓盤以當地房管局標準收取。
收費單位:成都市住房置業擔保公司。 公證費(市區)
授權委托書公證(辦理領證和抵押登記):根據各地公證處標準收取。
收費依據:借款申請人授權辦理領證和抵押登記。 收費單位:各公證處。
再交易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擔保費
1、擔保手續費:100元/戶。
2、擔保服務費:公積金貸款(含組合)按貸款金額的3‰收取。
收費依據:再交易住房貸款由住房置業擔保公司承擔全程擔保責任。
收費單位:成都市住房置業擔保公司。 代抵押登記機關收取費用
抵押登記費:按貸款金額的1‰+80元/戶。 此費用標準僅限于所購房屋位于成都市五城區及高新區,所購房屋位于其他區市縣,以當地房管局標準收取。
收費單位:成都市住房置業擔保公司。 評估費
由評估公司按所購房屋評估價格收取。
收費依據:再交易住房價值應當以專業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房屋價值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