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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內容范文

2023-09-23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內容范文第1篇

①操作者首先將沖床曲軸調整到最高上支點位置并調整滑塊絲杠,使滑塊處于最上端位置。

②正確選擇待下料工件所需模具并把該模具放在沖床的工作臺上,目測找正模柄與滑塊孔的位置。

③手動盤車使沖床曲軸調整到最下支點位置,調整滑塊絲杠使模柄完全嵌入滑塊模柄孔。

④擰緊滑塊上的模柄卡緊螺絲,并用壓板壓緊底模板。 二:模具的使用和調整。

①接通機床電源并按下機床啟動按鈕,待機床勻速運轉后踩下機床腳踏板讓滑塊往復運動,仔細觀察模具,當沒有異常震動和磨擦聲時說明上下模相對位置較正。

②調整滑塊絲杠,使滑塊下降,使凸模刃口嵌入凹模1.5----4mm(按板厚酌情調整)。

③操作者在開始沖剪切之前應仔細檢查核對材料規格是否符合工藝尺寸要求,調整好定位開始沖剪工作。除落料模外其它沖剪模如各種斷料模具所沖剪下的第一個工件,必須用相關量具測量,核對工件是否符合工藝尺寸要求,切斷模剪切精度應控制在±0.5 mm范圍內,此后每20個工件核對一次尺寸。 三:沖床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1.開車前首先在滑輪、曲軸油杯,大齒輪油孔,橫軸油孔等部位加注潤滑油。

2.操作者在操作過程中如發現設備出現異常響動應立即停車,并立即切斷該設備電源。

②嚴禁操作者在未完全停機的狀態下直接用手拿取沖壓下來的工件.以防傷手。

③當所沖壓的工件較大、工件尺寸較長或操作者操作機床不夠熟練時嚴禁打連車。

④當操作者用手送料時,操作者的手不要接近模具,尤其不要接近模具的壓料裝置、刃口及導柱、導套,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⑤操作人員在操作前必須經過相關人員指導,嚴禁非操作人員操作該設備。

(6)操作者應定期給所操作設備進行保養維護,需要潤滑的部件定期加注潤滑油1次/周。

(7)操作完畢必須關閉電氣,清理機床和工具做到物見本色,鐵見光。每天打掃工作場地,保持沖床干凈無油污,場地清潔無雜物,物品碼放整齊成線。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內容范文第2篇

一、建筑施工行業的安全生產特點

1、高處作業和立體交叉作業多。按照國家標準《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劃分,目前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處作業。建筑產品的固定性和建筑結構的復雜性導致在有限的空間和時間內集中了大量的人力、材料和機械共同施工生產,上下左右多層次的立體交叉作業,造成不安全因素多。

2、施工設施和安全防護設施的變化大。建筑施工行業的每一項工程都有一定的工期,從幾個月到幾年不等,但這個時間是相對短暫的,每一部位的作業也是短暫的。這就容易使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產生臨時觀念,對施工中出現的防護設施落實不到位等安全隱患麻痹大意,認為湊合湊合就能過去了。而每棟建筑物從地基打樁、主體工程到屋面裝修,不同時段的不安全因素要隨工程的進度而變化,針對這些變化,施工安全防護設施也要不斷地改變、補充和完善,才能保證安全生產。

3、人員流動性和施工季節性明顯。施工作業的高強度、施工現場的噪聲、熱量、有害氣體和塵土,高空作業多,勞動對象的規模大以及工人須經常露天作業,決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企業中臨時工和農民工所占的比例大,人員流動性強。據統計,目前施工工地中農民工約

占50%-70%甚至有的高達95%。同時,高溫和嚴寒等施工環境使得工人體力和注意力下降,雨雪天氣還會導致工作面濕滑,夜間照明不夠,都容易導致安全事故。

二、建筑施工行業安全事故多發的原因

建筑施工行業的“產品固定、人員流動,露天、高處作業,手工操作、繁重體力勞動,工藝變化大、規則性差,不安全因素變化多端”等特點,決定了安全生產事故的高發。這些事故事故的發生,不僅給企業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還給死者家庭帶來災難,影響社會的穩定。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施工行業違法承包現象普遍。在事故調查中,發現施工方把施工任務通過轉包、違法分包或以掛靠的形式承包給不具備施工條件或缺乏相應資質的隊伍和作業人員現象普遍存在,施工現場物料升降機等特種設備的單獨承包也時有發生。這些承包方往往不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存在違章指揮和盲目施工行為。而建設方和建設主管部門對這種違法分包行為往往未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整改,這給安全生產帶來極大隱患。

2、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單位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內容不能切合實際,并且不能認真執行。安全教育制度不健全,制度內容得不到落實,不能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認真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對管理人員的年度安全教育,對員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對新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等流于形式,不能起到提高管理人員及員工的安全知識水平的作用。甚至在調查中發現有的施工單位對員工教育培訓造假,根本不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在日常管理中也未按要求開展安全檢查,存在檢查前無計劃,檢查時無具體依據,檢查出的問題不能整改到位等,特別是對存在重大隱患或由于條件所限安全措施不能防護到位的分部工程未予重視。

3、安全隱患的整改和落實不到位。安全隱患的整改和落實不到位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據事故調查,施工單位從上到下各級人員往往存在著僥幸心理,在檢查安全隱患時走過

場,不能真正做到檢查到位、整改到位。對安全檢查不重視,甚至存在項目經理不組織安全檢查工作,只是口頭上強調安全,但真正落實到工作上卻應付了事,有的對安全管理人員的意見不予重視,認為是小題大做。有的企業法人對法定安全責任不能履行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不齊全,安全措施、防護不到位,安全勞保用品發放不到位等等。

4、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隨著我國經濟結構的調整,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進入建筑施工行業成為該行業的主要力量,給建筑業帶來新活力的同時,一方面由于企業往往迫于工期壓力和經濟利益的驅使,各項措施執行得不到位,使其對農民工的安全檢查、教育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也因受到農民工文化素質偏低的影響,安全意識不強,缺乏自我保護能力,對建筑施工的了解甚少,對大規模工業化生產中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在違章作業時,并不清楚會帶來怎樣的后果,給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所以,在生產安全事故中往往他們既是受害者,又是肇事者。

5、監理不到位。監理單位未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規定,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監理工作停留在過去“三控二管一協調”的老的工作內容和要求上,只重視質量,不重視安全,對建設方、施工方的違法、違紀行為不及時進行有效處理,對施工現場的事故隱患不及時向有上級匯報等等,致使安全隱患未能及時消除,最終導致事故的發生。

6、安全監督不到位。各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監督力度不夠,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未能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到位。

三、如何提高建筑施工行業的安全生產水平

1、施工單位

施工單位在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同時應重點做好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對建筑行業來說,只有從主要負責人到每一個部門、每一個班組、每一個崗位操作人員,都有明確的安全生產責任,并嚴格落實責任,嚴格按照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三大規程”的要求,按照崗位責任制的規定上標準崗、干標準活,做好每一項工作,才能使安全生產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安全生產才能得到保障。

二是建立日常安全檢查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明確檢查方式、時間、內容和整改、處罰措施等內容,特別要明確工程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和危險崗位的檢查方式和方法。重點檢查工地用電、塔吊、物料提升機等的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檢查“三寶、四口、五臨邊”中的樓梯口、進出口、洞口、井口和預留管道口等安全防護工作。

三是建立施工現場班前交底制度。建筑施工不同于其它行業,具有“深基、高空、負重、臨邊”作業等特點,每天開工前班組長履行交底制度時,要針對不同情況,實行普遍交底和個別交底相結合,做好交底記錄。交底雙方都應履行簽名手續,提高全員的安全防范意識。四是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定責任、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把存在問題和隱患進行全部整改。對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相關責任人要嚴厲處罰。五是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切實加強對企業員工(特別是農民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對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首先農民工進場要有安全生產濃厚氛圍。施工現場要建安全生產宣傳欄、事故案例警示圖片、安全生產的醒目標志等,使新進場的農民工能感受到安全生產的濃厚氛圍,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其次堅持崗前培訓,保證持證上崗。農民工上崗前,要嚴格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把安全生產三級教育放在首位。公司、項目部、班組安全教育培訓后,要嚴格考試,考核合格才能持證上崗。上崗后,遵章守紀情況、安全生產情況、事故及不良操作行為等,都要記入個人安全檔案。隨時掌握其思想行為動態,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掌握和制止各類不良行為和安全隱患。第三建立健全常年培訓計劃。根據農民工流動性大,階段性和臨時性強的特點,制定常年培訓計劃。做到現有員工定期培訓,新來員工隨時培訓,重點崗位重點培訓,使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2、監理單位

施工質量與施工安全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施工質量隱患往往導致施工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造成質量事故,從某種角度上講控制質量就是控制安全。所以監理單位在對建設工程質量控制的同時,應介入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施工現場的違章操作,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施工過程,應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對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

3、政府部門

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建筑施工行業的安全生產形勢,一要加大監管力度,嚴格落實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施工企業認真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方案并嚴格執行,嚴禁擅自改變設計施工方法或者簡化工序流程,嚴肅作業紀律。二要定期開展建筑施工場所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要重點圍繞分包、轉包、掛靠施工隊伍管理以及拆遷、地下施工等安全生產薄弱環節,采取拉網式檢查的方式,深入查源頭、查隱患、查“三違”,督促各級各類施工企業強化施工基礎管理,有效扼制高墜、坍塌、機械傷害等易發事故。三要強化執法聯動與執法信息互通,進一步拓寬群眾與社會監督渠道,加大違法違規行為、重點違法企業的曝光與打擊力度。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內容范文第3篇

2、使用吊車前必須詳細檢查吊車的吊桿、各部銷子、螺栓、鋼絲繩接頭有無松動、脫落現象。如發現缺陷,應修好后再進行工作。吊車應備用適用的滅火器。如遇漏電、失火應立即切斷電源,并立即停車處理。

3、按照吊車的技術文件進行操作、檢查保養,對自動控制及電器部分,需遵守技術文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國家有關鋼絲繩報廢標準,經常檢查鋼絲繩的質量情況。

4、吊車發動后要空載試運轉,在吊裝時,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司機與指揮密切配合按指揮信號操作,當信號不明或不清時,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不得肓目開車或起吊。

5、輪胎式吊車,作業前支腿應全部伸出,并在支撐板下墊好木板,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須插上,底盤為懸掛式的吊車,伸出支腿前應先收緊穩定器。

6、作業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若需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并將臂桿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業中發現支腿下沉,吊車傾斜等不正?,F象時,應立即放下重物,調整后方能作業。

7、吊車如需吊工件行走時,載荷不得超過吊車的允許起重量,工件應處于吊車的正前方,離地不得超500毫米,對于較長物件要防止擺動,緩慢行駛。

8、吊車在起重額定負荷或接近額定負荷時,應將重物吊離地面200~500毫米后停止提升,檢查吊車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提升。

9、吊裝工作場所應有足夠的空間,要注意周圍及上空有無障礙物。吊車在架空輸電線路下工作或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應保持安全距離。在雨霧天工作時,安全距離適當加大 。吊桿、鋼繩及吊件與帶電線路的距離最小應保持3米(限6000伏以下),夜間工作時,應有足夠的照明。

10、在易燃、易爆物附近,一般不應進行起吊作業。特別不應使易燃物靠近排氣管。吊車加油時,嚴禁吸煙和接近明火。

11、吊車吊裝應站在平坦堅實并與溝槽、基坑保持適當距離的地面上。若地面松軟或不平時,應夯實整平,并且用道木墊實,應在支腿底板下鋪以墊木將機身頂起,并保持水平。

12、吊車司機酒后不得操作,在操作時不得與他人說話,談笑,精神必須集中,以免出意外事故。

13、吊車司機要關注并檢查起吊物是否綁扎繩扣是否牢固,所有索具和夾具都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發現有損壞情況時,不可勉強使用。

14、司機必須清楚被吊裝物的重量,不準斜拉斜吊,不允許吊重行車的吊車,吊重物時不準挪車位置。

15、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吊重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吊裝動作。一般情況吊重時,不得進行伸臂及縮臂,若必須時,應符合起重圖表的安全要求方可操作。

16、起吊物件應設置溜繩,起吊速度要均勻,操作要平穩,禁止忽快忽慢和突然剎車。作反操作時,必須待吊車停穩后再換向運轉,禁止突然變換方向。

17、起吊時,不許橫拖物件或傾斜吊裝,嚴禁吊拔埋在地下的情況不明的物件或凝結在地面、凍在冰上的物件。

18、吊車吊著重物回轉時,應慢速進行,速度不應超過規定值。禁止在斜坡處吊重物回轉。

19、起吊物件上禁止站人,不準把吊車作為運送人員使用。起吊時不準在吊臂或吊起的重物下站人,起吊時汽車駕駛室內不許有人,禁止將重物吊越汽車駕駛室。

20、空負荷運行時,吊鉤與地面間距不得少于2米,帶負荷運行時,重物必須高于運行路線上最高障礙物0.5米上。

21、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鋼絲繩在卷筒上要排列整齊,當吊鉤放在最低位置時,卷筒上至少應保留4圈鋼絲繩。起吊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

22、吊車在坡道上行走時,禁止溜放滑行。行走時需要換向,必須在吊車停住以后進行。

23、兩機或多機抬吊時,必須有統一指揮,動作配合協調,吊重應分配合理,不得超過單機允許吊重的80%。

24、如果吊車在吊裝過程中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吊裝,并采取措施將吊物放下,停止運轉后再請維修工進行維修,嚴禁在運轉中進行保養和修理工作。

25、停止工作時,必須剎住制動器。工作完畢,吊鉤和吊桿應放在規定的妥當位置。所有控制手柄應放在零位,切斷電源并關門上鎖。

26、起吊時操作桿不要扳的過緊,以免出現緊急情況,操作桿扳不回來,造成吊車反張事故。

27、起吊時,先推吊車的吊鉤后抬離器踏板,落鉤時先把換向器手柄放在落鉤位置,才能踏下自動踏板。

28、吊車在吊裝重物回轉時,動作要緩慢防止吊裝物擺動,使吊車歪斜,并且在起吊時吊車臂下不得站人。

29、在吊裝重物時,不準爬桿操作,如果必須爬桿時應將吊裝物放下才能爬桿,然后再進行吊裝,以免發生吊裝事故。

30、嚴格遵守“十不吊”即:指揮信號不明或違章指揮不吊;超負荷不吊;工件緊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不吊;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光線隱暗 看不清不吊;斜拉工件不吊;棱角物件沒有措施不吊;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具有易燃易 爆危險品不吊。

31、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或氣溫低于-20℃(含-20℃)及瞬間最大風速超過10米/秒時,應停止吊裝作業。大風時,汽車吊應停放在避風處;履帶吊應將上機放在與履帶縱向方向,機械背面向風,且把起重臂降至地面或者將吊鉤落到地面封到物體上,鎖緊回轉制動。

32、汽車吊工作完畢后,收支腿、回轉吊桿不得同時進行。應先回轉吊桿至行走位置再收支腿。

33、若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保護好事故現場,立即向交警部門報告,并向承租單位及公司安全部門報告事故經過和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基本情況。積極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34、發生吊裝事故,當事人應保護好事故現場,迅速采取措施搶救傷者及設備,并立即向承租單位及公司工程部和安環部報告事故經過和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基本情況。積極配合上級安全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內容范文第4篇

一、認真執行國家勞動局《熱水鍋爐安全監察規程》做到鍋爐安全運行,杜絕人身事故發生。

二、司爐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熟悉設備性能和工藝,持有經勞動部門簽發的合格工作證才能上崗操作。

三、鍋爐運行時三大安全附件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按巡邏檢查路線進行檢查,不準超溫、超壓、超負荷運行。

四、鍋爐點火應做以下事項:

(1)、對機械轉動部分進行冷態試運轉; (2)、檢查水位及各附件閥門;

(3)、升溫要緩慢;

(4)、起壓后應巡視安全附件是否靈敏可靠。

五、觀察爐膛燃燒時必須佩帶防護鏡,不準人體正對火門。

六、鍋爐的定、連排污必須根據化驗工的爐水分析結果要求及時進行。

七、嚴格執行《司爐工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記錄。

氣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工作前,必須檢查好回火防止器及一切工具是否良好。

二、乙炔瓶氧氣瓶、膠管接頭、閥門的緊固件應該緊固牢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上禁止沾油。

三、每一個乙炔軟管必須有一個回火防止器。

四、氧氣管(工作壓力為15Kg/Cm2)和乙炔管(工作壓力為5-10 Kg/Cm2)不準互相代用。不準橫過鐵道,必須通過時,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禁止靠近火源。

五、氧氣管、乙炔管如有漏氣、老化、鼓包和變質時,不準使用,管內應保持清潔,不得有雜物。軟管的兩頭要連接牢固,(焊炬的乙炔進氣管接頭,連接時不可太死,以不漏氣,并且容易插上,拔下為準)。

六、氧氣瓶與乙炔瓶距離工作地點應各為10米以上,附近嚴禁放置油類,禁止陽光下直接暴曬,周圍工期溫度應保持在35度以內。

七、冬季施工,當氧氣瓶、乙炔瓶、回火防止器、膠皮管凍結時,不準用明火烤,應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不準用手搖動。

八、點火時,應先把氧氣閥稍稍打開,然后打開乙炔閥。停止使用時(息煙時)先關閉乙炔閥,然后關閉氧氣閥,以防火焰倒吸。當發生回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閥,然后再關閉乙炔閥;乙炔管著火時,可采取彎折軟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九、凡有液體、氣體壓力及帶電設備和容器,禁止焊接,需要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準把漏氣的焊炬或割炬帶入容器內工作。

十、工作完畢后,應及時關緊乙炔閥和氧氣閥,不準將焊炬放在容器內或工作臺下。

十一、使用焊、(割)炬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1)焊(割)嘴不得沾染油脂、泥垢、配合錐面不得磕碰。

(2)焊(割)嘴必須用螺母壓緊,不得有松動和漏氣。

(3)焊(割)嘴孔道必須暢通。

(4)氧氣閥和乙炔閥應靈敏可靠,不得有泄露,不得沾染油污。

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電焊工應掌握一般的電氣知識,熟悉滅火技術。

二、線路跨越道路時應加設防護蓋或穿鐵管埋設,也可架空通過。

三、電焊機應設有良好的防雨棚或防雨罩,并有“有電危險”的明顯標志。電焊機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地,焊鉗絕緣必須良好。

四、電焊機的電源一次側接線,應由電工執行,二次側線圈接線由電焊工執行。停機時應先停電焊機負荷,方可切斷電源開關。

五、拉電焊機的刀閘開關時,應戴好干燥的皮手套,并要側身推、拉,以免電光傷人。打火時,應先戴好面罩方可起弧焊接。

六、焊把線、零線必須絕緣良好,焊把導線應該柔軟,并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

七、雨雪天不準在露天進行電焊。在潮濕地帶工作時,應站在絕緣物品上,并穿好絕緣膠鞋。

八、移動電焊機時,必須停機,切斷電源。焊接中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九、操作時,人體不要接觸在鋼板或其它導電物件上。

十、在鍋爐或密閉容器內焊接時,必須穿膠鞋、戴口罩、絕緣帽,并站在或坐于絕緣物墊上。

十一、電焊機的空載電壓和工作溫度,不得超過該機允許規定。

十二、禁止兩臺電焊機同接一個電源開關。

十三、焊接有色金屬工件時,應有可靠的通風、排毒措施,必要時操作人員應戴過濾式防毒面具。

十四、把線(火線)或地線(零線)中間如有接頭時,應用絕緣布緊密的包扎好,以防電阻過大發熱而引起火災。

十五、參與焊接工作的人員,要戴好防護眼睛,以免弧光傷眼。在機械上(或高外)作業時,在焊件下部應搭設安全保護裝置(用鐵板或石棉板)以防金屬融滴落下引起火災或燒傷其他人員。

十六、夏季工作時,要注意防止高溫中暑(施工場地散熱量超過每小時20大卡立方米或室溫經常處于35度以上視為高溫作業),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十七、遇有人觸電時,應迅速切斷電源開關,進行及時搶救,搶救時切勿用手去拉觸電者。

十八、完工時,拉開電焊機刀閘開關,切斷電源。焊鉗要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嚴禁接地短路。并將電焊把線、地線分開存放,不準混在一起,以防混電造成短路,發生事故。

鍋爐檢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嚴禁在有壓力情況下修理鍋爐受壓元件,以防止熱水噴出傷人,若有兩臺以上并聯主汽管道的鍋爐在檢修時,蒸汽管道、煙道必須用堵板和檔板與運行的鍋爐隔絕,確保檢修安全。

二、入鍋筒、煙道、爐膛內檢修,要有防火、防毒、防爆措施,必須做到:

(1)、良好通風(溫度超過60度嚴禁進入)。

(2)、爐外必須有人監護。

(3)、照明用12伏絕對安全電壓或手電筒。 (4)、小刀、鑰匙等與工作無關的異物不得帶入。

(5)、檢修過程中,如需焊接受壓元件,必須由勞動部門考核合格的焊工擔任。

(6)、檢修工作完畢后,所有工具如數清點帶出爐外,并認真清除異物。

三、檢修工作結束,須經鍋爐技術人員檢查認可后,方可關閉入孔和手孔。

鍋爐水質化驗員安全操作規程

一、按規定的標準溶鹽、化鹽,盡量做到節約用鹽。

二、認真維護浮動床,正洗、反洗浮動床時要堅持標準和規定的時間。

三、軟化水和爐水的化驗次數的間隔,每1小時左右化驗1次,堅持國家規定的標準。

四、必須用化驗結果來指導鍋爐的排污,掌握排污的時間和排污量。

五、在化驗前,必須在規定的取樣點取樣,不準用軟化水來代替爐水。

六、化驗所使用的器皿,必須保持清潔,標簽清晰完整,定期洗刷滴定管和容量瓶等。

七、各種藥品的貯藏,放置應遵循存放條件和要求,不使用過期和污染的藥品。

八、在洗浮動床和化驗的過程中,要遵守各種操作規程,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

九、不準隨意向鍋爐內補注生水,發現鍋爐失水量過多,及時向有關人員匯報。

鏟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鏟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操作證后,方準駕駛操作。

二、鏟車司機必須了解鏟車的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掌握相關技術指標。

三、班前、班中不準喝酒,嚴格遵守各種規章制度。

四、鏟車司機應對機車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每班詳細填寫工作日志。

五、工作前認真對機車個部件進行檢查,連接有無松動、系統有無泄漏;工作裝置是否安全可靠。

六、啟動前應將變速桿置于空擋,一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如需再次啟動則應間隔1分鐘,如果三次不能啟動應查找原因。

七、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保障后,先鳴笛,后起步;起步時不得突然加速,應平穩起步。

八、工作中嚴禁野蠻作業,不可高速急沖。不要在斜坡上轉彎或橫穿斜坡,當下坡時,應緩慢行駛,禁止熄火發動機。

九、工作完畢,離開車輛時,把工作裝置完全放至地面,鏟斗平放,拉起停車制動操縱桿,然后關閉發動機和電鎖。

十、未經領導許可,嚴禁將車輛駛出工作廠區,不得干私活。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檢修人員必須熟悉本業務范圍內的供電系統,并經過培訓合格后方可獨立工作。

二、設備檢修需要停電,要聯系好停電時間,停電后要加鎖掛牌,停送電指定專人,并有監護人。

三、設備需要停送電,應先停負荷側開關,后停電源側開關。送電時與停電時相反。

四、電氣檢修工作必須遵守有關安全規程,檢修前后設備要做必要的電氣設備。

五、禁止帶電作業,工作時必須驗電放電,并加掛短路接地線,電氣設備在故障未消除前,不可強制送電。

六、電氣設備操作試驗必須兩人執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任何情況下不準違反安全規程。

七、新安裝設備要提前檢查,試驗、注油,無問題才可安裝設備的保護接地裝置.

皮帶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一、當皮帶工進行輸送活動時應雙人作業間隔3至5米;

二、與高溫源隔離距離、穿純棉三緊服、勞保鞋、戴安全帽,預防高溫傷害與設備傷害事故的發生;

三、必須戴CM防塵口罩、防塵眼鏡、防塵帽,減少粉塵對身體的傷害;

四、通過對講機電控起停皮帶,工作人員與皮帶運行保持安全距離預防皮帶傷人事故的發生。

五、遠離高危區域行走,預防砸傷事故的發生。

六、作業區域全部做防護設施、高空作業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并辦理相關作業票、有專人監護,預防高空墜落事故的發生。

七、當皮帶工進行清潔斜橋衛生活動時,現場必須停皮帶,將設備打到就地、佩戴勞保用品、女工將長發盤起至安全帽內,預防皮帶傷人事故的發生。

皮卡司機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一、出車前的安全檢查:

(1)對車輛各部潤滑油、燃料、冷卻液、制動液輪胎氣壓等進行檢查或補給;

(2)對車輛制動、轉向、傳動、懸架、燈光信號等部位和裝置進行檢查,確保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3)檢查隨車證照和安全附件(滅火器、三角木等)齊全有效。

(4)發車前檢查車門是否關好。

(5)發動機啟動后有無異響,同時觀察各種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

二、行駛中的安全檢查:

(1)檢查各種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

(2)檢查手、腳制動器的作用是否靈敏有效。 (3)注意發動機及傳動系統有無異響和異常氣味。 (4)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有無過熱現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和輪胎氣壓情況;檢查鋼板彈簧是否有折斷;檢查轉向機構各部連接是否牢固;檢查是否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等現象。

三、收車后的安全檢查:

(1)發動機工作是否有異響和異味; (2)制動、轉向、刮水器、 燈光、及光鏡等是否正常; (3)鋼板彈簧、彈簧吊身、騎馬螺栓、傳動軸和車身的其它安全部件是否緊固或松脫、斷裂:

(4)油、水、電和制動液是否充足或有無遺漏; (5)各儀表工作是否正常。

四、惡劣天氣下的行車注意事項:

a、冰雪天氣安全行車注意事項:

(1)冬季遇到大雪天氣或路面結冰時,車輪與路面的附著力降低,車輛應選擇安全路線,最好沿前車碾壓的車轍行進。

(2)需要加速時,應緩慢踩下加速踏板。 (3)減速時,盡量不使制動,以免發生危險。

(4)轉彎時,要提前減速,慢轉方向盤,增大轉彎半徑。 (5)會車時應提前選擇寬敞安全路段,減速慢行甚至停車讓行。

(6)爬坡時,應提前降檔,盡量避免中途換檔。 (7)行車時應攜帶防滑鏈,以備隨時使用。 b、雨霧天氣安全行車注意事項:

(1)雨霧天氣視線不良,降低車速,密切注意車輛和行人的動 態,謹慎駕駛。

(2)雨天行人打傘或穿著雨衣應防止發生碰撞。

(3)遇濃霧,當打開防霧燈也無濟于事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

(4)停車時應打開尾燈和示寬燈,待霧散后再行駛。 (5)雨中行車,路面積水,附著力降低,應減速慢行,盡量避 免緊急制動和猛打方向。 (6)如遇大雨或暴雨,刮水器也不起作用時必須停車等候。 (7)雨后行車應盡量在道路中間行駛,會車讓行亦不可太靠邊。

五、夜間行車注意事項:

(1)、汽車在夜間行駛途中,要適時察看儀表發動機和底盤有無異常。

(2)、保持中速行駛,注意保持跟車距離。 (3)、夜間會車應使用遠光近光燈交替使用. (4)、夜間臨時停車或因故停車時,應始終打開牌照示寬燈。 (5)、夜間應盡量避免超車。必須超車時,前車確已讓路允許超越時,方可超車。

(6)、要注意道路障礙、道路施工指示信號燈等。 (7)、夜間倒車或掉頭時,必須下車摸清進退地形,確認安全再進行操作。

(8)、夜間行車容易疲勞瞌睡,如稍有感覺就應振作精神或停車休息,注意克服駕駛疲勞。

(9)、對三級以下或山區特殊公路,夜間停止行駛。

供熱管網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工作前,熟悉工作內容、圖紙、規程及質量標準。

二、工作中:集中精力,正確使用工具,檢查各種閥門的安全可靠性及各種儀表的安全可靠性。

三、所有管路安裝必須達到圖紙要求,做到接頭嚴密,布局合理,不漏氣,不漏水;管工必須熟悉自己的工作范圍的供熱管網,供熱管路系統工作時,不可關錯、送錯、停錯閥門。

四、鍋爐上用的壓力表、水位計、安全閥,要經常檢查、沖洗、校定。校定安全閥時要戴上防護手套,臉不要對著安全閥出口,動作不要過猛,調整安全閥時要有人監護;

五、所有受壓件必須經試驗后方可使用,使用中的受壓件有問題時,應先關閉閥門并掛警戒牌,嚴禁帶汽水作業;

六、在地溝作業時必須二人以上,工作地點要通風良好;同時,要詳細檢查溝壁是否有塌方危險,否則,應加好支撐,采取妥善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夜間或在地溝內操作時,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和通汽洞口。行燈照明必須有防護罩,使用電壓不得超過36V。在金屬容器內工作,行燈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

七、高空作業時,必須有可靠牢固的安全設施,經檢查鑒定安全無誤合格后,方可作業,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八、安裝管道時,必須隨時做好支架、卡牢管子,以防掉下傷人;起吊重量較大的管件,應事先檢查起吊工具,應設專人指揮,統一信號指揮,做好起吊工作。

九、裝砂煨管時,管內不得有雜物,砂子粒度均勻、干燥,不可含有易燃易爆物質。

十、打鉛口時,必須將承插口擦干,以防水分滲入,引起灌鉛時爆炸,作業人員要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以防燙傷;

十一、作業人員要根據管徑大小,選用適應的管鉗子工具,不得超負荷使用;操作時,一般左手輕壓活動鉗口上部,右手握柄,以防鉗口滑脫而傷及手指。

十二、停送各種管路閥門時,要站在側面,嚴禁頭部正對門拴操作,以防門桿彈出傷人,暖汽管路嚴禁帶汽作業;

十三、工作結束,將所有用具物品、配件材料整理好,放到妥善位置,清理好場所。

十四、停水、停汽應遵循下列規定:

(1)、必須經領導批準,以便妥善安排生產及生活設施。

(2)、停水、停汽應實行掛牌和誰停誰送制。 (3)、停水、停汽要做好防凍、疏水措施。 十

五、新安裝或大修后管道投入使用后應做到: (1)、按規定做好保溫、防腐工作。 (2)、按規定做好壓力試驗。 (3)、做好管路的清理和沖洗工作。

(4)、與其它管道平行、交叉應符合建筑規范細則的要求。 (5)、穿超公路或地下障礙要有設計圖紙。 十

六、日常維修應遵循下列規則:

(1)、結凍前做一次管線檢查。 (2)、雨季前做一次防汛檢查。 (3)、采暖期對管網進行定期巡查。

(4)、日常維修實行分片負責,落實責任人。

(5)、地溝及地溝口保持衛生清潔,維修完畢后不留垃圾,文明生產。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內容范文第5篇

為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操作規程:

1、在安全上各級領導,尤其是班組長和班組安全員都應切實負起責任,認真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查安全,對違反勞動保護規定和違章作業現象堅決制止,否則對事故要負一定責任。

2、各崗位工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含機修間、各操作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保護品,工作時不允許穿奇裝異服,不允許穿短袖裝,女職工嚴禁留長發,工作時必須戴好工作帽。

3、嚴禁現場吸煙,進入廠區嚴禁攜帶火種。

4、嚴禁閑雜人員在軋機區域停留。

5、嚴禁任何人私自在管道上接口。

6、嚴禁用水沖洗設備。

7、嚴禁私自接、拆電氣設備。

8、嚴禁單人和非工作人員進入變壓器室。

9、嚴禁穿越欄桿或站在輥道上,機器設備上。

10、高空作業(2.5米以上)必須戴安全帶,嚴禁從高空中向地面扔工具和雜物。

11、嚴禁站在或手扶設備指揮該設備或其它設備開機。

12、嚴禁起重機械超負荷使用,嚴禁斜拉斜吊和超速運行。

13、壓力容器嚴禁電氣焊作業。

14、嚴禁向電纜溝、下水道中扔煙頭、煙盒、塑料袋、油污及廢棄物等,一經發現將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15、電纜溝蓋板上嚴禁擺放油品、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

16、任何工種凡接觸轉動部位時,嚴禁戴手套操作。

17、各種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安全標志要認真愛護,不得任意拆卸、損壞或挪作它用。

18、對于與安全操作規程有出入的指揮,任何人有權拒絕執行。

19、過跨平車兩側必須在1米以外堆放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應保持整齊,不得妨礙交通。在平車上放置重物時要保證物品重心平衡,以免發生傾翻,造成設備損壞或人員傷害。1.20 各崗位工作人員要清楚和遵守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21、機械設備和拆換設備及備品備件、工具必須擺放整齊,要留有一定的通道,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

22、現場設備檢修前必須請示生產廠長,檢修后必須通知生產廠長并保持現場清潔。

23、使用特殊工具(如砂輪機、電氣焊等)必須遵照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

24、使用電動工具時,必須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材料上,嚴禁站在水中使用。嚴禁拽拉電線移動工具。使用潛水泵時,嚴禁帶電移動。

25、進入車間必須按工種要求佩戴齊全勞動保護用品;禁止帶小孩和非本車間人員進入車間。

26、進入車間后要走安全通道,越過設備要走安全橋,隨時注意空中和地面情況,主動避讓運行的天車和平車。

2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獲得全國統一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否則不準獨立上崗作業。

28、新工人進廠、職工換崗、轉崗等必須通過三級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9、工作中嚴禁打鬧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嚴禁串崗、脫崗、睡崗及酒后上崗。

30、主控室、高壓配電室、液壓站、煤氣區域等場所,嚴禁非崗位人員擅自出入。

31、按要求配備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天然氣報警系統,煤氣報警系統和消防設施、器材,嚴禁隨意拆除,挪作他用。

32、各設備所配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安全警示標志牌嚴禁隨意拆除或轉移位置。

33、無證人員嚴禁操作天車和駕駛機動車輛,車輛行駛中,嚴禁上下車。

34、操作正常運轉的設備和大錘時,嚴禁戴手套,與運轉的設備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卷入造成人身傷害。 禁帶電移動設備。

36、作業現場的原材料、備品備件、工器具等嚴格按“雙定”要求存放,存放要整齊牢穩、安全,作業現場應保持清潔、衛生。

37、指揮天車必須用起重機吊運指揮信號,且專人進行指揮,指揮時嚴禁戴手套。吊掛物件必須牢靠、安全,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各項規定。

38、吊索具使用前必須進行嚴格檢查,確認無磨損超標和裂紋后方可投入使用。

39、兩人以上共同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統一指揮;工作中要加強聯系,做到相互提醒,相互監督,做到“三不傷害”。從事煤氣、帶電、高空作業時,必須兩個人以上工作,必須辦理工作票、設專人監護,且工作前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0、員工下班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通過交叉路口和橫穿道路、鐵路時,要觀察來往車輛,不得與車輛搶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二、煉鋼車間安全操作規程

1 電爐安全操作規程

1.1 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通用安全規程、電爐工藝操作規程。 1. 2 作業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1.3 電爐限位裝置、聯鎖功能齊全、有效。

1.4 水管道、各類氣體管道、液壓、潤滑管道、電氣電纜及各類設備防護到位。

1.5 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蓋板、護罩是否破損。 1.6 確保電氣設備不破皮漏電,手電鉆、平車電纜、噴粉罐安裝漏電保護,拖地電纜不破皮漏電。

1.7 電爐裝料時要有專人指揮天車,電爐周圍的人員撤至安全位置,嚴禁在起吊物下邊。

1.8 加二次以上廢鋼時,爐內廢鋼不得全部熔化,防止鋼水噴濺。 1.9 壓料時,指揮加料人員需認真觀察爐內廢鋼形狀,指揮信號明確,防止料罐脫鉤。

1.10 兌鐵水時,指揮天車人員信號必須明確,鐵水包盡量放低,傾倒時先慢后快,防止鐵水大量噴濺。

1.11 送電前應檢查爐體周圍是否有人,發出送電信號,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

1.12 電爐在冶煉過程中嚴禁從高壓水冷電纜下通行。 1.13 電爐在送電10分鐘內不準在爐門口操作,防止廢鋼中爆炸物傷人。

1.14 吹氧前要先檢查確認氧氣閥門、軟管、接頭是否漏氣、發現漏氣應及時檢修更換。

1.15 吹氧時應先開氧氣,再向鋼水插入吹氧管,若氧氣壓力小于0.3Mpa不準使用。

1.16 手持氧管不準手持接頭部位,防止氧氣漏氧回火傷人。 1.17 吹氧時,槍口不準接觸爐料,避免回火打弧燒壞氧槍,當有大塊廢鋼堵塞爐門時,不準用氧槍吹氧。

1.18 吹氧時應避開爐門,盡量站在爐門右側,防止爐內沸騰噴濺傷人。

1.19 吹氧時吹氧工要精力集中,注意爐內情況,遇有緊急情況應及時關閉氧氣閥門。 1.20 氧槍如有漏水應停止使用,避免水和鋼渣接觸產生爆炸。 1.21 在冶煉過程中,應密切關注爐內火焰變化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冶煉,待隱患排除后方可繼續生產。 1.22 測溫、取樣時,容易發生墜落和爐內沸騰噴爆的危險,操作前要嚴格觀察爐內變化和周圍環境,確認緊急撤離的路線。測溫、取樣時,身體應偏離爐門正前方,確認腳踏位置。

1.23 電爐出鋼時,應先確認爐下是否有人,鋼包車是否到位,若情況不明嚴禁出鋼。

1.24 出鋼過程中需向鋼包內加各種材料時,腳要站穩,投擲時要注意觀察鋼水變化,防止出現爐內大沸騰。

1.25 加填料堵出鋼口時,由于偏心蓋不平整,溫度較高、煙塵較大,視線不良,應嚴格確認,以防止摔倒墜落和燙傷事故發生。

1.26 起吊重物時,要檢查吊鏈、鋼絲繩套,確認牢固方可使用。 1.27 拆除舊爐蓋時,要確認爐蓋是否有掉鋼渣的可能,嚴禁站在爐蓋上方,防止掉渣砸傷。

1.28 更換爐上電極時,要先檢查吊鏈是否牢固,電極絲頭是否破損,不能保證安全的不準使用。

1.29 上爐時,應先確認電爐是否停電、爐上欄桿是否缺失、不牢固,行走在爐上應格外注意,掛電極時腳要站穩,指揮信號要明確。 1.30 拆裝電極時,要注意電極擺動狀況,防止電極碰撞折斷傷人或砸壞設備。

1.31 電爐冶煉過程中,發現漏水應立即通知現場人員撤離至安全位置,通知主控工緊急停電提升電極,且嚴禁動爐體。 1.32 出鋼車事故溝內及出渣區域嚴禁存有積水,有積水必須先清理,干燥后才能生產。

1.33 嚴格檢查并確認叉車制動靈活、可靠,扒爐門時控制好車速及方向,防止墜落及撞損爐體。

2 精煉爐安全操作規程

2.1 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職工通用安全操作規程。

2.2 出鋼開動鋼包車注意觀察是否爐蓋電極已經到位,確認后方可開動車。

2.3 吊電極時要先檢查吊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能保證安全的不能使用。

2.4 吊電極進入爐上時,操作人員注意力要集中,防止電極搖擺碰撞人員或設備。

2.5 開氬氣時要始終關注鋼水包情況,壓力不要過大防止鋼水噴濺傷人。

2.6 測溫前要檢查測溫槍是否校正熱電偶是否干燥,防止因潮濕發生爆炸傷人。

2.7 測溫取樣時操作人員精力要集中,腳下要站穩,要與爐門保持距離。 2.8 向鋼水包內投擲合金時,不準面對爐門,投擲要準確,防止摔傷或鋼水噴濺。

2.9 冶煉過程中如遇突然停電或突然停水時,應及時利用液壓儲能壓力,抬起爐蓋,提起電極,開出鋼包車及時通知有關人員。

2.10 在冶煉過程中,如遇爐蓋大漏,應及時停止冶煉,抬升爐蓋,關閉進回水閥門,待鋼包內積水蒸發后,再做處理。

3 叉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3.1 叉車必須經檢驗合格(駕駛機構,剎車,音響信號必須良好可靠,技術狀況要符合安全要求),方準使用。

3.2 駕駛員必須經過專門訓練或有一定開車技能,經考試合格并取得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

3.3 叉車不準超載,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在轉彎掉頭人多的地方,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轉彎掉頭時必須正確使用轉向燈。

3.4 用叉車裝載貨物必須保持平穩,栓牢或綁捆好,高度不得超出距地面2米,更不準將貨物拖在地面上行駛。

3.5 叉車在運輸途中不準載人。隨車的裝載人員應坐穩,不得將腿伸出車盤外部,待車停穩后方能上下車。

4 鏟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4.1 鏟車必須經檢驗合格(駕駛機構,剎車,音響信號必須良好可靠,技術狀況要符合安全要求),方準駕駛。 4.2 駕駛員必須經過專門訓練或有一定開車技能,經考試合格并取得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

4.3 鏟車不得超載,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在轉彎掉頭人多的地方,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轉彎或掉頭時必須正確使用轉向燈。

4.4 在工作前應仔細檢查行駛系統,起重系統和油壓系統,確認無誤后方準作業。

4.5 鏟車在行駛中,車鏟距地面不得低于30厘米,也不得高于50厘米。禁止任何人站在貨物上隨車行駛。

4.6 鏟車在車間內部,出門或倒車時,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4.7 鏟車鏟物時不得超載。禁止用鏟車產埋在地下的物件或用鏟齒移動貨物。鏟物時應先將貨物墊起,然后起鏟。物件應放置平穩,不得偏高偏重,其高度不得妨礙司機的視線。起鏟后必須將吊桿向后傾斜10-15度,根據路面情況和貨物性質,采用適當高度行駛,除特殊情況外,不得急剎車。 4.8 提升貨物只須在鏟車靜止后進行。禁止在提升物件的下面站立或通過。

4.9 當鏟車失去平衡,后輪離地時,應將貨物放下,同時將鏟斗或車鏟放下。司機離車時應把鏟斗和車鏟放下,并將發動機熄火。

5 鏟渣工安全操作規程

5.1 操作前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必須戴口罩)。 5.2 出車前必須點檢車輛的各個系統是否正常,嚴禁帶病出車。 5.3 鏟渣前必須確認鏟斗內及落渣區無積水方可進行作業。 5.4 倒車時確認渣道內無障礙物后方可倒車,以防碰壞設備和人。

5.5 鏟車裝料時要輕放穩落,不準砸車。

5.6 鏟車運行區域嚴禁他人進入,以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5.7 會使用滅火器,并經常檢查和保養。

三、連鑄車間安全操作規程 1 拉鋼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1 拉鋼平臺要每班清掃,各類物品要定置擺放,道路暢通,平臺

上嚴禁有積水、油污。必須認真檢查所使用的工具、設備處于完好狀態。

1.2 結晶器密封所用的石棉布、鐵屑等,必須干燥無油污,以免澆鑄時發生爆炸。

1.3 澆鑄前要檢查擺槽是否好用,俢砌擺槽用的耐火材料必須烘烤干燥。

1.4 開澆前各種設備要處于良好狀態,冷卻水循環正常,結晶器不準滲水和漏水,否則應及時更換。結晶器與振動臺進出水管連接要密封完好。

1.5 中包烘烤時,遵循先點火(明火),后開煤氣,再啟動風機的原則,小火烘烤時必須將鼓風機閥門關閉,中間包烘烤結束后,按照先關煤氣后關風的程序進行操作,嚴禁使用帶有油脂的手套開關閥門。中包烘烤遵守《中包烘烤操作規程》。嚴禁在煤氣區域休息、取暖、停留

1.6 拉鋼前,拉鋼工應準備好撈渣棒、撬棍等生產工具,保證撈渣棍彎曲度靈活好用。

1.7 檢查中間包車行駛是否正常,中間包行走區域不得有障礙物堆放。

1.8 拉鋼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面罩、長筒靴、手套。 1.9 吊放結晶器及護罩時,手不要放在掛吊處,以防擠手,如有粘鋼吊起困難,應處理好再吊,切不可強吊。

1.10 上引錠桿時,引錠頭應充分進入結晶器下口,不得留有縫隙,

以防二冷水進入結晶器下口,不得留有縫隙,以防二冷水進入結晶器。加入的冷料必須干燥,嚴禁潮濕。穿引錠時不準用手摸引錠頭及結晶器下口,操作者應避開引錠桿走行方向,以免引錠桿傷人。 1.11 開動中間包車時,必須確認周圍人員是否離開,確認離開后,方能啟動,并且一人監護,一人操作。 1.12 開澆前,要檢驗水口液壓機構是否靈活,無缺陷。 1.13 開澆后,發現一流不正常,此流停澆,摘掉水口,排除故障后重新引錠。

1.14 拉鋼過程中,拉鋼工要精力集中,站牢、站穩,撈渣時嚴禁將撈渣棒穿越鋼流。

1.15 澆注過程中,如鋼水液面出現不明情況的沸騰,結晶器漏水或有刺眼光線產生,應立即停澆,摘掉水口,停止該流澆注。

1.16 澆注過程中,中間包包底、包壁、水口機件發紅或水口磚有裂痕應立即停澆,關閉水口,迅速將中間包車開離澆注位至事故包上方。

1.17 拉鋼過程中發現一流拉漏,此流立即停澆,摘掉水口,處理后重新引錠。

1.18 一旦發現事故需擺槽時,若濺起鋼水澆鋼工要反應迅速,及時躲開,當鋼水濺到手套或高溫鞋里時,應及時摘掉手套,脫掉鞋子,根據傷情及時就醫。

1.19 吊中間包時,要先檢查吊具是否完好,確認后再使用。吊包時,要平穩地使吊鉤掛住中間包耳軸,嚴防吊鉤撞壞機件或傷人。

1.20 熱換中間包時,放入結晶器的連接件必須干燥,插連接件時不得將手插入結晶器內,以免鋼水濺起傷人。 1.21 更換水口前,水口必須烘烤干燥。

1.22 換水口過程中,要觀察好周圍環境,注意避免鋼花飛濺傷人。

1.23 嚴禁任何人開動澆注中的中間包車。

1.24 一旦發現中間包穿鋼后,立即通知大包工關閉大包水口,在保證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立即把懸掛操作箱推至后方,平臺紅鋼用碳化稻殼覆蓋,以免燒壞上方電器設備。

2 大包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1 大包平臺和分管的設備要每班清掃,工器具、原材料要定置擺放,嚴禁在安全通道擺放物品,平臺兩側梯子保持清潔暢通,澆鋼前認真檢查各種工器具是否完好,否則禁止使用。

2.2 大包平臺防護欄要經常檢查,防止在澆鋼操作時有防護欄開焊斷裂傷人。

2.3 事故包、溢流槽應完好無損,不準有雜物。必須保持干燥,嚴禁潮濕。

2.4 吊運大包時必須專人指揮,當大包起升至回轉臺附近時,天車由大包工指揮,做到手勢明確、信號清晰。

2.5 如發現鋼包包底、包壁有發紅之處,嚴禁吊往回轉臺,應立即吊至事故包上方,降低鋼包高度,視情況進行合理處理。 2.6 大包吊上回轉臺后,回轉臺周圍嚴禁站人。

2.7 轉動大包回轉臺前應發出信號,確認旋轉方向無人員及障礙物。放置到位后,微調大包位置,使大包水口對準中間包沖擊區。

2.8 大包開澆前,周圍嚴禁站人,大包開澆時,鋼流應由小到大,嚴禁開澆過猛,鋼水飛濺傷人。

2.9 在正常澆注過程中大包工應適時開關大包水口,避免長時間不活動,機件漲死,水口無法開關。

2.10在正常澆注過程中,中間包液面控制要穩,不要忽高忽低,以免渣線損壞,嚴重侵蝕。

2.11 吊下的熱包蓋必須放置到車間指定位置,防止損壞設備或燙傷人員。

2.12 吊運事故包、溢流槽及各種物料時,必須掛牢,指揮手勢準確。

3 切割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1 操作前認真檢查各鏈條鋼絲繩及夾具等是否符合要求,嚴禁帶病作業。

3.2 操作時堅持先確認后操作的原則,以確保無誤。

3.3 火焰切割不能工作時,要用長把槍人工切割,切割用具應符合安全規定。

3.4 檢查燃氣裝置時要求兩人以上,禁止帶火種。 3.5 切割狀態下進行火切調整時,要注意其他流的動作避免返回擠缸現象。

3.6 火切氣源壓力要按規定專人調整,不得隨意進行調節。 3.7 處理拉矯機脫坯時要注意引錠桿翹起傷人。 3.8 更換割嘴時必須關閉氣源閥門。

3.9 用撬杠調整鋼坯時必須確定所占位置安全可靠。

3.10 移鋼機區吊裝鋼坯時要和操作室人員聯系好,并與移鋼機保持安全距離。

3.11 處理旋流井氧化鐵皮時,指揮天車信號必須明確。 3.12 進旋流井下面工作時要注意確保照明完好,并要求上下配合作業。

3.13 吊裝熱坯時吸盤下嚴禁站人必須專人指揮天車。 3.14 使用大錘嚴禁戴手套。

3.15 處理上翹鋼坯時,應站在割縫兩側安全位置。

3.16 使用天車應與天車工密切配合,專人指揮,手勢明確并按指定路線行走。

3.17 拉鋼過程中嚴禁非操作人員從剪前輥道通過。

3.18 拉鋼過程中嚴禁非操作人員從移鋼機及推鋼機上方通過。

4 主控室安全操作規程

4.1 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職工通用安全規程》。

4.2 工作前認真檢查各操作部件是否完好、儀表開關、按鈕等非本崗位人員不準亂動。一切報警設備、指示燈、信號裝置等應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不得帶病作業。

4.3 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各控制設備、信號裝置的作用,如實記錄各類數據,發現異常及時向有關人員匯報并采取有效措施。 4.4 每次開澆前,根據所拉鋼種,檢查配水表、拉速等參數。通知

各操作室、液壓站、泵房做好生產準備。通知水泵房開水,認真檢查結晶器進、回水情況,并確認水壓正常,鋼包、中間包處于澆注位,確認無誤后把鑄機狀態轉到“澆注狀態”。 4.5 開澆后,發現未送結晶器冷卻水時,立即通知拉鋼工停止澆注,切不可再送冷卻水,以免發生結晶器爆炸事故。 4.6 澆注時不準離開工作崗位,澆鑄過程中密切監視有關畫面,檢查有無異常情況。及時傳達信息,并認真做好記錄。 4.7 拉鋼時必須密切注意結晶器水和二冷水的變化,發現異常及時匯報并處理。

4.8 電氣、儀表出現故障時應通知電氣、儀表人員處理,嚴禁帶病作業。

4.9 主控室應每班清掃,各種設備每班應用軟布擦拭,保持干凈,做到安全文明生產,嚴禁用濕布擦拭電氣設備。

4.10 非主控室人員未經允許嚴禁入內,室內嚴禁吸煙,操作臺上嚴禁坐人及擺放物品。嚴禁在主控室微機上玩游戲,未經車間領導同意嚴禁使用外來軟件或更改程序。 5 出坯操作室安全操作規程

5.1 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職工通用安全規程》。

5.2 操作前認真檢查設備是否正常,必須確認輥道上無人,再開動輥道、推鋼機、移坯車,進行檢查。 5.3 檢查操作臺各信號及控制按鈕是否正常。 5.4 檢查冷床、輥道上是否有雜物,有則及時清理 5.5 檢查移坯車是否完好,動作是否正常。

5.6 推鋼過程中,冷床兩邊或推鋼機軌道兩側不準站人。 5.7 操作時嚴禁和其他人談話,嚴禁外崗位人員進入操作室。 5.8 輥道或推鋼機出現故障,確認停止運轉后才能檢修,檢修設備或加油時,檢修人員在出坯操作臺控制開關上掛上安全警示牌后,出坯工嚴禁操作。

5.9 處理輥道堆鋼或試車時,室內外要聯系好,室內人員看室外人員的手勢操作設備,必須設專人確認聯系、指揮,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氫氧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1 氫氧站的安全生產,首要一條就是嚴禁煙火,包括明火、暗火。

6.2 電解槽在運行中應控制好液位,嚴防液位過高或過低。 6.3 電解液的濃度必須嚴格控制。氫氧化鉀和氫氧化鈉不能混合使用,不然會在小室的陰極上形成結晶堿,造成槽電流波動,槽電壓上升,威脅安全生產。

6.4 當需要接觸運行中的電解槽、電器設備,或測量極間電壓時,都必須穿上絕緣鞋。嚴禁用雙手觸及五塊以上極板。 6.5 電解槽及供電系統最忌諱停開頻繁,因為這樣極易損壞設備,熱脹冷縮造成槽體滲漏,又易發生事故。長期停運也易發生銹蝕,特別是電氣系統。建議長期穩定低負荷經濟運行。 6.6 運行中的電解槽不準進行任何檢修,必須停槽至電壓消失后(一般10min左右)再進行。

6.7 有爆炸危險的房間及氫氣儲罐周圍,嚴禁一切煙火和產生火苗、火焰的工作,禁止使用電爐、火爐、噴燈、電鉆、電瓶車等,不得攜帶火種進入禁火區。

6.8 氫氧站操作人員應穿棉質工作服和防靜電鞋。

6.9 氫、氧生產系統在檢修前,必須用氮氣(壓力≤0.05MPa,純度≥98%)進行吹洗,不能有死角。吹洗過程嚴禁用鐵器敲打。 6.10 接觸過氫氣的吸附劑、保溫層,它們都大量地吸附氫氣,動火前也必須認真吹洗,避免發生燃爆事故。

6.11 設備、管路在吹洗合格后,應把所有人孔、手孔、閥門、盲板都打開,并打開室內門窗,加強空氣流通。系統內部和動火區域內的含氫量必須≤0.4%。

6.12 氫氣系統因泄漏而發生氫氣著火時,可用浸了水的織物覆蓋,使其既隔絕空氣滅火,又降低溫度使火不再復燃。如果氫氣壓力高,火勢大,首先不要緊張,因氫氣燃燒正說明是純的。應盡可能繼續外供氫氣,絕對不能把燃燒火災事故,演變為爆炸事故。具體處理方法要視情況而言,大致是: ①如果火災危及電氣設備、線路,那首先切斷電源。 ②如果把起火的部位隔離是安全的話,那盡可能地關閉閥門,切斷正在燃燒的氫氣供應。

③如果是氫氣設備起火,那絕對不能關閉進氣閥,因為那樣做會使設備內產生負壓,倒吸進空氣。要知道爆炸危險比大火嚴重得多。

④如果氫氣起火部位不能隔離,那應當適當關小進氣閥,使得既降低壓力又保持正壓,可以用水來冷卻降溫。在氫氣流切斷之前不能滅火,允許氫氣在控制下燃燒,把握住斷氣與滅火時機。

⑤氫氣系統可以通入氮氣吹洗,漸漸減少氫氣流入,直至火焰被熄滅。

6.13 在配制電解液或進行其它帶堿工作時,應穿著工作服、膠皮靴、膠手套和防護眼鏡。如發生堿燒傷,應先用2-3%的硼酸溶液中和,再用水沖洗,或直接用大量的水沖洗。電解室里應備有足夠數量的2-3%濃度的硼酸。

6.14 電解槽及氧氣系統都必須嚴格除油。氧氣系統操作人員和檢修人員的工具、手、工作服、臉、頭發等,也必須嚴格除油。壓力在3.0MPa以上的氧氣,遇到油脂即會自燃甚至爆炸,壓力愈大,爆炸愈烈。

6.15 容器、儀表、壓縮機、管道、閥門及過濾器等氧氣系統各元件定期檢查其油脂殘留量及銹蝕情況,如不合格必須及時處理。

6.16 氧氣系統中的手動切斷閥必須開啟自如,不準對進行沖擊或急速地操作。對不常用的切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其有效性。 6.17 檢修前必須將系統中的氣體排空,并用無油干燥空氣或氮氧進行置換,使系統中的氧含量符合規定要求。排空的氧氣應導放至安全區。

6.18 氫氧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操作。

7 鋼包熱修工

7.1 澆鋼包后回澆余斗必須干燥,倒渣時要指揮天車使鋼包不得過高,以防濺渣傷人。

7.2 隨時檢查包襯狀況,對大、中、小修后的鋼包必須干燥后方能使用。

7.3 使用氧管燒眼時,膠管與燒管必須接牢,手不能握在接頭處,燒氧管長度不能小于1.5米,開氧時注意協調配合,意外情況及時關氧。

7.4 換閥板時,應注意周圍人員有關設備,防止碰傷事故。 7.5 熱修包時要待天車放穩鋼包后方可操作,當需摘鉤時,必須將傾翻體放穩,操作人員要離開傾翻體可能倒下的位置,如傾翻體不能很穩的掛入鉤內,要用鋼釬固定傾翻體防止其倒下傷人。

7.6 掛鋼包大環前,必須檢查包沿,包帶是否有殘渣、殘鋼,待確認后再操作,防止鋼渣落下傷人。 7.7 燒眼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

7.8 活動平臺必須爐爐檢查,發現拆面焊口必須馬上處理,修好后方可能使用。

7.9 打錘時,打錘人與釬子人不能站在同一側。

7.10 爬鋼包時插拔液壓管時,腳必須站穩后,再操作,嚴防掉下。 7.11 燒水落石出口與燒透氣磚頂部殘鋼必須交錯操作,防止燙人。 7.12 用氧管自包口燒水口殘鋼或撞上水口時要提醒操作平臺人員注意,雙方確認后再操作。

7.13 開過跨車,必須兩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車道無行人后方可開車,防止意外發生。

8 大包烘烤工

8.1 再點火前,必須與煤防員聯系,得到同意方可操作。 8.2 點火前認真檢查所用的煤氣系統,確認設備正常、煤氣合格、無泄漏,方可操作。

8.3 點火前先開鼓風機,煤氣點燃后逐步嗇鼓風量和煤氣量,停煤氣前關燒咀,后停煤氣。

8.4 必須執行先點火后,再開煤氣的原則,如點不著火要先關燒咀閥門,后查原因。

8.5 燒包過程中認真觀察煤氣壓力的燃燒情況,發現熄火后立即處理,若有異?,F象及時與專業人員聯系。

8.6 嚴格執行煤氣設備動火管理的規定,執行先點火后開煤氣的原則。

8.7 不能用金屬物及硬物敲擊煤氣設備。

8.8 烘包平臺嚴禁火種及易燃物,無關人員不能亂動烘烤設備,不能進入烤包區域。

9 結晶器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9.1 工作前要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9.2 操作前必須對所用的工具器具進行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帶病作業。

9.3 吊掛結晶器要專人指揮,手勢明確,掛牢捆好,落放平穩。 9.4 使用內六角扳手時,不得用力過猛,以防打滑傷人。 9.5 使用大錘嚴禁戴手套,大錘前面禁止站人。

9.6 打壓時管路連接要牢固,打壓機接線要符合要求,卸壓時動作要緩慢。

9.7 使用氣割電焊要遠離火源,確保安全。 9.8 搬運氣瓶嚴禁拋,滾。

9.9 氣割時發生回火應先關乙炔,再關氧氣。

9.10 使用電焊時一次線不得超過3米,二次線及外殼必須接地,整個線路必須絕緣良好。

9.11 更換銫棒時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如銫棒不用時應用特制容器密封好。

四、動力車間安全操作規程 1 天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1 經培訓考試合格且持操作證方能上崗。

1.2 應具有對天車機械、電器方面的常識,掌握操作維護技能,了解工作范圍的工藝流程,熟悉指揮手勢及訊號,會使用滅火器。

1.3 非有關人員不能上車,培訓人員應指定專人帶領,學員在獨立操作前,操作天車必須有老師監護。 1.4 起重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 a)歪,拉,斜,拽不吊;

b)超負荷,重量不明或不符合要求不吊; c)工件堅固不牢不平衡而可能滑落不吊; d)多人指揮,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e)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 f)吊物上站人或有浮動物不吊; g)埋在地下的構件不吊; h)掛重物直接加工時不吊;

i)易燃易爆和壓力容器等爆炸物不吊; j)六級以上強風無防護和鋼水罐過滿不吊;

1.5 上、下梯子時要抓緊扶手,穩步上下,攜帶物品要注意,不得墜落,不得觸及電器,雨霧天氣防止滑倒致傷。 1.6 在天車走臺上行走時,不準在軌道上行走,不準手扶小車軌道;不準從一臺天車跨越到另一臺天車上,要注意運行天車時不發生事故。

1.7 只能在指定的梯子或平臺上下車,上車前要先按門鈴與操作者聯系,待車停穩后方可上車。上下車要注意運行天車的滑線。

1.8 上車后要與上一班天車工對口交接,接班后應認真對天車的安全構件,機械構件,電器聯鎖,防護裝置等進行檢查,對各機構進行試驗,發現問題及時找維修工處理。

1.9 在確認總電源已停電的情況下,對電器機械各部位按照班檢項目逐項檢查,對重點部位及上班交下班的總問題重點檢查,同時清除車上雜物,不準向下亂拋。

1.10 送電前,鳴鈴警示,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試車。啟動后要逐個機構空負荷試車,在確認各機構正常運行后,要對各限位開關、制動器進行試驗,最少要試驗三次。

1.11 對檢查及試車中發現的問題要抓緊處理,難以處理的及時報告有關人員安排處理,不準設備帶病冒險作業。

1.12 經檢查試車正常,交接者共同簽字。交班者下車后方可投入工作。

1.13 天車正式投入工作前,天車工應鳴鈴通知指揮人員,天車方可以工作,工作中要服從地面指揮人員指揮。 1.14 嚴禁吊物從人或重要設備上越過。

1.15 嚴禁用天車大小車牽引一切車輛或拖拉重物。

1.16 開始第一次吊重物及每次吊液態金屬時,都必須做二次下降制動性能試驗,確認制動性能可靠,方可起吊。

1.17 在吊運重物時,應使所吊起重物底部高過障礙物0.5米以上。

1.18 禁止用天車吊重物縱向、橫向碰擊其他物體或設備。 1.19 吊重物時,禁止調整制動器,只有一個制動器的起升機構嚴禁吊運液態金屬。 1.20 不準用限位開關停車。

1.21 天車工及檢修人員均不準私自拆除和短接限位開關、過流繼電器、門鈴開關、控制器、定位彈簧、緩沖器、制動器等安全裝置。如發現損壞或失靈應修復后方可工作,不準帶病冒險作業。

1.22 運行中檢查天車,不準攀登小車,配電盤正面不準站人。 1.23 運行中穩起穩落,平穩運行,非緊急情況下,嚴禁在高速運行中用打反車進行制動。 1.24 運行中發現天車有異常聲音、氣味等情況,必須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工作。

1.25 吊車制動器突然失靈時,可控制下降速度直至重物落下,否則應反復起落,開動時要逐檔推進,空位時允許瞬間停留。下降時要直接將手柄推到底,拉回空位時要迅速,開動大小車選擇安全點落下,采取措施期間應鳴長鈴示警。 1.26 電器突然失靈時,應在吊物不下滑、大小車不撞擊的情況下緊急停電。

2 水泵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1 送電操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好絕緣鞋。 2.2 送電合閘時不準面對閘刀操作,以防燒傷。

2.3 開機前必須對水泵法蘭,安全護罩,潤滑油量等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4 開關閥門,一定要站好后再開啟,防止滑倒摔傷。

2.5 送電合閘嚴禁面對閘刀操作,要戴絕緣手套,且要有人監護。 2.6 開啟與停機都必須接到配水通知,確認后方可操作。 2.7 開機后,應仔細檢查電流,電壓、水壓等是否正常,若不上水應立即停車,嚴禁長期空轉。

2.8 若發生突然停電,應立即通知有關人員盡快恢復。 2.9 設備運轉中,嚴禁清掃,加油,維修和跨越。

2.10 水泵運行中,軸承與油溫及電機機身溫度均不得高于70度,否則應立即采取措施處理。

2.11 若交換用泵供水,應先開備用泵,再停運行泵。

2.12 操作中做到不超壓,不超溫,不超負荷運行,且要經常觀察水位情況。

2.13 上下樓梯時精力要集中,以防滑倒摔傷。

3 過濾器閥門間安全操作規程

3.1 員工進入車間必須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女員工必須盤發. 3.2 送電前必須對水泵法蘭,安全護罩,潤滑油量,水泵中是否沖滿水等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即使處理. 3.3 送電操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好勞保鞋. 3.4 送電合閘時不準面對閘刀操作.以防燒傷. 3.5 開關閥門,一定要站好后再開啟,防止滑倒摔傷. 3.6 送電合閘嚴禁面對閘刀操作,要戴絕緣手套.且要有人監護. 3.7 開啟與停機必須接到配水通知,確認后方可操作. 3.8 開機后,應仔細檢查電流,電壓,水壓等是否正常,若不上水應立即停車,嚴禁長時間空轉. 3.9 若發生突然停電,應立即通知有關人員盡快恢復. 3.10 設備運轉中,嚴禁清掃,加油,維修和跨越. 3.11 水泵運行中,軸承與油溫及電機機身溫度均不得超過70度,否則應立即采取措施處理. 3.12 若交換用泵供水,應先開備用泵,再停運行泵. 3.13 操作中做到不超壓,不超溫,不超負荷運行,且要經常觀察水位情況. 3.14 上下樓梯時要精力集中 ,以防滑倒摔傷. 3.15 與本車間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4 化學除油間安全操作規程

4.1 員工進入車間必須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女員工必須盤發. 4.2 送電前必須對水泵法蘭,安全護罩,潤滑油量,水泵中是否沖滿水等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即使處理. 4.3 送電操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好勞保鞋. 4.4 送電合閘時不準面對閘刀操作.以防燒傷. 4.5 開關閥門,一定要站好后再開啟,防止滑倒摔傷. 4.6 送電合閘嚴禁面對閘刀操作,要戴絕緣手套.且要有人監護. 4.7 開啟與停機必須接到配水通知,確認后方可操作. 4.8 開機后,應仔細檢查電流,電壓,水壓等是否正常,若不上水應立即停車,嚴禁長時間空轉. 4.9 若發生突然停電,應立即通知有關人員盡快恢復. 4.10 設備運轉中,嚴禁清掃,加油,維修和跨越. 4.11 水泵運行中,軸承與油溫及電機機身溫度均不得超過70度,否則應立即采取措施處理. 4.12 若交換用泵供水,應先開備用泵,再停運行泵. 4.13 操作中做到不超壓,不超溫,不超負荷運行,且要經常觀察水位情況. 4.14 上下樓梯時要精力集中 ,以防滑倒摔傷. 4.15 與本車間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5 凈水站安全操作規程

5.1 員工進入車間必須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女員工必須盤發. 5.2 送電前必須對水泵法蘭,安全護罩,潤滑油量,水泵中是否沖滿水等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即使處理. 5.3 送電操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好勞保鞋. 5.4 送電合閘時不準面對閘刀操作.以防燒傷. 5.5 開關閥門,一定要站好后再開啟,防止滑倒摔傷. 5.6 送電合閘嚴禁面對閘刀操作,要戴絕緣手套.且要有人監護. 5.7 開啟與停機必須接到配水通知,確認后方可操作. 5.8 開機后,應仔細檢查電流,電壓,水壓等是否正常,若不上水應立即停車,嚴禁長時間空轉. 5.9 若發生突然停電,應立即通知有關人員盡快恢復. 5.10 設備運轉中,嚴禁清掃,加油,維修和跨越. 5.11 水泵運行中,軸承與油溫及電機機身溫度均不得超過70度,否則應立即采取措施處理. 5.12 若交換用泵供水,應先開備用泵,再停運行泵. 5.13 操作中做到不超壓,不超溫,不超負荷運行,且要經常觀察水位情況. 5.14 上下樓梯時要精力集中 ,以防滑倒摔傷. 5.15 與本車間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6 除塵工段安全操作規程

6.1 進入現場前,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勞保鞋、工作服,工作服整齊無飄蕩部分。

6.2 上下梯子,走道行走必須扶好欄桿,以防滑倒或摔下。 6.3 輸灰機應蓋嚴蓋板,運轉時不得跨越,不得將手伸入機殼內。 6.4 嚴禁用棉紗擦拭運行中的風機和軸承箱端面的積灰和油污。 6.5 對運轉設備進行點檢時,不得戴手套觸及設備。

6.6 在操作室內啟動室外設備,首先觀察設備附近有無人在檢修,確定無人后,打鈴提示,然后方可開機。

6.7 打掃平臺衛生,不得將水沖到電器設備上及輸灰機殼內,雨雪天要及時將電機及輸灰機殼做好防雨防雪。

6.8 電器設備或電纜溝內電纜著火,應立即切斷電源,嚴禁用泡沫滅火器或水滅火,使用專用滅火器滅火。

6.9 操作室、風機站、配電盤后嚴禁私放東西或逗留休息。 6.10 處理噴吹系統堵料時,必須戴好防塵口罩和防塵眼鏡。 6.11 風機運轉時,操作臺必須有專人負責,集中精力監視,確保設備正常運轉。

6.12 定時巡檢時,上下扶梯思想集中,檢查設備時嚴禁用手接觸摸傳動部件及手伸入設備內部。 6.13 檢修設備時,現場人員與操作室人員需加強聯系。清理除塵布袋室時,需2人以上方可操作。

6.14 在除塵器頂部安裝布袋吊帽,不得背依走道欄桿,室內掛布袋時,要確認室內走道欄桿是否牢固可靠,提緊濾袋時要平穩站立。

6.15 檢修或更換閥門時,必須確保管道內無壓力。 6.16 定期對安全閥檢查確認工作狀況良好。

五、電氣車間安全操作規程 1 電氣通用安全操作規程

1.1變電站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電業安全操作規程,無證人員不得操作變電站設備,有證人員按相應等級操作及操作順序操作。

1.2 從事配電室工作人員,應熟悉所管范圍內電氣設備性能,

一、二次接線圖,并能熟練地掌握運行操作與事故的緊急處理。 1.3 值班時間內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并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1.4 工作人員提前10分鐘到崗,交班人員應辦理交接手續簽字后方可離去。

1.5 值班人員主要做的工作:

1.5.1 監護儀表,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正確果斷地判斷或排除故障和事故。

1.5.2 根據負荷大小、設備狀況、檢修試驗等任務,調整運行方式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組織措施,配合完成作業任務。

1.5.3 嚴肅認真、正確無誤地記錄日志,按時抄報所規定的表單和報表。

1.5.4 做好缺陷的檢查記錄和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提高設備完好率。

1.5.5 保管好配電室的消防器材及常用工具搞好衛生,保持整潔。

1.6 在電氣設備上進行倒閘操作時,應遵守“倒閘操作票”制度及有關安全規定,并嚴格按程序操作(倒閘操作票的填寫及實施附后)。

1.7 在變電設備上停電檢修時,應使用工作票(工作票形式附后)。

1.8 所有操作必須兩人以上(含兩人)時進行,嚴禁單人操作。 1.9 操作人員應每班對變配電室內的主要電器設備巡視,并做好運行日志(主要巡視項目附后)。

1.10 操作人員應按時記錄電氣設備的運行參數。 1.11 各種操作按照相關規程執行。 2 變壓器安全操作規程

2.1 運行電力變壓器必須符合《變壓器運行規程》中規定的各項技術要求。

2.2 新裝或檢修后的變壓器投入運行前應作下列檢查: 2.2.1 核對銘牌,查看銘牌電壓等級與線路電壓等級是否相符。

2.2.2 變壓器絕緣是否合格,檢查時用1000或2500伏搖表,測定時間不少于1分鐘,表針穩定為止。絕緣電阻每千伏不低于1兆歐,測定順序為高壓對地,低壓對地,高低壓閘。

2.2.3 油箱有無漏油和滲油現象,油面是否在油標所指示的范圍內,油表是否暢通,呼吸孔是否通氣,呼吸器內硅膠呈藍色。

2.2.4 分接頭開關位置是否正確,接觸是否良好。 2.2.5 瓷套管應清潔,無松動。

2.3 電力變壓器應定期進行外部檢查。經常有人值班的變電所內的變壓器每天至少檢查一次,每周應有一次夜間檢查。 2.4 無人值班的變壓器,其容量在3200千伏安以上者每10天至少檢查一次,并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后進行檢查。容量大于320千伏安,但小于3200千伏安者,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并應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后進行檢查。 2.5 大修后或所裝變壓器開始運行的48小時內,每班要進行兩次檢查。

2.6 變壓器在異常情況下運行時(如油溫高、聲音不正常、漏油等)應加強監視,增加檢查次數。 2.7 運行變壓器應巡視和檢查如下項目:

2.7.1 聲音是否正常,正常運行有均勻的“嗡嗡”聲。 2.7.2 上層油溫不宜超過85℃。

2.7.3 有無滲、漏油現象,油色及油位指示是否正常。 2.7.4 套管是否清潔,有無破損、裂紋、放電痕跡及其它現象。 2.7.5 防爆管膜無破裂,無漏油。

2.7.6 瓦斯繼電器窗內油面是否正常,有無瓦斯氣體。 2.8 變壓器的允許動作方式

2.8.1 運行中上層油溫不宜經常超過85℃,最高不得超過95℃。

2.8.2 加在電壓分接頭上的電壓不得超過額定值的5%。 2.8.3 變壓器可以在正常過負荷和事故過負荷情況下運行,正常過負荷可以經常使用,其允許值根據變壓器的負荷曲線、冷卻介質的溫度以及過負荷前變壓器所帶的負荷,由單位主管技術人員確定。在事故情況下,許可過負荷30%運行兩小時,但上層油溫不得超過85℃。

2.9 變壓器可以并列運行,但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2.9.1 線圈接線組別相同。 2.9.2 電壓比相等,誤差不超過0.5%。 2.9.3 短路電壓相等,誤差不超出10%。 2.9.4 變壓器容量比不大于3:1。 2.9.5 相序相同。

2.10 器第一次并聯前必須作好相序校驗。

2.11 帶有載調壓裝置的變壓器不允許帶電倒分接頭。320千伏安以上的變壓器在分接頭倒換前后,應測量直流電阻,檢查回路的完整性和三相電阻的均一性。 2.12 變壓器投入或退出運行須遵守以下程序:

2.12.1 高低壓側都有油開關和隔離開關的變壓器投入運行時,應先投入變壓器兩側的所有隔離開關,然后投入高壓側的油開關,向變壓器充電,再投入低壓側油開關向低壓母線充電,停電時順序相反。

2.12.2 低壓側無油開關的變壓器投入運行時,先投入高壓油開關一側的隔離開關,然后投入高壓側的油開關,向變壓器充電,再投入低壓側的刀閘、空氣開關等向低壓母線供電。停電時順序相反。

2.13 變壓器運行中發現下列異?,F象后,立即報告領導,并準備投入備用變壓器: 2.13.1 上層油溫超過85℃。

2.13.2 外殼漏油,油面變化,油位下降。 2.13.3 套管發生裂紋,有放電現象。 2.14 壓器有下列情況時,應立即聯系停電處理: 2.14.1 變壓器內部響聲很大,有放電聲。 2.14.2 變壓器的溫度劇烈上升。 2.14.3 漏油嚴重,油面下降很快。 2.15 器發生下列嚴重事故,應立即停電處理。

2.15.1 變壓器防爆管噴油、噴火,變壓器本身起火。 2.15.2 變壓器套管爆裂。

2.15.3 變壓器本體鐵殼破裂,大量向外噴油。

2.16 器著火時,應首先打開放油門,將油放入油池,同時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滅火器進行滅火。變壓器及周圍電源全部切斷后用泡沫滅火機滅火,禁止用水滅火。

2.17 現輕瓦斯信號時應對變壓器檢查。如由于油位降低,油枕無油時應加油。如瓦斯繼電器內有氣體時,應觀察氣體顏色及時上報,并作相應處理。

2.18行變壓器和備用變壓器內的油,應按規定進行耐壓試驗和簡化試驗。

2.19 壓器必須保持良好,準備隨時投入運行。

六、特殊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1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1 電工必須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病癥。 1.2 必須熟知安全用電知識,會正確使用各項工具及電工儀表,學會觸電急救方法和電氣防火、滅火知識及滅火器使用方法,上班必須穿絕緣鞋。

1.3 學徒工和新調入人員必須在老師指導和監護下工作,學徒實習期滿后,須經考試合格,取證后方能獨立工作。 1.4 屬本單位內的高低壓線路,有計劃地停送電時須調度允許,聯系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

1.5 設備或線路發生故障,要求配電室、電磁站停電,需要由專人與值班電工聯系,經調度同意后方可進行。

1.6 停送電時要上在刀閘側面操作。停電時先控制電源刀閘,后停主刀閘,送電順序相反。嚴禁負荷拉合高壓刀閘和大負荷低壓刀閘。

1.7 全部停電時,應先停低壓后停高壓。停低壓時應先停油斷路器,后停隔離開關或刀閘。送電時應按相反的順序。 1.8 電氣設備和線路停電檢修應切斷對應的供電開關,有明顯的斷開點,并用驗是器驗證,確實無電后,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看看牌,并在可能送電的線路上掛接短路接地線。

1.9 設備和地線之間,不是經過開關和保險。臨時接地線,必須用鋼紋線和多股銅線,其截面積不得小于25mm2,非電器人員一律不準拆掛短路線。

1.10 裝接地線時,應先裝了接地端,后接導電端,拆接地線的順序相反,裝拆接地線必須戴絕緣手套。

1.11 檢修完畢后,經過詳細檢查確認無問題,再拆短路接地線和標志牌,搖測線路絕緣情況,完全符合要求后方可送電。 1.12 非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變理施工前所設置的安全設施。 1.13 檢修設備時,檢修人員向操作人員索取操作牌,檢修完畢后交還操作牌。操作人員必須接到交還的操作牌后,方可進行工作。

1.14 如在低壓設備或線路上工作,因特殊情況不能停電時,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在有經驗的電工監督下,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帶電工作。

1.15 各電源總閘發生自動跳閘,確無明顯事故變象,可立即進行一次強送電,如強送未成,要認真查明原因,妥善后方可關電。

1.16 車間以外發生突然停電時,在沒有弄清情況前,不得觸動設備和線路,可將所帶是源切除后,將所帶負荷倒在其它電源上,倒閘時要防止有返回電流。

1.17 不準借發生事故停電機會進行任何其他修理工作。 1.18 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傳遞物件要用工具袋,嚴禁上下拋擲。

1.19 上下天車時必須先與司機聯系了,車停穩后,方可上下車,不準在小車軌道梁上行走,不準在小車兩端站立。 1.20 各種平車壞在爐下,不準進入爐下檢修設備,應通知有關人員將平畫頂出后,方可修理。

1.21 維修設備時,不準私自解除各種安全連鎖裝置。 1.22 鑄機拉鋼過程中,維護人員不準進入鑄機生產線內工作。 1.23 在工作中不得小于兩人,并由一人負責臨護。

1.24 導線跨越鐵路、馬路時,其跨距不得超過35米,導線最低點距離不得小于7米。

1.25 使用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和金屬容器內使用行燈,電奪不得大于12v。

1.26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穿戴好絕緣鞋和絕緣手套,安裝可靠接地裝置。

1.27 在高壓配電室工作,應穿戴好高壓絕緣皮鞋和皮手套。

2 電焊工(氣割工)安全操作規程

2.1 通用技術操作規程

2.1.1 電焊、氣焊工均為特殊工種,身體檢查合格,經培訓和考試合格,頒發特殊性工種操作證后,方能獨立操作。 2.1.2 焊接場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應備有消防器材,保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

2.1.3 操作場地十米內,不應儲存油類,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氣體產生的器皿管線)。臨時工地若有此類物品,而又必須再次操作時,應通知消防部門和安技部門到現場檢查,采取臨時性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操作。 2.1.4 工作前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操作時(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帶好防護眼鏡或面罩,仰面焊接扣緊衣領,扎緊袖口。

2.1.5 對受壓容器、各種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溶液的工作進行焊接時,必須事先進行檢查,容器必須接地,并經過沖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解除容器及管道壓力,消除容器密閉狀態(敞開口,旋開蓋),再進行工作。焊接用電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2.1.6 在焊接(切割)密閉空心工件時,必須留有出氣孔,在容器內焊接,外面必須設人監護。并有良好通風設施,照明電壓應采用12伏,禁止在已噴涂過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內焊接。 2.1.7 點焊接接地(接零)線及電焊工作回線都不準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禁止將建筑物金屬構架、管道、腳手架、設備等作為電源回路,把線、底線、嚴禁與鋼絲繩接觸。工作線回路應絕緣良好,機殼接地必須符合安全規定。

2.1.8 有易燃、易爆物的車間、場所或煤氣管道附近焊接時,必須取得消防部門的同意并與煤氣站聯系好,工作適應采取嚴密的措施,防止火星飛濺引起火災。

2.1.9 高空作業應系好安全帶,采取防護措施,不準將工作回線纏在身上,地面應有人監護。

2.1.10 嚴禁使用氧氣吹掃物件、衣服等或用作試壓和氣動工具的氣源。 2.1.11 工作完畢,應檢查場地,滅絕火種,切斷電源才能離開。 2.1.12 助手必須懂得電焊、氣焊的安全知識,操作者必須注意助手的安全。

2.1.13 禁止使用電磁吸盤、鋼絲繩、鏈條等吊運各類氣瓶。 2.2 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2.1 應掌握一般電氣知識,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規程。還應熟悉滅火技術,觸電急救及人工呼吸方法。

2.2.2 工作前穿戴好勞保用品,檢查電焊機電源、出線及各接點是否良好,一次線一般不大于五米。線路橫越車行道應架空或加保護蓋。電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焊條的夾鉗絕緣必須良好,多臺電焊機嚴禁共用一個電源開關。

2.2.3 下雨天不準露天電焊,在潮濕地帶工作時應站在鋪有絕緣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絕緣鞋。

2.2.4 移動式電焊機從電力網上接線或檢線以及接地等工作應由電工進行。

2.2.5 推刀閘開關時,應戴好手套,身體要向側面偏斜,要一次推到位,然后開啟電焊機。停機時應先關電焊機才能拉斷刀閘開關。

2.2.6 移動電焊機或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須先停機斷電,焊接中突然停電,應立即關好電焊機,切斷電源。 2.2.7 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時,因安設遮攔擋住弧光。 2.2.8 換焊條時應戴好手套,身體不要靠在鐵板或其他導電物體上,敲渣子時應帶好防護眼鏡。

2.2.9 焊接有色金屬器件時,應加強通風排毒,必須時使用過濾式防毒面具。

2.2.10 修理煤氣管道或在泄露煤氣的地方進行焊接時,要事先通知煤氣防護站及消防、安技部門,經檢測合格得到允許后,方可工作。并應按燃氣管網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2.2.11 工作完畢應關閉電焊機,在斷開電源后再收

一、二次線。 2.2.12 在氧氣管道上進行焊接時,地線應接在焊接件附近,嚴禁電流通過氧氣管道,焊接前應檢查線路絕緣情況,電焊鉗嚴禁接觸氧氣管道。

2.2.13 不準焊接密封受壓容器,焊裝過易燃易爆品的容器時,要先徹底清洗通風后再焊。

2.2.14 進入容器內焊接,要先通風并由專人監護。

2.2.15 不準在油類和易燃易爆品及壓力容器附近焊接,工作時應穿絕緣鞋。

2.2.16 在易燃區域焊接時應用桶或蓋板接火花,但在焊接地點不準有易燃易爆品并且現場必須有滅火器。

2.2.17 高空作業時要扎好安全帶,并嚴格執行高空作業的有關規定,易燃易爆品要清理干凈,焊條頭不能亂扔。 2.3 氣焊(氣割)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3.1 嚴格遵守乙班焊工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乙炔瓶、橡膠軟管、氧氣瓶的安全使用規程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規程。 2.3.2 工作前穿戴好勞保用品,必須檢查所有設備,乙炔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緊固牢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象。乙炔瓶、氧氣瓶及附件、橡膠軟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 脂的泥垢。

2.3.3 檢查設備、附件及管路漏氣只準用肥皂水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不準吸煙,嚴禁用火試驗有無漏氣。 2.3.4 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10米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低于5米,并應采取隔離措施。乙炔瓶與氧氣瓶嚴禁臥放使用,二者距離不得小于5米。

2.3.5 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或乙炔氣閥門。 2.3.6 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和管道要用40℃的溫水溶化,回火防止器減壓閥及管道可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或用23-30%氯化鈉熱水溶液保溫。 2.3.7 焊接場地應設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應防止陽光直射在氧氣瓶或乙炔器上。高處切割作業要采取防火、防燙、防切除物墜落的措施。嚴禁手持連接膠管的焊炬爬梯登高,且不得將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2.3.8 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場地,要擰上氣瓶的安全帽。收拾現場把氣瓶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點。

2.3.9 壓力容器及壓力表、安全閥應按規定定期送交有關部門檢驗和試驗、校驗、調整壓力器件及安全附件。 2.3.10 點火前應迅速開啟焊(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咀出口,不準對準臉部試風,點火時,應先開乙炔氣點火,后開氧氣調節火焰,焊(割)炬不準對人,燃著的焊(割)炬不準放在地面上或工件上。關火時應先關乙炔,后關氧氣。

3 液壓工安全操作規程

3.1 嚴格執行掛牌制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液壓站 3.2 進入液壓站嚴禁帶火種,室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品 3.3 液壓站內需要動火時,須報請有關領導同意方可實施 3.4 電機、電磁閥動作時有火花產生應立即找電工處理 3.5 拆卸各種液壓設備必須先停電卸壓,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以防高壓傷人

3.6 定期檢查蓄能器內氮氣壓力及密封情況,檢修蓄能器是應先放氣,確保安全狀態下操作,充氣時注意防止泄露傷人 3.7 液壓室停送電時應有專人負責聯系,檢修時應嚴格執行掛牌制度,掛牌要在醒目位置

3.8 拆卸各種元件時,人要站在側面以防元件彈出傷人,工作中對各元件不能猛敲猛打

3.9 發現各元件或密封損壞漏油時,不能用手去堵;打開放氣閥時,正面不得站人

3.10 檢修各種閥臺時嚴禁踩踏各種閥門管件,以防意外 3.11 檢修設備時,要相互配合好,做好安全確認,防止事故發生 3.12 會使用滅火器,并經常進行檢查,確保其有效

4 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操作規程

4.1 放射源在工作時,工作人員與放射源應保持規定的距離,避免不必要的接近放射源,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操作放射源。 4.2 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放射源工作區域。

4.3 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嚴格移動放射源及照射方位,對擅自移動放射源造成放射事故的,依法從嚴懲處。

4.4 放射源及設備發生故障時,操作人員應立即報告,由專業維修人員處理,未經許可操作人員不準亂動放射源及設備。 4.5 操作人員必須接受業務和防護技術知識培訓,必須持證上崗。 4.6 操作人員上崗必須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否則禁止工作。

4.7 放射性操作的場地范圍,每天必須清掃衛生,保持設備整潔,減少粉塵污染。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內容范文第6篇

1、設備操作者應做到“三好、四會、四定”。

2、堅決杜絕21種習慣違章和不安全行為。

3、電液錘操作規程。

4、電液錘安全操作規程。

5、油壓機安全操作規程。

6、鍛造操作機操作規程。

7、燃煤加熱爐操作規程。

8、龍門吊車安全操作規程。

9、D51—1300碾環機操作規程。

10、箱式電阻爐操作規程。

11、箱式電爐安全操作規程。

12、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13、火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14、吊鉤橋式起重機安全管理制度。

15、鋸床安全操作規程。

16、空氣錘安全操作規程。

17、板式運料車操作規程。

二、金工車間:

1、鉆床安全操作規程。

2、臺式鉆床操作規程。

3、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4、車工崗位責任制。

5、刨工工藝操作規程。

6、銑床操作規程。

7、銑床操作規程。

8、纏繞機安全操作規程。

9、剪板機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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