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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案例教育范文

2023-09-23

安全事故案例教育范文第1篇

案例編號:0001 案例名稱:河南洛陽東都商廈“12.25”火災 危機類型:事故災害

案例摘要: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陽東都商廈因非法施工、電焊工違章作業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災,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75萬元。 起因物:電器設備(可勾選) (一)東都商廈基本情況

東都商廈位于洛陽市老城區中洲東路339號,占地面積3200平方米,建筑面積17900平方米。北側為正門,隔一小廣場靠中洲東路,廣場入口處有“步森服飾”等違章建筑,商廈南側靠東大街,東西為寬約4米的走道。商廈地下二層,地上建筑為北部四層,南部二層,南二樓頂有一泳池,建筑東、南、西、北四角各有一敞開式樓梯,地下二至一層中部有一小樓梯。商廈原系市一局下屬全民所有制企業。地下二層為家具商場;地下一層和一層租給丹尼斯量販,正在裝修,擬于12月28日開業;

二、三樓為個體商戶租賃經營,其中二樓為服裝鞋帽,三樓為床上用品、鐘表照相器材等;四樓為個體承包的歌舞廳,中間為舞廳,面積約600平方米,四周為包廂、辦公室、會議室,分隔為木結構。商廈雖有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系統,但由于年久失修,報警系統失靈、滅火系統水泵不能啟動,地下層無報警、噴水設施。有疏散指示標志燈和個別應急照明(歌舞廳)。該商廈是洛陽消防支隊列管的消防重點單位,1997年列為河南省40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之一,97年以來,支隊共檢查15次,提出整改要求60余條。支隊多次下發整改通知書,2000年5月16日曾作出停業整改的處罰,但商廈一直違章經營,直至火災發生。 (二)事故發生

2000年11月底,東都分店在裝修時已經將地下一層大廳中間通往地下二層的樓梯通道用鋼板焊封,但在樓梯兩側扶手穿過鋼板處留有兩個小方孔。2000年12月25日20時許,為封閉兩個小方孔,東都分店負責人王某某(臺商)指使該店員工王某某和宋某、丁某某將一小型電焊機從東都商廈四層抬到地下一層大廳,并安排王某某(無焊工資質證)進行電焊作業,未作任何安全防護方面的交代。王某某施焊中也沒有采取任何防護措施,電焊火花從方孔濺入地下二層可燃物上,引燃地下二層的絨布、海綿床墊、沙發和木制家具等可燃物品。王某某等人發現后,用室內消火栓的水槍從方孔向地下二層射水滅火,在不能撲滅的情況下,既未報警也沒有通知樓上人員便逃離現場,并訂立攻守同盟。正在商廈辦公的東都商廈總經理李某某以及為開業準備商品的東都分店員工見勢迅速撤離,也未及時報警和通知四層娛樂城人員逃生。隨后,火勢迅速蔓延,產生的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含氰化合物等有毒煙霧,順著東北、西北角樓梯間向上蔓延(地下二層大廳東南角樓梯間的門關閉,西南、東北、西北角樓梯間為鐵柵欄門,著火后,西南角的鐵柵欄門進風,東北、西北角的鐵柵欄門過煙不過人)。由于地下一層至三層東北、西北角樓梯與商場采用防火門、防火墻分隔,樓梯間形成煙囪效應,大量有毒高溫煙霧通過樓梯間迅速擴散到四層娛樂城。著火后,東北角的樓梯被煙霧封堵,其余的3部樓梯被上鎖的鐵柵欄堵住,人員無法通行,僅有少數人員逃到靠外墻的窗戶處獲救,其余309人中毒窒息死亡,其中男135人,女174人。 危機處理:

12月25日晚21時38分,洛陽市110報警臺接到東都商廈的火災報警,市消防支隊火速派出四輛消防車抵達現場撲救,隨即又調派22輛消防車緊急增援,現場指揮部下達了“強攻救人”的命令,采取“南北夾攻”的戰術滅火救人,200多名消防隊員投入戰斗,一線消防隊員頭戴空氣呼吸器向內強攻。商廈地下二層內家具等大量可燃物燃燒導致的濃煙和烈火順東北、西北2個樓梯向上快速蔓延,整個商廈照明中斷,陷于一片濃煙、高溫和黑暗之中,消防隊員的強光手電照明也無濟于事。4個樓梯除東北角樓梯外均上鎖。商廈4樓歌舞廳400余名群眾及樓內部分施工民工被濃煙圍困。商廈北面的違章建筑和停放的大量自行車嚴重阻礙消防車通行???,濃煙和高溫給消防隊員的進攻造成了極大的困難。經現場800多名消防隊員、公安民警和部隊戰士的積極營救,共救出群眾106人?;馂挠?0點50分被控制,凌晨0時37分完全撲滅。 案例思考:

“12.25”特大火災為90年代以來僅次于克拉瑪依火災死亡人數的惡性火災,教訓極其深刻,應引起我市的高度警惕。

一、消防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設施失靈,整個建筑無防火致使火災在初起時未被控制而蔓延擴大。起火的地下二層無自動報警、滅火設施、無防火分區火勢在存放大量家具等可燃物的情況下,大面積燃燒,煙火迅速從樓梯入口向上蔓延。

二、敞開式樓梯成了“撥火煙窗”,是火災時煙火蔓延的途徑。煙火從東南角、西北角向上蔓延,因

二、三層入口處用木板封閉,不通風,濃煙迅速涌入四樓歌舞廳敞開的入口,充滿整個歌舞廳,高濃度的煙氣造成大量人員在短時間內窒息。

三、四個敞開式樓梯中僅有東北樓梯未上鎖,其余三個均鎖閉,致使人員無法逃生。如果煙霧較輕的南面兩個樓梯未上鎖,被困人員將可能經此逃生?,F場觀察表明,火災中未上鎖的東北樓梯煙熏痕跡最重,是煙火蔓延的主要途徑,根本無法從此處疏散。

四、違章建筑等造成通道不暢,嚴重影響火災撲救。由于北側小廣場入口處存在違章建筑,通道狹窄且停放大量自行車,消防車接近、??坷щy,尤其是曲臂車被迫等其他消防車退出再接近大樓,貽誤了滅火救人時機。商廈西側搭建的商鋪也影響了登高救人滅火。

五、消防裝備落后難以快速滅火救人。防火隔熱服、空氣呼吸器數量不足,一線滅火救人的消防隊員在劇烈濃煙、高溫、個人照明設備基本失去作用的情況下,無法迅速沖入火場判明情況并迅速救人。缺少15米金屬拉梯也給登高救人造成困難。

六、電焊施工人員無證上崗,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違章施工導致火災發生。

七、商廈消防管理薄弱。從起火至報警時間長達約2小時,在電焊工逃離現場后,商廈沒有人發現煙霧并報警,更沒有人通知舞廳工作人員組織疏散,致使失去最佳逃生時機。

八、四樓歌舞廳違反公安部《公共娛樂場所消防管理規定》未設單獨防火分區和安全疏散通道。

九、消防監督部門多次責令整改火災隱患,始終未能有效整改。消防部門多次發出《重大火險整改通知書》責令整改,12月1日專題報市政府要求對商廈停業,但商廈仍違章裝修,違章經營。

十、職工群眾消防安全意識不強?;馂陌l生后,報警者向110報警而未向119報警。煙霧剛竄至四樓時,由于舞廳內人員較多(約400余人),空氣原本混沌,對少量煙霧掉以輕心,當涌入大量濃煙時場面驚慌混亂,已是逃生無門;群眾對救生氣墊等消防救生措施不敢嘗試使用。

案例編號:0002 案例名稱:吉林市中百商場2.15特大火災事故 危機類型:事故災害

案例摘要: 2004年2月15日 ,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廈發生特大火災事故,54人在事故中喪生,70多人受傷,過火面積 2040平方米 ,直接經濟損失約426萬多元。由于雇工于洪新當日9時許在向3號庫房送紙板時,將嘴上叼著的煙頭掉落在庫中,引燃地面上的紙板紙屑等可燃物引起的。 案例信息:

中百商廈全稱為中百商廈長春路批發市場,位于吉林市長春路53號,坐北朝南正向建設,面向長春路。該建筑1993年3月興建,1995年1月竣工投入使用;整體四層,其中一層層高 6米 ,在中間 3米 處設有一圈回廊(設置攤位);長 53.3米 ,一層寬 20.3米 ,高 20.65米 ,總面積 4328平方米 ;框架結構,耐火等級為二級;設有兩部疏散樓梯,每個樓梯凈寬為 3.3米 ,總疏散寬度為 6.6米 ;一層設有安全出口3個,直通室外。樓內安裝墻壁消火栓8個,一至三層有火災自動報警器,配備有疏散指示標志7個(現場殘存)和應急照明5個(現場殘存)、干粉滅火器各部位共配備36個(另在后院鐵籠內外存有23個報廢的)、10樘防火卷簾及1個 90立方米 的消防水池等消防設施設備,并制定有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該商廈屬國有商業企業,現在隸屬于吉林市商委,有在冊職工200人,在崗職工20人,采取出租鋪面方式經營。一層(含回廊)、二層為商場,主要經營食品、日雜、五金、家電、鐘表、鞋帽、文體用品、化妝品、箱包、針織、服裝、布匹、床上用品、工藝品、小百貨等;三層為洗浴;四層為舞廳和臺球廳,共有業戶146戶(其中有檔案合同的132戶,無檔案合同的14戶),發生火災的樓內有業主150人,中百職工7人。 危機處理:

2月15日 11時許,中百商廈北側鍋爐房鍋爐工李鐵男(別名李鐵成)發現毗鄰的中百商廈搭建的3號庫房向外冒煙,于是便找來該庫房的租用人——中百商廈偉業電器行業主焦淑賢的雇工于洪新來用鑰匙打開門鎖,發現倉庫著火。他們便用鍬鏟雪和喊人從商場幾個樓層取來干粉滅火器來撲救,未能控制火勢?;馂耐黄圃搸旆颗c商廈之間的窗戶蔓延到營業廳。此時營業廳內人員只顧救火和逃生,沒人向消防隊報警。據吉林市消防調度指揮中心電腦記錄證實,直到11時28分,消防隊才第一次接到報警(經查,報警人系吉林勘測設計院員工呂焱華,他路過中百商廈南面的長春路時,看到中百商廈著起火來,用手機掛119電話報的警)。消防調度指揮中心首批命令4個中隊出警。距離火災現場最近的長春路消防中隊5臺消防車行至途中,看到整個中百商廈已被濃煙籠罩,當即向支隊調度室報告。支隊立即命令市區所有11個消防執勤中隊和支隊機關全體人員以及中油吉化集團公司消防支隊趕赴火場,并同時報告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和120急救中心。從11時32分首批5臺車到達現場展開救援開始,到11時50分左右,相繼共有60臺消防車、2臺曲臂舉高車、吉化消防隊1臺直臂云梯車、320名消防指戰員到達現場。在部署力量,控制火勢向上和周圍蔓延的同時,采用 9米 、 15米 拉梯,掛鉤梯連掛,救生繩,舉高車和云梯車等工具強行內攻,并組織消防隊員冒著煙火登樓疏散和奮力搶救受困人員,共搶救出190多人(包括死傷人員)。與此同時,有500多名公安干警、100多名醫護人員和24 輛救護車,參加了救援行動?,F場組成了撲救組、救護組、秩序維護組、現場調查組、信息綜合組。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領導親臨現場組織救援工作。經過各方全力奮戰,火災于15時30分被徹底撲滅。之后,又反復認真細致地對現場進行了清理。

安全事故案例教育范文第2篇

一、安全生產相關概念

1、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①同一個單位、②500m以內、③等于過超過臨界量。

2、危險化學品分類:根據——------------------細化 ①爆炸品: ②壓縮氣體或液化氣體 ③易燃液體 ④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⑤氧化劑 ⑥有毒品 ⑦放射物品 ⑧腐蝕品

3、重大危險源——與“臨界量”對比(500m以內,不同物質)A百分比+B百分比≥1時,即為重大危險源;存量/臨界量 注意:沒有特殊說明在同一單元時或不能證明在同一單元時——不在同一單元;

①計算所得;

②特種設備:長輸管道(200km+300mm)、工業管道、蒸汽鍋爐(2.5Mpa+10t/h)、熱水鍋爐(出水120°)、壓力容器(0.1mpa,中毒以上)、高瓦斯礦井;

③?;放R界量:乙炔1t、氫、氯、硫化氫5t、氨10t、苯50t、汽油200t、甲苯、甲醇、乙醇500t、柴油5000t;

4、重大事故隱患:危害、整改難度大,需要全部或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才能排除事故隱患;(辨識依據:危險特性、數量)

5、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現狀及產生的原因、危險程度、整改難易程度分析、治理方案;

6、危險源VS事故隱患:危險源可能存在事故隱患,也可能不存在事故隱患;事故隱患一定是危險源;

二、危害因素辨識

1、危險有害因素分類:——GB/T13861-2009

(重點) ①人的不安全行為:指揮錯誤、誤操作、監護有誤、違章作業; ②物的不安全狀態:(物理)設計缺陷、防護缺陷、標志缺陷、信號缺陷、噪聲、振動、輻射、高低溫、有害光照;(化學):爆照品、壓縮氣體、氧化劑、有毒品、粉塵;

③管理因素:組織機構、責任制、規章制度、應急預案、安全培訓、安全投入;

④環境因素:(作為補充)場地、照明、地滑、不適應;

2、事故類別分類(按起因物分20類):——GB6441-1986(重點)①物體打擊:不包括:機械設備、車輛、起重機械、坍塌引發的物體打擊;

②車輛傷害:不包括:起重設備提升、牽引車輛、車輛停止發生的事故; ③機械傷害:不包括:起重機械引起的機械傷害; ④起重傷害:起重安裝、檢修、試驗、作業中墜落引起的物體打擊; ⑤觸電:雷擊傷亡;——————————————(必寫) ⑥淹溺:包括高出墜落淹溺,不包括礦山、井下透水; ⑦高處墜落:高處作業中發生的傷亡事故,不包括觸電墜落事故。 ⑧坍塌:如腳手架、土方倒塌,不包括礦山冒頂片幫,車輛其中傷害、爆破引起的坍塌。

⑨灼燙:不包括觸電、火災引起的。 ⑩中毒;

11、其他爆炸: 汽油爆炸、粉塵爆炸、纖維爆炸、混合物爆炸;(重要)

12、火災

? 寫清楚爆炸類別:鍋爐爆炸、容器爆炸、瓦斯爆炸(甲烷)、火藥爆炸;

3、職業(病)健康危害因素分類——重點 第一種分類:(可以得滿分的回答) ①粉塵類:各種塵

②化學物質類:鉛、苯、氯氣、氨氣、CO、硫化氫、甲醛、中毒③物理類:高/低溫、高壓、高濕、振動、噪聲、高原、 ④職業性耳聾:噪聲(機械、設備) ⑤放射性物質類:輻射(焊接) ⑥職業性眼病、⑦職業性皮膚?。?柴油)⑧職業性腫瘤、⑨生物;⑩職業中毒:液氨 第二種分類:(回答的最簡單,容易記憶)

①化學因素:粉塵、有毒物質鉛、苯、氯氣、氨氣、CO、硫化氫、甲醛、柴油;

②物理因素:高/低溫、高壓、高濕、噪聲、振動、輻射;

三、危險有害因素控制基本知識

注意:問題如果安全措施(整改措施),應從“技術”、“管理”措施分類回答。

1、安全技術措施(事故預防對策)——從“事故”或“隱患”的角度回答

①消除、②預防、③減弱、④隔離、⑤連鎖、⑥警告、⑦個體防護(順序)

1)消除:通過合理的設計和科學的管理,盡可能從根本上消除危險、危害因素。如采用無害工藝技術、生產中以無害物質代替危害物質、實現自動化作業、遙控技術等;

2)預防:當消除危險、危害因素有困難時,可采取預防性技術措施,預防危險、危害發生,如使用安全閥、安全屏護、漏電保護裝置、熔斷器、防爆膜、事故排風裝置、接地(防觸電)、防護罩防護網(機械)防明火防靜電(防爆防火);

3)減弱:在無法消除危險、危害因素和難以預防的情況下,可采取減少危險、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風排毒裝置、生產中以低毒性物質代替高毒性物質、降溫措施、避雷裝置、消除靜電裝置、減振裝置、消聲裝置等;

4)隔離:在無法消除、預防、減弱的情況下,應將人員與危險、危害因素隔開和將不能共存的物質分開,如遙控作業、安全罩;防護屏、隔離操作室、安全距離、事故發生時的自救裝置 (如防毒服、各類防護面具)等;

5)聯鎖:當操作者失誤或設備運行一旦達到危險狀態時,應通過聯鎖裝置終止危險、危害發生;

6)警告:在易發生故障和危險性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標志;必要時,設置聲、光或聲光組合報警裝置。 7)個體防護、避難和救援。

2、安全管理措施:(結合案例內容-參考回答) 1)建立或完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人員配置 2)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落實(通用) 3)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通用) 4)加強安全教育培訓(通用) 5)加強安全生產檢查 6)編制或完善應急預案+整改措施方案 7)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

第二章 安全生產事故相關管理知識(選擇題為主)

第一節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

1、礦山、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存儲)及300人以上單位,必須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管理人員;(無使用單位) 第二節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綜合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指標和總體原則

3)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

4)承包與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措施和費用管理制度

6)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7)危險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10)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1)防災減災管理制度

12)事故調查報告處理制度13)應急管理制度

14)安全獎懲制度

2、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3)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

4)特種作業及特殊作業管理制度

5)崗位安全規范

6)職業健康檢查制度 7)現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3、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三同時制度

2)定期巡視檢查制度 3)定期維護檢修制度

4)定期檢測、檢驗制度 5)安全操作規程

4、環境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標志管理制度

2)作業環境管理制度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第三節 安全生產許可制度與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

1、安全生產許可證-程序

①申請②受理申請及審查③決定④期限及延續⑤補辦及變更⑥公告

2、安全生產許可-規定 ①一級發證:由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頒發管理——爆破器材生產企業;

②兩級發證: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管理部門發證;(煤礦、非煤礦、煙花爆竹、?;?、建筑施工) 注:煤礦——國家煤礦安監部門;

非煤礦及其他——國家安監部門;

建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爆破器材——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

3、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條件

(1)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3)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6)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 (7)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8)有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

4、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預評價 (1)非煤礦山建設項目;

(2)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

(3)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項目;

(4)國家和省級重點建設項目(化工、冶金、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軍工、公路、水運、軌道交通、電力);

5、安全認證報告的主要內容

(1)建設項目內在的危險和有害因素及對安全生產的影響;

(2)建設項目與周邊設施(單位)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響;

(3)當地自然條件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的影響; (4)其他需要論證的內容。

第四節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他單位培訓時間=3/4高危)

1、煤礦、非煤礦山、?;罚荷a經營存儲(包括焦化廠)、煙花爆竹、建筑施工單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管人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新上崗的從業人員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再培訓不得少于20學時;

2、其他單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管人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新上崗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第五節 特種作業與特種設備

1、特種作業種類(11類):電工、焊接+切割、高處(架子工)、制冷空調、煤礦、金屬礦、石油+天然氣、冶金、?;?、煙花爆竹;

2、特種設備(8種)

①承壓類特種設備:鍋爐(30L)、壓力容器(含氣瓶氧艙)、壓力管道(0.125mm);

②機電類特種設備:電梯、起重機械(0.5t高2m)、客運索道、大型娛樂設施(2m/s)、場內專用機動車輛;

一、安全檢查

1、安全生產檢查類型:定期性安全生產檢查、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或節假日前后檢查、專項安全生產檢查、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①查軟件:查思想、查意識、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處理、查隱患、查整改;

②查硬件:查生產設備、查輔助設施、查安全設施、查作業環境;

二、安全評價

1、安全評價過程:辨識危險源、分析有害因素、預測危險度、提出措施建議、作出評價結論活動;

2、安全評價程序(也是評價內容:1~6條) 1)前期準備:明確評價對象,收集各種資料;

2)辨識與分析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危險危害因素存在的部位、方式、事故發生途徑及其變化規律;

3)劃分評價單元:劃分應科學合理,便于實施評價、相對獨立具有明顯的特征界限;

4)定性、定量評價:根據評價單元的特征,選擇合理的評價方法,評價其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嚴重度;

5)安全對策措施建議:根據辨識結果和評價結果,提出消除或減弱危險有害因素的安全技術和管理對策措施;

6)安全評價結論:列出評價結果,指出應重點防范的危險因素,明確應重視的安全措施;

7)安全評價報告的編制:依據安全評價結果編制安全評價報告。

第三章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

第一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基本概念

一、預警

1、預警等級信號(紅橙黃藍) ①1級預警:表示安全狀況特別嚴重,紅色表示; ②2級預警:表示受到事故的嚴重威脅,橙色表示; ③3級預警:表示處于事故的上升階段,黃色表示; ④4級預警:表示生產活動處于正常狀態,藍色表示。

2、應急管理:預防、準備、相應、恢復;

3、響應: ①一級響應:所有部門; ②二級響應: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 ③三級響應:一個部門;

4、應急救援任務(措施):營救人員、控制事態、消除危害后果、恢復現場、查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 第二節應急預案制定與演練(重點)

一、應急預案

1、應急預案分類(應急體系構成): ①綜合預案:總體預案; ②專項預案:針對具體的某種事故類別;(如煤礦瓦斯爆炸、?;沸孤妒鹿?

③現場處置方案:根據具體情況,具體裝置、場所、崗位的應急處置措施;

2、應急預案主要內容: ①應急預案概況;

②事故預防; ③準備程序;

④應急程序; ⑤現場恢復;

⑥預案管理+改進;

3、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重點) ①成立編制工作組;

②資料收集; ③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④應急能力評估;

⑤應急預案編制;

⑥評審+發布;(本單位+外部評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

4、應急演練(重點)

①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演練——1年1次; ②現場處置方案——0.5年1次;

5、應急預案演練的類型

①桌面演練:是指參演人員利用地圖、沙盤、流程圖、計算機模擬、視頻會議等輔助手段,針對事先假定的演練情景,討論和推演應急決策及現場處置的過程,從而促進相關人員掌握應急預案中所規定的職責和程序,提高指揮決策和協同配合能力。 ②實戰演練:是指參演人員利用應急處置涉及的設備和物資,針對事先設置的突發事件情景及其后續的發展情景,通過實際決策、行動和操作,完成真實應急響應的過程,從而檢驗和提高相關人員的臨場組織指揮、隊伍調動、應急處置技能和后勤保障等應急能力。

注:

①應急演練應采用模擬情景,不能采用真的有毒氣體。 ②提前通知周邊群眾及相鄰工廠。 ③演練發生意外,應立即終止演練; ④演練結束后,要形成書面報告;

第四章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與分析

第一節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一、安全事故等級

①特大:30以上、

100重傷、

1億;(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

②重大:10~

29、

50~99人傷、

5000萬~1億;

③較大:3~

9、

10~49人傷、

1000萬~5000萬; ④一般:3人以下、

10人以下傷、 1000萬以下;

2、事故分類:按GB6441-86分為20類

01 物體打擊02 車輛傷害03 機械傷害04 起重傷害05 觸電06 淹溺07 灼燙08 火災09高處墜落010 坍塌011 冒頂片幫012 透水013 放炮014 火藥爆炸015 瓦斯爆炸016 鍋爐爆炸017 容器爆炸018 其它爆炸019 中毒和窒息

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較大事故以上時,電話快報-1小時)

1、事故上報期限:單位1小時、縣級~市級2小時、市級~省級2小時、省級~國務院管理部門2小時、管理部門~國務院2小時;(特大事故:共9小時)

2、事故報告:(最低設區市級) ①特大、重大: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

②較大事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③一般事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3、事故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發生時間+地點+現場情況、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已經采取的措施;

4、事故補報:

①除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外,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造成傷亡人數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②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造成傷亡人數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第二節 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組織

1、事故調查步驟(程序) ①事故報告;②成立事故調查組;③事故現場處理;④人證、物證的收集;⑤事故原因分析;⑥事故調查報告編寫+歸檔;

2、事故調查:“按級別國、省、市、縣” ①特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調查;報告至國務院安監 ②重大:省級人民政府;報告至國務院安監 ③較大:市級人民政府;報告至省、自治區、直轄市; ④一般: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至設區市級

3、事故調查組(調查人員):①人民政府、②安監、③監察機關、④公安機關、⑤工會、⑥檢察院、⑦上級主管部門、⑧工會——⑨可以聘請專家;

4、事故調查組職責:

①查明事故發生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②認定事故責任性質和事故責任分析; ③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④總結事故教訓; ⑤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⑥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5、事故調查期限(最長120天):發生之日起60天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經批準延長60天;

6、事故調查報告批復期限(特大最長60天): ①重大、較大、一般事故接收到事故調查報告起15日內作出批復; ②特大事故30日內作出批復,特出情況經批準延長30日;

7、事故調查期限+批復期限(特大+最長時間)=120天+60天=180天;

第三節 生產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必考)

一、事故原因分析(回答分:①直接、②間接)

1、事故直接原因分析(注:回答加上單位、部門、人員)

①人的不安全行為: ②物的不安全狀態:

2、事故間接原因分析(注:回答加上單位、部門、人員) ①技術設計上的缺陷;

②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安全操作知識;(通用) ③勞動組織不合理; ④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通用) ⑤安全規程不健全; ⑥事故隱患整改不及時、不到位; ⑦未認真實施事故預防措施,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通用) ⑧安全投入資金不足;

3、事故預防(整改)措施 技術方面:(根據生產過程思路寫) ①制定方案措施;

②防爆裝置、接地裝置、防靜電措施、防雷擊措施等;

③防治粉塵產生的措施:改革工藝流程,實現生產自動化;濕式作業、機械設備密閉,生產場所通風、除塵、增加個體防護;

④機械傳動部件采用防護罩、防護網等措施,防治機械傷害; 管理方面:

①加強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工作技術水平和安全意識; ②制定相應的作業方案和事故應急預案; ③嚴格制定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 ④有關部門加強安全生產監督; ⑤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⑥派專業人員監督檢查:杜絕違章作業,違章操作; 第四節 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分析(必考)

一、傷亡事故分類 ①輕傷:損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傷害; ②重傷:損失工作日≥105日的失能傷害; ③死亡:≥6000日;

二、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的統計

1、直接經濟損失(必須準確記憶)

(必考) ? 人身傷亡后所支出的費用:(注意人數) ①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 ②喪葬及撫恤金; ③補助及救濟費用; ④歇工工資;(注意) ? 善后處理費用: ①處理事故費用; ②現場搶救費用; ③清理現場費用; ④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注意) ? 財產損失價值: ①固定資產損失; ②流動資產損失;

2、間接經濟損失 ①停產減產損失;(注意) ②處理環境污染費用;(注意) ③補充新員工的培訓費用; ④資源損失價值; ⑤工作損失價值;

三、事故統計評價指標:(傷害:包含死亡人數)

1、千人死亡率=(死亡人數/從業人數)*10³

2、千人重傷率=(重傷人數/從業人數)*10³

3、百萬工時死亡率=[死亡人數/(總人數*250*8)]*10(6次方)

4、百萬噸死亡率=(死亡人數/實際產量)*10(6次方)

5、重大事故率=(重大事故起數/事故總數)*100%

6、萬車死亡率=(機動車造成的死亡人數/機動車數)*10(4次方)

7、億客公里死亡率=[死亡人數/(運營旅客數*運營公里數)]*10(8次方)

8、傷害嚴重率=[總損失工作日/(總人數*250*8)]*10(6次方)第五章 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與整改措施

第一節 事故性質認定與責任劃分

1、事故性質:責任事故(答題點)、非責任事故;

2、事故責任分類: ①直接責任者:事故發生當下的違章作業人; ②主要責任者:上一層管理者(違章指揮者、違法轉包者)③領導責任者:企業負責人 注:處理意見: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

3、事故處原則 ? “四不放過”的原則: ①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 ②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③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④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 公正公開原則

二、安全技術措施(消除、減弱、隔離、連鎖、個體防護)

1、防火防爆技術措施: ①防止可燃物質、助燃物質、引燃能源同時存在。 ②加強對可燃物的管理和控制,利用不燃或難燃物料取代可燃物料;③ 防止空氣和其他氧化性物質進入設備內或防止泄漏的可燃物料與空氣混合;

④ 杜絕引燃引爆能源。 ⑤消除、控制引燃能源。 參考答案:

1)防止燃燒、爆炸系統的形成。注意保持包裝完整密閉,庫房保持良好通風,設置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2)消除點火源。避免庫房內出現明火和高溫表面,采取措施防止摩擦和撞擊火花,采用防爆電氣設備,靜電接地。 3)防火墻、泄爆裝置等等;

2、電氣技術措施: ①接零、接地保護系統

②漏電保護 ③絕緣

④電氣隔離 ⑤安全電壓(或稱安全特低電壓)

⑥屏護和安全距離

⑦聯鎖保護

3、粉塵安全技術措施: 1)防治粉塵達到爆炸濃度,技術上可進行: ①改革輸送工藝,降低產塵量; ②實行濕式作業; ③密閉輸送系統; ④保持良好通風,及時除塵。 2)防治產生點火源: ①杜絕攜帶火種; ②防治電氣火花; ③防止靜電火花; 3)加強管理: ①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②責任制; ③安全教育培訓; ④粉塵濃度檢測; ⑤粉塵爆炸應急預案; 增加1

1、出現事故后,安全管理上的問題: ①沒有制定 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或安全方案; ②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

③單位管理上混亂,相應制度落實不到位,安全檢查不到位;④人員未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存在違章作業‘ ⑤未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⑥施工資質、作業人員資格 增加2

2、安全評價內容: (1)評價前期準備,搜集相關資料。 (2)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與分析。 (3)評價單元劃分。 (4)選擇評價方法,進行定量、定性分析。 (5)提出科學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6)得出評價結論,撰寫評價報告。 增加3

3、安全驗收內容 增加4

4、現場安全管理過程控制要求

(1)生產過程的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并使危險有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2)起重作業、高處作業、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實行作業許可證制度。

(3)作業許可證上應有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

(4)爆破、吊裝作業要派專業人員現場監督,保證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增加5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三證”、“一標志”:安全鑒定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標志。 增加6 安全員配備辦法: ①1萬㎡以下——不少于1人; ②1萬~5萬——不少于2人; ③5萬以上——不少于3人; ④專業承包——1人;

⑤勞務分包:50人-1名、50~200-2名、200以上-3名;(千分之五)

增加7

安全事故案例教育范文第3篇

例及分析

為體現課題價值,有效預防和最大限度減少各類突發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我們對近年來我市及全國各地發生的一些學生及校園突發案例進行了收集、整理,摘錄與學生安全密切相關的踩踏事故、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溺水事故、校園傷害事件、消防安全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等典型案例20多個,為學生保駕護航,真正起到借鑒警示、防微杜漸、引以為戒的作用。

從收集整理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案例進行分析來看,除自然災害引發事故以外,從中發現存在以下三大顯著規律特征:

1、安全事故多發類型有規律可循。溺水、交通、自殺、暴力、食物中毒等六項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占各類學校安全事故的70.3%,雖然這些事故大部分不是發生在校內,但對學生造成的傷害也是不容忽視的。特別是溺水、交通、自殺事故已成為學生意外死亡三大“殺手”。

2、安全事故多發時段有規律可循。月份分布:五月發生學校安全事故最多,其次六月、四月、九月,這與氣候溫度有很大關系,如一月、二月由于天氣寒冷,學生活動量較小,事故相應要少得多。部分事故也表現出明顯的月份分布規律,如溺水事故集中在發生在

5、

6、7三個月,食物中毒事故9月份最多。時刻分布:下午四至五點時段的事故明顯多于白天其他時段,這應該與人體生物節律、活動安排有關。年齡分布:對學校安全事故當事人的學段、年齡分析表明,受害、施害最多的是小學和初中生,約占60%,尤其到16歲達到頂峰。

3、事故發生主因問題有規律可循。在收集的安全事故案例中,究其發生的主要原因,可以概括為:安全防范措施落實不到位,家庭或社會監管教育不到位,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設不到位,心理健康教育或生命教育不到位,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整治不到位,監督檢查或整改落實不到位等。 ● 典型事故案例

1、踩踏事故„„„„„„„„„„„„„„„„ 2

2、交通安全„„„„„„„„„„„„„„„„ 3

3、心理健康„„„„„„„„„„„„„„„„ 6

4、溺水事故„„„„„„„„„„„„„„„„ 7

5、校園傷害事件„„„„„„„„„„„„„„9

6、消防安全„„„„„„„„„„„„„„„„11

7、其他突發事件„„„„„„„„„„„„„„ 12

一、踩踏事故

[案例1] 2006年10月25日晚上8點,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廣納鎮中心小學學生晚自習下后,剛走出教室,燈突然熄滅,樓道一片漆黑,有學生怪叫“鬼來了”引起學生恐慌,大家爭相

2 往樓下奔跑,部分學生被擠倒,被后面涌上來的學生踩踏,造成10名學生死亡,27名學生受傷,其中重傷7人。

[案例2] 2013年2月27日7時許,湖北襄陽老河口市薛集鎮秦集小學發生踩踏事故,已造成4名學生死亡,多名學生不同程度受傷。

[案例3] 2013年4月17日深圳市龍華新區書香小學部分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后,下午3:50許在羅湖區東門街道曬布路迪可可兒童樂園3樓下2樓的扶手電梯上發生意外事故,9名學生受傷。

【案例分析】 以上3起學生踩踏事故,2起發生在校內,1起發生在校外,都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令人十分痛心。近年來,雖然我市尚未發生一起學生踩踏事故,但切不可掉以輕心,麻痹大意,學校是人口密集場所,一旦發生擁堵踩踏事件后果將不堪設想。在日?;顒訒r也有發現,一些學校存在應急疏散演練缺乏經常性和實效性、應急疏散示意圖未上墻、應急指示燈等設施不規范以及校內外集體活動應急預案針對性不強等問題。以上幾起慘痛教訓提醒我們,要加強學生文明禮讓行為習慣的養成,完善應急疏散預案,做到應急疏散演練與學校升旗、課間操、集體活動等相結合,增強演練的科學性、實效性,進一步增強師生安全意識,確保疏散通道安全、有序、暢通,提高逃生自救能力,才能有效預防和杜絕踩踏事故的發生。把突發事件放于未然.

二、交通安全

3 [案例4] 2011年4月4日,我縣某鄉一初三年級男生從家中推出摩托車送本班同學回家,在回家途中與汽車相撞,不治身亡。

[案例5] 2014年3月16日(星期日)下午3時20分,我市某縣一高三年級3名學生騎一輛摩托車外出,在返回途中與迎面而來的另一所中學學生騎的摩托車相撞,事故導致3名學生不同程度受傷。

[案例6] 2014年3月15日上午,我市某縣一學校初三年級兩名學生,共騎一輛踏板摩托車去縣城購物,下午1:30左右返回途中發生重大車禍,與一輛公交車相撞,一人當場死亡,另一人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

[案例7] 2013年9月14日中午放學后,某縣高二年級學生在校間私自同6位同學一道外出吃飯,在就餐間隙,李某騎摩托車帶另一名同學兜風,因行使路面坑洼不平且車速過快,導致車子失控摔倒,釀成車禍,胡某摔成重傷。

【案例分析】 這幾起案例都發生在我們身邊,都是學生違規騎行摩托車所造成的慘劇。前3起案例摩托車是從家里騎出來的,后1起案例學生是從學校里出來的,可以看到,4起案例反映出家庭和學校安全教育以及家長監護責任都存在問題。特別是后1起案例,由于學生是從學校里出來的,學生家長就以學校未及時制止學生騎摩托車行為,要求學校承擔相應責任。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二章第十條中就規定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這起案例除了學校未采取措施制止學生外出行為以外,還有學校

4 門衛管理漏洞使住校生隨走讀生一起混出校門。當然孩子的教育問題僅靠學校是遠遠不夠的,還要社會、家庭的共同參與,齊抓共管。

[案例8] 2014年7月10日下午5時左右,湖南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金僑村樂樂旺幼兒園所屬的一輛校車在送幼兒回家途中,經過與長沙市交界處的長沙岳麓區含浦街道干子村時翻入水塘。11日凌晨3時許,涉事校車被打撈上岸,確認造成11人遇難,其中幼兒8名。

[案例9] 2011年8月2日,河北省某縣一民辦幼兒園接送幼兒車輛到校后,一名3歲女童被滯留車內悶死。

【案例分析】 近年來,幼兒園校車事故頻頻發生,其主要原因是民辦幼兒機構為了吸收生源,節約成本,將不符合標準車輛接送幼兒上下園,加上管理措施不到位,臨時改變行車路線,上下車未清點人數,或存在超載、超速等問題,都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為切實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國務院2012年頒布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我市2013年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今年又先后出臺規范校車許可審核登記制度和加強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但目前我市學生上下學道路交通安全環境仍不容樂觀,仍還存在接送車輛安全系數低、“黑頭車”、超速超載、監管合力不足以及學生家長安全意識淡薄等方面的問題。根據“保障學生就近入學、寄宿制學校入學、公共交通滿足入學、提供校車服務依次優先原則”,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及學校要高度關注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問題,我認為要從5個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優化學校布局,特別是建設好一些

5 必須的教學點,使學生就近上學;二是改善學校辦學條件,滿足路途較遠學生住宿需求;三是了解和掌握學生乘車信息,建立工作臺賬,會同相關部門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監管,加大“黑頭車”、超載等違規車輛打擊力度;四是加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提升學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能力;五是通過財政資助、稅收優惠、鼓勵社會捐贈等多種方式,逐步建立多渠道籌措校車運行機制。

三、心理健康

[案例10] 2014年2月17日下午,我市某縣一中學高二年級一男學生從教學樓墜樓身亡。經公安機關偵查,在該生住處發現了大量抗抑郁類藥物,排除他殺可能,且該生自殺無外界誘因。經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的多方協調,最終學校還是以經濟補償方式予以解決。

[案例11] 2014年6月13日,河南省某縣一名學生生在一飯店內因感情問題,喝農藥后經送醫院救治無效身亡。

[案例12] 2014年1月20日傍晚,我市某縣一小學三年級男生李某(9歲),放寒假在家旁邊廁所內懸梁自盡,經搶救無效死亡。據悉,該生幾年前父母離異,由母親撫養,其父母先后都成立新家庭并長期在外打工,隨外公外婆和舅舅、舅媽生活。當天傍晚6點多晚飯后,因外公外婆說今年孩子的爸爸媽媽不回來過年(去年也沒有回來),該生情緒低落,后其舅舅在家旁邊的廁所內發現其已懸梁自盡。

6 【案例分析】 近年來,我市中小學生因心理問題導致意外事件屢屢發生,近幾年全市因心理問題造成傷害的學生人數占很大比例,已超過溺水事故成為學生非正常死亡第一“殺手”。據不完全統計,當前約有25%的學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問題,包括焦躁、偏執、孤僻、人際關系不適等。特別是當前學生大多為獨生子女,他們面對升學、師生關系以及由此帶來的家庭、社會等方面的壓力,極易導致心理出現問題。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積極關注學生的心理變化,加強對學生身心健康狀況的監測,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培養學生良好的體育鍛煉和衛生習慣,為其健康成長創造有利和寬松的環境。學校要設立相關的機構,配備專職心理輔導教師,開設心理健康課程,開展經常性的心理健康和咨詢活動。隨時關注學生心理動態,特別是對于心理有問題學生。如上面[案例10]中這名學生因患抑郁癥于2013年3月休學回家,事發前曾多次在家自殺未遂,先后在本市及外地精神病院治療,2014年春節后,經該生本人及家庭申請,于2014年2月17日復學,兩天后在學校教學樓跳樓身亡。我們可以看出,這起事件的發生與校方沒有任何責任,但學校最終還是“破財消災”,如果學校在該生復學時把關嚴一些,要求提供醫院康復證明后方可復學,完全可以規避校方的風險。

四、溺水事故

[案例13] 2014年8月29日下午,我校二年級學生羅某等幾位同學相約到坑塘摸河蚌,其中羅某(男,10歲)、羅某(男, 7 10歲)兩位同學下水游泳后發生意外,經眾人打撈施救,但還是奪走了小小生命。是家長痛不欲生. [案例14] 2014年7月18日傍晚,我市某縣一初中3名畢業生朱某(男,16歲)、王某(男,14歲)、史某(男,15歲),三人私自結伴到湖里游泳,后不幸全部溺亡。

[案例15] 2013年8月21日下午3時左右,我市某縣一處原村輪窯廠取土形成的深塘發生一起溺亡事件,3名中學生錢某(男,17歲)、張某(男,16歲)、金某(男,17歲)不幸溺水身亡。

[案例16] 2012年6月29日,我市某縣發生一起溺水事故,四名學生在在居住地附近窯廠的取土坑不慎溺水身亡,其中小學生1名(11歲)、初中生3名(分別為14歲)。

【案例分析】 當前學生溺水事故主要呈現“五多”特點:一是多發生在周末、節假日,二是多發生在農村地區,三是多發生在初高中男生,四是多發生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五是大多是農村留守兒童。所以,為預防中小學生溺水事故發生,教育部門和學校除了做好在校期間學生安全教育以外,將安全教育也要延伸到節日或假期,做到“學生放假安全教育不放假”,有效預防溺水事故的發生。一加大安全教育頻率。對學生安全教育要反復講、天天講,特別是在放學前或放假前,要提醒學生注意安全,不能私自下河游泳。二要加強“家校”有效對接。做好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家校對接工作,通過家訪、致學生家長一封信、電話、短信等多種形式,增強家長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三是加大游泳知識宣傳教育力度。學校要充分利用安全課、專題講座、報告會等形式,結合一些典型案例,講解游泳的安全注意事項,對學生進行游泳知識的專項輔導,讓每一位學生樹立一個游

8 泳安全意識。五是豐富假期課余生活。讓學生有地方去玩,家長、學校、社區要組織有序的安全活動,培養學生良好的興趣愛好和行為習慣,積極引導學生參加各種有益的社會實踐活動。

五、校園傷害事件

[案例17] 2014年某月某日晚八時許,我市某縣一學校高中住校學生多人與校外發生沖突,致多人受不同程度的傷害。

[案例18] 2014年3月,我市某縣一中學初中生,在校內打架斗毆造成一學生重傷,學校及時撥打120,經送醫院搶救無效后死亡。

【案例分析】 可以說這兩起事件是典型的校園斗毆事件,從這起事件我們可以看到,如果學校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巡查,及時發生苗頭予以制止,這起悲劇就有可能不會發生。寄宿生遠離家人,缺少監護人的關愛和管理,寄宿生學習及生活區域又是人員密集的場所,易發生各種安全事故,因此切實加強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事關學生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寄宿制學校要逐級落實寄宿生管理職責分工和各工作崗位的管理目標、工作要求,做到崗位落實、人員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一是嚴格實行值班巡查、寄宿生請銷假、晚點名、缺勤追蹤、來訪驗證登記、交接班及宿舍衛生、消毒等制度。尤其在夜間和學生戶外活動期間,加大校園內的巡查力度,發現事故苗頭及時處置。二是定期重點對學生宿舍視頻監控、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圖及指示標志、消防栓、滅火器等是否正常運轉、數量充足、安裝規范、布局合理、功能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

9 隱患及時予以整改。三是充分利用班會、墻報、校園廣播等各種途徑經常對學生進行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校園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擁擠踩踏、防自然災害、心理健康等各類安全教育,切實提高學生自我保護、自我防范能力。四是對不履行職責、管理不力甚至失職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堅決實行責任追究。

[案例19] 2003年5月,在西部某九年制學校,一名七年級男生在上數學課時偷玩玩具,任課教師發現后批評了該男生,該男生便頂撞了幾句。任課教師自覺損害了自尊,生氣地朝該生左側臉部扇了一耳光,造成該生耳膜穿孔。后該生輾轉幾家醫院治療才漸漸康復,肇事老師也付出了2萬元醫療費的代價。

[案例20] 2011年12月,西部某初級中學八年級一男生因長期遲到、早退、曠課,考試成績經常影響到班主任的考核。這次班主任發現該生又曠課后,要求該生到校上課,不料高男生嚴辭拒絕,班主任一氣之下,將該男生毆打一頓,造成該生腦部震蕩,鼻孔出血,胸背部多處軟組織挫傷,在醫院住院近一個月。后經多方協商,該班主任賠償醫療費等費用1萬元了事。

【案例分析】 除了上面少數老師對學生有體罰或變相體罰現象意外,還有一些校園冷暴力時有發生,如近年發生的“綠領巾”、“紅校服”事件等,都需要引起我們的反思和重視。教師的職責是“傳道、授業、解惑”,為何“人類靈魂工程師”的人民教師對學生卻充滿仇恨,甚至大打出手呢?主要還是由于肇事教師人文素養薄弱,依法執教意識不強,還有傳統封建落后教育理念的作祟,加上進入青春期孩子我行我素、一意孤行等逆反心理的推波助瀾,都是學生與老師發生肢體沖突或冷暴力行為的誘因。我們要杜絕教師體罰學生的非法行為,維護學生的人身權利不受侵害,使校園成為一個文明、和諧、健康的育人搖籃。首先,要加強教師依法執教意識,加大《教師法》、《教育法》、《未

10 成年人保護法》學習力度,提高教師的法制和人權意識,深化教師的思想道德境界,提升教師的人文素養。其次,學校要回歸教育的本質,大力實施素質教育。要求教師從落后的教育理念和思想轉變過來,從狹隘封閉的應試教育的枷鎖中解脫出來,充分尊重學生人格,充分關心和愛護學生,建立新型的師生關系。最后,教師要善于原諒學生的錯誤。學生是未成年人,難免出現這樣那樣的錯誤和過失,教師要給予正確地引導和教育,不能緊緊抓住學生的錯誤和過失不放,耿耿于懷,甚至莫名其妙地對學生發火、體罰學生。特別是對于逆反心理極強的學生要有寬容之心,敞開胸懷,掌握和理解這些孩子的心理和個性特點,因材施教,及時發現和捕捉他們的閃光點。

六、消防安全

[案例21] 2013年5月23日晚11時50分,某市區某幼兒園教學樓大班臥室因線路老化起火,造成局部小型火災,經消防部門及時撲滅余火,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

[案例22] 2013年9月19日下午1點多,城區某校教工車庫一部電瓶車充電過程中起火燃燒,因學校安保發現及時,未造成重大損失。

【案例分析】 從上面兩個案例可以看出,校園內發生火災主要原因是違章用火用電、電氣線路老化、人為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實所致,如[案例22],經查該事故系車主下班后忘記拔下充電插頭,連續充電兩天,充電器不能自動斷電而過熱起火。校園內一旦發生火災不僅給國家和個人財產造

11 成損失,甚至危急生命,而且還會嚴重影響校園安全和校園各項秩序。防范校園火災是每一位師生員工的共同責任,我們決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輕心,應吸取其他學?;馂氖鹿式逃?,在日常工作學習生活中,要時刻敲醒消防安全的警鐘,從思想上樹立牢固的消防安全意識,從我做起,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各項制度,完善消防安全器械,認真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隱患,確保校園長治久安。

七、其他突發事件

[案例23] 2013年12月17日下午,天津市城區某校一初一學生,在家中跳樓身亡。

[案例24] 2012年10月4日,我市城區某高中高一年級學生馬某因與社會閑雜人員發生糾紛,受傷住院。

【案例分析】 這兩起事件都有一共同點,就是都發生在校外,但最終處理結果卻大相徑庭。如[案例23]學校從人道主義考慮給了1萬元慰問,而[案例24]由于家屬的無理取鬧及各種原因,最后從維穩角度出發學校把學生的醫藥費用結算。在這里想讓大家注意這樣一個細節,也就是[案例23]中該生跳樓事件發生后,該生家長一直稱學生跳樓系老師體罰導致想不開所造成,要求學校予以賠償。學校班主任拿出每天“班級日志”,從記錄每天學生到校情況看,該生跳樓前幾天均請病假未到校,該班主任老師又將存在手機上與家長聯系短信交家長看,事發前幾天一條“某某身體不適,請假3天”短信也作為證據提交公安機關。后來該家長也不話可說,最終學??紤]到家庭實際困難,從人道主義出發給了1萬元慰問金。從這起案例可以看出,發生學

12 生意外事件后,學校在日常安全管理方面檔案資料顯得尤為重要,給公安機關取證提供第一手資料。本案中細心的班主任每天記錄“班級日志”,注意保存與家長短信記錄,據了解還有的老師把與有問題傾向學生之間談心、談話內容都記錄在案,這些都是很好的做法,值得提倡和借鑒。

[案例25] 2014年3月27日早上,我市某縣一職中正在早自習的周某某同學突感身體不適,并休克倒地,經及時送醫院救治無效死亡,后經鑒定系突發先天性疾病所致。

【案例分析】據了解,本起事件由于學校處理及時、準確,沒有發生任何矛盾和糾紛,得到學生家長的理解和認可。一是前期預防到位。該班班主任老師在事發前就及時發現周某某同學身體有異樣,學生家長從開始隱瞞到積極配合,加強和學生家長的交流,了解學生的身體狀況,并有學生的病歷復印件和學生的日常記錄。二是應急處理到位。事發后,學校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各司其職,做到“四個第一”,即第一時間救治并到達現場,第一時間告知家長,第一時間陪伴受傷害學生身邊,第一時間配合有關部門收集第一手證據資料。三是合理善后到位。事發后學校處處體現人文關懷.所以,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后,不能束手無策,更不能驚慌失措,只要學校領導重視、落實責任、措施到位、處置正確、加強聯系、保持溝通,做到事前預防到位,應急處理到位,合理善后到位,就會避免給學校帶來不安定因素,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寧、和諧的健康校園。

安全事故案例教育范文第4篇

一、中材漢江8.08事故;

1、 事故經過

2007年8月7日13時33分,生產部一車間回轉窯系統一次風機電機軸承突發故障,迫使系統緊急停車,系統止料止煤。為了消除因 四通道噴煤槍火焰形狀異常而引發的窯筒體一檔輪帶及14米左右處局部溫度超高及窯頭排風機震動日趨加大隱患,經相關方面協商匯報,本著節約時間考慮,將計劃次日(即8月8日)進行16小時定檢項目提前進行。其中對窯四通道噴煤噴管更換項目一車間中班(四班)按照車間安排進度提前完成,8日夜班(一班)接班后,當班班長李德興只帶七名員工到窯頭平面進行三通道噴煤管三個接頭安裝的掃尾工作。約凌晨1點37分左右,工作基本結束時,窯內突然發生爆燃,噴出的炙熱氣流夾雜著熟料小塊和灰塵造成正在工作的窯頭巡檢工吳某、張某和班長李德興一人重傷兩人輕傷。

2、事故原因分析

1、員工的安全意識不強,對煤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缺乏應有的知識及認識,存在一定的麻痹大意思想。

2、在現場校秤工作中欠缺有效的信息溝通協調。

3、技術管理不完善。

3、啟示及整改措施:

加大員工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力度,防患于未然

二、中材亨達7.12事故

1、事故經過

2007年7月12日上午,因篦冷機破碎吹頭質量不過關,必須維修更換。燒成車間按計劃要求停窯檢修,黃某與羅某進行作業,在檢修過程中,三次封官發生突發瞬時塌料,整個篦冷機大量高溫粉塵外冒,黃某從檢修平臺跳下,羅某全身衣服著火跑出來滾倒在地,事故發生后,傷者立即送往醫院搶救。黃某左腳跟粉碎性骨折,羅某燒傷面積達96%,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2、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存在設計隱患:回轉窯燒成系統三次風管設計角度過大,幾何角度達到23度,因下端入回轉窯口(距地面15米)和上端入預燃爐口(距地面40米)的高度落差轉大,管長約50余米,無法

對管內的煅燒積塵情況進行檢查,且國內5000T/年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三次風管如此設計的僅有中材亨達一家。 廣東省安淮職業安全事務所有限公司經安全評估工作后明確指出:該風管未設置防止積塵的設施,不符合《水泥工廠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容易發生積塵塌料傷人事故,本次事故也正是因為三次風管內突發性塌料時引起大量煅燒積塵沖入篦冷機,繼而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間接原因:由于生產時間緊任務重,造成檢修時倉促作業,對檢修過程中的突發重大事故隱患沒有足夠的認識;缺乏系統嚴格的篦冷機檢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相關崗位員工缺乏系統規范的安全技術操作培訓。

2、 檢修現場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

3、 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在組織搶修時,安全方面考慮不周到,監管不到位,沒有全方位的考慮事故誘發因素,而造成員工高溫燒傷、摔傷。

4、 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淡薄,思想麻痹大意,自我安全防護意識較差。

5、 安全防護設施和高溫防護用品不足,預見性不強。

3、啟示及整改措施:

加強業務技能培訓,熟練操作規程,加大安全監管力度。

三、螺旋輸送機絞傷事故

1、事故經過

2004年9月10日下午,某水泥廠包裝車間,員工進行倒料工作,開機后,庫不下料,于是手持鋼管,站立在螺旋輸送機上敲打庫底。庫下料后,準備下來,不料因腳穿泡沫拖鞋,行動不便,重心失穩,亂了方寸的左腳恰好踩進螺旋輸送機上部10CM寬的縫隙內,正在運行的機器將其腳和腿絞了進去。立即停車并反轉盤車,才將其腿腳退出,導致左腿高位截肢。

2、事故原因

1、 包裝工未按規定穿著防護用品,而是穿著泡沫拖鞋,在凹 凸不平的機器上行走,失足踩進機器縫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 螺旋輸送機10CM寬的縫隙上部沒有蓋板或防護罩等安全設 施,是導致該事故的重要原因。

3、 水泥廠安全生產管理不力,制度不落實,明顯的隱患沒能 得以消除。

3、啟示及整改措施: 加強各崗位技能培訓,規范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規范,加大監督、監管力度。

四、電機打傷事故

1、事故經過

2012年4月5日下午,伊犁天山水泥廠生料車間,巡檢工在巡檢過程中與中控核對參數時,發現輥壓機給料裝置現場顯示與中控顯示有較大差異。通知中控止料進行檢修,在沒有通知檢修工、電工斷電下,私自打開電機風葉后蓋,取出風機葉片,用扳手卡住螺桿轉動使輥壓機給料裝置回到原始位置。結果電機反轉,扳手打于手指。經診斷右手大拇指、食指打成骨折

2、事故原因

1:當事人安全意識淡薄。 2:當事人違章操作。 3:為斷電、掛牌,無人監護。 4:班長對員工安全知識培訓不到位。

3、啟示及整改措施:

加大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力度,提高安全意識,實行兩票三制制度,電氣操作要實行監護制度,加大監督、監管力度。

五、違章操作

1、事故經過

2012年2月19日晚上,伊利天山水泥廠生料車間,均化庫頂巡檢工接班后沒有對庫頂設備認真巡檢。結果到凌晨7時,入庫斗提機傳動部位液力耦合器爆炸,導致入庫斗提機壓死。

2、事故原因

1:巡檢工責任心低。巡檢不到位。 2:沒有定期對液力耦合器油位檢查。 3:對設備操作沒有認真學習。

3、啟示及整改措施:

加大崗位培訓力度,增強崗位安全知識的培訓。認真落實設備巡檢管理制度,提高崗位工技能水平。

六、煤堆自燃燙傷事故

1、事故經過

2012年3月4日,井某休假結束回廠上班(中班),在巡檢過程中,橫穿原煤堆場(煤堆自燃,每層上產生大量煤灰),在行走過程中右腳陷入煤灰中,當感覺到腳部滾燙時快速后退,回到堆場擋墻處,趕緊脫掉自己的板鞋。這次燙傷事故造成井某右腳大面積燒傷。

2、事故原因

1、 井某的安全意識淡薄,未按規定行走路線行走,未按規定 穿戴勞保用品是主要原因。

2、 安全生產管理不力,缺乏對自燃煤堆這種安全隱患的防護 措施。

3、 安管排除隱患不及時,對事故發生的預見性低。

3、啟示及整改措施:

加強業務技能培訓,熟練操作規程,加大安全監管力度。

七、伊犁天山2.27事故

1、事故經過

2012年2月27日,輔助工人庫某第一天上班,在臨近下班時被安排到破碎地坑打掃漏料,在清掃交代運輸機下的漏料時,衣角被滾筒卷入(穿著軍大衣,未扣扣子),順勢將庫某整個人卷入,操作人員發現時急忙停機,將庫某送去醫院搶救,最終搶救無效。

2、事故原因

1、 輔助工庫某未按要求穿戴勞保用品,未按操作規程對運行中 膠帶運輸機進行清掃(打掃漏料時要停機)。

2、 公司未對新員工進行全面的培訓。

3、 安管人員對事故隱患的防護措施不足(未對滾筒設置防護 罩、防護欄)。

3、啟示及整改措施:

加大崗位培訓力度,增強崗位安全知識的培訓。認真落實設備巡檢管理制度,提高崗位工技能水平。

八、中材沙灣水泥廠皮帶機傷人事故

1、事故經過

2005年7月15日,巡檢工張某在巡檢破碎機出料膠帶輸送機時發現尾輪滾筒上沾有煤粉導致皮帶輕微跑偏,于是用鐵鍬插入皮帶機內對滾筒上的煤粉進行清理,在清理過程鐵鍬不幸被卷入

皮帶機,由于張某沒有及時松手,措不及防時被鐵鍬帶著沖向前方,頭部撞到前方擋墻,當場死亡。

2、事故原因

1、 張某未按操作規程作業、安全意識淡薄是主要原因。

2、 張某為按要求穿戴勞保用品(安全帽)。

3、 對安全隱患的預見性不高。

3、啟示及整改措施:

加強各崗位技能培訓,規范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規范,加大監督、監管力度。

九、皮帶輸送機誤開

1、事故經過

2012年4月6日,巡檢工發現原煤輸送機輸送皮帶借口處張開,立即通知操作工對該皮帶進行停機維修,但由于時間緊湊,并未對該皮帶輸送機斷電掛牌,直接對該皮帶進行維修,在維修過程中,中控操作員因聽錯設備編號,誤開該皮帶,所幸并未造成人員傷亡。

2、事故原因

1、 維修人員違規操作。

2、 未按照設備維修程序進行維修。

3、 中控人員對設備編號未進行核對就開機

3、啟示及整改措施:

安全事故案例教育范文第5篇

(教案)

代長春

一、教學目的

通過對事故案例的剖析掌握各類事故的預防措施,進一步探討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各環節的方法,提高現場隱患的辨識能力,確保煤礦的生產安全。

煤礦常見事故的預防,提高事故預警能力。

二、教學重點

煤礦常見事故案例的原因分析,預防措施。 事故匯報程序

三、教學難點

本次授課對象為新入礦從業人員,對現場工藝、礦井部分名稱等了解不太清楚,講解存在部分難度。

學員工種不同、工作性質不同,難以把每個工種出現的事故從不同內容、不同角度進行重點講解(時間受限)。

四、教學方法

結合我礦及附近礦井發生的各類事故進行剖析,利用VCD、幻燈片進行影像講解。

五、教學用具

板書、幻燈片、VCD教學光盤。

六、課時分配

第一課時 事故案例分析基本知識。 第二課時 頂板事故類案例分析 第三課時 瓦斯(煤塵)事故類案例分析 第四課時 機電事故類案例分析 第五課時 運輸事故類案例分析

2 第六課時 放炮事故類案例分析 第七課時 水害事故類案例分析 第八課時 火災事故類案例分析 第九課時 其它事故類案例分析

七、教學內容

第一部分 事故案例分析基本知識

1、根據我國有關事故調查的法規,我國事故調查的基本程序。: (1)事故的通報;===>(2)事故調查組的成立;===>(3)事故現場處理;

===>(4)事故有關物證收集;===>(5)事故事實材料收集; ===>(6)事故人證材料收集記錄;===>(7)事故現場攝影及拍照; ===>(8)事故圖表的繪制;===>(9)事故原因的分析; ===>(10)事故調查報告編寫;===>(11)事故調查結案歸檔;

2、《安全生產法》第73條的規定事故調查處理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1)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就是執法辦案。它不僅要揭示事故發生的內在原因,找出事故發生的機理,研究事故發生的規律,制定預防重復發生事故的措施,做出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的認定,依法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而且據此為政府加強安全生產、防范重、特大事故、實施宏觀調控政策和對策提供科學的依據,這一切都源于事故調查的結論。差之毫厘,謬之千里。

3 事故的結論正確與否,對后續工作的影響非常重大。因此,事故調查處理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肅認真地對待,不得有絲毫的疏漏。

(2)“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這四條原則互相聯系,相輔相成,成為一個預防事故再次發生的防范系統。

(3)公正、公開的原則。公正,就是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既不準包庇事故責任人,也不得借機對事故責任人打擊報復。更不得冤枉無辜;公開,就是對事故調查處理的結果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它的作用主要有3點:一是能引起全社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二是能使較大范圍的干部群眾吸取事故的教訓;三是挽回事故的影響。

(4)分級管轄的原則。事故的調查處理是依照事故的分類級別來進行的。根據目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事故調查和處理分別依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國務院34號令)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75號令)進行。

3、能量意外釋放理論的核心內容是什么?

人類在利用能量的時候必須采取措施控制能量。如果由于某種原因失去了對能量的控制,就會發生能量違背人的意愿的意外釋放,使進行中的活動中止而發生事故。如果事故中意外釋放的能量作用人體,并且能量的作用超過人體的承受能力,則將造成人員傷害;如果意外釋放的能量作用

4 于設備、建筑物、物體等,并且能量的作用超過它們的抵抗能力,則將造成設備、建筑物、物體的損壞。

4、在什么情況下,應由肇事者或有關人員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自我責任)

(1)直接責任者:指其行為與事故的發生有直接關系的人員。 (2)主要責任者:指對事故的發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員。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由肇事者或有關人員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①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冒險作業造成事故的; ②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造成傷亡事故的;

③違反勞動紀律、擅自開動機械設備或擅自更改、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裝臵和設備,造成事故的。

5、在什么情況下有關領導應負領導責任?

領導責任者:指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有關領導應負領導責任:

①由于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不健全,職工無章可循,造成傷亡事故的;

②未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或職工未經考試合格上崗操作造成傷亡事故的;

③機械設備超過檢修期限或超負荷運行,或因設備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傷亡事故的;

④作業環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傷亡事故的;

5 ⑤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塵毒治理和安全設施不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造成傷亡事故的。

6、應急培訓和應急訓練的基本內容是什么? (1)應急培訓包括4方面基本內容

①報警。②疏散。③火災應急培訓。④不同水平應急者培訓。 具體培訓中通常將應急者分為5種水平進行培訓,每一種水平都有相應的培訓要求:

a初級意識水平應急者;b初級操作水平應急者;c危險物質專業水平應急者;d危險物質專家水平應急者;e事故指揮者水平應急者。

(2)應急訓練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基礎訓練、專業訓練、戰術訓練和自選科目訓練4類。

①基礎訓練?;A訓練是應急隊伍的基本訓練內容之一,是確保完成各種應急救援任務的前提基礎?;A訓練主要是指隊列訓練、體能訓練、防護裝備和通訊設備的使用訓練等內容。訓練的目的是使應急人員具備良好的戰斗意志和作風,熟練掌握個人防護裝備的穿戴,通訊設備的使用等。

②專業訓練。專業技術關系到應急隊伍的實戰水平,是順利執行應急救援任務的關鍵,也是訓練的重要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常識、堵源技術、搶運和清理消毒,以及現場急救等技術。通過訓練使救援隊伍具備一定的專業救援技術,有效地發揮救援作用。

③戰術訓練。戰術訓練是救援隊伍綜合訓練的重要內容和各項專業技術的綜合運用,是提高救援隊伍實踐能力的必要措施。戰術訓練可分為班 6 (組)戰術訓練和分隊戰術訓練。通過訓練,使各級指揮員和救援人員具備良好的組織指揮能力和實際應變能力。

④自選課目訓練。自選課目訓練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選擇開展如防化、氣象、偵檢技術、綜合演練等項目的訓練,進一步提高救援隊伍的求援水平。

7、我國對事故調查和處理的分工有哪些規定?

(1)輕傷、重傷事故,由企業負責人或指定人員組織生產、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及工會成員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對一次重傷3人以上(含3人)的重傷事故,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管理部門視情況進行調查。

(2)一般死亡事故,由企業主管部門會同企業所在地區的市(或者相當于地區的市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管理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h(區)等以下企業發生死亡事故,地市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管理部門可視情況,委托縣(市)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管理部門參加事故調查。

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管理部門委托下級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管理部門參加調查時,原則上是委派下一級。

(3)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業的隸屬關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可授權市(地) 7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調查,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批復結案。

(4)特別重大事故,按照事故發生單位的隸屬關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會同行業有關主管部門成立特大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國務院認為應由國務院調查的特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組織成立國務院特大事故調查組。

(5)按照規定參加調查組的單位,因故不能參加事故調查時,已組成的調查組可繼續進行調查工作。

(6)對重大死亡事故的調查,可邀請有關部門的專家參加。聘請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專家組,參與重大傷亡事故調查,提供技術支持。

8、什么是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

直接經濟損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及善后處理支出的費用和毀壞財產的價值。

間接經濟損失:指因事故導致產值減少,資源破壞和受事故影響而造成其他損失的價值。

9、什么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在國標《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GB/6442-1986)中規定,屬于下列情況者為直接原因:

(1)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2)人的不安全行為。 在國標《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GB/6442-1986)中規定,屬于下列情況者為間接原因:

8 (1)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工業構件、建筑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

(2)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6)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7)其他。

10、選擇事故預防對策應滿足的基本要求?

采取事故預防對策時,應能夠:

(1)預防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和危害因素。 (2)排除工作場所的危險和危害因素。

(3)處臵危險和危害物并減低到國家規定的限值內。 (4)預防生產裝臵失靈和操作失誤產生的危險和危害因素。 (5)發生意外事故時能為遇險人員提供自救條件的要求。

11、事故分類

(1)參照國家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 6441-86將危險因素分為20類。

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其它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

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窒息。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主要講事故類型,共分8類,一是頂板事故,二是瓦斯事故,三是機電事故,四是運輸事故,五是放炮事故,六是水害事故,七是火災事故,八是其它事故。

第二部分 頂板事故類案例

按采煤工作面(局部、大面積冒頂;壓垮型、漏垮型、推垮型三類)、掘進工作面和巷道分類案例分析警示教育。

頂板事故是指在地下采煤過程中,因為頂板意外冒落造成的人員傷亡、設備損害、生產中止等事故。在實行綜采之前,頂板事故在煤礦事故中占有很高的比例,高達75%。隨著液壓支架的使用及對頂板事故的研究和預防技術的深入,頂板事故所占的比例有所下降,但仍然是煤礦的主要災害之一。因此說頂板事故預防仍顯重要。

〈一〉巷道頂板事故多發生在掘進工作面(迎頭)和巷道交岔口 〈二〉采煤工作面頂板事故多發生在:采煤工作面的局部冒頂是指作面兩端的局部冒頂、放頂線附近的局部冒頂、靠煤壁的局部冒頂 案例一:巷道交岔口頂板(冒頂)事故案例

2000年8月15日興隆莊煤礦死亡事故(順槽交岔口)

一、事故發生時間:2000年8月15日13時25分

二、事故地點:4324下順槽交岔口

三、事故發生單位:興隆莊煤礦綜掘隊

四、事故經過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2000年8月15日上午10時20分,興隆莊煤礦綜掘隊正常召開班前會,安排現場工作,出勤的所有人員全部進行了“六不準”簽字。班長趙慶華等5人負責4324下順槽調度車皮等工作;其余人員在4324下順槽第一部皮帶路搞衛生。13時25分,4324下順槽交岔口處頂板突然冒落,將趙慶華等5人埋住。在場的通防隊通風工路忠新發現后,立即跑到八采附房前打電話向通防隊值班領導作了匯報。通防隊值班人員又迅速匯報給調度室。

調度室接到電話后馬上通知礦長金太等其他領導。13時30分,礦長金太、黨委書記周壽成、安監處長謝家海帶領部分職工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同時,礦領導作了具體分工,并向團公司調度室作了匯報。到達現場經認真勘察事故現場,根據現場實際,在頂板冒落區以外大約5m處采用打木垛、打支柱等措施加強支護,防止頂板冒落范圍進一步擴大,確保了搶險人員的安全。在整個搶險過程中,礦長金太同志在井下全面統一指揮,將搶險隊伍分成三個組,由黨委書記周壽成、副礦長李徊平、安監處長謝家海分別帶領搶險人員在三岔門處從三個不同方向,集中向冒頂區扒碴搶險。由于冒落的頂煤較多,且搶險是在大面積的空頂區內進行,給搶險工作帶來了極大的難度。在組織搶險的同時,礦井的后勤、支援、服務等工作有序開展,副礦長來存良、王惠忠在調度室專門負責救援人員的組織、設備材料的調撥以及后勤的供應保障等工作的統一協調。副總以上領導分頭負責材料設備的運輸、安裝以及救護醫療人員的組織工作。14時25分集團總經理莫立崎、黨委書記孟憲昌、副經理王信、總工程師黃福昌等領導帶領安監、生產、調度處室負責人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并根據現場實際積極采取確保搶險人員安全的有效措施。隨后,集團公司黨委書記劉玉彬、副總經理楊德玉、魏恒泰親自到興隆莊礦調度室坐陣指揮。21時,山東省煤炭工業局、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局長公茂泉等領導趕到現場,組織搶險。

11 為了使搶險工作能夠安全順利進行,我礦立即組織了搶險隊伍。停止了綜采一隊等較近工作面的生產,將人員投入到搶險工作中;通知剛上井的早班人員立即下井參加搶險;并調集所存在礦的中層干部和地面單位及機關科室所有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分班輪流搶險。

在全體搶救人員的共同努力下,于15日17時45分和19時20分,分別將張圣軒、李偉兩同志從冒頂區救出,送醫院搶救:于15日22時、16日零時6分、5時15分,將焦念云、趙慶華、王俊森三同志從冒頂區內救出,因傷過重死亡。

早7時,我礦立即召開了中層干部會,成立了事故分析小組、調查分析小組、安全生產小組、思想政治工作小組、事故善后處理小組,并積極配合聯合調查組開展工作,進行事故調查。

五、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質: 〈1〉事故現場概況: 4324下順槽門口交岔點,位于該礦因采區下部,是4324工作面的運輸順槽,與四采下部運煤巷斜交,煤層總體為一向SE傾斜的單斜構造,沿運煤巷方向傾角8~120,沿順槽方向傾角80,煤厚8.27m,裂隙發育易冒落。該交岔點為一皮帶機頭峒室,設計長15.2m,寬6.4m,高3.0m;使用錨網聯合支護。頂錨采用φ2Omm長2.45m的無縱筋左旋螺紋鋼樹脂錨桿,每孔裝CK2370樹脂錨固劑一卷:鋼帶采用一條長6.2m的M型鋼帶,錨桿間距762m,排距80Omm,每幫采用4條φ2Omm,長1.8m無縱筋左旋螺紋鋼錨軒支護,頂部及兩幫均鋪設金屬網;另外,在巷道中間位臵布臵一路長6.5m的錨索,步距 12 3m。要求頂部錨桿錨固力不小于80kn,預緊力不小于15ON,錨索漲拉力不小于1Ot。

該巷于1999年12月開始施工,當施工至交岔點以里16m時,即機頭銅室施工完畢后,發現巷道頂、底板移近量增加,頂板淺部離層增大,7天內最大達73mm為此,采取了在原有支護的基礎上,按排距1.6,又加密兩路長8.Om的錨索。

因生產接續需要,該巷道于2000年5月份暫停施工后,借助先進的窺鏡對該處巷道頂煤離層情況進行了觀測,發現其離層高度在2.7-2.9m范圍內比較發育,隨后對離層頂煤進行了打注漿錨桿,固化頂板,其注漿錨桿長度2.7m,按排距1.6阻,每排布臵4棵,共計壓注水泥8.2t,對破碎頂煤起到了一定的固化作用。

進入8月份后,為滿足皮帶機頭安裝的需求,又對該處機頭峒室采用長5m的18#槽鋼配合8.Om長錨索進行加強支護,錨索排距為2.Om,每排打三棵,正中一棵垂直頂板布臵,兩肩錨索分別向兩側偏斜300布臵,并在施工的3至11日對該處加固段進行了變形量觀測。

事故發生后,對冒頂區進行了詳細的現場觀測,冒頂區三岔門處沿4324下順槽方向冒落長度為14.9m,四采區下部運煤巷方向為7.7m,其中在三岔門中間位臵上方頂板頂煤全部冒落,約有3.2m2:直接頂周邊媒體呈近似自然拱狀態冒落:頂板為泥巖,厚度為0.3m,巷道最大冒高為7m。

經現場勘察分析,實際煤層厚度達10.3m,較原預測煤厚8.27m明顯加大。該處煤層傾角變大,由正常的6。增大為140,同時發現露出的直接頂明顯含水。除冒頂區周邊,共有14條錨桿在巷道冒落后露出部分桿體,且大

13 部分托桿盤及緊固螺絲完好,原施工的錨索12條懸在周邊煤體冒落形成的近似自然拱上,鎖具均已脫落,其余錨桿及錨索均隨煤體落下。

本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97644.8元。 〈2〉事故原因分析

1、對現場條件認識不清,技術管理不到位,巷道支護的措施針對性不強,是造成本次冒頂事故的直接原因。

在該處掘進時就早已發現該處頂底板移近量增大,頂板淺部離層增大,雖然采取了加密加長錨索,對離層頂板注漿固化等措施,但是仍不適應煤層增厚,煤層傾角變大,頂板有淋水造成煤層軟化強度降低的實際需要。

2、現場施工信息反饋不及時,安全施工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該處巷道掘進時已發現異常,雖采取了多項加強支護的措施,但是采取的措施是否真正有效,沒有確切依據;長錨索是否打到固定的頂板巖石中,錨索密度是否足夠,沒有質量監督返回的手段和依據;采取的多項支護措施不力。

3、對4324下順槽機頭峒室沒有當做重點安全部位,安全監督檢查不力,也是造成事故的一個原因。

該處煤層條件發生變化,同時巷道規格大,又是交岔點,但安全檢查沒有當成重點對待。事故發生前,對該處也沒有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

六、防范措施:

1、認真貫徹落實有關生產技術管理各項規定,以科學嚴謹的工作態度,對巷道的設計施工,進行綜合分析各種地質情況,應用地應力測試依據,選

14 擇合理的支護參數,確保其安全有效。堅持不懈地抓好隱患排查工作,對重大隱患地點堅持集體會診,共同制定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嚴格進行監督實施。

2、以整風的精神轉變工作作風,嚴格落實各級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和深、嚴、細、實、緊的工作作風,重心下移,靠前指揮,及時解決安全問題。突出加強領導責任、職能管理責任、專業技術責任和安全監督責任的落實,充分體現重獎重罰,以強硬的措施抓好安全生產,努力實現依法、從嚴治礦。

3、加強對錨網支護的質量管理,并進一步強化檢查驗收制度,加強錨索的監測,對特殊地點要采取相應的特殊支護方式,要全面掌握地質資料,根據不同的地質條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在大斷面峒室及交岔點附近布臵溜煤眼和其它峒室,必須對原有支護巷道采取切實有效的加強支護的措施,以確保安全生產。

4、迅速將本次事故情況傳達到每一名職工,組織全礦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三大規程,接受事故教訓,提高職工對頂板來壓的判斷能力,特別要加強對錨網支護工藝的探索和研究,避免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5、突出抓好工程質量、工作質量,窮實安全基礎。按照“四定”、“三不”的原則,抓好不安全隱患的整改,特別要強化頂板管理,防患未然,確保安全。

6、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深入開展“8.15”事故后,我們怎么辦大討論活動,查思想、查紀律、查作風、查制度、查隱患、查管理、反松懈、反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的“六查兩反一確保”活動,并以此為契機,廣泛

15 深入地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引導職工舉一反三,接受教訓。特別是礦領導和區隊、班組、各業務科室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堅持“裝備、管理、培訓”并重的原則,加大安全培訓工作力度,積極采用脫產培訓與業余培訓相結合、專業培訓與綜合培訓相結合、理論培訓與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法,強化安全意識,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切實把安全作為天字號大事來抓,認真吸取“8.15”事故的慘痛教訓,迅速行動起來,痛定思痛,臥心嘗膽,亡羊補牢,堅定信念,逆境奮起,堅定不移地推動礦井安全生產穩步發展。

案例

二、掘進工作面冒頂事故案例

濟寧二號井2001.5.08冒頂事故

2001年5月8日17時40分,兗礦集團公司濟寧二號煤礦掘進一隊43下01軌道順槽迎頭外1.7米處發生重大冒頂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

一、事故簡介:2001年5月份該隊在4301軌順施工,為沿空掘巷,凈煤柱4米,煤厚2~5米。掘高3.0米,寬4.3米,錨網梁聯合支護。頂采用¢20×2200mm錨桿,間排距800×800mm,¢10焊制的鋼筋梯,頂幫使用金屬網?!?5.24×6米錨索,間排2.1米,距迎頭不大于3米。5月份地質資料提供,頂板泥巖厚度1.5~4m。

5月8日17時43分出現迎頭外1.7m~7.4m處的冒頂事故,埋住5人,3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F場觀察冒落長度5.7米,冒高3米,寬5米,冒落體積85m3,迎頭空錨索7.6米。

16 冒區錨桿全部墜落,冒落矸石為泥巖,發現該區內有0.9~1米的斷層一條且有少許淋水。

二、原因分析:掘進一隊不按照作業規程、補充措施進行施工,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辦公會布臵的工作貫徹不力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業務保安不落實,安全監督檢查不力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安全教育不到位、質量差,也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主要教訓是:

1.違章作業,空錨索7.6米(3排6根)。 2.發現有少許淋水,未按規定支設工字鋼棚。 3.工人違章作業,干部違章指揮。

四、思考:

1、錨索錨固頂板穩定巖石1米以上《支護規范》?

2、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斷層、淋水),現場施工人員、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如何采取措施?(應知應會、信息反饋)

案例三:采煤工作面大面積冒頂事故案例

單家村煤礦73144采煤工作面發生大面積冒頂事故

2001年4月5日6時40分,山東裕隆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單家村煤礦73144采煤工作面發生大面積冒頂事故(溜尾向上5米—13米,共8米),死亡1人。

17 原因分析:單體支柱迎山角度不夠,工程質量差;工作面初采沒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現場管理混亂,重生產輕安全,在工作面叢柱沒有配齊的情況下即投入生產;各級管理人員思想麻痹,安全第一思想樹立不牢。

案例四:掘進工作面(迎頭)頂板事故案例

泗河煤礦“5.13”頂板事故

2003年5月13日4時30分,微山湖礦業集團公司泗河煤礦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通過現場勘查和對有關人員的詢問,查明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放完開幫炮后,死者王浩圖違章作業,在排頂幫松動的噴體時,沒有使用長把工具,沒有堅持一人監護、一人操作的制度,由于站立的位臵不當,被身后側上方折斷冒落的噴體砸傷死亡。

事故的間接原因:

1、區隊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1)工區沒有按照《1601集中皮帶下山穿過軌道大巷時加強支護通知》進行施工。

2)提前貫通后,未制定安全技術、采取臨時支護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繼續施工。

3)貫通處隱患多,未安排專人跟班負責,在放炮后未排險的情況下,多人穿越危險區。

4)工區班前班后會交接記錄不詳細,區隊管理混亂。

2、礦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1)對貫通后存在的安全隱患認識不足,沒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2)技術人員匱乏,掘進二工區沒有配備技術人員。

3)礦對職工安全培訓不到位,職工專業技能差,安全意識不強,自?;ケR庾R差。

3、技術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1)《1601集中皮帶下山穿過軌道大巷時加強支護通知》編制不細,可操作性差。由于測量不準確,導致提前貫通。

2)貫通后沒有及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3)沒有嚴格執行作業規程貫徹學習制度,部分參加施工的工人沒有學習簽字。

4、礦安全檢查部門檢查不到位,對掘二工區沒有措施繼續施工沒有采取停止施工的措施,也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案例四:綜放工作面端頭頂板事故案例

2005年5月4日4:10分濟三煤礦1303綜放工作面綜采二隊胡正華事故

A、事故經過:

1303綜放工作面位于一采區中部,西臨13下02采空區,東臨13下04采空區,南至開切眼,北至設計停采線。地面標高+34.4~±40.0m,平均+36.6m,井下標高-402m~-476m,平均-436m,工作面推進長度長面

19 847.9m,短面715.6m,面長分別是190.4m、135.6m,煤厚平均5.12m,傾角平均3°~5°。

膠順超前支護采用3.8m花邊鋼梁垂直巷道支棚,棚距0.6~0.8m,超前支護長度不小于60m。膠順端頭特殊支護方式為跨前后部機頭間使用花邊抬棚,抬棚一梁三柱均勻支設,將跨轉載機的花邊梁托起,托住花邊梁長度不小于200mm,前后部機頭之間柱距0.8~1.0m,后部機頭后側單體不少于2棵。經過中國礦大教授對1303工作面沖擊地壓評估,正常順槽內沖擊指數為0.5,屬中等沖擊危險,縮面處小煤柱段沖擊指數為0.6。

為確保1303工作面安全快速推進,礦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技術措施:

1、調整管理水平較高、職工素質較好的綜采二隊在1303工作面回采,在轉面前進行了全員的規程培訓考試,及格率100%。

2、根據礦壓顯現規律,及時改變了兩巷支護方式,由1.0m雙楔鉸接一字梁改為5.0m花邊一字梁。

3、堅持用電磁輻射儀和鉆屑法,每天由專門人員對1303工作面進行監測。

4、礦專門安排了工作組跟班,現場指導,每個小班安排兩個安監員現場跟班。

5、堅持每天下午3:00,由分管采煤的副礦長衛建清同志主持召開采煤專業平衡會,重點平衡、協調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005年5月4日夜班班前會副隊長宋培田主持,有針對性地強調了井下安全,班長佘令軍分工,由胡正華負責機頭維護工作。由于副井治理,工人23:20現場交接班,接班后由各組長進行了安全檢查,驗收員對支護

20 情況進行了檢測,共抽檢十棵單體,合格率100%。正常割煤至4:10時割煤一刀60節,當煤機進機頭返機至15#架時,前部運輸機司機李偉在前部運輸機5#架處發現有一根錨桿,隨即通知煤機司機南風祥停止采煤機運轉并閉鎖前部運輸機。此時聽到一聲較大的煤炮聲,抬棚一字梁游動,砸在1#架處觀察頂板的端頭維護工胡正華的頭部,端頭司機李偉看到倒后,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并通知調度室,4:40分升井后立即送往三院。礦副總工程師李學武、技術科副科長岳之順、調度室主任崔慶林、安監處采掘科長于延嶺、設計室主任劉保月立即到現場調查取證。5:00到三院進行緊急救治,隨后礦長李位民、黨委書記吳剛到達三院。7:30左右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孟憲昌、煤業公司副總工程師王振平、調度室主任陳得俊到三院,同時安監局處長王學軍、生產部副部長孫洪江到1303面查看現場。

B、事故原因分析:

1、1303面為濟三煤礦第一個孤島工作面,現已推進165m,距1303工作面泄水巷為30m,從145m開始壓力顯現明顯增大,煤炮頻繁,頂板最大移近量1.2m,兩幫最大變形量1.0m左右 ,當煤機割完溜頭回割到15#架時,空頂面積較大,造成端頭應力集中,瞬間壓力顯現,隨著頂板的震動,使煤壁前的第四棵單體壓斷,同時造成跨前機頭抬棚向1#架游動,使抬棚南端一字梁位移崩彈,是砸傷胡正華的直接原因。

2、技術裝備不高,現有的支護技術手段對孤島采煤工作面兩端頭頂板管理未能實現完全有效控制,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21

3、為了加快1303工作面的推進速度,確保河堤的治理,礦決定從5月2日中班由綜采二隊進入1303面進行回采,工人對作業場所的環境不熟悉,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4、一字梁端頭安全余量小,受動壓影響端頭滑出,是造成事故的又一原因。

C、防范措施:

1、煤機割兩端頭到達20#架支架或拉移排頭支架時,必須停電閉鎖,由班組長及現場跟班人員仔細觀察端頭支護情況,確認無誤后,由班長安排所有膠順超前支護段內的人員撤至3#架以上方可開機。

2、端頭及超前支護單體必須支設規范,杜絕受側壓。所有在用單體必須保證可靠完好,嚴禁使用缺爪、短爪和自卸的單體。

3、1#架側跨前后部機頭抬棚必須使用合適的花邊工字鋼,保證一梁三柱,剛性接觸面必須增加木墊板防滑,并且一字梁到花邊工字鋼抬棚邊緣不能低于100mm。

4、積極進行科研攻關,研究適應孤島工作面回采期間的端頭和超前支護方式。

22 第三部分 瓦斯(煤塵)事故類案例

事故類有瓦斯爆炸、煤塵爆炸、煤巖與瓦斯突出、中毒窒息。 案例一:煤倉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山東省七五生建煤礦-624水平煤倉瓦斯爆炸

2001年11月18日9時50分,山東省七五生建煤礦-624水平煤倉瓦斯爆炸,死亡4人、重傷1人。

原因分析:煤倉內長期滯留煤炭造成煤炭自燃,釋放出以甲烷為主的多種可燃(爆)氣體,并達到爆炸濃度,煤炭自燃火源引起爆炸,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在煤倉使用過程中,礦通防管理存在漏洞(明知礦井煤炭自然發火期較短,對倉內長期積煤易自燃而未采取措施),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在初步設計修改時,設計部門沒有對其中一長期不用的放煤口防積煤自燃的措施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案例二:煤塵爆炸事故案例

濟三煤礦“2.8”煤塵爆炸事故

2004年2月8日21時57分,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濟寧三號煤礦43下04綜放工作面發生一起煤塵爆炸事故,死亡2人,受傷16人,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9.4萬元。

直接原因:跟班副隊(區)長公衍臣違章指揮,放炮員張興國違章放炮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1、煤塵爆炸指數41.15%,具有爆炸危險性。

2、據調查,16時左右在43下04工作面40#架附近放下一塊矸石

23 (2×1.5×0.5米左右),矸石放下后用溜子拉到3號架附近。16時20分左右,班長海利向副隊長公衍臣提議放糊炮(裸露爆破)將石頭崩碎,被當班安檢員劉慶風制止。約21時50分左右,公衍臣再次督促放炮員張興國將石頭處理掉。張興國在石頭上部中央位臵放了三塊炸藥,用炮泥糊上,準備好后撤至七十號架附近,擰動放炮器放炮,隨即工案例一:巷道交岔口頂板(冒頂)事故案例

2000年8月15日興隆莊煤礦死亡事故(順槽交岔口)

一、事故發生時間:2000年8月15日13時25分

二、事故地點:4324下順槽交岔口

三、事故發生單位:興隆莊煤礦綜掘隊

四、事故經過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2000年8月15日上午10時20分,興隆莊煤礦綜掘隊正常召開班前會,安排現場工作,出勤的所有人員全部進行了“六不準”簽字。班長趙慶華等5人負責4324下順槽調度車皮等工作;其余人員在4324下順槽第一部皮帶路搞衛生。13時25分,4324下順槽交岔口處頂板突然冒落,將趙慶華等5人埋住。在場的通防隊通風工路忠新發現后,立即跑到八采附房前打電話向通防隊值班領導作了匯報。通防隊值班人員又迅速匯報給調度室。

調度室接到電話后馬上通知礦長金太等其他領導。13時30分,礦長金太、黨委書記周壽成、安監處長謝家海帶領部分職工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同時,礦領導作了具體分工,并向團公司調度室作了匯報。到達現場經認真勘察事故現場,根據現場實際,在頂板冒落區以外大約5m處采用打木垛、打支柱等措施加強支護,防止頂板冒落范圍進一步擴大,確保了搶險人員的安全。在整個搶險過程中,礦長金太同志在井下全面統一指揮,將搶險隊伍 24 分成三個組,由黨委書記周壽成、副礦長李徊平、安監處長謝家海分別帶領搶險人員在三岔門處從三個不同方向,集中向冒頂區扒碴搶險。由于冒落的頂煤較多,且搶險是在大面積的空頂區內進行,給搶險工作帶來了極大的難度。在組織搶險的同時,礦井的后勤、支援、服務等工作有序開展,副礦長來存良、王惠忠在調度室專門負責救援人員的組織、設備材料的調撥以及后勤的供應保障等工作的統一協調。副總以上領導分頭負責材料設備的運輸、安裝以及救護醫療人員的組織工作。14時25分集團總經理莫立崎、黨委書記孟憲昌、副經理王信、總工程師黃福昌等領導帶領安監、生產、調度處室負責人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并根據現場實際積極采取確保搶險人員安全的有效措施。隨后,集團公司黨委書記劉玉彬、副總經理楊德玉、魏恒泰親自到興隆莊礦調度室坐陣指揮。21時,山東省煤炭工業局、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局長公茂泉等領導趕到現場,組織搶險。

為了使搶險工作能夠安全順利進行,我礦立即組織了搶險隊伍。停止了綜采一隊等較近工作面的生產,將人員投入到搶險工作中;通知剛上井的早班人員立即下井參加搶險;并調集所存在礦的中層干部和地面單位及機關科室所有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分班輪流搶險。

在全體搶救人員的共同努力下,于15日17時45分和19時20分,分別將張圣軒、李偉兩同志從冒頂區救出,送醫院搶救:于15日22時、16日零時6分、5時15分,將焦念云、趙慶華、王俊森三同志從冒頂區內救出,因傷過重死亡。

早7時,我礦立即召開了中層干部會,成立了事故分析小組、調查分析小組、安全生產小組、思想政治工作小組、事故善后處理小組,并積極配合聯合調查組開展工作,進行事故調查。

五、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質:

25 〈1〉事故現場概況: 4324下順槽門口交岔點,位于該礦因采區下部,是4324工作面的運輸順槽,與四采下部運煤巷斜交,煤層總體為一向SE傾斜的單斜構造,沿運煤巷方向傾角8~120,沿順槽方向傾角80,煤厚8.27m,裂隙發育易冒落。該交岔點為一皮帶機頭峒室,設計長15.2m,寬6.4m,高3.0m;使用錨網聯合支護。頂錨采用φ2Omm長2.45m的無縱筋左旋螺紋鋼樹脂錨桿,每孔裝CK2370樹脂錨固劑一卷:鋼帶采用一條長6.2m的M型鋼帶,錨桿間距762m,排距80Omm,每幫采用4條φ2Omm,長1.8m無縱筋左旋螺紋鋼錨軒支護,頂部及兩幫均鋪設金屬網;另外,在巷道中間位臵布臵一路長6.5m的錨索,步距3m。要求頂部錨桿錨固力不小于80kn,預緊力不小于15ON,錨索漲拉力不小于1Ot。

該巷于1999年12月開始施工,當施工至交岔點以里16m時,即機頭銅室施工完畢后,發現巷道頂、底板移近量增加,頂板淺部離層增大,7天內最大達73mm為此,采取了在原有支護的基礎上,按排距1.6,又加密兩路長8.Om的錨索。

因生產接續需要,該巷道于2000年5月份暫停施工后,借助先進的窺鏡對該處巷道頂煤離層情況進行了觀測,發現其離層高度在2.7-2.9m范圍內比較發育,隨后對離層頂煤進行了打注漿錨桿,固化頂板,其注漿錨桿長度2.7m,按排距1.6阻,每排布臵4棵,共計壓注水泥8.2t,對破碎頂煤起到了一定的固化作用。

進入8月份后,為滿足皮帶機頭安裝的需求,又對該處機頭峒室采用長5m的18#槽鋼配合8.Om長錨索進行加強支護,錨索排距為2.Om,每排打三棵,

26 正中一棵垂直頂板布臵,兩肩錨索分別向兩側偏斜300布臵,并在施工的3至11日對該處加固段進行了變形量觀測。

事故發生后,對冒頂區進行了詳細的現場觀測,冒頂區三岔門處沿4324下順槽方向冒落長度為14.9m,四采區下部運煤巷方向為7.7m,其中在三岔門中間位臵上方頂板頂煤全部冒落,約有3.2m2:直接頂周邊媒體呈近似自然拱狀態冒落:頂板為泥巖,厚度為0.3m,巷道最大冒高為7m。

經現場勘察分析,實際煤層厚度達10.3m,較原預測煤厚8.27m明顯加大。該處煤層傾角變大,由正常的6。增大為140,同時發現露出的直接頂明顯含水。除冒頂區周邊,共有14條錨桿在巷道冒落后露出部分桿體,且大部分托桿盤及緊固螺絲完好,原施工的錨索12條懸在周邊煤體冒落形成的近似自然拱上,鎖具均已脫落,其余錨桿及錨索均隨煤體落下。

本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97644.8元。 〈2〉事故原因分析

1、對現場條件認識不清,技術管理不到位,巷道支護的措施針對性不強,是造成本次冒頂事故的直接原因。

在該處掘進時就早已發現該處頂底板移近量增大,頂板淺部離層增大,雖然采取了加密加長錨索,對離層頂板注漿固化等措施,但是仍不適應煤層增厚,煤層傾角變大,頂板有淋水造成煤層軟化強度降低的實際需要。

2、現場施工信息反饋不及時,安全施工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該處巷道掘進時已發現異常,雖采取了多項加強支護的措施,但是采取的措施是否真正有效,沒有確切依據;長錨索是否打到固定的頂板巖石中,

27 錨索密度是否足夠,沒有質量監督返回的手段和依據;采取的多項支護措施不力。

3、對4324下順槽機頭峒室沒有當做重點安全部位,安全監督檢查不力,也是造成事故的一個原因。

該處煤層條件發生變化,同時巷道規格大,又是交岔點,但安全檢查沒有當成重點對待。事故發生前,對該處也沒有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

六、防范措施:

1、認真貫徹落實有關生產技術管理各項規定,以科學嚴謹的工作態度,對巷道的設計施工,進行綜合分析各種地質情況,應用地應力測試依據,選擇合理的支護參數,確保其安全有效。堅持不懈地抓好隱患排查工作,對重大隱患地點堅持集體會診,共同制定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嚴格進行監督實施。

2、以整風的精神轉變工作作風,嚴格落實各級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和深、嚴、細、實、緊的工作作風,重心下移,靠前指揮,及時解決安全問題。突出加強領導責任、職能管理責任、專業技術責任和安全監督責任的落實,充分體現重獎重罰,以強硬的措施抓好安全生產,努力實現依法、從嚴治礦。

3、加強對錨網支護的質量管理,并進一步強化檢查驗收制度,加強錨索的監測,對特殊地點要采取相應的特殊支護方式,要全面掌握地質資料,根據不同的地質條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在大斷面峒室及交岔點附近布臵溜煤眼和其它峒室,必須對原有支護巷道采取切實有效的加強支護的措施,以確保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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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迅速將本次事故情況傳達到每一名職工,組織全礦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三大規程,接受事故教訓,提高職工對頂板來壓的判斷能力,特別要加強對錨網支護工藝的探索和研究,避免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5、突出抓好工程質量、工作質量,窮實安全基礎。按照“四定”、“三不”的原則,抓好不安全隱患的整改,特別要強化頂板管理,防患未然,確保安全。

6、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深入開展“8.15”事故后,我們怎么辦大討論活動,查思想、查紀律、查作風、查制度、查隱患、查管理、反松懈、反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的“六查兩反一確保”活動,并以此為契機,廣泛深入地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引導職工舉一反三,接受教訓。特別是礦領導和區隊、班組、各業務科室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堅持“裝備、管理、培訓”并重的原則,加大安全培訓工作力度,積極采用脫產培訓與業余培訓相結合、專業培訓與綜合培訓相結合、理論培訓與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法,強化安全意識,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切實把安全作為天字號大事來抓,認真吸取“8.15”事故的慘痛教訓,迅速行動起來,痛定思痛,臥心嘗膽,亡羊補牢,堅定信念,逆境奮起,堅定不移地推動礦井安全生產穩步發展。

案例

二、掘進工作面冒頂事故案例

濟寧二號井2001.5.08冒頂事故

2001年5月8日17時40分,兗礦集團公司濟寧二號煤礦掘進一隊43下01軌道順槽迎頭外1.7米處發生重大冒頂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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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簡介:2001年5月份該隊在4301軌順施工,為沿空掘巷,凈煤柱4米,煤厚2~5米。掘高3.0米,寬4.3米,錨網梁聯合支護。頂采用¢20×2200mm錨桿,間排距800×800mm,¢10焊制的鋼筋梯,頂幫使用金屬網?!?5.24×6米錨索,間排2.1米,距迎頭不大于3米。5月份地質資料提供,頂板泥巖厚度1.5~4m。

5月8日17時43分出現迎頭外1.7m~7.4m處的冒頂事故,埋住5人,3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F場觀察冒落長度5.7米,冒高3米,寬5米,冒落體積85m3,迎頭空錨索7.6米。

冒區錨桿全部墜落,冒落矸石為泥巖,發現該區內有0.9~1米的斷層一條且有少許淋水。

二、原因分析:掘進一隊不按照作業規程、補充措施進行施工,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辦公會布臵的工作貫徹不力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業務保安不落實,安全監督檢查不力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安全教育不到位、質量差,也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主要教訓是:

1.違章作業,空錨索7.6米(3排6根)。 2.發現有少許淋水,未按規定支設工字鋼棚。 3.工人違章作業,干部違章指揮。

四、思考:

1、錨索錨固頂板穩定巖石1米以上《支護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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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斷層、淋水),現場施工人員、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如何采取措施?(應知應會、信息反饋)

案例三:采煤工作面大面積冒頂事故案例

單家村煤礦73144采煤工作面發生大面積冒頂事故

2001年4月5日6時40分,山東裕隆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單家村煤礦73144采煤工作面發生大面積冒頂事故(溜尾向上5米—13米,共8米),死亡1人。

原因分析:單體支柱迎山角度不夠,工程質量差;工作面初采沒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現場管理混亂,重生產輕安全,在工作面叢柱沒有配齊的情況下即投入生產;各級管理人員思想麻痹,安全第一思想樹立不牢。

案例四:掘進工作面(迎頭)頂板事故案例

泗河煤礦“5.13”頂板事故

2003年5月13日4時30分,微山湖礦業集團公司泗河煤礦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通過現場勘查和對有關人員的詢問,查明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放完開幫炮后,死者王浩圖違章作業,在排頂幫松動的噴體時,沒有使用長把工具,沒有堅持一人監護、一人操作的制度,由于站立的位臵不當,被身后側上方折斷冒落的噴體砸傷死亡。

事故的間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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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區隊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1)工區沒有按照《1601集中皮帶下山穿過軌道大巷時加強支護通知》進行施工。

2)提前貫通后,未制定安全技術、采取臨時支護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繼續施工。

3)貫通處隱患多,未安排專人跟班負責,在放炮后未排險的情況下,多人穿越危險區。

4)工區班前班后會交接記錄不詳細,區隊管理混亂。

2、礦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1)對貫通后存在的安全隱患認識不足,沒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2)技術人員匱乏,掘進二工區沒有配備技術人員。

3)礦對職工安全培訓不到位,職工專業技能差,安全意識不強,自?;ケR庾R差。

3、技術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1)《1601集中皮帶下山穿過軌道大巷時加強支護通知》編制不細,可操作性差。由于測量不準確,導致提前貫通。

2)貫通后沒有及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3)沒有嚴格執行作業規程貫徹學習制度,部分參加施工的工人沒有學習簽字。

4、礦安全檢查部門檢查不到位,對掘二工區沒有措施繼續施工沒有采取停止施工的措施,也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32 案例四:綜放工作面端頭頂板事故案例

2005年5月4日4:10分濟三煤礦1303綜放工作面綜采二隊胡正華事故

A、事故經過:

1303綜放工作面位于一采區中部,西臨13下02采空區,東臨13下04采空區,南至開切眼,北至設計停采線。地面標高+34.4~±40.0m,平均+36.6m,井下標高-402m~-476m,平均-436m,工作面推進長度長面847.9m,短面715.6m,面長分別是190.4m、135.6m,煤厚平均5.12m,傾角平均3°~5°。

膠順超前支護采用3.8m花邊鋼梁垂直巷道支棚,棚距0.6~0.8m,超前支護長度不小于60m。膠順端頭特殊支護方式為跨前后部機頭間使用花邊抬棚,抬棚一梁三柱均勻支設,將跨轉載機的花邊梁托起,托住花邊梁長度不小于200mm,前后部機頭之間柱距0.8~1.0m,后部機頭后側單體不少于2棵。經過中國礦大教授對1303工作面沖擊地壓評估,正常順槽內沖擊指數為0.5,屬中等沖擊危險,縮面處小煤柱段沖擊指數為0.6。

為確保1303工作面安全快速推進,礦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技術措施:

1、調整管理水平較高、職工素質較好的綜采二隊在1303工作面回采,在轉面前進行了全員的規程培訓考試,及格率100%。

2、根據礦壓顯現規律,及時改變了兩巷支護方式,由1.0m雙楔鉸接一字梁改為5.0m花邊一字梁。

3、堅持用電磁輻射儀和鉆屑法,每天由專門人員對1303工作面進行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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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礦專門安排了工作組跟班,現場指導,每個小班安排兩個安監員現場跟班。

5、堅持每天下午3:00,由分管采煤的副礦長衛建清同志主持召開采煤專業平衡會,重點平衡、協調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005年5月4日夜班班前會副隊長宋培田主持,有針對性地強調了井下安全,班長佘令軍分工,由胡正華負責機頭維護工作。由于副井治理,工人23:20現場交接班,接班后由各組長進行了安全檢查,驗收員對支護情況進行了檢測,共抽檢十棵單體,合格率100%。正常割煤至4:10時割煤一刀60節,當煤機進機頭返機至15#架時,前部運輸機司機李偉在前部運輸機5#架處發現有一根錨桿,隨即通知煤機司機南風祥停止采煤機運轉并閉鎖前部運輸機。此時聽到一聲較大的煤炮聲,抬棚一字梁游動,砸在1#架處觀察頂板的端頭維護工胡正華的頭部,端頭司機李偉看到倒后,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并通知調度室,4:40分升井后立即送往三院。礦副總工程師李學武、技術科副科長岳之順、調度室主任崔慶林、安監處采掘科長于延嶺、設計室主任劉保月立即到現場調查取證。5:00到三院進行緊急救治,隨后礦長李位民、黨委書記吳剛到達三院。7:30左右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孟憲昌、煤業公司副總工程師王振平、調度室主任陳得俊到三院,同時安監局處長王學軍、生產部副部長孫洪江到1303面查看現場。

B、事故原因分析:

1、1303面為濟三煤礦第一個孤島工作面,現已推進165m,距1303工作面泄水巷為30m,從145m開始壓力顯現明顯增大,煤炮頻繁,頂板最大移近量1.2m,兩幫最大變形量1.0m左右 ,當煤機割完溜頭回割到15#架

34 時,空頂面積較大,造成端頭應力集中,瞬間壓力顯現,隨著頂板的震動,使煤壁前的第四棵單體壓斷,同時造成跨前機頭抬棚向1#架游動,使抬棚南端一字梁位移崩彈,是砸傷胡正華的直接原因。

2、技術裝備不高,現有的支護技術手段對孤島采煤工作面兩端頭頂板管理未能實現完全有效控制,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為了加快1303工作面的推進速度,確保河堤的治理,礦決定從5月2日中班由綜采二隊進入1303面進行回采,工人對作業場所的環境不熟悉,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4、一字梁端頭安全余量小,受動壓影響端頭滑出,是造成事故的又一原因。

C、防范措施:

1、煤機割兩端頭到達20#架支架或拉移排頭支架時,必須停電閉鎖,由班組長及現場跟班人員仔細觀察端頭支護情況,確認無誤后,由班長安排所有膠順超前支護段內的人員撤至3#架以上方可開機。

2、端頭及超前支護單體必須支設規范,杜絕受側壓。所有在用單體必須保證可靠完好,嚴禁使用缺爪、短爪和自卸的單體。

3、1#架側跨前后部機頭抬棚必須使用合適的花邊工字鋼,保證一梁三柱,剛性接觸面必須增加木墊板防滑,并且一字梁到花邊工字鋼抬棚邊緣不能低于100mm。

4、積極進行科研攻關,研究適應孤島工作面回采期間的端頭和超前支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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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瓦斯(煤塵)事故類案例

事故類有瓦斯爆炸、煤塵爆炸、煤巖與瓦斯突出、中毒窒息。 案例一:煤倉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山東省七五生建煤礦-624水平煤倉瓦斯爆炸

2001年11月18日9時50分,山東省七五生建煤礦-624水平煤倉瓦斯爆炸,死亡4人、重傷1人。

原因分析:煤倉內長期滯留煤炭造成煤炭自燃,釋放出以甲烷為主的多種可燃(爆)氣體,并達到爆炸濃度,煤炭自燃火源引起爆炸,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在煤倉使用過程中,礦通防管理存在漏洞(明知礦井煤炭自然發火期較短,對倉內長期積煤易自燃而未采取措施),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在初步設計修改時,設計部門沒有對其中一長期不用的放煤口防積煤自燃的措施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案例二:煤塵爆炸事故案例

濟三煤礦“2.8”煤塵爆炸事故

36 2004年2月8日21時57分,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濟寧三號煤礦43下04綜放工作面發生一起煤塵爆炸事故,死亡2人,受傷16人,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9.4萬元。

直接原因:跟班副隊(區)長公衍臣違章指揮,放炮員張興國違章放炮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1、煤塵爆炸指數41.15%,具有爆炸危險性。

2、據調查,16時左右在43下04工作面40#架附近放下一塊矸石(2×1.5×0.5米左右),矸石放下后用溜子拉到3號架附近。16時20分左右,班長海利向副隊長公衍臣提議放糊炮(裸露爆破)將石頭崩碎,被當班安檢員劉慶風制止。約21時50分左右,公衍臣再次督促放炮員張興國將石頭處理掉。張興國在石頭上部中央位臵放了三塊炸藥,用炮泥糊上,準備好后撤至七十號架附近,擰動放炮器放炮,隨即工作面發生爆炸。

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頒布的《煤礦安全規程》第328條規定“嚴禁裸露爆破”。

4、事故現場勘察發現的表象符合煤塵爆炸特征。

5、兗礦集團濟寧三號煤礦43下04綜放工作面“2.8”爆炸事故專家技術報告。

間接原因:

1、綜合防塵措施不完善,礦排查出的隱患不能得到監控和整改落實是事故主要原因。

通過查閱濟三煤礦“每周專業隱患排查”資料發現,濟三煤礦自2004年1月7日—2月11日(共六個周)“濟三煤礦上周通防專業隱患落實情況表”中每周都提出了如下隱患“43下04工作面煤塵大,用好煤機內外噴

37 霧、架間噴霧和放煤噴霧,加強工作面煤塵沖刷。”煤塵爆炸事故的發生說明了隱患沒有得到整改落實,沒有做到時間、人員、項目、監督四落實,工序控制、過程控制存在嚴重問題等。

《濟三煤礦43下04綜放面作業規程》第32頁中規定:“工作面進行煤層超前注水”,礦實際沒有按照作業規程規定對工作面煤層進行超前注水。

兗礦集團有限公司制定的《煤礦安全規程執行辦法》第25條規定:采煤工作面有特殊情況報公司批準后可不采取煤層注水措施。但該礦在沒有上報集團公司批準的情況下擅自決定43下04綜放工作面不進行煤層注水。

2、礦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又一主要原因。 “濟三煤礦上周通防專業隱患落實情況表”連續六周提出了43下04綜放工作面的綜合防塵工作存在問題,沒有引起礦管理人員的重視,隱患沒有得到整改;區隊干部違章指揮,職工違章作業,充分反映了濟三煤礦存在重生產輕安全、重生產輕安全教育培訓、干部職工安全意識差的現象。工作面違章放糊炮,現場的區隊干部及工人意識不到不安全行為所帶來的事故隱患,也沒人制止這種嚴重違章行為;此外,放炮時工作人員也未按照《43下04綜放工作面過斷層響震動炮安全措施》的規定撤出工作面,放炮安全距離不夠,這些都反映出濟三煤礦安全管理不到位、職工互保聯保意識差、在職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漏洞,從而導致了本次煤塵爆炸事故的發生。

3、安監人員配備不足、安全檢查人員缺位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38 濟三煤礦現有3個采煤面、15-19個掘進迎頭,現有安監人員數量不足(61人),不能做到跟班檢查,違反了《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第

(三)款的規定。

當班安監員劉慶鳳曾于事故發生當班的16時20分左右、16時40分左右兩次阻止了班長海利、放炮員張興國等人的違章指揮、違章放炮的行為。但在21時40分左右,安監員為了按規定到井底車場維持秩序,離開了工作面。安監人員配備不足、安全檢查缺位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4、《43下04綜放面作業規程》中沒有規定采煤工作面出現大塊矸石時如何處理,是事故發生的一個原因

案例三:煤塵爆炸事故案例

七臺河東風煤礦“2005.11·27”特大煤塵爆炸事故 傷亡人數:171人(井下169人,地面2 人)

礦井概況: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于1956年建井,1972年建礦,年核定生產能力50萬噸,實際生產能力50萬噸/年。該礦為高瓦斯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為每分鐘22.28立方米。通風方式為中央分列式,共5條井筒,4個風井,礦井總入風量6442立方米/分。

該礦是高瓦斯礦井,各煤層煤塵爆炸指數高達32.3%~35.2%、具有強爆炸性。

事故經過:11月27日21時40分,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發生井下爆炸事故,事故發生時共有244人在井下作業。據東風煤礦值班領導總工程師姜恒本介紹,當晚21時許,他聽到一聲巨響,隨即便與井下通訊中斷。派人查看發現,皮帶機房已被摧毀,井頸塌陷。同時,主扇已停

39 止運轉,防爆門及反風設施嚴重破壞。經過緊急搶修,22時40分,地面供電系統恢復供電,由于主扇受爆炸沖擊,風門及防爆門受損,經過修復,28日3時25分礦井主扇正式啟動。

事故原因:

一是關于采掘部署。該礦事故發生前的實際生產安排反映出重產量、搶進度、輕安全的問題,年產能力僅50萬噸的礦井,布臵了3個采區、6個采煤工作面和16個掘進工作面。采掘失調、接替緊張,下山采區沒有形成正規生產系統,為了多出煤,在一個采區內布臵多個采掘工作面同時作業,事故發生后,大量人員被困,傷亡慘重。

二是關于“一通三防”。該礦是高瓦斯礦井,各煤層煤塵爆炸指數高達32.3%~35.2%、具有強爆炸性。面對這樣災害嚴重的礦井,忽視了“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隱患。經過初步分析,這起事故可能是煤塵爆炸,而且傷亡人數多,有些采區的礦工全部遇難,說明防塵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井下煤塵濃度超標,隔爆設施不符合要求,沒有起到隔爆作用。

三是關于勞動管理。礦井勞動組織管理極其混亂,職工考勤制度不規范、執行不嚴格,提前升井現象十分普遍;下井登記、檢身和礦燈發放管理混亂,甚至有的職工不經過檢身就下井。井下一個班作業人員高達近三百人,造成事故的擴大。

四是放炮管理混亂。違犯了放炮管理制度 五是礦井綜合防塵管理不到位

案例四:掘進工作面局部煤塵爆炸事故案例

微山湖礦業集團歡城煤礦一號井32405運輸巷掘進迎頭生局部煤塵爆

40 炸事故

2005年6月20日19時40分,微山湖礦業集團歡城煤礦一號井32405運輸巷掘進迎頭,發生局部煤塵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傷,7人輕傷。

1、溫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駐魯工程處歡城一號井項目部現場違章指揮、違章放炮引起局部煤塵爆炸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1)3上煤層煤塵爆炸指數為38.45%,具有爆炸性。

(2)綜合防塵措施不齊全。32405運輸巷迎頭煤電鉆鉆桿,一根長2米,為實心;一根長1.1米,為空心,煤電鉆無連接水裝臵,干打眼。聯絡巷內刮板運輸機轉載點、耙矸機出矸口無噴霧裝臵。放掏心眼、掏槽眼前后均未沖塵。

(3)《32405運輸巷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規定“起爆順序為:先掏槽眼,后起爆周邊眼,利用毫秒延期電雷管的性能,一次性聯連線放炮。”《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二十一條規定“在掘進工作面應全斷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面一次起爆的,必須采取安全措施。”而事故發生時,迎頭共打了17個眼,全部裝了藥,先放掏心眼1個(作業規程中未設計該眼),又放掏槽眼4個。掏心眼裝了5塊藥,掏槽眼裝了4塊藥。放掏槽眼時發生了事故。發生局部煤塵爆炸事故是因為放完掏心眼后,放掏槽眼時掏槽眼最小抵抗線不足造成炸藥爆燃,引爆原、次生煤塵。

2、現場放炮管理混亂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1)有7個已裝藥的炮眼,雷管腳線均未扭結。

41 (2)《32405運輸巷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規定:“放炮母線必須使用導電性能好的絕緣雙線”而現場采用的是普通電話線。

(3)裝藥量與炮眼//和《32405運輸巷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爆破說明圖中規定的不符。作業規程中未設計掏心眼。掏槽眼裝了4塊藥,而作業規程中規定為2塊藥。

(4)《32405運輸巷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中規定警戒距放炮地點直巷不少于100m,拐彎巷不少于70m。而現場警戒線距放炮地點直巷80m,拐彎巷35m。

(5)在同一工作面兩種炸藥混用。

第四部分 機電事故類案例:

按觸電、設施(設備)傷人分析

案例一:觸電(井下電鉗維修)事故案例

北宿煤礦“8.8”觸電事故

2001年8月8日3時20分,兗礦集團北宿煤礦開采工區7702上中巷一井下電鉗工違章帶電處理溜子開關時觸電死亡。

一、事故時間:2001年8月8日夜班3時20分

二、事故地點:7702上中巷

三、事故經過

2001年8月8日夜班,開采工區值班人員21:00召開班前會,學習了礦有關文件,并結合文件精神強調了勞動紀律,下達了嚴禁坐皮帶和加強 42 火藥雷管管理的規定,結合工作面上的具體情況,強調了安全生產的重要性。3時20分,值班人員接井下電話,匯報維修工顏培會在7702上中巷處理溜子開關時觸電,情況嚴重,正在搶救。4時30分搶救人員將顏培會抬出,中途與前來搶救的醫生相遇,醫生又進行了就地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

四、原因分析

1、死者本人違章帶電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顏培會身為維修電工,違反電器維修規定,無視停送電制度,帶電作業,導致觸電身亡。

2、礦井機電管理制度落實不嚴格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薄弱,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特殊崗位工種用人不嚴格,礦井安全監督檢查不夠,未給職工創造出一個自覺遵章守紀的氛圍。

3、區隊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區隊對重要崗位工種缺乏約束機制,特殊崗位人員任用制度混亂,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力,職工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較差,自主保安意識淡薄。

4、有關業務科室對業務指導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五、預防措施

1、加強領導,統一思想,吸取教訓,緊急行動,查找不足,整頓作風,堅決遏止各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2、按照分門別類、分布實施的原則,立即對瓦檢工、維修工、電鉗工、絞車司機、放炮員等特殊工種和專業人員重新登記造冊,進行集中培訓,全面整頓,嚴格考核,確保培訓質量,對考核不合格者,堅決不允許上崗。

43

3、按照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山東省礦井安全整頓40條要求,認真排查頂班、機電、運輸、一通三防、火工放炮、防治水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不斷規范機電秩序,對照崗位責任制的規定和存在的問題,逐條落實整改,確保實現安全生產。

4、加強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各級安監部門和專群安監員,加強礦井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并嚴格按照規定,加強對薄弱環節、薄弱時間、薄弱環節的監督檢查。

案例二:供電系統(地面電氣試驗)觸電事故案例

鮑店煤礦“7.7”機電事故(張立勇觸電死亡事故)

一、事故時間:2003年7月7日9時40分

二、事故地點:鮑店煤礦機電設備庫

三、事故經過

2003年7月7日7時30分,機電科副科長杜開崗主持全科班前會,要求各專業組分別安排本組工作,并強調了有關安全事項??瓢嗲皶Y束后,電氣試驗組組長劉西國安排對設備庫內5臺待下井的BGP〃9L〃6G高防饋電開關進行電氣試驗,并簡單布臵了工作任務。在準備試驗儀器時,發現缺少一個交流接觸器,劉西國便聯系去材料房領取。

本組工人趙曉東、毛義仁、劉夫軍、張立勇、王廣強(見習生)5人按照組長劉西國安排,先后將試驗用儀器運到設備庫后,分別進行試驗前的

44 接線工作。設備庫內有一配電盤,用配電盤上的備用空氣開關DZ10T-100/300控制BQD20-80N開關,試驗電源從BQD20-80N開關上接線。配電盤總開關停電后,趙曉東和劉夫軍先從BQD20-80N開關接好去調壓器的380V電源線,兩人又從調壓器的輸出端接出110V負荷線,張立勇從調壓器的電源側輸入端子引出380V的電源線,接在升流器上。由劉夫軍和見習生王廣強調整調壓器輸出電壓到110V后,停電。由趙曉東將110V 電源接到高防開關互感器二次側的保險座上,作為試驗的操作電源,然后送電,趙曉東作開關面板自檢試驗,毛義仁記錄。先后做了漏電、過流、短路、分段手動分合旋鈕等自檢試驗。9時15分左右,上述自檢試驗完成后,趙曉東喊停電,劉夫軍也跟隨喊了一聲停電,王廣強便去停墻壁上的空氣開關。

9時40分,劉希國拿著交流接觸器走到設備庫房門口,發現張立勇被電擊倒,立即拉下空氣開關電源,劉希國帶領趙曉東、毛義仁立即進行現場搶救,實施人工呼吸;同時,劉夫軍向機電科匯報,機電科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經礦醫院、集團公司醫院的努力搶救,于11時17分搶救無效死亡。

四、原因分析

(一)張立勇本人自主保安意識差,沒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礦“關于加強停送電管理的規定”進行驗電,在沒有確認是否停電的情況下,用雙手同時拿起兩個線頭,導致觸電,屬違章操作。

(二)經現場調查和分析,由于見習生王廣強是2003年4月底才分配到電氣試驗組見習,本人沒有獨立操作能力,在聽到“停電”的喊聲后,

45 即去操作空氣開關,在操作過程中,沒有將墻壁上的空氣開關真正分離(現場所有人員都沒有聽到空氣開關斷開的聲音),電源并未真正切斷,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組長劉西國違反“電氣試驗工操作規程”第五條“試驗前工作負責人應對全體人員詳細布臵試驗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試驗人員要有明確分工,堅守崗位,各行其責”的規定,對試驗工作沒有進行布臵和分工,也沒有安排安全注意事項,本人根本沒有去工作現場檢查和安排布臵,屬于嚴重的失職,對事故應負有重要的現場管理責任。

(四)現場管理混亂。

1.現場各種試驗儀器、設備擺放混亂,各種電纜明接頭裸露較多。 2.現場缺乏有效的監護,職工自保、互保意識淡薄,在見習生王廣強進行停電操作時,沒有人進行監督和監護。

3.現場設備未安設漏電保護。

(五)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操作規程在現場落實不力。

(六)機電科放松了現場的安全管理,技術管理不到位,沒有按照本礦供電管理辦法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電氣試驗無針對性的措施。

五、預防措施

一.深入開展一次反事故、反“三違”斗爭和安全整頓活動,首先從班子成員思想上、管理上認真查找問題和差距,召開民主生活會,反假揭丑。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之處,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立即整改和完善,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踏踏實實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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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全科范圍內開展“五整頓”活動。整頓班組長的工作作風;整頓勞動紀律;整頓現場管理;整頓作業行為。

三.重新組織全體職工認真貫徹學習各專業工種的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嚴格按操作規程中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加強職工應知應會的教育,提高職工技術素質和按章作業的自覺性;

四.制定和完善地面工種的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并及時貫徹落實到每個職工。

五.從嚴管理,嚴格各項管理制度,對“三違”人員決不姑息遷就,同時做好對不放心人、不放心崗的排查、管理工作,發動干部職工,舉一反三,認真查找思想上、工作上、現場上存在的各種不安全隱患、不規范操作,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規范作業行為,將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

六.加大安全教育的力度和深度,提高干部職工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教育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永遠第一的思想觀念,把安全教育做到職工心上,切實做到入腦入心,避免類似事故和其他事故的再次發生。

案例三:設施(設備)傷人事故案例(綜掘)

古城煤礦“2.27”機電事故

2004年2月27日13時55分,臨沂礦務局古城煤礦發生一起機電事故,綜掘機在清掃底板積煤時將錨桿鉆機風水管纏繞連人一同卷入截割頭下,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

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47 綜掘機司機路紀昌違章作業,在未確定迎頭人員是否完全撤離的情況下就開動綜掘機,將在左幫沒及時離開的職工史桂來、鞏玉果拉倒,史桂來連同錨桿鉆機一起被卷入截割頭下,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綜掘機司機路紀昌在喊了聲“開機了,快出來”,未確定迎頭人員是否完全撤離的情況下就開動綜掘機處理煤幫及底,綜掘機截割頭右移時,卷住錨桿鉆機風水管將在迎頭左幫從事收尾工作的史桂來拉倒,連同錨桿鉆機一起卷入截割頭下,致使史桂來死亡。

路紀昌違反了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頒發的《煤礦安全規程》第七十一條第四款“開動掘進機前,必須發出警報。只有在鏟板前方和截割壁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掘進機”的規定。也違反了《2106皮帶順槽作業規程》第57頁第七項第四款關于“開動掘進機前,必須發出警報。只有在鏟煤板前方和截割壁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掘進機”的規定。

事故間接原因:

1、區隊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跟班區長辛全玉、班長孫學營知道路紀昌沒有經過礦綜掘機司機培訓,對其開綜掘機掘進行為沒有制止。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的規定。

2、礦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干部職工按章作業的意識差、職工自保、互保意識差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副班長路紀昌無特殊工種安全資格證也未經礦進行的綜掘機司機培訓,但跟班的副區長、班組長和安檢員都沒有制止,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干部職工按章作業的意識差。綜掘機司機路紀昌,未確定迎頭人員是否完全撤離的情況下就開動綜掘機;掘進工史桂來、鞏玉國在掘進機司

48 機喊話迎頭撤人及掘進機開動的情況下,史桂來、鞏玉國沒有及時撤出,也沒有制止綜掘機司機的違章行為,職工自保、互保意識差。

案例四:設施(設備)傷人事故案例(普掘耙裝機傷人事故)

濟三煤礦“3.14”機電事故

2004年3月14日20時40分,中煤第三十一工程處濟寧三號煤礦項目部在五采區泄水巷施工時發生一起耙裝機傷人事故,死亡1人。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帶班班長違章指揮,耙裝機司機違章作業,在耙矸過程中,耙斗連接螺栓脫扣造成耙斗翻轉將在耙斗運行范圍內指揮耙矸的劉希群砸傷致死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1、帶班班長劉希群(已死亡)在耙裝機沒有照明的情況下,違章安排操作人員盧可強開耙裝機作業;而且在耙裝機正常作業的過程中,在耙斗運行范圍內用礦燈照明,指揮耙矸作業。

2、耙裝機司機在耙斗運行范圍內有人的情況下,違章開耙裝機作業。 事故間接原因

1、區隊安全管理、現場安全管理差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1)耙裝機耙斗連接不規范,在運行過程中連接螺栓擼絲造成扒斗翻轉。

2)耙裝機照明在耙裝機后部,距耙裝機較遠但沒有余線,不能實現迎頭耙矸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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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十一處對濟三礦項目部管理不到位、職工安全意識差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1)三十一處沒有很好地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不到位。三十一處安全管理制度中規定每月對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檢查一次,但對濟三礦施工的項目部在事故前的2個月沒有處領導組織來礦檢查安全工作。

2)通過調查發現,這種作業方式多次采用,而職工意識不到危害性,安全意識差。

3)項目部和施工區隊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職工遵章作業,安全自?;ケR庾R差,職工在現場作業時班長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時,身邊的工人也沒有互保意識進行制止。

3、濟三礦對外包隊伍監督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2.8”煤塵事故發生后,礦加強了安全管理,在雙方簽訂的安全管理協議中明確了濟三礦的安全管理責任,但事故調查組調查中發現濟三礦存在以下問題:(1)對現場存在的隱患檢查不嚴不細,在每班評價表中有耙裝機照明一項的評估內容,但對現場存在的不能夠實現耙矸照明沒引起重視。(2)對耙斗聯接方式礦沒有及時發現,安全檢查員發現后也沒有盯住整改。

案例五:觸電事故案例

鮑店煤礦35kV變電所電抗器殘余電壓觸電事故

一、事故時間:1986年4月6日11時10分

二、事故地點:35kV變電所1#電抗器開關室

安全事故案例教育范文第6篇

F廠自備煤氣站和熱電站。煤氣站生產氫氧化鋁焙燒用煤氣,煤氣生產能力為65000N·m3/h。熱電站有3臺130t/h燃煤鍋爐、2套12MW汽輪發電機組、1套25MW汽輪發電機組。熱電站生產270℃的蒸汽,生產能力為220t/h,蒸汽在管道中的輸送壓力為3.7MPa。

F廠熱力工程系統有:主廠房、堆煤場、燃煤破碎篩分輸送系統、油泵房、除鹽水站、點火泵房、灰渣庫、熔鹽加熱站、除灰系統、供熱管網、氨法脫硫系統等。工藝間物料采用管道或機動車輛輸送。

2010年3月,F廠組織了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分析表明,現場作業人員沒有意識到的事故隱患占31%,查出的兩個重大事故隱患Ⅰ、Ⅱ在2010年1月份檢查時就已發現。重大事故隱患Ⅰ未整改的原因是F廠的甲車間認為應由乙車間負責整改,乙車間認為應由甲車間負責整改;重大事故隱患Ⅱ未整改的原因是F廠認為應由G企業出整改資金,G企業認為應由F廠出整改資金。

根據以上場景,回答下列問題(共26分):

1.指出F廠原料、中間產品、產品中的火災爆炸物質并說明理由。

2.指出上述場景中的特種設備。

3.指出F廠熱力工程系統中危險因素及其存在的單元。

4.確定重大事故隱患Ⅰ、Ⅱ的整改責任單位并說明理由。

5.針對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1.具有燃燒爆炸性質的危險物質可分為七大類:爆炸性物質、氣體燃燒性物質、液體燃燒性物質、固體燃燒性物質、自燃物質、遇水易燃物質以及氧化性物質。

F廠原料、中間產品、產品中的火災爆炸物質包括:

(1)燃煤。理由:屬于易燃(自燃)物質。

(2)柴油。理由:屬于易燃液體。

(3)煤氣。理由: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具有燃燒爆炸的特性,屬于易燃氣體。

(4)硫酸銨、硫酸。理由:屬于強氧化性物質。

2.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案例中,特種設備有:電梯、鍋爐、蒸汽管道和壓力容器。

3.根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 6441—1986),綜合考慮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將危險因素分為20類: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傷害。

F廠熱力工程系統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其存在單元包括:

(1)火災。其存在單元有:堆煤場、燃煤破碎篩分輸送系統、油泵房、點火泵房、溶鹽加熱站等。

(2)其他爆炸。其存在單元有:除灰系統(粉塵爆炸)、熱力管網(管道爆炸)。

(3)坍塌。其存在單元是:堆煤場。

(4)高處墜落。其存在單元是:主廠房等檢修。

(5)淹溺。其存在單元是:除鹽水站。

(6)觸電。其存在單元是:各種電氣設備。

(7)機械傷害。其存在單元是:各種機械。

(8)窒息和中毒。其存在單元是:供熱管網氣體。

(9)灼燙危害。其存在單元是:熔鹽加熱站、熱力工程系統、供熱管網。

(10)車輛傷害。其存在單元是:機動車輛輸送。

4.重大事故隱患Ⅰ、Ⅱ的整改責任單位均為F廠。

理由:

(1)生產經營單位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整改、防控的主體。

(2)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整改、防控的主體。

(3)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4)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方、承租方的隱患排查負有統一協調、管理的職責。

5.針對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強員工教育培訓,增強安全意識。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并保證落實。

(3)建立健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復查、舉報等隱患排查制度。

(4)加強安全生產投入,建立隱患排查專項資金使用制度。

(5)堅持相關方管理,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方安全生產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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