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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采石場安全規程

2022-09-30

第一篇:露天采石場安全規程

露天采石場撬毛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 撬毛作業前,認真檢查所要配帶的安全帽,安全帶(繩)是否安全可靠,確認安全

可靠后才能配戴、使用。

二、必須了解和熟悉作業地點的巖質情況,檢查作業地點安全狀況,釘好錨樁,拴好安全繩,確認安全可靠后才能使用。

三、正確配戴安全帽、安全帶(繩),穿戴符合標準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品,不準穿拖鞋或赤腳進行作業。

四、撬毛作業必須兩人進行,一人作業,另一人進行現場監護,嚴禁兩人同用一根安全繩。

五、撬毛作業應自上而下將毛石清理干凈,防止未清理干凈的毛石落下傷人。

六、在撬毛作業中,如發現有盲炮,要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進行處理。

七、撬毛時兩腳必須站穩,靠臂力工作,不得用身體往前推,以防用力過猛,浮石突然脫落,使人撲空或跌倒造成事故。

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事故的類型及原因分析

摘 要 小型露天采石場大部分多為私營企業,分布廣,基礎差,生產規模較小,開采技術落后,而且農民工居多,文化水平低,重視安全工作的程度不夠,機械化程度不高,勞動生產率極低,加上一些礦山業主重經濟而忽視安全生產,安全生產事故占很大比列,一直是事故多發的重要領域。本文主要分析了小型露天采石場的主要事故類型及原因,提出了防范措施和管理建議。

關鍵詞 事故類型 原因 管理

小型露天采石場大部分多為私營企業,分布廣,基礎差,生產規模較小,開采技術落后,而且農民工居多,文化水平低,重視安全工作的程度不夠,機械化程度不高,勞動生產率極低,加上一些礦山業主重經濟而忽視安全生產,安全生產事故占很大比列,一直是事故多發的重要領域。

一、主要事故類型

1、物體打擊

生產經營單位的管理人員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一味追求生產進度,或受技術水平的限制及工作疏忽大意,在爆破作業后不及時對采面上的浮石、險石進行徹底清理,采面上的浮石、險石滾落、墜落擊中傷人事故屢屢發生。

2、坍塌事故

采石場經營者為了提高產量,降低生產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采用“一面墻”的開采方式,利用鑿巖爆破先掏空下部,以使處于上部的巖面懸空,失去支撐而自由塌落。掏底開采不能將上方巖面全部崩落,會在工作面上形成較大的懸石或傘檐等重大事故隱患,上部巖體受雨水侵蝕和頻繁爆破震動的影響,致使巖體坍塌可能釀成重大傷亡事故。

3、墜落事故

部分采石場作業人員不按安全操作規程中的規定作業,在鑿石、爆破、清理巖面等高處作業時不系安全帶,從而導致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部分采石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冒險蠻干,不采取任何保護措施,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是高處墜落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4、爆破事故

《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第十二條明確規定:“作業單位應當采用臺階式開采,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開采方式,嚴禁采用擴壺爆破、掏底崩落等開采方式”。但不少采石場為了減少鑿巖量,仍然采用擴壺爆破掏底崩落。擴炮時縮短擴炮時間,藥包和孔壁發

生摩擦撞擊、孔內溫度過高等原因而早爆釀成事故。由于擴壺爆破大塊率高,許多崩落下來的巖石尺寸過大,必須進行二次爆破,如果爆破作業人員不規范操作,往往產生大量的飛石,造成更多爆破事故的發生。另外,不少采石場為了節省爆破器材用量,采用過短導火索,也是導致爆破事故的主要原因。

5、觸電事故

在電氣設備設施運行、操作和檢修過程中,作業人員缺乏安全用電知識、違反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電壓、電氣設備等方面選用與所處的環境條件不相符;使用了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設備、器具,缺乏必要的保護裝置;設備使用不當、超載運行;設備和線路的安裝不合格、檢查、維修不善,帶病運行等引起的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危險因素。

6、機械事故

采掘、破碎、傳輸等機具的運動(靜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夾擊、碰撞、剪切、卷入、絞、碾、割、刺、傾覆等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主要原因是因為人員操作失誤或設備缺陷所導致的危害。

7、車輛運輸事故

礦場車輛雖然只是在礦區內進行運輸作業,但如果對安全駕駛和行車安全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思想麻痹、違章駕駛、管理不善和車輛帶病運行等,就會造成車輛傷害事故。車輛傷害主要有:有碰撞、刮擦、翻車、墜車、失火和搬運、裝卸中墜落及物體打擊等。車輛傷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違章駕車、疏忽大意、車況欠佳、道路條件差、環境惡劣以及運輸管理制度不健全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現場管理混亂

不少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管理組織機構不健全,缺少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完善。經營者安全意識淡薄,生產觀念落后,盲目追求經濟利益,在生產中不遵循科學的管理方法,有的甚至違章指揮。對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視而不見,造成現場管理混亂。

2、違章作業嚴重

大多數經營者為了降低生產成本,不按安全設計進行生產。各工種、各環節不按工序作業,缺乏協調和配合,特別是在爆破作業時剪短炮繩、高處作業無防護、掏底開采等,致使因違章作業造成的生產事故頻頻不斷。

3、缺乏安全培訓

往往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特種作業的培訓趨于形式,沒有真正起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的作用。而針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更是缺乏,很多從業人員都是臨時工、農民工,文化水平低,自身安全素質不高,安全意識淡薄,盲目生產,冒險生產,違章作業時有發生。

4、安全條件不足

大多數企業的安全生產經費的投入嚴重不足,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方式落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裝備水平低,生產工藝落后,設備陳舊老化,開采技術落后,不能為安全生產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持和保障;缺少基本的安全健康保護措施,致使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

5、違法開采突出

由于小型露天采石場點多面廣,規模小,分布散的狀況仍普遍存在,安全監管難度大。無證開采,超層越界開采,一證多采及亂采亂挖等違法行為比較嚴重。礦業秩序混亂,無序生產,違規生產等現象直接影響到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是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重要因素。

6、監管不到位

基層安全監管機構不健全,安全生產監管力量嚴重不足,對現場缺乏有效的監管。另外,監管人員的思想和作風不適應安全工作的要求,缺乏專業型,管理型監管人員,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偏低,執法不嚴,工作落實不下去,監管效率還需進一步提高。再加上工作經費和辦公條件,裝備等條件不足,從而造成安全監管工作不能有效到位。

從以上事故原因的分析中可以看到,這些原因都會造成安全事故有機可乘。加強對小型露天采石場的安全監督和管理仍不容忽視,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尋求和探索新的、科學的監管方式,全面提高監管工作人員的素質和執法水平;淘汰、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兼并整合生產規模小、資本資源浪費嚴重的礦山;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技術服務與保障的作用,嚴格小型露天采石場的市場準入機制;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自身管理水平,加大有效的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產條件,自覺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和陳舊的生產設備,加強勞動安全健康保護,全面保護從業人員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真正從源頭上消除事故隱患,防止生產事故的發生。

第二篇:露天小采石場制度規程

*****石場關于設立礦山救護隊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事故應急救援的順利進行,*****石場決定設立礦山救護隊,由礦長****隊長、*****任副隊長全體員工均為救護隊成員,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礦山救護工作。

******石場

*年*月*日

礦長安全責任制

1、礦長(經理)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總的領導責任,認真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

2、安全工作納入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做到“五同時”。

3、經常研究安全工作,定期主持安全生產分析會,分析安全形勢,研究對策,制訂安全生產防范措施。

4、健全和充實安全機構,定期布臵、檢查安全部門工作,聽取安全部門意見,支持安全部門對下屬單位開展安全監察。

5、在技術決策中,要依靠技術部門,發動工程技術人員和干部職工,研究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6、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查思想、查制度、查設備、查隱患,并認真抓好隱患整改,每年從工廠更新改造資金中安排10%-20%用于勞動保護。

7、貫徹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的“三同時”原則。

8、加強干部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杜絕工人違章作業現象,并把安全工作作為評比競賽的主要考核條件。

9、審定工廠經營管理生產經營目標和簽訂生產承包合同 ,應將安全生產指標和措施作為主要內容。

10、有權拒絕上級安排的嚴重危害職工安全健康的指令和意見,并及時上報。

11、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處理事故,發生傷亡事故、立即上報鄉安監站和縣安監局,對事故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生產(安全)副礦長安全責任制

生產副礦長(主管安全工作)在礦長領導下,直接領導全礦安全生產工作,其職責:

1、認真組織貫徹黨和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決定和指示。

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生產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五同時”。針對存在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并督促實施。

3、負責領導、制定、審批本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細則,并督促檢查,付諸實施。

4、負責按上級有關 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飲料的發放范圍、標準,組織擬 定本礦實施辦法,并督促貫徹執行。

5、領導全礦安全生產大檢查,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和組織推廣先進經驗和成果。

6、編制安排本礦生產計劃時,要同時編制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隨同生產計劃同時下達。

7、在組織計劃生產時,應正確的安排職工的作息時間,嚴格控制加班加點,切實貫徹勞逸結合。

8、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負責組織對傷亡、事故隱患、職業病與職業中毒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結案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貫徹執行。

安全員安全責任制

1、專(兼)職安全員在行政上受礦長領導,業務上受安技部門的指導。

2、認真監督本礦對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及上級領導指示的貫徹執行。

3、負責審查、匯總班組改善勞動條件的措施計劃、安全規劃和規章制度,組織督促小組及職能人員制定與修改,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編制本礦年、季、月安全措施。

4、經常進行安全監督檢查,使電氣,動力,機械設備處于安全狀態;參加審查合理化建議,推廣先進經驗的工作。

5、協助礦長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指導班組安全員工作。督促檢查職工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認真執行本礦關于保健食品的制度。

6、負責對新進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組進行安全教育后,再分配工作;組織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方法。

7、對發生的工傷事故和職業中毒,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有關人員認真貫徹執行。

8、監督檢查班組長工前布臵、工間檢查、工后總結安全情況;參加本礦生產會議,提出有關安全文明生產方面的意見和要求。

班組長安全責任制

1、班組長對班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建立安全自檢、互檢、專檢制度。結合生產實際,制訂班組各項指標,并逐步實行作業程序、生產操作、生產設備、安全設施、作業環境、工具擺設、安全用語等標準化。

2、領導本班組人員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每天布臵生產任務的同時,要貫徹安全生產的具體措施,在檢查、總結、評比生產時,同時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督促全班工人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教育他們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制止違章冒險作業。

4、對新工人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并指定專人帶領其工作,待其工作熟練后,方可單獨操作。

5、堅持文明生產,搞好環境衛生,做到全天清掃,周末大掃除,保證工作場地、交通道路暢通,材料、半成品、成品堆放整齊平衡、安全可靠。

6、發生一切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立即報告礦長和安全員,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組織工人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按期整改。

7、注意發現安全文明生產中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傾向,并納入競賽評比、立功活動,提出獎懲建議。

8、如發現班組生產場地有影響人身或設備安全的因素時,有權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上級。

生產工人安全責任制

1、認真學習和嚴格執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細則,并經安全技術考核合格獲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2、工作中不但要注意自己的安全,還要照顧別人的安全。

3、除正確穿戴防護用品外,對自己使用的工具和設備,每天開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逐級報告領導,立即解決。

4、工作中發現有威脅人員安全問題須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并聽候處理。

5、負責對新工人進行安全操作方面的指導。

6、如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班組長、安全員或副礦長,并注意保護現場,向調查事故的人員介紹當時情況,提出預防辦法。

7、因不穿戴防護用品和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炸藥庫管理員崗位責任制

1、按照生產計劃和生產副礦長的安排,負責保管炸藥庫爆破材料和雷管、導火索等,并根據礦部安排,把當班炸藥送到指令地點。

2、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干私活,不上自由班,保證出勤。

3、嚴格執行爆破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確保人身、設備安全。

4、積極鉆研技術,熟悉并掌握爆破材料的品種、規格、 性能及保管知識,懂得爆破材料性能的檢驗方法。

5、加強爆破材料的保管。做好四防工作,堅持先后順序的原則,禁止非工作人員入庫。

6、嚴格遵守爆破材料的驗收、發放回收、運輸和銷毀制度。

7、認真填寫原始記錄,做到賬、物相符。

8、經常打掃衛生,搞好文明生產。

9、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爆破工崗位責任制

1、按時參加班前會,服從分配聽指揮,完成班指令任務和其它臨時任務。

2、遵守勞動紀律,不上自由班、保證出勤。

3、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爆破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執行一次點火制度及爆破警戒、爆破材料的回收,運輸和保管制度。

4、努力鉆研技術,熟悉并掌握所使用的爆破材料的性能、規程及爆破操作技能。

5、上班時,與風鉆工共同研究炮位,做到合理排炮、裝藥,提高爆破效率,控制大塊率,節約爆破材料,降低成本。

6、負責處理好啞炮,遇到炮眼、穿泥等異常情況,應請示領導和值班長處理后,才可裝藥爆破,以免造成危險。

7、填好爆破材料消耗班報表,并報送礦部統計員,如發現賬物不符合或丟失要追究責任。

8、有權指揮非爆破人員撤離警戒區,有權阻止非爆破人員從事爆破工作。

9、下班時,向值班長匯報當班情況,做好交接班工作。

風鉆工崗位責任制

1、按時參加班前會,服從分配聽從指揮,完成班指令和其它臨時任務。

2、遵守勞動紀律,不上自由班,保證出勤。

3、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努力鉆研技術,熟悉并掌握所使用的鑿巖設備的性能、結構、操作及一般維修知識,不斷提高鑿巖效率和操作技術水平。

4、嚴格按生產計劃和工程設計施工,所從工程技術人員和值班長指揮,打好各種掛線眼和水溝眼,控制好炮眼的方向,角度深度和網度,確保工程施工質量。

5、搞好設備維護保養,發生事故及時處理,壞鉆應及時送修鉆房修理,并報告值班長。

6、鑿巖結束后,吹好炮眼,把風鉆,鋼釬放到安全地點,釬頭、板手、油壺等應妥善保管,搞好增產節約,降低成本。

7、下班時,認真填寫原始記錄,向爆破手交清炮眼及裝藥事項,并向值班長匯報當班情況,做好交接工作。

機修工(修鉆工)崗位責任制

1、按時參加班前會,服從分配聽從指揮,完成本班指令任務和領導布臵的其它任務。

2、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確保人身、設備安全。

3、認真鉆研技術,熟悉并掌握本區所使用的鑿巖設備的性能、結構、操作及維修技能,不斷提修鉆水平。

4、必須深入現場,檢查了解鉆機運行情況,征求風鉆工意見,發現故障及時檢修。本班出故障的鉆機,力爭當班修好。

5、加強配件管理,建立臺賬,做好鉆機的編號工作,做到收發無誤。配件做到以舊換新,工具妥善保管。

6、經常打掃工作現場的衛生,將鑿巖機、備品、配件,分門別類堆放整齊,做到文明生產。

7、每月20日前有,向單位機電技術人員提供下月風鉆備品、配件計劃。

8、認真填好記錄,做好交接班工作。當班修鉆情況向值班長匯報。

電工崗位責任制

1、開好班前會,聽取礦部負責人布臵的工作任務及所交待的安全注意事項,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及安全防護事項。

2、負責維護檢修本礦所有電氣設備、動力及照明線路、處理所發生的電氣事故,對于不能夠及時處理的問題,應立即報告礦部領導和值班長。

3、工作時必須穿戴勞保用品,檢查礦部和儀表的安全程度,登高作業必須檢查及攜帶安全帶等防護用品。

4、在安裝、架設電氣設備、動力和照明線路時應按規程處理好與風管、水管、通訊等其它管線的關系,以防漏電傷人和損壞設備。

5、電氣設備、動力及照明線路的接頭和裸露部分必須包扎好,保證絕緣良好,電壓等級在36V以下的照明線路的接頭,凡是工作人員有可能觸及的部分,也要包扎良好。

6、所有機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纜零線,都應與接地網相連,其連接的地線截面不能小于規定值。

7、電氣設備必須按設備容量及性能的要求,配臵和效定相應的保護裝臵及整定值,必須按設備容量嚴格選用保險絲。

8、在有危險及正在施工的電氣設備上,應設圍欄、掛警示牌及醒目的警示標志,正在檢修的電氣設備,電源端應

有明顯的分斷點。

9、勸阻或拒絕其它人員在有觸電危險的區域內作業,制止無關人員隨意更改及拆遷設備及線路。

10、宣傳節電的意義,協助各用電崗位,做好節約用電的工作,制止用電浪費的行為。

11、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 為了更好地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使安全生產檢查起到應有的作用,成為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規定。

二、 礦部安全檢查每年至少開展4次。各基層單位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

三、 安全檢查的內容和方案由安全科(或安全領導小組)根據本單位情況確定。

四、安全檢查組應由單位負責人、安技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會及有關部門組成。檢查組成員必須是責任心強、業務熟悉的人員擔任。

五、 安全檢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檢查表,按照表上內容逐條進行對照檢查,防止走過場(臨時突擊檢查除外)。

六、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逐項登記,發出整改通知書,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不能及時整改的應當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臨時措施。

七、 安全檢查中如發現有嚴重威脅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責令停工,并立即報告領導,及時研究,予以解決,

八、 安全檢查結束后,應督促檢查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對整改不力的單位,要加重處罰,直到停產整頓。

九、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研究總結,表彰先進,鞭策落后,并以此為據,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主題內容與使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培訓教育、活動的內容、形式與要求。 本制度使用于本礦部各單位

(二)管理職能

1. 一級教育:大中專實習生由礦部安全部負責組織,新入礦山工人由企管部負責組織進行教育。

2.

二、三級安全教育:大中專實習生和新入礦山工人由項目部負責組織實施教育。

3. 進場安全教育:項目部負責對新進項目施工的所有人員進行進場安全教育。

4.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復)訓:由項目部安全負責人擬定培(復)訓計劃并報礦部企管部、項目經理落實專人組織送培。

(三)安全會議和安全活動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1. 日常安全會議

(1)礦部安全例會每季一次安全部主持,礦部安全主管經理、有關班級負責人、項目經理及其職能部門(崗位)安全負責人參加??偨Y一季度的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對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點作出布臵。

(2)礦部每年末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總結一年來安全生產上取得的成績和不足,對本的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并布臵下一的安全工作任務。

(3)項目部每月召開安全例會,由其安全部門(崗位)主持,安全分管領導、有關部門(崗位)負責人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參加。內容: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文件、信息;對上月安全工作進行總結,提出存在問題;對當月安全工作重點進行布臵,提出相應的預防措施。推廣施工中的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跡,以施工中發生的事故教育班組干部和施工人員,從中吸取教育。由安全部門做好會議記錄。

(4)各班組在班前會上要進行講話,預想當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組安全情況,研究布臵措施。做到“三交一清”(即:交施工任務、交施工環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職工的思想及身體情況)。

(5)項目部必須開展以項目部、職能崗位、班組為單位的每周安全日活動,每次時間不得少于2h,不得挪作它用。

(6)班前安全講話和每周的安全活動日活動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防止走過場。

(7)工人必須參加每周的安全活動日活動,各級領導及科室有關人員須定期參加基層班組的安全日活動,及時了解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2. 每周的安全日活動內容

(1)總結上周安全生產情況,布臵本周安全生產要求,表揚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

(2)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找出事故原因,制訂預防措施;

(3)開展反事故學習和崗位練兵。組織組織各類安全技術表演;

(4)檢查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和消除事故隱患; (5)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積極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議;

(6)學習安全生產文件、通報、安全規程及安全技術知識;

(7)針對本單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開展安全技術座談和攻關;

(8)參加礦部和本班級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

(四)安全教育 1. 三級安全教育

新進礦山職工(包括新調入人員、實習生、代培人員等)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1)一級(礦部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15h,其教育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和規定;

2)本公司的性質、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消防知識及有害氣體防護常識; 4)職業安全衛生有關知識;

5)本礦和同類型企業的典型事故教訓。

(2)二級(項目部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15h,其教育內容:

1)本單位概況,施工生產或工作特點,主要設施、設備的危險源和相應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2)本單位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安全設施、工具、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訓。

(3)三級(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教育,可采取講解和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時間不少于20h,經班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師傅帶領進行工作或學習。

1)本崗位(工種)的施工生產程序及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2)本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工種)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裝臵、安全設施、安全監測、監控儀器的作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發現緊急情況時的急救措施及報告方法。

三級安全教育、考試、考核情況,要逐級填寫在三級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檔案。三級安全教育完畢,經公司安全部審核后,方可準許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本工種所享受的勞保待遇。

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則由此而發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單位的領導負責。

2. 新進項目施工前安全教育

參加工程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項目部的安全教育后,方可進場施工。項目部的安全教育由項目部的安全部門負責進行,并填寫安全教育記錄表。

3. 外包單位及外來人員安全教育

(1)外包人員入場前必須接受入場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場使用。教育內容如下:

1)本單位施工生產特點、入場須知;

2)所從事工作的性質、注意事項和事故教訓; 3)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發現緊急情況時的急救措施及報告方法;

(2)對外包單位的安全教育,由使用單位安全部門負責,受教育時間不得少于8h,并在工作中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和檢查。

(3)對外借人員的安全教育,由用工單位負責,經考核后,方能允許進入現場施工。

(4)對進入施工現場參觀人員的安全教育,項目負責人負責;其教育內容有關項目的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并安排專人陪同。

4. 特種作業和機械操作人員安全培訓

(1)定義:直接從事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的危害因素的作業者(如:電工、起重工、電焊工、司機等)稱特種作業人員。

(2)項目部將已培訓合格的特種作業人員登記造冊,并報公司。

(3)特種作業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礦部企管部負責。參加專業性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市級以上安監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5. 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考核

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省、市級有關部門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持證任職。

6. 經常性安全教育

(1)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后會、各種安全會議、安全技術交底、廣播、黑板報、

標語、簡報、電視、播放錄像等,結合公司生產、施工任務開展安全生產經常性教育,由項目部具體實施。

7. 季節性教育

由項目部結合季節特征、節假日前后,職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產的規律,抓住主要環節,進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條件變化、大風、大雪、暴雨、冰凍或雷雨季節,應抓住氣候變化的特點,進行安全教育。

8. 其他安全教育

(1)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品種投產使用前,各主管部門要寫出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的崗位工作;

(2)對脫離操作崗位六個月以上重返崗位操作者,應進行崗位復工教育。

(3)職工在本礦內調動工作崗位變動工種(崗位)時,接受單位應對其進行

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的工作。

(4)對嚴重違章違紀職工,由所在單位安全部門進行單獨再教育,經考察認定后,再回崗工作。

(5)參加特殊區域、高危場所作業的人員,在作業前,必須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9. 安全教育、培訓臺賬

公司及項目部有關部門應建立安全教育、培訓臺賬。

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發生事故時,主要負責人要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事故發生應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要調查研究,找出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吸取教訓并制定防范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切實做到一事故一分析,一分析一處理,一處理一落實。

根據發生事故的情況,分別由有關人員組織處理:

1、發生輕傷事故,在24小時內,由發生事故所在地,組織各職能人員及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參加,進行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責任,研究防范措施,并在48小時內填寫“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分送所在地鄉人民政府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發生重傷和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要立即向礦長、鄉人民政府和縣安監局報告,并保留事故現場,由縣安監局調查處理審批結案。礦上由礦長負責組織各職能部門進行調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或重任十人以上的事故,要立即向礦長、鄉人民政府和縣安監局報告(包括書面報告),并保留事故現場,由縣安監局向市安監局報告,由市安監局

調查處理審批結案。由礦長組織各有關部門人員、生產工人協助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發生非傷亡事故,礦山要按照《關于加強非傷亡事故管理的規定》要求進行調查分析處理。

5、及時組織人員進行事故分析,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和“小事不過班、大事不過天”的原則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

6、對各類事故,根據事故性質分類進行分析、整理、統計、備查,以便從中吸取教訓,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危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裝卸運輸制度

1、押運員將炸藥、雷管運到指定地點卸藥,藥庫人員負責驗收,驗收合格,填寫產品入庫臺賬,搬運火藥必須輕搬輕放,每人一次只準搬一箱,不準扛運。

2、炸藥和雷管必須用專車分裝、分運,炸藥、雷管在礦車內,不得超過礦車邊沿。

3、炸藥、雷管在平巷運輸時,不得在同一列車運送,應用空車隔開,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米/秒。

二、儲存保管制度

1、炸藥儲存保管必須符合安全規程,保管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方可上崗。

2、炸藥的儲存量按規定和設計要求,總量不得超過3噸,雷管2百發,擺放整齊,分開存放。

3、炸藥庫管理人員必須24小時值班,不得隨意脫崗,做好現場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記錄,保證賬物相符。

4、除炸藥庫管理人員外,其它人不準擅自進入,檢查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由炸藥庫管理人員陪同進行檢查。不得帶礦燈入庫,否則拒絕入庫檢查。

5、入庫存放的炸藥、雷管,必須有廠家驗收合格證、生產廠家及生產批號,藥箱要用雙繩捆好,擺放整齊。

6、炸藥入庫必須建賬,手續齊全,做到日清月結,賬物相符,,發放完好,做好報表。

7、入庫的炸藥、雷管儲存必須保持干燥,防止受潮,變質和失效,炸藥和雷管下邊要加木墊,上蓋防潮布存放。

8、失效報廢的炸藥、雷管要單獨存放,建賬在交接班時清點,發現問題及時匯報主管人員。

三、發放清退制度

1、使用炸藥的班組,要依據當班的工作定額,提出炸藥、雷管的需要用量,持爆破員證,填寫領料單,方可領取。

2、爆破員領到炸藥、雷管,必須親自運送,不準托他人帶運,直達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3、當班的炸藥實際用量,由爆破員核實,并填入領退記錄本,余數全部退回藥庫,不得帶到其它地方存放。

4、退回的炸藥和雷管,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填入退回欄內,填入備注欄內,單獨存放處理,失效的要及時處理,確保安全。

5、爆破器材實行批號管理,發放炸藥和雷管應采取先進先發的原則,保質保量,防止受潮變質,不合格的炸藥、雷管不得發放使用。

四、防火警衛制度

1、炸藥庫管理人員要正確理解,認真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

2、任何人不準帶礦燈進入炸藥庫,持有效證件的檢查人員,登記后,在庫管人員的陪同下進庫檢查,其他人不準入內。

3、炸藥庫設1個沙池,1個水池,2個滅火器,并定期補充沙子和每季度檢查一次滅火器情況,失效及時更換,保持良好的狀態。

4、一旦發生火情,應采取措施滅火,同時進行報警,匯報主管負責人。

五、銷毀處理制度

1、報廢的炸藥、雷管必須定期銷毀,銷毀后必須記錄清楚報廢原因和數量、廠家和批號日期,銷毀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組織放炮小組進行銷毀。

2、銷毀炸藥、雷管后,必須清理現場,搜集崩散的炸藥、雷管,集中起來銷毀處理。

3、銷毀炸藥用溶解法進行,將炸藥放入水中,全部溶化,杜絕私人使用。

4、銷毀雷管埋在土中引爆銷毀。

5、銷毀炸藥、雷管必須符合有規定要求,有組織,有措施,有記錄簽字,銷毀處理完后,寫出處理報告,存入銷毀炸藥檔案中存檔備查。

安全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為保障礦山安全和設備正常運行,確保安全器材發揮正常作用,按照《礦山安全法》和《工業設備管理規程》及上級有關規定,特制定關于安全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一、設備、器材檢查制度

1、對安全設備、器材檢查,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分頭把關,機電設備檢查由機電工程師負責,安全器材檢查由采礦工程師負責。

2、新購、租賃、借用的設備、器材必須經過安全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3、試驗涉及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必須經過安全論證,進行安全性能檢驗和鑒定并制定安全措施,否則不得使用。

4、設備安裝完畢,由安裝、使用、安全員、設備管理等有關人員參加檢查驗收,進行度運轉后方可投入運行。

5、加強機電設備現場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機電專業嚴格按《安全規程》采取旬檢查、月驗收,月驗收采掘設備完好率不得低于85%,大型固定設備完好率100%,高壓供電設備完好率100%,低壓供電設備完好率不得低于95%,電纜合格率95%,否則每降低1%對責任人罰款500-1000元。

6、必須按《設備管理規定》進行定期巡回檢查。否則由于檢查不力致使設備停運,造成重大事故的將按有關規定處罰。

7、壓力容器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使用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測和預防性試驗。

8、嚴格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測和更換,嚴禁超期使用。

9、嚴格對提升鋼絲繩、滑輪、托輪進行檢查和更換,嚴禁使用斷股、斷絲嚴重等已達到報廢極限的鋼絲繩和滑輪等。

10、加強儀器、儀表的管理,所使用的儀器、儀表和控制裝臵必須按規定周期進行校驗,保證靈敏、準確、可靠。

二、設備器材維修制度

設備、器材的維修、檢修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明的人員進行。

1、機電設備檢修必須依據《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進行。

2、機電設備檢修完畢,必須用搖表檢測其絕緣電阻,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以防漏電傷人。零部件必須齊全,進行通電試運轉,由機電主管檢查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高低壓開關檢修完畢后,必須對其保護裝臵檢驗,在礦區使用超過6個月時,必須對其過電流保護裝臵進行一

次檢驗和調整。

4、設備及各類電器在礦區不準倒裝使用,凡帶電體不準裸露,必須有安全防護罩。

5、使用中的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安全保護裝臵齊全,動作可靠,并定期檢查、試驗,做好記錄,不合格的不準使用,對有關設備關鍵部位,要進行日常點檢和不定期檢查。

6、對設備器材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定期檢修,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運行,嚴禁設備超我負荷或帶病運行,防止和杜絕跑、冒、滴、漏,否則因維修不善,造成設備停運的,按礦區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7、提升鋼絲繩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檢查要認真細致,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要堅決報廢,不能冒險使用,并經常給鋼絲繩表面注油,不準超負荷提升,鋼絲繩在礦區的使用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職工有以下成績之一,按其貢獻大小,給予表彰、獎勵100-1000元每人/次。

(1)、模范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認真貫徹執行相關法規以及作業規程和各項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2)、發現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時報告上級,以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因而避免了事故,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

(3)、搶救事故有功的;

(4)、安全技術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廣新技術有卓越成績的;

2、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安全工作上做出顯著成績,并完成生產任務的,在年終應給予表彰、獎勵500元。

3、任何人違反相關規定,情節或后果嚴重的,應給予經濟、行政處分。

4、違反安全規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追究安全第一責任者的責任。給予100-1000元經濟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不及時解決安全或塵、毒危害方面存在的問題,造成重大事故或塵、毒嚴重危害的;

(2)、放松對安全工作的領導,致使安全管理混亂而造成事故的;

(3)、對職工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上崗操作造成事故的;

(4)、由于設備不完善或作業環境不安全發生事故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追究當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責任。

(1)、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的給予100-1000元經濟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2)、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的;

(3)、發現事故預兆和險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

(4)、對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人員,對揭發隱瞞事故真相的人員,對安全監察(檢查)人員進行謾罵、毆打及借故進行報復的;

(5)、事故發生后,隱瞞事故真相,對肇事者進行姑息包庇或弄虛作假,甚至嫁禍于人的。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礦山必須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檔案,必須由專人管理安全生產檔案。

一,安全生產檔案內容:

1,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及變動記錄。 2,專職及兼職安全員名單。 3,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名單。 4,特種設備清單及有關檔案。 5,三級危險源管理清單。

6,監測資料(地壓,邊坡,巖石移動,涌水量,粉塵濃度,風速風量,噪聲及地表環境監測)。

7,職工健康檔案及職業病檔案資料。 8,安全生產整改情況記錄。 9,安全例會及安全日,月活動記錄。

10,職工代表會關于安全生產的提案及整改落實情況。 11,事故記錄和統計資料。 12,傷亡登記表存檔情況。 14,崗位作業操作規程。 15,安全措施費用及使用情況。

16,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實施記錄。

二,要編寫詳細的目錄并分檔存放,以形成標準化,規范化。 三,按期上報給各有關部門,定期向職工公布檔案管理情況。 四,主要領導要經常檢查檔案管理情況使之完善,科學化。

風鉆工安全操作規程

1、作業前必須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勞動防護用品,不準穿有釘子的硬底皮鞋。

2、作業前必須嚴格檢查風鉆是否注油,各部件聯接是否緊固,氣孔是否暢通。

3、開孔時,應先開半風和用短鉆開孔,待釬頭進人巖石200mm后再開滿風。

4、鑿巖時禁止用腳壓著風鉆打眼,應雙手均衡握住把手將鉆機扶正,不可用身體壓著風鉆或用力過大;風鉆中心線與鋼釬應保持一致,鉆機不得左右搖擺。

5、工作中應經常注意有無異常響聲,氣孔是否堵塞,如有異?,F象,應停機檢查處理,風鉆每運轉兩小時應注油一次。

6、在大塊上打眼,應先檢查大塊是否牢固,移動風鉆、鋼釬和風管時,應先選好路線,腳要蹬穩,不得跳行;打眼位臵應選在大塊的中部,深度要超過打眼方向大塊厚度的三分之一。

7、在陡坡上或2米以上的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8、禁止在坡底下休息,在坡底下作業時,應注意滑坡或石塊跌落;坡面發現松頂、浮石、裂隙等不安全因素應先作處理。

9、禁止在裝載設備20米周圍內進行鑿巖作業,如要在裝載設備附近鑿巖時,應預先通知裝載設備司機,將設備撤離。

10、遇大風、雨天氣,不準在松石下或高空作業。

11、禁止在舊爆孔處鉆孔,必要時應在相隔20cm處補眼,瞎眼應通知爆破工進行處理。

12、聽到爆破信號,應立即撒離危險區,到安全地點避炮。

爆破工安全操作規程

1、爆破工必須經專門的技術、安全培訓,經公安部門考試合格,持有《爆破員作業證》方可上崗作業。作業前必須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勞動防護用品,嚴禁穿鐵釘鞋和易產生靜電的化纖衣服作業。

2、爆破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標準GB6722-86《爆破安全規程》等規定。

3、深孔爆破及其它特殊爆破應由爆破技術員按要求制定《爆破設計說明書》并經有關部門領導審批。爆破工對爆破設計無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足的項目,有權拒絕進行爆破作業。

4、爆破作業前,班長應組織爆破工認真學習、討論爆破計劃方案與安全措施,做好作業分工布臵工作。

5、爆破作業必須嚴格按《爆破設計說明書》要求進行作業,作業過程中,一切行動必須聽從爆破班長和工程技術員的指揮,并接受安全員的監督。如實際情況發生變化,或存在嚴重威協安全作業的情況,應報告有關領導作處理,或由技術員作修改爆破方案后,再進行作業。

6、禁止在大霧、大風雨或雷雨天氣中進行爆破作業,禁止在黃昏和夜間作業。

7、炸藥、雷管不準同車運輸或與其它物品混裝、搬運過程中不得扔、砸、撞,應輕拿輕放。

8、藥包加工、裝藥作業中,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品,嚴禁在作業場所吸煙。

9、裝藥和充填應用木質炮棍;深孔爆破出現藥包堵塞時,在未裝人雷管、起爆藥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應采用銅或木制長桿處理;裝起爆藥柱時嚴禁投擲或沖擊。

10、禁止使用石塊(塊度大于30mm)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壞起爆線路;禁止搗固直接接觸藥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沖擊起爆藥柱。

11、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藥柱的導火索或導爆管。

12、深孔爆破,每個炮孔應使用兩只毫秒雷管組成復式網路,在進行爆破網路聯接時,應防止塑料導爆管拉細、拉斷、變形和打死結。

13、當裝藥、充填、聯線等全部工作完成后,必須由爆破班長和爆破技術員進行技術檢查后,確認無誤,方準發出信號進行起爆。

14、當裝藥、聯線、檢查工作全部完成后,發出預告信號(豎紅旗、鳴警笛),警戒人員按各自地點、范圍進行警戒,其余人員進人避炮棚內;各工礦設備應撤離危險區。 發出預告信號后,燥破范圍內禁止閑雜人員進人。

15、警戒人員全部按指定地點就位后,檢查警戒危險區內確認無人后,才可發出起爆信號(豎綠旗)。

16、爆破作業應按要求,嚴格遵守起爆時間。

17、起爆5分鐘后,由兩名爆破工作進人爆破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無拒爆、盲炮現象,即發出解除警戒信號(撤掉綠旗),警戒人員撤回;如發生或懷疑拒爆,必須經過15分鐘后方準進入現場檢查。拒、盲炮區應插上紅旗警示,并報告有關領導組織人員進行處理。

礦山設備安全操作保養規程

裝載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裝載機司機的一般安全技術要求,參照一般土石方機械的一般技術要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裝載機工作前,應作的準備工作,參照挖掘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裝載機在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剎車、喇叭、方向機應齊全、靈敏,在行駛中要遵守:“交通規則”。若需經常在公路上行駛,司機須持有“機動車駕駛證”。

2、裝載機在配合自卸汽車工作時,裝載時自卸汽車不要在鏟斗下通過。

3、裝載機在滿斗行駛時,鏟斗不應提升過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為宜。

4、裝載機行駛時應避免不適當的高速和急轉彎。

5、當裝載機遇到阻力增大,輪胎(或履帶)打滑和發動機轉速降低等現象時,應停止鏟裝,切不可強行操作。

6、在下坡時,嚴禁裝載機脫檔滑行。

7、裝載機在作業時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過。

8、裝載機動臂升起后在進行潤滑和調整時,必須裝好安全銷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動臂下落傷人。

9、裝載機在工作中,應注意隨時清除夾在輪胎(或履帶)間的石渣。

10、夜間工作時裝載機及工作場所應有良好的照明。

四、裝載機工作后應注意下列安全事項:

1、將裝載機駛離工作現場,將機械停放在平坦的安全地帶。

2、松下鏟斗,并用方木墊上。清除斗內泥土及砂石。

3、按日常例行保養項目對機械進行保養和維護。

裝載機保養規程

一、每天

1、檢查有無油、水、氣的滲漏及機件過熱現象;

2、檢查柴油機機油、冷卻液和液壓油液位;

3、檢查輪胎氣壓及損壞情況;

4、檢查儀表和燈光;

5、各鉸接點壓注黃油。

二、每50小時

1、檢查緊固前后傳動軸螺栓;

2、檢查變速箱油位;

3、檢查調整腳制動和手制動,制動加力器油量;

4、檢查油門操縱、變速操縱系統;

三、每100小時

1、更換變速箱油(之后每600小時更換),清洗油底殼濾網;

2、更換發動機機油(之后每600小時更換);

3、檢查電瓶液液位,電瓶接線頭涂凡士林;

4、檢查輪輞與制動盤螺栓、橋螺栓緊固情況;

5、檢查各緊固螺栓緊固情況。

四、每200小時

1、檢查前后橋油位;

2、清洗空氣濾清器(必要時更換濾芯);

3、清洗機油、柴油、變速箱油濾清器;

4、測量輪胎氣壓為0.27~0.31Mpa;

5、檢查工作裝臵、前后車架焊縫是否開裂;

6、檢查發電機、風扇皮帶松緊度。

五、每600小時

1、更換前后橋齒輪油(之后每1000小時更換);

2、清洗柴油箱的吸油濾網;

3、清除水箱、散熱器表面的污染物;

4、更換發動機機油,更換機油、柴油油濾清器;

5、更換變速箱油和油濾清器;

6、檢查發動機氣門間隙。

六、每1200小時

1、更換液壓油、清洗或更換濾油器,清洗油箱;

2、檢查發動機的運轉情況;

3、檢查液壓系統工作情況;

4、檢查轉向系統性能;

5、檢查制動系統性能,更換剎車油。

七、每2400小時

1、按發動機的說明書對發動機進行檢修;

2、對變速箱、變矩器進行解體檢查;

3、對前后橋進行解體檢查;

4、檢查整機各部位焊縫。

挖掘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挖掘機司機,應遵守一般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

二、挖掘機在工作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1、向施工人員了解施工條件和任務。內容包括:填挖土的高度和深度、邊坡及電線高度、地下電纜、各種管道、坑道、墓穴和各種障礙物的情況和位臵。挖掘機進入現場后,司機應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安全規則。

2、挖掘機在多石土壤或凍土地帶工作時,應先進行爆破再進行挖掘。

3、按照日常例行保養項目,對挖掘機進行檢查、保養、調整、緊固。

4、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水是否充足,不足時應予添加。在添加燃油時嚴禁吸煙及接近明火,以免引起火災。

5、檢查電線路絕緣和各開關觸點是否良好。

6、檢查液壓系統各管路及操作閥、工作油缸、油泵等,是否有泄漏,動作是否異常。

7、檢查鋼絲繩及固定鋼絲繩的卡子是否牢固可靠。

8、將主離合器操縱桿放在“空檔”位臵上,起動發動機(若是手搖起動要注意搖把反擊傷人;若系手拉繩起動,不可將拉繩纏在手上)。檢查各儀表、傳動機構、工作裝臵、制動機構是否正常,確認無誤后,方可開始工作。

9、發動機起動后,嚴禁有人站在鏟斗內、臂桿上、履帶和機棚上。

三、挖掘機在工作中,應注意下列安全事項:

1、挖掘機工作時,應停放在堅實、平坦的地面上。輪胎式挖掘機應把支腿頂好。

2、挖掘機工作時應當處于水平位臵,并將走行機構剎住。若地面泥濘、松軟和有沉陷危險時,應用枕木或木板、墊妥。

3、鏟斗挖掘時每次吃土不宜過深,提斗不要過猛,以免損壞機械或造成傾覆事故。鏟斗下落時,注意不要沖擊履帶及車架。

4、配合挖掘機作業,進行清底、平地、修坡的人員,須在挖掘機回轉半徑以內工作。若必須在挖掘機回轉半徑內工作時,挖掘機必須?;剞D,并將回轉機構剎住后,方可進行工作。同時,機上機下人員要彼此照顧,密切配合,確保安全。

5、挖掘機裝載活動范圍內,不得停留車輛和行人。若往汽車上卸料時,應等汽車停穩,駕駛員離開駕駛室后,方可回轉鏟斗,向車上卸料。挖掘機回轉時,應盡量避免鏟斗從駕駛室頂部越過。卸料時,鏟斗應盡量放低,但又注意不得碰撞汽車的任何部位。

6、挖掘機回轉時,應用回轉離合器配合回轉機構制動

器平穩轉動,禁止急劇回轉和緊急制動。

7、鏟斗未離開地面前,不得做回轉、走行等動作。鏟斗滿載懸空時,不得起落臂桿和行走。

8、拉鏟作業中,當拉滿鏟后,不得繼續鏟土,防止超載。拉鏟挖溝、渠、基坑、等項作業時,應根據深度、土質、坡度等情況與施工人員協商,確定機械離便坡的距離。

9、反鏟作業時,必須待臂桿停穩后再鏟土,防止斗柄與臂桿溝槽兩側相互碰擊。

10、履帶式挖掘機移動時,臂桿應放在走行的前進方向,鏟斗距地面高度不超過1米。并將回轉機構剎住。

11、挖掘機上坡時,驅動輪應在后面,臂桿應在上面;挖掘機下坡時,驅動輪應在前面,臂桿應在后面。上下坡度不得超過20°。下坡時應慢速行駛,途中不許變速及空擋滑行。挖掘機在通過軌道、軟土、粘土路面時,應鋪墊板。

12、在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時,應將工作面內的較大石塊和其他雜物清除,以免塌下造成事故。若土壤挖成懸空狀態而不能自然塌落時,則需用人工處理,不準用鏟斗將其砸下或壓下,以免造成事故。

13、挖掘機不論是作業或走行時,都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如必須在高低壓架空線路附近工作或通過時,機械與架空線路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附表一所規定的尺寸。雷雨天氣,嚴禁在架空高壓線近旁或下面工作。

附表一

線路電壓等級

垂直安全距離(米)

水平安全距離(米) 1KV

下1-20KV35-110KV154KV220KV

1.51.52.52.52.

5 1.52.04.05.06.0

14、在地下電纜附近作業時,必須查清電纜的走向,并用白粉顯示在地面上,并應保持1米以外的距離進行挖掘。

15、挖掘機走行轉彎不應過急。如彎道過大,應分次轉彎,每次在20°之內。

16、輪胎挖掘機由于轉向葉片泵流量與發動機轉速成正比,當發動機轉速較低時,轉彎速度相應減慢,行駛中轉彎時應特別注意。特別是下坡并急轉彎時,應提前換掛低速擋,避免因使用緊急制動,造成發動機轉速急劇降低,使轉向速度跟不上造成事故。

17、電動挖掘機在連接電源時,必須取出開關箱上的容斷器。嚴禁非電工人員安裝電器設備。挖掘機走行時,應由穿耐壓膠鞋或絕緣手套的工作人員移動電纜。并注意防止電纜擦損漏電。

18、挖掘機在工作中,嚴禁進行維修、保養、緊固等工作。工作過程中若發生異響、異味、溫升過高等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

19、臂桿頂部滑輪的保養、檢修、潤滑、更換時,應將

臂桿落至地面。

20、夜間工作時,作業地區和駕駛室,應有良好的照明。

四、挖掘機工作后,應將機械駛離工作地區,放在安全、平坦的地方。將機身轉正,使內燃機朝向陽方向,鏟斗落地,并將所有操縱桿放到“空檔”位臵,將所有制動器剎死,關閉發動機(冬季應將冷卻水放凈)。按照保養規程的規定,做好例行保養。關閉門窗并上鎖后,方可離開。

五、挖掘機可做短距離自行轉移時,一般履帶式挖掘機自行距離不應大于5公里。輪胎式挖掘機可以不受限制。但均不得做長距離自行轉移。

六、挖掘機可做短距離自行轉移時,應對走行機構進行一次全面潤滑,行駛時,驅動輪應在后方,走行速度不宜過快。

七、挖掘機裝卸車時,應由經驗豐富的裝吊工指揮。裝卸過程中,挖掘機在坡道上嚴禁回轉或轉向。裝車時若發生危險情況,可將鏟斗放下,協助制動,然后挖掘機緩緩退下。

挖掘機維護保養規程

一級技術保養(累計工作100小時或每月進行一次)

1、完成例保項目。

2、檢查蓄電池電液比重及電液量是否足夠和正常。

3、檢查發動機潤滑油并清洗粗濾網。

4、檢查履帶或輪胎的使用情況是否正常。檢查回轉馬達的工作情況并進行潤滑。

5、進行整機清洗,清除油污、泥土等,并應按各機型說明書要求對有關的潤滑點進行潤滑。累計工作200小時后除應完成以上工作外,還應進行下列各項內容。

6、回轉滾盤齒輪、軸承和中心回轉接頭等加注潤滑脂。

7、履帶張緊裝臵和有關配合處加注潤滑脂。并視情況調整張緊。

8、檢查分配閥操縱桿的滑動情況。

9、輪胎式挖掘機還應進行輪胎氣壓檢查、輪箍及輪胎磨損情況檢查。制動油缸的油位和管路接頭有否松動,制動踏板行程及間隙檢查。

10、全面清洗潤滑油的粗、精濾清器。清洗液壓泵入口濾網。

11、清洗或更換空氣濾清器,清洗冷卻水箱及水道。

12、對操縱手柄活動部分,滑動軸承、計時表等添加機油。

13、清洗燃油濾清器,視情況清洗燃濺相。

14、清掃制動油缸,檢查活塞蓋。檢查制動氣壓、制動間隙襯里和滾筒的磨損情況

破碎機操作規程

1、遵守鑄造設備通用操作規程。

2、檢查三角皮帶(或平皮帶)的松緊度及磨損情況,如過緊過松,或磨損嚴重,應及時調整或更換皮帶。

3、檢查兩側護板的磨損情況,如磨損嚴重,應予更換。

4、按工藝要求的塊度,調整腭板的開口尺寸。

5、如沒有防護罩,或防護罩不完好,就不得開車,以免出現人身事故。

6、用手盤動飛輪或拉動皮帶,確認設備轉動靈活,才可空載試車。

7、設備空運轉正常后,才允許加料破碎。加料要均勻,不允許加入其它的料塊。

8、經常注意出料情況,如有堵塞,要及時疏通。

9、停車前,必須將腭板間的料塊全部破碎后,才可停車。

振動篩安全操作保養規程

一、開機前的準備:

1、檢查啟動設備是否良好、電動機接地是否完好,調整三角帶的松緊度。

2、清除篩上的雜物,以免重負荷啟動。

3、檢查并擰緊各部位螺栓。

4、檢查并加足振動器內潤滑油。

5、做完以上各項準備工作后,便可發信號通知開機。

二、運轉注意事項:

1、打開壓力閥門。

2、接到控制室“開機”信號后,合上事故開關,篩子隨即啟動。

3、觀察振動篩的振動是否平衡,運動件無撞擊和磨擦的地方。

4、待確認振動篩的運轉完全正常后才發信號通知下料。

5、給料必須均勻,不能超載或有過大沖擊力。

6、隨時注意電動機的溫度及異常聲響。

7、運轉中如發現危及設備的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現象,應用事故開關進行緊急停機。

8、運轉中振動篩的任何大小修理或調整,都必須是切斷該機的電源,并掛上“禁止合閘”標示牌后方可進行。

三、停機注意事項:

1、停機前先停止給料,待篩面上的物料排凈后再停機。

2、拉下閘刀開關,關閉壓力水閘門。

3、對振動篩和工作現場進行清掃。

4、檢查各部位螺栓,如發現有松動應擰緊。

四、振動篩的保養:

1、保證集料箱與料斗、料槽等非運行件之間保持最小間隙75mm。

2、保證彈簧座與篩箱磨擦阻尼板之間有10 mm間隙。

3、檢查振動器油面及油質。

4、篩箱連接的高強度螺栓,每周應檢查其緊固性,不允許任何一個螺栓松動。

5、偏心軸的軸承,如果有一個損壞時,應成對更換。

第三篇: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開采方法探討

一、自然條件決定多數小型露天采石場較難實現多臺階開采

初步調查,我省小型露天采石場絕大部分為山坡型采場,年生產規模多為3-5萬噸,開采境界(范圍)一般不足0.01Km2,采場最大采高一般在20-50m之間(個別采高超過100m)。由于礦業權許可的開采境界小,采場地形地貌原始坡度又較陡,因此若采用多臺階開采,臺階之間布置機械運輸道路困難,技術上往往不可行,采場內采用人工運輸,臺階之間需要多次轉運,經濟上又明顯不合理。小型露天采石場采用多臺階開采自然條件不足,推廣困難。

二、我省小型露天采石場開采方法現狀 經過近年的邊破安全專項整治,我省小型露天采石場淘汰了掏底崩落開采和擴壺爆炸開采等開采方式,遏制了較大事故,一般事故也明顯下降。但因自然條件限制,只有少數采石場實現了臺階開采,目前大部分采石場停留在“一面坡”開采。“一面坡”開采由于邊坡上沒有安全鑿巖作業平臺(便道),作業人員長時間在邊坡上使用安全繩、安全帶“猴子式”作業,行走不方便,處理邊坡危石不方便、不安全,因此邊坡高空墜落事故、物體打擊事故仍然多發,偶爾還出現坍塌事故。

三、推廣高階段小分層的分層開采方法

(一)行業對小型露天采石場開采方法規定。

《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原國家安監局令第19號)第十二條,對小型露天采石場開采方法規定如下:“作業單位應當采用臺階式開采,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開采方式,嚴禁采用擴壺爆破、掏底崩落等開采方式”、“不能采用臺階式開采的,應當自上而下分層順序開采。實施淺眼爆破時,分層高度不得超過6米;實施中深孔爆破時,分層高度不得超過20米。分層鑿巖平臺寬度不得小于4米;最終邊坡角根據巖體的穩定性確定,但最大不得超過60度”。顯然,礦山企業應優先采用臺階式開采,不能采用臺階式開采的要分層開采。 (二)“一面坡”開采必須改進完善。 “一面坡”開采雖然可實現從上而下開采,但由于沒有分層鑿巖平臺或平臺寬度不足,因而不符合19號令的規定。如果我們把“一面坡”改為“二面坡”,兩面邊坡之間始終保留4m寬的鑿巖作業平臺,并控制邊坡的傾角,就滿足了19號令允許的分層開采方法。即高階段小分層的分層開采方法,四川省安監局2004年編印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管理與技術》內部培訓教材等有關資料,稱此開采方法為“規則臺階開采方法”。 (三)高階段小分層分層開采方案。

在自然山坡或原有的巖面及設備條件下,遵循“采剝并舉,剝離先行”的原則。將采剝作業面,沿巖面走向方向劃分為一定厚度的豎條帶,即采掘帶。如果采掘帶長度較大及有必要,可沿巖面傾向方向把配置獨立采掘運輸設備的范圍定為采區。采用高階段小分層,坡面上允許只有一個臺階,開采順序始終自上而下,宜采用傾斜眼,一次布置2-4排炮眼,合理布置炮眼并確定適宜的裝藥量和裝藥結構。采用毫秒延時雷管,使布置在同一平臺的所有炮眼一次同時起爆,直接把巖面巖石一次性掀到巖底,減小高差運輸,并形成規則的安全臺階。當進行第二次鉆爆作業時,作業人員已在一定寬度的規則的安全臺階上進行作業。這種開采方法開拓工程量小,操作技術較簡單,露天礦山均可采用。 開采順序:自上而下,從前而后。如圖示

(四)高階段小分層開采安全技術實施要領。

1、加強對礦(場)長、鑿巖工、爆破工等關鍵人員的安全基本知識及專業爆破技術的培訓,保持特種作業人員的相對穩定性。

2、爆破技術人員,應保證一周以上的現場技術操作輔導及現場檢查指導,尤其對定炮孔位置、單孔裝藥量、雷管聯結方法和其他各項技術參數,必須親自把關,要邊操作,邊講解技術理論,并在爆破后加以驗證和改進。

3、保證鉆孔質量。根據巖石硬度及成孔情況,手風鉆小孔徑炮眼深度宜3-5m。前后排炮眼傾角要一致,保持頂、底部炮眼的抵抗線基本相等;前后排炮眼孔底基本在同一高程。避免爆破后留根坎。

4、必須使用延時雷管一次爆破多排炮眼。小孔徑單排炮眼一次爆破無法形成4m寬的平臺,必須鑿2-4排炮眼一次起爆,前后排炮眼實現毫秒差(微差)爆破。宜采用塑料導爆管雷管入孔(排間雷管要有段別差),孔外瞬發電雷管起爆;或導爆索入孔并同排串接,孔外秒差或微差電雷管起爆。

(五)高階段小分層開采安全特點。

1、改善了工人在采場邊坡上的作業條件,使之有一個較為寬敞的作業平臺,避免工人必須戴保險帶“猴子式”鑿巖方法,減少高空墜落事故。

2、始終堅持自上而下逐塊段進行開采,杜絕掏底開采所形成的“傘檐狀”或“陰山坎”現象。由于開采巖面坡度由炮孔位置予以控制,從而大大減少了露天礦山極易發生的坍塌事故。

3、露天礦山安全臺階能承接上部采場邊幫滑落的部分浮石,起到安全平臺的作用,有利于保護巖底裝運作業人員的安全,可減少物體打擊事故。同時,每次爆破后,能依托較為寬敞的作業平臺,輕松地清理上坡面的危石、浮石。

4、采用多排孔爆破,一次爆破炮眼多,減少了爆破頻率,可減少爆破事故。同時,微差爆破,可減少爆破后的大塊率。但由于高階段小分層開采要求把大部分礦巖拋擲到采場底部,故應采用相對較大的爆破作用指數(宜采用減弱拋擲爆破),并且由于此種開采方法所分階段較高,爆落下的爆堆相對分散,給裝運工作帶來一定的不便。

第四篇:露天小型采石場安全責任制

一、辦公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1、協助領導搞好綜合協調工作,加強對各項工作規范有序和及時落實。

2、負責公司公文、資料、信息處理工作,做好內外溝通聯系和外部協調工作。

3、負責公司往來公文的處理和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對會議,文件決定的事項進行催辦、查辦和落實。

4、加強對外聯絡,促進企業與社會各界的廣泛合作和發展往來,樹立良好的形象。

5、負責法律事務,接待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

6、做好接待、交通后勤服務工作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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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積極貫徹和宣傳上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本企業范圍內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3、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檢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公司內部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參加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

5、開展危險預知教育活動,逐級建立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

6、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會審;參加安全技術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會審;參加生產會,掌握信息,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的初步驗收。

7、研究不安全動態,提出改正意見,制止違章,有權停止作業和罰款。

8、協助領導監督安全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轉,對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門,要及時匯報領導,督促解決。

9、凡進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安全員有權監督其符合現場及上級的安全管理規定,發現問題立即改正。

10、督促班組長按規定及時領取和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并督促指導工人正確使用。

11、參加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并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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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礦長領導下,對所分管的工作安全負責。

2.協助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參加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3.協助落實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參與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起草和修訂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4.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及投產試車工作。 5.參加礦區重大傷亡、火災、爆炸等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6.督促檢查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協調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

7.監督礦山安全管理,加強巡回檢查。

8.監督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的定期安全檢查、校驗工作。 9.協調相關部門對特種設備的登記取證工作,對特種作業人員登記和作業監督管理。

10.協調企業內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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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財務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1、依據《會計法》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和相關制度規定制定本企業內部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管理制度和辦法,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具體情況,定編制年、季、月財務計劃,參與實施和監督與考核。

3、參與編制并執行預算,負責編制財務收支計劃,籌集資金,有效地使用資金。

4、負責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各基層單位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5、參與和監督企業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

6、參與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參與預測、決策和業績評價。

7、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企業各項資金的核定工作,多渠道籌措資金,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果,并及時完成稅利上繳任務。

8、找出管理體制中的薄弱環節,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和措施,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

9、對涉及企業生產經營及基本建設投資等重大問題提出建議,參與商品〈勞務〉價格和工資、獎金等方案的制定,參與重大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

10、定期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向上級相關業務部門及單位領導報告企業財務收支會計核算情況。

11、及時完成企業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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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企業法人是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其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和其它法律、法規中有關礦山安全生產的規定。

2、建立、健全本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生產作業操作規程。

3、保證本廠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要的材料、設備、儀器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及時供應。

6、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7、組織制定并實施本礦場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及時采取措施,處理礦山存在的事故隱患。

9、及時、如實地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并積極組織搶救。

六、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建立安全保障體系,對本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負責組織制定本礦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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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產責任制,并督促落實,檢查執行情況。

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組織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督促落實,檢查執行情況。

保證本礦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 負責主持召開本單位安全生產例會,聽取安全工作匯報,總結、部署安全工作,解決安全方面的重大問題。

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制定、落實整改措施。

發生事故時,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按規定組織事故調查,制定防范措施,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主動接受并積極配合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 決定安全工作方面的獎懲事項,建立和維護企業安全生產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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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專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對礦長負責,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貫徹“五同時”原則,即安全與生產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堅持不安全不生產。

具體負責組織制定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組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制定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措施。

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與培訓。

按規定組織分管業務范圍內的事故調查和處理。

具體負責組織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和落實。 定期召開專業安全生產會議,分析分管范圍的安全形勢,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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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生產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生產工作,對礦長負責,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工作負有間接領導責任。

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執行露天礦山相關規定和本礦的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

具體負責組織制定生產有關質量管理、安全規章制度,保證落實。 堅持“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安排、檢查、總結工作,同時安排、檢查、總結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

參加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組織落實。

深入采場,解決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質量和技術問題。

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定期組織檢查、驗收,保證工程質量。

保證均衡生產,操持正常接續。

定期召開會議,解決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問題。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礦長報告。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及時組織指揮事故搶救,按規定參加事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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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專職安全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督促檢查職工對《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參與編制本單位安全技術措施,負責檢查落實情況。 監督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深入采場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向礦長報告。 制止、糾正違章作業行為。

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止作業或緊急撤離。 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參加本單位安全會議,分析安全形勢,提出改進措施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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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技術負責人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在礦長領導下,負責全礦生產技術工作,對全礦安全技術負全面責任。 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技術政策,執行行業技術規范。 在職權范圍內履行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作業規程的編制、審批、報批職責,保證技術上可行。

負責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試驗和推廣。

針對存在的危害,具體負責組織編制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具體負責組織制定本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應急救援的技術措施,編制本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每月組織一次工程技術人員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技術問題。 礦山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協助礦長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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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貫徹執行本礦安全生產工作要求,遵守本礦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采礦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組織本班組職工學習,貫徹本礦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教育職工遵章守紀,發現違章及時糾正。對新工人進行安全教育。

作業前,對工作區域內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報告。

督促本班組工人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發生事故,及時組織搶救,保護現場。

搞好生產設備和安全設備的維護保養,不帶故障運轉。 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交接安全情況。 認真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做到文明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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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采礦工安全責任制

一、在班(組)長領導下,完成當班分配的各項任務,遵守規程、制度、勞動紀律,對當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二、參加安全會議、安全培訓教育,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三、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報告作業組長、安全員,聽從指揮及時安全地排除隱患。當危及人身安全時,有權拒絕作業。

四、嚴禁在邊坡底部休息和停留。在班前、班中、班后加強對邊坡危石的觀察和排除工作。接受安全檢查。

五、聽從指揮,服從領導,搞好放炮安全警戒工作,放炮后15分鐘,經檢查現場確認安全后,方可準許進入現場作業。

六、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繩,嚴禁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項,嚴禁串崗。嚴禁雷雨天、夜間作業。

七、有享受企業對職工辦理的工傷保險權利、嚴禁與企業簽訂生死合同,嚴禁違章冒險作業。

八、有權要求企業為自己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勞動防護用品及相關福利。

九、保證、臺階寬度、高度、邊坡坡角符合要求,使臺階平臺做到平整,消除傘檐、根底及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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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電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電工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電工必須熟悉車間的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的種類及性能,對電氣設備性能未充分了解,禁止冒險作業。

3、電工每日應定期檢查電纜、電機、電控制臺等設備情況,檢查中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檢查電機溫度時,先檢查無電后,再以手背試驗。

4、除臨時施工用電或臨時采取的措施外,不允許架臨時電線,不允許亂掛燈,儀表工具和電焊機等應用安全的開關和插座,原電氣線路不得擅自更改。

5、按規定對電氣設備定期檢修保養,不用的電氣設備線路要徹底拆除。

6、部分停電作業,當臨近有電體距檢修人員0.9米以下者,須用干燥木材橡皮或絕緣材料作可靠的臨時遮攔。

7、使用電動工具時,有防觸電保護。

8、發現設備任何導電部分接地時,在未切斷電源前,除搶救觸電者,一律不允許靠近,離開周圍4米之外,室內離開1.8米,以免受跨步電壓損傷。

9、在修理設備時,拉下開關和閘刀,必須在開關和閘刀處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在帶電設備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處,應掛上“止步,高壓危險”的警示牌,工作地點應掛上“應在此工作”的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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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電焊(割)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工作前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對電焊機線路進行詳細檢查,發現設備有毛病時,應及時處理。

2、調節電流時,由小到大逐步調整,不得過猛,焊接過程中,禁止調解電源。

3、電焊面罩不得有損壞,或有漏光現象。

4、焊接場所,不允許堆放汽油和其它各類油類。

5、在焊接有色金屬或表面涂有油漆的工作物時,工作地點必須整潔,以免發生火災。

6、在金屬容器內焊接時,外面必須由專人監護,并應有足夠的通風。每隔一段時間,焊工應出外休息一會。

7、不能在有壓力和易爆炸的容器上進行外焊工作。

8、禁止在調運中的工件上焊接和吊著的工件下面工作。

9、焊接穩定性能不好的工件時,要墊穩、支平,以防突然倒翻砸人。

10、高空作業時,必須使用安全帶,采用安全作業。

11、焊工用的照明手燈應該用低于36伏的安全電壓,并有鐵絲外罩。

12、下雨天,不能在露天從事焊接工作。

13、焊接工集中的地點,應用擋板等物相互隔開,以免弧光傷害眼睛。

14、工作完畢要放好軟線和鉗子,清理場所,消滅火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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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氣焊(割)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工作前,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清除工作現場及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

2、氣焊工所使用的設備工具一律不準占有油脂,調節器、割槍、焊槍與軟管的接頭不準漏氣。

3、焊、割槍的嘴子避免撞擊,使用前檢查有無堵塞。如果發生回火時,應立即將乙炔閥門關閉并及時檢查。

4、橡皮導管的長度應在15m以上,兩導管顏色要有區別,絕對禁止調整使用,導管橫過馬路時要加防護。

5、在焊割銅、鋅等金屬物或涂有漆顏料的工件時,工作地點要選擇在通風良好處,并帶好口罩。

6、不準割、焊受力的物件或有壓力的容器,內有壓力的容器和裝過易燃易爆或油類的桶,焊接時應先除壓,清洗干凈晾干,打開所有口,倒口向上,方可焊接。

7、高空作業時,必須采用安全措施,使用安全帶。

8、在工作時,注意勿將皮管扭轉彎折,嚴禁在工作時將皮管繞在身上、踏在腳下或夾在兩腿中間。

9、皮管不可與火星、高熱熔渣、高熱物體接觸,以免灼壞皮管而引起危險。

10、如發現氧氣管著火,要立即將氧氣瓶總閥門關死。

11、使用切割機時,必須注意銘牌上規定的氣壓,不要隨便亂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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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時應立即修理。

12、乙炔發生器要嚴加保管和使用,不得有漏水、漏氣現象,發生器、安全器、壓力表應保持良好方可使用。

13、清洗發生器,不得用金屬棒敲打,清洗和裝電石時不得站在發生器上面,禁止向桶內投拋或用力過猛,以免碰擊發生危險。

14、開啟電石桶時,要選用適當的工具,不要猛砸猛打,以免發生火花炮炸傷人。

15、工作時,先開焊槍上的乙炔閥門,其次開氧氣閥門,適當調整。熄火時先關上氧氣閥門,再關上乙炔閥門。

16、氧氣瓶標記要清楚,用前要仔細檢查,開啟氣瓶嘴時,應動作緩慢,禁止用錘子打,要用專用工具。

17、氧氣瓶于明火的距離應在十公尺以上,與暖氣設備應在一公尺以上,如不能保持上述距離者,須采用隔離措施。

18、搬運氧氣瓶要輕抬輕放,不得撞擊、滾動。

19、瓶口不得占有油污和漏口現象。

20、用完的氣瓶,應放在空瓶存放處,不得亂放,保證瓶帽、橡皮圈完好整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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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爆破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爆破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

2、裝炮前,認真清點,檢查炮眼數量、深淺與臨空面的大小、石質的軟硬程度,準確計算爆破器材的用量。

3、爆破器材不得委托他人領取。領取數量必須由當班領工員簽認,領取時,一次同時領取炸藥、雷管時,應由兩人分拿,并間距50m,禁止一人同時領取。

4、領取爆破器材和裝炮時,嚴禁抽煙。嚴禁用鐵器裝炮,應用專用軟木炮棍裝炮。

5、剩余爆破器材應由領取人員送回藥庫,嚴禁帶回宿舍或個人私自保管。

6、放炮做到“五不點”: (1)沒有選擇好撤退道路不點; (2)沒有統一指揮不點;

(3)人員、機具沒有撤出危險區不點; (4)警戒沒有到位,沒有聯系好不點; (5)炮數不清不點。

7、響炮后,數清炮數,待最后一炮響過二十分鐘后方可進入炮區進行檢查。如有瞎炮,必須按操作規程處理。

8、采用電力起爆時應認真檢查線路有無破損;必須用起爆器起爆,嚴禁明線起爆;起爆器鑰匙必須由專人保管,不得交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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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爆破警戒人崗位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爆破前15分鐘通知所有施工作業人員撤出危險區,到達指定安全地點。

2、警戒人員手持紅、綠旗到達指定警戒點執行任務。嚴禁人員、車輛進入警戒區。

3、確認警戒區內無人員、車輛時,及時向指揮人員發出信號。

4、炮響完后指揮人員向各方警戒發出信號,表示炮已響完,并經檢查確認完全無誤后,方可允許人員、車輛通過,撤銷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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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民爆物品管理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按規定參加培訓,熟練掌握民爆物品的用途、性能和管理專業知識。 堅持24小時值班制,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庫房,庫房內嚴禁煙火和使用電力。

嚴禁將雷管和炸藥混放庫存在一起,雷管和炸藥必須分開存放。 嚴禁向外出賣和轉借、轉讓、贈送雷管、炸藥,否則,加倍罰款,并承擔一切后果責任。

堅持入庫、出庫登記入帳、帳物相符、日清月結、月底報使用、消耗清單和庫存給廠方。否則,處以罰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堅持領退制度,當班領出和退回的數量、編碼必須登記入冊,按期報送公安局,不得漏記或少記,不得出錯。

必須按規定時間發放炸藥、雷管,不得無故提前或推遲發放時間。未經廠方同意或指定的爆破員一律不得發給雷管炸藥。否則,處以罰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經常注意檢查庫房情況,防止漏雨、水浸,防止雷管炸藥受潮變質,發現受潮變質的雷管、炸藥及時通知廠方進行處理,不得私自處理。

違反上述責任,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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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空壓機司機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操作者必須熟悉空壓機的工作原理及其構造性能。

2、空壓機司機必須經過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和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工作。

3、空壓機在開動前,應認真檢查設備各部,若發現有不正常情況,嚴禁開機,氣缸套于冷卻器內必須事先罐水。

4、設備開動后,應注意轉動部分潤滑是否良好,聲音是否正常。

5、經常檢查空壓級轉動部分的溫度,在有水冷卻的部分。其溫度不得超過70℃。

6、過濾器必須時刻保持清潔。

7、當設備進行工作時,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進行連接和緊固工作。

8、空壓機在運行時,安全罩不需拆除。

9、停止空壓機時,首先漸漸地關閉進氣管的閘門,使空壓級處于空轉狀態運轉,然后降低空壓級的轉速,并空轉5-8分鐘,保證設備在無負荷的狀態下停機。

10、為了防止事故發生,若遇到下列情況,必須立即停機: (1)冷卻器沒有水,供給或是運轉時的水供給中斷; (2)在冷卻器連接和中斷的地方有壓縮空氣漏氣時; (3)潤滑系統和工作部位沒有油供給時;

(4)空壓機有不正常的大震動和有不正常的聲音時; (5)電機過熱時。

11、進氣閥和排氣閥每星期必須檢查和清理。

12、經常保持工作地點的清潔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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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裝載機司機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增強自我防護意識,搞好安全生產。

2、裝載機必須由持有特種操作證的人員上崗操作,無證人員嚴禁上崗操作。

3、裝載機的制動器、喇叭、車燈、轉向器等必須齊全有效,駕駛員應按章操作,不違章。

4、鏟斗滿載運送,必須保持在底位置(距地面0.4米左右)。

5、滿載運輸時,應避免下坡前行,不得已時可倒退下坡,另應避免滿載倒退上坡。

6、卸料時鏟斗應有合適的高度。鏟斗過高會使傾泄貨物砸壞車廂或塵土飛揚,鏟斗過低會碰撞車輛。

7、工作時動臂下嚴禁人員停留或通過。在便道上行駛時不得高速行駛,不得急轉彎工作時強行鏟裝,防止損壞機件。

8、當發動機不能運轉而需要牽引時,應使各轉向油缸能自由動作。檢修動臂時應采取措施,以防動臂下落傷人。

9、工作完畢后,駛離工作現場,停放在平坦安全地點,放下鏟斗,鎖上制動進行維修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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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露天采石場的安全生產與管理

露天采石場安全培訓講課提綱

一、學習《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9號令)(重點:第二章安全生產保障)

二、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事故的類型及原因

1、物體打擊

采石場在爆破作業后不及時對采面上的浮石、險石進行徹底清理,采面上的浮石、險石滾落、墜落擊中傷人事故屢屢發生。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管理人員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一味追求生產進度,或受技術水平的限制及工作疏忽大意等原因,使采面清理不及時、不徹底,仍殘留浮石、險石,一旦落下擊中采面下作業人員,造成物體打擊事故的發生(道縣“5.13”事故案例)。

2、坍塌

采石場經營者為了提高產量,降低生產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采用“一面墻”的開采方式,利用鑿巖爆破先掏空下部,以使處于上部的巖面懸空,失去支撐而自由塌落。掏底開采不能將上方巖面全部崩落,會在工作面上形成較大的懸石或傘檐等重大事故隱患,上部巖體受雨水侵蝕和頻繁爆破震動的影響,致使巖體坍塌可能釀成重大傷亡事故。(原桃川所城劉和順采石場掏底開采,發生上部巖體坍塌事故,造成一作業人員死亡。)

3、高處墜落

部分采石場作業人員不按安全操作規程中的規定作業,在鑿石、爆破、清理巖面等高處作業時不系安全帶,從而導致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部分采石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冒險蠻干,不采取任何保護措施,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是高處墜落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2008年1月2日,夏層鋪文富采石場作業人員在準備處理松石過程中,未將安全繩系牢固就作業,固定端脫落導致作業人員墜落死亡。2008年9月17日,瀟浦鎮圳景采石場作業人員未系安全繩、未戴安全帽進行高處作業,墜落死亡。)

4、爆破傷害

《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小型露天采石場應當采用中深孔爆破,嚴禁采用擴壺爆破、掏底崩落、掏挖開采和不分層的“一面墻”等開采方式。”第十五條規定“小型露天采石場應當采用臺階式開采。不能采用臺階式開采的,應當自上而下分層順序開采。”。但不少采石場為了減少鑿巖量,還能獲得大的產量,仍然采用擴壺爆破掏底崩落。而且為了節省爆破器材用量,采用過短導火索;擴炮時縮短擴炮時間,藥包和孔壁發生摩擦撞擊、孔內溫度過高等原因而早爆釀成事故。另外,擴壺爆破大塊率高,許多崩落下來的巖石尺寸過大,必須進行二次爆破,如果爆破作業人員不規范操作,往往產生大量的飛石,造成爆破事故的發生。

5、觸電事故

2 在電氣設備設施運行、操作和檢修過程中,作業人員缺乏安全用電知識、違反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選用的電壓、電氣設備與所處的環境條件不相符;使用了安全性能不合格的電氣設備,缺乏必要的保護裝置;設備使用不當、超負荷運行;設備和線路的安裝不合格、檢查和維修不善,帶病運行等引起的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危險因素。

6、機械事故

采掘、破碎、傳輸等機具的運動(靜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夾擊、碰撞、剪切、卷入、絞、碾、割、刺、傾覆等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主要原因是因為人員操作失誤或設備缺陷所導致(中間嶺“1.6”事故案例)。

7、車輛運輸事故

礦場車輛雖然只是在礦區內進行運輸作業,但如果是對安全駕駛和行車安全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思想麻痹、違章駕駛、管理不善和車輛帶病運行等,就會造成車輛傷害事故。車輛傷害主要有:碰撞、刮擦、翻車、墜車、失火和搬運、裝卸中墜落及物體打擊等。車輛傷害的主要原因是違章駕車、疏忽大意、車況欠佳、道路條件差、環境惡劣以及運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

三、采石場安全開采的對策及措施

(一)安全生產對策及措施

1、嚴格按照開采設計方案生產

采石場在開采前,必須請有建設主管部門認定資質的設計單位或者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認定資質的采 3 礦工程技術服務機構編制開采方案,并嚴格按照開采方案生產,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開采方式,采用臺階式開采,嚴禁采用擴壺爆破、掏底崩落等開采方式。不能采用臺階式開采的,應當自上而下分層順序開采。

2、采用科學的開采方法

小型露天采石場生產規模小,地形條件千差萬別,采石場應根據自身實際采用輕型潛孔鉆中深孔爆破簡易臺階開采,爆破采用中深孔微差爆破技術。這種開采方法穩定可靠,綜合效益高,爆破后多為碎石,且坡面角符合要求,安全性能好,震動波小,飛石少,效率高,作業人員勞動強度低,一般不用二次爆破,節約成本,安全生產水平明顯提高。采石場要立足安全生產的長遠發展目標,堅決淘汰擴壺爆破和掏底開采,注重安全經費的有效投入,引進科學先進的開采技術,選用合適的穿孔設備完善和優化爆破工藝,改進鏟裝運輸方法,促進采石場科學化、規范化開采技術方法的實施。

3、提高機械裝備水平

如果機械裝備水平低,采用手工方式,采面下作業人員較為集中,一旦危險出現,容易發生群死群傷的事故。采石場應提高機械化程度,減少人工作業工序,采用機械二次破碎、機械運輸和裝載,提高生產效率和產量,改善現場作業安全條件,減少傷亡事故發生。

4、加強勞動保護

勞動保護是作業人員的安全保障,有的采石場只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卻缺少全面的勞動保護措施,有的勞動保護用 4 品多年不年檢、不更換,早已失去了保護作業人員人身安全的作用。采石場經營者應以人為本,注重保護從業人員的生命健康安全,為從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安全帽、手套、防護眼鏡、防噪耳塞、防塵面罩、安全帶等勞動保護用品,設立和加強機械、電器等方面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職業衛生健康,減少和降低事故發生時對人員造成的傷害。

(二)安全管理對策及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大部分采石場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者說是擺設,管理水平不高、方式落后,缺乏安全管理人員。“管生產必須管安全”,采石場經營者必須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采石場采取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安全管理。

2、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

采石場經營者要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強化落實實施,把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和安全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個工作點和崗位,嚴格監督檢查,獎優罰劣,杜絕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所導致的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

3、加強培訓和教育

加強培訓和教育是提高全員安全意識的有效手段。采石場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都要經過培訓,并通過考核持證進行安全管理;采石場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如爆破員、機動 5 車輛駕駛員、電工、焊工、排險作業、安全檢查等也要經過培訓考核,持證上崗作業。另外,采石場負責人要根據生產進度、新設備的使用、新方法、新技術的應用等及時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和教育;對新從業人員和換崗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和教育,特別是要教育員工嚴格按照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不能僅憑經驗。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訓和教育,逐步提高從業人員的自身素質和安全意識。

露天礦山采場安全操作規程:

(1)采場必須遵循“先剝離、后采礦”的原則,嚴格按照設計開采水平斜進順序,分水平臺階正規化開采,任何個人不得改變開拓方式或設計開采方案,各水平臺階應保持一定的超前距離,嚴禁一下部直角式開采,嚴禁作業人員上下重疊立體式的同時作業。(2)采場臺階高度水平坡面角,必須適應采剝、裝運設備條件,達到下列要求:(a)機械開采時按設備性能確定臺階高度,但一般不超過8米,人工開采時,臺階高度不得大于6m。(b)工作臺階坡面角,不得大于65°。(c)采剝工作面禁止形成傘檐、懸體根底和空洞,最小平臺寬度,必須保證運輸和安全要求。(d)班前、班后和下雨過后必須有專人(安全員)負責檢查,清理浮礦石、泥土。發現隱患立即予以排除,方可繼續作業。

礦山安全生產紀律: ? 進入礦山作業區必須戴好安全帽,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禁酒后上班。

? 進入礦山工作必須精神飽滿,禁止帶病上崗和帶小 6 孩上崗。

? 作業時,如果發生浮石墜落、傘檐、懸體坍塌事故,必須服從現場指揮,迅速撤離危險區域。

? 全體礦工必須照章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 不懂電氣設備和機械設備的,嚴禁使用。

? 上班時間做到不串崗、不亂剛,堅守自己的崗位。 ? 嚴禁搭乘拖拉機、裝載機等上下班。

? 礦山采場周圍,食宿地點,必須做好防火、防洪、防雷擊、防盜工作。

4、注重有效的安全投入

采石場經營者往往只注重經濟效益,而不注重安全投入,安全生產經費投入嚴重不足,加之從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素質不高,忽視對自身安全采取應有的保障,從而埋下事故隱患。有效的安全投入是安全生產的必要保證,采石場經營者必須依法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方面進行相應的資金投入,在培訓教育、勞動保護、職業健康、安全標志、隱患治理、工傷保險、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備更新、新工藝、新方法等方面科學、合理地注入有效的安全生產經費。只有滿足了安全生產的要求和條件,才能確保安全,為經營者創造出、更大的經濟效益。

5、建立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應急救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是采石場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內容。采石場要制定出內容詳細、完備、操作性強的應 7 急救援預案,并組織從業人員進行事故模擬演練,教會從業人員掌握自救互助常識,一旦事故發生,從業人員面對險情能夠處險不亂,從容不迫地采取正確的自救、互救措施,正確撥打救助電話,及時向負責人報告,盡最大的可能減少人員的傷亡和財產損失。應急救援預案的建立和完善,并經常實施演練,能夠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綜合素質,增強事故防范能力,為采石場的安全生產從人員素質上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

四、小結

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除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低、違章操作等以外,主要原因是采石場經營者違章指揮,仍然采用“一面墻”不分臺階、擴壺爆破崩落、掏底開采的開采方式,這是造成露天采石場安全條件差,事故多發原因的本質所在。部分采石場層層轉包,掠奪性開采等也是事故多發的重要原因。采石場經營者在取得經濟利益的同時,必須按正規開采設計方案生產,合理、有效的投入安全資金,逐步使生產現場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要以保護和尊重從業人員生命和健康為己任,堅決杜絕和抵制違規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和冒險蠻干等現象,逐步建立起采石場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既能在經濟利益方面取得長足可觀的經濟效益,又能在安全生產方面確保長期穩定的生產安全,從而達到安全生產和經濟效益雙利雙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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