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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礦制度范文

2022-06-03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開制度,制度是每個人都需要遵守的規則或行動準則。你接觸過什么樣的制度?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露天煤礦制度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露天煤礦制度范文

露天煤礦班組制度

班前、班后會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班組建設管理,規范班前、班后會程序,提高班前、班后會質量,實現班前、班后會程序化、規范化、標準化,根據《露天煤礦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考核》要求,特制定班前、班后會管理制度。

第一條 班前、班后會目標

通過不斷規范班前、班后會,開好班前、班后會,使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身素質得到提高,項目部管理和班組建設進一步加強,對班前、班后會內容要做到“五必講”,即:當班領導在班前、班后會上必講上一班及本班安全情況和問題;必講現場主要安全措施和質量標準;必講存在的問題、地點和作業人員必須注意的安全事項;必講特殊工種的崗位要求;必講當班領導和施工負責人所負的安全責任和必須把握的安全環節。班前、班后會要突出講任務、講安全、講培訓三大主題。講任務,做到任務目標明確,職工對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標準、達到什么質量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講安全,實現“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通過安全教育,職工知道安全注意事項,掌握操作技能,增強安全防范意識。講培訓,通過安全知識學習,崗位標準作業流程學習,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業務技能,構筑長效的安全生產機制。

第二條 班前會要求

1、每班作業前一天召開一次全體班組成員參加的班前會,并進行簽到。

2、班前會由班組長主持并做好記錄。

3、班前會主要內容:

3.1)傳達、學習公司和項目部的有關制度和文件精神。 3.2)班組每位成員對上一班次作業情況進行總結發言,最后由班組長點評上一班次作業情況。

3.3)根據項目部的工作部署,安排布置本班工作。 3.4)根據本班工作安排,結合當日天氣、作業面實際情況,進行安全預想,提醒班組成員安全注意事項,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3.5)有針對性地安排安全員對作業過程中的關鍵環節進行危險源辨識。

3.6)其它需強調或傳達的事項。 第三條 按照班前會6+2X流程實施。 流程1:班前點名排查

班前會由班組長主持,技術員配合。

主持人點名簽到,并觀察員工精神面貌。點到某員工時必須起立答“到”,在認為自己身體狀況良好的情況下做出承諾:“本人狀態良好,可以上崗,確認”。

流程2:主持人對上一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總結,并安排當班安全生產任務。 主持人對上一班現場安全管理、生產任務、工程質量、文明生產、工作效率及存在的問題等方面進行總結,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并安排當班安全生產任務,提出安全注意事項、防范措施、工作標準及質量要求。

班組長對本班生產任務進行分工,分工要明確細致,并明確工作重點和關鍵崗位的注意事項,把各道工序細化、分解到個人,責任到人。

安全員對現場安全管理重點部位、安全生產任務、設備管理、工程質量等方面進行補充強調。

流程3:危險源辨識提問、點評

主持人抽問3名員工了解當班員工對安全注意事項、崗位標準流程、危險源辨識及管控措施的掌握情況,并根據員工回答情況作出點評。

流程4:“每日一題”培訓學習

技術員根據崗位標準作業流程、危險源辨識及風險預控措施、典型案例、工作面實際情況制定教材進行“每日一題”培訓。培訓要做到三透:一透,培訓前授課人要學透培訓內容;二是要理解透,班組員工要聽得懂,對所培訓內容要理解;三是要滲透,班組員工要把講解的知識滲透到實際崗位工作中。

流程5:安全宣誓

主持人領誓,所有人員成立正姿勢,右手握拳舉起,宣誓時聲音洪亮。

流程6:政工五分鐘

流程1X:班組長帶領員工到現場

流程2X:現場交接班及安全確認,交接雙方將現場安全情況、存在隱患情況、設備運轉情況交代清楚,然后共同檢查確認。經接班人認可后填寫交接班記錄。

第四條 考核管理辦法

1、發現無故不參加班前會上崗者,一律按“三違”處理,并進行100元/次的考核。

第二篇:露天煤礦防滅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露天煤礦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神華集團公司、神寶能源公司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露天礦所屬各段、部(室)、外委單位。露天礦領導全礦的消防工作,各段、部(室)、外委單位負責本轄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露天礦所屬各單位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到日常工作中,保證消防工作與生產工作相結合。

第三條 露天礦防滅火組織機構對露天煤礦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由各單位負責實施。

第二章 防滅火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露天煤礦成立防滅火組織機構 組 長:礦 長

副組長:安全副礦長 生產副礦長 機電副礦長 總工程師

成 員:各段、部(室)主要負責人 外委單位項目經理

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主任:安全管理部主任(兼) 第五條 組織機構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內蒙古自治區消防條例》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礦實際情況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

1 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二)制定審議本礦消防管理制度和辦法,布置消防安全工作,監督落實情況。

(三)每月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器材檢查,開展好重大節日、重大防滅火季節的安全檢查等消防安全工作。

(四)組織和領導礦消防隊經常性開展工作,不斷提高消防隊隊員防滅火技能。

(五)積極配合消防部門的檢查及火災原因的調查和火災事故的處理。

第六條 安全管理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防滅火安全責任制,消防操作規程,確定本單位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二)組織防滅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三)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和消防培訓。

(四)制定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七條 調度室職責

負責露天礦地面煤場及本管轄區域范圍內的檢查。 第八條 防排段職責

負責露天煤礦的日常防火工作,重點是煤層防火。 第九條 外委單位

各外委單位項目經理為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

2 責日常消防工作及消防設施的管理,加強生活區內防火設施的檢查和維護工作。

第十條 礦消防安全責任人(礦長)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保障礦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消防工作與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滅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消防法》的規定建立消防隊。 第十一條 段(科)長、項目經理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三)落實防滅火檢查制度,發現隱患及時上報整改。

(四)對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日常維護管理。

(五)組織本單位職工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防滅火、滅火知識。

(六)發現火災,按照滅火疏散預案進行疏散和撲救。 第十二條 班(隊)長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規。

(二)做好本班(組)日常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發現

3 火災隱患及時進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時上報單位負責人。

(三)每周檢查本班(組)配置的消防器材、設施,確保本班(組)范圍內的消防器材、設施完整好用。

(四)發現違章用火、用電現象,及時制止,并上報單位負責人。

(五)宣傳消防知識,使本班(組)職工熟練掌握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

第十三條 消防隊員職責(消防隊員見附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熟悉、掌握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積極參加消防宣傳、培訓、火災事故專項應急演練等活動,會使用各種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三)發現火災隱患立即整改消除,無法整改的,做好防滅火措施后,立即上報單位領導。

(四)熟悉本單位的消防器材分布情況,經常向職工進行防滅火和滅火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防滅火意識和滅火技能。

(五)積極參加火災的撲救、疏散和救援工作。

(六)消防隊長要不定期組織消防隊員進行防火演練。

(七)當發生火災事故時,由消防隊長統一調配人員組織滅火。

第十五條 焊接工職責

(一)焊接作業點,要與易燃、易爆車間、倉庫、油罐、堆垛等火災危險場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二)焊接作業地點的可燃物要清除干凈,不能清除的

4 要用水澆濕,周圍不能清除的可燃物要用鐵板、石棉等阻燃物抵擋,防止火花飛濺引起火災。

(三)盛裝過易燃、易爆液體的容器在焊接前必須進行技術處理,確定無燃燒爆炸危險后方可作業,中途停止作業的應重新進行技術處理后才能作業。

(四)焊接時要嚴守操作規程,要合乎安全要求,經常檢查焊具氣瓶和乙炔發生器,防止發生事故。

第十六條 電工職責

(一)凡從事電業工作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持有特殊作業證方可上崗操作。

(二)嚴格遵守電工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按技術要求安裝、使用、維修各種電氣設備。

(三)未經有關部門審核的電氣線路、設備和不符合規定的供電設備,電工人員應拒絕安裝。

(四)變電站(室)應保持整潔衛生,室內不準存放雜物及化學危險品,保持通風良好,防止潮濕及小動物進入。

(五)經常檢查和維修電氣線路、設備、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

(六)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手續,認真監護,做好運行記錄,工作時間內不準喝酒,操作間(臺)內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

第三章 防滅火措施

第十七條 通則

(一)凡是在露天礦范圍內動火作業的單位必須執行國家和礦有關防滅火規定,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二)礦長為本單位防滅火第一責任人,基層各單位正職為各自責任區防滅火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層層簽定防滅火責任狀。

(三)各段、調度室、外委單位應根據本制度健全防滅火制度和責任制,成立防火組織機構,確立防火責任人,設專(兼)職防滅火管理人員、消防隊,名單報露天礦安全管理部備案。

(四)各單位、各施工工地要做到一年四季防滅火,春秋兩季重點防滅火。

(五)凡用火設施,如:鍋爐煙筒、防滅火坑、爐灶等通過或接近可燃物時,要用灰泥等不燃燒的材料涂抹隔溫,禁止用易燃品代替煙筒。

(六)禁止在用火地點附近放置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七)用火部位要設防滅火負責人,并做到有火有人、火滅人走。

(八)在消除灰渣時,必須灑水處理,防止死灰復燃,并將灰倒在指定的地點。

(九)禁止在電爐、火爐周圍烘烤衣物及易燃品。

(十)焊工工作前要檢查接地,有可燃、易燃的氣體、液體及藥品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燃燒、爆炸起火。

(十一)重要建筑物、油庫、變電所、高壓輸電線路、配電柜等設施均應安設避雷裝置。

(十二)嚴禁用明火烤車,停車場發現地面有油污時,應立即用土及沙子埋蓋,以防發生火災。

(十三)室外特別是草原禁止煙火,在重點防滅火部位

6 必須用火時,應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經有關單位批準后方可進行,現場做好監護。

(十四)設備上和重點防滅火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消防設備、設施,要有專人或兼職人員看管,嚴禁亂放或挪作他用。

(十五)風力超過5級以上,嚴禁野外動火作業。 第十八條 煤層防滅火

(一)在煤層上動火作業時,要執行動火工作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如配備滅火器、灑水車,必要時要鋪墊砂巖),安全管理人員要在現場進行監督。

(二)進入作業區的車輛要配好防滅火帽,生產車輛要包扎防滅火包布。

(三)生產現場嚴禁吸煙。

(四)防排段要派專人在煤層上進行巡視,并做好記錄。如發現火情,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由調度室統一安排人員及設備進行滅火。當火情無法控制時,應向公司調度室匯報請求支援。

(五)任何人發現火情,都應向礦調度室報告。 第十九條 電氣設備防滅火

(一)配電室應該通風良好,并嚴禁使用明火。

(二)箱變周圍應該筑土堤維護,防止變壓器油溢出。

(三)定期檢查電纜和電器設備的絕緣情況,發現電纜破皮、漏電、短路或電線垂落、相互接觸,或與其他物體接觸等危險情況時,要立即進行修理。

(四)不要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或開關。

(五)當電纜穿過墻壁、地板、蘆葦或與其他物體接觸時,應當在電纜上套有瓷管等加以隔絕。

(六)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必須由電工人員進行。新設、增設的電氣設備,應當經主管單位或人員檢查合格后,才可以通電使用。

(七)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當經常檢查,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八)電氣設備在工作結束時應切斷電源。

(九)在高壓線下面不要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十)配電室禁止吸煙、生火及保存與配電無關的物品。 第二十條 電焊、氣焊防滅火

(一)氧氣和乙炔氣瓶應該分別放置,并要保持一定的間距,在氣瓶和橡膠管未安裝牢固前,不要進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二)測定氣體導管及其分配裝置有無漏氣現象時,應該用肥皂水,不要用明火。

(三)進行氣焊和氣割工作時,應該用乙炔將導管內的空氣排出后,才可以點燃噴咀。

(四)在地面進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時,應該與可燃物和可燃結構保持適當的距離,或者用非燃燒材料隔開;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時,下面的腳手架要用鐵絲綁扎,并要事先將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者采用非燃燒材料的隔板遮蓋,在操作部位的下方設置火星接收盤和噴水等措施,必要時還要派人看守。

(五)在制作、加工或存儲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內,不能進行焊接和切割工作。

(六)儲存過易燃、可燃液體及其他易燃物品的容器,在危險狀態沒有消除以前,不能進行焊接和切割工作。

(七)熾熱的噴咀、電焊把手及焊條頭等,嚴禁放在可燃物上。

第二十一條 易燃、易爆物品防滅火

(一)保管和使用化學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建立嚴格的收發、登記、回收和檢查制度,切實做到限額領料、活完料凈。

(二)收發、儲存、運輸和使用爆炸物品,必須由懂得爆炸物品常識的人進行,并要有專門技術人員負責組織和指導安全操作;裝卸爆炸物品,要輕拿輕放;運輸爆炸物品要包裝嚴密放置穩定。

(三)禁止在爆炸物品庫內或庫外附近地方點火和吸煙;不要把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帶入庫內,無關人員禁止進入爆炸物品庫。

(四)運輸、儲存和使用氣瓶時,防止沖撞、敲擊和強烈震動。

(五)氣瓶不要在陽光下曝曬,在有明火的地點不要排除出瓶內氣體。

(六)氣瓶內的氣體沒有放盡以前或者瓶內具有爆炸危險的混合氣體時,不應當修理活門。

(七)防止油類落在氧氣瓶上,帶有油類的物品不要接觸氧氣瓶及其零件。

(八)易燃和可燃液體的倉庫,應該設置在地勢較高和干燥的地方。

(九)儲存有自燃危險的物品庫房,要有良好的通風;廢油、棉紗、油手套、沾油工作服等物品,應當及時進行處理或者妥善管理。

第二十二條 車輛防滅火

(一)嚴格執行車輛清洗制度,確保車輛整潔、衛生,防止油污遇熱起火。

(二)要經常檢查配線是否合理、有無老化,以免配線短路起火。

(三)檢修人員要按規程規定,按時更換液壓油管及其附件,防止液壓油系統損壞,液壓油噴出,發生火災。

(四)車輛發生火災后,司機要馬上關閉發動機,防止事故擴大,然后,一邊按火災報警的四要點向礦調匯報,一邊在保證人身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滅火器進行積極地撲救。

(五)在用的灑水車應經常貯滿水,以備應急用,灑水車司機應時刻處于戒備狀態,監聽火情訊息,一旦發生火情,應立即出動,按照要求,積極組織滅火。

(六)車上的滅火器應經常檢查,如有損壞、過期、失效、用完應立即更換,使其始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

(七)加強防滅火包布的檢查,有破損和油污大的及時更換,并注意死角部位的包扎。

(八)液壓膠管的檢查和包扎,在加強高壓膠管檢查的同時,應重視低壓膠管的檢查。特別是排煙箱(管)附近油管的檢查,發現同一根油管多次漏油或接頭多次松扣,要及

10 時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更換新油管。

第二十三條 倉庫防滅火

(一)庫房周圍不準堆放柴草及其他易燃物品。

(二)庫房內物品要分堆儲存,堆與堆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每一個庫房要規定貯存限額和標準。

(三)凡是性質互相抵觸或者火災撲救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開貯存。

(四)易燃和可燃品露天堆垛要與煙囪、明火作業場所、高壓架空電線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五)貯存有物品的庫房不要住人和設置火爐。

(六)貯存易燃物品的區域內禁止吸煙,并要有禁止吸煙的標志。

(七)能自燃的化學易燃物品,應當貯存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庫房內;在熱天要采取降溫措施。其它能自燃的物品的堆垛(棉花、油布、煤炭等),應定期進行測溫,如果發現溫度升高,就應該采取預防措施。

第二十四條 大車庫防滅火

為了加強我礦的安全防滅火工作,避免作業區火災、設備火災、設備損壞的發生,要求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宿工作,并將責任落實到人,做到廠房有人看,設備有人管。具體要求如下:

(一)責任區劃分

段、外委單位和班組的作業區和工作場所即是單位、班組的防滅火區域,所使用、維修的設備也歸屬本單位、班組負責管理,落實防滅火責任制。

(二)具體要求

1.車庫夜間由夜班值班人員負責,每天要落實1名人員具體負責,該人如因工作出外作業,可交付給另一名人員負責。如果所有的夜班人員都需要出外作業時,先檢查一遍負責的場所,認為無隱患,將維修間大門用明鎖鎖上后,方可離開。工作完畢回維修保養間后,要馬上檢查一遍自己所負責的場所。

2.夜間負責防滅火人員要每2小時巡視一次,并做好《巡視記錄》。遇有險情要及時處理,并匯報調度室,以便組織搶救。

3.車庫大門的鑰匙要有兩套,一套由本班組值班、值宿人員保管,一套由調度室保管,以備應急使用。

4.所有的車庫不允許停放待修車輛,所放車輛必須是處于完好備用狀態,車門和發動機鑰匙要放在車上。長時間備用的車輛,電工要將電瓶卡子摘開,但要每臺車保證電瓶經常有充足的電量,以便能隨時啟動設備。

5.下班后入庫的車輛,司機必須關閉車上的總電源開關,并仔細檢查后方可離開。

6.夜間無人看管的辦公室、更衣室等,下班后要關閉照明及所有用電設備的開關。

7.露天礦所有場所一律不許設有電爐子。

8.各單位每班要將車庫、設備臨時停放點設備的明細報調度室一份,以后如有變動需及時通知調度室,以便調度室能組織應急救險。

9.車庫內的消防器材要定點存放、定期檢查,保證處于

12 完好備用狀態。

第四章 考評與獎懲

第二十五條 處罰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考核規定每次處罰責任單位1000元,給予直接負責人和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200元以下罰款:

1.擅自挪動消防器材或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的。 2.違反禁令,在廠區、庫區內吸煙的。 3.損壞消防設施和防滅火標志的。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考核規定每次處罰責任單位5000元,給予直接負責人和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300元以下罰款:

1.在工作場所、辦公室等處違章使用電爐子、電暖器等大功率電熱器具的。

2.在禁止煙火部位吸煙或違章使用明火的。 3.違章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4.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占用防滅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

5.亂拉、亂接電線或擅自使用電器設備的。

6.消防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崗位職責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考核規定每次處罰責任單位10000元,給予直接負責人和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500元以下罰款,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13 1.接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在限期內未按要求整改或消防措施落實不當的。

2.重點部位未辦理動火手續擅自動火作業的。 3.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4.未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未遵守消防規程而造成火災事故的。

第二十六條 獎勵

有以下突出表現的,經礦研究批準后,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1.檢查發現和消除重大火災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 2.在滅火救援中積極勇敢,表現突出的。 3.在消防工作表現突出的。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自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露天煤礦辦公室工作責任制度

辦公室工作責任制度

1. 負責督促礦內各部門對上級行業主管部門要求落實的文件、通知、整改意見等和礦務會議決定及礦長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

2. 定期組織收集、分析、綜合全礦生產、行政各方面的情況,主動做好典型經驗的調查總結,及時向礦長匯報、請示工作,并定期向上級書面匯報。

3. 根據礦長指示,負責組織礦長主持的工作會議,安排做好會務工作。

4. 負責起草礦長授意的綜合性工作計劃、總結和工作報告,主動為礦長當好參謀。

5. 負責組織制(修)訂綜合信息管理制度。

6. 組織起草礦部文件(負責對各職能科室以礦部名義起草的文件的審核),做好全礦文件的編號、打印、發放,以及行政文件的立卷、歸檔、保管工作。

7. 會同各部門負責人協調安排涉及多部門領導參加的各種會議。

8. 組織做好來客接待。

9. 指導做好來電事務處理和信息平臺維護檢修工作。

10. 根據礦長方針目標要求,及時編制本室方針目標,并組織檢查、落實。

11. 負責完成礦長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12. 及時向全礦各部門索取必要的資料和情況。

13. 對礦部會議決定和礦長指示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14. 督促各部門及時做好文件、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

15. 按礦長的指示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

16. 對各科室以礦部名義起草的文件有審核和校正權。

17. 對要求多部門參加的會議進行綜合平衡或合理安排。

18. 根據礦長的指示,對辦公用房進行分配和調整,對辦公用品用具標準化配備使用情況匯總及時報后勤部補充配備發放。

準旗神山煤炭烏蘭哈達煤礦2011年3月21號

第四篇:露天煤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DOC)

目 錄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1

2、安全辦公會議制度„„„„„„„„„„„„„„„„„„„„„„„„3

3、安全目標管理制度„„„„„„„„„„„„„„„„„„„„„„„„4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6

5、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7

6、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8

7、事故隱患排查制度„„„„„„„„„„„„„„„„„„„„„„„„8

8、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10

9、安全技術審批制度„„„„„„„„„„„„„„„„„„„„„„„„11

10、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1

11、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 „„„„„„„„„„„„„„„„„„„„„12

12、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3

13、安全獎懲制度 „„„„„„„„„„„„„„„„„„„„„„„„„14

14、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 „„„„„„„„„„„„„„„„„„„„„16

15、礦領導帶班入坑制度 „„„„„„„„„„„„„„„„„„„„„„17

16、安全生產舉報制度 „„„„„„„„„„„„„„„„„„„„„„„18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形成可靠的基層安全監管網絡和科學的基礎保障體系,提高生產經營單位防災、抗災、抵御風險能力,防治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法規、規定,結合煤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為了加強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牢固樹立“用心做事”的核心理念,落實和明確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保障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的有關規定,結合煤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煤礦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科室負責人和員工有責任和義務參加各種安全管理(技術)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生產工作能力,遏制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煤礦對各科室、各級管理人員和各類員工所規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應負的安全生產責任的制度。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的重要保證,是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具體措施,是確保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保證,也是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有效手段。

1 第三條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采用分級負責制。煤礦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是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機構,統管煤礦安全生產的制度、目標的制定、落實、監督、考核和完善、改進;安全監督部負責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的制度、目標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各分管領導、業務部室、各煤礦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直接負責人,執行落實煤礦制定的安全生產制度、分解目標,并監督、檢查、考核執行情況;各區隊、科室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負責人。從而形成層次分明、分級管理、監督有序的管理架構。

第四條 各科室負責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和管理權限內,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五條 各科室負責人、職能部門和員工要認真履行煤礦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并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六條 為督促各級管理人員履行各自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對各級人員進行定性考核,形成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證體系??己宿k法適用于煤礦各個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及各類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

第七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即礦長負責組織對煤礦副礦長、各科室負責人考核;各副礦長負責人對各科室管理人員、區隊負責人考核;各科室負責人負責對科室人員考核;

2 區隊負責人負責對班組長考核;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工人進行考核。

第八條 安全生產責任考核,采用日??己伺c安全檢查同時進行,煤礦每月、煤礦每旬、區隊每天、班組每班進行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第九條 獎懲

1、內每次考核均稱職的部門、個人都可以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登記的評定。

2、對考核基本稱職、不稱職的科室和個人,煤礦除對此進行批評教育外,責令期限達到稱職,并給與適當經濟處罰。

第十條 由于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對責任人除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外,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為深入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工作方針,營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圍,提高安全生產的能力,有效預防企業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煤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安全辦公會議指按旬、月、季度、半年及召開的安全辦公會議,以及依法安全生產形式召開的臨時安全辦公會議。

第二條 煤礦及地面生產經營單位應參照本制度,建立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第三條 安全辦公會議,由礦長或安全副礦長組織召開,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 第四條 安全辦公會議主要內容: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安全文件、安全會議等精神,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充分調動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宣傳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跡,吸取典型案例的經驗教訓,推進依法依規安全管理。

總結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針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及時制定安全管理對策及防范措施。

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煤礦安全生產奮斗目標的全面落實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 煤礦要結合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和員工安全技術水平狀況,制定安全生產總體目標??傮w目標應具有先進性、可操作性。

第二條 煤礦要將安全生產總體目標逐級分解,層層落實責任,形成自上而下負責的安全保證體系。安全目標與經濟效益掛鉤。安全目標在生產經營中必須占重要比重,結合安全生產實際,納入經濟管理考核體系。

第三條 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安全目標的落實負全面責任,各科室必須制定規劃措施,保證安全目標的全面實施,執行到位。

第四條 安全監察部門負責安全目標的考核,嚴格安規兌現獎懲,使安全目標管理起到促進和保證安全生產的杠桿作用。

第五天 嚴格落實礦長、區隊、科室干部值班和帶班制度。煤

4 礦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不定期檢查,凡不能按規定執行者,按煤礦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條 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嚴格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排查出來的故事隱患要“五定”原則,制定整改計劃,積極落實整改,做到“閉環”管理。整改期間要制定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嚴格落實。

第七條 強化現場安全管理,控制各類事故發生。煤礦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由總工程師負責編制《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體員工學習、考試,做到人人皆知;由安全負責人組織演練,確?!额A案》啟動靈活、救援及時可靠。

第八條 實施重獎重罰,獎懲落實到位

1、嚴格落實從噸煤工資中按規定分別提取安全獎懲基金。每月對綜合安全管理和機關部室的業務保安工作進行考核,每月對業務科室和區隊安全掛鉤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績效掛鉤。

2、煤礦分別從噸煤成本中按規定提取安全質量標準化獎勵基金,獎優懲劣,確保安全指標標準化工作再上新臺階。

3、各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要從銷售收入中按規定提取安全獎勵基金和質量標準化獎勵基金,由煤礦統籌使用;每月從包干工資中分別提取安全獎勵基金和質量標準化獎勵基金,用于獎勵本單位職工。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為了確保煤礦煤礦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保證各項安全技

5 術措施能夠落實到位,確保煤礦正常的安全生產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年初由礦長組織各副礦長參加,共同制定本煤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所需基金計劃。

2、煤礦安全經費投入由煤礦財務,按安全生產投入提取文件標準計提、按每月下撥、專戶專儲、自提自用。

3、各職能科室按年初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分月、季度安排落實,對于完不成計劃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責任。

4、因安全技術措施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得不到改善,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5、安排安全資金投入、必須保證與生產建設項目同步到位,不得欠賬。

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質量標準化是安全生產工作的基礎,為更好的貫徹執行“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和基層工作建設,構建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煤礦安全狀況根本好轉,全面提升整體素質。為加大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力度,筑牢安全基礎,保證安全生產,結合煤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建立健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機構。從煤礦到基層單位逐級建立標準化工作領導機構,明確行政一把手是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第一責任人,各科室要設立標準化工作機構,煤礦在安監科設立質量

6 標準化檢查組,標準化日常管理人員不少于3人。

第二條、建立質量標準化培訓制度。為使員工達到規范操作,上標準崗、干標準活,必須使每位員工熟知標準,因此,各科室必須簡歷標準化培訓制度,按照員工的崗位歸屬,即“干什么學什么”的原則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化培訓,考試不合格者眼嚴禁上崗。對上級修改、下發的質量標準要做到隨到隨學。

第三條、建立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制度。嚴格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采掘工作面要做到每月驗收,其他工程做到完成一項驗收一項。煤礦安監科每季度組織一次質量標準化驗收。煤礦標準化驗收要做到動、靜結合,動態檢查與靜態驗收在標準化驗收結果中各占一定比例,促使標準化由靜態達標向動態達標轉變。

第四條、大力開展質量標準化競賽活動。為營造“趕優爭先”質量標準化工作氛圍,要大力開展質量標準化競賽活動,全面促進標準化水平的提升。

第五條、積極開展質量標準化觀摩、學習活動。為不斷提高各單位質量標準化水平,要采用“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開展專業與專業,煤礦與煤礦之間的觀摩、學習;要做到每半年組織一次質量標準化管理人員外出參觀、學習。

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煤礦員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全面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和崗位操作技能,根據《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和煤礦關于

7 安全技術培訓規定的精神,特制訂本工作制度。

第一條、根據工作需要負責煤礦培訓計劃的編制、實施,綜合各部門協調配合實施。

第二條、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負責煤礦專項業務培訓計劃的編制、實施,綜合各部門協調配合實施。

第三條、煤礦職業技能鑒定根據工作需要,負責職業技能培訓計劃的編制、實施,綜合各部門協調配合實施。

第四條、煤礦綜合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計劃的編制、實施,并根據各科室、各施工標段培訓需求,落實培訓工作。

第五條、煤礦綜合辦公室按煤礦培訓管理規定監督、考核各項培訓工作。

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了適應安全生產需要,全面深入開展安全整治工作,煤礦決定建立隱患排查制度。

第一條、各科室對所在作業現場進行隱患排查。

第二條、各科室及相應小組對其業務保安范圍內進行隱患排查。 第三條、要求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對隱患進行分析,并要求有專題會議記錄。

第四條、對于難以處理的隱患問題,各科室要在會議上提出,由煤礦進行協調解決。

第五條、沒有進行隱患排查的科室,煤礦要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8 第六條、為配合事故隱患排查,在所有科室推行安全信息匯集制度。

第七條、煤礦管理人員、職工都是安全信息員。

第八條、安全信息員在施工作業場所發現重大隱患,當危及人身安全和出現事故征兆時,必須立即下令停止作業并及時匯報,有必要時可撤出人員。

第九條、煤礦將建立安全信息站,信息管理人員按照信息卡多填寫的事故隱患進行分類,對解決不了需要煤礦幫助解決的,按A級經礦領導簽字后報煤礦,按B級交分管領導組織解決,按C級下發科室決解。但所有A、B、C級隱患卡都必須報所屬煤礦分管安全的礦長,按專業分析系統落實。

第十條、各科室、各級管理人員收到事故隱患排查卡時,要積極組織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填寫在反饋卡上。

第十一條、煤礦每月安排兩天安全學習和安全活動,要進行檢查,檢查單主要內容:一是事故隱患排查是否落實;二是查貫徹上級會議精神落實情況,查是否有安排、有落實;三是安全活動是否有組織、有內容、有記錄;四是查安全技術資料是否齊全,有無欠缺。檢查結果每月在安全辦公會議上進行一次通報。

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便于對各類事故隱患及時進行排查和整改,使安全檢查工作經?;?、制度化,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9 第一條、煤礦每月必須對各大系統進行一次覆蓋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各專業口每周進行一次專項檢查。

第二條、煤礦每月必須對對面及消防重點部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檢查。

第三條、煤礦要建立日常的安全檢查制度,并嚴格執行,明確規定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及檢查方法。

第四條、煤礦實施的各類安全檢查,必須有針對性,即突出重點又全面細致。

第五條、各類檢查要按照“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誰落實”的原則,落實責任人,落實整改時間。

第六條、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事故隱患,要進行“三定”整改處理,能現場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不能立即排除的要限期解決,但必須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第七條、煤礦負責人要結合本單位的工作特點,有重點地堅持日常安全檢查,并參加科室的各種安全大檢查。

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為了加強煤礦安全技術管理,健全技術規章制度的審批程序,使煤礦各項生產安全技術活動的決策、計劃、組織、指揮、監督更加科學合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煤礦在編制生產建設發展規劃的同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發展規劃,由總工程師審批后報行管部門進行備案。

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與生產、技術、供銷等計劃同時編制,并報生產副礦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三、安全副礦長根據煤礦所屬煤礦具體情況,組織、布置編制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明確時間、工期、負責人后審批執行。

四、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及事故應急救預案,由總工程師每年組織編制、審批,礦長簽字。并根據實際情況每季度補充修改。

五、煤礦地質勘探及儲量管理,由總工程師審查,礦長簽字后,報上級行管部門審批備案。

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設備、器材本著“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由使用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器材負責日常維護、檢修工作,保證設備完好運行。

二、加強設備日常性檢查、維護及修理,加強安全保護裝置使用與維護,各科室必須按規定期限檢查、試驗,確保設備運轉正常、動作靈敏可靠。安監科負責對各單位使用的機電設備完好情況進行隨時抽檢及監督管理,確保設備的日常維護、檢修到位。

三、設備、器材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設備規定的周期和內容進行班前及班中檢查、維護,嚴禁空檢、漏檢。

四、檢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礦山企業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和《礦山企業機電設備檢修標準》及規定的周期對包干設備進行日常維護、檢修,嚴禁不完好設備投入運行。

五、各使用科室對所使用的設備和易損件、潤滑油等在使用地點應有一定的備用量,以保證設備的日常維護、檢修到位。

六、因日常維護檢修不到位造成設備損壞或造成事故的,設備損壞的加倍處罰;造成事故的追究責任的責任。

七、對配件分配要本著年計劃、季平衡、月分配的原則。年計劃結合生產需要,提出下月需要計劃,并填報申請,寫明主機名稱、圖號、規格、數量等。

八、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應及時填寫記錄,包機組必須進行日檢、周檢、月檢、半年檢、年檢制度。由于包機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漏檢者,要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九、對于各種原因檢修后仍難達到出廠標準的設備或經兩次以上修理的老舊設備、嚴重損壞的設備或原設備本身的嚴重缺陷,經安檢科鑒定后,可適當放寬驗收使用標準。

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煤礦正常的安全生產秩序,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絕和減少災害事故,確保災害和預防處理計劃的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1、年初由安全生產副礦長組織各科室根據地址條件及歷年來的安全生產情況,編制符合實際的煤礦災害預防處置計劃。

2、災害預防處置計劃,須經煤礦各科室組織員工認真學習,貫徹落實。

3、煤礦安監科負責按月、按季,檢查各礦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安全投入資金到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監督對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

4、煤礦安監科負責對災害預防工作進行總結,并不斷改進,確

12 保安全生產,杜絕各類災害事故的發生。

5、對發生的災害事故,煤礦安全生產副礦長要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認真分析,對于責任者要嚴肅處理,并制定切合實際的防范措施,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

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的人員必須立即將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范圍大小、受災人員數量、事故點附近有無重要設備特別是移變及電控設備等反饋到調度室,由值班調度員立即按照事故匯報流程向安全副礦長及相關科室匯報,并通知負責人和救災指揮組各成員。

1 發生事故時由安全副礦長根據事故的情況,下達啟動相應的預案。

2 相應的預案啟動后,煤礦救災指揮部必須迅速查清災害發生地點、性質和波及范圍,并迅速組織現場的工作人員按《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規定的路線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3 在發生事故后,煤礦救災指揮部立即集合搶險救災突擊隊,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參加現場救災工作。

4 在參加現場搶險救災時必須有保證參加搶險救災人員人身安全的措施。

5 在現場搶險救災的過程中,所需要的特殊裝備、材料與煤礦調度室及友鄰煤礦聯系協調解決。

6 在救災過程中對進入現場人員要嚴格控制,只有持有救災指揮部簽發的“進入現場特別許可證”的才可進入現場。

13 7 對現場人數的清點工作由各單位單位負責人、調度值班人員共同完成。

8 在煤礦事故處理過程中各科室負責人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在需要時組織好人員參加搶險救災。

9 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測繪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一、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不準穿拖鞋、

二、不準光膀子進入施工現場,不準穿高根鞋。如有違章員工罰款50元。

三、嚴禁酒后上崗,如有違章員工罰款200元。

三、對參加安全會議遲到的員工罰款100元,不參加罰款200元。

四、主干道上不準停放機械車輛、不準堆放任何物品,已經發現罰款500~1000元。隨意在施工道路倆旁倒土罰款1000元。

五、安全用電:煤礦必須由電工負責施工及生活用電,電工無證上崗,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各隊的施工及生活用電必須經電工同意,否則一次罰款100~200元;電閘箱及電氣設備沒有地線接地,電閘箱無門、無鎖、無防雨、不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一閘多用、電閘無標簽,發現一次罰款200元。若有偷電,一次處罰500~1000元。

六、特種作業人員不持證上崗,罰款200元;特種作業人員違章

14 作業、不正確使用或不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一次罰款300元。

七、在施工現場生火取暖,一次罰款1000元。機械設備操作違反操作規程,一次罰款500元。土方運輸車輛搶裝搶卸、違章超車、無證駕駛、穿拖鞋駕車、超速行車;駕車吸煙、吃東西,一次罰款300~500元。

八、生活及指揮車輛違規駕駛,酒后駕車或造輕微事故的,罰款300元,造成3000元以上事故的,一次罰款300~1000元。

九、油庫沒有《油庫管理制度》、沒有有效的滅火器、防火鍬、防火桶、防火沙、沒有警示標語、不熄火加油,一次罰款500~1000元。

十、夏、雨季施工應做好防暑、防雷、防風、防雨、防洪及防食物中毒工作;冬季施工防凍、防火防煤氣中毒,若不按規定執行,一次罰款500~1000元。

十一、施工現場沒有醒目的安全標語口號及警示牌,危險地段及危險部位沒有防護設施及警示設施,一次性罰款1000~2000元。

十二、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不聽勸阻、態度蠻橫者,一次性罰款500~1000元。

十三、對打架斗毆、酗酒鬧事、不聽勸阻者,一次罰款500元。 十

四、發現其他不按規范施工,存在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視情節輕重,一次罰款500~1000元。

十五、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關鍵時刻采取果斷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職工,根據實際情況,一次性獎勵5000~10000元。

15 十

六、在安全生產方面,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對安全有明顯效果的,依價值大小獎勵200~2000元。

十七、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有創造發明或進行技術改造,因而就絕了重大安全問題的,經煤礦鑒定后,根據貢獻大小嘉獎1000~5000元。

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

1、安全操作規程由煤礦安監科進行編寫。

2、安全操作規程要涵蓋從進入操作現場、操作準備到操作結束和離開操作現場過程工各個操作環節。

3、煤礦安監科要分別制定各種崗位操作規程,明確各工種、崗位對操作人員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標準。明確違反操作程序和標準可能導致的危害。

4、安全操作規程初稿編號后,由煤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及人員進行會審,并根基各部門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修改補充完善。

5、安全操作規程實施發布后,煤礦負責人要組織操作人員學習,熟悉后才能進行操作。

6、煤礦安監部對各安全操作規程在工作中實際應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發現有不合理的及時進行修改完善。

礦領帶帶班入坑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全生產檢查監督總局第33號令)的文件精神,以及市、旗煤炭局的要求,

16 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各級領導深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有效制止違章違紀現象,結合我煤礦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帶班入坑規定:煤礦帶班人員范圍:礦長、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帶班次數:礦長每月帶班次數不得少于5次,其他人員輪流帶班。每月28日前,由煤礦工程部編制下月領導帶班入坑表,下發到所有帶班人員并報總工程師處備案。帶班人員嚴格按照排定的班次帶班,如遇特殊情況或有事外出不能帶班時,必須與其他人員協商調換,嚴禁私自調換,確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領導帶班。

帶班入坑時間:一班:8:00-----16:00,二班16:00-----24:00,三班:0:00-----8:00,做到與工人同時上下班。

二、帶班人員職責

1、帶班人員必須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情況,即人員到位情況,設備情況,生產(作業環境)情況,生產任務(產量)完成等情況,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帶班人員必須做到“兩同時、三不放過”,“兩同時”即與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過即發現隱患和不安全行為不放過,對安全隱患找不出原因不放過,對安全隱患得不到處理不放過。

3、帶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對重點場所、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組織能力生產。

4、帶班人員認真檢查各作業點的作業人員是否按操作規程執行,有無違章作業現象,協調各隊及各環節的關系,維護安全生產秩序。

5、帶班人員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時,帶班人員必須立即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煤礦調度室匯報。

6、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將本班安全生產情況、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以及對下一班的檢查重點等,填寫在交接班記錄中,同時在帶班記錄中如實填寫當班的安全生產現場情況。

安全生產舉報制度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職工,依法監督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嚴肅處理違規、違章生產行為,規范我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舉報人:凡我煤礦在籍職工及關心、關注、支持我煤礦安全生產的各界人士均可舉報。

二、舉報對象:煤礦經理層、安全管理人員、各礦在籍職工。

三、舉報內容: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均可舉報:

1、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謊報的或對事故情況弄虛作假的。

2、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的。

3、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人員配備不齊全、工作不到位的。

4、對實施關閉或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責令停產整頓的,未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擅自恢復生產的。

5、違法開采,破壞國家資源,危害國家、集體利益,影響從業

18 人員生命安全的。

6、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或者強令人員違章、冒險作業的。

7、防滅火、防治水等安全生產條件和設備設施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的。

8、生產現場有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整改的。

9、各礦級領導未按規定跟班帶班作業、下坑檢查的。

10、礦工違規、違章作業的。

四、舉報、投訴地點和方式

1、舉報、投訴地點分別設在煤礦安檢部、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鄂爾多斯監察分局、當地公安局。

2、舉報人可通過信函、電話等形式舉報,也可直接到煤礦安監部、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鄂爾多斯監察分局、當地公安局舉報。

3、舉報電話:煤礦安監部:0477-4791119 4791106 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鄂爾多斯監察分局: 0477-8599557,5119929,5119955 準格爾旗煤炭局

電話:0477-4705601,4705621 鄂爾多斯市煤炭局

電話:0477-8599557

第五篇:露天煤礦合同

露 天 煤 礦 開 采 施 工 合 同

煤礦露天開采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本工程由甲方選定乙方為施工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 )煤礦露天開采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在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情況下,多次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建設項目或工程名稱:青海( )煤礦露天采剝工程。

2、工程地點:( )

3、承包范圍: ( )煤礦露天開采工程。

二、工期

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甲乙雙方認可方可續簽。

三、工程承包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對礦區剝離采煤工程。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組織施工,聽從甲方安排。

3、為了順利完成甲方要求(按時進場、機械設備的投入、生活及油料等各項開支由乙方墊資一個月的費用),必須由乙方給甲方打施工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作為不動款,保證金在乙方順利進入工地開始正常施工后二月內按比例全部返還。

4、甲方每月向乙方書面下達工作計劃。

四、工程量、工作量及施工面積

1、探礦采礦面積為(

)平方公里。

2、開挖土石方剝離及采煤每年共計(

)萬立方米(按十個月計算)。

五、合同價款

1、完成作業區范圍內鉆孔、爆破、棄土、取煤、運輸、裝車(銷售裝車)及現場內的道路開辟、維修和所有輔助作業。土石方每一立方米( )元人民幣、凈煤每一立方米( )元人民幣,以上均按實方計算(含3公里內的運輸,超出3公里外的,每立方增加( 1 )元人民幣),超出部分以此類推。

2、采煤每噸增加人民幣1.5元,含堆碼運往指定地點、銷售裝車。

3、營地、生活由乙方自理。甲方安排場地,乙方聽從安排。

六、工程結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給乙方結算一次,結算時間為:當月25日驗收結算,次月5日前付上月產量的90%,下月補發上月90%以此類推(節假日順延),如超期甲方按國家同期貸款利息給乙方計算付款(標準按國家標準兩年貸款利息計算,實有拖欠時間核算)

七、工程技術要求

1、工程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煤炭行業的有關規程,規定及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

2、工程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甲方指定開挖路線進行開挖,開挖完指定段應順延。

3、工程施工中必須嚴格按《露天煤礦質量標準化》有關規定進行檢查驗收。

4、乙方必須按公司管理人員統一安排,煤炭分層開挖堆放。

5、乙方在施工中一定要嚴把質量關,做到保質保量,渣、煤凈分。

八、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指派代表委托書( 姓名 )在工地進行技術指導,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鑒證,驗收手續等。甲乙雙方認可簽字生效。

2、甲方負責礦區以外的道路暢通,保障乙方施工設備順利到場。

3、甲方負責當地百姓及社會各方面的干擾施工事宜,如當地百姓對施工方有干擾或挑釁等行為,全權由甲方負責處理。

4、工程變更:甲方應于兩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應順延工期。

5、工程竣工后,甲乙雙方組織專門人員在10日內進行驗收后付清剩余工程款。

6、乙方在施工中所需爆破器材,由甲方負責提供,必須及時送到,如有延誤影響生產,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所有爆破器材甲方按實際價格給乙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做出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并可提出修改建議。

8、為乙方施工隊提供幫助,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若因天氣條件或國家法定的節假日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停工,甲方應按實際情況減輕當月產量,不予以處罰。

10、簽合同前按國家柴油價格標準,若國家柴油價格,每噸上調300元以上,由上調價格由甲方承擔。

11、乙方按指定日期進入工地,如乙方的施工隊人員、機械、設備不能按時到位或連續四個月后不能完成計劃產量,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2、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如發生國家政策性原因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立即終止,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3、剝離和采礦以歷史方量計算,采坑下挖50米以下,沒立方增加1元錢,下降100米,每立方增加2元,以此類推。

14、國家政府及當地政府停工或不可抗拒的停工(如地震、水災…),不予計算工程量。如有這些停工現象,半月內甲方不負任何責任,超出半月以上甲方應付起工人工資,平均每人/月五千元計算(按實有天數計算)。各項機械不予計算停產費用。

九、乙方責任和義務

1、服從甲方安全生產指揮,嚴格按照生產計劃,工程質量標準,各項規章制度,安全規范措施進行施工作業。

2、認真做好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并按時完成。

3、乙方應按照編制的施工方案嚴格組織施工,維護現場施工道路。

4、乙方應制定安全措施,加強對煤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自己指揮不當,造成機械故障及人員傷亡等事故由乙方負責。

5、乙方現場施工人員食宿和機械用油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6、乙方應服從甲方工地代表和公司領導統一指揮。遵守礦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7、乙方的機械設備及施工人員進出場和臨時設施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

8、乙方進場后,要搞好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環境衛生,要做到整潔、統一(倉庫、食堂、宿舍、辦公等地,一定要劃分清楚)。

9、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的〈進場通知書〉后方可組織進場。

十、施工安全

1、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循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重視施工現場作業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免傷亡事故發生。

2、如有不利于安全生產的隱患,應及時排除,如無法排除,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3、甲方應對乙方的施工技術安全措施進行監督、檢查。

十一、處罰條例

1、施工隊必須管好內部治安秩序,如產生打架斗毆、鬧事,刑責輕者處罰5000-15000元人民幣。如產生聚集打架斗毆、鬧事,罰款50000-200000元人民幣,解除鬧事員工。第一次進行罰款,二次進行警告及罰款,三次清除場地及罰款,終止合同。一切責任由施工隊自行承擔,打架聚集鬧事情節嚴重者交公安部門處理。

2、對乙方在施工進程存在不安全隱患及工程質量問題,及時下發限期整改通知,如不整改,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罰范圍在人民幣5000-50000元。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工程進度計劃完成任務,根據具體情況甲方對乙方進行罰款或其他處罰。每月完成( )萬立方米(全年平均計算),低于工程計劃( )

萬立方米每立方米罰( )元人民幣,超出工程計劃( )萬立方米每立方米獎勵( )元人民幣。獎懲按總產量計算。

2、乙方按甲方工程進度計劃要求,如因乙方施工方案不妥,計劃安排不當造成的工程耽誤等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和經濟損失。

3、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付款,應按欠付工程款之日按國家兩年制同期貸款利息計算。

4、如因甲方原因(如無礦、手續不全、政府長期停產)造成合同長期不能履行,屬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人工工資及機械進出場費用等全部經濟損失,含人工工資及機械進出場費300萬元人民幣。

5、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對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負責全部責任。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具有法律效應,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十

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但不得改變合同本質的內容,并簽訂補充協議。 十

四、本合同只對雙方當事人有效,絕對不允許轉給第三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經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

法人: 法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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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

在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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