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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里糾紛案例大全

2022-07-22

第一篇:鄰里糾紛案例大全

鄰里糾紛案例

河東社區居民崔某家住7號樓1單元1號與三樓居民孫某發生糾紛,因孫某經常倒垃圾時,不經意間把垃圾掉在樓道里,崔某多次對此事進行交涉無果,最終發生爭執,引發吵架,兩家矛盾比較突出,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得知此事后,主動找到當事人,在民調大廳對此事進行了調解。

鶴山司法所協同河東社區受理后,了解到兩家關系自重發生矛盾后就一直不好,經常有小摩擦,調委會認為雙方都有過錯,兩家需要站在對方的立場上去思考問題,去理解對方的態度。至此調委會分別找兩家人談話,了解了兩家人的要求與想法,并依據相關規定做出解釋,分析了有關法律關系和利害后果,就問題的解決進行協商,充分尊重兩家人的意見。

經過一段時間的多次調解,當事人雙方都對此事進行了理解,孫某也注意了自己的行為,了解到事情應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主要注意就不會再發生矛盾。崔某也表示鄰里之間要多謙讓,遠親不如近鄰,雙方沒有在為此事發生矛盾。

從這個案例看,兩家因小事引發大矛盾,雙方都憋著一口氣,都不肯讓步,是這次矛盾糾紛的最大起因點。從某種意義上說相鄰關系是最為重要的法律關系,兩家互為鄰里,不管平時是否經常來往,也不管是否曾經有過矛盾,在一家出現問題需要相鄰方配合協商時,相鄰一方應該提供方便,而不能以任何理由設置各種障礙,避免損失的擴大。

對這次建房屋引起的鄰里糾紛,我們運用情、理、法相結合原則與調解的技巧,對問題的解決進行全面分析,最終化解了這次糾紛。

第二篇:鄰里糾紛調解案例

鄉鎮基層矛盾案例分析

——以建房屋引起的鄰里糾紛為例

木基爾哈

建房子,在我國農村是大事。很多農民工辛辛苦苦在外奔波,就是為了掙錢在農村老家修個新房子。因為修房子的而引發的矛盾糾紛在我國農村比較常見。四川省甘洛縣新茶鄉某村王某某家蓋新樓房,由于樓房結構問題,樓頂檐口跟西邊鄰居徐某某家檐口不齊,要稍微高于徐某某家。根據地方風俗習慣是不吉利的,因此徐某某家阻止王某某家繼續施工。然而樓房已經基本蓋好,就差樓頂房檐。兩家矛盾比較突出,在這種情況下,王某某找到了村組干部要求調解。

村組干部將該案移交給人民調解委員會。調委會受理后,積極開展相關工作,了解到兩家關系一直不好,經常有小摩擦,并且兩家因為這次糾紛還大大出手,雙方家里物品都受到不同程度上的損壞,雙方都有財產損失。調委會認為雙方都有過錯,需要積極引導兩家正確認識問題,雙方需要站在對方的立場上去思考問題,去理解對方的態度。至此調委會分別找兩家人談話,了解了兩家人的要求與想法,并依據相關的法律和政策做出解釋,分析了有關法律關系和利害后果,就問題的解決進行協商,充分尊重兩家人的意見。同時,在

1調節中,也邀請兩家都比較信賴的親友參加,積極勸導兩家正確認識問題,妥善解決糾紛。

經過一段時間的多次調解,徐某某認識王某某修建房屋是正常的基本生存需求,終于同意王某某繼續施工,王某某也作出一定讓步,兩家達成調解協議:

一、雙方互陪對方因沖突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王某某家檐口要與徐某某家一樣齊;

三、兩家南面迎面墻要水平平齊;

四、雙方今后如因建房造成矛盾,自行友好協調。

從這個案例看,兩家因為有過節積怨較深,雙方都憋著一口氣,都不肯讓步,是這次矛盾糾紛的最大起因點。我國農村很多鄰里糾紛,實際上都根源于當事人的積怨。從某種意義上說相鄰關系是我國農村最為重要的法律關系,兩家互為鄰里,不管平時是否經常來往,也不管是否曾經有過矛盾,在一家出現問題需要相鄰方配合協商時,相鄰一方應該提供方便,而不能以任何理由設置各種障礙,避免損失的擴大。

對這次建房屋引起的鄰里糾紛,調委會運用情、理、法相結合原則與調解的技巧,對問題的解決進行全面分析,最終化解了這次糾紛。作為鄉鎮黨委、政府,應當吸收兩條有益經驗:

一、鄉鎮黨委、政府要增強執政為民的理念,切實提高執政能力;鄉鎮事務繁多龐雜,不能一切都依賴行政權

2力,要積極研究和解決鄉鎮新情況、新問題。

二、鄉鎮黨委、政府要在創新社會管理方面積極作為,對于像以上案例中的民事糾紛,要積極利用“大調解”工作機制妥善化解糾紛,構建和諧干群關系,切忌武斷使用行政強制力,引發諸多可能的不良后果。

第三篇:巧化鄰里糾紛調解案例

巧化鄰里糾紛

【案情簡介】

李某某和周某某是鄰居,雙方的關系本來也不錯??刹恢朗菫榱耸裁?,李某某突然在自家的院中開辟了一小塊菜地,菜地緊挨著周某某家的后墻,李某某也不種菜,只是每天一有時間就往菜地中澆水。周某某認為李某某總澆水陰到了自家的墻,時間長了自家的地基也會下沉,于是找到李某某,讓李某某不要再澆水了,李某某不同意。雙方爭執不下,眼看就要大打出手。

【調解過程】

調解員聽說兩家人發生爭執后及時趕到了現場,看到了雙方氣勢洶洶的樣子,調解員首先對兩家人進行安撫,緩解雙方緊張氣氛。調解員解釋道:“往大了說我們是一個法治社會,往小了說我們要做一個知法懂法的人,我們應該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觸犯法律,不侵犯他人利益,這樣才能做一個合格的守法公民。今天這件事的解決要看法律規定,任何事情都不能以個人的意志為轉移,要顧全大局。”

當事人雙方聽了以后,對調解員的話語表示尊重,愿意接受司法調解。雙方停止了爭吵,一起到了李某某家進行協商。

調解員先向雙方了解了事情的起因。周某某還是堅持自己的訴求,希望李某某不要再澆地。

調解員又問李某某:“你這地還沒巴掌大你弄他干什么,以前也不是菜地啊,你這是為了什么,我剛看了看你什么都沒種凈澆水了,你說說怎么回事?”

李某某回答說:“那我就說說,是這么回事,我本來也不想種地的,你看看老周家的房子新翻蓋了,你看出啥毛病沒有?”

調解員說:“呦呵還考考我,你還別說我還真看出點毛病來,老周,你家房子重新蓋了水怎么走啊,留水道了嗎?”

周某某回答說:“這……”

李某某說:“調解員,我真服了你了,一語中的,你看他家蓋房子了下雨水都流到我家來了,我家的水眼留的小,這兩家的水排不痛快啊,每次下雨都能流到我家里來,我也找過老周他倒好就是一句話水怎么走我管不了,你說我能沒有氣吧,說實話吧,我之所以開了一塊菜地一直澆水就是為了斗氣。”

調解員首先批評了雙方這樣的行事做法,只顧自己不顧別人,是不對的,是違反法律和鄰里之間互幫互助的良好傳統的。其次向當事人雙方講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關于鄰里之間房屋、通風、排水等方面的相關法律規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章第八十四條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吨腥A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章第八十六條: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最后鄰里之間和諧相處的角度進行情和理的溝通,告知雙方當事人作為鄰居要友好相處,互相體諒,遠親不如近鄰,不要意氣用事,傷了彼此的和氣。

【調解結果】

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耐心工作,最后雙方終于達成一致意見,周某某在自家的房子上下走水管排水,保證水不再往李某某家流,李某某則不再種他的菜地,一直澆水,雙方言歸于好。

【案例點評】

由于潭柘寺鎮整體開發的影響,老百姓都在蓋房子,都想多占面積,因此將之前自己家的滴水、走道等屬于自己的地方全都蓋上了房子,因為這個原因引起的鄰里糾紛的層出不窮。這就要求調解員要精通相關法律法規,善于抓住事物本質解決問題。

本糾紛中當事人雙方如果不是調解員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調解,恐怕很難解決糾紛不說,還有可能會導致刑事案件的發生。而在基本了解糾紛經過以后,調解員并不是一上來就處理事情,而是首先處理了當事人雙方的心情。待雙方情緒穩定以后,再對他們進行了有效的勸說和普法。要解決事情,先解決心情。這是本次糾紛調解調解員身上看到的又一個工作亮點。

第四篇:相鄰關系糾紛案例:鄰里之間講求團結互助

「案情簡介」

原告:李雙祥

被告:李菊陽

被告:羅金銀

座落在瀏陽市永安鎮西湖潭村扶正片中心組127號的房屋系原告所有,座落在永安鎮西湖潭村扶正片中心組128號的房屋系被告所有。原、被告兩家房屋并排相鄰而建,屋前院落以原告修建的圍墻(該圍墻一直延伸至出路口)隔開。原告家出入需經被告家院門前經過,被告在。原告準備建新房,需運送建筑材料進入原告家的院落內,但是原告認為被告在路邊栽種的以上事實,有當事人陳述、照片、現場示意圖等證據證實,并經庭審質證,足以認定。

「裁判要點」

本院認為,本案雙方當事人的房屋緊密相鄰,雙方就通行等問題發生爭議,屬于相鄰關系糾紛,雙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相鄰關系。原。被告兩家均互相體諒,被告所種的杉樹雖然對原告的通行有一定的影響,但是并非根本性質的影響,原告可以選擇拆除部分兩家相隔的圍墻,擴大出口的方式更有利于通行,故對于原告要求被告徹底清除原告房前路障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由于兩家房屋相鄰而建,原告家屋檐滴水入被告家院中,也不會對被告家的日常生活造成實質影響,被告可以利用排水溝將雨水排走,故對于被告要求原告拆除伸入被告家院中的屋檐的反訴請求,本院不予以支持。同時,被告未提供證據證實原告砍伐九棵杉樹的侵權事實,也未證實該九棵杉樹為被告所有,因此,對于被告要求原告賠償杉樹損失的反訴請求,本院亦不予支持。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駁回李雙祥要求被告徹底清除在李雙祥房前的路障,立即恢復李雙祥的道路通行權利的訴訟請求。

二、駁回李菊陽、羅金銀要求李雙祥賠償杉樹損失共計人民幣270元及拆除伸入李菊陽、羅金銀家院中的屋檐的反訴請求。

本案受理費100元,減半收取50元,由李雙祥負擔,反訴受理費50元,由李菊陽、羅金銀負擔。

「爭議焦點」

該案定性為相鄰關系糾紛是否準確?原告砍掉被告房屋前面的杉樹的行為性質如何?

「法理評析」

基于各所有人對不動產的占有,而不動產各自物理上的相連,使得不動產的所有人之間產生了生活關系密切相連的社會關系。但是這種社會關系的特殊性就在于他權利緊密相連,但是他的權利來源又具有一種依附性,他依附于物權,更多的表現在不動產的依附上。這種權的學術名稱是相鄰權,而這種特殊的權利義務關系是相鄰關系。

法律規定相鄰關系,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毗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利時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所以在不動產上相連的當事人之間因為這種在行使對不動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時發生 的糾紛就定性為相鄰關系糾紛,而之所以糾紛就是因為各自對自己相鄰權把握的不準確。那么何謂相鄰權呢?

相鄰權就是指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處理相鄰關系時所享有的權利。到底什么權利呢?具體來說,在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任何一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使用權,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相鄰權實質上是對所有權的限制和延伸。比如在本案中,相鄰權的當事人之間,原被告的房屋相鄰,而原告要修建房屋,需要從被告的房前經過,而被告又自己種植杉樹,當然這并沒有完全妨礙原告的通行,而原告要求被告砍除杉樹。這就是典型的相鄰關系糾紛案例。

其次,關于被告認為原告砍除屬于自己所有的杉樹,由于被告沒有證據證明被告實施了該行為,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舉證不能,所以就無法確定原告的侵權事實,所以原告無需承當任何責任,但是,如果被告有證據證明該9棵杉樹屬于自己所有,同時又能提供原告砍伐該9棵杉樹的事實證據,那么原告的砍樹行為就構成了對被告的侵權行為。

另外,我國《民法通則》和《物權法》都規定了處理相鄰關系要依據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所以,本案的法官在處理兩者的關系時,仍堅持以和為貴的原則,對雙方的相鄰關系糾紛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針對待,使雙方的權利受損最小。所以在其中兩方的訴求中總采取沒有實質侵犯為主。

「法律風險提示與防范」

作為相鄰關系的當事人,在相鄰糾紛的處理中應堅持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不動產的對接要求大家的團結有助,和睦共處。

「法條鏈接」

1.《民法通則》

第83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 ,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鄰方造成妨礙或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2.《物權法》第七章規定:

第八十四條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八十五條 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第八十六條 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條 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筑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筑物的,該土地、建筑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條 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條 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

第九十一條 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設備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

第九十二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五篇:常見的鄰里糾紛及處理

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關系淡漠

一、常見鄰里糾紛

1、 高空拋物或高空墜物:垃圾

2、 噪聲:午間趕工裝修、夜間麻將聲、晚上聽音樂、寵物叫聲等

3、 養寵物:噪聲、衛生、氣味、人身傷害等

4、

“霸占”公共空間:搭建違章建筑、占用樓梯間放鞋柜

5、 上下層漏水:衛生間、廚房

6、 氣味:排風口、寵物、垃圾污水等

7、 空調滴水、洗衣水、澆花水、拖把水等

8、 占用他人空間:車位

9、 安裝防盜門、窗、支架、柵欄、護罩等防衛設施影響鄰居安全或導致鄰居生活不便的;

二、解決鄰里糾紛的途徑 作為雙方當事人:

多一些公德心和公共意識、多一些包容和理解,換位思考,畢竟大家樓上樓下的,“低頭不見抬頭見” 1. 協商:遠親不如近鄰、近鄰不如對門 2. 投訴:向有關部門或物業公司 3. 調解: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居委會或者街道辦 4. 訴訟:法院訴訟《民法通則》、《物權法》相鄰權

不能以物業公司處理不好拒交管理費來解決,物業公司不是執法部門

作為物業公司

1、

2、

3、

4、

5、

鄰里之間之間建立互幫互助,誠實守信,平等友愛,融洽相處的氛圍,共同推進和諧社區、和諧社會的建設。 物業一開始就規范、監管,而不是任其發展,或者推諉不管。 利用“業主公約”等約束或者規范, 靠宣傳和教育 做好調解員角色

舉辦文娛活動、增強鄰里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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