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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第35條規定

2023-06-25

第一篇:國家賠償法第35條規定

十條規定

全市政法干警警風警紀十條規定

為切實貫徹落實好中央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和省、咸和市委有關規定文件精神,遵照上級政法部門要求的各項鐵規禁律,特制定本規定:

一、嚴格工作紀律,不準上班遲到早退、擅自脫離崗位;不準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炒股、打游戲;值班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脫崗,不得采用電話轉接方式值班;帶班領導必須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第一時間處理值班所接問題。

二、110接警時,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報警人轉撥其他電話;要及時出警,到達迅速;現場處置要準確、依法、果斷,盡快控制局勢,避免事態擴大。

三、接待前來辦事、報警、報案、求助、咨詢的群眾,要主動熱情,認真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扯皮、耍態度,嚴禁冷、硬、橫;群眾要求面見領導反映問題,無特殊情況的應當準許,不能拒之門外。

四、積極服務轄區企業、商戶,嚴禁吃、拿、卡、要,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其正常的生產經營,不得借干警身份向企業和商戶為個人或單位攬生意、謀利益。

五、規范執法,嚴禁有案不立,壓案不辦,瞞案不報,故意拖延辦案時間;對復議、申訴等案件,要在規定時限內盡快審查,予以答復。

六、文明執法,嚴禁以罰代管,亂收費、亂罰款、亂沒收、亂扣押,嚴禁對涉案人員進行打罵、刑訊逼供或對羈押人員進行人格侮辱、體罰。

七、廉潔執法,嚴禁辦理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不得接受當事人及代理人的宴請、娛樂消費,不得收受、占用、借用當事人或單位的錢物。

八、嚴格警車管理,嚴禁警車用于一切非警務、非公務活動,嚴禁轉借使用警車,非特殊警務活動不得鳴警報、違法行駛。

九、暢通信訪渠道,認真處理群眾來信來訪,能夠解決的要當場解決;不能當場解決的要及時轉辦,并在規定時限內辦結;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辦結的,要在規定辦結時限前主動向來信來訪當事人反饋情況。

十、窗口崗位干警必須著制服,舉止端莊,談吐文明;執行公務時,除特殊要求外必須著制服;嚴禁工作日午間飲酒;嚴禁酒后駕駛機動車;嚴禁在公眾場所警容風紀不整、言行失當;模范遵守公共場所禁煙之規定,作好表率。

第二篇:@十八條規定

青龍滿族自治縣文化教育局

青龍滿族自治縣語言文字委員會

關于創建語言文字工作達標校示范校的規定

一、師生進校園必講普通話,必寫規范字,普通話和規范字為基本教育教學用語用字。

二、校園內所有用字必須規范,不得使用繁體字、異體字、第二批簡化字。

三、各總校、直屬校領導與所轄各校、各班之間、教師與班委會之間層層簽訂責任狀。

四、測試員、普通話輔導員負責師生普通話培訓、測試,協助建設語言文字工作檔案,參與自評自查與評估驗收。

五、全體教師每星期寫好100個鋼筆字、30個粉筆字、10個毛筆字,練習朗讀、說話5分鐘。

六、語文教師、班主任擔任班級義務推普輔導員,每學期寫出1篇推普心得、經驗或廣播稿。

七、學生以班為單位每2周開展一次聽辨糾錯練習。

八、學生每周保證30分鐘普通話輔導與訓練。每月辦1期推普簡報、書法報等手抄報。

九、學校經常舉行普通話大賽,教師每學年不少于1次,學生每學期1次。

十、各班每半年開展1次“家﹒校推普聯誼會”,交流說普通話、寫規范字的體會、經驗。

十一、學校、班級必須在板報上開辟“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字” 專欄,開展“日正一音、日寫一字”活動。

十二、各校利用廣播、國旗下講話、課前演講、主題班會等形式,每月進行一次推普宣傳、報道、匯報、交流。

十三、每周播放一次推普歌曲,人人會唱推普歌,能說1分鐘普通話。

十四、值周領導、教師和學生干部每天負責監督師生用語用字情況,及時填寫監督卡、周評比表。十

五、語委辦每年對教師進行普通話水平跟蹤測試,對不合格者收證降等。

十六、教師普通話不達標者,不能評先、聘用。

十七、學生普通話不合格者,不能評為三好學生和優秀干部。

十八、評估不合格的單位,校長考核不能評為合格,嚴重者全縣通報批評。

2006年10月1日

第三篇:江蘇15條規定

江蘇15條規定穩物價 電、氣價年內不漲水價待定

時間:2010-11-24 04:33:40編輯:周健來源:揚子晚報

龍虎網訊 省政府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江蘇穩定物價“省15條”措施。從現在起,我省將有一系列促進生產、保障供應、降低價格的政策要在一周內陸續出臺。從國務院發文,到江蘇措施出臺,只花了三天的時間,也體現了省政府對穩定物價的迫切愿望與決心。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在本周內上報對“省15條”的貫徹措施,省政府辦公廳將組織督察組赴各地調查了解政府落實和市場物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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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物價省15條

1 農產品生產領域落實大中城市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

2 保持地方儲備糧油的投放力度,建立糧油農副產品儲備方案。

3 自今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費公路對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通行費。 4 確?;实緝洳坏陀?0萬噸。

5 做好煤電油氣保障供應工作,不得隨意拉閘限電。

6 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確保大中專院校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基本穩定。

7 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

8 繼續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切實規范收費行為。

9 嚴格控制政府管理價格漲價項目。必要時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10 降低農產品市場、集貿市場攤位費和超市進場費。

11 修訂完善《江蘇省價格監督管理條例》。

12 加強監測預警和市場價格監管。

13 全面開展民生價格信息發布工作,引導市場價格合理形成。

14 落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之下的市縣長分級負責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 15 建立13部門市場價格調控聯席會議制度。

省物價局

江蘇13個部門聯手穩定物價,近年來少有。13個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物價局,省物價局將拿出哪些手段壓住不斷漲價的勢頭?昨日,省物價局局長周衛國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了詳細方案。

下月起“綠色通道”擴大

從下月起,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享受綠色通道優惠政策的執行范圍將進一步擴大。記者了解到,從12月1日起實施的新綠色通道政策一方面新增了馬鈴薯、甘薯、鮮玉米、鮮花生等品種,另一方面,過去免費范圍局限在我省“一縱兩橫”的部分高速公路,現在擴大到了所有的收費公路;而且,“省十條”中還留出了一些商榷空間,即對裝載鮮活農產品已達到有效裝載空間80%以上混裝其他農產品的車輛以及超載幅度在合理計量誤差范圍(5%以內)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比照整車合法裝載車輛執行。

降低超市進場費和菜場攤位費

“一斤冬瓜批發價2毛錢,到了菜場賣1.5元,利潤率高達650%,現在社會對這種中間環節差價大的問題反映強烈,”周衛國說,下一步省物價局將有針對性地規范農副產品購銷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超市價格行為,適當降低超市進場費、集貿市場攤位費收費標準,這也是降低菜價的一個重要手段。“蘇州的做法就很好,由政府出臺一個攤位費的指導價,不允許農貿市場亂收費。目前我們正在制定細則。”

省物價局還將40多種主副食品的監測頻率從每旬一報改為五天一報,及時預警預告。針對蔬菜批零差價過大的情況,我省將擴大“價比三家”品種范圍,并公布蔬菜批零價格,提高蔬菜價格的透明度。

天然氣調價一律暫緩出臺

周衛國表示,省物價局已要求各地審慎出臺政府調價項目。按照國家精神,對于成品油等已經建立調價機制的政府定價項目的調整可以按機制繼續實施;但是尚未實施的天然氣價格調整方案一律暫緩出臺;其他政府定價項目的調整要根據輕重緩急,能夠延期的要盡量延期實施,必須出臺的要把握好調價的時機、節奏和力度。提高政府制定價格時,要充分考慮當地社會承受能力,將價格調整對市場和群眾生活的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周衛國的這番表態也讓不少人吃了定心丸:電價因為還沒有方案,氣價聽證又叫停了,那近階段肯定是漲不了了,不過水價會不會漲呢?南京市原定在今年內將自來水價格從每立方米2.8元漲到3.1元,雖然昨日南京市物價局相關人士對此并沒有明確表態,不過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認為,各地政府考慮到物價高企的態勢,估計不會輕易在年前出臺新漲價項目。

年底前再清理一批收費項目

據悉,年底前,我省還將清理取消部分涉企、涉農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降低部分收費標準,取締相關單位擅自設立的收費。完善壟斷性中介服務、社團涉企收費管理制度,規范收費行為。重新審查核發收費許可證,盡快更新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并向社會公示。

嚴查惡意囤積商品的行為

近期省物價局將組織開展市場價格檢查,重點查處經營者在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等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行為,以及其他變相漲價、串通漲價、牟取暴利的行為。對于查出的案件,將依法處理。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除給予經濟處罰之外,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省民政廳

據省民政廳副廳長凌航透露,我省將擴大物價動態補貼的發放范圍,除低保對象外,五保、重點優撫對象、城市“三無”老人和孤兒也有望領到物價補貼。

第三季度物價補貼至少38元

第三季度,CPI平均漲幅超過了3%,我省啟動了“物價上漲補貼聯動機制”。記者了解到,9月份江蘇省低保金的發放標準,最低的地區每月155元,最高的地區每月450元,這就意味著全省184萬城鄉低保對象,將領到38.7元-112.5元不等的一次性物價補貼。據悉,這筆錢將于12月10日前打到每位低保對象的銀行卡里。

省民政廳已作出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密切關注第四季度物價波動情況,只要該季度CPI平均漲幅超3%,就啟動價格上漲動態補貼機制,對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發放一次性物價補貼。

4類人群也有望領到物價補貼

生活成本的增加,給“五保戶”和重點優撫對象帶來的壓力也不小。省民政廳副廳長凌航透露,除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對象外,有的地方也把“五保”和優撫對象納入進來。此外,根據國務院的要求,省政府決定,把城市“三無”老人和孤兒也納入這次價格臨時補貼的范圍。12月10日之前,這五類對象的物價補貼都要發放到位。

“有些城市,比如蘇州,還把困難職工包含到物價補貼的發放范圍里去,地方上有財力對其他困難群體給予物價補貼的,我們覺得也很好。” 凌航說。

省人社廳

基本養老金要逐步提高

農民工、“短工”也可參保

昨天我省針對物價出臺的“省15條”要求,要逐步提高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和最低工資標準。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譚穎表示,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結合職工工資增長和物

價變動情況,江蘇將研究建立科學合理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穩步提

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同時,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即補充養老保險),鼓勵個人購買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多層次提高企業職工退休后的養老保險待遇。

目前,全省尚有769.29萬人未納入城鄉社會養老保險體系,4%左右的登記失業人員和一些就業狀況不穩定、勞動技能不強、工資收入偏低、參保能力不足的弱勢勞動者,因眼前的生計壓力往往無力持續繳費,導致斷保增多。譚穎表示,江蘇將鼓勵各地采取公益捐助、慈善幫扶、政府補貼引導、先墊付后回收等多種措施,幫助因貧因病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斷保人員”繳費續保。同時,江蘇還將大力推進開發區企業、勞務派遣企業和建筑、餐飲、商貿等行業的參保工作,力爭將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全部納入參保范圍。

現場提問

1、現在我省的本地蔬菜夠江蘇人吃嗎?

省農委副主任蔡恒:從全省來說,今年1到10月份蔬菜面積為1887萬畝,比去年同比增長了7%,蔬菜產量1到10月份也增長了3.1%。未來,從12月份到明年3月份,據我們現在的調度預測,產量將會增加105萬噸。目前我們蔬菜供給里面有部分品種是外調的,但從總量來說,江蘇是完全可以保證供應的,這個沒有問題。

2、2008年時國家曾強制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這次卻有保留地表述為“必要時”,這是什么原因?

省物價局局長周衛國:這次價格上漲是多種因素決定的,跟以前的那種單一的價格上漲,比如說,2003年糧食價格上漲,07年、08年豬肉價格上漲等不一樣,這種單純的價格上漲及時采取干預措施,控制效果是比較好的。但這一次受通脹預期增強、貨幣流動性充裕、災害性氣候、國際市場大宗商品價格上漲、社會游資炒作、成本推動等多種因素交織、相互疊加影響,我省居民消費價格漲勢不斷增強,呈現出“漲幅大、范圍寬、動力強”的特點。因此,這一次國家決定運用綜合手段,先進行調控,至于什么時候啟動臨時干預措施,我們現在正在制訂具體的方法,必要時將進行限制最高價格的管理。

3、這次的“省15條”是臨時措施還是制度性的?

省政府副秘書長徐立:“15條”里面提到的內容,基本上都是制度性的安排,包括剛剛提到的發放價格臨時補貼,雖然是臨時補貼,但也是制度性安排,是連續3個月物價上漲指數超過3%的情況下就啟動這樣一個發放臨時補貼的機制。社會救助和社會保障調整等都是長期的制度。

4、“國16條”后我省又出了“省15條”,什么時候能見到物價降下來?

省物價局局長周衛國:這幾天棉花及部分蔬菜價格已經有所降低。但是,大家也要看到,今后兩個月,受各種漲價因素的影響以及主副食品生產和供應存在不確定性等因素,預計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回落尚有一定困難。

5、拉動CPI走高最主要的就是食品類和居住類,“省15條”基本對食品類的約束和管控很多,為什么沒有出臺對房地產價格的具體的管控措施?

省物價局局長周衛國:消費價格指數中間應該不應該包括房價,爭議較多,目前房價沒有納入消費價格指數的統計當中。而且,此前省政府對住宅價格的管理已有專門的部署和安排,包括增加限價房的建設,增加廉租房的建設等等。在價格上,目前我省許多市、縣對商品房價格實行了調價備案制度,規定價格備案以后要控制調整的頻率和幅度,達到穩定房價的目的,目前已有成效。比如說,今天我局接到鹽城一個信息,鹽城市政府對商品房價格實行了調價備案制度六個月以后,商品房價格僅上漲了3%。

本報記者 石小磊 戚慶燕

第四篇:應急管理九條規定

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九條規定

一、必須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第一責任人的工作責任制,層層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體系。

二、必須依法設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建立應急管理工作制度。

三、必須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鄰近專職救援隊簽訂救援協議,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物資,危險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

四、必須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編制與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相銜接的應急預案,重點崗位制定應急處置卡,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五、必須開展從業人員崗位應急知識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培訓,并定期組織考核。

六、必須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崗位、場所危險因素和險情處置要點,高風險區域和重大危險源必須設立明顯標識,并確保逃生通道暢通。

七、必須落實從業人員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停止作業,或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的權利。

八、必須在險情或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做好先期處置,及時采取隔離和疏散措施,并按規定立即如實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九、必須每年對應急投入、應急準備、應急處置與救援等工作進行總結評估。

《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九條規定》解讀

應急指揮中心

2015年2月28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棟梁簽署了第74號令,頒布實施《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九條規定》(以下簡稱《九條規定》)?!毒艞l規定》的主要內容由9個必須組成,抓住了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主要矛盾和關鍵問題,就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出了具體意見和要求。其主要特點:

一是突出重點,針對性強?!毒艞l規定》結合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實際,在歸納總結近些年應急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基礎上,從企業落實責任、機構人員、隊伍裝備、預案演練、培訓考核、情況告知、停產撤人、事故報告、總結評估等九個方面提出要求,明確了企業應急管理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規定,突出了應急管理的關鍵要素。

二是依據充分,執行力強?!毒艞l規定》中的每一個“必須”,都依據《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即將出臺的《應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生產安全事故預案管理辦法》等文件和部門規章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確保了《九條規定》的嚴肅性和科學性?!毒艞l規定》以總局局長令形式發布,具有法律效力,企業必須嚴格執行。

三是簡明扼要,便于熟記?!毒艞l規定》的內容只有425個字,簡明扼要,一目了然。雖然有的要求被多次提及,但散落在多項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之中,許多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不夠熟悉?!毒艞l規定》把企業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應該做、必須做的基本要求都規定得非常清楚,便于記憶和執行。

為深刻領會、準確理解《九條規定》的主要內容和精神實質,現逐條說明如下:

一、必須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第一責任人的工作責任制,層層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體系。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18條有關要求。

解讀:企業是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是保障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根本和關鍵所在。做好應急管理工作,強化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是根本,強化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應急管理第一責任人是關鍵,這已經被我國的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實踐所證明。企業主要負責人作為應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都要負責,而不是僅僅負責某些方面或者部分環節;必須對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全程負責,不能間斷;必須對應急管理工作負最終責任,不能以任何借口規避、逃避?!栋踩a法》及《九條規定》對此進一步明確重申和強調,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體系是明確本單位各崗位應急管理責任及其配置、分解和監督落實的工作體系,是保障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順利開展的關鍵制度體系。實踐證明,只有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責任體系,才能做到明確責任、各負其責;才能更好地互相監督、層層落實責任,真正使應急管理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負責。因此,層層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體系是企業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最為重要的途徑。

在實踐中,由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管理的狀況不同,其應急管理責任制的內容也不完全相同,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明確在責任體系中各崗位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這是所有企業應急管理責任體系中必須具備的重要內容。通過這些手段,最終達到層層落實應急管理責任的目的。

事故案例:2014年1月14日14時40分左右,浙江省溫嶺市臺州大東鞋業有限公司發生火災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傷,過火面積約1080平方米。經調查,大東鞋廠內部安全管理混亂,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主體責任不落實,應急管理、消防安全等工作無專職人員負責,并因計件工資及員工流動性大等原因,企業內部組織管理松散,沒有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體系,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均得不到有效執行。

二、必須依法設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建立應急管理工作制度。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4條、第21條、第22條、第79條,《突發事件應對法》第22條有關要求。

解讀:《安全生產法》新增的第22條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履行的職責進行了明確規定,分項職責中有4項與應急管理工作相關;第79條對高危行業建立應急救援組織作出了明確規定,體現出應急管理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落實企業應急管理主體責任,需要企業在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上予以充分保障。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管理人員,是企業開展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在企業的應急管理工作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特別是在危險性較大的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建筑施工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將設置應急救援機構作為一項強制要求。

應急管理機構的規模、人員結構、專業技能等,應根據不同企業的實際情況和特點確定。為了保證應急管理機構和人員能夠適應應急管理工作需要,應對應急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演練,使其適應工作需要。對于企業規模較小,設置專職應急管理人員確實有困難的,《九條規定》體現了實事求是的原則,企業規模較小的,可以不設置專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但必須指定兼職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兼職應急管理人員應該具有與專職應急管理人員相同的素質和能力,能夠承擔企業日常的應急管理工作,并在企業發生事故時具有相應的事故響應和處置能力。

《安全生產法》第4條新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內容,主要是考慮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在法律中予以強調。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制度建設,對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企業建立的應急管理工作制度,是企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自身情況和安全生產特點制定的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規范和要求,是保證企業應急管理工作規范、有效開展的重要保障,也是開展工作最直接的制度依據。企業要強化并規范應急管理工作,就必須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各項工作制度,并保證其有效實施。

事故案例:2014年8月2日7時34分,江蘇昆山中榮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拋光二車間發生特別重大鋁粉塵爆炸事故,造成97人死亡、163人受傷(事故報告期后,醫治無效陸續死亡49人)。中榮公司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規章制度不健全、不規范,盲目組織生產,未建立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現有的規章制度未落實到車間、班組;未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無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因違法違規組織項目建設和生產,造成事故發生。

三、必須依法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鄰近專職救援隊簽訂救援協議,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物資,危險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40條、第76條、第79條,《突發事件應對法》第26條、第27條有關要求。

解讀:《安全生產法》第76條規定,“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提高應急救援的專業化水平。”《突發事件應對法》第26條規定,“單位應當建立由本單位職工組成的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2009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重要基礎設施運行單位要組建本單位運營保障應急隊伍,推進礦山、危險化學品、高風險油氣田勘探與開采、核工業、森工、民

航、鐵路、水運、電力和電信等企事業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以有效提高現場先期快速處置能力。國務院國資委發布的《中央企業應急管理暫行辦法》提出,中央企業應當按照專業救援和職工參與相結合、險時救援和平時防范相結合的原則,建設以專業隊伍為骨干、兼職隊伍為輔助、職工隊伍為基礎的企業應急救援隊伍體系。以上規定均對企業建立救援隊伍提出了明確要求。

企業建立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在事故發生時,能夠在第一時間迅速、有效地投入救援與處置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紤]到不同行業面臨的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差異,大中小各類企業的規模不同,《安全生產法》中并沒有把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作為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的強制性義務,除了有關法律法規做出強制要求的高危行業企業,對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只作政策性引導。在無法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情況下,應與鄰近的專職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確保事故狀態下能夠有專業救援隊伍到場開展應急處置。

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物資,是開展應急救援不可或缺的保障,既可以保障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又可以保障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必須在平時就予以儲備,確保事故發生時可立即投入使用。企業要根據生產規模、經營活動性質、安全生產風險等客觀條件,以滿足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為原則,有針對性、有選擇地配備相應數量、種類的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同時,要注意裝備、物資的維護和保養,確保處于正常運轉狀態。

《安全生產法》第40條明確了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必須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偩职l布的《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中,明確提出了設立監護人員、加強監護措施等要求。安排專人監護,對于保證危險作業的現場安全特別是作業人員的安全十分重要。所謂專人,是指具有一定安全知識、熟悉風險作業特點和操作規程,并具有救援能力的人員。監護人員要嚴格履行現場安全管理的職責,包括監督操作人員遵守操作規程,檢查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處理現場緊急事件,第一時間開展現場救援,確保危險作業的安全。

事故案例: 2014年4月7日4時50分,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區黎明實業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礦發生一起重大水害事故,造成21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 救援過程中,云南省調集省內9支專業礦山救護隊、60支煤礦兼職救護隊、3支鉆井隊,大型排水設備49臺件,采購大型物資設備94臺件,電纜8000m,排水管8000m,投入1800余名搶險救援人員參與救援工作。由于云南省及整個西南地區缺乏耐酸潛水泵及高壓柔性軟管等救援裝備、物資,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

揮中心及時協調河南、山西兩省有關企業的大型排水設備,協調總參作戰部、空軍、民航運輸排水管線,協調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為設備運輸提供支持,保證了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必須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編制與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相銜接的應急預案,重點崗位制定應急處置卡,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37條、第41條、第78條有關要求。

解讀:原《安全生產法》僅對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了規定,沒有規定企業的這項職責。新《安全生產法》增加的第78條對企業制定應急預案作了明確規定,要求與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并定期組織演練?!渡a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由于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作業人員所從事的工作潛在危險性較大,一旦發生事故不僅會給作業人員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而且也容易對其他作業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威脅。因此,要對企業存在的危險因素較多、危險性較大、事故易發多發區域和環節和重大危險源開展全面細致的風險評估,對各種危險因素進行綜合的分析、判斷,掌握其危險程度,針對危險因素特點和危險程度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避免事故發生或者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風險評估的結論,對于企業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培訓、演練、裝備物資儲備和救援指揮程序等全環節的應急管理活動都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應當高度重視并切實做好風險評估工作。

按照《國家公共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應急預案體系”的規定,企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一部分,各預案之間應當協調一致,充分發揮其整體作用??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綜合性的,適用于本地區所有生產經營單位。企業制定的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應與綜合性應急預案相銜接,確保協調一致,互相配套,一旦啟動能夠順暢運行,提高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企業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的要求,對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使企業主要負責人、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都能夠身臨其境積累“實戰”經驗,熟悉、掌握應急預案的內容和要求,相互協作、配合。同時,通過組織演練,也能夠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改完善。若企業關鍵、重點崗位從業人員

及管理人員發生變動時,必須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演練活動,并考慮增加演練頻次,使相關人員盡快熟練掌握崗位所需的應急知識,提高處置能力。

《安全生產法》中將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明確規定為企業的一項法定義務,督促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演練。要堅決糾正重演輕練的錯誤傾向,真正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磨合機制、鍛煉隊伍、教育公眾。企業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26條關于演練次數的要求,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者專項應急演練。

重點崗位應急處置卡是加強應急知識普及、面向企業一線從業人員的應急技能培訓和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的有效手段。應急處置卡是在編制企業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車間、崗位存在的危險性因素及可能引發的事故,按照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的原則,做到關鍵、重點崗位的應急程序簡明化、牌板化、圖表化,制定出的簡明扼要現場處置方案,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可以簡便快捷地予以實施。這一方面有利于使從業人員做到心中有數,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事故防范能力,減少事故發生,降低事故損失,另一方面方便企業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應當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事故案例:2003年12月23日21時57分,重慶市開縣高橋鎮“羅家16H”井發生了特大井噴事故,造成243人死亡,9.3萬余人受災,6.5萬余人被迫疏散轉移。事故發生后,由于中央企業與地方政府特別是區縣級人民政府在事故報告、情況通報方面程序不完善,沒有制定相互銜接的應急預案,導致企業與地方政府之間缺乏及時溝通協調。鉆探公司先報告四川石油管理局,再轉報重慶市安監局,然后轉報市政府,最后才通知開縣縣政府,此時距事故發生已有1個半小時,而人員傷亡最大的高橋鎮卻一直沒有接到鉆井隊事故報告,致使事故應急救援嚴重滯后。

五、必須開展從業人員崗位應急知識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培訓,并定期組織考核。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25條、第55條有關要求。

解讀:新《安全生產法》第25條中明確了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應當包括的內容,增加規定了“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以及熟悉從業人員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兩方面的內容。事故應急知識是應急培訓的重要內容,從業人員掌握了這些知識,可以在事故發生時有效應對,在保護自身安全的同時,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事故損失。

應急處置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作為崗位從業人員,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開展自救互救、避險逃生,對于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崗位從業人員是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第一道防線,是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首要響應者。加強崗位從業人員的應急培訓,特別是加強崗位應急知識教育和自救互就、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既是全面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的要求,也是有效防止因應急知識缺乏導致事故擴大的迫切需要。

企業要提高認識,認真履行職責,以全面提升崗位從業人員應急能力為目標,制定培訓計劃、設置培訓內容、嚴格培訓考核、抓好培訓落實。要牢牢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的理念,全面落實應急培訓主體責任。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所有崗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培訓,確保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切實突出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培訓,不斷提升崗位從業人員應急能力。

針對實踐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落實、不規范甚至流于形式等問題,《安全生產法》第25條在修改中專門增加規定,要求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企業要將應急知識培訓作為崗位從業人員的必修課并進行考核,建立健全適應企業自身發展的應急培訓與考核制度,確保應急培訓和考核效果。將考核結果與員工績效掛鉤,實行企業與員工在應急培訓考核上雙向蓋章、簽字管理,嚴禁形式主義和弄虛作假,切實做到企業每發展一步,應急培訓就跟進一課,考核就進行一次,始終保持應急培訓和考核的規范化、制度化。

事故案例:2013年9月28日3時許,山西汾西正升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東翼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面發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0人死亡。由于企業對從業人員的應急培訓教育不足,也未認真落實《煤礦防治水規定》,致使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應急知識淡薄,水害辨識、防治能力差。事發前支護工在打錨桿時鉆孔已出現較大水流,且水發臭、發紅,現場作業人員在出現透水征兆的情況下未引起足夠重視,及時采取停止施工、撤出人員等有效的應急措施,而是在水流變小后啟動綜掘機繼續掘進,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六、必須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崗位、場所危險因素和險情處置要點,高風險區域和重大危險源必須設立明顯標識,并確保逃生通道暢通。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32條、第39條、第41條、第50條,《突發事件應對法》第24條有關要求。

解讀:企業的生產行為多種多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危險因素也是多種多樣的。對于從業人員來說,熟悉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應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企業有義務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應當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險情處置要點等。這一方面有利于從業人員做到心中有數,提高應急處置意識和事故防范能力,減少事故發生,降低事故損失;另一方面也是從業人員知情權的體現。因此,本條規定了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應當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企業應當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如實告知是指按實際情況告知,不得隱瞞、保留,更不能欺騙從業人員。

在高風險區域和重大危險源場所或者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可以提醒、警告作業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時刻清醒認識所處環境的危險,提高注意力,加強自身安全保護,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減少事故的發生。因此,企業在高風險區域和重大危險源設立明顯標識,是企業的一項法定義務,也是企業應急管理的重要內容,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執行。國家制定了一系列關于安全警示標識的標準,如《安全標示》、《安全標示使用導則》、《安全色》、《礦山安全標示圖》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等,國家安監總局還建立了安全警示標志管理制度。這些標準和制度都是企業切實履行本條規定義務的重要依據。

關于逃生通道暢通,這是實踐中血的教訓總結出的結論。一些企業的生產經營場所建設不符合安全要求,不設緊急出口或出口不規范;有的雖然設了緊急出口,但沒有疏散標志或標志不明顯;有的疏散通道亂堆亂放,不能保證暢通,發生事故時從業人員無法緊急疏散。也有一些企業出于各種目的,鎖閉、封堵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致使發生事故時從業人員逃生無門,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為了從制度上解決這一問題,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安全生產法》第39條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需要、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鎖閉、封堵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這就要求企業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在建設時就要考慮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出口應當有明顯標志,即標志應在容易看到的地方,并保證標志清晰、規范、易于識別。出口應隨時保持暢通,不得堆放有礙通行的物品。更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鎖閉、封堵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事故案例:2013年6月3日6時10分許,吉林省長春市德惠市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主廠房發生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傷,17234平方米主廠房及主廠房內生產設備被損毀。由于主廠房內逃生通道復雜,且南部

主通道西側安全出口和另一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被鎖閉,火災發生時主廠房內作業人員人員無法及時逃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七、必須落實從業人員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停止作業,或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的權利。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52條、第55條有關要求。

解讀:《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如果繼續作業很有可能會發生重大事故時(如礦井內瓦斯濃度嚴重超標),有權停止作業;或者事故馬上就要發生,不撤離作業場所就會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秶鴦赵宏P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賦予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由于企業活動具有不可完全預測的風險,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有可能會突然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此時,如果不停止作業或者撤離作業場所,就極有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因此,必須賦予從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停止作業以及撤離作業場所的權利,這是從業人員可以自行做出的一項保證生命安全的重要決定,企業必須無條件落實。

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從業人員如何判斷“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采取什么“可能的應急措施”,需要根據現場具體情況來判斷。從業人員應正確判斷險情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行使這一權利既要積極,又要慎重。因此,應不斷提升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特別是應急處置能力的培訓教育,全面提升從業人員的基本素質,使從業人員掌握本崗位所需要的應急管理知識,提高第一時間應急處置技能,不斷增強事故防范能力。

事故案例:2013年3月29日21時56分,吉林省吉煤集團通化礦業集團公司八寶煤業公司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6人死亡,12人受傷。在事故現場連續3次發生瓦斯爆炸的情況下,部分工人已經逃離危險區(其中有6名密閉工升井,堅決拒絕再冒險作業),但現場指揮人員不僅沒有采取措施撤人,而且強令其他工人返回危險區域繼續作業,并從地面再次調人入井參加作業。在第4次瓦斯爆炸時,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八、必須在險情或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做好先期處置,及時采取隔離和疏散措施,并按規定立即如實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80條,《突發事件應對法》第56條有關要求。 解讀:《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對應急處置過程的管理和控制提出了嚴格要求。企業負責人的重要責任之一就是組織本企業事故的搶險救援。企業負責人是最有條件開展第一時間處置的,在第一時間組織搶救,又熟悉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事故的特點,其迅速組織救援,避免事故擴大,意義重大。在開展先期處置的過程中,企業要充分發揮現場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救援隊伍指揮員的作用,根據需要及時劃定警戒區域,及時采取隔離和疏散措施。同時,企業要立即報告駐地政府并及時通知周邊群眾撤離,對現場周邊及有關區域實行交通管制,確保救援安全、順利開展。

《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中明確規定: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企業負責人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向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如實報告。這里的“規定”是指《特種設備安全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這些法律、行政法規對單位負責人報告事故的時限、程序、內容等做了明確規定。按照要求,單位負責人應當在接到事故報告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企業概況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企業負責人應當將這些情況全面、如實上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以免影響及時組織更有力的應急救援工作。

事故案例:2013年11月22日10時25分,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儲運分公司東黃輸油管道泄漏原油進入青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閉空間的暗渠內發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傷。2時12分泄漏發生后,青島站、濰坊輸油處、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對事故風險評估出現嚴重錯誤,沒有及時下達啟動應急預案的指令;未按要求及時全面報告泄漏量、泄漏油品等信息,存在漏報問題;現場處置人員沒有對泄漏區域實施有效警戒和圍擋。在管道堵漏作業嚴重違規違章的情況下,致使爆炸發生。

九、必須每年對應急投入、應急準備、應急處置與救援等工作進行總結評估。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20條,《突發事件應對法》第22條有關要求。 解讀:落實應急處置總結評估制度,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的一個重要體現,《通知》要求建立健

全事故應急處置總結和評估制度,并對總結報告的主要內容作了明確規定,要求在事故調查報告中對應急處置作出評估結論。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對應急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關于財力及物資保障方面的要求對企業開展應急投入和應急準備具有指導作用。企業作為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主體,必須強化并落實《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中關于安全投入、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與救援的各方面要求。企業應當確保應急管理所需的資金、技術、裝備、人員等方面投入,應急投入必須滿足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需要,且必須保障緊急情況下特別是事故處置和救援過程中的應急投入,確保投入到位。企業要針對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季節性特點,進一步強化防范自然災害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加強汛期等重點時段的應急準備,強化應急值守、加強巡視檢查、做好物資儲備、做到有備無患。在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結束后,要及時總結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情況,按照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印發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暫行辦法》的要求,詳細總結相關情況,并按照要求向地方政府負有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報告。

以上工作內容,企業需按進行總結評估,并通過總結評估不斷改進、提升企業的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事故案例:2014年3月1日14時45分許,晉濟高速公路山西晉城段巖后隧道發生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爆燃特別重大事故,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傷和42輛車燒毀。經事故調查組對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調查評估,提出了進一步加強公路隧道和危險貨物運輸應急管理的意見:一是抓緊完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和各類公路隧道事故應急處置方案;二是統一和規范地方政府危險貨物事故接處警平臺,強化應急響應和處置工作;三是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和涉事人員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要及時、安全、有力、有序、有效進行應急處置,準確上報和發布事故信息;四是要針對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尤其是隧道事故特點,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專門裝備和物資,加強技戰術訓練和應急演練;五是加強事故應急意識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意識和逃生避險、自救互救技能。

《九條規定》是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底線。地方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和各類企業要以貫徹執行《九條規定》為契機,落實責任,突出重點,推動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嚴防事故特別是較大以上事故發生,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那些為關注的安全盲點應是安全生產的潛在隱患。

在安全生產方面,被關注度最高的是事故隱患,因為它可以直接導致生產過程發生事故,作業人員會受到直接傷害,是一種看得見的傷害。對長期累積性傷害

細節決定成敗,安全生產需要精準管理

常言道,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專業就是你注意到了每一個細節,并且對關鍵細節有著絕對的要求。專業的第一個條件就是:看到這些細節,并且在那個當下,立即處理,絕不讓隱患存在,要讓每一件事完成關閉,不留尾巴,不留空白,不留遺憾。

精準就是,就是知道哪些人物會對我們關注的安全產生影響、怎樣的數據是不正常的數據等等,是在大量信息積累、經驗累積之后形成的直覺性力量的重要體現,它往往能透過現象直達事情的本身和要害,一言中的,一針見血。

第五篇:招商引資39條規定

金鄉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金鄉縣關于促進全縣經濟跨越發展的三十九條規定》

的通知

154人查看 發布時間:2010-12-17 9:15:04

金政發〔2010〕60號

各鄉鎮政府,金鄉街道辦事處,各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現將《金鄉縣關于促進全縣經濟跨越發展的三十九條規定》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金鄉縣關于促進全縣經濟跨越發展的三十九條規定

為全力全速推進全縣經濟社會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努力實現“爭當欠發達縣科學發展排頭兵”的奮斗目標,根據上級有關政策,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特制訂如下規定。

一、扶持企業做大做強

第一條 縣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財源建設專項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并隨地方財政收入增長適當增加,主要用于企業對財政貢獻獎勵和促進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支出。獎勵扶持對象為在金鄉縣進行稅務登記,并依法繳納流轉稅的各級各類企業。

第二條 對經縣以上經信部門備案,并竣工投產的技改擴能項目,進行分檔獎勵:技術改造投入500-1000萬元(不含1000萬元)的,給予5‰的獎勵;技術改造投入1000-2000萬元(不含2000萬元)的,給予8‰的獎勵;技術改造投入2000-5000萬元(不含5000萬元)的,給予10‰的獎勵;技術改造

投入5000萬元以上(含5000萬元)的,給予15‰的獎勵。

第三條 鼓勵大企業實施企業兼并和收購。在兼并收購過程中涉及到土地、房產、設備、車輛等權證過戶稅費,縣級政府收益部分的90%獎勵給企業。

第四條 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培育科技創新型企業。

(一)強化財政投入對自主創新投入的導向作用,2011年縣財政安排科技“三項經費”預算1200萬元,并確保全縣財政科技投入逐年有所增加,對列入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山東省自主創新成果轉化重大專項等,視項目情況給予一定的專項資金支持。

(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技術開發費投入不得低于當年銷售收入的1%,按實際發生額的15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5年內結轉抵扣。

(三)對新認定為國家、省、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的,縣財政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和2萬元獎勵。對新創建國家、省、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設立院士流動工作站、博士后流動工作站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設立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

(四)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省以上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大學教授、取得博士學位以上的研究生來我縣創辦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經國家、省、市級科技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

(五)企業申請專利被認定的,其申請費用從縣專項資金中全額資助,并

支付3年專利保護費。

第五條 鼓勵優勢企業上市。企業參加上市輔導的費用除享受國家和省、市的補貼外,再給予20萬元補助。對上市成功的企業,除享受省、市獎勵政策外,再給予200萬元的獎勵。對于收購縣外上市公司,并把上市公司注冊地遷入本縣的,給予100萬元的獎勵。

第六條 鼓勵發展“總部經濟”。在金鄉縣注冊納稅的國內企業集團總部,當年繳納稅金達到100萬元以上的,建設總部辦公樓所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扣除上繳市部分)、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扣除上繳市部分)予以先征后返;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按前2年100%、后3年50%的比例以財政支出的形式予以資金扶持。

第七條 鼓勵公務員身份以外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帶頭創業。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離崗在縣內領辦、創辦企業或到民營企業受聘,經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可比照下派掛職干部管理,三年內允許回原單位;三年后繼續留在企業的,辦理辭職手續,按政策規定給予安置補償。鼓勵符合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提前退休創辦經濟實體。

第八條 鼓勵發展規模企業。企業通過擴大生產經營達到規模以上的,自達到起3年內增值稅地方留成增加部分50%獎勵給企業。

第九條 鼓勵企業爭創名牌(司法途徑取得的除外)。對新獲得“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省長質量獎”或“國家原產地域保護產品”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新獲得“山東省名牌產品”、“山東省著名商標”或“市長質量獎”的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

第十條 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和低碳經濟。凡受國家、省、市級獎勵的節能減排項目,縣政府分別給予30萬、20萬、5萬元的獎勵。

第十一條 以財政資金為引導,企業信用共同體出資為主體,設立過橋還貸周轉專項資金,用于信用共同體企業還貸周轉。采取市場化運作方式,鼓勵引導企業、自然人組建各類擔保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對新組建的擔保和小額貸款公司,除享受新上工業項目優惠政策外,視其業績,最多可按注冊資金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十二條 在工商部門依法注冊登記的現代大型農業公司,當規模流轉土地100畝、200畝、500畝、1000畝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

第十三條 大力支持農產品出口。按省規定標準,對區域性檢測中心建設給予扶持,在省、市補助的基礎上,按不高于剩余部分追溯體系建設30%給予配套,補助額不超過10萬元。對出口企業開展農產品質量電子追溯平臺建設的,一次性給予1萬元的補助。對出口農產品企業當年取得有機產品認證、食品質量關鍵控制點認證等,在省、市補助的基礎上,再補助剩余部分的50%,補助額不超過2萬元。

第十四條 扶持商貿物流業加快發展。

(一)在金鄉縣境內新注冊實行獨立財務核算的商貿物流企業,根據企業繳納國、地稅地方留成之和,五年內按如下比例分檔給予獎勵:繳納國稅、地稅稅收總額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按其地方留成部分的70%獎勵企業,其中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返還;納稅額在200萬

元(含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按其地方留成部分的80%獎勵企業,其中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返還;納稅額在500萬(含500萬元)以上的,按其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獎勵企業。本地原有企業以及通過變更、注銷等方式變相新設立的商貿物流企業,納稅額扣除原稅收基數后新增部分可享受該政策。

(二)新上商貿流通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1億元(1000萬美元)以上的,自營業之日起,前3年所征的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獎勵給企業,4—6年所征的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50%進行獎勵。

以上

(一)、

(二)兩款,當企業只能享受其中一項獎勵政策。 第十五條 鼓勵企業進區入園。

(一)對落戶經濟開發區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食品園區5000萬元以上和3000萬元以上的新信息、新材料、新醫藥、新能源、節能環保產業項目(包括“退城、退鄉入園”擴能改造項目),政府以優惠價格提供土地。招商引資及“退城、退鄉入園”項目新增擴能部分,自項目投產之日起,前3年所征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獎勵給企業,4—6年所征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50%獎勵給企業?;@區政策另行制訂。

(二)支持項目集中到園區發展。鄉鎮(街道)不再新設工業項目區,不再新增工業項目用地,逐步壓縮現有小項目用地。鄉鎮(街道)招商引資和現有企業搬遷改造落戶園區的項目,其前期費用由園區負責,稅收歸屬園區財政??h財政每年按該項目形成的稅收地方留成部分,以轉移支付的方式撥付給引進項目的鄉鎮(街道),由鄉鎮(街道)承擔該項目的各項稅收政策獎勵。鄉鎮

(街道)明確專人與園區共同推進項目的落地建設,直至竣工投產??h直部門引進落地工業園區的企業,屬園區項目??己藭r,鄉鎮(街道)或縣直部門與園區重復計算項目指標分值。

(三)“退城、退鄉入園”的企業,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入園區時,按縣政府最新公布的工業基準地價全額支付土地補償款;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企業,按縣政府最新公布的工業基準地價扣除已使用的土地年限的價款后支付土地補償款,支付的土地補償款全部用于企業搬遷建設。企業進園時,可再從該企業土地拍賣收入的政府純收益部分拿出一定比例的資金(國有企業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以能解決職工身份置換所需要的資金額為準)支持企業發展。

(四)建立項目退出機制。對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占地不建、降低標準、推進遲緩、投資強度達不到標準要求的項目,嚴格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責令退出土地。

第十六條 設立企業納稅貢獻金馬獎。

(一)對當年地方入庫稅金達到50萬元以上(政策性退稅企業扣除退稅后),且同比口徑比上年增長15%以上的加工制造業和服務業企業,每年對企業法人代表進行一次性獎勵,獎金額按比上年新增地方入庫稅金的5%計提,最高獎勵30萬元(新上商貿物流企業、進區入園企業按第十四條、十五條規定的時限和額度進行獎勵,后按本款規定執行)。

(二)以企業比上年新增地方入庫稅金為依據授予榮譽稱號,新增地方入庫稅金200萬元以上的企業,授予企業法人代表“××功勛企業家金馬獎”,

同時授予企業“××功勛企業金馬獎”;新增地方入庫稅金100萬元以上的企業,授予企業法人代表“××功勛企業家銀馬獎”,同時授予企業“××功勛企業銀馬獎”;新增地方入庫稅金50萬元以上的企業,授予企業法人代表“××功勛企業家銅馬獎”,同時授予企業“××功勛企業銅馬獎”。

第十七條 設立企業經濟發展獎。對當年投入大、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的新上項目法人代表,授予“××經濟發展功勛企業家”榮譽稱號,同時授予企業“××經濟發展功勛企業”榮譽稱號。

二、保障項目用地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期限按不同行業或不同建設項目確定。居住用地期限為70年;工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及其他用地期限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業用地期限為40年。土地使用權出讓期滿需要延期的,住宅建設用地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新上項目盡量使用閑置土地及規劃用地。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凡需辦理國有土地出讓手續的工業用地,根據項目投資規模、產業類別、核定用地規模,國土資源部門優先保證土地使用計劃指標。投資建設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性事業項目及BOT、TOT方式合作項目,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二十條 統一土地補償標準。全縣范圍內的工業項目用地,補償統一標準為:

(一)東至萊河、西至沙河-金魚河-105國道、北至老萬福河、南至緡城

路南150米按照每畝43000元;

(二)金鄉街道除第一區片以外及老萬福河以北的區域,雞黍鎮、胡集鎮及卜集鄉化工園區規劃區內的土地,全部按照每畝41000元執行;

(三)高河鎮、魚山鎮除第一區片以外的區域、卜集鄉除化工園區規劃區以外的區域、羊山鎮、馬廟鎮、王丕鎮、肖云鎮、司馬鎮、化雨鎮、興隆鄉全部按照每畝39000元執行。

本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是指征收一般農用地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之和,其他地類以綜合地價標準為基礎按以下系數調整:農用地中的基本農田1.2;建設用地1.0;未利用地0.8。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標準。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或附著物的,按照有關規定對所有權人給予補償。

第二十一條 對全縣范圍內的工業項目用地,在土地出讓時,實行統一地價制度。金鄉街道、經濟開發區(魚山鎮)工業項目用地統一地價為每畝12萬元,其他鄉鎮工業項目用地統一地價為每畝9萬元。土地抵押評估時,在以上地價的基礎上,上浮價格不得突破30%。

第二十二條 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項目可以劃撥供地,屬于物流、研發、工業設計等生產型服務外包項目以及興辦學校、醫院、殯儀服務等公益事業型項目的,享受縣工業園區內工業企業同等的土地、稅費優惠政策。同時,可以參照工業類性質項目,以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掛牌出讓供應土地。屬于劃撥用地的,如需改變用地性質和用途,應按有關規定補交土地出讓金。

三、加大招商引資獎勵力度

第二十三條 加大內資項目引薦人獎勵力度。對引進生產加工類項目的引薦人,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按認定投資額的5‰兌現獎勵;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的,按認定投資額的8‰兌現獎勵;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或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農副產品精深加工類項目,除按認定投資額的8‰兌現獎勵外,追加獎勵2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在1-5億元的商貿物流項目,按實際到位資金的5‰兌現獎勵;5億元(不含5億元)以上的,按8‰兌現獎勵;投資1億元以下的商貿流通、賓館酒店、旅游休閑及其它第三產業項目,按生產經營后年納稅額的五倍折算為固定資產,達到500萬元的,按上述規定進行獎勵,由同級財政列支;通過拍賣國有或集體資產引進的資金(不含房地產開發類項目),對引薦人按1‰給予獎勵;引進社會性有償資金或縣外金融部門的信貸資金,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按實際到位資金的3‰由受益單位給予引薦人一次性獎勵;引進省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入股興辦企業的,按高新技術企業投資入股額的8‰給予獎勵;世界500強企業、國內500強企業兼并重組縣內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獎勵引薦人30萬元、20萬元;引進公益性事業類項目,按生產加工類項目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 對引進一般外資項目的,按所引進外資形成固定資產的10‰-15‰由受益財政獎勵引薦人。對引進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外商投資研發中心和地區總部,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章程)約定足額繳付出資的,由受益財政一次性獎勵引薦人10萬元。

第二十五條 鼓勵全縣各級各部門向上級爭取非統籌安排類資金。

(一)爭取金額在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的單位,獎勵15萬元;爭取金額在500—1000萬元(含500萬元)的,獎勵10萬元;爭取金額在100—500萬元(含100萬元)的,獎勵5萬元;爭取金額在50—100萬元(含50萬元)的,獎勵3萬元。

(二)多個單位共同爭取的,按到位資金的50%計入牽頭單位,50%由協辦單位共同分攤;縣直部門與鄉鎮(街道)共同爭取的,按到位資金的60%計入有關縣直部門,40%計入鄉鎮(街道);非項目統籌類資金,按到位資金的10%折算后,按以上辦法計入單位爭取金額。

第二十六條 鼓勵做好融資運作。按照平臺運作業績,對各融資機構進行考核。對融資機構按融資實際到位金額的5‰進行獎勵;融資采用BT、BOT等方式承建的政府工程經社會中介機構審計、評估,政府有關部門認可后視為融資,并按照實際完成工程資金的2‰進行獎勵;對各融資機構完成全年融資任務的,再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融資合作過程中提議人、中介人按融資實際到位金額的3‰進行獎勵。

四、拓展對外貿易領域

第二十七條 提高企業國際貿易爭端應對能力。政府有關部門、社會中介組織等組織的“兩反一保”貿易磨擦培訓等活動在省、市補助的基礎上,給予每人每天100元資金補助,補助額不超過1萬元。對出口企業開展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貿易壁壘應訴、復審工作發生的訴訟費,在省、市財政補貼的基礎上,再補助剩余部分的50%,補助額不超過10萬元。每個應訴案件只享受一次補助。

第二十八條 鼓勵對外承包工程。新設立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根據合同大小分檔次獎勵。項目合同額在500萬美元至1000萬美元的項目獎2萬元人民幣;項目合同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獎勵5萬元人民幣。

第二十九條 鼓勵外派勞務。對經上級部門核準的外派勞務基地、市級外派勞務基地和新獲商務部批準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每外派1人,獎勵勞務派出單位(人)200元。

五、加快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

第三十條 從2009年開始,連續3年對三種類型的市級新型農村社區示范點,根據規模檔次、時間先后,分別給予不同補助。

(一)合村并點一步建成型。新建居住樓房建筑面積在40萬平方米以上、居住人口3000戶以上,符合建設標準和基礎設施配套要求,社區服務中心滿足居住人口服務要求,2009年內建成的,給予200萬元補助;2010年1月1日以后建成的,給予150萬元補助。新建居住樓房建筑面積在26萬平方米以上、居住人口2000戶以上, 2009年內建成的,給予150萬元補助;2010年1月1日以后建成的,給予100萬元補助。新建居住樓房建筑面積在13萬平方米以上、居住人口1000戶以上,2009年內建成的,給予100萬元補助;2010年1月1日以后建成的,給予80萬元補助。

(二)合村并點分步實施型。起步區新建居住樓房建筑面積在6.5萬平方米以上、居住人口500戶以上,符合建設標準和基礎設施配套要求,社區服務中心滿足居住規劃集聚人口服務要求,2009年內建成的,給予80萬元補助;2010年1月1日以后建成的,給予50萬元補助。對于實現升級達到第一種類型

中三個檔次的,按照2010年1月1日以后的補助標準,對應給予差額補助。

(三)社區服務引導集聚型。2009年內建成輻射半徑2公里以上、服務人口1萬人以上社區服務中心的,給予20萬元補助;2010年1月1日以后建成的,給予15萬元補助。集聚建成居住樓房,對應前兩種類型中規模檔次的,按照2010年1月1日以后的補助標準,對應給予差額補助。

補助資金從市級整合捆綁資金中列支,由財政統一撥付,驗收合格一個、補助一個。2009年1月1日之前建成的不屬于補助范圍,沒有按規定配套建設社區服務中心的不予補助,居住樓房低于四層的不予補助。

第三十一條 縣財政從2009年起,連續5年設立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專項資金,每年1000萬元(含市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新型農村社區詳細規劃和公共基礎服務設施及住房建設,根據規模檔次、建設標準及完成時限,分別給予資金扶持。

第三十二條 充分利用好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的政策,對節約的農村建設用地指標,置換成城鎮建設用地。騰空的土地復墾驗收合格后,相關補助標準按《金鄉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暫行辦法》(金政發〔2010〕43號)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城市規劃區內城中村、城邊村和建制鎮駐地小區建設的回遷安置樓,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縣級可控性行政事業性收費。城市規劃區外的免收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城市維護建設稅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六、鼓勵金融部門為金鄉發展建功立業

第三十四條 金融機構新增貸款達到10-15億元,設置獎金20萬元;新增貸款達到15億元(含)以上,設置獎金30萬元。獎金由縣財政全額撥付,其中獎金總額的50%用來獎勵金融部門主要負責人,另外50%獎勵金融部門相關責任人。

(一)新增貸款獎勵(獎金總額的65%)??h人行在保持全縣各項貸款余額增長、金融形勢平穩運行的前提下,以該項獎金的10%予以獎勵。其它考核對象按照當年新增貸款額進行獎勵,獎金計算方法:該項獎金額×90%×(各金融機構當年新增貸款額÷全縣當年新增貸款額)。

(二)銀企對接簽約貸款專項獎勵(獎金總額的15%)??h人行在認真督促各金融機構落實好銀企對接簽約貸款協議的前提下,以該項獎金的10%予以獎勵。其它考核對象根據銀企對接會簽約貸款到位情況進行獎勵,計獎方法:該項獎金額×90%×(本行簽約貸款當年實際到位金額÷金融機構全部簽約貸款金額)。

(三)年末存貸比獎勵(獎金總額的10%)??h人行在保持全縣當年新增存貸比較上年提高的前提下,以該項獎金的30%予以獎勵。其它存款類銀行機構根據年末存貸比高低進行排序,第一名獎勵該項獎金的40%,第二名獎勵該項獎金的20%,第三名獎勵該項獎金的10%。

(四)新增工業企業貸款戶數獎勵(獎金總額的10%)。年末對金融機構新增工業企業貸款戶數(貸款戶在銀行須一年以上)進行排名,對排名前四名的金融機構分別以該項獎金額的40%、30%、20%、10%予以獎勵。

七、進一步完善鄉鎮(街道)財政體制

第三十五條 各鄉鎮(街道)收入基數內的地方兩稅收入及耕地占用稅收入全部留給鄉鎮(街道),鄉鎮(街道)超基數部分,縣鄉按1:9的比例分成,達不到收入基數部分,縣財政按20%的比例補助。經濟開發區(魚山鎮)所屬的企業繳納國、地稅收入形成的財力及增量全部歸屬經濟開發區(魚山鎮),縣屬以上(包括縣屬)企業繳納稅收形成的地方財力,新增部分留給經濟開發區。

第三十六條 鄉鎮(街道)組織征收的國、地稅地方稅收比上年增長部分,按增量的50%獎勵給鄉鎮(街道)。本項獎勵計入鄉鎮(街道)財力基數。經濟開發區(魚山鎮)區域內的基礎設施配套費、水利建設專項資金、排污費、水資源費等,除按規定上繳中央、省、市部分外,縣留成部分80%返還經濟開發區(魚山鎮),按政策要求安排使用。

第三十七條 對各鄉鎮(街道)招商引資工作,每年安排專項經費10萬元計入鄉鎮(街道)支出基數。

第三十八條 保障鄉鎮(街道)政府在職財政供養人員工資按2009年1月執行標準及時發放。通過發展經濟財力增加的鄉鎮(街道),報經縣政府批準,可相應調增工資津貼和補貼。

八、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督疣l縣關于促進全縣經濟跨越發展的四十五條規定》(金政發〔2010〕7號)同時廢止??h政府原有涉及上述內容的有關文件,與本規定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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