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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委派財務總監至下屬公司相關問題的分析與思考

2023-02-21

在以往的企業管理制度中, 財務總監大多是由財務部門的資深員工所擔任, 但是這種財務總監任職制度在國有企業中往往會出現內部監督管理不到位的現象, 如相關財務措施落實困難和財務總監濫用職權等, 為了更好地強化國有資產管理, 國企紛紛采用委派財務總監至下屬公司的方式來應對。但是從現階段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的實際情況來看, 仍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完善和解決。

一、國企委派財務總監至下屬公司存在的相關問題

國有企業委派財務總監至下屬公司普遍著一些問題, 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 財務總監委派制導致的新的委托代理問題。國有企業委派財務總監至下屬公司的行為很有可能導致新的委托代理問題的出現, 委派財務總監是財務總監與委派者兩者之間的一種代理關系, 這種關系會在一定程度上引發財務總監“逆向選擇”以及“道德風險”等問題。此外, 財務總監本身也有著一定的效用目標, 如果這一效用目標與委派者的目標存在差異, 則會直接影響到財務總監監督權和決策權的使用;

第二, 財務總監責權不夠明確。財務總監責權不夠具體和明確是當前國企委派財務總監至下屬公司這一過程中存在典型問題, 相關文件內容顯示, 財務總監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雖然可以享受企業行政副職的待遇, 但是由于職責與權力不夠具體和明確, 往往會導致財務總監崗位權責在實際實施與運作過程中出現偏差, 如:財務總監與集團公司總經理配合度低, 使得限額范圍內資產支出聯合審批工作效率受到影響;

第三, 財務總監業績考核問題。國有企業在委派財務總監至下屬公司這一過程中, 如果財務總監業績考核問題主要是用企業經濟指標衡量財務總監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 則會在很大程度上加大財務總監和經營者之間共同造假的概率。因此, 在具體的委派工作中, 還需要根據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情況以及財務總監崗位需求等多方面內容, 綜合考慮財務總監業績衡量標準的制定, 建立合理、完善的財務總監考核機制。

二、國企委派財務總監至下屬公司相關問題的解決措施

(一) 加強財務總監委派管理

為了最大程度的減少國企委派財務總監至下屬公司過程中相關問題的發生, 應該在委派之前遵循“德才兼備、擇優委派”的基本原則, 保證財務總監可以充分掌握國家財務政策與相關法律、法規, 以期可以強化自身財務管理能力以及提升企業戰略管理等能力, 同時自身的溝通協調能力以及信息技術能力也應達到崗位的需求。只有這樣, 才能在財務總監到企業任職時, 有效發揮出財務監督與管理的職能。為了有效強化國有企業內部的財務監督與控制, 應該在不斷完善和優化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同時, 根據企業發展與經營管理的實際情況, 制定適合企業發展的相關規定, 如《國有企業財務總監管理暫行規定》等等。除此之外, 確保委派財務總監可以在規定時間內上崗, 保證財務總監崗位職責到位和考核有方, 是充分發揮財務總監監督管理作用的基礎。也可通過財務總監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委派機構詳細報告職責履行情況等方式, 促進國有企業內部財務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升。

(二) 明確財務總監職權

財務總監本身的綜合素質與專業能力是直接影響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關鍵性因素, 如果國企向下屬公司委派的財務總監綜合素質與專業能力無法滿足實際的崗位需求, 則無法很好地履行財務總監的相關職能。這種情況下, 明確財務總監職權是解決財務總監責權不夠具體這一問題的主要策略, 故在設計財務總監委派制的過程中, 應在充分考慮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下明確財務總監職權。財務總監的職能與企業內部管理之間是無法分離的, 因此財務總監在實施監督與管理權力時, 應該盡量避免阻礙企業經營者政策實施自主權。國有企業向下屬公司委派財務總監, 需要明確財務總監的職權范圍, 比如:及時發現、制止和糾正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行為或者活動, 必要時應及時向上級委派機構匯報相關問題。財務總監還應協助企業建立完善的財會管理制度和內控管理制度, 組織貫徹國家相關財稅法律、法規、政策方針的落實, 從而保障企業合法、合規經營, 最大程度上維護股東權益.

(三) 完善財務總監考核機制

完善財務總監考核機制是保證財務總監委派制目標順利實現的重要措施, 在實際的委派工作中, 可以從加強對財務總監考核力度這一角度出發, 為財務總監后期管理工作的開展奠定堅實的基礎。在建立健全財務總監考核制度時, 應該結合企業現階段發展的實際情況以及財務管理實際需求, 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實施:第一, 建立完善的人才定期培訓計劃, 以此來強化財務總監的業務能力, 使其可以真正具備嚴以律己、奉公守法以及清正廉明等素質, 組織領導企業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審計監察等各方面工作, 加強對企業的整體經濟管理, 促進企業經濟效益的進一步提升;第二, 建立完善的獎懲制度與崗位責任制度, 保證崗位職責可以切實落實到個人頭上, 同時合理的獎懲制度還可以進一步促進工作積極性的提升。

財務總監代表所有者派駐國有企業, 對國有企業的經濟活動實施事前、事中與事后的全過程監督與控制, 從而達到強化國有資產管理以及杜絕企業弄虛作假等問題的目的。在實際的委派工作中, 為了可以充分發揮出財務總監的作用, 應該從加強財務總監委派管理、明確財務總監職權以及完善財務總監考核機制幾個方面進行綜合考慮, 從而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

摘要: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 為了更好地適應現代化企業發展的實際需求, 加強國有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與相關體制的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本文從財務總監委派制導致的新的委托代理問題、財務總監職權不夠明確以及財務總監業績考核問題三個方面入手, 對國企委派財務總監至下屬公司存在的相關問題展開分析, 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具體的解決對策。

關鍵詞: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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