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風險投資協議范本nvca
風險投資協議書范本風險投資協議書范本投資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優勢互補的合作原則,就甲方遷入乙方工業園區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責任:
1)甲方將在海淀區中關村科技園區注冊的高新技術公司,在土地和廠房條件具備后一個月內遷入并注冊在乙方管轄的楊鎮工業開發區。
2)甲方將其承擔的國家“863”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劃項目、國家“十五”科技攻關計劃項目、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和國家火炬計劃項目等項目的科技成果,在乙方工業園區進行產業化。
3)甲方有義務引進其它的“863”項目公司落戶乙方工業園區,并配合乙方向上級主管部門報批高新技術園區等有關事項。
4)甲方落戶乙方園區之后,合法經營,盡快讓科技成果產業化,為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作出貢獻。
5)甲方招聘企業員工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本地人員。
2、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甲方遷入乙方工業園區工商注冊登記需要的土地及房屋證明文件。
2)乙方負責提供甲方的項目產業化所需要的土地和廠房,并保證屬于北京市規劃局批準的工業用地。
3)甲方落戶乙方園區之后三個月內,乙方協助為甲方獲得(前期)不少于200萬元的流動資金貸款。資金
4)甲方落戶乙方園區之后,乙方負責落實并保證甲方享受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有關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稅收、人才引進等等;同時享受地方政府對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上繳的增值稅返還政策(即:增值稅地方政府留成部分50%返還給企業)。
相繼解決甲方總經理、
5)在甲方落戶乙方工業園區之后,乙方應按照當地政府的投資政策,副總經理(或相當于副總經理)級別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學歷)的科技人才的北京市戶籍。
3、甲乙雙方約定:
1)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土地:不少于12畝,人民幣9萬元/畝,50年使用權;廠房:1500M2,輕鋼結構,600元/M2。上述廠房由乙方投資修建,土地與廠房作價合計人民幣200萬元左右。
2)乙方以上述土地和廠房(約200萬元)入股參與甲方的股份制改造,占甲方公司12%的股份,享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益,并委派一名代表參加甲方公司董事會,但不參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同時,乙方將12畝土地50年的使用權和1500M2廠房的產權轉入甲方公司名下,并協助甲方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金以及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手續費由公司承擔。5年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權隨時將乙方的股份按原價回購。
3)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三個月內將甲方需要的1500M2廠房建成,并交付甲方使用。
4)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土地,必須做到六通(即:路、電、水、通訊、蒸汽、排污)一平;上述六通一平的費用屬于12畝土地面積以外的投資由乙方負責,12畝土地面積以內的投資除了廠房、道路、圍墻和崗亭外由甲方負責。
4、違約責任:
1)本協議除了法定原因外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單方解除。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
3)承擔違約責任的范圍應包括守約方的直接損失和履約應得的合同收益。
5、不可抗力
1)本協議的履行因發生地震、水災、非人為因素引起的火災、戰爭、社會**、流行瘟疫等不可抗力事件,可以中止;如果協議的繼續履行已不可能或不再必要,可以協商終止。
2)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形成的違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以公平的原則協商解決協議中止或終止后的遺留問題。
6、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解釋而發生爭議,如協商解決不能,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并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
第二篇:風險投資保密協議范本
保 密 協 議
甲方:
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同意共同遵守:
一、保密內容的定義
1、甲乙雙方同意,將甲乙雙方在洽談及接觸時雙方相互提供的所有有關信息和資料全部作為本協議中的“保密內容”。這些保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甲乙雙方的知識產權、相互提供的創意、服務、數據、技術、財務資料、客戶、業務內容、發展規劃、發展戰略、協議的各項條款、以及所有有關的來往信件、傳真、電子郵件和其他形式的討論內容。
2、保密內容不包括甲乙雙方能夠通過正常渠道獲得的、已經或即將公開可以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3、如果甲乙雙方在相互提供某一信息后合理時間內,對方能證明此前對該信息已有擁有權,則該信息不屬于本協議的保密內容范疇。
4、如果甲乙雙方在相互提供某一信息后合理時間內,對方能證明該信息是此前自行獨立研制的成果,則該信息不屬于本協議的保密內容范疇。
5、如果某一信息為甲乙雙方從第三方(有權轉移或傳播該信息)處獲得,則該信息不屬于本協議的保密內容。
二、不得泄漏及不得使用保密內容
1、甲乙雙方不得泄漏、發布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將保密內容傳播給其他人,雙方的公司員工及甲方所聘用的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人士除外。
2、甲乙雙方須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來防止未經授權使用、泄漏、發表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傳播保密內容。
3、甲乙雙方不得在沒有事先取得對方相關授權代表的書面允許的情況下,將保密內容私自使用,以謀求自己或第三方的利益。
4、如果本協議的保密內容需要被提供給任何有關的訴訟、紛爭,或根據有關法律必須公開,則本協議對保密內容的限制將不復存在。
三、其他條款
1、乙方保證向甲方所提供的保密內容是真實的或基于合理的預期得出的結論。
2、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權管轄的仲裁機構按照法律程序裁決。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簽字:
乙方:
代表簽字:
年月日
第三篇:投資入股協議范本
甲 方: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系電話:
乙 方: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為共同開拓,提高樂器產品銷售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入股設立有限責任性質的 有限責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記注冊為準),為體現雙方公平公正,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辦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個體)名稱::
2,經營范圍:
3,注冊資本:
4,經營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為出資, 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
乙方以: 作為出資, 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
第三條 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制定.具體內容見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公司的稅后利潤按各方對注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投資各方須在本協議簽字生效 日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資各方一致同意設立的 銀行帳戶,繳足全部出資金額.
4,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為本協議服務人員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第四條 投資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后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注冊事宜;
第五條 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并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并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沖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第九條 本協議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每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第四篇:企業投資協議范本
務單位:(“甲方” )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電話: 傳真:
客戶:(“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手機): fax/e-mail:
鑒于乙方與甲方合作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的服務,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擁有提供該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并同意提供服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合作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規范性文件;
b)“合同”指本協議當事人于200年 月 日以 方式簽訂的《投資合作服務協議書》;
c)“服務”指甲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為完成協議所涉之項目而進行的工作;
d)“a、股股票”指在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兩地掛牌交易的中國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 服務種類:甲方獨立操做。
2.1 乙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委托甲方在北京(資金小于五千萬)就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提供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2.2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3.利潤分配、交付時間及方式
就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甲方確保乙方的年收益30%(記:投資一萬元還一萬三千元。如出現虧損全部又甲方承擔)。期滿后十日內以銀行轉帳形式向乙方退還本金加30%的收益,其余的收益全部屬于甲方所有。
4. 責任及義務
4.1 甲方的義務
a)甲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專業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服務和義務。
b)甲方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挪用資金。
d)甲方應對服務工作量、完整性負責。
e)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于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4.2 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a)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潤。
b)對于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c)乙方保證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后,均不承擔乙方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5. 保密約定
5.1甲方保證并承諾,對于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執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及之服務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財務狀況、商業秘密及其它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5.2 乙方保證并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依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 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確認,甲方僅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和操作。
7. 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7.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b)本協議期限屆滿。
7.2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兩個交易日內,將資金足額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帳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資金。
7.3 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的證券投資研究意見和操作之內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由乙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8、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拾貳個月至年月 日止。
8.2 本協議一式叁份,公證方,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乙方:
簽 署: 簽 署:
年月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投資協議書范本
投 資 協 議 書
投 資 協 議 書
甲方:xxxx人民政府
乙方:xxx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就乙方在甲方境內投資xxxxxx項目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基本情況
1、乙方在甲方境內投資新建xxxxxx項目,新企業名稱暫定為xxxxx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門冠名為準)。
2、項目總投資:xxx萬元人民幣,其中注冊資本xxx萬元。
3、項目投資建設內容:廠房、設備等。
4、項目選址:xxx。
5、項目擬用地面積:xxx畝(以實際丈量為準)。
6、投資方式:乙方在甲方境內xxxx建設。
第二條投資進度
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后xxx日內完成新企業注冊登記工作,xxx月內建成投產,最終形成年產xxxx萬元以上規模的生產能力。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積極營造良好的投資發展環境,依法保護乙方的合法生產和經營。
2、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項目的報建報批手續。
3、保證乙方的新企業享受《xxxx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若干規定》中的相關條款。
4、若乙方不能按本協議書約定投資建設,甲方可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取消給予乙方的優惠政策,直到收回項目用地。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本協議書約定履行投資義務。
2、乙方新企業的建設應符合協議約定。
3、乙方負責對項目建設的組織和實施,建設項目與上級部門核準的項目一致。
4、乙方在甲方的新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xxxx萬元,竣工達產后年銷
售收入不低于xxxx萬元,年實現稅收xxx萬元。
5、乙方新企業享受甲方給予的招商引資相關優惠政策。
6、其他約定:。
第五條其他約定
1、新企業達產后年銷售收入不低于xxx萬元,畝均稅收不低于xxx萬元。
2、新企業污染物必須按環保部門要求達標排放,并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執行環評審批,根據環保“三同時”要求建設投產。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將賠償守約方的實際經濟損失(法律明確規定的原因除外)。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在協議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需要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雙方協商是否變更或解除協議。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所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