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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腳手架安全技術交底

2023-03-12

第一篇:內腳手架安全技術交底

腳手架安全技術交底

一、搭設作業安全措施

1、腳手架搭設人員應穿防滑鞋和配掛好安全帶,為了便于作業和安全,腳下應鋪設必要數量的腳手板,并應鋪設平穩,不得有探頭板。

2、當暫時無法鋪設腳手板,用來落腳,抓握、把持的桿件均應為穩定的構架部分,位于立桿接頭之上的自由立桿不得用作把持桿。

3、架上作業人員應作好分工和配合,傳遞桿件時應掌握好重心,平穩傳遞。

4、對每完成一道工序,要相互詢問并確認后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

5、作業工人應佩帶工具袋,工具用后裝于袋中,不要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傷人。

6、架設材料要隨上隨用,以免放置不當時掉落。

7、每次收工以前,所有上架材料必須全部搭設上,不要留在架子上,而且要形成穩定結構。

8、在搭設作業進行中,地面上的配合人員應躲開可能落物的區域。

9、現場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搭設腳手架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0、要服從統一管理,不得自行其事。

二、架上作業安全措施

1、架上作業時應注意隨時清理落到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上規整清潔,不要亂放材料工具,以免影響自己作業的安全和發生掉物傷人。

2、在進行撬、拉、推、拔等操作時,要注意采取正確的姿勢,站穩腳跟,或一手把持在穩固的的結構或支持物上,以免用力過猛時身體失去平衡或把東西甩出。在腳手架上拆除模板時,應采取必要的支托措施,以免拆下的模板材料掉落架外。

3、每次收工時,宜把架面上的材料用完或碼放整齊。

4、嚴格禁止在架面上打鬧戲耍、退著行走和跨坐在外護欄上休息。不要在架面上急匆匆地行走或去辦某件事情,相互躲讓時應避免身體失衡。

5、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要鋪鐵皮接著火星或移去易燃物,以免火星點著易燃物,并同時準備防火措施,一旦著火時,及時予以撲滅。

6、雨、雪之后上架作業時,應把架面的積雪、積水清除掉,避免發生滑跌。

7、當架面高度不夠、需要墊高時,一定要采取穩定可靠的墊高辦法,且墊高不要超過0.5m,超過0.5m時,應按搭設規定升高架子的鋪板層。在抬高作業面時,應相應加高防護措施。

8、在架上運送材料經過正在作業中的人員時,要及時發出“請注意”“請讓一讓”的信號。材料要輕擱穩放,不許采用傾倒、猛磕或其它匆忙卸料方式。

9、腳手架上嚴禁集中堆放材料。

三、拆除作業安全措施

1、腳手架拆除作業的危險性大于搭設作業。在進行拆卸作業前,建立統一指揮并對作業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以確保拆除作業安全順利地進行。

2、在統一指揮下,按照確定的程序拆除作業,注意事項如下:

1)一定要按照先上后下、先外后里、先架面材料后構架材料、先輔件后結構件的順序、一件一件的松開聯結、取出并隨即吊下(或集中到毗鄰的未拆的架面上,捆扎后吊下)。

2)拆卸腳手板、桿件、門架以及其它較長、較重、有兩端聯結的部件時,一定要兩人或多人一組進行。拆除水平桿件時,松開聯結后,水平托持取下。拆除立桿時,在把穩上端,再松開下端聯結取下。

3)應盡量避免單人進行拆卸作業。單人作業時,極易因把持桿件不穩、失衡而出現事故。

4)多人或多組進行拆卸作業時,應加強指揮、并相互詢問和協調作業步驟,嚴格禁止不按程序進行的任意拆卸。

5)因拆除上部或一側的附墻拉結而使架子不穩時,應加設臨時撐拉措施,以免因架子晃動,影響作業安全。

3、作好安全防護工作:

1)拆卸現場作可靠的安全圍護,并設專人看管,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拆卸作業區內。

2)嚴禁將拆卸下的桿部件和材料向地面拋擲,已吊至地面的架設材料應隨時運出拆卸區域,保持現場文明。

3)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設施在每次作業之前,應進行逐項檢查、驗收,(鋼絲繩、焊接、螺母的擰緊度)等重點部位的部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此項工作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驗收。

4、“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在施工過程中,首先要保證防護設施的到位,在防護不到位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情況下,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四、季節性施工

1、雨季施工

(1)下雨前對所有腳手架進行全面檢查,腳手架底座必須牢固(回填土上的落地式腳手架必須保證回填土的壓實度,下鋪通長木板),并加掃地桿,腳手架要與墻體、 基坑護壁支撐牢固,隨時觀察腳手架基礎,如有下陷或變形應立即處理。 (2)作業層按規定設置防護,滿鋪腳手板,并隨時檢查腳手板與桿件是否擱置穩定,扎結是否牢靠等。

(3)在遭受暴風、大雨后,必須重新進行檢查和驗收,檢查合格后,方允許繼續使用。

(4)每班施工人員上架作業時,應先檢查有無影響作業安全的問題存在,發現有不安全的情況和跡象,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檢查,解決問題后,方可恢復正常作業。

(5)在雨期施工之前和大風大雨后,檢查腳手架以及連墻件是否松動、變形,并及時進行加固修理。

(6)腳手架與建筑物正式避雷系統連接,焊接好后由電氣工長驗收,不符合要求的重新施工。

2、冬季施工

(1)冬季施工應嚴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各項制度,冬施前由安全員對腳手架操作人員進行一次培訓和教育。

(2)必須在冬施來臨前對腳手架做一次全面檢查,對支承在地面的腳步手架應重點檢查是否有沉陷現象。

(3)冬期施工中,由安全每天對腳手架操作人員進行安全防護用品的檢查,特別是安全帶的使用,人員上下行走必須走通道。

(4)上人馬道防滑木板條必須用8#鉛絲綁扎牢固,雨雪天氣要及時清掃積雪和冰凍。

(5)遇有下雪天氣時,應及時清除腳手板上的冰雪,防止滑倒傷人。

(6)外掛架的提升必須保證外墻結構混凝土的強度,外掛架的安裝必須加強檢查。

第二篇:腳手架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1、腳手架搭設或拆除人員必須由符合勞動部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考核合格,領取《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專業架子工進行。

2、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操作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靴。

3、大霧及雨、雪天氣和6級以上大風時,不得進行腳手架的高處作業。雨、雪天后作業必須采取安全防滑措施。

4、腳手架搭設作業時,應按形成基本構架單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進行搭設、矩形周邊腳手架宜從其中的一個角部開始向兩個方向延伸搭設。確保已搭部分穩定。門式腳手架以及其它縱向豎立面剛度較差的腳手架,在連墻點宜加設縱向水平長橫桿與連接件聯接。

5、搭設作業,應按以下要求作好自我保護和保護好作業現場人員的安全:

(1)在架上作業人員應穿防滑鞋和佩掛好安全帶。保證作業的安全,腳下應鋪設必要數量的腳手板,并應鋪設平穩,且不得有探頭板。當暫時無法鋪設落腳板時,用于落腳或抓握把(夾)的桿件均應為平穩的構架部分,著力點與構架節點的水平距離應不大于0.8m,垂直距離應不打于1.5m。位于立桿接頭之上的自由立桿(尚未與水平桿聯接者)不得用作把持桿。

(2)架上作業人員應做好分工和分配,傳遞桿件應掌握好重心,平穩傳遞。不要用力過猛,以免引起人身或桿件失衡。對每完成的一道工序,要互相詢問并確認后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 (4)架設材料要隨上隨用,以免放置不當時掉落。

(5)每次收工以前有上架材料應全部搭設上,不要存留在架子上,而且一定要形成穩定的構架,不能形成穩定構架的部分應采取臨時撐拉措施予以加固。

6、架上作業時,地面上的配合人員應避開可能落物的區域。 (1)作業前應注意檢查作業環境是否可靠,安全防護設施是齊全有效,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

(2)作業時應注意隨時清理落在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上規整清潔,不要亂放材料、工具,以免影響作業的安全和發生掉物傷人。 (3)在進行橇、拉、推等操作時,要注意采取正確的的姿勢,站穩腳根,或一手把持在穩固的結構或支持物上,以免用力過猛身體失去平衡或把東西甩出。在腳手架上拆除模板時,應采取必要的支托措施,以防拆下模板材料掉落架外。

(4)當架面高度不夠、需要墊高時,一定要采取穩定可靠的墊高辦法,且墊高不要超過50cm,超過50cm時,應按搭設規定升高鋪板層。在升高作業面時,應相應加高防護設施。

(5)在架面上運送材料經過正在作業中的人員時,要及時發出“請注意,請讓一讓”的信號。材料要輕擱穩放,不許采用傾倒、猛磕或其他匆忙卸料方式。

(6)嚴禁在架面上打鬧戲耍、退著行走或跨坐在外防護橫桿上休息。不要在架面上搶行、跑跳,相互避讓時應注意身體不要失衡。

7、在腳手架上進行電焊作業時,要鋪鐵皮接著火星或移去易燃物,以防火星點著易燃物。并應有防火措施。一旦著火時,及時予以撲滅。

8、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1)運送桿配件應盡量利用垂直運輸設施或懸掛滑輪提升,并綁扎牢固。盡量避免用人工層層傳遞。

(2)除搭設過程中必要的1-2步架的上下外,作業人員不得攀緣腳手架上下,應走房屋樓梯或另設安全人梯。

(3)在搭設腳手架時,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架設材料。 (4)作業人員要服從統一指揮,不得自行其是。

9、鋼管腳手架的高度超過周圍建筑物或在雷暴較多的地區施工時,應安設防雷裝置。其接地電阻應不大于4Ω。

10、架上作業應按規范或設計規定的荷載使用,嚴禁超載。并遵行如下要求:

(1)作業面上的荷載,包括腳手板、人員、工具、材料,當施工組織設計無法規定時,應按規范的規定值控制,既結構腳手架不超過3KN/㎡;裝修腳手架不超過2KN/㎡;維護腳手架不超過1KN/㎡。 (2)腳手架的鋪腳手板層和同時作業層的數量不得超過規定。 (3)垂直運輸設施(如物料提升架等)與腳手架之間的轉運平臺的鋪板層數和荷載控制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執行,不得任意增加鋪板層的數量和在轉運平臺上超載堆放材料。

(4)架面上荷載應力求均勻分布,避免荷載集中于一側。 (5)過梁等墻體構件要隨運隨裝,不得存放在腳手架上。 (6)較重的施工設備(如電焊機等)不得放置在腳手架上。嚴禁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及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及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11、架上作業時,不要隨意超出基本結構桿件和連墻件,因作業的需要必須拆除某些桿件和連墻點時,必須取得施工主管的技術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2、架上作業時,不要隨意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未有設置或設置不符合要求時,必須補設或改善后,才能上架進行作業。

13、腳手架拆除作業前,應制定詳細的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參加作業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在統一指揮下,按照確定的方案進行拆除作業,注意事項如下:

(1)一定要按照先上后下、先架面材料、先鋪件后結構件和先結構后附墻件的順序,一件一件地松開聯結,取出并隨即吊下(或集中到毗鄰的未拆的架面上,扎捆后吊下)。

(2)拆卸腳手板、桿件、門架及其他較長、較重、有兩端聯結的部件時,必須要兩個人或多個人一組進行。嚴防把執桿件不穩、失去平衡而發生事故。拆除水平桿件時,松開聯結后,水平托持取下。拆除立桿時,在把穩上端后,再松開下端聯結取下。

(3)多人或多組進行拆卸作業時,應加強指揮,并互相詢問和協調作業步驟,嚴禁不按程序進行的任意拆卸。

(4)因拆除上部或一側的附墻拉結而使架子不穩時,應加設臨時撐拉措施,以防因架子晃動影響作業安全。 (5)拆卸現場應有可靠的安全圍護,并設專人看管,嚴禁非作業人員進入拆卸作業區內。

(6)嚴禁將拆卸下的桿部件和材料向地面拋擲。已吊至地面的架設材料應隨時運出拆卸區域,保持現場文明。

14、腳手架立桿的基礎(地)應平整夯實,具有足夠的地基承載力和穩定性。設于坑邊或臺上區域,立桿距坑、臺的上邊緣不得小于1m,且邊坡的坡度不得大于土的自然安息角,否則,應作邊坡的保護和加固處理。腳手架立桿之下須設置墊座和墊板。

15、搭設和拆除作業中的安全防護:

(1)作業現場應設安全圍護和警示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2)對尚未形成或已失穩定結構的腳手架部位加設臨時支撐或拉結。

(3)在無可靠的安全帶扣掛物時,應拉設安全網。 (4)設置材料提上或吊下的設施禁止投擲。

16、作業面的安全防護:

(1)腳手架的作業面的腳手板必須滿鋪,不得留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板與墻面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20cm。腳手板應與腳手架可靠栓結。

(2)作業面的外側立面的防護合適視具體情況可采用: 1)擋腳板加二道防護欄桿。

2)二道防護橫桿綁掛高度不小于1m的竹笆。

第三篇:門式腳手架安全技術交底

門式腳手架安全操作規程

1:構配件材質性能

1.1:門架及其配件的規格、性能及質量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門式鋼管腳手架》(JGJ76)的規定,并應有出廠合格證明書及產品標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門架和配件。

1.2: 水平加固桿、掃地桿、剪刀撐及腳手架轉角處的連接桿等宜采用42*2.5mm焊接鋼管也可采用48*3.5mm焊接鋼管,相應的扣件規格也應分別為

42、48或42/48。

1.3:鋼管應平直、平直度允許偏差為管長的1/500;兩端面應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嚴禁使用有硬傷(硬彎、砸扁、裂痕等)及嚴重銹蝕的鋼管。

1.4:門式鋼管腳手架的主要構件,由立桿、橫桿及加強桿焊接組成。(圖2.1.2)

2. 構造要求:

2.1. 門架的內外兩側均應設置交叉支撐并應與門架立桿上的鎖銷鎖牢。

2.2 上、下榀門架的組裝,必須設置連接棒及鎖臂,連接棒直徑應小于立桿內徑的1~2㎜。

2.3 水平架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2.3.1 用于模板支撐的門架,在結構轉角處端部的一個跨距范圍內,不論多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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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加固桿每步一設。

2.3.2 水平架在其設置層面內應連續設置。

2.3.3 當因施工需要,臨時局部拆除腳手架內側交叉支撐時,應在拆除交叉支撐的門架上方及下方設置水平加固桿。

2.3.4 底步門架的立桿下端應設置固定底座或可調底座。

2.3.5 設置縱向水平加固桿應連續,并形成水平閉合圈;水平加固桿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桿扣牢。

2.4 轉角處門架加固形式:(圖6.4.1)

3:模板支撐與滿堂腳手架搭設

3.1 根據層高、梁高及構件高度,配備相應模數的門架、可調底座、可調托架、剪刀撐。

3.2 把好門架及配件進場的源頭關,不合格的產品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在施工中使用。

3.3 搭設順序:

3.3.1 在安裝前按模數應在樓面或地面彈出門架的縱橫方向位置線,墊板、底座位置準確 → 門架及構配件安裝、水平加固桿安裝 → 模板支撐與滿堂腳手架驗收 → 梁底主、次木楞及底模和側模安裝 → 板底木楞、板模安裝 → 模板及支撐系統驗收。

3.4 搭設要點:

3.4.1 用于梁模板支撐的門架,可采用平行或垂直于梁軸線的布置方式。垂直于梁軸線布置時,門架兩側應設置交叉支撐(圖9.2.2a),平行于梁軸線設置時,兩門架應采用交叉支撐或梁底模小楞連接牢固(圖9.2.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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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當模板支撐高度較高或荷載較大時,模板支撐可采用(圖9.2.3)的構架形式支撐

3.4.3 門架用于整體式平臺模板時,門架立桿、調節架應設置鎖臂,模板系統與門架支撐應作滿足吊運要求的可靠連接。

3.4.4 水平加固桿應在滿堂腳手架的周邊頂層、底層及中間每5列、5排通長連續設置,并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桿扣牢;還需與臨邊的墻、柱頂實鎖牢。

3.4.5 滿堂腳手架的搭設門架安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采用逐列逐排和逐層搭設的方法,并應隨搭隨設剪刀撐、水平縱橫加固桿等安全構件。

3.4.6交叉支撐應在每列門架兩側設置,并應采用鎖銷與門架立桿鎖牢,施工期間不得隨意拆除。

3.4.7 不配套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

3.4.8 可調上托座應與木楞用鐵釘固定,當用腳手架管時,采用10﹟鐵絲把可調上托座、腳手架管、木楞牢固地綁扎在一起。

3.4.9 可調底座設置高度不得大于200㎜,可調上托設置高度不得大于500㎜。門架的跨距不得大于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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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0 當梁截面小于300mm*600mm時,梁采用8cm*8cm主次、木楞,次木楞間距不應大于200mm;當板厚小于200 mm時,8cm*8cm木楞其間距不應大于250 mm。當梁截面大于300mm*600mm,板厚大于200 mm時,按施工方案執行。

3.4.11 操作層上施工荷載不得超載,不得在腳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鋼筋等物件;當澆注砼采用布料機時,在布料機布設點,對應增設足夠的立桿與之頂牢,并設水平加固桿與周邊門架用扣件緊固。

3.5 模板支撐及滿堂腳手架組裝完畢后應進行下列各項內容的驗收檢查:

3.5.1 門架設置情況。

3.5.2 交叉支撐水平架及水平加固桿剪刀撐配置情況。

3.5.3 門架橫桿荷載狀況。

3.5.4 底座頂托螺旋桿伸出長度。

3.5.5 扣件緊固扭力矩。

4:施工應注意事項

4.1 可調底座、頂托應采取防止砂漿、水泥漿等污物填塞螺紋的措施。

4.2 不得采用使門架產生偏心荷載的混凝土澆筑順序,采用泵送混凝土時,應隨澆隨搗隨平整,混凝土不得堆積在泵送管路出口處。

4.3 應避免裝卸物料對模板支撐和腳手架產生偏心振動和沖擊。

4.4 交叉支撐、水平加固桿、剪刀撐不得隨意拆卸。

5:拆除要點

5.1:腳手架經單位工程負責人檢查驗證,在《模板拆除審批表》已審批、上層樓面已施工完畢后,并確認不再需要時,由專業工長下達拆除命令后方可拆除;后澆帶處模板及支撐自安裝后,要待后澆帶砼澆注后,達到砼的設計等級,由專業工長下達拆除命令后方可拆除。

5.2 搭拆腳手架時工人必須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5.3 拆除腳手架前,應清除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雜物。

5.4 拆除腳手架時,應設置警戒區和警戒標志,并由專職人員負責警戒。

5.5 腳手架的拆除應在統一指揮下,按后裝先拆、先裝后拆的順序及下列安全作業的要求進行:

5.5.1 腳手架的拆除應從一端走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層地進行。

5.5.2 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件應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順序進行。

5.5.3 連墻桿、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卸到相關的門架時方可拆除。

5.5.4 拆除工作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下的連接棒應放入袋內,鎖臂應先傳遞至地面并放室內堆存。

5.5.5 拆卸連接部件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卡鉤上的鎖片旋轉至開啟位置,然后開始拆除,不得硬拉,嚴禁敲擊。

5.5.6 拆下的門架、鋼管與配件,應成捆用塔吊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

交底人:被交底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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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角處門架加固形式:

第四篇:腳手架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腳手架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腳手架搭設或拆除人員必須又符合勞動部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按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考核合格,領取《特種作業人員抄作證》的專業架子進行。

2、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操作時必須配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靴。

3、大霧及雨、雪天氣和6級以上大風時,不得進行腳手架的高處作業。雨、雪天后作業必須采取安全防滑措施。

4、腳手架搭設作業時,應按形成基本構架單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進行搭設、矩形周邊腳手架宜從其中的一個角部開始向兩個方向延伸搭設。確保已搭部分穩定。門式腳手架以及其它縱向豎立面剛度較差的腳手架,在連墻點宜加設縱向水平長橫桿與連接件聯接。

5、搭設作業,應按以下要求作好自我保護和保護好作業現場人員是安全:

(1)在架上作業人員應穿防滑鞋和佩掛好安全帶。保證作業的安全,腳下應鋪設必要數量的腳手板,并應鋪設平穩,且不得有探頭板。當暫時無法鋪設落腳板時,用于落腳或抓握把(夾)的桿件均應為平穩的構架部分,著力點與構架節點的水平距離應不大于0.8m,垂直距離應不打于1.5m。位于立桿接頭之上的自由立桿(尚未與水平桿聯接者)不得用作把持桿。

(2)架上作業人員應做好分工和分配,傳遞桿件應掌握好重心,平穩傳遞。不要用力過猛,以免引起人身或桿件失衡。對每完成的一

道工序,要互相詢問并確認后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

(4)架設材料要隨上隨用,以免放置不當時掉落。

(5)每次收工以前摸索有上架材料應全部搭設上,不要存留在架子上,而且一定要形成穩定的構架,不能形成穩定構架的部分應采取臨時撐拉措施予以加固。

6、架上作業時,地面上的配合人員應開可能落物的區域。

(1)作業前應注意檢查作業環境是否可靠,安全防護設施是齊全有效,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

(2)作業時應注意隨時清理落在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上規整清潔,不要亂放材料、工具,以免影響作業的安全和發生掉物傷人。

(3)在進行橇、拉推等操作時,要注意采取正確的的姿勢,站穩腳根,或一手把持在穩固的結構或支持物上,以免用力過猛身體失去平衡或把東西甩出。在腳手架上拆除模板時,應采取必要的支托措施,以防拆下模板材料掉落架外。

(4)當架面高度不夠、需要墊高時,一定要采取穩定可靠的墊高辦法,且墊高不要超過50cm,超過50cm時,應按搭設規定升高鋪板層。在升高作業面時,應相應加高防護設施。

(5)在架面上運送材料經過正在作業中的人員時,要及時發出“請注意,請讓一讓”的信號。材料要輕擱穩放,不許采用傾倒、猛磕或其他匆忙卸料方式。

(6)嚴禁在架面上打鬧戲耍、退著行走或跨坐在外防護橫桿上休息。不要在架面上搶行、跑跳,相互避讓時應注意身體不要失衡。

7、在腳手架上進行電焊作業時,要鋪鐵皮接著火星或移去易燃物,以防火星點著易燃物。并應有防火措施。一旦著火時,及時予以撲滅。

8、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1)運送桿配件應盡量利用垂直運輸設施或懸掛滑輪提升,并綁扎牢固。盡量避免用人工層層傳遞。

(2)除搭設過程中必要的1-2步架的上下外,作業人員不得攀緣腳手架上下,應走房屋樓梯或另設安全人梯。

(3)在搭設腳手架時,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架設材料。

(4)作業人員要服從統一指揮,不得自行其是。

9、鋼管腳手架的高度超過周建筑物或在雷暴較多的地區施工時,應安設防雷裝置。其接地電阻應不大于4Ω。

10、架上作業應按規范或設計規定的荷載使用,嚴禁超載。并遵行如下要求:

(1)作業面上的荷載,包括腳手板、人員、工具才材料,當施工組織設計無法規定時,應按規范的規定值控制,既結構腳手架不超過3KN/㎡;裝修腳手架不超過2KN/㎡;維護腳手架不超過1KN/㎡。

(2)腳手架的鋪腳手板層和同時作業層的數量不得超過規定。

(3)垂直運輸設施(如物料提升架等)與腳手架之間的轉運平臺的鋪板層數和荷載控制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執行,不得任意增加鋪板層的數量和在轉運平臺上超載堆放材料。

(4)架面上荷載應力求均勻分布,避免荷載集中于一側。

(5)過梁等墻體構件要隨運隨裝,不得存放在腳手架上。

(6)較重的施工設備(如電焊機等)不得放置在腳手架上。嚴禁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及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及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11、架上作業時,不要隨意超出基本結構桿件和連墻件,因作業的需要必須拆除某些桿件和連墻點時,必須取得施工主管的技術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胛骨措施后方可拆除。

12、架上作業時,不要隨意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未有設置或設置不符合要求時,必須補設或改善后,才能上架進行作業。

13、腳手架拆除作業前,應制定詳細的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參加作業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在統一指揮下,按照確定的方案進行拆除作業,注意事項如下:

(1)一定要按照先上后下、先架面材料、先鋪件后結構件和先結構后附墻件的順序,一件一件地松開聯結,取出并隨即吊下(或集中到毗鄰的未拆的架面上,扎捆后吊下)。

(2)拆卸腳手板、桿件、門架及其他較長、較重、有兩端聯結的部件時,必須要兩個人或對個人一組進行。禁止把執桿件不穩、失去衡而發生事故。拆除水平桿件時,松開聯結后,水平托持取下。拆除立桿時,在把穩上端后,再松開下端聯結取下。

(3)多人或多組進行拆卸作業時,應加強指揮,并互相詢問和協調作業步驟,嚴禁不按程序進行的任意拆卸。

(4)因拆除上部或一側的附墻拉結而使架子不穩時,應加設臨時撐拉措施,以防因架子晃動影響作業安全。

(5)拆卸現場應有可靠的安全圍護,并設專人看管,嚴禁非作業人員進入拆卸作業區內。

(6)嚴禁將拆卸下的桿部件和材料向地面拋擲。已吊至地面的架設材料應隨時運出拆卸區域,保持現場文明。

14、腳手架立桿的基礎(地)應平整夯實,具有足夠的地基承載力和穩定性。設于坑邊或臺上區域,立桿距坑、臺的上邊緣不得小于1m,且邊坡的坡度不得大于土的自然安息角,否則,應作邊坡的保護和加固處理。腳手架立桿之下須設置墊座和墊板。

15、搭設和拆除作業中的安全防護:

(1)作業現場應設安全圍護和警示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2)對尚未形成或已失支穩定結構的腳手架部位加設臨時支撐或拉結。

(3)在無可靠的安全帶扣掛物時,應拉設安全網。

(4)設置材料提上或吊下的設施禁止投擲。

16、作業面的安全防護:

(1)腳手架的作業面的腳手板必須滿鋪,不得留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板與墻面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20cm。腳手板應與腳手架可靠栓結。

(2)作業面的外側立面的防護合適視具體情況可采用:

1)擋腳板加二道防護欄桿。

2)二道防護橫桿綁掛高度不小于1m的竹笆。

3)二道防護橫桿滿掛安全立網。

4)其他可靠的防護辦法。

17、臨街防護視具體情況可采用:

(1)采用安全立網、竹笆板或逢布將腳手架的臨街面完全封閉。

(2)視臨街情況設安全通道。通道的頂蓋應滿鋪腳手板或其他能可靠承接落物的板篷材料。篷頂臨街一側應設高于篷頂不小與1m的墻,以免落物又反彈到街上。

18、人行和運輸通道的防護:

(1)貼近或穿過腳手架的人行和運輸通道必須設置板篷。

(2)上下腳手架有高度差的人口應設坡度或踏步,并設欄桿防護。

第五篇: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交底

1、腳手架搭設前,工程技術負責人應按本規程和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向搭設和使用人員做技術和安全作業要求的交底。

2、對門架、配件、加固件應按規定要求進行檢查驗收;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門架,配件

3、對腳手架的搭設場地應進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

4、基礎上應先彈出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應準確。

5、搭設門架級配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1)交叉支撐、水平架腳手板、連接棒和鎖臂的設置應符合JGJ128-2000第6.2節要求;

2)不配套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

3)門架安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并逐層改變搭設方向,不得相對進行。搭完一步架后,應按JGJ 128-2000第7.4.5條要求檢查并調整其水平度和垂直度;

4)交叉支撐、水平架或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

5)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搭鉤必須處于鎖住狀態;

6)水平架或腳手板應在同一步內連續設置,腳手板應滿鋪;

7)底層鋼梯的底部應加設鋼管并用扣件緊在門架的立桿上,鋼梯的兩側均應設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兩步或三步門架再行轉折;

8)攔板(桿)、擋腳板應設置在腳手架操作層外側、門架立桿內側。

6、加固桿、剪立撐等加固件的搭設除應符合本規范第6.3節的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加固桿、剪力撐必須與腳手架同步搭設;

2)水平加固桿應設于門架立桿內側,簡力撐應設于門架立桿外側并連牢。

7、連墻件的搭設除應符合JGJ128--2000第6.5節的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連墻件的搭設必須隨腳手架搭蛇同步進行,嚴禁滯后設置或搭設完畢后補做;

2)當腳手架操作層高出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時,應采用確保腳手架穩定的臨時拉結措施,直到連墻件搭設完畢后方可拆除;

3)連墻件宜垂直于墻面,不得向上傾斜,連墻件埋入墻身的部分必須錨固可靠;

4)連件墻應于上、下兩榀門架的接頭附近。

8、加固件、連墻件等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扣件規格應與所連鋼管外徑想匹配;

2)扣件螺栓擰緊扭力宜為50~60N·m,并不得小于40 N·m ;

3)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長度不應小于100mm。

9、腳手架應沿建筑物周圍連續、同步搭設升高,在建筑物周圍形成封閉結構;如不能封閉時,在腳手架兩端應按JGJ1 28-2000第6.5.2條的規定增設墻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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