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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手架安全措施范文

2024-02-11

腳手架安全措施范文第1篇

(1)材質及其使用的安全技術措施

1)扣件的緊固程度應在40~50N·m,并不大于65N·m,對接扣件的抗拉承載力為3KN??奂下菟ū3诌m當的擰緊程度。對接扣件安裝時其開口應向內,以防進雨水,直角扣件安裝時開口不得向下,以保證安全。

2)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的長度不應小于100mm。 3)鋼管有嚴重銹蝕、壓扁或裂紋的不得使用。嚴禁使用有脆裂、變形、滑絲等現象的扣件。

4)外腳手架嚴禁鋼竹、鋼木混搭,禁止扣件、繩索、鐵絲、竹篾、塑料混用。

5)嚴禁將外徑40mm與51mm的鋼管混合使用。 (2)腳手架搭設的安全技術措施

1)懸挑工字鋼梁時所在頂板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1.2Mpa,且保證其下部三層頂板支撐不予拆除。

2)搭設過程中劃出工作標志區,禁止行人進入、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嚴禁在無人指揮下作業。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扣件時必先告訴對方,并得到允許,以防墜落傷人。

3)開始搭設立桿時,每隔6跨設置一根拋撐,直至連墻件安裝穩定后,方可根據情況拆除。 4)腳手架及時與結構拉桿或采用臨時支頂,以保證搭設過程安全,未完成腳手架在每日收工前,一定要確保架子穩定。

5)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得超過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

6)在搭設過程中應由安全員、架子班長等進行檢查、驗收和簽證。每兩步驗收一次,達到設計施工要求后掛合格牌一塊。

(3)腳手架上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1)懸挑式腳手架每支搭一層,支搭完畢后,經項目部安全員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任何班組長和個人,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拆除腳手架部件。

2)嚴格控制施工荷載,腳手板不得集中堆料施荷,施工荷載不得大于3ΚΝ/m2,確保較大安全儲備。

3)結構施工時不允許多層同時作業,裝修作業時同時作業層數不超過兩層。

4)當作業層高出其下連墻件3.6m以上、且其上尚無連墻件時,應采取適當的臨時撐拉措施。

5)各作業之間設置可靠的防護柵欄,防止墜落物體傷人。 6)定期檢查腳手架,發現問題和隱患,在施工作業前及時維修加固,以達到堅固穩定,確保施工安全。

(4)腳手架拆除的安全技術措施

1)拆除前,全面檢查待拆腳手架,根據檢查結果,擬訂出作業計劃,報請批準,進行技術交底后才準工作。

2)架體拆除前,必須察看施工現場環境,包括架空線路、外腳手架、地面的設施等各類障礙物、地錨、纜風繩、連墻桿及被拆架體各吊點、附件、電氣裝置情況,凡能提前拆除的盡量拆除掉。

3)拆架時應劃分作業區,周圍設繩綁圍欄或豎立警戒標志,地面應設專人指揮,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

4)拆除時要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結扣時應先通知對方,以防墜落。

5)在拆架時,不得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應將拆除情況交代清楚后方可離開。

6)每天拆架下班時,不應留下隱患部位。

7)拆架時嚴禁碰撞腳手架附近電源線,以防觸電事故。 8)所有桿件和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準在桿件上附著扣件或兩桿連著送到地面。

9)所有的腳手板,應自外向里豎立搬運,以防腳手板和垃圾物從高處墜落傷人。

10)拆下的零配件要裝入容器內,用外用電梯送下;拆下的鋼管要綁扎牢固,雙點起吊,嚴禁從高空拋擲。

2、安全防護措施 (1)電梯井防護措施

電梯井口設置不低于1.2m高的開啟式防護門,用Ф12的鋼筋、按水平間距30cm、豎向間距40cm焊制而成,并在防護門上要刷漆、上鎖、掛牌。電梯井內不準做垂直運輸通道或垃圾通道。

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并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 (2)樓梯間防護措施

樓梯的側邊利用腳手架做安全防護,架子立管從樓梯井內搭設,側邊沿樓梯坡度方向做一道1.2m高的護身欄,側邊底部設18cm高的擋腳板。

(3)洞口防護措施

1)樓板、屋面等面上短邊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須用結實的蓋板蓋沒。蓋板應能防止挪動移位。

2)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50cm的洞口,用多層板或竹笆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長邊為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格,并在其上滿鋪竹笆。

4)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

(4)防雷避電措施

采用避雷針與大橫桿連通、接地線與整幢建筑物樓層內避雷系統連成一體的措施。

避雷針共設置4根避雷針,避雷針采用?12鍍鋅鋼筋制作, 高度不小于1m,設置在腳手架四角立桿上,并將所有最上層的大橫桿全部連通,形成避雷網絡。

接地線采用40×4的鍍鋅扁鋼,將立桿與整幢建筑物樓層內避雷系統連成一體。接地線的連接應保證接觸牢靠,與立桿連接時應用2道螺栓卡箍連接,螺絲加彈簧墊圈以防松動并保證接觸面不小于10cm2,并將表面油漆及氧化層清除,露出金屬光澤并涂以中性凡士林。

接地線與建筑物樓層內避雷系統的設置按腳手架的長度不超過50m設置1個,位置不得選在人們經常走到的地方以避免跨步電壓的危害,防止接地線遭機械傷害。兩者的連接采用焊接,焊接長度應大于2倍的扁鋼寬度。焊完后再用接地電阻測試儀測定電阻,要求沖擊電阻不大于10Ω。同時應注意檢查與其它金屬物或埋地電纜之間的安全距離(一般不小于3m)以免發生擊穿事故。

3、文明施工要求

根據腳手架施工的特殊性,結合公司職業健康安全手冊、程序文件,要求按如下規定進行施工:

(1)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等,現場嚴禁吸煙。

(2)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要愛護場內的各種設施和標示牌。

(3)嚴禁酗酒人員上架作業,施工操作時要求精力集中、嚴禁開玩笑和打鬧。

(4)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經考試合格的專業架子工,上崗人員定期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發上崗證,凡患有高血壓、貧血病、心臟病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者,一律不得上腳手架操作。

(5)上架子作業人員上下均應走人行梯道,不準攀爬架子。 (6)護身欄、腳手板擋腳板、密目安全網等影響作業班組支模時,如需拆改時,應由架子工來完成,任何人不得任意拆改。

(7)腳手架驗收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如需做局部拆改時,須經技術部同意后由架子工操作。

(8)不準利用腳手架吊運重物;作業人員不準攀登架子上下作業面;不準推車在架子上跑動;塔吊起吊物體時不能碰撞和拖動腳手架。

(9)不得將模板支撐、攬風繩、泵送混凝土及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10)在架子上的作業人員不得隨意拆動腳手架的所有拉結點和腳手板,以及扣件綁扎扣等所有架子部件。

(11)拆除架子而使用電焊氣割時,派專職人員做好防火工作,配備料斗,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濺落。

(12)腳手架使用時間較長,因此在使用過程中需要進行檢查,發現基礎下沉、桿件變形嚴重、防護不全、拉結松動等問題要及時解決。

(13)要保證腳手架體的整體性,不得與外用電梯一并拉結,不得截斷架體。

(14)施工人員嚴禁凌空投擲桿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材料、工具用滑輪和繩索運輸,不得亂扔。

(15)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內,防止掉落傷人;登高要穿防滑鞋,袖口及褲口要扎緊。

(16)腳手架堆放場所做到整潔、擺放合理、專人保管,并建立嚴格領、退料手續。

(17)施工人員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確保腳手架施工材料不浪費。

(18)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和鐵絲要集中回收處理。應隨時整理、檢查,按品種、分規格堆放整齊,妥善保管。

腳手架安全措施范文第2篇

(1)材質及其使用的安全技術措施

1)扣件的緊固程度應在40~50N·m,并不大于65N·m,對接扣件的抗拉承載力為3KN??奂下菟ū3诌m當的擰緊程度。對接扣件安裝時其開口應向內,以防進雨水,直角扣件安裝時開口不得向下,以保證安全。

2)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的長度不應小于100mm。 3)鋼管有嚴重銹蝕、壓扁或裂紋的不得使用。嚴禁使用有脆裂、變形、滑絲等現象的扣件。

4)外腳手架嚴禁鋼竹、鋼木混搭,禁止扣件、繩索、鐵絲、竹篾、塑料混用。

5)嚴禁將外徑40mm與51mm的鋼管混合使用。 (2)腳手架搭設的安全技術措施

1)懸挑工字鋼梁時所在頂板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1.2Mpa,且保證其下部三層頂板支撐不予拆除。

2)搭設過程中劃出工作標志區,禁止行人進入、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嚴禁在無人指揮下作業。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扣件時必先告訴對方,并得到允許,以防墜落傷人。

3)開始搭設立桿時,每隔6跨設置一根拋撐,直至連墻件安裝穩定后,方可根據情況拆除。 4)腳手架及時與結構拉桿或采用臨時支頂,以保證搭設過程安全,未完成腳手架在每日收工前,一定要確保架子穩定。

5)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得超過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

6)在搭設過程中應由安全員、架子班長等進行檢查、驗收和簽證。每兩步驗收一次,達到設計施工要求后掛合格牌一塊。

(3)腳手架上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1)懸挑式腳手架每支搭一層,支搭完畢后,經項目部安全員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任何班組長和個人,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拆除腳手架部件。

2)嚴格控制施工荷載,腳手板不得集中堆料施荷,施工荷載不得大于3ΚΝ/m2,確保較大安全儲備。

3)結構施工時不允許多層同時作業,裝修作業時同時作業層數不超過兩層。

4)當作業層高出其下連墻件3.6m以上、且其上尚無連墻件時,應采取適當的臨時撐拉措施。

5)各作業之間設置可靠的防護柵欄,防止墜落物體傷人。 6)定期檢查腳手架,發現問題和隱患,在施工作業前及時維修加固,以達到堅固穩定,確保施工安全。

(4)腳手架拆除的安全技術措施

1)拆除前,全面檢查待拆腳手架,根據檢查結果,擬訂出作業計劃,報請批準,進行技術交底后才準工作。

2)架體拆除前,必須察看施工現場環境,包括架空線路、外腳手架、地面的設施等各類障礙物、地錨、纜風繩、連墻桿及被拆架體各吊點、附件、電氣裝置情況,凡能提前拆除的盡量拆除掉。

3)拆架時應劃分作業區,周圍設繩綁圍欄或豎立警戒標志,地面應設專人指揮,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

4)拆除時要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結扣時應先通知對方,以防墜落。

5)在拆架時,不得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應將拆除情況交代清楚后方可離開。

6)每天拆架下班時,不應留下隱患部位。

7)拆架時嚴禁碰撞腳手架附近電源線,以防觸電事故。 8)所有桿件和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準在桿件上附著扣件或兩桿連著送到地面。

9)所有的腳手板,應自外向里豎立搬運,以防腳手板和垃圾物從高處墜落傷人。

10)拆下的零配件要裝入容器內,用外用電梯送下;拆下的鋼管要綁扎牢固,雙點起吊,嚴禁從高空拋擲。

2、安全防護措施 (1)電梯井防護措施

電梯井口設置不低于1.2m高的開啟式防護門,用Ф12的鋼筋、按水平間距30cm、豎向間距40cm焊制而成,并在防護門上要刷漆、上鎖、掛牌。電梯井內不準做垂直運輸通道或垃圾通道。

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并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 (2)樓梯間防護措施

樓梯的側邊利用腳手架做安全防護,架子立管從樓梯井內搭設,側邊沿樓梯坡度方向做一道1.2m高的護身欄,側邊底部設18cm高的擋腳板。

(3)洞口防護措施

1)樓板、屋面等面上短邊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須用結實的蓋板蓋沒。蓋板應能防止挪動移位。

2)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50cm的洞口,用多層板或竹笆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長邊為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格,并在其上滿鋪竹笆。

4)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

(4)防雷避電措施

采用避雷針與大橫桿連通、接地線與整幢建筑物樓層內避雷系統連成一體的措施。

避雷針共設置4根避雷針,避雷針采用?12鍍鋅鋼筋制作, 高度不小于1m,設置在腳手架四角立桿上,并將所有最上層的大橫桿全部連通,形成避雷網絡。

接地線采用40×4的鍍鋅扁鋼,將立桿與整幢建筑物樓層內避雷系統連成一體。接地線的連接應保證接觸牢靠,與立桿連接時應用2道螺栓卡箍連接,螺絲加彈簧墊圈以防松動并保證接觸面不小于10cm2,并將表面油漆及氧化層清除,露出金屬光澤并涂以中性凡士林。

接地線與建筑物樓層內避雷系統的設置按腳手架的長度不超過50m設置1個,位置不得選在人們經常走到的地方以避免跨步電壓的危害,防止接地線遭機械傷害。兩者的連接采用焊接,焊接長度應大于2倍的扁鋼寬度。焊完后再用接地電阻測試儀測定電阻,要求沖擊電阻不大于10Ω。同時應注意檢查與其它金屬物或埋地電纜之間的安全距離(一般不小于3m)以免發生擊穿事故。

3、文明施工要求

根據腳手架施工的特殊性,結合公司職業健康安全手冊、程序文件,要求按如下規定進行施工:

(1)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等,現場嚴禁吸煙。

(2)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要愛護場內的各種設施和標示牌。

(3)嚴禁酗酒人員上架作業,施工操作時要求精力集中、嚴禁開玩笑和打鬧。

(4)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經考試合格的專業架子工,上崗人員定期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發上崗證,凡患有高血壓、貧血病、心臟病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者,一律不得上腳手架操作。

(5)上架子作業人員上下均應走人行梯道,不準攀爬架子。 (6)護身欄、腳手板擋腳板、密目安全網等影響作業班組支模時,如需拆改時,應由架子工來完成,任何人不得任意拆改。

(7)腳手架驗收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如需做局部拆改時,須經技術部同意后由架子工操作。

(8)不準利用腳手架吊運重物;作業人員不準攀登架子上下作業面;不準推車在架子上跑動;塔吊起吊物體時不能碰撞和拖動腳手架。

(9)不得將模板支撐、攬風繩、泵送混凝土及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10)在架子上的作業人員不得隨意拆動腳手架的所有拉結點和腳手板,以及扣件綁扎扣等所有架子部件。

(11)拆除架子而使用電焊氣割時,派專職人員做好防火工作,配備料斗,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濺落。

(12)腳手架使用時間較長,因此在使用過程中需要進行檢查,發現基礎下沉、桿件變形嚴重、防護不全、拉結松動等問題要及時解決。

(13)要保證腳手架體的整體性,不得與外用電梯一并拉結,不得截斷架體。

(14)施工人員嚴禁凌空投擲桿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材料、工具用滑輪和繩索運輸,不得亂扔。

(15)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內,防止掉落傷人;登高要穿防滑鞋,袖口及褲口要扎緊。

(16)腳手架堆放場所做到整潔、擺放合理、專人保管,并建立嚴格領、退料手續。

(17)施工人員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確保腳手架施工材料不浪費。

(18)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和鐵絲要集中回收處理。應隨時整理、檢查,按品種、分規格堆放整齊,妥善保管。

腳手架安全措施范文第3篇

第一條 在本項目部從事建筑施工懸挑式腳手架的設計、施工(搭設、拆除)、使用、驗收及實施監督管理,應遵守本規定.懸挑式腳手架(以下簡稱懸挑架)是指架體結構卸荷在附著于建筑結構的剛性懸挑梁(架)上的腳手架,用于建筑施工中的主體或裝修工程的作業及其安全防護需要,每段搭設高度不得大于20m,如超出20m需專家論證方案方可進行搭設。

第二條 懸挑架搭設單位,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懸挑架搭設單位應對搭設質量及其作業過程的安全負責。

第三條 懸挑架的設計、施工、檢查與驗收和監督管理等除遵守本規定外,尚應遵守其它相關現行國家標準、規范的規定.懸挑結構應符合《鋼結構設計規范》(GB50017-2003),架體部分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11)。符合《建筑施工檢查標準》(JGJ59-2011)。

第四條 懸挑架施工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必須有施工圖和設計計算書,且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在施工前報送"龍崗區施工安全監督站"進行專項方案備案監督。

第五條 懸挑架的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架體與建筑物連接及支承等構造詳圖、荷載取值、使用要求,架體搭設、維護及拆卸等安全技術措施.懸挑架依附的建筑結構應是鋼筋混凝土結構或鋼結構,不得依附在磚混結構或石結構上.并應對所依附的結構構件進行搭設后的承載能力及變形驗算,滿足要求后方可實施懸挑構件及架體的搭設。懸挑式腳手架的特殊部位處理(如陽臺、轉角、采光井、架體開口處等部位),必須在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詳細搭設要求,繪制節點詳圖指導施工,并做到架體立桿底部有可靠支承點且確保不發生位移。

第六條 懸挑架的支承結構應為型鋼制作的懸挑梁或懸挑桁架等,不得采用鋼管;其節點應螺栓聯結或焊接,不得采用扣件連接.與建筑結構的固定方式應經設計計算確定,并經工程設計單位認可,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對防范生產安全提出指導意見。懸挑梁制作采用的型鋼,其型號、規格、固端和懸挑端尺寸的選用應經設計計算確定,與建筑結構連接應采用水平支承于建筑梁板結構上的形式,固端長度應不小于1.5倍的外挑長度,與建筑物連接必須可靠(如由不少于兩道的預埋U型螺栓與壓板采用雙螺母固定,螺桿露出螺母應不少于3扣),連接強度應經計算確定.采用鋼筋焊接連接時,應采用HPB235(Φ)級鋼筋.鋼絲繩等柔性材料僅可以作為一種安全儲備措施,不得作為懸挑結構的受力桿件,更不得參與方案中的計算。

第七條 懸挑架架體應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牢靠連接,連墻件應設置在與懸挑梁相對應的建筑物結構上.腳手架每兩步三跨或腳手架架體立面投影面積每27㎡以內應設置一道剛性連墻件.嚴禁采用鋼筋等柔性連墻件.連墻件應靠近主節點設置,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連墻件應從底部第一步縱向水平桿開始設置,設置有困難時,應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主體結構陽角或陰角部位,兩個方向均應設置連墻件。

第八條 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沿整個長度和高度上設置連續剪刀撐,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桿根數為5-7根,最小距離不得小于6m,剪刀撐水平夾角為45°-60°,將構架與懸挑梁(架)連成一體.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端部必須設置橫向斜撐;中間應每隔6個立桿間距設置一道,同時該位置應設置連墻件;轉角位置可設置橫向斜撐作為加固.橫向斜撐應由底至頂層呈之字型連續布置。

第九條 構架底部與懸挑結構應連接牢靠,不得滑動或竄動.構架底部應設置縱向和橫向掃地桿,橫向掃地桿應貼近懸挑梁(架),縱向掃地桿距懸挑梁(架)不得大于20cm;首步架縱向水平桿步距不得大于1.5m。 第十條 架體結構在下列部位應有加固措施:

1、架體立面轉角及一字形外架兩端處。

2、架體與塔吊、電梯、物料提升機、卸料平臺等設備需要斷開或開口處。

3、其它特殊部位。

第十一條 卸料平臺應單獨搭設,其荷載應直接傳遞給工程結構或地面,不得傳遞給腳手架架體.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砼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卸料平臺的搭設方案與設計計算應按本辦法中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材料及制作:

懸挑架構配件采用的原、輔材料材質及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構配件不得使用。

1、鋼管、扣件無產品質量合格證、檢驗報告的。

2、扣件無生產許可證的。

3、懸挑支撐件有裂縫、變形的。

4、螺栓連接件變形、磨損、銹蝕嚴重或螺栓損壞的。

5、鋼管、扣件未進行防銹處理的。 第十三條 搭卸前準備工作:

1、搭設、拆卸作業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應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搭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搭設前應按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準確放線定位。

3、拆卸前應對擬拆卸腳手架進行檢查驗收,確保架體結構安全,并對影響到正在使用的腳手架進行必要的加固。 第十五條 搭設:

1、懸挑式腳手架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方案進行搭設.懸挑支承結構安裝完后,應對其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構架搭設.

2、懸挑架高度應與施工進度同步,懸挑架構架的搭設應按現行規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11)的要求及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應符合《建筑施工高出作業技術規范》(JGJ80-91)。

3、懸挑式腳手架搭設過程中,須指定監護人員進行監護。

4、腳手架采用租賃形式或由專業施工單位進行腳手架搭設施工的,總包單位對其搭設過程負有督促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的義務。

5、同一單體工程的外腳手架不得采用不同規格的鋼管搭設。

第十四條 懸挑式腳手架搭設完畢后,方案編制人員、審批人員必須參加驗收,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并簽署意見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檢查驗收中如發現懸挑式腳手架不符合設計或規范規定的,應立即落實整改.對檢查驗收的結果及整改情況,應按實記錄,并由驗收人員簽名留檔保存.有下列情形之一,應進行檢查驗收。

(1)單層懸挑架搭設完畢。

(2)多層懸挑架每次搭設完畢。

(3)強臺風等惡劣天氣后,投入使用前。

(4)停用一個月以上,重新啟用前。

腳手架采用租賃形式或由專業施工單位進行腳手架搭設施工的,使用前必須辦理驗收和移交手續,由搭設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進行簽字認可。

第十五條 懸挑架防護:

1、沿架體外圍必須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全封閉,密目式安全立網應設置在腳手架外立桿的內側,并順環扣逐個與架體綁扎牢固.安裝時,密目式安全立網上的每個環扣都必須穿入符合規定的纖維繩,允許使用強力及其他性能不低于標準規定的其他繩索(如鋼絲繩或金屬線)代替。

2、架體底層的腳手板必須鋪設牢靠、嚴實,且應用平網及密目式安全網雙層兜底。

3、在每一個作業層架體外立桿內側應設置上下兩道防護欄桿和擋腳板,上道欄桿高度為1.2m,下道欄桿高度為0.6m,擋腳板高度不小于0.18m,塔吊處或開口及內立桿與外墻間距大于20cm的位置應密封嚴實。

4、施工現場暫時停工時,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六條 懸挑架在使用過程中嚴禁進行下列作業:

1、在架體上推車。

2、在架體上拉結吊裝纜繩。

3、利用架體吊運物料。

4、物料平臺與架體相連接。

5、任意拆除架體結構件或連墻件。

6、拆除或移動架體上安全防護設施。

7、利用架體支頂模板。

8、其它影響架體安全的作業。 第十七條 拆卸:

1、擬拆卸懸挑架在保持原有的完好性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懸挑架拆卸作業。

2、拆卸工作必須按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

3、拆卸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拆卸時應有可靠的安全作業條件與防止物料墜落措施,嚴禁拋擲物料。

第十八條 夜間或遇六級(含六級)以上大風及雷雨等天氣,不得進行搭設與拆卸作業。

第十九條 懸挑架搭設、拆卸作業時,應設置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當設置負責統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護的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施工方案及有關安全技術規定。

第二十條 懸挑架應按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正確使用,不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架體上的施工荷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或集中堆載;架體上的建筑垃圾及其他雜物應及時清理。

第二十一條 施工企業在懸挑外架的施工中應按以下要求執行:

1 按相關要求完成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聘請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在施工前報送"龍崗區施工安全監督站"進行專項方案備案監督.。

2 搭設過程中應分階段組織監理等有關部門進行聯合驗收。

第二十二條 監理單位在懸挑外架的施工中應履行以下職責:

1 對方案的評審過程進行監督。

2 安裝中分階段進行對旁站監督。

3 對施工企業的驗收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 監督單位在懸挑外架的施工中應履行以下職責:

1 對方案備案進行監督。

2 對驗收情況進行監督。

3對安裝及拆卸工程進行抽查監督。

本規定自懸挑腳手架搭設之日起執行。

腳手架安全措施范文第4篇

2、各種腳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架設和使用腳手架的負責人及安全員共同進行檢查,履行交接驗收手續,使用新型和自制工具,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書及組裝使用說明,經上級安全技術部門鑒定,審批同意后方能使用。

3、在施工期間,使用3m以上的腳手架時,工作面的外側必須設置牢固的防護欄桿,并設13cm高的擋腳板,無擋腳板應設防護網,腳手架應高出女兒墻1m以上,坡屋頂超過檐口1.5m,高出屋面部分要綁扎防護欄板等其他防護措施。

4、鋼管腳手架的立桿應垂直穩定放在金屬底座或墊木上,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m,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2m,小橫桿間距不得小于

1.5m,鋼管立桿、大橫桿接頭應錯開,用扣件連接擰緊。

5、腳手架每10m立桿基礎必須夯實、平整。

6、每10m的鋼管腳手架立桿必須設底座和墊木。

7、腳手架兩端、轉角處以及每隔6~7根立桿應設剪刀撐和支桿、剪刀撐和支桿與地面的角度不大于60度,支桿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c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無法設立支桿時,每高4M,水平每隔1M,腳手架須同建筑物連接牢固。

8、腳手架外側斜道和平臺要綁扎1M高的防護欄桿和釘1.8M高的檔腳板有防護立網。

9、在門窗洞口處,搭設抵挑架斜桿,墻面一段不大于30度、并應支撐在建筑物牢固部分。

10、竹腳板板厚不得小于5cm,螺旋孔不得大于1M,螺栓必須擰緊,長度一般以2.2~3M,寬度為30cm這宜。

11、架子的鋪設寬度不得小于1.2M,腳手板須滿鋪,離墻面不得大于20cm,對頭接時應架設雙排小橫桿,間距不大于20cm,在架子拐彎處腳手板應交叉搭接,墊平腳手板應用墊板,并且釘牢,不得用磚墊。

12、腳手架應用外徑48~51cm,壁厚3~3.5mm的鋼管。

13、腳手架安全網防護,詳見安全網搭設施工組織設計。

湖南省建工集團國際汽車城1-6棟工程項目部

腳手架安全措施范文第5篇

整治措施

司屬各項目:

近期在對各項目的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高處作業及腳手架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隱患比重居高且有上升態勢,稍有疏忽或失控極容易產生安全事故;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力度,堅決遏制施工隱患的多發態勢,確保今年下半年施工安全形勢平穩,加強對各種高空作業和腳手架等安全措施的監管和安全隱患排除,更注重施工安全具體措施的建立和落實。

經分公司研究決定對在建工程項目施工現場高處作業及腳手架等安全防護措施進行進一步加強?,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處作業專項治理措施

(一)、加強落實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專項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及體檢工作。

1、對所有高處作業人員在作業前應做好專項高處作業安全知識教育,提高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

2、特種高處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3、作業前應進行專門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4、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的應進行相關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5、高處作業人員應經過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嚴禁患有高血壓、恐高癥的人高空作業,嚴禁酒后高空作業。

(二)、提供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規范各類安全警示標志、防護設施。

1、加強對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檢查驗收,嚴防假冒、偽劣產品進入施工現場,督促作業人員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2、由針對性地將各類安全警示標志懸掛于施工現場各相應部位,發揮其警示、警告作用。

3、施工作業人員不得隨意拆除各類安全警示標志、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防護裝置,對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責任。

(三)、臨邊作業

1、對樓層臨邊、陽臺臨邊、屋面臨邊應隨施工進度及時安裝臨時防護欄桿,高度不低于1.2米,應設置立柱,立柱可利用結構物或在板內預埋鐵件焊接,并加掛安全立網。

2、井架與腳手架等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地面通道上部應裝設安全防護棚。

(四)、洞口作業

1、樓板、屋面和平臺等面上短邊尺寸小于25㎝但大于2.5㎝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沒。蓋板應能防止挪動移位。

2、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50㎝的洞口、安裝預制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邊長為50~150㎝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格,并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也可采用貫穿于混凝土板內的鋼筋構成防護網,鋼筋間距不得大于20㎝。

4、邊長在150㎝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

5、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于80㎝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于2m時,應加設1.2m高的臨時護欄。

6、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桿或固定柵門;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并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安裝拆卸電梯井內安全平網時,作業人員應按規定配戴安全帶。

7、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8、洞口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五)攀登作業

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也不得利用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

(六)懸空作業

1、模板支撐和拆卸時的懸空作業

支模應按規定的作業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并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

支設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并應設立操作平臺。低于3m的可使用馬登操作。

支設懸挑形式的模板時,應有穩固的立足點。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后將洞蓋沒。拆模高處作業時,應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設支架。

2、鋼筋綁扎時的懸空作業

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

綁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臺架和張掛安全網。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綁扎立柱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內的柱鋼筋,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扎,整體豎立。綁扎3m以上的柱鋼筋,必須搭設操作平臺。

3、混凝土澆筑時的懸空作業

澆筑離地2m以上的框架、過梁、雨篷和小平臺時,應搭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鉤,或架設安全網。

4、門窗懸空作業

安裝門、窗,油漆及安裝玻璃時,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樘子、陽臺欄板上操作。門、窗臨時固定,封填材料未達到強度,以及電焊時,嚴禁手拉門、窗進行攀登。

在高處外墻安裝門、窗,無外腳手時,應張掛安全網。無安全網時,操作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進行各項窗口作業時,操作人員的重心應位于室內,不得在窗臺站立,必要時應系好安全帶進行操作。

(七)、各類固定、移動式操作平臺

1、固定式、移動式操作平臺應由項目工程師按現行的相應規范進行設計、計算及繪制圖紙。

2、應對制作、搭設人員進行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3、操作平臺可采用Φ48*3.5㎜鋼管、扣件連接,平臺擱柵間距不應大于40㎝,臺面應鋪滿5㎝厚木板或竹笆。

4、有登高扶梯。臺面四周有1.2米高圍護,在0.6米、1.2米處設欄桿二道。

5、固定、移動式操作平臺高度達到2米的,底邊長度不小于1.5米;平臺高度達到3米的,底邊長度不小于2米;平臺高度達到4米的,底邊長度不小于2.5米;平臺高度達到5米的,底邊長度不小于2.8米。底邊以正方形為宜,平臺高度不宜大于5米,作業臺面不宜大于10平方米,立柱上部宜向內傾斜15度左右。

6、移動平臺主輪宜用手推車車輪,用轉輪的不小于Φ30㎝為宜。

7、卸料平臺不得與腳手架連接,應獨立于建筑物拉結牢固。

8、固定、移動卸料平臺制作(搭設)完畢后,必須經過驗收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驗收牌上營注明容許荷載值,嚴禁超載。

9、移動平臺移動時,平臺上面不得乘人,嚴禁人在平臺上攀登平臺移動,以免造成平臺傾覆。

10、操作平臺在移動后,作業前應有木楔將輪子固定。

二、腳手架工程

1、腳手架搭、拆應有施工方案,并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2、搭、拆作業前應進行專項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簽字手續,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并經過體檢合格。

3、高處臨邊搭、拆時應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并佩戴正確。

4、做好施工層及以下四步一隔離,防止人員和物料墜落。

5、按規范做好拉結(水平不大于4.8米,垂直不大于3.6米,采取梅花形拉結),防止腳手架倒塌。

6、作業層腳手板與建筑物之間的空隙大于15㎝時應作防護措施,防止人員和物料墜落。

7、腳手架應設專用通道,嚴禁作業人員攀爬架體。

8、拆除腳手架前應對腳手架全面檢查,在確定無危險因素的情況下,方可開始拆除作業,如有拉結已被拆除的,應先加固,以確保拆除作業安全順利進行。

9、拆除應按自上而下順序,一步一清,不得采用踏步式拆除,不得上下同時作業。

10、在搭、拆腳手架時,如已拆開扣件,均不得中途停止,對留存的腳手架的端面必須做好封頭,防止人員墜落。

11、遇有惡劣氣候影響施工安全時(如風力大于6級、大雨、雪、霧天氣)不得進行高處腳手架搭、拆作業。

12、搭、拆時應設置警戒區,有專人負責監控并記錄。

三、防止觸電專項治理措施

1.項目在施工前編制用電方案,包括現場勘探,符合計算,變壓器的選擇,導線截面的選擇,低壓電氣元件類型、規格的選擇,繪制臨時用電平面圖。方案要經過審批。

2.根據方案購置變壓器、五芯電纜、配電箱、開關箱、閘刀開關、熔斷器自動空氣開關、漏電保護器、磁力啟動器、接觸器等。

3.現場采用“三相五線制”供電方式,三級配電二級(或多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在專用保護零線的首端(配電室或總配電箱)、末端及線路中間做重復接地,接地電阻小于10Ω,接地線采用二根以上導體(角鋼、圓鋼、鋼管),在不同點與接地裝置做電氣連接。

4.當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間距達不到最小安全操作距離時,增設屏障、遮攔或保護網,并懸掛醒目的警示標牌。

5.總配電箱的漏電保護器額定動作電流小于250mA,動作時間小于0.2s,開關箱的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小于30 mA,動作時間小于0.1s。潮濕場所的漏保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小于15 mA。

6.根據現場需要采用的移動式配電箱設置在各施工點,隨施工層上移,線路的敷設盡量架空、絕緣,手持電動工具以及電焊機電源線最長不超過5m。

7.所有用電設備、配電箱、開關箱的外殼、金屬防護罩都采用保護接零。

8.在有高溫、導電灰塵和燈具離地高度低于2.4m等場所的照明用電36v電源電壓,潮濕場所照明用12v電源電壓。

9.配電箱、開關箱設置防雨棚,箱體嚴密端正,加門鎖。 10.電工持證上崗,建立用電檔案,逐日作好各項用電記錄,嚴禁非電工檢修、操作用電設備和敷設、搭接用電線路。

11.現場一級配電箱未經允許,任何人不能隨意開、和閘,二級配 電箱開關操作必須由電工操作,關閘檢修時掛“嚴禁合閘”牌。

腳手架安全措施范文第6篇

目前將進入夏季多雨季節,氣溫高、雨水多,這些不利因素給我們的施工造成了許多困難。因此雨季合理安排施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現根據以往雨季施工實踐,提出以下應對措施:

一、雨季施工前的準備:

1.雨季到來之前,各項目部有關人員在所屬范圍內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組織力量檢查施工現場的排水情況.檢查臨時設施的防漏,對原有排水系統進行整修加固,必要時應增加排水設施,保證水流 暢通,在施工場地周圍應防止地面水流入場內。

2.保證現場運輸道路暢通,路面根據需要全部硬化。

3.編制雨期施工計劃,制定出具體措施,安排好不利于在雨季施工的項目,趕到雨季前或雨季后施工。

4.對材料倉庫要進行全面檢查、維修,特別是水泥倉庫四周必須排水良好,做到屋面不漏雨,墻面不滲水.地面不返潮。鋼材應放在干燥地方,且要有防雨措施.防止鋼材銹蝕。防水保溫材料應存 放在干燥的地方,不得受潮雨淋。露天放置的材料,不得浸在水中,以防流失浪費。

5.塔吊、井字架等要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設置避雷裝置,并經常檢查性能是否良好.不合格的要及時修理;現場使用的攪拌機械及各種機具應搭設雨棚,砼、砂漿運輸機械應加設防雨罩或蓋;根據工程情況.準備必要的排水機具和材料,并對機電設

備線路要隨時檢查絕緣和防雨情況,檢查零線、接地是否符合要求。 并按規定設置漏電保護器。

二、雨季施工原則

在施工中要先搶基礎、結構,先室外、后室內.小雨不停工、大雨轉室內,以達到縮短工期。提高經濟效益之目的。

1、土方工程:

①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過大。應逐段逐片地分期完成,重要的或特殊的土方工程.應盡量在雨期前完成。

②雨期施工中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并應隨時掌握氣象變化情況。

③雨期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應注意邊坡穩定,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坡度或設置支撐,施工時應加強對邊坡和支撐的檢查。④基坑(槽)邊坡堆置各類建筑材料時,應按規定距離堆置。各類施工機械距基坑(槽)邊坡邊的距離,應根據設備重量,基坑(槽)邊坡的支護、土質情況確定,并不得小于1.5m。

⑤機械開挖土方時,作業人員不得進入機械作業范圍內進行清理或找坡作業。

⑥雨期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應在坑(槽)外側圍以土堤或開挖水溝,防止地面水流人?;?槽)開挖后,應及時進行地下結構和安裝工程施工,在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坑(槽)壁的穩定情況。④填方施工中,取土、運土,鋪填、壓實等各道工序應連續進行,雨前應及時壓實已填土層或將表面壓光,并作成一定坡度,以利排除

雨水。

2.磚石工程:

④雨天施工不得使用過濕的磚石,以避免砂漿流淌,影響砌體質量,雨后繼續施工時.應復核砌體垂直度。

②雨天施工應防止雨水沖刷砂漿.砂漿的稠度應適當減少,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過1.2m.收工時應覆蓋砌體表面。

⑨砂漿應隨拌隨用,水泥砂漿或水泥混合砂漿必須在最高氣溫超過30℃時,攪拌后2小時和3小時內使用完畢。

3.砼工程:

①及時掌握天氣預報。合理安排現澆砼施工工序,做好防雨和養護措施工作。

②需連續澆注砼的工程,應事先做好防雨措施,并定時測定骨料含水量,及時調整砼配合比,嚴格調整配合比,嚴格控制坍落度,確保砼質量。

③加強對模板支撐系統、構件堆放支撐部位的檢查,其支腳處必須堅實牢固,必要時加大承壓面積,以防止支撐變形下沉、傾斜。④在雨季施工時應有防雨措施.下雨時不宜露天澆灌砼。未下雨而露天澆灌的砼.也要及時覆蓋,以防雨水沖刷。要特別注意露天料場砂石含水量的變化,調整水灰比,確保砼的強度,砼車應加覆蓋。⑤為保證砼初凝前有充分的時間進行澆筑.砼攪拌結束后,至澆筑完畢后經歷的時間,不應超過規定的時間,當氣溫低于250c時,C30以內砼.不超過2小時;C30以上砼,不超過1.5小時,當氣溫

高于250C時,則應相應縮減0.5小時。

三、雨季施工注意事項

1.對雨淋后的磚,如含水量較大的要晾干后再使用。

2.對暴雨、大雨沖刷嚴重的砌體要拆除重砌。

3.對新澆筑的砼采取相應措施,隨時接聽、搜集氣象預報及有關信息,盡量避免下雨天澆筑砼,如在澆筑砼過程中突遇大雨,要立即停止澆筑,及時處理好留槎,并立即對已施工完的砼進行覆蓋保護,嚴防大雨沖刷,否則應經有關部門鑒定或處理后才能繼續施工。

4.雨后對模板和支撐要進行認真檢查.特別要注意支撐的底部是否有松動沉降現象,以便及時采取措施。

5.雨后施工的砂石含水量要測試,以便及時調整配合比。

6.對施工的原材料要有可靠的保證措施,在雨季到來前施工現場要有足夠的干原材料.以便雨后能保證施工,嚴禁水泥露天存放,注意做好原材料的防水、防潮工作。

7.高溫天熱要加強對現澆砼的養護工作,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和礦渣硅酸鹽水泥拌制的砼不得少于7晝夜;摻用緩凝型外加劑或有抗滲要求的砼不得小于14晝夜.澆水次數應能保持砼具有足夠的濕潤狀態,嚴防出現干裂現象。如發現有干裂現象,要分析原因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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