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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2023-03-14

第一篇:培訓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培訓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 目的

通過對公司所有員工實施必要的培訓,使其掌握相應崗位需要的技能和服務質量意識,確保員工素質滿足服務和管理要求。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工作的管理。

3 職責

(1)公司人事部負責培訓計劃的制定和監督實施工作,負責公司一級培訓的組織工作。

(2)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審核培訓計劃,總經理負責批準。

(3)各部門負責人提出培訓要求,并按照公司培訓計劃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組織的培訓。

4 程序要點

(1)培訓管理的基本原則

a) 先培訓、后上崗,培訓合格方允許上崗的原則。

公司的每一位員工在進行某一項工作之前,必須事先已經過相關的業務培訓; 培訓考核未獲通過的員工不準上崗工作。

b) 培訓對公司的整體工作水平至關重要,必須制度化、法制化、規范化。

培訓是確保員工工作技能達到工作標準要求最重要的手段。培訓必須制度化、法制化、規范化才能侃侃培訓的常抓不懈,從而最終確保培訓的質量達到工作的要求。

c) 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相結合,培訓必須和實際工作需要及公司的整體工作要求相吻合;

d) 培訓必須經過結果的驗證,員工的培訓必須和員工的績并行考評相結合。

培訓結果不驗證就無法保證培訓的效果;培訓不同績準備考評相結合就無法確保員工參加培訓的積極性的培訓質量。

(2) 培訓計劃的制定、審批及實施監控

a)每年12月20日之前,公司各部門,各管理處必須制定完畢各自的培訓計劃,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b)培訓計劃應符合下列要求:

★有明確的培訓內容和培訓要求;

★有具體的實施時間;

★有培訓的方式說明;

★有培訓考核的要求和培訓結果的驗收方法;

★有培訓費用的預算;

★不違背法律、法規。

c)培訓計劃匯入工作計劃中報總經理,經總經理在公司經理辦公會議上討論通過后,由總經理審批。

d)審批后的工作計劃由公司人事部負責實施監控:

★每月末,人事部應當依據對各部門培訓監控的結果審核各部門的工作小結; ★公司統一組織的培訓由人事部具體組織實施;

★各部門各自的業務培訓,人事部一般均應派人到場監控。

(3) 培訓費用的保證

★年年1月1日前公司總經理應當依據公司的培訓計劃,最后確定全年培訓費用

額主度。

★經總經理批準后,財務部應當將培訓費用列為專項開支,調撥資金、??顚S?,確保公司的培訓費用落到實處。

★一般公司每年的費用可以按1000元-2000元/年、人進行預提。

(4) 培訓質量的監控

a) 培訓效果的驗證

每次集中培訓結束后,人事部均應對培訓效果做出評價,評價的方 法可以是: ★發調查問卷。就授課的效果征詢接受培訓的員工的意見

★人事部組織專人對培訓的質量、效果做出評價。

b) 員工培訓后的考核

★每次培訓結束后,人事部均應組織對參加培訓員工的考試,以驗證培訓效果; ★考核可采用書面考試和實際操作考核兩種方式;

★對考核不及格的員工給予一次補考機會,補考不及格按公司《績效考評實施標準作業規程》和《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處理。

(5) 培訓的類別

a) 公司設置以下類別的培訓:

★新員工入職培訓;所有新入職員工均應接受不少于兩日的入職培訓,培訓后參加統一考試,不合格者作辭退處理;

★上崗培訓:員工在工作期間應按各自部門的《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接受定期定時的培訓,培訓不合格按相關規程處理;

★升職、調職培訓;員工在升職、調職報到前,應接受人事部的專項培訓。培訓考試不合格不準上崗。

(6)培訓的組織實施

a) 由公司統一進行的培訓由人事部組織實施。這類培訓一般有:

★物業管理基本法規、條例實施細則的培訓;

★物業管理操作實務培訓;

★相關法律知識的培訓;

★文化知識培訓;

★禮儀服務培訓;

★外出參觀。

b) 由部門統一進行的培訓由各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這類培訓一般包括 :

★標準作業規程培訓;

★專業理論、技能培訓:

★實際操作培訓。

(7) 培訓結果作為員工和教師績效考評和行政獎罰的依據之一。

(8) 培訓記錄的管理

a)各部門保存本部門組織的培訓記錄,同時抄報一份給人事部。

b)人事部建立并保存下列記錄:

★培訓計劃;

★公司組織的培訓記錄;

★員工培訓檔案。

c) 培訓記錄保存期:

★培訓計劃(三年);

★培訓人員簽到表(三年);

★培訓記錄表(三年);

★考度、考核試卷(三年);

★培訓考試/考核成績匯總表(三年);

★員工培訓檔案(長期,但至此員工離開公司為止);

★持證上崗人員培訓匯總一覽表及資格證件復印件(長期,但至員工離開公司為止)。 5 記錄

a)《 培訓計劃》

b)《培訓記錄》

c)《培訓考試/考核評分(定)記錄》

d)《員工培訓登記表》

e)《持證上崗人員培訓及證書一覽表》

f)《新員工考核記錄表》

6 相關支持文件

a)《保安部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b)《消防管理中心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c)《公共事務部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d)《機電維修部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e)《園林綠化部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f)《保潔部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g)《行政部、人事部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h)《財務部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i)《經營部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j)《品質部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第二篇:工程部員工培訓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0目的

規范工程部員工培訓內容及程序,使員工培訓系統化、科學化,確保員工具備工作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工程部員工的培訓。

3.0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監督及抽查員工培訓的實施情況、考核培訓效果以及對外聯系培訓教師。

3.2工程部經理負責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并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3.3工程部各班組長負責協助經理、主管進行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的培訓。

4.0程序要點

4.1員工培訓計劃的制定。

4.1.1工程部主管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制定出下年度的員工培訓計劃,并上報公司審核批準。

4.1.2員工培訓計劃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各方面:

a)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

b)明確的培訓內容;

c)考核的標準;

d)具體的培訓時間;

e)培訓費用的預算。

4.2新進公司員工的培訓。新員工上崗前需進行3天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崗。

4.2.1第一天上午由主管負責介紹公司的基本情況,講解公司的各種制度(考勤、獎懲、后勤等);介紹本部門的工作性質、基本運作程序,講解相關崗位的職責、安全作業要求以及著裝規定、禮貌禮儀、文明用語等。帶領新員工熟悉工作區域的環境。

4.2.2第一天下午至第三天上午由主管安排班組長帶領新員工試上崗,新員工在班組長的帶領下處理本崗位具有代表性的事例,從而熟悉本崗位運作程序。

4.2.3第三天下午由主管安排對新員工進行思想方面的小結及技術技能方面的考試。

4.2.4新員工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正式上崗,不合格者按辭退處理。

4.3專業基礎知識培訓。

4.3.1專業基礎知識培訓由工程部主管(工程師)具體負責。

4.3.2專業基礎知識培訓每個月進行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

4.3.3培訓內容:

a)電工類:

——進網作業電工培訓教材;

——電工作業安全規程;

——維修電工技能培訓教材。

b)電梯類:

——電梯結構原理及安裝維修;

——電梯實用技術。

c)公共設施類,如建筑裝飾工程施工技術;

d)給排水類,如給排水設備設施使用及維修保養技術;

e)制冷類,如制冷設備原理及使用、維修技術;

f)弱電類,如電子技術基礎;

g)柴油機類,如柴油發電機使用及維修、保養技術;

h)鍋爐類,如常壓生活鍋爐使用及維修、保養技術。

4.3.4培訓形式:

a)分工種集中授課;

b)分工種集體討論。

4.3.5考試方式:

a)試卷考試;

b)課堂問答。

4.4專業技能培訓。

4.4.1專業技能培訓由工程部主管(工程師)具體負責。

4.4.2專業技能培訓每季度進行1次,每次不少于90分鐘。

4.4.3培訓內容:

a)電工類:

——《供配電設備設施操作標準作業規程》;

——《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供配電設備設施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住戶家庭安裝/維修標準作業規程》。

b)電梯類:

——《電梯運行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電梯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電梯故障維修標準作業規程》:

——《電梯困人救援標準作業規程》。

c)給排水類:

——《給排水設備設施操作標準作業規程》;

——《給排水設備設施運行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給排水設備設施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二次供水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d)公共設施類,如《公共設施安裝/維修標準作業規程》;

e)制冷類:

——《中央空調操作標準作業規程》;

——《中央空調運行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中央空調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f)弱電類,如《弱電系統維修標準作業規程》;

g)公共類:

——《工具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設備綜合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測量設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值班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住戶家庭安裝/維修標準作業規程》。

h)其他相關規程。

4.4.4培訓形式:

a)分工種集體授課;

b)分工種集中討論。

4.4.5考試方式為現場實際動手能力評估。

4.5服務培訓。

4.5.1服務培訓由公司安排授課人員講授。

4.5.2服務培訓每季度進行1次,每次不少于90分鐘。

4.5.3培訓內容:

a)文明用語;

b)儀表儀容;

c)禮貌禮節;

d)服務意識;

e)服務技能;

f)服務要求。

4.5.4培訓形式為集中授課。

4.5.5考試方式:

a)試卷考試;

b)課堂問答。

4.6物業管理知識培訓。

4.6.1物業管理知識培訓由公司安排授課人員講授。

4.6.2物業管理知識培訓每季度進行1次,每次不少于90分鐘。

4.6.3培訓內容:

a)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其中:《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城市房屋修繕管理規定》為工程部水電維修組、公共設施維修組單獨培訓內容;

4.6.4培訓形式:

a)公司集中授課;

b)討論。

4.6.5考試方式:

a)試卷考試;

b)課堂問答。

4.7安全培訓。

4.7.1安全培訓由工程部主管具體負責。

4.7.2安全培訓每季度進行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鐘。

4.7.3培訓內容:

a)操作安全;

b)日常生活安全。

4.7.4培訓形式為集中授課形式。

4.7.5考試方式為課堂問答。

4.8思想及文化方面的培訓。

4.8.1思想及文化方面的培訓由工程部主管具體負責。

4.8.2思想及文化方面的培訓每半年進行1次,每次不少于90分鐘。

4.8.3培訓內容:

a)思想品德;

b)行為準則;

c)語言表達能力(重點加強粵語方面的培訓)。

4.8.4培訓形式:

a)集中授課;

b)討論。

4.8.5考試方式為課堂問答。

4.9特種培訓。對于工程部的特殊工種(電梯、值班電工、制冷等)應有計劃地選送員工出去培訓或請專業人士來授課。

4.10每次培訓后,應由工程部主管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評估成績等清晰、完整、規范地記錄在《員工培訓登記表》內。

4.11培訓記錄應妥善保存,各類培訓計劃、《培訓記錄表》保存期為3年;《員工培訓登記表》、《新員工考核記錄表》保存期為長期。

5.0記錄

《培訓記錄表》

《員工培訓登記表》

《新員工考核記錄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工程部全部標準作業規程。

工程部員工績效考評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設備綜合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值班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測量設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供配電設備設施安全操作標準作業規程

第三篇:物業部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中物聯國際物業服務

物業部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1.0 目的

規范員工培訓工作,使員工培訓工作系統化、規范化,最終使員工具備滿足工作需要的知識和技能。 2.0

3.0適用范圍適用于物業部全體員工的培訓。職責

3.1物業部主任負責物業部培訓計劃的審批。

3.2物業部主任助理負責制定物業部培訓計劃,并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3.3綜合部負責培訓的監控工作。

4.0

4.1程序要點 培訓計劃的指定

4.1.1 物業部主任助理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做出下的員工培訓計劃,報物業部主任審批。

4.1.2 員工培訓計劃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a)不違反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

b)有具體的實施時間;

c)有考核的標準;

d)有明確的培訓范圍;

e)

4.

24.2.

14.2.2

4.2.

34.2.

44.2.5 有培訓費用預算。新入職員工的培訓。新員工入職后需進行7天的上崗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崗: 第一天,介紹公司的基本情況/部門工作性質/部門的基本運作程序/安全教育及帶領新員工熟悉公司環境。 第二天,物業部主任助理或指派物業部其他人員講解各崗位職責/部門的獎懲規定/公司的考勤制度/著裝規定及禮貌禮儀和文明用語。 第三天~第四天,物業部主任助理或指派物業部其他人員講解與其崗位有關的標準作業規程的摘要。 第五天~第六天,物業部主任助理安排新員工試行上崗,即由老員工結合實際情況向新員工講解情況及崗位工作程序。 第七天,考核。新員工入職培訓結束后,參加公司綜合部組織的新員工入職考試,

新員工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正式上崗,不合格者按辭退處理。

4.3工作技能培訓

4.3.1 工作技能培訓由物業部主任助理安排,每周至少進行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60分鐘。

4.3.2 培訓內容:公共事務不相關標準作業規程。

4.3.3 培訓形式:集中講授分組討論。

4.3.4 培訓考核:由部門主任助理根據員工執行各標準作業規程的情況將考評結果作為員工每

月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4.4 a) b) c) d)

物業管理知識培訓

物業管理的基本法規、條例、實施細則; 物業管理基本理論與實際操作經驗; 質量體系國家標準;

IS9000質量體系的基本理論和在物業管理中的具體應用。

4.4.1 參加由公司統一安排的專項物業管理知識培訓及物業管理IS9002質量體系知識培訓:

4.4.2 物業管理知識培訓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兩小時。 4.4.3 培訓考核: a) b) c) 4.

5綜合部或品質部安排考試時間,組織學員考試;

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補考一次;再次不合格者,給予警告處分; 綜合部將培訓結果記錄在員工人事檔案中。 法律知識培訓

4.5.1法律知識培訓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兩小時。 4.5.2 培訓內容: a) b) c) d) e) f)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物業部罰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 《房屋接管驗收標準》 其他與物業管理有關的法規。

4.5.3 法律知識培訓需要時,由綜合部或物業部主任聯系有關專業人士授課或外送培訓。 4.5.4 培訓考核: a)

屬在公司內部培訓的,由綜合部安排考試時間,組織學員考試:

——考試的試題及答案有培訓教員提供,其中理論考試90分,培訓紀律10分;——考試為集中開卷考試,試卷由綜合部評分;考試不合格者給于補考一次;再次不合格者,給予警告處分。b) c) 4.6

屬外送培訓的,培訓完畢后,需將培訓合格證交綜合部保存; 綜合部將培訓結果記錄在員工人事檔案。 服務培訓

4.6.1 培訓內容: a) b) c) d) e) f)

文明用語; 儀容儀表; 禮貌禮節; 服務意識; 服務技能; 服務要求。

4.6.2 服務培訓由公司綜合部安排授課人員授課。

4.6.3 服務培訓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培訓時間每次不少于90分鐘。 4.6.4 培訓考核: a) b) c) d) 4.7

綜合部安排考試時間,組織學員考試;

考試的試題及答案由培訓教員提供,其中理論考試90分,培訓紀律10分;

考試為集中/分散開卷考試,試卷由綜合部評分;考試不合格者給予補考一次;再次不合格者,給予警告處分;

綜合部將培訓結果記錄在人事檔案。

電腦技能培訓:該培訓為階段式培訓,每年一次。培訓內容的深度隨員工的操作水平的提高不斷提高加深。

4.7.1 培訓內容: a)

電腦使用常識介紹:

——開、關機程序;

——軟盤、光盤使用注意事項;——建立文件夾與打開文件夾;——輸入法學習等。 b)

常用辦公軟件:

——Word、Excel系列軟件;——電腦資料管理;

——文件打印、修改、編輯、保存與復制等。 c)

網絡知識介紹:

——Internet知識;——查閱網上信息;——電子商務處理等。

4.7.2 培訓要求:

a) b) c) d) e) f)

培訓過程以實踐操作為主;

每位學員上機時間必須達到20小時或以上; 參加培訓的學員必須達到20小指或以上;

參加培訓的學員必須‘按規定的課程學習,聽從教員的安排; 根據學員人數,委托行政部準備教具;

培訓實行簽到制度,綜合部負責整個培訓過程的跟進及記錄。

4.7.3 電腦培訓由行政部電腦室負責,培訓老師由資深電腦操作員兼任。 4.7.4 每次培訓周期為一個月,培訓時間為每周的

一、

三、五晚6:00-8:00。 4.7.5 培訓考試: a) b) c) d) e) 4.8 a) b)

綜合部安排考試時間,組織學員考試;

考試的試題及考試答案由電腦室提供,其中理論考試30分,上機操作60分,培訓紀律10分;

理論考核為閉卷考試,試卷由綜合部評分;上機操作為開卷考試,由教員評分; 考試部合格者給予補考一次;再次不合格者,給予警告處分; 綜合部將培訓結果記錄在員工人事檔案。 安全培訓 消防知識培訓 日常工作安全。

4.8.1 參加由公司統一安排的專向安全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4.8.2 安全培訓由綜合部負責,必要時可邀請相關人士共同進行。 4.8.3 安全培訓每年進行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90分鐘。 4.8.4 培訓考核: a) b) c) d) 4.9 a) b) c)

綜合部安排考試時間,組織學員考試;

考試的試題及答案由培訓教員提供,其中理論考試90分,培訓紀律10分;

考核為集中/分散開卷考試,試卷由綜合部評分;考試不合格者給予補考一次;再次不合格者,給予警告處分;

綜合部將培訓結果記錄在員工人事檔案。 思想教育 員工大會; 部門例會; 個別交談。

4.9.1 思想教育的形式:

4.9.2 思想教育的內容: a) b)

思想品德; 行為準則。

進行一次;個別交談由部門主任助理不定期進行。

4.10

文化知識培訓

4.10.1 物業部負責每季度對文化素質較低的員工進行文化知識培訓。 4.10.2 文化知識培訓內容: a) b) c) a) b) c)

寫作能力; 閱讀與理解能力; 語言表達能力。 講課;

開展演講比賽; 寫作比賽。

4.9.3 員工大會中由物業部主任或委托其他人員主講一次;部門例會由部門主任助理負責,每月

4.10.3文化知識培訓形式:

4.11其他培訓

4.11.1 正確的人際關系處理。 4.11.2 系統管理知識。 4.11.3 溝通與協調。 4.11.4 職業生涯設計等。

4.12每次培訓后均對培訓效果做出考核或現場評估,對于考核成績應有完整的記 錄,由綜合

部將培訓分數登記在個人檔案的《員工記錄表》內。

4.13 4.1

4培訓記錄應妥善保存,各類培訓計劃、《培訓記錄》等原始記錄保存期為3年;《員工記錄表》隨員工個人檔案長期保存。

本規程作為物業部員工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0 記錄

6.0 相關支持性文件

6.1物業部所有標準作業規程 6.2《培訓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第四篇:裝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0 目的

規范裝修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樓宇安全和房屋外觀的美觀。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住宅區服務中心裝修的管理工作。 3.0 職責

3.1物業經理負責對重大違章裝修進行處理。

3.2 客戶服務部負責依照本規程實施裝修施工各項手續的辦理及裝修費用的核實、收繳。 3.3秩序維護部部負責裝修施工人員、車輛管理,負責裝修垃圾的清運管理。 3.4 工程部負責審核裝修申請及裝修施工現場的監督和驗收。 3.5 環境部負責裝修裝修期間的外圍、樓內公共部位清潔。 4.0 程序要點 4.1審核確認

4.1.1住戶裝修需提供業主證明,非住戶裝修必須持業主證明、業主委托書,業主委托書必須客服存檔;

4.1.2裝修負責人必須出示身份證,客服部對其身份證復印件或身份證號應留有記錄。 4.1.3若業主自請裝修公司,還須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4.2裝修手續的辦理

4.2.1客服部接到裝修申請當日,依據《住戶手冊》中“裝修管理規定”的相關條款,予以告知;就可能發生違章裝修的問題在《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中對住戶和施工隊給予約定。對不肯承諾的住戶,不得同意裝修開工。承諾后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由住戶、客服部以及裝修負責人共同簽字后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 4.2.2由業主(或業主委托人)填寫《裝修申請表》,裝修較大商業商鋪、娛樂場所時,需提供城市消防部門的審批文件。涉及到裝修改動時,需由巡樓員或維修主管審核簽字后方可辦理裝修手續。

4.2.3不宜辦理的情況有: 1)涉及有拆改承重墻的; 2)涉及有消防隱患的; 3)涉及有破壞預埋管線的; 4)涉及有破壞外墻體立面的。

4.2.4在確認裝修設計不會對樓宇安全、公共設施設備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觀造成不良影響時,應當在半個工作日內給出同意意見。

4.2.5住戶和施工隊按裝修管理規定交納相關費用: 1)住戶和施工隊交納裝修押金。 2)施工隊應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同時辦證人員須交本人一寸免冠照片及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由客服人員在《出入證登記表》中詳細記錄出入證編號以及裝修地址。 4.2.6由客服人員按照裝修申請表中內容填寫《裝修許可證》(由管理處、業主、裝修負責人三方簽字,各執一份)、《施工治安責任保證書》(由管理處與裝修負責人簽字,雙方各執一份)、《裝修改動承諾書》(由業主簽字認可,管理處與其各執一份)。

4.2.7客戶服務部在住戶和施工隊辦理完上述手續后,應立即通知工程部開通住戶水電,由工程部負責對住戶進行裝修前管道試壓及閉水試驗合格后由業主簽字確認,雙方各執一份,住戶可進場裝修。 4.3施工期間的管理。

4.3.1 巡樓員按《樓宇巡查標準作業規程》每日巡查裝修施工情況并負責監控施工隊土建、水電裝修是否違章。

4.3.2 秩序維護部部負責按《小區外來人員/物品出入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秩序維護部巡邏標準作業規程》對施工人員進行管理。 4.4裝修施工的竣工驗收。

4.4.1 裝修施工結束后,由住戶和施工隊負責人共同向客戶服務部提出驗收申請。

4.4.2客服部當日由安排人員(工程部主管或技術人員)對裝修現場進行驗收。裝修無違章情況,按以下程序辦理;如發現有違章情況,按4.5款辦理。

4.4.3 竣工驗收合格的,由工程部在《裝修驗收記錄》上簽字,業主簽字認可。 4.4.4 施工隊當日清場離開。

4.4.5 裝修驗收合格三個月后,客服部組織復驗,復驗無問題,業主與裝修負責人執收據、《裝修驗收記錄》到客服中心填寫《退還押金審批單》,經工程部、客服主管簽字確認后由財務部退還住戶及施工隊的裝修押金。 4.5 常見的違章裝修。 4.5.1 擅自開工。

4.5.2 亂拉電線、超負荷用電。

4.5.3 擅自改動燃氣線路,安裝燃氣用具。 4.5.4 空調機不按位置安裝。

4.5.5 隨意改變窗臺、窗框、玻璃、陽臺、護欄、戶門顏色、格調。 4.5.6 隨意改變陽臺功能。

4.5.7 隨意封陽臺,裝防盜門、網。 4.5.8 隨意拆改墻體。

4.5.9 在承重墻、梁、柱上穿孔、削薄、挖槽。 4.5.10私自增加線路負荷。

4.5.11改動上下水、電線(開關盒)。

4.5.12私自開鑿樓面層,破壞防水層(24小時閉水試驗)。 4.5.13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屋面。

4.5.14擅自在室外加裝燈、牌、廣告等。 4.5.15堵塞地漏和排水管道。 4.5.16擅自移動消防設施。 4.5.17擅自動火作業。

4.5.18鋪裝過重的地板材料。

4.5.19裝修垃圾不按規定袋裝、不按時間地點投放,利用公共部位、場地加工裝修材料。 4.5.20隨意向窗外拋扔物品。

4.5.21用電梯運送超重、超長、散裝裝修材料,致使電梯損壞或表面刮傷。 4.5.22沖洗地面將水沖向電梯,破壞電梯裝飾。 4.5.23不按規定時間施工,制造噪音。 4.5.24破壞公共綠籬、綠地。 4.5.25夜間隨意在住戶家中留宿。 4.5.26隨意在小區大小便,污染環境。 4.5.27不遵守小區治安管理規定。 4.5.28 隨意拆掉陽臺配重墻。 4.5.29不按規定配置滅火器。 4.5.30 隨意改裝智能化系統。 4.6違章裝修的處理。 4.6.1 裝修施工期間,發現違章裝修的,巡樓員應立即要求住戶停止違章裝修,恢復原狀,并視情況采取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1)批評教育,規勸改正;

2)責令停工,出具《違章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3)責令恢復原狀; 4)扣留或沒收工具;

5)停水停電(須報管理處經理批準); 6)要求賠償損失(須報管理處經理批準); 7)依據規定罰沒違約金。

4.6.2 裝修施工驗收時,如發現住戶違章裝修的,工程部應對違章裝修給樓宇安全、美觀造成的危害程序做出評估,并視情況征得管理處經理同意后,列清扣款數額,由財務部按以下方法進行扣款,扣款順序為: 1)首先從施工隊裝修押金中扣款;

2)施工隊裝修押金不足以補償扣款的,再從住戶裝修押金中予以補扣; 3)扣完住戶裝修押金仍不能補償扣款的,要求住戶給予賠償。 4.7裝修垃圾的管理與清運按與清運隊的合同協議執行。 4.8《裝修申請表》、《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協議》、《裝修許可證》、《施工治安責任保證書》、《裝修改動承諾書》、《裝修驗收記錄》、《違章整改通知單》、《巡樓員裝修紀錄表》歸入住戶檔案長期保存。

4.9本規程作為相關員工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0 記錄

5.1《裝修申請表》 5.2《裝修許可證》

5.3《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5.4《裝修驗收記錄》 5.5《巡樓員裝修記錄表》 5.6《裝修違章整改通知單》 6.0 相關支持文件

6.1《樓宇巡查標準作業規程》

6.2《秩序維護部巡邏標準作業規程》

6.3《小區外來人員/物品出入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4《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五篇:考勤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0 目的

規范員工工作時問、假期、打卡、簽卡、請(休)假、銷假、加班及考勤統計工作。

2.O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經理(含)以下員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3.0 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工作時間調整申請的審批。

3.2 副總經理負責各部¨經理的簽卡、請(休)假、銷假的審批。

3.3 人事部負責員工考勤管理的復核與監督工作。

3.4 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員工的簽卡、請銷假、加班的審批工作。

3.5 管理處經理負責本管理處其他員工的簽卡、請銷假、加班的審批上作。 4.0 程序要點

4.1 工作時間。公司實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 小時,一般情況下,平均每周工作時 間不超過40 小時。

4.1.1 每日工作時間:一般情況下,部門員工上下班時問按以下有關規定執行: 公司行政、人事、財務、品質、經營部8:30~12:00,13:00—17:30 公共事務部

保潔部

綠化部

機電部

保安部

4.1.2 員工工作時間可依據部門工作需要和季節變化按以下程序進行調整:

a) 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工作時間變更申請報人事部復核登記后,報總經理審批或人 物業管理標準化管理體系

123

事部根據季節變化提出工作時問變更申請報總經理審批;

b) 人事部將總經理審批同意的工作時間調整用通知下發到各部門并在“員工公告欄” 予以公告;

c) 員工按通知的要求,調整工作與休息時間。

4.1.3 休息日:

a) 一般情況下公司機關人員周

六、周日休息。管理處員工因工作需要原則上不能于周

六、周日休息,休息時間由部門主管安排在其他時間輪休;

b) 一般情況下當月假期當月休,因工作需要不能正常休假的,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員 工可申請延補休欠假;不能延補休欠假的,支付不低于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 資)的200%工資報酬。

4.2 假期。

4.2.1 法定假期。

以下假期為國家法定假期,公司機關原則上安排員工休息。管理處員工因工作需 要原則上在法定假日期間不安排休息,并支付不低于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 資)的300%工資報酬。員工要求補休的,可按實際上班天數給予補休:

a) 元旦:1 天(元月1 日);

b) 春節:3 天(農歷年初

一、

二、三);

c) 國際勞動節:3 天(5 月

1、

2、3);

d) 國慶節:3 天(10 月l、

2、3);

e)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4.2.2 福利假期。

a) 婚假: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 1 年以上,符合國家《婚姻法》規定結婚的員工,可 享有有薪假期8 天。申請婚假須提前1 周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后,可予休息。 假后須將結婚證書影印本交人事部核實。

b) 產假:存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持有準生證的女員工,可享有有薪產假90 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 天。申請產假須在預產期前3 個星期提出,經審批后可予 休息,假后須將醫院證明或出生證明影印本交人事部核實。女職工計劃內懷孕4

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流產假15 天;4 個月以上的給予流產假42 天。

c) 恩恤假:員工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外省員工可享有有薪 恩恤假6 天,本省員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3 天。申請恩恤假須經批準,假后須將 親屬的死亡證明交人事部核實。

d) 探親假: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 年以上,夫妻分居兩地(跨省)或末婚遠離(跨省或 300 公里以上)父母居住的員工,按勞動法有關規定享受有薪探親假。

e) 病假:

—— 員工因病請假,須于病假當天申請,假后須將藥費單、醫院病休證明交人事部核 實;

—— 員工轉正后,每月可享有有薪病假2 天,2 天以上病假可用當月休息抵消; —— 探親、事假、公差時在外患病,須附當地縣級以上醫院病休證明及藥費單; —— 符合醫療保險范圍內的,按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報銷有關醫療費用。

f) 工傷假: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用人部門須將工傷事故報告24 小時內報人事 部,并附鎮級(含)以上醫院住院單,由人事部按《保險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辦理。

4.2.3 事假:員工如有急事申請事假,須提前1 日提出申請并經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4.3 員工打卡。員工上班(加班)執行打卡制度,人事部將依據員工打卡情況及《請(休) 假單》計算員工出勤。

4.3.1 員工在上班(加班)時間前半小時、下班(加班)后半小時打卡為有效打卡,否則視 為無效打卡。

4.3.2 無效打卡必須執行簽卡程序,否則視為曠工。

4.4 簽卡程序。員工因公或忘記未能打卡或無效打卡必須申請簽卡。

4.4.1 員工于未打卡次日前到人事部索取《簽卡證明》,填寫部門、姓名、卡號、未打卡 原因等項目,報部門(管理處)經理申請簽卡。

4.4.2 部門(管理處)經理根據以下情況決定是否簽卡,同意簽卡后,予以簽名確認《簽 卡證明》;不同意簽卡的按曠工或事假處理(按事假處理的,必須執行補假程序): a) 因工不能打卡的,可以簽卡;

b) 因員工忘記打卡的,經核實后,每月 3 次以內的,可以簽卡,3 次以上的不予簽 卡。

4.4.3 人事部文員依據部門簽署確認的《簽卡證明》于3 日內在員工考勤卡上予以簽卡。

4.4.4 人事部文員將當月《簽卡證明》匯總存放,3 個月后予以銷毀。

4.4.5 簽卡權限。執行一級簽卡制度:

a) 管理處經理為其以下人員簽卡;

b) 公司部門經理為其以下員工簽卡;

c) 副總經理為管理處經理及公司部門經理簽卡。

4.5 請(休)假。員工請(休)假須履行請(休)假手續,實行一級審批制度(五天以上的請(休) 假須報副總經理審批)。

4.5.1 正常休假。

a) 員工依據部門工作時間安排計劃進行休假的,無須辦理手續,由部門主管在每月月 底前將員工當月休假在考勤卡上予以注明。

b) 員工因工作關系,未能在休假當日休假的按以下程序辦理:

—— 需調休的,填寫《請(休)假卡》報主管(經理)簽準;

—— 調休不了的執行加班程序。

4.5.2 請假。員工請假5 天(含)以內的需提前l 天申請;5 天以上的按申請休假天數提前 相等的天數申請:

a) 員工到人事部領取《請(休)假卡》,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 部門(管理處)經理根據工作需要給予審批意見;

c) 不論請假是否批準,員工均需將《請(休)假卡》于休假日期前交回人事部;

d) 《請(休)假卡》由人事部統一管理,人事部隨時可以抽查員工在崗情況;

e) 請假卡由人事部按部門存放;

f) 《請(休)假卡》保存期限為1 年。

4.5.3 請假權限:

a) 公司部門經理批準其以下員工 5 天(含)以內請假;

b) 管理處經理批準管理處員工 5 天(含)以內請假;

c) 副總經理批準公司部門經理、管理處經理請假;

d) 員工之請假超過 5 天的,均須報副總經理復審后方可予以休假。

4.6 加班。包括節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時加班。公司原則上不鼓勵加班,確因工 作需要加班,必須事先辦理加班手續并打卡,否則視為無效加班

4.6.1 加班原則上由部門主管(公司機關的由部門經理)提出,員工也可根據工作量向部門 主管(無主管的向部門經理)合理提出。

4.6.2 員工于加班前填寫《加班單》,內容包括部門、姓名、加班時間起止、加班理由、加 班地點、加班時數及備注等欄目。

4.6.3 部門(管理處)經理審批:確因工作量過多,不能在正常工作日完成的予以批準;屬 員工工作效率問題引起的加班不予審批。

4.6.4 員工當日下班前將《加班單》報人事部備案。人事部不定期抽查員工加班到崗情況。

4.6.5 《加班單》由人事部統一管理,保存期為1 年。

4.7 遲到/早退。當月遲到/早退5 分鐘以內的,給了口頭警告;當月遲到/早退5 分鐘以 上的,每分鐘扣款1 元,累計計算。

4.8 曠工。當月曠工1 天者,給予記小過處分;當月曠工2 天者,給予記大過處分;連 續曠工3 天以上者,給予解聘。

4.9 考勤統計。人事部文員每月1 日起統計上月員工出勤情況,報人事部經理審核無誤 后方能計算員工工資。

4.9.1 人事部文員將員工出勤情況登記在《考勤表》內,內容包括:部門、姓名、遲到、 早退、休息、病假、事假、曠工、實際出勤、加班及備注等欄目,檢查無誤后報人 事部經理審核。

a) 根據考勤卡統計遲到(分鐘)、早退(分鐘)、休息(由部門負責人簽名)、曠工 (由部 門負責人簽名)等欄目。

b) 根據“請(休)假卡”統計病假、事假及其他有薪假期。

c) 根據“加班單”統計加班(小時)。

d) 既未打卡、又無簽卡、又無請假單的按曠工處理。

e) 加班單須與考勤卡加班時間相符。不相符的,按以下方法處理:

物業管理標準化管理體系

126

—— 加班單的上班時間比考勤卡上的上班時間晚的,以加班單為準;

—— 加班單的上班時間比考勤卡上的上班時間早的,以考勤卡為準;

—— 加班單的下班時間比考勤卡上的下班時間晚的,以考勤卡為準;

—— 加班單的下班時間比考勤卡上的下班時間早的,以加班單為準。

4.9.2 人事部經理審核。

a) 根據以下內容逐項審核“考勤表”:

—— 當月天數=休息+病假+事假+其他假期+曠工+實際出勤;

—— 有薪病假≤2 天;

—— 休息≤當月休息日天數;

—— 當休息天數≤當月休息日天數時,事假=O,病假=0,其他假期=0。

b) 人事部經理審核無誤后,須抽查20%員工的考勤卡及加班單與“考勤表”逐項審 核。

c) 發現有不符的,返還人事部文員重新辦理;審核無誤的,予以簽名確認后返還人事 部文員。該項審核結果將作為人事部文員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4.9.3 人事部文員根據審核無誤的“考勤表”計算員工工資,詳見《員工工資與福利管理 標準作業規程》。

4.9.4 人事部文員將各部門當月考勤情況統計入《考勤統計表》,詳見《人事月報標準作業 規程》。

5.0 記錄

5.1 《加班單》。

5.2 《請(休)假卡》。

5.3 《考勤表》。

5.4 《簽卡證明》。

6.O 相關支持文件

6.1 《合同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 《保險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3 《人事月報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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