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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范文

2023-05-05

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范文第1篇

來自財政部的最新消息表明,呼聲甚高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政策可能再度擱淺。

“從現在的情況來看,新的稅法文本基本沒有希望提交到今年3月召開的‘兩會’上。”2月21日,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無奈地對《?望東方周刊》表示。

這一“變故”也使原本有望于2006年實施的兩稅合并后延一年,如果再加上草案中基本確定的對外資企業優惠政策給予的5年過渡期,內外資企業最早也得等到2012年才可能站在同一起跑線上。

兩稅合并緣由

自改革之初,用了25年的外資優惠政策在吸引外資、調節經濟總量和經濟結構、促進經濟增長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不過,正如賈康所言,“它的適用性在減弱”,而且也帶來了許多問題。

由于外資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是通過在經濟特區、經濟開發區等特殊區域設立而取得的,而這些地區又主要集中在東部沿海發達地區,這樣就加大了中西部地區引進外資的難度,使地區之間的差距日益明顯。

此外,這種“兩免三減”的優惠方式更多吸引的是中短期外資項目,同時亦缺乏對外資結構的合理引導,明顯的例證便是中國引進的外資中,中小型企業較多,國際大財團、跨國公司較少,亞洲國家及港澳臺投資居多,歐美發達國家的投資相對偏少。

由此導致的一些魚目混珠的外資企業也接踵而來。特別是“假合資”、“假外資”,成為中國特有的現象,而且對內資產生“擠出效應”。

而從實際繳納增值稅來看,外資的貢獻度也不如內資企業。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一份研究報告顯示:2001年外資工業企業每百元銷售收入所交增值稅為3.37元,而同期國內工業企業則為4.64元。

據專家估計,跨國公司每年在中國的避稅高達300億元以上。

種種不盡如人意的表現,使得兩稅合并箭在弦上。

各方利益博弈

與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積極推行兩稅合并的態度相比,商務部和一些地方政府卻持相反的立場。各方利益的博弈,使得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統一的進程一波三折。

商務部主張暫緩統一稅制的主要依據是,影響外資進入,進而影響出口增長。

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所長張曙光則表示,現在中國對于外資的需求已經主要不是量的多少,而是質的高低,靠稅收優惠只能降低引資的質量和水平。

因為目前中國的投資增長過快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而這主要緣于地方政府以各種優惠措施招商引資的結果。很明顯,一些地方政府抵制稅改,也正是基于吸引外資的數量是評價官員政績的主要指標。

由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孫鋼執筆的研究報告指出,隨著國家經濟體制和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深化,企業資本融合速度加快,不同性質企業之間相互參股、控投情況非常普遍。

同時,國有企業、“三資”企業和民營經濟的共同發展,使中國經濟成分趨于多元化和企業資本“混合化”,因而制定規范、統一的稅收優惠政策已經是勢在必行。

而統一稅賦,取消對外資的稅收優惠,就建立了一種能夠改變行為預期的制度安排。以此,就可以抑制地方官員的引資熱情,校正地方政府的投資行為。

從各部門提供的依據來看,商務部的理由顯然不足以撼動國家實施兩稅并軌的決心。

耐人尋味的是,兩稅合并最直接的當事人――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表現得倒很平靜。

在2004年12月30日財政部科學研究所舉行的座談會上,飛利浦的代表認為,如果合并后的所得稅率是草案所確定的25%―28%,對外資企業不會有很大的影響。

目前外資企業所得稅為11%,而內資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的稅負則高達30%。

《?望東方周刊》在采訪北京燕京啤酒集團時,該集團一位負責人語氣平靜地告訴記者,“我們沒覺得有什么不公平的地方,如果兩稅合并方案下來我們執行就是了。”

5年過渡期

過渡期是各方矚目的另一個焦點。

“每次稅制調整的時候,都會有3到5年的過渡期。這次的兩稅合并肯定會有5年的過渡期,這個已經定下來了。”賈康表示。

據了解,在1994年中國對流轉稅進行內外稅制的并軌,并規定了5年的過渡期。當時外資企業繳納的流轉稅要比所得稅多得多,然而流轉稅的并軌非常平穩,并未影響外資進入中國。

因而兩稅合并的過渡期也借鑒了流轉稅并軌的經驗。

賈康還透露出一個信息,“現在有不少外企希望過渡期延長至10年,這個可能性不太大。”

當然,財政部以及國家稅務總局一再強調,繼續對外資給予稅收優惠政策并不意味著對現行的優惠政策原封不動地全部保留,而是將普惠制改為特惠制,以提高規范性與透明度。

“這種階段性的政策調整,也是符合中國實現現代化的漸進性。”賈康說。

對于兩稅合并的積極影響,賈康表示,“它將使我們有一個統

一、公平、透明的競爭市場。”而兩稅合并最終也會使中國的稅法制度更加完善。

符合入世協定

另外,隨著經濟環境的發展,國際資本流動出現了新的特點,跨國并購投資已經成為全球外商投資的主要方式,因而國外大公司到中國投資更多的是一種發展戰略上的考慮,吸引他們投資的主要因素是國內廣闊的市場前景、高素質以及低成本的人力資源等。

外資企業看中的正是中國日漸完善的法制環境,同時還有資本的安全性,即“收入能否得到合法的保護”。

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范文第2篇

外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工作現在應按照公司法和外商投資法律、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辦理。具體說來,(.cn)主要是以下法律法規:

(1) 《公司法》

(2) 《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

(3)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

(4)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

特別提醒的是,《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已于2008 年1 月15 日被國務院廢止了。

二、 外資企業注銷(.cn)基本程序介紹

外資審批機關申請批準解散(10 個工作日 )> 成立清算組,并向工商機關備案、公告(5 個工作日) > 清算組出清算報告(3 個月) > 向外資審批機關提交清算報告并撤消批準證書 > 向稅務局、海關部門注銷 > 向工商機關注銷 > 辦理銀行銷戶、外匯、財政、技監、統計、公安等部門注銷手續。

三、 具體文件要求和時限

1. 外資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外資企業注銷:啟動解散、清算程序()前,須向企業原審批機關(各地區外經貿委)請求批準,并向外經貿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1)申請書;(2)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3)營業執照;(4)批準證書。

審批機關收到終止申請書和相關材料后,于10 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企業解散的批件,并在全國外資企業審批管理系統中增加批準企業解散的信息。

2. 清算組的成立、備案與公告

企業()應在批準解散之日起15 日內成立清算委員會,依法開始清算。清算委員會應當由外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債權人代表以及有關主管機關的代表組成,并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律師等參加。

清算組成立后應向企業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提交: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股東會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工商局臨時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及其它需要填制的表格。清算委員會編制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提出的財產評估作價和計算依據、制定的清算方案,須經企業權力機構確認后,報企業審批機關備案。清算委員會按照協商原則處理有關清算的事務。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3. 企業清算結束后的注銷程序及所需材料

3.1. 稅務局完稅、注銷所需文件:

(1)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2)清理銷毀空白發票登記表;(3)企業金稅卡,IC 卡移交清單(防偽稅控企業提供);(4)稅務登記證正、副本;(5)發票購用印制簿;(6)申請注銷稅務登記清稅審核表;(7)企業董事會的決議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經貿委等有關

部,委簽發的終止通知書或者同意終止的相關決議;(8)上企業所得稅清算表;(9)最后一期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10)外商投資企業應提供的清算審計報告;(11)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注銷聯系單;(12)上海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檢合格通知書;(13)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批準時間:遞交完備的資料后,30 個工作日。

3.4. 外匯注銷所需資料

(1)企業出具的注銷申請書;(2)公司章程規定的最高權力機構做出的決議或決定;

(3)清算報告或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4)外匯登記證原件;(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6)政府部門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審批時限:20 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3.5. 銀行銷戶所需資料:(

公司出具的注銷申請;工商局注銷證明復印件;開戶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

審批時限: 2 個工作日完成賬戶關閉手續。

3.6. 技術監督局的注銷所需資料:

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及IC 卡原件;公司出具的注銷申請;工商局注銷證明復印件。審批時限:遞交完備的資料后當時即可辦理。

3.7. 統計局的注銷所需資料:

工商局()注銷證明復印件;統計證原件正、副本;

審批時限:遞交完備的資料后當時即可辦理。

3.8. 財政局的注銷所需資料:

財政登記證原件;公司出具的注銷申請;工商局注銷證明復印件。

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范文第3篇

減資決議或決定的內容大體有: (1)減資后的公司注冊資本。

(2)減資后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的安排。 (3)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

(4)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

2、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3.履行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資本的減少,將會引起公司章程的變更,因而,公司資本的減少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票的方式減少注冊資本的,必須在10日內注銷該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并公告。

減資手續

一、簽署股東協議書等法律文件;

二、到原工商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辦理變更登記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由公司加蓋公章的申請報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委托書)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4、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的決議,涉及章程變更的應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1)注冊資本變更:提供有合法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減少注冊資本需公告三次;

(2)股東變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投資協議(股東協議書)、新股東的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5、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審批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6、工商登記機關所發的全套登記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和IC卡。

4、公司減資登記需要的材料

1、投資者申請書;(原件)

2、企業董事會決議;(需由董事會一致通過)(原件)

3、股東各方關于減資的協議(獨資企業為減資決定);(原件)

4、股東各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協議(非獨資企業)或章程修改決定(獨資企業);(原件)

5、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的審計報告(內有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債權人名單);(原件)

6、國稅、地稅部門出據的正常納稅情況證明;(原件)

7、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需由董事長簽字,并蓋章)(原件)

8、省級以上報紙減資公告;(原件)

9、通知債權人回執;(原件)

10、驗資報告復印件;

11、上經審計的企業財務報表;

12、營業執照復印件、批準證書原件;

13、原企業合同章程及批復;

14、審批機關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編制目錄,并裝訂成冊

5、公司減資公告的格式及登報公告需要的材料

××公司減資公告

××公司(注冊號:××××)經股東會(出資人)決定:本公司注冊資本從 萬元減至 萬元。請債權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本公司提出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請求。特此公告

減資登報公告需要到當地市級公開發行報刊辦理。例如北京地區:北京晚報 北京晨報 北京青年報 北京日報 法制晚報等

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范文第4篇

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應當與生產經營的規模、范圍相適應。根據我國相關的規定,境外投資者在中國設立外資企業時,其投資總額和新建企業的注冊資本應滿足下列比例:

(一)外資企業的投資總額在三百萬美元以下(含三百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十分之七。

(二)外資企業的投資總額在三百萬美元以上至一千萬美元(含一千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資總額在四百二十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二百一十萬美元。

(三)外資企業的投資總額在一千萬美元以上至三千萬美元(含三千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資總額在一千二百五十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五百萬美元。

(四)外資企業的投資總額在三千萬美元以上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資總額在三千六百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一千二百萬美元。

外資企業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執行上述規定,由對外經濟貿易部會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

資企業增加投資,那么其追加的注冊資本與增加的投資額的比例也應符合上文的比例。

本文中所指的“外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以及外商獨資企業。

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范文第5篇

摘 要:“雙軌制”的所得稅模式在實施過程中,問題日益凸現。新企業所得稅制的出臺,可以解決的我國長期以來內外稅負不公平的問題。由于取消了對外資企業的普遍優惠,新稅制對外資企業會產生不小的影響。本文將對新所得稅制對外資企業的影響進行探討。

關鍵詞:新所得稅法;外資企業;影響

在 2007 年 3 月閉幕的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通過了 《企業所得稅法》草案, 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并于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自此, 我國長時期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負不均的“分制”時代也將畫上句號。外資企業的所得稅的法定稅率將由 15% 提高到 25% , 內資企業的所得稅的法定稅率將由 33% 降至 25% 。企業所得稅法的統一,對不同企業將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本文主要探討新政策給外商投資企業帶來的影響。

一、新企業所得稅法產生的背景

內外資企業兩套所得稅制度并存的“雙軌制”所得稅制模式形成于 1994 年。國家為吸引外資,促進經濟發展,對外資企業企業采用了比較優惠的所得稅制度。外資企業的名義稅負為 15%, 實際稅負平均為 11%, 遠低于法定的 33%。這種“內外有別”的特殊政策對中國吸引外來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擴大就業、促進經濟增長等方面還是發揮了積極作用,并直接推動了稅收、外貿、外儲的增長和國力的增強。但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和世界經濟態勢的不斷變化,“雙軌制”的所得稅制模式存在的問題也日益凸現。自從采用了兩套稅制以來,產生了形形色色的“假合資、假外資”,,利用內外政策剪刀差套利。還有一些“投機取巧”的外資企業也有意使自己長期處于虧損狀態遲遲不進入獲利年度,或者在享受優惠期滿后就從老廠撤出投資另建新廠,繼續享受優惠待遇,從而達到少繳或者不繳稅的目的。造成我國的財政收入大量流失。為此,有必要進行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法的合并,使內外企業在統一平臺上進行競爭。

二、新企業所得稅法對外資企業的影響

1、外資企業名義稅率增加,但不會對外商投資有很大影響。

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統一為25%,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到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于外商投資企業來說,由于以往大多享受15%、24%等稅收優惠稅率,因此,此次稅率調整對外資企業來說稅負提高了

新企業所得稅法出臺后,雖然名義稅負有所增加,但就吸引外資方面考慮,與亞洲的其它國家相比,25%的稅率仍然是比較低的,也就是說我國吸引外資的稅收優勢不減。另外,跨國公司是否能取得我國給與的稅收優惠,只要取決于資本輸出國的稅收抵免制度和是否實行稅收饒讓,而與我國簽訂稅收協定的80多個國家中,大多數國家都未實行稅收饒讓,這意味著我國因給予外資稅收優惠政策而放棄的經濟利益絕大多數并未使跨國投資者直接受益, 而是直接拱手送給了外國政府。因而, 調整稅收優惠政策對外國投資者的影響極為有限。所以,名義稅率的增加對外商投資產生太大的影響。

2、過度優惠政策的規定,將新稅制對外資企業的影響降到最低。

新稅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了過度優惠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稅率優惠的企業,在新稅法實施后5年內逐步過渡到法定稅率。原西部大開發所得稅優惠政策將繼續執行。+①

新稅制規定的過渡優惠政策,對現有的外資企業給與過渡期照顧,最大限度地考慮了外資企業的利益,保證其在新舊兩種稅制過渡時期不會造成其利潤的劇烈的變化。對于即將在我國投資的外資企業,也不致因為稅收優惠政策的突然改變,而影響其在我國的投資決策。

3、新所得稅法建立了“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新稅收體系,促進外資結構的優化。

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并軌后,有利于引進優質的外資企業,淘汰劣質外資企業?,F階段,很多競爭力一般外資企業之所以能夠在國內市場站穩腳,主要是通過稅收優惠來降低經營成本,以達到在市場競爭,這就有悖于我國利用稅收優惠的方式吸引外資企業的目的。利用稅收優惠吸引外資,主要目的是通過吸引外商投資,將國際上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理念等引進過來,以促進我國的經濟發展。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并軌后,將迫使外資企業、更注重于本身核心競爭力的培養,同時也會使一部份技術低下、競爭力不強的外資企業退出市場,有利于實現我國引進外資的基本目標。

新稅制的稅收優惠條例以產業優惠為主,一方面,引導外商對投資方向做出符合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從而保證其在我國享有更有力、更持久的稅收優惠。另一方面,新稅制的產業優惠政策,也可以吸引更多的符合我國產業發展目標的跨國企業在我國投資。國務院頒布的《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中提出了中國未來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目標是:促進一、二、三產業健康協調發展,逐步形成以農業為基礎,高新技術產業為先導,基礎產業和制造業為支持,服務業全部發展的產業格局,堅持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安全發展,實現可持續發展。新稅法統一實行了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內容包括:促進技術創新、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及環境保護優惠政策等。區域性優惠主要向“老少邊窮”地區和中西部地區傾斜,以鼓勵扶持這些地區的經濟發展。新稅制符合我國產業結構升級的目標,同時也可以優化外資產業結構。

4、兩稅合并可以起到“過濾器”的作用,提高我國外資質量

在我國兩套稅制并行的情況下,由于稅收待遇不平等,內資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為了謀求高利潤,享受較低的稅率,一些內資企業將資金移出國,在對國內進行投資,在這樣的“出國”到“入境”的過程中,就可以享受較優惠的稅收待遇。這樣,一批“假外資”應運而生。造成了大量的稅收流失。扭曲了國家優惠政策的初衷。新稅制將稅收優惠方式從以前的“普惠制”過渡到“特惠制”,使企業在“出國”到“入境”過程中無利可圖?;究梢砸种埔灾\取稅收優惠為目的“假外資”的產生。

另外,長期不平等稅負所扭曲的不僅是內資企業,也包括相當部分的外資企業。很大一部分在我國投資的外資企業從登記到注銷,根本沒正常納過稅,其企業的盈利完全依靠我國對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兩稅合一,這些投機外商在稅收優惠方面將無空可鉆,而憑借我國投資環境,競爭環境以及稅收優惠政策卻可以更有效地吸引那些規模大、技術含量高、污染少的外資企業落戶我國,對于提高我國引進外資的質量非常有利。

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短期內一定會造成外資企業的稅賦增加,影響其利潤。但從長期來看,“兩稅”合并能夠從制度上給內外資企業在同一個市場里競爭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并且促進外資企業努力創新提高滋生實力,從而提高我國外資質量,使我國市場機制更加完善。而完善的市場更有利于吸引外來投資,形成良性循環。因此,兩稅合并,對外資企業的影響“益”遠遠大于“弊”。

注釋: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七條,國發[2007]39號

參考文獻:

[1] 施萱?!皟啥惡弦弧睂韧赓Y企業影響的比較分析。中國管理信息化。2007 年 9 月

[2]盧凱。兩稅合并對內外資企業的影響。集團經濟研究,2007年5月中旬刊

[3]陳曉燕。論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的意義。武漢理工大學學報·信息與管理工程版。2007年10月

(作者通訊地址:東北財經大學 研究生部遼寧大連 11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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