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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犯罪共同犯罪分析論文范文

2023-09-27

單位犯罪共同犯罪分析論文范文第1篇

摘 要:洗錢罪上游犯罪擴展問題一直是我國洗錢罪相關立法研究的爭議焦點之一。影響洗錢罪上游犯罪擴展的重要因素包括保障國家安全、金融穩定的目的、懲治嚴重犯罪活動的最新態勢、我國需要履行的國際公約義務、反洗錢義務主體履行反洗錢監測的有效性、洗錢罪上游犯罪對我國金融秩序、金融業態的沖擊以及對公私財產的嚴重損害等。而在嚴重犯罪程度的界定標準上,除了要考慮有期徒刑之外還要考察犯罪所得。為加強反洗錢工作的有效性,應當結合我國洗錢犯罪與涉稅犯罪、網絡電信詐騙犯罪、網絡賭博犯罪等日益交融的現實情況,將上述犯罪納入反洗錢的上游犯罪范圍之中。

關鍵詞:洗錢罪 涉稅犯罪 網絡電信詐騙犯罪 網絡賭博犯罪

一、我國洗錢罪上游犯罪是否應擴展

我國刑法第191條規定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是否應進一步擴展是刑法學界關于洗錢罪理論研究中最具爭議、最為熱點的話題之一,也是我國洗錢罪刑事司法實踐中關注較多的內容。

(一)洗錢罪上游犯罪是否應擴展的不同觀點

在持肯定說的學者中,可以分為主張將洗錢罪上游犯罪擴展至所有犯罪行為的無限擴展說,以及主張將洗錢罪上游犯罪限定于特定類型犯罪行為的有限擴展說。無限擴展說對洗錢罪上游犯罪的范圍提出了最大化建議。如有學者在《刑法修正案(六)》出臺前便從國內司法實踐以及借鑒國際立法趨勢的角度出發,認為洗錢罪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僅將洗錢罪的上游犯罪限定于特定的幾類犯罪,不足以滿足目前打擊洗錢犯罪活動的實際需求。[1]也有學者從履行國際公約義務以及加強反洗錢國際合作的角度出發,提出我國作為聯合國反洗錢相關國際公約締約國,應當積極履行2000年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和2003年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中規定的最高要求,將洗錢罪上游犯罪范圍擴展至所有嚴重犯罪,甚至是所有犯罪行為。[2]

有限擴展說則認為我國洗錢罪上游犯罪的擴展應當限定在幾類特定犯罪活動中。不同階段有不同的擴展范圍,如有學者在我國加入《反腐敗公約》之后提出,我國洗錢罪上游犯罪擴大的范圍應當以2003年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規定的上游犯罪的基本要求為限。[3]也有學者提出,洗錢罪上游犯罪的范圍,至少應當擴展至偷逃稅、詐騙、綁架、賭博等犯罪在內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巨大的嚴重犯罪。[4]

否定說認為我國洗錢罪上游犯罪的范圍已經較為完善,符合我國目前打擊洗錢犯罪的實際情況,不需要進行擴展。如部分學者認為,我國刑法第312條的上游犯罪已經涵蓋了所有類型的犯罪行為。目前我國刑法第191條將我國洗錢罪上游犯罪限定為七類社會危害性最為嚴重的犯罪活動,有利于我國充分發揮洗錢罪的作用,集中力量、重點打擊嚴重犯罪。[5]此外,還有部分學者從節約司法資源的角度出發,認為如果將洗錢罪上游犯罪的范圍不斷擴展,與我國目前的司法能力不符,易導致過度浪費司法資源,降低打擊嚴重犯罪的實際效果,既不符合刑法節儉性原則,也有違洗錢罪側重于維護金融管理秩序、保障金融安全的立法原意。[6]

(二)否定說未能認識到洗錢罪的獨立價值

否定說最大的問題在于未能認識到洗錢罪相較于刑法第312條而言的獨立價值。我們認為,洗錢罪的價值體現在增加了黑錢臟錢洗白的難度,進而實現對上游犯罪的間接打擊。洗錢罪更多地表現為對上游犯罪的依附和服務,上游犯罪本身具有原生性和自在性,但是必須要與洗錢罪的衍生性、擴張性相結合才具備成為洗錢罪上游犯罪的前提條件。

當然洗錢罪在經過不斷的發展和演變之后,已經不單單是上游犯罪的延伸,而具有維護我國金融秩序穩定和國家司法活動順利開展的獨立法律屬性,已經大大超出了洗錢罪產生時的立法本意和初衷。從維護國家安全、金融穩定的角度出發,我們認為應當將注意力集中于洗錢行為利用金融機構(包括特定非金融機構)、金融業務、金融通道進而對國家金融穩定乃至國家安全的危害上。相較于刑法第312條主要關注掩飾、隱瞞不法所得行為本身而言,洗錢罪更多關注的是打擊更為典型、更為嚴重的上游犯罪活動,承擔著更多打擊上游犯罪活動的責任。正如有學者所認為的,從洗錢罪的罪狀構建可以看出,立法者更加注重的不是洗錢對金融管理秩序的侵害,而是通過洗錢罪的規定對其上游犯罪進行嚴厲打擊。[7]

(三)無限擴展說忽視了我國特殊的反洗錢刑事立法模式

正如有學者所指出的,無限擴展說最大的問題在于其將洗錢罪作為孤立的罪名進行研究,沒有認清我國不同于其他國家的特殊反洗錢刑事立法模式。[8]英美法系國家之所以規定最為廣泛的洗錢對象,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其立法思路是以現代的洗錢罪取代傳統的贓物罪,在刑事立法上形成洗錢罪一罪獨大的局面,以彌補傳統贓物犯罪的不足。[9]而我國傳統贓物罪卻有著另外一條完全不同的演變道路。我國1997年刑法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毒的決定》的基礎之上,將首個洗錢犯罪條款拆分為第191條和第349條,第191條將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行為規定為犯罪,第349條將為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財物的行為規定為犯罪。此外,刑法第312條規定了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行為規定為犯罪。自此,正式形成了我國現有的多罪名的特殊洗錢犯罪體系。故英美法系國家立法中的洗錢罪,實際上對應的是我國上述的洗錢犯罪體系。

二、洗錢罪上游犯罪有限擴展的考量因素

影響洗錢罪上游犯罪擴展的重要因素包括保障國家安全、金融穩定的目的、懲治嚴重犯罪活動的最新態勢、需要履行的國際公約義務、反洗錢義務主體履行反洗錢監測的有效性、洗錢罪上游犯罪對我國金融秩序、金融業態的沖擊以及對公私財產的嚴重損害等。這與我國立法部門所持的觀點一致,即我國立法應當從打擊洗錢犯罪、上游犯罪、保障金融安全的實際需要和有利于履行我國承擔的國際義務、加強打擊洗錢犯罪的國際合作需要出發,將依附于金融機構、金融業態、金融工具等領域的可能有巨大犯罪所得的嚴重犯罪規定為洗錢罪的上游犯罪,將我國刑法洗錢罪的打擊重點始終集中在一些最為突出、最為嚴重的犯罪活動的洗錢活動之上。[10]

通過考察我國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反洗錢評估報告可以發現,我國在積極履行國際義務的過程中,通過反洗錢部際聯席會議機制,一直將打擊貪腐犯罪、涉稅犯罪、恐怖融資、網絡電信詐騙、跨境賭博等嚴重犯罪作為重點,司法實踐中已經遠遠突破了7類犯罪的范圍。

另外,涉及洗錢行為的各類犯罪存在交織交融樣態。比如毒品犯罪與跨境賭博、網絡電信詐騙的交織交匯現象普遍存在,通過地下錢莊方式進行洗錢的傳統七宗罪已經越來越多地混同于新型的賭博、電信詐騙、騙稅等案件之中。涉及周邊某些國家單一化的毒品犯罪情況,也越來越向毒品、賭博和網絡詐騙相互交織的方向發展。洗錢罪的上游犯罪確有進一步擴展的必要。

針對上述涉及洗錢相關犯罪的交融現象,我國的反洗錢義務機構已經著力提升資金監測的有效性,在全面加強涉恐融資資金監測的基礎上,還在金融財稅領域、涉眾型犯罪資金監測方面逐步加強,并持續深化對地下錢莊、非法集資、網絡電信詐騙、網絡賭博、傳銷等洗錢類型的資金監測,開展對利用互聯網金融、移動支付等新業態的違法犯罪活動的資金監測。這些實踐為洗錢罪上游犯罪的范圍擴展奠定了現實可操作的根基。

三、洗錢罪上游犯罪認定中嚴重犯罪的判斷標準

如上所述,洗錢罪上游犯罪如何擴展,應當以一國國內的犯罪形勢以及犯罪的嚴重程度作為標準。但在刑事立法和司法實踐中面臨的困難在于,如何界定嚴重犯罪的概念,是否應當將所有嚴重犯罪都規定為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我們認為,洗錢罪上游犯罪嚴重程度的標準有二:一是刑期要件,需達有期徒刑以上;二是有較大的犯罪所得。

2000年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規定的嚴重犯罪,是指4年以上的自由刑犯罪;我國臺灣地區則規定刑期在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即為洗錢罪上游犯罪。然而以自由刑的刑罰時間長短作為判斷標準,可能導致在大多數情況下不會產生犯罪所得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如故意殺人罪等成為洗錢罪的上游犯罪,不僅無法實現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這類犯罪的打擊和震懾,還在實際上造成洗錢罪罪名虛設,使得洗錢罪的適用率變得更低,無法充分發揮我國洗錢犯罪體系的價值。

刑法第191條所規定的7類上游犯罪,均具有獲取巨額非法利益的目的,且在實際上往往能夠產生數額巨大的違法所得及收益。我們認為,嚴重犯罪的判斷標準,不應當單純以有期徒刑這一劃分標準為界,還要考慮到上游犯罪必須有犯罪所得及收益,才可能產生洗錢行為和活動,因此應當同時將是否產生犯罪所得以及犯罪所得的多少作為判斷標準。在判斷某個罪名是否屬于上游犯罪范圍時,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起到較為重要的衡量作用,如果某個犯罪活動在行為實施的過程中以及實施完成后,完全沒有犯罪所得及收益,就不宜將其認定為洗錢罪的上游犯罪。

四、我國洗錢罪上游犯罪擴展的建議

相較于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對洗錢罪上游犯罪的擴展,目前我國的洗錢犯罪活動已經發生了較大變化,原特定7類犯罪活動在所有產生犯罪所得收益的刑事案件中的占比已大幅下降,對洗錢罪上游犯罪進行擴展迫在眉睫。為充分發揮反洗錢在維護國家安全、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參與全球治理以及在防范化解外部風險中的重要作用,參考洗錢犯罪與恐怖融資犯罪的現實情況,以及反洗錢工作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打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騙取出口退稅專項行動、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和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等行動中發揮的作用,依托上述類罪與洗錢犯罪交融交織并生的現實樣本,我們認為,以下特定犯罪行為應當納入我國洗錢罪的上游犯罪。

(一)危害稅收征管罪

我國刑法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的第六節規定了危害稅收征管罪(以下簡稱“涉稅犯罪”)。刑法雖然沒有將涉稅犯罪列為洗錢罪的上游犯罪,但是在反洗錢日常監測和監管工作以及打擊洗錢犯罪的工作中已經對涉稅犯罪給予了高度重視。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的意見》,強調“充分發揮反逃稅對反洗錢的積極作用,同時運用好反洗錢機制,不斷提高反逃稅的精準度”。在執法層面,自2010年至2018年,國家稅務總局一直在加強對涉稅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工作,且查補追繳的稅款金額逐年增加。騙取出口退稅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涉稅犯罪行為的危害極大,不僅造成國家稅款的大量流失,消減了國家出口退稅的政策效應,還損害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治基礎,擾亂了國家正常經濟秩序,影響國家宏觀經濟決策的精準性?,F實情況是,涉稅犯罪的贓款通過地下錢莊等通道清洗已經愈演愈烈,并與腐敗犯罪、走私犯罪等交織并存,盡早將其納入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才能更好地進行有效治理。

(二)傳銷犯罪

傳銷犯罪是我國刑法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第八節擾亂市場秩序罪所規制的犯罪行為,我國目前傳銷犯罪的形勢依然嚴峻,案件多發高發,涉案金額也在逐步增長,《中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報告2017》提到,通過對判決案件樣本庫的分析,我國非法收益平均金額最高的是非法集資犯罪,傳銷犯罪的平均犯罪收益金額僅次于非法集資犯罪,遠高于走私犯罪、腐敗犯罪。因此,這類犯罪盡快納入洗錢罪上游犯罪,以利于形成齊抓共管的綜合治理格局,更好地保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

(三)網絡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犯罪

除涉稅犯罪和傳銷犯罪外,我國網絡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犯罪迅速蔓延,案件數量和受害人數均在快速上升,給人民群眾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危害,社會影響惡劣,成為影響社會穩定和群眾安全感的突出犯罪問題。網絡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犯罪尤其是跨境賭博犯罪也逐漸成為我國面臨的主要洗錢危險,中國人民銀行在2013-2018年的《中國反洗錢報告》中提出,重點查處網絡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犯罪活動,深化資金監測。我國每年從境內流出的涉賭資金超萬億元,《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將跨境賭博寫進刑法,對跨境賭博犯罪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以跨境賭博為代表的網絡賭博犯罪會衍生出跨境洗錢案件,進一步加劇我國的金融風險,嚴重影響國家的經濟安全。

綜上所述,盡早將涉稅犯罪、傳銷犯罪、網絡電信詐騙和網絡賭博犯罪擴容進洗錢犯罪的上游犯罪之中,這是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維護國家安全和金融安全、參與全球治理的重要舉措。

注釋:

[1] 參見阮方民:《洗錢罪比較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271頁。

[2] 參見徐漢明、賈濟東、趙慧:《中國反洗錢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42頁。

[3] 參見馬克昌:《完善我國關于洗錢罪的刑事立法—以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為依據》,載趙秉志主編:《聯合國公約在刑事法治領域的貫徹實施》,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731頁。

[4] 參見賈宇、舒洪水:《洗錢罪若干爭議問題研究》,《中國刑事法雜志》2005年第5期。

[5] 參見黃太云:《立法解讀:刑法修正案及刑法立法解釋》,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年版,第143頁。

[6] 參見馬長生、辜志珍:《論〈刑法修正案(六)〉對洗錢罪的擴容》,《河北法學》2007年第9期。

[7] 參見井曉龍、張寶:《我國洗錢罪上游犯罪擴容的立法建議》,《人民檢察》2017年第23期。

[8] 參見趙遠:《洗錢罪之“上游犯罪”的范圍》,《法學》2017年第11期。

[9] 參見趙秉志、楊誠主編:《金融犯罪比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25 頁。

[10] 同前注[5]。

單位犯罪共同犯罪分析論文范文第2篇

[摘要] 目前銀行卡進行詐騙犯罪呈現出作案手段和形式的多樣性、犯罪行為的智能性、活動方式的欺騙性、犯罪后果的危害性以及犯罪活動連續性等顯著特點,我們必須完善立法、加強協作、提高認識、加強管理、統一思想,嚴厲打擊,維護社會正常的經濟秩序。

[關鍵詞] 銀行卡 信用卡 特點 偵查對策

由于我國目前銀行卡管理滯后,制度不健全,特別是內部的防范、監督機制不完善,使得銀行卡犯罪成為當前影響社會經濟秩序的突出問題。研究銀行卡犯罪活動的特點和規律、探討打擊、防范的有效手段和措施,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銀行卡犯罪活動的特點

1.多樣性

銀行卡詐騙犯罪活動的方式多種多樣。一是利用假卡進行詐騙。早些年假卡制造的比較粗糙,容易識別,但近幾年來,現有的假卡在制作方面已十分逼真,沒有專門知識一般情況下難以識別;二是利用涂卡進行詐騙,即犯罪分子使用專門工具將卡上凸起的編號中的某一號碼或幾個號碼數壓平后再印上新的號碼數,從而逃過“黑名單”的核查,進行詐騙。三是利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的,不法分子利用別人丟失信用卡通知掛失的時間差,使用他人之卡進行詐騙。四是蓄意大量超額使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分子利用國內通訊設備不足,電腦聯網不普及,一時無法立刻核實持卡人所使用的卡是否已經因超惡使用被取消了信貸的空子,采取規避授權的方法,大量超額透支使用信用卡進行詐騙。

2.智能性

銀行卡詐騙犯罪是一種典型的智能犯罪。首先信用卡本身就是一種電子貨幣,是科技化社會使用的一種新型支付手段的結算工具。首先從犯罪分子使用的工具來講,體現了一定的智能化。犯罪分子偽造信用卡;在銀行的空白卡上進行凸印、寫磁制作進行修改都要使用現代化的工具。其次從冒用信用卡的行為來說特別是非法獲取他人信用卡密碼、信息后進行“燒卡”,并且在POS和 ATM機上使用,是典型的高智商、高科技行為。在惡意透支的行為中行為人串通商戶,對同一筆交易采取分單印壓、差額付現等行為逃避銀行授權。有的鉆銀行與網點、商戶結算的時間差的空子,施以透支;有的利用我國現階段缺乏信息聯網之際,跨地域、跨區域利用空間差大肆進行惡意透支。這些行為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智能性。

3.欺騙性

銀行卡詐騙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第196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使用偽造、作廢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方法,詐騙數額較大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犯罪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行為人實施的“使用行為”,單純的盜竊信用卡而未使用的行為不構成犯罪,行為人實施了竊取信用卡的行為后,為將財物騙到手,必須實施積極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欺騙行為,如偽造等,沒有這些欺騙行為,信用卡所代表的財產權利并不會成為現實。因此信用卡詐騙犯罪活動實際上就是嚴重欺騙行為,就是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使人們陷入錯誤或繼續錯誤的境地。從法律要求上看都是以動作詐騙出現的,例如使用、冒用、惡意透支等。

4.危害性

利用銀行卡進行詐騙犯罪活動所造成的后果和危害是及其嚴重的。首先從經濟上所造成的損失來看,不管是對單位和個人,在激烈的市場經濟激烈競爭并且很多企業不景氣甚至陷入窮途末路的環境下,更是雪上加霜,直接侵害了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切身利益,而對于企業來說將會造成新的經濟損失。更為嚴重的是此類犯罪活動所產生的連鎖效應和“后遺癥”,不僅嚴重干擾和破壞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而且一旦政府部門處理不好,一些新的失業、下崗等社會問題必然隨之出現,引發社會矛盾和問題,誘發社會不穩定因素,影響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行。

5.連續性

在一般情況下,當發卡銀行接到卡主報案,或者發現某一卡號的銀行卡被偽造或冒用消費時,即將該卡列入黑名單,并將黑名單發到各特約用戶。此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對銀行卡犯罪起到了防范作用。但是由于卡主從遺失銀行卡到報失,直到發卡銀行發現黑名單有一定的時間差,而且從目前來看我國的通訊手段尚不先進,這樣就使熟悉銀行卡業務的不法分子在很短的時間內突擊購物,連續進行詐騙犯罪活動,因此銀行卡犯罪的連續性強,一般情況下犯罪分子要進行多次作案。

二、銀行卡詐騙犯罪活動的防范控制對策

銀行卡犯罪活動的日益猖獗,并不表示作案者的作案手段如何高明,而是我們內部對這種詐騙行為缺乏足夠的認識和警惕,思想麻痹大意,或者管理制度有漏洞,而且執法部門在管理和打擊上力度不夠,地方保護主義嚴重,我們很多時候對詐騙犯罪活動的認識還停留在罪與非罪的問題上等等,致使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對此公安機關應采取有效的偵查防控對策,打擊銀行卡犯罪活動。

1.完善立法,依法打擊

眾所周知,對于銀行卡犯罪在我國立法中缺乏完善的規定,使得對于這種犯罪的打擊缺乏必要的法律手段,造成司法機關在具體執法中的困惑,一些不法分子也正是感到有空可鉆便采用多種伎倆實施犯罪。我國目前有關信用卡犯罪的法律規定主要有《刑法》、《關于轉發上海市人民檢察院“處理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的幾點意見”的通知》、《關于辦理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為配合《決定》的施行,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又制發了《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些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對打擊信用卡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據。但這些畢竟還停留在適用普通刑法規定的基礎上,缺乏對這類犯罪的專門刑法調查,對某一具體的行為缺乏詳細的界定標準,停留在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爭論上,從而影響到實踐部門的司法實踐。因此有關部門必須加強和完善經濟、刑事方面的相關立法,從嚴打擊此類詐騙犯罪活動,以便做到不枉不縱,正確定性,真正做到嚴法善治。

2.加強協作,互通情報

建立整體作戰的機制是打擊銀行卡犯罪的有效對策。首先銀行要加強與社會有關部門的協作特別是加強與司法部門的協作。司法部門、外貿部門、商檢等有關部門要互相配合,發揮各自優勢,多渠道發現犯罪活動的線索,注意此類犯罪活動的發展動向和趨勢。在這一點上公安機關的任務更為艱巨,公安機關要多方獲取信息,建立暢通、快捷的情報信息網絡,有的放矢地打擊詐騙犯罪活動。銀行卡詐騙犯罪國際間的合作交流也是重要內容。由于銀行卡詐騙犯罪活動涉及到境外不法分子,因此打擊此類犯罪需要與境外警方的密切配合方能奏效。我國公安機關在這方面已建立的良好的合作機制,在打擊經濟犯罪方面更應加強與各國、各地區警方的合作,互通情報,充分發揮國際刑警組織的作用,共同打擊詐騙犯罪活動。

3.提高認識,防止危害

事實告訴我們,銀行卡詐騙之所以日益猖獗,并不因作案人的手段如何高明,而是因為某些單位和個人對詐騙行為缺乏應有的警惕,思想上麻痹大意造成的。俗話講“病重在于治根”,在這類犯罪問題上主要存在兩個方面的認識問題:一是對銀行卡犯罪的社會危害性認識不足,只是把它看作經濟犯罪活動,而未深層次的分析其社會負面效應。犯罪分子的詐騙活動得逞,將他人財產占為己有,會對公司、個人造成重大損失,這種損失的負面效應不僅是對金融管理秩序的破壞,而且容易激發社會矛盾,誘發群體性事件的發生。二是每位從事銀行卡管理的人員的法制觀念和防范意識不強。發卡銀行的管理決策層應增強銀行卡風險的意識,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要消除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對于發生的問題要敢于嚴查、深挖,不得擅自內部消化。持卡人也要提高防范意識,對自己所持銀行卡和身份證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社會有關部門同樣要增強防范意識,要時刻保持警惕,提高識別真假銀行卡的能力,對于可疑購物的行為要及時與銀行聯系查核,不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

4.加強管理,完善機制

當前我國銀行的監督管理作用發揮的不夠,一些環節把關不嚴,沒有很好地履行銀行監督職責,致使詐騙活動容易得逞。因此銀行要首先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規章制度,改進和完善銀行卡使用管理上的通訊設備,使商戶和發卡銀行之間實現聯網;要嚴格審批制度,對卡的制作、使用等方面嚴格把關,在必要的時候讓公安、司法人員幫助查詢,核準各工作環節;內部的銀行卡管理要部門之間緊密配套,層層把關,建立起一套合理、充實、有效、實用的管理監督機制。建立信用卡風險預警管理和操作系統,有效預防信用卡業務中可能發生的風險。建立風險準備金制度和保險制度,使得各環節規范操作、強化管理。近段時期全國推行的個人存款實名制及個人資信系統的建立,就為各發卡機構審核客戶資料提供了一定的信息保障。

預防、制止、打擊利用銀行卡詐騙犯罪活動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依靠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努力,綜合治理,方可起到良好的收效。

參考文獻:

[1]單惟婷主編:《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與案例》,云南財經大學出社1998年版第1頁

[2]王君亭主編:《金融犯罪與認定》,中國人民公安大學2000年版第58頁

[3]宋才發:《信用卡詐騙行為認定與懲處探討》,《刑事法學》2002年12期第47頁

[4]李麗:《信用卡犯罪的手段與預防》,山西警官高等??茖W校學報2002年21期10頁~14頁

單位犯罪共同犯罪分析論文范文第3篇

〔內容提要〕國家審計人員需要履行審計職能,并通過國家審計功能協同服務經濟犯罪治理的方式,將經濟犯罪治理相關的審計工作落實到位。本文著重研究國家審計功能在經濟犯罪治理中的作用,通過分析國家審計功能協同服務經濟犯罪治理的可行性,把握影響國家審計功能協同服務經濟犯罪治理的因素,并探索出國家審計功能協同服務經濟犯罪治理的路徑。

〔關鍵詞〕國家審計 經濟犯罪 治理路徑

審計機構的審計人員履行審計監督職能,審計監督的行業領域范圍較廣。目前,國家審計功能在經濟犯罪治理中具有威懾作用、警示作用和防護作用?;趪覍徲嫻δ軈f同服務經濟犯罪治理的可行性分析,產生的影響因素諸多,本文探索相關治理路徑,對期對國家審計人員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能提供幫助。

一、國家審計功能在經濟犯罪治理中的作用

(一)通過審計立法起到威懾作用

國家審計功能作為一種強有力的監督制度,在實際的法治實踐中,已經得到廣大群眾的認可和接受,《審計法》等與審計相關法律制度的逐漸完善,使得國家審計功能在審計監督方面擁有了更加強有力的約束效力,以及在執行過程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并且通過審計立法的方式,使得審計職能的履行過程變得更加具有強制性,當出現經濟犯罪行為時,即可依據審計法的相關管理條例對其犯罪行為進行強力打擊,能夠大大提升國家審計在經濟犯罪治理中的威懾作用。

(二)借助審計監督發揮警示作用

國家審計功能在治理經濟犯罪過程中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根據審計機關以往的工作報告,我們可以發現自審計機關建立以來,已經查處大量的經濟違規和經濟犯罪案件,并對大量經濟犯罪案件直接進行處理和處罰,審計監督職能不僅為司法機關在打擊經濟犯罪方面提供了極其重要的證據和線索,而且為司法機關的經濟犯罪打擊工作指明了具體方向,為司法機關打擊經濟犯罪提供了有力幫助。綜合來說,國家審計在打擊經濟犯罪過程中的表現力,體現了其在經濟犯罪治理中的積極作用,發揮極其重要的警示作用。

(三)通過審計測評實現防護作用

國家審計功能在經濟犯罪治理過程中具有極其重要的防護作用。國家審計單位在日常工作過程中,可通過審計監督的實際作用對相關部門的經濟情況進行把控,及時對企業內部的經營和經濟問題進行測評和監督,對企業內部經濟控制情況的優劣進行有效評估,及時發現相關企業內部存在的經濟經營問題,并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辦法,幫助企業查找自身內部問題建立自我管理機制,彌補經濟漏洞,從源頭上遏制經濟犯罪問題的發生,對企業經濟安全具有一定的保護作用。

二、國家審計功能協同服務經濟犯罪治理的可行性

(一)法律基礎

國家審計功能協同服務經濟犯罪治理具有極其明確的法律基礎。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國是我國國家治理的基本方針,現階段我國已經建立有關審計工作的相關法律規定,如《審計法》相關條文明確規定審計機關在自身職責履行過程中,可以申請公安等相關行政機關的配合,《刑事訴訟法》相關條例同樣規定對審計過程中所發現的經濟犯罪行為可以移交檢察院進行審理。以上相關法律條文的具體規定,在一定基礎上為審計工作提供了較為切實的法律依據,同時也為審計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實踐經驗

國家審計功能協同服務經濟犯罪治理具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在堅實的法律基礎下,我國地方已開始進行審計功能協助經濟犯罪治理的有效探索,并取得較為豐厚的實踐經驗。如海南省所建立的“三位一體”審計模式有效協調了政府、社會和內部審計三大部門,不僅有效提升了審計部門的監督職能,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審計部門督促整改的整體能力,該模式執行以來已幫助海南省政府發現和解決多項經濟問題,取得諸多實戰成果,也為我國國家經濟安全的審計協作機制建設提供了較為良好的參考和借鑒。

三、影響國家審計功能協同服務經濟犯罪治理的因素

(一)審計管理體制

審計管理體制是影響國家審計功能協同服務經濟犯罪治理的關鍵因素。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審計機關是我國政府重要的組成部門,不僅接受政府行政部門領導,而且還接受審計直屬部門領導,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審計部門的自主獨立性,使得審計部門在進行審計監督的過程中,無法就涉及政府行政部門的經濟問題發揮較為強有力的監管作用。雙重領導的審計管理體制限制了審計部門職能的有效發揮,不利于審計部門建立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審計監督的實際作用。

(二)審計操作分工

審計操作分工是影響國家審計功能協同服務經濟犯罪治理的又一因素所在?,F階段,我國仍然執行審計操作分工制度,國稅系統的審計工作由審計署直接負責,地方的各級審計機構不具有直接審計國稅的權限,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審計署的人力精力有限,對于國稅審計的精力投入明顯不足,這導致實際的審計工作無法保證整體審計內容的完整性和統一性,國稅系統的審計工作執行不到位,也意味著在審計系統中存在一定漏洞,使得部分經濟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三)審計技術手段

審計技術手段是影響國家審計功能協同服務經濟犯罪治理的重要因素。審計技術手段的落后使得審計監督的實際作用被大大削減,實際的審計工作中審計部門所面對的對象極其復雜,涉及的財務內容及會計資料比較繁多,手工查賬為主的審計方式,不僅使得審計工作人員的任務極其繁重,還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整體測評和核對的準確性。審計技術手段未能及時更新嚴重影響審計職能的有效發揮,進而無法實現國家審計功能協同服務經濟犯罪治理。

四、國家審計功能協同服務經濟犯罪治理的路徑

(一)戰略層面

1.協同戰略目標并實現目標審計協同。要想順利實現國家審計功能協同服務經濟犯罪治理,就必須保證協同戰略目標并實現目標審計協同。國家審計單位通過進行經濟監察的方式協助政府進行廉政建設,而國家廉政監察部門則是通過對公職人員職權監管推進廉政工作,雖然兩者在具體執行內容上略有區別,但在戰略目標上趨于一致,因此必須要實現國家審計部門和國家監察部門兩者戰略目標的協同,通過兩者的有機協作發揮行政管理的專業技術水平,提升治理腐敗的關鍵能力,最終提升經濟犯罪治理的實際效用。

2.交叉職能并構成審計職能互補系統。其是利用國家審計功能服務經濟犯罪治理的關鍵舉措之一。國家審計機構和國家監察機構均是我國監督系統的關鍵部門,兩者擁有明確的自主職能,但也同樣存在職責交叉之處。因此,為了避免兩者職能交叉所帶來的職責不清問題,國家相關管理部門應著手建立相應的審計職能互補系統,切實凸顯審計單位在經濟治理中的關鍵作用,實現權能互補,有效保證審計單位和國家監察系統的高效對接,最大限度地促進國家對于經濟犯罪治理工作成效的提升。

3.評估外部環境并實現審計子系統協同。其是推進國家審計功能服務經濟犯罪治理路徑探索的關鍵所在。國家監督機構在進行經濟犯罪治理過程中,往往會通過對外部經濟環境的評估制訂與其相匹配的監管策略,因此在進行外部環境評估過程中,為了確保評估工作的高效性和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就必須要保證我國監管系統子系統的高效協同,通過有效協作全面分析我國現階段經濟犯罪治理的外部環境,并根據審計子系統不同職能部門的相關職責,制定較為高效的經濟犯罪治理方針政策。

(二)管理層面

1.經濟犯罪風險識別階段的審計協同管理。要想實現國家審計功能協同服務經濟犯罪治理,就必須要推進經濟犯罪風險識別階段的審計協同管理。審計單位在日常監管過程中,如果發現有關經濟犯罪的相關問題,應積極和國家的監察機構進行信息共享和風險識別協作,利用我國監察機構的特殊性,加強對公職角度進行風險識別,通過兩者之間的高效配合,嚴查經濟活動開展過程中所存在的經濟犯罪風險,提升審計子系統的協同管理能力,及時搭建遏制犯罪的應對措施,更加有效地保障國家經濟安全。

2.經濟犯罪風險評估階段的審計協同管理。經濟犯罪的風險評估至關重要。國家審計機構在發現相關的經濟犯罪風險之后,對該類經濟風險犯罪的評估同樣至關重要,尤其是特殊的經濟犯罪在進行評估的過程中,如何進行定性將會影響整個問題的解決和處理。因此,國家審計機構可通過聯合監察機關的方式進行協同評估,利用國家監察系統內部所具有的專業技術以及制度優勢,幫助國家審計機構進行犯罪風險評估,提升經濟犯罪風險評估的準確性,為后續的經濟犯罪打擊行動提供準確的參考依據和治理標準。

3.經濟犯罪風險跟蹤階段的審計協同管理。通常情況下,為了防止出現更加嚴重的經濟犯罪后果,審計機構在發現相關經濟犯罪風險之后,將會對經濟犯罪風險人員進行跟蹤監控,因此要想切實利用國家審計功能實現經濟犯罪治理,就必須要保證經濟犯罪風險跟蹤階段的審計協同管理。國家審計機構發現經濟犯罪風險之后,必須聯合國家監察機構對相關違紀人員進行經濟活動和人員活動的雙重監察,一方面能夠提升對于該類經濟犯罪的風險把控;另一方面能夠實現對于該類違紀人員和違紀單位的有效監管,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現更嚴重的經濟犯罪情況。

4.經濟犯罪風險控制階段的審計協同管理。經濟犯罪風險控制階段的審計協同管理,對于構建國家審計功能服務經濟犯罪治理機制同樣至關重要。在經濟犯罪風險控制階段,審計機構有權對該經濟犯罪活動中所涉及的資金資產進行處置,通常情況下審計機構不再對該經濟犯罪活動中所涉及的相關人員和單位進行處理,但為了保證對于經濟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提升審計威懾力,必須要聯合國家監察機構,利用國家監察機構的行政權力對違紀人員和單位進行相關處置,切實提升經濟犯罪的處罰和打擊力度,同時提升國家監督系統的有效性和協調性。

五、結語

結合國家審計功能協同服務經濟犯罪治理現狀,影響因素主要包括審計管理體制、審計操作分工、審計技術手段等。國家審計功能協同服務經濟犯罪治理的路徑探索包含戰略層面和管理層面。戰略層面包括協同戰略目標、交叉職能并實現審計子系統協同等。管理層面則是從風險識別階段、風險評估階段、風險跟蹤階段、風險控制階段的分階段及全過程的跟蹤審計。

(作者單位:陜西警官職業學院)

單位犯罪共同犯罪分析論文范文第4篇

【摘要】當前我國一些農村交通肇事犯罪高發,現以湖南省某縣①為主要考察對象,從犯罪特點、成因等方面對農村當前交通肇事犯罪情況進行粗淺探索。

【關鍵詞】農村;交通肇事犯罪;建議

一、當前農村交通肇事犯罪的特點(一)惡性案件伴隨著車輛的增加而增加構罪率卻日益下降

據某縣交警部門統計數據,從2007年起,某縣的各類車輛呈爆發性增長,每年新增汽車總數為前一年的9%―17%,2009年新增的摩托車是2007年2.1倍。2008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數為78件,2009年為85件,2010年為93件,2011為87件。其中交通肇事構成犯罪并被報捕的2008年為18件18人,2009年為17件17人,2010年為14件14人,2011年為7件7人,分別下降了6%,17%,50%。(二)交通肇事逃逸率高破案難度大

據調查,近幾年來某縣每年都有2至8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發生,并且破案率不高。其主要原因:一是維護正義環境不佳,民眾舉報意識不強。二是設備缺乏與落后。農村道路上缺乏監控設備,城鄉結合處的監控設備相對落后,拍攝畫面不很清楚,不能為破案提供有力支持。三是警力不足,積壓案件較多。(三)農村交通肇事犯罪社會危害性更大

在農村因交通事故致貧返貧現象突出。農村經濟生態相對脆弱,一旦遭遇重傷以上的車禍,家庭即可能遭到毀滅性的打擊。因車禍死傷而導致家破、家貧的現象居高不下,嚴重影響了農村社會的和諧與穩定。一是肇事逃逸率較高,受害人及其家庭得不到賠償。第二是賠償金額較低,同命不同價現象事實存在。在農村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實際賠償金額在3萬-20萬,一般維系在9萬左右。而城鎮則為10萬-55萬,一般維系在25萬左右。第三是肇事賠償金不能足額到位。因為肇事方家庭的原因,調解時的承諾難以兌現,已經生效的民事判決不能足額到位。(四)交通肇事犯罪案的處理呈現“兩高”特點

一是和解率高。由于交通肇事犯罪的特點,和解可能取得雙贏的效果。所以對于交通肇事案,司法處理環節一般都會提出刑事和解的建議。據統計,2010年某縣致人重任以上的交通肇事案約只有20%的移送到檢察機關進行審查起訴。交通肇事案在檢察環節刑事和解率在20%以上。交通肇事逃逸案破案率較低,所以犯罪率實際上可能并沒有下降。二是輕刑率。一般來說,只要肇事方賠償到位,法院對95%以上的交通肇事案都會從輕判決,輕刑、緩刑率高。(五)“五·一”以后交通肇事犯罪呈下降趨勢

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2月26日,某縣交通肇事犯罪案為8起,比2010年同期下降了20%,比2009年同期下降了47%??梢妵壹又貙坪篑{車的處罰力度和交警加大執法力度對遏制交通肇事犯罪的產生了積極的作用。(六)“毒駕”現象應該引起注意

“毒駕”是吸毒人員吸毒后駕車的簡稱。據知情交警稱,自麻古、K粉等新型毒品泛濫以來,“毒駕”的情況較為普遍,有不少的“毒駕”案沒有剔出來另案處理,而被當作普通的交通事故處理。在交通警察的日常執法中,沒有像查“酒駕”對“毒駕”進行查處。二、當前農村交通肇事犯罪高發的原因

(一)“兩個增加”是導致農村交通肇事案直線上升的客觀原因

一是村級公路硬化里程的增加。目前湖南98%以上的村公路都予以了硬化,由于地處江南丘陵地區,山多路彎,路面不寬,硬化路給農民出行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導致交通肇事案的高發。二是車輛的增加。近幾年來,國家“汽車下鄉”和“摩托下鄉”工程使農民欣喜不已,農村車輛急增。

(二)“兩個薄弱”是農村交通肇事案件上升的直接原因

一是交通安全意識薄弱,駕駛員、行人和乘客都不太重視交通安全。提速了的車輛卻而沒有能夠拉動安全意識的速度,盡管政府主管部門加大了對農村運輸市場的監管力度,然而在偏遠的鄉鎮客貨混裝等違規現象依然比較嚴重,三輪車、小貨車、非法運營面包車依然是鄉鎮客運的重要工具,超載、搶客和超速現象仍然存在。在2010年某縣的87起交通案里,有16起是由上述三類車輛造成,占18%。2010年衡南縣“12﹒27”特大交通肇事案就是由三輪車非法運營造成。二是駕駛員技術薄弱。近幾年來,很多駕校都出現了學員“爆棚”現象,因此而產生的師資力量不足、教學車輛不足、場地緊張、學員“吃不飽”等問題突現。另外絕大多數摩托車與農用車駕駛員沒有經過正式的培訓,存在安全隱患。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4月22日(半年),某縣一共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54起(死亡64人),其中有5起是農用車造成,占9%,11起是由摩托車造成,占20%。(三)“三類問題車”充斥農村

首先是無牌車、套牌車、黑車。這類車輛近年大量增加,它們肇事逃逸后破案率極低。其次是二手車輛中。由于機動車輛報廢政策與沿海地區一些城市的“禁摩”政策,大量的二手車輛(含報廢車輛)流入欠發達地區,以上兩類車輛大量流入該縣農村。第三是車況欠佳的農用車輛。大部分農用車車況存在問題,由于經濟上的原因,卻得不到應有的檢修,和并逃避年檢。為了掙更多的錢,它們常年超負荷運轉。2011年某縣的7起農用車致人死亡事故,有5起是因超載而導致剎車失靈造成的。對以上三類車輛,交通主管部門統計不到它們的準確數據,難以監管。

(四)交通基礎性設施未能很好地覆蓋鄉村公路,農村道路基礎建設投入不足

因為地處丘林地區道路曲折,彎多、坡陡、路窄,更需要道路護欄、交通警示標志等。而在這一塊,投入和建設都相對落后,絕大多數村級公路沒有設立交通警示標志、道路護欄、減速帶等。

(五)交通警察“兩個有限”使農村交通運輸安全不能得到充分保障

一是交通警察人力有限。某縣23個鄉鎮,除縣城外,僅有3個鎮設有交警中隊,占全縣的13%。鄉鎮交警人數為14人,占全縣75名交警的18.7%。二是由于技術力量有限,硬件軟件相對落后,交警對農村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打擊力度明顯不夠,破案率太低,對犯罪不能形成足夠的高壓態勢。而要解決這兩個問題都需要一定的投入,縣一級財政在這方面投入明顯不足。三、幾點建議(一)要加大對農村交通交通事故中受害方的救濟力度

我們國家設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對在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進行墊付。然而這個制度在農村落實得并不理想,大部分農民并沒有從中得到實惠。鑒于農村的經濟生態,防止車禍成為壓在農民身上的大山,還應該加大救濟力度、擴展救濟范圍,對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中的受害方和侵權人無賠償能力案件中的受害方,政府應予不同程度的救濟。(二)要加大打擊力度

首先要加大查處力度。從2011年5月1日以后全國交通事故案發率的下降可以看出,加大加重對交通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對于降低交通事故和交通肇事犯罪率起到有效的作用。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要加大對“毒駕”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將“毒駕”與“酒駕”一樣入刑并行打擊。要加大對“三類問題車輛”執法查處力度。特別是要加大對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破案力度,織牢法網,才能有效預防違法犯罪。其次要正確理解國家的刑事和解等政策,要慎用刑事和解和適用輕刑。上述政策出臺的根本目的是化解社會矛盾、保障雙方當事人權益?,F在有兩個問題,一是交通肇事案刑事和解被認為賠錢就能解決問題。二是對于一些肇事方來說,如果賠償超過其心理承受度,他可能會拒絕賠償而選擇3年以內的徒刑;對于受害方來說,不接受對方的條件,他可能人財兩空。這是一種不公。目前農村貧富差距日益增大,潛在的不和諧的因素有進一步加劇之勢,該類案件的處理不慎,可能會被認為當中存在錢權交易,加劇仇富和仇官心理,潛在著更大的社會危機,更不利于社會矛盾的化解。珍視生命,重視人權,減少犯罪,增加弱勢群體的話語權,讓社會真正走向和諧。第三在立法上要加重對交通肇事犯罪的處罰力度,增加犯罪成本。在交通肇事犯罪的處罰力度上,西方國家要大于甚至遠遠大于我們國家,所以這些國家的交通事故數和死亡人數要遠遠少于中國。②所以建議對《刑法》第133條作適當修改,清除“壓死人不過是幾個錢的小事”“撞傷不如壓死”等流毒在社會上惡劣影響。(三)要加大三個方面的建設投入

一是要加大農村道路基礎設施的投入。二是加大交通警察隊伍建設。要根據當地交通實際情況增加交警人員,提高交警隊伍素質,提升執法水平。三是加大交通警察警用設備建設投入和交通安全監控網絡建設等的投入。要利用先進的技術設備和網絡讓犯罪者無處可逃。(四)要加大統計數據的客觀性和透明度

據統計,2005年全國縣道、鄉道等農村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101757起,造成23707人死亡,分別占總數的22.6%和24%,全國農業人員及農民工因交通事故死亡28035人,占總數的28.4%。③從2005年以來我國交通事故大幅度下降,但有人質疑并認為這些數據存在造假,認為每年死亡人數應在20萬左右④。據了解,從2008年甚至更早的時間起,一些省市在考核交警部門時,將交通事故發生次數和死亡人數作為考核的重要指標,有的地方明確要求這兩個數字控制在一定范圍內。為了上級考核,一些數據在縣級交警部門就沒有錄入電腦,而登入另冊。這樣,無論是中央還是省市,都難以了解準確、真實情況,更不利于分析研究。

(五)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切實落實“兩個提高”,力求從源頭上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一是要加大宣傳和教育力度,提高駕駛人員和廣大民眾的安全意識與遵守交通法規意識。二是要提高駕駛人員素質。要切實加強管理,嚴把駕駛證和行駛證的發放關。三是要建立司機繼續教育制度,定期對司機的駕駛理論知識、駕駛技術進行檢查測試,對曾有嚴重違章行為的駕駛人進行補課等。四是要加強對無證駕駛、駕駛無照機動車的清理和打擊,一經查出予以嚴懲。

注 釋:

①因該縣縣城規模較小,亦作農村考察。

②參見肖歡歡.《政協委員:中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世界第一》,《廣州日報》,2012年3月12日.

③參見敏焦.《全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首次回落到10萬人以下》,《安全與健康》,2006年第04期.

④參見《世衛組織:中國每天有600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http://digest.icxo.com/htmlnews/2004/10/10/940687.htm.

單位犯罪共同犯罪分析論文范文第5篇

摘 要:在資本主義發展的規律下,作為熟悉討論犯罪控制的一種手段來定位世界經濟范圍內的全球資本。在全球框架內建立一個可持續的生態系統,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議??傊?,為了避免全球資本集中帶來的未來的證券交易災難,這些政策主張對社會、政治和經濟力量重新分配。

關鍵詞:金融擴張 全球資本時代 控制高風險證券欺詐

無論在國內還是國際,在刑法識別和執行過程中,高風險的搶劫和證券欺詐行為流行,而刑法明顯缺席于整個金融服務行業。畢竟,沒有任何一個華爾街頂級銀行家因為需要對美國歷史上最大的金融犯罪負責而被指控,更不用說,因為違反任何一項針對證券欺詐的刑事法律而被起訴或審判。在執法分類的另一方面,過去不少金融犯罪通過非犯罪化和放松管制被合法化。證券欺詐執法困境不能脫離互相依賴的資本積累或從一個進化的資本主義國家發展中分離開來。金融資本主義犯罪或資本主義控制犯罪仍將或多或少一如既往地凌駕于法律控告和犯罪控制之上。在流行的社會實踐和全球政治經濟策略配置下,世界的新自由主義資本主義狀態下的刑事制裁將不會被作為阻止高風險金融犯罪的戰略。

一、證券法律未能遏制華爾街金融欺詐

為了應對2008年的華爾街金融內部爆炸連鎖效應帶來的這些非凡的債務危機,世界各地的中央銀行花了超過10萬億美元試圖刺激經濟。如果不阻止經濟恐慌的話,廉價資金的浪潮已經成為支持或維持許多國家經濟增長的關鍵,削減失業,饑餓。然而,希臘不履行債務的前景制造了各種各樣的恐慌,在世界各地的股市回蕩,緊張不安的投資者出售股票,壓低了幾個主要股票市場的價值,包括在中國股票市場價值下降超過了20%。類似的熊市發生在其他股票市場,賣家轉向更安全的政府債券,支付更少貨幣,增加了貨幣緊縮問題。關鍵是,盡管希臘和波多黎各代表借款的極端情況下,通常由政府和企業高借貸,也使全球重要經濟體巴西,土耳其,意大利和中國陷入困境。

國家法律對證券欺詐的定罪停留于對自由市場資本主義的矛盾力量的平衡。例如,同樣占主導地位的政治經濟利益和行為都是非法而且高利潤的,于是眾多金融交易導致華爾街崩潰;資本主義國家發現自己左右為難,既得懲罰這些犯罪行為,又得替這些犯罪行為找借口。在最近的金融內部爆炸中,這些矛盾通過選擇性的民事法律和監管法律而非刑事法律執行進行調和。例如,在一個庭前調解的民事案件中,摩根大通被罰款130億美元,以了結州和聯邦對它進行的證券欺詐的起訴。同樣,其他5個美國主要銀行同意支付250億美元來解決欺詐和違法的抵押貸款索賠而不是面對刑事或民事訴訟。

眾所周知,刑法沒有應用在管理金融機構的有權有勢的人身上,在社會與文化上這些人拒絕承擔危機,相應缺乏道德責任。四個風格的法律或政府社會控制:(1)刑法,(2)補償,(3)治療,(4)和解。治療模式渴望替越軌違反者實現正常,而其他所有模式幾乎都適用于證券欺詐。華爾街的搶劫和聯邦監管勾結,有多種表達方式或重疊的補償實踐(例如,在沒有國家的援助下受害人采取主動充當原告)和和解(如,對不道德行為國家采取主動達成一項決議避免民事訴訟)控制。

二、證券欺詐行為與國家法律控制的功效

那么目前應該采取什么措施來阻止華爾街的證券欺詐行為呢?為了減少金融威脅,另外協助金融市場的生產力穩定,決策者、政客和實施者利用了大量的經濟和法律策略。

這里有一些與非刑事執行的有趣的統計數據和發現。對犯罪行為涉及到華爾街的銀行卡特爾(聯合企業),這些案例中大約98%通過民事解決,調查對象既不承認也不否認非法行為,支付象征性的罰款,代表一部分是非法收益,并承諾清理他們未來的商業交易。這些案件處理每年達650到700件(出處同上),沒有阻止銀行詐騙,他們也明顯禁止數以百萬計的金融受害者提起集體訴訟。最后,因為這些處理不需要向法官提交同意意見,否則這會揭示出協議達成的事實;基本上美國地區的法官無法確定該判斷是否公平、合理,或適當的,最重要的是,是否處理和維護了公共利益。從眾多的優越地位來看,國家對合法權利的社會控制全套體系,如果有的話,測量到政治和經濟權力被掌握在那些經濟上受人尊敬的罪犯手中,與自由市場的主導意識形態面對面,他們努力控制自己的貨幣交易。

按照傳統犯罪學和社會法律圈的悠久傳統,沒有法律控制或社會控制是造成各種各樣犯罪的原因。一個多世紀以來,心理學家和社會學家使用社會控制的概念來解釋在組織,社區,公共空間,面對面的接觸人的行為;而我們的目的是要信任各種金融關系。特別是在處理金錢交易時,這意味著必須信任規則和信任其他的人幾乎不知道會堅持規則。因此,市場交易總是必須從人際關系上分離金融交易,將這些合法的交易約定形式化成規則和條例。不幸的是,這些社會或犯罪控制的法律關系很少與發展政治經濟的結構需要分離開來。反過來,沒有刑事或刑法控制,高風險證券欺詐常常緊隨其后。這種缺乏刑事或刑法控制也是對華爾街搶劫和聯邦監管勾結的刑事、民事或自我控制方法的備選范例的部分基本原理。

金融內部爆炸發生后不久,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借機很方便地消除了一些從1993年到2008年間的9000項不當行為或事務調查。也存在一些案例,包括一些引人注目的公司,從未結束全面的刑事調查。因為被稱為行為不端的律師妨礙司法公正,不僅身陷于政府監管和高風險的銀行之間的人事旋轉門現象,也被描述為患有華爾街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癥。有一種情況下投資者和監管者非常類似,他們不僅對基金經理持有溫暖模糊感情,也發現自己是華爾街的人質,在華爾街他們對人質劫持者反復做出新鮮資金承諾會提供最新的基金。

目的比所使用的手段更重要。在華爾街崩潰之后,國家從來沒有意圖定罪,對大型金融機構犯罪行為規范化就是證明,例如2009年5月20日,奧巴馬總統簽署成為法律的《欺詐執法和復蘇法案》不能執行和實現。這項法律旨在改善執行抵押貸款欺詐、證券和商品欺詐、金融機構欺詐,和其他欺詐行為相關的聯邦援助和救濟程序,為了在這些欺詐中使基金復蘇,和其他目的。關于分別成立于2009年和2011年的兩個欺詐執法小組,美國司法部長埃里克霍爾德專門討論華爾街的證券金融機構欺詐行為不是一個刑事調查,更不用說被具體化為刑事起訴或刑事定罪。但進一步探討,然而在欺詐食物鏈下端,司法部忙于逮捕和起訴“低級”抵押詐騙犯,導致1517起刑事逮捕和525起起訴。

三、高風險證券欺詐不被當作刑事犯罪

到2015年底,華爾街崩潰大約七年后,任何主要金融機構的高管們沒有因為任何類型的證券欺詐受到刑事指控,起訴或監禁。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1980年代的儲蓄和貸款丑聞,政府特殊任務部隊向檢察官提交了1100個案例,導致800多名銀行官員去監獄服刑。與之形成對比,一些批評人士認為,政府一直缺乏決心集體追究這些罪犯的罪行。其他評論家認為政府集體不追究這些犯罪者刑事責任解決取得了成功。這些說法都得到了可用證據的檢驗。

自從華爾街崩潰之后,對證券欺詐不追究正是華爾街的經濟精英和小布什以及奧巴馬政府的政治精英也是來在美國大多數參議院和眾議院期望的結果。零刑事訴訟的結果既不是偶然,也不是陰謀,但主要由共識或勾結造成的。甚至在經濟危機之前,齊心協力不起訴2003年已經開始的大時代金融欺詐;這是對在新世紀初期過分起訴一些美國的公司詐騙分子的一個反應。不定罪運動發展勢頭在2005-06年達到頂峰,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了對亞瑟安德森的刑事欺詐指控,不認為他幫助設計了安然公司的會計記錄。

從那時起,不再采取策略來更好地控制這些金融犯罪,而是發展策略控制金融系統損害華爾街投資者的信心。這種不控制金融欺詐的非刑事策略的結果導致:(1)在政府和解的努力下,主要在證券交易委員會和司法部間,恢復這些制度化實踐而不是改變他們,(2)由私人投資者個人或企業補償性努力,尋求賠償他們的損失。就這些和解的努力而言,在加強華爾街的照常營業關系上這些都是相當成功的。不幸的是,就是這些結構性市場關系,正處于美國和世界面對的金融證券危機的核心。就補償的努力而言,其中包括數十個成功案例,針對每個主要的華爾街投資公司證券欺詐,在企業罰款和支付達數千億美元。然而無論哪種方式,這些華爾街在經濟上受人尊敬的罪犯一直處于刑事訴訟管轄以及其可能代表的威懾價值范圍之外。

四、一個新興的模式和金融變革的宣言

財富集中加強投機買賣的產生和私有化,緊縮,資產證券化的新自由主義政策-所有加劇經濟不平等和階級停滯,使中產階級和工人階級退化。貧富差距擴大和經濟發展不平衡也加劇社會和政治力量的不對稱。這一切使權勢者未來犯罪與今天相比越來越不受束縛?;谥亟M金融市場以及政府和人民之間的關系,以下推薦的替代政策鼓勵金融資本遠離投機性投資,投機性投資主要目的是為了在短期內豐富和擴大資本,向長期大規模的公共和私人投資,一般在諸如共享的商品和服務,基礎設施發展,以及綠色經濟。

此外,這種新型模式是建立在改變現有的所有權系統,使財富和工作民主化,和從頭開始構建社區維持經濟體,包括合作社和新舊形式的員工持股計劃,目前涉及在美國經濟的各個部門約1050萬人。新形式的所有權很重要,而且他們開始提供新的長期愿景的線索,一組關于民主化的想法,如果他們變得普遍,被接納,精確,和廣泛的理解—形成基礎,可能把人們聚集在一起,來挑戰主流霸權意識形態和建立民主化的經濟新視野和新系統的基礎。金融資本的物質擴張是金融資本最大化的唯一目的,而不是為了擴大可持續材料經濟體,出于多種原因,對全球福祉適得其反,最重要的是,前者往往會危害地球環境,同時,它在全球擴大影響。以類似的方式,另一種監管制度解決或鼓勵禁止在熱情友好的的環境中投機。政策調整具體表現在以下六方面:(一)把大不能倒的銀行解散或變成公用事業;

(二)禁止信用違約互換的投機使用;(三)從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豁免證券交易、保險業務和房地產交易;(四)制定金融交易稅阻止過度交易和風險;(五)對勞動所得和非勞動所得納稅,并以相同的稅率執行利息收益;(六)建立獨立的審計和公司財務的評級系統。為了避免全球資本集中帶來的未來的證券交易災難,這些政策主張對社會、政治和經濟力量重新分配。

參考文獻:

[1][美]理查德·A·波斯納:《法律的經濟分析》(第七版),蔣兆康譯.法律出版社,2012.

[2][美]羅伯特·考特、托馬斯·尤倫:《法和經濟學》(第六版),史晉川、董雪兵等譯.格致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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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張海燕.“進步”抑或“倒退”:美國民事起訴標準的最新事件及啟示[J].法學家,2011.

單位犯罪共同犯罪分析論文范文第6篇



2021年5月20日報道,美股收盤,三大股指全數收跌,道指跌0.48%,納指跌0.03%, 標普500指數跌0.29%。美聯儲會議紀要暗示將討論收緊貨幣政策,預計通脹水平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減弱。區塊鏈板塊大幅下挫,比特礦業、比特數字跌超17%,嘉楠科技跌超12%。比特幣一度暴跌30%, 逼近3萬美元關口。有色金屬、能源、航空板塊走低,南方銅業跌超7%,雪佛龍跌近3%??萍脊赡鎰葑邚?,Facebook漲超1%, 應用材料、AMD漲超2%。

偽市值管理發酵 

監管風暴正在醞釀

《中國證券報》刊文,某微博大V爆料事件,將行走在灰暗地帶的偽市值管理推到了聚光燈下。這場個人爆料吸引了億萬群眾圍觀,更在市場上掀起驚濤駭浪,這恰恰反映了廣大投資者對操縱市場等重大違法行為的深惡痛絕。在“零容忍”監管理念下,從嚴從快從重打擊重大違法行為乃應有之義。監管部門立案調查只是開始,一場監管風暴可能正在醞釀。而維護資本市場良好秩序,營造風清氣正的市場環境,離不開市場參與各方的共同努力。操縱市場行為破壞了證券市場定價機制和競爭機制,嚴重擾亂市場秩序,與內幕交易一道被視為證券市場兩大“毒瘤”。新證券法列明了操縱市場的八種情形。此次微博大V爆料事件引爆市場輿論的核心,在于相關賬戶涉嫌以市值管理之名實施操縱市場等行為。市值管理的本意是為了價值管理,然而在一些市場主體眼中,以“市值管理”名義操縱股價卻被視為行業“潛規則”,這顯然違背了市值管理的初衷和本意。資本市場是一個多元共生的生態系統,投資者是維系整個生態運行的基石,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廣大中小投資者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劣勢,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持股、資金、信息、技術優勢實施操縱,更是放大了中小投資者的劣勢。因此,對此類事件必須嚴查,一旦查實,則必須施以重拳,形成震懾,維護資本市場秩序。

從5月14日公開回應,到16日立案調查,此次監管部門反應不可謂不快,這正是“零容忍”的應有之義,也是對監管態度的一次宣示——不管披著什么“馬甲”,只要實施了違法違規行為,觸碰了紅線、逾越了底線,必將遭到嚴懲?!笆帜?,伸手必被捉”。同時,維護資本市場良好秩序,營造風清氣正的市場環境,也需要市場各方攜起手來,歸位盡責。因此,需建立更加完善的監管體系。首先,部分偽市值管理具有較強的迷惑性,應進一步厘清市值管理與市場操縱的邊界,加大對偽市值管理的處罰力度。其次,應施加雷霆手段,持續提高違法違規成本,除讓違法違規主體傾家蕩產外,更要通過司法責任追究,讓情節嚴重者鋃鐺入獄,從而更好發揮監管威懾力。此外,還可以通過建立激發內部人舉報的機制,利用市場力量來打擊偽市值管理,形成市場監督合力。需市場主體自覺樹立“四個敬畏”意識。近年來,監管部門持續嚴打操縱市場行為,一批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惡性操縱市場案件得到嚴肅查處。上市公司應以此為戒,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防止成為個別股東從事違法違規行為的工具,同時加強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市場機構和從業人員也應以此為戒,依法合規參與證券期貨市場活動。還需加強對個人投資者教育。市場操縱的手法多樣,方式隱蔽,變化多端。中小投資者保護自身財富、分享企業成長紅利的根本之道在于分析基本面,關注企業前景,堅守價值投資,不跟風,不炒作。這次事件是一次很好的警示和教育,更是一次蕩滌污濁、正本清源的契機。在輿論發酵過程中,努力打造一個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的共識進一步凝聚??梢韵嘈?,坐莊風氣終將被摒棄,價值投資理念將更加深入人心。
三協會集體發聲 

直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

針對近期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抬頭的情況,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5月18日聯合發布公告,要求會員機構不得開展虛擬貨幣交易兌換以及其他相關金融業務,堅決抵制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不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賬戶和支付結算、宣傳展示等服務,同時提示社會公眾加強風險防范意識,不要參與虛擬貨幣相關交易炒作活動,謹防個人資金受損。2020年以來,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價格大幅波動,國內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氣有所抬頭。中國居民盲目跟風,通過境外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商參與交易炒作,易產生較大損失。近年來,監管部門對虛擬貨幣領域的監管和整治從未停止。比如,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顯示,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2017年9月,在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框架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虛擬貨幣交易和代幣發行融資平臺涉嫌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指導各地集中取締173家平臺,此后保持監管高壓態勢,累計清退38家境內新增平臺。監管部門早已明確,任何為中國居民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的個人或交易所均涉嫌開展非法金融活動。但不少個人或“交易所”仍鋌而走險,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目前,中國明令禁止交易平臺從事法幣與虛擬貨幣的兌換業務、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提供定價和信息中介等服務,按現行監管規定這一要求對境外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商同樣適用。對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而言,監管部門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虛擬貨幣交易兌換及相關業務,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結算服務。

除提供渠道以外,為虛擬貨幣交易所或場外交易商提供引流、客戶識別以及信息展示,也都存在法律風險。按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規定》對非法集資協助人,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給予警告,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場外交易商的定義,業內人士表示,場外交易商類似于網貸機構,具有撮合功能,并且提供交易展示,其專門服務于身在境內但想要購買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投資者?!百u方在場外交易商發單,買方在此處進行購買。場外交易商的平臺可能是網站,也可能是微信群、QQ群等?!?/p>


首批9單基礎設施 

公募REITs獲注冊

5月17日,證監會官網公告準予9單基礎設施公募REITs注冊,這標志著首批基礎設施公募REITs產品試點工作又邁出重要一步,并將進入基金公開發售階段。這9單基礎設施公募REITs分別是:博時招商蛇口產業園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平安廣州交投廣河高速公路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富國首創水務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中航首鋼生物質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華安張江光大園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浙商證券滬杭甬杭徽高速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東吳蘇州工業園區產業園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中金普洛斯倉儲物流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紅土創新鹽田港倉儲物流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對于基礎設施公募REITs試點,深交所表示,這是資本市場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風險、去杠桿、穩投資、補短板決策部署的有效政策工具,具有流動性較好、收益相對穩健、安全性較強等特點,對于盤活社會存量資產、降低宏觀杠桿率、提升基礎設施產業發展質效、豐富資本市場投融資品種等具有重要意義。上交所表示,當前環境下開展基礎設施公募REITs試點,可有效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拓展基礎設施權益融資渠道,優化社會資源配置,引導中長期資金參與資本市場,并為投資者提供更多樣化的投資工具和產品。同時,基礎設施公募REITs試點落地,將進一步推動創新中國基礎設施領域投融資機制,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助于增強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業內人士認為,經過多年的發展,中國在基礎設施領域儲備了相當可觀的體量。同時,一些基礎設施資產的收益穩定性非常高,非常適合做REITs。公募REITs業務潛在市場規模以萬億計。據統計,此次通過的9單項目底層資產涵蓋了收費公路、污水處理、垃圾發電、產業園和倉儲物流五大類主流基礎設施項目類型,資產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江蘇、浙江等重點區域。
一周9道“調控令”

抑制大宗商品過快漲勢

根據上期所通知,5月18日交易(即5月17日晚夜盤)起,螺紋鋼期貨Rb2110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除螺紋鋼期貨Rb2110合約外其他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熱軋卷板期貨Hc2110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除熱軋卷板期貨Hc2110合約外其他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有色金屬方面,5月18日交易(即5月17日晚夜盤)起,銅期貨各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鋁期貨各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3元/手。鎳期貨各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3元/手。貴金屬方面,5月18日交易(即5月17日晚夜盤)起,白銀期貨除6月、12月合約以外其他月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一。當白銀期貨除6月、12月合約以外的其他月合約進入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個交易日起,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同時,上期所還通知,自2021年5月18日(周二)收盤結算時起,螺紋鋼、熱軋卷板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0%,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8%。鄭商所通知,自2021年5月17日當晚夜盤交易時起,甲醇期貨2109合約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8元/手。自2021年5月18日起,硅鐵期貨2109合約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9元/手。大商所通知,自2021年5月18日交易時(即5月17日夜盤交易小節時)起,對焦煤、焦炭期貨品種1月、5月和9月合約的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非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由成交金額的萬分之0.6調整為萬分之0.7,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由萬分之1.2調整為萬分之1.4。從5月10日開始,上期所已發布三道降溫通知;鄭商所發布四道通知,涉及動力煤、玻璃、甲醇、尿素、純堿、硅鐵等期貨;大商所已發布一則市場風險提示公告(提示市場防范焦煤、焦炭和鐵礦石價格波動風險)和一道關于調整焦煤和焦炭品種相關合約手續費標準的通知。也就是說,僅一周之內,三大交易所已總計發布9道“調控令”。
通脹擔憂成真 

全球央行抱團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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