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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金融論文范文

2023-09-16

外資金融論文范文第1篇

[摘要]俄羅斯近年外國投資驅動力明顯下降,原因之一是不完善的外資立法。而當前我國外資市場繁榮,穩定外國投資是我國立法的重中之重。因此關于外國投資立法的進一步完善是當前中俄吸引優質投資的重要一環。中俄作為發展中國家,面對經濟全球化浪潮,如何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調控外資準入標準,保護國家經濟安全,健全外國投資立法,從而吸引更多的外資,提高自身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是文章討論的焦點。

[關鍵詞]外國投資;外資準入;安全審查

[DOI]1013939/jcnkizgsc201818086

1中國和俄羅斯外國投資立法現狀

11中國外資立法現狀

自1979年通過第一部外資法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開始,我國又相繼頒布了《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法律。為了與世貿組織有關規則相統一,我國于2000年10月和2001年3月分別對三部外資法進行修改,外資開放程度加大,外資準入也朝著自由化方向發展。

2015年1月19日,商務部公布了《外國投資法》(草案)?!锻鈬顿Y法》(草案)內容反映了在外資監管領域政府職能的轉變與簡政放權,其改變了以往對外資監管形式大于實質的監管模式,注重加強對外資的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同時也增加了全面報告制度及國家安全審查制度等。

12俄羅斯外資法的建立和發展

1991年7月出臺的《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外國投資法》是俄羅斯第一部規定外國投資的法律文件。該法制定了俄羅斯利用外資的基本方針政策,規定了外國在俄投資的基本原則。除此,1999年2月通過了《關于在俄羅斯聯邦以資本投資形式實施的投資活動法》和1999年7月通過了《俄羅斯聯邦外國投資法》。

《俄羅斯聯邦外國投資法》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制定的調整外國投資關系最重要的法律之一。該法確定了外國投資的基本概念,國家的基本原則、優惠政策等。但該法并非盡善盡美,諸如其“國家對外國投資者的保障”一節更多的是一般原則的聲明,而未規定具體措施。

2中國和俄羅斯外國投資審批制度異同

21中國由“逐案審批”向“負面清單”制度轉化

《外國投資法》(草案)將審批制度,改為備案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是對外資準入的顛覆性變革?!柏撁媲鍐巍敝贫仁钱斍皣H上較為成熟的外資準入管理辦法。未列入《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外資行業,既不需申請許可,也無須備案,僅需向外資主管部門報告信息?!锻鈬顿Y法》(草案)第三十二條規定了準入許可審查的范圍,將與國家安全、技術創新、環境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等活動納入其中。

為了貫徹對外資企業的事中、事后監管,《外國投資法》(草案)明確規定了信息報告制度。法律規定在外國投資實施前或實施后30日內報告均可;對于外國投資者身份、投資權益等變化不需許可,30日內報告即可;一般外資企業僅需年度報告,資產總額等超過100億元人民幣的,要進行季度報告。

22俄羅斯外資準入審批制度

俄羅斯對外資采取的為準入制度,即外國投資者有義務在投資前提交申請,但在符合條件時無權拒絕其進入。俄羅斯于2008年制定《戰略行業外商投資法》,該法的訂立是為了確保國防和國家安全而規定對外國投資者的限制豁免。法律對外國投資者參與對國防和國家安全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經濟實體的資本作出限制。

《戰略行業外商投資法》第六條規定了對俄羅斯的國家安全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四十七個項目。第一,關系到國家安全,即有關核裝置、放射性物質、武器和彈藥、軍事設備、航空安全等項目;第二,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媒體領域,即境內電視和無線電廣播活動;第三,在俄聯邦占壟斷地位的電信服務活動;第四,與礦物和自然資源有關的活動。

3中國和俄羅斯關于安全審查制度的異同

31中國安全審查制度

《外國投資法》(草案)第四章做了詳細規定,國家安全審查具有以下特點。

其一,國家安全審查的范圍廣泛。國家安全審查主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國防安全、軍工、國家安全關鍵技術等。此外,《外國投資法》(草案)第四十八條將國家安全審查的范圍擴大到“任何危害或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外國投資”,此包含不確定因素的規定,導致任何一項外國投資項目都可能被審查。

其二,安全審查的兩種啟動程序?!锻鈬顿Y法》(草案)中規定了國務院建立外國投資國家安全審查聯席會議,承擔外國投資國家安全審查的職責。外國投資者不僅可主動申請國家安全審查,聯席會議和有關部門、行業協會等其他當事人也可對某一外國投資提出國家安全審查申請。

其三,救濟程序的特殊性。國家安全審查明確規定了即針對國家安全審查決定不得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從而表明了關于國家安全的立法層級的提升,其決議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

32俄羅斯國家安全審查制度

俄羅斯《戰略行業外商投資法》是調整國家安全審查制度的最重要法律之一。其中,將所有對個人、社會和國家重要利益造成威脅的因素均視為威脅國家安全的行為。該定義范圍十分寬泛,不僅包括了國防安全,還將社會生活各方面可能造成影響的因素囊括其中。

根據俄羅斯的《戰略領域外國投資程序法》規定可以得出,其國家安全審查時間最長為三個月,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三個月。俄羅斯的《戰略領域外商投資法》第十一條第七款中規定對監管委員會做出的批準或不批準交易和控制的決議,申請人可以向俄聯邦最高仲裁法院提起訴訟。

4中俄兩國外國投資法立法展望

《外國投資法》(草案)第三十二條列舉了實行準入許可行業需考察的因素,但未表明具體的審查方法。而俄羅斯也將印刷出版行業等納入“國家安全審查”范疇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過大。因此筆者建議,將國防安全與經濟安全作為主要考量因素,對其進行窮盡式列舉。除此,俄羅斯規定國家安全審查期限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延長三個月,時限過長會對大型交易產生不確定性,因此我國需相對縮短審查時限,提高效率。

我國外國投資事項報告可以在實施前或實施后三十日內進行報告,但若實施前報告,三十日內的一切變動需再一次報告,過程相對煩瑣,因此筆者建議將其改為統一的事后報告且對于報告的內容可以相對簡化。例如,大型企業可對報告周期進行相應延長。

在確定俄羅斯安審機關有不當行為時,可向聯邦最高仲裁法院提起訴訟,而我國無權對安審結果進行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因此我國應建立相應的監督機制及完善的救濟方式,來降低外國投資者的顧慮。

5結論

目前兩國的外資立法為外國投資者創造了有利的條件。中國實施負面清單管理是立法上的巨大進步,但仍需在審批機構及程序上予以完善。除此,國家安全審查的范圍應明確,安審的程序和救濟途徑應借鑒俄羅斯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完善。中俄兩國目前仍需制定切實可行的外國投資法,以吸引外資拉動經濟增長,利用外資進一步發展,促進國內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兩國不斷完善法律政策,推進各項改革,為鼓勵外資進入創造更有利的條件。

參考文獻:

[1]葉雪外資審批制度的反思與重構[N].中國社會科學報,2016-05-09(5).

[2]漆彤,李建坤中國《外國投資法草案》若干問題探析[J].武大國際法評,2015,(1):69-81.

[基金項目]本文系“黑龍江大學研究生創新科研項目資金資助”(項目編號:YJSCX2017-130HLJU)項目研究成果。

[作者簡介]郭宇佳(1993—),女,漢族,黑龍江人,黑龍江大學法學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經濟法。

外資金融論文范文第2篇

外資銀行的“超國民待遇”

改革開放之初,為鼓勵外資流入,我國外資銀行稅制是按照優惠原則設計的,在實施中,堅持"全面優惠"與"特定優惠"相結合,通過降低稅率、稅收減免、提高起征點、再投資退稅等方式,使外資銀行稅收負擔遠遠低于中資銀行。與此同時,我國通過嚴格準入條件,限制外資銀行經營地域、業務范圍來"平衡"外資銀行在稅負方面享受的"超國民待遇"。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我國履行承諾逐步放開了對外資銀行經營地域、市場準入、本幣業務等方面的限制措施,在市場競爭天平的外資銀行一側逐步撤去了若干重要砝碼。為增強中資銀行整體競爭力,使失衡的天平恢復平衡,在我國銀行業逐步走向全面對外開放的寶貴的5年過渡期,我們本應在不違背 WTO基本原則條件下,體現行業扶持特點,給予中資銀行必要的稅收支持,逐步拉平中外資銀行的實際稅負水平。

但令人遺憾的是,時至今日外資銀行在稅收領域仍享受大量的"超國民待遇",其實際稅負遠低于中資銀行,這進一步擴大了外資銀行本已享有的市場競爭優勢。

流轉稅制方面存在差異

外匯轉貸業務是當前外資銀行當前主要業務品種,可以按利差征收營業稅,而中資銀行事實上要按利息全額征稅。這是由于外資銀行外匯貸款一般通過國際融資(包括從本銀行集團內部關聯企業融資)取得資金后再轉貸給境內企業。由于資金來源受國家外債規模管制等因素限制,中資銀行外匯貸款一般以自有外匯資金貸放,由此導致中外資銀行外匯轉貸業務稅收政策盡管條文規定一致,但在實際執行中形成差異,中資銀行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而轉貸業務作為外資銀行的主要業務,加上外資銀行可以通過內部關聯交易提高資金成本,規避稅收降低稅負,故在競爭中優勢地位明顯。

在適用稅種上,一方面中資銀行需要繳納的流轉稅稅種多于外資銀行,中資銀行除繳納營業稅以外,還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外資銀行免征上述稅費。

所得稅制方面雙重標準

在所得稅方面,內外資銀行適用不同的稅收法律、法規,中資銀行適用國務院制定的《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外資銀行則適用全國人大制定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上述兩部法律、法規中一些具體規定不一致,導致了中外資銀行在所得稅稅制上存在較大差異,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中資銀行適用稅率高于外資銀行。盡管企業所得稅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法定最高稅率都為33%,但許多外資銀行可以享受15%、甚至7.5%的所得稅率。與此相對照,大部分中資銀行目前適用33%的企業所得稅法定基本稅率,只有微利的農村信用社才可能享受到18%和27%的低稅率。

中資銀行稅前準許扣除項目遠遠嚴于外資銀行。外資銀行稅前扣除項目的規定基本與國際稅收慣例接軌,一般允許據實扣除。例如稅法對外資銀行在稅前扣除的工資、職工福利、業務招待費、捐贈支出、廣告費、傭金等幾乎無任何限制,基本可以據實列支;而中資銀行許多稅前扣除項目只能按照稅法規定的標準扣除,超標部分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這方面最典型的差異體現在工資薪金扣除項目上,外資銀行工資薪金支出根據財務會計賬簿記載可以據實扣除,而現行中資銀行適用的計稅工資扣除標準上限長期維持在960元,即使根據2006年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扣除上限提高到1600元,與外資銀行相比仍差距甚大。加上銀行業屬于知識密集型行業,平均工資水平比較高,工資扣除的限制對銀行稅負影響很大,進一步導致中資銀行因稅負過重而缺乏競爭力。

在固定資產折舊方面,稅法規定中資銀行固定資產殘值一般不高于固定資產原值的5%,而外資銀行固定資產殘值上限為原價的10%,而且在可以遞延稅款的加速折舊法的適用條件上,現行稅法對中資銀行的限定也比外資銀行更為嚴格。

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不一致。外資銀行可以享受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遠遠多于中資銀行,導致中資銀行所得稅負明顯高于外資銀行。首先外資銀行可以享受地區性稅收優惠,一是在特定地區設立的符合規定條件的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可以享受稅收優惠,而中資銀行不能享受這項稅收優惠;二是對在西部地區、東北老工業基地設立外資銀行的,允許其在內地新設分支機構時對市場準入條件中的盈利要求實行跨地域合并計算;其次外資銀行可以享受再投資退稅優惠,一是外資銀行將本企業取得的利潤直接投資于該企業以增加注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外資企業,經營期在5年以上的,可退還其投入資本部分已繳納所得稅40%的稅款;二是外資銀行在中國境內投資于其他企業,從接受投資的企業中取得的利潤(股息),可以不計入本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與此相對照,中資銀行對外股權投資從被投資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須由當地稅務機關出具已納稅證明才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再次,外資銀行對外國企業利息所得享受10%的低稅率優惠,而且從2000年起享受優惠的地域范圍由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沿海經濟開放區等特定地區擴大到全國范圍,而中資銀行利息所得一律按33%的正常稅率征稅。

縱上所述,中外資銀行所得稅稅負存在很大差異。根據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所得稅一處的測算,上海市2000年度內資銀行所得稅實際稅負為31.26%,而同期外資銀行所得稅實際稅負僅為15.64%, 二者幾乎相差一倍。

呆帳準備計提差異巨大

呆帳準備金稅務處理方法是銀行所得稅的核心問題,盡管世界各國對此具體處理方法不盡相同,但為防止過度征稅或者征稅不足,一般遵循稅收中性原則,即所得稅稅前扣除在數量上和時間上同銀行貸款損失的實際市場價值或名義市場價值保持一致,允許銀行根據實際經濟損失在稅前列支。

從具體計提方法看,國際通行做法是要求銀行按照貸款風險分類結果提取呆帳準備,并允許銀行在所得稅前列支。我國稅法的有關規定一是與銀行監管當局的規定相距甚遠,二是中外資銀行之間的計提比例也有差異。我國稅法規定,中資銀行按照提取呆帳損失準備資產期末余額的1%計提的呆帳準備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而外資銀行可以逐年按照年末放款余額計提不超過3%的壞帳準備,從該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實際發生的壞帳損失,超過上一年度計提的壞帳準備部分,可以列為當期損失;少于上一年度計提的壞帳準備部分,應計入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對比上述規定,稅務部門僅有限度地承認銀行貸款一般損失準備金計提結果,對專項準備和特殊準備的計提結果均不認可,且中外資銀行的允許扣除比例存在差異,致使中外資銀行的利潤核算受到一定影響。稅法的規定遠低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計提比例,也不符合國際慣例和公平稅負的原則。

完善我國銀行稅制迫在眉睫

入世五年過渡期在2006年年底結束,今后我國銀行服務市場將更加開放,為營造中外資公平競爭的環境,應在完善現行銀行稅制的大背景下有計劃、有步驟地取消外資銀行現有的"超國民待遇"稅收優惠,對中外資銀行實行同等國民稅收待遇,營造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使本已傾斜的杠桿恢復平衡。

完善現行銀行財產稅制

一是對外資銀行開征城市維護建設稅。目前在華外資銀行基本都坐落于城市市區,與內資銀行一樣,都從我國城市建設中受益,應當按照"國民待遇"原則,對外資銀行課征城建稅;二是取消外資銀行機構不適用教育費附加的規定,對外資銀行一并開征教育費附加;三是在此基礎上考慮合并內外資銀行兩套財產稅制,取消城市房地產稅和車船牌照使用稅,將現內資企業房地產稅和車船使用稅的征收范圍擴大到所有銀行金融機構;四是根據財政承受能力,逐步降低中外資銀行營業稅稅率,并適時調整稅基,將現有按照全部利息收入征稅改為按利差收入征稅。

統一現行銀行所得稅制

首先,應對內外資銀行所得稅稅率進行統一調整。在調整過程中順應國際上企業所得稅稅率普遍下降的趨勢,適當降低企業所得稅稅率。

其次,取消內外有別的所得稅制體系和減免稅政策,對扣除項目、資產和財務處理辦法作統一規定,實現內外資銀行均采用同一稅種,適用同一部稅法,統一計稅依據和稅率,取消單獨對外資銀行給予稅收優惠的做法,以此平衡內外資銀行所得稅負擔,鼓勵公平競爭。

第三,在稅收優惠方面,實行以間接優惠為主的稅收優惠方式。一是逐步改變區域優惠為主的政策模式,二是不再按中資、外資劃分,而應按照銀行不同業務種類區別。在此基礎上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對一些具有發展前景,符合政策鼓勵范圍的銀行業務如離岸業務給予稅收優惠政策,規定較低的稅率,給予較多的稅前扣除,鼓勵其快速成長,三是未雨綢繆,及早著手研究金融創新產品和衍生工具的所得稅征收問題。

完善呆帳準備金稅前扣除制度

只有呆帳準備金的計提比例真實反映銀行資產的風險狀況,才能保證銀行持續穩健經營?,F行呆帳準備金的稅務一是根據稅收中性原則,對中外資銀行貸款損失給予的稅收減免,應該既包括所得稅減免,也包括營業稅減免。為此,在營業稅營業額中,扣除各種貸款損失準備金,包括一般準備金、專項準備金和特種準備金;二是允許中外資銀行根據貸款五級分類標準計提的專項準備金免繳所得稅,以此鼓勵銀行及時、足額計提專項準備,并以專項準備核銷呆帳;三是改革貸款損失認定方法,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加強稅務和銀行監管部門配合,對貸款損失超過專項準備的部分,由銀行監管部門認定貸款損失是否屬實,稅務部門根據監管部門的認定給予相應稅收減免。這種制度安排既可使銀行呆帳核銷行為得到有效控制,又能使銀行貸款損失得到及時核銷,有利于實現稅收中性和減少掛帳,降低運營風險。

(作者單位:王剛,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金融法研究中心;吳畏,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外資金融論文范文第3篇

WTO五年后,我們一笑而過。

五年大限,需要過關的是金融、出版、石化和物流行業。到現在,他們交出了答卷:國內銀行紛紛上市,出版銷售市場開放,中石化和中石油業績大漲,國內物流企業現代化進程加快。經過陣痛后的這些行業,在困難面前沒有退縮,勇氣可嘉。

WTO來了,金融街入住的外資銀行越來越多,殼牌開始收購統一潤滑油,Fedex、UPS在高額利潤的國際航線上大范圍撒網。這就是長驅直入的外資企業在WTO保護期過后帶給中國同行的變化。

這還只是表面現象,更關鍵的問題是,他們帶來的不僅僅是資本,更是先進的產品設計、管理經驗、渠道開拓。我們抗住了WTO,但是更激烈的戰爭才剛剛開始。學習別人的先進,對比自己的不足,才是我們迎頭趕上的機會。

本期選擇的金融、出版、石化和物流行業,是WTO五年剛剛與外資企業在本土全面競爭的行業,對比和分析,會讓這些行業知道,我們的優勢和短處。

產品

中資銀行

優點:產品簡單,與用戶結合的產品形式容易實現多樣化

不足:原創產品少,產品開發慢

外資銀行

優點:高端客戶的貼身服務,個性化和理財產品研發和上市速度快,多樣化產品組合

不足:文化差異使產品對國內金融市場可能不適用

渠道

中資銀行

優點:架構完善的服務網點

不足:物理網點布局不合理,網上銀行、ATM、電子銀行不完善,有安全隱患,不能實現統一服務體驗

外資銀行

優點:海外網絡發達,出國留學和做貿易的中國人可以享受便利,網上銀行等電子渠道成熟

不足:網點少

管理

中資銀行

優點:數據大集中已經完成,具備高效管理的基礎

不足:從部門銀行向流程銀行的轉變還沒完全破題,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靈活性及內部運作效率的路還很長

外資銀行

優點:流程化管理,防風險能力強

不足:外資銀行在中國注冊成為外資法人銀行,使其具母行的優勢,短時間內難以發揮

人才

中資銀行

優點:人才充足

不足:人才沒有得到充分利用,管理體制需要變革,培訓機制、激勵機制有待提升,國際性人才缺乏

外資銀行

優點:具國際先進管理經驗

不足:本地人才缺乏

2006年12月11日,中國金融業全面履行對外開放的承諾,外資銀行將與中資銀行一樣,享受同等待遇。就在這一天,中國銀監會受理了匯豐、花旗、渣打、東亞、恒生等八家外資銀行的申請,將中國境內分行改制為外資法人銀行,完成本地注冊、轉制后,這八家銀行將為中國居民提供人民幣業務。

中國金融業所獲得的入世后特殊安排的五年過渡期已經結束。經過五年的改革發展,中國銀行業的整體狀況已經上了一個大臺階。目前,我國銀行業的平均不良貸款率已從5年前的25.4%降到約7.8%,平均資本充足率已達到《巴塞爾協議》要求的8%的水平。國有商業銀行不僅進行了股份制改革,而且已經有建行、中行和工行等先后走向資本市場。作為金融業務重要支撐的IT系統建設已初具形態,耗資巨大的數據大集中也已經基本完成。

面對金融業即將到來的直面競爭,外資銀行在進入中國市場后,會給中國的老百姓帶來怎樣的金融新體驗?中資銀行在喊了多年“狼來了”之后,當“狼”真的來了的時候,是否已做好足夠的準備?未來中國銀行業的格局將會是怎樣?

外資銀行在中國的搶灘方向十分清晰—20%的高端市場。這從中國保險業的開放就可以看出端倪,大部分高端客戶都被外資保險公司拉走。而為高端客戶提供定制化的產品,正是外資銀行的優勢所在。

對于企業用戶來說,大多數優質用戶都有國際化經營業務,這些用戶需要的不僅僅是貸款、結算,更需要全球范圍內兼并重組方面的金融服務。對于個人用戶來說,他們不再滿足于傳統儲蓄業務和簡單的投資形式,而是要求銀行提供多樣化的金融產品以滿足其投資、避險和保值增值的需求。目前,外資銀行已有12項基本業務,100多個業務品種,還根據中國市場實際情況開發一些有特色的產品和服務。比如,近年來匯豐銀行在華力推的卓越理財業務獲得了很高的知名度。

另外,匯豐、渣打等在華分行實行的是分業經營,但其母行大多是混業經營模式的全能銀行,可以提供理財、保險、證券、基金等多種產品形式,他們在華目前雖然只能做商業銀行,但輸出效益明顯。中資銀行仍是傳統的分業模式,雖然工行、建行等都成立了投行部,但在混業經營方面差距太遠,在多樣化產品組合上,處于劣勢。

不過,文化方面的差異使外資銀行推出的產品可能不適用中國市場。以保險為例,中外在養老的問題上存在傳統觀念上的分歧。國內父母將對兒女的培養看作是對未來的一種保障。而在國外,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獨立。這就使國外名目繁多的責任險難以被國內百姓接受。外資公司進入中國市場以后,在產品的開發設計上更多的是文化上的磨合及在此基礎上的改造與提升,而不是簡單的模式移植。

中資銀行在產品上存在的突出難題是原創產品少,產品開發慢。“目前,中資銀行在產品開發上,不是向外資銀行購買的,就是在外資銀行成熟產品的基礎上加以改進而來的,或者,索性給外資銀行做產品代銷。”某股份制銀行上海分行的一位管理人員說。“目前,國內商業銀行綜合競爭力較弱,金融產品比較單一,營銷手段比較簡單,市場競爭同質化現象嚴重,缺乏品牌效應。”銀監會這樣表示。

外資銀行推出的產品背后,是雄厚的研發能力及其先進的IT平臺的支撐。中資銀行要快速推出自己獨創的金融多樣化產品,首先需要建立統一產品開發平臺,能分析并戰略性推出一系列的產品,而不是毫無預測性,僅憑感覺地用單一產品獨斗。統一產品開發平臺要具有四個方面的能力:一是產品規劃能力。前臺基于公司戰略,細分制定產品規劃和新產品研發計劃,結合市場策劃,共同作為業務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二是組合管理能力。決策層根據組合產品趨勢、投資回報等進行戰略性產品布局。三是項目管理能力。將積累的項目管理能力從產品開發階段延伸到產品研發的全程管理。四是平臺管理能力。后臺在大集中項目基礎上,有策略地構建產品開發平臺。另外,外資銀行可以對客戶進行分析,從而實現差異化管理和針對性的差異化產品。中資銀行相比非常年輕,引進CRM實現客戶分析,進行VIP客戶的經營是近些年才引進的方式。

為了彌補分業經營帶來的產品組合上的不足,在產品推向市場時,中資銀行選擇了不同的渠道和方式,讓產品形式多樣化。比如信用卡和旅行社捆綁在一起,旅客可以享受到旅行社給予的更多優惠等。

中資銀行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形成了星羅棋布、覆蓋全國的機構網點和巨大的市場占有率。但同時存在著很多的問題,比如分布不合理、定位重復,這些網點不僅不能創造銀行期待的效益,反而為銀行帶來經營上的負擔。外資銀行在中國規模相對較小,有的只有一兩百人,他們的網點集中在上海、北京、廣州等大城市,盡管他們加大中國布局,但出于成本、政策限制等考慮,不可能大面積鋪設網點,做人民幣業務很難跟中資銀行在網點方面進行比拼。不過,外資銀行的服務網絡一般是全球性的,其國際匯款相當快捷。渣打銀行建議,如果有子女在國外留學須經常性匯款的話,借用外資銀行的國際匯款將非常方便。

許多事實表明,中資銀行普遍津津樂道的完整、龐大的網點等硬優勢正面臨縮水。因為外資銀行深知自己的不足,已開始揚長避短,大力開展網上銀行業務。匯豐銀行、東亞銀行等都已獲準在內地開展網上銀行業務;花旗銀行也已向人民銀行申請開展網上銀行業務。有關專家指出,外資網銀的進入,最終必將削弱中資銀行的壟斷優勢,這場網銀平臺的明爭暗斗將直接導致中資銀行網點優勢的逐步失去。

對于廣大的中資銀行而言,網上銀行恰恰是個軟肋。近日,中國金融認證中心發布了《2006中國網上銀行調查報告》。報告顯示,在過去的一年中,網上銀行總用戶數已經高達4000萬,但是仍然有60%以上的網民因為安全問題而不敢用網上銀行。這無疑暴露了網上銀行發展的瓶頸:安全支付問題。直到現在,國內網上銀行業務還處于初級階段,距離國外成熟的網上銀行服務還相差太遠。

提供更多、更便利的服務越來越成為消費者對銀行的期望和要求。中資銀行正加大推廣網上銀行、電話銀行、自助ATM機等電子銀行渠道的力度。對于中資銀行來說,這些電子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轉移傳統物理網點的問題,比如分流一些低價值業務,關閉不贏利的網點。但是,不斷提高的客戶期望和實際體驗之間的不一致,造成了客戶忠誠度的降低。許多中資銀行不同的服務渠道資源并沒有完全整合,也就是說,不同渠道各有各的客戶資源和業務信息,這些信息是經過一段時間進行一次更新。有一位客戶曾經有在ATM機和銀行柜臺一次違章交兩次罰款的經歷,而原因就是信息沒有及時更新。要實現一致化服務及個性定制和量體裁衣,銀行應當在不同服務渠道背后建立起統一的、完整的客戶消費數據檔案,并建立對應于其消費行為的偏好識別系統,在確定客戶屬于整合營銷的目標客戶之后,立即根據其需求提供多方面的差別化服務。

外資銀行在優質服務和高效運作的背后,隱藏的是流程銀行模式下的控制力和執行力優勢,是縱橫管理,他們的管理更有效。舉例來說,外資銀行將風險性很高、技術性很強的業務,如資金交易、信用證審核和衍生產品的交易等,不是放在分支行、網點里做,而是集中起來,成立一個交易中心來做,這樣通過集約化管理有效地規避風險。而國有銀行以前采用總行管分行的垂直管理模式,由分支行行長對總行行長負責,從部門銀行向流程銀行的轉變還沒有完全破題,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對客戶的靈活性以及內部運作效率的路還很長。不過,中資銀行現在紛紛成立了金融交易中心、審核中心,有效控制了銀行風險。

外資銀行要在中國注冊成為外資法人銀行,使其具母行的優勢,短時間內難以發揮。這段時間也是中資銀行的機會。此時引進國際先進理念、體制、方法、技術,把握本土資源,建立預警機制,通過應用系統的數據挖掘、客戶的風險管理以及其他IT技術,及早預防、發現和規避風險,中資銀行不會敗給對手。

中國銀行新聞發言人王兆文介紹,中國銀行大力加強風險監測與預警,已在六個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加快授后監督與貸后管理工作制度體系建設與實施;二是建立監督名單式的貸后風險預警機制;三是加強對全轄前十大正常、關注類貸款大額客戶、高風險觸發客戶、過剩行業客戶的重點貸后監控與分析,建立重點監控制度;四是加強授后監督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五是實施橫向、上下聯動,進行風險預警與轄內督導;六是借助信息系統,研究風險監控新方式。

外資銀行在中國拓展業務,由于對國情、民情不熟悉,唯一可走的捷徑就是實現管理人員的本土化。因此,他們對熟知本地業務、市場信息以及公關技巧的國有商業銀行管理人員的需求最為迫切。日前在上海召開的中高級金融人才專場招聘會上,花旗、渣打、東亞等外資銀行紛紛唱起主角,為迎接年底全面開放演出了一場人才招募加速跑的好戲。而金融獵頭行業也助力外資銀行人才爭奪。“外資銀行從中資銀行挖人,早在三年前就開始了。外資銀行進入中國市場后,會從國內銀行挖走一部分人。”王兆文說。據了解,從去年底起,外資銀行的招聘量增加了30%到40%。這其實意味著中資銀行流失了大量業務骨干和優質客戶資源。一家股份制銀行上海分行的行長告訴記者,目前中資銀行里有不少業務骨干,已經被外資銀行盯上了。

外資銀行具體通過三個方面來吸引人才:一是厚薪酬,二是提供海外培訓機會,三是以經營管理優勢吸引人才。面對外資機構的頻頻挖角,中資金融機構固然要注意薪金,但還要給員工良好的發揮平臺和個人提升空間。

一套好的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和績效管理系統往往能發揮實效。目前,大多數中資銀行eHR系統還只能從事事務性工作,但其實eHR要能為組織的高層戰略規劃提供決策支持。一旦有了新的崗位需求,那么,崗位管理模塊和能力管理模塊會對這一新崗位所需要的能力做出明確定義。然后,通過績效管理模塊、360度管理模塊或接班人計劃模塊,很迅速地找出符合條件的人員。如果暫時找不到完全符合需求的人員,那么,可以先找出與這一需求最為接近的人,并判斷出他還有哪些不足之處,然后再通過培訓系統進行相應的培訓。不要小瞧選一個人,這可能關系到新產品能否快速上市,新業務能否搶在競爭對手前占領市場,甚至關系到銀行的成敗。在這點上,民生銀行的人力資源管理系統有助于目標的實現。

外資金融論文范文第4篇

摘 要:銀行是一國經濟和金融活動的中心。加入WTO,金融市場全面開放、外資銀行的進入會給我國銀行業帶來較大的沖擊,本文通過分析外資銀行進入對中資銀行的影響,提出了提高銀行業競爭力的應對措施。

關鍵詞:競爭力 銀行體系 外資銀行進入

我國銀行體系與西方國家差別很大,這突出表現為利率還處于一定的管制,股份制銀行較少,銀行業的壟斷性很高,金融市場總體上滯后,匯率還受政府控制,資本項目還沒有實現完全兌換。自建國以來我國沒有發生過金融危機,只在最近幾年有金融機構倒閉、重組事件發生,這并不意味著銀行效率很高,相反,它反映的是我國銀行受到更多的保護、有國家作為最后貸款人和管制導致利潤收入可以部分消化各種扭曲和低效率造成的成本。隨著加入WTO,金融市場的全面開放,各種類型的競爭全面引入,如何在與外資銀行的競爭中降低風險、保持我國銀行業的競爭力這在當前來說顯得尤為重要。

一、外資銀行進入的理論分析

外資銀行的進入是一個需謹慎看待的問題。金融業是國民經濟的核心部門,外資進入有可能控制本國經濟,但是經濟運行的現實又使得發展中國家不得不加快引進外資金融機構,主要的原因是:借助外資銀行競爭和示范效應,提高本國銀行的經營效率;通過引進外資金融機構加快國內銀行業的改革,增強國內金融法律法規的透明度,增加進入國際資本市場的渠道。

Claessens,S.,Demirguc-kunt和Huizinga.H.(1999)對1988-1995年間80個發達和新興市場國家的外資銀行和本地銀行進行分析,得到的結論:在新興市場國家,銀行業開放的程度與銀行機構的脆弱性呈負相關關系。例如東南亞國家的新加坡、香港特區的銀行業開放度越高,銀行機構的質量也越高。印尼和泰國銀行的開放度較低,銀行機構質量也較差。因此,開放銀行業將提高銀行機構的質量、提高銀行穩健性;在新興市場中,外資銀行的盈利水平較高,且剛剛進入時,本國銀行盈利水平普遍出現滑坡。

這些結論表明盡管外資銀行的進入短期內對本地銀行會構成巨大威脅,但長遠看,能激勵本地銀行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有利于本地銀行的健康成長。

二、外資銀行進入對中國銀行業的影響

自中國加入WTO以來,外資銀行在中國的經營發展十分迅速,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首先,外資銀行的營業機構進一步增加,從2002年至今,外資銀行營業機構從177家增加到211家,平均每年增加11家之多,截至2006年底,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從業人員達16724人,注冊的外國獨資和合資法人機構共14家。其次,在華外資銀行的資產發展明顯加速。2006年,外資銀行的在華資產總額達到1033億美元,和2003年相比資產總額增長了1.3倍,平均年增長32.7%。(表1) 再次,外資銀行的服務品種日趨多元化,業務呈多樣化較快發展態勢,包括:人民幣存貸款、外匯存貸款、人民幣理財、外幣理財、外匯資金兌換、企業現金管理、國際結算、消費信貸等等。

外資銀行在中國飛速發展,這種發展歸根結底在于外資銀行的競爭優勢突出。

外資銀行的競爭力突出表現在戰略上:一方面,外資銀行主要分布于在投資回報率高、利潤豐厚的東部沿海發達地區中心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大連、廈門、天津等地;另一方面外資銀行通過參股各種資產優質的中資銀行(見表1),利用他們廣泛分布的網點、分享中國經濟普遍發展的好處,更分散了經營風險。在高速增長的同時,外資銀行保證了資產質量和嚴格控制了經營風險,不良貸款率不斷降低,資產質量明顯高于中資銀行。截至2006年第四季度,在華外資銀行不良貸款余額37.9億元,不良貸款率只有0.78%,遠遠低于國有商業銀行以及股份制商業銀行同期水平(見表2)。

其次,外資銀行在中國開展業務,具有資本、技術、產品和管理上的優勢。與中資銀行產品簡單、開發慢等不足相比,外資銀行針對高端客戶的貼身服務,理財產品研發和上市速度快,個性化、多樣化產品組合,都使得企業更傾向于選擇更具有競爭優勢的外資銀行合作。

外資銀行的進入會從市場結構、經營方式、管理方式、業務品種等方面給中資銀行帶來長遠的影響。中國的金融業發展較晚,很不成熟,要在短短幾年內,實現銀行業和保險業全面對外開放,壓力之大,速度之快是罕見的。市場和環境的變化將會使中國的銀行業相當脆弱,國有商業銀行不再享受政府的保護且缺乏競爭優勢,如果不能及時調整結構、提高經營效率,與外資銀行各方面的差距將越來越大,屆時銀行潛在的經營問題和風險會被放大,直接影響到銀行業未來的穩健運營。

短期內,外資銀行的進入會稀釋國有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造成國有商業銀行盈利好的高端客戶、高附加值的中間業務和高素質金融人才的流失,這些必然對我國銀行業的盈利水平造成沖擊。但從長期來說,外資銀行的進入迫使本地銀行徹底改革成本結構、業務范圍和質量,同時引入外資銀行參股,也能夠提高銀行內部管理水平和外部監管能力,這可以從整體上提高本地銀行效率,促進本國競爭環境、監管和信息披露質量等方面的改善。

三、提高我國銀行體系競爭力、積極應對外資銀行挑戰

在面對外資銀行這一強有力競爭者帶來的困境和挑戰,我國的銀行業又該如何呢?

首先我們應該看到,目前和將來改善我國商業銀行經營、保持銀行業穩健運營的關鍵都在于提高競爭力。一方面,外資銀行的飛速發展主要是因為中國逐漸取消了歧視性業務和地域限制,但其在市場中獲勝的關鍵卻是競爭力;另一方面,我國銀行業存在的問題歸根結底都集中到競爭力差上面,主要表現在:國有化程度太高、結構不合理、治理結構行政化、監管寬嚴失度、經營管理水平落后、資本金補充渠道較少。

第二,要認識只有通過改革和重組進行調整和完善,才能提高我國銀行業的競爭力,使中國銀行業不斷向多元化、市場化、法制化和國際化發展。具體:

⒈繼續深化銀行業體制改革,與境外投資者加大合作力度,允許外資參股和合營,積極利用外資,積極引進外資管理層和管理經驗,增強中資銀行的競爭力。這樣,國有商業銀行可以直接獲得外來資金,減少政府對銀行注資的財政負擔, 更加方便的學習國外經驗和先進技術水平,提高經營效率和風險控制能力,以降低風險、保持銀行穩健運行。

2.積極推進業務創新,發揮比較優勢。創新是發展的動力和源泉,更是提升持續競爭力的主要保證,中資銀行要有清晰的戰略定位和核心業務,在此基礎上來提高自身產品研發能力。

4.加強商業銀行的自身管理,具體從金融機構內控的強化、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改善著手來加強外部金融監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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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yCreation and Financial Fragility:A Theory of Ba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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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金融論文范文第5篇

【摘要】本文通過對我國外資銀行的國民待遇問題進行分析,為中資銀行如何在與外資銀行的競爭與合作中提升自身綜合能力得出相應的對策,并對國家的外資政策提出建議。

【關鍵詞】外資銀行國民待遇

一、我國外資銀行國民待遇的體現

2002年12月11日,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即宣布取消外資銀行辦理外匯業務的地域和客戶限制,并允許外資銀行對中資企業和中國居民開辦外匯業務同時在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方面,將于5年內逐步取消地域和市價限制。并承諾于2006年年底全面開放我國的金融市場,對外資銀行實行“國民待遇”。

國民待遇的基本含義是指:與內國有特定關系的外國人享有和承擔與內國國民平等的民事權利與義務的法律制度。即東道國通過國內立法或簽訂國際條約承諾給予外國人所享有的民商事權利,不得低于本國國民所享有的同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允許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投資,同中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進行各種形式的經濟合作。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經濟組織以及中外合資經營的企業,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它們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本褪菍ν赓Y企業國民待遇的總括性規定。

當前我國銀行業國民待遇的立法主要體現在2006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中。另外,2007年3月16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2003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行政法規也有諸多體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8條的規定,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或者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這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13條的規定,設立全國性的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相比是完全相同等。此外,在公司組織形式、銀行監管等方面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實行了與中資銀行完全同等的對待。

根據《條例》第29條的規定,對于包括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在內的完成本地注冊外資銀行,轉制變成內地法人銀行后,其業務范圍幾乎與中資銀行完全一致,可以全面開展人民幣業務,不受地域和客戶的限制。

根據《條例》第31條的規定,對于在中國的外資銀行分行實行一定的限制,相比于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的業務范圍少了“銀行卡業務”“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這兩大塊。在其業務范圍中在最關鍵的人民幣零售業務方面,雖然本地法人銀行和外資銀行分行都享受吸收公眾存款的職能,但法人銀行方面沒有任何限制,而外資銀行分行則規定只可吸收100萬元以上人民幣存款。這是實行法人導向的政策,符合審慎性原則和國際通行做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與中資銀行實行統一的25%的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92條的規定,外資商業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商業銀行分行適用本法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由此可見,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已經基本上與中資銀行實行了同等的待遇。

二、外資銀行國民待遇法律問題的缺陷

(一)我國對外資銀行實行的稅制存在的缺陷

1.稅制方面存在差異。(1)在流轉稅制方面的差異。在適用稅種上,中資銀行需要繳納的流轉稅稅種多于外資銀行,中資銀行除繳納營業稅以外,還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外資銀行則免征上述稅費。(2)稅前扣除辦法和標準存在差異。中資銀行稅前準許扣除項目遠遠嚴于外資銀行。外資銀行稅前扣除項目的規定基本與國際稅收慣例接軌,其招待費、捐贈支出、廣告費、傭金等幾乎沒有任何限制,一般允許據實扣除。而中資銀行許多稅前扣除項目只能按照稅法規定的標準扣除,超標部分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這方面最典型的差異體現在工資薪金扣除項目上,外資銀行工資薪金支出根據財務會計賬簿記載可以據實扣除,而現行中資銀行適用的計稅工資扣除標準。因為銀行業屬于知識密集型行業,平均工資水平比較高,工資扣除的限制對銀行稅負影響很大。

2.固定資產折舊方面存在差異。在固定資產折舊方面,稅法規定中資銀行固定資產殘值一般不高于固定資產原值的5%,而外資銀行固定資產殘值上限為原價的10%,而且在可以遞延稅款的加速折舊法的適用條件上,現行稅法對中資銀行的限定也比外資銀行更為嚴格。

3.呆賬準備金的計提存在差異。我國稅法的有關規定一是與銀行監管當局的規定相距甚遠,二是中外資銀行之間的計提比例也有差異。我國稅法規定,中資銀行按照提取呆賬損失準備資產期末余額的1%計提的呆賬準備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而外資銀行可以逐年按照年末放款余額計提不超過3%的壞賬準備,從該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三、外資銀行國民待遇的法律完善

(一)對外資銀行實行的稅制方面的完善

1.外資銀行國民待遇要求我們統一立法,并取消對外資實行全面優惠原則的稅法,而且要對內外資銀行所得稅稅率進行統一調整。在調整過程中應適當降低企業所得稅稅率。這已經在于2007年3月16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實現了。

2.完善現行銀行財產稅制。(1)對外資銀行開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因為目前外資銀行與內資銀行一樣,都從我國城市建設中受益,理應按“國民待遇”原則開征城建稅;(2)取消外資銀行機構不適用教育費附加的規定,對外資銀行一并開征教育費附加;(3)取消城市房地產稅和車船牌照使用稅,將現內資企業房地產稅和車船使用稅的征收范圍擴大到所有銀行金融機構;(4)依據財政承受力,逐步降低中外資銀行營業稅稅率,將現有按照全部利息收入征稅改為按利差收入征稅。

3.完善呆賬準備金稅前扣除制度。要想保證銀行持續穩健經營,那就需要呆賬準備金的計提比例能對銀行資產的風險狀況進行真實反映。我國現行呆賬準備金的稅務,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依據稅收中性原則,對中外資銀行貸款損失給予所得稅減免和營業稅減免。所以在扣除銀行營業稅營業額的各種貸款損失準備金有一般、專項、特種三種準備金;二是為了鼓勵銀行能及時、足額計提專項準備金,并能依此來核銷呆賬,我國是允許中外資銀行根據貸款五級分類標準計提專項準備金的免繳所得稅;三是引進先進經驗改革貸款損失認定方法,在實際操作中要增強銀行監管部門和稅務部門的相互配合,比如對貸款損失超過專項準備的部分,先讓銀監部門去核實貸款損失是否真實,再讓稅務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稅收減免。這樣既可有效地控制銀行呆賬核銷行為,又能及時核銷銀行貸款損失,從而既實現稅收中性和減少掛賬,又降低了銀行的運營風險。

四、結束語

現階段對我國的外資立法急需加以改善,從而對他們實行國民待遇,同時也要對我國長期以來所執行的投資政策客觀地看待,要明白這充分體現了歷史的必然性,更要認識到這種對外政策的改變和完善是不可能一步到位的,發現問題并不是全盤否定過去的種種做法,也不是代表問題就能得到解決。問題的解決有賴于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健全和完善,這就要求在考慮是否給予外資投資者的待遇標準時侯,要結合我國的基本國情如:現有經濟發展水平、經濟戰略結構、國家安全和民族經濟利益等因素,在實際實行的過程中遵遁循序漸進的原則。

為了實現我國外資政策在實際調整中更符合市場經濟規則和世界多邊投資規則,那么就要求我國投資優惠政策的調整要進一步與國際直接投資政策逐漸靠攏、融合;進一步改善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產業結構;進一步改善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地區結構;繼續加強投資環境的改善。

一方面我們要繼續深化改革,另一方面要避免對外國投資者實施差別對待,盡量向他們提供普遍的、無差別的“國民待遇”,政府的工傷政策應促進外資企業降低社會交易成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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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陳洋,李博.《芻議我國外資立法的完善——以國民待遇視角》.河北省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06年第3期.

[3]章軍.《入世后我國對外資銀行的國民待遇問題研究》,金融論壇.2002年第8期.

外資金融論文范文第6篇

摘要: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為我們敲響了警鐘,沉重的代價告訴我們:加強對銀行業的監管.對處于起步階段的我國金融體系的安全尤為重要。文章對我國外資銀行的現狀進行了分析;對我國外資銀行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成因進行了探討,對加強我國外資銀行監管提出了建議。

關鍵詞:外資銀行;監管;金融創新

自2001年以來,外資銀行在中國市場獲得了快速的發展。根據銀監會的統計,截~2007年12月,共有47個國家和地區的193家銀行在華設立了242家代表處,有外商獨資銀行24家、合資銀行2家;另外,有23個國家和地區的71家外國銀行在華設立了i17家分行。其中,獲準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國銀行分行為57家、外資法人銀行為25家,獲準從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的外資銀行機構數量為50家。2001年-2006年末,外資銀行在華的總資產從3735億元增至13866億元,翻了近四倍。從2006年12月11日起,中國已經全面履行銀行業對外開放的承諾,銀行監管的問題也同時擺在我們面前。

一、我國外資銀行監管存在的問題

1.外資銀行法律監管體系不健全

2006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顯得過于簡單,且缺乏一些配套的補充規定及檢查手段,使其可操作性大打折扣,許多具體事務和問題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同時,不完善的法律必然潛伏著漏洞,某些外資金融機構就有可能借此獲得不法的利潤。

2.對外資銀行的跨國監管不足,信息披露不充分

外資銀行經營的風險與其總行是緊密聯系的,我國的監管部門局限于對國內的外資銀行的監管,忽略了我國與外資銀行母國的合作。一旦外資銀行在母國發生經營風險,很容易波及到國內的外資銀行,給我國金融體系帶來不穩定因素。

目前,我國監管當局還未建立起既體現《巴塞爾新協議》要求又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若信息披露不充分,則極易造成客戶與銀行的信息不對稱,會給我國金融體系帶來新的風險。

3.日益頻繁的金融創新,給監管工作帶來了新的難度

外資銀行進入我國金融市場,必將帶來更多創新產品和經營理念,這一趨勢必將引起金融創新和管制的矛盾,過度的管制會扼殺金融業的活力。但金融創新本身又是有風險的。從微觀上講,新的金融產品推出時,由于金融市場接受它的時間短,商業銀行和企業都缺乏歷史數據準確評價和控制其風險,特別是某些衍生工具的交易隱含了巨大風險,國際上因衍生交易造成金融機構倒閉的事件屢見不鮮。從宏觀上講,大量金融創新活動使監管部門難以獲取準確的統計信息和銀行報表數據,甚至影響貨幣政策的實施和金融體系的穩定,對金融監管的有效性也提出了挑戰。

4.外資銀行的退出機制監管的力度不強

在對外資銀行準入管制的同時應當健全對外資銀行退出的監管。中國銀行業的全面開放,可以刺激國內金融市場的成熟和規范,但是若外資銀行的退出機制不完善,當國內經濟波動時,外資銀行會抽取大量資金外逃,甚至撤離國內市場,這將加劇中國金融業的不穩定性。

二、完善我國對外資銀行監管的對策建議

1.健全和完善監管法律體系,加大監管力度

我國要進一步完善外資銀行監管的法規和制度。應加快出臺《銀行破產法》,銀行的破產會威脅到存款人的利益,甚至會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制定的法律應該嚴格界定外資銀行問題的嚴重程度,在不同的程度范圍內,監管機構采取不同的措施加以挽救或者宣布其破產,使得監管部門的行為有法叫依,也為外資銀行自身提供風險參考。

2.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實施透明監管

我國監管當局應盡快建立起既體現《巴塞爾新協議》要求又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有效的信息披露政策。以英國為例,英國監管的規范化體現在所有監管工作都有非常嚴密的操作規程和標準,并且根據金融業最新發展定期更新;英國監管的透明度體現在金融服務管理局設立了外部網站,向公眾宣傳金融服務局的職能,公布監管當局的監管原則和監管方法,增加了監管的透明度。

3.針對金融創新,加強監管力度,實行分級監管

外資銀行的進入為中國帶來了許多新的金融產品、金融服務等,推動銀行業更好地實現其功能,但是如果國內銀行監管不能及時跟進,那么一些金融產品金融工具就會給我們的金融體系帶來巨大的風險。提高銀行監管有效性,實現風險防范能力的創新,就必須正確地處理好風險防范與金融創新之間的關系。不能以風險為由抑制金融創新,更不能為金融創新而忽視風險防范,還要有效地利用金融創新的風險防范功能。

4.完善外資銀行市場退出機制,強化危機補救能力

作為外資銀行監管的最后一個環節,市場退出監管絕不僅僅是個消極被動的事后處理過程,而是要積極地采取相應措施,對即將陷入危機或已經陷入危機的外資銀行進行補救。積極有效的補救措施可以穩定公眾的信心,減少擠兌的可能性,防止“多米諾骨牌效應”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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