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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公開工作考核細則范文

2023-10-03

政務公開工作考核細則范文第1篇

923 更新時間:2009-6-9 為切實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規范教學質量管理,健全激勵、競爭機制,以促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同時為發放教學質量獎及其他各類獎勵提供依據,特制定本試行細則。

考核原則:堅持民主、公正、客觀性原則;堅持重實績、講實效原則;堅持定性、定量相結合原則。

考核內容:對教師教學業務工作的全過程進行考核,著重于教學實績、教學態度和教學水平。

考核方法:

一、職業道德(10分)

1、無故把學生趕出課堂,放任學生在外游蕩,每人次扣1分。

2、不加強課堂管理造成秩序混亂者,每次扣1分。

3、有亂收費,亂訂資料,每次扣5分。

4、因工作失職致使學生出走,造成嚴重后果者,每次扣10分;班級流失學生,超過3%者,班主任扣1分/人,任課教師0.5分/人(以班為單位考核,任課教師按所教班級流失數的平均數計)。

5、學期內對學校形象有不良影響者扣5分;受黨政紀處分和治安處罰及嚴重影響學校形象者扣10分。

二、教學常規(共45分)

1、勞動紀律(10分):

(1)、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曠課、漏課每次扣5分,扣完為止。上午第2節的任課教師未組織學生做眼保健操導致學生出教室,每次扣0.5分。體育教師早操、課間操、大型集會必須提前到場整隊,不到者,早操、課間操每次扣0.5分,大型集會每次扣2分,扣完為止。

(2)、教師在學校辦公室辦公時間內(白天上課期間)玩網絡游戲、下棋、玩牌等每次扣1分;教師在授課期間吃東西、接聽電話、會客等,每次扣1分。

(3)、教師不服從學校管理及學校工作分配,阻撓打擊其他老師工作,每次扣5分。

(4)、事假、公假、病假一律在調好課程、早、晚自習和班主任工作,在年級主任核準、代班教師簽字、領導批準、教務處備案的情況下方可離校,否則每次扣5分(急病、特殊情況等除外)。

(5)、事假一次扣0.5分。

(6)、未經教務處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3分。

(7)、監考中途出場、看書報雜志、打手機、閱卷、改作業、玩電游等,每次扣3分。 (8)、閱卷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閱卷差錯較多扣3分。

2、學期計劃與總結 (3分) 學期初寫出課程計劃,內容符合常規要求,措施切合實際,可行性強;學期末寫出教學工作總結,內容實事求是,能全面總結自己的經驗與不足。

學期初沒有計劃或學期末沒有總結,均扣3分;不按時上交扣1分。

3、聽課(8分)

新教師(分到或調入我校未滿一年者)每學期至少聽課40節,其他教師每學期至少聽課15節(行政人員和教研組長按教務處規定執行)。聽課要有明確目的,要認真做好記錄,每少一次扣0.5分;發現弄虛作假者,該項記零分。

4、備課(8分)

教師備課應達到規定的要求,單元檢測課必須附試卷、講評及成績。(見教師備課考核細則)

每期檢查4次,每次檢查中評定出優秀、良好、中、差四個等級,每期結束時綜合評定出優秀、良好、中、差四個等級,分別記8分、6分、4分、2分;無備課者,該項記零分,并將受到學校其他處理。

5、作業批改(8分)

(1)、每期檢查4次,每少一次扣2分;每次檢查不按時送檢扣0.5分。

(2)、作業數量按教導處規定的次數為準(見教師作業批改要求),每少一次扣0.5分。

(3)、若作業批改質量差,未見督促學生糾錯,批改只畫大“√”或只有日期,視其情節,每次扣1—3分。

(4)、試卷只改不評者每次扣1分;試卷只發不評者,每次扣3分。

(5)、其它沒作業學科,得該項分值的80%。

6、學生評教(3分)

每期學生評教4次,每次評定出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等級,每期結束時綜合評定出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等級,分別記3分、2分、1分、0分。

7、輔導學生(5分)(見教師輔導學生要求)

三、教學成績(65分)

各年級分為平行班和實驗班兩類分別考核??己藭r以班級人數最少者為基數(人數多的按成績從高到低選齊人數參加考核)。同年級多個班者分別考核取平均;同部(高中部和初中部)跨類跨級的分別考核取平均;跨部者分別考核,按高中部占60%初中部占40%計成績;音、體、美、微機及一人教一個年級的老師按其他文化教師考核各項的分值的90%計入成績;初三下期按中考成績考核,高三下期按高考成績考核(綜合科以班為單位進行考核得分×3,同班的綜合科教師按“一診”“二診”成績各占40%和60%考核到個人)。

1、平均分(15分)

以年級平均分為基數(取2位小數),教師以所教同級所有班級的平均分為成績參加考核。

計分辦法:教師成績達到基數計15分,高于基數的分的50%為加分,低于基數的分的50%為扣分;平均分(以班為單位)按從高到低排名,與上次考核的名次比較,每上升一個名次另加3分。

2、優秀線、良好線、及格線的劃分及計分辦法:

(1)、優秀線(15分)

優秀線是初中以全年級總人數的15%、高中以全年級總人數的10%為基數劃定分數線(取整數),以年級優生的平均數為基數(取1位小數)。教師以所教同級各班的優生的平均數(取1位小數)為成績參加考核。

計分辦法:教師成績達到基數計15分,高于基數的值的60%為加分,低于基數的值的60%為扣分;任課教師所任教班級的優秀率(以班為單位)按從高到低排名,與上次考核的名次比較,每上升一個名次另加3分。(優秀率=優生數/總人數)

(2)良好線(20分)

良好線是以全年級總人數的35%為基數劃定分數線(取整數),以年級平均數為基數(扣除優生數,取1位小數)。教師以所教同級各班的平均數(扣除優生數,取1位小數)為成績參加考核。

計分辦法:教師成績達到基數計20分,高于基數的值的50%為加分,低于基數的值的50%為扣分;任課教師所任教班級的良好率(以班為單位)按從高到低排名,與上次考核的名次比較,每上升一個名次另加3分。(良好率=良好生數/總人數)

(3)及格線(15分)

及格線是初中以全年級總人數的65%、高中以全年級總人數的50%為基數劃定分數線(取整數),以年級平均數為基數(取1位小數)。教師以所教同級各班的平均數(取1位小數)為成績參加考核。

計分辦法:教師成績達到基數計15分,高于基數的值的40%為加分,低于基數的值的40%為扣分;任課教師所任教班級的及格率(以班為單位)按從高到低排名,與上次考核的名次比較,每上升一個名次另加3分。(及格率=及格生數/總人數)

(4)中考、高考成績特別突出的教師加2-10分。

以上因名次上升或增幅最大所加分直接計入總分。實驗班任課教師在考核的結果上加3分計入總分。

四、教科研(總分不超過20分)

1、教研活動(10分)不按時參加,缺一扣2分,按規定請假者或公差不扣分。

2、教研論文(3分)每期按時完成一篇,缺一扣1分。

3、每期教研組上各級各類公開課8堂,上課者每堂加1分,加分不超過4分。

4、每期制作課件或使用多媒體教學手段上課一堂(3分),缺一扣1分。

備注:50歲及以上的教師第4項不參與者得該項分值的滿分。

五、獎勵加分

1、論文獲獎或發表作品

級別 國家級 省(市)級 縣級

一等獎 7分 5分 2分

二等獎 5分 3分 1.5分

三等獎 3分 2分 1分

發表作品按一等獎分級獎勵加分。同一文章或作品多級別獲獎或發表按最高級別加分一次。

2、輔導學生參加競賽獲獎

等級 國家級 省(市)級 縣級

一等獎 4分 3分 2分

二等獎 3分 2分 1分

三等獎 2分 1分 0.5分

3、教師個人參加技能比賽獲獎

等級 國家級 省(市)級 縣級 校級

一等獎 20分 12分 4分 2 二等獎 15分 8分 2分 1 三等獎 10分 4分 1分 0.5

4、經學校同意參加的體育比賽獲獎加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縣運會團體 15分 12分 9分 6分

縣級單項比賽 6分 4分 2分 1分

以上名次指團體名次;加分的1/4由體育教師平均分配,剩余部分由教練分配。

5、課題加分

主持國家級課題主要負責人獎勵10分,課題組成員每人4分;主持省(市)級課題主要負責人獎勵6分,課題組成員每人3分;主持縣級課題主要負責人獎勵4分,課題組成員每人1.5分;主持校級課題主要負責人3分,課題組成員每人1分。(以當年立項為準,并有階段小結或結題證書)

6、對學校的發展有特別突出貢獻者加1-10分。(由學校提名,全體教職員工評議)

以上五大項之和為教師學期考核得分,以年級為單位考核教師(跨部者按高中教師考核,跨年級者按任課節數多的年級考核)。年級任課教師數的30%(四舍五入)為優秀,與年級同科平均得分相差15分及以上者為末等,其余為良好。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 1. 作為教職工津貼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2. 與獎勵工資發放掛鉤。獲得優秀等次的按130%發放;獲得良好等次的按100%發放;獲得末等的按70%發放。(考核獎來源于學校教職工的平均獎的一定比例)

3. 與職稱評定掛鉤。

政務公開工作考核細則范文第2篇

情況通報

各村(社區)、鎮屬各單位:

根據《元江縣村委會(社區)綜治維穩工作目標管理考核暫行辦法》的規定和鎮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12月20日至24日,澧江鎮綜治維穩辦逐一對轄區13個村(社區)2010年綜治維穩信訪工作進行了考評,現將考評情況通報如下:,望各村(社區)在以后的工作中面對成績再接再勵繼續發揚,面對欠缺或不足認真改進和完善。

一、考評情況及結果

本著“總結成績、查找不足、利于今后工作”的目的,考核組嚴格按照考核暫行辦法的內容與標準對村(社區)綜治維穩工作進行逐條考核,考核涉及29個項目,82個小項。結果顯示,全鎮13個村(社區)均沒有發生7種“一票否決”的情形,得分均超過合格分數線。

(一)組織機構方面

1、轄區各村(社區)都建立健全了綜治維穩工作機構,明確綜治維穩辦主任、副主任 ,完善了治保、調解組織及專職人員。

2、年內部份村(社區)未按要求專題研究綜治維穩工作或次數少于4次且記錄不詳;個別綜治維穩辦成員還被追究刑事責任。

(二)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1、各村(社區)調解組織能積極主動參與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在節假日、重要會議活動期間對轄區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專門排查。

2、糾紛經調解形成書面協議并立卷歸檔的做到了調解主體、調解內容、調解形式合法有效、程序統一規范。

3、對部份口頭調解的矛盾糾紛,沒能以規范的文書及時上報,導致有的已調處案件沒能享受到以案定補的獎勵資金。

(三) 信訪工作方面

1、各村(社區)在年內制定了普法教育計劃,并請司法所及有關人員對基層干部進行法制宣傳教育,且做了記錄。但是對轄區普通村民普法知識的宣傳教育不夠。

2、普遍存在沒有明確信訪工作責任人的情況,對群眾的來信來訪沒做好登記工作。

3、各村(居)民小組要求原農經站歸還股金的問題和針對下崗職工及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養老、低保)存在集體上訪的隱患。

(四) 治安防范和社會管理方面

1、各村(社區)加大了對外來人員和出租房的有效管理,

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有名冊。

2、在推行十戶、十鋪聯保聯防方面只有名冊,無具體制度,沒有開展有關活動;村寨聯保聯防環節相對薄弱。

3、各村(社區)能積極配合公安派出所對治安案件的查處,但對刑事案件發案數掌握不了,社區民警也提供不了準確數據。

4、對轄區刑釋解教人員及重點人員底數掌握不清,對其登記名冊不全,幫教措施不到位,個別地方發生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的情況。

5、積極主動配合公安派出所對治安亂點和校園周邊環境治安整治工作;認真開展了禁毒防艾宣傳,加大“無毒村(社區)的工作力度,年內沒有新增吸毒人員。

6、通過定期對轄區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宣傳,對火險隱患進行整改,沒有發生大的火災,確保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但仍然發生多起次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7、防范邪教工作方面明確了防范邪教信息員,做到底數清,責任落實到人,年內沒有發生以宗教名義搞邪教組織活動的事件。

8、各村(社區)能積極參與組織廣大人民群眾開展以“嚴打整治”和預防“三電”設施被盜專項行動;對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用戶沒有造冊登記,縣城相關社區發現有非法安裝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現象,但沒有發現擅自接收境外節目的用戶。

(五) 鞏固平安村、組、家庭機制方面

1、各村(社區)普遍存在未按要求健全“平安村(社區)”、“平安村組”、“消防安全村(社區)”、“消防安全村組”、“無邪教村(社區)”、“無邪教村組”、“平安學校”、“平安家庭”層面的創建鞏固方案。

2、平安創建和鞏固建設成果的領導責任機制、宣傳機制、考核獎勵機制普遍不健全。

3、年內火災四項指標: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經濟損失均低于上一年。

4、絕大多數村(社區)對“平安家庭”的創建和鞏固機制不夠重視,年內幾乎沒有開展此項工作。缺乏“平安創建”工作方案,宣傳力度不夠,村(居)民對“平安創建”工作知曉率低于考核要求。

(六)考評結果

紅僑社區99分、澧江社區98分、南灑村委會95分、南昏村委會95分、莫郎村委會95分、玉河社區94分、那整村委會94分、龍潭村委會94分、鳳凰社區93分、江東社區92.5分、紅河社區92.5分、大水平村委會90.5分、橋頭村委會83分。

二、 考評意見及建議

1、考核組對轄區13個村(社區)進行嚴格逐一考評,認為在“平安創建”、“平安家庭”方面都存在機制不健全的共性問題,各村(社區)兩年來忽視了層面的創建與鞏固,就此考核組沒有扣分,但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須給予加強和改進。

2、各村(社區)治保主任、調解主任、社區民警在工作中要盡心盡責,同時應加強協調與配合。

3、各村(社區)應高度重視綜治維穩信訪工作,切實把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事,事后要注意加強痕跡資料的管理,做到有始有終,有理有據。

4、各村(社區)應加大對基層干部和村(居)民必要知識的培訓力度及相關宣傳工作力度,為他們參與管理創新提供素質保障和支撐。

5、對刑釋解教人員、吸毒人員、監外執行人員、艾滋病患者要積極探索有效幫教措施。在“十戶”、“十鋪”和村寨聯保聯防治安防控體系方面要大膽嘗試社會管理創新機制,確實把此項工作開展起來。

政務公開工作考核細則范文第3篇

1、必須執行“安全消防責任狀”所列項目和標準。

2、必須完成“安全消防目標管理責任狀”中的“安全消防責任目標”所列項目和標準。

3、必須認真履行“安全消防目標管理責任狀”中“職責”內所列項目和標準。

二、安全消防百分考核內容和標準 (一)組織領導(10分)

1、各生產車間(部室)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全員安全會議,學習安全消防文件、事故通報等材料,傳達布置上級安全消防任務和要求(2分),查車間安全消防會議記錄,每少一次扣2分。

2、各生產車間(部室)必須與公司法人代表簽訂安全消防目標管理責任狀(1分),不簽狀的扣10分。

3、各生產車間(部室)第一負責人兼職安全、消防員必須與廠簽訂(安全消防承諾書)(1分),不簽的扣10分。

4、各生產車間(部室)必須實行“三級”簽狀管理(2分),公司與車間、車間與班組、班組與個人,把簽的責任狀報生產部備案。

5、各單位簽狀的內容必須符合本車間、班組工作范圍

和每個人的工作崗位(1分),與實際不相符的扣1分。

6、各單位的負責人必須經常深入生產、檢修現場檢查、指導安全消防工作(包括外委現場),監督檢查重大作業現場情況(1分)。

7、各單位要認真落實考核細則和上級布置的安全消防活動(1分),查安全消防落實工作情況,不落實的不得分。

8、各單位在6月10日前,根據管理范圍、工作任務制定出本單位的安全消防工作計劃,上報生產部,無計劃不得分。

(二)機構建設與規章制度(10分)

1、各單位必須建立安全消防組織機構,并上墻(2分)。

2、各單位要根據本單位工作崗位設置制定出相應的消防管理制度,實行一崗一制(2分)。

3、各單位要加強安全消防制度的基礎管理工作(2分),不上墻不得分。

4、各單位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消防制度(2分),檢查發現一次不按制度執行的扣2分。

5、上墻的安全消防制度,必須保持清潔干凈(2分)。

(三)安全消防教育培訓(10分)

1、各單位對新入廠、復崗、調崗的職工(含臨時工和季節工)按時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少一人次扣2分。

2、生產車間在大修作業和供暖生產前,必須對參加人

員進行專業的安全消防教育培訓,并進行考試(4分),查培訓記錄,沒進行的不得分。

3、全員必須參加安全消防培訓考試85分合格(4分)查試卷,達不到全員參加的扣2分,考試成績達不到85分的扣2分。

(四)、安全消防預案(10分)

1、各單位要落實原廠下發的“安全消防應急預案”責任要到位,供暖期前結合本單位生產情況組織一次安全演練(3分)。并將預案長期放在主控室(2分)。

2、各單位必須成立本單位的搶險救援突擊隊,名單報生產部(5分)。

(五)安全消防檢查(10分)

1、各科室部門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消防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認真做好記錄(5分)。檢查記錄每少一次扣5分。

2、生產檢修車間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消防檢查,班組每日一次,詳細記錄檢查情況發現重大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5分)。檢查記錄每少一次扣5分。

3、各單位按時完成上級布置的臨時性安全消防檢查(2.5分),檢查記錄不寫的不得分。

4、各生產檢修部門負責人必須每天跟蹤檢查生產和檢修作業現場的安全消防工作,必保生產、檢修現場安全隱患

為零(2.5分)。

(六)、隱患整改(10分)

1、各單位必須按期完成公司下達的安全消防整改指令(6分)。

2、如不能按期完成整改項目時,必須制定防范措施,設專人負責,寫出情況說明并把防范措施情況上報(2分),對未整改的項目無措施的扣1分,不上報的扣1分。

3、發現一般消防隱患及時整改,并認真做好消防隱患整改記錄(2分)。

(七)、安全基礎建設(10分)

1、各單位必須建立如下基礎資料

(1)、安全消防會議記錄; (2)、安全消防檢查記錄; (3)、消防隱患整改記錄; (4)、安全消防培訓記錄;(5)、勞動保護發放記錄

2、以上記錄臺賬按規定認真做好記錄的得分。

(八)、重點管理(10分)

1、對特種設備及重點部位必須設立專責人和安全消防標志(2.5分),無專責人扣1.5分,無標志扣1分。

2、特種設備及重點部位必須建立好安全消防管理制度(2.5分)。

3、特殊作業,設備大修現場設安全專責人和安全消防標志(2.5分),無專責人扣1.5分,無標志扣1分。

(九)、事故處理(10分)

1、如發生重大安全消防事故,免除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所有安全消防獎金,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外,還要按責任過錯追究辦法執行。

2、當發生重傷以上事故,扣除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安全消防承包獎金外,同時事故單位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向公司報告(2分)。

3、如發生一般的消防事故,根據事故的損失情況,除扣除責任單位和責任人70%的安全消防獎金外,還要對責任人進行處罰,按責任過錯追究辦法執行。

4、按照上級安全、消防管理部門文件規定,對事故處理要嚴格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2分)。

5、事故結案率必須100%,并建立事故檔案,并以書面材料上報結果(2分)。

6、當事故發生后嚴格按“事故責任過錯追究辦法”執行,發生事故不得瞞報、漏報,發現有此情況并按規定加倍處罰。

7、當出現重大事故時,啟動【安全、消防應急預案】進行處理。

(十)、其它違章(10分)

凡發現有其它違章行為的按情節可直接扣分或罰款,并記錄在此考核細則中。

三、安全消防獎勵

1、本安全消防獎金按規定安全費中提取,實行重獎重罰,按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職責大小來兌現。

2、責任單位安全消防獎金兌現金額: (1)、爐燃車間1200元;(2)、機化車間1000元;(3)、變電所1000元;(4)、機修車間600元;(5)、供熱運行部600元;(6)、供熱維護部600元;(7)、用電計量部600元;(8)、外網鍋爐房300元;(9)、保衛部300元。

3、責任人安全消防獎金兌現金額:

(1)、董事長1000元;總經理1000元;主管安全消防副總1000元。

(2)、主管財務總監800元;主管供熱副總800元;主管辦公室供應副總800元。

(3)、爐燃車間主任600元;機化車間主任600元;變電所所長600元;生產部部長600元;安全員600元;消防員600元;機修車間主任500元;供熱運行部部長500元;供熱維護部部長500元;用電計量部部長500元;外網鍋爐房主任300元;供應部部長300元;辦公室主任300元;財務部部長300元;保衛部部長300元;供熱收費部部長300元。

四、考核與獎懲辦法

1、考核主要以生產單位為主,其他沒有生產任務的單

位,安全消防獎金的兌現以全公司考核的得分情況來確定多少。

2、被考核單位的安全消防獎金與個人消防獎金捆在一起使用,實行百分考核的辦法,滿分為100分。

3、被考核單位在考核中達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為安全消防優秀單位,可兌現單位全部安全消防獎金。

4、被考核單位在考核中達到85分至90分之間(不含90分)為安全消防良好單位,可按得分多少來兌現安全消防獎金。

5、被考核單位在考核中達不到85分的(不含85分)為安全消防不合格單位,扣除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兩部分獎金總和的70%安全消防獎金。

6、被考核單位的安全消防獎金等于本單位的安全消防獎金總額(責任人獎+責任單位獎)除以90分,再乘以被考核單位的實際得分。

7、年終考核達不到安全消防良好的單位,除扣除部分安全消防獎金外,不得參加年終評選。

8、每月生產部對各單位的安全消防目標責任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9、在5月20日前,由生產部對各被考核單位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考核,作為評先和兌現安全消防獎金的依據。

10、年終兌現安全消防獎金,簽訂下一的安全消防

責任狀。

政務公開工作考核細則范文第4篇

一、指導思想

以市縣文件為指針,以規范教學常規管理為抓手,不斷加大教學質量評價機制探索和改革力度,穩步提升教學質量,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二、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加強領導。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推動學??沙掷m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教學常規管理在促進教育內涵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學校及時成立考核工作小組,由教務處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師定期進行教學常規執行情況的檢查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考核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重要依據。

2、嚴格考核,注重引導。每個月各年級、各部門將對照本辦法組織考核一次,公布考核結果,與課時獎金掛鉤??己艘宦梢栽加涗浐褪聦崬橐罁?,其結果也作為年度評優、晉級等重要依據之一。

3、高三教師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結合辦法進行。

三、考核對象

各課任教師

四、考核內容

(一)計劃 5分 ⒈常規要求

⑴內容全面:教學時間和內容,有學年的通盤考慮,有學期的實施計劃,有逐周的具體安排;上課、輔導、自習、競賽、講座等各類教學活動統籌兼顧;學科教學工作的目標明確,重點突出,達成目標、克難補差的措施切實具體。

⑵切合實際:明“校情”,知“學情”,顧“考情”;目標切實,措施具體;敘述簡明,路數清晰,實用可行,便于操作。

⑶制定及時:教研組計劃、備課組計劃于新學期開學前一周制定完畢,教師的學科教學計劃于開學后的第一周內制定完畢。

⒉評估標準

⑴制定或上交不及時,遲交1天扣0.5分。

⑵計劃內容不全面,無學年目標,扣3分;無具體的工作內容要求、工作目標、實施方案、實施步驟及預期效果的各扣1分,質量不高(如計劃內容分析、措施、時間安排不詳實、書寫潦草、語句混亂)扣1-3分。

⑶未制定計劃,扣5分。 ⒊評估實施 計劃制定情況的考核,一般每學期評估一次。在規定的時間內,由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將各類計劃統一收交教務處。

(二)備課 15分

⒈常規要求

⑴潛心自主備課:吃透課程標準,把握高中考要求,深入鉆研并做到自如駕御教材;確立“以生為本”、“以學為主”的教學理念,深入分析學情,認真研究學法,選擇符合學生認知規律的教學策略,構思教學流程。

⑵參與集體備課:積極說課,集思廣益,共享資源,統一教學目標,明確教學重點,共謀難點突破策略。

⑶規范編寫教案:教案書寫工整,文字簡明,務求實用;教案內容詳實形式規范,有教學目標的設置,教學重點的內容敘述和強化教學的措施;有教學難點分析和突破策略的預設;有教學方法、教學媒體的選用和學生學習方法指導的安排,有教學流程、練習及板書的設計等。

⒉評估標準

⑴使用陳舊教案或網上下載教案,或以電子教案代替書面教案,沒有二次備課,發現一次扣2分。

⑵教案中基本內容有缺漏,每缺一項扣1分。

⑶照搬集體備課所形成的書面資料,教案缺乏個性;或摘抄拼湊教學參考資料替代教案,一課(次)扣2分。

⑷教案檢查,遲交1天扣1分。

⑸缺備、漏備,一課扣3分。 ⒊評估實施

教師備課情況,一般每半月考核一次。教務處將定期不定期的組織抽查,。各年級組長負責將每次檢查結果統計表送交教務處。

(三)上課 30分 ⒈常規要求

⑴按時候課、上課、下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拖堂;中途不隨意離開課堂;關閉通訊工具,不坐著講課。

⑵用普通話授課,板書工整精當,正確熟練地使用教具和電教器具。 ⑶未經教務處批準,不得私自停課、調課、代課。

⑷面向全體,以生為本,以學為先,以練為主,有機互動,凸現主體;落實雙基,注重實踐,激發興趣,指導學法;注重引導學生進行自主、合作、探究式學習。屏棄“滿堂灌”、“填鴨式”教學方法。

⒉評估標準

⑴ 課堂教學調研中評價等第出現合格以下的,一次扣10分。

⑵上課遲到、早退、拖堂或中途離開課堂一次扣2分,曠課1次扣10分,坐著上課1次扣2分。

⑶無教案上課,或課堂上使用通訊工具,一次扣5分。

⑷上課“滿堂灌”,發現1次扣5分,發現科學性錯誤1次扣2分

⑸隨意調課,1節扣4分。

⑹上課期間將學生趕出教室,發現1次扣2分。 ⑺在教室內抽煙發現1次扣2分。

⑻上課時有學生看小說、玩手機、聽音樂、睡覺、東張西望每人次扣1分。 ⑼體育課下課時需集中,不集中下課,按早退處理,上“放羊式”課,體育老師按曠課處理;微機課上學生玩游戲或該上機而未上機,發現1次扣5分。

⑽伏案靜思或眼保健操未做或質量不高的扣任課老師、班主任1-2分。 ⒊評估實施

教師上課情況由學校值日人員不定期抽查,每個工作日不少于3次,評估結果由教務處負責存檔備查。

學校通過開展課堂教學評估調研活動,對教師的課堂教學質量、效率進行全面或重點考核。

備課組、教研組內開展的聽課活動,其評價結果亦作為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估的重要依據。

(四)聽課 5分

⒈常規要求

⑴量的規定:教師平均每周聽課至少2節;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教研組長每周聽課不少于3節。

⑵科學評價:依據課改精神和課程標準要求,著眼于教學目標的達成度和教學活動的有效性,對于課堂教學結構是否優化,學生的主體地位是否得到體現,以及課堂教學質量的高低作出客觀評價。

⑶反饋交流:聽課后及時進行反饋交流,直陳得失優劣,切磋探討,共同提高;交流形式不求統一,但每月(或每階段)聽課后要進行一次集中交流和反饋。

⑷作好聽課筆記,填寫課堂教學評價表。 ⒉評估標準 ⑴完不成聽課任務,缺1節,扣0.5分。

⑵聽課記錄項目不全,每課次扣0.5分。記錄內容太少、太簡單扣1分/節,聽課后無評價扣1分/節。

⑶聽課后未交流,發現1次扣0.5分。 ⒊評估實施

教師的聽課情況,每半月檢查一次;由年級組長負責按半月統計教師的聽課節數,將檢查表送教務處,校長室隨時組織有關人員檢查調閱學校管理人員的聽課筆記。

(五)作業 15分

⒈常規要求

⑴精心選題?;A強化性、遷移拓展性和深化提高性習題三者兼顧,保證習題的典型性;題量適中,課內練習為主;由教研組(或備課組)對本學科的作業數量、用時、形式等提出統一要求,鼓勵教師進行作業內容、形式上的創新嘗試。

⑵充分“備題”。用于學生訓練的習題教師必須先行演算解答,每學期語文教師寫作“下水作文”的數量,不得少于任教班級學生作文篇數的三分之一。

⑶認真批改。統一批改符號;批改及時,批閱方式和評語富于激勵性;簽注成績(分數或等第)和批改日期,作文還應當有恰當的眉批、尾批;提倡對學生的作業進行面批。

⑷注重講評和訂正。綜合性練習或一個階段的學習后,應集中進行練習講評,講清解題思路,歸納題型特點,分析答題得失,引導學生自行糾錯訂正,遷移拓展,舉一反三,觸類旁通。

⑸作業量。理科科目每周不少于周課時的3/5,文科科目作業不少于周課時的1/2. ⒉評估標準

⑴作業量未按規定要求布置,出現作業量不足或作業量過重的,1次扣0.5分。 ⑵漏交作業或上交作業未予批改,1人(次)扣0.5分,整班未批改的1次扣2分。

⑶批改符號不規范,或訂正要求 明確,或批閱要點不全面,有一項扣0.5分。

⑷作業批改不及時,有積壓、拖沓現象,發現一次扣1分。 ⑸作業未訂正,1次扣1分。 ⒊評估實施

教師的作業布置與批改情況,每半月檢查一次。由年級組統一安排,教務處抽查,各年級組長負責將每次評估結果統計表送交教務處。

(六)輔導 10分 ⒈常規要求 ⑴統一安排:根據學校課程設置方案和各學科教學實際統籌安排自習輔導,備課組負責擬訂提優補差、興趣小組活動的輔導時間,落實輔導人員,報教務處批準實施。

⑵保證時間:各類輔導是學校規定的正常教學活動,輔導人員必須按時到崗,精心組織。除有規定內容的輔導外,輔導課一般用于學生溫課、預習、練習、測試、評講作業、釋疑解難等。教師一般不得利用自習課時間講課。

⑶務求實效:輔導課上教師應恪盡職守,不得撇開學生自行閱讀書報、操作微機、撥打或接聽電話以及處理個人其它事務;輔導教師應精心準備,耐心而有效地幫助學生解決學習中的疑難,注重個別輔導,增強輔導的針對性。

⒉評估標準

⑴輔導課遲到、早退、拖堂或中途離開班級一次扣2分,曠職1次扣10分,坐著輔導1次扣2分。

⑵輔導課上使用通訊工具、看報紙、玩游戲一次扣5分。 ⑶輔導課上發現科學性錯誤1次扣2分。 ⑷隨意調課,1節扣4分。

⑸輔導課期間將學生趕出教室,發現1次扣2分。 ⑹在教室內抽煙發現1次扣2分。

⑺有學生隨意進出,走動,每人次扣1分。

⑻晚自習課上學生睡覺、皮鬧、看小說、玩手機每人次扣1分。 ⑼自習秩序差視情況扣1—5分。 ⒊評估實施

教師的輔導情況,由學校、教務處和年級組值日人員負責每日檢查。

(七)考試

5分 ⒈常規要求

⑴精心命題:依據課程標準及階段教學目標,結合教學和學生學習實際,精心編制試題,以保證測試的積極導向;保證試題的信度、效度和恰當的區分度,基礎題、中檔題、提高題的比例一般為7∶2∶1;突出雙基,能力立意,滲透兩考意識,創新考試題型;認真審核校對,注意試卷保密。

⑵嚴格監考:執行考務規范,嚴守考試紀律;加強誠信教育,維護考試秩序,杜絕作弊現象。

⑶認真閱卷:由學校統一安排的各類考試,一律以教研組為單位,統一時間,集中、交叉、流水批閱;堅持評分標準,規范拆封、登分程序,確保閱卷質量。

⑷及時講評:考試結束后,要認真開展試題評價和答題情況分析工作;由任課教師做好試卷分析和查漏補缺工作。 ⒉評估標準

⑴命題工作中,出現直接網上下載現象1次扣2分。

⑵工作敷衍塞責,試題錯誤或校對疏漏,影響考試正常進行,扣2分。 ⑶未按規定履行監考職責,遲到1次扣1分;考場秩序混亂1次扣2分;學生睡覺每人次扣0.5分;做與監考無關的事(睡覺臉朝外、接打電話、收發短信、讀書看報、批改作業等)發現1次扣2分;無故曠工1次扣5分。

⑷不按要求安排考場、張貼考號、考場號,1次扣1分。

⑸試卷收取、裝訂出現倒、漏、錯、丟等失誤的,1次扣1分;提前收取試卷扣5分,學生提前交卷每有1人扣0.5分;

⑹批閱試卷出現故意抬分、壓分現象,或統分錯誤率在10%以上,或批閱出現明顯錯誤的,1次扣2分,造成嚴重影響的1次扣5分。

⑺私自更改成績,弄虛作假,發現1次扣5分。 ⒊評估實施

教師考試常規執行情況的考核在每次考試后進行;命題評價由教研組長負責,并于每次考后安排有關人員寫出書面報告送教務處;教師在考試組織工作中的表現由教務處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考評。

(八)教研 10分(具體由教科室負責) ⒈常規要求

⑴注重理論學習:以備課組、教研組為單位,開展學習型團隊創建活動;教研組制定階段教師讀書計劃開列教師必讀書目;每學期至少舉行一次教師讀書報告會。

⑵勤于總結反思:以開展教學反思為抓手,提倡“教后三省”:省得,省失,省改。一學期教師撰寫“教后感”不得少于20篇,并定期舉行交流展評活動。 ⑶切實集體備課:各備課組每周安排集體備課活動1次,并認真組織說課評課活動,集思廣益,攻堅克難,做到“兩個明確”:明確教學重點的強化措施,明確教學難點的突破策略;“三個統一”:統一教學進度,統一教學要求,統一作業設計。

⑷開展專題研究:植根教學實踐,篩選教研課題,重在行動研究,推廣成功案例。以教學問題作教研課題,把教學過程當教研過程,視教學實績為教研成果。教師每學期至少撰寫1篇教研論文或教學案例分析。

⑸開發校本課程:豐富和完善學校課程體系,加強校本課程開發的研究、實驗與實施,滿足學生的個性發展需求。

⑹切實執行教研組每周例會制度。 ⒉評估標準

⑴教研活動,遲到、早退1次扣0.5分;曠工1次扣2分。

⑵教研任務(公開教學、備課主講、解題競賽、課題研究等)未完成1項扣1分 。 ⑶“教后感”缺1篇扣0. 5。

⑷教研論文或教學案例分析未撰寫扣2分。 ⑸無校本課程開發計劃、研究,扣0.5分。 ⒊評估實施 教師的教研工作考核由教研組長負責,采取平時檢查(半月)和集中評估(期中、期末)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九)總結 5分 ⒈常規要求

⑴總結類型:教師的教學工作總結、教研組(備課組)的工作總結,有關教學與教學管理的各種專題總結。

⑵主要內容:工作職責的履行情況;各項活動的開展及任務完成情況,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形成的經驗、出現的失誤與不足;對今后工作的展望與預期目標的擬定;對學校及管理職能部門有關教學工作的建議與要求等。

⑶完成時間:教師、教研組、備課組有關教學教研工作的總結,期中、期末各進行一次,上交時間分別為期中考試結束后的一周內和學期結束前的一周內。

⒉評估標準

⑴總結遲交1天扣0.5分。

⑵未按規定撰寫并上交總結,1次扣3分。

⑶成功經驗的總結,對出現問題的反思,自身工作的改進措施,對外部工作的建議等,缺1項扣1分。

⒊評估實施

教師的總結工作,由教務處每學期檢查考評2次。

(十)其他

1、凡是被各年級提名為半月教學之星的每次加5分,被評為學校半月之星的每次加10分(教務處負責)。

2、被校務委員會表揚或批評的個人每次加(減)15分。

3、任何老師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和演出活動,每發現一次扣30分,并作出行政處理。

五、考核辦法:

1、各年級一律按此條例對各位教學人員進行考核積分(每月一次)上報教務處。

2、凡是被教務處巡課檢查到進行表揚和批評的,將根據上述評分條例進行雙倍加減分;

3、凡是被校務委員會通報表揚或批評的,對照上述考核條例進行3倍加減分;

4、凡是被上級主管部門通報表揚或批評的,對照上述考核條例進行5倍加減分。

5、教務處將根據上述四類測評積總分進行排名,與課時獎金掛鉤,且作為評優、晉級、交流的主要依據。

6、本辦法解釋權歸教務處,自本學期起執行。

政務公開工作考核細則范文第5篇

923 更新時間:2009-6-9 為切實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規范教學質量管理,健全激勵、競爭機制,以促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同時為發放教學質量獎及其他各類獎勵提供依據,特制定本試行細則。

考核原則:堅持民主、公正、客觀性原則;堅持重實績、講實效原則;堅持定性、定量相結合原則。

考核內容:對教師教學業務工作的全過程進行考核,著重于教學實績、教學態度和教學水平。

考核方法:

一、職業道德(10分)

1、無故把學生趕出課堂,放任學生在外游蕩,每人次扣1分。

2、不加強課堂管理造成秩序混亂者,每次扣1分。

3、有亂收費,亂訂資料,每次扣5分。

4、因工作失職致使學生出走,造成嚴重后果者,每次扣10分;班級流失學生,超過3%者,班主任扣1分/人,任課教師0.5分/人(以班為單位考核,任課教師按所教班級流失數的平均數計)。

5、學期內對學校形象有不良影響者扣5分;受黨政紀處分和治安處罰及嚴重影響學校形象者扣10分。

二、教學常規(共45分)

1、勞動紀律(10分):

(1)、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曠課、漏課每次扣5分,扣完為止。上午第2節的任課教師未組織學生做眼保健操導致學生出教室,每次扣0.5分。體育教師早操、課間操、大型集會必須提前到場整隊,不到者,早操、課間操每次扣0.5分,大型集會每次扣2分,扣完為止。

(2)、教師在學校辦公室辦公時間內(白天上課期間)玩網絡游戲、下棋、玩牌等每次扣1分;教師在授課期間吃東西、接聽電話、會客等,每次扣1分。

(3)、教師不服從學校管理及學校工作分配,阻撓打擊其他老師工作,每次扣5分。

(4)、事假、公假、病假一律在調好課程、早、晚自習和班主任工作,在年級主任核準、代班教師簽字、領導批準、教務處備案的情況下方可離校,否則每次扣5分(急病、特殊情況等除外)。

(5)、事假一次扣0.5分。

(6)、未經教務處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3分。

(7)、監考中途出場、看書報雜志、打手機、閱卷、改作業、玩電游等,每次扣3分。 (8)、閱卷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閱卷差錯較多扣3分。

2、學期計劃與總結 (3分) 學期初寫出課程計劃,內容符合常規要求,措施切合實際,可行性強;學期末寫出教學工作總結,內容實事求是,能全面總結自己的經驗與不足。

學期初沒有計劃或學期末沒有總結,均扣3分;不按時上交扣1分。

3、聽課(8分)

新教師(分到或調入我校未滿一年者)每學期至少聽課40節,其他教師每學期至少聽課15節(行政人員和教研組長按教務處規定執行)。聽課要有明確目的,要認真做好記錄,每少一次扣0.5分;發現弄虛作假者,該項記零分。

4、備課(8分)

教師備課應達到規定的要求,單元檢測課必須附試卷、講評及成績。(見教師備課考核細則)

每期檢查4次,每次檢查中評定出優秀、良好、中、差四個等級,每期結束時綜合評定出優秀、良好、中、差四個等級,分別記8分、6分、4分、2分;無備課者,該項記零分,并將受到學校其他處理。

5、作業批改(8分)

(1)、每期檢查4次,每少一次扣2分;每次檢查不按時送檢扣0.5分。

(2)、作業數量按教導處規定的次數為準(見教師作業批改要求),每少一次扣0.5分。

(3)、若作業批改質量差,未見督促學生糾錯,批改只畫大“√”或只有日期,視其情節,每次扣1—3分。

(4)、試卷只改不評者每次扣1分;試卷只發不評者,每次扣3分。

(5)、其它沒作業學科,得該項分值的80%。

6、學生評教(3分)

每期學生評教4次,每次評定出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等級,每期結束時綜合評定出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等級,分別記3分、2分、1分、0分。

7、輔導學生(5分)(見教師輔導學生要求)

三、教學成績(65分)

各年級分為平行班和實驗班兩類分別考核??己藭r以班級人數最少者為基數(人數多的按成績從高到低選齊人數參加考核)。同年級多個班者分別考核取平均;同部(高中部和初中部)跨類跨級的分別考核取平均;跨部者分別考核,按高中部占60%初中部占40%計成績;音、體、美、微機及一人教一個年級的老師按其他文化教師考核各項的分值的90%計入成績;初三下期按中考成績考核,高三下期按高考成績考核(綜合科以班為單位進行考核得分×3,同班的綜合科教師按“一診”“二診”成績各占40%和60%考核到個人)。

1、平均分(15分)

以年級平均分為基數(取2位小數),教師以所教同級所有班級的平均分為成績參加考核。

計分辦法:教師成績達到基數計15分,高于基數的分的50%為加分,低于基數的分的50%為扣分;平均分(以班為單位)按從高到低排名,與上次考核的名次比較,每上升一個名次另加3分。

2、優秀線、良好線、及格線的劃分及計分辦法:

(1)、優秀線(15分)

優秀線是初中以全年級總人數的15%、高中以全年級總人數的10%為基數劃定分數線(取整數),以年級優生的平均數為基數(取1位小數)。教師以所教同級各班的優生的平均數(取1位小數)為成績參加考核。

計分辦法:教師成績達到基數計15分,高于基數的值的60%為加分,低于基數的值的60%為扣分;任課教師所任教班級的優秀率(以班為單位)按從高到低排名,與上次考核的名次比較,每上升一個名次另加3分。(優秀率=優生數/總人數)

(2)良好線(20分)

良好線是以全年級總人數的35%為基數劃定分數線(取整數),以年級平均數為基數(扣除優生數,取1位小數)。教師以所教同級各班的平均數(扣除優生數,取1位小數)為成績參加考核。

計分辦法:教師成績達到基數計20分,高于基數的值的50%為加分,低于基數的值的50%為扣分;任課教師所任教班級的良好率(以班為單位)按從高到低排名,與上次考核的名次比較,每上升一個名次另加3分。(良好率=良好生數/總人數)

(3)及格線(15分)

及格線是初中以全年級總人數的65%、高中以全年級總人數的50%為基數劃定分數線(取整數),以年級平均數為基數(取1位小數)。教師以所教同級各班的平均數(取1位小數)為成績參加考核。

計分辦法:教師成績達到基數計15分,高于基數的值的40%為加分,低于基數的值的40%為扣分;任課教師所任教班級的及格率(以班為單位)按從高到低排名,與上次考核的名次比較,每上升一個名次另加3分。(及格率=及格生數/總人數)

(4)中考、高考成績特別突出的教師加2-10分。

以上因名次上升或增幅最大所加分直接計入總分。實驗班任課教師在考核的結果上加3分計入總分。

四、教科研(總分不超過20分)

1、教研活動(10分)不按時參加,缺一扣2分,按規定請假者或公差不扣分。

2、教研論文(3分)每期按時完成一篇,缺一扣1分。

3、每期教研組上各級各類公開課8堂,上課者每堂加1分,加分不超過4分。

4、每期制作課件或使用多媒體教學手段上課一堂(3分),缺一扣1分。

備注:50歲及以上的教師第4項不參與者得該項分值的滿分。

五、獎勵加分

1、論文獲獎或發表作品

級別 國家級 省(市)級 縣級

一等獎 7分 5分 2分

二等獎 5分 3分 1.5分

三等獎 3分 2分 1分

發表作品按一等獎分級獎勵加分。同一文章或作品多級別獲獎或發表按最高級別加分一次。

2、輔導學生參加競賽獲獎

等級 國家級 省(市)級 縣級

一等獎 4分 3分 2分

二等獎 3分 2分 1分

三等獎 2分 1分 0.5分

3、教師個人參加技能比賽獲獎

等級 國家級 省(市)級 縣級 校級

一等獎 20分 12分 4分 2 二等獎 15分 8分 2分 1 三等獎 10分 4分 1分 0.5

4、經學校同意參加的體育比賽獲獎加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縣運會團體 15分 12分 9分 6分

縣級單項比賽 6分 4分 2分 1分

以上名次指團體名次;加分的1/4由體育教師平均分配,剩余部分由教練分配。

5、課題加分

主持國家級課題主要負責人獎勵10分,課題組成員每人4分;主持省(市)級課題主要負責人獎勵6分,課題組成員每人3分;主持縣級課題主要負責人獎勵4分,課題組成員每人1.5分;主持校級課題主要負責人3分,課題組成員每人1分。(以當年立項為準,并有階段小結或結題證書)

6、對學校的發展有特別突出貢獻者加1-10分。(由學校提名,全體教職員工評議)

以上五大項之和為教師學期考核得分,以年級為單位考核教師(跨部者按高中教師考核,跨年級者按任課節數多的年級考核)。年級任課教師數的30%(四舍五入)為優秀,與年級同科平均得分相差15分及以上者為末等,其余為良好。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 1. 作為教職工津貼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2. 與獎勵工資發放掛鉤。獲得優秀等次的按130%發放;獲得良好等次的按100%發放;獲得末等的按70%發放。(考核獎來源于學校教職工的平均獎的一定比例)

3. 與職稱評定掛鉤。

政務公開工作考核細則范文第6篇

1.凡保安因病、喪、婚、生育,及其它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方可交清工作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2.事假:保安因事請假,三天以內(包括三天)由隊長批準,三天以上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假期停發工資。

3.請假應提前一天提出,并填寫請假條,打電話、捎口信、臨時請假均無效。

4.病假:凡需請病假的必須持有醫院證明才能請病假。三天以內(包括三天)由各單位(部門)領導審批,三天以上需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確需住院治療的,憑特約醫院證明,經單位(部門)領導審批后,按公司有關規定停發假期工資。

5.婚、喪、產假:由大隊長簽署意見并上報到上級領導審批。 ⑴保安押運人員本人結婚,婚假三天,晚婚按公司規定執行。

⑵根據本地區的具體規定,喪假為三天,只限于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另計經批準的婚、喪假工資照發。

⑶產假:

⑷保安押運員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喪葬時,由大隊長簽署意見并上報到上級領導審批。(遇有法定節假日,不另補給假),如必須到外地辦理的可給予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處理。

6.工傷假:保安押運員因工負傷,由特約醫院出據證明,確需休息者,視為工傷假,一律由大隊長上報到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否則視為病假。

⑴凡保安押運人員因工負傷,醫生證明需要休息者算為工傷假。 ⑵工傷假期間,享受原崗位基本工資待遇。

⑶在工作中因搶險、舍己救人而發生的工傷,事跡突出的給予特別獎。 ⑷工傷和非工傷的認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為標準。

⑸在工作崗位中,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私自串崗、脫崗。如需請假,按勤務考核制度執行。

7.因事、因病需請假而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來或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 二.獎勵細則

下列優良行為,將根據情況分別給予公開表揚、現金獎勵、評為優秀隊員、上報給予表彰等獎勵,并在考核公示板相應加分。

1. 工作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無違紀現象的加5-10分。

2. 工作成績較以往有顯著提高或因工作表現好受到領導表揚的加2-5分。 3. 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的加2-5分。

4. 抓獲現行犯罪分子或協助公安機關破案有功受到表揚的加10分。 5. 及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或在救火、搶險過程中立功的加5-10分。 6. 及時制止犯罪或避免重大案件、事故發生的加10分。 7. 拾金不昧的視情節加2-10分。 8. 見義勇為的加10分。 三.處罰細則 1.政治思想

⑴.對上級命令執行遲緩的視情節扣1-5分。

⑵.搞小集體拉幫結伙的視情節扣1-10分。

⑶.在隊內言行合格,不符合做守押人員的要求,視情節扣1-10分。

⑷.政治思想不過硬,不求上進,牢騷滿腹,怪話連篇的視情節扣1-10分。 ⑸.無故不參加隊內集體政治學習和軍事訓練等集體活動的扣5分。 ⑹.業余時間個人行為給護衛中心形象造成損壞的視情節扣1-5分。

⑺.素質低、自私自利、無集體觀念,為了個人利益損壞集體利益的視情節扣1-5分。 2.領導責任

⑴.思想工作不到位,影響工作質量或思想國內工作跟不上造成隊伍不穩定或隊員離隊的扣5分。

⑵.思想工作簡單粗暴、體罰、打罵隊員的扣5分。

⑶.在隊伍中不能起到良好的模范作用在隊伍中的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扣5分。 ⑷.無辜不組織隊伍參加護衛中心組織的團體活動的扣5分。

⑸.未能及時的向桑吉匯報本中隊或車組人員的思想狀況,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 ⑹.由于不能堅持組織隊員進行業務學習造成隊伍整體業務水品底下的扣5分。 ⑺.有吃、拿、卡、要情況扣10分。

⑻.在隊內評比時,不能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民主的扣5分。

⑼.在勤務中下達錯誤決定命令,視所造成的后果的嚴重性扣5-10分。

⑽.因領導不利,隊伍守押勤務出現重大事故,造成影響負主要責任的扣10分。 ⑾.對上級的指示和下級的請示不能及時妥善處理的扣5分。 ⑿.隊內出現事故隱瞞不報的扣10分。 3.內務管理

⑴.隨地吐痰、扔煙頭,亂扔雜物的扣1分。 ⑵.物品擺放不合適,不整齊的扣1分。

⑶.不按時值日,清掃不徹底,不合格扣1分。 ⑷.隨地大小便的扣5分。

⑸.室內有異味不及時清除的扣1分。 ⑹.個人衛生不合格的扣2分。

⑺.亂竄崗位,私自容留外人在隊內停留的扣2分。 ⑻.無辜竄隊的扣2分。

⑼.著裝不整,包括:不系風扣的、衣領臟的、拉鎖損壞的、紐扣脫落的、穿淺色鞋子并且鞋子過臟的扣1分。

⑽.制服和便裝混穿的、不同的制服混穿的、制服過臟的扣2分。

⑾.發型不呼喝會問中心要求的,留胡須、留長發、怪發、染發(黑色除外)的扣2分。 ⑿.佩戴各類首飾的扣2分。

⒀.在隊內大聲喧嘩、打鬧、講臟話、做下流舉動的扣2分。 ⒁.在備勤時間睡覺及搞娛樂活動的扣2分。

⒂.找押運制服佩戴押運建廠到公共場所活動的2分。 ⒃.曠工一次扣15分。

⒄.備勤期間未請假外出扣10分。

⒅.無故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2分,10分鐘以上的扣4分,超過30分鐘或不能正常出車的,按曠工處理。

⒆.萬家上網及其他娛樂活動超過21點的扣3分。

⒇.損壞隊內公共設施、不愛護公物的視情節扣1-10分。 4.日常勤務

⑴.防護裝備(防彈衣、鋼盔)穿戴不整齊,不衛生的扣3分。

⑵.押運勤務中在運鈔車上打電話、聽收音機、吸煙、睡覺、吃東西、打鬧或做其他與押運無關的事情的扣5分。 ⑶.駕駛員

①違章行駛扣5分。

②車輛衛生(內、外機器)差扣2分。 ③超速行駛,(市內50公里,高速90公里),扣3分。 ④未經批準私自用車扣15分。

⑤由于駕駛員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視情節扣5-10分。 ⑥亂鳴警報、喇叭、開英雄車、賭氣車、霸王車扣5分。 ⑦搭乘無關人員扣5分。

⑧擅自將車輛停放在制定場地以外地點扣3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扣10分。 ⑨根據駕駛員在事故中的責任比例扣1-10分。 ⑷.押運員

①押運勤務時,持槍動作不規范,精力不集中扣2分。 ②押運勤務時清所不認真、不徹底的扣2分。 ③押運勤務時站位不標準、不合理的扣2分。 ④站位時和過路的熟人打招呼或看熱鬧的扣2分。 ⑤押運勤務時不倒退上車扣5分。

⑥押運勤務過程中他人發生糾紛不能冷靜餓處理或處理方法不當的扣5分,后果嚴重的予以辭退。

⑦遇到特殊情況需要的車內待命時隨意下車的扣5分。 ⑸.攜款員

①在押運勤務中工作不認真,交接本出現錯漏的扣5分。 ②在向車輛款倉內送,取款后不將款倉門鎖閉的扣5分。

③將款包鑰匙遺矢或損壞的扣5分,造成重大后果的予以辭退。 ⑹.值勤、守庫員

①值勤守庫員脫崗一次扣15分,漏崗、睡崗一次扣10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辭退。 ②值勤人員拾到錢物如不及時返還失主或上交視情節扣5-10分,造成嚴重影響的予以辭退。

③值勤人員工作中由于態度差,語言不文明白客戶投訴的扣1-5分。

④因未禮貌不使用文明用語值勤的與客戶發生爭吵或打架的,視情節扣5-10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辭退。

⑤值勤人員在值勤時與無關人員長時間聊天的扣3分。

⑥值勤人員在其職責區發生的事故及案件,根據其應承擔的則讓你比例扣5-10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辭退。

⑦各項記錄不完整的扣3-5分。 ⑺.槍支

①隨意擺弄槍支的扣10分。

②由于操作不當造成槍支損壞的扣5-10分。 ③槍支保養不及時的扣3分

④槍支各種記錄不完整的扣5分。

⑤拿槍支開玩笑、打鬧、將槍口對人的扣10分。 ⑥將槍支擅自交于他人保管的扣10分。

⑦將槍柜鑰匙丟失,損壞的扣5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辭退。 ⑧軍事業務不合格的扣10分。

⑻.為了保證押運工作的保密制度,除工作需要攜帶手機的人員,其它人員不允許攜帶手機,攜帶手機人員不允許將手機使用在工作范疇以外。違者扣5-10分。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四.違反下列行為者予以辭退

1.拒不執行護衛中心現行規定和重大決定或違背中心現行規定和重大決定行為的。 2.公開發表損害中心聲譽的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3.參與違法犯罪活動受到公安機關處罰的。 4.拒不服從組織調動,不服從組織安排的。

5.在日常勤務中造成重大工作事故的,如:重大交通事故;槍支走火;漏記款包;丟失款包;落款包的。

6.在隊內打架斗毆影響嚴重的。

7.有不良嗜好的,崗上飲酒的(包括酒后上崗的)。 8.由于個人原因給護衛中心造成重大損失的。 9.多次被用人單位投訴,經中心調查情況屬實的。 10.警惕性不高,向他人泄露押運機密的。 11.曠工兩天以上(不含兩天)予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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