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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紀律處分條例全文范文

2024-03-26

黨內紀律處分條例全文范文第1篇

發布時間:2015-10-22 20:50 | 文章來源:大學生村官頻道

最嚴黨紀發布 哪些硬杠杠不可觸碰?

21日,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正式公布,1.7萬余字的條例中,中共為全黨列出了百余條紀律“底線”。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6大類規定中,中共黨員在工作生活中的“負面清單”清晰列出。新條例中,不少內容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這也可謂是十八大以來從嚴治黨實踐經驗的又一次制度化。

——“不收斂、不收手”要從重、加重處分

【原文】新條例在第三章“紀律處分運用規則”中,將“在紀律集中整飭過程中,不收斂、不收手的”列入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的情形。

【解讀】“不收斂、不收手”,這已是十八大后反腐新聞中的高頻詞匯。

這一年2月,中紀委在通報官員違紀查處情況時首次用了“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的表述。查詢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紀律審查”欄目,省部級落馬官員在被開除黨籍的通報中被提及“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的就有十余人。

相較于舊版紀律處分條例,新修訂的條例中將“在紀律集中整飭過程中,不收斂、不收手的”列入從重、加重處分的行列,亦可見中央對于嚴懲頂風違紀者的決心。

——黨員犯罪,即使免于刑罰,仍將黨紀處分

【原文】新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為,雖不涉及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第三十二條規定,黨員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并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解讀】黨紀要嚴于國法,這是在這份條例的修訂之前,中央高層就不斷釋放出來的修訂思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在受訪時表示,將黨紀與法律進行區分對待,鮮明體現了“紀在法前”以及“紀嚴于法”。“即使沒有違法,但可能會違紀,這對黨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按照新條例規定,黨員犯罪,即使情節輕微,檢察院不起訴,或者法院作出免予刑罰決定,但是依然要受到黨紀的處分。

——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或開除黨籍

【原文】新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言、聲明等的;(二)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三)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蔑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軍史的。

【解讀】這一年初,由中紀委和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的《習近平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摘編》一書中,首次披露了諸多習近平關于反腐的論述。其中,習近平就曾提到一些人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本次紀律處分條例的修訂中,妄議中央大政方針被寫入,無疑也是更明確地嚴明了黨的政治紀律。

——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被寫入

【原文】新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解讀】從塌方法腐敗到一系列腐敗串案、窩案,團團伙伙、拉邦結派、搞圈子文化,這些都是近年來腐敗案件查處時遇到的突出特點。有媒體解讀,新版條例將十八大以來中央提出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要求和實踐成果轉化為法規條文,增加了“拉幫結派”等“負面清單”,有利于解決黨員對組織忠誠這個根本問題。

——五種情形對抗組織審查或被開除黨籍

【原文】新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對抗組織審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串供或者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證據的;(二)阻止他人揭發檢舉、提供證據材料的;(三)包庇同案人員的;(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的;(五)有其他對抗組織審查行為的。

【解讀】十八大以來的反腐案例中,紀檢部門在辦案中遇到的“對抗組織審查”案例也不鮮見。中央紀委監察部曾通報稱,山西省政協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擾、妨礙組織審查的行為”。據紀檢部門的通報,十八大以來,一些人甚至“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調查”。今次,將對抗組織審查的具體情形列入紀律處分條例,無疑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

——領導對違紀行為放任不管,搞無原則一團和氣將受處分

【原文】新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黨員領導干部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錯誤思想和行為放任不管,搞無原則一團和氣,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分。

【解讀】這一年全國兩會議開會時間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參加代表團審議時曾提出“從嚴治黨不能無原則地一團和氣,要耳朵伸長、眼睛瞪大。”新條例規定,黨員領導干部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錯誤思想和行為放任不管,搞無原則一團和氣,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受相應處分。這無疑也更加鮮明要求,黨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要敢抓敢管。

——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將被處分

【原文】新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一)違反個有關事項報告規定,不報告、不如實報告的;(二)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的;(三)不如實填報個人檔案資料的。 【解讀】十八大以來查處的官員中,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檔案造假隱瞞真實年齡的情況均有出現。有分析稱,新版條例針對上述問題作出處分規定,突出了“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新問題,強調了黨員要忠誠于組織,要向組織說出實話、報實情的要求。

——縱容、默許親屬腐敗將受處分

【原文】新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黨員干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解讀】十八大以來,無論是巡視反饋中的問題清單,還是高官查處后的違紀問題通報,領導干部“身邊人腐敗”現象均突出顯現。有評論稱,本次新條例中加大篇幅對領導“身邊人”的腐敗問題進行了規定,再次明確利益輸送、以權謀私的具體形式,現實針對性亦十分明顯。

——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將被處分

【原文】新條例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一)對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依照政策或者有關規定能解決而不及時解決,造成不良影響的;(二)對符合政策的群眾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損害黨群、干群關系的;(三)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的;(四)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損害群眾利益的。

【解讀】十八大以來,除了“打虎”,強力查處群眾身邊的腐敗和“四風”現象被中央著重強調。有評論稱,此前的紀律處分條例中沒有“群眾紀律”這一提法,本次修訂后新增了“侵害群眾利益”“強迫命令”等黨員在處理涉及群眾問題時的“負面清單”,也是用意明顯。

——追求低級趣味、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將受處分

【原文】新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黨內紀律處分條例全文范文第2篇

2017年黨的十九大修訂了《黨章》, 10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全面實施,這是距離上一次2016年1月1日的修訂實施,時間距離不到三年,條例中諸多新增或修訂的紀律“高壓線”,更明確、更清晰、更細化,體現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和對全黨8900萬黨員的關系愛護。通過認真學習了2017年新修訂的《黨章》和2018年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我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認識

黨內紀律處分條例全文范文第3篇

此次新修訂的《條例》共142條,與原《條例》相比新增11條,修改65條,整合了2條。修訂后政治性更強,內容更科學,邏輯更嚴謹,指導性和可操作性更強,其特點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來概括:

“一個思想”,即增寫“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兩個堅決維護”,即增寫“堅決維護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三個重點”,即將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作為重點審查內容寫入《條例》;

“四個意識”“四種形態”,即增寫“黨組織和黨員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和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內容;

五處紀法銜接,即對黨紀與國法的銜接在第27至30條、第33條中作出詳細規定,如增加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嚴重違紀涉嫌犯罪的,原則上先作出黨紀處分決定,并按照規定給予政務處分后,再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等;

六個從嚴,即對組織、利用宗教活動反黨,破壞民族團結,搞有組織的拉票賄選或者用公款拉票賄選,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民生保障顯失公平,組織利用宗族勢力對抗中央方針政策、破壞基層組織建設,貫徹新發展理念失職等六種違紀行為從重或加重處分;

“七個有之”,即在《條例》中充實完善總書記反復強調警惕的“七個有之”問題的處分規定;

八種典型違紀行為,即對干擾巡視巡察工作,黨員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住房、車輛等,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宗族、黑惡勢力欺壓群眾,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表現,不重視家風、對家屬失管失教等八種新型違紀行為作出處分規定。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針對管黨治黨中的突出問題和新違紀情形,在“六項紀律”里分別增寫、改寫了多項處分規定,為黨員干部的行為劃出了新禁區。這些可不是空穴來風,而是從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理論、實踐成果中總結出來,每一個禁區的背后,都有無數個鮮活的案例。 政治紀律

禁區一: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第四十四條增寫) 案例——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臺上信仰馬列主義,私下里卻極力詆毀輕瀆;口頭上堅定“四個意識”,但私下以“中國最年輕的政治人物”自居,對黨中央陽奉陰違、另搞一套,把個人主張凌駕于黨中央精神之上,嚴重破壞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禁區二: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蔑黨和國家領導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黨的歷史、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人民軍隊歷史(第四十六條改寫) 案例——馮某,某大學歷史系教授,中共黨員。一次,受邀回母校為大學生做講座時,他以“真相”“揭秘”為噱頭,大肆宣揚歷史很多都不是“真實的歷史”,捏造事實,混淆視聽。其間,一些學生對此提出異議,他卻以“你們啥都不懂”“你們被忽悠了”等理由搪塞過去,繼續他的講座。

禁區三: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等非組織活動,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導致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政治生態惡化(第四十九條改寫) 案例——甘肅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虞海燕在擔任蘭州市委書記期間,把大量酒鋼公司的親信調到蘭州市核心部門、核心崗位任職。虞海燕還整合設立了一個叫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的部門,先后選調141名青年干部進入督查室“鍛煉”,提拔使用其中76人到重要崗位工作。虞海燕讓親信金晉哲主管督查室,經常通過“培訓”向這些青年干部灌輸效忠觀念,培植個人勢力,嚴重損害了甘肅省特別是蘭州市的政治生態。

禁區四:黨員領導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門自行其是,搞山頭主義,拒不執行黨中央確定的大政方針,甚至背著黨中央另搞一套(第五十條增寫) 案例——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院長孟偉將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視為“自留地”,把科研經費當成自己的“錢袋子”。把新中國成立以來投資最大的水污染治理科技項目當成了“唐僧肉”,許多承擔該課題的單位都以各種方式向孟偉進行了利益輸送。在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控股的北京某環評公司脫鉤改制過程中,擅自變更脫鉤方案,幫助某私營環保企業承接了甲級環評資質和相關業務。

禁區五: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陽奉陰違,欺上瞞下,搞兩面派,做兩面人(第五十一條增寫) 案例——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常常把“守紀律講規矩”掛在嘴上,就在他落馬當天,還在全市領導干部大會上作廉政警示教育報告??伤麅刃膮s視黨紀如無物,私底下瘋狂斂財,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甚至在中央黨校學習期間,潛入濟南一家房地產公司總經理趙某在北京的會所吃喝玩樂。

禁區六:制造、散布、傳播政治謠言,破壞黨的團結統一;政治品行惡劣,匿名誣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謠言(第五十二條改寫) 案例——招遠市農業局原局長王興田在組織核查其有關問題線索期間,向核查組提出更改核查方式等無理要求,被拒絕后,王興田心懷不滿,產生報復心理。隨后,在縣市換屆考察前夕,王興田主觀臆造該核查組負責人多封舉報信,同時為了混淆視聽,又編造該市多名黨員干部舉報信,獨自或委托他人匿名寄送有關單位,嚴重干擾換屆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禁區七:干擾巡視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第五十五條增寫) 案例——中央巡視組巡視中國石化時,曾任中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蘇樹林已擔任福建任省長,但依然“關注”著巡視組的一舉一動,巡視組要了什么材料,看了什么賬目,找了什么人,他都千方百計地打聽。還安排人員協調刪帖,把大額發票換成小額發票,把原來的經辦人調離,銷毀、修改資料該,統一口徑„„妄圖干擾巡視工作,阻止巡視組發現問題。

禁區八:對信仰宗教的黨員,應當加強思想教育,經黨組織幫助教育仍沒有轉變的,應當勸其退黨;勸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參與利用宗教搞煽動活動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第六十二條增寫) 案例——中央巡視組巡視浙江時曾發現,一些地方存在少數黨員參教信教的問題。對此,浙江省在整改中著力做好部分地區參教信教黨員教育轉化處置工作,區別不同情況采取限期改正、勸退、除名等措施;完善落實發展黨員預審制,做到入黨申請先看信仰,對存在參教信教行為的入黨積極分子或發展對象實行一票否決。

禁區九: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給黨組織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第六十七條改寫) 案例——民政部原黨組書記、部長李立國作為中央委員,民政部黨政“一把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管黨治黨嚴重失職,對民政部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李立國被嚴肅問責,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并被降為副局級非領導職務。

組織紀律

禁區十:故意規避集體決策,決定重大事項、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借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第七十條增寫) 案例——安徽省天長市張浦鎮興隆村兩委借集體名義違規,多名村干部“抱團”優親厚友。幾年來,在申報低保和危房改造名單時,村干部們心照不宣地“互相幫助”,將自己的親友混入總名單中。村兩委討論申報人員名單成了走過場,明知有人不符合條件,卻無一人提反對意見,將低保、危房改造政策變成了村干部的特權、福利。

禁區十一:搞有組織的拉票賄選,或者用公款拉票賄選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第七十五條增寫) 案例——遼寧賄選案,在遼寧省委換屆、省人大常委會換屆、全國人大代表換屆這三次選舉中,連續出現違規提名、身份造假、拉票賄選。遼寧省委原常委蘇宏章、省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王陽、鄭玉焯,都是通過拉票賄選當選。鄭玉焯授意多名下屬幫助其拉票,其中部分下屬采取送美元、手機、蘋果平板電腦等財物的賄賂方式拉票,共涉及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及省內11個市的76名省人大代表。

禁區十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親、排斥異己、封官許愿、說情干預、跑官要官、突擊提拔或者調整干部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定行為(第七十六條改寫) 案例——陜西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原副書記、副主任魏民洲選拔干部任人唯親,拉幫結派建“小圈子”,形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效應。陜西省西安旅游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大有為了“攀附”魏民洲,掏空了心思。為了酷愛面食的魏民洲出差在外能隨時吃上一碗面,他安排大廚隨行,以備魏民洲隨時想吃就吃。在魏民洲任職西安期間所帶的班子,先后多人受到黨紀政紀處理,有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的拉票賄選、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有的利欲熏心、大搞權錢交易,影響極其惡劣。

廉潔紀律

禁區十三: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第九十條增寫) 案例——吉林省原副省長谷春立,吃請應酬很多是在一些企業的內部食堂,他要去吃飯,企業會精心安排飯菜和酒水,費用也由企業來買單。他還長期借用一家企業的越野車,停放在省政府大院供自己使用。吃企業的飯、用企業的車,關系越走越近之后,谷春立開始利用職務之便為一些企業辦事并收受財物。

禁區十四:利用參與企業重組改制、定向增發、兼并投資、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決策、審批過程中掌握的信息買賣股票,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通過購買信托產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獲利(第九十四條增寫) 案例——安徽省原副省長陳樹隆被人吹捧為“安徽股神”,他曾多年在安徽國有金融證券企業擔任一把手,利用自己熟悉股票、期貨交易的專長以及在安徽金融行業積累的人脈資源,通過股票證券市場牟利。他表面上打著招商引資、金融創新的幌子,給他選中的一些上市公司或者私營企業大量的政策優惠、財政扶持,在背后利用職權購買原始股、炒作股票來獲取暴利。

禁區十五: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在審批監管、資源開發、金融信貸、大宗采購、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工程招投標以及公共財政支出等方面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吸收存款、推銷金融產品等提供幫助謀取利益(第九十五條增寫) 案例——國家統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保安利用職權和影響力幫不少親戚朋友辦過事。例如:利用審批權為老板辦事、批項目;利用影響力,幫助其弟王紅彪的旺世公司通過商務部審批,被確認為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

禁區十六:公款旅游或者以學習培訓、考察調研、職工療養等為名變相公款旅游;改變公務行程,借機旅游的;參加所管理企業、下屬單位組織的考察活動,借機旅游。(第一百零五條改寫) 案例——河北省邢臺市委農工委小康辦主任姜國等人借赴四川、江蘇、安徽、吉林等地考察學習之機,先后4次用公款游覽20個景區。姜國以“住宿費”“會議室使用費”名義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景點門票費、導游費、纜車費等旅游費用8583元;以“租車費”名義虛報費用,將報銷所得1700元據為己有。 群眾紀律

禁區十七: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第一百一十二條增寫) 案例——廣西壯族自治區平樂縣二塘鎮大展村黨支部原書記盧瑞峰在組織實施香豬養殖扶貧項目中,通過編造虛假發放表、截留豬苗等方式,個人違規獲利1.28萬元,并收受豬苗出售人“好處費”0.47萬元。此外,盧瑞峰收受4戶危房改造戶“好處費”共計1.06萬元,收受村屯綠化建設項目承包人“好處費”0.7萬元。

禁區十八:利用宗族或者黑惡勢力等欺壓群眾,或者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第一百一十五條增寫) 案例——山西省聞喜縣公安局副局長景益民,擅自簽字為涉黑組織骨干成員辦理取保候審,多次出面干預阻止辦案民警對該涉黑組織成員上網追逃,多次組織盜掘古墓葬并販賣文物。

禁區十九:對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依照政策或者有關規定能解決而不及時解決,庸懶無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響(第一百一十六條改寫) 案例——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局東西湖分局吳家山街道派出所接到群眾手機被盜的報警,刑偵中隊探長張某經過詢問、檢查、調看監控等未發現有價值線索,便離開現場回到派出所。張某將案件立為刑事案件后,未對案件作進一步調查,當事人多次提供相關視頻線索后,仍不對相關線索進行核查。 禁區二十:盲目舉債、鋪攤子、上項目,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致使國家、集體或者群眾財產和利益遭受較大損失(第一百一十七條改寫) 案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縣委原書記梁嘉庚,不顧三都縣是全省深度貧困縣,貧困村危房、水電、路燈等基礎設施還未改善的現狀,把精力和資金都集中到了與脫貧攻堅工作無直接關系的“養生谷”“千神廣場”等“高大上”的綜合開發項目上,大力推進“兩江神島”“壩上花街”旅游綜合開發項目。幾年來,在建的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有127個,但與脫貧攻堅有關的只有41個,造成資源閑置浪費,扶貧資金緊缺,影響脫貧進度。

工作紀律

禁區二十一: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不力,對職責范圍內的問題失察失責,造成較大損失或者重大損失(第一百二十一條增寫) 案例——2018年5月,中央紀委通報曝光了六起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典型問題——天津市津南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對小站鎮閥門生產聚集區嚴重污染整改不力,河北省寧晉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對企業長期違規排放污染地下水問題查處不力,江蘇省連云港市相關部門和灌南縣委、縣政府對連云港化工產業園區內企業違法排污查處不力等。

禁區二十二: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熱衷于搞輿論造勢、浮在表面的;單純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在實際工作中不見諸行動(第一百二十二條增寫) 案例——總書記2014年到2016年多次對祁連山環境問題作出重要批示,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在督查祁連山生態保護工作時,每到一地都反復強調環保問題的極端重要性,提起要求來“口號響當當”,實際行動上卻消極應付中央指示,不作為不落實,對祁連山的生態環境破壞負有重大責任。 生活紀律

黨內紀律處分條例全文范文第4篇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知識競賽試卷

(答案在后面)

單位 姓名 分數

一、單選題(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填在括號內,每題0.5分,共12分)

1、《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是中國共產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堅持(

)的、規范全黨廉潔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礎性法規。

A.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

B.正面倡導、面向黨員領導干部 C.負面清單、面向全體黨員

D.負面清單、面向黨員領導干部

2、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是對(

)的具體化。

A.習總書記講話精神

B.黨章規定

C.十八大精神

D.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

3、修訂后的《廉潔自律準則》共8條、281字,包括導語、黨員廉潔自律規范和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等3部分,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

A.“四個必須”“八項規定”

B.“四個必須”“八條規范” C.“四個必須”“八條禁止”

D.“8個禁止”“52個不準”

4、《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自(

)起施行。 A.印發之日

B.2015年10月12日

C.2015年10月22日

D.2016年1月1日

5、《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分為兩部分:一是黨員廉潔自律規范;二是(

)。

A.領導廉潔從政規范

B.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 C.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

D.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規范

6、新頒布的《廉潔自律準則》堅持正面倡導、(

),是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能夠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

— 1 — A.以人為本

B.重在立德

C.重在立法

D.重在立規

7、修訂后的《廉潔自律準則》緊扣“廉潔自律”、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突出(

),強調自律,重在立德。

A.關鍵多數

B.關鍵少數

C.關鍵群體

D.關鍵個體

8、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定,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嚴重的, 給予(

)處分。

A.嚴重警告

B.撤銷黨內職務

C.留黨察看

D.開除黨籍

9、在考試、錄取工作中,有泄露試題、考場舞弊、涂改考卷、違規錄取等違反有關規定行為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

);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A.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B.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C.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D.不追究其責任

10、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黨內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給予(

)。

A.通報批評

B.警告或者嚴重警告

C.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

D. 開除黨籍

11、在特殊時期或者緊急狀況下,拒不執行黨組織決定的,給予(

)。

A.通報批評

B.警告或者嚴重警告

C.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

D.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

12、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

)處分。

A.撤銷黨內職務

B.留黨察看

C.撤銷黨內職務

D.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

13、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情節較重的,給予(

)處分。

A.嚴重警告

B.留黨察看

C.開除黨籍

D.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

— 2 —

14、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

)處分。

A.開除黨籍

B.留黨察看

C.撤銷黨內職務

D.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

15、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

)處分。

A.開除黨籍

B.留黨察看

C.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

D.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

16、黨員受到(

)后,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

A.嚴重警告

B. 撤銷黨內職務

C.留黨察看

D.開除黨籍

17、對違紀后下落不明的黨員超過(

)的,黨組織應當按照黨章規定對其予以除名。

A.六個月

B.一年

C.兩年

D.三年

18、在國(境)外公開發表反對黨和政府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給予(

)處分。

A.嚴重警告

B.撤銷黨內職務

C.留黨察看

D.開除黨籍

19、《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把黨章對紀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等“(

)大紀律”。

A.五

B.六

C.七

D.八

20、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

)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準。

A.黨委

B.黨組織集體討論

C.黨組

D.黨支部

21、臨時出國(境)團(組)或者人員中的黨員,擅自延長在國(境)外期限,或者擅自變更路線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

)。

A.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B.行政處分

C.撤銷黨內職務或留黨察看

D.開除黨籍

22、黨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 3 — A.半年

B.一年

C.一年半

D.兩年

23、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或者依照規定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

)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A.半年

B.一年

C.一年半

D.兩年

24、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依照規定。

A.一年

B.兩年

C.三年

D.五年

二、多項選擇題:(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填在括號內,每題2 分,共50分)

1、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必須(

),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A.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 B.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C.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 D.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 E.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

2、黨員廉潔自律規范的內容包括:(

)。 A.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B.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凈做事 C.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 D.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獻

3、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的內容包括:(

)。

A.廉潔從政,自覺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B.廉潔用權,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 C.廉潔修身,自覺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D.廉潔齊家,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

4、新頒布的《廉潔自律準則》與原《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相比有哪些創新和特點?(

)。

A.緊扣“廉潔自律”

B.堅持正面倡導

C.面向全體黨員

— 4 — D.突出“關鍵少數”

E.著力刪繁就簡

5、黨的紀律處分工作應當堅持以下(

)原則:

A.黨要管黨、從嚴治黨

B.黨紀面前一律平等 C.實事求是 D.民主集中制 E.懲前毖后、治病救人 F.批評與自我批評

6、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有(

):

A.警告

B.嚴重警告

C.撤銷黨內職務

D.留黨察看

E.開除黨籍

7、留黨察看期間,受處分黨員不享有下列哪些權利。(

) A.表決權

B.選舉權

C.被選舉權

D.申訴權

8、下列哪幾項行為應當給予黨紀處分的(

)。 A.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不報告、不如實報告的 B.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的 C.不如實填報個人檔案資料的 D.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的

9、對“實事求是”原則理解正確的是(

)。

A.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 B.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 C.準確認定違紀性質,區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

D.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

10、黨員王某為XX經濟開發區主管領導,王某妻子為該開發區內一家中外合資企業外方委派的高層管理者,對這一現象表達正確的是(

)。

A、這很正常,并沒有違反黨紀法規

B、這種現象是不合黨紀的,王某應該按規定予以糾正

C、如果王某不糾正,王某本人應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組織予以調動職務 D、拒不糾正,又不辭去或調整職務,王某要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1、《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任務包括(

)。

A、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

— 5 — B、嚴肅黨的紀律

C、純潔黨的組織

D、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E、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的貫徹執行

12、下列哪些行為要受到黨紀處分(

)。 A、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 B、違反有關規定為朋友提供擔保 C、參加老鄉會、戰友會 D、購買超過規定標準的小轎車

13、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表(

)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A、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

B、反對四項基本原則 C、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

D、反對黨的基本理論

14、組織、參加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針政策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或者以組織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針政策,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對(

),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A.策劃者

B.組織者

C.骨干分子

D.其他參加人員

15、以強迫、威脅、欺騙、拉攏等手段,妨害黨員自主行使(

)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A.表決權

B.選舉權

C.被選舉權

D.發言權

16、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

)行為,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A.經商辦企業的

B.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的 C.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

D.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

17、對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的紀律處理措施有(

)。

— 6 — A.改組

B.重組

C.解散

D.合并

18、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沒有哪些權利(

)。

A.表決權

B.選舉權

C.被選舉權

D.發言權

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 A.在紀律集中整飭過程中,不收斂、不收手的

B.強迫、唆使他人違紀的 C.違反政治紀律的

D.本條例另有規定的 20、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刑法規定的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給予哪幾種處分(

)。

A.嚴重警告

B.留黨察看

C.撤銷黨內職務

D.開除黨籍

21、黨員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

A.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B.被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C.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D.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

22、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有下列行為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

A.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

B.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

C.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蔑黨和國家領導人 D.歪曲黨史、軍史的

23、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

A.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不報告、不如實報告的 B.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的 C.不如實填報個人檔案資料的

— 7 — D.其他應報告而未報告的事宜

24、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

A.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黨內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

B.在法律規定的投票、選舉活動中違背組織原則搞非組織活動,組織、慫恿、誘使他人投票、表決的

C.在選舉中進行其他違反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有關章程活動的

D.擾亂投票秩序,在投票場所大聲喧嘩的

25、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

A.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采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介機構服務等活動的

B.干預和插手國有企業重組改制、兼并、破產、產權交易、清產核資、資產評估、資產轉讓、重大項目投資以及其他重大經營活動等事項的

C.干預和插手批辦各類行政許可和資金借貸等事項的 D.干預和插手經濟糾紛的

E.干預和插手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賃等事項的

三、判斷題:(在下面各題中,你認為正確的在括號內打“√”,錯誤的打“X”,每題0.5分,共12分)

1、《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適用的對象是所有黨員。

2、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

3、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十年內不得重新入黨。

4、對違紀黨員免予黨紀處分,應當作出書面結論。

5、在紀律集中整飭過程中,不收斂、不收手的,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 8 —

6、黨員一人犯有兩種以上(含兩種)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可按數種違紀行為中應當受到的最高處分給予處分。

7、經濟方面共同違紀,對違紀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違紀的總數額處分。

8、對有喪失黨員條件,嚴重敗壞黨的形象行為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9、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應當開除黨籍。

10、對于違紀行為所獲得的經濟利益,應當收繳或者責令退賠。

11、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蔑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軍史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2、違反有關規定程序發展黨員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3、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借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應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

14、黨組織和黨員必須自覺遵守黨章,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15、對違紀后下落不明的黨員,應當一律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6、在黨內以組織秘密集團等方式進行分裂黨的活動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7、組織、利用宗教活動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破壞民族團結的,一律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8、占用公物進行營利活動的,給予警告處分;

19、違反有關規定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

20、擅自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或者借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取費用的,給予警告處分。

— 9 —

21、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的,將受到黨紀處分。(

22、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

23、對于全體或者多數黨員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應當予以解散。

24、預備黨員違犯黨紀,情節較輕,應當保留預備黨員資格,對其批評教育。

四、簡答題:(每題4分,共16分)

1、簡述黨員廉潔自律規范和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

2、有哪些情形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

3、有哪些情形可以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4、《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違紀行為有關責任人員是如何區分的?

— 10 —

五、論述題:(10分)

請結合工作實際,談談在新形勢下黨員干部如何遵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 11 —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知識競賽答案

一、單選1.1A1.2B1.3B1.4D1.5C1.6B1.7B1.8D1.9B1.10B1.11D1.12C1.13D1.14C1.15C1.16C1.17A1.18D1.19B1.20B1.21A1.22B1.23D1.24D

二、多選 2.1ACDE 2.2ABCD 2.3ABCD 2.4ABCDE 2.5ABCDE 2.6ABCDE 2.7ABC 2.8ABCD 2.9ABC 2.10BCD 2.11ABCDE 2.12ABD 2.13ABCD 2.14ABC 2.15ABC 2.16ABCD 2.17AC 2.18ABC 2.19ABD 2.20BCD 2.21ABC 2.22ABCD 2.23ABC 2.24ABCD 2.25ABCDE

三、判斷

×√×√√×√√×√××√√×√××××√√√×

四、簡答

1、答:黨員廉潔自律規范:

— 12 —

第一條 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條 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凈做事。

第三條 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

第四條 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獻。

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

第五條 廉潔從政,自覺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條 廉潔用權,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條 廉潔修身,自覺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條 廉潔齊家,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

2、答:(1)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

(2)檢舉同案人或者其他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或者法律追究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

(3)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 (4)主動上交違紀所得的; (5)有其他立功表現的。

3、答:(1)在紀律集中整飭過程中,不收斂、不收手的; (2)強迫、唆使他人違紀的; (3)本條例另有規定的。

4、答:黨紀處分條例把違紀行為有關責任人員區分為以下三種:

(一)直接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起決定性作用的黨員或者黨員領導干部。

(二)主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負直接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

(三)重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應管的工作或者參與決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負次要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

五、論述:

答案要點(僅供參考):

(一)加強學習修養,增強紀律意識。

(二)切實履行責任,做到一崗雙責。

(三)堅持率先垂范,帶頭遵規守紀。

(四)強化剛性約束,嚴格執行紀律。

其他主旨明確、符合題意、邏輯清晰、言之有理的答案均可酌情給分。

黨內紀律處分條例全文范文第5篇

共產黨人的標桿就是《準則》的正面引導?!稖蕜t》言簡意賅重申了共產黨員的理想信念宗旨,強調“三嚴三實”中的“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要求全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從普通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分別做出明確要求,普通黨員主要處理好公私、廉腐、儉奢和苦樂四大關系。黨員領導干部主要做好從政、用權、修身和齊家的學問,突出了習總書記提出的家風要求。

共產黨人的底線就是《條例》的反面警示?!稐l例》緊緊圍繞當前黨內出現的諸多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對癥下藥,全面系統具體回答了一名中共黨員“哪些千萬不能做”和“做了要承擔什么樣的后果”的問題?!稐l例》突出紀嚴于法的特點,刪去了與國家法律法規重復的規定,并對普通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一視同仁,總結、歸納、整合了違紀黨員經常會犯的六大紀律。以道德和整治標準對共產黨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兩項法規一正一反、相互配套,覆蓋對象更全、紀律要求更嚴、主題宗旨更明,為更好的管黨治黨職能提供了重要遵循。白居易曾說: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培根也說:制度不執行,比沒制度危害更大。制度的“籠子”已經扎緊,下一步關鍵在于落實。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如何更好的貫徹執行新的《準則》和《條例》,使之成為新時期下全面從嚴治黨地有力武器,作為紀委書記,我覺得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強化宣傳教育。此次新出臺的兩個黨內法規與以往相比,改動幅度較大,紀律要求更嚴,是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有效經驗的理論總結。要使之真正成為每個黨員的行為準則,這就需要我們不斷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使《準則》和《條例》能夠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應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

1 各種專題學習等載體,把學習《準則》和《條例》作為必修科目,并組織開展學習心得大討論,營造出濃厚的學習氛圍,使每名黨員都能知條例、懂條例、守條例。

二是強化責任擔當。執行《準則》和《條例》,決不能只是墻上掛掛、嘴上說說,而是要實實在在的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做到嚴格對照、大力落實,對違反《準則》和《條例》的行為要拿出頂真碰硬的勇氣和銳氣,敢于開罰單、唱黑臉,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為黨員干部劃出一條紀律高壓線。同時,對執行不力、監督不嚴的黨組織,要實行倒查問責機制,倒逼各黨組織真抓真管、嚴抓嚴管。

三是強化先鋒引領。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模范帶頭作用,適時開展守紀律、講黨規先進典型的評選,以身邊的普通人、普通事來教育身邊人,推動廣大黨員干部學先進、趕先進。同時,紀檢監察部門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職能部門,我們紀檢干部更應帶頭遵守《準則》和《條例》,先正己再正人,努力為黨員干部做好表率。

黨內紀律處分條例全文范文第6篇

2017年黨的十九大修訂了《黨章》, 10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全面實施,這是距離上一次2016年1月1日的修訂實施,時間距離不到三年,條例中諸多新增或修訂的紀律“高壓線”,更明確、更清晰、更細化,體現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和對全黨8900萬黨員的關系愛護。通過認真學習了2017年新修訂的《黨章》和2018年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我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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