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驗收需要資料目錄范文第1篇
(1)工程概況
(2)施工單位營業執照及施工資質證書復印件
(3)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4)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5)消防系統維護管理人員培訓考核情況登記表
(6)自動報警系統編碼表、管道水壓試驗記錄、系統清
洗記錄及分項工程質量評定表
(7)調試報告
(8)消防設備清單
(9)消防產品供貨證明
(10)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
(11)竣工圖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煤礦驗收需要資料目錄范文第2篇
二、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1、鄭州市工程質量監督登記表
2、工程參建單位質量責任制一覽表
3、工程質量監督計劃書、監督方案
三、施工圖審查[批準書及審查意見:
四、質量合格文件;
1、勘察部門對地基及處理的驗收文件
2、單位工程驗收記錄:
(1)竣工驗收方案
(2)工程竣工驗收意見表
(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工程參建方工作情況報告;表2-11及文字說明;
4、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5、(勘察、設計)質量檢查報告
6、監理部門簽署的竣工移交證書
五、地基與基礎、結構工程驗收記錄:
1、地基驗槽記錄
2、結構(地基與基礎、主體)工程驗收報告
3、屋面、電氣檢測報告
4、工程質量整改通知書、整改報告
六、 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正副本)
七、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驗收意見書
八、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及批準使用文件
九、建設工程保修書
十、住宅工程質量保證書
十一、住宅工程質量說明書
十二、工程竣工報告(施工單位)
十三、工程合同價款結算材料:
1、建設合同;協議書、專用條款;
2、建設工程結算書;
煤礦驗收需要資料目錄范文第3篇
2、
3、
4、
5、
6、
7、 建筑單位建筑節能專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施工單位(總包方)建筑節能專項竣工驗收自評報告 監理單位建筑節能專項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登記表及建筑節能設計總明 建筑節能工程施工技術方案 建筑節能體系材料產品備案證和產品合格證 外墻外(內)保溫系統組成材料、屋面、樓地面保溫材料現場抽檢報告
8、
9、 外門、外窗的保溫性能、抗風壓性和氣密性現場抽檢報告 建筑節能隱蔽工程文字記錄及聲像資料
10、建筑節能工程施工單位的資質證
11、武漢市墻體驗收單
煤礦驗收需要資料目錄范文第4篇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備案)申報表;
2、設計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復印件;
3、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4、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設計單位審查答復及與消防設計有關的變更圖紙);
5、建設工程的建設、設計單位以及施工圖審查機構所有項目參與人員執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的執業證明文件;
6、規劃許可證明文件、相關部門立項或備案批復(符合設計備案要求的工程還應提供本工程的施工許可證);
7、消防技術專家評審材料;
8、消防設計文件,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記錄表;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建設單位在辦理消防設計審核(備案)時,應向政務大廳提供所有資料的復印件,且第
四、
六、八項內容的原件。所提供的復印件必須加蓋提供單位公章,提供單位對資料真偽性負責。
驗收備案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申報表;
2、消防設計備案法律文書的復印件;
3、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單位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單位項目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工程竣工驗收報告、與消防驗收有關的竣工圖紙;
5、消防產品檢驗報告的復印件;
6、消防設施檢測報告的復印件(有消防設施的單位,如噴淋、報警等的檢測報告);
煤礦驗收需要資料目錄范文第5篇
一、 地基驗槽記錄
二、 預檢工程記錄
三、 工程定位測量及復測記錄
四、 地基釬探記錄
五、 基礎混凝土澆灌申請書
六、 基礎混凝土開盤鑒定
七、 基礎混凝土工程施工記錄
八、 基礎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九、 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 土方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
一、 回填土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
二、 混凝土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
三、 鋼筋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
四、 砌體基礎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
五、 模板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
六、 現澆結構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建設單位監理預驗(包括現場實體建筑物和資料整理)→合格后,通知質檢站設計院勘察單位驗收時間→正式舉行驗收→驗收通過后,幾方共同簽字認可 基礎分部(樁基子分部)驗收表,此驗收表要甲方監理設計院勘察單位施工單位共同簽字蓋章認可的. 另外別忘記準備驗收簽到表
]
建筑施工資料 主體驗收都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施工方:主體分部工程驗收記錄、各分項驗收記錄、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主體強度試塊評定(包括混凝土以及砂漿)報告、實體強度(混凝土以及砌體)檢驗報告、鋼筋保護層檢驗報報、混凝土板厚度檢測合格、主體施工總結 監理方:主體監理總結、主體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主體結構驗收施工單位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主體分部驗收前,墻面上的施工孔洞須按規定鑲堵密實,并作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未經驗收不得進行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對確需分階段進行主體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時,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在質監交底上向質監人員提出書面申請,并經質監站同意。
2、混凝土結構工程模板應拆除并對其表面清理干凈,混凝土結構存在缺陷處應整改完成。
3、樓層標高控制線應清楚彈出墨線,并做醒目標志。
4、工程技術資料存在的問題均已悉數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設計文件規定的主體分部工程施工的內容已完成,檢驗、檢測報告應符合現行驗收規范和標準的要求。
6、安裝工程中各類管道預埋結束,位置尺寸準確,相應測試工作已完成,其結果符合規定要求。
7、主體分部工程驗收前,可完成樣板間或樣板單元的室內粉刷。
8、主體分部工程施工中,質監站發出整改(停工)通知書要求整改的質量問題都已整改完成,完成報告書已送質監站歸檔。
三、主體分部工程監督抽查、檢查的主要內容
1、對實體質量抽查的一般規定
(1)抽查施工作業面的施工質量,突出對強制性標準的執行情況的檢查; (2)重點檢查結構質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點監督結構安全的關鍵部位; (3)抽查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見證取樣送檢資料及結構實體檢測報告。
2、抽查結構混凝土及承重砌體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情況
3、實體質量檢查要輔以必要的監督檢測。
4、對主體分部工程外觀的觀感質量檢查。
5、檢查工程參建各方質量行為和質量制度履行情況。
四、不符合主體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的處理辦法
1、主體分部工程驗收監督過程中,發現有不符合驗收程序、不具備 驗收條件的情況應責令重新組織驗收。
2、驗收監督過程中,發現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時,應簽發書面整改通知書或局部停工通知書,待問題整改完成后重新組織分部工程的驗收。
3、驗收監督過程中,發現工程施工質量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或質量責任主體違法違規行為,應簽發局部停工通知書責令整改,并將情況及時上報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罰。
4、主體分部工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責任方擅自進行上部施工的,應簽發局部停工通知書責令整改,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5、參建責任方簽署的主休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應在簽字蓋章后3個工作日內由項目監理人員報送質監站存檔。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監督要點和工作流程
一、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的程序和要求
1、施工單位在單位工程(子單位工程)按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及時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竣工預驗收,達到設計和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監理單位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提交質量評估報告。
3、建設單位收到監理單位提交的質量評估報告,應及時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工程竣工驗收通知單、驗收方案和驗收人員名單,以及完整的工程資料向質監站提交,質監站責任科室經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工程竣工驗收通知書上簽收。
質監站收到竣工驗收通知書后,應當及時對該工程是否達到竣工驗收條件進行檢查,并告知建設單位能否按期組織驗收。
4、質量監督人員應當對建設單位組織驗收的組織形式、程序、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質量監督人員在監督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的行為或者工程質量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應當責令建設單位進行整改或者整改后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建設單位竣工驗收合格后,質監站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委托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合格證明文件及進行抽樣試驗報告。
4、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觀感質量應符合要求。
5、質監站責令整改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
6、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7、有施工單位秉公辦事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8、有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
三、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1、質監員應對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人員資格、驗收程序、執行標準及驗收方案的落實情況等進行監督。
2、質量員在監督竣工驗收過程中,應對工程資料和實物質量監督抽查。
3、驗收組成員按驗收方案對工程驗收并形成一致意見時,質監員結合監督抽查情況與驗收組意見,提出驗收的監督意見,并將驗收過程的真實情況記錄在《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監督記錄》上,相關質量責任人簽收。
4、質監員在監督單位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如發現參建各方有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和質量管理相關規定的行為,應責令改正,在整改完成后由建設單位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四、不符合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的處理辦法
1、經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2、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3、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4、經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雖然改變外形尺寸但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
煤礦驗收需要資料目錄范文第6篇
一、 地基驗槽記錄
二、 預檢工程記錄
三、 工程定位測量及復測記錄
四、 地基釬探記錄
五、 基礎混凝土澆灌申請書
六、 基礎混凝土開盤鑒定
七、 基礎混凝土工程施工記錄
八、 基礎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九、 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 土方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
一、 回填土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
二、 混凝土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
三、 鋼筋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
四、 砌體基礎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
五、 模板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
六、 現澆結構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建設單位監理預驗(包括現場實體建筑物和資料整理)→合格后,通知質檢站設計院勘察單位驗收時間→正式舉行驗收→驗收通過后,幾方共同簽字認可 基礎分部(樁基子分部)驗收表,此驗收表要甲方監理設計院勘察單位施工單位共同簽字蓋章認可的. 另外別忘記準備驗收簽到表
]
建筑施工資料 主體驗收都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施工方:主體分部工程驗收記錄、各分項驗收記錄、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主體強度試塊評定(包括混凝土以及砂漿)報告、實體強度(混凝土以及砌體)檢驗報告、鋼筋保護層檢驗報報、混凝土板厚度檢測合格、主體施工總結 監理方:主體監理總結、主體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主體結構驗收施工單位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主體分部驗收前,墻面上的施工孔洞須按規定鑲堵密實,并作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未經驗收不得進行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對確需分階段進行主體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時,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在質監交底上向質監人員提出書面申請,并經質監站同意。
2、混凝土結構工程模板應拆除并對其表面清理干凈,混凝土結構存在缺陷處應整改完成。
3、樓層標高控制線應清楚彈出墨線,并做醒目標志。
4、工程技術資料存在的問題均已悉數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設計文件規定的主體分部工程施工的內容已完成,檢驗、檢測報告應符合現行驗收規范和標準的要求。
6、安裝工程中各類管道預埋結束,位置尺寸準確,相應測試工作已完成,其結果符合規定要求。
7、主體分部工程驗收前,可完成樣板間或樣板單元的室內粉刷。
8、主體分部工程施工中,質監站發出整改(停工)通知書要求整改的質量問題都已整改完成,完成報告書已送質監站歸檔。
三、主體分部工程監督抽查、檢查的主要內容
1、對實體質量抽查的一般規定
(1)抽查施工作業面的施工質量,突出對強制性標準的執行情況的檢查; (2)重點檢查結構質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點監督結構安全的關鍵部位; (3)抽查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見證取樣送檢資料及結構實體檢測報告。
2、抽查結構混凝土及承重砌體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情況
3、實體質量檢查要輔以必要的監督檢測。
4、對主體分部工程外觀的觀感質量檢查。
5、檢查工程參建各方質量行為和質量制度履行情況。
四、不符合主體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的處理辦法
1、主體分部工程驗收監督過程中,發現有不符合驗收程序、不具備 驗收條件的情況應責令重新組織驗收。
2、驗收監督過程中,發現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時,應簽發書面整改通知書或局部停工通知書,待問題整改完成后重新組織分部工程的驗收。
3、驗收監督過程中,發現工程施工質量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或質量責任主體違法違規行為,應簽發局部停工通知書責令整改,并將情況及時上報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罰。
4、主體分部工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責任方擅自進行上部施工的,應簽發局部停工通知書責令整改,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5、參建責任方簽署的主休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應在簽字蓋章后3個工作日內由項目監理人員報送質監站存檔。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監督要點和工作流程
一、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的程序和要求
1、施工單位在單位工程(子單位工程)按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及時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竣工預驗收,達到設計和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監理單位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提交質量評估報告。
3、建設單位收到監理單位提交的質量評估報告,應及時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工程竣工驗收通知單、驗收方案和驗收人員名單,以及完整的工程資料向質監站提交,質監站責任科室經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工程竣工驗收通知書上簽收。
質監站收到竣工驗收通知書后,應當及時對該工程是否達到竣工驗收條件進行檢查,并告知建設單位能否按期組織驗收。
4、質量監督人員應當對建設單位組織驗收的組織形式、程序、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質量監督人員在監督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的行為或者工程質量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應當責令建設單位進行整改或者整改后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建設單位竣工驗收合格后,質監站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委托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合格證明文件及進行抽樣試驗報告。
4、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觀感質量應符合要求。
5、質監站責令整改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
6、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7、有施工單位秉公辦事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8、有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
三、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1、質監員應對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人員資格、驗收程序、執行標準及驗收方案的落實情況等進行監督。
2、質量員在監督竣工驗收過程中,應對工程資料和實物質量監督抽查。
3、驗收組成員按驗收方案對工程驗收并形成一致意見時,質監員結合監督抽查情況與驗收組意見,提出驗收的監督意見,并將驗收過程的真實情況記錄在《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監督記錄》上,相關質量責任人簽收。
4、質監員在監督單位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如發現參建各方有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和質量管理相關規定的行為,應責令改正,在整改完成后由建設單位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四、不符合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的處理辦法
1、經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2、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3、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4、經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雖然改變外形尺寸但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