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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監督檢查工作計劃范文

2023-09-20

采購監督檢查工作計劃范文第1篇

摘 要:文章首先對政府采購監督機制的主要組成元素進行介紹,幫助明確監督管理任務的開展方向,并針對現階段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期間所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分析原因與所帶來的危害。在此基礎上重點探討監督管理機制的完善形式,幫助提升監督管理機制的落實程度,保障采購環節的嚴謹性。

關鍵詞: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制完善

一、政府采購監督機制的主要組成

1、政府采購監督所面對的主體

在所開展的政府采購監督任務中。所面對的主體主要是監管過程中存在的不合理現象,對資金的流動以及使用方向進行嚴格控制,避免在采購過程中出現公共財產受到損害的現象,并幫助提升工作任務的完成質量,在此環境下,基層工作人員所遇到的問題也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反映,避免問題繼續嚴重,造成采購資金不能得到合理的運用,甚至浪費的嚴重問題,這也是現階段采購所面對的主要監管內容。在明確監督管理機制完善要素時,要將工作主體放在首要位置,這樣即使出現了嚴重的工作安全問題,也能夠在制度的監管約束范圍內得到更好的解決。促進管理計劃在政府基層單位也能夠得到良好的落實發展,幫助提升監督制度的約束能力,避免類似的問題再次出現在采購環節中。

2、監督機制的主要內容

監督機制中,會明確的對管理流程進行規定,包括運行使用期間所存在的問題,通過這種規定,工作人員能夠更加的明確自身工作目標,并在所進行的監督管理工作任務中嚴格要求自己,將公共財產的安全以及合理運用放在首要位置,通過這種方法能夠更好的促進管理計劃發展落實,幫助提升工作任務的完成效率。在監督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不同采購部門需求的差異性問題,此時需要在監管內容上做出區分,并幫助更好的實現采購環節優化處理任務,提升資金的使用效率。監督還需要培養工作人員的自覺性,能夠在崗位中嚴格的要求自己,通過這種方法來促進監督任務更加順利進行,并避免出現各個階層之間相互包庇的現象,發現問題能夠相互的監督,及時向上級反映以便做出合理的處理行動,避免事情繼續發展造成更加嚴重的后果。

3、對供應商的監督管理

除加強政府部門自身的監管控制之外,供應商部分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關系到市場的競爭公平性。當發現供應商在貨品質量上達不到規定標準時,要及時的做出處罰決定,這樣能夠對市場起到警示的作用,產品質量保障是十分重要的,關系到工作任務開展的可行性,以及政府監督職能的發揮。同時市場管理也是十分復雜的,不同供應商所負責的貨品存在很大差異性,要遵從這種差異性,深入到基層對質量以及價格進行調控,確保能夠為政府供應質量良好的商品,以免在使用期間因質量問題造成損失。供應商的選擇也是監督的重要環節,在此期間要確保市場競爭的公平性,避免出現相互勾結共同提升利益的情況,更要保障選擇供應商環節的公開透明性。這一監督內容是整體工作中的重點部分,也關系到接下來工作任務開展的順利程度。

二、政府監督機制中需要完善的內容

1、法律制度落實不夠徹底

監督管理是依靠法律來進行的,如果在此環節中,法律不能夠充分的落實,那么所開展的監督管理任務自然不能夠得到各個部門工作人員的支持。僅僅依靠工作自覺性是不能達到監督標準的,在所開展的工作任務中仍然會出現采購資金運用不合理的現象,主要問題體現在有關于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不完善,監管期間各部門之間缺乏交流溝通,導致制度的落實程度也不能達成統一。長時間在此工作環境下,所帶來的問題也將是十分嚴重的,甚至會出現政府監管失效或者監管無能的現象,滋生了采購環節的貪腐現象。

2、采購人員個人能力不達標

政府部門在選拔采購人員后,缺乏相應的培訓學習,這樣工作人員的個人綜合能力上存在很大的欠缺,并不能在短時間內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務,并且在這樣的環境下,其他任務的開展也會因此而受到影響,很難實現理想的工作目標。當面對這部分工作人員進行監督管理時,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以及人力資源,各個方向都需要實時的監督管理,相關任務的落實也存在很大的困難,導致我國政府采購監督機制遲遲不能夠完善,應用期間解決問題的能力自然也不能夠得到提升。面對此類問題,需要加強人員管理以及制度的創新完善,定期開展在崗員工的技能培訓,保障人才的先進性才能夠順利的完成后續工作計劃。

三、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制的完善方法

1、提升監督管理意識,加快法律制度落實

在所開展的工作任務中,可以通過加強宣傳來提升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意識,為法律制度的落實打下有利基礎環境,尤其是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通過這種方法能夠更好的解決,并避免出現嚴重的質量安全問題,幫助解決基層中常常遇到的采購貨品質量不統一現象。發現違規情況更要嚴格的處理,尋找引發問題的根源,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處罰,這樣能夠避免類似的問題在工作過程中再次出現,并幫助提升監督管理制度的嚴謹程度。完善期間要從政府采購監督的現狀以及實際需求方向來進行,觀察其中所存在的問題,這樣完善后的監督管理制度才能夠更加符合應用需求,在應用過程中解決更多的實質性問題。

2、加強內部監督約束

對新上崗的員工,要進行實習檢驗,在老員工的帶領下觀察是否具備相關工作的工作能力,并在接下來的工作崗位中了解更多有關于采購監督的落實方法。經過實習期后,優先選擇具備工作能力的人才,通過這種方法來保障人才的選拔環節,后續監督管理能夠節省大量的時間,也能夠更快速的實現監督制度在基層工作崗位的落實。完善制度期間更要尊重內部員工所提出的意見,基層采購人員與市場接觸最為頻繁,因此對市場的變化以及自身制度上存在的缺陷也能更好的掌握,廣泛爭取工作人員的工作意見,對現有的制度進行完善,尤其是其中所存在的缺陷問題。這樣完善后的制度才能夠更好的解決應用期間所遇到的問題,幫助提升工作任務的完成效率,對市場供應商也能夠更好的控制,解決資金運用期間采購商品質量不達標的問題。

3、對采購招標流程進行規范完善

采購招標是監督管理所面對的重要問題,也是保障市場公平合理競爭的重中之重,在所開展的監督任務中,要將這一環節作為工作任務開展的重點,觀察原有的采購制度中是否能夠通過各部門之間的相互合理,實現招標環節全面監督。對于所存在的問題,在優化過程中可以從局部來進行,這樣能夠節省大量的時間,優化完善后的制度落實起來也更加符合現實需求,達到理想的應用落實標準。市場使不斷變化的,一些供應商為獲得項目采用壓低價格的戰術,這樣對產品質量保障以及市場良性競爭發展都是十分不利的,甚至會造成采購人員吃回扣的嚴重問題。監督人員要對招標的價格范圍有明確的定位,在短時間內確定優秀的供應商并保持合作關系。流程完善后在配合程度上也需要重點的提升,這樣才能夠避免出現嚴重的質量安全問題,并幫助解決常見的市場發展變化影響采購任務順利進行的問題,確保了采購的供應渠道安全性,后續問題自然也能夠得到解決。

結語:在政府采購的具體運作中,由于該項制度的設計還存在許多缺陷,加之政府采購是一塊容易滋生腐敗的場所,因此很多人受利益驅動致使在采購中不能嚴格按政府采購法律規則規范采購行為,使被稱作“陽光采購”的政府采購制度蒙上了陰影。因此,如何立足我國國情,構建完善的政府采購監督機制成為實現政府采購良好運行的重要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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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威遠.我國政府采購監督機制的問題與對策研究[D].湖南大學,2011(05).

采購監督檢查工作計劃范文第2篇

《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九條規定,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及集中采購機構的監督檢查。對政府采購的監督檢查而言, 以監督的時間為準, 政府采購監督檢查可分為事前監督、事中監督與事后監督;目前除財政部指定的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外, 湖南省財政廳依法指定“中國湖南政府采購網” ( www. ccgp hunan. gov. cn) 為全省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

2政府采購監督機制的作用及優點

2. 1促進廉政建設

政府采購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誠實”信用原則, 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 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促進廉政建設。

2. 2治理行政腐敗

行政腐敗是制約我國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 治理行政腐敗不僅需要運用制度、規范嚴厲制裁, 而且需要從經濟源頭加以杜絕。政府購買過程中的錢權交易是滋生行政腐敗的主要形式, 因此, 通過政府采購政策, 在政府采購市場體制化與公開化的基礎上, 可以有效地、及時地鏟除行政腐敗的幼苗。

2. 3保護民族產業

在政府采購市場中適度保護民族產業是發展中國家在對外開放過程中的必要措施, 根據WTO的規定, 我國的進口關稅水平, 已降到極限, 因此政府采購已成為重要的非關稅壁壘之一。按照國際慣例, 我們完全可以憑借國家安全、經濟欠發達等理由為依據, 制定一些具有保護民族產業的政府采購政策及相關的國內配套政策, 在國際貿易中, 這是保護本國政府采購市場, 保護民族產業的一個合理、合法手段。

3政府采購監督機制的弊端

財政部的《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和省財政廳的《湖南省政府采購暫行辦法》是一般規范性的政策, 二者均沒有涉及相關配套的具體措施, 以致采購機關與采購單位以及與財政各業務部門之間在關系協調、業務往來上無章可循, 影響了政府采購工作的開展。

3. 1政府采購尚處在摸索實踐階段

政府采購是一項采購制度, 要求以公開、公平、公正和有效競爭方式管理完成財政支付的采購制度。社會經濟轉軌時期, 利益關系錯綜復雜, 存在著人治與法治并存現象, 在社會經濟活動中違規操作的問題屢禁不止, 對健全政府采購監督顯得尤為突出。

3. 2政府采購內部監督難度大

政府采購監督機構未與管理機構建立規范、順暢的聯系制度, 致使監督機構不能全方位、全過程地介入政府采購工作, 如在對政府采購資金的監督上缺乏有效手段, 尤其是對用于政府采購的預算外資金的監督難以下手等。

3. 3政府采購外部監督缺失

由于政府內部對財政部門、質檢部門、技術部門等的分工不明確, 加之在監督過程中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的消極不作為, 致使行政部門監督的效果并不理想。審計和監察機關對政府采購的監督主要在事后, 無法有效規范采購行為。同時社會監督力量薄弱, 缺少實現途徑, 如法律雖然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有控告和檢舉權, 但是并沒有明確規定具體由哪個機關受理, 導致了有關部門相互推諉, 使得社會監督無法真正落到實處。同時由于政府對政府采購監督的宣傳力度不夠, 媒體公眾對政府采購的關注程度十分有限, 社會監督也就難以落實。

4改善政府采購監督機制的建議

4. 1加快政府采購法規體系建設

目前, 我國已出臺的有關政府采購方面的法律制度, 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以及地方政府制定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 這對于保證開展政府采購活動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還存在法律不系統、效率低等問題。完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 應遵循國際慣例、借鑒國外有益的做法, 建立和完善多層次、系統性的政府采購法律體系。該體系應包括以下三個層次: 第一層次以《政府采購法》為中心的法律體系。第二層次是地方性的政府法律制度體系。第三層次是以《政府采購實施細則》為招標中心的制度體系。這些制度應對《政府采購法》 的具體制度細化, 做到規范, 操作性強。

4. 2健全政府采購監督主體

建立和完善內部采購業務流程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合同及時報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備案; 采購項目金額符合政府采購預算; 合同的主要條款符合采購文件的規定; 簽訂的采購補充合同不能改變原合同的其他條款; 補充合同所增加的金額不能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 。采購信息內容全面、完整和準確, 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及時, 渠道廣泛, 刊載在指定媒體, 將供應商、社會中介機構和社會公眾納入進來, 實現監督主體的多元化, 從而實現對政府采購的內部和外部全方位監督。

4. 3建立高素質政府采購隊伍

政府采購工作是全新綜合性系統工程, 政策性強、涉及面廣, 要求采購人員既要具備法律、經濟、貿易等相關知識背景, 有工程預決算審查和管理等方面的基礎, 又要有扎實的本專業理論知識和業務操作能力。各級政府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開辦各類培訓班, 對政府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進行政府采購的基本知識, 有關法律、制度、政策以及政府采購的國際規則等內容培訓。

4. 4建立供應商為主體的質疑、投訴暢通渠道

供應商對采購過程中的問題, 質疑, 可按規定向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投訴。出現處理決定不服, 可申請訴訟和仲裁。減少采購活動中的爭端, 修正采購活動中的錯誤, 定期將向紀檢監察部門通報。

摘要:政府采購在我國實行時間不長, 經驗借鑒和配套設施均不完善, 政府采購存在諸多問題。本文從分析政府采購監督機制入手, 提出完善政府采購監督機制的建議。

關鍵詞:政府采購,監督機制,內部監督,外部監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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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監督檢查工作計劃范文第3篇

摘要:公共財政資金監督制衡模式是財政管理體制的一個關鍵環節,也是我國當前推進財政體制改革的一個焦點問題。本文將對英、德兩國的公共財政資金監督制衡模式進行全面的研究,分析其特點,并結合我國的國情,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關鍵詞:公共財政;財政監督;財政體制

一、引言

公共財政資金監督制衡模式具有系統性,其核心是對財政預算監督與管理。自20 世紀90年代末開始,我國自下而上地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的預算管理制度變革,已初步建立起包括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購等在內的公共財政體系的基本框架,在一定程度上規范了政府收支行為,促進財政資金管理更加公開、透明、科學。但不可否認的是,目前政府預算管理中仍面臨著諸多問題?;仡櫸覈藏斦母母镞^程,主要是由政府部門主導的,側重于預算編制方法等技術的引入方面,在制度層面特別是預算監督制衡機制的建立上仍屬薄弱環節,缺乏對公共財政資源決策和配置權力的有效制衡和監督。

國外(主要指西方發達國家)在財政監督制衡的理論和實踐方面都比較成熟,這為研究公共財政資金監督制衡模式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和資源。本文將對英、德兩國的公共財政資金監督制衡模式進行系統的梳理,從整體架構和具體內涵方面探討我國加強預算監督制衡機制的模式選擇。

二、英國公共財政資金監督制衡模式和特點

(一)監督的主體

英國的公共財政資金監督制衡的監督主體可以追溯到17世紀實行的議會上、下兩院共享征稅動議權。隨著英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到19世紀后期,財政資金監督被下院獨享,并成立了公共賬目委會(The Public Accounts Committee)專門檢查在現行政策下經費的使用,以查實政府各部門的財政經費是否用于法律規定的用途,并討論政府各部門使用經費是否經濟、有效率、有效果。1983年,英國議會通過《國家審計法》設立國家審計辦公室,以取代財政和審計部,完全與政府部門獨立。國家審計辦公室在預算監督中承擔以下兩方面的工作:一是在下議院每年度的財政監督工作啟動之前,國家審計辦公室先行對政府各單位實施審計,并由審計總長向公共賬目委員會提交審計報告。公共賬目委員會再依據審計總長的報告,啟動自己的監督工作。二是在下議院每年度的財政監督工作結束后,國家審計辦公室再檢查政府各部門的整改情況,并將結果報告議會。經過長期的發展和變遷,英國形成了以議會下院掌管財政預算立法權、政府擁有財政預算執行權以及國家審計辦公室財政預算資金監督權的公共財政資金監督管理制衡模式,議會下院和國家審計辦公室成為財政監督的主體。

(二)監督的程序和內容

議會對政府公共財政資金的監督包括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兩方面。英國預算支出和收入不是同時決定的,而是把收入和支出計劃分開來編審執行,有利于實現理想的支出和稅收目標。

1.收入監督。英國預算收入中最為重要的就是稅收收入,而議會也主要通過控制稅收來監督預算收入。議會對稅收的監控分為兩類:一是永久性稅收立法,即不需要每年經過議會審議,政府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征收如關稅,此類稅種占總稅種的3/4左右;二是每屆會期必須通過的年度《財政法案》(Finance Bill),包括所得稅、公司稅、茶稅和酒稅等,其中對所得稅率進行調整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

2.支出監督。英國政府在獲得議會授權籌款后,全部預算收入款項都必須存入在英格蘭銀行開設的國家賬戶,即統一的國家基金,而政府的全部預算支出也都要從這個國家基金中撥付。議會主要通過以下幾條途徑來監督政府預算支出:一是年度授權制。年度預算支出每年都要經過議會審批才能得到撥款的支出,議會通過年度授權制度有力地控制了預算支出。二是專項撥款制。議會撥給政府的款項都是專項撥款,??顚S?,不得挪作它用。三是撥款審議制。政府向下議院提交年度開支概算和經費申請后,下議院全院大會要對概算舉行審議表決,最后形成若干法案,授權英格蘭銀行向政府支付款項。四是余款退還制。如果政府經費出現富余,必須退還統一的國家基金,不能直接轉作下一財年的經費。五是開支審計制。議會通過撥款法案后,由國家審計辦公室對政府開支進行審計。

3.預算收支的審批。英國采用三讀制度來進行預算審批,即從下院開始,上下議院分別三次審議預算。具體地,下院收到提案后先進行一讀,由議會秘書宣讀提案的題目和原由,隨后列入議事日程,并把提案打印分發給全體議員。在一讀通過一至兩個星期后,下院進行二讀,即對該稅法提案進行一般原則性的討論,這個階段常被稱為“總討論”,二讀以后,由下院通過決議,宣布把提案交付相關委員會(籌款委員會和供應委員會)討論,若通過,則最后,該法案送交上院批準并經女王簽署后正式頒布。

(三)績效管理

英國在公共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方面制定了《全面支出審查》法案,以3年為期進行預算分配,把財政經費投入到優先順序較高的目標及政策中,克服了各部門每年消化預算的弊病,從而使部門規劃更具前瞻性,也使政府財政支出計劃更具有效益,并建立起全面的績效目標設立、績效完成情況監督以及績效審計等績效管理,強化對公共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的管理。

1.績效目標的設立。英國財政績效管理主要包括績效預算、績效審計、績效評估等幾方面的內容,但是英國的績效管理是在政府行政主導下循序漸進地推動的,并無立法。對績效目標和具體的績效指標由政府與各部門簽訂的公共服務協議(public service agreement: PSAs)中明確規定。各部門的戰略目標由財政部與各部門協商決定,其他內容主要由各部門負責制定,財政部審查并提出改進建議。一般情況下,各部門具體的績效任務、衡量指標和標準由財政部門與該部門進行討論協商制訂,確??冃繕俗罱K轉變為具體的可操作任務并取得預期效果。

2.績效完成情況監督。財政部、內閣委員定期對各部門和機構在完成績效任務過程中存在風險進行定期檢查和監控。負責公共支出的內閣委員會,每年兩次召集各部門負責人匯報該部門當前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存在的風險,以及控制風險的計劃。如果某個部門的績效下降,內閣部長會與該部門找出解決辦法,確??冃Щ氐秸\壍郎蟻?。財政部每季度收集一次各部門績效任務的進程信息,定期發布,并向內閣委員會報告。

3.設定績效審計??冃徲嬁梢詼蚀_了解各個部門預算支出所取得的實際效果,通過與預期績效目標對比,可以發現部門是否完成預期任務。權力機構通過審計機構提交的績效報告加強對政府的監控,同時績效報告也為未來政府部門預算決策,提供了參考依據。每預算年度結束后,各部門根據各自預算執行情況,提交部門績效報告,并由隸屬于議會的國家審計辦公室進行績效審計。審計結果向議會公共賬目委員會報告,并反饋給政府部門,同時也對外公布。

三、德國公共財政資金監督制衡模式和特點

作為聯邦制國家,德國實行了三級政府相對獨立的財政體制,政府間財政法律關系兼顧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保證了各級政府間的溝通與合作,有效維護了相互依存的德國政府間財政關系模式。德國政府間財政關系的權力分立模式主要包括財政立法權、財政行政權和財政司法權,運用經典的三權分立模式進行權力制約。

(一)財政機關內部制衡

為了節省司法監督成本,德國允許財政行政管理機關通過自我協調機制解決執法過程中可能存在的行政紛爭,及時制衡各級政府的內在關系。作為對三級財政政府關系的平衡,德國于1968年建立了財政計劃委員會,用以適時調整各級政府間的財政權力關系。財政計劃委員會由聯邦財政部長、聯邦經濟部長、各州財政部長、地方政府和地方聯合體代表以及德意志聯邦銀行的代表共同組成。財政計劃委員會每年舉行4次會議,討論和協調各級政府財政計劃的落實情況,并且針對各級政府的財政狀況提出指導性建議。財政計劃委員會的協調機制使得三級政府間保持著財政關系的動態平衡,增強三級政府財政管理的靈活性和適應性,使得三級政府財政關系更為緊密和協調。

(二)獨立司法外部監督

為了更好地保障德國政府間財政關系的良好運行和維護制度的公平合理,德國還通過司法監督體系予以外部監督,任何政府機關、單位和公民在其權利受到公權力侵害時,均可以提起訴訟(參閱德國《基本法》第19條第4項)。財政司法權的首要任務在于監督財政稅收行政權,比如監督稅收征管部門對納稅人開具的納稅通知書是否符合稅法的相關規定。若發現納稅通知書違法,財稅法院有權宣布其無效,并重新確定應納稅額。如果財稅法院無法根據自己擁有的材料重新確定應納稅額,而需要稅收征管部門作進一步的調查,財稅法院可以重新將案例發回處理。財稅法院必須依據財政稅收法律行使其職權,不允許將個人對財政稅收公平的理解和其政治價值觀凌駕于法律之上。

財政法院司法監督的另一項重要職責是審核財政稅收行政權力的行使是否符合憲法的規定,立法機關是否在憲法許可的范圍內行使權力。所涉及的憲法原則主要是《基本法》第3條第1項所引申出的平等納稅原則。如果地方財政法院或者聯邦財政法院認為有關規定違反了憲法原則,他們必須將所涉問題提交給擁有最終裁判權的聯邦憲法法院裁決。

四、對我國的啟示

英、德兩國在公共財政資金監督制衡的成熟模式為我國推動公共財政資金監督管理提供了可供借鑒的范本。公共財政資金分配和管理往往是利益矛盾較為集中的領域,如果沒有完善的權力制約監督機制,只是依靠個人自覺性,將導致很多問題的產生??紤]到“一級政府,一級財政”規定下的慣例,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預算只是要求備案而非全面監督。因此,在一級政府內部建立完善橫向的預算監督制衡機制就顯得十分必要。具體來講要建立以人大對公共財政資金的監督、財政部門內部的制衡以及體制外的監督為主線的公共財政資金監督制衡模式。

(一)人大對政府預算的監督

人大作為我國法定的最高權力機關,它對政府預算的監督職責是憲法和法律所賦予的。盡管目前還存在一些問題,但是我們仍然應該堅持突出人大在預算監督和審查上的法定最高權力,不斷明確和具體人大的預算權力,使得政府及其所屬各部門的預算行為得到規范和制約,這需要監督者與被監督者雙方的共同積極努力。當然,制度上的完善是必不可少的,《監督法》的出臺應被視為一個良好的舉措。

(二)財政部門內部的制衡

不論是傳統的預算主管部門和其他業務部門之間的分工合作,還是改革后建立的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等分離操作的預算監督制衡機制,在財政部門內部這一層次上,預算監督制衡的效果肯定要稍遜于其他層次,預算工作效率的提高可能處于更加明顯的位置。當然,這并非說財政部門內部各業務環節之間的制衡可有可無。相反地,較之于其他層次,這個層次上預算資金的自由裁量權運作空間更大,監督應更全面、細致、及時,要絕對防止“一個人說了算”的現象。這需要對預算編制、執行、監督以及績效評價等業務部門的職責進行明確分工,業務程序規定清楚,部門領導帶頭執行,特別是在涉及預算有關事項上形成集體討論決定的合理制度。

(三)體制外的監督

一個完整的政府預算監督體系必須要納入社會輿論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尤其在我國現有國情之下,實際監督效果十分明顯,并且對于提高公民的民主參與意識和素質至關重要,其意義毋庸置疑。當然,由于財政業務自身所具有的一定的專業性和社會輿論、新聞媒體的偏好所在,體制外對政府預算監督的范圍和程度更多地取決于財政部門的努力程度以及上級的容許界限。相信隨著聽證制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一系列制度規定的執行以及“陽光財政”的建設,這一狀況會逐步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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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監督檢查工作計劃范文第4篇

一、加強高校采購審計監督的重要意義

1. 從審計工作的職責看。

高校審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通過對高校經濟活動的監督, 促進高校資金的有效利用。目前物資采購審計已經是高校的常規審計工作, 對物資采購活動從項目立項到采購實施再到最后的驗收入庫進行全面審計監督。通過對物資采購活動實行全程監督, 不斷規范采購行為, 促進學校的有關職能部門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

2. 從學校的廉政角度看。

通過加強物資采購審計監督, 確保物資采購工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環境中進行, 規范辦事程序, 遏制采購過程中的暗箱操作、串標、圍標、收受回扣等現象, 減少和防止腐敗行為發生, 成為加強學校黨風廉政建設的有力措施, 保護學校干部隊伍。

3. 從高校自身發展的需要看。

隨著高校的快速發展, 教育投入總量逐年增加, 物資采購經費占教育經費的比重也越來越大, 如何更有效地使用和管理好高校資金, 使其產生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客觀上要求加強高校的內部管理, 加強對高校物資采購工作的有效監督, 避免和減少高校資金的損失和浪費, 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保障教學、科研工作的順利開展, 促進學校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二、高校物資采購存在的問題

1. 高校物資采購制度不健全, 執行不嚴格。

有些高校物資采購實際操作中就由某一職能部門全權負責, 所謂的“陽光”“透明”只是走程序, 招標形式也往往采用邀請方式進行議標, 這就為采購過程暗箱操作、以權謀私提供了機會。這種做法不可避免地造成了高校采購工作運作不協調, 采購物資質次價高, 質量問題頻發, 資金浪費等現象。還有些高校在物資采購工作中, 雖然制定了一些規章措施, 如成立招標小組、分管校領導把關等, 但是由于制定的制度本身不完善或存在漏洞, 實際執行中又不嚴格按章辦事, 造成物資采購工作隨意性大。

2. 物資采購計劃性不強, 臨時性采購較多。

大多數學校會制定有比較詳細合理的物資采購計劃, 但在年度執行中, 往往臨時性增加的采購項目也較多, 又都是急用于教學、科研及學生活動的, 由于時間緊, 往往造成采購項目審批不嚴格, 對采購項目進行市場調研不充分, 采購活動不夠規范, 采購的物資性價比不高, 未達到物資采購物美價廉的要求。

3. 合同會簽形同虛設。

部分高校在合同簽訂階段都會有合同會簽程序, 主辦單位擬稿, 相關單位會簽, 但是這種會簽, 往往就是走形式, 幾個會簽單位履行公事樣的在會簽稿紙上簽字, 并沒有詳細研究合同的內容, 對合同中應該由自己部門把關的內容細細琢磨, 指出對校方利益有損害的條款。出現合同內容與招標文件不符, 付款方式、送貨地址和運費支付方與談判文件不符等等, 造成合同執行中問題頻出, 這時卻沒有一個部門為之負責任。

4. 驗收環節把關不嚴。

部分高校在物資采購過程中, 參與驗收的人員為招標小組成員, 這樣招標小組成員自己驗收自己采購的物資, 既做運動員又做裁判員, 而且驗收的過程往往也是走過場, 驗收時只是對采購物資的品名、型號規格、生產廠商進行核對, 但對于儀器設備所具備的技術參數和達到的技術效果沒有能力進行驗收和評價, 往往造成所采購儀器設備容易蒙混過關, 以次充好, 采購到質量和技術達不到使用要求的儀器設備, 浪費物資采購資金。

5. 重大項目重立項、輕采購。

對于重大項目, 往往在立項環節, 申請部門非常重視, 組成專家組, 對為什么要立項、為什么需要采購論證的嚴謹、周密, 一旦立項成功, 就基本置之不理, 等著儀器設備采購回來放到實驗室使用。在采購中關于儀器設備的技術參數等指標要求任由相關部門或者不太懂行的老師把關, 造成所購買的有些儀器設備在使用中未能達到理想的技術效果。

三、加強高校采購審計的對策

1. 開展物資采購內部控制制度的審計。

建立健全學校物資采購及招投標相關制度并有效執行, 使得物資采購工作制度化, 招投標工作公平、公開、公正。并且, 內部審計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物資采購內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和執行的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 并出具書面的評審報告, 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管理建議書, 這樣可以維護制度的嚴肅性, 以免制度形同虛設。

2. 建立物資采購信息系統。

為了采購到性價比高的物資, 我們常常要貨比三家。建立物資采購信息系統的目的, 就是要通過比價、比質、比服務, 達到花最少的錢, 采購到質量最好的物資。物資采購信息系統應該包括物資信息數據庫、供貨商數據庫、價格信息數據庫, 并隨時進行數據更新。

3. 對物資采購計劃的編制和執行情況進行審計。

審計過程中, 重點評審是否編制了采購計劃, 采購計劃的編制是否科學和合規, 是否有偏離實際的情況;采購計劃與使用計劃、教學計劃、科研計劃是否銜接配合, 保障有力;有無存在超計劃、無計劃采購的現象等, 嚴格要求相關部門按計劃進行采購。

4. 把好采購合同會簽關。

建立完善的合同會簽制度, 明確相關部門的會簽責任, 如財務部門應該負責合同審核中款項支付等方面的把關, 招標部門應該負責審核合同條款是否與招標文件相符等等, 審計部門在審核合同時, 主要審核相關部門的審核意見是否明確, 主辦單位是否按要求查驗修改等等。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合同在執行中若出現了問題, 應該找相關負責的部門問責。

5. 把好采購物資的驗收關。

儀器設備所應達到的技術能力和技術效果, 只有經過專業的評審和測試才能真正驗收, 比如對于多媒體設備、高科技設備等, 唯有真正內行的專家才了解, 只憑招標部門、采購管理部門、審計部門和實驗室管理人員不具有相關儀器設備的知識, 容易造成所采購儀器設備在驗收中蒙混過關, 以次充好, 浪費物資采購資金。所以, 在驗收環節中, 審計部門在參與重大項目驗收時, 要明確要求承辦部門邀請一定數量的有關專家參與驗收, 對購買儀器設備的技術水平和技術效果進行評審, 把好驗收關。否則, 審計部門不應在驗收報告上簽字確認。

6. 重大項目應該成立專家組, 研究制定所需儀器設備的各項參數。

重大項目采購, 不能只重視立項而輕視采購過程中的嚴格把關。申請部門立項時組成專家組進行論證, 而對于設備儀器的采購, 認為是學校采購部門應該做的事, 學校采購相關部門將儀器設備買回來用就可以了。殊不知大型的儀器設備所應達到的技術要求和具體的技術參數只有專家清楚了解, 若沒有經過專家組細心的討論確定, 采購的儀器設備有可能達不到預期的效果, 造成采購資金的浪費。所以, 在物資采購過程中, 從采購項目的立項、設備的具體參數、設備的驗收都應該有專家組進行嚴格把關。

7. 加強物資采購后續審計。

有些采購項目并不是一次付清貨款的, 對不是一次性結清的采購業務, 審計部門應做好備忘記錄工作。對于驗收未通過的采購物資, 需要辦理退換或索賠事宜, 詳細記載處理落實情況, 控制付款額, 對供應商的服務質量、服務態度、服務承諾做到心中有數, 為以后招標工作提供參考。

摘要:隨著教育投入的加大, 物資采購資金也在逐年遞增, 但部分高校由于自身制度不健全及執行制度不嚴格、采購計劃性不強、合同會簽形同虛設、驗收環節把關不嚴、重大項目重立項輕采購等原因, 造成了現有物資采購不規范、效益差, 給學校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因此, 加強物資采購審計監督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文章針對物資采購中存在的問題, 提出了加強物資采購審計監督的對策。

關鍵詞:高校物資采購,審計,監督

參考文獻

[1].鄭寶偉.淺談高校物資采購的審計監督.中國鄉鎮企業會計, 2011 (5)

采購監督檢查工作計劃范文第5篇

隨著我國石油石化企業逐步進入國際化市場和國外石化企業逐步進入我國市場, 石化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 使得企業對降低成本的渴望更為迫切, 因此降低成本已經成為了大多數石化企業都十分關注的課題。據相關數據顯示, 生產型的企業至少要銷售額的50%來進行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購, 而中國的工業企業中, 各種物料的采購成本更是高達企業銷售額的70%。顯而易見, 采購絕對是企業成本管理中“最有價值”的部分。尤其對于石化企業而言, 其工藝流程相對復雜, 對各類原材料和設備的需求量十分巨大, 按照石油工業物資分類和代碼劃分, 各類物資共60個大類, 609個種類和2802個小類, 面對如此眾多的物資采購種類, 只有在物資采購監督與管理方面下大力氣, 花大工夫, 才能確保企業物資采購工作順利、圓滿地進行。

2目前我國企業物資采購監督與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通常意義上講, 企業物資采購主要是指企業對生產經營所需的各類物資器材的購買、管理等方面的行為, 但在實際的工作中其包含內容不僅僅如此, 還應有對采購物資的保管、使用等內容。但由于企業一直在物資采購方面重購買、輕管理等因素的影響, 導致企業在物資采購管理和監督工作方面還有很多的問題, 亟待解決。

2.1企業物資采購流程不規范

企業物資采購流程從所涉及的工作內容來看, 主要包括有物資使用單位提供需求、物資采購計劃編制、物資采購計劃審核、目標市場調研、物資供應商的確定與選擇、物資運輸保管、物資使用等方面。但從筆者多年的工作實踐經驗, 在企業物資采購流程方面還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企業物資采購計劃編制不合理。在企業物資采購計劃編制的過程中片面依靠物資使用單位的需求, 而沒有針對其實際物資消耗和使用情況進行有效的調查和分析, 導致物資采購計劃往往與實際需求不一致;二是物資供應商的確定與選擇階段, 對相關制度遵守不嚴格, 存在人為因素影響供應商確定的問題, 運行不規范、監督不到位, 使得企業在物資采購方面人為的加大的采購成本;三是物資采購后的管理和使用不嚴格。工作中重采購輕管理、重使用請保管的問題十分嚴重, 使得物資采購成本提高, 浪費現象嚴重, 導致企業資金流失。

2.2企業物資采購模式不科學

根據相關的研究顯示, 企業物資采購模式的選擇與確定對企業采購成本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從目前企業采購的模式看通常包括有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兩種不同的模式。尤其石化企業自身的特點, 使得企業在進行物資采購時多采取分散采購的模式, 導致了企業物資采購渠道分散, 特別是由于采購物資種類繁多難以對產品供應商的服務水平、商業信譽等方面進行全面的調查核實, 導致企業存在著物資采購的風險。同時部分企業還應用傳統的買賣談判或訂貨等方式, 網上訂單、電子商務以及先進的招投標采購方式沒有得到廣泛的使用, 也對企業物資采購活動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響。

2.3企業物資采購庫存管理有弊端

物資采購活動是一個連續的企業活動, 不能僅將其看做是物資的購買這一單一的工作, 更應當將物資采購后的運輸、保管、分發等工作納入到物資采購的整體活動范疇之中。但在現實的工作中, 往往由于傳統觀念的影響, 企業管理者往往將注意力放在的物資采購的單一階段上, 忽視了對采購物資產品的使用、保管、分配等方面的內容, 而由于石化企業工作涉及范圍廣, 情況變化快, 因此, 往往某些物資采購計劃與現實需要存在著一定的差別, 而如何在最大限度的范圍內使采購的物資發揮最大的效能, 才是物資采購活動的重要目的, 而現實中企業只是依據計劃編制進行落實, 并沒有進一步核實現實的情況需要, 往往出現一些急需的單位無法使用, 不急需的單位則存在不少庫存的現象, 給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帶來不利的影響。

2.4企業物資采購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企業物資采購人員的素質決定著物資采購工作能否順利進行, 影響著企業下一階段生產經營能否順利完成。而受到長期計劃經濟的影響, 企業在物資采購人員的選拔和使用上通常存在著“重思想輕技能”、“重使用輕監督”的問題。“重思想輕技能”就是對物資采購人員往往過分看重其職業道德素質水平, 忽視其對企業生產所需物資設備的技能的培養, 雖然隨著法制建設和企業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 物資采購活動日趨“陽光化”, 但在物資能否確實滿足企業生產需要方面卻還有許多工作要做。“重使用輕監督”, 就是過分依賴物資采購人員自身的思想道德的影響, 而忽視在監督管理制度方面的制約作用, 許多監督管理制度只停留在了文字上, 而忽視在實際工作中的落實。

3提高企業物資采購監督與管理質量的意見建議

3.1大力提倡集中采購模式下的物資采購活動

集中采購是大型企業降低采購成本, 提高企業利潤的一項重要轉變, 是企業物資采購活動的發展趨勢, 這種將“無計劃隨意采購”變為“預算約束內采購”、“多個人跑市場”變為“專業人員為主跑市場”、“各個部門搞采購”變為“專業機構為主搞采購”、“依靠人的監督”變為“依靠程序監督”的轉變能夠建立統一管理、分工明確、有效監督、順暢高效的采購管理體系。具體來講主要從四個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要統一招標采購。由企業決策部門牽頭, 全面了解各部門需求情況, 直接面向生產廠家招標, 減少流通環節。采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效益優先的原則, 實行比價采購, 優中選廉。二是統一購銷價格。同實行統一的質量要求和采購價格、銷售價格, 同時將相關信息在網絡和企業內部進行公布, 主動接受監督。三是統一直接配送。供貨合同要規定供貨商責任, 對供貨不及時、質量和數量不符合要求的行為, 明確處罰辦法, 并有相應的應急配套措施保證物資及時供應, 維護監所安全穩定。四是統一支付。由企業總部出具的物資采購中標通知書、采購合同、采購物資驗收報告和原始發票, 各部門或分公司對總部相關費用進行統一支付。

3.2大力加強物資采購制度建設

全面落實相關物資采購制度的落實。一是要對各企業提出的采購計劃進行認真核實, 確保采購計劃的合理科學, 物資采購部門要對上報的計劃進行現場核實, 多方了解調查, 同時采取備案登記等方式, 長期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 避免出現誤報、亂報等現象的發生;二是要多方協調形成合力。理順采購管理關系, 完善采購運行機制, 擴大集中采購范圍, 夯實采購建設基礎, 加強采購工作指導, 統籌調度、配置、使用各種采購保障資源, 使采購管理的籌劃、組織實施、績效考評、監督管理等, 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防止動作程序上的脫節, 搞好工作的銜接, 形成最大整體合力, 保證采購工作順暢高效運轉。三是要加強對采購物資的使用情況的跟蹤登記, 加強對物資的管理。特別是對已經采購的物資, 從管理、保管、使用方面加強登記備案, 提高物資的使用率和經濟效益, 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3.3大力提高物資采購人員的自身素質

物資采購不僅僅要求采購人員具有過硬的思想, 更要其有著豐富的經驗, 能夠熟悉企業相關生產經營活動。因此, 一方面要加強對現有人員的培養, 從人員選拔、使用、培訓方面加大力度, 讓其充分了解企業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 從而確保物資采購工作的順利進行;另一方面, 要注重在企業一線人員的選拔, 將那些熟悉企業生產實際、了解企業所需的人員充實到企業物資采購活動中, 提高物資采購的針對性。同時要加大對相關人員的監督管理, 通過制度落實、獎懲措施等方式, 提高監督管理的力度, 確保物資采購工作的高質量。

參考文獻

[1]崔文新.淺談企業的物資采購的成本管理[J].民營科技, 2009, (1) .

[2]王艷.企業物資采購活動中的會計風險控制[J].會計之友, 2010, (7) .

采購監督檢查工作計劃范文第6篇

1 當前軍隊物資采購存在的問題

1.1 機構設置不合理, 從業人員數量和結構不佳

根據“管理職能與執行職能分離”的原則, 各級部門必須依法設置專職軍隊物資采購監督管理機構。然而目前仍有一些部門的管理體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 主要表現為:第一, 許多部隊物資采購監督管理機構與執行機構還沒分離, 監督機構和執行機構職責劃分不清, 從業人員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第二, 雖然有的部門已分別設置監督管理機構與執行機構, 但是并沒有專設, 而是將這些機構合并在別的職能單位中, 由別的職能單位代其履行軍隊物資采購的監督管理職能或是集中采購職能, 重要的職責成了“副業”, 在機制上無法激發活力, 產生動力。由于工作中沒有專門的機構和足夠的人員, 致使從業人員心有余而力不足, 常常由于能力、水平和精力的限制不能去了解情況、分析問題, 不斷改進工作措施, 且容易產生推諉扯皮現象, 從而影響軍隊物資采購的效率。

1.2 職責認識不清, 監督意識不強

由于采購制度改革運行時間不長, 部分財務人員對財務工作在物資采購過程中所擔負的監督職責認識不清, 認為財務部門只要把賬目管理好、資金撥付好就行了, 至于采購效益的高低是采購部門的事, 與自己無關, 缺乏主觀認識。

1.3 預算水平不高, 存在脫節現象

目前一些部門尚未編制采購預算, 或雖然編制了采購預算, 但是編制質量不高、粗放, 缺乏科學性、嚴密性和可操作性批復時間晚且調整幅度大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超標采購現象時有發生, 致使采購缺乏計劃性, 大量的采購項目游離于軍隊物資采購預算之外, 嚴重影響了軍隊物資采購的計劃性和時效性。

1.4 采購方式單一, 缺乏有效整合

軍隊物資采購涉及的種類繁雜, 不同項目有不同的技術要求、質量標準, 加上供應商和銷售體制千差萬別, 而采購程序設計欠合理, 過分強調形式上的制衡, 造成環節多且關鍵環節考慮不周, 導致權責不明, 推諉扯皮, 甚至招標失敗。物資采購在部門間處于各自為政的狀態, 缺乏相互聯動, 沒有建立起一套功能齊備、強大的軍隊物資采購信息渠道和統一市場, 不能優勢互補, 有效整合資源, 影響了物資采購效率。

2 強化物資采購監督的對策

2.1 規范機構設置, 理順機構職能

理順機構, 完成采購監督管理機構和執行機構的分設, 科學界定各自的職責, 監督管理機構依法行使監督行為, 采購執行機構進行具體采購, 形成“分工明確, 權責分明, 管理科學”的軍隊物資采購運作機制。

2.2 強化人員的教育培訓, 提高監督能力

各級單位要通過開展經常性教育活動, 引導財務人員認清加強物資采購中財務監督的重要性, 使每一名財務人員都能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執行好有關采購法規, 督促采購部門貫徹執行好國家和軍隊有關政府采購的財經方針、政策以及軍隊的財務規章制度, 為提高物資采購效益把好關。

財務部門要著眼軍隊集中采購制度改革與發展的需要, 加大財務人員的采購監督培訓力度, 努力培養一批具有采購理論知識、熟悉采購規則、掌握市場規律的“采購型”人才。一是借助軍隊院校專業優勢, 通過對市場經濟基礎理論、法律知識、外語知識、財務知識、相關采購專業知識的系統學習, 實現從“單一型”財務人才向“復合型”專業人才的轉變。二是充分利用地方教育資源優勢建立和完善軍隊后勤專業院校培養人才與利用地方院校資源優勢培養人才相結合的機制。

2.3 嚴把采購預算關, 確保經費規劃監督到位

加強對預算編制的監督。一是監督屬于軍隊采購范圍的經費是否真正納入了預算編制范圍。各預算單位在編制預算時, 對符合軍隊采購預算要求的采購項目, 必須在軍隊采購預算中詳細單列出來, 內容應包括采購單位、采購項目、時間、數量、金額、規格、性能、質量、要求、用途、預算和單位等。二是監督經費安排是否科學合理。在經費總量上, 主要審核采購預算是否與軍隊建設需要相適應, 采購的規模是否與經費規模相適應、是否與軍隊集中采購年度預算相吻合、是否體現了經費投向投量的合理性、合法性原則。在預算項目上, 財務部門應根據各單位資產占有和使用情況, 依據有關建設配備標準, 審查建設和重新購置的必要性, 從源頭上杜絕重復采購、盲目采購的現象。

加強對預算執行的監督。一是對物資采購計劃的審批。各部門的物資采購計劃應根據年初列入的經費預算中報、按權限審批。首先由需方填寫物資采購計劃表, 經財務部門審批后, 再經各級黨委研究。二是對采購方式的監督。對采購方式的監督, 主要是監督其是否全額達到一定標準以上的, 必須采用招標采購的方式, 財務部門要監督其是否存在符合標準而不采用招標采購的情況。

2.4 嚴把采購合同關, 確保經費使用監督到位

根據財務管理人員必須有知情權的規定, 所有物資采購招標和合同的簽訂都必須有財務人員參與, 采購人員自覺接受財務和審計部門對采購活動的監督和質詢。

招標文件審查環節。對于列入預算和計劃的采購項目, 符合招投標規定的應按規定進行招標采購, 采購部門和采購主管機關應按規定發布有關招標文件, 財務部門應在發布之前, 對采購部門抄送的招標文件有關經費部分進行認真審查, 檢查組織文件和標書的經費條款是否合規, 確保軍隊利益不受侵害。

采購合同審查環節。財務部門在對合同草案及相關文件進行審查時, 應對照項目預算和采購計劃逐一進行審查, 確保相關條款與預算、計劃相符;嚴格審查各項費用的構成及承擔的相關責任, 認真測算消耗性費用開支, 確保應由供應商開支的不由軍隊開支, 應由采購業務管理費用開支的不由事業經費開支, 所消耗性費用開支控制在合理、合法的范圍之內, 對采購資金支付方式和時間進行審查, 盡量減少軍隊資金的預付數量, 并充分利用銀行支付方式, 以保證資金安全, 對中標服務費、履約保證金的收取標準及相關條款進行審查, 確保符合國家、軍隊有關規定和招標文件的相關條款一般在簽署合同時要明確預留10%的采購資金作為質量和售后服務保證金, 其中5%用作質量保證金, 另外5%用作服務承諾保證金, 質保期內貨物沒有發生質量問題、售后服務達到承諾要求的, 可以給予支付結算, 如存在質量問題或是售后服務達不到預先承諾的要求, 予以扣除保證金。

2.5 嚴把資金結算關, 確保經費支付監督到位

做好采購經費結算環節的監督是財務監督工作的落腳點。為此, 財務部門要嚴格把住資金支付結算關, 確保采購經費“支出有源”。

在經費核算方面。財務部門應根據批準的年度預算、采購計劃等, 建立軍隊物資集中采購資金專戶, 實施專項核算。經費核算必須符合規定, 對采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財務部門應按照有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正確核算。采購單位應在合同規定付款期前3~5天向財務部門提交軍隊采購預算撥款申請書和有關合同文件, 財務部門根據采購單位提交的材料, 經審核無誤后, 將采購經費通過開戶銀行直接支付到供應商的賬戶上。

在結算憑證方面。資金支付必須取得規范、完整、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 如供應商應出具的結算憑證必須是發貨票據、運輸費用票據等。結算人員必須仔細查對購物發票是否真實合法, 票據內容和金額與采購合同、采購記錄和入庫存單以及固定資金驗收單等單據是否一致, 是否經過各級黨委審批和按規定填報物資采購計劃表, 是否有采購部門加蓋的發票報銷專用章等。對不符合規定和本屬于軍隊采購范圍而未通過軍隊采購的物資票據, 財務部門有權不予結算。

另外, 為更好地發揮在物資采購過程中的財務監督職能, 財務部門要注意做好與有關事業部門、物資采購部門和審計部門、紀檢部門的協調、配合工作, 及時與這些部門進行溝通, 共同為物資集中采購把好關, 確保采購改革真正取得節省采購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的實效

參考文獻

[1]唐自剛.建立高效透明的監督機制, 從源頭上促進財務管理[J].軍隊財務, 2005 (1) .

[2]趙玉忠.適應新的形勢完善財務監督[J].軍事經濟研究, 2006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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