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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寧晉縣爆炸最新

2022-09-13

第一篇:河北寧晉縣爆炸最新

河北省寧晉縣“7.12”非法生產煙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調查報告

河北省寧晉縣“7.12”非法生產煙花爆竹

重大爆炸事故調查報告

2015年7月12日9時07分,位于河北省寧晉縣東汪鎮東汪一村的原河北沙龍制衣有限公司水洗車間內因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發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23人受傷(其中重傷2人,輕傷21人),直接經濟損失885萬元。

事故發生后,國務委員楊晶、王勇,省長張慶偉,副省長張杰輝、董仚生等領導分別做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力救援,準確查清傷亡人數,盡快查明原因,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強化措施,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巡視員劉幼貞、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巡視員錢雄飛等率有關人員及時趕到事故現場,對事故救援、案件偵破、事故調查等工作給予指導。省政府黨組成員劉玉順,省安全監管局局長劉寶玲、副局長武志新,省公安廳副廳長張士良等第一時間趕赴爆炸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救援、善后處臵和事故調查工作。7月13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出緊急通知,在全省范圍內部署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依照《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7月16日,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全監管局、省監察廳、省公安廳、省總工會和邢臺市政府等有關單位人員組成的河北省政府寧晉縣“7〃12”非法生產煙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邀請省檢察院派員參加,對事故展開全面調查。同時,聘請中國工程爆破協會理事長、中國工程院院士汪旭光,中國煙花爆竹協會副會長錢志強等11名國內民爆和煙花爆竹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組,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查閱資料、調查取證、技術鑒定、化驗分析、檢測鑒定和專家論證,查明了參與爆炸藥物組分、事故發生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查清了原料來源、產品流向和運輸方式,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暴露的問題提出了防范措施?,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生產場所情況。河北沙龍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沙龍制衣公司),位于寧晉縣東汪鎮東汪一村,308國道584公里處北側200米,2003年8月1日成立,營業執照注冊號130528000002686,營業期限至2033年7月30日,經營范圍為牛仔服裝的生產和銷售,法定代表人姜現紅。2013年2月26日,因該公司逾期未接受檢驗,寧晉縣工商局依法吊銷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2015年1月底,姜現紅與本村趙存立簽訂為期5年的租賃合同,生效時間定為3月1日。3月8日,趙存立又轉租給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組織者宋世才(男,37歲,南宮市大村鄉北孟村人,事故中死亡),年租金5萬元,協議標明用于組裝精密機件。

沙龍制衣公司東圍墻長91米,南圍墻長91米,西圍墻長106米,北圍墻長97米,大門位于廠區東南角,廠區南側有19間平房宿舍。水洗車間位于廠區西側,南北長65米,東西寬12米,高度4米,磚墻瓦頂,中間無隔斷。

(二)生產組織情況。2015年4月中旬,宋世才與妻子司仁紅(33歲,南宮市大村鄉北孟村人)伙同孫鄉保(男,37歲,寧晉縣耿莊橋鎮北周家莊村人,事故中死亡)與妻子周運峰(36歲,寧晉縣耿莊橋鎮北周家莊村人,事故中死亡),組織南宮市大村鄉北孟村有煙花爆竹制作手藝的部分村民,在沙龍制衣公司內間斷性、多次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參與非法生產者日工資300元左右,有活則來,無活則走。每次參與的人員不同、人數不等,最后一次參與非法生產的15人分別由宋世才、孫鄉保組織,分別于2015年7月8日和7月11日分三批次運到沙龍制衣公司,從事非法生產煙花爆竹活動。產品為筒體外徑45毫米、內徑40毫米、長度200毫米的高空禮炮,筒體外徑30毫米、內徑25毫米、長度160毫米的閃光大雙向。

(三)生產原材料來源情況。2015年3月中旬,孫鄉保與妻子周運峰雇傭本村3名村民,租賃本村閑臵房屋,炮筒壓土節并安裝引火線制成雙響半成品。4月中旬開始,由孫鄉保本人或其雇傭的本村司機李國瑞用躍進牌廂式貨車(車牌號冀EYS836)將雙響半成品運至沙龍制衣公司。孫鄉保所用炮筒由石家莊晉州市東里莊鄉北寺村孟彥崇、劉喜奎提供。引火線由石家莊市趙縣沙河店村張軍欠供貨,張軍欠從湖南瀏陽市大瑤鎮上升村李昌榮處非法購入[李昌榮在瀏陽市大瑤鎮上升村與他人合伙開辦瀏陽市大瑤鎮藕塘引線廠,該廠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湘)YH安許證字﹝2012﹞000225,有效期2012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2日],2015年以來,張軍欠共3次向孫鄉保銷售單位長度1米的引火線288400根,均由張軍欠本人駕駛白色金杯牌面包車(車牌號冀AKV179)送至孫鄉保家中。

宋世才、孫鄉保等人制造煙火藥使用的高氯酸鉀、硝酸鋇、硫磺和鋁粉等原材料,由王文虎(男,44歲,寧晉縣蘇家莊鎮浩固村人,非法經營者)、吳建永(男,38歲,寧晉縣蘇家莊鎮浩固村人,非法經營者)提供。王文虎銷售的硝酸鋇從河南省洛陽市伊川縣興華化工廠[法定代表人韓五章,生產許可證編號(豫)XK13-006-00024,有效期2013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16日]非法購入;高氯酸鉀從山東省德州市慶云縣東辛店鄉化工材料門市部[單位負責人劉文忠,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編號魯德安經(乙)字﹝2012﹞000172號,有效期2012年7月10日至2015年6月18日)]非法購入;硫磺從辛集市信天硫磺經銷處[單位負責人韓耀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編號冀石安經(乙)字﹝2012﹞000965號,有效期2012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2日]非法購入,經手人為韓耀星父親韓效國;鋁粉從王更躍(男,59歲,寧晉縣蘇家莊鎮浩固村人,非法經營者)處非法購入。

(四)產品流向。煙花爆竹產品銷往3省5縣,具體為:

1.內蒙古赤峰市敖漢旗趙新處。其非法購買、銷售雙響情況公安部門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2.山東省濟寧市嘉祥縣張允賓處。張允賓與本村張忠峰合伙開辦了“嘉祥縣進士張鞭炮廠”[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魯)YH安許證字﹝2012﹞YY0026號;有效期2012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2日]。張允賓從孫慶山(南宮市大村鄉北孟村人)處購買,孫慶山從孫鄉保處購買,約6900件69萬個,自雇配貨車運走后銷往嘉祥縣城附近的農村。

3.邢臺市威縣申珂棟處。2015年5至6月,申珂棟共5次從宋世才處購買雙響約120000個,均由宋世才駕駛銀灰色面包車送貨上門,所購雙響已在其父親申秀春開辦的邢臺市威縣章臺鎮煙花爆竹銷售門市[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編號2014023,有效期2014年1月23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售。

4.邢臺市廣宗縣王方恩處。2015年5月,王方恩共2次從孫鄉保處購入雙響14700個,均由李國瑞駕駛五菱牌銀色面包車送貨上門,且大部分已在其位于廣宗縣興廣路的煙花爆竹門市[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編號(冀)YHLS﹝2015﹞531000102,有效期2015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14日]銷售,尚未售出的523個雙響2015年8月8日被寧晉縣公安局收繳。

5.邢臺市廣宗縣趙振忠處。2015年5月,趙振忠共2次從孫鄉保處購入雙響42200個,均由李國瑞駕駛銀色面包車送貨上門,且大部分已在其父親趙香河在廣宗縣城興廣路與禮貌街交叉口西南角經營的日雜土產門市[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編號(冀)YHLS﹝2014﹞53100098,有效期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3月11日]銷售。事故發生后,趙振忠因害怕將剩余部分丟棄至漳河水中。

6.寧晉縣北河莊鎮柏房村胡彥明處。2015年6月9日,為給父親辦喪事,胡彥明從孫鄉保處購買雙響5000個,由孫鄉保駕駛面包車送貨上門,均已燃放。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處臵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7月12日,宋世才、孫鄉保、周運峰3人,組織15名南宮市大村鄉北孟村有煙花爆竹制作手藝的人員在沙龍制衣公司內生產煙花爆竹。生產過程包括混藥、裝上響煙火藥、裝下響煙火藥等工序。9時07分,在生產作業過程中,因摩擦、撞擊導致發生爆炸。

爆炸造成中心現場廠房完全坍塌,現場3輛用于非法生產的車輛被燒(炸)毀,周邊25家企業、25戶門店、59家住戶不同程度受損。

(二)應急處臵和善后情況。事故發生后,寧晉縣委、縣政府和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迅速趕赴現場,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公安、安全監管、衛生、新聞等部門成立現場指揮部,下設現場處臵、醫療救治、后勤保障、事故調查、善后處臵、新聞媒體、社會穩定等7個工作組,先后調集600余名公安干警和武警、消防官兵,出動各類車輛280余輛,全力開展人員救助、余火撲救、現場清理等工作。衛生部門抽調6輛救護車和17名骨干醫護人員,開通“綠色通道”,由醫院先行墊付醫療費用,確保傷員第一時間得到救治,衛生防疫人員及時對現場進行消毒防疫。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及省市公安、安全監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有關領導迅速趕赴現場指導處臵工作,及時調集搜索偵檢、搶險救援車輛和搜救犬等專業設備投入救援。截至7月15日10時45分,現場搜救清理完畢,證據提取固定,現場勘查結束。

當地黨委、政府按照分類施策要求,對參與非法生產的死亡人員家屬實行安撫,對無辜遇難人員家屬給予賠償,對受損企業、門店、住戶損失情況進行評估后給予補償,并積極做好傷員治療、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保持了社會穩定。

(三)爆炸藥物成分分析。根據理化檢驗結果和提取的現場殘留原材料包裝袋分析,事故中參與爆炸的有煙火藥、已裝藥的雙響成品和半成品。煙火藥的主要成份為高氯酸鉀、硝酸鋇、硫磺和鋁粉,爆炸威力較大。

(四)藥物藥量分析。爆炸發生后,現場形成5個炸坑,直徑約3-5米,深0.4-1.15米,大致呈南北走向,相距1.5-6米不等,體積總和37立方米,計算TNT當量約570千克,事故現場參與爆炸的煙火藥(含成品和半成品中的煙火藥)總量約810千克。

(五)起爆點分析?,F場相鄰炸坑間最小距離1.5米,最大距離6米,5個炸坑位臵處的任何一處煙火藥爆炸,都會瞬間引爆相鄰煙火藥、已裝藥成品和半成品,故起爆點無法判斷。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非法生產作業過程中因摩擦、撞擊導致爆炸。

(二)間接原因。

1.犯罪嫌疑人宋世才、司仁紅伙同孫鄉保、周運峰,租用沙龍制衣公司,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組織生產煙花爆竹。

2.寧晉縣東汪鎮東汪一村、耿莊橋鎮北周家莊村和蘇家莊鎮浩固村黨支部、村委會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和非法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不到位,監督檢查流于形式,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不力,未發現本村存在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非法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致使非法行為未得到及時處理。

3.寧晉縣東汪鎮、蘇家莊鎮和耿莊橋鎮黨委、政府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不到位,屬地打非責任落實不到位,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打擊非法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不力,監督檢查不到位;個別干部和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存在失職行為,致使非法行為未得到及時處理。

4.寧晉縣公安局未能認真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部門《三定方案》賦予的職責及“打非治違”部署要求,工作安排部署不力,督導檢查不到位,存在失職行為,致使非法行為未得到及時處理。

5.寧晉縣安全監管局未能認真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部門《三定方案》賦予的職責及“打非治違”部署要求,綜合協調不到位,督導檢查不到位,存在失職行為,致使非法行為未得到及時處理。

6.寧晉縣工商局在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和打擊非法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工作中主動性較差,監督檢查不到位,執法力度不夠,存在失職行為,致使非法行為未得到及時處理。

7.寧晉縣交通運輸局在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工作中主動性較差,監督檢查不到位,執法力度不夠,存在失職行為,致使非法行為未得到及時處理。

8.寧晉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在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工作中主動性較差,監督檢查不到位,存在失職行為,致使非法行為未得到及時處理。

9.寧晉縣委、縣政府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不到位,對“打非”工作組織領導不力,工作督導不到位,存在失職行為,致使非法行為未得到及時處理。

(三)事故性質。

這是一起因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引發的重大爆炸責任事故。

四、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非法組織煙花爆竹生產,事故中已死亡,不予追究責任的主要犯罪嫌疑人(3人)。

1.宋世才,男,37歲,南宮市大村鄉北孟村人。

2.孫鄉保,男,37歲,寧晉縣耿莊橋鎮北周家莊村人。

3.周運峰,女,36歲,寧晉縣耿莊橋鎮北周家莊村人。

(二)非法參與煙花爆竹生產,事故中已死亡,不予追究責任的犯罪嫌疑人(15人,均為南宮市大村鄉北孟村人)。

岳學輝(男,33歲)、劉增瑞(男,53歲)、彭順志(女,52歲)、刑根嶺(男,58歲)、劉連云(女,59歲)、劉桂波(男,43歲)、劉桂生(男,51歲)、張志芬(女,58歲)、岳計春(男,47歲)、張利軍(男,36歲)、翟勝禮(男,62歲)、王仁格(女,49歲)、余小容(女,48歲)、孫建衛(男,43歲)、孫朋飛(男,27歲)。

(三)公安機關采取司法措施人員(10人)。

1.逮捕犯罪嫌疑人(7人)。

(1)李國瑞,男,1971年4月生,寧晉縣耿莊橋鎮北周家莊村人。涉嫌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8月21日被執行逮捕。

(2)王文虎,男,1971年3月生,寧晉縣蘇家莊鎮浩固村人。涉嫌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8月21日被執行逮捕。

(3)申珂棟,男,1984年10月生,威縣章臺鎮東柏悅村人。涉嫌非法經營、妨害公務罪,8月21日被執行逮捕。

(4)張軍欠,男,1964年3月生,石家莊市趙縣沙河店鎮沙河店村人。涉嫌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8月21日被執行逮捕。

(5)孫慶山,男,1974年4月生,南宮市大村鄉北孟村人。涉嫌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8月21日被執行逮捕。

(6)司仁紅,女,1982年10月生,南宮市大村鄉北孟村人,宋世才妻子。涉嫌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8月21日被執行逮捕。

(7)趙存立,男,1980年7月生,寧晉縣東汪鎮東汪六村人。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8月21日被執行逮捕。

2.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3人)。

(8)韓效國,男,1952年10月生,辛集市位佰鎮西呂村人,涉嫌非法經營,8月21日被取保候審。

(9)劉文忠,男,1961年12月生,山東省德州市慶云縣人,涉嫌非法經營,7月26日被取保候審。

(10)張允賓,男,1963年6月生,山東濟寧市嘉祥縣疃里鎮進士張村人,涉嫌非法經營,7月27日被取保候審。

3.正在追捕犯罪嫌疑人(4人)。

吳建永、王更躍、李昌榮、趙新。

(四)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人員(5人)。

1.張書林,男,漢族,1973年1月生,邢臺市大曹莊鹽場后村人,現任寧晉縣東汪鎮人大主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涉嫌玩忽職守罪,8月11日被刑事拘留。

2.張紅東,男,漢族,1970年2月生,寧晉縣候口鄉東曹莊村人,現任寧晉縣東汪鎮副鎮長,分包東汪一村。涉嫌玩忽職守罪,8月6日被取保候審。

3.荊占通,男,漢族,1980年4月生,寧晉縣河渠鎮章北村人,現任寧晉縣東汪鎮安監站站長。涉嫌玩忽職守罪,8月10日被刑事拘留。

4.張輝欣,男,漢族,1976年6月生,寧晉縣人,現任寧晉縣東汪鎮派出所副所長。涉嫌玩忽職守罪,8月10日被刑事拘留。

5.王國柱,男,漢族,1963年8月生,寧晉縣東汪鎮東汪一村人,現任村黨支部書記。涉嫌玩忽職守罪,8月6日被取保候審。

以上5人待司法機關作出司法結論后,由寧晉縣紀檢監察機關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五)建議給予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的人員(48人)。

1.東汪鎮相關人員(6人)。

(1)路文棟,男,漢族,1961年5月生,寧晉縣人,高中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5年2月至今任寧晉縣東汪鎮東汪一村村委會主任,負責村委會全面工作。在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中,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不到位,排查不到位,未發現東汪一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按照程序罷免東汪一村村委會主任職務。

(2)賀保印,男,漢族,1952年10月生,寧晉縣人,初中文化程度,中共黨員,1992年至今任寧晉縣東汪鎮東汪一村村委會副主任,分管社會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工作。在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中,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不到位,排查不到位,未發現東汪一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按照程序罷免東汪一村村委會副主任職務。

(3)黃利祥,男,漢族,1965年6月生,寧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05年5月至今任寧晉縣東汪鎮黨委組織員、綜治辦主任,負責社會綜合治理工作。在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屬地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督導檢查不到位,排查不到位,未發現東汪一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撤銷東汪鎮黨委組織員和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4)張彥波,男,漢族,1971年5月生,寧晉縣人,大專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06年至今任寧晉縣東汪鎮黨委委員兼社會工作服務中心主任,分管社會綜合治理等工作。在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屬地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督導檢查不到位,排查不到位,未發現東汪一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東汪鎮黨委委員和社會工作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5)趙聚振,男,漢族,1973年10月生,寧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2年2月至今任寧晉縣東汪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負責鎮政府全面工作,鎮安委會主任,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屬地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督導檢查不到位,未發現東汪一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免去東汪鎮鎮長職務。

(6)宋瑞剛,男,漢族,1973年8月生,寧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4年4月至今任寧晉縣東汪鎮黨委書記。在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中,落實“黨政同責”不到位,屬地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督導檢查不到位,未發現東汪一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東汪鎮黨委書記職務。

2.蘇家莊鎮相關人員(7人)。

(7)賈志考,男,漢族,1966年11月生,寧晉縣人,初中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00年至今任寧晉縣蘇家莊鎮浩固村黨支部副書記,2002年至今兼任浩固村治保主任。屬地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排查不到位,未發現浩固村非法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撤銷浩固村黨支部副書記職務。

(8)李運濤,男,漢族,1961年2月生,寧晉縣人,高中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02年至今任寧晉縣蘇家莊鎮浩固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負責浩固村全面工作。屬地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排查不到位,未發現浩固村非法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撤銷浩固村黨支部書記職務,按照程序罷免浩固村村委會主任職務。

(9)段宗超,男,漢族,1972年9月生,寧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2年3月至今任寧晉縣蘇家莊鎮規劃建設辦公室副主任兼安監站副站長,分包浩固村。檢查不到位,未能排查發現浩固村非法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鎮安監站副站長職務。

(10)武高峰,男,漢族,1980年11月生,寧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2年3月至今任寧晉縣蘇家莊鎮黨政辦公室副主任兼安監站站長。檢查不到位,未能排查發現浩固村非法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鎮安監站站長職務。

(11)趙燕飛,男,漢族,1975年6月生,寧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09年7月至今任寧晉縣蘇家莊鎮工會主席,2011年至今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屬地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安排部署不到位,督導檢查不到位,未發現浩固村非法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鎮工會主席職務。

(12)賈峰,男,漢族,1977年11月生,寧晉縣人,中專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4年4月至今任寧晉縣蘇家莊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負責鎮政府全面工作,鎮安委會主任,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屬地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督導檢查不到位,未發現浩固村非法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13)楊志良,男,漢族,1968年10月生,寧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4年4月至今任寧晉縣蘇家莊鎮黨委書記。落實“黨政同責”不到位,屬地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督導檢查不到位,未發現浩固村非法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耿莊橋鎮相關人員(7人)。

(14)孫貴軍,男,漢族,1967年4月生,寧晉縣人,初中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3年至今任寧晉縣耿莊橋鎮北周家莊村治保主任。在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屬地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排查不到位,未發現北周家莊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半成品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5)王煥東,男,漢族,1950年9月生,寧晉縣人,高中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5年3月至今任寧晉縣耿莊橋鎮北周家莊村村委會主任,負責村委會全面工作。在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屬地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排查不到位,未發現北周家莊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半成品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6)周雪敏,男,漢族,1952年4月生,寧晉縣人,小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03年5月至今任寧晉縣耿莊橋鎮北周家莊村黨支部書記。在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中,落實“黨政同責”不到位,屬地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排查不到位,未發現北周家莊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半成品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7)張彥峰,男,漢族,1982年10月生,寧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4年1月至今任寧晉縣耿莊橋鎮安監站站長(事業編制),負責安全生產工作。檢查不到位,在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中,未能排查發現北周家莊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半成品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記過處分,免去鎮安監站站長職務。

(18)陳秋軍,男,漢族,1975年1月生,寧晉縣人,大專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02年任耿莊橋鎮黨委組織員,2005年至今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在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屬地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安排部署不到位,督導檢查不到位,未發現北周家莊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半成品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9)趙建華,男,漢族,1975年1月生,寧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4年6月至今任寧晉縣耿莊橋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負責鎮政府全面工作,鎮安委會主任,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屬地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督導檢查不到位,未發現北周家莊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半成品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20)張志峰,男,漢族,1973年1月生,寧晉縣人,大專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4年4月至今任寧晉縣耿莊橋鎮黨委書記。在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中,落實“黨政同責”不到位,屬地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督導檢查不到位,未發現北周家莊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半成品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4.寧晉縣委、縣政府及相關部門人員(22人)。

(21)李平周,男,漢族,1972年10月生,寧晉縣人,大專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5年4月主持寧晉縣工商局黃兒營分局工作,分管東汪鎮,2015年8月至今任寧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河渠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對煙花爆竹等“打非”工作主動性較差,監督檢查不到位,執法力度不夠,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22)魏保棟,男,漢族,1966年3月生,寧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3年12月任寧晉縣工商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打非治違”工作,2015年8月至今任寧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對煙花爆竹等“打非”工作主動性較差,監督檢查不到位,存在失職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對其誡勉談話。

(23)劉永偉,男,漢族,1979年4月生,寧晉縣人,高中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5年6月至今任寧晉縣交通運輸局交通執法大隊大隊長。監管、檢查不到位,未能發現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24)韓恒存,男,漢族,1965年7月生,寧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4年4月至今任寧晉縣交通運輸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兼交通戰備辦公室主任(正科級),分管執法大隊。監督檢查不到位,存在失職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對其誡勉談話。

(25)魏強,男,漢族,1973年4月生,寧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09年10月任寧晉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分管“打非治違”工作,2015年8月至今任寧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對煙花爆竹等“打非”工作主動性較差,監督檢查不到位,存在失職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對其誡勉談話。

(26)王晶晶,女,漢族,1983年11月生,內邱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1年4月至今任寧晉縣安全監管局安全檢查股股長,擔任東汪鎮、蘇家莊鎮煙花爆竹“打非”督導組組長。對蘇家莊鎮浩固村非法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東汪鎮東汪一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問題督導檢查不力,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縣安全監管局安全檢查股股長職務。

(27)孫俊峰,男,漢族,1973年12月生,寧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4年9月至今任寧晉縣安全監管局科員,負責監察大隊工作。對煙花爆竹等“打非”工作安排部署不力,督導檢查不到位,存在失職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28)李中方,男,漢族,1965年11月生,寧晉縣人,研究生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4年4月至今任寧晉縣安全監管局局長、縣安委辦主任,擔任寧晉縣煙花爆竹“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對煙花爆竹等“打非”工作綜合協調不到位、督導檢查不到位,存在失職行為,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29)馮瑞波,男,漢族,1959年4月生,寧晉縣人,中共黨員,2000年6月至今任寧晉縣公安局東汪交警巡邏中隊中隊長。未能發現查處轄區內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撤職處分。

(30)張俊科,男,漢族,1966年1月生,寧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0年6月至今任寧晉縣公安局東汪派出所所長。對煙花爆竹等“打非”工作不力,安全隱患排查不到位,未能排查發現東汪一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撤職處分。

(31)劉佳,男,漢族,1983年2月生,寧晉縣人,中專文化程度,群眾,2010年4月至今任寧晉縣公安局耿莊橋派出所民警,北周家莊村包片民警(非在編)。對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巡查摸排不到位,未能排查發現耿莊橋鎮北周家莊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半成品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責成寧晉縣政府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32)陰恩澤,男,漢族,1967年9月生,寧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0年6月至今任寧晉縣公安局耿莊橋派出所所長。對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不力,安全隱患排查不到位,未能排查發現耿莊橋鎮北周家莊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半成品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33)彭飛,男,漢族,1988年4月生,石家莊市人,中專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2年8月至2015年6月任寧晉縣公安局蘇家莊派出所民警,浩固村包片民警。對煙花爆竹等“打非”工作,巡查摸排不到位,未能排查發現浩固村非法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34)劉雪峰,男,漢族,1978年9月生,寧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3年1月至今任寧晉縣公安局蘇家莊派出所所長。對煙花爆竹等“打非”工作不力,安全隱患排查不到位,未能排查發現浩固村非法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35)李洪坤,男,漢族,1975年8月出生,寧晉縣人,大專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0年6月至今任寧晉縣公安局副科級干部,2010年12月至今任寧晉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對基層派出所和治保會業務指導不力,對煙花爆竹等“打非”工作主動性不強、督導檢查不到位,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36)黃同坤,男,漢族,1970年9月生,寧晉縣人,中專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0年3月至今任寧晉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主管交警大隊。對煙花爆竹等“打非”工作督導檢查不力,未能發現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37)周寧,男,漢族,1967年10月生,寧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07年2月至今任寧晉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派出所、治安大隊。對煙花爆竹等“打非”工作安排部署不力、督導檢查不到位,存在失職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38)呂立科,男,漢族,1968年5月生,柏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4年12月至今任寧晉縣政府黨組成員,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副縣級)。對煙花爆竹等“打非”工作安排部署不力,督導檢查不到位,存在失職行為,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并進行組織調整。

(39)趙云波,男,漢族,寧晉縣人,1961年3月生,大專文化程度,1983年4月入黨,2014年5月至今任寧晉縣政府副縣長,分管安全生產等工作,擔任寧晉縣煙花爆竹“打非”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對寧晉縣煙花爆竹等“打非”工作領導不力,督導不到位,落實不到位,存在失職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40)李洪濤,男,漢族,寧晉縣人,1963年9月生,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1年6月至今任寧晉縣委常委、政府副縣長,分管公安等工作,擔任寧晉縣煙花爆竹“打非”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對寧晉縣煙花爆竹等“打非”工作領導不力,工作督導不到位,落實不到位,存在失職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41)顧鵬圖,男,漢族,威縣人,1963年7月生,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3年4月至今任寧晉縣政府縣長,負責縣政府全面工作,縣安委會主任,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寧晉縣煙花爆竹等“打非”工作領導不力,督導不到位,落實不到位,存在失職行為,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42)李江山,男,漢族,沙河市人,1963年2月生,2013年5月任寧晉縣委書記。落實“黨政同責”不到位,對寧晉縣煙花爆竹等“打非”工作領導不力,督導不到位,存在失職行為,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15年6月,因其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5.邢臺市及有關縣人員(6人)。

(43)呂曉君,女,漢族,威縣人,1966年5月生,中共黨員,2010年3月至今任威縣安全監管局煙花爆竹科科長。對轄區內出現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沒有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44)劉世章,男,漢族,南宮市人,1963年12月生,中共黨員,2005年11月至今任威縣安全監管局副局長,分管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對煙花爆竹經營監管不到位,存在失職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45)李興,男,漢族,廣宗縣人,1968年10月生,高中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08年5月至今任廣宗縣安全監管局?;韶撠熑?。對煙花爆竹經營監管不到位,未及時發現購銷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存在失職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46)劉學民,男,漢族,廣宗縣人,1967年12月生,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08年7月至今任廣宗縣安全監管局副局長,分管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工作。對煙花爆竹經營監管不到位,存在失職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47)陳新偉,男,漢族,威縣人,1963年2月生,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08年10月至今任邢臺市安全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總工程師,分管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監管等工作。在煙花爆竹等“打非”工作方面存在指導不夠、督導不力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48)李志輝,男,漢族,隆堯縣人,1965年10月生,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2013年11月至今任邢臺市公安局副局長,分管治安和監所管理工作。在煙花爆竹等“打非”工作方面存在指導不夠、督導不力的問題,存在失職行為,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六)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人員(8人)。

1.孟彥崇,男,石家莊晉州市東里莊鄉北寺村人。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炮筒,責成晉州市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其行政處罰,并列為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重點監控人員。

2.劉喜奎,男,石家莊晉州市東里莊鄉北寺村人。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炮筒,責成晉州市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其行政處罰,并列為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重點監控人員。

3.胡彥明,男,寧晉縣北河莊鎮柏房村人。購買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責成寧晉縣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其行政處罰,并列為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重點監控人員。

4.趙振忠,男,邢臺市廣宗縣人。購買、銷售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責成廣宗縣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其行政處罰,并列為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重點監控人員。

5.趙香河,男,邢臺市廣宗縣人,趙振忠之父。銷售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責成廣宗縣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其行政處罰,并列為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重點監控人員。

6.王方恩,男,邢臺市廣宗縣人。購買、銷售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責成廣宗縣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其行政處罰,并列為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重點監控人員。

7.申秀春,男,邢臺市威縣人。購買、銷售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責成威縣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其行政處罰,并列為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重點監控人員。

8.姜現紅,男,寧晉縣東汪鎮東汪六村人。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場地所有人,責成寧晉縣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七)對有關責任單位的行政處罰建議。

1.辛集市信天硫磺經銷處。違規向個人銷售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84條第3項之規定,責成辛集市安全監管部門依法吊銷其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2.邢臺市威縣章臺鎮煙花爆竹銷售門市部。經營負責人申秀春,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38條第2款之規定,責成邢臺市威縣安全監管部門依法吊銷其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3.邢臺市廣宗縣興廣路煙花爆竹銷售門市部。經營負責人王方恩,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38條第2款之規定,責成邢臺市廣宗縣安全監管部門依法吊銷其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4.邢臺市廣宗縣興廣路日雜土產門市部。經營負責人趙香河,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38條第2款之規定,責成邢臺市廣宗縣安全監管部門依法吊銷其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八)建議責成省安委辦分別將湖南省瀏陽市大瑤鎮藕塘引線廠、河南省洛陽市伊川縣興華化工廠、山東省德州市慶云縣東辛店鄉化工材料門市部、山東省濟寧市嘉祥縣進士張鞭炮廠的違法問題函告湖南省、河南省、山東省安委辦調查處理。

(九)建議責成寧晉縣委縣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五、防范措施建議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各部門要深刻汲取寧晉縣“7〃12”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警鐘長鳴,進一步加強打擊非法制售煙花爆竹的組織領導,加大執法檢查裝備的投入力度,提升打非的技術保障能力。要進一步明確各級各部門打非工作職責,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打非工作目標,層層簽訂打非工作目標責任書,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打非責任體系。

(二)加大宣傳,發動群眾。要充分利用電視、網絡、報刊等媒體,采用宣傳車、張貼標語、懸掛橫幅等方式,廣泛宣傳非法制售煙花爆竹的重大危害、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事故案例,用慘痛的事故案例警示群眾。加大有獎舉報的力度,廣泛發動群眾,積極舉報藏匿于村落、居民住宅區內的非法生產和儲存窩點,及時排除隱患和打擊非法違法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各級公安、安監、質監、工商、交通等部門要各司其職,主動作為,強化執行力,認真履行打非工作責任。在工作中,要密切配合,聯合執法,強化信息共享,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確保打非工作長效機制的建立和實施,進一步規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秩序。

(四)加強督查,確保成效。各級黨委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職能部門的督查力度,督促各職能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規定,加大排查整治事故隱患的力度。強力推行網格化管理,把煙花爆竹打非工作責任落到實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五)強化基層基礎,排查消除隱患。要針對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主要集中在農村,具有分散性、隱蔽性、偽裝性、流動性等特點,堅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重點落實鄉村兩級的打非責任。要進一步提高鄉村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強化“守土有責、守土有效”意識,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點,把一切不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河北省政府寧晉縣“7〃12”非法生產煙花爆竹

重大爆炸事故調查組

第二篇:On the Farm 河北省寧晉縣孟家莊學區趙鳳

Lesson 1 On the Farm 知識目標:1.能聽說讀寫單詞 farm farmer pig cow sheep. 2.能夠運用句型:What is this? It is___. 能力目標: 通過學習本課,能用英語說出這些動物的名稱, 并能 用英語問“What is this?”. 情感目標:讓學生明白動物和人類是好朋友,我們應該保護動物。 教學重點:1.能聽說讀寫farm farmer pig cow sheep. 2.能運用句型:What is this? It is___. 教學難點:1.單詞farm farmer pig cow sheep的拼寫。

2.能在生活中運用句型:What is this? It is___. 教學準備:掛圖,單詞卡,動物玩具。 教學設計:

Step1 熱身。

歌曲熱身,播放歌曲“Hw are you?”讓學生跟錄音唱。 Step2 復習。

T: Hello,boys and girls. S: Hello,teacher. T: Nice to meet you,again. S: Nice to meet you,too. Step3 展示新課。

1. 展示一幅美麗的掛圖,有豬羊牛等。 教師指著豬的圖片問: T: What is this? S: Pig. It is a pig.(教師板書pig,并領讀。) 然后用同樣的方式教授動物cow sheep. 教師繼續問:

T: Where are they? S: On the farm.(教師引導學生回答。) 教師簡單講解on the farm 的意思,并學習farm,然后引出farmer,告訴學生,farm是由farm加后綴 er而來的。 2.游戲—猜猜看

教師利用單詞卡,請兩位同學。A同學面對教師,B同學背對教師。A同學任意抽教師手中的單詞卡片,簡單描述此卡片,并問:What is this? B同學回答:It is___.猜對的小組將得到一枚五角星作為獎勵。 3.讓我們玩玩。

教師拿出動物玩具。請兩位同學到臺前來表演,例如A同學拿起玩具豬并且問:What is this? B同學回答:It is a pig . pig pig pig 豬。表演優秀的學生將得到一枚五角星作為獎勵。 4.讓我們一起唱歌吧!

a.Listen to the song“Old MacDonald Had a Farm.” b.Sing after the radio.(一句一句跟唱。) c.Listen again.Then the students sing the song together. d.學學農場動物的叫聲。 Step4 練習。 1. 教師讓一名學生上臺表演動物的叫聲,其他同學猜猜是什么動物。S1:What is this? Ss: It is___. 2. 畫出你喜歡的動物,并標出英語,選出優秀的圖片張貼到班級的墻上。

Step5結束課堂。

Sing the song“Old MacDonald Had a Farm.” in groups. Step6 家庭作業。

1. 把今天所學的歌曲唱歌自己的爸爸媽媽聽。

2. 把今天所學的單詞做成單詞卡,課下用這些單詞卡和同學們做游戲。

Step7 板書設計。

pig What is this? It is a cow Sheep farm farmer

第三篇:河北師范大學第十五期頂崗支教寧晉新河支隊寧晉六中分隊總結 (2)

寧晉六中總結材料

時光荏苒,歲月如梭, 為期四個半月的頂崗支教生涯已經過去了。今天我懷著萬分不舍來寫這半年以來的得與失。在這半年當中我們經歷了頂崗支教的酸甜苦辣,在這里的每一位頂崗實習生都收獲頗多,這些收獲是與學校領導、老師以及學生們是分不開的,沒有校領導及老師的理解、關愛、幫助,我想我們半年實習生活必定不會這么充實和快樂,想想在寧晉六中的點點滴滴,一說到要離開,真是有諸多不舍。舍不得這里恬靜的校園,和諧的校園„„其實,最多不舍的是這里的人:舍不得跟自己朝夕相處的老師和讓我喜讓我憂的學生們。

記得剛到這里的時候我們對這里的環境不太適應,但是我們必須要適應,要轉變自己的身份,不但要處理好自己的事情,還要管理學生,我們在各位校領導的幫助和指導下進入角色非???,實習期間我不斷地向指導老師請教,向當過班主任的老師請教,這里的老師總是毫不保留的將他們的知識、經驗,傳授給我,我真的很感動,在這里我們從一名初出茅廬的學生鍛煉成了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師。是這里讓我們知道了教師是一個偉大的職業,這次頂崗實習也圓了我們一個教師夢,這次頂崗實習讓我們學習到了很多,收獲很多,這期間我們不斷地進行聽課、上課、總結、反思,以下是我們頂崗支教期間的收獲,這都讓我們受益匪淺:

在課堂教學方面: 九月份的我們從熟悉的大學校園剛剛踏上教師這片陌生的領域,對什么事情都好奇,當時對教師這個職業也了解的不深,所以我們12個人來到六中做什么事情都非常謹慎,為了盡快的轉變自己的身份我們都搶著替指導老師看自習,每個人都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多聽其他老師的課,在聽課中試著轉變自己的身份,實習學校的領導和帶隊老師對我們的照顧很周到,剛來到這第二天在朱老師的帶領下我們在會議室開展了“楷模在身邊”座談會,這里的老師毫不保留的把教學方面的經驗和方法都傳授給了我們;之后我們每個實習生又進行了一次名師訪談,這里每一位老師的事跡都讓我們為之心動,這也讓我們初步了感受到了教師這個職業的神圣。剛到這里的時候有好多學生和當地的教師說話不用普通話,所以對于我們這些實習生來說聽懂當地話有點困難,課上我們盡量的讓學生用普通話來回答問題,9月20日這是一個不平凡的日子,因為今年的普通話推廣儀式的閉幕式要在這所中學舉行,經過同學們這一段時間來的“講普通話、寫規范字練習”學生的普通話水平有了顯著的提高。10月的我們激情澎湃,經過一個月來的教學實踐,我們已經初步找到了做一位人民教師的感覺,也基本上掌握了這里的教學模式,每一位新老師呢對自己所教班集體也有初步的了解,每個班都有那么一兩個特情生,針對特情生我們有針對性的進行了一次家訪,通過家訪我們了解了學生身后不為人知的事情,針對特情生的學習問題,教師和家長雙管齊下有助于給這些孩子創造更加和諧的學習環境;盡管已經是一位初登講臺的人名教師,但是在教師這個崗位上我們還有好多不足的地方,本月我們寧晉新河支隊開展了“我讀蘇霍姆林斯基主題征文”活動,蘇霍姆林斯基是蘇聯著名的教育家,他的《給教師的100條建議》這本著作讓我們受益匪淺,從中我們懂得了終身學習的重要性。說課比賽的初賽我們也在這個月完成了,通過民主投票,我們推選了張蕊、張楠、趙士超、于國強代表寧晉六中的實習生參加下個月的說課比賽決賽;初步找到了當人民教師的感覺,當然免不了要進行自己的第一次錄課和迎接寧晉縣特聘名師的指導,每一位實習生都非常認真的進行了備課,試講;11月的我們穩中有進,每一位實習生都有條不紊的完成著實習學校和頂崗辦交付的任務。光棍節這天,寧晉縣實習生說課比賽的決賽在我們寧晉六中舉行,狹路相逢,勇者勝,每一位參賽的選手都使出渾身解數,爭取給自己的實習分隊多爭一點榮譽,最終張蕊

和張楠代表我們分隊取得了比較優秀的成績;為了提高教師板書的水平,支隊舉辦了鋼筆書法大賽,每一位實習生都踴躍參賽,豐富了我們的課余生活也提高了我們的教學技能;師大的名師巡回指導也在這個月走訪了我們支隊,巡回指導的集體評課中張碩老師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 張老師針對張笑笑的課的不足之處說了很多,而且特別注重從細節方面提意見,張笑笑講的是一元二次方程,這一塊兒內容需要作圖,學生在作圖的過程中一定要規范作圖,建議學生使用五點作圖法。還有就是教師課件的使用,一定要注意學科語言和符號的運用。課堂上安排的學生活動不能走過場,要能體現學生活動的有效性,教師要能達到從合情推理到演繹的過程,在教學過程中要善于發現學生思維的間斷點,從而把這個間斷點連接起來。最后,教師的板書一定要規范,能寫一手漂亮的字對學生來說也有很強的說服力,教師的示范性作用一定得做好。 這次集中評課,使在場的每位都受益匪淺,使我們懂得了要想講一節漂亮的課,我們還有很大的差距。之后的工作仍然要放在如何提高自己的教學水平上;12月的我們在寒冷中堅守自己崗位,我們每位實習生為了第二次錄課,不管是在課件的制作上還是平時的備課中都下了非常大的功夫,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我們都希望我們的付出能得到我們想要的東西。1月份的我們任務依然很艱巨,除了忙著每天自己的備課,還忙著做各種總結,反思。從反思中獲得進取,獲得收獲。 課余活動方面:

9月份的我們對寧晉這里的一切都不太適應,特別是在教學方面,所以平時覺得教學上的壓力比較大,這個月我們聚餐兩次,兩次聚餐使我們12個人彼此之間有了初步了解。集體游柏林禪寺更是增進了我們12個人之間的感情。10月份的羽毛球比賽讓我們再一次體會到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在以后的生活中必須得加強體育鍛煉,力爭使自己在德智體美方面全面發展。11月的集體包餃子讓我們體會到了原來從未做過飯的我們也可以把飯做的這么好吃,真是自己動手,豐衣足食啊。12月學校的元旦晚會我們實習生的功勞也功不可沒,有的為了自己節目表演的更好把節目排練了一遍又一遍,有的為了更好的給演員化妝放棄了自己吃飯的時間,學生們的節目質量很高,這個學校真是人才濟濟,臥虎藏龍啊。

通過這次實習,我們加深了對教師工作的認識和了解,知道了老師責任之重,進一步鞏固與發展了專業理論知識,培養了我們獨立從事中學教學的能力、教育研究工作的能力,堅定了我們從事教育工作的信念。

雖然頂崗支教的這段日子已經過去,但是頂崗支教的這份情常在,在頂崗支教中學會的堅忍不拔的精神常在?;厥走^去,數不完的美好記憶,展望未來,前途依然無量!

第四篇:河北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實施辦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08]第4號)

《河北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實施辦法》已經2008年1月7日省政府第9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長 郭庚茂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第一條 為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和公共安全,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科研、銷售、購買、運輸、儲存和爆破作業以及硝酸銨的銷售、購買等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領導,明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人員,組織、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民用爆炸物品各項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負責本省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科研、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

各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五條 公安機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爆破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監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組織查處非法生產、銷售、購買、儲存、運輸、郵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為。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鐵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關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購買、運輸和爆破作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和爆破作業單位,應當如實將本單位生產、銷售、購買、運輸、儲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種、數量和流向信息按規定時限分別輸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統。

第八條 申請從事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的企業應當按國家規定的審批條件和程序,向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申請《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

第九條 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在基本建設完成后,應當向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提出安全生產許可申請。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審查及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核查,并按規定要求報送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

安全生產許可需要組織專家現場核查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現場核查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審查期限內。

第十條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持經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批準并標注安全生產許可的《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后,方可生產、銷售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后3日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的名稱、登記類型、住所發生變更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經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出具意見后,報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辦理《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前應當征求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意見后,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二條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實行年檢制度。生產企業應當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提出年檢申請,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進行審查。

第十三條 符合規定條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科研項目完成立項后,應當報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備案。對備案的民用爆炸物品科研項目,科技成果由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會同立項管理部門組織評審、技術成果驗收。

第十四條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在原有生產線上不增加生產能力和產品品種的局部技術改造和更新主要設備,銷售企業新建、改建、擴建民用爆炸物品倉儲設施,由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五條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建設項目的設計應當由具有民爆器材甲級專業資質的單位承擔;銷售企業倉儲設施建設項目的設計應當由具有民爆器材乙級以上專業資質的單位承擔。

第十六條 試驗或者試制民用爆炸物品,必須在專門場地或者專門的試驗室進行。嚴禁在生產車間或者倉庫內試驗或者試制民用爆炸物品。

生產車間或者倉庫改為實驗或者試制民用爆炸物品專門場地,應當報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審查后實施。生產和試制期間,嚴禁生產和存放其他民用爆炸物品。

第十七條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產品檢驗制度,配備必要的產品檢驗設備和儀器。鼓勵企業采用國際通用的質量管理體系,生產本質安全、性能優良、滿足用戶需要的民用爆炸物品。第十八條 申請從事民用爆炸物品銷售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民用爆炸物品銷售企業規劃的要求;

(二)符合規模經營和確保安全的要求;

(三)銷售場所和專用倉庫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安全評價達到安全級標準;

(四)有相應資格的安全管理人員、倉庫管理人員、押運員、駕

駛員以及符合規定的爆炸物品專用運輸車輛;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

第十九條 申請從事民用爆炸物品銷售的企業,應當向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符合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有關材料及設區的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意見。

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核發《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需要組織專家對申請企業進行現場核查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現場核查時間不計算在審查期限內。

民用爆炸物品銷售企業持《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后,方可銷售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銷售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后3日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第二十條 《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有效期3年。有效期滿后,民用爆炸物品銷售企業繼續從事銷售活動的,應當在屆滿前三個月內向原發證部門提出申請。

銷售企業應當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提出銷售許可證年檢申請,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進行審查。

第二十一條 民用爆炸物品銷售企業的名稱、登記類型、住所發生變更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后,報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辦理《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變更手續。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前應當征求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意見。

銷售品種、儲存能力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前30日內,向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經審查符合條件的,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二條 銷售民用爆炸物品和硝酸銨的企業,應當自民用爆炸物品買賣成交之日起3日內,將銷售的品種、數量、購買單位向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和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第二十三條 購買民用爆炸物品的單位,應當查驗對方的《民用

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或者《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和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并嚴格按許可的品種、數量購買。

購買民用爆炸物品的單位,應當自民用爆炸物品買賣成交之日起3日內,將購買的品種、數量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第二十四條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儲存民用爆炸物品,應當存放在生產、銷售許可確定的專用倉庫內;爆破作業單位儲存民用爆炸物品,應當存放在爆破作業許可確定的專用倉庫內。

第二十五條 儲存民用爆炸物品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建立健全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二)收存和發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須進行登記,做到賬目清楚,賬物相符;

(三)倉庫管理人員應當了解民用爆炸物品的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識,熟悉倉庫的安全管理規定;

(四)儲存的民用爆炸物品數量不得超過儲存設計容量,對性質相抵觸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嚴禁在庫房內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五)民用爆炸物品專用倉庫應當指定專人管理、看護,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區內,嚴禁在倉庫區內吸煙和用火,嚴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帶入倉庫區內,嚴禁在庫房內住宿和進行其他活動;

(六)民用爆炸物品丟失、被盜、被搶,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七)嚴禁在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倉庫內進行開箱拿取物品。

第二十六條 運輸民用爆炸物品,收貨單位應當向運達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

第二十七條 運輸民用爆炸物品必須攜帶《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嚴格按許可的品種、數量及規定路線運輸。

運輸民用爆炸物品的車輛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專用運輸車輛安全技術標準和安全防范的要求。

第二十八條 企業生產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審查合格后,核發《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跨設區市進行爆破作業的單位,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經省公安機關審查合格后,核發《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從事經營性爆破作業的,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經省公安機關審查合格核發《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并經工商登記后,方可從事爆破作業活動。

第二十九條 爆破作業單位應當按其資質等級承接爆破作業項目,爆破作業人員應當按其資格等級從事爆破作業。

省外爆破作業單位在本省行政區域從事爆破作業的,應當事先將爆破作業項目的有關情況向爆破作業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報告,并按公安機關的要求實施爆破作業。

第三十條 民用爆炸物品變質和過期失效的,應當及時清理出庫,并予以銷毀。銷毀前,應當登記造冊,提出銷毀實施方案。民用爆炸物品銷售環節變質和過期失效的,應當報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組織監督銷毀。使用、運輸環節變質和過期失效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組織監督銷毀。

第三十一條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經省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爆破作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經省級公安機關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爆破作業人員應當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爆破作業。

第三十二條 在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區、試驗場、銷毀場和專用倉庫外部安全距離內,不得建設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已經建設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

因進行國家和本省重點項目建設等特殊原因確需建設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依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承擔遷建費用。

第五篇:從河北趙縣化工廠的爆炸事件看應急廣播建設的必要性

從河北趙縣化工廠的爆炸事件看應急廣播建設的必要性 從趙縣克爾化工廠爆炸事故看應急廣播的重要性

河北克爾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生產農藥、醫藥中間體以及其他化工產品的企業,主要生產產品:硫酸銨、硝酸胍、硝基胍等。據中廣網報道,消防調度中心人員介紹,此次爆炸物主要為硝酸胍和其他尚未明確物。硝酸胍為化學物質,助燃,具刺激性,該品對眼睛、皮膚、粘膜和上呼吸道具有刺激作用,高溫下釋放出氮氧化物氣體,對呼吸道有刺激性。因是強氧化劑,助燃,目前搶救現場還有一定的危險性,不排除二次爆炸的危險??藸柣けㄊ鹿拾l生后,園區內其它單位及居民,未在第一時間獲得消息,也未緊急撤離,反應工業園區在應急指揮上的政府職能缺失,究其原因是園區沒有一套迅速有效的應急指揮體系。

一、什么是應急公共廣播

應急廣播是指當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公共衛生與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危機時,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與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時,應急廣播可提供一種迅速快捷的訊息傳輸通道,在第一時間把災害消息或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傳遞到民眾手中,讓人民群眾在第一時間知道發生了什么事情,應該怎么撤離、避險,將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二、應急廣播機制建設特點

突發事故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帶來的劇痛和威脅,使我們不得不深入思考應對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法,以在突發事故發生時減少對人民生命財產的破壞。應急廣播具備建設簡單、架設方便、傳輸距離遠、傳輸范圍廣、傳輸速度快等優點,在過去眾多突發事故的應急預告、應急指揮、應急疏散、應急安頓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是其他任何手段和方式都無法代替的。特別是在因災造成交通中斷,供電、通信癱瘓時,優勢更加明顯,綜其所述相比較而言傳統廣播受其線路的限制,無線調頻廣播更適應急廣播的特性!

三、無線應急廣播的特點

1節省投資:利用無線傳輸應急廣播信號,不用花費線纜鋪設所需材料、施工費用,省卻線路維護費用,大大減少投資金額。

2 受眾面廣: 具有快速、直接、穿透力強、覆蓋面廣的特點,受眾面可達幾公里甚至幾十公里。

3 穩定可靠:采用最先進的編碼加密技術,遙控覆蓋區內接收設備,穩定性能強,接收靈敏度高。

4強抗干擾:接收設備采用頻率、加密碼、地址碼三位一體控制接收技術,使誤開機率降低為零。

5擴容方便:采用FM調頻傳輸,只要能滿足接收電平指標就可以就近安裝接收設備。6 應急性強:在廣播室可通過話筒等播出應急廣播,在外地可通過電話、手機遠程遙控進行即時應急廣播,確保第一時間做出迅速反應達到應急疏散、指揮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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