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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案件案卷樣本

2023-05-14

第一篇:行政處罰案件案卷樣本

工商系統行政處罰案件案卷裝訂規范

規范的主要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一、封面

1、案件名稱:當事人名稱全稱+違法行為表述+案;

2、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按下達的處罰決定書字號填寫;

3、辦案單位:填寫辦案機構名稱全稱;

4、歸檔時間:本案所有應該入卷材料齊全,裝訂完畢時間;

5、歸檔號:一般情況下,填寫處罰決定書序號[或由作出處罰決定的工商局統一填寫]。

二、正卷隔頁

A4紙豎式居中“正卷”二字。

三、正卷材料

1、正卷目錄表;

2、立案審批表;

3、行政處罰決定書[正稿];

4、對當事人制發的其他法律文書:A、實施強制措施通知書[含財物清單];B、詢問通知書;C、解除行政強制措施通知書;D、先行處理物品通知書;E、分期繳納罰款通知書;F、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G、行政處罰告知書;

5、送達回證:上述文書中,沒有設置一體式送達回證的文書送達所填寫的送達回證[送達處罰決定書、檢驗報告等]。

6、聽證筆錄;

7、證據材料:A、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詢問筆錄及其提供的與案情相關的陳述材料;B、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單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法人單位證書、前置審批證書,個人:公民身份證明、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C、證據復制(提取)單[涉案行為或物品相關的進貨單、銷售記錄、臺帳、財務記錄、圖片等];D證人證言材料[含證人身份材料];E鑒定結論[含抽樣取證記錄];F現場筆錄和現場檢查圖片材料;G巡查筆錄;H、責令改正通知書;I、催辦通知書。[G、H、I作為證據則放于此]

8、財物處理單據:A、罰沒款收據;B、物品處理記錄[含銷毀記錄和圖片]。

9、其他材料:A、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B、案件移送通知書;C、領取查封扣留財物收據;D、委托鑒定書;E、當事人提交的報告[分期繳納罰款的報告、要求從輕處罰的報告等];F、案件回訪表。

四、副卷隔頁

A4紙豎式居中“副卷”二字。

五、副卷材料

1、副卷目錄表;

2、案件來源登記表[有案源實時報告登記表的附后];

3、投訴、申訴、舉報等案件來源材料;

4、指定管轄通知書;

5、涉嫌犯罪案件情況的調查報告;

6、案件調查終結報告;

7、行政處罰建議書;

8、行政處罰案件有關事項審批表[實施強制措施審批];

9、行政處罰案件有關事項審批表[涉嫌犯罪移送審批];

10、行政處罰案件有關事項審批表[強制措施延期審批];

11、行政處罰案件有關事項審批表[解除強制審批];

12、行政處罰案件有關事項審批表[處罰建議審批];

13、行政處罰案件有關事項審批表[延期結案審批];

14、行政處罰決定書草擬稿;

15、行政處罰決定審批表;

16、行政處罰案件有關事項審批表[分期或者延期繳納罰款審批、物品處理審批];

17、案件核審表;

18、案件集體討論記錄;

19、聽證報告

20、檢查建議書

21、協助調查函

22、其他有關材料

23、行政處理告知記錄

五、頁碼編寫

1、正副卷序號分別從1開始;正副卷頁號相連;

2、文書正反面有文字的反面應該編寫頁碼,反面無文字的不編號;

3、正副卷隔頁紙不編號。

六、其

1、所有身份證明材料附于其提供的證言或者書證之后;

2、案卷應膠裝或者線裝成冊,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修改、增加、抽取;

3、執法人員[辦案人員]執法證復印件可裝入正卷其他材料;

4、案卷可以根據案件的情況分正卷、副卷,也可一案一卷,分正副卷則不須用隔頁,但在卷宗封面標明正卷或副卷字樣。

第二篇:行政處罰案卷格式

房地產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匯報材料

為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我市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 關于開展房地產市場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黑建房[2011]18號)的文件精神,我局于2011年6月20~6月27日在全市認真深入組織開展了房地產市場執法檢查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F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做法

為保證房地產市場執法檢查工作順利進行,切實抓好這次整治工作,我們著重做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1、領導重視,行動迅速。

6月18日,住建局召開了局屬機關、股室,各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人會議,傳達了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明確了房地產市場執法檢查工作的意義、內容和有關要求,并對這次執法檢查活動作了具體的部署和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檢查工作落到實處。

2、精心組織,周密部署。

我局對房地產銷售市場執法檢查工作非常重視,結合實際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并由葉君福局長親自帶領,抽調局機關、股室執法檢查人員組成專項檢查組,明確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為推動檢查工作有序、深入開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為這次執法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較好的基礎。

3、廣泛宣傳發動。 充分利用媒體、網絡、工作簡報等各種新聞載體,采取在媒體跟蹤報道、分發宣傳資料和上街法律咨詢等形式,廣泛深入的開展房地產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營造了大家都來關注、參與房地產管理的良好氛圍,收到了較好的宣傳效果。為搞好執法檢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自查情況與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來,我市房地產開發投資穩步增長,住宅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快,居民住房條件有了較大的改善,房地產交易市場日趨活躍,開發物業管理逐步規范,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

1、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工作:

2011年我市棚戶區改造項目為18個,4930戶,總面積為29.56萬平方米,目前完成房屋征收戶數4190戶,已完成房屋征收面積26.35萬平方米,棚戶區保障性住房開工4437套,開工面積28.84萬平方米,開工率為90%。廉租房配建項目9個,800套,總面積4萬平方米。目前9個廉租住房項目已全部開工。

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設,把解決住房問題作為改善民生的重大舉措,連續兩年把此項工作列為“十項民生”工程。在棚戶區改造中實行了“兩統

一、四公開、一保障”,即由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實施統一拆遷;在充分考慮區位、結構等因素基礎上,將拆遷政策、標準、擬拆遷區域、回遷情況全部向社會公示,實施全程透明操作。對困難群眾實行不足40平方米的房屋回遷時補足40平方米,對低保戶和殘疾人給予特殊補助政策。同時,切實加強拆遷工作監管,確保了“一把尺子量到底”,使拆遷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透明,贏得了群眾普遍的理解和支持。我市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制定了《富錦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推進方案》,對工作任務目標和保障措施進行了明確。強化責任追究。層層簽訂了責任狀,確保任務按時完成。制定規劃目標。我市制定并下發了《富錦市棚戶區改造五年規劃2009-2013》,確定我市棚戶區改造的總體目標任務。力爭從2009年開始,結合開展保障性住房建設,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我市棚戶區改造,使棚戶區群眾的居住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2、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升級工作

為全面提升我市房屋權屬登記信息化建設水平,如期完成“佳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要求,全面完善現有登記業務,我們對市房屋權屬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全面升級。

本次升級開發的目標,主要包含以下四個部分: 原有數據庫系統的改造 原有業務系統的改造 原有網絡系統的改造

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開發與運行

以上四項工作完成后 ,還需要對原有的業務數據進行修正,以保證個人住房信息系統查詢結果的準確性,確保2011年10月末完成與佳市的信息聯網工作。

3、三是商品房預售環節的經營行為

我們采取了聽匯報、查資料、看現場等方式,嚴格按照檢查工作的要求對城市規劃區內所有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公司進行拉網式檢查,重點檢查了

1、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就預售商品房或以認購、預定、排號、收取誠意金等形式變相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2、反本銷售、售后包租的行為。

3、捂盤惜售、哄抬房價、囤積房源、虛假廣告宣傳的行為。

4、外地中介機構未在當地備案,銷售人員無證上崗的行為。

5、土地使用權證、規劃許可證、銷售許可證、以及銷售價格、銷售狀況等的公示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分項目逐個進行登記,責任到人,限期整改,檢查工作專班要跟蹤管理,加強督辦,使之整治工作落實到實處。從檢查的情況來看,這次檢查工作基本改變了以前只查不究、重查輕究的現象,加大了依法行政的力度。

4、《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的落實情況

房地產經紀行業在盤活存量房市場,促進房地產市場有效運行,提高城鎮居民居住水平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我們針對信息隱瞞及披露不充分等問題,明確了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信息公示和告知義務;針對業務委托不規范問題,明確規定了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行為;針對房地產經紀服務違規收費問題,對房地產經紀服務實行明碼標價制度;針對交易資金安全問題,規定實行交易資金監管制度;針對各種各樣的不規范經紀行為,明確了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人員的從業禁止行為。

三、存在的困難和下步打算

一是建設保障性住房任務仍然較重。我市人口基數大,低收入人口相對較多,申請保障住房的人數較多,以目前國家投入標準難以保障困難群眾的住房需求。

二是征地拆遷面臨的困難較大。由于房屋征收工作時間要求緊,任務重,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推進速度,導致有些棚改項目無法按計劃開工或開工較晚。

三是經紀行為不規范。目前我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人員的不規范行為主要有:發布虛假的房源信息,不告知不利于成交的房屋真實狀況,誘騙或者強迫消費者交易;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隱瞞房屋真實成交價格,協助交易當事人簽訂“陰陽合同”、規避房地產交易稅費;通過違法違規的代收代付方式,侵占、挪用房地產交易資金等。以上問題是我們今后一段時間內重點監控、查處的對象。

針對上述問題,在下步工作中,我們將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廉租房配建力度。依據《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在新建住宅項目中配建廉租住房的意見》(佳政發[2009]23號)的文件精神,嚴格執行在新建住宅項目中按5%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二是嚴格落實相關政策法規。特別是依據《黑龍江省廉租住房項目建設管理辦法》(黑政辦發[2010]42號)的文件精神,推廣廉租住房共有產權方式,以緩解地方財政壓力。三是出臺更加優惠的政策措施。將棚戶區稅費減免相關政策落實到位,調動開發單位參與棚戶區改造的積極性。四是實行司法前期介入制度。由法院、司法等機關組織人員,在開展征收工作之前,即先期進入棚戶區進行政策宣傳和講解,提供優質快捷的法律服務,使廣大被征收人理解征收工作,支持棚戶區改造。五是通過這次執法檢查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宣傳引導,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完善相應措施,對頂風作案違規預售的要按政策法律予以頂格處罰,并向社會曝光,嚴厲查處機構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六是房地產開發企業不符合商品房預售條件,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可處1萬以上3萬以下的罰款。對未取得預售許可項目的樓盤一律取締咨詢中心,予以關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切實搞好整改,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理。對嚴重違法違規案例公開曝光。 七是加強對房地產各類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合同管理,推行房地產開發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切實推廣使用《商品房買賣示范合同文本》,依法查處房地產市場合同欺詐行為,切實保護住房消費者合法權益。

富錦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

2011-9-8

第三篇: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

此次案卷評查將從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定性是否準確、適用依據是否正確,處罰是否適當,程序是否合法、手續是否完備,強制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案件文書及歸檔是否規范等六大方面155小項進行考評,總分為100分,如存在問題則按照本《評查標準》扣除相應分數,扣滿為止;如符合加分條件,則按照《評查標準》加上相應分數,最后得出該本案卷的總得分。每個地市的20本案卷總得分相加就是該地市的總得分,由此排出該地市的名次。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一、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

(一)被處罰主體認定是否準確

(1)被處罰主體基本情況不清;(扣2分)

(2)共同違法中漏處同案人或單位違法中漏處直接責任人。(扣2分)

(二)證據收集是否全面、案件事實是否清楚 (3)主要證據不足或無效,導致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缺失;(扣20分)

(4)主要違法事實成立,部分相關證據不足或無效,

1 導致與案件相關的時間、地點、方式(手段)、對象、后果、涉案財物或違法所得等情況不清,對處罰內容造成影響;(扣10分)

(5)主要違法事實成立,部分相關證據不足或無效,導致與案件相關的時間、地點、方式(手段)、對象、后果、涉案財物或違法所得等情況不清,未對處罰內容造成影響;(扣5分)

(6)從重、從輕、減輕或不予處罰的事實不清;(扣4分)

(7)其他違法事實不清的情形。(每一項扣2分)

(三)證據收集是否合法 1.告知被詢問人權利

(8)首次向當事人收集、調取證據,未告知其有申請辦案人員回避的權利;(扣5分)

(9)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時,未告知其有如實提供證據的義務。(扣1分)

2.詢問(調查)筆錄

(10)一份詢問(調查)筆錄對應了多個被詢問(調查)人;(扣8分)

(11)在同一時間段的數份筆錄出現了同一執法人員;(扣3分)

(12)未收集被詢問(調查)人的身份證明材料;(扣1

2 分)

(13)詢問筆錄未記明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等內容;(扣1分)

(14)詢問筆錄不能反映違法行為的基本情形,如違法行為人、行為涉及的物品及行為時間、地點、方式等;(扣2分)

(15)同一被詢問(調查)人筆錄中或多份詢問(調查)筆錄之間陳述內容前后不一致,矛盾未消除;(扣3分)

(16)詢問(調查)筆錄中有指名問供、誘供情形;(扣4分)

(17)詢問(調查)筆錄涂改部分無被詢問人簽名、蓋章或以其他方式確認;(扣1分)

(18)被詢問(調查)人未對筆錄逐頁簽名、蓋章或以其他方式確認,被詢問(調查)人拒絕簽字確認的未在筆錄中注明;(扣4分)

(19)無兩名以上辦案人員在詢問筆錄上簽名;(扣3分)

(20)詢問(調查)筆錄有其他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情形。(每一項扣1分)

3.現場筆錄

(21)應制作而未制作現場筆錄;(扣5分) (22)在同一時間段的數份現場筆錄出現了同一執法人

3 員;(扣3分)

(23)現場筆錄未記明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等內容;(扣1分)

(24)現場筆錄未反映違法行為的基本情形或現場基本情況;(扣3分)

(25)當事人不在現場的,未邀請第三方證明人參加;(扣2分)

(26)現場筆錄涂改部分無當事人簽名、蓋章或以其他方式確認;(扣1分)

(27)當事人或第三人未對筆錄簽名、蓋章或以其他方式確認,當事人拒絕簽字確認的未在筆錄中注明;(扣2分)

(28)無兩名以上辦案人員在現場筆錄上簽名;(扣3分)

(29)現場筆錄有填寫不規范等其他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情形。(每一項扣1分) 4.書證、物證

(30)對于書證、物證應當提取原物的未提取原物;提取原物確有困難,提取書證、物證復制件、影印件、抄錄本的,未由證據提供人標明“經核對與原件無誤”字樣,并注明出證日期、證據出處;對其進行拍照的,未對照片反映的有關情況進行說明;(扣2分)

(31)書證、物證提供人未在提供的證據上簽名或蓋章,

4 或提供人拒絕簽名或蓋章,未予以注明;(扣2分)

(32)書證提取人未在提取的證據上簽名或蓋章;(扣1分)

(33)域外證據未經認證或未按相關規定辦理證明手續;(扣1分)

(34)書證、物證提取有其他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情形。(每一項扣1分)

5.抽樣取證

(35)抽樣方式、樣品加封不符合相關規定;(扣3分) (36)未制作抽樣取證記錄;(扣5分)

(37)抽樣取證記錄未體現抽取樣品數量、抽檢物品基礎數量以及兩者之間關系;(扣2分)

(38)抽樣取證記錄未體現抽樣時間、抽樣地點、抽樣人;(扣1分)

(39)抽樣取證記錄未體現抽樣過程以及抽樣物品的規格、型號、外觀顏色、包裝、裝潢等特征;(扣2分)

(40)抽樣取證記錄未體現抽取樣品加封情況;(扣1分)

(41)提取人、當事人(或見證人)未在抽樣取證記錄及封條上簽字;(扣1分)

(42)抽樣取證有其他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情形。(每一項扣1分)

5 6.委托鑒定

(43)送檢時,未制作鑒定委托書;(扣3分) (44)鑒定結論無鑒定人的簽名(蓋章)或鑒定機構的印章;(扣3分)

(45)無鑒定人或鑒定機構的資質證明材料;(扣1分) (46)未向當事人送達鑒定結論;(扣2分)

(47)未給當事人留足法定的申請復檢期;(扣1分) (48)委托鑒定有其他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情形。(每一項扣1分)

7.視聽資料、計算機數據

(49)對于視聽資料、計算機數據應當提取原始載體的,未提取原始載體;提取原始載體確有困難,提取視聽資料、計算機數據復制件的,未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時間、制作人等情況;(扣2分)

(50)聲音資料未附有該聲音內容的文字記錄;(扣1分)

(51)視聽資料、計算機數據的收集有其他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情形。(每一項扣1分)

二、定性是否準確,適用法律依據是否正確

(52)定性錯誤(包括將法律未規定為違法的行為定性為違法行為予以處罰,以及將此違法行為定性為彼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情形);(扣20分)

6 (53)違反上位法優于下位法、特殊法優于一般法、新法優于舊法、后法優于先法的法律適用的基本原則的;(扣5分)

(54)根據案件客觀事實作出的定性正確,但所引用的法律依據不準確;(扣3分)

(55)引用法律依據的條、款、項不完整或款、項表述不準確。(扣2分)

三、處罰是否適當

(56)擅自創設罰種;(扣8分)

(57)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后果和主觀故意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類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時畸輕畸重,顯失公平;(扣8分)

(58)法律規定應當先責令改正,逾期不改再予以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未經責令改正直接予以行政處罰;(扣6分)

(59)依據法律法規以及總局關于規范自由裁量權的有關規定,應當從重、從輕或減輕處罰未予從重、從輕或減輕處罰;或相反。(扣4分)

(60)其他處罰不適當情形。(每一項扣4分)

四、程序是否合法、手續是否完備

(一)內部審批手續是否完備、所需材料是否齊全、立結案是否規范

7 (61)無立(銷)案審批手續;(扣5分)

(62)依職權監督檢查發現違法行為未及時進行立案,或者自收到投訴、申訴、舉報、其他機關移送、上級機關交辦的材料之日起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才立案;(扣3分)

(63)未附上案件來源登記表、舉報材料等立案相關材料;(扣1分)

(64)無行政處罰決定審批手續;(扣5分) (65)先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后進行處罰決定審批;(扣5分)

(66)超過規定的辦案時限,無相關延期手續;(扣3分)

(67)擬作出減輕或從重處罰的,未經案件審批機構集體討論;(扣3分)

(68)其他內部審批手續不完備、所需材料不齊全、立結案不規范的情形。(每一項扣1分)

(二)告知程序是否合法規范

(69)作出處罰決定前未履行行政處罰告知義務;(扣20分)

(70)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罰種、幅度、陳述申辯或要求聽證的時限等事項不全或不準確;(扣2分)

(71)采用口頭形式告知的,未將告知情況記入筆錄,

8 并由當事人簽名或蓋章;(扣2分)

(72)以直接送達或口頭方式告知當事人陳述、申辯權利的,自當事人簽收之日起,未給當事人留足三個工作日陳述、申辯時間,以郵寄或公告方式告知的,自告知書寄出之日起或自公告之日起不滿十五日即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但當事人明確放棄陳述、申辯權利的除外;(扣3分)

(73)以直接送達或口頭方式告知當事人聽證權利的,自當事人簽收之日起,未給當事人留足三個工作日要求聽證時間,以郵寄或公告方式告知的,自告知書寄出之日起或自公告之日起不滿十五日即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扣3分)

(74)告知程序有其他不合法、不規范的情形。(每一項扣1分)

(三)聽證程序是否合法規范

(75)符合聽證條件的,在作出處罰決定前未告知當事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或當事人依法要求聽證未舉行聽證;(扣20分)

(76)無聽證筆錄;(扣5分)

(77)聽證參加人未在聽證筆錄上簽名或蓋章,聽證參加人拒絕簽名的未在聽證筆錄中注明;(扣1分)

(78)未制作聽證報告;(扣5分)

(79)聽證報告上未明確體現聽證主持人的意見或建議;(扣1分)

9 (80)聽證程序有其他不合法、不規范的情形。(每一項扣1分)

(四)是否依法進行案件核審

(81)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前,未依法進行核審;(扣5分)

(82)核審人員未對案件違法事實、適用法律法規、證據、程序、處罰適當性等提出明確的意見和建議;(扣1分)

(83)案件核審有其他不合法、不規范的情形。(每一項扣1分)

(五)送達程序是否合法規范

(84)未送達除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強制措施文書、處罰告知文書以外的其他應送達的相關法律文書;(每一項扣1分)

(85)送達方式不符合法律規定;(扣2分) (86)收件人與受送達當事人不一致的,無委托書或送達回證未注明收件人與受送達當事人之間的關系;(2分)

(87)未在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7日內送達處罰決定書;(扣1分)

(88)送達回證填寫不準確、不完整;(扣1分) (89)送達程序有其他不合法、不規范的情形。(每一項扣1分)

(六)執行程序是否合法規范

10 (90)尚未送達處罰決定書即先予執行;(扣5分) (91)未附或未足額附具罰沒收據;(扣2分) (92)未說明涉案物資處理情況;(扣5分) (93)當事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罰款,辦案機關同意的,未書面告知其延期或分期繳納罰款的期限;(扣5分)

(94)超過法定期限未申請強制執行;(扣5分) (95)執行程序有其他不合法、不規范的情形。(每一項扣1分)

五、強制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96)未按照法定程序辦理采取強制措施(或解除,下同)的相關審批手續;(扣8分)

(97)無法律依據采取強制措施;(扣7分) (98)沒有必要的書證、物證和檢查記錄等證據來證明當事人有涉嫌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可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的行為;(扣5分)

(99)強制措施針對的主體錯誤;(扣7分) (100)采取強制措施的財物與當事人違法行為無直接關系;(扣5分)

(101)無必要采取強制措施而采取;(扣5分) (102)應采取強制措施而未采取;(扣5分) (103)超過法定期限未對強制措施依法作出處理;(扣2分)

11 (104)強制措施文書未告知或未準確告知救濟途徑和期限;(2分)

(105)強制措施文書未送達;(扣8分)

(106)強制措施文書引用法律法規不完整、不準確;(扣2分)

(107)強制措施審批表內容與強制措施通知書內容不對應;(扣5分)

(108)已解除或應解除而無解除強制措施審批手續;(扣1分)

(109)已解除或應解除而無解除行政強制措施通知書;(扣1分)

(110)解除強制措施內容與采取強制措施內容不對應;(扣1分)

(111)財物清單不能準確反映采取強制措施的財物名稱、數量、規格、型號等特征;(扣5分)

(112)財物清單無執法人員簽名或蓋章,無當事人、保管人簽名或蓋章;當事人、保管人拒絕簽字或蓋章的,未作說明;(扣5分)

(113)采取先行登記保存措施不符合規定的條件;(扣3分)

(114)先行登記保存未在七日內作出處理決定;(扣2分)

12 (115)先行處理的物品不屬于容易腐爛、變質的物品;(扣1分)

(116)沒有法律、法規規定或未經當事人同意對物品直接先行處理;(扣1分)

(117)采取強制措施的財物去向不明;(扣2分) (118)強制措施有其他不合法、不規范的情形。(每一項扣1分)

六、案件文書及歸檔是否規范

(一)處罰決定書內容是否完整、敘述是否準確、制作是否規范

(119)處罰決定書的決定內容與處罰決定審批內容不一致;(扣2分)

(120)未寫明當事人基本情況;(扣1分)

(121)未清楚寫明經調查核實的案件客觀事實;(扣5分)

(122)未列明相關證據;(扣1分)

(123)未寫明定性處罰的法律事實;(扣5分) (124)未寫明對當事人從重、從輕或減輕處罰的理由及法律依據;(扣2分)

(125)未對違法行為明確定性;(扣2分)

(126)未表述對當事人違法行為定性處罰的法律依據;(扣5分)

13 (127)未寫明采納當事人陳述、申辯的情況及理由;(扣2分)

(128)未寫明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及期限;(扣2分) (129)未寫明當事人不服行政處罰的救濟途徑和期限,或者途徑及期限交待錯誤;(扣2分)

(130)未寫明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未加蓋處罰機關印章;(扣2分)

(131)落款機關名稱與印章名稱不一致;(扣5分) (132)處罰決定書敘事不清楚,語言文字不規范。(扣1分)

(二)案件調查終結報告內容是否完整、制作是否規范 (133)未附終結報告或所附終結報告與案件事實無關;(扣5分)

(134)未寫明案件由來、立案時間、調查經過及調查終結時間;(扣1分)

(135)未寫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扣1分) (136)未清楚寫明經調查核實的案件客觀事實;(扣2分)

(137)未寫明相關證據及其證明事項;(扣1分) (138)未寫明定性處罰的法律事實;(扣2分) (139)未寫明對當事人從重、從輕或減輕處罰的理由及法律依據;(扣1分)

14 (140)未對違法行為明確定性;(扣1分)

(141)未寫明定性、處罰適用的法律依據及處罰建議;(扣1分)

(142)未寫明采納當事人陳述、申辯的情況及理由;(扣1分)

(143)無辦案人員和辦案機構負責人簽名及報告形成時間;(扣1分)

(144)終結報告結構層次不清晰、敘事條理不清楚。(扣1分)

(三)立(銷)案審批表填寫是否規范

(145)立案未寫明案件線索來源、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名稱及條目以及立案建議;(扣2分)

(146)銷案未寫明調查取證的情況、銷案的理由及建議。(扣2分)

(四)行政處罰決定審批表填寫是否規范 (147)當事人名稱填寫不準確;(扣1分)

(148)案件性質、立案時間填寫不準確;(扣1分) (149)當事人的主要違法事實、擬作出的處罰決定的理由、依據及內容填寫不清,相關意見欄目內只有簽字沒有具體意見。(扣2分)

(五)有關事項審批表填寫是否規范

15 (150)案件名稱填寫不規范;(扣1分) (151)審批事項不具體明確;(扣1分)

(152)審批理由及依據表述不清楚,未寫明簡單的案件事實、法律適用的理由及法律依據(強制措施依據未具體到條、款、項)。(扣1分)

(六)其他

(153)未使用統一格式的辦案文書;(扣1分) (154)文書填寫制作有其他不規范的情形;(扣1分) (155)案卷封面書寫不規范,案件材料正卷、副卷歸檔不規范,裝訂順序不符合有關規定等。(扣1分)

七、加分項目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每案加5—10分

1、案件涉及眾多的調查取證對象,取證難度大,運用了多種取證方法和手段,收集了大量的證據,合法有效并為案件所必需。

2、屬于新型、疑難、重大、復雜案件,定性難度大,能夠通過分析作出準確定性和處罰。

3、案件調查終結報告和處罰決定書說理性強,表述精確的。

八、補充說明

如在評查中發現有違反法定依據和程序的其他情形,該標準中又沒有對應的扣分項的情況,評卷人可結合實際提出

16 自己的扣分依據及應扣分數的建議,報請省局法制處決定。在案卷評查過程中的其他異議亦應報請省局法制處決定。

第四篇:行政處罰案卷工作總結

潁東區林業局2010行政執法案卷

自查工作總結

根據潁東區監察局《關于認真落實省監察廳、省政府法制辦〈關于繼續開展行政處罰實施工作情況檢查的通知〉精神的通知》(阜潁東監[2010]3號)要求,我局認真對照《安徽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和《林業行政處罰案件考評項目及評分標準》等有關規定,對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間的林業行政處罰案卷進行了自查?,F簡要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局對照評查標準,對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以來的25起林業行政處罰案卷,逐卷逐項進行了評查,并初步評出分數。

自查結果表明,我局能夠嚴格按照《行政處罰法》和《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依法行使職權,行政處罰案件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一是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權限和依據合法。二是實施行政處罰的程序合法,立案手續齊全,依法調查取證,亮證執法,按照規定扣押財物、處理被扣財物,依法履行行政處罰告知和聽證告知程序,嚴格執行案件的審批制度和罰繳分離制度,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三是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范。四是文書填寫符合要求,內容記錄準確、客觀、全面,案卷質量較好,行政處罰案卷平均得分96分。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制度建設。為有效推進林業依法

行政工作,我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任組長負總責,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具體抓,有關人員為成員。認真分解任務,明確執法職責、權限。同時,建立健全了崗位責任制和執法評議考核制度以及錯案責任追究制度,為我局依法開展林業行政執法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行政處罰法》和有關林業法律法規作為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學習培訓的重點,切實加大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意識和依法行政水平,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轉變執法人員的執法理念,增強為民服務意識,規范工作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公開服務承諾,明確工作職責,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切實為群眾排憂解難。

(三)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嚴格按照合法、合理、高效的要求,堅持合法原則,做到執法主體合法、執法內容合法、執法程序合法。堅持合理原則,在作出處罰前,充分考慮案件情節、性質和后果等多種因素,并依據《阜陽市林業局林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給予合理的處罰,確保行政處罰的合法性、合理性,堅決杜絕執法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出現。

(四)實行“陽光執法”,接受社會監督。為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我局不斷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力度,建立“潁東林業信息網”,通過網站進行政務公開,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時、全面地向群眾和社會公開,實行“陽光執法”。同時,我局還在辦公等場所,設立公開欄,向社會公開了本單位的執法依據、執法

職責權限、執法程序、辦事期限、收費標準和舉報投拆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通過對行政處罰案卷的評查,我局在實施林業行政處罰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案卷文書還不齊全,如2009年案卷中卷內無備考表,結案報告格式不能充分記載所要求填寫的內容。二是在濫伐林木案件中,部分卷宗缺少林木賣方的證據材料。三是在現場勘查時無被檢查人對筆錄的意見。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根據《行政處罰法》、《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林業行政許可程序規定》等,進一步規范林業行政執法行為,著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狠抓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二是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切實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司法、新聞等有關部門及社會的監督。同時,強化林業系統內部監督,完善監督機制。

三是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各類文書,規范執法文書的正確填寫。

二○一○年七月十日篇二:行政執法案卷工作總結

```國土資源局

2011行政執法案卷自評自查

工作總結

根據《》()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視,制定了《2011年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方案》,成立了2011年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組織開展評查工作,現將2011行政執法案卷自評自查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評查范圍

根據要求我局對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卷進行評查。

二、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件

(1)行政處罰案件

土地違法案件立案2宗,結案2宗,結案率100%。

(2)行政許可案件

我局未有行政許可案件。

三、案卷評查情況

(一)通過評查行政處罰案卷卷宗,行政處罰事實清楚(基本情況清楚)、證據充分扎實(證據之間無矛盾)、處罰適當(嚴格依照《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指導性標準》)、程序合法(職權和范圍、執法人員、繳罰分離等符合規范)。

(二)通過評查行政許可案卷卷宗,行政許可申請與受

理、審查與決定、時限規定、做到審核、聽證有記錄,上報、審批時限符合規定。

四、存在的問題

對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行政處罰2宗案卷進行評查,存在卷宗裝訂不規范、卷宗目錄不詳細、紙張大小規格不統

一、檔案盒無統一編號、卷內材料缺乏頁碼等問題。

五、整改和提高

我局通過對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卷進行評查存在的問題,對照《適用一般程序國土資源行政處罰案卷基本標準》和《適用一般程序國土資源行政許可案卷評查基本標準》進行整改和提高。

1、進一步加強對行政人員依法行政知識培訓,

2、按照《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的規定依法行政。

3、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水平。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日篇三:行政處罰案卷自查報告

**國家稅務局關于行政處罰

案卷評查自查情況的工作報告

***人民政府:

按照《***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對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實施并已辦結的稅務行政處罰案卷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局對此次評查活動高度重視,按照案卷評查要求及標準,及時組織安排自查自評及重點檢查。經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共實施并已辦結稅務行政處罰16件(見附件),未發現存在違反處罰程序、文書使用不當、處罰適用法律不當等問題,案卷整體質量較高。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法治教育,強化業務培訓。稅務行政處罰權、行政許可權履行的合法,稅收執法質量的好壞,直接取決于稅務干部自身的執法責任意識和業務素質水平。因此,我局每年都將對稅務干部的法治教育、業務能力培訓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2011年,我局組織開展了兩次法制業務知識更新培訓班和法制講座,組織全體稅收執法人員再次學習了《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以及國家稅

務總局制定的《稅務案件調查取證與處罰決定分開制度實施辦法》和《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同年,我局積極開展各崗位人員在職練兵、能手競賽活動,較好地提升了執法業務水平,增強了責任意識。

(二)堅持人機結合,強化執法監督。2011年以來,我局依托稅收綜合征管軟件數據集中的優勢,在全系統范圍內推行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對包括稅務行政處罰、行政許可在內的具體稅收執法行為進行自動預警提示和自動監控考核,實現了執法監督人機結合的管理要求,大大提高了執法監督的效率。同時,綜合運用日常監督檢查、稅收執法重點檢查、稅務執法案卷評查等手段,健全人機結合的監督檢查模式,加大對稅收執法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力度,以考核促管理,以檢查促規范。

(三)嚴格責任追究,發揮制度功效。為了對執法過錯行為實施嚴格、公正的責任追究,切實增強廣大國稅人員的執法責任感,保證各項責任追究制度作用的有效發揮,我局制定了《柞水縣國稅系統稅收執法責任制管理辦法》,重點規定了行政處理和經濟懲戒的責任追究形式,將稅收執法各環節中常見、多發的違法違規行為列入追究范圍,同時明確了責任區分的標準和實施追究的程序。從近幾年的執行情況看,我局各部門及下屬單位能夠認真貫徹落實各項要求,對查實的稅收執法過錯行為給予相應的責任追究。

三、存在問題

檔案整理人員在檔案歸檔后移交時個別案卷無簽字,存在責任心不強的問題。

四、今后打算

(一)進一步增強責任程序意識。要求全市各級國稅機關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結合全員崗位練兵活動,加大業務培訓力度,督促廣大稅收執法人員不斷增強執法程序和責任意識,努力提高稅收執法水平。

(二)進一步加大執法監督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各項監督制約制度,綜合運用信息化監督考核、日常監督檢查及重點檢查等手段,重點抓好對稅務行政處罰權、稅務行政許可權實施重點環節的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跟蹤檢查,進一步推動稅收執法監督檢查的全面化、日?;?。

(三)進一步嚴格過錯責任追究。嚴格按照稅收執法責任制的要求,對各類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的責任,兌現經濟懲戒,落實行政處理,確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

特此報告,請審閱。篇四: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總結

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總結 為進一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保證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依據×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文件《關于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政法制[2005]14號)的要求,××局及時進行研究,就××局2005年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組織形式、重點內容、實施方案等事項作了統一部署,利用2005年11月至2005年12月的1個多月時間對2005年的行政執法案卷進行了評查?,F將相關的評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組織嚴密

接到市法制辦公室《關于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政法制[2005]14號)后,××局局領導高度重視,專門研究,結合×局行政執法工作實際提出,要把2005年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抓好落實,作為進一步規范×局執法行政的重要舉措,作為進一步落實依法行政執政為民的重要方面,作為檢驗一年以來×局行政執法工作成績的總結。市×局政策法規處根據文件精神和局領導指示,專門抽調人員組成了工作小組,就檢查的組織形式、重點內容、實施方案等事項進行了統一安排,在1個月的時間內對××局所屬具有行政執法權限的16個相關單位的行政執法案卷進行了仔細評查。評查主要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的評查為自查自糾,上報自查報告;第二階段為重點抽查,交叉檢查。抽查組采取聽取匯報、實地檢查、個案剖析等方法,點面結合,檢查到基層執法單位;第三階段為總結整改。對檢查

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督促落實。許多執法單位通過執法檢查,認真總結了經驗,找準了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明確了努力方向,達到了預期的目的。

二、重點突出、切中實際

根據市政府法制辦文件要求,我們此次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包含2005年1月至2005年11月做出的行政許可案卷及行政處罰案卷。××局行政許可事項相對單一,主要包括×局×許可證的許可事項。××局在2004年底剛剛進行完新一輪×許可證的換發申請工作。2005年×局行政執法零售許可證管理處于通過合理布局規劃進行總量控制、排隊管理之中。因此我們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將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重點放在×局行政執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上面。

根據文件要求,我們明確對于此次行政處罰案卷檢查,重點對行政處罰的合法性和適當性進行檢查,具體包括:行政處罰主體是合法,行政處罰依據依據是否充分、適用是否準確,違法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處罰內容是否適當,告知權利、救濟途徑和期限是否準確,是否實行罰繳分離,是否使用法定罰款、沒收財物單據等9大方面情況。為了更好的開展工作,我們參照《×市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具體制定了《×局行政執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表》從立案階段、調查取證階段、審查決定決定階段、送達和執行階段及案卷檔案保存階段分解細化評查指標以百分制形式加以考核。

××局及下屬具有行政執法權限的部門單位共有16個,自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1月31日共出動“打假”執法人員59427人次,查處違法案件1208起,其中

一般程序案件808起,簡易程序案卷400起,罰沒款合計168.57萬元。××局執法案卷評查中調取了所屬執法單位共計140份一般程序案卷,占到2005年1月-11月一般程序執法案卷總數的17.3%,部分執法單位案卷調閱數占到了案卷總數的56%,因而具有較高的代表性,可以體現×局現階段的執法水平。通過評查我們發現,在這1208起涉及×局行政執法行政處罰的案件中,案卷處罰主體正確,行政處罰依據明確,處罰種類和適用準確,案卷制作比較規范。沒有引起相關的法律訴訟的情況。在行政處罰罰繳分離制度的執行情況中,×市×局及下屬具有行政執法權限的16個部門單位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具體情況分別與相關銀行簽署代收協議設立專門帳戶,嚴格做到了罰繳分離。經檢查發現行政處罰的數額與實際收繳數額完全一致,沒有出現×局行政執法行政執法機關截留、私分或者變相私分罰沒收入的現象。在行政執法的案卷標準上,根據加入two的相關承諾和行政執法的實踐,國家×局行政執法局最新修訂了行政執法新文書式樣(法[2003]239號),×市×局行政執法行政管理機關使用了此行政處罰文書,統一了文書樣式,取得了很好的實踐效果。

三、總結經驗、落實制度

總體來說,2005年×市×局行政執法行政執法案卷檢查情況較好,×局行政執法行政執法案卷質量較高,這是×局行政執法水平進一步提高的結果,之所以能夠出現上述情況,主要是做好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機構,形成法制工作的組織網絡

××局政策法規處,專職負責行政執法案卷的監督檢查工作,在所屬區縣執法單位都設有專職的法制工作人員,專門負責案件的監督檢查和案卷處理的指導。從上至下形成了相對完整的人員編制和網絡設立,為×局行政執法行為和案卷使用的監督提供了保證。2005年年初我們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以市局文件的形式明確制定了區縣×局行政執法局法制員工作制度,將其編制設置移至辦公室,更好的發揮其法制監督職責。并于2005年5月組織了各區縣×局副局長、科長、辦公室主任及法制員計65人參加的法制培訓,培訓時間達到520學時人次。

(二)加大培訓,全面提高執法人員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

面對著入世后的種種挑戰,2005年××局加強了對專賣執法人員的培訓力度,一方面是對《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國家賠償法》等法律法規的深入培訓,另一方面是對新制定頒布的法律如《行政許可法》等的集中組織學習。而針對以前×局行政執法行政執法中部分存在的重實體、輕程序,重處罰、輕教育的情況,我們利用國家×局修改制定行政執法新文書的時機,統一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利用5天時間進行大規模的集中培訓學習,學習新文書的使用,具體案卷的制作,更學習文明執法,依法行政,取得良好實踐效果。2005我們組織×市×局行政執法人員參加了國家×局執法人員法律知識考試及2005×市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及考試,431名執法人員在三天的時間內集中聽取×大學教授和市工商局、市法制辦有關負責人全面深入的講解,進一步學習了《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

《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國家賠償法》、《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等重要法律法規及有關規范性文件。

(三)落實責任制,

2003年以來我們將×局行政執法行政執法情況及案卷制作情況與個人考核業績掛鉤,2005年我們進一步將其制度化,重點落實了行政執法人員考核標準的具體化,進一步明確了目標,細化了相關的獎懲標準。使得×局行政執法行政執法人員上有壓力下有動力,調動起積極性,形成了學習的好風氣,進一步樹立了×局行政執法嚴格執法、規范執法、公正執法的良好形象。

總結×市×局2005年的行政執法案卷工作,我們發現了自身一定的進步,這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局局黨委局領導的具體指揮下、在一線行政執法行政執法人員的共同努力下所取得的,對此我們加倍珍惜。但同時我們也清醒的認識到自身不足,部分執法人員水平仍需提高。但我們有充分的信心和能力進一步做好×局行政執法行政管理工作,完善行政執法案卷工作,規范好×市的市場經濟秩序,為增加×市財政收入、維護合法經營者的利益和廣大人民群眾的人身健康、推動××局的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總結》來源于文秘114網,歡迎閱讀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總結。篇五:關于行政執法案卷調查總結報告

涇國土資發〔2011〕號

涇川縣國土資源局

關于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總結的報告

縣政府:

根據《涇川縣2011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實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領導上下高度重視,及時進行研究,就全局2011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組織形式、重點內容、實施方案等事項作了統一部署,用1個月時間對2010年以來的行政執法案卷進行了評查?,F將評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領導重視、組織嚴密 縣六五普法綱要》為契機,把2011年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抓好,作為進一步規范國土資源行政執法的重要舉措;作為進一步落實依法行政、執政為民的重要體現,經局務會研究,專門成立了以副局長魏宏凌任組長,分管業務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小組,就檢查的組織形式、重點內容、實施方案等事項進行了統一安排,對全局各業務科室2010年以來的行政執法案卷進行了詳細評查。評查主要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的評查為各業務科室自查自糾,上報自查報告;第二階段為我局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小組重點抽查,各業務科室交叉檢查。抽查組采取聽取匯報、實地檢查、個案剖析等方法進行;第三階段為總結、整改、提高階段。

二、自查自糾、落到實處

各業務科室自查自糾階段,采取了科室負責人全面把關,辦公室工作人員互相檢查的方法,對本科室2010年以來辦理的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處罰案卷進行歸檔,從證據收集的廣泛性、案件審理公開性、程序合法性、適用法律的準確性五個方面進行檢查。自查注重四個方面:一是國土資源行政許可案卷辦理的依據是否準確;二是行政處罰案卷事實認定是否清楚;三是調查的證據是否充分;四是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正確;五是評價、定性、處理、處罰和移送處理是否恰當。通過各業務科室認真自查, 發現個別案卷的目錄頁碼和卷內頁碼不一致;當場處罰的案卷資料證據不充分、反映事實不清楚等問題。

三、交叉檢查、不走過場

在各科室自查的基礎上,重點對執法監察大隊、土地利用辦、礦產辦的案卷資料進行了檢查,并對個別案卷進行了案例分析。嚴格按照《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許可法》、《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注重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檢查:一是主要事實的表述是否清楚;二是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正確;三是評價、定性、處理、處罰和移送處理是否恰當;四是處罰、辦理程序是否符合規定等。檢查發現主要存在部分案卷在辦理過程中業務文書未嚴格按公文處理標準進行處理,業務文書未完全統一。

四、整改提高、注重實效

2010年以來我局各類行政許可項目14個,行政處罰案件3宗。通過重點抽查和交叉檢查,一是所有案卷嚴格按規定按標準進行了歸檔。二是涉及處理處罰的案卷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要求,即主體合法,違法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法規準確,行政處罰決定適當,行政處罰程序合規。三是所有涉及國土資源行政處罰的案件無一出現錯審及行政復議。四是被處罰的單位(個人)對處罰決定的執行率達100%;罰款均在規定時間內繳入國庫,入庫率100%。

我局在辦理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卷宗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上級要求還有差距,與兄弟單位相比還存在不足,為深入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切實加強行政處罰案件和行政許可卷宗的合法規范,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實做到:進一步加強理論學習,提高

依法行政和案件查辦水平;進一步加強行政許可的制度建設及收費管理;進一步完善案件后續處理各項工作任務,進一步做好重大、典型違法案件上報備案及行政處罰案件卷宗的整理歸檔等國土資源行政處罰的各項任務。充分發揮國土資源執法部門的職能和作用,高效服務于社會經濟發展。

第五篇:某局行政處罰案卷自查報告

XX區計劃生育局

關于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自查工作的報告

區政府法制辦:

為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推進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的開展,發現和糾正在行政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問題,XX區計生局對本部門XX年以來的行政執法工作及行政處罰案卷進行了認真的自我評查?,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首先,組織全局執法人員傳達了XX政辦[XX]79號《關于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活動的通知》,系統學習了《行政處罰法》、《河北省征收社會撫養費和計劃生育行政處罰程序》等法律法規,并責成分管行政執法工作的副局長及局政法股具體負責全局的行政執法工作及行政處罰案卷的自我評查工作。

其次,認真對照標準,實事求是地評價自我工作。按照《河北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此次自我評查分為實體內容評查和案卷文書評查兩部分。

1、實體內容評查標準是行政處罰行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基本標準和基本要素。經自查,我局的行政處罰案卷全部做到了主體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屬于行政處罰范圍等5項標準。

2、案卷文書評查是反映行政處罰行為是否合法的基本因素和重要依據。由于我局的行政處罰案卷全部屬于一般程序處理的案卷,

1因此我局按照行政處罰一般程序百分評查標準進行逐項評分,自評結果為滿分100分(詳細評分情況見評分表)。

自查情況表明,我局的行政處罰工作從立案、調查取證、審查決定、告知、送達、執行以及案卷歸檔等各個環節完全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這與局領導班子高度重視行政執法工作、局執法機構及執法人員嚴格執法、嚴肅執法分不開的,我局將在今后的工作中繼續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特別是行政處罰行為,避免行政執法過錯和錯案的發生。

特此報告

XX區計劃生育局

XX年十一月二十日

XX區計劃生育局行政案卷文書自查評分表(滿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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