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delect id="ixm7d"></delect><bdo id="ixm7d"></bdo><rt id="ixm7d"></rt><bdo id="ixm7d"></bdo><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id="ixm7d"></r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

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規定

2023-04-30

第一篇: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規定

13、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的規定

無錫市第三高級中學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的規定(試行)

為了貫徹落實學校關于創建“平安校園”的有關規定,確保每個師生員工在參加各種活動中的人身安全,根據我校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學校組織的一切活動應具有教育性。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要有明確的教育目的,要適合學生的年齡特點,并做好周密的組織安排,確保學生安全。

2、學校各部門、教師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活動,包括各種競賽、社會實踐、公益勞動、參觀、演出、郊游等,活動組織者必須按下述規定履行安全審批手續:組織3人以下(含3人),活動地點在本市區的學生外出活動,報分管領導審批;組織3人以下(含3人),但活動地點離開本市區的學生外出活動,報校長審批;組織3人以上學生外出活動,必須報校長審批。師生集體外出活動,團隊出國(境)須報市學校管理中心審批。

3、在校內組織的大型活動(如文藝晚會、舞會、演講會、學術報告會、運動會等),活動組織者需充分考慮安全因素,認真部署安全工作。

4、集體外出活動時,組織者對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充分考慮,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和偏僻的地方開展活動。

5、出發前要集隊清點人數并做好紀錄,并向學生宣布活動安排和注意事項。

6、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下車船,乘車船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7、到達目的地后要有組織地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

8、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三五成群,不要個別行動,教育學生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帶班教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

9、活動結束后,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并紀錄,組織學生有秩序上下車船,班主任及帶班老師要跟車回校,統一解散。

10、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11、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12、未經安全審批而組織學生外出參加集體活動,或雖經審批但未落實安全措施而發生的安全事故,將嚴肅追究活動組織者負責。

13、在組織活動(校內、校外)前,各部門領導,必須對參加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聲明活動紀律和有關安全防范規定,落實安全責任人。

第二篇: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集體外出安全管理規定[大全]

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

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管理辦法

為規范我院學生集體外出安全活動管理,牢固樹立“防范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保障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促進平安和諧校園建設,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組織原則

本管理辦法所指學生集體外出活動是指各處室、部、中心或系部、班級牽頭統一組織及學生自發組織并經批準的學生各類集體外出活動,主要指實習、見習、郊游、演出、比賽、社會實踐、學術交流、科研等需到校外進行的活動。

(一)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要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堅持“就近、小型、方便、安全”的原則。

(二)原則上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必須指定專人或教師帶隊,并進行詳盡的布置,切實做到組織責任落實、活動內容落實、交通工具落實、安全措施落實,以保證活動的順利進行。

(三)學生申請組織集體外出活動的,各相關部門須認真進行安全審查,條件不具備時不得批準。同時,按照“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帶隊教師、活動負責人責任,加強帶隊教師和學生的安全教育,落實活動前各項準備事項,做好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四)學生集體外出活動以福州地區為宜,對組織福州市以外的活動要嚴格控制,不得到未開放景點、景點附近未開放區域或在景點非開放時間活動。

(五)非教學、實踐類學生集體外出活動不得影響學院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一般應當天往返。沒有特殊情況,不得在外地住宿,更不得露宿。

(六)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或共建單位聯誼的各類慶祝等公益活動,必須經分管院領導同意,并要嚴格控制人數,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二、申報審批程序

凡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的,由組織者提前3個工作日向系部或主管部門提交本管理辦法要求的相關材料,并根據本管理辦法規定的審批程序和權限申報審批后,方可組織學生進行外出活動。

(一)組織50人以下或以班集體、系學生會(社團)名義組織,并在當天往返的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由各系部分管學生工作的黨總支副書記(公共教學部主任)負責審批,并送院保衛科備案;

(二)組織50人以上或學生集體外出活動1天以上的,由各系部分管學生

工作的黨總支副書記(公共教學部主任)簽字同意后,報學生處審核、分管院領導審批,并送院學生處(保衛科)備案;

(三)以院學生會或院級社團名義組織的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由院團委并學生處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分管院領導審批,并送院學生處(保衛科)備案;

(四)跨系部的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參與活動的系部自行協商組織、管理事宜,所涉及系黨總支副書記(公共教學部主任)簽字同意后,由發起單位報學生處審核、分管院領導審批,并送院學生處(保衛科)備案;

(五)學院職能部門因工作需要組織學生集體外出,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核報分管院領導審批,并送院學生處(保衛科)備案;

(六)涉及全校性的重大外出活動,由學生處與其他相關部門協調后,報請院分管領導審批。學生處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各系部負責具體組織、管理;

(七)外出教學活動(課程外出實習、實踐)在當天往返的必須由指導老師向所在系部申請,分管教務工作的副主任簽字同意后,報教務處審核,外出教學活動1天以上的需分管院領導審批,并送院學生處(保衛科)備案;

(八)在特殊維穩期間,學生集體外出活動,都需報分管院領導審批。

三、申報審批材料

(一)填寫《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集體外出申報審批表》一式三份(審批后申請者自留一份,交所在系部或主管部門一份、院學生處(保衛科)一份備案);

(二)外出活動具體方案(包括外出活動的事由、地點、時間、組織形式,交通工具,住宿安排、活動計劃,接受或安排活動的對方單位聯系人及電話,帶隊教師及安全員的安排與職責,應急預案和應急準備情況等);

(三)提供參加活動的學生名單及主要組織人、帶隊教師、安全員名單及聯系方式;

(四)所用車船租賃情況說明;

(五)通過旅行社組織集體外出活動的,提供雙方簽訂的正式合同和安全責任條款或協議書。

五、具體要求

(一)集體外出活動前組織者要對學生進行至少一次以上的集中專項安全教育,要落實“定組織、定人數、定路線、定范圍、定責任”五項措施,并定時向所屬系部匯報活動安全情況,組織者不得擅自更改活動規定的內容。

(二)集體外出活動應遵守國家法律,遵守學院的校紀校規;遵守公共場所的基本行為準則;遵守所去企業或公司的紀律和要求;尊重當地的風俗人情。

(三)組織學生外出參加勤工助學和社會公益勞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則;要加強勞動組織,重視勞動保護,教育學生遵守勞動規則。

(四)遵守集體外出活動的作息時間,按時返回駐地和學院,不得擅自脫離隊伍或外出。

(五)嚴禁學生爬樹、攀巖;嚴禁路過森林或有易燃物的地區使用明火;嚴禁追逐打鬧;嚴禁到池塘、水庫、江河、海灘等危險區域洗澡、游泳、戲水、游玩;嚴禁到傳染疫區活動。

(六)嚴禁動用自習時間或調課外出郊游。因實習、見習、演出、社會實踐等原因外出,確實不能上課的或需調課的,必須征得系分管副主任和教務處同意,并由帶隊教師到教務處辦理有關手續,否則學生以曠課論處,并追究組織者的責任。

(七)集體外出時,全體學生必須服從帶隊教師或輔導員的安排,配合有關學生干部的指揮。學生干部有責任和義務協助輔導員和帶隊教師做好學生集體外出活動時的管理工作,并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如發現學生干部違紀,從嚴懲處。

(八)班級、學生組織(社團)郊游,班主任、輔導員或指導教師必須親自參加,精心策劃,周密安排,事先要對車輛、飲食、行進路線等詳細了解、落實,要對全體參加郊游的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飲食衛生教育,要事先布置好緊急情況下的聯絡方式和預案,從而杜絕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學生失散、意外傷害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九)對參加人數較多的學生節假日集體外出活動,應增加帶隊教師,采取統一活動、分組管理,每個小組設立小組長和安全員。對活動中個別有不良傾向或有違紀苗頭的學生,帶隊教師或輔導員要及時指出并采取有效措施,果斷予以糾正防范。

(十)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若需要委托旅行社組織的,要慎重選擇實力強、資質好、信譽好的旅行社,與旅行社簽訂的協議中要有明確的安全責任條款,辦理保險。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要求旅行社提供的車輛具有營運資質、證件齊全、車狀良好,車輛駕駛員經驗豐富、精力充沛,拒絕超載、超速運行,確保乘車安全。

(十一)外出活動前,活動的組織者要密切關注政府部門發布的有關臺風、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預警,遇有雨雪、大霧等惡劣天氣和出現其他不適合活動的情況,不得組織外出;已批準的,一律自動取消。

(十二)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組織者必須確定至少一名負責人,提供其有效聯系方式,并在活動中必須保證聯絡暢通,以便互相聯絡。

(十三)因見習、實習、科研外出的學生由接受單位或導師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十四)外出活動結束返校后,活動組織者應及時向系部或部門領導匯報返回時間和外出活動情況。

六、應急處置

(一)在活動中遇到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和出現其它不適合活動

的情況、或現場情況不能確?;顒影踩?,活動的組織者應立即中止活動,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啟動的應急預案,服從指揮。帶隊教師或輔導員及學生干部應采取積極措施,妥善處置,確保學生安全。

(二)在學院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過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事故時,活動組織者應立即組織人員自救,第一時間內向

110、120或119報警,并馬上向學院匯報。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就近送往區級以上醫院救治,對于事故中因處理不當造成損失加重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遇有重大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學院領導和學院有關部門報告,不得瞞報、誤報,并請求當地有關部門援助。學院主要領導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自組織指揮,處理事故。同時要盡快通知學生家長。

(四)積極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七、責任追究

(一)任何個人、組織(社團)、班級、系部、部門未履行報批手續不得擅自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對于不經申請批準而擅自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者,學院追究組織者的責任并給予紀律處分,若造成事故的,由組織者自行承擔責任。

(二)對忽視安全、玩忽職守、管理不善造成嚴重事故的,瞞報、誤報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三)學生因公外出期間,由于與公務無關的個人行為造成外出事故的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為履行職務中發生的事故,學院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積極幫助與相關部門協調解決。

(四)學生外出期間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院的規章制度等,而造成的學生失散、意外傷害、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治安糾紛等事故一概由學生本人負責。除學生本人依法承擔責任外,學院也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學生取消當學年的評優、評獎資格。

(六)因指定帶隊專人或帶隊教師、輔導員組織和管理不力、監管不當、超出審批活動范圍而造成事故的,取消其當年評優、評獎、晉升、資格,并追究其相應責任。

(七)違反本管理辦法,造成學生安全事故、后果嚴重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八、本管理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本管理辦法未盡事宜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附件:

1、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申報審批表

2、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外出安全承諾書(范本)

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2

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外出安全承諾書

(集體活動/范本/可以根據活動的要求不同而增減)

本次外出前學院已對本人進行相關安全教育,本人鄭重承諾在外出期間嚴格遵守以下規定,規范自己的言行,嚴守紀律,若出現意外事故和傷害,由本人負責,特作如下承諾:

1、本人自愿參加本次活動,加強自我保護、自我防范意識,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集體外出活動期間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企業或公司規章、校紀校規,遵守社會公德,做文明人、講文明話、干文明事,自覺維護學校和大學生形象。

3、尊重當地群眾民俗習慣,遵守景區管理規定,愛護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

4、自覺服從帶隊教師的安排,聽從指揮,服從管理;不許隨便議論活動單位的有關問題,如有意見和建議,應向帶隊老師提出,由帶隊老師反映。

5、按規定時間和地點集體活動,不單人擅自行動,出現意外事件及時向帶隊人報告。

6、遵守安全教育會議提出的相關要求和規定;團結友愛,文明禮貌,尊敬師長。

7、不酗酒鬧事、聚眾斗毆和涉足娛樂場所,不進行攀巖、探險、私自下水游泳等危險性活動。

8、保證不擅自脫離隊伍,一定按時隨隊返回學院。

9、注意飲食衛生,不飲食過期、變質食品和飲料等,以防疾病發生。

10、不帶火種進山,預防火災發生。

11、自愿承擔不遵守上述承諾或發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此安全承諾書一式兩份,經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后,一份由學生本人留存,另一份由活動組織者保留備查。

承諾人簽名(全體外出人員):

年月日

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外出實習安全責任承諾書

(個人實習/范本/可以根據活動的要求不同而增減)

校外實習是重要的實踐教學環節,是理論聯系實際,培養學生獨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徑。為使校外實習達到預期目的,保證實習工作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保障學生個人人身安全,本人就校外實習期間的安全責任向學院承諾如下:

1、校外實習安全責任的主體是學生本人,本人一定按《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校外實習學生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去做。

2、在校外實習期間,堅決做到遵守實習單位的紀律要求,服從實習單位管理。不從事高空、污染、危險性大的工作;不從事與大學生身份不符的工作;不推銷假冒偽劣和“三無”產品。

3、做到遵守國家法律、校規校紀、廠規廠紀和社會公德,不做有損大學生形象的事。不發生打架斗毆等事件,一旦違紀將接受校規校紀的嚴肅處理;

4、在實習期間,保證注意交通安全和飲食衛生安全,不發生任何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

5、實習期間,每星期向實習指導教師和班主任匯報實習情況一次,發生特殊問題時及時報告,不拖延。

6、實習期間,不擅自離開實習單位。如個人有事確需請假,須嚴格按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校外實習學生管理辦法》及學院的相關規定,向實習單位和學院辦理請假手續。

7、外出實習期間,不傳播有害信息,不參與各種非法活動。由于與實習(公務)無關的個人行為造成外出事故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8、外出實習期間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等,由本人依法承擔責任,愿意接受學校按相關規定進行處分。

本人熟知并全面執行以上條款,接受學院、系部的檢查、監督。如違反上述承諾,所造成的后果和任何損失(包括人身傷害事故),均由學生本人負責。

此安全承諾書一式兩份,經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后,一份由學生本人留存,另一份由班主任保留備查。

學生本人簽名:

本人聯系方式:

家庭聯系電話:

年月日

第三篇: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報批制度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各種社會實踐活動,是開闊學生視野、提高學生素質,落實新課改目標,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內容,為了保證學生在參加社會實踐活動中的安全,對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特制定報批制度。

1、 對學校任何班級的班主任和教職工不得私自讓學生外出參加社會活動,如根據實際教育教學內容,必須外出進行的實踐活動,由指導教師寫出書面材料、制定嚴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報學校校長批準后方可進行。

2、 學生外出參加社會義務勞動,公益活動必須報鎮中心學校批準。

3、 對學校組織的社會實踐,外出參觀,春游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擬定詳細活動方案,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4、 對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安排的外出活動,學生健康體良測試、理化加試試驗,中招考試和平時各種競賽活動,都必須按上級在安全方面的各項要求去做,切實組織好做好各種安全防范教育,并簽定安全責任書。

5、 學校組織體育競賽活動,要制定方案,安排各活動環節的防護保衛人員,安排好意外傷害的急救工作,由學校校長審批。

第四篇: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管理制度

紅星學校學生集體外出活動

管理制度

紅星學校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管理制度

一、對學生外出活動嚴格管理,控制不必要的外出活動,一般不組織出勉縣地界的春游、秋游和夏令營活動確需外出的,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并明確活動的責任人,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

二、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組織者必須做好活動前的踩點,必須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境等方面的安全性,盡量以就近、小型、安全為原則。要制定安全措施、應急預案,發放書面家長通知。能不動用交通工具的盡量不動用。

三、實行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申報審批制度。學校組織的活動,要上報主管部門,由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班級或年級組組織的活動要向學校申報,由校長審批后方可進行,并切實做好活動的組織工作和師生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計劃,落實崗位責任。組織學生出勉縣地界的集體活動,必須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顒咏Y束后,組織者要及時向審批者匯報活動情況。

四、集體外出活動的報批手續和程序是:

①組織者的書面申請,包括外出活動的事由、地點、時間、組織形式,主要組織者和有關帶隊教師、交通工具、聯系方式、住宿安排、安全措施、活動計劃和應急預案。

②校長審核意見,然后按審批權限逐級上報。

③凡安全措施不得力或者班以上單位組織外出活動無教師帶隊,或有其他不妥之處時不予批準。 ④外出活動結束后,活動組織者應及時向學校主管領導或批準部門匯報活動情況。

五、活動組織者負責對班主任及全體學生進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強師生遵紀守法、遵章守規的責任感,增強安全意識。

六、外出活動前,班主任要集隊清點人數并做好紀錄,同時向學生宣布活動安排和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注意安全。 到達目的地后要有組織地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 在分散活動時,要求學生按小組活動,不要個別行動,要教育學生不到危險和偏僻的地方玩耍,教育學生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帶班教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顒咏Y束后,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并紀錄,組織學生有秩序上下車,分管領導、班主任及帶班老師要跟車回校。

七、組織學生活動若使用交通工具,.必須與承運單位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措施,簽訂責任協議,租用的車輛必須是有正規的營運執照、證件齊全的客車和司機。嚴禁車輛無照運行、帶“病”運行和超員運行。學生活動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監督,嚴禁形成超載情況,副駕駛座不得坐學生。每輛車配備教師人數不少于1人,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下車,告誡學生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八、到游覽區、游樂場等地方活動,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場所、設施的安全性,防止擠壓、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發生。到山區活動要防止山火、翻車、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內活動要特別重視消防安全。學校內組織的大型活動要做好場地的規劃工作,疏通疏散通道,加強對學生的組織管理,制定應急預案。

九、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則。要加強勞動組織,重視勞動保護,教育學生遵守勞動規則。

十、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其他各類社會慶?;顒釉瓌t上也不組織學生參與,個別確需在校生參加的,須經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并嚴格控制人數,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十一、組織學生外出活動的領導、教師要切實負起安全責任,學生應自始至終在領導、教師的帶領和保護下開展活動。如有突發情況,現場負責的領導、教師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以便控制事態的發展。

十二、寒暑假及節假日前要及時對學生進行專項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盜、防自然事故,注意游泳安全、爆竹安全、交通安全。

十三、凡未經學校批準,私自組織外出活動的,學校要追究組織者的責任,對外出活動中出現意外事故的要視情節,給予組織者紀律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交司法部門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并連帶民事賠償責任。

第五篇: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管理制度

一、對學生外出活動嚴格管理,控制不必要的外出活動,一般不組織出勉縣地界的春游、秋游和夏令營活動確需外出的,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并明確活動的責任人,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

二、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組織者必須做好活動前的踩點,必須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境等方面的安全性,盡量以就近、小型、安全為原則。要制定安全措施、應急預案,發放書面家長通知。能不動用交通工具的盡量不動用。

三、實行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申報審批制度。學校組織的活動,要上報主管部門,由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班級或年級組組織的活動要向學校申報,由校長審批后方可進行,并切實做好活動的組織工作和師生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計劃,落實崗位責任。組織學生出勉縣地界的集體活動,必須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顒咏Y束后,組織者要及時向審批者匯報活動情況。

四、集體外出活動的報批手續和程序是:

①組織者的書面申請,包括外出活動的事由、地點、時間、組織形式,主要組織者和有關帶隊教師、交通工具、聯系方式、住宿安排、安全措施、活動計劃和應急預案。

②校長審核意見,然后按審批權限逐級上報。

③凡安全措施不得力或者班以上單位組織外出活動無教師帶隊,或有其他不妥之處時不予批準。

④外出活動結束后,活動組織者應及時向學校主管領導或批準部門匯報活動情況。

五、活動組織者負責對班主任及全體學生進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強師生遵紀守法、遵章守規的責任感,增強安全意識。

六、外出活動前,班主任要集隊清點人數并做好紀錄,同時向學生宣布活動安排和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注意安全。 到達目的地后要有組織地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 在分散活動時,要求學生按小組活動,不要個別行動,要教育學生不到危險和偏僻的地方玩耍,教育學生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帶班教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顒咏Y束后,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并紀錄,組織學生有秩序上下車,分管領導、班主任及帶班老師要跟車回校。

七、組織學生活動若使用交通工具,.必須與承運單位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措施,簽訂責任協議,租用的車輛必須是有正規的營運執照、證件齊全的客車和司機。嚴禁車輛無照運行、帶“病”運行和超員運行。學生活動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

本文來自 99學術網(www.gaojutz.com),轉載請保留網址和出處

上一篇:學生培優補差工作計劃下一篇:學生交通安全知識問卷

91尤物免费视频-97这里有精品视频-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国产91精品老熟女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