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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化發展存在的問題

2023-01-01

第一篇:城鎮化發展存在的問題

我國城鎮化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土地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問題

近幾年來,一些地方打著“加快城鎮化進程”的旗號,盲目拉大城市框架,濫占耕地、亂設開發區,不斷擴大城市面積。部分地區在“經營城市”的理念下,大肆追求土地增值的收益,進一步助長了多占耕地和不合理拆遷的行為。失地農民增多和一些地方后續社會保障跟不上,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隱患;另一方面,促進農民工在城市落戶的制度仍未建立,導致“土地城鎮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鎮化”速度。若按此模式繼續推進城鎮化,失地農民的數量還會大量增加,農村人口人均占有耕地資源的數量將進一步減少。農村人口的減少慢于農村耕地的減少,不僅危及國家的糧食安全,而且勢必進一步加劇解決“三農”問題的難度。

(二)空間規劃和城市規劃問題

一些城市布局結構不合理,相鄰城市之間發展不夠協調,不利于形成分工明確、布局科學的城鎮體系和空間格局。還有一些城市片面追求經濟增長和擴大城市規模,不考慮當地資源環境承載條件,提出超越發展階段的人口、經濟、城區面積等指標,發展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部分大城市特別是特大城市功能過度集中于中心區,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口膨脹、水資源短缺、交通擁擠和環境惡化等問題。城市規劃和管理脫節,市政工程缺乏統籌規劃和建設,綜合管理能力滯后,影響城市運行效率,一些城市“城中村”和“城市貧民區”問題比較突出。

(三)農民工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

目前,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人數已超過1億人,但大部分農民工在城市的就業崗位不穩定,流動性很強,農民工社會保障滯后的問題也很突出,農民工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納入保障范圍的工作剛剛起步,養老保險尚未納入統一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范圍。很多錄用農民工的企業都沒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其錄用的農民工提供法定的保險。值得關注的是,當前對廣大農民工和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欠帳,雖然降低了目前的企業運營和城市發展成本,但是將構成對未來社會保障體系的巨大壓力。

(四)城鎮化的多頭管理問題

當前我國城鎮化進程中,不同的政府部門從各自的職責范圍和自身利益角度出發對城鎮化的過程進行管理,政出多門、多頭管理的現象非常普遍。城鎮化的進程涉及許多領域,但在統一市場的框架內,具有區域整體性的特征,部門分割、地區分割的管理模式不符合城鎮化這一特征的要求,不利于統一的城鎮化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各項政策在實施中難以形成合力,影響城鎮化進程健康高效地發展。

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資源、環境和體制約束等客觀原因,也存在認識不足、管理不當的主觀原因。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對城鎮化的基本內涵、主體形態、空間布局三個基本問題,還缺乏全面把握和有效指導,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重視。

第二篇:小城鎮建設存在的問題及發展對策

——以柏塘鎮為例

班級: 學號: 姓名:

內容摘要:城鎮位于農村之首、城市之尾,與農村經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支撐點;又與大中城市關系密切,是大中城市進一步發展的基礎和后盾。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要逐步提高城鎮化水平,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走中國特色的城鎮化道路。” 加快小城鎮建設,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出路,也是全面建設農村小康社會的一個戰略性問題。筆者以柏塘鎮小城鎮建設為例,簡要闡述目前小城鎮建設存在的問題及發展對策。

關鍵詞:小城鎮建設;現狀;存在問題;發展對策

一、柏塘鎮小城鎮建設現狀

柏塘鎮地處廣東省博羅縣東北部,全鎮總人口5.6萬人,總面積256.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5.5萬畝,山地25.9萬畝。近幾年來,柏塘鎮致力于改善投資環境建設,招商引資取得了歷史性的突破,已初步形成一個配套設施完善的工業城鎮,呈現出一派欣欣向榮的景象。2009年全鎮外貿出口累計265萬美元。鎮內村村通汽車,廣梅公路貫穿全鎮,距廣梅汕鐵路楊村站僅3公里,到河源50公里,距惠州55公里,距深圳100公里,距廣州120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1 鎮區地處赤水河、黃江河交匯處,有兩座日供10萬人生活和工業用水的自來水廠。11萬伏變電站可解決全鎮的生活用電和工業用電。位于鎮區范圍內有一批標準廠房可利用,現辦有電子、制衣、玩具、五金、木制品等生產行業。目前正在開發的金湖、羅塘、高坳和平安興旺工業基地也有近萬畝土地可供利用。

二、小城鎮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小城鎮建設的認識不深、重視不夠、指導乏力。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一些地方的黨政干部沒有把加快小城鎮建設提高到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加快經濟發展,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推進農村城鎮化,改善城(鎮)鄉居民生活質量和解決“三農”問題中深層矛盾的突破口來抓;對小城鎮規劃、建設、管理的科學理論、相關知識和先進經驗學習不夠,“經營城鎮”的理念淡薄;小城鎮建設思路不開闊,對小城鎮的長遠發展缺乏深層次思考;對如何處理好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產業化等方面的內在關系研究不深,存在重經濟發展、輕城鎮建設,重經濟管理、輕城鎮管理,重工業化、輕農業產業化等方面的問題。因而未能把小城鎮建設作為重要戰略擺上突出位置,在認識上缺乏主觀能動性,在規劃上缺乏前瞻性,在機制和體制上缺乏協調性,過分強調和依賴客觀條件。同時,不少地方對原有的一些制約城鎮化發展的政策措施沒有及時加以調整,對已經出臺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沒有很好地加以落實。

(二)小城鎮建設質量、管理水平不高,社會化服務水平低。主要表現在:(1)不少小城鎮基礎設施薄弱,缺乏相應的水、電、路、

2 氣和環衛等配套設施?;A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明顯滯后于當地經濟發展,生產、生活區混雜,道路、商貿區混雜,鎮容鎮貌改觀不大。(2)不重視城鎮建設詳細規劃,不重視特色設計。許多小城鎮的街景規劃設計、重要地段和重要建筑物規劃設計與小城鎮總體規劃設計不相協調,顯得孤單而缺乏靈氣,風格品味不高。(3)開發建設方式落后。許多小城鎮仍以分散零星建設為主,綜合開發率低,整體環境差。(4)普遍缺乏一支過得硬的小城鎮“物業管理”隊伍。小城鎮管理人員不足、待遇差、素質低、缺手段;小城鎮綜合治理能力弱,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滯后,“臟、亂、差”現象未得到根本治理。(5)由于城鎮規模小,金融、信息、技術等方面的服務水平低,生產要素市場發育不足,使小城鎮在人才、項目引進,產品技術更新,產業升級等方面受到很大的限制,影響城鎮功能的提高。

(三)科學合理的投資機制尚未形成。資金問題一直是困擾小城鎮發展的大問題。在目前不少鄉鎮的財政還屬“吃飯財政”的情況下,鄉鎮政府建設小城鎮籌措資金主要采取“以地生財”、“集資建鎮”和“借資建鎮”三種辦法。“以地生財”這種辦法在當前土地宏觀調控、以人為本的大環境下將越來越行不通。“集資建鎮”也是小城鎮籌集資金的主要做法之一,問題是這種“集資建鎮”實際上有不少是變相的亂收費、亂攤派,比如向落戶小城鎮的農戶收取基礎設施配套費,向建筑施工單位收取建筑配套費等。企業主、老百姓,乃至地方干部對此頗有意見。第三種辦法是“借資建鎮(包括施工單位墊資開發)”,這種辦法可能一時能解決暫時的困難,但發生的債務在

3 償還和化解方面缺乏手段。

(四)行政區劃與城鎮發展不相適應。目前建制鎮主要按行政區域設置,造成城鎮空間布局不合理,重復投資、重復建設;不少城鎮鎮區無法達到最低的人口規模,要素集聚能力差,造成基礎設施建設的浪費。由于行政區劃的不合理,造成建制鎮和重點中心鎮設置與布局不合理現象十分明顯,這種情況不僅在縣域范圍內存在,在縣市、區域間也有這種情況。行政區劃的不合理,嚴重制約著城鎮的發展和功能的提高,也制約著生產要素集聚和區域經濟的發展。

三、小城鎮建設的發展對策

(一)高度重視對小城鎮規劃體系的修編完善工作。規劃是小城鎮建設的龍頭。小城鎮發展要以人為本、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必須高度重視對小城鎮規劃體系的修編完善工作。各縣(市)域的城鎮體系規劃,市里要全面綜合考慮,不應受各縣(市)行政區域的限制。小城鎮建設總體規劃要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鄉鎮社會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及發展戰略的調整而應及時加以完善,不能始終停留在幾年前業已編制的規劃上。在小城鎮總體規劃修編完善的基礎上,要突出抓好各功能小區的詳細規劃以及交通、供排水、供電、通訊、環保等公用基礎設施的專業規劃工作。通過科學合理的規劃及設計,充分體現出小城鎮建設的地方風格和特色。市建設、規劃部門要對小城鎮規劃體系的修編完善工作加強指導,實行規劃招投標市場化運作,建立專家庫,提供技術支撐和智力支持,確保規劃修編質量。有了科學的規劃及規劃體系以后,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都必須不折不扣地按規劃實施,

4 確保規劃的嚴肅性。

(二)改革城鎮行政管理體制,適當擴大小城鎮政府管理權限。按照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的原則和“小政府、大服務”的目標要求,建立職能明確、結構合理、廉潔高效的小城鎮管理體制。根據城鎮發展的需要,賦予城鎮尤其是城關鎮和重點中心鎮在計劃、規劃、工商和城鎮建設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必要管理權限,解決“看得見,管不著”的問題。加強小城鎮管理隊伍建設,搞好對小城鎮管理人員的培訓與考核。同時要加大以集中治理“臟、亂、差”為重點的小城鎮創衛力度,使所有小城鎮能在

二、三年內通過省、市衛生鎮的考核驗收。按照分稅制原則在城關鎮和重點中心鎮建立新型的財政分配關系,從財政體制上為小城鎮發展建設提供充足的調控資金。

(三)加大投融資體制改革,構建多渠道籌措小城鎮建設資金的機制。要充分運用市場機制,更多地發揮民間投資的作用,建立以政府投入為導向,國家、集體、個人和民間資本共同投資建設的多元化投資機制。一是鼓勵一部分先富裕起來的農民帶資進鎮,買房建房、興辦企業、務工經商;二是以優惠政策吸引外地客商參與小城鎮建設、興辦企業;三是按照“誰投資、誰經營、誰受益”的原則,動員單位、企業和個人投資建設小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四是在小城鎮征收的城市建設維護費應全額返還鄉鎮用于小城鎮建設;五是盤活存量資產、以項目為載體實行股份合作方式直接融資;六是爭取上級政府給予財政投入或財政貼息貸款扶持等。

(四)發展特色經濟,培育支柱產業。小城鎮建設最根本的是要

5 發展特色經濟、培育支柱產業,否則,小城鎮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就會出現“空城”。因此,在建設小城鎮的同時,必須把發展特色經濟、培育支柱產業擺到突出的位置。發展特色經濟,培育支柱產業,必須立足本地資源優勢和條件,圍繞建設工業帶動型、商貿流通型、旅游拉動型、資源開發型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鎮,來確定產業發展的重點和建立主導產業。農業資源優勢強、經濟實力弱的小城鎮,應確定以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個體手工業和農村服務業為重點。把發展特色經濟同建設特色城鎮結合起來,把建設農業產業化同培育支柱產業結合起來,通過培育

一、二個產業和幾個龍頭企業,建立起小城鎮發展的支柱產業優勢。有了具有特色的支柱產業,小城鎮的發展才具有充足的活力和后勁。

參考文獻:

1、朱啟臻、葉齊茂:《小城鎮建設》,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5.8;

2、傅崇蘭:《小城鎮論》,山西經濟出版社,2003;

3、謝?。骸稖刂菪〕擎偘l展啟示》,《農村經濟》雜志,2002(8);

4、朱啟臻:《小城鎮建設與農民現代化》,《小城鎮建設》雜志,2000(1)。

第三篇:淺談小城鎮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目錄

1 小城鎮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 4 1.1 小城鎮建設缺乏科學合理的規劃 1.2 小城鎮的規模過小

1.3 制約小城鎮發展的制度性因素依然存在 1.3.1 農民承包土地流轉的制約 1.3.2 傳統的戶籍制度的制約 ........................................................... 3 1.3.3 不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制約 ..................................................... 4 1.4 小城鎮發展中資金短缺 ............................................................. 4 1.5 缺乏有效的產業帶動 ............................................................... 4 2 針對小城鎮的發展應采取的措施 ....................................................... 4 2.1 加強小城鎮發展的科學規劃 ......................................................... 5 2.2 加快鄉鎮企業和人口向小城鎮流動并選擇一批重點鎮優先發展 ........................... 5 2.3 完善小城鎮發展的制度 ............................................................. 5 2.3.1 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制度 ........................................................... 5 2.3.2 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 6 2.3.3 探索小城鎮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 ................................................... 6 2.4 建立多元化的投資機制 ............................................................. 6 2.5 增強小城鎮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并大力發展有特色的產業 ................................. 6

1 小城鎮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摘 要:小城鎮的發展對于推進我國的城鎮化,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減輕大中城市因農民工流入帶來的巨大壓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幾年來我國小城鎮建設也取得了很大的發展,比如小城鎮數量和人口都有很大的增長。但是,在小城鎮的發展的同時,也伴隨而來了很多的問題,嚴重的制約了小城鎮的發展,針對小城鎮建設中出現的問題,我們必須采取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小城鎮 土地流轉 戶籍管理制度 社會保障 投資機制

加快小城鎮發展步伐,是“十一五”規劃的戰略重點,它指出要“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按照循序漸進、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合理布局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 國內外的各種城市發展經驗也都表明,小城鎮在推動城市化進程,拉動農村經濟,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成果是有目共睹的,它也成為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進一步擺脫小城鎮發展的束縛,加快小城鎮發展速度,提升小城鎮建設品質是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大戰略,是勢在必行的。本文基于我國小城鎮發展的現狀,從小城鎮建設中凸顯出來的問題入手,著重研究了能夠推動小城鎮發展步伐的各種對策,來解決小城鎮發展中的各種障礙。

1 小城鎮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鄉鎮企業的快速發展,我國的小城鎮建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例如:我國農村建制鎮已經自1978年的2173個發展到了1998年的19060個,增長了7.77倍,平均每年增加844.35個;1998年小城鎮人口為16984萬,其中非農業戶口的人數約1.25億人,小城鎮人口占農村總人口比重的17.9%,占全國總人口的比重為13.6%,比1978

[1]年占全國人口比重的5.5%上升了約8個百分點。這些驕人的成果都是必須肯定的,但是在充分肯定小城鎮發展的這些成績的同時,也應該注意到在小城鎮發展的過程中暴露出來的種種問題,這些問題不但影響了小城鎮發展的效果,增加了小城鎮發展的副作用,同時也約了小城鎮向更深層次的發展。

1.1 小城鎮建設缺乏科學合理的規劃

由于政府功能軟制弱,加上各種自然原因導致的小城鎮發展的自發性,致使小城鎮建設缺乏科學的規劃,總體指導不明確,具體表現在:

(1)在我國小城鎮的發展過程中,缺乏統一的穩定的科學規劃,小城鎮建設的數量眾多,但卻基本雷同,造成了嚴重的重復建設。資源和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浪費嚴重。這種“全面”建設小城鎮的發展思路使本來就緊缺的資金更加緊張,使小城鎮的建設水平很低,質量很差,尤其是小城鎮的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建設,遠遠達不到小城鎮建設的要求。

(2)孤立的發展小城鎮,沒有把小城鎮的發展納入到大的城市群的體系之中,使小城鎮的發展與周圍大中城市和其它小城鎮的發展相脫節,沒有能夠形成統一的城市網絡體系,隔斷了小城鎮和周圍大中城市的相互推動作用,不能夠使小城鎮的發展借助于大中城市的輻射和帶動作用,不能很好的找準小城鎮發展的定位,把小城鎮建設孤立于城市體系之外。

2 (3)很多小城鎮的發展存在著盲目攀比,不注重實際情況的問題。小城鎮的發展不是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自己發展的道路,而是一味的追求政績,照搬別人的建設經驗,結果不適合的發展道路不但不能促進反而阻礙了小城鎮的發展。小城鎮的發展政策還缺乏連續性,朝令夕改、反復建設、頻繁改造,造成極大的浪費。很多地方都是邊建設邊規劃,甚至是先建設后規劃,致使小城鎮建設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不合理性。

1.2 小城鎮的規模過小

我國的小城鎮數量眾多,但是規模過小。有關研究認為,小城鎮鎮區人口在5萬左右才能正常發揮集聚的功能[2]。而我國農村鎮鎮區人口才6000多人,其中非農業人口只有3300多人[3]。如此小的規模造成我國小城鎮的功能不完善,吸引和帶動能力不強,難以吸引農村剩余勞動力和鄉鎮企業向小城鎮轉移。小城鎮規模過小還導致了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成本過高,小城鎮基礎設施不健全,不能滿足小城鎮居民生產和生活的需要,制約了小城鎮的建設和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1.3 制約小城鎮發展的制度性因素依然存在

小城鎮的發展需要各種配套政策的支持,而從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各種相關政策不僅不能推動小城鎮的發展,反而羈絆了小城鎮前進的腳步,它集中體現在承包土地流轉制度、戶籍管理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

1.3.1 農民承包土地流轉的制約

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轉制度,土地的流轉程序和市場不規范。主要表現在:(1)農民之間的土地流轉有很多都沒有簽訂合同或者簽訂的土地流轉合同不規范,不具有法律效力,這就使日后發生糾紛時取證困難,增加了處理糾紛的難度,不利于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2)農業生產的風險性大、投入多、收益小的特點和農民的承包土地地塊小、土地分散、不利于管理等原因,致使農民承包的土地想要轉讓卻無人愿意接手,使農民的承包土地流轉困難重重。

另外,由于我國農民有幾千年來的“土地情結”,但農民進城落戶不能攜帶土地,即我國的非農業戶口沒有土地的使用權力,這就使很多進城務工和經商的農民并沒有放棄原有的土地,從而造成了“離土不離鄉”的現象。尤其在小城鎮中,帶地進城的人口占小城鎮的總人口比重很大,農民進入小城鎮后在農村依然保留著基本責任田和宅基地,這不但不利于農村土地的集中經營和農村的工業化和現代化,也不利于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小城鎮轉移。

此外,對于土地的出讓、轉讓、股份合作等經濟行為必須明確土地的產權,而從目前情況來看,雖然規定農民對其承包的土地具有使用的權力,但是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很不充分,比如我國規定了土地的延包期限為三十年,但是很多地方并未落實執行,土地承包依然調整頻繁,致使農民的承包權不穩定;另外,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內容方面都受到限制,在現行的制度安排下,農民無法對自己承包的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貸款以獲得所需資金。農民承包權的不充分,弱化了農民對土地的享用權利,減少了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可能性[4]。

1.3.2 傳統的戶籍制度的制約

長期以來,戶籍問題是困擾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大問題,也是困擾小城鎮發展的大問題。傳統的戶籍管理制度以身份為核心,以出生地為基礎把我國人口劃分為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形成了城市和農村戶口的二元化管理。按照我國現行的戶籍制度,農民是農

3 業戶籍,進入小城鎮也仍然是農業戶籍[5]。農民要想獲得城市戶口有很多的限制,也有很大的難度。有些時候農民進入小城鎮,獲得城鎮戶口要付出一定的代價。戶籍制度成為農民進入小城鎮的一只攔路虎的另一個原因在于傳統的戶籍制度把戶口和社會保障、醫療、子女教育、社會福利、社會地位直接掛鉤,形成了進城農民與原有市民的不公平身份和不平等的待遇。這種對農業戶口的“歧視”嚴重地制約著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和小城鎮的發展。雖然國務院1997年20號和1998年24號文件規定,實行以居住地和現行職業確定落戶地點和身份的管理制度,但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著指標控制,嚴格的進城落戶條件和審批程序等問題。這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礙和限制了農村人口的流動,制約了農民進入小城鎮。

1.3.3 不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制約

目前,小城鎮的就業、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還很不完善,社會保障水平不高,跟大城鎮相比具有很大的差距。且小城鎮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滯后,政府投入的社會保障資金不足等,使其遠遠跟不上小城鎮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也不能夠適應小城鎮居民對于安全、穩定的要求。農民進城落戶之后,就要放棄原有的土地,而在小城鎮中的工作和收入不穩定,社會保障又不能保障其生活的穩定,保障其失去工作和正常收入后的基本生活,這就減弱了對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吸引力。社會保障制度不能夠消除進城農民的后顧之憂也是進入小城鎮的農民不愿放棄土地的一個主要原因。

1.4 小城鎮發展中資金短缺

資金不足是小城鎮建設普遍存在的問題,也是制約小城鎮建設和阻礙小城鎮發展的主要因素。目前從總體上看,小城鎮的投融資體制比較單一,投資的最重要來源仍然主要是政府。而在我國,鎮政府不是一級完整的預決算財政單位,所得稅收需上繳縣財政,鎮政府的所需費用是縣財政分發的人頭費和超收部分的提成,這些費用僅夠鎮政府的正常運轉,因此,城鎮建設的資金就主要依靠預算外收入來彌補。鎮政府的預算外收入來源主要是土地拍賣所得和高額的城鎮建設配套費。為了增加收入,加快小城鎮建設,政府只能抬高土地價格和建設配套費用,這就形成了限制農民進城和投資開發商進入的“門檻”,增加了鄉鎮企業、農民和外部資金向小城鎮集中的成本,抑制了鄉鎮企業和農民進城的積極性,減弱了招商引資的優勢。

1.5 缺乏有效的產業帶動

小城鎮的發展缺乏經濟增長點,缺少有效的產業來帶動。這是因為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市場經濟日趨完善,市場競爭日益的激烈,經濟活動越來越復雜,而大部分鄉鎮企業領導因為思想僵化,文化程度不高,不具備所必需的管理素質和知識,沒有能夠適時調整企業發展戰略和企業的發展方向,致使管理不善,沒有能夠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所以,近幾年來,鄉鎮企業出現了增長速度放慢,吸引帶動能力下降和經濟效益下滑等問題,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小城鎮第二產業的發展。第二產業發展的不充分,再加上小城鎮的規模和人口過少,又影響著小城鎮的規模和輻射效應,也就無法達到小城鎮第三產業發展的需求。此外,政府也沒有能夠根據小城鎮自身特點和優勢,制定出適合小城鎮發展的經濟道路。小城鎮發展和建設的盲目性很大,很多地方沒有明確的發展路線或者其發展道路不適合,不能夠拉動和引導小城鎮第

二、三產業的發展。

2 針對小城鎮的發展應采取的措施

4 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我國工業化水平的進一步提高,我國發展小城鎮的條件和環境也日益的完善和成熟。掃除小城鎮發展的障礙,提升小城鎮發展的速度和品質,增強小城鎮的功能也因此變得越來越緊迫,針對小城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要不失時機地實施各種相應政策,加快小城鎮的發展。

2.1 加強小城鎮發展的科學規劃

做好小城鎮發展的統一規劃,合理安排小城鎮發展的布局和步驟。避免小城鎮發展的重復建設、土地和資源的浪費。要把小城鎮的發展建設放在大的城市體系之中,放在大的環境之下來考慮。小城鎮的發展必須以大中城市為依托。在城市化發展中,大中城市和小城鎮各有其優勢,城市化體系必須是一個大中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完整的城市體系。小城鎮的建設要借助大中城市的輻射和帶動作用,與大中城市一起形成以大城市為中心的城市群。

小城鎮的發展也要制定出適合自身發展的穩定連貫的政策。要根據小城鎮的地理位置、資源環境、人口等各種特點,因地制宜地制定出適合自身發展的政策,切莫盲目模仿、攀比。

2.2 加快鄉鎮企業和人口向小城鎮流動并選擇一批重點鎮優先發展

轉變小城鎮規模過小的限制,應加快鄉鎮企業向小城鎮的聚集,對進城的鄉鎮企業在駐地、建房、辦照等方面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服務,可以設立專門的機構特事特辦,所有手續在一個地方辦理,簡化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從而調動鄉鎮企業向小城鎮聚集的積極性。此外,還需要大力發展小城鎮的

二、三產業,提高小城鎮的就業空間和小城鎮對農村閑置勞動力的吸收能力, 在小城鎮的人口政策方面,要逐步取消戶籍制度的限制,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農村人口向小城鎮轉移。

另外,小城鎮的數量眾多,而政府的力量有限,要想做到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如果使所有小城鎮齊頭并進、全體發展,勢必會造成小城鎮規模小、層次低、質量差的問題。因此,要想改變小城鎮規模過小的局面,除了要制定政策吸引人口和鄉鎮企業向小城鎮流動以外,還一定要改變小城鎮“遍地開花”的發展戰略,走分步驟、有階段的小城鎮發展道路。首先,要選擇一批基礎好,經濟發展潛力大的小城鎮比如縣城和縣域中較大的鎮集中力量優先發展。這樣既有利于提高小城鎮發展的速度和品質,也有利于完善小城鎮的功能,形成一定的輻射和帶動作用,為下一步其他小城鎮的發展創造條件和積累經驗。然后,在重點鎮充分發展的基礎上,再選擇一批新的重點鎮進行發展。從而實現小城鎮的全面有序發展。

2.3 完善小城鎮發展的制度

在我國傳統的二元結構格局下,小城鎮建設經常會遇到一些政策性和制度性的問題。當前要從推動我國向一元化社會經濟結構轉變的高度,積極探索,加大改革力度,消除推進城鎮化的制度和政策障礙,打破城鄉分割,從制度和政策上為小城鎮建設創造寬松的環境,主要包括:

2.3.1 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制度

首先要進一步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轉制度,規范土地的流轉市場和土地的流轉程序。加

5 強土地流轉制度的立法工作,使農民對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力有法律的保障和土地流轉有法可依。引進市場化的土地流轉機制,逐步建立土地流轉中介服務機構,通過中介服務機構,為土地流轉發布信息、提供交易場所、辦理流轉手續,促使土地承包經營權“自愿、有償”依法有序流轉。同時要規范土地流轉程序,做到承包土地要事先申請,對土地流轉要有合理有效的土地流轉合同,事后鄉鎮還要對土地的流轉情況做好登記工作,實行對土地承包的動態管理。

其次要加快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使農民與土地使用權的關系不再凝固化,將對小城鎮的發展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首先必須充分尊重農民的權利,切實保障農民的利益。其最基本、最重要的是要強化和穩定農民的土地承包關系,要認真落實土地承包期的延長政策。要進一步明晰土地使用權的產權界定,把土地流轉的決策權界定給農民,變農民單一的土地經營權為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四權統一”的農民土地承包權,包括土地出租,入股,抵押等權力[7]。

另外,在保護耕地和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各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允許進入小城鎮落戶的農民對其原有承包土地擁有一定年限的土地承包權,但鼓勵有償轉讓其使用

權;對于進城農民的宅基地可以允許農民自由轉讓或者由國家或村集體以有償形式收回。2.3.2 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徹底改變以商品糧供應為標準來劃分農業、非農業人口的做法,實行以居住地和現行職業為標準來確定落戶地點和身份。尤其是在小城鎮,可以率先放開戶籍政策,或者實行與大城鎮完全不同的戶籍管理辦法,比如完全放開農村縣城和中心鎮的戶口遷徙限制,讓農民自由進入??h以下可以設想實行單一戶籍制度,或者規定凡常在小城鎮從事

二、三產業工作的,在小城鎮有固定住處和穩定收入的,可以讓其擁有城鎮戶口,以打破以往“農民生農民,市民生市民”的傳統,逐步實現城鄉戶口一體化的管理。逐漸消除對進城農民的各種不合理的條件和限制。對于同一轄區的居民,可自由流動,消除其子女入托入學、就業、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方面的歧視,真正實現原有市民和進城農民的公平,平等。同時增加對小城鎮的財政投入,尤其是在小城鎮的社會保障和小城鎮的公共設施的方面。戶籍改革是促進實現人口的自由流動,促進小城鎮發展的必然要求。

2.3.3 探索小城鎮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

深入探索小城鎮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逐步破除城鄉分割的社會保障體系。把進城農民納入統一的小城鎮社會保障制度之中,要充分調動國家,集體和個人的積極性,建立和完善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一系列社會保險體系,增加對小城鎮社會保障的財政投入,至少能夠保障城鎮居民的基本生活,通過合理全面的社會保障來消除進城農民的后顧之憂。

2.4 建立多元化的投資機制

小城鎮建設資金的來源要打破單一靠政府投資的模式,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投資機制,這是解決小城鎮資金問題的關鍵。政府要加大對小城鎮建設的投資力度,處理好上級政府和鎮政府的財政分配關系,不能僅僅依靠鎮政府財政來籌措建設資金。政府方面可以通過財政貼息、民間資本、實行股份制和利用外資等多種形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到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來[8]。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安排一定比例的專項資金用于小城鎮的基礎設施,促進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為小城鎮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2.5 增強小城鎮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并大力發展有特色的產業

6 長期以來,我國小城鎮的建設只注重經濟指標,忽視生態環境的問題,甚至以掠奪性的方式開發資源,致使環境污染,生態惡化,土地和資源浪費嚴重,因此,小城鎮建設一定要走一條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在建設的過程中,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并重。尤其是在土地的利用方面,一定要統一規劃,不可盲目建設,重復建設,保護好基本的耕地數量。堅決淘汰和關閉嚴重浪費資源和污染環境的小企業,積極引導小城鎮建設走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可持續發展道路,創建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城市生態環境。而要推動小城鎮的發展,發展經濟又是關鍵。一個地區的發展首先必須要依靠經濟的拉動,依靠第

二、三產業的增長。政府要根據小城鎮的環境、資源、地理位置、工業基礎等特點,充分發揮小城鎮的優勢,制定適合小城鎮的有特色的產業發展道路。例如,在自然風光優美,或者由名勝古跡的地區,可以大力發展旅游業及與其相關的餐飲等服務行業,而在自然資源豐富,交通便利的地區可以大力發展重工業等。

從我國目前情況來看,第二產業的發展對小城鎮的發展具有更重要的作用,它可以直接推動經濟的增長,增加小城鎮的經濟效益,積累建設資金,還可以通過第二產業的拉動,增加小城鎮的規模和集聚效應,從而帶動第三產業的增長,因此就要積極搞活和壯大鄉鎮企業,而鄉鎮企業需要不斷地向小城鎮集中才會形成小城鎮的集聚效應,所以,要出臺有利于鄉鎮企業進城的各種優惠政策,同時鼓勵企業的兼并或聯合經營。引導鄉鎮企業向小城鎮集中。對于鄉鎮企業來說,鄉鎮企業要想求得發展,還必須順應時代潮流,加大改革開放力度,著力創新,尤其是鄉鎮企業的領導要具有改革和創新的意識。大部分鄉鎮企業的領導都是地地道道的農民,缺乏相應的文化和管理知識,在必要的情況下,政府可以采取積極措施大力督促其進修學習,或通過新的管理制度來改變鄉鎮企業的領導狀況,例如可以聘用專業經理人來進行管理。

發展小城鎮是發展我國經濟,推動城市化進程,實現城鄉經濟全面發展的必由之路。因此,對于小城鎮,不是該不該發展的問題,而是應該如何發展的問題。目前,確實存在著小城鎮發展的水平不高、其功能和作用遠遠達不到預期的效果的問題,但并不能因為這些問題的存在而否定小城鎮的作用和發展小城鎮的必要性。在小城鎮的探索道路中,出現一些困難和問題是再所難免的,我們應該積極探索小城鎮發展的道路,推動小城鎮的發展步伐,使小城鎮真正成為拉動我國城市化步伐,實現城鄉經濟協調發展和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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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一、城鎮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城鎮化建設缺乏規劃。大部分鄉鎮沒有編制鄉鎮總體規劃,使各鄉鎮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沒有明確的目標和方向,使得小城鎮與小城鎮之間小城鎮與周邊鄉村之間,難以形成分工明確,布局科學合理的城鎮體系和空間格局。部分鄉鎮有總體規劃,也設有詳細控規,不注重特色設計。

(二)對鄉鎮的城鎮化建設重視不夠。近來縣城面貌日新月異。相比之下,大部分中心鎮建制鎮發育程度不高,鎮區規模普遍不大,基礎設施建設欠賬較多,配套功能還不完善,經濟實力缺少第

二、三產業的支撐,城鎮吸納積聚功能比較弱。重點中心鎮難以發揮其規模效益和輻射服務等功能。

(三)制約城鎮發展的因素難以突破。中心鎮城鎮建設融資能力較弱,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多元化多渠道投資體制尚未建立。城鎮建設與用地的矛盾較突出,土地利用規劃沒有很好地與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相銜接,土地流轉較為困難、用地不足,建設用地調劑受到制約。農村集體土地拆遷缺乏相關法律、法規依據和政策措施。

(四)社會保障及戶籍制度不健全。失地農民沒有健全的社會保障機制,使得失地農民心理不踏實,由于戶籍制度的制約,失地農民農轉非較為困難,即使農轉非,也沒有享受城市低保,城市青年服兵役等城鎮非農業人口的待遇。

(五)建設管理機制不健全,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對城鎮建設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由于前些年機構改革把鄉鎮的城建辦取消,這就使

各鄉鎮的建設處于無人管理的狀態。形成亂搭亂建亂占耕地現象嚴重。

二、對城鎮化建設的幾點思考與建議

隨著時代的發展,小城鎮的形成,內容和觀念是不斷變化的?,F在的城鎮化建設不應當孤立的,整從城市擴展與農村城市化的互動過程來考慮,根據多方面的相關因素來統籌規劃小城鎮的發展,如房產業、文化、傳統、城鎮與城鎮之間,小城鎮與農村居民之間、小城鎮與大城市之間、小城鎮的現在與未來等多種關系,來把握和設計城鎮,對此城鎮的建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考慮。

一、從傳統、現在和未來發展的角度高起點,高水平建設小城鎮。城鎮的建設要考慮到傳統、現在和未來。特別要預測未來的發展,按照將來而不是現在的需要進行規劃,這就是先進性。建設水平低的城鎮是一種資源的浪費,應當從整體上高水平、高起點看待城鎮建設,要超前規劃,這樣才能使城鎮有廣闊的發展的空間,不要到有能力來發展的時侯,而沒有空間。

二、從資源、產業、城鎮的基礎設施、交通等綜合因素來考慮城鎮化的建設,城鎮化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不能只是考慮單一的因素,根據這些綜合因素來統籌設計城鎮規模。特別是從以鄉鎮企業為基礎的城鎮向以產業為基礎的城鎮轉變,突出城鎮的產業特色和支撐。

三、城鎮與城鎮之間的關系構筑功能互補型的城鎮體系。隨著城鎮化的發展,城鎮之間的的關聯性越來越強。過去由于城鎮發展水平不高,比較重視單個的城鎮建設,面對城鎮之間的關系重視不夠。隨著交通

和現代通信的發展??s短了城鎮與城鎮之間的距離,可以統籌城鎮之間的關系,從整體上設計城鎮的發展,形成各具特色、布局合理、資源共享、功能互補的城鎮體系,而不是建立小而全的城鎮,已就是說構建城鎮體系,實現共享,而不是某一個地方的發展,而是一個區域共同發展。

四、從城鄉協調發展來考慮城鎮化建設?,F在建設城鎮背景與過去不同。主要變化是現在的城鎮處在城鄉協調發展的大背景下,城鎮建設要考慮與各級城鎮的關系。因為城市的擴張,對周邊的鄉鎮發展有輻射和帶動作用,因此要從與城市整體發展的高度來統籌城鎮建設,形成以城市為中心的城鎮系統。有的小城鎮可以提升和納入縣級城市的一部分,使小城鎮進一步發展。有的地方根據產業的特色可以新建一些小城鎮。

城鎮化建設是一項長期的歷史任務,是一項穩步開展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必然會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需要我們認真進行研究,針對城鎮化建設中的現實情況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一)抓住機遇高起點修編規劃,各鄉鎮要抓住我省優先扶持發展皖西北及沿淮縣市的歷史性機遇,以城市總體規劃為綱,從全新的縣城地位思考城鎮發展的定位,及時對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進行修編,盡快形成科學完整的規劃體系。

一是科學規劃。合理確定城鎮人口規模、用地規模,優化城鎮的空間布局、形態結構和人居環境,堅持城鎮發展與經濟發展相適應。

二是打造特色。城鎮建設要各具特色,要根據自己的人文歷史、自然條件、產業優勢和發展目標做出規劃特色。

(二)強化產業支撐,產業是立城之本,興鎮之基。要堅持把經濟發展放在城鎮建設的首位,以工業化推動城鎮化,以城鎮化促進工業化和現代化,實現良性互動、協調發展。要根據自身特點和發展條件充分挖掘比較優勢,側重于某一產業,進行錯位發展,切實改變產業雷同、項目重復、效益低下、資源浪費的狀況。從根本上增強城鎮的內聚力和輻射力。加強對各級工業園區特別城鎮的工業聚集區的分層分類別指導扶持。不斷完善基礎設施,構建項目落戶、企業集中、產業聚集的平臺。

(三)統籌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要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重點加快推進城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使城鎮服務功能不斷增強、人居環境不斷改善。

一是加快推進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實現向重點中心鎮,一般建制鎮延伸,做到區域一體、聯動共建、設施共享、造福于民。

二是加快城鄉公共服務資源一體化,改善城鎮人口的生活質量,吸引更多的農民到城鎮來。

三是加快推進城鄉就業保障一體化,幫助農民提高職業技能和就業能力。建立完善的城鎮社會保障機制。積極推行農村社會保障工作,提高農民進城落戶的積極性。

四是注重小城鎮建設與新農村建設的互動作用。推進城鎮化與新農村

建設是實現現代化建設進程中兩個重要方面。農村的經濟的發展有利于提高城鎮化水平,而城鎮化水平的提高又可帶動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四)不斷完善政策。一是應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步伐,逐步放開對農民的進城落戶的限制。二是應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制度。在穩定家庭聯產責任制,嚴格保護耕地的前提下,探索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改革,為城鎮建設提供土地支持。積極引得農民轉向

二、三產業,推動農村土地不斷向少數農民集中,實現農業規?;?、產業化、集約化、特色化經營,促使其更好地向城鎮轉移,三是完善投融資政策。要充分利用市場機制,逐步引導建立以招商引資為主,政府扶持為輔;農民帶資進城、集資進鎮,企業與個人參與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四是完善拆遷政策??h級部門要研究制定農民集體土地拆遷安置的實施細則和工作指導性意見,推進規范化拆遷,使拆遷工作有更加明確的法律依據。

(五)提高城鎮居民綜合文化素質。即要注重城鎮化的表面特征,又要著力提升城鎮發展的內涵。只有城鎮居民素質的提高,才能不斷提升城鎮發展的軟實力,一是加強城鎮意識的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各類教育陣地,大力普及文明禮儀規范和各種現代知識,幫助農民向居民轉變,逐步形成科學文明的生活方式,促進城鎮文明程度的提高。二是強化綜合管理。根據各地實際情況,提出“居民行為規范”、“居民道德規范”等居民行為準則來規范居民的行為。

讓更多的人到城市生活,讓城市的生活更美好,是擺在我們面前現實而又要迫切解決的問題,探索一條又好又快發展城鎮化道路必將任重而道遠,我們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運用超前的發展理念,吸收先進的經驗,以民為本,開創城鎮化建設新局面。

第五篇:我國城鎮化進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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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城鎮化進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作者:王敏鴿

摘 要:當前中國的城鎮化進程中存在很多問題,需要深入研究和解決。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如下:改革規劃管理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形成促進城鎮化的體制和政策環境;改革投融資制度,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體制;改革戶籍管理制度,提高城鎮化水平;推動城鄉產業化,增強城鎮建設的經濟基礎;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強生態環境建設,走可持續的城鎮化發展道路。

關鍵詞:城鎮化;制度改革;對策

中圖分類號:F01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26-0069-02城鎮化主要是指伴隨著現代工業發展和分工細化而產生的人口向城市集中的過程。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業和城鎮轉移,是工業化和現代化的必然趨勢。2012年我國的城鎮化率已經達到52.6%,超過50%的中國城鎮化正在駛入加速的快車道,然而在我國的城鎮化進程中還存在很多急需解決的問題。

一、我國城鎮化進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城鄉分割嚴重,二元結構明顯

改革開放后,先富帶后富的政策使得我國東部和沿海地區快速發展起來,成為我國經濟強勁增長的后備力量。但是在隨后的逐漸發展過程中卻造成我國地區發展極不平衡的后果,東西部之間、城鄉之間分割嚴重,貧富差距大,二元結構明顯。因此,城鄉發展不協調、城鄉之間存在著明顯分割化的現象成為我國城鎮化所面臨的障礙和問題。同時,城鄉之間的巨大差距,使得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相差很大,城市的人均消費水平遠遠高于農村。而在戶籍制度的約束下,人口不能自由流動,農村居民不能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在這種背景下,農民進城只是身份變了,居住地變了,不能享受同等的福利,生活條件等各方面并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一大批進城農民由于缺乏資金或技能,很快就淪為城市貧民。所以,現階段我國的城鎮化只是一種形式上的、外在的城鎮化,是以城鎮人口數量提高為目的的城鎮化過程。

2.規劃體制不健全,土地制度存在弊端

規劃體系不健全主要體現在政府的規劃缺乏前瞻性,城鎮建設只談城鎮,忽視了農村的發展,不能將城鄉建設結合起來,從而導致更嚴重的城鄉分割。而且,政府的一些政策嚴重向城鎮偏移,子女上學、社會保障、廉租房建設等一系列為農民進城做保障的政策缺失,政府城鎮建設規劃與農民實際需求不相符,不利于城鎮的長遠發展。另外,土地制度的弊端也為城鎮化的推進帶來了障礙,土地產權不明晰、流轉制度不規范制約著農村人口向城鎮的自由流動,而且農民依靠土地所帶來的收入相當低,農民物質基礎薄弱,很多農民處于亦農亦工的狀態,輾轉于城市和農村之間,不利于農村人口向城鎮人口的快速轉變。

3.產業發展滯后,不能帶動城鎮發展

城鎮化建設需要經濟的發展作為依托,特別是需要第

二、第三產業的帶動作用。而在我國大部分地區,特別是西部,產業發展相當滯后,許多地區生產力低下,雖然有豐富的農業資源,但未形成農業產業化生產,第二產業又以農副產品加工為主,而第三產業主要集中在傳統的、低水平的交通、餐飲等服務行業,沒有形成具有強大生產力的產業基礎。產業發展的滯后直接導致對勞動力吸納能力的下降,外來勞動力和人口難以進城立足,制約了城鎮經濟的發展。

4.城鎮體系不健全,功能不佳

首先,城鎮規模結構不合理,一些地區小城鎮數量眾多,缺乏大城市的支撐,而與此同時大城市又不能充分發揮帶動作用,使得大城市與小城鎮之間經濟發展相互制約。其次,城鎮經濟結構不合理,城鎮地區不能有效利用地區特色,建立具有特色產業鏈的農業經濟。忽視與周邊經濟的聯系,不能將農村社會服務和農業經濟發展聯系起來,第

二、三產業發展不足。最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功能不佳,比如生活垃圾的無害處理、用水普及、人均綠地面積等等公共服務不能滿足城鎮居民的需求。

5.資源環境壓力大

在加快城鎮化步伐的同時,工業化過程中“先污染,后治理”的傳統理念也帶入了城鎮化建設中,使得很多地區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嚴重。一方面,有些地區片面地把城鎮化理解為城鎮建設,濫用土地建設一大批形象工程,同時城鄉規劃不合理,農民良田被強占并用于城鎮建設,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另一方面,環保意識的缺乏,人們隨意排污,生活垃圾、生產廢水隨處可見,大氣和水體污染嚴重,同時由于缺乏對環境的管理和監督,污染行為不能得到有效的制止。這些行為都使得城鎮化的推進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二、推進我國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對策研究

1.改革規劃管理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形成促進城鎮化的體制和政策環境一方面,改革規劃管理制度,合理進行城鄉建設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實現城鄉發展的全覆蓋和城鄉一體化建設,使城市和農村得到同步發展和均衡發展,縮小城鄉差距。同時加大對城鎮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的建設,特別是保障房、社會保障等覆蓋要廣,使農村人口能夠獲得同等的機會。另一方面,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明晰土地產權,規范土地的使用和流轉,使農村土地真正為農民謀福利,同時合理規劃土地用地,減少對農地的行政侵占,完善土地征收制度,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另外,探索多種形式的土地流轉方式,緩解城鎮化過程中的用地供需矛盾。通過改革規劃管理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為城鎮化的推進創造有序的體制和政策環境。

2.改革投融資制度,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體制

城鎮化過程需要城鎮經濟的發展作為基礎,而在現階段,一些地區城鎮產業化發展滯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融資渠道的缺乏,資金緊張將會導致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的滯后,并制約城鎮經濟的發展。因此,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體制對于促進城鎮經濟發展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具體來說,除了政府的財政投入外,應充分調

動起國家、社會、集體、個人、金融機構和企業的作用,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渠道。在這之中,政府的資金主要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從而吸引更多的企業或者個人投資到城鎮的建設中來。只有廣泛地利用多種投資渠道,才能使地區經濟發展更活躍,更有吸引力。

3.改革戶籍管理制度,提高城鎮化水平

我國現有的戶籍管理制度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限制人口流動,對城市人口嚴格管理所建立起來的,而傳統的戶籍制度已經不能適應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所以,當前必須加快戶籍制度的改革,提高城鎮化的水平。從目前來看,先放開小城鎮的戶籍管理,對已在城鎮取得固定住所、有穩定收入來源但仍是農村居民身份的人員,居住滿一定年限后優先辦理;對具有投資移民性質的人員,在戶籍管理上相應實行優惠政策。然后再逐漸放開小城市、中小城市、大城市的戶籍管理,通過自下而上的改革,逐步建立起適應城鎮化建設所需要的戶籍管理制度。當然,需要重視的是戶籍改革不單是改變戶口,更重要的是戶口背后社會福利性質的公共服務,只有實現了社會福利的均等化,戶籍制度才實現了實質性的改革。

4.推動城鄉產業化,增強城鎮建設的經濟基礎

產業化是推動城鄉經濟發展的有效形式,我國一些地區農業經濟發展落后,沒能充分利用當地的資源優勢建立起特色的產業鏈,導致城鎮化進程緩慢。所以,建立起地區特色的產業,為地區經濟發展帶來強勁的動力是城鎮化進程中的關鍵。具體來說,一方面,改變傳統的農業生產方式,積極發展科技農業、特色農業,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通過深化農業發展,提高農業的科技含量,實現農業經濟的全面發展。另一方面,開拓農業生產的新市場,以農業經濟為核心,輻射出其他具有市場價值的產業,將農業經濟與鄉鎮企業發展相銜接,選擇地區主導產業,組建地區企業集團,強化產業帶動功能,給城鎮經濟發展帶來持續的動力。

5.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是推進城鎮化的重要內容。我國現階段的城鎮化率雖然已超過50%,但目前的城鎮化過于追求城鎮人口數量,是低水平的城鎮化。據調查,城鎮化背后還有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最重要的就是農村人口不能同等享受城鎮的公共服務和福利體系。所以,現階段,政府應采取措施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面向所有農村人口的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同時,給予失去土地且暫時無法自力更生的農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避免他們淪為城市貧民。另外,積極組織農民工就業,為他們提供技能培訓,正所謂“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使農民工能真正地在城市立足??傊?,政府應重視城鎮化過程中的社會保障問題,使城鄉都能享受到均等的社會福利,使農民能夠真正“市民化”。

6.加強生態環境建設,走可持續的城鎮化發展道路

黨的十八大會議提出建設五位一體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即將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集于一體??梢钥闯鑫覈鴮ㄔO可

持續發展的生態文明的重視。所以,在城鎮化過程中,生態環境的建設也必不可少。當前,一些地區在推進城鎮化時完全不顧環境的承受力,大肆地污染與破壞,是一種不可持續的城鎮化發展模式。因此,新型城鎮化需要以綠色生態環境為前提,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使經濟和環境協調發展。積極宣揚可持續發展的理念,讓綠色生態的理念根植到城鎮化建設中,杜絕“先污染后治理”的行為,走生態城鎮化建設之路。

三、結語

城鎮化推動了社會的進步,促進了地區經濟的發展,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生產力發展、社會進步、產業結構調整的必然趨勢。我國當前經濟的發展面臨著挑戰和風險,城鎮化進程也存在很多問題和阻礙,現階段,我國的城鎮化是一種低水平的、形式化的城鎮化,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城鎮化水平,從土地管理制度、戶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投融資體制到生態環境建設,都需要優化和改革,使城鄉實現均衡協調的發展,使農村人口能真正地融入城市,使區域經濟得到又好又快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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