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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準則2015解析

2022-12-07

第一篇:廉政準則2015解析

新準則整體解析

前言 新準則整體解析

一、會計準則及會計準則體系

會計準則是一個外來詞,同時傳進來的,或者另外的譯法,還有會計標準、會計原則等。1989年,在上海召開的中國會計學會會計原則和會計基本理論研究組的研討會上,統一采用會計準則一詞。

會計準則體系卻是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概念(陳毓圭)。西方國家大體上是針對某種會計實務制定一個會計準則,逐年積累起來,看不出什么體系。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由三部分內容構成:一是基本準則,在整個準則體系中起統馭作用和報告原則等?;緶蕜t的作用是指導具體準則的制定和為尚未有具體準則規范的會計實務問題提供處理原則;二是38 項具體準則,主要規范企業發生的具體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三是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主要包括具體準則解釋和會計科目、主要賬務處理等,為企業執行會計準則提供操作性規范。

我國會計準則體系英文簡寫是CAS,是

的縮寫。

國際會計準則體系的簡寫是IAS,是 的縮寫。

(這幾部分請指教) IFRS是

的簡寫。

美國會計準則體系的簡寫是

二、會計準則體系與會計制度體系的關系 新會計準則體系發布前,我國的會計標準核算體系比較混亂(當然發布后更亂,統一后就好了),既有1992年發布的的行業會計制度體系;也有2000年以來的發布企業會計制度體系(包括《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還有各種會計核算辦法和問題解答),還有一項基本會計準則和16項具體會計準則夾雜其間。新會計準則體系的發布暨逐步實施。建立全國統一的會計制度不再是夢想。當然這需要時間。新會計準則體系的發布,使得被排除在會計制度核算體系之外的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的會計核算,也有了一個歸宿。

從理論上而言,準則與制度無論在內涵還是外延上都存在差別。在內涵上,兩者的指導思想是截然不同的。在國外,準則的制定,以英美為代表,其指導思想是“指導性”,因此以原則為導向;制度的制定,以法國為代表,其指導思想是“指令性”,因此以規則為導向。這一差別是準則與制度的根本差別,并最終導致了它們在外延上的差別。

準則以原則為導向,它并不對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進行直接的規范,而是側重于確認與計量,其內容比較抽象、簡略,需要會計人員運用較多的專業判斷,對會計人員的素質要求比較高。

而制度則以規則為導向,它對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進行了直接的規范,側重于記錄和報告,其內容比較直觀、具體,不需要會計人員運用太多的專業判斷,對會計人員的素質要求比較低。

準則與制度在制定和修訂的靈活性上也不相同。準則的制定與修改比較方便,這是因為準則往往是按照時間順序逐項發布的,單項準則涉及的內容較少,易于增加或減少。而制度采用行政規章的形式,必然要求一定的相對穩定性,并且修改或制定程序較為復雜,自然較缺乏靈活性。 會計活動包括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四個環節,而會計準則重點是規范會計確認和計量,會計制度則側重于記錄和報告,準則的優點是能夠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制度的優點是容易被廣大會計人員所接受??紤]到中國國情,企業會計人員尚不習慣自己設計會計系統,新會計準則體系專門包含了一套會計科目及帳務處理的附錄,經幫助企業更好地運用會計準則,提高會計效率。

我國會計核算標準體系的發展方向是統一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體系。

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發布后,我國會計法規體系大致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國務院 令) 企業會計準則體系

企業會計基本準則 38項具體準則

準則應用指南、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

企業會計制度

企業會計制度

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小企業會計制度

核算辦法

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

民航企業會計核算辦法

新聞出版業會計核算辦法

鐵路運輸企業會計核算辦法

從事銀行卡跨行信息轉接業務的企業會計核算辦法

投資公司會計核算辦法

保險中介公司會計核算辦法

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

水運企業會計核算辦法

電影企業會計核算辦法

信托業務會計核算辦法

„„

補充規定

問題解答 行業會計制度

工業企業會計制度

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 農業企業會計制度

交通(運輸)企業會計制度 旅游,飲食服務企業會計制度 „„. 預算會計制度 財政總算會計制度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事業單位會計準則 民間非營利性組織會計制度 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 其它會計法規

三、新會計準則體系新在何處

1、確立了資產負債表觀的核心地位。

(介紹有關資產負債表觀與利潤表觀的知識,也有稱之為資產負債觀與收入費用觀的),學習新準則,不能正確樹立資產負債觀,就學不好新準則,資產負債觀也是與公允價值相聯系的。雖然公允價值引入的適度性極大地限制了資產負債觀的作用。

在資產負債觀下,采用了全面收益的觀點,即收益中包含了已實現的收益,還包括未實現收益。

一直以來,利潤表在企業財務報表體系中一直居于顯要地位,利潤也成為各方面考核企業管理層業績、衡量企業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標。但是,利潤反映的畢竟只是企業某一期間的經營成果,會計準則的制定如果片面側重于利潤表,容易為一些企業留下追逐短期利益和操縱利潤的空間。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凸顯了資產負債表的核心地位,要求企業提升資產負債信息質量,及時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如實反映資產未來經濟利益,不高估資產價值;要求企業合理確認預計負債,全面反映現時義務,不低估負債和損失;要求企業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企業所得稅;要求企業不能繼續使用不符合資產或負債定義的遞延(待攤)或預提項目。企業只有在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即所有者權益(凈資產)增加的情況下,才表明企業價值增加了,股東財富增長了,突破了傳統的單純的利潤考核概念,從而促使企業著眼于企業長期戰略,改善資產負債管理,優化資產和資本結構,避免眼前利益和收益超前分配,提高決策水平。

2、新會計準則對計量屬性做出了重大調整。不再強調歷史成本為基礎計量屬性,全面引入公允價值、現值等計量屬性,考慮到中國市場發展的現狀,本次準則體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企業合并、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價值計量。

公允價值主要應用于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計量等。

公允價值相對于歷史成本而言,具有很強的時間概念,也就是說,當前環境下某項資產或負債的歷史成本可能是過去環境下該項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而當前環境下某項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也許就是未來環境下該項資產或負債的歷史成本。

在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建設中適度、謹慎地引入公允價值這二計量屬性,是因為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股權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越來越多的股票、債券、基金等金融產品在交易所掛牌上市,使得這類金融資產的交易已經形成了較為活躍的市場,因此,我國已經具備了引入公允價值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引入公允價值;更能反映企業的實際情況,對投資者等財務報告使用者的決策更加有用,而且也正因如此,我國準則才實現了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趨同。

在引入公允價值過程中,我國充分考慮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公允價值應用的三個級次,即:第一,資產或負債等存在活躍市場的,活躍市場中的報價應當用于確定其公允價值;第二,不存在活躍市場的,參考熟悉情況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進行的市場交易中使用的價格或參照實質上相同或相似的其他資產或負債等的市場價格確定其公允價值;第三,不存在活躍市場,且不滿足上述兩個條件的,應當采用估值技術等確定公允價值。

我國引入公允價值是適度、謹慎和有條件的。原因是考慮到我國尚屬新興的市場經濟國家,如果不加限制地引入公允價值,有可能出現公允價值計量不可靠,甚至借機人為操縱利潤的現象。因此,在投資性房地產和生物資產等具體準則中規定,只有存在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夠取得并可靠計量的情況下,才能采用公允價值計量。

3、合并報表的編制理論由母公司理論變為實體理論,將少數股東權益作為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將少數股東損益作為凈利潤的組成部分

4、財務報表的變化

每套由原來的三主表一附表一附注變成四主表一附注,即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

資產負債表

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將短期投資改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將長期持有股票、基金等投資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將長期債權投資改稱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增加了投資性房地產、長期應收款、開發支出、商譽、生產性生物資產等。

將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合并為應付職工薪酬;將應交稅金和其他應交款合并為應交稅費。

? 利潤表

將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合并為營業收入;

單列資產減值損失;

增加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將投資收益作為營業收入的組成部分。

(1) 收入不再區分為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統一稱為“營業收入”。原先人為將企業的業務劃分為主營業務和其他業務,是計劃經濟下的做法。隨著企業經營方式的多樣化,只要是營業活動中產生的收入,都統一作為營業收入。

(2) 準則對附注披露作出了一般要求。附注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高。附注要反映在報表正表中不能反映的信息,包括各項報表項目的明細信息和風險信息。從某種意義上說附注的重要性要超過報表正表。分部報告也是報表附注的一個組成部分。在多種經營、跨國經營的情況下,需要披露分部的主要指標。目前準則傾向于以業務分部為主,地區分部為輔。對主要和次要報告形式,規定的披露要求詳略程度不同。

更多的變化參見各章節內容。

四、本書的結構及特點

本書在解析過程中,突出了實務性,注重對實務問題進行歸納,特別是對新企業會計準則與舊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的不同作出了特別提示,對每項準則涉及的新舊準則科目的變化也做了對比列示,還結合最新的稅法規定,進行了對比分析;編著者還結合自己的實務經驗,對部分準則涉及到的內容進行了納稅籌劃。

第二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解析

(一)

主講老師:張琦

修訂說明

為了適應財政管理改革,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促進公益事業健康發展,對《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財預字[1997]286號)(以下簡稱《會計準則》)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事業單位會計準則》。

一、修訂的必要性

一是適應財政管理改革的需要。

2000年以來,圍繞公共財政體制建設,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類、國有資產管理等各項財政改革不斷深入推進,很多改革涉及到會計科目及核算方法的調整,

為了實現會計標準與相關財政改革的有機銜接,確保相關財政改革政策的貫徹落實,需要修訂《會計準則》。

二是配合《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實施的需要。

2012年2月,發布了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以下簡稱《財務規則》),并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財務規則》在強化事業單位預算管理以及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收入、支出、結轉結余、資產、負債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為了使《財務規則》的主要修訂內容通過日常會計核算與管理真正落到實處,需要修訂《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

三是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會計行為、提高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的需要。

隨著各項財政改革以及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事業單位的內部和外部環境都發生了深刻變化,《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在諸多方面逐步暴露出不適應和不協調,影響了事業單位會計信息的有用性,需要修訂。

《會計準則》自1997年發布實施以來,促進了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和核算水平總體上不斷提升。但是,“私設小金庫”、“賬外設賬”等不規范行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在近兩年國務院打擊“假發票”、治理“小金庫”等專項治理活動中,均對修訂《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的會計行為,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提出了明確要求。

特別是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明確將2012年12月底之前修訂出臺《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列為“堅持不懈地推進制度機制建設,完善治本之策”的重要任務和措施之一。

二、修訂的原則

(一)統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體系的原則

1.本次修訂《會計準則》的重要目標之一是為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體系建立統一的核算原則和框架。

2.修訂后的《會計準則》在內容上將規范包括: 事業單位會計目標,會計基本假設,會計核算基礎,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會計要素的定義、項目構成及分類、一般確認計量原則,財務報告等基本事項,是制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的基礎和依據。

(二)服務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原則

1.事業單位預算是我國部門預算體系的組成部分,服務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是本次修訂《會計準則》所遵循的重要原則之一。

2.修訂后的《會計準則》在事業單位會計目標、會計核算基礎等規定方面,都在兼顧財務管理需求的同時體現了財政預算管理的信息需求;

3.在財務報表組成中新增加了“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以全面反映財政補助預算收支執行情況,更好地發揮會計服務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基礎性作用。

(三)與《財務規則》修訂相協調的原則

1.《財務規則》在維持現行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制和財務制度框架體系基本不變的前提下,重點針對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非稅收入管理等各項財政改革對相應的內容作了修訂。

2.修訂《會計準則》的基本思路和定位與修訂《財務規則》相一致,即在維持現行事業單位核算基礎和基本會計模式不變的前提下,重點適應財政改革、著力解決會計實務核算中的突出問題進行修訂。

3.為了保證出臺的相關規章之間的協調,便于事業單位執行,修訂后的《會計準則》在適用范圍、會計核算基礎定位、會計要素定義、收入分類、支出分類等重大問題上與《財務規則》保持了一致。

(四)提高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的原則

1.本次修訂《會計準則》,著力解決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標準不統

一、會計信息不完整等會計核算中的突出問題,強化了對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

2.修訂后的《會計準則》在強調可靠性、及時性、可比性、相關性、可理解性等要求的基礎上,增加了信息“全面性”要求;

3.對無對價取得資產的計量問題作了明確規定,既有利于提高會計信息的可比性,又便于確保資產及時入賬,通過資產的賬實核對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

三、修訂的主要內容

《準則》共有九章49條,在維持原《會計準則》基本框架結構的基礎上,刪除了7條,新增加了15條,對剩余的條款進行了合并調整,并對大部分條款作了文字修改和完善?!稖蕜t》的修訂內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一)擴大了《會計準則》的統馭范圍。

1.按照《財務規則》第六十六條“行業特點突出,需要制定行業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的,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根據本規則制定”的規定,《財務規則》是制定所有行業財務制度的基本依據。

2.與《財務規則》相一致,《準則》將統馭范圍由原先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擴大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體系(包括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準則》第三條)。

(二)明確了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目標。 1.《準則》首次明確了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目標(《準則》第四條)。

2.考慮我國事業單位的實際并借鑒國際經驗,《準則》第四條規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目標首先應當反映“受托責任”,同時兼顧“決策有用”。

3.并體現了事業單位提供會計信息要滿足財務管理和預算管理雙重需要的特點。

(三)合理界定了會計核算基礎。

1.《會計準則》僅針對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適用對象,規定其“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但經營性收支業務核算可以采用權責發生制”。

2.《準則》第九條第一款規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

3.部分經濟業務或者事項采用權責發生制核算的,由財政部在會計制度中具體規定”,同時還在第二款規定“行業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的,由財政部在相關會計制度中規定”。這樣規定與《財務規則》相協調,同時也授權會計制度對采用權責發生制的事項和行業作具體規定。

(四)合理界定了會計要素。

1.按照“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的核算基礎,事業單位會計要素一般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

2.對于醫院等采用權責發生制核算的行業事業單位,其會計要素應當以“費用”替代“支出”。

3.綜合考慮上述實際情況,《準則》第十條規定“事業單位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或者費用”。

(五)強化了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準則》針對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的突出問題,強化了對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 一是將第二章標題“一般原則”改為“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二是在對原可靠性、相關性、可比性、及時性、可理解性原則要求進行重新表述和排序的基礎上,增加了“全面性”要求,強調“將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統一納入會計核算”(《準則》第十三條),確保會計信息的完整性。

此外,考慮到事業單位并無自行根據業務事項的重要性而調整會計報表格式的權限,從而刪除了原《會計準則》第二十條的重要性原則。

(六)按照流動性對資產、負債進行分類。

為了統一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的列報格式,便于信息使用者開展對事業單位財務狀況、財務風險等的分析和評價,借鑒會計國際慣例和通行做法,《準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五條規定事業單位的資產和負債統一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負債)和非流動資產(負債)。

相應地,《準則》將原《會計準則》中的“對外投資”更進一步劃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

(七)在資產構成項目中增加“在建工程”。

《準則》第二十一條在非流動資產項目構成中增加了“在建工程”,這體現了會計信息的全面性要求,為各會計制度將基建賬套相關數據并入會計“大賬”提供了依據。

(八)明確了各會計要素確認計量的一般原則。 《準則》統一規定了各會計要素確認計量的一般原則。特別是針對各會計制度中接受捐贈、無償劃撥等資產計量口徑不統

一、不明確以及實際執行中資產不入賬等問題,

《準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對不支付對價情況下取得資產的計量原則進行了明確,要求在沒有相關憑據、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也無法可靠取得的情況下,將所取得的資產按照名義金額入賬,從而有利于通過賬實核對手段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九)引入了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

《準則》第二十三條規定“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的,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在相關財務會計制度中規定”。

計提資產折舊、攤銷,有利于反映資產隨著時間推移和使用程度發生的價值消耗,促進事業單位落實“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的資產管理理念和原則,為事業單位進行成本核算提供會計數據支持。

《準則》第二十三條為事業單位相關財務會計制度做出計提資產折舊、攤銷的規定提供了依據。

(十)調整了凈資產項目構成。

適應部門預算管理要求,并與《財務規則》的相關規定相協調,《準則》第三十條有關凈資產內容中增加了“財政補助結轉結余”、“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等項目,并對相關概念進行了定義。

此外,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修訂相協調,《準則》將原凈資產中的“固定基金”修改為“非流動資產基金”。

(十一)完善了財務會計報告體系。

借鑒企業會計和國際慣例,《準則》在第八章引入“財務會計報告”概念,在第四十條規定“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和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在第四十一條規定,財務報表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及其附注等組成部分,并統一規定了事業單位財務報表的基本列報格式。

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促進公益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

本準則適用于各級各類事業單位。

第三條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下統稱會計制度)等,由財政部根據本準則制定。

第四條

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目標是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與事業單位財務狀況、事業成果、預算執行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事業單位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有助于會計信息使用者進行社會管理、做出經濟決策。事業單位會計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舉辦(上級)單位、債權人、事業單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關者。

第五條

事業單位應當對其自身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如實反映) 第六條

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應當以事業單位各項業務活動持續正常地進行為前提。(持續經營) 第七條

事業單位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又稱財務報告,下同)。(會計分期)

會計期間至少分為和月度。會計、月度等會計期間的起訖日期采用公歷日期。 第八條

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應當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算為人民幣金額計量。(貨幣計量)

第九條

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部分經濟業務或者事項采用權責發生制核算的,由財政部在會計制度中具體規定。(收付實現制)

行業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的,由財政部在相關會計制度中規定。 第十條

事業單位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或者費用。 第十一條

事業單位應當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二章

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第十二條

事業單位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核算,如實反映各項會計要素的情況和結果,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

第十三條

事業單位應當將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統一納入會計核算,確保會計信息能夠全面反映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事業成果、預算執行等情況。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對于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五條

事業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有可比性。

同一事業單位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應當采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將變更的內容、理由和對單位財務狀況及事業成果的影響在附注中予以說明。

同類事業單位中不同單位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應當采用統一的會計政策,確保同類單位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

應當與事業單位受托責任履行情況的反映、會計信息使用者的管理、決策需要相關, 有助于會計信息使用者對事業單位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做出評價或者預測。 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于會計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三章

第十八條

資產是指事業單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十九條

事業單位的資產按照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1年內(含1年)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 非流動資產是指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

第二十條

事業單位的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貨幣資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等。

短期投資是指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時間不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 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事業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中形成的各項債權,包括財政應返還額度、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應收款項和預付賬款。

存貨是指事業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十一條

事業單位的非流動資產包括長期投資、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長期投資是指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時間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和債權性質的投資。

在建工程是指事業單位已經發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種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擴建、修繕等)和設備安裝工程。

固定資產是指事業單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等。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超過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類物資,應當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無形資產是指事業單位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等。

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的資產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進行計量。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事業單位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計量。

以支付對價方式取得的資產,應當按照取得資產時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或者按照取得資產時所付出的非貨幣性資產的評估價值等金額計量。

取得資產時沒有支付對價的,其計量金額應當按照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沒有相關憑據的,其計量金額比照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沒有相關憑據、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也無法可靠取得的,所取得的資產應當按照名義金額入賬。

第二十三條

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的,由財政部在相關財務會計制度中規定。

第四章

第二十四條

負債是指事業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二十五條

事業單位的負債按照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是指預計在1年內(含1年)償還的負債。 非流動負債是指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

第二十六條

事業單位的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應付職工薪酬、應繳款項等。

短期借款是指事業單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內(含1年)的各種借款。 應付及預收款項是指事業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項債務,包括應付票據、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應付款項和預收賬款。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事業單位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津貼補貼等。

應繳款項是指事業單位應繳未繳的各種款項,包括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款項、應繳稅費,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的款項。

第二十七條

事業單位的非流動負債包括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等。 長期借款是指事業單位借入的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借款。

長期應付款是指事業單位發生的償還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應付款項,主要指事業單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應付租賃款。

第二十八條

事業單位的負債應當按照合同金額或實際發生額進行計量.

第五章

凈資產

第二十九條

凈資產是指事業單位資產扣除負債后的余額。

第三十條

事業單位的凈資產包括事業基金、非流動資產基金、專用基金、財政補助結轉結余、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等。

事業基金是指事業單位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凈資產,其來源主要為非財政補助結余扣除結余分配后滾存的金額。

非流動資產基金是指事業單位非流動資產占用的金額。

專用基金是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或者設置的具有專門用途的凈資產。

財政補助結轉結余是指事業單位各項財政補助收入與其相關支出相抵后剩余滾存的、須按規定管理和使用的結轉和結余資金。

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是指事業單位除財政補助收支以外的各項收入與各項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其中,非財政補助結轉是指事業單位除財政補助收支以外的各專項資金收入與其相關支出相抵后剩余滾存的、須按規定用途使用的結轉資金;非財政補助結余是指事業單位除財政補助收支以外的各非專項資金收入與各非專項資金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第三十一條

事業基金、非流動資產基金、專用基金、財政補助結轉結余、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等凈資產項目應當分項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六章

第三十二條

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三十三條

事業單位的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財政補助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基本支出補助和項目支出補助。

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給事業單位的資金和經核準不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和經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三十四條

事業單位的收入一般應當在收到款項時予以確認,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進行計量。

采用權責發生制確認的收入,應當在提供服務或者發出存貨,同時收訖價款或者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時予以確認,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或者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進行計量。

第七章

支出或者費用

第三十五條

支出或者費用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三十六條

事業單位的支出或者費用包括事業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事業支出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是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上繳上級支出是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經營支出是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事業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和經營支出以外的各項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贈支出等。

第三十七條

事業單位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的,應當正確歸集開展經營活動發生的各項費用數;無法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或比例合理分攤。

事業單位的經營支出與經營收入應當配比。

第三十八條

事業單位的支出一般應當在實際支付時予以確認,并按照實際支付金額進行計量。

采用權責發生制確認的支出或者費用,應當在其發生時予以確認,并按照實際發生額進行計量。

第八章

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十九條

財務會計報告是反映事業單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事業成果、預算執行等會計信息的文件。

第四十條

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和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第四十一條

財務報表是對事業單位財務狀況、事業成果、預算執行情況等的結構性表述。財務報表由會計報表及其附注構成。

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下列組成部分:

(一)資產負債表;

(二)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費用表;

(三)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

第四十二條

資產負債表是指反映事業單位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的報表。 資產負債表應當按照資產、負債和凈資產分類列示。資產和負債應當分別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列示。

第四十三條

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費用表是指反映事業單位在某一會計期間的事業成果及其分配情況的報表。

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費用表應當按照收入、支出或者費用的構成和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情況分項列示。

第四十四條

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是指反映事業單位在某一會計期間財政補助收入、支出、結轉及結余情況的報表。

第四十五條

附注是指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項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細資料,以及對未能在會計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等。

附注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遵循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聲明;

(二)會計報表中列示的重要項目的進一步說明,包括其主要構成、增減變動情況等;

(三)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會計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六條

事業單位財務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九章

第四十七條

納入企業財務管理體系的事業單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

第四十八條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對本準則的適用,由財政部另行規定。 第四十九條

本準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5月28日財政部印發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財預字[1997]286號)同時廢止。

第三篇:2014最新企業會計準則講解與案例深度解析

(第四期,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一、課程簡介

時隔7年,中國會計準則改革風暴再次來臨?!敦攧請蟊砹袌蟆?、《公允價值計量》、《職工薪酬》、《長期股權投資》、《合并財務報表》、《合營安排》、《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和《金融工具列報》等準則展開了系統修訂。2014年開年之初中國財政部連續頒布了《財務報表列報》等多項會計準則并在年內開始執行,近期還將有幾項準則陸續頒布。這些新準則變化背后的真正內涵是什么?哪些企業預期將受到這一變革的影響?執行時需要考慮的事項又有哪些?作為財務人員,充分認識和有效把握會計準則的最新變化與發展趨勢,對于提高財務報告信息質量和企業決策的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課程基于國際會計準則的最新發展與國內會計準則的最新動態,將為會計人員帶來會計的前瞻思維與透徹理解,對準則變化未雨綢繆、從容應對。

二、課程大綱

第一部分 2014年會計準則改革以及對企業的影響 ? 2006年會計準則改革回顧

? 2006年準則的主要問題

? 2014年會計準則改革背景

? 2014年準則改革內容概述

? 相關變化對企業的預期影響

第二部分 企業合并、合并報表與長投專題

1、企業合并案例精講 ? 企業合并的分類

? 案例:同一控制合并案例詳解

? 案例:非同一控制合并案例詳解

? 案例:分步合并法案例詳解

? 案例:購買少數股權的處理

? 其他合并熱點問題

2、合并財務報表案例精講 ? 合并范圍

? 同一控制情形下合并報表編制案例

? 非同一控制情形下合并報表編制案例

? 合并財務報表編制中的公允價值調整

? 合并財務報表編制過程中的抵消

? 合并報表編制過程中的所得稅調整

? 合并報表編制其他特殊問題

3、長期股權投資案例精講 ? 股權投資核算的劃分

? 共同經營

? 合營企業

? 長期股權投資方法轉換

? 其他長投熱點問題

? 案例:限售流通股的會計處理

? 案例:(完全)權益法

第三部分 金融工具會計專題

? 金融工具及金融資產的劃分

? 金融資產的重分類問題

? 攤余成本計量規則

? 公允價值計量規則

? 金融資產減值

? 金融資產轉移(含票據貼現)

? 套期保值

? 金融工具列報

? 案例:離奇的投資收益

第四部分 公允價值專題 ? 公允價值計量主體變動

? 公允價值對計量時間的要求

? 估值技術的確定

? 可觀察輸入值vs不可觀察輸入值 ? 公允價值的估值技術

? 公允價值的級次決定因素

? 公允價值披露的信息要求

? 案例:公允價值公允嗎?

第五部分 所得稅會計專題

? 所得稅會計的概念

? 會計與稅收差異匯總

? 十大資產的所得稅調整

? 五大負債的所得稅調整

? 十大特殊交易的所得稅調整

? 案例:巨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為哪般? 第六部分 職工薪酬專題 ? 短期薪酬會計處理規范

? 設定受益計劃的會計處理規范

? 現金福利費中的財稅問題

? 離職后福利

? 非貨幣性福利

? 辭退福利中

? 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 現金結算股份支付

? 案例:分紅的會計處理

第七部分 財務報表列報專題

? 其他綜合收益與綜合收益

? 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

? 持續經營的評價內容

? 權責發生制會計編制報表

? 利得和損失項目的列銷

? 正常經營周期

?“重要性”的定義和判斷

? 附注披露內容

? 案例:其他綜合收益如何計算? 第八部分 會計準則未來展望

? 基本準則:理念顛覆性變革?

? 收入準則:放棄“風險與報酬分析法”? ? 租賃準則:不再區分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 ? 金融工具:“四分法”變“三分法”? ? 財務報表:面目全非大變樣?

第四篇:學習廉政準則爭做廉政表率

領導干部能否做到嚴格自律,廉潔從政,直接關系到黨和國家事業的興衰和人心的向背。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后,迅速在各地、各部門掀起了一場學習廉政準則、爭做廉政表率的高潮。在當前面臨新的發展機遇和挑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要以此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時刻牢記宗旨、堅定信念,當好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領路人,當好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的貼心人,當好嚴格自律、廉潔從政的帶頭人。具體來說,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一是要強化理論學習,提高自我約束能力?!读蕜t》是規范黨員領導干部的重要文件,其中的8個“禁止”和52個“不準”,涵蓋了行政權力行使中極易滋生腐敗的各個領域??梢哉f,《準則》明確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區,哪些是不能觸的“高壓線”。如果黨員領導干部走入禁區,觸動“高壓線”,就必然會受到黨紀國法的嚴厲懲罰,輕則名譽受損,重則身敗名裂、斷送前程。因此,每位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對《準則》心存敬畏,抓好《準則》的宣傳學習,把《準則》熟記于心,全面、透徹、深入地領會其精神實質,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并將形成的理念用于實踐,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中自覺踐行,真正做為民、務實、清廉的人民公仆。

二要加強黨性修養,牢固樹立宗旨意識。要自覺加強黨性修養,就要從思想道德教育這個基礎抓起。領導干部尤其要帶頭勤政廉政,要算好“人生大賬”,把自己的人生規劃好,走廉潔之路,做清廉之官。古人說,“吏不畏吾嚴而畏吾廉”,廉潔也是一種力量,是為政之要。人民群眾對為官者的期待其實很簡單,即經濟要發展、民生要改

1善、干部要廉潔。做到了,我們就不負眾望;做不到,就難辭其咎。所以,我們一定要清醒地認識到,干部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而不是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必須緊緊圍繞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這個根本問題,牢固樹立宗旨意識,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全心全意為人民謀利益。

三要自覺接受監督,保持艱苦奮斗本色。經驗和教訓都告訴我們,監督到位有效,貪腐風險必然增大,貪腐之心必然收斂;監督缺位失靈,貪欲必然膨脹。因此,學習貫徹《廉政準則》,必須強化外部監督尤其是公眾的監督,讓每個人都成為領導干部的廉政監督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官員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是否符合“52個不準”的要求,群眾最有發言權。作為黨員領導干部,要認真處理好親情與黨性的關系,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公私分明,做到兩袖清風,一身正氣。“歷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敗由奢。”廉潔從政,必須始終保持艱苦奮斗本色。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我們黨保持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一個重要法寶,也是新形勢下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廣大黨員干部要從思想上重視貫徹落實廉政準則,堅決果斷向各種誘惑說“不”。讓《廉政準則》成為領導干部的廉潔從政心經,從而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2

第五篇:學習廉政準則

會議要求,每個黨員干部必須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權力必須始終用來為群眾謀利益,絕不能把它變成謀取個人或少數人私利的工具。黨員領導干部嚴格遵守“8個禁止”、“52個不準”的規定,做學習貫徹《廉政準則》的好帶頭,發揮黨員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不但自己要廉潔,也要教育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廉潔。要從自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嚴格廉潔自律,一心一意謀發展,在全社上下樹立正氣。

會議強調,一是黨員干部要進一步嚴格要求自己。要結合近年來領導干部發生違紀違法問題的情況,大力增強反腐倡廉意識,繃緊廉政弦,牢記廉政條規,始終做到自警自勵,防止發生違規違紀問題。二是加強相互監督。領導班子成員要敢于和廣大干部群眾站在一起,勇于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檢查,把群眾意見建議認真梳理總結,不打折扣地完成,相互之間要及時提醒,做到預防為主,對苗頭性問題及早糾正,以此促進班子的團結、和諧、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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