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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治維穩中心基本職責

2023-06-16

第一篇:綜治維穩中心基本職責

綜治維穩中心基本職責

一、貫徹執行農場黨委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和總體部署,研究制定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和階段性工作計劃。

二、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充分發揮公安、司法、信訪、法庭等部門在 “社會治安聯合防控、矛盾糾紛聯合調解、重點工作聯勤聯動、突出問題聯合治理、基層平安聯合創建、重點人員聯合服務管理”的聯調工作機制中的作用,預防和減少重大矛盾糾紛和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三、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對群眾訴求事項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按程序做好化解或集中相關部門辦理、督辦結案等工作。

四、加強基層治保會、調委會和群防群治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管理培訓,提高隊伍素質。協同派出所組織開展組織做好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整治和反邪教等工作。落實轄區人防、物防、技防建設。

五、組織開展法制、綜治、平安建設等宣傳活動,做好基層維穩綜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隊伍的教育、培訓和管理等工作,努力提高工作人員駕馭工作、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

六、了解和掌握本地區維穩、綜治工作開展情況,對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上級維穩綜治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深入開展維穩綜治理論研究,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七、認真做好轄區內各部門、各單位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簽約、檢查、考核工作。對工作成效明顯的進行表彰獎勵;對存在問題的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對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問題的,向農場黨委提出實施領導責任追究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黃牌警告及一票否決建議。

八、完成黨委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任務。

綜治維穩工作站基本職責

一、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本本轄區內的治安形勢,提出平安創建、社會穩定和綜治工作的措施和建議。

二、有效發揮黨支部、治保會、調委會、治安員、調訪信息員等力量維護基層平安穩定,及時將基層的社情民意,信訪問題,上報綜治維穩中心。組織、指導、督促、落實本轄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社會穩定和平安創建工作。

三、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接待本轄區群眾來信來訪,集中排查處理矛盾糾紛,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處理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對于無法調處化解的矛盾糾紛,要及時上報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協助領導和有關部門預防和處置突發群體性事件。

四、著力解決影響本轄區治安的問題,落實打擊、防范、教育、管理、安置幫教等各項工作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五、結合“六五”普法,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著力在轄區營造濃厚的學法、用法、守法氛圍,切實增強廣大群眾自我防范和與違法犯罪做斗爭意識,努力維護轄區的平安穩定。

六、接受綜治維穩中心以及成員單位的業務指導,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綜治信訪維穩中心成員分工

段 敏:(黨委副書記、綜治維穩中心主任)

王華龍:張山茂:王金輝:李成彥:主持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的全面工作

負責治安防范、流動人口及出租屋管理和預防犯罪各項措施落實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協助主任做好中心日常工作并負責辦公室全面工作

協助主任做好中心工作,負責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教育、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解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信訪事項及群眾反映熱點問題和民政事務訴求問題的調處、督辦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派出所所長、綜治維穩中心副主任)(綜治辦副主任、綜治維穩中心成員)(司法分局局長、綜治維穩中心成員)(民政、信訪辦主任、綜治維穩中心成員)曾慶平:(勞資科科長、綜治維穩中心成員)

負責企業職工、用人單位勞資糾紛等訴求問題的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唐先華:(法庭辦案組組長、綜治維穩中心成員)

負責受理、辦理場內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治維穩中心主任職責

一、組織綜治維穩中心工作人員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綜治信訪維穩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組織綜治維穩中心對本地區一個時期的維穩及綜治工作作出總體規劃,部署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指導各部門、單位落實綜治維穩工作措施,組織部門之間的協作,共同解決綜治信訪維穩有關問題。

四、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后進。

五、辦理農場黨委及上級綜治維穩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綜治維穩中心副主任職責

一、在主任領導下抓好綜治維穩工作,負責中心日常工作。

二、組織協調矛盾糾紛聯合調處工作,充分發揮各部門在調處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合力作用。

三、負責制訂綜治維穩工作計劃、方案和措施,并組織實施。

四、掌握中心工作人員思想動態,負責抓好中心工作人員政策業務學習和培訓。

五、負責中心內部職責分工、工作考核和總結評比。

六、辦理農場黨委和上級綜治維穩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綜 治 辦 職 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農場黨委維護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組織協調。

二、組織協調各部門抓好轄區內維穩和綜治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組織召開例會和聯席會議。

三、建立維穩綜治領導責任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嚴格檢查。

四、定期組織開展排查矛盾糾紛、治安突出問題、安全生產隱患,協調各有關部門及時調處化解矛盾糾紛,整治治安突出問題和安全生產隱患。

五、檢查督導各單位切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單位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意見,限期改正。

六、轄區內發生重大災害事故、突發群體性事件以及重大治安案件時,第一時間到現場指導處理。

七、組織開展維穩綜治宣傳活動和普法教育;總結推廣經驗,培育先進典型;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積極探索維穩綜治工作的新路子。

八、辦理農場黨委和上級維穩、信訪、綜治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綜治辦副主任職責

一、在主任領導下做好維護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綜治辦和綜治信訪維穩中心日常工作。定期向主任匯報各項工作開展情況,重大事項及時匯報。

二、協助主任制定工作計劃、方案和措施,召開工作例會和聯席會議,并組織落實。

三、協助主任落實檢查考核制度,協調各部門按照“六聯”機制的要求,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四、協助主任抓好綜治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培訓和考核、總結、評比工作。

五、深入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掌握轄區維穩綜治工作的情況,及時向主任提出工作建議。

六、辦理農場黨委和上級維穩、綜治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信訪辦工作職責

一、在農場黨委的領導下,負責信訪辦全面工作;

二、受理來信,接待來訪,為信訪人提供信訪咨詢服務;

三、向信訪人宣傳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四、受理農場黨委和上級機關領導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并負責督促、檢查辦理情況;

五、組織協調和直接參與處理有關信訪問題;

六、調查、研究、分析信訪情況,及時向農場黨委領導提供信息和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七、抓好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司法分局局長工作職責

一、團結和帶領司法工作人員認真執行檔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的指示和決議;

二、自覺接受農場黨委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領導,加強與有關單位的溝通協調,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三、積極拓展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當好農場黨委的法律顧問,做好轄區內人民內部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四、負責從事司法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風紀律建設,抓好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從事司法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

五、制定司法分局工作計劃;

六、制定和完善司法分局規章制度;

七、負責司法分局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項業務的審批;

八、廉潔自律,秉公辦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勞資科科長工作職責

一、宣傳貫徹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農場黨委領導下,組織實施轄區內的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服務工作。

二、督促街道各類企業及用工單位,遵守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三、督促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協助開展各項社會保臉費的征繳及稽核工作。配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轄區內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支付和參保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協助中心做好轄區內工傷職工的事故受理、調查、取證、申報等工作,為傷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社會化發放提供服務。

四、協助農場做好內部勞動投訴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勞動合同管理、建筑行業用工管理、勞動用工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

五、負責“4050”人員就業服務、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六、承辦黨委和上級勞動部門交辦的有關勞動與社會保障工作的其它事項。

綜治維穩中心各小組職責

信訪工作組:負責人李成彥,主要負責接待來訪人員,同時,做好來訪者的登記工作,并將訴求問題進行梳理轉辦交辦有關部門,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訴求問題的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司法工作組:負責人王金輝,主要負責指導、參與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教育、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解工作,協助各單位各部門處理各類疑難、復雜的社會矛盾糾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治安管理調解組:負責人王華龍,主要負責打擊違法犯罪,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職責,同時,對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可以調解處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紀檢問題調解組:負責人孫鐵男,主要負責黨員干部違法違紀案件的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民政糾紛調解組:負責人李成彥,主要負責民政事務訴求問題的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職工糾紛調解組:負責人李淑穎,主要負責職工合法權益訴求問題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計生問題調解組:負責人肖力力,主要負責計劃生育訴求問題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勞動糾紛調解組:負責人曾慶平,主要負責企業職工、用人單位勞資糾紛、勞動爭議等訴求問題的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基建糾紛調解組:負責人季永勝,主要負責規劃建設、土地權屬、拆遷糾紛等訴求問題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婦聯糾紛調解組:負責人李淑穎,主要負責家庭倫理、婦女、兒童保護工作的訴求問題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交通糾紛調解組:負責人王樹森,主要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勘查、取證、責任認定、調解處理各類交通事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林業糾紛調解組:負責人帳景禮,主要負責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和林業等訴求問題的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6318” 糾紛調解組:負責人王俊波,主要負責“66318”復轉軍人的房改、待遇、安置等訴求問題的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水務糾紛調解組:負責人祝玉民,主要負責防洪排澇、水源、供水、污水處理、水土保持及其農田水利等訴求問題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糧食糾紛調解組:負責人李建光,主要負責糧食行政調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訴求問題的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環保糾紛調解組:負責人程少純,主要負責環境污染、生態保護、濕地環境保護等訴求問題的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畜牧糾紛調解組:負責人呂永飛,主要負責畜牧行業飼養、銷售、防疫等訴求問題的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農機糾紛調解組:負責人付寶仁,主要負責農機生產事故、農技推廣服務、機車作業費爭議等訴求問題的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教育糾紛調解組:負責人李國安,主要負責校園內部糾紛和涉及教育事業糾紛等訴求問題的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農業糾紛調解組:負責人祝令慶,主要負責農業生產過程中農業生產事故、農業技術推廣服等訴求問題的調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綜治維穩中心信息員崗位職責

一、負責收集、整理、登記、編印各類信息。

二、負責印發信息報送要點和每季度信息報送情況通報。

三、負責與兄弟單位的信息交流。

四、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重要信息。

五、負責本部門網頁信息的發布和更新工作。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向廣大黨員和居民宣傳黨的基本路線、黨紀、黨規和信訪舉報的有關法規。

八、做好轄區內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發現帶有苗頭性、傾向性有可能引發集體訪、越級訪的信訪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

九、經常深入群眾,注意觀察動靜,及時發現苗頭,做好防范工作,力爭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對有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上訪事件,要及時報告,當好情報員。

十、積極主動參加領導的重要信訪活動,經常向領導提供信訪動態,提出合理化建議。

民兵應急分隊職責

1、正常開展民兵日常編組訓練任務。

2、對農場下達各項工作任務要確保完成。

3、農忙時期負責對農業生產提供后勤保障。

4、擔負參加搶險救災等各項急難險重任務。

5、負責轄區內社會治安和公共秩序的群防群治工作。

6、執行上級軍事部門賦予的其他任務。

治安聯防隊職責

1、教育群眾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2、負責轄區內值班巡邏,落實防范措施,維護治安秩序。

3、圍捕、堵截、扭送正在違法、犯罪的嫌疑人員到公安機關。

4、制止、打擊轄區內各種違法犯罪和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5、對轄區內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重大治安災害事故,負責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搶險救災,疏散群眾,維護秩序,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6、協助公安機關參與大型活動和重大事項的安全警衛,維護公共秩序。

7、積極參與“嚴打”整治斗爭,協助公安機關提供偵查破案線索。

8、救助危難群眾,為群眾排憂解難。

調解員崗位職責

一、熱愛人民調解工作,為民排憂解難,及時調解各類民間糾紛,增進人民內部團結。

二、依法辦事,為人公正,清正廉明,剛正不阿。做到合法合理合情處理案件。

三、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進行調解,法律、法規和政策沒有明確規定的,依據社會公德進行調解。

四、在雙方當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不得因未經調解或調解不成而阻礙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對當事人壓制、打擊報復;不得侮辱、處罰當事人;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

“三老”義務巡邏隊職責

1、協助社區居委會維護公共秩序,保衛重點地區、公共場所的安全。

2、發動、組織群眾做好防盜、防火和治安事故的發生。

3、協助小區住戶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4、協助社區干部對違反《居民公約》規范的行為,要幫助勸導并糾正各種違章行為。

5、要在轄區內開展社會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并協助社區干部做好環境管護工作。

6、對社區矯正人員和重點幫教對象要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幫教工作。

第二篇:綜治維穩中心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和總體部署,研究制定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和階段性工作計劃。

二、分析研判影響社會穩定的新問題、新動向,為黨委、分局決提供依據。

三、組織開展“社會治安聯合防控、矛盾糾紛防合調解、突出問題聯合治理、重點工作聯勤聯動、基層平安聯合創建、重點人員聯合服務管理”形成常態長效機制。

四、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對群眾訴求事項依照國家法律和相關政策,按照程序做好化解或組織相關部門辦理,督辦結案等工作。

五、組織做好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整治,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禁毒和反邪教等

工作。

六、組織開展法制、綜治、平安建設等宣傳活動,做好基層綜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隊伍的教育、培訓和管理等工作。

七、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社區、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基層平安創建活動。

八、督促檢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開展對綜治成員單位和農場、社區綜治工作的考核獎懲。

信息員崗位職責

一、負責收集、整理、登記、編印各類信息。

二、負責印發信息報送要點和每季度信息報送情況通報。

三、負責與兄弟單位的信息交流。

四、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重要信息。

五、負責本部門網頁信息的發布和更

新工作。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向廣大黨員和居民宣傳黨的基本路線、黨紀、黨規和信訪舉報的有關法規。

八、做好轄區內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發現帶有苗頭性、傾向性有可能引發集體訪、越級訪的信訪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

九、經常深入群眾,注意觀察動靜,及時發現苗頭,做好防范工作,力爭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對有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上訪事件,要及時報告,當好情報員。

十、積極主動參加領導的重要信訪活動,經常向領導提供信訪動態,提出合理化建議。

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工作職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和總體部署,研究制定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和階段性工作計劃。

二、組織開展“社會治安聯合防控、矛盾糾紛聯合調解、重大工作聯勤聯動、突出問題聯合治理、基層平安聯合創建”,并形成常態長效機制。

三、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對群眾訴求事項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按程序作好現場處置或分流辦理、督辦結案等工作。

四、組織好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整治、國家人民防線建設、禁毒和反邪教等工作。

五、組織開展法制、綜治、平安建設等宣傳活動,做好基層維穩綜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隊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訓等

工作。

六、組織、指導轄區內的村(居)、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基層平安創建活動。

七、督促檢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開展對綜治委成員單位和村(居)委會綜治信訪維穩的考核獎懲。

八、完成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

辦的其他相關工作任務。

第三篇:綜治信訪維穩工作中心職責分工

職務:綜治信訪維穩中心主任

工作職責:

1、負責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的全面工作。

2、負責街道人民武裝、民兵預備役工作。

3、負責街道維穩及民兵隊伍的管理工作。

4、負責街道值班備勤和轄區維穩督查檢查工作。 職務: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副主任

工作職責:

1、協助綜治信訪維穩中心主任工作。

2、負責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等創建工作。

3、負責組織信訪化解、人民調解、普法宣傳工作。

4、負責各工作方案、信息匯總、匯報總結材料的撰寫。

5、負責組織綜治例會召開和綜治業務培訓活動。 職務:綜治干事

工作職責:

1、負責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工作,落實相關工作措施;

2、負責維穩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報送,以及每周分析研判記錄;

3、負責文件的收發、登記、管理和相關數據統計報表的整理報送工作。

第四篇:鎮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職責

鎮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應發揮體制機制優勢,堅持依靠廣大群眾,組織協調、優化整合、督促指導轄區內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社會組織等資源力量,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來信來訪處理、分析研判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形勢、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務管理、防范處理邪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開展基層平安創建、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實現轄區社會和諧有序、安全穩定。具體承擔以下任務: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和部署要求,緊密結合實際安排工作。

二、收集掌握社情民意和社會治安穩定信息,分析研判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形勢,制定針對性工作措施,積極向同級綜治委提出工作建議。

三、組織開展社會不穩定因素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統一受理、分流、督辦、調解、處理各類矛盾糾紛和群眾來信來訪,協調處置各類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

四、組織排查整治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

五、指導、督促本轄區社會治安防控措施落實,開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護路聯防和反邪教等工作。

六、組織開展綜治、平安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做好群防群治隊伍的教育、管理工作。

七、檢查考核轄區內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責任制落實情況,統一管理綜治維穩信訪中心工作人員,開展教育培訓,定期進行績效考核。

八、完成同級黨政組織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工作。

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各成員單位職責

綜治辦:主要牽頭中心的日常工作;指導、組織、協調、督促、檢查中心成員單位開展各項穩定工作;中心對成員單位交辦的各類事項進行跟蹤、督促、結案。

信訪辦:主要負責受理、接待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掌握轄區的信訪情況,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及時排查解決信訪突出問題,預防和減少集體上訪、重復上訪;對信訪事項進行跟蹤、督辦;對重大疑難信訪問題落實領導和部門包案處理。

派出所:主要負責中心交辦的各類治安隱患的查處;掌握轄區內的社會治安情況,組織開展排查整治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預防和減少轄區發生刑事、治安案件,維護治安秩序,增強群眾的安全感;處置重大矛盾糾紛、突發和群體性事件。 司法所:主要負責組織開展轄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安置幫教工作和社區矯正等日常工作;指導基層人民調解工作;組織普法和法制宣傳工作。

法 庭:主要負責積極做好法律宣傳工作,與中心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做好中心交辦的司法調解工作。

武 裝:主要負責中心交辦的在轄區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或突發性事件,組織民兵應急隊伍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民政辦:主要負責中心交辦的撫貧幫困、福利救助、敬老助殘、社會事務管理等工作中引發的矛盾糾紛。

安全辦:主要負責中心交辦的轄區企事業單位、商場、市場及公共場所的各類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隱患的查處。

土地規劃:主要負責中心交辦的因違規建設、涉及土地權屬、征地補償、濫用耕地等引發的矛盾糾紛。

工 商:主要負責中心交辦的在市場經營活動中引發的矛盾糾紛,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保護正當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

交管站:主要負責中心交辦交通方面出現的矛盾糾紛和問題隱患。 人事勞動:主要負責中心交辦的勞動就業、下崗失業、勞動保障服務、離退休人員管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老年生活保障補助等涉及民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糾紛。

農業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中心交辦的農業生產、土地承包征用等方面出現的矛盾糾紛和問題隱患。

林業站:主要負責中心交辦的林木林地所有權爭議、水利等方面出現的矛盾糾紛和問題隱患。

文明辦:主要負責中心交辦的違章建筑、占道經營等方面的各類矛盾糾紛和問題隱患的調處工作。

婦 聯:主要負責中心交辦的涉及歧視、侵犯、虐視婦女兒童的家庭等引發的矛盾糾紛;聯合做好宣傳、普及有關婦女兒童的法律法規知識和“平安家庭”創建活動;反映村(社區)婦女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共青團:主要負責中心交辦的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等引發的矛盾糾紛;聯合做好青少年法制宣傳、預防青少年犯罪、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幫撫等工作。

其它協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積極做好配合協作工作。

鎮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主任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委、政府關于維護穩定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協調各部門抓好轄區內綜治維穩信訪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組織召開工作例會。

(三)建立綜治維穩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嚴格檢查。

(四)定期組織開展排查矛盾糾紛、治安突出問題、安全生產隱患,協調各有關部門及時調處化解矛盾糾紛、整治治安突出問題和安全生產隱患。

(五)檢查督導各單位切實落實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單位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意見,限期改正。

(六)轄區發生重大災害事故、突發群體性事件以及重大治安案件時,第一時間到現場指導處理。

(七)組織開展綜治維穩信訪宣傳活動和普法教育;總結推廣經驗,培育先進典型;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積極探索綜治維穩信訪工作的新路子。

(八)辦理黨委、政府和上級綜治維穩信訪部門交辦的其它任務。

鎮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專職副主任職責

(一)在主任領導下做好維護穩定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定期向主任匯報各項工作開展情況,重大事項及時報告。

(二)協助主任制定工作計劃、方案和措施,召開工作例會和聯席會議,并組織落實。

(三)協助主任落實檢查考核制度,協調各部門按照“六聯”機制的要求,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四)負責抓好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人員的教育、管理、培訓和考核、總結、評比工作。

(五)深入開展調查研究,了解和掌握轄區綜治維穩信訪工作情況,及時向主任提出工作建議。

(六)辦理黨委、政府和上級綜治維穩信訪部門交辦的其它任務。

鎮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工作人員職責

(一)圍繞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的職責任務積極開展日常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轄區綜治維穩信訪工作情況,及時向領導提出工作建議。

(三)協調各部門抓好綜治維穩信訪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指導和推動村(社區)、各單位開展平安建設活動。

(四)組織有關會議并做好記錄,做好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鎮綜治維穩信訪中心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會制度。

鎮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每個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特殊情況適時召開),由中心主任主持,通報工作情況,分析形勢,掌握工作動態,查找工作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研究相應工作措施及對策,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二、首問負責制度

群眾來信來訪時,鎮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窗口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后,無論群眾提出的問題和要求是否屬于自己職責(權)范圍,都要耐心詢問情況,做好登記備案。能自行解決的,直接答復解決。需要轉交其他部門解決的,及時轉交相關部門處理,并做好催辦督辦、群眾答復工作。

三、限時辦結制度

鎮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對受理的案件,限時辦理,讓反映問題的群眾有盼頭,有信心,對較簡單的問題,情況單一,線索明確,易查易結的問題,10日內辦結答復。一般的信件在5日內轉到承辦部門人員,重要問題信訪件3日內落實到承辦人員。對一般性問題的信訪件15日內形成書面報告,對較復雜的問題的信訪件30日內答復,情況緊急需要立即答復的請示相關領導給予即時解決。

四、情況報告制度

鎮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向鎮黨委、政府以及上級綜治辦報告轄區治安狀況、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治安亂點整治、“法輪功”等邪教組織違法犯罪活動情況。平時實行月報告制度,重點時期實行“零”報告制度,重大案件(事件)或重大不穩定信息隨時報告,確保信息及時暢通。

五、督察督辦制度

鎮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對上級交辦、領導批示的重要任務、各項階段性重點工作、有影響的矛盾糾紛及信訪案件處理情況等進行專項督察督辦。承辦單位和職能部門未能在期限內辦結的,由鎮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發出督辦通知書,直至結案為止。

六、資料臺帳制度

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工作資料臺帳包括:受理事項總登記簿;會議記錄簿;信訪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交辦、督辦、銷案通知書;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及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整治登記簿;鎮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主要工作數據月報表等表格。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工作人員要認真填寫,做到日清月結,分類歸檔,妥善保存,有案可查。

七、檢查考核制度

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把綜治維穩信訪中心建設績效納入鎮平安建設和綜治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與村(社區)干部的工作實績、獎懲直接掛鉤。每半年對轄區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考核,年終進行全面檢查考核,兌現獎懲。

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工作機制

一、矛盾糾紛聯調機制。中心組織各組成部門,采取日常排查、集中排查、重點排查和專項排查相結合方式,對矛盾糾紛和不安全、不穩定因素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和群眾來信來訪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處理、限期辦理、落實登記、交辦、承辦、結案每個銜接環節。對重大疑難或涉及兩個以上部門(單位)的糾紛,由中心直接調處或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共同解決。

二、社會治安聯防機制。中心定期開展治安形勢分析,及時發布治安預警預報,落實治安防控措施。整合群防群治隊伍,建立健全以公安為主體,專職治安防范力量為骨干、專群結合的治安防范工作網絡,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治安巡邏活動,大力推進科技防范,落實治安防控措施,提升治安防范水平。指導督促轄區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落實內部安全保衛制度,參與區域聯防、協防工作。

三、重點工作聯動機制。根據階段性重點工作需要,由中心統一調配使用各組成部門工作力量,統籌安排各項工作任務。中心負責制定完善應急處置工作預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在鄉鎮、街道黨政組織的統一領導下,依法妥善處置突發性、群發性事件、治安災害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

四、突出問題聯治機制。中心按照上級部署,動員和組織各部門、各單位及轄區群眾積極參與“嚴打”斗爭和各項集中整治行動,組織各組成部門對轄區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定期排查、梳理,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多方參與,綜合施策,嚴厲打擊嚴重違法犯罪活動,推動解決社會管理滯后、基礎工作薄弱等突出問題。

五、平安建設聯創機制。中心研究制定轄區平安創建總體目標,發揮各部門職能優勢,組織發動廣大群眾,廣泛開展“平安鄉鎮、街道”、“平安村、社區”、“平安校園”、“平安醫院”、“平安家庭”等多種形式的系列平安創建活動,積極創建宣傳教育載體,豐富創建內涵,提高創建時效。

六、服務管理聯抓機制。中心要充分發揮各相關單位、部門、村、社區的作用,定期分析研究流動人口、出租房屋、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閑散青少年管理服務等工作措施,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著力提高服務管理水平。

第五篇:綜治信訪維穩工作基本常識

鄉鎮(街道)“122336”綜治信訪維穩工作格局

“1”——指“1個中心”,即:綜治信訪維穩中心。

第一個“2”——指“2個辦”,即:綜治安全辦、信訪(維穩)辦。

第二個“2”——指“2個組織”,即:政法綜治黨支部(總支)、平安(綜治)協會。

第一個“3”——指“3個站”,即:流動人口管理站、社區矯正工作站、婦幼維權工作站。

第二個“3”——指“3個基本工作室”,即:聯合接訪室、綜合調解室、聯席會議室。

“6”——指“6支隊伍”,即:治安巡防隊伍、普法宣傳隊伍、維穩信息員隊伍、維穩群眾工作隊伍、網絡輿情引導員隊伍、流動人口管理員隊伍。

村居(社區)“123456”綜治信訪維穩工程體系

“1”——指“1個領導小組”,即:綜治信訪維穩領導小組。

“2”——指“2個站點”,即:1個綜治信訪維穩工作站和1個流動人口申報點。

“3”——指“3個會”,即:治保會、調委會、綜治(平

安)協會。

“4”——指“4個室”,即:警務室(點)、信訪室、調解室、宣教室。

“5”——指“5支隊伍”,即:綜治信訪維穩協管員隊伍、平安中心戶長隊伍、流動人口協管員隊伍、治安巡防隊伍(護村隊伍)、普法宣傳隊伍

“6”——指“6員”,即:治保員、調解員、宣傳員、維穩信息員、網絡輿情引導員、應急管理員。

什么是處理信訪事項“路線圖”?

指信訪工作者要立足調解,按照行政三級辦理、法院兩審終審、檢察院法律監督、人大監督的程序來辦理信訪事項。

什么是信訪事項行政“三級終結”?

辦理信訪事項,首先要立足于調解,調解不成的分兩個方向走:屬于行政部門管轄的,按照行政機關調查處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程序走;屬于人民法院受理、辦理的,就由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信訪事項經辦理、復查、復核后,信訪人對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行政機關不再受理。這稱為信訪事項的行政三級終結。

維穩工作“三支隊伍”

——維穩信息員隊伍、維穩群眾工作隊伍、網絡輿情引導員隊伍。

解決信訪問題要做到哪“三個到位”?

1、 對有道理的堅決解決到位;

2、 對確有實際困難的救助到位;

3、 對思想認識存在問題的耐心教育到位。

什么是“三級聯動”綜治信訪維穩組織網絡?

鄉鎮(街道)綜治信訪維穩工作依托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向下延伸至村居(社區)綜治信訪維穩工作站、村(居)民小組,形成三級聯動的組織網絡。

治安巡防隊伍“四位一體”職能

治安巡防隊伍依托公安派出所管理,履行治安巡邏、搶險救災、消防滅火、鐵路護路“四位一體”職能。

信訪工作“四位一體”機制

——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統一領導下,由黨工委、辦事處主要領導共同牽頭,分管領導參加,聯合紀檢、信訪,綜治、司法部門負責人共同參與的辦理信訪事項、處理信訪

事務的工作機制。

處理信訪案件“五包六定”責任制

——“五包”即:包掌握情況、包教育轉化、包穩控管理、包依法處理、包解決問題;

——“六定”即:定包案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處理方案、定專人負責、定辦理要求、定辦結時限。

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六聯”工作機制

——綜治信訪維穩中心落實矛盾糾紛聯調、社會治安聯防、突發事件聯勤、突出問題聯治、重點人群聯管、平安建設聯創的“六聯”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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