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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綜治中心工作制度

2023-05-16

在當今社會,在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技、文化教育的發展對維護社會公共秩序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以下是小編收藏的《鄉鎮綜治中心工作制度》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第一篇:鄉鎮綜治中心工作制度

鄉鎮綜治工作中心

鄉鎮綜治工作中心各鄉鎮綜治委:為進一步推動我縣鄉鎮綜治工作中心規范運行,確保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充分發揮作用,促進運行過程中取得實效,建立我縣鄉鎮綜治工作中心目標管理長效機制,鄉鎮綜治工作中心。經研究,制定如下考評方案。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綜治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工作的意見,按照省州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進一步推動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創建“平安貴定”工作,為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考核辦法

1、考評原則。堅持“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考評與平時考核相結合,重點檢查與全面評估相結合,專項考核與集中考評相結合,綜合評比與群眾評議相結合”的原則,力求對各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出全面、客觀、公正的評價。

2、考評方式。采取平時考核、半年督促、年終檢查三種方式進行。平時考核以各鄉鎮宣傳工作情況,報送報表情況,信息反饋情況等匯總綜合考評。半年督促,年終檢查通過檢查鄉鎮本級中心,抽查2個村級綜治工作站的結果綜合考評。實行減分積分制,三個方式累計積分為考核總成績,本方案所列各項積分標準,除單獨說明外,均為扣完本項分值為止,不再實行倒扣分。

3、匯總方法:實行百分制計分辦法。平時考核按季度考核取平均分值為全年平時考核分數,半年督促、年終檢查按考核結果據實計分。平時考核占40%、半年督促占20%,年終檢查占40%??己私Y果按一定比例計入綜治平安建設考核分值中,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4、組織實施。本方案出臺之日起,由縣綜治辦牽頭組織實施。

三、考核內容和標準

1、常規綜治報表報送(20分):每季度次月3號前(遇節假日順延一天)按照縣綜治辦要求報送本鄉鎮綜治季度報《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統計表》、《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整治情況數據統計表<一><二><三>》等4張表,第

二、四季度報表7張,增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情況統計表》、《社會治安情況和綜治工作情況報表<一><二>,這3張表分別為半年、年報表,報送時間仍在每季度次月3號前(遇節假日順延一天)報送,工作總結《鄉鎮綜治工作中心》。

(1)逾期未報送的視為遲報,扣10分,30日前未報的視為漏報,不得分。

(2)報表齊全,少一張扣2分;填報完整,缺項一張扣2分。

2、社會治安形勢分析(20分)。結合統計報表,每季度對轄區社會治安情況進行分析,其中第

二、四季度為半年分析,分析,隨報表一并報送。分析報告內容全面,反映本鄉鎮季度治安形勢實情,對存在的問題,不能解決的問題詳細說明,提出解決意見。

(1)逾期未報送的視為遲報,扣10分,30日前未報的視為漏報,不得分。

(2)分析不透徹,沒有提出對策的,扣5分。

3、日常工作動態反饋(20分)。每季度報送3期以上工作開展情況信息簡報,總結工作經驗。

(3)報送少于3期的扣10分,未報送的不得分。

4、矛盾糾紛調處情況(20分)。調處率達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要確保在本鄉鎮職能范圍內,矛盾糾紛不上交。

(1)調處率低于98%的,每低于一個百分點扣1分。

(2)在本鄉鎮職能范圍內,成功率低于95%,每低于十個百分點扣2分。

(3)在鄉鎮職能范圍內,每上交一例案件扣5分。

5、臨時工作任務反饋(20分)。及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縣綜治委、縣綜治辦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會議安排,下發文件安排)。

(1)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并報送落實結果的,視為遲報,扣10分。

(2)縣綜治辦已匯總完畢該項工作仍未報的,視為未落實漏報,不得分,并作詳細說明。

三、半年督促、年終考核內容及標準

1、領導責任規范(10分)。(1)黨政領導重視,擔任中心主任,有紅頭文件明確,計3分。(2)組織研究中心疑難工作,解決實際問題,落實工作經費,有會議記錄或紀要,計4分。(3)科學規范本鄉鎮綜治工作中心建設,有紅頭文件落實,計3分。

2、工作網絡規范(10分)。(1)明確本鄉鎮綜治中心工作中心領導小組、各工作組組成人員、各村(居、社區)綜治工作站領導小組成員,有黨委、政府紅頭文件,計5分,少一項扣1分。(2)鎮、村(居、社區)綜治工作站工作員、調解員、聯防隊、信息員等隊伍完善,有文件明確,計5分,少一項扣1分。

3、辦公場所規范(5分)。(1)鄉鎮綜治中心有辦公室、有辦公設備、有調解室、有宣傳公示欄等,3分。(2)村(居、社區)綜治工作站有辦公室、調解室、辦公設施等,計2分。

4、工作制度規范(5分)。明確綜治工作中心成員單位職責,結合本鄉鎮實際制定中心工作制度、工作機制、工作流程。(1)未明確成員單位職責扣2分。(2)中心制度、機制、流程少一項扣1分。

5、宣傳工作規范(8分)。積極組織開展本鄉鎮綜治工作中心建設、綜治平安創建宣傳活動,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宣傳形式和內容豐富,通過宣傳欄、墻報、宣傳單、宣傳手冊,新聞媒體、報紙雜志等載體,采取電視宣傳,發放宣傳資料、上墻宣傳、入戶宣傳等方式,大力開展本鄉鎮綜治平安建設宣傳活動。(1)鄉鎮有宣傳公示欄、宣傳內容檔案、宣傳活動記錄,計2分。(3)開展了鄉鎮、村(居)干部綜治工作中心工作員的培訓班工作,使人人都熟知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計3分。

6、檔案管理規范(12分)。鄉鎮綜治工作中心,村(居、社區)綜治工作站要按照縣綜治委《關于建立和規范鄉鎮綜治工作中心實施意見》和縣綜治辦轉發《黔南州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在全州鄉(鎮)建立和規范綜治工作中心的意見》的通知要求,規范管理檔案資料。檔案不完整扣5分,檔案不規范扣5分。

第二篇:鄉鎮綜治中心工作計劃

鄉鎮綜治中心工作計劃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常委會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落實,建設安康、文明、生態、和-諧下橋的戰略目標,按照“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工作方針,切實負起“保一方平安”政治責任,把打擊、防范、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各項綜合治理措施真正落到實處,因此,現制定我鎮2010年綜治工作計劃,鄉鎮綜治中心工作計劃。

一、認真貫徹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落實,重大問題責任查究制,堅決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做到綜治機構健全,人員到位,經費保障,制度完善,各方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積極抓好社會維穩及綜治工作。

二、建立“嚴打”整治的經常性工作機構,嚴重刑事犯罪得到遏制,“黃賭毒邪”活動減少,定期排查整治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效果明顯。

三、各種防范措施落實,積極開展以五張網絡為主要內容的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建立群防群治保障機構,沒有發生群眾群傷的重特大案件和重特大火災傷亡事故,工作計劃《鄉鎮綜治中心工作計劃》。

四、全面開展優秀安全文明小區、平安村,平安和-諧社會建設及安全、無毒、無邪社區創建工作,鎮、村委會、自然村努力建設好護墟隊、護村隊堅持巡邏放哨制度,積極開展各項活動。安全文明小區覆蓋率達到85%以上,達標率70%以上,“無毒社區”覆蓋率面不斷擴大。

五、積極開展“五五”普法教育,上好各類人員的法制課,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確保在校學生和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勞教以上)穩中有降,控制在總人口的萬分之零點五以下。

六、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措施落實。安置率達85%以上,幫教率達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下。

七、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措施落實,對流動人員底數清,情況明,管得住,管得好;在出租屋里發案逐年減少。

八、鐵路護路聯防工作措施到位,大力宣傳護路安全知識,確保鐵路及傷亡事故不發生。

九、綜治宣傳,法制教育堅持不懈,形式多樣,教育面廣,效果好。

十、社會政治穩定,加強鎮村兩級黨政的統一領導,綜治牽頭,實行綜治、派出所、司法所、國土所、村建辦、婦聯、信訪辦、民政辦八位一體的聯合互動大調解的工作網絡。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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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鄉鎮綜治維穩工作中心制度

縣村(居)委會綜治維穩及平安建設

工作臺帳規范標準

一、綜治維穩及平安建設領導機構工作臺賬

1、綜治維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平安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3、治安保衛委員會(治保會)成員名單;

4、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會)成員名單;

5、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6、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7、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8、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9、重點人員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10、鐵路護路聯防領導小組成員名單(涉及鐵路村委會或社區)。

三、綜治維穩及平安建設責任書

1、鄉鎮與村(居)委會簽訂的當年責任書;

2、村(居)委會與各村(居)民小組簽訂的當年責任書。

四、綜治維穩及平安建設文件

1、關于開展綜治維穩工作的文件(工作要點、工作安排、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

2、關于綜治維穩及平安建設的表彰獎勵文件;

3、關于命名平安村組、平安戶(平安家庭)的文件;

4、鄉鎮關于調整充實綜治維穩及平安建設組織機構、掛點聯系、綜治維穩專干等文件。

五、綜治維穩工作情況登記簿

1、綜治維穩年度工作計劃;

2、綜治維穩工作半年總結;

3、

1 綜治維穩工作年度工作總結;

4、開展綜治維穩宣傳記錄。

六、平安建設工作臺賬

1、平安村(居)民小組、平安戶(平安家庭)創評標準、創評程序;

2、平安建設年度工作計劃;

3、平安建設半年工作總結;

4、平安建設年度工作總結;

5、平安村(居)民小組、平安戶(平安家庭)創建情況;

6、平安村(居)民小組、平安戶(平安家庭)復評情況(要求有具體的時間地點、參會人員、評議情況等詳細會議記錄);

6、平安村(居)民小組、平安戶(平安家庭)復評結果公示情況(要求有具體的村組數、戶數以及公示時間、范圍、地點等相關記錄)。

七、綜治維穩及平安建設工作會議記錄

1、每季度至少研究安排綜治維穩及平安建設工作1次;

2、每月至少分析研究治安形勢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1次。

八、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登記簿

1、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每周排查1次,每半個月分析匯總1次,并記錄歸檔);

2、矛盾糾紛調處情況:(1)逐件造冊登記并歸檔;(2)按照“一案六要件”要求逐件規范已經調解結案的糾紛工作臺賬(“一案六要件”即調解一件矛盾糾紛必須有①人民調解申請書,②糾紛受理調解登記表,③調解筆錄,④調查筆錄,⑤人民調解協議書,⑥回訪記錄“6個要件”)。

九、群防群治建設情況登記簿

1、護村隊、義務治安巡邏隊、義務消防隊等隊伍建設情況;

2、隊伍運作方式(工作制度、職責、措施);

3、開展訓練、巡邏等工作情況;

4、安全檢查記錄;

5、取得的主要成績。

十、案件發破情況登記簿

1、轄區內治安案件發生、查處情況(逐件登記);

2、轄區內刑事案件發生、偵破情況(逐件登記)。

十一、重點人員管理情況登記簿

1、“五種人”管理情況(含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考察談話記錄等);

2、違法青少年幫教情況(含人員基本情況登記、幫教小組成員名單、每半年一次考察談話記錄等);

3、刑釋解教人員管理情況(含人員基本情況登記、幫教小組成員名單、每半年一次考察談話記錄等);

4、社區矯正工作開展情況。

十二、護路聯防工作情況登記簿

1、轄區發生公路交通事故情況(發生的件數、死亡或受傷人數、經濟損失情況等)。

3 綜治維穩工作中心職責

鄉綜治維穩工作中心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協助鄉黨委、政府組織、協調、督促、指導轄區部門、單位和廣大群眾開展基層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和平安建設等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和平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總體部署,認真分析形勢,及時報告工作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2、組織開展社會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統一受理、調解、處理各類矛盾糾紛和群眾來信來訪,協調處臵各類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

3、組織排查、協調整治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

4、指導、督促本轄區社會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實,組織做好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臵幫教、社區矯正、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整治、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和反邪教等工作;

5、組織、指導轄區內的村委會、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平安建設活動;

6、組織開展法制、綜治、平安建設等宣傳活動,做好基層綜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隊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訓等工作;

7、督促檢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兌現考核獎懲措施;

8、完成鄉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任務。

綜治維穩工作中心職責

一、收集信息民情。充分借助基層綜治、調訪網絡,有效發揮基層黨組織、社區居委會、治安員、信息員、調解員維護基層平安穩定的作用,及時將基層的社情民意、信訪問題、治安隱患、安全隱患以及其它不穩定因素反饋到中心,中心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處理。

二、調處矛盾糾紛。中心每月要集中開展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要對排查、反饋上來的矛盾糾紛逐件登記造冊,成員單位按照“有分有合”的方式進行調處化解,力爭就地解決,息訴罷訪。中心對于無法調處化解的矛盾糾紛,要及時上報分局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或引導進入訴訟程序。

三、組織群防群治。要積極探索群防群治工作的新思路、新辦法,因地制宜,不斷豐富和拓展群防群治組織形式;采取日常檢查與集中檢查相結合的方式,每季度針對轄區群防群治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督查,有效激發群防群治人員的積極性,推動群防群治工作有效開展。

四、管理重點人口。組織綜治、公安、司法、計生等部門,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每季度對轄區內流動人口中的重點人員、失足劣跡青少年、刑滿釋放人員、重點信訪人員及社

5 區矯正人員等重點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摸排,做到底數清、檔案全、信息靈、情況明。

五、治理問題隱患。組織綜治辦、公安、安全、文化等部門,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方式,每季度對轄區內的治安混亂區塊、重點場所、重點部位全面開展一次排查整治。重點查思想、查制度、查隱患、查措施,對檢查出的問題隱患嚴格落實實名負責制和現場公示制,限期整改,及時處理,確保治安秩序平穩,社會平安穩定。

六、法制宣傳教育。以司法部門為主體,各相關部門緊密配合,結合“五五”普法,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其他單位要創新形式開展活動,通過宣傳教育著力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學法、用法、守法氛圍,切實增強廣大群眾自我防范和與違法犯罪做斗爭意識,努力維護轄區的平安穩定。

6 綜治維穩工作中心制度

一、首問責任制度

首問責任制是指來訪人員到綜治維穩工作中心接訪室咨詢、舉報、投訴、查詢、申請解決糾紛,中心聯調接待室在崗接受詢問的首位工作人員作為首問責任人,必須負責解答、受理或轉交經辦人員進行辦理的制度。群眾來訪時,綜治維穩中心在崗接訪的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要求首問責任人對群眾提出的問題或要求,無論是否是自己職責(權)范圍,都要首先登記備案,再根據事件的性質進行跟進處理。能自行解決的就自行解決,負責直接答復群眾處理結果;需要轉交其它部門解決的,就把案件轉交給相關部門跟進處理,并跟進督辦事情進展,負責把案件處理進度答復群眾。對不遵守首問責任制,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相應處理。

二、領導包案制度

中心接訪室受理的群眾來訪、來信、來電及當事人申請要求解決的重大疑難問題,經中心負責人同意,報黨政主要領導審批后,確定由領導班子成員負責限時包案處理。

三、督查督辦制度

中心接訪室受理的群眾來訪、來信、來電及當事人申請要求解決的重大疑難問題,由綜治工作中心督促承辦案件的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內,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交辦工作。

四、信息收集通報制度

信息收集通報制是指綜治維穩工作中心定期或不定期收集信訪、矛盾糾紛、社會不穩定因素和重大、突發性事件等信息,做好防控工作,作出分析,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通報的制度。

五、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是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以維護社會穩定為目標,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信訪工作原則,由縣信訪聯席會議負責統一組織,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積極配合”的工作機制。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范圍是各種可能引發信訪問題和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

六、工作例會制度(聯席會議制度)。綜治維穩工作中心定期召開成員單位工作例會(聯席會議),例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可以隨時召開,內容包括:傳達學習上級有關工作部署、決策精神,分析工作形勢,部署重要工作事項等。工作例會(聯席會議)由綜治維穩中心主任召集,全體成員單位參加,會議記錄列入中心工作臺帳,嚴格歸檔。需要落實的會議內容以會議紀要或文件下發執行。

七、情況報告制度。綜治維穩中心要及時向鄉(鎮)黨委、政府和縣綜治維穩委報告中心工作情況。報告采用書面形式,形成統一格式的信息或簡報,定期或不定期上報和通報各類情況。

8 內容包括:綜治維穩中心在某一時期開展工作的總體情況;綜治維穩中心在某一階段的重大工作部署;有關成員單位完成綜治維穩中心轉交的具體工作任務的跟進督導情況;針對某一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的工作情況;排查出各種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重大矛盾糾紛的苗頭性、傾向性信息;重大治安災害事故預警信息或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突發性事件及其他工作信息等。上報的信息要注意整理歸檔,形成系統規范的報告制度。

八、分流督辦制度。根據綜治維穩中心的性質和工作流程,日常工作中注意對各種信訪及矛盾糾紛個案的分流督辦。簡單的能直接處理的個案就直接處理,情況相對復雜的就把個案分流交辦到相關單位(或村委會、社區)落實處理,綜治維穩中心要跟蹤督辦直至事情完全解決。對階段性的重點工作、重大事件處臵、重大矛盾糾紛的調處等要進行專項督查,明確專項工作的責任領導、具體承辦人員、工作方案、解決時限等,落實專人跟進督辦。同時,對分流督辦的各項工作落實信息通報制度,如實反映個案處理進度。

九、檢查考核制度。

1、綜治維穩工作中心根據縣綜治辦的要求,結合實際,對轄區內的平安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等工作進行定期檢查考核,做到半年檢查,年終考核評比;

2、對專項性、階段性的重大活動和工作,在工作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考評,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措施。

3、建立完善綜治維穩工作中心成員單位實績考核機制。綜治維穩工作中心制定、完善中心各成員單位的綜治信訪維穩職責任務,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職責任務制定本單位年度綜治信訪維穩工作目標,并報綜治維穩中心審定后實施。綜治維穩中心依據各成員單位的工作目標制定相應的年度考核標準,每年對成員單位的年度工作實績進行考核,考核情況納入成員單位績效與創新爭優考評范疇,并與單位領導的連任、晉職晉級、獎懲掛鉤。

十、應急處突制度。綜治維穩工作中心要結合轄區實際,制定或修改完善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明確組織領導、部門職責、資源調配和使用、處臵責任等制度,實施部門聯動,妥善應對和處臵突發事件。

十一、臺帳記錄制度。綜治維穩中心認真按照有關臺帳工作要求開展工作,配備專門人員收集、整理涉及平安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的各種數據和資料,并及時進行歸類,裝訂成冊,妥善保存。對要求上報的相關數據,嚴格按照統一格式進行上報。

二、責任追究制度。各村(社區)、有關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當中,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導致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利益受損失,或引發群眾集體上訪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應該追究其部門責任人和經辦人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相應部門負責人責任:

1、工作決策嚴重失誤,未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門綜治維穩工

10 作年度目標,或未能帶領本部門人員完成調處任務,造成惡劣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2、對突發性、群體性、易激化的矛盾糾紛排查情況或不穩定因素苗頭瞞報、謊報、遲報、漏報,對涉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矛盾糾紛未及時排查調處,導致矛盾升級的。

3、因工作不負責任,導致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群眾越級上訪事件或國家、集體、群眾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4、在查處所屬工作人員違法違紀問題時,故意設臵障礙干擾調查或做偽證,阻礙查處工作的。

5、其它造成重大損失或社會影響的問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有關工作人員責任:

1、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引發群體性事件、群眾越級上訪或導致國家、集體、群眾蒙受較大經濟損失的。

2、在處理問題時,工作作風生硬、態度粗魯,造成不良影響的。

3、工作中不服從領導、違反工作紀律的其他問題。

附件4

矛盾糾紛處理流程圖

第四篇:山東肥城:推進鄉鎮綜治工作中心建設堅持 “三高”

今年以來,山東肥城市把鄉鎮綜治工作中心建設作為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具體舉措,列為鄉鎮黨委、政府“一把手”工程來抓,堅持“三高”原則,整合資源力量,強化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強力推進鄉鎮綜治工作中心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今年初,全市14個鄉鎮、街道辦事處全面鋪開綜治工作中心建設;3月份,石橫、新城等6個鄉鎮已通過泰安市達標驗收、掛牌啟用; 6月份,全面完成鄉鎮綜治中心建設任務。

1、強化組織領導,凝聚中心建設合力。一是深化思想認識。市委、市政府對鄉鎮綜治工作中心建設始終高度重視,先后兩次召開市委常委會議,聽取匯報,分析形勢,部署任務,提出要求。通過多種形式,使全市各級各鄉鎮都深刻認識到:綜治工作中心是新形勢下鄉鎮攥緊拳頭、集中力量、化解社矛盾、維護穩定的“新平臺”,是聽民聲、接民訴、解民難、維民利的“民心工程”,對于推動“三項重點工作”落實、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市委、市政府明確規定,各鄉鎮都要把綜治工作中心建設作為今年政法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的一件“實事”、一項務必完成的“硬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二是成立專門

組織。市里成立了由市委副書記任組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任副組長,綜治、公安、信訪、司法、6

10、民政等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各鄉鎮黨委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由政法委書記具體抓,市綜治辦主任靠上抓。三是精心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鄉鎮綜治工作中心建設的意見》,2月27日召開平安肥城建設大會,市委書記、市長進行了安排部署;3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又召開由鄉鎮黨委書記、副書記、綜治辦專職副主任等有關負責人參加的“全市鄉鎮綜治工作中心建設現場會”,示范引導,典型帶動,進行了全面調度和進一步的安排部署,明思路、強措施,交任務、壓擔子,定工期、促進度,從而凝聚起了全市上下高度重視、合力共為、比學趕超、共建中心的強大合力。

2、堅持三高原則,打造一流綜治中心。牢固樹立“精品意識”,以“國標”、“省標”為標準,大力推進綜治工作中心建設。堅持“三高”原則,即高起點定位,建設全省一流的綜治工作中心;高標準規劃,推行獨樓、獨院或相對集中一個區域辦公;高質量建設,軟件、硬件建設都要達到五年不落后的要求。一是選好配強人員。各鄉鎮根據工作需要,對綜治委和綜治工作中心進行了調整充實,由黨委書記擔任綜治委主任,副書記任綜治辦主任和綜治工作中心主任,信訪辦、司法所、派出所負責同志同時兼任綜治辦副主任、綜

治工作中心副主任,同時選調了一批“敢辦事、能辦事、會辦事、辦成事”的精兵強將充實到中心。二是實行統一辦公。綜治工作中心由綜治辦牽頭組織協調,相關成員部門進駐中心集中辦公,在中心統管下開展工作,形成了“一個窗口服務群眾、一個平臺受理反饋、一個流程調解到底、一個機制監督落實”的綜治工作體系。三是配套完善設施。辦公場所全部按照“一臺三室三個一”的要求(一臺:受理總臺。“三室”:信訪接待室、司法所調解室、或聯席會議室。“三個一”:一臺專用電腦、一套臺帳簿冊、一臺工作車輛),科學規劃,合理布局,配套設置各科室,強化硬件建設,完善辦公設施。石橫鎮投資30多萬元,專門騰出一棟400平方米的三層樓,新配備了電腦、辦公桌椅、沙發、電話、檔案櫥等辦公設施,對有關的規章制度進行上墻公示,安裝了便民服務電子屏,購置了綜治維穩應急分隊盾牌、頭盔、警棍、對講機、射燈等警用器械,極大地改善了辦公條件;新城街道拿出辦公大樓一樓西區的全部辦公室,高標準建成了綜治工作中心。

3、規范運行機制,發揮中心職能作用。一是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了“八責”、“五聯”、“七制”等各項工作制度,同時,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符合各鄉鎮特色的“自選動作”,創新抓好制度建設,確保綜治工作中心建起來、運作好,真正成為服務基層群眾的文明窗口、化解

矛盾糾紛的有效平臺、維護社會穩定的牢固基石。二是規范工作流程。嚴格按照綜治工作中心“扇形”流程圖,規范調處工作流程,做好登記、分流、調處、督辦、催辦、反饋等工作,綜合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大手段,“三調銜接”、“三管齊下”,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糾紛。三是抓好人員培訓。實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由市綜治辦牽頭,分期分批分層次地對中心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系統培訓,使他們熟悉綜治工作中心的基本知識和各種要求,準確把握政策、法律和有關行政業務,學會開展群眾工作的方式方法等,力爭一專多能??荚嚭细?,頒發上崗證書;考試不合格,予以調配,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綜治工作中心隊伍,不斷提高他們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和水平。

4、強化工作保障,推動中心建設順利開展。一是嚴明工作責任。市委、市政府明確規定,鄉鎮黨委書記是綜治工作中心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要負全責,定期到中心現場辦公,指導開展工作。黨委副書記是“具體責任人”,要具體抓、靠上管,主持全面工作。各鄉鎮黨委都強化了綜治工作中心的權威性,賦予中心任務分流指派調度權、工作進展檢查督辦權、工作責任倒查問責權、干部政績考核獎懲權等職權,切實提高了中心權威。二是強化督導檢查。市里成立了綜治工作中心建設督導組,由市委督察局、市綜治辦牽頭組

織,司法局、信訪局、公安局等部門參與,半月一檢查,一月一通報。三是嚴格考核獎懲。今年,市委、市政府將把綜治工作中心建設納入平安建設考核的內容,年終進行統一考核。對如期完成任務并經泰安市驗收合格的鄉鎮,將統一掛牌,并進行表彰;對不能如期完成任務、檢查驗收不合格的鄉鎮,堅決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從而保證和促進了鄉鎮綜治工作中心的順利開展。(

第五篇: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設匯報材料

**區緊緊圍繞“五個著力”扎實推進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設

**區牢牢把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一主題,緊緊圍繞創建“平安**”戰略重點,突出“五個著力”,扎實推進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設,初步形成以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為龍頭,各職能部門為依托,鄉鎮(街道)、村干部為基礎的上下聯動的綜治防控體系,有力地維護了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今年來,全區綜治工作中心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750余起,調處成功735起,調處成功率達98.5%,取得了顯著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精心試點,著力發揮示范推動作用

一是精心組織試點。對全區21個鄉鎮(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情況進行分析比較,選取治安較為復雜、能代表**農村實際的周家鄉開展示范點建設,集中人力、物力、財力推進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設。該鄉在財政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投資12萬余元,利用3個多月的時間,新建了180平方米的綜治工作中心,整合力量,規范運作,實行“一站式”服務窗口接待群眾,形成“聯調、聯防、聯治、聯創”的工作格局。二是及時總結推廣。在周家鄉開展示范點建設的基礎上,及時召開21個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主任會議,專門聽取周家鄉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設試點情況介紹,對示范點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并結合全區的實際情況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結合實際,又相繼培育了高家、樟潭、浮石、上方等區級示范點,進一步推動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設向縱深發展。

二、明確職責,著力規范運作程序

針對部分綜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員對綜治工作中心職責不明確、制度不落實、程序不到位等問題,該區結合省、市要求明確了工作職責、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一是明確職責范圍。根據上級政法部門有關規定和**社會治安的規律特點,明確規定綜治工作中心的主要職責包括:組織開展社會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處理各類矛盾糾紛和群眾來信來訪、組織指導轄區內的村(社區)開展基層平安創建活動等8項。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中心內部司法員、信訪員、駐村干部和土管、水利、規劃職能等部門派駐干部抓社會治安工作的職責,使中心真正成為一個平臺,形成抓社會治安人人有責、層層負責的局面。二是明確工作要求。根據轄區社會治安、人口數量、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將全區鄉鎮(街道)劃分為3類:一類鄉鎮9個、二類鄉鎮6個、三類鄉鎮6個。明確一類、二類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配備專職人員3人以上,三類鄉鎮配備2人以上;

一、二類鄉鎮(街道)每年經費投入不得少于2萬元,三類鄉鎮不少于1萬元。9個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必須組建一支社會化的專職巡邏隊伍,實行24小時值班。6個治安情況相對比較復雜的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必須配備專職分管政法領導。三是明確工作程序。對群眾反映的矛盾糾紛處理,由綜治工作中心統一受理,并嚴格按照受理登記、分流查處、跟蹤督辦、報結反饋、回訪總結五個步驟進行規范操作。規定一般糾紛、事件必須在15天內辦結,重大事項經中心負責人同意后最遲在2個月內辦結并及時反饋。在規定期限內未辦結的,中心發出督辦單進行督辦,督辦單由綜治辦主任簽發。經督辦仍未辦結的,報經鎮(街道)黨工委建議實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應由各職能部門處理的糾紛事項,由中心指導、督促各職能部門抓好落實。

三、因地制宜,著力突出工作重點

一是明確目標任務。按照省里規定今年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成率必須達到90%以上要求,結合實際,明確提出了全區今年規范化建設的目標,確保今年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成率達到90%,行政村綜治工作站要實現普及,年底實現所有行政村綜治工作站掛牌。二是突出工作重點。明確全區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設必須達到“四個化”和“四個有”。“四個化”即硬件建設標準化;制度建設規范化;組織建設網絡化;日常管理嚴格化。“四個有”即有一處符合規范要求的辦公場所;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有一支協調有力的綜治隊伍;有一股保平安、促和諧的綜治精神。三是延伸工作觸角。進一步推進以綜治工作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為主要內容的“四進”活動,截止目前全區85%以上行政村、社區、規模以上企業和中小學建成綜治工作站(室),使部門相聯、上下相聯,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抓早抓小,就地化解矛盾。同時把外來人員管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歸正人員安置幫教等納入綜治工作范疇,讓綜治工作站(室)成為群眾、企業家門口的服務站,不斷擴大平安創建的覆蓋面。

四、強化培訓,著力提高整體素質

一是配齊配強隊伍。堅持把政治素質好、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干部調整到綜治工作中心領導崗位上來,切實加強綜治工作中心領導隊伍建設。同時,通過鄉鎮(街道)推薦、公開競聘等方式,認真挑選一批懂政策、懂法律、會談心、有較強責任心事業心的干部充實到綜治工作中心。二是強化業務培訓。加大綜治干部的培訓力度,通過召開例會、舉辦培訓班、經驗交流會等方式方法,全方位、多形式、多途徑的加強對綜治專業隊伍的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技能培訓,不斷提高綜治干部政策水平理論和業務工作能力。今年來,全區先后舉辦各類培訓班4期,300余名綜治干部得到了培訓教育。

五、加強領導,著力完善保障機制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以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任組長,區委常委、公安局長和區綜治辦主任為副組長,區政法委、區公安局、區司法局、區信訪局負責人為成員的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設領導小組,并在區綜治辦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鄉鎮(街道)均成立以黨(工)委書記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加強對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設的組織領導。二是構建運作機制。建立例會機制,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專題研究討論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情況,及時協調處理出現的矛盾和問題,不斷完善綜治工作中心相關制度;建立領導聯系機制,建立區領導、部門領導聯系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建設制度,切實加強領導,確保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設實施到位;建立部門協作機制,聯合區司法局、公安局、信訪局加強配合、協調,強化面上各條線督查、指導,合力推進中心規范化建設。三是強化督查考核。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各鄉鎮(街道)開展綜治工作中心建設情況進行督查,并對建設情況進行專項通報,促進工作深入開展。同時,把各鄉鎮(街道)開展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設列入“平安鄉鎮(街道)”創建工作考核內容,作為評比先進的重要依據。今年6月初,該區組成三個督查組對全區27個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建設情況進行了檢查,并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下發督辦單反饋給鄉鎮(街道),限期抓好整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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