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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治工作中心建設標準

2023-06-15

第一篇:綜治工作中心建設標準

關于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設標準的規定

阿勒泰地區鄉鎮(街道)社會管理綜合治理

工作中心規范化建設標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有效發揮鄉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中心(以下簡稱綜治工作中心)職能作用,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機制,規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強化工作保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鄉鎮(街道)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中心建設的意見》(新黨辦發„2013?4號),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設,實行“主體不變、優勢互補、協調聯動、整體運作、方便群眾、服務大局”的原則,整合基層綜治維穩力量和各種社會管理資源,創新工作機制、完善工作制度,切實建成基層維穩工作的實體、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平臺、服務群眾的窗口、處臵突發事件的指揮部。

第三條 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設,必須在鄉鎮(街道)黨(工)委統一領導下,由綜治委(辦)牽頭組織實施,各相關職能部門大力支持,全力配合。

第二章 組織建設

第四條 綜治工作中心應建立面向社會、面向群眾的工作窗口,綜治、公安、武裝、統戰、民宗、法庭、信訪、司法等部門

- 2基本功能區:集中辦公區、接待受理工作窗口、矛盾糾紛調解室、聯席會議室、檔案室。

第九條 綜治工作中心工作職責、制度、流程圖、組織網絡圖、工作人員照片,以及綜治工作中心各組成部門的職責、工作人員照片等須制作上墻,照片下方必須注明工作人員姓名、職務。

集中辦公區懸掛《中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每個辦公桌面放臵工作人員標識牌(正面為照片、姓名、職務、主要職責,背面為崗位職責)(見圖例3,尺寸為17.4cm×8.5cm,材料為亞克力桌簽,內插彩色銅牌紙);每個工作人員上班時胸前佩戴工作證(含照片、姓名、職務、工號等)(見圖例5,尺寸為2.5cm×7.5cm,材料為亞克力滴塑)。

接待受理工作窗口須懸掛《中心工作職責》、《中心窗口崗位職責》、《服務窗口流程圖》、《中心主要成員單位(含負責人照片)組成網絡圖》、《中心服務承諾和監督電話》。窗口標識牌樣式與大廳內其他服務窗口的標識牌一致。

矛盾糾紛調解室須懸掛人民調解徽章、《人民調解和信訪條例摘要》、《參與調解人員須知(權利與義務)》,并印刷溫馨話語提示。

聯席會議室須懸掛《聯席會議制度》、《矛盾糾紛聯合調解流程圖》、《社會治安聯合防控流程圖》、《流動人口聯合服務管理流程圖》、《突出問題聯合治理流程圖》、《重點工作聯勤聯動流程圖》、《基層平安聯合創建流程圖》。

- 4 第十四條 綜治工作中心的運作程序要按照“集中受理、統一批轉、歸口辦理、協作配合、限時報結、跟蹤問效”的總體要求辦理。綜治工作中心各組成部門根據其工作職能和上級部門的工作要求,建立相應工作臺帳。

第五章 機制建設

第十五條 綜治工作中心的工作窗口要通過代辦、交辦、轉辦等方式,主動為群眾提供快速便捷的社會服務,統一受理群眾訴求,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窗口工作人員對符合政策法律規定、本崗位職責范圍內能解決的信訪問題,要立即辦理;對符合政策法律應該解決、且有條件解決而上級信訪機關、相關部門未曾處理的信訪問題,在征得信訪人同意的前提下,窗口工作人員要無償為轄區群眾提供全程的代理代辦服務,并跟蹤參與、協調信訪事項辦理,直到案結事了、息訴罷訪;對不屬于基層政法部門職責范圍內的事項,要及時轉交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并全程跟蹤督辦,直到問題解決;對涉及多個部門的問題,由中心負責人牽頭組織相關部門聯合調處;對重大疑難信訪事項,提交聯席會議確定責任部門研究調處;對不符合政策法律規定的信訪問題,要向群眾做耐心細致的說服勸導工作。

第十六條

綜治工作中心要建立健全和實行工作例會、首問責任、情況報告、協作配合、督查督辦、考核獎懲等工作制度,切實做到有章理事,規范運作。

(一)工作例會制度。每周召開一次由工作窗口各輪值單位參加的調度會,每月召開一次由綜治委各成員單位參加的聯席會

- 6工作主動提出建議,對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主動排查整治。綜治中心內部實行定期工作信息通報制度,遇有綜合性強、單個部門難以解決的突出問題和重大工作時,綜治中心統一協調調度各方力量,共同推動解決。

(六)考核獎懲制度。綜治工作中心定期對各組成部門及轄區內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學校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履行情況和綜治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表彰先進,督促后進;統一制定考核標準,定期會同各組成部門對綜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員績效進行考核評定,兌現獎懲。

第十七條 中心要不斷完善以“聯調、聯防、聯動、聯治、聯創、聯抓”等“六聯”為主要內容的工作機制,強化管理,規范運行,保證綜治工作中心高效、有序地開展工作。

(一)矛盾糾紛聯調機制。綜治工作中心組織各組成部門,采取日常排查、集中排查、重點排查和專項排查相結合方式,對矛盾糾紛和不安全、不穩定因素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和群眾來信來訪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處理、限期辦理,落實登記、交辦、承辦、銷案各個銜接環節。綜合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多種調解力量和調解手段,化解矛盾糾紛。對重大疑難或涉及兩個以上部門、單位的糾紛,由綜治工作中心直接調處或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共同解決。

(二)社會治安聯防機制。綜治工作中心定期開展治安穩定形勢分析,及時發布治安預警,落實治安防控措施。整合群防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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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會管理聯抓機制。以綜治工作中心為平臺,發揮部門、單位、社區和家庭作用,落實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刑釋解教人員安臵幫教、重點人員幫教管控、特殊人群教育管理等工作。

第六章 保障落實

第十八條 綜治工作中心有權檢查指導轄區各部門、單位平安建設、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意見、限期整改,必要時向上級綜治部門提出一票否決的建議。

第十九條 各縣(市、區)綜治辦每年要對綜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員分期分批進行培訓,地(州、市)綜治辦每年要對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主任、專職副主任進行輪訓,各級政法部門要加強基層政法部門負責人和干部(民警)的輪訓,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政策法律水平。

第二十條 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新黨辦發„2010???號文件精神,把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運行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逐年有所提高,確保工作需要。要按照2011年自治區黨委第51次常委(擴大)會議紀要規定和新黨組„2011?22號文件精神,確保自治區財政每年為鄉鎮(街道)撥付的綜合治理工作經費和專職治安聯防隊、村(社區)治保主任、十戶長、樓棟長報酬待遇經費??顚S?。

第二十一條 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設納入平安建設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考核體系。

第七章 附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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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長征街辦事處綜治中心(心理咨詢室)標準化建設運行情況匯報

長征街辦事處地處城區中心,現轄 11個社區居委會,7 個行政村。辦事處黨工委、辦事處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建設綜治工作中心的指導意見,以“整合資源,精干高效,聯合運作、優勢互補、工作聯動、方便群眾”為原則,以“組織建設網絡化、硬件建設標準化、工作運行程序化、制度建設科學化”為目標,使綜治工作中心達到了高標準要求、高起點建設、高層次運行。

一、健全組織機構,確保有人辦事。

我們健全組織機構,確保有人辦事。調整了綜治委成員部門,由黨工委書記擔任綜治工作中心主任,全面開展綜治中心建設工作,具體協調建設過程中的問題。根據實際情況,由綜治辦、矛調辦、心理咨詢室、鐵路護路辦等多個部門組成中心成員單位,其中綜治辦、矛調辦、心理咨詢室、鐵路護路辦在中心集中辦公,其他單位輪流值班。成員大多為各部門的業務骨干,基層工作經驗比 較豐富,能夠很快的適應工作需要。

二、 加大硬件投入,確保有場所辦事。

領導小組經過綜合考慮,加大硬件投入,確保有場所辦事。認真分析把辦公場所確定在政府2樓。辦公區間按“受理區、調處區、工作區”布局。每個區間都配備了高標準、高檔次的辦公設施,能夠適應現代化的辦公需要。

三、健全機制制度,確保按章辦事。

我們把工作的重點 健全機制制度,確保按章辦事。放在規范工作機制、加強協作聯動、發揮職能作用上,明確了中心職責、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工作制度,規范了一個工作服務流程。聯席辦公人員在服務區接待來信來電來訪事項,按照流程逐級落實辦理,按照“五聯”工作內容的要 求落實相關責任制度,確保工作案結事了。

總之,自綜治工作中心成立以來,全處共排查出矛盾糾紛十余件,全部成功調處。繼續開展黨政大巡防,加大對基層巡防的監督檢查。結合“平安創建”集中開展治安整治,重點整治了個別城中村治安落后面貌。全處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都與去年相比有了明顯下降, 全處沒有發生一起一起突發性事件。

第三篇:全力推進綜治工作中心建設

2009年以來,銅仁地區把綜治工作中心建設作為創建“平安銅仁”的重要抓手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基礎性工作,高度重視,狠抓落實,全面推進了鄉鎮(辦事處)綜治工作中心建設。截止目前,全區169個鄉鎮(辦事處)全部建立了綜治工作中心,1375個村(社區)建立了綜治工作站,1016個企事業單位建立了綜治辦(站)。經過近一年的運行,成效明顯,既保留各組成部門原有“主體不變、職能不變、管理體制不變”,更突出各組成部門之間“聯合運作、優勢互補、整體效能”。主要做法如下:

一、黨政重視、保障有力,整體推進綜治工作中心建設

一是銅仁地委、行署高度重視鄉鎮綜治工作中心建設,多次專題聽取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成立鄉鎮(辦事處)綜治工作中心的有關事宜和問題,并以銅黨辦發〔2009〕120號文件下發了《中共銅仁地委辦公室、銅仁地區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成立鄉鎮(辦事處)綜治工作中心的意見》,對成立鄉鎮(辦事處)綜治工作中心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機構設置、中心職責、制度建設、運行機制等進行了明確。石阡縣為深化“平安石阡”建設,鞏固“省級平安建設先進縣”創建成果,縣委、縣政府還專門行文建立縣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綜治工作站,該做法已在全地區進行了推廣。二是地委政法委、地區綜治辦把推進綜治工作中心建設作為工作重點,切實加強對各縣(市、特區)綜治工作中心建設的情況掌握、分類指導和跟蹤督辦。各地政法、綜治部門認真制定綜治工作中心建設方案,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協調各有關職能部門,切實抓好中心硬軟件建設,全力推進綜治工作中心工作。2009年10月22日,地委政法委、地區綜治辦在印江縣召開了全區鄉鎮綜治工作中心建設現場會,全面部署開展綜治工作中心建設。三是在工作保障方面,銅仁地委、行署要求鄉鎮落實綜治工作中心的辦公場所,配備必要的設施;各縣(市、特區)根據工作需要,均為每個鄉鎮(辦事處)核撥了5000—10000元的工作經費,保證了綜治工作中心建設順利開展。各縣(市、特區)黨政主要領導親自作動員部署,親自組織研究制定中心建設方案,親自督促落實人財物保障措施;地區綜治委各成員單位結合開展聯系鄉鎮工作,把綜治工作中心建設作為強化基層基礎建設的重要舉措,大力支持、指導和督促下級部門積極配合鄉鎮(辦事處)做好綜治工作中心建設,認真履行維護治安的職責。據統計,地區綜治委成員單位僅2009年為聯系鄉鎮綜治工作中心解決綜治經費15.4萬元、2000型桑塔納轎車2輛,為90%以上的聯系鄉鎮(辦事處)解決了電腦、辦公桌椅、警棍、電擊棍等辦公設備。

二、明確職責、完善機制,確保綜治工作中心高效、有序運行

一是規范機構設置,理順部門職責。銅仁地委、行署明確要求綜治工作中心由政法、綜治、法庭、公安、司法、信訪、國土、林業、水利、工商、文化、勞動、城管、社會事務等部門組成。鄉鎮綜治工作中心由鄉鎮黨委直接領導,鄉鎮黨委書記或鄉鎮長兼任綜治工作中心主任,政法委書記兼任常務副主任,配備2至3名專職干部,鄉鎮綜治辦在綜治工作中心履行牽頭協調、檢查督辦等職能。二是明確職能任務。明確提出,銅仁地區綜治工作中心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協助鄉鎮(辦事處)黨委、政府組織、協調、督促、指導轄區部門、單位和廣大群眾開展基層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和平安創建工作,并具體承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和平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總體部署,認真分析形勢,及時報告工作情況,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社會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統一受理、調解、處理各類矛盾糾紛和群眾來信來訪,協調處置各類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組織排查、協調整治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指導、督促本轄區社會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實,組織做好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鐵路護路聯防、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整治等工作;組織指導轄區內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基層平安創建活動;組織開展法制、綜治、平安建設等宣傳活動,做好基層綜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隊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訓等工作;督促檢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等任務。三是實行“一站式”服

務。銅仁地區掛牌運作的綜治工作中心基本上都集中辦公,均建立了各項工作制度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臺賬、群眾來信來訪臺賬、外來人口出租屋管理臺賬等基本臺賬。綜治工作中心在鄉鎮綜治辦的牽頭協調下,統一受理群眾來訪,統一組織協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統一組織開展平安建設各項工作,為基層矛盾糾紛的解決提供“一站式”服務、一條龍辦理和一攬子解決。四是建立“五聯五合”工作機制。“五聯”即矛盾聯調、治安聯防、應急聯勤、問題聯治、平安聯創;“五合”即職能融合、力量整合、部門聯合、網絡組合、信息匯合。德江縣共和鄉為深化中心建設,領導真重視、財力真投入、機制真創新、力量真整合,推行了“4+1”和“1+4”兩個工作機制(“4+1”機制:每周5個工作日,鄉鎮綜治工作中心干部4天在鄉鎮集中辦公,1天到村收集相關信息,協助村支兩委開展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化解工作,配合搞好其他工作;“1+4”機制:各村村干部每逢趕場天到鄉鎮綜治工作中心集中辦公1天,報送各類信息,接訪群眾訴求,協同解決問題,4天在村開展日常工作,方便群眾辦事),實現了鄉村互動、站村互動、村村互動和部門互動。

三、因地制宜、務求實效,充分發揮綜治工作中心在綜治暨平安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一是促成了各種資源的整合。銅仁地區通過綜治工作中心這一工作平臺,將綜治、警務、信訪、調解和外來人員管理服務等力量整合起來,由中心統一組織指揮協調,一改過去條塊分割、多頭管理、各自為戰、力量分散的狀況,形成了以塊為主、統一管理、形成合力的新格局,使綜治基層基礎工作更加扎實,防范網絡更加健全。在企業,過去企業內部的保衛、消防、安全生產等分屬不同的部門,往往各自為政。成立了綜治工作站以后,企業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負責人任站長,組織企業黨團工會組織及各科室人員輪流參加廠區內部值班巡邏,“護廠隊”的成份和規模都得到了改善。在農村,以綜治工作站為平臺,以用公益性崗位聘用的2067名專職治安協管員、義務治安巡防隊員和治保會、調解會成員為主體,實行工作站成員掛鉤村民小組和重點農戶的辦法,不僅能摸清、摸準、摸透本村的糾紛和治安情況,而且也能及時調處發生的糾紛、案件。二是推動了綜治工作的陣地前移。綜治工作中心實行成員單位包片掛點工作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使綜治力量進一步下沉,維穩工作陣地進一步前移,對各類矛盾糾紛能夠做到早排查、早發現、早化解,對于各種報警求助可以就地快出警、快調查、快處理,提高了辦事效率。特別是在村、社區、企業,成立綜治工作站,架起了與當地綜治部門聯系的橋梁,使得綜治工作中心進一步延伸了觸角。三是提高了群防群治工作水平。綜治工作中心成立后,加大了各種群防群治隊伍的整合力度,統一協調指揮調度各種群防群治力量,開展聯巡、聯防、聯勤、聯治,提高了群防群治水平。四是激發了基層綜治干部的工作熱情。綜治工作中心的設立及其各種制度的有效施行,增強了中心工作人員、鄉鎮機關干部和村組干部的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過去,社區有警務室、調解室,企業有保衛科和保安隊,行政村有治保和調解組織,分別屬于公安、司法相關組織機構,綜治工作在基層“有名無份”。通過建立工作站,把綜治工作延伸到了最基層單位,更進一步激發了社區干部、治保調解干部和企業保衛干部工作熱情。

第四篇:社會管理綜治工作中心建設情況匯報

自全縣召開會議以來,豐陽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以黨委書記任組長、分管同志為副組長的社會管理綜治中心建設領導小組。成立了鎮綜治委員會和辦事機構,完善了工作制度,明確了分工及職責任務??傆嬐顿Y近15萬元對鎮、村綜治辦、警務室等辦公場所進行了提升改造?,F將鎮、村綜治中心等項目建設情況匯報如下:

一鎮綜治中心和村綜治辦建設情況:鎮綜治中心建在鎮政府院內,樓房12間建筑面積260平方米,設有四室一站一廳。根據工作需要,投資4萬元制作了各科室上墻制度,購置了微機、打印機、傳真機、電子屏、工作臺、檔案廚、沙發等辦公設施;整合了綜治辦、派出所、信訪辦、司法所、調解辦、610辦、民政辦等單位到中心集中辦公;對檔案資料進行了分類整理,規范入檔。

村綜治辦試點建在豐山東社區,樓房6間面積130平方米。設有綜治辦、調解室、治安防范室;投資2萬余元制作了"十位一體"綜治工作制度牌,添置了辦公桌椅、檔案廚等設施;安裝了高清晰電子監控和平安大喇叭;成立了相應工作機構;完善了檔案資料。

二大調解體系建設情況:統一更新更換了普法、社區矯正、調解等所需制度牌;增設了專業調解室;健全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分類細化了檔案資料;投資3萬元配備了辦公用車。

三天網工程建設情況:于6月6日在鎮駐地平騰路兩頭已安裝完成兩個卡口;在公共復雜場所、治安落后重點區域、重點要害單位安裝了4個高清攝像頭;派出所建立了110平臺與鎮辦公樓、中學、中心校、醫院、鎮駐地主街道等重點部位進行了聯網;70%村安裝了電子監控及平安大啦叭。

四基層警務室建設情況:警衛室建在豐陽鎮**木業有限公司門口,平房9間120平方米。設有傳達室、辦公室、會議室、調解室、檔案室、伙房、餐廳、宿舍;投資2萬余元粉刷了內外墻、房屋吊頂、鋪設地板磚;投資3萬多元購置了微機、辦公桌椅、值班床、餐室用具,制做了治安防空警務制度;配齊配強了10名聯防隊員且已上崗。

豐陽鎮黨委、政府

第五篇: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建設的實踐及思考

作者:鐘聯社 文章來源:中共張掖市委政法委 點擊數:3529 更新時間:2009-5-15 8:53:20

在鄉鎮、街道建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心(以下簡稱綜治工作中心),是今年中央和省上安排部署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它的目的在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在維護穩定中的重要作用,實現基層政法綜治工作的職能融合、力量整合、工作配合、網絡組合和信息匯合。為了切實做好這項工作,最近在平時掌握情況和調研的基礎上,自己進行了一些思考,初步形成了一些觀點和思路,提出來供大家參考。

一、關于綜治工作中心

1、中心的性質:綜治中心是平安建設工作的聯合體或平臺,根據“主體不變、職能不變、聯合運作、優勢互補、工作聯動、形成合力、方便群眾、服務大局”的原則,它按照“打造平安張掖,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把“上面千條線、下面千根針”的現狀轉變為“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的綜治工作中心,它是鄉鎮、街道“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社情民意反饋中心”、“治安防范指揮處置中心”和“便民服務中心”等的匯總,它放大了綜治工作的優勢,有效提升了平安建設的效能。

2、中心的組成: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由基本部門和協作部門兩部分組成?;静块T為綜治、信訪、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門(實際上就是原來的綜治辦),協作部門可根據本鄉鎮、街道的實際工作需要,吸收城建、城管、勞動、土管、計生、安全生產、水利、林業、農技、團委、婦聯等部門參與?;静块T派員常駐中心辦公,協作部門安排人員分批輪換進駐中心辦公。人員性質不變、部門歸屬不變。

3、中心的職能:組織、協調、督促、指導轄區部門、單位和廣大群眾開展平安建設活動,具體承擔排查化解社會不穩定因素和矛盾糾紛,排查整治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落實治安防控措施,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

4、中心的制度建設:一般來說,建立首問負責制、歸口受理制、催辦督辦制、工作例會制、矛盾糾紛排查制、聯調工作制及臺帳、獎懲考核等一系列的規章制度,確保中心的正常運轉。

5、中心的運作流程:綜治工作中心通過規范制度,完善中心“統一受理、歸口分流、催辦督辦、跟蹤回訪”的運轉流程,有效促進中心作用的發揮。一是綜治牽頭,統一受理。根據黨政指導、綜治協調、部門參與、上下聯動的工作思路,中心采取一個窗口對外服務的模式,統一受理進駐各部門職責范圍內的辦證、登記、勞動中介、糾紛調處、咨詢投訴、計生等事項,方便群眾,提高辦事效率。二是明確責任,歸口分流。中心按照“歸口辦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中心專職副主任統一簽發,按部門職責,歸口辦理。對涉及多個部門的問題、疑難問題或者事態緊急容易激化的矛盾糾紛,由中心主任簽頭有關部門、村(社區)進行聯合商議,制定措施,并落實專門的包案人員進行處理。根據不同情況,中心對受理的問題采取不同的處置方式,對能調處化解的矛盾糾紛,由中心安排人員調處;對政策法律咨詢類的問題進行直接解答;對不宜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問題,引導當事人走訴訟途徑解決;對需要法律援助的當事人及時予以法律援助。三是領導簽批,催辦督辦。對分流矛盾糾紛和群眾反映的問題,中心各職能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中心主任審批同意;承辦期滿尚未辦結的,由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催辦,問明情況,督促辦理。四是踐行合約,跟蹤回訪。對中心辦結的群眾反映的問題心及由中心調解的社會矛盾糾紛,中心都按照一案一檔的原則登記并存放進工作臺帳。同時,定期落實中心工作人員或村(社區)綜治干部對當事人進行回訪,了解落實情況和調解協議的履約情況,確保問題的解決。

6、中心的工作模式:一是聯調機制。中心定期召開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會議,對排查出來的問題,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解決。對直接到鎮(區)要求調處或其他部門轉入的矛盾糾紛及群眾來信來訪,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分流、統一協調、統一督辦、統一歸檔,綜合運用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等方法進行疏導化解。二是聯防機制。定期召開治安形勢分析會議,及時發布治安預警預報,制定防范措施。指導鎮、村(社區)建立健全專群結合的治安聯防工作網絡,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動。三是聯勤機制。由中心統一組織安排各組成部門及工作人員開展工作,落實值班備勤制度,制定突發事件預警處置工作預案。一旦發生突發性群體性事件,在黨委、政府領導下,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妥善處置。四是聯治機制。定期排摸、梳理轄區內治安混亂區域和突出治安問題,確定重點整治地區、行業,動員和組織各部門、各單位及廣大群眾開展各項專項整治活動。五是聯創機制。圍繞平安創建總體目標,整合各方面力量,廣泛組織開展平安村(社區)、平安家庭、平安企業、平安校園、平安醫院等基層平安創建活動,積極組織開展“無毒社區”、“無邪教社區”等創建活動,豐富創建內涵,提高創建實效。

7、中心與綜治辦的關系。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和鄉鎮、街道綜治辦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統一管理、協調指揮、集中辦公,聯合運作。綜治辦在中心起牽頭協調、檢查督辦的作用。在不增加領導職數的情況下,綜治工作中心主任由鄉鎮、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兼任(原綜治辦主任),設一名專職副主任(副鄉級),一般由綜治辦專職副主任擔任,主持日常工作。中心配備2至3名專職工作人員,從鄉鎮、街道現有行政事業編制中調劑。

二、關于我市綜治中心的有關實踐

1、民樂縣的實踐

近年來,民樂縣探索建立了鄉鎮綜治中心,有效整合綜治資源,全面抓好治安防范、維護穩定、平安創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信訪工作責任制的落實,使全縣平安創建工作呈現出了健康有序發展的良好態勢,有力地推動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他們的主要做法:

一是健全領導機制。鄉鎮統一設立主抓政法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常設性機構----政法綜治辦公室。對外稱“××鄉(鎮)政法綜治中心”,為副科級建制。鄉鎮司法所、法律服務所與政法綜治辦公室合署辦公,三塊牌子,一套人馬。2007年上半年,結合鄉鎮機構改革,縣委、縣政府從發展經濟、社會管理、維護穩定、公共服務的四大職能出發,將六壩、南古、民聯3個鄉鎮的七站八所再次整合重組,重新成立了“辦一中心”(黨政辦、經濟發展辦、社會發展辦和綜治中心)。在村一級統一設立綜治工作領導小組、治保委員會、調解委員會(治保調解委員會主任由村支書或村主任兼任),在村支部、村委會領導下做好維護穩定工作。在中心村完善中心警務室,并組建以基干民兵為主的治安巡邏中隊。其它各村組建治安巡邏小隊,組一級確定一名治安信息員,專門負責情報信息(治安動態信息、違法犯罪活動、重點人口的動向和邪教信息等)的上報工作。通過規范鄉鎮綜治中心設置,為綜治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各鄉鎮黨委對政法綜治中心人員的配備高度重視,嚴把“入口關”。由鄉鎮黨委副書記擔任綜治中心主任,專職副主任由鄉鎮推薦,縣綜治辦會同組織部考察后確定,派出所長、法庭庭長、司法所長為兼職副主任。將具備大中專以上學歷、有從事政法、綜治工作經歷,年齡在40歲以下作為綜治專干的選配標準,將民政、土地、計生、農技、信訪等專干吸納為綜治兼職工作人員。止目前,各鄉鎮綜治專職工作人員均達到了3-5人,抓政法綜治工作的人員總體上占到本鄉鎮干部的30%左右。全縣共組建治安聯防巡邏大隊10個139人,中隊44個263人,治安聯防巡邏小隊213個1771人,十戶聯防4873個56272人,幫教組織131個369人,治保會213個866人,調委會213個832人。

二是完善鄉鎮政法綜治中心職能。首先是推行為民代理服務。全縣10所綜治中心均實行便民服務代理制,在各村建立了便民服務代辦點,設兼職代辦員,形成了鄉鎮服務中心、村代辦點兩級聯動的服務體系。為方便群眾,服務中心發放了“連心卡”,把為民服務的工作范圍、程序、聯系方式“廣而告之”,把直接為農民提供服務較多的計生、農技、土地、民政、信訪等業務納入便民服務中心辦理,群眾一個電話即可上門服務,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切實解決了群眾辦事多頭跑、多次跑的問題。其次是開展法律咨詢服務。針對目前農業生產經營中廣大群眾缺乏法律知識,維權困難等問題,把法律咨詢援助服務作為綜治中心服務的一項重要內容,幫助群眾解決司法難題,指導農業生產合同的簽定和履行,幫助農民工維護正當權益,為群眾代寫各種法律文書,代理出庭。第三是開展群眾信訪接待服務。充分發揮鄉鎮綜治中心信訪調解的職能作用,建立信訪接待制度、信訪首問責任制度、領導包案制度和治安形勢分析聯席會議制度,采取群眾到鎮上上訪與干部工作下沉上門排查調處兩種辦法,接待群眾來信來訪,狠抓民事糾紛的調處,民轉刑等刑事案件發案率明顯下降。第四是開展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工作。各鄉鎮綜治中心確定專人進行刑釋解教人員的監管考察和幫教工作,對刑釋解教人員及時進行登記造冊,摸清底數,掌握其思想動態,教育他們立足本職,邁向新生,使安置幫教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有效控制了重新犯罪案件的發生。第五是強化法制宣傳教育。各鄉鎮依托綜治中心,在利用中心互聯網設備、發放宣傳資料,宣傳典型案件進行宣傳的同時,邀請市、縣法律援助中心和司法局的同志舉辦鎮、村兩級法律培訓班,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教育活動,營造學法、知法、懂法、護法、守法的濃厚氛圍,提高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

三是建立了鄉鎮政法綜治中心的五項制度:

1、重大情況報告制度。鄉鎮政法綜治辦每月向縣綜治辦報告一次轄區內綜治工作開展情況,按時報送上級綜治委(辦)部署的各項階段性、專項性綜治工作貫徹落實情況,遇有影響穩定的苗頭性問題必須在2小時內報告,發生特大刑事案件、群體性事件及集體上訪,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報告。

2、治安形勢分析制度。每半月分析一次治安形勢,排查治安亂點和突出治安問題,組織開展重點整治。

3、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糾紛,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會議,形成會議紀要,同時報縣綜治辦和同級黨委政府。對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明確工作措施,明確解決時限。

4、調解工作制度。建立鄉鎮、村組兩級調解組織,對調解民事糾紛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教育疏導,雙方自愿、平等的基礎上,依據法規、政策和鄉規民約,公正合理進行調解。調解糾紛做到有登記、有調查材料、有調解協議書,對已調解的做好回訪工作。

5、工作例會制度。鄉鎮綜治辦每月召開一次綜治中心全體人員會議,學習法律法規、政策理論和綜治業務知識;傳達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總結上月工作情況,布置當月工作任務。

四是下大力氣抓了鄉鎮綜治工作中心硬件建設??h委政法委、縣綜治委明確要求鄉鎮綜治中心硬件建設必須達到“六個一”,即有一塊統一制作的工作門牌;有一個專門的辦公場所;每位工作人員有一套統一的辦公桌椅和必備的辦公用品;有一個資料齊全、檔案完備的文件柜;有一套標準規范的綜治工作臺帳;有一塊專門的綜治工作宣傳欄。在辦公室布置上,要求把“兩圖、兩項職責、五項制度、九種表冊”統一規范上墻,“兩圖”即行政區域圖、綜治組織網絡圖;“兩項職責”即鄉鎮綜治委和綜治中心工作職責;“五項制度”即重大情況報告制度、治安形勢分析制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調解工作制度、工作例會制度;“十種表冊”即群防群治隊伍花名冊、治保調解組織花名冊、流動人口登記簿、重點人員登記簿、刑事治安案件登記簿、治安災害事故登記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登記簿、群眾來信來訪登記簿、會議紀錄簿。鄉鎮綜治工作中心硬件建設的全面規范,極大地改善了綜治工作中心的辦公環境和辦公條件。

五是對綜治工作經費和辦公經費作了進一步明確:在縣財政確保人均0.5元、鄉鎮財政確保人均1元綜治經費的基礎上,各鄉鎮綜合治理工作經費,納入鄉鎮財政預算,并由鄉鎮綜治中心安排使用。同時,根據鄉鎮人口多少,每年給綜治中心安排3000—8000元辦公經費,用于解決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購置辦公用品和開展有關活動。

由于人力資源得到了整合,鄉鎮綜治工作由過去的“單兵作戰”變為“集團軍作戰”,“??崎T診”變為“專家會診”,緩解了人員緊張的矛盾,同時工作經費得到了保障,工作條件和外部環境有了改善,再加上規范健全的工作制度,有力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使鄉鎮政法綜治工作中心真正成了快捷反映民意的直通道,領導及時掌握情況的快車道,化解矛盾處理問題的便車道,使全縣的政法綜治工作邁上了新的臺階。把綜治中心職能延伸到農村,體現了綜治工作抓基層、抓責任、抓服務的主導思想,同時也為干群之間架起了“連心橋”。通過一年多的探索和運行,得到了廣大干部群眾的認可,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邁出了一條貼近群眾、服務群眾和聯系群眾的路子,不僅使一些事關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得以有效解決,而且使各類矛盾糾紛得到了及時調處。近兩年來,全縣刑事案件發案數、八類主要案件發案數、“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案件發案數逐年下降,刑事案件破案率、治安案件查處率、矛盾糾紛調處率、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滿意率明顯提升,實現了“三降四升”的目標,有效促進了農村的平安建設,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2、甘州區的實踐

作為最基層政權的鄉鎮人民政府,如何科學準確定位,盡快實現工作中心由“抓事務、抓生產”向“抓產業、抓服務”,工作重點由事務管理向促進和諧發展、工作方法由行政推動向服務引導等職能的轉變,建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開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該區梁家墩鎮的做法是:

一是整合機構,突出服務。他們本著“壓機關、減行管、充基層、擴基層”的原則,圍繞發展,突出服務,整合現有行政機構和“七站八所”,組建“三辦三中心”(黨政辦公室、發展辦公室、綜治辦公室、農科教服務中心、民生保障服務中心和便民服務中心)。各級構按照職權與指責相統

一、財權與事權相統一的思路,把主要職能定位在服務“三農”發展、落實國家政策、加強社會管理、解決民生問題、維護社會穩定上。

二是整合干部,健全機制。根據機構設置、職能界定情況,核定人員編制,推行競爭上崗、雙向選擇,將鎮干部重新“洗牌”編組,用責任和利益驅動優化干部配置,因事設崗,因崗定人,以崗定責,整合人才資源。對中層管理人員實現競爭上崗,經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竟職演講、民主測評、組織審定等程序進行聘任;對一般干部實現雙向選擇,根據所學專業和工作經驗自由擇崗。

三是健全機制,務求實效。他們按照“統分結合、兼顧全面、下放職權、目標管理、以錢養事、以事養人”的原則,建立健全機構運轉機制。第一是內部管理機制。鎮黨委、政府對各職能機構統一預算經費、統一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統一考核標準,把財、事、人權下放,由部門歸口管理,建立了責權利相統一的工作機制。第二是工作服務機制。通過便民服務中心“坐下來”服務、便民服務隊“沉下去”服務、“五個一”黨性實踐活動“面對面”服務、部門聯村服務等多種形式,實現了服務群眾經?;?、規范化。第三是“以錢養事”機制。根據鎮村公共服務需要,科學預算服務項目經費,由“三辦三中心”以合同簽約形式組織實施,以養事項目定支出,以考核結果定報酬,以服務質量定獎懲。第四是考核督察機制。鎮黨委、政府根據責任指標和工作計劃,細化各個部門責任目標,簽訂目標責任書,實現百分量化考核制。第五是部門聯村機制。除便民服務中心外,其他部門分片聯村,指導發展生產,落實各項任務。

該鎮政府轉變職能的做法,已經收到了初步的成效。一是優化了機構設置,下移了工作重心,改變了過去有職無權、人浮于事的局面。二是完善了工作機制,健全了服務體系,改變了過去工作搞“大雜匯”的狀況。三是創新了工作方法,轉變了工作作風,呈現出“三多三少”的局面。四是推進了人事改革,激發了干部活力。

3、高臺縣的實踐

該縣駱駝城鄉創新服務載體,深化便民服務,為群眾辦事搭建了一個高效便捷的平臺。

一是整合資源,構建便民服務網絡。在鄉政府設立“便民服務中心”,全鄉干部全部納入中心管理。按照干部包村不變、站所職責職能不變的原則,設置五個綜合性機構,即黨政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民生和社會保障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五辦”均在“便民服務中心”實行掛牌開放性辦公,并在各村設立了村級便民服務室,由駐村干部擔任代理員,具體負責為本村群眾提供無償代理服務。

二是健全機構,完善便民服務機制。鄉上成立由黨委書記任組長、鄉長任副組長,各職能辦公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鄉黨委副書記全面負責中心日常工作。同時堅持領導帶班,工作人員集中辦公,為在第一時間給群眾最滿意的答復,中心提出了辦事標準要高、辦事態度要好、辦事效率要高的具體要求。

三是規范運作,暢通便民服務渠道。他們采取“中心受理、全程代辦、內部運作、按時辦結”的運作方式,通過公開辦事程序、健全規章制度、塑造服務形象,對服務的各個環節進行規范。

四是分類管理,提高便民服務效率。根據群眾所辦事項的具體情況,區別對待,分類管理,并及時告知辦理結果。對程序簡便、可當場辦理的,實行直接辦理制;對需現場勘查或其他不能及時辦理的,實行承諾辦理制;對需要多個部門聯合辦理的,由中心負責組織實行聯合辦理制;對需要上級辦理的,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實現代理辦理制;對違法違規的實行控制辦理制,明確告知不予辦理的理由和原因。

綜上所述,民樂、甘州、高臺三縣區的實踐,雖然起步時間不同,形式也各有不同。但有幾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各級黨政組織根據新農村建設的新形勢新任務,從正確履行好“促進經濟發展,強化公共服務,加強社會管理,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建設”四大職能出發,大膽探索,勇于實踐,對鄉鎮改革的認識不斷深化,思想進一步統一;鄉鎮政府職能進一步得到轉變,鄉鎮工作中心逐步轉移到加強社會管理和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務上來,鄉鎮干部逐步從以管理為主向以強化服務為主轉變;鄉鎮政府有效履行職能的能力不斷提高;鄉鎮與各層級間的關系進一步理順;鄉鎮干部隊伍素質進一步提高。以上這些為我們在鄉鎮建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我們要緊緊抓住目前鄉鎮機構新一輪改革和中央、省上在鄉鎮、街道建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心的契機,充分利用鄉鎮改革現有的基礎,認真總結成功的經驗,汲取不足的教訓,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進綜治中心建設,努力把我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地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和優良的法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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